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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千二百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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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
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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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五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永樂大典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三
〈十三蕭〉
潮
潮州府
〈
總圖
歷代序文
〉
〈
建置沿革
星分野
〉
〈
道里
歸附始末平潮始末
〉
〈
風俗形勝氣候
城池教場 營寨 橋道 街路
〉
〈
壇場社稷壇 風雲雷雨山川壇 無祀鬼神壇
户口
〉
〈
田賦田糧 夏稅 吐桑 鹽課 稅課
土産土貢
〉
〈
官制
公署州治形勝 衙門 倉庫 館驛 鋪舍 中明亭 養濟院
〉
〈
學校儒學 文廟 宣聖堂 書籍 學廪 貢院 解額書院 書院廪田
古蹟韓木圖
〉
〈
宦蹟
人物題名 覃恩宗室 爵罡 忠孝節義 仙釋
〉
〈
紀異
山川山 巖 石 湖 西湖亭樹 溪 洲 渚
〉
〈
宫室樓 亭 臺 齋 家 廟 寺 院 庵 堂 宫 觀
保里坊巷
〉
〈
津渡
堤岸
〉
〈文章雜文 題咏 碑刻〉
〈
建置沿革
大明清類分野書禹貢揚州之域牽牛分野 秦屬南海郡。後屬南越。漢為
〉
〈
揭陽地。復屬南海郡。𣈆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東官郡。義熈九年。又分
立義安郡。及海陽縣。宋齊並因之。梁置東揚州。又改瀛州。陳罷州為義安
〉
〈
郡。隋罷郡。置潮州。大業中。罷州為義安郡。唐武德五年。復為潮州。天寳元
年改潮陽郡。乾元元年復為州。五代屬南漢。宋開寳四年。分廣南為東西
〉
〈
路。而潮州屬東路。元改為潮州路。
本朝。洪武二年改為府。圖經志𣈆成帝時屬東官郡。安帝義熈五年。始以揭
〉
〈
陽縣地。别置義安郡。領縣五。曰海陽。綏安。潮陽。海寧。義昭。 梁改義安郡
為東揚州。尋改為瀛州。 隋改瀛州為潮州。煬帝大業三年。改州復為義
〉
〈
安郡。廢綏安義昭。置程鄉萬川二縣。領縣五。曰海陽。潮陽。海寧。程鄉。萬川。
唐武德間。改郡復為潮州。開元二十一年隷福建。次年復隷嶺南。天寳元
〉
〈
年。改州為潮陽郡隷福建。九年又隷嶺南。乾元元年改郡復為潮州。廢海
寧萬川二縣。領縣三。曰海陽。潮陽。程鄉。五代南漢割程鄉縣。置敬州。本
〉
〈
州領縣二。曰海陽。潮陽。 宋紹興十年。本州領縣三。曰海陽。潮陽。揭陽。
元至元二十七年。以本州為潮州路總管。府領縣三。曰海陽。潮陽。揭陽。
〉
〈
聖朝洪武二年改為潮州府。領縣四。曰海陽。潮陽。揭陽程鄉。寰宇記秦末屬
尉佗。漢初屬南越。後屬南海郡。東漢因之。𣈆置東官郡。又分置義安郡。按
〉
〈
南越志云。義安郡本屬南海郡。後隷東官郡。𣈆義熈八年割立其地。與𣈆
安郡接境。吳興餘杭鄰界是也。歷宋齊因之。隋平陳置潮州。煬帝初置義
〉
〈
安郡。 元領縣三。 今二。 海陽 潮陽。 一縣割出。程鄉。為梅州。九
域志縣二。熈寧六年廢梅州。以程鄉縣隷州。元豐五年。程鄉復隷梅州。潮州潮
〉
〈
陽郡軍事。治梅陽縣。興地紀勝潮州。 潮陽。 義安。 鳳城。 鰐
清。 揭陽。 海陽。禹貢揚州之域。通典潮州隷揚州之部封。漢武平南
〉
〈
越。復屬南海郡。 今州即漢南海郡之揭陽縣地。此據元和郡縣志。而通
典亦以為漢揭陽縣地。又兩漢志南海郡下并有揭陽縣。宋齊因之。宋齊
〉
〈
二志。義安郡下並有海陽潮陽二縣。隋末䧟於寇境。唐平蕭銑復取嶺南。
嶺南俚帥楊世畧。以循潮二州來降。通鑒。在武德五年。元和郡縣志云。武
〉
〈
德四年復置潮州。寰宇記以為武德元年。復置潮州不同象之。謹按道鑒。
武德元年。載蕭銑僭位於江陵。銑之境土。東自九江。西抵三峽。南盡交趾。
〉
〈
北距漢川。銑皆有之。至武德四年九月。始平江陵。至武德五年。始定嶺南。
則元年四月。尚屬蕭銑。通鑒武德五年。循潮二州。始來降。則改郡為州。當
〉
〈
在武德五年。而元和志寰宇記年月非是。令不取。五代為南漢所有。五代
史南漢劉隱傳。載初盧光稠據䖍州。其弟光睦據潮州。于延昌據韶州。隠
〉
〈
以兵事付襲。襲遂出兵攻敗盧氏。取潮韶二州。寰宇記云。南漢割程鄉。置
梅州。宋平嶺南。地歸版圖。九朝通略。在開寳三年。分隷廣南東路。至道以
〉
〈
後分廣南為東西路。而潮隷東路。令領縣三治海陽方與勝覧事要。 郡
名。 潮陽。 古瀛。 鳳城。以鳳凰山得名。金城。以是州舊屬於金氏。鰐渚。
〉
〈
以鰐魚名。三陽圖志元平江南至元二十七年大籍户。以本州為中路總
管府。於城内設録事司。城外四厢隷焉。所領縣三。鹽場三。小江。招收。
〉
〈
隆井。 寨九。北山。 吉安。 門闢。 二河。 楓洋。 黄岡。 北寨。
胡已。鮀浦。元一統志宋開寳四年平領南有其地。至道以後。分廣南為東西
〉
〈
路。而潮隷東路。元至元十五年。唆都元帥奉命攻取。宋禆。將馬發閉城抗
拒。唆都撃破之。地歸版圖。十六年改為總管府。以孟招討鎮守。未幾。移鎮
〉
〈
漳州土豪各據其地。二十一年。廣東道宣慰使月的迷失以兵來招諭既
去。二十三年。復來為江西等處行樞宻院副。使兼廣東道宣慰。使以鎮臨
〉
〈
之。今始底定。設録事司。元眞元年以梅州來屬。今領州一縣三。録事司。
舊無有。至元二十二年始置。割海陽縣。郭外四團六保分隷焉。
〉
〈
分野
圖經志按杜氏通典。潮在古楊州之域。亦曰古閩越地。於天文為牽牛婺
〉
〈
女之分也。
至到
〉
〈
圖經志本府。 東至本府海陽縣地名東界一百五十里。外抵大海。 西
至惠州府海豐縣界龍岡鋪二百五十五里。自界首到惠州府五百五十
〉
〈
三里。共八百八里。 南至本府潮陽縣隆井鹽場一百四十五里。外扺大
海。 北至本府海陽縣至名驃錢山界三百四十里。自界首到福建汀州
〉
〈
府五百一十里。共七百五十里。 東南至本府海陽縣地名闢望村一百
五十里。外抵大海。 西南至惠州府海豐縣石橋鹽場二百七十八里。外
〉
〈
抵大海。 東北至福建漳州府漳浦縣嶺脚山分水界一百六十五里。自
界首到漳州府三百里。共四百六十五里。 西北至本府程鄉縣管下龍
〉
〈
牙筆險山四百五十里。外無路通行。郡縣志州境東西三百五十里。南
北八百七十四里。 四至八到。 東京七千七百一十里。 東至漳州二
〉
〈
百九十九里。西至梅州三百二十里。 南至海一百七十里。 北至汀
州九百五十四里。 東西至漳州二百九十九里。 西南至惠州一千一
〉
〈
百一十里。 東北至汀州九百四十里。 西北至梅州三百二十里。寰
宇記州境東西五百五十里。 南北二千三百里。 四至八到。西北至
〉
〈
東京七千里。西北至西京七千四百里。西北至長安七千六百里。
東至漳州七百五十里。 西至循州界石場三百里。東至大海一百里。
〉
〈
北至䖍州雩都縣二千二百里。 東南至海口九十里。 西南到禛州海
豐縣木步鎮六百五十里。 西北到䖍州安逺縣一千八百里。 東北至
〉
〈
汀州魚磯鎮六百五十里。 元無陸路。 九域志東京七千七百一十里。
東至本州界九十九里。自界首至漙州二百里。 西至本州界二百八十
〉
〈
里。自界首至梅州四十里。 南至海一百七十里。 北至本州界七百四
里。自界首至汀州二百五十里。 東南至本州界一百四十里。自界首至
〉
〈
漳州一百五十九里。 西南至本州界六百五十里。自界首至惠州四百
六十里。 東北至本州界六百五十里。自界首至汀州二百九十里。
〉
〈
西北至本州界二百里。自界首至梅州一百二十里。三陽志。州於廣府
為極東界上由東而西三百五十里。由南而北三百八十里。去行在所三
〉
〈
千一十有二里。東界于漳。南界于惠。西界于梅循。北界于汀。東南西北之
間亦是四州。接與達于海而已。通典所紀乃云。北至南康郡千五百六十
〉
〈
有七里。而南康郡亦云東南至潮陽郡一千五百六十有五里。雖與令之
地勢違。然州於唐初隷江南道。而南康與贛州向互為廢。置贛州或為南
〉
〈
康郡。則界于南康。理固然也。若未由惠至廣。不過五日。舟行亦止三四日。
通二十有一程。韓昌黎謝上表乃云。去廣府纔二千里。來徃動皆旬月。豈
〉
〈
其自海溪一水溯流而止耶。今之趨廣間有西自循梅徃者。較諸南路為
差近。但嶺路險滋。不若南路之坦且平。圖志云又逆流之遲。不若陸行
〉
〈
之疾也。由廣至韶。雖曰溯流。亦不過十余日。通而訁之。亦不過月日。公之
瀧吏詩。至韶陽作也。乃曰。下此三千里。有州始名潮。恐亦不至若是其逺
〉
〈
者。其詩又曰。州南十數里。有海無天地。令自南達于海。其地曰鮀浦。去州
八十里。由東而進。其地曰小江。亦將五十里。蓋不止于韓公所云也。 圖
〉
〈
志云韓詩云。然蓋未可統。無乃十數為數十耶。姑記之以待知者。 本州
界至。東至本州界百一十里。自界首至漳州三百一十五里。 南至本
〉
〈
州界二百六十五里。若徑渡龍井。即减四十里。自界首至惠州四百四十
五里。西至本州界二百三十里。自界首至梅州一百五十里。北自九河
〉
〈
上計六程。北至本州界七百四十里。自界首至汀州二百五十里。北路道
陸崎嶇。難為徃來舟行差使使。又不以程途計。元一統志本路東至上
〉
〈
都七十三百八十里。 東至大都六十五百八十里。東至漳州路漳浦
縣界分水嶺百四十里。西至梅州程鄉縣界瘦牛嶺一百五十里。 南
〉
〈
至。大海本路海陽縣界闢望村八十里。 北至梅州程鄉縣界雙流津三
百五十里。 東到漳州路五百里。 西到梅州七百里。南到大海邊闢
〉
〈
望村八十里。 北到梅州五百里。 東南到大海邊小江場六十里。西
南到揭陽縣界三十五里。 東北到汀州路一千一百里。 西北到梅州
〉
〈
六百里。録事司 里至與本路固。
歸附始末
〉
〈
圖經志潮自至正壬辰。下嶺海寇起。與山峒徭僚相扇攻破潮揭二縣。人
民依險防守自保。豪强各據其縣十有餘年。後有江西福建兩陳氏攻
〉
〈
敚不一。丁未冬大兵下七閩。潮之守土者徃泉州。迎大兵納欵。洪武元年
三月。
〉
〈
朝廷始調兵守禦潮民得以安其生矣。三陽圖志元平漸州始末。 至元十
三年丙子。宋德祐元年也。宋知州葉侯得驛報大兵已下臨安府。又聞江
〉
〈
西湖南皆降。時元帥易正大統兵來潮。葉侯驚懼。以印授通判柴某自逃
