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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名中國大陸配偶以「小微」名稱,於網路發布多部影片,內容包含「台灣滿街上插的都是這個五星紅旗」等涉及消滅我國主權之鼓吹武統侵略言論。移民署表示,經積極調查事證,並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於會商大陸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意見後,已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管制年不得再申請依親居留,並依法要求其限期離境,逾期則強制出境。
此外,另名中國大陸配偶「恩綺」亦因發布影片提及「解放軍演習展現強大軍事實力及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及「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鼓吹武統侵略言論,經移民署依相同程序,作成廢止長期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逾期則強制出境等處分。
移民署重申,秉於依法行政,已全力投入調查相關個案,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堅定立場不變!並再次對於近期網路謠傳移民署未積極查處等不實言論,予以嚴正駁斥!移民署亦表示,絕大多數的新住民朋友們,都認同臺灣崇尚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在這塊土地上落地生根,呼籲國人只有團結,才能避免分化,共同守護我國民主自由體制。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
憲法、
法律、命令或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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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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