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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千七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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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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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七百四十一 八灰
〈崔〉
崔台符
〈
宋史列傳。台符字平叔。蒲陰人。中明法科。爲大理詳斷官。
校試殿帷。仁宗賜以盡美二字。熙寧中。文彦博薦爲群牧
〉
〈
判官。除河北監牧使。入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問欲舉法。舉朝以爲非。
台符獨舉手加額曰。數百年誤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已。故用之
〉
〈
歷知書刑院判少府監。復置大理獄。拜右諫議大夫。爲大理卿。時中官石
得一以皇城偵邏爲獄。台符與少卿楊汲輙迎伺其意。所在以鍛煉笞掠
〉
〈
成之。都人惴東。至不敢偶語。數年間麗文法者且萬人。官制行遷刑部侍郎
官至光禄大夫。元祐初。御史林旦上官均發其惡。出知潞州。又貶秩徙
〉
〈
相州。後兼監牧。使卒。年六十四。舊制武臣至内殿崇班。始蔭其族。台符言
大吏州判司猶許用蔭。武臣五歲一遷。自借職四十年乃得通朝籍。輕重
〉
〈
不相凖。請自供奉官即用蔭。從之。嘗使遼。至其朝。乆立賬前。儐者不贊導。
問其故。曰。大子來至。台符誚之曰。安有君父臨軒。而臣子偃蹇不至。乆立
〉
〈
使者。禮乎。儐者
懼。贊導如儀。
〉
崔與之
〈
宋史列傳。與之字正子。廣州人。父世明困場屋。每曰人不
爲宰相。則爲良醫。究心岐黄之書。貧者療之不受直。與之
〉
〈
少卓犖有奇節。不逺數千里游太學。登紹熙癸丑進士第。廣之士由太學
取科第自與之始。授潯州法曹。常平倉乆弗葺。慮米爲雨損。撤居廨九盖
〉
〈
之。郡守欲移兊常平之積堅不可守。敬伏而薦之。調淮西提刑司撿法官。
民有窘於豪民逋負。毆死其子誣之者。其。長欲流之。與之曰。小民一時計
〉
〈
出無聊。忍使一家轉徒。况故殺子孫罪止徒。卒從之。知建昌之新城。歲適
大歉。有强發民廪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盗爲止。勸分有法。貧富安之。開
〉
〈
禧用兵。軍旅所需。天下騷然。與之獨寅以係省錢。吏告月解不登。曰。寧罷
去和糴。今下。與之獨時價糴。今民自槩。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𡊮賜不時
〉
〈
給。諸卒大哄。漕司檄與之攝守。叛者帖然。乃宻訪其首事一人斬之。闔郡
以寧。擢守賓陽郡政清簡。未逾年提點廣西刑獄。遍歷所部。至浮海巡朱
〉
〈
崖。秋毫無擾州縣。而停車裁决。奬廉劾貪。風采凛然。朱崖地産苦。民或
取其業以代茗。州郡征之。歲五百緡。瓊人以吉貝織爲衣衾。工作婦人官
〉
〈
役有至一年者。弃稚違老。民尤苦之。與之皆爲榜免。其他利病罷行甚衆。
瓊之人次其事。爲海上澄清録。嶺海去天逺。刑獄慘毒。用及鼓槌鐵尺鹿
〉
〈
蹄木棍之類。催科差役。有領長卷用印到限銷鈔請憑由等錢之號。至官
吏下鄉。排門對鈔。則弊尤甚。皆疏其條目申諭而痛懲之。高惟月嘗鋟之。
〉
〈
號嶺海使民榜。廣右僻縣多右選。攝事類貪黷。與之請援廣東循諸邑。减
舉員賞格。以勸選人。熙寧免役之法。獨不及海外四州。民破家相望。與之
〉
〈
議舉行未果。以語頽戣。戣守瑗遂行之。召除金部郎官。時郎官多養資望
不省事。與之鉅細必親省决。吏爲欺者必杖之。莫不震栗。金虜困於韃遷
〉
〈
汴京。朝議疑其爲進迫。選帥淮東。寧宗宣引入内親遣之。奏選守將集
民兵爲邊防第一事。既至浚濠廣十有二丈。深二丈。西城濠勢低。因疏塘
〉
〈
水以限戎馬。開月河置釣橋。州城與堡寨城不相屬。舊築夾土地徃來。爲易
易以甓。因滁陽山林之阻。創五寨結忠義民兵。虜犯淮西。沿邊之民得附
〉
〈
山自圍。虜亦疑設伏。自是不敢深入。維揚兵乆不練。分强勇鎮淮西軍。月
以三八日習馬射。今。所部兵皆仿行之。淮民多蓄馬善射。欲依萬弩乎法
〉
〈
創萬馬社。募民爲之。時。相不果行。浙東饑。流民過淮。與之開門橅納。所
活萬餘。楚州工役繁。士卒苦之。叛入射陽湖。亡命多從之者。與之給旗帖招
〉
〈
之。衆聞呼皆至。首謀者獨遲疑不前。擒戮之。分其餘隷諸軍。山東李全以
衆來歸與之。移書時。相。謂自昔召外兵以集事者必有後憂。時相欲圗邊
〉
〈
功。諸。將皆有僥倖心。都統劉琸承宻札取泗州。兵渡淮。而後牒報琸全軍
覆漫。與之憂憤。馳書時相。言與之乘鄣五年。士卒之勇悍者愛惜如子。今
〉
〈
以萬餘士卒之命。壞於一夫之手。敵將乘勝襲我。未幾虜入寇。時相叠三
書。俾議和。與之答謂彼方得勢而我與之和。必遭屈辱。今山寨相望。邊民
〉
〈
米麥已盡輸藏。野無可掠。諸軍與山寨併力剿逐。勢必不能乆駐。况東海
漣水已爲我有。山東歸順之徒。已爲我用。一旦議和。則漣海二邑。若爲區
〉
〈
處。山東諸酋。若爲猎置。望别選通才以任和議。與之自劉琸敗。亟修守戰
備。遣猜銳布要害。虜深入無功。而和議亦寢。時議欲不除江淮制置。委兩
〉
〈
淮帥臣互相爲援。與之啓廟堂曰。兩淮分任其責。而無制閫總其權。則東
淮有警。西帥果能電馳徃救乎。西淮有警。東帥果能電馳徃赦乎。制閫俯
〉
〈
瞰兩淮。持一水之隔。文移徃來。朝發夕至。無制閫則事事申禀朝廷。必稽
緩誤事。議遂寢。召除秘書少監。軍民遮道𡸁涕。與之力辭召命竟歸。将度
〉
〈
嶺趣召不已。回次池口。已聞殘虜寇邊。乃造朝奏。今邊聲可慮者非一。惟
山東忠義區處。要不容緩。前後屢疏數千言。每嘆養虎將自遺患。未幾成
〉
〈
都帥董居誼以黷貨爲叛卒所遂。總領楊九鼎遇害。蜀大擾。與之以選除
工部侍郎帥成都。至即帖然。時安丙握蜀重兵乆。每忌蜀帥之自東南來
〉
〈
者。至是獨推誠相與。安丙薨。詔盡護蜀之師。開誠布公。兼用吳蜀人士之
望。附循戰士。人心悦服。先是軍政不立。戎帥多不協和。戊寅之春。劉昌租
〉
〈
在西和。王大才在沔州。大才之兵屢衄昌祖不救。遂棄皂郊。己卯之春。吳
政屯鳳州。張威屯西和。虜自白還堡。突入黑谷威不尾襲而迂路。由七方
〉
〈
關上青野原。虜遂入鳳州。與之戒以同心體國之大義。於是戎帥協和。而
軍政始立。先是安丙嘗納韃夏合從之請。會師攻秦鞏而韃夏不至。我師
〉
〈
遂有皂郊之敗。與之至是飭邊將不得輕納。逾年韃夏復攻金虜。俄遣百
騎入鳳州。邀守將求援兵。與之使都統李冲諭之曰。通問當遣介持書。不
〉
〈
當遣兵徑入。若邊民不相悉。或有相傷。而失兩國之好。宜斂兵退屯。韃夏
知不可動。不復有請。先是金虜爲韃夏所困。征調苛峻。民不聊生。率衆歸
〉
〈
順者所在而有或疑不敢納。與之優加爵賞以來之。未幾金虜萬户呼延
棫等扣洋州來歸。與之察其誠納之。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虜自是
〉
〈
不敢窺。興元既鏤榜邊關。開諭招納。虜謀得之。自是上下相疑。多所屠戮。
人無固志。以至於亡。蜀盛時四戎司馬萬五千有奇。問禧後。安丙裁去三
〉
〈
之一。嘉定損耗過半。比與之至。馬僅五千。與之移檄茶馬司許戎司自於
關外收市如舊嚴私商之禁。給細茶增馬僨。使母爲金虜所截。總司之給
〉
〈
料不足者。亦移檄增給之。而馬政舉矣。乞移大帥於興元。雖不果行。而凡
關外林木。厚加封殖。以防虜騎衡突。隔茅關。盤車嶺。皆極邊號天險。因厚
〉
〈
閭探者賞。使嘗覘虜動息。悉知其邊防宻矣。總計告匱。首撥成都府等錢
一百五十萬緡𦔳糴本。又慮關外歲糴不多。運米三十萬石積沔州倉。以
〉
〈
備不測。初至府庫錢僅萬餘。其後至千餘萬。金帛稱是而軍儲充矣。蜀知
名士無不薦進。間有名浮於實。用過其才者。亦歷歷言之。沔帥趙彦呐方有
〉
〈
時名。與之獨察其大言亡實。他日誤事者必此人。移書廟堂。欲因其乞祠
而從之。不可付以邊藩之寄。後果如其言。與之以疾丐歸。朝廷以鄭損代。
〉
〈
既受代。虜謀知之大入。與之再爲臨邊。虜乃退。除禮部尚書不拜。使道歸
廣。蜀人思之。肖其像於成都仙游閣。以配張忠定趙清獻名三賢詞。理
〉
〈
宗即位。除帥長沙辭。除江西辭。既親政。除吏部尚書。親灑宸翰以起之。皆
力辭。金亡。朝廷議取三京。聞之頓足浩嘆。繼而予祠亦辭。俄除廣東經畧
〉
〈
使兼知廣州。先是廣州摧鋒軍逺戍建康。留四年比撤戍歸未逾嶺。就留