去。宋主益王廣王船泊廣之崖山。在廣州新會縣八十里。遣安撫使方興
〉
〈
來潮慰諭。易正大兵走梅州。四郊多壘。郡人馬發為摧鋒寨正將。與權州
黎季逺不睦。黎退去。發乃推州人稱為安撫使。十四年丁丑。正月十七夜。
〉
〈
安撫發大設宴。俄而省鎮撫忽魯渾統兵到潮陽縣。先驅一人。乙夜入城
諭降。十八夜發率兵遁去于州後鷄籠潭。大兵驅至。與之接戰。未幾。大兵
〉
〈
不利棄去。十五年戊寅。正月二十七日。唆都蒙古歹又統大兵。并郡豪陳
五虎兄弟陳懿等圍城。馬發勒兵閉守城中。軍民乘城詬駡大兵。不勝其
〉
〈
忿。至二月二十九日。守南門巡檢黄虎子繫書矢上射出與陳五虎等通
謀約潜開城門。納大兵。已而黄虎子從城東偏縋出城。門不守。大兵鼓噪
〉
〈
突入城遂陷。焚民室廬。火熖亘天。城中居民無噍類。已而黄虎子亦為陳
五虎所屠。馬發遂收殘卒百餘人入子城拒守。勢窮力殫。至三月初一日。
〉
〈
其妻妾皆縊死。發亦自鴆子城尋亦破矣。大兵北歸。乃遣陳五虎兄弟權
知州事。五月漳寇陳吊眼復來潮。民殺掠殆盡。與陳五虎兄弟交戰。不日
〉
〈
敗去。十一月。行省參政李恒。江東宣慰。使張弘範。督師南征至潮陽縣之
和平村。獲宋左相文天祥不屈執之以歸。自是數年干戈搶攘。生靈魚肉。
〉
〈
惟陳五虎家。迨令貴富。蓋有功於元者也。至元二十一年甲申。樞宻副。使
月的迷失來潮。分揀散兵歸農。時丁侯聚來守此邦。遺黎自此始睹天日。
〉
〈
比年以來。皇風清夷。恩波洋溢。嶺海之間。如在輦下矣。
風俗形勝
〉
〈
圖經志潮之分域。隷于廣。實古閩越地。其言語嗜欲與閩之下四州頗類。
廣惠梅循操土音以與語。則大半不能譯。惟惠之海豐於潮為近。語音不
〉
〈
殊。至潮梅之間。其聲習俗。又與梅陽之人等州人之知書者。或以為自文
公始。雖然趙德潮人也。人不知學。奚而有德。德蓋其知名公請置鄉校牒。
〉
〈
亦曰進士明經。百十年間不聞有貢于王庭者。則非𡨋然不知學也。公之
意。豈亦勉邦人為進取計。有若閩之舉進士。自歐陽詹如之意耶。至别趙
〉
〈
子詩則曰。海中諸山中。幽子頗不無。蓋德之學行見於韓集一叙。其隱居
求志。不屑於宜春之行。則其當時同門合志。若德之輩行者。不無人也。自
〉
〈
是以後。業儒者益衆。太平興國間。始有聯名桂籍者出。故陳文惠公送潮
陽李孜主簿詩。潮陽山水東南奇。魚鹽城郭民熈熈。當時為撰玄聖碑。而
〉
〈
今風俗鄒魯為。蘇文忠公作昌黎廟碑云。潮之人士皆篤於文行。延及齊
民。至于今號稱。易治。州之士風其槩如是。郡縣志唐皇甫湜撰韓文公神
〉
〈
道碑云。貶潮州刺史。洞究海俗海夷。陶然掠賣之口計庸免之未相直。輙
與錢贖。還著之赦今。 蘇軾作潮州韓文公廟碑云。始潮之人未知學。
〉
〈
公命進士趙德為之師。三陽志郡以東。其地曰白瓷窑。曰水南。去城不五
七里。乃外操一音。俗謂之不老。或曰韓公出刺之時。以正音為郡人誨。一
〉
〈
失其眞。遂不復變。市井間六七十載以前。猶有操是音者。今不聞矣。惟白
瓷窑水南之人相習。猶故吁文公能一潮陽之人於詩書之習。獨不能語
〉
〈
音變哉。是未可知者。至别趙子詩固曰。海中諸山中。幽子頗不無。相期風
濤觀。已乆不可渝。則當時若德之輩行。而不以姓名顯者。不無人也。以德
〉
〈
而不屑於冝春之行。韓集一序。且與文公相表裏。則德之輩行之人有未
易窺者。向所謂業成貢于王庭者。豈至是而後有見哉。 州之舊俗。婦女
〉
〈
徃來城市者。皆好高䯻與中州異。或以為椎結之遺風。嘉定間。曾侯噩下
令諭之。舊俗為之一變。今無復有蠻妝者矣。故曾侯元夕嘗有詩云。居民
〉
〈
不誶燈前語。游女新成月下妝。蓋紀實也。三陽圖志。其弊俗未淳。與中州
稍異者。婦女敞衣。蓋多遊街陌。子父多或另居。男女多混淆宴集。婚姻
〉
〈
或不待媒妁。是蓋教化未洽也。為政者。可不思所以救之哉。元一統志初
入五嶺。首稱一潮土俗熈熈。有廣南閩嶠之語。人文彧彧。繇韓公趙德而
〉
〈
來。稻再熟而蠶五收。鳳翔集而鰐逺徙。掃除青草黄茅之瘴靄。仿髴十洲
三島之僊瀛。余崇龜文集云。 潮陽舊俗。蠻鳺居多。自韓文公守潮。命趙
〉
〈
德為師。人始知學。王大寳以諫坡風采動朝端。士負氣節。孝宗嘗問大寳
潮風俗如何。大寳對曰。地瘦㘽松柏。家貧子讀書。習尚至今。然潮陽志云
〉
〈
城號鳳栖。俗傳鰐徒。余崇龜文海氣昏昏水拍天。韓文公詩。州南數十里。
有海無天地。颶風有作。掀箕眞差事。文公詩。州之南境。漲海連天。毒霧瘴
〉
〈
氣。日夕多作。韓文公潮州謝表。閩南西越之界。韓文公所作少府胡公碑。
輿地紀勝能一潮人於詩書之習州人知書。自文公始。潮陽圖經。稻得再
〉
〈
熟。蠶亦五收。寰宇記。大海在其南。韓退之鰐魚文。潮之州云云。鰐魚稻蠏。
不暴天物。皇甫持正集。韓文公神道碑。公為州刺史。洞獠海夷。陶然邊生。
〉
〈
云云州之南境。漲海連天。毒霧瘴氛。日夕發作。退之潮州表。臣所領州在
廣府極東界。濤瀧壯猛。颶風鰐魚。患禍不測。云云閩南兩越之界。韓文少
〉
〈
府監胡公墓碑。東越王餘善至揭陽。漢書。東越王餘善請以卒八千人撃
南越。王揭陽以風波為解。即此也。一潮州耳。或曰。金城者。以是山舊屬于
〉
〈
金氏。曰鳳水者。以鳳凰山一水緣溪而出。曰鰐渚者。以韓公驅鰐之舊。曰
揭陽者。蓋有於古之舊縣。曰潮陽。蓋有取於今之郡名。圖經序。方輿勝
〉
〈
覧在廣府極東。韓愈潮州謝表。臣所領州。云云界上去廣府雖云才二千
里。然來徃動皆經月。過海口。下惡水。濤瀧壯猛。難計程期。颶風鰐魚。患禍
〉
〈
不測。州南近界漲海連天。毒霧瘴氛。日夕發作。臣少多病。年方五十。髮白
豳落。理不乆長。居瘴癘之地。蓋與魑魅鄰。苟非陛下哀而隣之。誰肯為臣
〉
〈
言者。
氣候
〉
〈
圖經志。長孫無忌作隋志云。嶺南二十餘郡。大率土地下濕。多瘴癘。韓公
謝表亦云。毒霧瘴氛。日夕發作。蓋因地卑土薄。陰陽之氣偏。一歲之間。暑
〉
〈
熱過半。晝燠夜寒。晴燠雨寒。晨夕霧昏。春夏雨淫。潮之氣候。大抵然也。然
今此州民物繁夥。風氣頓殊。至今或有霜霰。非曩日比矣。至若寒暄不時。
〉
〈
嗜欲無節。則在在皆瘴。又在調護何如耳。陳文惠公寄題漳浦縣詩云。漳
浦從來瘴霧深。潮陽南去更難禁。當持三載曾無事。不放閑愁入寸心。此
〉
〈
眞禦瘴方也。
城池
〉
〈
圖經志城池。教場附橋附。州舊有子城。以金山為固。州之外城以土為之。
歲乆頽圯。紹定間。王侯元應。因舊綦築之。外砌以石。自三陽門之南西北
〉
〈
環抱接于金山之背。計九百五十一丈。東西南北鬬七門以通徃來。元兵
至潮。平城以後。不復興築。大德間。郡守帖里太中。復修東畔濱溪之城。謂
〉
〈
之堤城。以禦暴漲洪流之患。民以為便。至正壬辰。因山海寇盗生發。廣東
帥府照磨彭本立總戎始興工修築。潮民得堡障。
〉
〈
聖朝平領南。洪武元年冬。指揮俞輔統兵來潮。越四年。因舊基而興。内外
皆砌以石。高厚堅緻。各門外築瓮城。皆屋其上為門七。東門。上水門。竹木
〉
〈
門。下水門。南門西門北門。十年。指揮曹貴扁南門曰鎮南。北門曰望京。斯
剏西門曰安實。餘皆仍舊城濠環繞。自南門至金山後。三陽志城郭。州之
〉
〈
子城。依金山為固。前俛而後仰。由南而北。繞以壕。東則溪也。方剏置之始。
土工不堅。未期悉圯。宋皇祐間儂智高。自邕攻廣韶。嶺外全壁以持。至和
〉
〈
改元之九月。鄭侯仲始至。不二月與喬鍤。自農務外八閲月而就。紹興初。
黎寇掩至城下。攻具百出。屹然不為之動。九避寇于内者賴以免。其外郛故
〉
〈
以土為之乆且夷。紹興九年間。徐侯渥欲接溪流帶湖山。去天慶觀數百
步為之基。築具畢備。力可為。繼因議論不協。於是輟其役。迨十有四年。
〉
〈
李侯廣文乃移以自近。址循壕流故基為之。四厢居民。各築其地。纔及丈
餘。甃石且半。會督役者故出入其基。訟者紛然。李侯怒而罷。故址今悉為
〉
〈
民居。遇有少警。遂皇皇然無寄足之所。雖有子城。無地可容。因州之闕典
已。子城外帶郭而家者。西南北各五里。東以江水隔民居纔二里。直州而
〉
〈
前為街三堤一。巷陌貫通。所闕者外郛耳。餘見于圖。 州子城門三東西
南。東門今廢。子城四圍凡六十步。高二丈有五尺。面廣一丈。基倍之。 壕
〉
〈
西七丈五寸。自城下轉西而南。繞郭之外。延袤一千二百餘丈。 三陽
門郭之南門。結樓其上。舊曰揭陽門。存古也。常公㭏始創。林公㟽增崇舊
〉
〈
基而新之。更其扁。蓋取三邑。皆以陽名。 外城舊基。周圍一千一百七十
丈。石城僅存者。九十有四丈。土基半存者。六百六十有六丈。為民居所侵。
〉
〈
無復遺址者。四百一十丈。今所侵不止。是淳熈間。提刑司行下。委官打量
外城總計一千五百三十丈。與舊城丈數異。今兩存之。 右按外城自李
〉
〈
公廣文輟役後。故基日就侵削。郡有築城之請屢矣。殆成文具。淳熈間。沈
寇迫境。城市之民避。於子城。什不容三二。壕流自子城外西澌入于湖。湖
〉
〈
未流又入于濠。慶元間。有惑於陰陽者。謂濠流而西。不利于郡。鑿堤為二
閘。間取諸郭門之石以甃之。决濠流東入于溪。地勢東仰。西流如故。後溪
〉
〈
洪暴漲。反導水潰堤。沈公杞率居民負。土石以塞之。僅免水患。濠復故流。
然民居乆侵官壕。填塞過半。開禧改元。趙公師㞧正濠之界。稍加䟽關。濠流
〉
〈
僅通。然築外郛浚故濠。當復有為長逺慮者。 州之外城。右有舊基。歲
乆頽圯。外無扞蔽。居民每以為慮。紹定間。屬有梅楊陳寇之擎。王侯元應
〉
〈
從邦人請。迺分委州縣曹掾。及富民有村幹者。董以判官俞林因舊基築
之。外甃以石。時志於速成。客土未實。亡何壞者過半。許侯應龍復築之。迺
〉
〈
稍堅緻。自三陽之南。西北環抱接于金山之背。計九百五十一丈。由北距
女墻高一丈五尺。西北闢五門以通徃來。正西曰貢英。西北曰湖平。正北
〉
〈
曰鳳嘯。對岳祠曰和福。與南三陽而六。由是居民恃以無恐。端平初。葉侯
觀復檄厢官巡視。即兩所壞處為之修補。然城之内面。未及累甃。當有繼
〉
〈
而成之者。 州治之東。溪界于左循梅。舟筏順流而東。直至子城下。扞禦
之備。視三方尤為要害。此方空闕。南西北雖有城。與無城同。端平初。葉侯
〉
〈
觀下車未幾。首慮及此。慨然有興築之意。然工役繁浩。所費不貲。捐公帑
之外。迺喻諸座户。俾佐其費。人樂輸之。遂東自新城門。沿溪傍岸。築砌以
〉
〈
石。至于三陽門之南。首尾與舊城聯屬。計五百五十丈。高二丈。雉堞與焉。
仍結四門以通水陸徃來之道。於是城郭固宻。民居其間。始有安枕之樂
〉
〈
矣。是役也。判官趙汝竬縣丞趙必魁實監督之。然始創亟於圖成。多因居
民水閣舊北。未免凹斜屈曲。端平丁酉。劉侯用行重新整砌。雉縣壁立。不
〉
〈
復如前日之縈迂矣。 州之外城。及沿溪一帶城壁。歲乆粉堞摧剥。譙門
𣣱傾。淳祐丙午。陳侯圭僦工葺理。環雉堞四千餘而一新之。城樓之頽圯
〉
〈
者。若登灜。若三陽。若貢英。若和福。若湖平。若鳳嘯。一一更創。以至城
北隅之新路。三陽門東西之二東衢。舊雖有門而樓櫓闕然。今皆鼎建。扁其東
〉
〈
曰開泰。西曰通利。北曰崇恩。周環相望。規模視昔尤勝。城之旁草木屏翳。
