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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千三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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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
卷之二千三百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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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千三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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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三百九十八
〈六模〉
蘇
蘇轍
〈
宋史列傳。轍。字子由。年十九。與兄軾同登進士科。又同策制舉。
仁宗春秋高。轍慮或倦於勤。因極言得失。而於禁廷之事尤爲
〉
〈
切至。曰。陛下即位三十餘年矣。平居静慮。亦嘗有憂於此乎。無憂於此乎。
臣伏讀制策。陛下既有憂懼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竊意陛下有其言耳。未
〉
〈
有其實也。徃者寳元慶曆之間。西夏作難。陛下晝不安坐。夜不安席。天下
皆謂陛下憂懼小心如周文王。然自西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
〉
〈
年矣。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爲有事
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爲憂樂之節易矣。臣。踈
〉
〈
逺小臣。聞之道路。不知信否。近歲以來。宫中貴姬。至以千數。歌舞飲酒。優
笑無度。坐朝不聞諮謨。便殿無所顧問。三代之衰。漢唐之李。女寵之害。陛
〉
〈
下亦知之矣。乆而不止。百蠹將由之而出。内則蠱惑之所污以傷和伐性。
外則私謁之所亂以敗政害事。陛下無謂好色於内。不害外事也。今海内
〉
〈
窮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賜不爲限。極所欲則給不問有無。司會不敢爭。
大臣不敢諫。執契持敕。迅若兵火。國家内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
〉
〈
夏之奉。陛下又自爲一阱以耗其遺餘。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
也。策入。轍自謂必見黜。考官司馬光等以三等。范鎮難之。蔡襄曰。吾三司
〉
〈
使也。司會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考官胡宿以爲不遜。請黜之。仁宗曰。
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棄之。天下其謂我何。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等。授商
〉
〈
州軍事推官。穎濵遺老傳。知制誥王介甫意其右宰相專攻人主。比之谷
永。不肯撰詞。宰相韓魏公哂曰。此人策語謂宰相不足用。欲得婁師德郝
〉
〈
處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知制誥洸文通亦考官也。知其不然。故文
通當制有愛君之言。諫官楊樂道見上曰。蘇轍。臣所薦也。陛下赦其狂直
〉
〈
而收之。盛德之事也。乞靈付史館。上悅從之。時父洵被命修禮書。兄軾簽書
鳳翔判官。轍乞養親京師。三年。軾還。轍爲大名推官。逾年。丁父憂。服除。
〉
〈
神宗立已二年。轍上書言事。召對延和殿。時王安石以執政與陳升之領
三司條例。命轍爲之屬。吕惠卿附安石。轍與論多相捂。安石出青苗書。使
〉
〈
轍熟議。曰。有不便以告勿疑。轍曰。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爲
利也。然出納之際。吏緣爲姦。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𨿽良民不免妄用。
〉
〈
及其納錢。雖冨民不免逾限。如此則恐鞭箠必用。州縣之事不勝煩矣。唐
劉晏掌國計。未嘗有所假貸。有尤之者。晏曰。使民僥倖得錢。非國之福。使
〉
〈
吏倚法督責。非民之便。吾雖未嘗假貸。而四方豐凶貴賤。知之未嘗逾時。
有賤必糴。有貴必糶。以此四方無甚貴甚賤之病。安用貸爲晏之所言。則
〉
〈
常平法耳。今此法見在而患不修。公誠有意於民。舉而行之。則晏之功。可
立候也。安石曰。君言誠有理。當徐思之。自此逾月不言青苗。會河北轉運
〉
〈
判官王廣廉奏乞度僧牒數千爲本錢。於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
歛。與安石意合。於是青苗法遂行於四方。安石因遣八使之四方訪求遺
〉
〈
利。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皆莫敢言。轍徃見陳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寛
恤諸路。各務生事。還奏。多不可行爲天下笑。今何以異此。又以書抵安石。
〉
〈
力陳其不可。安石怒。將加以罪。升之止之。以爲河南推官。會張方平知陳
州。辟爲教授。三年。授齊州掌書記。又三年改著作佐郎。復從方平簽書南
〉
〈
京判官。居二年。生兄軾以詩得罪。謪監筠州鹽酒稅。五年不得調。移知績
溪縣。哲宗立。以秘書省校書郎召。元祐元年爲右司諫。宣仁后臨朝。用司
〉
〈
馬光吕公著。欲革弊事。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宻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
轍皆論去之。吕惠卿始謟王安石倡行庻政以害天下。及勢鈞力敵。則傾
〉
〈
陷安石甚於仇讎世尤惡之。至是自知不免乞宫觀以避貶竄轍具䟽其
奸。以散官安置建州。司馬光以王安石顧役之害。欲復差役。不知其害相
〉
〈
半於顧役。轍言自罷差役。僅二十年。吏民皆未習慣。况役法關涉衆事。根
芽盤錯。行之徐緩乃得審詳。若不窮究首尾。忽遽便行。恐既行之後。别先
〉
〈
諸弊。今州縣役錢。例有積年寛剩。大約足支數年且依舊顧役盡今年而
止。催督有司。審議差役。趂今冬成法。來年役使鄉户。但使既行之後。無復
〉
〈
人言。則進退皆便。光又以安石私說詩書新義考試天下士。欲改科舉。别
爲新格。轍言進士來年秋試。日月無幾。而議不時决詩賦雖小技。比次聲
〉
〈
律。用功不淺。至於治經誦讀講解。尤不輕易。要之來年皆未可施行。乞來
年科場一切如舊。惟經義兼取注䟽。及諸家論議。或出己見。不專用王氏
〉
〈
學。仍罷律義。令舉人知有定論。一意爲學以待選試。然後徐議元祐五年
以後科舉格式。未爲晚也。光皆不能從。初神宗以夏國内亂。用兵攻討。乃
〉
〈
於熈河漕蘭州。於延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賀登位。使還未
出境。又遣使入境朝廷知其有請蘭州五寨地意。大臣議棄守未决。轍言
〉
〈
曰。頃者西人雖至。疆場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厭兵。確然不
請。欲使此議。發自朝廷以爲重。朝廷深覺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勢窮。始來
〉
〈
請命。一失此機。必爲後悔。彼若點集兵馬。屯聚境上。許之則畏兵而。予不
復爲恩。不予則邉釁一開。禍。難無已。間不容髮。正在此時。不可失也。穎濵
〉
〈
遺老。傳曰。今議者不深究利害。妄立堅守之議。苟避弃地之名。不度民力。
不爲國計。其意止欲私已自便。非社稷之計也。臣又聞。議者或謂弃守皆
〉
〈