戍江西。又四年東西轉戰。所向皆捷。而上功幕府不報。求撤戍又不報。遂
〉
〈
相率倡亂。縱火惠陽郡長驅至廣州城。聲言欲得連帥洎幕屬甘心焉。與
之家居。肩與登城。叛兵望之。俯伏聴命。曉以逆順禍福。其徒皆釋甲。而首
〉
〈
謀數人。懼事定獨受禍。遂率之遁去。入古端州以自固。至是與之聞除命
亟拜。即家治事。屬提刑彭鉉討捕。潜移宻運人無知者。俄而所調諸軍畢
〉
〈
集。賊戰敗請降。桀黠不悛者戮之。其餘分隷諸州。上於是注想彌切。拜參
知政事。拜右丞相。皆力辭。訪以政事之孰當罷行。人才之孰當用捨。與之
〉
〈
力疾奏天生人才。自足以供一代之用。惟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忠實而有
才者上也。才雖不高而忠實有守者次也。用人之道。毋越於此。盖忠實之
〉
〈
才。謂有德而有才者也。若以君子爲無才。必欲求其才者用之。意嚮或差。
名實無别。君子小人消長之勢。基於此矣。陛下厲精更始。擢用老成。然
〉
〈
以正人爲迂闊。而疑其難以集事。以忠言爲矯激。而疑其近於好名。任之
不專。信之不篤。或謂世數將衰。則人才先以凋謝。如真德秀洪諮夔魏了
〉
〈
翁方此柄用。相繼逝去。天意固不可曉。至於敢諫之臣。忠於爲國。言未脱
口。斥逐隨之。一去而不可復留。人才豈易得而輕棄如此。陛下悟已徃
〉
〈
而圖方來。昨以直言去位者。亟加峻擢。補外者早與召還。使天下明知
陛下非疏逺正人。非厭。惡忠言。一轉移力耳。陛下收攬大權。悉歸獨斷。
〉
〈
謂之獨斷者。必是非利害。胸中卓然有定見。而後獨斷以行之。似聞獨斷
以來。朝廷之事體愈輕。宰。相進擬多沮格不行。或除命中出而宰相不。與
〉
〈
知。立政造命之原。失其要矣。大抵獨斷當以兼聴爲先。儻不兼聴而斷。其
勢必至於偏聴。實爲亂階。威令雖行於上。而權柄潜移於下矣。又曰。昨和
〉
〈
使在黄岡。而賊兵之犯淮犯蜀自若。今邊臣主和。朝廷雖知而未嘗明有
施行。憂邊之士剴切而言一鳴輙斥。得非朝廷亦陰主之乎。假使和而可
〉
〈
保。亦當議而行之可也。又曰。比年以來。變故層出。不知其幾。夷狄之桀驁。
盗賊之跳梁。雷雹之震驚。星辰之乖異。皆非小故。至如京城煨燼之厄。七
〉
〈
年而兩見。豈數萬户生靈。皆獲罪於天者。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此陛下
所當凛凛。惟有求直言。可以禆助君德。感格天心。又曰。南陽近屬秦府舊
〉
〈
僚戚畹。表裏之親。以至凡有絲髮夤緣者。孰不乘。間伺隙。以求其所大欲。
近習之臣。朝夕在側。易於親眤。而難於防閑。司馬光謂内臣不可令其來
〉
〈
訪外事。及問以群臣能否。盖干預之門。自此始也。若謂其所言出於無心。
豈知愛惡之私此因而入。其於聖德。寧無玷乎。上覧奏嘉嘆。趣召愈力。控
〉
〈
辭至十有三疏。嘉熙三年七月。乃得致其事。夙慕韓魏公寒花晚節之詩。
自號曰菊坡。家居職名祠廪采邑之入。月纔受數十千。自領卿都。戒吏毋
〉
〈
得復給。凡俸餘皆以均親黨。嘉熙己亥十月一日丁丑薨。壽八十有二。遺
戒不得作佛事。葬增城縣古華山謚清獻。史臣震擬贊曰。與之守淮帥
〉
〈
蜀。忠而有謀。使用之盡其才。邊鄙晏然。坐銷敵患於無形可也。嘉定權臣。
乃他使懦帥代之。將端平雖不起釁。邊事已有可憂者矣。况以貪庸而桃
〉
〈
之乎。歸老五羊。力辭丞相印不拜。與之嘿察世變。乆已瞭然胸次間。世皆
高之。而不知與之之心。非得已也。吁。元一統廣州路志與之字正子。廣州
〉
〈
增城人。補入太學。紹熙四年登進士第。自小官至官逵。以清白自持。嘉定
中。由秘書監出知楊州。治最上聞有趙氏子嘯聚劫殺。與之捕至。趙氏子
〉
〈
曰。我宗室也。不可加害。與之厲聲曰。我非勘宗室。乃勘殺人賊。獄具。遂誅
之。一方肅然。四川宣撫。使安丙卒于漢中。命與之入蜀爲安撫。使制置。使。
〉
〈
威惠兼濟。民悦兵服。全蜀人才。多出其門。如游似一見期以宰相。又曰。某
人爲侍。從。某人爲卿監。某人爲師蜀。厥後果如鑒裁。召爲禮部尚書。真德
〉
〈
秀在經筵。嘗告理宗曰。崔與之南歸不持蜀中一物。惟滿載皆書帙而已。
蜀人思與之善政。甚於張咏趙抃。爲立三賢堂。祠事惟謹。除參知政事。至
〉
〈
拜右丞。相皆不就。嘉熙三年卒于家。贈少師。謚清獻。與之在鄉。杜門讀書。
不接世務。中因山賊作亂。起帥鄉部。逮事平即上印。退然如一寒素。有叔
〉
〈
犯法。憲司將奏裁。族屬告與之致曲。與之不答。逮聞具案欵。與之遣盤餐
饋叔以代面訣。有司廉知之。乃曰。菊坡之親也。可以法坐之乎。遂從末减。
〉
〈
君子以是服與之善於處世。廣州南海志正子增城人。家苦貧。力學自奮。
先是廣士有當試成均者。率憚逺不行。公毅然勇徃。既中選。朝夕肄業。足
〉
〈
迹未嘗至廛市。禮部奏名庭策極言宫闈。皆人所難言。擢乙科。廣人由壁
流取第者自公始。歷潯州司法。淮西檢法官。皆有守法持正之譽。改秩宰
〉
〈
建昌新城。素號難治。公始至。歲適大歉。民有强發廪者。公折其手足以徇。
因請自劾。守大異之。開禧用兵。軍需苛急。公悉以縣帑收市。一毫不取於
〉
〈
民。和糴令下。公依時直躬自交受。令民自槩。不擾而辦。爲諸邑最。趙漕使
希懌令。諸邑視以爲法。且持薦于朝。他司相繼論薦。時相欲留中。公不就
〉
〈
授通判邕州。薦者咸以爲訝。挽公使留。公不可。諸公申其請。有㫖與在内
陞擢差遣。公抗章控避。乞俟秩滿而後受。從之。邕守武人性苛刻。遇禁卒
〉
〈
無状。相率爲亂。公時攝守賓陽。聞變亟歸。叛者將擁門拒之。公疾馳以入。
執首亂者戮之。縱其徒不問。闔郡帖然。擢守賓陽提點廣西刑獄。甫建䑓
〉
〈
遍歷所部二十五州。大率皆荒寂之地。朱崖隔在海外。異時未嘗識使者
威儀。公至父老駭異。諸郡縣供賬之類。一切不受。兵吏不給劵。携緡錢自
〉
〈
隨。計日給之。停車决遣。無頃刻暇。奬廉劾貪。多所刺舉。風采震動。召除金
部。屬金虜南奔。邊聲震恐。淮東宻邇故汴。朝廷謀帥難其人。除公直寳謨
〉
〈
閣知楊州。安撫淮東。公言邊釁已開。相持六年。凡所措置。大抵虛文從事。
宜擇守將。集民兵以固根本。五年以秘書監召。會興元倡亂。害總計。逐制
〉
〈
臣。除公工部侍郎。尋加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撫使。公言實邊。斯
可安邊。益州爲四路心腹。惟恃錢榖。厚於他郡。軍興帑廋告匱。宜厚儲積。
〉
〈
以壮邊陲。拜䟽即行。初安丙檄西夏夾攻金虜不克。虜乘盛。數盗。邊蜀大
擾。丙薨公便宜度劍以鎮關表。除公制置。使。盡護四蜀之師。西北二國。合
〉
〈
從攻鳳翔。叩鳳州借糧於我。公條畫事宜。宻授諸。將。隨宜酬答。謄榜諭陝
西五路遺黎。俾築塢自固。倚我軍爲聲援。建言成都灘瀬險逺。艱於漕運。
〉
〈
立爲運米賞格。奏行之。自是兵皆足食。蜀賴以全。五年丐歸。除禮部尚書。
公輕舟出峽。徑歸五羊。自是不復出矣。築室所居之西偏。扁菊坡。刻韓魏
〉
〈
公老圃秋容淡寒花晚節香之句於門塾。蓋雅志也。公之門無雜客。連帥
部使者時候其門。歲僅一再見。未嘗一問外事。端平乙未二月。摧鋒叛兵。
〉
〈
自惠陽擁衆扣州城。郡守曾治鳳宵遁。官吏群造里第。請公登城。公肩與
至開諭禍福。又遣門人李昴英楊汪中縋城親諭之。其徒俯伏聴命。咸欲
〉
〈
釋甲以歸。而倡謀者點甚。以嘗害慱羅令懼不免相率遁去。入據古端州
以自固。俄有㫖依舊端明殿學士。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公即家治
〉
〈
事。區處條畫。揣摩調度。洞。中事機。召兵四集。賊一戰不支。聚於苦竹嶺。
窮蹙乞降。公命分隷降卒於諸軍。而戮其桀黠者。俄拜參知政事。八辭不受。
〉
〈
逾年拜右丞相。上遣中使促召。命守帥彭鉉勸請。又命郎官李昴英御命
而至。遜辭凡十三疏。上知公志不可回。詔即家條上時政。公手疏數萬言。
〉
〈
上皆欣納。家藏御札七通。有文集若干卷。其文明白謹嚴。家大酉書其瑞
曰。東海北海天下老。亦有盍歸酉伯時。白麻不能起南海。千載一人非公
〉
〈
誰。公善知人。生平薦引惟游似洪諮夔林畧魏了翁李性傳程公許。後皆
爲公輔。嘗度劎閣留題云。蒲澗清泉白石。怪我舊盟寒。里人采其語。立公
〉
〈
生祠於其地。及薨。贈太師。謚清獻。初公持節廣右。見於施行者維楊倅高
惟月鋟梓田。崔公嶺海便民榜。朱崖之人又編次其罷行擾民之政曰。崔
〉
〈
公海上澄清録。在蜀時。人繪公像於仙游閣。與張忠定咏趙清獻抃並祠。
號爲三賢。淳祐甲辰。廣帥方大琮祠公與張文獻九齡于學。號爲二獻。咸
〉
〈
淳癸酉。經畧劉。應龍又祠公于西城之高桂坊。今縣學即其地也。成都大
一統志嘉定中。自楊州移知成都府。充四川制置使。清介立身。人謂有文
〉
〈
武威風。識大體。自趙汝愚後。才再見耳。寬减征賦。篤志。爲民。前此制帥於
成都土貢之外。盡取以奉宰相史彌逺。與之曰。民刀重困矣。訖不與彌逺
〉
〈
末如之何。羅致四蜀才名之士。其後多爲名宰輔。僉謂與
之知人。乆之召爲禮部尚書。歸舟所載惟圖書。他無有也。
〉
崔敦禮
〈
