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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趙德成報稱
今眾議院於下午三時招集兩院議員開緊急茶話會,到會議員四十餘員,由議員高仲和主席報告開緊急茶話宗旨系因京漢鐵路工潮問題。提出辦法十條予公眾討論,至四時閉會。並定於明日開兩院緊急會議,以便表決。又下午二時,有京漢鐵路工人代表趙保善、王宗培、宗文彬等至該院請願,經議員高仲和接見,聞其請願宗旨系因該路工潮問題,請該院予以保障,以維人權。至下午四時余,該代表等始行出院。
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呈
對於京漢路工潮意見書
此次京漢路工風潮由鄭州發動,浸以蔓延全路線。政府當局應付乏術,遂致國家命脈所關,商民財產攸繫之,貫通南北大幹線之京漢鐵路,停止交通數日,上下損失以數十百萬計。聞南段機關車,頗有損壞。若爾則不特目前之損失無算,將來恢復亦頗不易。於是國會及都門浙聞界多咎政府當局之處置失策。予亦國會之一分子,安得徒效旁觀之批評,作為無責任之言論。特以事關國家前途安危,有不得不平心靜氣提出懷疑之點數條,與我兩院同仁及全國各界商榷者。玆為臚列於左,希我各界指政。
一徒事提高勞工是否合於平流共進之旨。
二社會改良是否宜單從提高勞工著手。
三我國民生活基礎,勞工是否佔第一位。
四吾人科政府責任是否應有限度。
五各國應付工潮先例是否專事羈縻。
六維持社公秩序安寧之責,是否專在一方面。
七利用勞工是否推倒軍閱之具。
八增進國際地位,是否提高勞工即能卒事。
九今日之中國各界是否均有內自反省之責。
十壓迫手段是否為政府及各界均不可犯之公條。
以上所列不妄個人懷疑之點凡十以下當逐一詳加說明質諸兩院同仁及海內明達之前倘有先得我心或匡我不逮慨賜指政者敬當洗耳以聽決不為意氣之爭惟限於時間迫促姑特將要目付印餘當陸續提出。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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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命令或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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