至是分隷營寨。兵卒悉剗鋤之。保障為之屹然。是役也。縻金錢二千四百
〉
〈
餘貫。三陽圖志元混一天下。至元戊寅。大兵破潮。迨至甲申。樞宻使月的
迷失散軍平城以後。不復興築。大德間。郡守太中帖里中覆上司。復修東
〉
〈
畔濱溪之城。謂之堤城。以禦暴漲洪流之患。民以為便焉。
教場
〉
〈
圖經志教場在城南門外西南。三陽志小教場在子城外之西偏。 大教
場在舊熈春園之側。舊教場高頽陋。四面空曠。春秋大閲。兵民喧雜。今修
〉
〈
亭宇。築外垣。嚴門制。軍律嚴整。自趙公師屴始。摧鋒軍教場在寨門之
外。
〉
〈
營寨
三陽志州兵有四。曰禁兵。曰厢兵。曰鋪兵。曰土兵。禁兵四營。總而曰澄海。
〉
〈
内有第六第七第十九第二十五指揮之别。今千有二百人。厢兵之名有
四。曰清化。曰牢城。曰城面。曰作院。各為一營。計三百八十有四人。鋪兵無
〉
〈
别營。隨地散處。止百五十有三人。土兵之名有五。曰同巡。曰潮梅。曰小江。
曰赤砂。曰鼓樓岡。分為五營。計五百人。總而言之。二千一百三十有七人。
〉
〈
州所以自備者蓋如此。惟摧鋒一軍。自四十年以前。蓋未之有。紹興初黎
寇掩至城下。是時承平日乆。兵不素練。莫敢誰何。所幸土豪率民兵曰召
〉
〈
募者相與守禦。閏月迺却。黎寇既滅。它寇猬起。布滿山谷。為害益淫。潮梅
循惠實均之。朝廷始命四統制兵曰申。曰趙。曰單。曰韓者。控扼要害。蕩滌
〉
〈
無餘。且慮後患之叵測也。乃留韓侯京一軍駐于循陽。鄰郡各分若干人
以備不虞。遇有警急。參錯為用。前此者州有千二百人。繼復起發。僅存七
〉
〈
百人。自後分戍不常。或五百。或三百。或止二百。迄無定數。統以一將。或二
將。蓋精兵已韓之後。張侯寧繼之。猶治于循張既罷。上命統制一員總于
〉
〈
韶餘州悉聽其節制。本州於屯駐人外。在循州諸軍。且給其餉。既無慮於
山寇已。乾道三年間。海寇暴作。剽略民居。漫不可迹。太守傅公自修既檄
〉
〈
諭以利害。舊知光州熊飛者。時為鼓樓岡巡檢。傅公命飛躬徃開譬賊留
飛為質。遣偏禆五七人先詣公庭。受傅公所以約束者。閲數日。黨類八十
〉
〈
人悉投戈棄舟。徒手而造郡治下。其故為農商者。公令復業。百不問。有逃
卒之無歸者。請于朝得㫖。創水軍一寨以收其衆。且撫且招。今百七十有
〉
〈
六人。莅以統轄一員。本路帥司是隷海道。有警固可倚為用。而平居無事。
尤賴控制之有術焉。 澄海第六指揮元額管四百人。 澄海第七指揮
〉
〈
元額管四百人。 澄海第十九指揮元額等四百人。 澄海第二十五指
揮元額管四百人。 清化指揮元額管一百八十人。牢城指揮元額管
〉
〈
一百二十人。 作院指揮元額管五十八人。城面指揮元額管三十六
人。右禁兵厢兵七營。内城面作院為一營。 三陽圖志淳熈丙午。陳俊
〉
〈
圭重創。在城西之威武坊。南北布列。兵共二千餘人。省鋪指揮。後與清化
營接巡轄司在其側。今遺址已為民居。軍額元管一百五十三人。 潮梅
〉
〈
巡檢司。在光孝寺之側。近歸湯田元寨。軍額元管一百人。 同巡檢司。
在金山之陰元寨在潭口。軍額元管一百人。 小江場巡檢寨。去城五十
〉
〈
里。軍額元管一百人。 赤砂巡檢塞取潮陽縣十里。軍額元管一百人。
皷樓岡巡檢寨。在揭陽縣之側。近歸赤闞新寨軍。額元管一百二十人。
〉
〈
摧鋒寨。在州郭之北。軍額見管一百丹一人。 水軍寨。駐箚於潮州揭陽
之寧福院側。軍額元管二百人。 海陽縣弓手額管五十人。 潮陽縣弓
〉
〈
手額管五十人。 揭陽縣弓手額管五十人。 郡國養兵以衛民。若毋存
虛籍。毋給他役。訓練有素。緩急可倚為用。自林公㟽整造戎器。每遇雙目
〉
〈
親引厢禁兵閲習之。後趙公師㞧益加教閲。具有常程。武備少修。繼是者
常令精練。隨闞隨補。庶不虛耗養兵之費。三陽志以上管寨軍額今廢。唯
〉
〈
黄岡寨存。本州禁軍。自春秋大閲之外。散在諸㕔。分局執役。每遇日教。視
為文具。寳慶丁亥。孫侯叔謹始至。謂郡將於尺籍伍符。寄委不輕。倡率當
〉
〈
自州家始應窠座占名禁旅如宅庫虞兵之屬。盡令赴教。戎裝一色旗甲
精明。又招刺驍勇之卒。令為一隊。教以撃刺長技。號賬前親兵。軍容為之
〉
〈
改觀。農隙點集四隅民兵。部曲整肅。紀律嚴明。不擾而辦。水軍寨。舊駐
箚於揭陽之寧福院側。嘉定間。曾侯噩上便民五事。乞移於鮀浦場。以扼
〉
〈
海道之衝。然水軍填補。多刑餘之人。面已涅矣。無復顧惜。向寨鄰於縣。猶
有所憚。及遷鮀浦。旁若無人。主將專恣容縱出海。弊端百出。將以防遏反
〉
〈
為民害。權軍吕興稔惡有違紀律。孫侯白于帥斥逐之。見議申請復舊。
州之厢禁軍。摧鋒軍。各有營寨。歲乆頽圮。淳祐丙午。陳侯圭撥錢鼎創諸
〉
〈
營外門。凡七牢城清化作院。及四澄海指揮是也。更造營之神堂。凢二第
二第七指揮是也。軍房葵屋百間。易以瓦屋。為巷者四摧鋒寨是也。以至
〉
〈
清化之厢房牢城摧鋒之土牢。所以處罪隷者。一皆撤舊而新。自是營壘
嚴肅。而兵卒無踰關犯夜之虞。牢栅周緻。而囚徒無燥濕疫癘之患矣。
〉
〈
黄岡寨。前此未有。曩因汀贛梅寇張思明卜益。衝突饒源北溪湖潦等處。
居民被害。淳祐壬寅。劉侯克遜請于朝。欲置寨屯兵其地。仍拘没勢户所
〉
〈
占民田以贍軍。癸卯間。鄭侯良臣准朝㫖相度地勢。移就黄岡。創立城寨
以同巡黄董其役。委理掾趙時昂括所占田七百一十五石一斗半。歲收
〉
〈
租三千四十九貫七百八十七。官省以給養兵之費。李侯遇繼之。增益軍
房。城砌以石。畢事於淳祐乙巳之夏。屯兵以百人為額。新招軍伍拾名。外
〉
〈
伍拾名撥鮀浦水軍寨正額兵更番駐箚。兵卒月糧一石五斗。舊例和糴
三分之一。陳侯圭憫其勞瘁盡數給之。一飽之餘。然後繩以紀律。寨門昔
〉
〈
瞰道旁易而内向。時其出入。不復貽害於民。三陽圖志元革命制度一新。
鎮守一路。設萬户府。及鎮撫千户百户以統兵。有事則戰。無事則守。二年
〉
〈
一遷調。蓋防其乆。則與寇馴熟也。然此邦荒逺。去大都萬里。軍官得人。則
民間無搔擾之憂。不得人。則民被其害。如守城門。則徃來負販者受禍。巡
〉
〈
哨則鄉村閭井被苦。守橋則船筏上下者有礙。軍之衣食既出於民。民之
防衛必賴於軍。其可以衛民者而殘民乎。在上者。盍思所以懲之也。 萬
〉
〈
户府。千户。鎮撫百户衙。皆在子城之西軍營列布焉。 軍額。 府牢弓手。
潮陽縣弓手六十名。 海陽縣弓手六十名。揭陽縣弓手六十名。
〉
〈
録事司弓手十名。 各處巡檢司弓手三十名。
橋道
〉
〈
三陽志由東以入廣者。至潮有一江之阻。沙平水落。一葦可航。雨積江漲。
則波急而岸逺。老於操舟者且自恐。閲一日不能四五濟。來徃者兩病之。
〉
〈
由潮而南。百三四十里間。聚沙彌望。四無人居。路入平峬。無寸陰可以少
憩。凡道干潮惠間。以胃暑得疾者且半。加之驛傳無人。器皿不備。惟監司
〉
〈
貴客至縣。乃檄里保辦之。它客不恤也。紹興二十九年間。參政林公宅將將
漕入境。詢由廣之路。有司告曰。南自惠徃。而西北由循梅達。道里荒澀。
〉
〈
二路則同。林公乃進州之三邑長若尉而前之。諭以椬木治道傳新舍。且
情語之以無為里保擾。凢居民去官道而逺者。說令徒家驛傍。具膳飲以
〉
〈
利行者。且自利官司。百役悉蠲之。由潮而徃。過客已無曩日之憂已。惟輿
梁之舉。未有慨然作意者。乾道七年。太守曹公汪乃造舟為梁。八十有六
〉
〈
雙。以接江之東西岸。且峙石洲于中。以繩其勢。根其址。凡三越月而就。名
曰康濟橋。議者謂橋或可成。未有若是之神且速者。越三年舟以雨壞。太
〉
〈
守常公所以處此者。與曾公一槩出帑餘為居民唱。乃命以捐其制以
便操習。其舟數侈於前者十三。役畢餘力猶裕。遂創傑閣于西岸。以鎮江
〉
〈
流。名曰仰韓。以韓文公遺跡。實與是閣對也。東顧則閩嶺横陳。西望則浰
江直瀉。南連滄海。瀰漫而莫睹津渥。北想中原。慷慨而益增懷抱。勢壓滕
〉
〈
王閣。雄吞庾亮樓。檐牙共斗柄爭衡。砌玉與地軸接軫。樹木張四時之錦。
屋廬環萬叠之鱗。溪流滉漾以連空。山色囬環而入塺。登高寓目。足以豁
〉
〈
竊客之悉。對景賦詩。庶幾動騒人之興。固一方之壯觀已。董是役者。軍事
推官曹耑。淳熈己亥。未公汪建登瀛門左掖三。己亥。堂右掖南門奇觀
〉
〈
門之舊址。即仰韓閣也。閣以火易為門。增石洲二。與舊為三。築亭其上。東
曰水壺。西曰玉鑒。中曰小蓬萊。庚子。攝郡王公正功復增一洲。距西岸
〉
〈
數步。上跨巨木。下通船筏至是始無衝突浮梁之虞。 己酉。丁公允無修
淳梁。自西岸增四洲為八。亘以堅木。覆以華屋。曰丁侯橋。紹興甲寅。沈公
〉
〈
宗禹蟠石東岸。結亭於前。扁曰蓋秀。與登瀛門對峙。 慶元丙辰。陳公宏
观益東岸之洲二。結架如丁侯橋。而增廣之曰濟川橋。更挹秀曰濟川亭。
〉
〈
以止過客。亭之後曰見恩庵。 戊午。林公㟳衍濟川橋而袤之。增以四洲。
雄過於西橋。又漳潮界上道路磽确。捐金砌石以便徃來。 嘉泰癸亥
〉
〈
冬。濟川橋火為亭若庵。一夕俱燼。趙侯師㞧亟與焉倅承規增崇石洲故址。
屋覆其上。磚甃其下。面橋為亭。名悉仍舊。大書題扁。侍郎陳公讜筆也。
〉
〈
開禧丙寅。林侯會接濟川橋之西。增築石洲者五。修其舊者一。亦屋覆
而磚甃之。扁曰小蓬萊。因朱侯命名之舊。 紹定戊子。孫侯叔謹復接丁
〉
〈
侯橋之東。增築二石洲。三陽國志後屢經溪洪風颶之餘。亭屋俱弊。熇平
初。葉侯觀偕式車趙公善始命判官趙汝智工。悉而新之。中扁玉
〉
〈
鑑。與小蓬萊對。仍闕二亭。西北曰躍。為祝聖故生之所。面南曰动簪。為
禮賢賓餞之所。邦人即登瀛州之左。為堂繪二公而祠之。初運判曾公垂
〉
〈
守沈公。廪嘗始金俶。謀築其一而未就。侯乃克成之。淳祐丙午。陳侯圭修
橋及舫。 太平橋。 在州治之前。 去思橋。 在子城之西。壬戌歲。趙侯
〉
〈
謐。始作石橋立是名。浮橋。舊以鐵纜。紹定梅寇衝突。倉卒銷纜。為兵置以
易之藤。隨成輙壞開慶己未。林侯光世造新舟十四。鐵纜七十丈。從旁翼
〉
〈
而賞之。遂可永乆。 西門橋。 北門橋。 新路橋。 湖頭橋新溪橋。。
南壕橋。 瓮門橋。除西門南壕外。白築外城後。皆易以板。新溪今廢。已上
〉
〈
七石橋係在城。 州城東抵大溪。溪舊有橋。橋之西扁曰丁侯。東抵中石
州橋之東。扁曰濟川。西直小蓬萊。自乾道以來。且築且增。有毁有復。東西
〉
〈
為屋。共四十間。中流聯絡以二十四舟濟之。時其操縱興波上下。壬戌。颶
風之危。舟與亭屋俄頃而盡。游侯義肅捐已俸合衆力一新之。址之欹者
〉
〈
改築。材之蠹者更新。橋成極其壯觀林直院希逸記之。咸淳丁卯。殿講牟
鄉濚增修所未備。且補舟楫之闕行者。無履險之憂。三陽國志至元戊寅。
〉
〈
此橋厄於兵火。大德二年。監郡太中帖里修造橋亭。尋復為洪流所壞。大
德十年。郡守少中常侯元德復碑。。洲高三尺餘。重修梁亭自稍固。泰定
〉
〈
三年。判官賞住易以石版。僅成四間。創新補舊。亭屋俱備。忽一夜第一間
石版自折。天曆己巳。五月三日。邦人觀競渡。第二間又折一石版。溺死
〉
〈
者三十餘人。至順壬申又折一石版。溺死者三人。本路同知朝列大夫某
惻然捐俸。鳩合衆力。重跨木梁。添創亭屋。徃來者遂無戰競之恐矣。其餘