金陵新志敦禮與弟敦詩。本通州静海人。同登紹興庚辰
第。愛溧陽山水。買田築居。池上有讀書堂。扁曰雙枝。敦禮
〉
〈
字仲由。歷江寧尉平江府教授。江東撫幹諸王宫大小學教授。敦詩字大
雅。性端厚。議論疏通。知大體。博覧强記。繇秘書省正字。除翰林權直崇政
〉
〈
殿說書。權給事中。家難。服闋。除樞宻編修官。著作郎。權吏部郎官。又兼崇
正說書。進國子司業直學士院。拜中書舍人。加侍講直學士院。卒贈中大
〉
〈
夫。 除吏部架閣謝左揆啓 開洪鈞而播物。孰不依歸。陳末藝以求知。
誤膺收録。竊惟人物贜否之辨。在乎大臣選擇之間。洋然動心。峨然纓冠。
〉
〈
咸願攀躋於梯級。藝者必庸。善者必録。盖將羅絡於英材。俱收并蓄而待
用無遺。校短量長。而惟器是通。如敦禮者。未愚智短。汗漫材踈。惟貧且賤。
〉
〈
無所用具能。惟蒙且拙。無所貳具志。故常泛濫乎章句之習。沉潜乎經。傳
之辭。補苴罅漏。而學欲得其全。聯毫緝縷。而文欲窮其妙。一命塵垓之域。
〉
〈
三年警捕之勞。嘆俗狀之可憎。耻前功之頓廢。因即六朝之都會。歷稽千
古之興哀。心術殫於廣記之餘。精神耗於多思之際。原原本本。庶幾求至。
〉
〈
當之歸。是是非非。亦足爲名教之助幸逄賢德之在上位。將收智慮。以成
茂功。豈伊纖芥之微。自棄鈞陶之外。儒服不用他藝。獨惟文字之知。束書
〉
〈
而來京師。人或興迂闊之誚。敢期造化。曲賜甄收。職隷省曹。是欲少階其
後用。近臨天日。使其易見於寸長。荷德若斯。捫心知幸。兹蓋恭遇某官。高
〉
〈
明而慱厚。敬義而直方。素所停𣶬。因許已皋夔之列。若時經畫。必致君堯
舜之隆。舉人材之進退。而納之於至公。排天下之。好惡。而殺之於不敢。判
〉
〈
黑白於冰鑒讅輕重於權衡。乃如骫骳之文。亦被生成之賜。敦禮敢不愈
堅素履。益勵操修。三公盡知音之人。誠爲幸會。子虛動凌雲之志。尚冀提撕。
〉
〈
琴川志世家静海。晚僑寓常熟。登紹興三十年進士第。主楊州高郵簿。兩
浙運幹除秘書省正字。繼兼翰林權直。早有文名。所爲制詞。温潤詳推。兼
〉
〈
樂政殿說書。權給事中。遭内外艱。時翰林學士周必大乞補外。壽皇中批
問吏部尚書韓元吉曰。崔某今安在。元吉乃具言之。既召見。除樞宻院編
〉
〈
修官。復爲權直。既拜命。即言翰林權直爲名未正。即更爲學士院。權直遷
著作郎。兼權吏部郎官。又兼崇政殿說書。進國子司業。改權直學士院。拜
〉
〈
中書舍人。加侍講直學士院。敦詩賦性端厚。議論疏通。知大體。自直宿遞
講。遇引對。所陳必剴切。至造滕宻啓。有家人不得覘其藁者。上深所器許。
〉
〈
九年夏以疾卒。年僅四十有四。贈中大夫。有文集三十卷。内外制藁二十
三卷。奏議總要五卷。通鑒要覧六十卷。制海十編。監韻五編。南澗韓尚書
〉
〈
元言志其墓。 經筵徹章轉官辭免箚 恩雖甚厚。義有難安。輙忘冒犯
於威嚴。須至瀝陳於悃愊。伏念臣等。各膺誤眷。並列華塗。當上聖清光。莫
〉
〈
望之時。豈下臣淺學可施之日。曾靡淹於歲月。適荐徹於篇童。徒有光榮。
迄無裨益。瞻宸顔之和悦。被天語之褒嘉。僕僕拜登。既叨命錫。呦呦和樂。
〉
〈
仍沐燕慈。已厭足於深仁敢過希於茂渥忽傳出命。例俾進階。雖他賜之
已承。獨此心之是歉。竊稽聖代。嘗奬儒臣。成平誦禹謨於禁園。元豐講無
〉
〈
逸於冑監。雖厚眷禮。但加服章。越推異恩。實始近比。辭莫獲命。慚猶在顔。
儻更濫於寵靈。殆真成於胃没。上累朝廷慶賞之柄。下傷縉紳廉耻之風。
〉
〈
伏望。推廣大明。監觀小志。即收還於前令庶厭塞於公言。 辭免兼侍講
兼直學士院箚 右臣今月二十三日。凖尚書省箚子。九月二十三日。同
〉
〈
奉聖㫖。崔某兼侍講。兼直學士院。臣聞命震驚。罔知所措。臣竊惟。祖宗重
惜經筵。始置說書。以待資淺者。遲以歲時。方陞天章閣侍講。又乆方除侍
〉
〈
講。平時首選。則賈昌朝是也臣又惟國家崇重翰苑未至學士。皆命兼權
直院。間有侍郎尚書。亦帶兼權者。至於中書舍人。亦有兼權直院。其在近
〉
〈
北。則王綸是也。臣誤蒙親擢。俾玷。從班。恩寵非常。震悸未定。今又叠頒宸
㫖。優進華塗。揣分量材。實惟忝胃。不皇寧處須此控陳。伏望。睿慈洞照愚
〉
〈
衷。并收成命。庶幾内安微量外穆師言。所有恩命。臣未敢秪受。謹録奏聞。
伏候勑㫖。韓九吉南澗文集中書舍人兼侍講兼直學士院崔公墓誌銘
〉
〈
上乾道九年。思得文學之臣。以視草司詔令。惟翰林學士。品秩甚崇。雖
或假攝。亦必侍。從。將擇庶僚之俊異者。寓職玉堂。以作古貽後世。於是詔
〉
〈
左宣教郎秘書省正字崔公敦詩首爲翰林權直。公通州靖海人也。少年
甲進士科。早有文名。用薦者入館閣。所爲制詞一出。温潤詳雅。明白有體
〉
〈
要。衆以驚嘆。兼崇政殿說書。兼權給事中。而公以封駁之重資望未。稱辭
馬。上益嘉重其名。明年十二月以父憂去位。未除喪。復遭内艱。淳熙之五年
〉
〈
也。翰林學士今知樞宻院周公子充。屢請補外。上以謂難其人。一日中批
以問舊嘗薦公吏部尚書韓某曰。崔某今安在。然後知公之眷未忘。且復
〉
〈
用矣。某因具言公連有家難。適外除。陛下用之。此其時也。既召見。即言國
家治否。係公論廢興。公論者。衆心所在。理之當然。乃天道也。願明詔大臣。
〉
〈
施舍廢置。務合於此。上稱善。除樞宻院編修官。復爲權直。公既拜命。從容
言曰。翰林院者。自唐以來。醫卜技術。皆預直也。至開元别置學士院。則專
〉
〈
待儒臣。今泛然以翰林權直爲名。固不能稱。所懼聖朝官名未正爾。上悟。
即更爲學士院。權直遷著作郎。兼權吏部郎官。又兼崇政殿說書。公具辭
〉
〈
曰。銓曹事劇。非文字講說。所可兼也。未幾進國子司業。改權直學士院。八
年九月。拜中書舍人。加侍郎直學士院。公賦性端厚。議。論疏通。知大體。始
〉
〈
以園人心。振士氣爲言。且謂監司郡守。以蜂厲之威爲强。以敏給辦事爲
能。詞訟不理。而專事財利。教化不修。而壹用刑法。最爲知要。自直宿遞講
〉
〈
遇引對。所陳必剴切。然不務激訐以沽名聲。故眷。予隆甚。嘗。論儲蓄將帥
韓范二公備邊之策。乞用通練持重從臣三四。爲沿邊都轉運。使。委以邊
〉
〈
計。遇軍興。則正以宣撫之名。或用大臣宣撫。則俾爲判官參貳。又言年執
日見天下士。而偏禆。將校未有登其門者。宜今疑納以擇其才。執政從官
〉
〈
任帥臣方面於外。亦責其薦。凡侍從臺諫初除及三衙都統制。諸路總領。
到任半年。各舉勇畧之士。籍名禁中。以備選用。皆深契聖意。進選德殿六
〉
〈
箴曰。政令聽察。曰用與射。極規正之義。且言用人之道。不輕於始。無忽於
小。州縣畏官。當以教化爲務。而厚風俗。群臣章奏。多應故事。誕謾無實。願
〉
〈
依真宗朝籍記其言。以考察是否。則忠言樂輸。而虛誕不敢進矣。及在經
筵。嘗請遇免講日。則講讀官以所讀及講解之丈。并隨義口奏之事。緑本
〉
〈
進入。以廣聖德。而盡儒臣之藴。在西省尤多繳執。正色無所顧避。先是臣
下有援例陳乞。既降特㫖。雖其比類或不一。中書無敢讅覆。公言此非所
〉
〈
以嚴朝廷也。宜今。有司詳考而後施行。上皆嘉納。屬歲旱。議荒政。公引太
宗皇帝救災之舊條五事以獻。其說則擇監司郡守。謹盗賊。嚴賞罰。逐鄉
〉
〈
算傷。以定分數。而寬稅賦之期。量行倚閣。且乞。减諸路丁錢。來出空名告
身。以誘募入粟寬飢民。强貸之黨。母乆繫囹圄。以召和氣。皆切於用者。又
〉
〈
進嘉祐中置寬恤司故事。上顧問甚至。因條上其詳曰。此固根本。護元氣
者也。願置一司於户部。詔中外以民間利病。來付館職二人編排。而侍。從
〉
〈
二人看詳。陛下與大臣讅擇罷行之。歲計之有餘矣。復。論和糴之擾。輸納
籍没科罰之弊。命今稽緩之由。求安静之吏。以寬民力。奬正直之風。以作
〉
〈
士氣。因及通判科抑賣𥂁。以惠其鄉。時方議監司郡守將迎之賫。公曰。此
末也。獨寅緣互送之饋可革爾。悉見聽。至造膝宻陳。有家人不得覘其藁
〉
〈
者。上深所器許。衆謂公之柄用可期矣。九年大疫。遽以疾。五月幾日以不
起聞。天子悼嘆。士夫吊者皆失聲墮淚。詔贈四官。推恩其後。所以賻䘏之
〉
〈
特厚。始公游行。愛溧陽縣山水。買田卜居。及父之。喪。得邑之舉福鄉泉山
葬焉。至是以十年二月丁酉祔于泉山。勑建康府爲辦葬事。公字大推。其
〉
〈
氏族自唐爲甲姓。五代末有師約者。仕南唐。因家靖海。曾祖珙。祖涇。皆隱
德事鄉。累世習善。行。以不殺爲勸。號崔放生家。至父邦哲始業進士。而教
〉
〈
乎甚力。以子封承事郎。贈宣教郎。當紹興三十年。承事君以累舉奏名。而
公與兄敦禮聯登第。父子三人同日解楬。鄉人榮之。敦禮爲諸王宫大小
〉
〈
學教授。一病而卒。不數月。公又物故。人尤表之。公初主揚州高郵縣簿。次
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遂正字於秘書省。速還朝。除擢皆出上選。三年四
〉
〈
遷而侍西掖。典内外制執經勸講。可謂千載之遇。而不究其用。嗚呼。得非
命耶。公博覧。强記。爲文敏贍。嘗做漢魏至唐爲鐃歌鼓。吹曲十二篇。以述
〉
〈
祖宗功德之盛。見稱於時。又以司馬公資治通鑑。於治亂得失。忠邪善慈
有所未論者。九一君之後爲總說。一代之末爲統。論。成六十卷。號通鑑要
〉
〈
