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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十一
〈(嘉禮)〉
詔令章奏
〈(雜錄附)〉
製詔御史。
〈
(高後紀注,師古曰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詔書,制書者謂為制度之命也。)〉
製詔丞相。
〈(宣帝製詔丞相,封丙吉為博陽侯。)〉
製詔丞相御史。
〈(成帝封丙吉孫昌,哀帝改元,見李尋傳。)〉
製詔丞相御史大夫。
〈(左遷毋將隆,見本傳。)〉
製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文帝即位赦天下。)〉
製詔丞相大司空。
〈(免孫寶為庶人。)〉
高帝十一年,求賢詔,御史大夫昌下相國,相國下諸侯王,御史中執法下郡守。
〈(本紀。)〉
詔書無京兆文不當廢。
〈(王尊傳。)〉
景帝下詔擊吳王,敢有議詔及不如詔,皆要斬。
〈(吳王濞傳。)〉
宣帝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厲。
〈(循吏傳。)〉
夏侯勝言武帝不宜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詔書也,勝曰,詔書不可用也,於是田廣明劾奏勝非議詔書不道,下獄。
〈(夏侯勝傳。)〉
哀帝建平二年,詔曰,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
〈(本紀。)〉
文帝遺單於書牘以尺一寸。
〈(匈奴傳。)〉
武帝元狩六年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
〈(本紀。)〉
元狩六年四月,立三王,初大司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願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製曰,下御史,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下御史書到,言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馬去病上疏,願定皇子位,製曰,下御史,臣謹與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等議,方今盛夏吉時,臣青翟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昧死請所立國名,製曰,其更議以列侯家之,三月丙子,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家皇子為列侯,不可以垂統於萬世,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三月丙子,奏未央宮,製曰,家以列侯可,四月戊寅,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議,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製曰家以列侯可,臣青翟臣湯博士臣將行等,伏聞云云,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而家皇子為列侯,臣青翟臣湯等,竊熟計之不可,臣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四月癸未,奏未央宮,留中不下,丞相臣青翟,太仆臣賀,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太子太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皇子未有號位,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中二千石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陛下固辭弗許,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受成等二十七人議,臣請令史官擇吉日具禮儀上,御史奏輿地圖,他皆如前故事,製曰可,四月丙申,奏未央宮,太仆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可立諸侯王,臣昧死奏輿地圖,請所立國名,禮儀別奏,臣昧死請,製曰,立某為某王,四月丁酉,奏未央宮,六年四月戊寅朔癸卯,御史大夫湯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如律令。
〈(三王世家。)〉
御史中丞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百官表。)〉
大臣奏事不宜漏泄。
〈(師丹傳。)〉
王嘉曰,故事尚書希下章,為煩擾百姓,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
〈(本傳。)〉
昌邑王淫亂,霍光與群臣連名奏王,尚書令讀奏曰,丞相臣敞,大司馬大將軍臣光,車騎將軍臣安世,度遼將軍臣明友,前將軍臣增,後將軍臣充國,御史大夫臣誼,宜春侯臣譚,當塗侯臣聖,隨桃侯臣昌,樂杜侯臣屠耆堂,太仆臣延年,太常臣昌,大司農臣延年,宗正臣德,少府臣樂成,廷尉臣光,執金吾臣延壽,大鴻臚臣賢,左馮翊臣廣明,右扶風臣德,長信少府臣嘉,典屬國臣武,京輔都尉臣廣漢,司隸校尉臣辟兵,諸吏文學光祿大夫臣遷,臣畸,臣吉,臣賜,臣管,臣勝,臣梁,臣長幸,臣夏侯勝,大中大夫臣德,臣邛,昧死言皇太后陛下,臣敞等頓首死罪云云,臣敞等謹與博士臣霸,臣雋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倉議,皆曰當廢,臣請有司御史大夫臣誼,宗正臣德,太常臣昌,與太祝以一太牢告祠高廟,臣敞等昧死以聞,皇太后詔曰可。
〈(霍光傳。)〉