不免用兵。弃則用兵必遲。守則用兵必速遲速之間。利害不逺。若遂以地
予之恐非得計。臣聞聖人應變之機。正在遲速之際。但使事變稍緩。則吾
〉
〈
得筭已多昔漢文帝之世。吳王濞内懷不軌。稱病不朝。積財養兵。謀亂天
下。文帝專務含養。置而不問。加賜几杖。恩禮日隆。濞雖包藏禍心而仁澤
〉
〈
浸漬。終不能發。及景帝用鼂錯之謀。欲因其有罪。削其郡縣。以爲削之亦
反。不削亦及。削之則反疾而禍小。不削則反遲而禍大。削書一下。七國盡
〉
〈
反。至使景帝發天下兵。遣三十六將。僅而破之。議者若不計利害之淺深。
較禍福之輕重。則文帝隱忽不决。近於柔仁。景帝剛斷必行。近於強毅。然
〉
〈
而如文帝之計。禍發既遲。可以徐爲備禦。稍經歲月。變故自生。以漸制之
勢無不可。如景帝之計。禍發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鋒刃既接。勝負難
〉
〈
保。社稷之命。决於一日。雖食鼂錯之肉。何益於事。今者欲弃之策與文帝
同。而欲守之計與景帝類。臣乞宣喻執政。欲弃者。理直而禍緩。欲守者。理
〉
〈
曲而禍速。曲直遲速孰爲利害。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聽。斷。將帥吏
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誰使效命。若其羽書沓至。勝負紛然。臨機决斷。誰
〉
〈
任其責。惟乞聖心。以此反覆思慮。早賜裁斷。無使西人。别致猖狂。於是朝
廷許還五砦。夏人遂服。遷起居郎。中書舍人。朝廷議回河故道。轍爲公著
〉
〈
言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今不因其舊而修其未至。乃欲取而回之。其
爲力也難而爲責也重。是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公著悟。竟未能用。進户
〉
〈
部侍郎。轍因轉對言曰。財賦之原出於四方。而委於中都。故善爲國者。藏
之於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餘。則轉運司常足。轉運司既足。則户部不
〉
〈
困。唐制。天下賦稅。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於今。上供之數。可
謂少矣。然每有緩急。王命一出。舟車相銜。大事以濟。祖宗以來。法制雖殊。
〉
〈
而諸道蓄藏之計猶極豐厚是以歛散及時。縱舍由已。利柄所在。所爲必
成。自熈寧以來。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術。欲求冨國而先困轉運司。轉運
〉
〈
司既困。則上供不繼。上供不繼而户部亦憊矣。兩司既困故内帑别藏。雖
積如丘山而委爲朽壞。無益於筭也。尋又言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
〉
〈
部所行體例不同利害相逺。冝隨事措置以塞弊原。謹具三弊以聞。其一
曰分河渠案以爲都水監其二曰。分胄案以爲軍器監。其三曰。分修造案
〉
〈
以爲將作監。三監皆隷工部。則本部所專。其餘無幾。出納損益。制在他司。
頃者司馬光秉政。知其爲害。嘗使本部收攬諸司利權。當時所收。不得其
〉
〈
要。至今三案。猶爲他司所擅。深可惜也。盖國之有財。猶入之有飲食。飲食
之道。當使口司出納而腹制多寡。然後分布氣血以養百體。耳目頼之以
〉
〈
爲聦明。手足頼之以爲力。若不專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則𨿽
欲求一飽。不可得矣。而况於安且壽乎。今户部之在朝廷。猶口腹也。而使
〉
〈
他司分治其事。何以異此。自數十年以來。群臣每因一事不舉。輙分建他
司。利權一分。用財無藝。他司以辦事爲效。則不恤財之有無。户部以給財
〉
〈
爲功。則不問事之。當否。彼此各營一職。其勢不復相知。雖使户部得材智
之臣。終亦無益。能否同病。府庫卒空。今不早救。後患必甚。昔嘉祐中。京師
〉
〈
頻歲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監。置監以來。比之舊案。所補何事。而
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監丞。侵奪轉運司職事。轉運司之領河事也。郡之諸
〉
〈
埽。埽之吏兵儲畜。無事則分。有事則合。本之所向。諸埽趨之。吏兵得以
功。儲蓄得以併用。故事作之日。無暴歛傷財之患。事定之後。徐補其闕。兩
〉
〈
無所妨。自有監丞據法責成。緩急之際。諸埽不相爲用。而轉運司不勝其
弊矣。此工部都水監爲户部之害。一也。先帝一新官制。並建六曹。隨曹付
〉
〈
事。故三司故事多隷工。名雖近正而實非利。昔冑案所掌。今内爲軍器
監而上隷工部。外爲都作院而上隷提刑司。欲有興作。户部不得。與議。訪
〉
〈
聞河北道。近歲爲羊渾脱動以千計。渾脱之用。必軍行乏水。過渡無船。然
後須之。而其爲物稍經歲月。必至蠹敗。朝廷無出兵之計而有司營戢。不
〉
〈
顧利害。至使公私應副。虧財害物。若專在轉運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
院爲户部之害。二也。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緩急。物有利害。皆得專
〉
〈
之。今工部以辨職爲事。則緩急利害。誰當議之。朝廷近以箔場竹箔。積乆
損爛。創令出賣。上下皆以爲。當。指揮未幾。復以諸處營造歲有科制。遂令
〉
〈
般運堆積。以破出賣之計。臣不知將作見工幾何。一歲所用幾何。取此積
彼。未用之間。有無損敗而遂爲此計。本部雖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
〉
〈
復言。此工部將作監爲户部之害。三也。凡事之類此者多矣。臣不能遍舉
也。故願明詔有司。罷外水監丞。舉河北河事。及諸路都作院。皆歸轉運司。
〉
〈
至於都水軍器將作三監。皆兼隷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費之多少。
而工部任其工之良苦。程其作之遲速。苟可否多少在户部。則傷財害民。
〉
〈
户部無所逃其責矣。苟良苦遲速在工部。則敗事乏用。工部無所辭其譴
矣。利出于一而後天下貧富可責之户部矣。哲宗從之。惟都水仍舊。朝廷
〉
〈
以吏部元豐所定吏額。比舊額數倍。命轍量事裁减。吏有白中孚曰。吏額
不難定也。昔之流内銓。今侍郎左選也。事之煩劇。莫過此矣。昔銓吏止十
〉
〈
數。而今左選吏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何也。昔無重法重禄。吏
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給重禄。賕賂比舊爲少。則不忌
〉
〈
人多而幸於少事。此吏額多少之大情也。舊法日生事。以難。易分七等。重
者至一分。輕者至一釐以下。積若干分而爲一人。今若取逐司兩月事。定
〉
〈
其分數。則吏額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曰。此群吏身計所係也。若以分數
爲人數。必大有所損。將大致紛訴。雖朝廷亦不能守。乃具以白宰執。請據
〉
〈
實立額。俟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羡額
當盡。功雖稍緩而見。吏知非身患。不復怨矣。吕大防命諸司吏任永壽。與
〉
〈
省吏數人典之。遂背轍議。以立額日裁損吏員。復以好惡改易諸局次。永
壽後以贜刺配。大防畧依轍議行之。代軾爲翰林學士。尋權吏部尚書。使
〉
〈
契丹。館客者侍讀學士王師儒。能誦洵軾之文。及轍茯苓賦。恨不得見全
集。使還爲御史中丞。自元祐初。一新庻政。至是五年矣。人心已定。惟元豐
〉
〈
舊黨。分布中外。多起邪說以摇撼在位。吕大防劉摯患之。欲稍引用以平
夙怨。謂之調亭。宣仁后疑不决。轍靣斥其非。復上䟽曰。臣近靣論君子小
〉
〈
人。不可並處。聖意似不以臣言爲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
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親君子。逺小人。則主尊國安。踈君子。任小人。則
〉
〈
主憂國殆。此理之必然。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悦而引之於内以自遺