覧。皆以奏御。而上命公吏定吕祖謙所編文鑿中群臣奏議。其增損去留。
率有意義。有文集若干卷。内外制藁若干卷。所類制海十編。鑑韻五編藏
〉
〈
于家。官自朝奉大夫。贈中大夫年僅四十有四。母陶氏。贈安人。娶軍器少
監錢俁之女。封安人。一男子端學幾歲。四女子。長及筓。餘尚幼。方公元之
〉
〈
没也。公悼之甚。誓以已之恩先與其侄今錢夫人遂推遺澤以成公之志。
故其葬也。士友相率爲之請銘。是重可表也。詺曰。惟丈之修言乃立。學
〉
〈
而能通濟以識。細焉歌詩鉅典册。皇猷帝謨兹潤色。猗嗟崔公學允力。辰
哉遇聖譽斯赫。玉堂增官首其直。温然珪璋藴其德。從横詞林論皆益。帝
〉
〈
眷之隆且丞弼。年方剛强
衆所惜。生淮之堧葬于溧。
〉
崔遵
〈
新津志遵字懷祖。幽州人。父建昌字曼卿。大定二十五年進士。
仕至同知武安軍同知節度使司事。懷祖少失母。事繼母孝。與
〉
〈
人交有始終。遲重少語。未嘗言及人短長。少日在太學。有賦聲。南渡後。不
就舉選。居山松山間。課童治生理。亦粗給。前輩如趙禮部仲丈。張左丞信
〉
〈
甫。馮亳州叔猷。咸爲懷祖丈人行。皆與之詩酒相徃來。懷祖嘉賓客。有藴
籍從容文推。使人乆與處而不獻也。嘗有宿少林一詩云。青山已有十年
〉
〈
舊。小雪又有三日
㽞。其他徃徃稱是。
〉
崔諒
〈
宋史孝義傳滄州人。七世同居。咸平
後。所在請加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
〉
崔公誼
〈
湘山野録鄧州德學生也累舉不第。後竟用舅氏賈魏公
蔭補莫州任丘簿熙寧初河北地震未巳。而公誼秩滿挈
〉
〈
家已南行數程。一夕宿狐村馬鋪中風雷陰黑夜半急叩門呼曰。崔主簿
在否送還僕曰在。又呼曰。莫州有書。崔聞之方披衣遽起。未開門。先問何
〉
〈
人書。曰。無書。只教傳語崔主簿。君合係地動壓殺人數。輙敢擅逃過河。已
收魂岱嶽。到家速來。殆開門寂無所睹。其乃陳少卿宗儒之女。陳卿時知
〉
〈
壽州。崔必度其死。遂兼程
送妻孥至壽陽。次日遂卒
〉
崔耕
〈
京口耆舊傳字萃父。丹徒人。後徙金壇早游上庠。文名籍甚。升
上舍擢紹興三十年進士第再爲郡教授。改秩知江州德化縣。
〉
〈
淳熙八年卒于官無子。耕賫禀淳厚。多讀書。知古今。故雖
場屋之文皆有本源授徒金壇寓舍從之游者。多决科云。
〉
崔放生
〈
通川志崔氏之先。自五代時逺祖師約避地静海。遂世居
焉放生公諱涇。乃其後也。公生方三歲。一日戲于母前。通
〉
〈
有蟻自穴出公即移足避之似恐踐傷。母見之曰。是子宿有善習。他日必
有壽。及。長留意放生雖蚤虱亦置之草間。每見蠅蝶蚊虻投之蛛綱尚活
〉
〈
者。必與救脫。此意無少懈迺率鄉人共爲放生會。故鄉人呼爲崔放生。家
客有貨膠𥻿者公隨至舟所。盈載未貨。竊自念曰。此物盡貨之。則害數百
〉
〈
萬物命。何可計也。旁或有人告公曰此物一爲水漬。即不可用。公方喜其
得計。視彼舟小且輕。因立其上。徉爲失足狀。蕩覆其舟。即以有援不溺。人
〉
〈
視公貽㬽。公且笑謂客曰。偶以失足故致舟覆。料所貨已爲水所漬。不復
可用。某當償其直。遂邀客至家以物命勸諭。質錢償之。公後徙居城南施
〉
〈
家巷。舍後有捕雀者。其家有大樹。晨夕禽雀飛集其上。捕者日投竿設網
取之。所殺已不可勝計。公見而謂之曰。爾日賫幾何。而殺命若此。捕者曰
〉
〈
有錢别做道路。則不復爲此。公歸取其妻首飾之物質錢。如所欲與之作
本。因令焚其竿網。曾未逾月。捕者如故。公問之。捕者復以貧訴。公又以妻
〉
〈
之裙褲之類質錢與之。必冀彼之捨去此業。捕者紿公至于三。公猶不知。
捕者所歸竿網。非其所日用者公之誠於救物。不究人之見紿者如此。政
〉
〈
和中。兩淮饑饉。流離滿道。棄遺兒女或在襁褓。或二三歲。將爲餓殍。公見
之即抱負以歸。與其妻日夕躬餔之。小兒滿前。夫婦無厭倦意後郡候賑濟。
〉
〈
人稍獲食。公即揭榜。召所親認之認者駢集。得見兒女。皆涕泣謝公。至有
小兒不肯捨而去者。公之。好生。如此之類不可縷數。故其陰德垂裕于後。
〉
〈
公之幼子邦哲。初就恩科爲郡文學。後以次子在館閤。乾道九年。郊霈授
承事郎公之二孫敦禮敦詩梁克家榜登進士第。皆以妙齡致身華要。次
〉
〈
孫敦義屢預鄉書。源源之慶。當必相襲。昔于公自知决獄多陰德。子孫必
有興者。其言果驗。崔家放生會。至今不廢。所救物命。不知其幾何也。則其
〉
〈
陰德。豈
有既耶。
〉
崔涯
〈
雲谿友議英楚之狂生也。與張祜齊名。每題一詩於倡肆。無不
誦之於衢路。譽之則車馬繼來。毁之則杯盤失錯。嘲曰淮得蘇
〉
〈
方木。猶貪玳瑁皮。懷胎十个月。生下崑侖兒。又布袍披襖火燒氈紙補箜
篌麻接弦。一着一雙皮履子。紇梯紇榻出門前又嘲李湍湍。黄昏不語不
〉
〈
知行。鼻似烟囱耳似鐺。獨把象牙梳插鬢崑侖山上月初生。湍湍得詩。憂
心如病。使院飲迴。遥見二子躡履而行。乃道傍再拜兢灼曰。湍湍祗候三
〉
〈
郎六郎。伏望哀之。又重贈一絶句。粉飾之於大賈居豪竟臻其户。或戲之曰。
李家娘子。纔出墨池。使登雪嶺。何期一日。黑白不均。紅樓以爲倡樂。無
〉
〈
不畏其嘲謔也。祐涯乆在維揚。天下晏清。篇詞縱逸。貴達欽憚。呼吸風生。
暢此時之意也。贈詩曰。覔得黄騮𩊚綉鞍。善和坊裏取湍湍。揚州近日渾
〉
〈
成差。一朵能行白牡丹。雜嘲二首。二年不到宋家東。阿母深居僻巷中。含
淚向人羞不語。琵琶弦斷倚屏風。日暮迎來香閤中。百年心事一宵同。寒
〉
〈
鷄鼓翼紗窗外。已覺恩情逐曉風。又悼妓詩曰。赤板橋西小竹籬。槿花還
似去年時。淡黄衫子渾無也。腸斷丁香畫雀兒。崔生之妻雍氏者。乃揚州
〉
〈
惣劾之女也。儀質閑雅。夫婦甚睦。雍族以崔郎甚有詩名。資贍每厚。崔生
常於飲會之處。畧無禆敬之顔。但呼妻父雍老而矣。雍乆之不能容。勃然
〉
〈
杖劎呼女而屈雀秀才曰。某河朔之人。唯襲弓馬。養女合嫁軍門。徒慕士
流之德。小女違公。不可别醮。使令出家。立令涯妻剃髮爲尼。汝若不從。吾
〉
〈
當揮劎。涯方悲泣悔過。雍亦不聴分踈。親戚揮慟。别易會難。涯不得已裁
詩留贈。至今江浦離愁。莫不吟諷是詩而惜别也。詩曰。隴上流泉隴下分。
〉
〈
斷腸嗚咽不堪聞。姮娥一入
月宫去。巫峽千秋空白雲。
〉
崔膺
〈
桂苑叢談博陵人也。性狂少長於外家不齒。及。長能文。首出衆
子作道傍孤兒歌以諷外氏。其文典而美。常在張建封書院。怜
〉
〈
其才引爲上客。善爲畫。因酒。興偶畫得一疋馬。爲諸小兒竊去。一旦將行
營大叫稱膺失馬。張公令捕之。厢將問毛色。應云。膺馬昨夜猶在氈下。監
〉
〈
軍怒。請食之。建封與監軍先有約。彼此不相違。建封曰。却乞取崔膺。軍中
遂捨之。後淮南節度杜祐先婚梁氏。兒女七人。梁卒。策嬖姬李氏爲正嫡。
〉
〈
有勑封邑爲國夫人。膺宻勸請讓追封亡妻梁氏。祐請膺爲表畧云。以妾
爲妻。魯史所禁。又云。豈伊身賤之時。妻同勤苦。宦達之後。妾享榮封。云云
〉
〈
遂乃梁氏得追封。李亦受其命。時議美馬。其後終爲李氏所怒。社日公命
食彘因。鳥李氏劃字而卒。已前膺人於宛陵太守救一小將獲宥。斯人
〉
〈
感之。以女爲託。見膺性狂。恐後有棄背。乃請一帖曰。立帖索婦。不可爲妾。
驅使理之常條。其後果棄擲不録。斯人執書理之云。曩日文字。見在。膺乃
〉
〈
笑。今辭去。惟揚志李涉 醉中贈崔膺。與君兄弟斥嶺故。與君相逢楊子
渡。白浪南分吳塞雲。緑楊西入隋宫路。隋家文物今雖改。舞館歌臺今尚
〉
〈
在。煬帝陵邊草木深。汴河流水空歸海。今古悠悠人自别。似此繁華終未
歇。大道青樓夾翠煙。瑶墀綉賬開明月。與君一言兩相許。外捨形骸中爾
〉
〈
汝。楊州歌酒不可追。洛神映 湘妃語。白馬黄金爲身置。誰能獨羡他人
醉。暫到香爐一夕間。能展愁眉百年事。君看白日光如箭。一度别來顔一
〉
〈
變。早謀侯印佩腰間。
莫遣看花鬢如霰。
〉
崔嘉彦
〈
江州圖經志字子虛。成紀人。修神農老子之術。東下吳越。以
耕戰之策干時宰趙雄。雄奇之。未及用而去國。嘉彦亦西
〉
〈
歸。過廬山。得故西原庵址。築室居馬。墾田種藥。晝疾耕。夜吐納。四方之士
皆取食馬。病廢孤老無歸者。皆牧養之。筋力至老不衰。朱文公熹嘗訪之。
〉
〈
傾蓋道說平生。熹爲賦詩曰。無處堪投迹。空山寄一椂。懸門窺絶𡋹。繚徑
上層巓。檻闊吞江浪。檐空響谷泉。丹經閑日讀。不爲學神仙。先是張棟寄
〉
〈
詩曰。厭踏千山折。欣逢屋數椽。衣冠存古制。松雪對華巓自漉瓮中酒。仍
烹澗底泉。桃源疑此是。不必問神仙。熹故和之。又記其庵。熹見卧龍庵與
〉
〈
西原鄰。嘉彦實經紀之。熹秩滿去。嘉彦不復至城市。年八十三卒。熹寄詩
挽之。關陝遺耆老。天資得勇多。雙瞳光射日。寸舌辯傾河。居俯三江近。隣
〉
〈
從五老過。廬空人不見。猿鶴奈愁何。林下相從舊。回頭一十年。君論金
鼎訣。我賦白雲篇。泉石無閑憲。丹砂結世縁。康山空葬骨。已作洞中仙。
〉
崔仁冀
〈
臨安志字子遷。錢塘人。初妊其母多疾。父詢欲投以藥。鐺
上有蛇蜓蜓。亟覆其鐺。而蛇失所在遂止。仁冀少篤學有
〉
〈
文采。事錢俶爲通儒學士。俶罷沈子虎政事。以仁冀代之。總其兵要。太祖
嘗㫖於俶曰。元帥克毗陵有大功。可暫來與朕相見。仁冀告俶曰。。上英