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魏相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宣帝善之。
〈(魏相傳。)〉
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
〈(藝文志。)〉
雜錄衍簡侯不疑坐挾詔書諭耐為司寇。
〈(功臣表。)〉
武帝時公孫宏奏,謹按詔書下者明天人分際,通古今之誼,文章爾雅,訓辭深厚。
〈(儒林傳序。)〉
武帝每為淮南王報書,常召司馬相如視草,乃遣。
〈(淮南王安傳。)〉
劉向曰,今出令未能逾時而反,是反汗也。
〈(本傳。)〉
傅太后遺詔,益封高安侯賢二千戶,丞相王嘉封還詔書。
〈(王嘉傳。)〉
文帝時,山東吏布詔令,民雖老羸癃疾,莫不扶杖而往聽之,願少須臾無死,思見德化之成。
〈(賈山傳。)〉
宣帝詔書每下,民欣然若更生。
〈(王吉傳。)〉
元帝罷珠崖詔,匡衡雲,諸見罷珠崖詔書者,欣欣人自以將見太平也。
〈(匡衡傳。)〉
溫水侯安國坐上書為妖言,會赦免。
〈(王子侯表。)〉
新利侯偃坐上書謾,免。
〈(王子侯表。)〉
冠禮孝惠四年,皇帝冠。
〈(本紀。)〉
孝昭元鳳四年,加元服。
〈
(本紀,徐天麟按,後漢禮儀誌注雲,孝昭帝冠辭曰,陛下摛顯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祿,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衝孺之幼誌,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靡不蒙德,永永與天無極。)〉
考宣五鳳光年正月,皇太子冠,皇太后賜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太夫人八十匹,夫人六十匹,又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
〈(本紀。)〉
婚禮
宣帝時王吉上疏曰,竊見當世趨務不合於道者謹條奏,吉意以為夫婦人偷大綱,夭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聘妻送女亡節,則貧人不及,故不舉子,又漢家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詘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
〈(王吉傳。)〉
五鳳二年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偷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詩不雲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忽行苛政。
〈(本紀。)〉
平帝元始三年,詔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
(本紀,服虔曰軺立乘小車也,並馬儷駕也。)〉
四年,立皇后王氏,遣長樂少府夏侯藩,宗正劉宏,少府宗伯鳳,尚書令平晏納采,太師光,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左將軍孫建,執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劉歆,及太卜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賜皮弁素績,以禮雜卜筮太牢祠宗廟,待吉月日,明年春,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左將軍建,右將軍甄邯,光祿大夫歆,奉乘輿法駕,迎皇后於安漢公第宮,豐歆授皇后璽紱,登車稱警蹕,便時上林延壽門,入未央宮前殿,群臣就位行禮,大赦天下,益封父安漢宮地滿百里,賜迎皇后及行禮者,自三公以下至騶宰執事長樂未央宮安漢公第者,皆增秩賜金帛各有差,皇后立三月以禮見高廟。
〈(王後傳。)〉
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
〈(王莽傳。)〉
鄉射
高帝引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弦歌之音不絕,於是諸儒始得修其經學,講習大射鄉飲之禮。
〈(儒林傳序。)〉
河間獻王修興雅樂,董仲舒等皆以為音中正雅,立之太樂,春秋鄉射,作於學官,希闊不講。
〈(禮樂志。)〉
韓延壽為東郡太守,修治學宮,春秋鄉射,陳鍾鼓管弦,盛升降揖讓。
〈(本傳。)〉
成帝鴻嘉二年,行幸雲陽,博士行飲酒禮。
〈(本紀。)〉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
〈(五行志。)〉
武帝時,丞相公孫宏奏言,民不得挾弓弩,十賊廣弩,百吏不敢前,盜賊不輒伏辜,兔脫者眾,害寡而利多,此盜賊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挾弓弩,則盜賊執短兵,短兵接則眾者勝,以眾吏捕寡賊,其勢必得,盜賊有害無利,則莫犯法,刑錯之道也,臣愚以為禁民毋得挾弓弩便,上下其議,吾邱壽王對曰,臣聞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討邪也,安居則以製猛獸而備非常,有事則以設守衛而施行陣,及至周室衰微,上無明王,諸侯力政,強侵弱,眾暴寡,海內抏敞,巧詐並生,是以知者陷愚,勇者威怯,苟以得勝為務,不顧義理,故機變械飾,所以相賊害之具,不可勝數,於是秦兼天下,廢王道,立私議,滅詩書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墮名城,殺豪傑,銷甲兵,折鋒刃,其後民以耰鋤棰挺相撻擊,犯法滋眾,盜賊不勝,至於赭衣塞路,群盜滿山,卒以亂亡,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舉俊材,興學官,三公有司,或由窮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