〉
〈
小可橋梁津渡附列于左葉侯橋。三陽南門外城壕舊石橋也。為通衢徃
來之衝。慶元初。陳侯宏規誤聽陰陽家者說。鑿壕東達于溪。未幾。溪洪暴
〉
〈
漲。西衝于壕。橋遂以壞。沈侯杞既築塞故堤迺為之更創。扁曰沈侯橋。立
石其旁。然舊堤既鑿之後。雖復填塞。竟未全固。加以城築之役。就便取土。
〉
〈
隄益以薄。端平乙未秋。因巨漲奔突。潰堤入壕。橋復壞焉。葉侯觀躬親
相視。既檄海陽宰常俊孫董役監。故堤。復度工籌費。捐鏹為倡。命寓公
〉
〈
黄夢鍚。趙汝睿。户掾趙必偲。提督更造橋成。邦人德之。遂榜今名。刻石以
于不朽。三陽國志泰定丁卯。判官買住再加修築創亭其上。揭舊榜曰見
〉
〈
思。教授何民先為記。東路石橋道。 潮自古瀛。抵分水嶺以達漳州。乃南
北徃來之要衝。蹊道磽确流斷絶。舊橋砌以石者。僅秋溪一。思古亭一。後
〉
〈
增十有餘所。大率規模苟就。閲歷未幾。頽仆繼之。其路又多泥淖。間或築
砌。第累小石。纔遇淫潦。行者涉者病焉。淳祐丙午。陳侯圭捐金市石。依
〉
〈
私直僦工石而橋者一十三所。砌而路者三百餘丈。愷憧徃來。無復畏涂
病涉之患。邦人余震為之記。橋今列于左。 思古亭橋。思古三里橋。
〉
〈
黄金塘橋。 平橋橋。 鹿景橋。 小江庵橋。 林姜庵橋。 陳塘橋。 水
磨頭橋。 百丈峬橋。 黄崗五里橋。 竹林徑内大橋。 竹林第二橋。三
〉
〈
陽志州治自太平橋。直抵三陽門。橋之四維。舊有四塔。外䟽兩渠。中為官
街。歲月浸乆。塔之僅俘者二。居民遂侵官地以廣其廬。溝藏於堂坳之中。
〉
〈
通衢湫隘。累政因循而莫革者。百有餘年。淳祐丙午。陳侯圭欲復舊觀。明
示榜文。諭以四塞。謂市肆挨拶。易啓紛爭。突煙衢越易至陳漏。兩潦時至。
〉
〈
易生浸淫。溝道不通。易生疾癘。意㫖一孚。民懷而信。不旬浹間。而官街盡
復。於是捐公帑益已俸。以時價市石。以私直僦工。撒舊砌新。自太平橋至
〉
〈
三陽門。長五百單五丈八尺。東抵西闊二丈四尺。官溝在外街之兩傍。石
刻丈尺為志。砥道軒豁。有中州之氣象焉。邦人紀善甫為之記。立石于宣
〉
〈
詔亭之左。三陽圖志丙子。兵火街路無恙。而石與亭無存矣。
壇場
〉
〈
圖經志社稷壇。 本府在城西門外。海陽縣附。三陽志社稷。雷風雨師附。
社稷之壝凡建邦國。皆首立焉。按舊圖志但云錯居廣法净樂二寺之後。
〉
〈
僅附見為城郭門。非所以尊社稷也。今表而出之。 州社稷壇。在南厢三
陽門外之西。其壇各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出陛三等。四門同一壝。 海
〉
〈
陽縣社稷壇。在城南舊韓廟之後。春秋社日。祭社稷。社以后土勾龍氏。
稷以后稷氏配。牲用羊一。豕一。黑幣二。准令州縣長官到任。親謁社稷。
〉
〈
點檢壇壝若春秋祈報。非有故不得差官。郡邑通祀。以社稷為重。風雷雨
師次之。其為農祈榖則一也。郡之社稷壇。實處城南厢三陽門外之西。而
〉
〈
風雷雨師壇。舊各在郡一方。壇惟凸土。門壇闕然。當其祀時。霡泥泥淖。則
寓于浮圖氏之舍。李侯遇始合其壇而三立之。風師置在社壇之東。雷師
〉
〈
雨師在稷壇之西。二壇同一壝。方位制度為如令甲。淳祐乙巳。林侯壽公
捐金增加修飾。壇叠以石。徑砌以甓。有堂中峙。有垣環列其外。門扁曰州
〉
〈
祀壇。以示崇祀報本之意云。三陽圖志本路舊社壇。在南厢三陽門外之
西。大德六年。肅政廉訪司。備奉御史臺。承奉中書省札付。欽奉聖㫖内一
〉
〈
欵。嶽鎮海瀆。名山大川。風師雨師雷師。當祀之日。須以本處正官。齋潔行
事。有廢不奉祀。不敬者。從本道肅政廉訪司糾彈。欽此。大德八年。總管府
〉
〈
奉上司行下。照得至元八年。欽奉聖㫖内一件。該自古春秋二仲戊日。祭
社稷於西南郊。立春後丑日。祭風師於東南郊。立夏申日。祭雨師雷師於
〉
〈
西南郊。欽此。當年立社稷壇於舊地。立風雷師壇於東。雨師壇於西。圖經
志風雲雷雨山川壇。本府在城南門外之南。三陽志風師壇。在西潮明
〉
〈
貺廟之右。雷雨師壇。在北廟摧鋒寨之左。三壇各一丈五尺。高二尺五寸。
四出陛三等。四門同一壝。此宋壇壝之制也。圖經志無祀鬼神壇。 本府
〉
〈
在城北門外。海陽縣附。
户口
〉
〈
圖經志户口。洪武十年分終數。本府海陽等四縣。計六萬九十七户。二十
一萬四千四百單四口。永樂元年人户八萬六百九十一户。人丁男婦二
〉
〈
十八萬四千四百五十七口。郡縣志唐開元户一千八百。宋朝户七萬
四千六百八十二。 寰宇記宋朝户主客都共五千八百三十一。 九域
〉
〈
志主五萬六千九百一十二。客一萬七千七百七十。輿地要覧七萬五
千九百單二户。三陽志生齒之數。蓋視時以為多寡。創郡之初。為户一
〉
〈
千一百九十。口五千五百二十。其時屬縣有五等而言之。是一縣僅有二
百四十户。當時民物固可知已。隋之去𣈆。止二百載間。乃有二千六百有
〉
〈
六户。較之徃昔。幾於倍數。唐杜佑作通典。載湖陽郡户有一萬三百二十
四。口五萬一千六百七十四。韓愈請置鄉校謀亦曰。此州户有萬余。迨歐
〉
〈
陽脩作唐嘗志乃云。户有四千四百二十。口二萬六千七百四十五。且損
於杜佑朝愈之所紀何哉。宋朝開寳初。有户三萬餘。迨元豐間。九域志成
〉
〈
主客户計七萬四千六百八十二。比於唐時七陪其數。比歲以來。総稅客
户與蛋户言之。以户計者。一十三萬五千九百九十八。以口計者。一十四
〉
〈
萬五千七百三十二。較之於古。不啻百陪。自今已徃。不其愈盛哉。 本州
三縣主客户。總一十一萬六千七百四十三户。總一十四萬七千五百七
〉
〈
十口。 三陽圖志元滅宋平潮以前亂離瘼矣。數萬生靈。或㦬鋒鏑。或被
驅掠。或死於盗賊。或轉徙他方。至元二十七年。朝廷籍江南户口。方見
〉
〈
其數。比年以來。民稍生聚。户口日蕃矣。 本路三縣一司。民户總七萬七
十户。 南人六萬八千七百七十三户。 北人一百五十四户。 録事司
〉
〈
總三千三百五十八户。
田賦
〉
〈
圖經志田糧洪武十年分終數。本府海陽等四縣。官民僧道學院。没官等
頃田地。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二頃。四十六畆六分二釐。二毫一絲五忽五
〉
〈
微八塵。每畆科正米不等計正耗米六萬五千四百八十三石。一斗六升
四合八抄九撮五粟七微八塵六埃。官田地六十三頃。六十一畆三分
〉
〈
六釐三毫一絲六忽七微。每畆科正米不等。計正耗米二千八百六十一
石。三斗二升三合一勺。四抄八撮三圭四粟五微。民竈田一萬一千二
〉
〈
百五十九頃。四十三畆一釐七毫一絲二忽六微四塵七埃。每畆科正米
不等。計正耗米五萬六千七百四十二石。三斗三升五合五勺。九抄一撮
〉
〈
二圭四粟一微三塵一埃。僧道田二百六十八頃。七十八畆七分六釐
八毫六絲五忽。每畆科正米不等。計正耗米一千二百六十八石。四升九
〉
〈
合七勺。五抄八撮七圭七粟五微。學院田一百一十三頃。三十四畆七
分五釐。每畆科正米不等。計正耗米三千一百四十三石。九斗一升二合
〉
〈
九抄二撮。没官田二十七頃。二十八畆七分二釐三毫二絲一忽二微
三塵三埃。每畆科正米不等。計正耗米壹千四百六十七石。五斗四升三
〉
〈
合四勺。九抄八撮六圭九粟六微五塵五埃。夏稅洪武十年分終數。本
府海陽等四縣。青黄麻麥立芝麻綿花藍靛等地二百九十五頃。二十七
〉
〈
畆八分一釐八毫七絲五微。青麻地一十三頃。三十三畆一分一釐一
毫六絲九忽。每畆科麻一斤。計麻一千三百三十三斤。一兩七錢八分七
〉
〈
釐四毫。黄麻地一百四十四頃。二十畆二分三釐二毫一絲四忽。每畆
科麻一斤。計麻一萬四千四百二十斤。三兩七錢一分四釐二毫四絲。
〉
〈
烏豆地四十三頃。六十五畆四分五釐二毫四絲一忽。每畆科正豆三升
計正耗脚豆一百五十四石。一斗四升四合一勺。二抄四撮五圭九粟
〉
〈
七微一塵。小麥地四十一頃。五十七畆四分六釐八毫七絲六忽。每畆科
正麥三升。計正耗脚麥一百四十六石。八斗二勺二抄一撮九圭一粟五
〉
〈
微六塵。綿花地三十四頃。三十六畆四分五釐七毫七絲五微。每畆科
綿花八兩。計綿花一千七百一十八斤。三兩六錢六分一釐六毫四絲。
〉
〈
芝麻地一十六頃。五十四畆二分二釐七毫。每畆科正麻二升。計正耗脚
麻三十八石。九斗四升五勺三撮五圭八粟。藍靛地一頃。六十畆八分
〉
〈
六釐九毫。每畆科靛青八兩。計靛青八十斤六兩九錢五分二釐。畦桑
本府海陽等四縣。畦桑地五頃六畆三分五釐。每畆栽桑四十株。計桑二
〉
〈
萬二百五十四株。永樂元年。官民田地山塘二萬六千九百五頃。九十
畆一分一釐四毫。夏稅小麥三千八百一十九石。八斗七升八合七勺
〉
〈
絲二十七斤。一十一兩七錢二分八釐。 蓝靛一斤五兩三錢六分。
米六十九石。七斗七升四合二勺。秋糧米一十七萬七千三百八十五
〉
〈
石。一斗四升三合七勺。三陽圖志什一取民。古之制也。漢𣈆而下。立法不
同。唐自租庸調法既壞之後。陌錢閣架之類。徃徃病民。下逮五代之季。賦
〉
〈
役無名。民愈告病。元一區宇以寬民力為第一義。凡前代無名之賦。一切
蠲除。惟種田納地稅。買賣納商稅。商稅三十取一。魚鹽舶貨之征。隨土所
〉
〈
有。本州自歸附以來客户亦納丁米。每户二斗五升。今亦蠲免。為客户者
何其幸歟此見聖朝賦役之輕。愛民之至。逺過於古矣本州三縣一司。
〉
〈
糧米總一萬三千四百四十一石。五升四合。 録事司。糧米七百五十五
石。九斗八升二合二勺。 賦稅州之賦稅産户曰苗米。曰産錢。曰二科
〉
〈
役錢。曰七等鹽錢。白丁則折米丁錢而已。初丁米之敷於産户差重。黄公
定减從今額。丁錢之重。公亦方議寬削。以召命還矣。鹽之舊賦輕甚。城市
〉
〈
鄕邑居民量行均買。未有抑配之擾。淳熈間。李提舉變二廣監筴。本州鹽
課始增乃從主客丁巳科級。紹熈間。趙提舉復請賦鹽額。隨産高下。作七
〉
〈
等均敷園地屋基産僅一丈敷鹽與田産五十文者等。白丁免而小産下
户益困。慶元四年太守林公㟽。於是撙節赢餘以代第七等之賦。沈公杞
〉
〈
趙公謐趙公師㞧相繼代輸。推此心以徃。凡可以寬民力者。次第施行矣。
若場務之征。厥有常額。并列于左。 本州全年總催三縣産役丁鹽錢稅
〉
〈
米。 七處場務。 州稅務錢二萬一千五百八十六貫。六百九十九文省一
潮陽稅務錢四千七百九十七貫。二百七千一文省。 揭陽稅務錢四
〉
〈
千三十八貫。七百八十四文省。嘉定癸酉。因邦人有請。黄侯自求列于朝
得㫖省罷。蓋揭乃州之小邑。相距數十里間縣務與圃灣鎮鮀浦場聮屬。
〉
〈
縣務稅錢。天槩取辦於産户田租之食榖。自省罷後。邦人至今便之。時孫
侯叔謹初尉邑實賛成其事。 圃灣鎮錢四千六百二十八貫。六百八十
〉
〈
七文省。 鮀浦場錢一千七百二十五貫。八百二十九文省。 小江場錢
一千五百一十七貫。八百文省。 潭口場錢八百五十貫。五百六十二文
〉
〈
省。竹木場元係抽摘無定額。 本州白丁。乃無産業之民。輪充甲頭。責
之催科。仍買錢鹽。間有逃亡。復勒代納。民甚苦之。物力之户。貧富隨時高
〉
〈
下。州縣凡有科需。只憑舊藉追撓趣辦。既非常賦。又非窠名。剝民尤慘。慶