患也。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庻務。無所偏廢
〉
〈
可也。若遂引之於内。是猶患盗賊之欲得財。而導之於寢室。知虎豹之欲
食内。而開之以坰牧。無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
〉
〈
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耻。撃之則難去。君子潔身重義。
沮之則引退。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盖謂此矣。先帝聦明聖智。
〉
〈
疾頽靡之俗。將以綱紀四方。比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
天意。下失民心。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上下忻慰。則前者用事之臣。今
〉
〈
朝廷雖不加斥逐。其勢亦不能復留矣。尚頼二聖慈仁。宥之於外。盖已厚
矣。而議者惑於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謂之調亭。此輩若返。豈肯但
〉
〈
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盖不足言。臣所惜者。
祖宗朝廷也。惟陛下。斷自聖心。勿爲流言所惑。勿使小人一進。後有噬臍
〉
〈
之悔。則天下幸甚。疏入。宣仁后命宰執讀於簾前。曰。轍疑吾君臣兼用邪
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亭之說遂已。轍又奏曰。竊見方今天下。
〉
〈
雖未大治。而祖宗綱紀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已平心無生事要
功之意。因弊修法。爲安民靖國之術。則人。自定。雖有異黨。誰不歸心。向
〉
〈
者異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慮矣。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黄河北
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及陛下遣
〉
〈
使按視。知不可爲。猶或固執不從。經今累歲。回河雖罷。减水尚存。遂使河
朔生靈。財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順。朝廷招來之厚。惟恐失之。而
〉
〈
熈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已
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明白處置。若遂養成邊釁。關陝豈復安居。此二
〉
〈
事則臣所謂宜正已平心。無生事要功者也。昔嘉祐已前。鄉差衙前。民間
常有破産之患。熈寧以後。出賣坊場以顧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
〉
〈
及元祐之初。務於復舊。一例復差官收坊場之錢。民出衙前之費。四方驚
顧。衆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復差法。又熈寧顧役之法。三等人户。並出役
〉
〈
錢。上户以家産高強。出錢無藝。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二等人户。
不免咨怨。至於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顧法之行。最爲其便。
〉
〈
罷行顧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爲害。且如畿縣中等之家。
例出役錢三貫。若經十年。爲錢三十貫而已。今差役既行。諸役手力。最爲
〉
〈
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爲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爲三十六貫。二年役
滿。爲費七千餘貫。罷役而歸。寬鄉得閑三年。狹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
〉
〈
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顧役十年。賦役所出。多在中等。如此條目。不便非一。
故天下皆思顧役而厭差。今五年矣。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冝因弊修法。爲
〉
〈
安民靖國之術者也。臣以聞見淺狹。不能盡知當今得失。然四事不去。如
臣等輩。猶知其非。而况於心懷異同。志在及覆。幸國之失。有以籍口者乎。
〉
〈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摇撼衆聽矣。伏乞
宣諭宰執。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既得。則異議
〉
〈
自消。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貴。海内蒙福。上下攸同。豈不
休哉。大臣耻過。終莫肯改。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初夏人來賀登
〉
〈
極。相繼求和。且議地界。朝廷許約。地界已定。付以歲賜。乆之。議不决。明年。
夏人以兵襲涇原。殺掠弓箭手數千人。朝廷忍之不問。遣。使徃賜策命。夏
〉
〈
人受禮倨慢。以地界爲辭。不復入謝。再犯涇原。四年。來賀坤成節。且議地
界。朝廷先以歲賜予之。地界又未决。夏人乃於疆事。多方侵求。熈河。將佐
〉
〈
范育种誼等。遂背約。侵築質孤勝如二堡。夏人即平蕩之。育等又欲以兵
納趙醇忠。及擅招其部人千餘。朝廷却而不受。西邉騷然。轍乞罷育誼。别
〉
〈
擇老。將以守熈河。宣仁后以爲然。大臣竟主育誼不從。轍又靣奏。人君與
人臣。事體不同。人臣雖明見是非而力所不加。湏至且止。人君於事不知
〉
〈
則已。知而不能行。則事權去矣。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攬威柄以正君臣
之分而已若專聽其所爲。不以漸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不免逐去。事
〉
〈
至如此。豈朝廷美事。故臣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六年。熈河奏夏人十
萬騎。壓通逺軍境。挑掘所爭崖巉。殺人。三日而退。乞因其退。急移近裏堡
〉
〈
寨於界。乘利而徃。不湏復守誠信。下大臣會議。轍曰。當先定議。欲用兵耶。
不用耶。吕大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轍曰。凡用兵。先論理之曲直。我
〉
〈
若不直。兵决不當用。朝廷頃與夏人議地界。欲用慶曆舊例。以彼此見今
住處當中爲直。此理最簡直。夏人不從。朝廷遂不固執。盖朝廷臨事。常患
〉
〈
先易後難。此所謂先易者也。既而許於非所賜城砦。依綏州例以二十里
爲界。十里爲堡鋪。十里爲草地。要約纔定。朝廷又要兩砦界首侵夏地。一
〉
〈
抹取直。夏人見從。又要夏界更留草地十里。夏人亦許。凡此所謂後難者
也。今欲於定西城與隴諾堡。一抹取直。所侵夏地。凡百數十里。隴諾。祖宗
〉
〈
舊疆。豈所謂非所賜城砦耶。此則不直。致寇之大者也。劉摯曰。不用兵雖
美。然事有湏用兵者。亦不可不用也。轍奏曰。夏兵十萬壓熙河境上。不於
〉
〈
他處。專於所。爭處殺人掘崖巉。此意可見。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
故。熈河輙敢生事。不守誠信。臣欲詰責帥臣耳。後屢因邉兵。深入夏地。宣
〉
〈
仁后遂從轍議。時三省除李清臣吏部尚書給事中。范祖禹封還詔書。正
言姚靦亦言之三省。復除莆宗孟兵部尚書。轍奏前除清臣給諫。紛然爭
〉
〈
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宣仁后曰。奈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
