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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呈報事:
竊據偵察員史文元由長辛店回京報稱:
査長辛店各工人陸續上工,秩序恢復。十日午間,張統帶由京赴長辛店,候與時旅長商酌撤防事宜。乃時旅長在保定未回,張統帶遂與其旅部軍佐及各營長等接洽,曾有一度之會議。十一日早八時許,見街市有時旅長、張統帶會銜佈告取消戒嚴,以后凡聚眾開會,務須呈明地方官核准,否則一律禁止等語。是時張統帶即率步一營官弁目兵登車旋京,長辛店地方由直軍十四混成旅派步三營營長趙風池,率所部各連常川駐守,營部暫設俱樂部內,各連兵士分駐店內、廟內,晝夜巡邏,以資鎮懾。趙營長之眷屬,亦於十日到長辛店居住。現該處市面秩序如恆,商民照常營業。聞該處商民云,此次工潮辦理甚善,二三日間即一律平息,商民稍受損失,實感第一大隊及十四旅長大德等情。前來。職査長辛店工潮平息,市面如常,除每星期派員往查以昭慎重外,理合繕呈憲鑒。謹呈
京畿衛戌總司令王
偵察處處長 王光宇
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呈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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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憲法、
法律、命令或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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