〉
〈
武。所向無敵。保族全名。上策也。俶深然之。及太宗時。俶遂獨與仁冀决策
納土。上以仁冀爲淮南節度使。俶薦其才可用。擢授衛尉卿。判大理寺。後
〉
〈
移知撫
州卒。
〉
崔貢
〈
臨安志字廷碩。仁和人。端重有學識。履行飭備黨里咸敬事之。
大觀中。詔天下郡縣保任士有孝第睦姻任恤中和八行者。貢
〉
〈
入太學。司成考驗以聞。釋褐命官。政和五年。郡太守董正封舉應詔以禮
廷致于學。授宻州文學卒。鄉人尊之曰八行先生。後仁和縣學立三賢祠。
〉
〈
建與褚文公許
荆州并祀焉。
〉
崔希甫
〈
元一統志高郵人。事宋有文武才畧。潘美薦于朝。召見。賜
金紫知原州。召拜監察御史。更置諸道事務。又面賜金帶。
〉
〈
仍命賜魚。時
號重金御史。
〉
崔唐
〈
周宻澄懷録閩人與蘇子容吕晋叔同學相婢。二公登第。崔憮
然罷舉。澹乎自持。有遺物離形立於獨之意。其後二公入三館
〉
〈
乘馬皆出循汴岸。見一士艤舟坐窗下。盖崔也。亟就謁之。問其别後况味。
曰。初到篋中恰有錢百千。以其半買此舟。來徃江湖間。其半市雜貨時取
〉
〈
嬴以自給。意所欲徃則從之。初無定止。粗足衣食而已。不求有餘。雖云况
梗飄蓬。差愈於應舉覓官時也。二公邀與歸不可。但扣官居坊曲所在。曰
〉
〈
當徃見臨别惘惘而去。明日自局中還。各睹崔留刺。於是再訪舟次。則不
知所在矣。歸則玩刺字。其末有細書一絶句云。集 仙客問生涯。買得魚
〉
〈
舟度歲華。按有黄庭尊
有酒。少風波處便爲家。
〉
崔禧
〈
歸潜志字伯善。衛州人。與屏山同年進士也。長於史學。歷代典
故無不通。南渡爲翰林待制。與閑屏山同在院。後出刺永州病卒。
〉
崔子方
〈
儀眞志字彦直。涪陵人也。徙家居于縣南逺城之西。通春
秋學。與東坡山谷諸名士交游。嘗爲知滁州。鲁子開作茶
〉
〈
仙亭記。刻石醉翁亭側。又嘗
與歐陽文忠公辨芳草澗詩。
〉
崔閑
〈
南康志字誠老。星子人。自少讀書。不務進取。襟懷清曠。平日以
琴自娱。始游京師。士夫見其風表。莫不倒屣。後倦游復歸。乃結
〉
〈
廬于玉澗兩山之間。號睡足庵。自謂玉澗道人。東坡過之。因謂醉翁喜瑯
琊山水之勝。而沈遵以琴寫其聲。惜無其詞令。今玉澗道人特妙於琴。故
〉
〈
因其聲而爲詞書以補之。石刻今在郡齋。九江府志閑。星子人也。不事科
舉。家玉潤之上。耕蒔以給。自號無着道人。蘇軾號之曰玉澗山人。軾游山
〉
〈
必館馬。有寄酒詩云。雪堂居士醉方熟。玉澗山人冷不眠。閑妙于琴不拘
操弄。而有清致。每恨醉翁操有聲無詞。因對軾絃之。軾倚聲爲詞。一寫而
〉
〈
就。軾後寄詩云。道合何妨過虎溪。高山流水是相知。與君一别無多日。夢
到琅然夜榻時。盖摘操中琅然清國之語也。程俱送閑入山詩。白露下脩
〉
〈
竹。當窗作秋聲。冷然拂商弦。客子中夜驚。振衣一長嘯。下瀨如飛星。昔者
去草堂。新松蔭軒榮。别來今十年。霜華已青青。想見雨姿。森蒼舞蛟鯨。
〉
〈
歸歟當及健。霸栖亦何營。一日作頌曰。每與本坡心印傳。雪堂終日悟琅
然。七絃高挂揮無用。明月當天一點圖。而卒。年七十八。時有皮仙翁者。不
〉
〈
知何名。亦與蘇黄徃來。庭堅嘗爲賦清江引曰。先生抱琴坐客床。坐中冷
冽凝清霜。琴心靜與人意會。一瀉萬里之長江。七弦雖在十指空。江水東
〉
〈
流波不動。仙翁默坐我忘機。似
成白晝羲皇夢。其風槩可知。
〉
崔白
〈
鳳陽府圖經志字子西。濠梁人。善畫花鳥之類。無不精絶。宋畫
院較藝者。必以黄筌父子筆法爲程式。自白及吳元瑜出其格
〉
〈
遂變。神宗朝畫垂拱殿御扆稱
㫖。補圖畫院藝學。見圖繪寳鑒。
〉
崔皋
〈
合肥新志紹興十五年二月十九日戊子。李顯忠軍統制敗金
人于舒城縣。二十日己丑。張俊堯廬州。金人退于紫金山。張俊
〉
〈
得廬州。與楊沂中劉
錡軍。皆駐于廬州。
〉
崔德明
〈
鳳陽旴𣅿縣志宋紹興五年。金人自六合北歸。張浚遣
王進追之。虜衆潰。墮淮水而死。崔德明又敗之於旴𣅿。
〉
崔德乾
〈
肇慶府圖經志新
興人。大理寺丞。
〉
崔蠡
〈
習學記言户部侍郎崔蠡。上疏論國忌日設僧齋百官行香事
無輕據。詔曰。朕以郊廟之禮。嚴奉祖宗。備物盡誠。庶幾昭格。恭
〉
〈
惟忌日之感。所謂終身之憂。而近代以來。歸依釋老。徵二教以設食。會百
辟而行香。將以有助聖靈。冥資福祚。有異皇王之術。頗乖教義之宗。昨得
〉
〈
崔蠡奏論。遂遣討尋本末禮文令式。曾不該明。習俗因循。雅當整革。其兩
京天下州府以國忌日於寺觀設齋行香。起今以後。並宜停罷。此開成四
〉
〈
年也。唐世禮文不爲知禮者所許。然如此等事。猶能釐正。不若後世定著不
刊。以爲臣子恭順報效之節。無逾於此也。近傳蘇子瞻程正叔爭行香日。
〉
〈
食葷素饌。有劉氏左𥘵之誚。而范淳父黄魯直各𥝠其所
主。遂結怨嫌。然則安於流俗。而計恭慢之偏。恐或未考也。
〉
崔斌
〈
元史斌字仲文。馬邑人。性警敏。多智慮。魁岸雄偉。善騎射。尤攻
文學。而違政術。世祖在潜邸召見。應對稱㫖。命佐卜憐吉帶將
〉
〈
游騎戍淮南。斌負才畧。卜憐吉帶甚敬禮之。兵駐楊州西城。俾斌領騎兵
覘敵形勢。斌視敵兵亂。潜出襲之。多所殺獲。俄丁父憂。襲授金符爲總管。
〉
〈
中統元年。改西京參議宣慰司事。世祖嘗命安童舉漢人識治體者一人。
安童舉斌入見。敷陳時政得失。曲中宸慮。時世祖鋭意圖治。斌危言讜論。
〉
〈
直指面斥。是非立判。無有所諱。帝幸上都。嘗召斌。斌下馬步從。帝命之騎。
因問爲治大體。今當何先。斌以任相對。帝曰。汝其爲我舉可爲相者。斌以
〉
〈
安童史天澤對。帝默然良乆。斌曰。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
惑歟。今近臣咸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帝俞其請。斌立馬颺言曰。有㫖問
〉
〈
安童爲相可否。衆驩然呼萬歲。帝悦。遂以二人並爲相。除斌左右司郎中
每論事帝前。群言終日不决者。斌以數言决之。進見必與近臣偕。其所獻
〉
〈
替。雖宻近之臣有不得與聞者。以此人多忌之。會阿合馬立制國用使司。
專總財賦。一以梧堯爲事。斌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盗臣。於帝前屢斥
〉
〈
其姦惡。至元四年。出守東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壽張。卒有撤民席投其赤
子於地以死。訴於斌。斌馳謂主將曰。未至敵境而先殺吾民。國有常刑。汝
〉
〈
亦當坐。於是下其卒于獄。自是莫敢犯。歲大侵。徵賦如常年。斌馳奏以堯。
復請于朝。得楮弊十萬緍以振民饑。六年。除同僉樞宻院事。襄樊之役。命
〉
〈
斌僉河南行省事。方議攻鹿門山。斌曰。自峴山西抵萬山。北抵漢江。築城
浚塹。以絶餉援。則襄陽可坐制矣。時調曹濮民丁屯田南陽。斌議罷曹濮
〉
〈
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補之。民以爲使。又議户部給濱■青滄鹽券付行省
募民以米貿之。仍增價和糴。逺近輸販者輻輳。餽餉不勞而集。有㫖河南
〉
〈
四路籍兵三萬以益襄樊。斌即馳奏曰。河南户少。而調度繁多。實不堪命。
减其半爲宜。從之。襄陽既下。轉嘉議大夫。仍僉行中書省。十年詔丞。相伯
〉
〈
顔總兵南征。改行省爲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賜金虎符。充宣慰使。是
時襄陽正陽諸軍。悉道河南。供億雖繁。而事無缺失。伯顔既渡江。分阿里海
〉
〈
牙定湖南。詔斌貳之。拜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十月圍潭州。斌攻西北鐵壩。
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軍。斌以軍夜集栅下。黎明畢登不利。斌曰。彼軍小
〉
〈
捷而驕弛。吾今焚其角樓。斷其援道。塹城爲三周。如此則城可得。諸將然
之。迺誓師御枚潜登鐵壩。人賫芻秸梯其樓火之。且竪木栅城上。詰旦布
〉
〈
雲梯。鼓噪而上。斌挾盾先登。阿里海牙持酒勞曰。取此城。公之力也。斌自
語阿里海牙曰。潭人膽破矣。若斂兵不進。許其來降則土地人民皆我有。
〉
〈
自重湖以南。連城數十。可傳檄而定。若縱兵急攻。彼無噍類。得一空城何
益。從之。明日即遣開示禍福。城中爭出降。諸將怒其杭敵持乆。咸欲屠之。
〉
〈
斌喻以興師本意。諸將曰。編民當如公說。敵兵必誅之。斌曰。彼各爲其主
耳。宜旌之以勸未附者。且殺降不祥諸將迺止。捷聞帝嘉之。進資善大夫。
〉
〈
行中書省左丞。潭人德之。爲立生祠。十一年。奉㫖撫諭廣西。尋命還治湖
南。潭屬邑安化湘鄉衡山以南賊周龍張唐張虎等。所在蜂起。斌駐兵南
〉
〈
嶽。凡來降者。同僚議欲盡戮。以懲反側。斌但按誅其首惡。脅從者盡釋之。
十五年被召入觐。時阿合馬擅權日甚。廷臣莫敢誰何。斌從帝至察罕腦
〉
〈