何嘗闕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温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
〉
〈
但昔與王珪蔡確軰並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人。若
並用此四人。使黨類互進。恐朝廷自是不安静矣。議遂止。紹聖初。哲宗起
〉
〈
李清臣爲中書舍人。鄧潤甫爲尚書左丞。二人乆在外不得志。稍復言熈
豐事以激怒哲宗意。會廷試進士。清臣撰策題。即爲邪說。轍諫曰。伏見御
〉
〈
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熈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
大有爲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盖有百世不可改者。位近二十年而終
〉
〈
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𥘵。免。减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
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禄之官。
〉
〈
復六曹之舊。嚴重禄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
錢以寛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筭。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
〉
〈
未嘗失墜也。至於其他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
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征。内興宫室。財用匱竭。於是修
〉
〈
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能去煩苛。漢室
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爲明。以讖决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
〉
〈
其失。代之以寛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革。號稱太平。而
群臣因其極盛。爲天書之說。章獻臨御。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宫以泯其迹。
〉
〈
及仁宗聽政。絶口不言。英宗自藩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
或請復舉其事。𥨊而不答。遂以安静。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
〉
〈
聖。豈其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臣不勝區區。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
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人懷私忿而以先
〉
〈
帝爲辭。大事去矣。哲宗覧奏。以爲引漢武方先朝。不悅。落職知汝州。居數
月。元豐諸臣皆會於朝。再責知𡊮州。未至。降朝議大夫。試少府監分司南
〉
〈
京。筠州居住。三年。又責化州别駕。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即位。徙永州岳
州。已而復太中大夫。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宫。崇寧中。蔡京當國。又降朝請
〉
〈
大夫。罷祠。居許州。再復太中大夫致仕。築室于許。號穎濵遺老。自作。傳萬
餘言。不復與人相見。終日默坐。如是者幾十年。政和二年卒。年七十四。追
〉
〈
復端明殿學士。淳熈中。謚文定。轍性沉静簡潔。爲文汪洋澹泊。似其爲人。不
願人知之。而秀傑之氣終不可掩。其高處殆與兄軾相迫。所著詩傳春秋
〉
〈
傳古史。老子解。欒城文集。並行於世。三子。遲。适。遜。論曰蘇轍論事精
確。修辭簡嚴。未必劣於其兄。王安石初議青苗。轍數語柅之。安石自是不復
〉
〈
及此。後非王廣廉傳會。則此議息矣。轍寡言鮮慾。素有以得安石之敬心。
故能爾也。若是者。軾冝若不及。然至論軾英邁之氣。閎肆之文轍爲軾弟。
〉
〈
可謂難矣。元祐秉政。力斥章蔡。不主調亭。及議回河顧役。與文彦博司馬
光異同。西邉之謀。又與吕大防劉摯不合。君子不黨。於轍見之。轍與兄進
〉
〈
退出處。無不相同。友愛彌篤。無少怨。尤。近古罕見。獨其齒爵皆優於兄。意
者造物之所賦與。亦有乘除於其間哉。蘇穎濵集轍父曰眉山先生隱
〉
〈
居不出。老而以文名天下。天下所謂老蘇者也。歐陽文忠公以文章獨步
當世。見先生而嘆曰。予閲文士多矣。獨喜尹師魯。石守道。然意常有所未
〉
〈
足。今見君之文。予意足矣。先生既不用於世。有子軾。轍。以所學授之。曰是
庶幾能明吾學者。毋成國太夫人程氏。亦好讀書。明識過人。志節凛然每
〉
〈
語其家人二子必不負吾志。轍年十九舉進士。釋褐。二十三舉直言。仁宗
親策之於廷。初陳陽叔以樞宻副使與介甫共事。二人操術不同。介甫所
〉
〈
唱陽叔不深和也。既召謝卿材。侯叔獻。陳知儉。王廣廉王子韶程顥盧秉。
王汝翼等八人。欲遣之四方搜訪遺利中外傳笑知所遣必生事迎合。然
〉
〈
莫敢言者。轍求見陽叔。陽叔逆問君獨來見何也對曰。有疑欲問公耳近
日召八人者。欲遣徃諸路。不審公既知利害所在事有名件而使徃案實
〉
〈
之耶。其亦未知其實。漫遣出外網捕諸事也。陽叔曰君意謂如何。對曰。昔
嘉祐末。遣使寬䘏諸路事無所指。行者各務生事。既還。奏例多難行。爲天
〉
〈
下笑。今何以異此。陽叔曰。吾昔奉敕看詳寬䘏等事。如范堯天輩所請多
中理。對曰。今所遣如堯夫者有幾。陽叔曰。所遣果賢將不肯行。君無過憂。
〉
〈
對曰。公誠知遣使之不便。而恃遣者之不行何如。陽叔曰。君姑退。得徐思
之。後數日。陽叔召屬官於宻院。言曰。上即位之初。命天下監司具本路利
〉
〈
害以聞。至今未上。今當遣使宜得此以議。可草一札子乞催之。惠卿覺非
其黨。中意不樂。漫具草無益也。轍知力不能救。以書抵介甫陽叔指陳其
〉
〈
决不可者。且請補外。介甫大怒。將見加以罪。陽叔止之。平生好讀詩春秋。
病先儒多失其㫖。欲更爲之傳。老子書與佛法大類。而世不知亦欲爲之
〉
〈
注。司馬遷作史記。記五帝三代。不務推本詩。書。春秋。而以世俗雜說亂之。
記戰國事多斷缺不完。欲更爲古史。功未及究。移知歙績溪。始至而奉神
〉
〈
宗遺制居半年除秘書省校書耶。轍言曰。先帝臨御僅二十年。厲精政事。
變吏法度。將以力致太平。追復三代。是以擢任臣庻。多自小臣致位公相。
〉
〈
用人之速。近世無與比者。究觀聖意本欲求賢自𦔳。以利安生民。爲社稷
長乆之計。豈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茍容。出入唯唯。危而不持。顛而不扶。竊
〉
〈
取利禄以養妻子而已哉。然自法行以來。民力凋弊。海内愁怨。先帝晚年
寢疾彌留。照知前事之失。親發德音。將洗心自新。以合天意。而此志不遂。
〉
〈
𡘤棄萬國。天下聞之。知前日弊事。皆先帝之所欲改。思慕聖德。繼之以泣。
是以皇帝踐阼。聖母臨政。奉承遺㫖罷導洛。廢市易。損青苗。止𦔳役寛保
〉
〈
甲。免買馬。放修城池之役。復茶鹽鐵之舊。黜吳居厚。吕孝廉。宋用臣。賈青。
王子京。張誠一。吕嘉問。蹇周輔等。命。令所至。細民皷舞相賀。臣愚不知朝
〉
〈
廷以。爲凡此誰之罪也。上則大臣蔽塞聦明。逢君之惡。下則小臣貪胃榮
利。奔競無耻。二者均皆有罪。則大臣以任重責重。小臣以任輕責輕。雖三
〉
〈
尺童子所共知也。今朝廷既罷黜小臣。至於大臣則因而任之。將復使燮
和陰陽陶冶民物。臣竊感矣。竊惟朝廷之意。將以禮貌大臣。待其愧耻自
〉
〈
去。以全國體。今確等自山陵以後。猶偃然在職。不肯引咎辭位以謝天下。
謹案確等受恩最深。任事最乆。據位最尊。獲罪至重。而有靦靣目。曾不知
