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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庶人章第六
正義曰:庶者,眾也,謂天下眾人也。皇侃云:不言眾民者,兼包府史之屬,通謂之庶人也。嚴植之以為士有員位,人無限極,故士以下皆為庶人。
用天之道,
〈
春生、夏長、秋斂、冬藏,舉事順時,此用天道也。
〉
分地之利。
〈
分別五土,視其高下,各盡所宜,此分地利也。
〉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
身恭謹則遠恥辱,用節省則免饑寒,公賦既充則私養不闕。
〉
此庶人之孝也。
〈庶人為孝,唯此而已。〉
用天至孝也。正義曰:夫子上述士之行孝已畢,次明庶人之行孝也。言庶人服田力穡,當須用天之四時生成之道也,分地五土所宜之利,謹慎其身,節省其用,以供養其父母,此則庶人之孝也。《援神契》云庶人行孝曰畜,以畜養為義,言能躬耕力農,以畜其德,而養其親也。注春生至道也。正義曰:云春生、夏長、秋斂、冬藏者,此依鄭注也。《爾雅釋天》云:春為發生,夏為長毓,秋為收成,冬為安寧。安寧即藏閉之義也。云舉事順時,此用天之道也者,謂舉農畝之事,順四時之氣,春生則耕種,夏長則耕苗,秋收則穫刈,冬藏則入廩也。注分別至利也。正義曰:云分別五土,視其高下者,此依鄭注也。案《周禮大司徒》云:五土:一曰山林、二曰川澤、三曰丘陵、四曰墳衍、五曰原隰。謂庶人須能分別,視此五土之高下,隨所宜而播種之,則《職方氏》所謂青州其穀宜稻麥、雍州其穀宜黍稷之類是也。云各盡其所宜,此分地利也者,此依孔傳也。劉炫云:黍稷生於陸,菰稻生於水。注身恭至不闕。正義曰:云身恭謹則遠恥辱者,《論語》曰:恭近於禮,遠恥辱也。云用節省則免饑寒者,用謂庶人衣服、飲食、喪祭之用,當須節省。《禮記》曰:食節事時。 又曰:庶人無故不食珍,及三年之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是免饑寒也。云公賦既充則私養不闕者,賦者自上稅下之名也。謂常省節財用,公家賦稅充足,而私養父母不闕乏也。《孟子》曰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劉熙注云:家耕百畝,徹取十畝以為賦也。又云: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是也,注庶人至而已。正義曰:此依魏注也。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皆言蓋,而庶人獨言此,注釋言此之意也。謂天子至士,孝行廣大,其章略述宏綱,所以言蓋也。庶人用天分地,謹身節用,其孝行已盡,故曰此,言惟此而已。《庶人》不引《詩》者,義盡於此,無贅詞也。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
始自天子,終於庶人,尊卑雖殊,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言無此理,故曰未有。
〉
故自至有也。正義曰:夫子述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行孝畢,於此總結之,則有五等。尊卑雖殊,至於奉親,其道不別,故從天子已下至於庶人,其孝道則無終始貴賤之異也。或有自患已身不能及於孝,未之有也。自古及今,未有此理,蓋是勉人行孝之辭也。注始自至未有。正義曰:云始自天子,終於庶人者,謂五章以天子為始,庶人為終也。云尊卑雖殊,孝道同致者,謂天子庶人尊卑雖別,至於行孝,其道不殊。天子須愛親敬親,諸侯須不驕不溢,卿大夫於言行無擇,士須資親事君,庶人謹身節用,各因心而行之斯至,豈藉創物之智、扛鼎之力?若率強之,無不及也。云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者,此謂人無貴賤尊卑,行孝之道同致,若各率其己分,則皆能養親。言患不及於孝者未有也。說孝道包含之義廣大,塞乎天地,橫乎四海。經言孝無終始,謂難備終始,但不致毀傷,立身行道,安其親、忠於君,一事可稱,則行成名立,不必終始皆備也。此言行孝甚易,無不及之理,故非孝道不終始致必反之患也。云言無此理,故曰未有者,此釋未之有之意也。謝萬以為無終始,恒患不及,未之有者,少賤之辭也。劉瓛云:禮不下庶人。若言我賤而患行孝不及己者,未之有也。此但得憂不及之理,而失於歎少賤之義也。鄭曰:諸家皆以為患及身,今注以為自患不及,將有說乎?答曰:案《說文》云:患,憂也。《廣雅》曰:患,惡也。又,若案注說,釋不及之義凡有四焉,大意皆謂有患貴賤行孝無及之憂,非以患為禍也。經傳之稱患者多矣:《論語》不患人之不己知,又曰不患無位,又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左傳》曰宣子患之:皆是憂惡之辭也。惟《蒼頡篇》謂患為禍,孔、鄭、韋、王之學引之以釋此經,故皇侃曰:無始有終,謂改悟之善,惡禍何必及之?則無始之言,已成空設也。《禮祭義》:曾子說孝曰:眾之本教曰孝,其行曰養。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卒為難。