元間。林俟㟽復奏。朝廷悉與除罷。至今民受實惠。 白丁舊納錢幾一千
〉
〈
足。折米價直初科三千五百足。民甚病之。嘉泰間。大師廖公德明敷奏朝
廷。納丁只用五百五十。折米只用二千八百。悉從所請。至今民以為便。
〉
〈
七等之賦。敷及貧民下户。每歲所納。殊以為艱。慶元間。林侯㟽始為代輸。
嗣是一二政沿例而行。厥後無有繼之者。紹定已丑。孫侯叔謹撙節歲計
〉
〈
之赢。總一萬一千七百有餘緍。代納三縣第六等鹽役貧民下户均沐實
惠。此皆仁人君子之用心也。 本州三縣催科。按舊例隨鄕。分居民充保
〉
〈
長以其熟識人烟聚落去處。迺易趣辦。在城小産元不曾差充。自海陽張
宰輕變舊例。行之未幾。民被其害。瑞正初。士民列詞聞于邑宰。常君俊孫
〉
〈
隨照舊例。持與蠲免。繼聞于州。乞禁止縣胥以杜來者之紛更。復有照本
縣已行之判。仍榜示通衢。揭為定式。是歲榖直五六十文。或者以為德政
〉
〈
之應云。黄夢鍚記之。見古瀛丙集。本州三縣諸保人户。白丁錢慶元以
前。縣責之甲頭催納。自林侯等奏請除罷。只令户給由子。聽其自納。始者
〉
〈
縣吏散由。厥後以由寄保畏分俵。由付其手。則禍業其身矣。非獨責令代償。
又且誅求不一。曰領輦。曰照顧。曰把限。曰比呈。曰監納。曰驅磨。曰對鈔。
〉
〈
曰申足。非錢無以行之。以保長之微産所陪納者凡幾丁。一經榖役。立致
破蕩。淳祐二年。連帥方公太琮因民陳訴。牒州照奏請 指揮。聽民自納。
〉
〈
不許差保長催丁。累政遵行。至今民以為便焉。本縣城内四厢居民。舊
有身丁錢。前此官吏只憑丁籍取辦。然市井小民。遷徙不常。無由追納其
〉
〈
間又有老病而不為銷去者。有物故而科及妻子者。公私交病焉。 淳祐
癸卯。鄭侯良臣始編排在城白于計七千七百單三户。盡為銷豁。申聞于
〉
〈
朝。得㫖如章人給公據。子孫永勿科。父老刻石頌德。邦人藍震龍為之記。
本州三縣。小産最為貧寠。畆地不出尋丈。歲入不過升斗。而輸為官者
〉
〈
二稅産米鹽役等錢縻費。與中户同。其間僻居山海。不能。造縣者。有鄕司
攬户私領不納之弊。親來投納者。復有祠候徃返之費。既納之後。吏緣為
〉
〈
姦。對鈔銷簿。色色有錢。由是下民轉為貧民。陳侯圭軫念民瘼。盡刷三縣
産數。自一文至五十文。小産計二萬六千八百五十餘户。節郡費捐己俸
〉
〈
為錢七千八百貫。官省代納以上。小户七年八年夏稅産錢遍榜給鈔。與
民收照。二邑二萬餘户可以少紓。而無流離轉徒之憂。漕臺嘉其惠愛。板
〉
〈
榜本州。仍備牒風厲諸郡。以侯之德政為列城勸。 本州三縣。潮陽當孔
道。舊例無丁鹽寬剩。揭邑有之。其數尤少。惟海陽歲解六千貫省。淳祐三
〉
〈
年。秘監李侯邁從縣申各免。
稅課
〉
〈
圖經志酒醋雜課附。洪武十年分終數。本府稅課司局。歲辦商稅錢鈔廢
銅等項。折計鈔二萬五千二百四十一貫。六百九十二文。 稅課司。歲辦
〉
〈
錢鈔廢銅等項折計鈔一萬七千五百六十三貫四百文。 本府海陽等
四縣。歲辦酒醋等項課總計寳鈔二千三百四十九貫六百三十四文。
〉
〈
永樂元年。實徵各色課程鈔一萬九百四錠。三貫七百八十八文。商稅
課鈔一萬二百二十三錠。三貫一百七十文。額辦課鈔一萬二百二十
〉
〈
二錠。三貫一百七十文。 增羡課鈔一錠。酒醋課鈔四百三錠。四貫五
百二十文。茶課鈔一十二錠。四貫七百八文。窑冶課鈔一百錠。六百
〉
〈
八十四文。 房地賃鈔九十二錠。八百九十三文。比附魚課鈔七十一
錠。四貫八百一十三文。 廢銅二百二十八斤。一十二兩。米七千六百
〉
〈
八十九石。四斗二升六合七勺三抄。茶課米三石。二斗一升四合五勺。
魚課米七千六百八十六石。二年一升二合二勺三抄。本府稅課司。
〉
〈
實徵商稅課程鈔銅。 鈔四千一百九十一錠。二百二十文。 廢銅一百
二十斤。鹽課鹽場附。本府地面鹽場凡三所。屬府東提舉司。總計額辦
〉
〈
鹽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三引。三百一十斤一十四兩。小江場。在揭陽縣
鮀浦村。百夫長六員。額辦鹽九十六百九十五引。二百二十五斤一十四
〉
〈
兩。洪武九年。三分中權减一分。實辦二分。正耗鹽六千四百六十三引。二
百八十五斤一十兩。 招收場。在潮陽縣沙浦圖。百夫長二員。額辦鹽二
〉
〈
千五百七十一引。八十五斤。洪武九年。三分中權减一分。實辦二分。正耗
鹽一千七百一十四引。五十七斤五兩六錢。隆井場。在潮陽縣縣郭圖。
〉
〈
百夫長二員。額辦鹽二千六十七引。洪武九年。三分中權减一分。實辦二
分。正耗鹽一千三百七十八引。三陽圖志天一生水。潤下作鹹。瀕海居民。
〉
〈
𤎅波出素而成鹽。蓋鹽為肴食之將也。用虞書鹽貢之法。行周官鹽人之
職。設則其由來尚矣。然十一之稅。猶未及此。自齊以魚鹽富强。歷代因之。
〉
〈
以資國用。設官榷賣。遂以為常。潮之為郡。海瀕廣斥。俗富魚鹽。宋設鹽場
凡三所。元因之。散工本鈔以𦔳亭户。立管勾職以督課程。鹽之為利。既可
〉
〈
以給民食。而又可以供國用矣。 小江場。歲辦鹽七千八百二十四引。
招收場。歲辦歲二千八十六引。 隆井場。歲辦鹽一千六百八十六引。
〉
〈
本路三縣一司。歲散民鹽總八千四百八十六引。每引正鈔三錠。籮脚
鈔一兩六錢四分。 總辦課鈔二萬五千七百三十六錠。一十七兩四錢。
〉
〈
録事司。歲散鹽四百二十八引。 課鈔一千二百九十八錠。一兩九錢
二分。 汫州户計司歲散鹽八十引。 課鈔二百四十二錠。三十一兩二
〉
〈
分。 商酒課自龍斷罔市利而商征肇始。漢人榷酒酤而酒稅遂行。買賣
者納商稅。沽釀者納酒稅。古今國用不可廢也。聖朝榷稅如舊而嘗加優
〉
〈
恤之意焉。 本路三縣一司。歲辦酒課鈔總二千二百二十二錠。一十八
兩九分六釐六毫。 在城務歲辦課鈔六百五十七錠。單三兩五錢六分。
〉
〈
茶課。 自大禹别九州之産以作貢。而未嘗貢茶。下逮漢魏𣈆梁皆不
及此。至李唐時。如趙贄滂王播王涯之徒。如創榷茶之制。宋朝又有榷務
〉
〈
交引三分三說之法。而茶之賦始繁矣。産茶之地出稅固宜。無茶之地何
緣納稅。潮之為郡。無採茶之户。無販茶之商。其課鈔每責於辦監主首而
〉
〈
代納焉。有司者萬一知此。能不思所以革其弊乎。 本路三縣一司。歲辦
茶課鈔一百八十九錠二十六兩二錢八分。 録事司。歲辦茶課鈔二十
〉
〈
一錠四十九兩七錢九分。
土産
〉
〈
圖經志土産。凡有土則有産。特精粗多寡不同耳。本府之所産。如花果竹
木之類。畧而不紀。其間所有藥物具載如左。 貫衆。 川山甲。 蜂蜜。
〉
〈
石决明。 蓬莪术。 甲香。 天茄。 胡芹。 凌霄花。 鬱金草。
枸杞。 鰲甲。 蛇床子。 紫稍花。 澤蘭。 甘菊。 骨碎補。
〉
〈
天門冬。 蒼耳。 山藥。 木賊草。 何首烏。 淡竹。 烏藥。
苦參。 香附子。 生地黄。 商陸。 續隨子。 山茨菰。 白扁豆。
〉
〈
旋伏花。 牽牛子。 天南星。 地骨皮。 蔓荆子。 夏枯草。 車前子。
石菖蒲。 楮實子。 括蔞根。 金櫻子。 木饅頭。 橘皮乾。 海螵蛸。
〉
〈
史君子。 金毛狗脊。 木通。 郡縣志蕉布。 貢鮫魚皮。 貢寰宇記水馬。
海桐皮。 千金釣藥煑海為鹽。 稻得再熟。 蠶亦五收。 五子樹。
〉
〈
郡國志云。潮陽五子樹。實如梨有五核。治金瘡及霍亂。三陽志州地居
東南而暖。榖嘗再熟。其熟於夏五六月者曰早禾。冬十月曰晚禾。曰穩禾
〉
〈
類是。赤糙米。販而之他州曰金城米。若粳與秫即一熟。非膏腴地不可種。
獨糙赤米為不擇。秋成之後為園。若田半植大小參逾歲而後熟。蓋亦於
〉
〈
一熟者種耳麥與菽豆。惟給他用。不雜以食。其本業蓋如此。若夫果實之
生不能以數計。其可品者。若楊梅。若枇杷。以春熟。若荔枝。若蓮房以夏熟。
〉
〈
秋則龍目。冬則黄甘。雜於春夏間者。曰梅。曰李。於秋冬間者。曰梨。曰柿。歷
四時而常有者。曰蕉。曰甘蔗。間見時有而不可以常者。曰波羅宻。昔無而
〉
〈
今有者。曰蒲萄。曰木瓜。以至竹之種類曰茧竹。曰單竹。可於屋宇用。曰慈
竹。曰紫竹。可於庭館。植木之種類曰梓。曰桂。可以備器用。曰楠。曰樟。可以
〉
〈
架屋室。曰蘿。曰杉。曰梌。曰綿。可以閲千百載不壞。花不勝其異品也。其香
與色俱者曰梅。曰蘭。曰茉莉。曰素馨。曰酴醾。曰木犀。曰鷹爪。曰含笑。曰勝
〉
〈
春。香不逮其色者曰海棠。曰山茶。曰穿心寳相。曰玉籠鬆。曰錦綉堆。
曰玉屑。曰御帶。其他藥物之益於治病者。難於品第。姑雜志其略云。 仙茅。
〉
〈
鹿茸。 鹿角。 紫檀香。 海馬。 黄䗶。 紫金藤。 班猫。
黄連。 半夏。 山藥。 草豆寇。 山羊角。 草麻子。 熊膽。
〉
〈
蓽撥。 大蒜。 菜茹。 芥。 蘆菔。 青藍。 茼蒿。
莙蓬。 波棱。 萵苣。 苦薲。 芹蕹。 韭。 紫菜。
〉
〈
苦荀。 香葚。 石髮。 紫薑。 此特其常啖者。餘不能盡録。至
於海錯。如鱟魚蚝山章舉頰柱。入韓公南食所咏。與夫車螯瓦屋河㹠魁
〉
〈
蝦香螺赤蟹之屬。皆味之美者。其他名類不一。難以悉載。元一統志鹽。
小江場。在海陽縣蘇灣保。所轄龍眼砂栅。南澳東西二栅。大埕栅。大港栅。
〉
〈
二面埕栅。柘林栅。官富栅。白砂路石頭栅。黄岡前栅。又領揭陽縣蓮唐等
處七栅。 隆井場。在潮陽縣東南五里。所轄古埕栅。平湖栅。石下栅。惠來
〉
〈
栅。神仙栅。招收場。在潮陽縣北二十里。所轄大栅。洋背栅。鷄岡栅。青嵐
栅。上浦栅。 粳 糯 大 麥 麥 粟 豆 麻布 蓮 蔗 梅 桃
〉
〈
李 柿 橘柚 瓜 梨 茉莉 薔薇 素馨 葱 蟹 車螯
牡礪 已上諸縣并出。 荔枝 有亭在郡治後金山。 魚 韓文公詩。
〉
〈
蒲魚尾如蛇。口眼不相營。地産鮫魚皮。 鱟魚。 諸縣有韓文公詩云。鱟
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 蛤 韓文公詞。即是蝦蟆同實浪異名。 蚝
〉
〈
韓文公詩。蚝相粘為山。百十各自生。 章舉馬甲柱韓文公詩。章舉馬甲
柱。鬬以怪自呈。我來禦魑魅。自宜味南烹。
〉
〈
土貢
三陽志土貢。綱運附。自𣈆義熈創郡以來。土貢不記。至唐乃有蕉鮫革。甲
〉
〈
香蚺。蛇膽。龜石井銀石水馬等物。本朝削去其餘。惟歲貢蕉布五疋。甲香
一斤。鮫魚皮一張。近歲復罷其餘。惟蕉布仍舊。外有天申節進奉銀。大禮
〉
〈
年分銀。雖曰去其無用。增其有費者。然銀償錢。每歲半撥於轉運司。其不
妄取於民蓋如此。前此州縣奉行失㫖。乃白科民户以足其數。既不支與
〉
〈
本錢。其交收縻費且半於正數。乾道六年間。守臣曾公汪一切罷去。止那
融本州歲計錢徑行買發。三縣民户。莫知歲貢之有銀也。其它若鄂州大
〉
〈
軍助賞銀運司。雖歲撥本錢。若較諸市。直三之一爾。舊來科輸。蓋混於天
申節銀數内。以産錢高下為兩數。曾公亦以官錢代輸。而大軍馬料榖歲
〉
〈
嘗輸之民者。一以是處之。繼承以來。若宋公敦書常公椲。一循其舊。不復
民户擾。常公之初。復准運司行下。謂天申節銀。係臣子奉上之物。向所謂
〉
〈
價錢已不復給。常公固曰奉上之物。臣職當然也。既不復上司請。亦不復