〉
〈
愧。確等誠以昔之所行爲是耶。則今日安得不爭。以昔之所行爲非耶。則
昔安得不言。窮究其心所以安而不去者。蓋以爲是皆先帝所爲而非吾
〉
〈
過也。夫爲大臣忘君徇已。不以身任罪戾。而歸咎先帝。不忠不孝寧有過
此。臣竊不忍千載之後。書之簡策。大臣既自處無過之地。則先帝獨被惡
〉
〈
名。此臣所以痛心疾首。當食不飽。至於涕泗之横流也。陛下何不正其罪
名。上以爲先帝分謗。下以慰臣子之意。今獨以法繩治小臣。而置確等。大
〉
〈
則無以顯揚聖考之遺意。小則無以安反側之心。故臣竊謂大臣誠退。則
小臣非建議造事之人。可一切不治。使得革靣從君。竭力自效。以洗前惡。
〉
〈
伏乞出臣此章。宣示確等。使自處進退之分。臣雖萬死不恨也。三人竟皆
逐去。然卒不以其前後反覆歸咎先帝罪之。世以爲恨。司馬君實既以清
〉
〈
德雅望。專任朝政。然其爲人不達吏事。知雇役之害。欲復行差役不知差
雇之弊其實相半。講之未詳。而欲一旦復之。民始聞而喜。徐而疑懼君實
〉
〈
不信也。是歲上將親饗明堂。轍言曰。三代常祀。一歲凡祭天。再祭地。皆天
子親之。故於其祭也。或祭昊天。或祭五天或獨祭一天。或祭皇地祗。或祭
〉
〈
神州地祗。要於一歲而親祀必遍。降及近世。歲之常祀。皆有司攝事。三歲
而後。一親祀。親祀之䟽數。古今之變相逺如此。然則其禮之不固盖亦其
〉
〈
勢然也。謹按國朝舊典冬至圜丘必兼饗天地。從祀百神。若有其故。不祀
圜丘。别行他禮。或大雩於南郊。或大饗於明堂。或恭謝於大慶。皆用圜丘
〉
〈
禮樂神位。其意以爲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親祀天地百神故也。臣竊見
皇祐明堂遵用此法。最爲得禮。自皇祐以後。凡祀明堂或用鄭氏說。獨祀
〉
〈
五天帝。或用王氏說。獨祀昊天上帝。雖於古學各有援據。而考之國朝之
舊則爲失當。盖儒者泥古而不知今。以天子每歲遍祀之儀。而議皇帝三
〉
〈
年親祀之禮。是以若此其䟽也。今者皇帝陛下對越天命。逾年即位。將以
九月有事於明堂。義當並見天地。遍禮百神。躬薦誠心以格靈貺。臣恐有
〉
〈
司不達禮意。以古非今。執王鄭偏說以亂本朝大典。夫禮㳂人情。人情所
安。天意必順。今皇帝陛下始親祠事。而天地百神無不咸秩。豈不俯合人
〉
〈
情。仰符天意。臣愚欲乞明詔禮官。今秋明堂用皇祐明堂典禮。庻幾精誠
陟降。漙及上下。時大臣多牽於舊學。不達時變。奏入不報。然轍以爲周禮
〉
〈
一歲遍祭天地。皆人主親行。故郊丘有南北。禮樂有同異。自漢唐以來禮
文日盛。費用日廣。事與古異。故一歲遍祀不可復行。唐明皇天寳初。始定
〉
〈
三歲一親郊。於致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廟。然後合祭天地。從祀百
神。所以然者盖謂三年一次大禮。若又不遍。則於人情有所不安。至於遍
〉
〈
祭之禮已自差官攝事。未嘗少廢。此近世變禮非復三代之舊。而議者欲
以三代遺文參亂其間失之逺矣。至七年上將親郊轍備位政府。乃與諸
〉
〈
公共伸前議。合祭天地。識者以爲當。時朝廷起文潞公於既老。以太師平
章軍國重事。初元豐中河决大吳。先帝知故道不可復還因導之北流。水
〉
〈
性已順。惟河道未深。堤防未立。歲有决溢之患。本非深害也。至此諸公皆
未究悉河事。而潞公欲以河爲重事。中書侍郎吕微仲樞宻副使安厚鄉
〉
〈
從而和之。始謂河西北流入泊淀。乆必淤淺。異日或從北界入海。則河朔
無以禦狄。故三人力主回河之計。諸公莫能奪。吕晦叔時爲中書相。轍聞
〉
〈
見問曰。公自視智勇孰與先帝。勢力𨺚重能鼓舞天下孰與先帝。晦叔驚
曰。君何言歟。對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謂智勇
〉
〈
勢力過先帝也。且河决自元豐導之北流。亦自元豐是非得失。今日無所
預。諸公不因其舊而修其未完。乃欲取而回之。其爲力也難。而其爲責也
〉
〈
重矣。晦叔唯唯。曰當與諸公籌之。既而回河之議紛紛而起。晦叔亦以病
没。轍遷户部侍郎。嘗因轉對言曰。故臣願舉近歲朝廷無名封樁之物。歸
〉
〈
之轉運司。盖禁軍闕額。與差出衣糧清汴水脚。與外江綱舩之類。一經擘
畫例皆封樁。夫闕額禁軍。尋當以例物招置。而出軍衣糧罷此給彼。初無
〉
〈
封樁之理。至於清汴水脚雖减於舊。而洛口費用實倍於前。外江綱舩雖
不打造。而雇舩運糧其費特甚。重復刻剥。何以能堪。故臣謂諸如此比當
〉
〈
一切罷去。况祖宗故事未嘗有此。但有司固執近事不肯除去。惟陛下斷
而與之。則轉運司利柄稍復。而户部亦有頼矣。朝廷重違近制卒不能改。
〉
〈
又言祖宗參酌古今之冝。建立三司。所領天下事幾至大半。權任之重。非
它司比。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事權分則財利散。雖欲求冨。其道無由。
〉
〈
轍自爲中書舍人。與范子功。劉貢父。同詳定六曹條例。子功領吏部。元豐
所定吏額。主者苟悦。群吏比舊額幾數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已再上
〉
〈
再却矣。子功奉使。轍兼領其事。吏有白中孚者。進曰。吏額不難定也。昔之
流内銓。今待郎左選也。事之煩劇。莫過此矣。昔銓吏止十數。而今左選吏
〉
〈
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何也。昔無重法重禄。吏通賕賂。則不欲
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給重禄。賕賂比舊爲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
〉
〈
事。此吏額多少之大情也。舊法日生事以難。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輕者
至。釐以下。積若干分而爲一人。今若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則吏額
〉
〈
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以其言遍問屬官皆莫應。獨李之儀對曰。是誠可
爲也。即與之儀議之。曰。此群吏身計所係也。若以分數爲人數。必大有所
〉
〈
損。將大致紛訴。雖朝廷亦將不能守乃具以白宰執。請據實立額竢吏之
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羡額當盡。功雖稍緩。
〉
〈
而見吏知非身患。不復怨矣。諸公以爲然。遂申尚書省。取諸司兩月生事。
諸司吏皆疑懼莫肯供。再申乞榜諸司。使知所立額俟它日見闕不補。非
〉
〈
法行之日。即有减損也。榜出。文字即具。至是成書以申三省。左僕射吕微
仲大喜。欲攘以爲已功。以問三省吏皆莫曉。有諸司吏任永壽者頗知其
〉
〈
意。微仲悦之。於尚書省創吏額房。使永壽與三省吏數人典之。小人無逺
慮而急於功利。即背前約以立額。日裁損吏員復以好。惡改易諸吏局次。
〉
〈
凡近下吏人惡爲上名所壓者。即爲撥出上名於他司。閑慢司分欲入要
地者。即自寺監撥人省曹之數是也凡奏上行下皆微仲專之。不復經三
〉
〈
省法出。中外洶洶。微仲既爲御史所攻。永壽亦以恣横贜污以徒罪刺配。
乆之微仲知衆不伏。乃使左右司再加詳定畧依本議行下。時子瞻自翰
〉
〈
林學士出知餘杭。朝廷即命轍代爲學士。尋又兼權吏部尚書。未幾奉使
契丹。虜以其侍讀學士王師儒館伴。師儒稍讀書。能道先君及子瞻所爲
〉
〈
文。曰恨未見公全集。然亦能誦服茯苓賦等。虜中類相愛敬者。轍還朝。
爲御史中丞。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所薦御史。率以近格不用。自元
〉
〈
祐初革新庻政。至是五年矣一時人。已定。惟元豐舊黨分布中外。多起
邪說。以撼摇在位。吕微仲與中書侍郎劉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兩端。爲
〉
〈
自全計。遂建言。欲引用其黨以平舊怨謂之調亭。宣仁后疑不决。轍於延
和面論其非。退復再以劄子論之。其一曰。臣近靣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
〉
〈
朝廷。竊觀聖意似不以臣言爲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退
復思念。若使邪正並進。皆得預聞國事。此治亂之幾。而朝廷所以安危者
〉
〈
也。臣誤蒙聖恩。典司邦憲。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謹復稽之古今。考之
