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us Viewer
Root / 中國漢文 / clean / 宋朝 / 南宋 / 事林廣記 / 事林廣記__juan_03.txt
謂妾生子與父正室母曰嫡母与親母同乃正服斉衰三年母為其子亦報服
【謂不曾隨母嫁継父家同居是為無服】 謂継父未甞同居者
謂父再娶之母与親母同義服斉衰三年継母為長子亦義服斉衰三年服也
謂小乳哺者曰乳母乃義服緦麻三月也
謂隨母嫁継父同居子
大功之親從母適人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乃服義服斉衰不杖期若兩家有大功巳上親者亦同緦麻尊長亦止於三月之服也
謂先隨母与継父同居後異及雖同居而継父有子或巳有大功以上親亦為異居乃服斉衰緦麻三月元不同居者不服也
謂同母異父也兄弟姊妹各止服小功五月也
謂被父離弃乃降服斉衰杖期其母為子亦降服不杖期女適人者為出母乃降正服大功出母為女適人者亦報服大功也
謂父亡母再嫁者乃降服斉衰杖期服母為子乃降服斉衰不杖期服若女子巳適人者乃大功九月降服母亦報服大功也
謂異母所生而同父者正服小功五月
謂妾
子而妾子亦
母父命之為母者有同親母乃服斉衰三年義服者也
謂父之妾有子者所生子喚妾曰庶母義服緦麻母為子正服斉衰不杖期也
謂養同宗及三歲以下遺弃之子喚母曰養母亦同親母乃正服斉衰三年也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