斯民費。歲貢猶故焉。聖節進奉銀二百兩。赴行在藏西庫交納。 大禮年
〉
〈
分進奉銀四百兩。赴行在左藏西庫交納。助賞銀。遞年起發三千二百一
十八兩四錢二分四釐。赴鄂州大軍庫交納。上供全年起發銀二千九百
〉
〈
單四兩七錢五分。赴行在藏庫鄂州夫軍庫交納。鈔鹽。本州均賣鹽
三千單六籮。内二千單四籮。係三縣隨産作七等均賣。又一年單二籮均
〉
〈
賣坊市公吏口食。及州稅務鹽籮買銀分作三綱。解發赴提舉司交納。
第一綱正鈔銀一千八百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六毫。係六月發。附發
〉
〈
坊市等銀七百六十兩二錢二分。 第二綱正鈔銀七百九十兩九錢六
分。係九月發。又附發坊市銀四百二十一兩五錢六分。第三綱頭例漕
〉
〈
計加饒指留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七錢。係次年正月内發。附發坊市銀
二百八十一兩一錢。 常平窠名綱運。 坊場河渡錢二千一百一十八
〉
〈
貫六百二十八文省。買銀五百九十九兩一錢二分三釐。官户不减半
役錢一千五百單九貫八百三十八文省。買銀四百一十五兩二錢一分。
〉
〈
新舊减下吏人食錢一百四十七貫七百文省。買銀四十兩六錢一分
八釐。三項錢買銀。分上下率年發赴行在左藏庫。及湖廣總領所交納。
〉
〈
吏禄錢三千五百七十六貫二十一文省。買銀九百八十三兩四錢一分。
分上下半年起發赴提舉司文納。錫本錢一千八百貫文省。買銀四百
〉
〈
九十五兩起發赴韶州通判廳交納。 經總制隷通判廳。每年分作四季
起發。行在淮西江鄂等處綱總計銀二萬八百八十九兩六錢七分五釐。
〉
〈
春季銀五千七百五十五兩二錢二分。 夏季銀四千三百八十七兩
一錢八分。 秋季銀四千六百六十八兩三錢三分。 冬季銀六千七十
〉
〈
九兩二錢八分。 右諸色綱運今附載于此。
官制
〉
〈
國朝置圖經志潮州府知府同知通判推官各一員。經歷司經歷知事各一
員。 照磨所照磨檢校各一員。司獄司司獄一員。儒學教授一員。
〉
〈
訓導四員。 永豐食大使副使各一員。 稅課司大使副使各一員。 僧
綱司都綱副都綱各一員。 道紀司都紀副都紀各一員。 陰陽學正術
〉
〈
一員。醫學正科一員。 廣豐庫大使一員。 潮州衛指揮司指揮使 同
知 僉事 經歷司經歷 知事。 鎮撫司鎮撫 左右中前後五千户
〉
〈
所。 正千户 副千户。 百户 所鎮撫。
公署
〉
〈
圖經志州治形勝 州治基于金山之麓。韓山峙其東。西湖山屹其西。金
山盤踞于其後。山其上有石門。巔有石傑立不郡曰獨石。其東有石尤高。
〉
〈
冝日之初曰初陽。頂傍有石壽而秀曰獨秀峰。其西有石。宜日之景。傍有
一巖曰西暉。嚴之下叢石怪峭。雜於篁筱曰隱石。有洞曰仙游。臺曰鳳臺。
〉
〈
蓋是州之勝槩。皆萃于金山。舊曰金城者。以是山祖於金氏也。城之東有
溪。其水自循梅汀贛而下。曰渚者。以韓公驅鰐於此而得名也。蓋潮之
〉
〈
為郡。實與閩越江西接壤。處廣地之極東界。自唐韓子謫居於此。其名由
是而益重。豈非地因人而勝也歟。三陽志州治 郡左有溪。北自循梅汀
〉
〈
贛下溪之東。其地曰鴨湖。故圖經所載曰古郡治。基址頽毁。漫不可考。惟
居民揮鋤者。時得瓦磚百千數於睢壤間。其制異今。或以為古壘。唐刺史
〉
〈
韓文公嘗治焉。夫郡治之故存鴨湖。或未可必。若曰韓公嘗治焉。則大不
然者。今郡西有李公亭。始於唐貞元之十三年。其亭記亦是年作也。固曰
〉
〈
亭為觀稼之地。在郡西隅。今亭廢已乆。惟故址與記尚在鴨湖。視之亦處
於西。然謂之西隅。則為今之郡治形勢合矣。韓公刺潮元和十四年也。其
〉
〈
去貞元二十有一載。則韓公之時。郡治已遷于今矣。謹按今之郡治。實基
于金山之麗。其狀若屏之隱起。州于城環是山而基之。州治之前。手詔頒
〉
〈
春二亭在焉。自南門入次。則鼓門門之西理院在焉。次則儀門。翼以廊廡
甲仗二庫。東西對峙。庫之西省庫在焉。設廳峙其中。城東西門自廳之兩
〉
〈
腋以出州院。舊倅廳居其東。米鹽二倉。閲武堂。居其西幕。椽法曹諸廨列
其後。太守之廳事由儀門東偏。以入公堂之後。其堂有二。東曰宣美。今名
〉
〈
平理北曰清心。燕寢之室。實肘之益。東而南向有堂曰明逺。後更為思韓。
為文公設也。由堂之東梯城以上有亭曰壘翠。其亭額陳文惠公筆也。循
〉
〈
亭而北有亭曰獨游。文惠倅郡之日。實名之復記之。二亭相去咫尺。舉目
轉盻。互有景物。今獨游已廢。叠翠屹立於其前。由是而徃。則金山諸境。開
〉
〈
見層出。蓋前後應接之不暇者。初金山雖處郡治後。其勝槩乆。秘而不露。
大中样符之五年。王侯漢始命前闢。由石門東上躋于山頂。有石傑立不
〉
〈
郡。題曰獨石。其東有石尤高。宜日之初。題曰初陽頂。傍有石頎而秀。題曰
獨秀峰。其西有石。冝日之景。傍有一巖。題曰西暉。巖之下叢石詭怪。與篁
〉
〈
筱雜。題曰隱石。石側有洞。可以游仙。題曰仙遊有臺可以集鳳。且州為鳳
山之舊也。題曰鳳臺。其存於今者蓋如是。外此者。若荔枝鳳凰亭之類。名
〉
〈
存而實亡者。悉自王侯始。歲乆諸題蕪没。至者惟今之凝逺就日二亭。是
賞凝逺亭故見逺也。面于城郭就日亭。故初陽也。面于溪山二亭。起廢於
〉
〈
翁侯子禮之手。淳熈改元。常侯椲始至。探幽發藏。悉命掃滌就日亭。陰又
有一覧亭者。江流回洑于前後。亦翁侯之舊也。亭圯日乆。亦復新之。凡故
〉
〈
亭具在者。畢加葺治。實為州治後圃。以今視昔。氣象益不侔矣。若夫一潮
州耳。或曰金城者。以是山舊屬于金氏。曰鳳水者。以鳳凰山一水緑溪而
〉
〈
出。曰鰐渚。以韓公驅鰐之舊。曰揭陽。蓋有取於古。曰潮陽。又郡之通稱。而
潮之軍事則治於海陽焉。 設廳正直儀門。景定癸亥郡守游侯義肅重
〉
〈
建。 治事廳。右設廳之右。郡守曾侯天麟建陳侯恊重修。 清心堂。在治
事廳之後。游侯義肅重建。輿地紀勝清心堂在州治。萬卷堂。在清心之側。
〉
〈
輿地紀勝萬卷堂在州治東。思韓堂。在萬卷堂之東。紹定初。孫侯叔謹重
建。直院。陳常伯貴誼記之。後有亭曰仰斗。刻韓公像於其中。刻韓公及諸
〉
〈
賢墨迹於兩廡。莆田王邁為之記。 府堂舊居平理堂西。周侯梅叟遷于
郡治直北。寳祐六年。林侯光世再即舊地徹而新之。為堂七楹。前有穿堂。
〉
〈
後有凝香閣。 郡圃接宅堂之後。黄侯定創堂其中。扁曰熈春。前值雨亭。
歲乆皆廢。殿講牟卿以堂宇將壓重修。 瀛州别墅。在熈春之前。 歲寒
〉
〈
堂。在郡圃之後。創始於沈侯。宗禹重建于游侯。義肅面金山岩石之勝。眞
奇觀也。 浮香亭。在歲寒堂之前。亦游侯義肅重建。 叠翠亭。陳文惠公
〉
〈
所名。沈侯埴建。江山之勝。盡在目前。 鳳山樓。在叠翠亭之北。舊名鳳栖。
葉侯觀重。建。易以今名 明秀亭。在鳳山樓之北。其後為月臺。 回瀾堂。
〉
〈
跨金山之南。得要臨清二亭。交峙其下。眞得江山之要。俱游侯義肅重。建。
一覧亭。在金山之㒹。亦游侯義肅重。建。 披雲亭。在金山之麓。葉侯觀
〉
〈
所建。與戴星東西相映。游侯義肅重修。 古瀛洞天。在鳳山樓之下。葉侯
觀所經理。前繪列仙。後傍城叠石汲水為流觴。左右二亭曰欵凉延。光古
〉
〈
桂婆娑具載。唐曾之記。 亭榭之廢者凡八處。今列于左。 梅花院。輿地
紀勝梅花院。在倅㕔。取陳文惠梅花㕔院竹青青之句以名。 三陽志文
〉
〈
惠公創。净友 俯揖 東皋 清嘯 植節 疑䂀 浮碧 僉㕔。在公
㕔之右。紹定初。孫侯叔謹更創。歲乆頽壞。咸淳丙寅。殿講農卿牟侯濚重。
〉
〈
建。軍資庫。在設㕔之右。傾頽欲壓。牟卿濚鼎新。㕔屋門廡重修。諸庫規
模壯觀。視昔有加。 公使庫。在公㕔之左。牟卿濚重修。 酒庫。在公㕔之
〉
〈
東。牟卿濚重建。 都倉。在設㕔之側。陳侯圭重建。牟卿濚重修。 當直司。
在僉㕔之右。使院。在僉㕔之左。皆牟卿濚重修。 設厨。在公㕔之左。牟卿
〉
〈
濚重修。 通判㕔。在設㕔西。乃閲武堂故址。淳熈庚子。王倅正功創之。淳
祐乙巳。趙侔善郮。更造。 風月堂。在㕔事之東。 列寒堂。在㕔事之西。
〉
〈
登金堂。在宅堂之東。 文惠堂。在後圃。創於趙君。善踐後增祠昌黎濂溪。
歲乆頽圮。景定壬戌。通判程應斗重建。以韓周二先生各有專祠。而賢良
〉
〈
許公申嘗從文惠游槎溪廖公德明嘗倅此州。故並祠焉。前為堂扁曰梅
竹舊遊。 拙窩在文惠堂之下。舊名遥碧。廖公德明更今名。朱文公書扁。
〉
〈
并濂溪拙賦。刻諸岩石間。左右多前賢磨崖。亦程倅重建。 判官㕔。在子
城之西偏。嘉泰壬戌。判官曾悆創始。歲乆頽圮。不復可居。咸淳丙寅。判官
〉
〈
方元吉鼎建。郡侯殿講牟卿濚實相其成。 推官㕔在子城外之西中。廢
為郵傳。景定甲子。推官劉同祖請于郡。以鳳嘯驛舊地重建。户部徐明叔
〉
〈
為記。 録參㕔。在設㕔之左。上雨旁風。居是官者。徃徃僦舍以處。咸淳丙
寅。録參陳鉌慨然以興廢為請。殿講牟卿捐金錢撥木植。俾之重建。 司
〉
〈
理㕔。在鼓樓之西。獄舍傾倒幾半咸淳丙寅殿講牟卿撥錢。俾理掾黄中
重修建。司户㕔。在登瀛門之左。司法㕔。在子城西門之外。三陽圖志
〉
〈
已上舊亭榭兵火俱廢。海陽縣在製錦坊内。三陽圖志今之澄清坊。丞㕔
居左。 簿㕔居右。 尉㕔在開元寺之後。三陽圖志承簿尉㕔今皆置。湖
〉
〈
陽縣。在新鄉内。丞㕔。在縣郭内之北。簿㕔。在縣郭内之東。尉㕔。在縣郭内
之西。 揭陽縣在永寧鄉之第一都丞㕔。在縣之西。簿㕔。在縣之東。尉㕔
〉
〈
在縣之南。嘉定壬申。孫侯叔謹調尉于此。始立題名壁記。又鬻地架堂于
廨舍之側。扁以繹志。教閲諸彎繼者以傳舍視之。漫弗葺治。并與廨宇俱
〉
〈
成荒墟。城十有四年。孫侯來守是邦。復捐金鼎創。邦人黄夢錫為之記。見
古瀛丙集。右曹職㕔。舊在子城内者。後既遷故。復與諸官廨附載於此。
〉
〈
海陽縣主簿㕔舊無丙廡吏舍陳侯圭為之創。 海陽縣尉㕔蕪廢不
治幾二十年。僅存故址。更數政僦屋浮寓。淳祐丙午。陳侯圭撥木。植捐金
〉
〈
錢二十七萬四千有奇。固故址鼎創一新。自是無官民雜處之弊。 都稅
務。在州學之東。歲乆欲壓。咸淳丁卯。權務王進勇宗達請于郡侯。殿講牟
〉
〈
卿濚以所得餐錢重新修建。今遷于大街就義坊南。廨宇。 潮之廨宇。
兵毁後墟矣至元二十一年樞使月的迷失來潮分揀。郡守丁侯聚募役
〉
〈
剪荆棘。舁瓦礫。始創官廨三座。儀門兩廊。後累政續續葺補。後曰清心。中
曰忠愛。憲幕范椁為之記。至順辛未。同知暗都刺呤蠻後新粉飾。視昔有
〉
〈
加焉。經歷司㕔三座。在府㕔事之左。扁曰衡政。憲幕范椁為記。架閤庫
在焉。 司獄㕔二座。在經歷司之東南。獄房在本司之前左。 永豐倉四
〉
〈
所。在儀門之前右。 廣盈庫一所。在儀門之前左。 鼓角樓一座五間。在
子城之南門。 録事司衙。在太平橋之右。 廉訪司分司在道愛坊内。今
〉
〈
改為澄清坊。海陽縣衙。在廉訪分司之右。 惠民藥局在大街椿桂坊之
南。平准鈔庫。在大街星郎坊之南。潮陽揭陽縣衙。在舊處。圖經志
〉
〈
潮州衛指揮司。在金山之麓。子城之内。係元朝總管府舊廨鎮撫司。在衛