聖賢之格言。莫不謂親。近君子。斥逺。人則人主尊榮國家安樂。䟽外君
〉
〈
子。進任小人。則人主憂辱。國家危殆。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其於
周易所論尤詳。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爲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
〉
〈
在外。爲陰陽之逆節。故一陽在下。其卦爲復。二陽在下。其卦爲臨。陽雖未
盛而居中得地聖人知其有可進之道。一陰在下其卦爲姤。二陰在下其
〉
〈
卦爲遯。陰雖未壯。而聖人知其有可畏之漸。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陰陽之
和者。惟㤗而已。泰之爲象。三陽在内。三陰在外。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爲。
〉
〈
小人奠居於外。安而無怨。故聖人名之曰泰。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乆
安也。方泰之時。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無失其所。則天下之安。未
〉
〈
有艾也。惟恐君子得位。因勢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則勢將必至於
反覆。故泰之九三。曰無平不陂。無徃不復。竊惟聖人之戒深切詳盡所以
〉
〈
誨人者至矣。獨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慨而引之於内。以自遺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謂。人雖决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
〉
〈
庶務。各隨所長。無所偏廢寵禄恩賜。彼此如一。無一可指。如此而已。若遂
引而寘之於内。是猶畏盗賊之欲得財而導之於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
〉
〈
而開之以坰牧。天下無此理也。今觀其設意。本非漢唐之君所能髣髴也。
而一時臣佐。不能將順聖德。造作諸法。率皆民所不恱。及二聖臨御。因民
〉
〈
所願取而更之。上下忻慰。當此之際。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於朝自知上
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無所措。盖自熈寧以來。小人執柄。二十年
〉
〈
矣。建立黨與布滿中外。一旦失勢晞覬者多。是以創造語言。動摇貴近。脅
之以禍。誘之以利。何所不至。臣雖未聞其言。而槩可料矣聞者若又不加
〉
〈
審察。遽以爲然。豈不過甚矣哉臣聞管仲治齊。奪伯氏駢邑三百。飯蔬食
没齒無怨言。諸葛亮治蜀。廢廖立。李嚴。爲民徙之邉逺。乆而不召。及亮死。
〉
〈
二人皆垂泣思亮。夫駢。立。嚴。三人者。皆齊蜀之貴臣也。管葛之所以能戮
其貴臣。而使之無怨者。非有它也。賞罰必公。舉措必當。國人皆知所與之
〉
〈
非私。所奪之非怨。故雖仇讎。莫不歸心耳。今臣竊觀朝廷用捨施設之間。
其不合人心者尚不爲少。彼既中懷不悦。則其不服固冝。今乃直欲招而
〉
〈
納之。以平其隙。臣未見其可也。詩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陛下誠以異
同反覆爲憂惟當乆任才性忠良。識慮明審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
〉
〈
雖未及臯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逺矣。惟陛下斷自聖心。不爲流言所
惑。毋使小人一進。後有噬臍之悔。則天下幸甚。臣既待罪執法。若見用人
〉
〈
之失。理無不言。言之不從。理不徒止。如此則異同之迹。益復著明。不若陛
下早發英斷。使彼此泯然無迹可見之爲善也。奏入。宣仁后命宰執於簾
〉
〈
前讀之。仍喻之曰。蘇轍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極甲理。諸公相從和
之。自此參用邪正之說衰矣。轍復奏曰。聖人之德。莫如至誠。至誠之功。存
〉
〈
於不息。有能推至誠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乆。則天地可動。金石可移。况
於斯人誰則不服。臣伏見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隨時弛張改革弊事。
〉
〈
因民所惡屏去小人。天下本無異心。群黨自作浮議。近者德音一發。衆心
渙然。正直有依。人知所嚮。惟二聖不移此意。則天下誰敢不然。衛多君子。
〉
〈
而亂不生。漢用汲黯。而叛者𥨊。苟存至誠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乆之功。
此實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然臣以謂昔所柄任。其徒實繁。布列中外。豈
〉
〈
免窺伺。若朝廷設施必。當。則此輩覬望自滿。昔田蚡爲相。所爲貪鄙。則竇
嬰灌夫睥睨宫禁。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則廖立李嚴雖流徙邊郡。終身
〉
〈
無怨。此則保國寧人之要術。自古聖賢之所共由者也。尋知不可旋又復
雇。雇法有所未盡。但當隨事脩完。而去年之秋。復行差法。雖存雇法。先許
〉
〈
得差州縣官吏。利在起動人户。以差爲便。差法一行。即時差足。雇法雖在。
誰復肯行。臣頃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爲臣言。豈朝廷欲將賣坊場錢别
〉
〈
作支費耶。不然。而何故惜此錢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此聲四馳。爲損非
細。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錢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處州役而不
〉
〈
及縣役。寛剩役錢。只得通融鄰路鄰州。而不及鄰縣。人户願出錢雇人充
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爲雇。如此之類。條目不便者非一。故天下皆思雇
〉
〈
役而厭差役。今五年矣。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冝因弊脩法。爲安民靖國之
術者也。且朝廷只貴安靜。如此用人。臺諫安得不言。臣恐自此閙矣。宣仁
〉
〈
后曰。信然。不如且靜諸公遂卷除目持下。轍又奏。臣矣年初作中丞首論
此事。聖意似以臣言爲然。今未及一年。備位於此。若遂不言。實恐陛下怪
〉
〈
臣前後異同。上曰。然。乃退。六年春。詔除尚書右丞。轍上言。臣幼與兄軾
同受業先臣。簿祐早孤。凡臣之宦學皆兄所成就。今臣蒙恩與聞國政。而兄
〉
〈
適亦召還本除吏部尚書。復以臣故。改翰林承㫖。臣之私意。尤不遑安。况
兄軾文學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逺慕古人舉不避親。只乞寢臣新命得
〉
〈
與兄同備從官竭力圖報。亦未必無補也。不聴。踰年遷門下侍郎時吕微
仲與劉莘老爲左右相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大事皆决於微仲。惟
〉
〈
進退士大夫。莘老陰竊其柄。微仲不悟也。轍居其間迹危甚。莘老昔爲中
司臺中。舊僚多爲之用前後非意見攻。宣仁后覺之。莘老既以罪去微仲
〉
〈
知轍無它。有相安之意。然其爲人則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
愧之。盖是時所爭議大者有二。其一西邉事。其二黄河事。初夏人來賀登
〉
〈
極。相繼求和。且議地界。朝廷許之。本約地界已定。然後付以歲賜。乆之議
不决明年夏人多保忠以兵襲涇原。殺掠弓箭手數千人而去。朝廷隱忍
〉
〈
