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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計處 年月日
年離婚者半數婚齡未滿年
我國年離婚對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萬對,較年增加對%。以近年觀察,年以前離婚對數每年均高於萬千對,年起降至萬千對以下,年離婚對數仍較年減少對。
年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為,其中以中外聯姻之較高,為夫妻皆本國籍者之倍;若與年比較,無論中外聯姻或本國籍者,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皆呈下降,並以中外聯姻下降個千分點較多。
年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年,其中以結婚未滿年者占%最多,至年者占%居次,其後隨婚齡增加而遞減。
一、我國離婚對數
一年離婚對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萬對,較年增加對%;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對,較年平均每日增加對,惟較年大幅減少對。
二觀察近年年至年離婚狀況,呈波動緩減趨勢,年平均每年離婚萬千餘對,年降至萬千餘對,以年萬對最高,年離婚萬對最低。
二、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
一年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為,其中離婚夫妻雙方均原為本國籍者,明顯低於中外聯姻者之其中與大陸港澳地區聯姻者為,與東南亞聯姻者為。
二觀察近年變化,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由年降至年,以夫妻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由波動下降至,減幅個千分點較大;夫妻一方原為東南亞國籍者則由降至,減幅個千分點;夫妻雙方均原為本國籍者由微降至,減幅個千分點。
三、離婚者按婚齡統計
一年萬對離婚者中,以結婚未滿年者萬對占%最多,年者萬對占%次多,婚齡年以上者則隨著年數漸增而離婚對數漸減。
二年離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年,即離婚者有半數之婚齡未滿年,較年略減週年,年來互有起伏,較年增加年。
三比較近年離婚者婚齡結構,年婚齡未滿年及年以上離婚者比重分別較年增加個及個千分點,主要係離婚夫妻均為本國籍且婚齡未滿年者增加個百分點,而中外聯姻且婚齡年以上者大幅增加個百分點所致;另本國籍及中外聯姻婚齡年者離婚對數均下降,致該婚齡離婚者比重下降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