父母既沒,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矣。夫以曾參行孝,親承聖人之意,至於能終孝道,尚以為難,則寡能無識,固非所企也。今為行孝不終,禍患必及。此人偏執,詎謂經通?鄭曰:《書》云:天道福善禍淫。又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斯則必有災禍,何得稱無也?答曰:來問指淫凶悖慝之倫,經言戒不終善美之輩。《論語》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曾子曰: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又此章云: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儻有能養而不能終,隻可未為具美,無宜即同淫慝也。古今凡庸,詎識孝道?但使能養,安知始終?若今皆及於災,便是比屋可貽禍矣。而當朝通識者以為鄭注非誤,故謝萬云:言為人無終始者,謂孝行有終始也。患不及者,謂用心憂不足也。能行如此之善,曾子所以稱難,故鄭注云:善未有也。諦詳此義,將謂不然。何者?孔聖垂文,包於上下,盡力隨分,寧限高卑?則因心而行,無不及也。如依謝萬之說,此則常情所昧矣。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若施化惟待聖人,千載方期一遇,加於百姓,刑於四海,乃為虛說者與!《製旨》曰:嗟乎!孝之為大,若天之不可逃也,地之不可遠也。朕窮五孝之說,人無貴賤,行無終始,未有不由此道而能立其身者。然則聖人之德,豈云遠乎?我欲之而斯至,何患不及於己者哉!
卷三三才章第七
正義曰:天地謂之二儀,兼人謂之三才。曾子見夫子陳說五等之孝既畢,乃發歎曰:甚哉!孝之大也。夫子因其歎美,乃為說天經、地義、人行之事,可教化於人,故以名章,次五孝之後。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參聞行孝無限高卑,始知孝之為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
經,常也。利物為義。孝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運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為義也。
〉
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
〈
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則天地,亦以孝為常行也。
〉
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
〈
法天明以為常,因地利以行義,順此以施政教,則不待嚴肅而成理也。
〉
曾子曰至而治。正義曰:夫子述上從天子下至庶人五等之孝,後總以結之,語勢將畢,欲以更明孝道之大,無以發端,特假曾子歎孝之大,更以彌大之義告之也,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經,常也。人生天地之間,稟天地之氣節,人之所法,是天地之常義也。聖人司牧黔庶,故須則天之常明,因依地之義利,以順行於天下。是以其為教也,不待肅戒而成也;其為政也,不假威嚴而自理也。注參聞至大也。正義曰:高謂天子,卑謂庶人。言曾參既聞夫子陳說天子庶人皆當行孝,始知孝之為大也。注經常至義也。正義曰:云經,常也。利物為義者,經,常即書傳通訓也。《易文言》曰利物足以和義,是利物為義也。云孝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者,鄭注《論語》云:孝為百行之本,言人之為行,莫先於孝。案《周易》曰:常其德,貞。孝是人所常德也。云若三辰運天,謂日月星以時運轉於天。《釋名》云:土者吐也,言吐生萬物。《周禮》:五土十地之利,言孝為百行之首。是人生有常之德,若日月星辰運行於天而有常,山川原隰分別土地而為利,則知貴賤雖別,必資孝以立身,皆貴法則於天地。然此經全與《左傳》鄭子大叔答趙簡子問禮同,其異一兩字而已。明孝之與禮,其義同。注天有至行也。正義曰:云天有常明者,謂日月星辰明臨於下,紀於四時,人事則之,以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故下文云則天之明也。云地有常利者,謂山川原隰,動植物產,人事因之,以晨羞夕膳也,色養無違。故下文云因地之利也。此皆人能法則天地以為孝行者,故云:亦以孝為常行也。上云天之經,地之義,此云天地之經而不言義者,為地有利物之義,亦是天常也。若分而言之,則為義;合而言之,則為常也。注法天至理也。正義曰:云法天明以為常,因地利以行義者,上文云夫孝,天之經,地之義者,故云法天明以為常,釋天之明也;因地利以為義,釋地之利也。云順此以施政教,則不待嚴肅而成理也者,經云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注則以政教相就而明之,嚴肅相連而釋之,從便宜省也。《製旨》曰:天無立極之統,無以常其明。地無立極之統,無以常其