不問。即遣使徃賜策命。夏人受禮倨慢。以地界爲詞。不復入謝。且再犯涇
原。四年乃復來賀坤成。且議地界。朝廷急於招納。疆議未定。先以歲賜予
〉
〈
之。尋覺不便。乃於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約。而熈河將佐范育种誼等。又
背約侵築質孤勝如二。夏人隨即平盪。育等又欲以兵納趙醇忠。及擅
〉
〈
招蕃部千餘人。朝廷却而不受。西邉騷然。轍力言其非。乞罷育。更擇老將
以守熈河。宣仁后深以爲是。而大臣主之。轍面奏此輩皆大臣親舊。不忍
〉
〈
壞其資任雖其同列亦不敢異議。陛下獨不見黄河事乎。當時德音宣諭
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人君與人臣事體不同。人臣雖明見是
〉
〈
非。而力所不加。湏至且止。人主於事不知則已。知而不得行。則事權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攬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若專聴其所爲不以
〉
〈
漸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韓維專恣太甚。范純仁阿私太甚。皆不
免遂去。事至如此。豈朝廷美事。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宣
〉
〈
仁后極以爲然。而不能用。六年六月。熈河奏。夏人十萬騎壓通逺軍境上。
挑掘所爭崖巉。殺人三日而退。乞因其退軍未能復出。急移近裏保寨於
〉
〈
界上脩築。乘利而徃。不湏復守誠信。諸公會議都堂。轍謂微仲今欲議此事。
當先定議欲用兵耶。不用兵耶。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轍曰。凡
〉
〈
欲用兵。先論理之曲直。我若不直。則兵决不當用。朝廷頃與夏人商量地
界。欲用慶暦舊例。以漢蕃見今住坐䖏。當中爲界。此理最爲簡直。夏人不
〉
〈
從。朝廷遂不固執。盖朝廷臨事。常患先易後難。此所謂先。易者也。既而許
於非所賜城寨依綏州例。以二十里爲界。十里爲堡鋪。十里爲草地。非所
〉
〈
賜城寨指爲延州塞門。義合石州吳堡蘭州諸城寨通逺軍。定西城要約
纔定。朝廷又要於兩寨界首相望。侵係蕃地一抹取直。夏人黽俛見從要
〉
〈
約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夏人亦又見許凡此
所謂後難者也。今者又欲於定西城。與隴諾堡。相望一抺取直。所侵蕃地。
〉
〈
凡百數十里。隴諾祖宗舊疆。豈所謂非所賜城寨耶。此則不直致寇之大
將謂朝廷責其敗事。而喜其得功也。宣仁后曰然。乃加戒敕。然七年夏人
〉
〈
竟入大河東。朝廷乃議絶歲賜。禁和市。使沿邉諸路爲淺攻計。命熈河進
築定逺城。夏人不能爭。未幾復大入環慶。復議使熈河進築汝遮。中書侍
〉
〈
郎范子功獨不可。轍度。其意。昔延安。帥趙卨。范氏姻家也。方議地界以綏
州二十里爲例。議出於卨。熈河斥其不可。議乆不决。而卨死。故子功持之。
〉
〈
轍謂之曰。綏州舊例施於延安可且。熈河逺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從冝
矣。方論國事。親舊得失不冝置胷中也。衆皆稱善。而子功悻然不服。會西
〉
〈
人乞和。議遂不成。未幾右。相蘇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因遂其
請。實以汝遮故也。轍自爲諫官。論黄河東流之害。及爲執法最後論三事。
〉
〈
其一存東岸清豐口。其二存西岸披灘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鋸牙。朝
廷以付河北監司。惟以鋸牙爲不可去。轍於殿廬中與微仲論之。微仲曰。
〉
〈
無鋸牙。則水不東。水不東。則北流必有患。轍曰。然北京百萬生靈。歲有决
溺之憂。何以救之。且分水東入故道。見今游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
〉
〈
復能乆。若竣漲水已過。盡力修完。北流隄防。使足勝漲水之暴。然後轍去鋸
牙。免北京危急。此實利也。莘老曰。河北監司。不如此言奈何。轍曰。公豈
〉
〈
不知外官多所觀望耶。微仲曰。河事至大。難以臆斷。轍曰。彼此皆非目見
當以公者也。今雖欲不顧曲直一靣面用兵。不知二聖謂何。莘老曰。持不用
〉
〈
兵之說雖美。然事有湏用兵者。亦不可固執。輙曰。相公必欲用兵。湏道理
十全。敵人横來相加。勢不得已。然後可耳。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後。兵連
〉
〈
禍結。三五年不得休。將奈何。諸公乃許不從熈河之計。明日面奏之。轍曰。
夏人引兵十萬直壓熈河境上。不於它處作過。專於所爭處殺人掘崖巉。
〉
〈
此意可見。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微仲曰。朝廷指揮亦不至大
段不直。轍曰。熈河帥臣。輙敢生事。奏乞不守誠信。東夏人抽兵之際。移築
〉
〈
堡寨。臣以爲方今堡寨雖或可築。至秋深馬肥。夏人能復引大兵來爭此
否諸人皆言今已不許之矣。轍曰。臣欲詰責帥臣耳。若不加詰責。或再有
〉
〈
陳乞。諸人皆曰竣其再乞。詰責未晚。宣仁后曰。邉防忌生事。早與約束。諸
人乃聴。已而蘭州又以逺探爲名。深入西界。殺十餘人。轍曰。邉臣貪功生
〉
〈
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敗壞疆議。理湏戒敕。不聽。既又以防護打草爲名。
殺六七人。生擒九人。微仲知不便。欲送還生口。因奏其事。轍曰。邉臣貪冒
〉
〈
小勝。不顧大計。極害事。今送還九人甚善。可遂戒敕邉臣。微仲不欲。曰近
日延安。將副李儀等深入䧟没。已責降一行人。足以爲戒。轍曰。李儀深入
〉
〈
以敗事被責。蘭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議叅之耳。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
水爲便。轍具奏前語。且曰。必欲重慎。候漲水過。故道增淤。即併力修完北
〉
〈
堤。然復徹去鋸牙。庶幾可也。退至都堂。二。相遽批聖語曰。依都水監所定。
轍語堂吏。適所奏不然。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議。卒改批不
〉
〈
得添展乃已。八年正月。都水吳安持乞於北流作軟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時微仲在告。轍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具。導之北流。已得水性。惟堤坊未完。
〉
〈
每歲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是時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闞村樊村
等三斗門。遇河水泛溢。即開此三門。分水北行於無人之地。至北京北合
〉
〈
入大河。故北京生聚無大危急。自數年來。大臣創議。回河水官王孝先。吳
安持等即塞此三門。貼築西堤。又作鋸牙馬頭。約水向東直過北京之上。
〉
〈
故北京連年告急。然約水既乆。東流遂多於徃歲。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
泛漲。分入兩流。蹔時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河水重濁。緩則生淤。既分
〉
〈
爲二。不得不緩。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然將來漲水之後。河流
東北。盖未可知。臣等昨於都堂問吳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東。今年
〉
〈
安知河水不自北。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轍又奏曰。臣今
但欲徐觀夏秋河勢所向。水若東流。則北流不塞。自當淤斷。水若北流。則
〉
〈
北河如舊。自可容納。似此處置。安多危少。行之無疑。若行嶮徼倖。萬一成
