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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
致堯,字
正臣
。其先封
鄫,
鄫
亡,去「邑」為氏。
王莽
亂,都鄉侯據棄侯之
豫章
家之,蓋
豫章
之
南昌,後分為
南豐,故今為
南豐
人。司徒為
宜州
刺史,再世生
仁旺,贈尚書水部員外郎,公考也。
李
氏有
江南,
撫州
上公進士第一,不就。
太平興國八年,乃舉進士中第,選主
符離
簿。歲餘,授
興元府
司録,道遷大理評事,遷光祿寺丞,監
越州
酒。召見,拜著作佐郎,知
淮陽軍
。將行,天子惜留之,直史館,賜緋魚袋,使自
汴
至
建安軍
行漕。詔曰:「凡三司州郡事有不中理者,即驗之。」最鉤得匿貨以五百萬計。除秘書丞、
兩浙
轉運副使,改正使。
始,諫議大夫知
蘇州
魏庠、侍御史知
越州
王柄,不善於政,而喜怒縱入,
庠
介舊恩以進,
柄
喜持上。公到,劾之以聞。上驚曰:「曾某乃敢治魏庠,克畏也。」克畏,可畏也,語轉而然。
庠、
柄
皆被絀。
楊允恭
督
揚子
運,數言事,多可,人厭苦之。公每得詔曰:「使在外,便文全己,非吾心也。」輒不果行。
允恭
告上,上使問公,公以所守言。上由此薄
允恭,不聽。言苛稅一百三十餘條,罷之。移知
壽州
。
壽
俗挾貲自豪,
陳
氏、
范
氏名天下,聞公至,皆迎自戢,公亦盡歲無所罰。既代,空一城人遮行,至夜,乃從二卒騎出城。去郡,轉太常博士、主客員外郎。
章聖
嗣位,常親決細務,公言之,又言民憊甚,宜弛利禁。是時
羌
數犯塞,大臣議棄
銀、
夏
以解之。公奏曰:「羌虛款屬我,我分地王之,非計也。今羌席此,劫它種以自助,不過二三年,患必復起矣。宜擇人行塞下,先調兵食,待其變而已。」不報。二年,
羌
果反,圍
靈州,議臣請去
靈州
勿事。公議曰:「羌所以易拒者,以靈州綴其後也。」判三司鹽鐵勾院,天子欲以為知制誥,召試矣,大臣或忌之,遷戶部員外郎、
京西
轉運使。請限公卿大夫子官京師。
陳彭年
議遣使行諸部減吏員,下其事
京西
。公曰:「彭年議,無賢愚一切置不用邪?抑擇愚而廢之耶?擇愚而廢之,人材其可以蚤暮驗耶?」上令趣追使還。數論事,上感之,還公。既而
王均
誅,命公撫
蜀,所創更百餘事。
李繼遷
再圍
清遠、
靈武,以丞相
齊賢
為
邠寧、
環慶、
涇原、
儀渭
經略使,丞相引公為判官。公奏記曰:「兵數十萬,王超既已都部署為之主,丞相徒領一二朝士往臨之,超肯用吾進退乎?吾能以謀付與超而有不能自將乎?不並將西無補也。超能薄,此重事,願更審計。」丞相及公以為言。詔
陝西
即經略使追兵,皆以時赴。公曰:「將在空虛無人之處,事薄而後追兵,如後何?」遂辭行,上怒,未有所發。會召賜金紫,公曰:「丞相敏中以非功德進官,臣論其不可。用今臣受命,事未有效,不敢以冒賜。」固辭,由此貶公為
黃州
團練副使,既而
超
果敗,
清遠、
靈武
踵亡。會南郊恩復官,知
泰州,丁母夫人
陳
氏憂,服除,授吏部員外郎,知
泉州
。
公常謂選舉舊制非是,請得論改之。
陳省華
子
堯谘
請托殿上為奸,以第畀舉人敗,
省華、
堯谘
有邪巧材,朝廷皆患惡而方幸,無敢斥之者,公入十餘疏辯之,移知
蘇州
。至五日,移知
揚州
。
揚州
守職田,歲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貧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天子方崇符瑞,興昭應諸宮,且出幸祠。公疏言:「昔周成王既卜世三十,卜年七百,然觀於《周禮》,其經緯國體,人事微細無不具,則知王者受命,必修人事,以稱天所以命之之意,不舉屬之天以怠人事也。」終曰:「陛下始即位,以爵祿侍君子。近年以來,以爵祿畜盜賊。」大臣愈不懌,移知
鄂州
。封
泰山
恩,遷禮部郎中。始解
揚州,受添支差多一月,公尋自言,惡公者因復絀公監
江寧
鹽酒。西祀恩,遷戶部郎中。以祥符五年五月丁亥病不起,年六十六。階至朝請郎,勳至騎都尉。遺戒曰:「毋陷於俗,媚佛夷鬼,以汙我家人行之。」所著《仙鳧羽翼》三十卷、《廣中台志》八十卷、《清邊前要》三十卷、《西陲要紀》十卷、《為臣要紀》三卷、《直言紀》五卷、《文集》三十卷,傳於世。尤長於歌詩云。以其年十一月,歸葬
南豐
之東園。水漬墓,
天聖元年,改葬
龍池鄉
之源頭。
始公娶
黃
氏,生子男三人。易占嘗為太常博士,以能文稱。公以博士故,贈至右諫議大夫。公沒八年而博士
鞏
生,生三十五年,
鞏
以博士命次公生平事,使來曰:「為我誌而銘之。」某視公,猶大父也,其少也,則得公之詳如其孫之云。
始公自任以當世之重也,雖人望公則亦然。及遭
太宗,自謂志可行,卒之閉於姦邪,彼誠有命焉。悲夫,亦正之難合也。雖其難合,其可少枉乎?雖其少枉,合乎未可必也,彼誠有命焉。雖然,其難合也,祗所以見正也。
孔子
曰:「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於戲,公之節,非庶幾所謂大臣者歟?銘曰:
既墓而圮,乃升宅原。誰來求銘?公子與孫。公初洎終,惟義之事。維才之完,而薄於施。乃其後人,有克厥家。天啟予公,非在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