〈元缺十一字〉
利。人無立身之本,無以常其德。然則三辰迭運,而一以經之者,天利之性也。五土分植,而一以宜之者,大順之理也。百行殊塗,而一致之者,大中之要也。夫愛始於和,而敬生於順。是以因和以教愛,則易知而有親;因順以教敬,則易從而有功。愛敬之化行,而禮樂之政備矣。聖人則天之明以為經,因地之利以行義。故能不待嚴肅而成可久可大之業焉。
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
〈見因天地教化,民之易也。〉
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
〈君愛其親,則人化之,無有遺其親者。〉
陳之於德義,而民興行。
〈
陳說德義之美,為眾所慕,則人起心而行之。
〉
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
〈君行敬讓,則人化而不爭。〉
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禮以檢其跡,樂以正其心,則和睦矣。〉
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
示好以引之,示惡以止之,則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
〉
先王至知禁。正義曰:言先王見因天地之常,不肅不嚴之政教,可以率先化下人也。故須身行博愛之道,以率先之,則人漸其風教,無有遺其親者。於是陳說德義之美,以順教誨人,則人起心而行之也。先王又以身行敬讓之道,以率先之,則人漸其德而不爭競也。又導之以禮樂之教,正其心跡,則人被其教,自和睦也。又示之以好者必愛之,惡者必討之,則人見之,而知國有禁也。注見因至易也。正義曰:此依鄭注也。言先王見天明地利,有益於人,因之以施化,行之甚易也。注君愛至親者。正義曰:此依王注也。言君行博愛之道,則人化之,皆能行愛敬,無有遺忘其親者,即《天子章》之愛敬盡於事親,而德義加於百姓是也。注陳說至行之。正義曰:《易》稱君子進德脩業。又《論語》云:義以為質。又《左傳》說趙衰薦郤穀云: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且德義之利,是為政之本也。言大臣陳說德義之美,是天子所重,為群情所慕,則人起發心誌而效行之。注君行至不爭。正義曰:此依魏注也。案《禮記鄉飲酒義》云:先禮而後財,則民作敬讓而不爭矣。言君身先行敬讓,則天下之人自息貪競也。注禮以至睦矣。正義曰:此依魏注也。案《禮記》云:樂由中出,禮自外作。中,謂心在其中也;外,謂跡見於外也。由心以出者,宜聽樂以正之;自跡以見者,當用禮以檢之。檢之謂檢束也。言心跡不違於禮樂,則人當自和睦也。注示好至犯也。正義曰:云示好以引之,示惡以止之者,案《樂記》云:先王之製禮樂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故示有好必賞之,令以引喻之,使其慕而歸善也;示有惡必罰之,禁以懲止之,使其懼而不為也。云則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者,謂人知好惡,而不犯禁令也。
《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
赫赫,明盛貌也。尹氏為太師,周之三公也。義取大臣助君行化,人皆瞻之也。
〉
詩云至爾瞻。正義曰:夫子既述先王以身率下,先及大臣助君行化之義畢,乃引《小雅節南山》詩以證成之。赫赫,明盛之貌也,是太師尹氏也。言助君行化,為人模範,故人皆瞻之。注赫赫至之也。正義曰:赫赫,明盛貌也。尹氏為太師,周之三公也者,此《毛傳》文。太師、太傅、太保,是周之三公。尹氏時為太師,故曰尹氏也。云義取大臣助君行化,人皆瞻之也者,引《詩》大意如此。孔安國曰:具,皆也。爾,女也。古語或謂人具爾瞻,則人皆瞻女也。此章再言先之,是吾身行率先於物也;陳之導之示之,是大臣助君為政也。案《大載禮》云: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大治。夫政之不中,君之過也。政之既中,令之不行,職事者之罪也。後引《周禮》稱三公無官屬,與王同職,坐而論道。又案《尚書益稷篇》稱帝曰:籲!臣哉鄰哉,鄰哉臣哉!又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孔傳曰:言君臣道近,相須而成,言大體若身,君任股肱,臣戴元首之義也。故《禮緇衣》稱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故上之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緇衣》之引《詩》、《書》,是明下民從上之義。師尹,大臣也。一人,天子也。謂人君為政,有身行之者,有大臣助行之者。人之從上,非惟從君,亦從論道之大臣,故並引以結之也。此章上言先王,下引師尹,則知君臣同體,相須而成者,謂此也。皇侃以為無先王在上之詩,故斷章引大師之什,今不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