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從也。乞先令安持等結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軟堰
〉
〈
既成。有無填塞河道。致將來之患。然後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后復笑
曰。若令結罪。必謂執政脅持之。且水官猶不保河之東北。况使者蹔徃乎。姑
〉
〈
别議之可也。二月。微仲乃朝。轍具以前語喻之。微仲口雖不伏。而意甚屈。
曰軟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轍曰。如此終非究竟。必欲且爾。
〉
〈
亦可八月。轍方在式假三省得㫖。批曰依水監所奏。下手日具功料取㫖。
轍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論之。微仲即日在告。十二日轍入對奏曰。自去
〉
〈
年十一月後來。至今百日間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第一次。
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舊法馬頭不得增損。臣知安持
〉
〈
意在添進馬頭。即指揮除兩河門外許一靣措置。安持姦意既露。第二次。
乞於東流北添進五七埽緷。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進埽緷。約令北流入
〉
〈
東。即令轉運司同監視不得過。所乞緷數。安持姦意復露。第三次。即乞留
河門百五十步。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進馬頭之名爲留河門即不許。安
〉
〈
持計窮。第四次即乞作軟堰。凡安持四次擘畫。皆回河意耳。臣昨已令中
書工房問水監兩事。其一勘會北流。元祐二年河門元闊幾里。逐年開排
〉
〈
直至去年。只闊三百二十步有何緣故其二勘會東流河門。見闊幾步。每
年涨水東出。水靣南北闊幾里南靣有無堤岸。北京順水堤不没者幾尺。
〉
〈
將來北流若果淤斷。漲水東行。係合併北流多少分數。有無包畜不定。今
兩問猶未荅。即便施行。實太草草。后嗟歎乆之。深以所言爲然。一十四日
〉
〈
與微仲同進呈。微仲曰。蘇轍所議河事今軟堰已不可作。無可施行。轍曰。
軟堰本自不可作。然臣本論吳安持百日之間。四次妄造事端。動揺朝聽。
〉
〈
若令依舊供職。病根不去。河朔被害無已。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
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轍曰。水官職事不輕。奈何以小人主之。易曰。開國
〉
〈
承家。小人勿用。未聞小人有可用之地也。此後是非終不能决。會宣仁晏
駕。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縷張包口。開清豐口以東鷄瓜河。八日。
〉
〈
轍以祈榖宿齋三省。即令安持與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時微仲爲山陵使。
行有日矣。轍見之待漏。語及河事。微仲直視曰。此大事不可不慎。轍曰。
〉
〈
誠然。公亦冝慎之。時范堯夫爲右相舊不直東流。轍告之曰。當與微仲議定。
乃令西去。堯夫曰。命已下奈何。轍曰。事有理。誰敢不從。議於皇儀門外。
〉
〈
再降指揮。使都水與本路安撫提轉同議。可即施行。有異議。亟以聞。堯夫
自外來。始意轍與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既而安撫冲元。乞候過漲水。因河所
〉
〈
向。閉所不行口。堯夫奏乞令許將與吳安持同議。一靣施行。轍曰。河勢難
定。恐湏令諸司共議。乃得其實。上以爲然。既行。上持宣諭曰。河事不小。可
〉
〈
兩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堯夫曰。河役已起。方議遣官。恐稽留役事。上
曰。但使議論得實。雖遲一年何損。乃遣中書舍人吕希純。殿中侍御史井
〉
〈
亮采徃視之。二人歸。極以北流爲便。方施行。樞宻簽書劉仲馮。援舊例乞
與河議。仲馮本文潞公吳仲卿門下士也。其言紛然。吕井之議逐格。而轍
〉
〈
亦以罪見逐。於是河流遂東。凡七年而後北流復通。微仲之在陵下也。堯
夫奏乞除執政。上即用李邦直爲中書侍郎。鄧聖求爲尚書右丞。二人乆
〉
〈
在外。不得志。遂以元豐業激恐上意。邦直尤力。舊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
門客。時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門客奏徐冨人竇氏。堯夫無以裁之。一日
〉
〈
日中。請轍於都堂與邦直議之。轍曰。上始親政。皇太妃閣中事當遍議之。
車服儀制。已付禮部矣。皇太后月費。尚書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皇太
〉
〈
妃冝付户部議定。至於奏薦。亦當議有所予。付吏部可也。凡此付有司必
以法裁處。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後於體爲便。明日奏之。上曰。月費竢内中
〉
〈
批出。奏薦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議已定。邦直獨曰。此可爲後法。
今姑。予之可也。上從之。邦直之附會類如此。會廷策進士。邦直撰策題即
〉
〈
爲邪說。以扇惑群聽。轍論之。奏入不報。疏見後年表。再以札子靣論
之。上不說。李鄧從而媒蘖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居數月。元豐諸人皆會
〉
〈
於朝廷。再謫知𡊮州。未至。降授朝議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三年。責授
化州别駕。雷州安置。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塗。至雷。貧富民屋
〉
〈
以居。復移循州。今上即位。天臣猶不恱。徙居永州。皇子生。復徙岳州。已乃
復官。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宫。有田在穎川。乃即居焉。居二年。朝廷易相。復
〉
〈
降授朝請大夫。寵祠宫。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許六年。杜門復理舊學。於是
詩。春秋。傳。老子解。古史。四書。皆成。嘗撫卷而歎。自謂得聖賢之遺意。繕書
〉
〈
而藏之。顧謂諸子。今世已矣。後有達者。必有取焉耳。家本眉山。貧不能歸。
遂築室於許。先君之葬在眉山之東。昔常約祔於其下。雖逺不忍負也。以
〉
〈
是累諸子矣。予居穎川六年。歲在丙戌。秋九月。閲篋中舊書。得平生所爲。
惜其乆而忘之也。乃作穎濱遺老傳。凡萬餘言。已而自笑曰。此間得失耳。
〉
〈
何足以語達人哉。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與一二衲僧𣸯。聽其言知
萬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滅。以此居冨貴。處貧賤。二十餘年。而心未嘗
〉
〈
動。然猶未覩夫實相也。及讀楞嚴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𨿽
踐諸相皆無所礙。乃油然而笑曰。此豈實相也哉。夫一猶可忘。而况遺老
〉
〈
傳乎。雖取而焚之可也。東都事略臣稱曰。受之於天。超出乎萬物之表。而
充塞乎天地之間者。氣也。施之於事物足以消沮金石。形之於文章。足以羽
〉
〈
翼元化。惟軾爲不可及矣。故置之朝廷之上。而不爲之喜。斥之嶺海之外。
而不爲之愠。邁徃之氣折而不屈。此人中龍也。轍之名述與軾相上下。而
〉
〈
心閑神王。道學有得。是以年益加。而道益邃。道益邃。則於世事愈泊如也。
不有所守而然哉吕氏雜志蘇子由崇寧中。居穎昌。方以元祐黨籍爲罪。
〉
〈
深居自守。不復與人相見。逍遥自處。終日默
坐。如是者幾十年。以至於没。亦人所難能也。
〉
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三百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