前鼓角樓門外之東。千户所。 潮州府。舊在金山之麓。金創置宣德坊之
〉
〈
大街。提刑按察分司。 本府。在街東澄清坊前三陽驛舊址。司獄司。在舊
澄清坊前海陽縣舊址。巡檢司。計一十四處烽堠附。海陽縣管四處。潮
〉
〈
陽縣管四處。 揭陽縣管三處。 程鄉縣管三處。倉庫司局。 本府永
豐倉。在潮州衛儀門西。 本府廣盈庫。在潮州衛儀門東。 行用庫。在大
〉
〈
街西名賢坊南。稅課司。在大街西甘露坊南本府惠民藥局。在大街西椿
桂坊南。館驛。計十二處。遞運所附。本府鳳城馬驛。在府治西。馬五匹。驢三
〉
〈
匹。鳳城水驛。在北門外上郭。船五隻。東徃漳州府漳浦縣界館驛一
所。黄崗驛。係海陽縣管。馬五匹。驢三匹。 南徃惠州府海豐縣界館驛
〉
〈
四所。 桃山驛。係揭陽縣管。馬五匹。驢三匹。 靈山驛。武寧驛。 北山
驛。以上三驛。係潮陽縣管。每驛馬五匹。驢三匹。 西北徃惠州府興寧縣
〉
〈
界館驛五所。 産溪驛。 三河驛。以上二釋侍海陽縣管。每驛船五隻。
松口驛。 程江驛。攬潭驛。以上三驛。係程鄉縣管。每驛船五隻。輿地紀
〉
〈
勝西津驛。元和志云。在州西。鹽亭縣。元和志云。在海陽縣近海。百姓煮海
水為鹽。逺近取給。圖經志本府遞運所。計四所。鋪舍。每鋪鋪司一名。鋪兵
〉
〈
四名。本府東抵漳州府漳浦縣界。由城東門海陽官路徃鋪舍計一十五
所。 府前鋪。 思古鋪。 白雲鋪。 平福鋪。 陳街鋪。 鹿景鋪。 白沙
〉
〈
鋪。 小江鋪。 環山鋪。 九嵩鋪。 林萎鋪。 浮山鋪。 鶴䄂鋪。 黄崗
鋪。 竹林鋪。以上一十五鋪係海陽縣管。南抵惠州府海豐縣界。由揭陽
〉
〈
潮陽二縣官路徃鋪舍計三十三所。 英塘鋪。 迥野鋪。以上二鋪係海
陽縣管。 鳳翥鋪。 登崗鋪。 漁湖鋪。 官溪鋪。 縣前鋪。 桃山鋪。以
〉
〈
上六鋪係揭陽縣管。水頭鋪。 廒頭鋪。 門闢鋪。 祿景鋪。 海田鋪。
桑田鋪。 華陽鋪。 縣前鋪。 深浦鋪。 梅花鋪。 和平鋪。 盧崗鋪。
〉
〈
成田鋪。 華寮鋪。 茆港鋪。 茆洋鋪。 黄崗鋪。 山内鋪。 武寧鋪。
徑口鋪。 新徑鋪。 茶市鋪。 新市鋪。 祿昌鋪。 北山鋪。以上二十五
〉
〈
鋪係潮陽縣管。西北抵惠州府興寧縣界。由程鄉縣官路徃鋪舍計二十
二所。 北津鋪。 鉢臺鋪。 曲灣鋪。 柘溪鋪。 九河鋪。 庵坑鋪。 長
〉
〈
灘鋪。 射箭鋪。 潘田鋪。 鷓鴣鋪。 湯田鋪。以上一十一所鋪係海陽
縣管。竹頭鋪。 徑心鋪。 黄土鋪。 柴桑鋪。 白沙鋪。 羅田鋪。 羅衣
〉
〈
鋪。 硤石鋪。 縣前鋪。 周塘鋪。 南口鋪。以上一十一鋪係程鄉縣管。
三陽志鋪驛。州當閩廣孔道。車蓋憧憧。殆無虛日候館郵亭從昔有之。
〉
〈
惟郡將送迎使軺巡按貴官經由。始加修葺。然大率支撑塗飾。以苟目前
供需責辨於正長。擾亦甚焉。自運使林公安宅新傳舍。太守傳公自修繕
〉
〈
賓館。凡過客便之。更閲歲月。頽陋如故。紹熈壬子。運使黄公棆始以造庵
規摹郡營創。張公用成建三庵於潮陽之黄崗新徑北山。榜曰光華館。
〉
〈
賓客舍僕馬具庖湢。床榻薦席器皿薪蒭之需。無一不備。薄遽而至。如適
其家。守以僧。給以田。環以民居。為慮逺矣。間有污敗室廬。糜毁器用。暴横
〉
〈
難禁者。僧得以經聞于官而為之懲治。僕卒徃徃知懼。故庵逮今猶始創
也。自是潮惠之間。庵驛相望。慶元己未。林公㟳新鋪驛而為庵者凡七。措
〉
〈
置便利。視光華無以異。因漳而潮。東馳南驚。惟適所安。然城郭近地。宦轍
輻凑。雖有館驛。猶病無所容。嘉泰甲子。趙公師㞧更創濟川亭。越明年復
〉
〈
建來賢驛。來賢古驛也。歲乆復廢。景定乙丑。游侯義肅建潮陽驛。高明雅
潔。凢使者按部郡將到罷皆居焉。又修舊推官㕔為來賢驛。而游宦入南
〉
〈
者。皆有可栖止之地矣。凡鋪驛則列于左。 潮陽驛。在大街之西。游侯買
地創建。 行衙在子城州門之左。 鳳嘯驛。在大街之西。林侯壽公重建。
〉
〈
時來賢已廢。遂移其扁於斯焉。歲乆廢。游侯義肅以其地俾劉同祖建推
官㕔。而以舊推官㕔為來賢驛也。 濟川庵。在浮橋之東。寳祐甲寅。郡侯
〉
〈
陳卿煒鼎建。規模視昔有加焉。 南州奇觀。在登灜門之右。今廢。 來賢
驛在少微坊。歲乆不存。淳祐丁未。陳侯圭即故地而立新館焉。又於南州
〉
〈
竒觀廢址别築一館。而東西行者各得其所。 盍簪亭。在城南昌黎廟之
故址。沈公祀建以為迎送之所。丙寅重建。 右在城亭驛。鱉梓鋪。孫侯
〉
〈
叔謹移近民居。鼎創新庵。名以平福。未至廣十五里有亭曰思古。 鹿景
庵。去州三十五里。曾侯垂建。 小江驛今為庵。曾侯垂重建紹定己丑。大
〉
〈
帥方公淙增脩。 九瀧庵。去小江十里。曾侯垂建。 林姜鋪。今為庵。 林
姜亭。在浮岡方帥建。 黄岡驛。今為庵。方帥重修。 竹林鋪。今為庵。孫侯
〉
〈
叔謹重創。方帥捐金為助 。分水嶺亭。方帥建。傍有小庵。 右東路庵驛。
冷水鋪。 北洋鋪。 竹崗鋪。三十里。貴湖鋪。 散湖鋪。 春苑鋪。 蕉
〉
〈
坑鋪。横坑鋪。三十五里過廋牛嶺。湯田鋪。十五里。右西路鋪。 馬洋新亭。
大帥方公淙建。 迥野鋪。今為庵。方帥重建。 桃山驛。今為庵。方帥重修。
〉
〈
門闢鋪。今為庵。 鹿景門新亭。方帥建。傍有小庵。 桑田驛。今為庵。
通湖驛。 撫寧驛。今名鎮寧。十五里。光華中庵。十三里。飛來驛。四十里。光
〉
〈
華下庵。十里。右南路庵驛。 北路山徑崎嶇。便於舟行。並無鋪驛。已上庵
驛。歲乆弗支。陳侯圭撥錢千緡助臺閫修造。惟濟川黄崗。桃山。三所。郡家
〉
〈
獨力為之。費金錢一千四百餘緡。舊例橋道庵驛。州縣責之里正。里正敷
之民。是時衆役畢舉。而擾不及下。居者行者莫不便之。已上驛鋪庵亭。世
〉
〈
變後皆廢。不復存矣。 元混一區宇。制度更新。陸置馬站。水置船站。事急
則馳馬。事緩則乘船。所差使人。各有執。 聖㫖札子為憑。又於要會之
〉
〈
地。設立脫脫禾孫專以辯驗真僞。以防詐冒。惟官府文書。則别置急遞鋪。
内設郵長。司其承發日時。以防遺漏阻抑之弊。設鋪兵若干名。以走𨔄文
〉
〈
書。置郵之法。可謂盡善矣。今録站鋪于左。 在城水馬站。 馬一十六疋。
船五隻。 海陽縣。 黄岡站馬八疋。 三河站船三隻。 産溪站船三隻。
〉
〈
潮陽縣。 縣站馬十疋。 武寧站馬十疋。 北山站馬十疋。 揭陽縣。
桃山站馬十疋。圖經志申明亭。計一百。座。本府。府前街蓋亭一座。
〉
〈
三陽志安養院。舊名養濟。自陳侯宋規脩闢之後。歲乆邦人侵占。移其院
於新溪外城之側。淳祐丙午。陳侯圭因其頽圮。更創而崇廣之。門宇軒豁。
〉
〈
廊舍周環。易以今名。而民之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也。其院舊傳歲有租
入籍。今不存。田亦難考。 養濟院。開元寺後之廢庵也。慶元丁巳。陳公宋
〉
〈
規脩闢之。以處道塗之病患。及廢疾無告者。官為置曆。給其錢米。并療治
之費。後林公㟽每遇有死者給錢一千。市棺以殯。公後與通判廖公德明
〉
〈
營度小江之平峰寺側。鼎創庵舍。分為左右。以處單寡。左以待有妻孥者。
既撥公田。又益錢七百緡。增置以瞻之。區處纖悉。登載于簿。三陽志今建
〉
〈
於奏凱坊子城側。以處孤貧老病。不能自瞻者。官給衣糧柴薪。至冬復給
綿絮。廡訪司所至檢視存恤。聖恩九優矣。安樂廬。在小江平峯寺之側。
〉
〈
即慶元間林公㟳與廖公德明之所營創者。後廖公持節本路。復增廣其
規。歲乆頽圮。故址僅存。紹定己丑。孫侯叔謹為之更創以復其舊。益之以
〉
〈
公田。嗣是修治不加。此廬復廢淳祐丙午。陳侯圭鼎創。根括租輸。撥錢四
百貫省。買園歲收租錢四十貫置歷支給。徃來病者。粥食湯藥袤糧之費。
〉
〈
董以緇流。由是道途有疾病者。得此栖止而蒙賙救惠焉。
學校
〉
〈
圖經志儒學杜學附。本府學。在大街東隆文坊。屬縣儒學四。文廟。見儒
學。三陽志宣聖廟。廟樂祭服祭器附。按舊圖經云州學自宋以來。凡六遷。
〉
〈
初建夫子廟于治城南址。慶曆間立學于東江之湄。先是陳文惠公咸平
二年。倅潮其脩學記曰。郡之西郊先有夫子廟。于侯九流徙於郡治之前。
〉
〈
以是考之。則知廟亦屢遷。始者廟學猶未聯屬。紹興間。徐侯璋遷于今地。
廟學始並立焉。嘉定辛巳。攝守謝明之教授渭叟重脩大成殿。仍新兩廡
〉
〈
從祀。淳祐甲寅。教授吕大圭重建兩廡。景定癸亥。游侯義肅教授黄岩孫
重建大成殿。始易木柱以石。仍重修儀門。郡助錢五百緡。餘取足於學廪
〉
〈
之贏若夫牲室舊在廟之東南隅。教授張渭叟始營之。一夕江流踰堤。衝
突傾墜。僅存餘址。紹定己丑。孫侯叔謹為之重架。旁砌護石六十餘丈。甃
〉
〈
石立竈。靡不全備。廟之有樂舊矣。春秋上丁舉以釋奠。樂器不幸一經
黎寇。再經鬱攸。考諸劉昉秦唐鋪修學記。紹興二年。黎寇猖獗。學當其衝。
〉
〈
焚蕩殆盡。八年舉火相望。六七年間。學舍荒陋。樂器淪胥。未有脩者十二
年。教官莆田林霆。慨然興起。考古制。按音律。脩舊補缺。與潮士隷習。二丁
〉
〈
祭執器登歌。用士人為之。迎神送神。奏凝安寧安。奠幣奏明安。酌獻。俱奏
成安。名同而曲有三。升殿奏同安。降亦如之。亞獻奏文安。終亦如之。今所
〉
〈
存者。編鍾編磬其數十六。琴自一弦至九弦者十。笙瑟鳳蕭搏拊各二。潮
學一新。士知古樂。教授林霆之力。原道堂西。梁刻猶存。昭然可考。歲月侵
〉
〈
乆。士失其傳。淳熈間朱侯江代以樂工。紹定戊子。孫侯叔謹始置雅樂校
正一員。出所藏大常樂章參訂。其樂器樂章。雖朱孫二侯潤飾之中。更廢
〉
〈
墜賴以獨存者。教授林公之功居多焉。諸生因祠而祀之。存祭樂祖于瞽
宗遺意示報本也。獻官祭服三襲。趙侯思㞧依頒降制度更造。及執事
〉
〈
生員祭服二十有三。 祭器之屬爵以銅坫裹以鍚。為數凡二百五十餘。
魯侯噩依朱文公釋奠新儀所製也。籩豆尊俎。凡三百有奇。孫侯叔謹捐
〉
〈
金修之。殿上尊叠簋簋豆坫。昔以木為頗。易弊。教官吕大圭易鑄以鍚。文
質相。稱。至是大備矣。 祭服。更製於趙侯師㞧。歲乆多弊。而分獻官之服
〉
〈
尤甚。陳侯圭以其勿稱。淳祐丙午仲秋。捐金改造。迨丁未秋丁祭前。又改
為三獻官祭服各一襲。 執事祭服。寳祐間。教官吕大圭從而一新。開慶
〉
〈
己未春。刑部林侯光世更製初獻祭服。習樂士人 衣深衣。曳方履。丁祭之
夕。步武趨蹌。威儀整肅。文物益可觀矣。 潮之大成樂。政和間頒降也。紹
〉
〈
興兵火。樂器散缺。教官剛定。林公霆修舊起廢樂賴以全。暇日領諸生習
而歌之。孔堂絲竹幸有遺音。至今二丁祀得以備他郡所無者。剛定力也。
〉
〈
淳熈間。未侯江易以樂工。紹定戊子。孫侯叔謹始命士人專充雅樂校正。
樂工奏樂如故。僅能考撃金石琴瑟。瑣萀笙竽。特虛器爾。寳祐戊午。刑部
〉
〈
林侯光世以剛定嫡傳。洞曉音律。丁祭前一月出示家藏剛定手澤本樂
章。謂典樂乃冑于之教。用伶人非所以祀先聖。命郡慱趙崇郛與諸生讀
〉
〈
習。時登歌奏樂者三十四人。音譜詳見祠堂石刻。外置田入學附剛定祠
堂庫為習樂生員廪給費。職事習樂者優異以示激勸。樂初成侯領寮屬
〉
〈
