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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暴戾無道之南京政府及軍閥之覊絆,毅然奪起,高揚確立東亞永遠平和之大旆,而相继成立我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互相促進善隣關係,並各自治政府爲邁進共同目的之防共、民族協和及實現民生向上之計,玆以本設立蒙疆聯合委員會,以期共赴互相利害休戚之關係,同時關于互相有關之重要事項,加一緊密之協議統制,而依各自治政府之協力,以謀安定蒙疆方面七百萬人心,並致本地方一帶達成明朗之樂土。以上當聯合委員會成立宣言之。
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成吉思汗紀元七百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蒙疆聯合委員會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
憲法、
法律、命令或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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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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