兒。帝問江南各省撫治如何。斌對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
因極言阿合馬奸蠹。帝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樞宻副使孛羅按問之。汰其
〉
〈
冗員。黜其親黨。檢覈其不法。罷天下轉運司。海内無不稱快。適尚書㽞夢
賢謝元昌言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無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遷江淮
〉
〈
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釐正之。仍條具以聞。阿合
馬慮其害已。招摭其細事。遮留使不獲上見。因誣構以罪。竟爲所害。裕宗
〉
〈
在東宫聞之。方食投著惻然。遣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
大初贈推忠保節功臣大傳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毅。子三人。
〉
〈
良知威恩。孫一
人敬皆爲大官。
〉
崔彧
〈
元史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兒。弘州人。負才氣。剛直敢言。世祖
甚器重之。至元十六年。奉詔偕牙納术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
〉
〈
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帶兒根索亡宋財貨。煩擾百姓。身爲使臣。乃挈妻
子以徃。所在取索鞍馬芻粟。世祖雖聽其言。然虛實竟不辨决也。十九年。
〉
〈
除集賢侍讀學士。彧言于世祖。謂阿合馬當國時。同列皆知其惡。無一人
孰何之者。及既誅。乃各自以爲潔。誠欺罔之大者。先有㫖。凡阿合馬所用
〉
〈
之人。皆革去。臣以爲守門卒隷。亦不可留。如叅知政事阿里請以阿散襲
父職。倘使得請。其害又有不可勝言者。賴陛下神聖。灼知其奸。拒而不可。
〉
〈
臣已疏其奸惡十餘事。乞召阿里廷辯。帝曰。已勑中書。凡阿合馬所用皆
罷之。窮治黨與。纖悉無遺。事竟之時。朕與汝别有言也。又請以郝禎剖棺
〉
〈
戮屁從之。尋奉㫖鉤考樞宻文牘。遂由刑部尚書拜御史中丞。彧言臺臣
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將相。亦宜紏察。近唯御史
〉
〈
得有所言。臣以爲臺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選用臺察官。若由中書。
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從本臺選擇。初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十六員
〉
〈
相參巡歷爲宜。皆從其言。二十年。復以刑部尚書上䟽。言時政十八事。一
曰。開廣言路。多選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黨附壅塞之患。二曰。當
〉
〈
阿合馬擅權。臺臣莫敢紏其非。迨其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宜别
加選用。其舊人除蒙古人取聖斷外。餘皆當問罪。三曰。樞宻院定奪軍官
〉
〈
賞罰不當。多聽阿合馬風㫖。宜擇有聲望者爲長貳。庶幾號令明而賞罰
當。四曰。翰苑亦頌阿合馬功德。宜慱訪南北耆儒碩望。以重此選。五曰。郝
〉
〈
禎耿仁等。雖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仲。合次第屏除。六曰。
貴游子弟。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得如左丞許衡教國子學。則人
〉
〈
才輩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宜擇蒙古人之有聲
望。漢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主言動必書。以𡸁法於無窮。八曰。
〉
〈
憲曹無法可守。是以奸人無所顧忌。宜定律今。以爲一代之法。九曰。官冗
若徒省一官員并一衙門。亦非經乆之策。宜泰衆議而立定成規。十曰。官
〉
〈
僚無以養廉。責其貪則苛。乞將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然
不取之於官。惟賦之於民。蓋官吏既有所養。不致病民。少增歲賦。亦將樂
〉
〈
從。十一曰。内北百姓流移江南避賦役者。已十五萬户。去家就旅。豈人之
情。賦重政繁。驅之致此。乞特降詔㫖。招集復業。免其後來五年科役。其餘
〉
〈
積欠並蠲事産即日給還民官滿替。以户口增耗爲黜陟。其徙江南不歸
者。與土著一例當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遷轉良臣。悉爲阿合馬所擯黜。
〉
〈
或居散地。或在逺方。並今援擢。十三曰。簿録奸黨財物。本國家之物。不可
視爲横得。遂致濫用。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上備
〉
〈
巡幸。不應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馬以此位置私黨。今宜易置總管府。十五
曰。中書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
〉
〈
必置丞相平章。止設左右丞以下。庶幾内重。不致勢均。彼謂非隆其名不
足鎮壓者。姦臣欺罔之論也。十七曰。阿刺海牙掌兵民之權。子侄姻黨。分
〉
〈
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其威權不在阿合馬下。宜罷職理算。其
黨雖無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乆據湖廣。十八曰。銓選類奏。賢否莫
〉
〈
知。自今三品已上。必引見而後授官。䟽奏。即日命中書行其數事。餘命與
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議行之。又言江南盗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𣅜
〉
〈
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
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産所無。凡給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募水
〉
〈
手當從其所欲。伺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征未晚也。世祖以爲
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雖可觀。發矢則非是矣。或又言昨中書奉
〉
〈
㫖。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畆。本以革權勢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於
軍民諸色人户通行核實。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
〉
〈
言胥動。恐失農時。乞降㫖省諭。詔中書即行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
中書宜集議。可行者行之。不可則明諭言者爲便。又言各路每歲選取室
〉
〈
女宜罷。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所宜頒行。皆從之。二
十一年。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識。忤㫖罷。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
〉
〈
奉大夫。同僉樞宻院事。尋出爲甘肅行省右丞。召拜中書右丞。與中書平
章政事參术丁奏曰。近者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