宇內日化,方外向風,然而盜賊猶有者,郡國二千石之罪,非挾弓弩之過也,禮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舉之,明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執,執射乎,大射之禮,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詩雲,大侯既抗,弓矢斯張,射夫既同,獻爾發功,言貴中也,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未聞弓矢之為禁也,且為禁者,為盜賊之以攻奪也,攻奪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於重誅,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竊以為無益於禁奸,而廢先王之典,使學者不得習行其禮,大不便,書奏,上以難丞相宏,宏詘服焉。
〈(邱壽王傳。)〉
賜酺
文帝初即位,賜民酺五日。
〈
(本紀服虔曰,酺音蒲,文穎曰,漢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今詔橫賜令會聚飲食五日也。)〉
十六年,得玉杯,令天下大酺。
景帝後元年夏,大酺五日。武帝元光二年,令民大酺五日。元朔三年,城朔方,大酺五日。太初二年,祠後土,令大酺五日。
太始三年,令天下大酺五日。昭帝元鳳四年,令天下酺五日。
宣帝五鳳三年,大酺五日。
〈(並本紀。)〉
賜姓氏
〈(更姓氏附)〉
高祖封項伯等四人為列侯,賜姓劉氏。
〈(項籍傳。)〉
婁敬勸高祖都關中,上曰,婁者劉也,賜姓劉氏。
〈(本傳。)〉
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
〈(王嘉傳。)〉
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
〈(食貨志。)〉
金日磾本匈奴休屠王太子也,以休屠作金人為祭天主,故因賜姓金氏雲。
〈(本傳讚。)〉
更姓氏
漢興,濟北王田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元後傳。)〉
夏侯嬰曾孫頗尚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滕公子孫,更為孫氏。
〈(夏侯嬰傳。)〉
周陽由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侯周陽,故因氏焉。
〈(周陽由傳。)〉
馬宮本姓馬矢,宮仕學稱馬氏。
〈(本傳。)〉
京房本姓李,推律自以為京氏。
〈(本傳。)〉
車千秋本姓田氏,為相年老上優之,得乘小車入宮殿中,故因號車丞相。
〈(本傳。)〉
明德馬後惡其先人有反,易姓莽。
〈(見武帝紀注。)〉
灌夫父張孟為灌嬰舍人,得幸,薦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
〈(灌夫傳。)〉
衛青父鄭季,與衛媼通生青,青有同母兄衛長君及姊子夫,故青冒姓衛氏。
〈(衛青傳。)〉
周公後褒魯節侯公子寬薨,侯相如嗣,更姓公孫氏,復更為姬氏。
〈(恩澤侯表。)〉
禁逾侈漢初定,與民無禁。
〈(敘傳師古曰,國家不設車旗衣服之禁。)〉
高祖八年,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縠絺紵罽,操兵乘騎馬。
〈(本紀。)〉
高祖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後時,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子孫,亦不得為吏。
〈(食貨志。)〉
文帝時,賈誼上疏曰,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內之閑中,是古天子後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白縠之表,薄綺之裏,緁以偏諸,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且帝之身,自衣皂綈,而富民牆屋被文繡,天子之後,以緣其領,庶人薛女妾緣其履,此臣所謂舛也,豈如今定經製,使君君臣臣,上下有差,而後有所持循矣。
〈(本傳。)〉
武帝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
〈
(本紀臣瓚曰,漢帝年紀六月,禁逾侈,七月閉城大搜索逾侈者也,師古曰,逾法度而奢侈者也。)〉
三年秋,大搜。
〈(本紀。)〉
元帝時,貢禹奏言,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節儀,後世爭為奢侈,轉轉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絝刀劍,亂於主上,主上時臨朝入廟,眾人不能別異,今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其日久矣,矯復古化,在於陛下,天子納善其忠,乃下詔令太仆減食穀馬,水衡減食肉獸,省宜春下苑,以與貧民,又罷角抵諸戲,及齊三服官。
〈(本傳。)〉
成帝永始四年,詔曰,聖王明禮製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蓄奴婢,被服綺縠,設鍾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製,吏民慕效,浸以成俗,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緣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本紀。)〉
哀帝即位,下詔曰,製節謹度,以防奢淫,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蓄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