〉
〈
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爲事。宜令兩
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
〉
〈
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爲民。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閑冗不急之官。徒費祿
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大
〉
〈
都高貲户。多爲桑哥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不以
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户。每歲官吏
〉
〈
非名取索賦稅倍蓗。民多流移。請自今非奉㫖及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
役軍匠者論如法。又忽都忽那顔籍户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
〉
〈
之。江南民爲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爲是。皆從之。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
遷御史中丞。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宋。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叅議機
〉
〈
務。衆皆稱善。乞以爲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言行御史臺言建寧路總管
馬謀。因捕盗延及平民。榜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
〉
〈
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如臣等議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宜令行臺
詰問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臺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兀帶教
〉
〈
化的。納速剌丁滅里奸贜。納速剌丁滅里反。誣祚以罪。遣人詣尚書省告
桑哥曖昧以聞。流祚于憨答孫。妻子家財。並没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
〉
〈
京師。桑哥又遣詣雲南理算錢榖。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閲其
伏詞。爲罪甚微。宜復其妻子。皆從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
〉
〈
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闕下。率言事以干進。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
格。臣等以爲中書樞宻。宜早爲銓定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
〉
〈
去。又言事有是非當否。宜早輿詳審。言之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
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帝嘉納之。又奏納速剌丁滅里忻都
〉
〈
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爲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銜命
江南。理算積乆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於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
〉
〈
親鄰。維揚錢唐。受害最𢡖。無故而殞其生五百餘人。近者闍里按問。悉皆
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兇
〉
〈
黨之爲也。莫不願食其肉。臣等共議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
史臺從公論罪。以謝天下。從之。又言河西人薛闍干領兵爲宣慰。其吏詣
〉
〈
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而薛闍干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
告者以去。臣議從行臺選御史徃按問薛闍干。仍先奪其職。又言行臺官
〉
〈
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壐書。口傳聖㫖。縱釋有罪。擅
籍人家。直僞莫辨。臣等請自今凡使臣必降壐書。省臺院諸司必給印信
〉
〈
文書。以杜奸欺。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咬剌也奴伯顔察兒。比嘗傳㫖
縱罪人。帝悉可其奏。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爲錢榖官。願備
〉
〈
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傳㫖至臺。特今委用臺臣。所宜奉行。但徑自
陳獻。又且嘗有罪。理應區别。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又奏江南李淦言
〉
〈
葉李過愆。被㫖赴京以辨。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辯者。李淦本儒人。請授
以教官。旌其宜言。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已。令桑哥
〉
〈
奏罷之。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行御史臺舊治揚州。
今揚州隷南京而行臺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
〉
〈
州。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臺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
成憲。自桑哥持國受賕者不赴憲臺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
〉
〈
乆不竟。臣謂宜如前㫖。惟於本臺行臺。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輙
受。又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闍
〉
〈
里鐵木兒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
償議罪皆從之。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爲右丞。世祖曰。崔彧不愛於言。
〉
〈
惟可使任言責。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
運司官吏。盗官庫錢。省臺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徵八
〉
〈
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運使張庸嘗獻其妹於阿合馬有
寵。阿合馬既没。以官婢事桑哥復有寵。故庸夤緣戚屬。得乆居漕司。獨盗
〉
〈
三千一百錠。臣等議宜命臺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徵之。又言月林伯察江
西廉訪司官木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縱盗賊。抑奪民田。貪污
〉
〈
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詰問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財。多付商賈
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以謂追徵足日。課以歸省。贜以歸臺
〉
〈
斟酌定罪。以清蠹源。并從之。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致位集賢。當桑哥
特國。遣其掊核江西學糧。貪酷暴横。學校大廢。近與臣言撒里蠻答失蠻
〉
〈
傳㫖。以江南有謀叛者。俾乘傳徃鞠。明日訪知爲秃速忽香山欺罔。奏遣
玉在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徃者。朕未
〉
〈
嘗知之。其亟禽以來。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
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臣等議勿令有司括船爲便。從之。寳泉提
〉
〈
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
訟彧不法十餘事。有㫖就辯中書。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已宜對者爲牘袖
〉
〈
之視而後對。簡父子所告皆無驗。并繫獄。簡瘦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
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先是彧得玉壐于故臣扎
〉
〈
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后。至是皇
后手以授于成宗。彧以乆任憲臺。乞遷他職不許。成宗諭之曰。卿若辭避。
〉
〈
其誰抗言哉。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今總管府檢劾非宜成宗曰朕知
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大德元年。彧又條陳臺憲諸事。皆見
〉
〈
於施行。於是彧居御史臺乆。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監察御史斡羅失
刺劾奏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具所籍家産非宜等事。成宗怒其
〉
〈
妄言。笞而遣之。十一月。御史臺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盗支官錢。及受贜計
五千三百緡。准律當杖百七不叙。以故臣子從輕論。而成宗欲止權停其
〉
〈
職彧與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執不可。已而御史又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
所宜。彧遂以病辭。成宗諭之曰。卿之辭退。誠是已。然勉爲朕少留之。閏十
〉
〈
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劉無隱奏新正朝賀。歲常習儀大萬安寺。
成宗曰。去歲九都帶以雪故來後。今而復然。諸不至刃失儀者。殿中司監
〉
〈
御史同紏之。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御史大夫秃赤奏世祖聖訓。
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今歲月滋乆。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
〉
〈
廉訪司常加勉勵。成宗深然之。命彧與不忽木阿里渾撒里同翰林集賢議。
特降詔條。使作成人材。以備選舉。彧以是歲九月卒至大元年七月贈推
〉
〈
誠履正功臣太傳開府儀同
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肅
〉
崔敬
〈
元史敬字伯恭。大寧之惠州人。通刑名法律之學。淮東山南廉
訪司皆辟書吏。天曆初。辟御史臺察院書吏。歷刑部令史。徽政
〉
〈
院掾史。遂陞中書掾。至元五年間。累考及格。授刑部主事。六年。遷樞宻院
都事。拜監察御史。時既毁文宗廟主。削文宗后皇太后之號。徙東安州而
〉
〈
皇弟燕帖古思。文宗子也。又放之高麗。敬上疏略曰。文皇獲不軌之愆。已
徹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洪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弟燕帖
〉
〈
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明皇當上賓之日。太
子在襁褓之間。尚未有知。義當矜憫。盖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
〉
〈
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爲心。則皆子孫固無親疏。以陛下之心爲
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俗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産。尚置義田。宗族
〉
〈
困厄者爲之教養。不使失所。况皇上貴爲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一
夫一婦。無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適足貽笑邊邦。取辱外
〉
〈
國。况蠻夷之心。不可測度。倘生他變。關係非輕。興言至此。良爲寒心。臣願
殺身以贖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迎歸太后太子。以全母子之情。盡骨
〉
〈
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悦。則宗社幸甚。不報。又上䟽諫天子巡幸上都。宜御
内殿。其畧曰。世祖以上都爲清暑之地。車駕行幸。歲以爲常。閣有大安。殿
〉
〈
有鴻禧睿思。所以保養聖躬。適起居之宜。存敬畏之心也。今失刺幹耳朵
思。乃先皇所以備宴游。非常時臨御之所。今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屢降德
〉
〈
音。祗行宗廟。親祀之禮。雖動植無知。罔不歡悦。而國家多故。天道變更。臣
備員風紀。以言爲職。願大駕還大内。居深宫。嚴宿衛。與宰臣謀治道。萬機
〉
〈
之暇。則命經筵進講。究古今盛衰之由。緝熙聖學。乃宗社之福也。時帝數。
以歷代珍寳。分賜近侍。敬又上疏曰。臣聞世皇時。大臣有功。所賜不過槃
〉
〈
革。重惜天物。爲後世慮至逺也。今山東大飢。燕南亢旱。海潮爲灾。天文示
儆。地道失寧。京畿南北。蝗飛蔽天。正當聖主恤民之日。近侍之臣。不知慮
〉
〈
此。奏禀承請。殆無虛日。甚至於府庫百年所積之寳物。遍賜僕御閽寺之
流。乳稚童孩之子。帑藏或空。萬一國有大事。人有大功。又將何以爲賜乎。
〉
〈
乞追回所賜。以示恩不可濫。庶允公論。是年出僉山北廉訪司事。按部全
寧。獄有李秀以坐造僞鈔連數十入。而皆與秀不相識。敬疑而讞之。秀曰。
〉
〈
吾以訓童子爲業。居村落間。有司空秀舍。謂秀爲僞造鈔者。捶楚之下。不
敢不誣服耳。敬詢知始謀者。乃大同王濁。十餘年事不泄。而有司誤以李
〉
〈
秀爲王濁也。移文至大同。果得王濁爲真造僞鈔者。至正初。遷河南。又遷
江東。所至抑豪强。惠下窮。洗冤滯。興學勸農。百廢具舉。除江西行省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