寓公按閲而訂正之。習樂者由是益精其能。丁奠之夕。冠佩濟濟。雅頌洋洋。
高下疾徐。抑揚中度。剛定之遺響復振矣。 大成殿𣠄星門。舊以未為
〉
〈
柱屢壞。郡慱士趙崇郛更以石。遂可垂不朽云。大成殿橋。舊以板。郡慱士
吕大圭易以石。至順壬申。徙于教授司前。 以上廟制樂器皆廢。 至元
〉
〈
十五年戊寅。大兵破潮城。廟學樂器祭器祭服悉付一炬。獨書閣歸然如
魯靈光。抑天之未喪斯文耶。逮二十一年甲申。丁侯聚來守郡。命郡人林
〉
〈
元煜王伯老同攝學事遂闢草萊。舁瓦礫。構講堂十齋。郡學正張智甫董
役。文廟猶未有也。二十九年壬辰正月。貳府王侯宏買五虎陳昱宅以為
〉
〈
正殿五月憲僉。張公處恭分治來潮命郡人鄭必大董役儀門兩廡配祀
像設。無不備具。公又慮乆逺無以為修葺費。為置潮陽田四百畆。歲收谷
〉
〈
四百石。名之曰新廟田。張公之謀可謂宏逺矣。至大四年。教授方時發捐
已鈔一百丹二錠。造祭器二百二十四件。皇慶元年。學正朱安道造樂器
〉
〈
五十四件教授朱深道請樂正與諸生肄習。製幞頭唐巾革帶。以與諸生
執事行禮。自是丁祭之夕。禮樂備矣。泰定元年。教授何民先得石柱三十
〉
〈
根。欲改作禮殿不果。詳見石柱記。天曆己巳。本路判官小云赤海牙慨然
捐俸。率衆命學正劉貢珍市材鳩工亟成其事。諸生請遷于學右。以崇聖
〉
〈
人之居。明年庾午。春正月。立柱。會憲僉任公仲琛巡按來潮。乃率官吏捐
俸儒人𦔳金以為費。僅成一正殿。而先聖像猶未遷焉。至順辛未夏。亞中
〉
〈
大夫蠡吾寧軒王侯元恭來守是邦。命工如法粉飾正殿。建兩廡。砌墀陛。新塑
聖師。從祀神像。整𣠄星門。結泮池。整橋道。其費浩大。學廪莫供。王侯
〉
〈
捐已俸鈔九錠。又率官吏各捐俸以𦔳焉。舊時民居環廟學逼近污穢。甚
為褺瀆。前政未有能去其不便者。公下車之初。即喻居民撤其室廬。以地
〉
〈
還學。周圍新築粉墻八十餘丈。創恩賢堂於西廡之北。創見賢堂於東廡
之北。皆教授從道李復董其役焉。由是宗廟之美。百官之冨。宫墻數仭。煌
〉
〈
煌輪奐。皆寧軒王侯之功也。湖之人士。作歌詩以頌侯之德。蓋風化所繫。
人心之所同樂也。歌詩見木集。思樂亭。教授朱深道任内建。舊在學前。今
〉
〈
移廟於舊學地。則亭在廟前矣。𣠄星門。郡守寧軒王侯撤而新之。教授李
復董役。正三門五間。上即萬卷樓。本欲撤為儀門。以其經兵火而不災。故
〉
〈
耆老以為斯文之瑞。遂不敢毁。大成殿一座五間。舊殿乃五虎陳私宅。府
判小云赤海牙鼎創未完。郡守寧軒王俟繼成之。教授李復學正劉貢珍
〉
〈
董役。東西從杞兩廊十八間。郡守寧軒王侯鼎創。併新塑神像。教授李復
董役。祭器房在東廡之上。樂器房在西廡之上。厨房三間在東廡之西北
〉
〈
並教授李復修建。學舍三陽志潮自有郡以來。與學並置。世代更革。莫
究其所。唐元和十四年。韓公出剌是邦。請置鄉校牒曰。此州學廢日乆。則
〉
〈
前乎此。固有學特來有振起之者。按徐師仁創學記云。學舍舊在西湖。陰
陽皆以為不利。元祐中。王俟滌雖有遷徙之議。病其難而來暇。王公大寳
〉
〈
遷學記云。潮之學凡四遷。慶曆中。建學于東江之湄。元祐四年。徙于西山
之麓。七年遷州之巽。維按舊圖經云。建炎初。元有㫖罷神霄宫。其宫故廣
〉
〈
法寺也。明年方侯略即宫為學。四年緇流請復舊刹。且願增治故學。張侯
思永兩復其舊。紹興二年學火。秦唐輔記云十年。舊圖經云八年。令從劉
〉
〈
昉記。越四年。徐侯璋乃遷于今地。至周侯盺實克成之。二十一年教官楊
宏材以其弊陋。意欲修而力來能。是歲八月辛侯元振出公帑之余。鳩工
〉
〈
市材。越明年九月。郡二阮公珪相與協贊復為一新。嗣是隨時繕治非一。
學之中門。御書閣。其上諸職事位于兩腋。講堂中峙。名曰原道。堂之後直
〉
〈
舍在焉。翼以正録位齋舍旁列于東西。淳熈己亥。來侯江新作三門。已酉
丁侯允元敞直舍更創六齋。教官李泳易齋名浚源曰彙征。閣中曰兼善。
〉
〈
進學曰㧞尤。明誠曰上達。力行曰崇志。登俊曰騰茂。各銘其命名之意。慶
元戊午。林侯㟽增二齋曰升俊。曰立義。隷于學之西偏嘉定戊辰。沈侯埴
〉
〈
重建御書閣。比舊規為優。嘉定壬午。魯侯噩復脩之。更升俊立。義二齋北
其向。與仰韓堂對。堂乃縣之舊學也。自遷貢院于北郭外。即院之舊地。東
〉
〈
西六千尺。南北四百尺。為學之前街。先是教官鄭璜砌以石。嘉定癸未。教
官張渭叟旁植以槐。後為居民侵占。糞壤旁積。寳慶丁亥。教官陳宣子以
〉
〈
前街宻邇於奎閣孔廟。穢而勿治。非尊君崇師意。請于權郡李文伯。撥公
帑築墻以護之。南北立華表門各一。紹定改元。孫侯叔謹以上達彙征崇
〉
〈
志兼善四齋。頽剝日甚。捐俸重創。規模宏敞。林直院屺記之。 御書閣。嘉
定戊辰。沈侯埴重建。年深屋老。覆壓是懼。淳祐癸卯。教官林經德捐已俸。
〉
〈
學職生員相率𦔳金。撤舊而新之。傑閣崢嶸。宸章輝燦。視昔有光焉。 原
道堂。重創於紹興間。歲乆棟橈。累經補葺。罅漏隋之。淳祐丙午。陳侯圭捐
〉
〈
俸鳩工。撤其瓦桷而一新之。 八齋。自丁侯林侯創締之後。歷歲既乆。多
就頽圯。彙征兼善尤甚焉。重以增置教官支費倍。而事分無有過而問焉
〉
〈
者。教官趙良硂祇任以修治學舍。乃掌教者之職。不以學帑窘迫為辭。遂
與薛教横飛白于郡。殿講農卿牟濚嘉其請。相其成。更新易舊。興仆植僵。
〉
〈
大加整葺。而舊觀復還矣。 直舍自淳熈己酉。丁侯卜創之後。屋老且壞。
遇丁祭。郡侯至僑寓學職位。寳祐乙卯郡。博士許夢炎徹而新之。甫逾一
〉
〈
紀。楹柱傾欹。凛然欲壓。咸淳丙寅。殿講牟卿濚以丁祭宿齋。亟命二教趙
良硂薛横飛重加修葺。還復舊觀。小學。舊在舞雩亭之址。慶元己未。沈
〉
〈
侯杞所建。嘉定乙亥。權郡鄭震之。教官丘迪嚞遷於直舍之左。既而又遷
於仰韓堂之右。寳祐戊午。教官趙崇郛改創焉。采芹亭。與教官㕔事對
〉
〈
峙。泮水繞其後。趙教崇郛所增脩。 公厨之建。其來舊矣。郡博士趙崇郛
以屋老將壓。亟行改建。閲歲既乆。雨水滲漬。楹柱腐壞。過者危之。咸淳丁
〉
〈
卯。教官趙良硂既請于郡侯牟卿興舊趙廢。乃命工鼎新之。而氣象視昔
有間矣。射圃。在直舍之後。紹定改元。教官陳宣子所創。歲乆荒蕪。教官
〉
〈
趙崇郛命工開闢。中立亭扁曰君子。取吾夫子無所爭之意。三陽圖志以
上學舍齋堂。兵火後皆廢。 兵革之間。學士經生逃難解散。至元二十一
〉
〈
年甲申。乾清坤夷。此邦始建學校。後亦累加脩葺。天曆庚午。訓導唐謙受
陳士榮魏蒙養。請于權府判官小云赤海牙。謀遷 先聖廟于明倫堂之
〉
〈
舊地。府判公從其請。遂起新廟于今地。以舊廟為今明倫堂。以從祀兩廡為六
齋。曰常德。曰守中。曰育材。曰進德。大學生員居之。曰說禮。曰興賢。小
〉
〈
學生居之。規模宏偉。視昔有加矣。 明倫堂一座。即茗廟顯屋一座七間。
杏壇一區。在明倫堂前。 儀門五間。 東西兩廊二十二間。為六齋房
〉
〈
以上。並係郡守王寧軒教授李復任内修整完備。司書王公壽監修。 潮
學邇年殿宇堂陛前後。教官相繼修造。整整可觀。奈𣠄星門以木為柱。再
〉
〈
易再蠹。明倫堂。本夫子舊殿。日乆棟橈。幾至頽傾。兩廡從祀遮陽未備。書
樓一翼朽折。教授司㕔一所廢甚。教授三山鄭暉自到任來以學校為心。
〉
〈
一一扶傾起廢。立𣠄星門以石柱者六。易明倫堂以新柱者五。教授司㕔
書樓一翼從祀遮陽。並手偕作。已見完成。此亦有功於學舍之一端。是不
〉
〈
可以不志。三陽志書籍 郡書舊數十種。歲乆漫滅。多不復存。今以見管
及新刊者列之于左。 大字韓文公集。并考異一千二百板。中字韓文
〉
〈
公集。九百二十五板。 通鑒總類一千五百板。漢隽一百九十板。 蔡
端明集六百五十板。 趙忠簡集四百三十五板。陳内翰。宋召 徐學
〉
〈
士。鳳 北門集三百二十板。 三山王訥齋集一百二十板。 許東澗應
龍集二百二十板。 續談𦔳二百七十板 諭俗續編四十板。 林賢良
〉
〈
草範五十板。 新修潮陽圖經古瀛乙丙集三百二十五板。 大字韻略
一百板。 藥方五種。 瘴論三十板。 備急方三十板。 易簡方九十板。
〉
〈
治未病乃九十板。 癰疽秘方四十板。以上書板并留郡。 濂溪大成
集四百板。 吕氏。大圭 孟子說三百二十板。 吕氏大圭。 春秋集傳
〉
〈
或問六百板。以上板。留濂溪書院。 朱文公論孟或問六百板。 朱文公
中庸輯略一百八十板。朱文公家禮一百七十板。 北溪字義一百三
〉
〈
十板。 吕氏易集解三百二十板。 孝經本㫖九十板。三陽講義一百
板。 陳平湖膠髓集一百板。陳平湖中庸大學太極通書說。共七百五
〉
〈
十板。以上板留郡學。 新刊元城劉忠定公集一百八十板。 春秋辦傳
二百五十板。 牟心齋讀史詩。古瀛丁集五十板。三陽圖志學廪 按韓
〉
〈
公請置鄉校牒曰。自出己俸。以為舉本。收其贏餘。以給生徒厨饌。當是時
養士之費州自給焉。宋朝以來。庠序大興。教養日盛州撥田隷于學。歲入
〉
〈
以充廪餼。其見於舊圖經祗云。元祐間。王侯滌嘗少增其數。而多寡俱莫
可攷。自曹侯登而後。所撥之田。具載于籍。養士舊額。百有二十人。丁侯允
〉
〈
元增五十人。今增至一百八十人。遂為定額。歲當大比。外增二十人。自曹
侯汪始。每科郡二百阡以𦔳其費瞻學田租。今始録舊數。仍續其所未載
〉
〈
者。元符間曹公登撥田容種六百二十石三斗。荒田七十餘石未墾納
白米三百五十四石八斗六升。准稅錢一千六百一十貫八百二十一文。
〉
〈
足山埔園地等稅錢在内。據本學耆老儒人。稱此項田。元係參二娘捨入
本學坐落海陽管下桑浦盤鬱鰐漳等處。開元寺等處房廊地租錢。一
〉
〈
百四十四貫八百一十六文足。淳熈庚子。黄公定撥田九十七石九斗六
升。稅錢四百三十六貫六百一十文足。乙巳。黄公祀撥田八石五斗。䅋錢
〉
〈
二十四貫四百一十文足。庚戌丁公允元撥田三百六十五石五斗䅋錢
六百五十四貫三百八十四文足。麻一十六石五斗。紹熈辛亥。張公用成
〉
〈
撥田三石三斗。䅋錢一十四貫四百五十文足。癸丑沈公宗禹撥田二十
石五斗。䅋錢六十五貫六百文足。慶元戊午。林公㟽撥田三十石三斗。䅋
〉
〈
錢七十九貫三百文足又臨受代之時。以舊例顧船乘載行李錢三百五
十貫。撥入學買外莆田六石四斗。充兩新齋養士之費。庚申。沈公祀撥小
〉
〈
學田。䅋錢二百一十貫文。嘉定辛酉趙公謐撥田七十四石六斗。䅋錢一
百六十貫七百六十文足。嘉定戊辰。張侯鎬撥王三復等田容種六石三
〉
〈
斗除一半荒外。每歲租錢三貫五百二十文足。嘉定癸酉。黄侯自求撥方
冝卿等田容種五斗。每歲租錢三貫二百文足。庚辰。陳侯儋撥摧鋒阮正
〉
〈
媳婦林氏田一十四石。紹定己丑七月。孫侯叔謹撥林贛孫田容種五石
八斗。每歲租錢二十貫三伯文足。又貢士劉光宅狀告就連次華所置南
〉
〈
衝五板山。與方復亨冒占皇山八所相連亦被攔占。願撥入學。又有八所
山。先是豪民方復亨冒占。累為鄉民經臺部論訴。續准户部尚書所判。其
〉
〈
山廣袤數百里。連跨三州。豈容豪民所占。行下本州戒約。不許方復亨占
據。如敢違戾。當科累年冒占計贜之罪。孫侯遂以兩項山并撥隷于學。抽
〉
〈
收山䅋木植。以為修郡庠韓廟之用。申部照會端平甲午。葉侯觀撥楊真
子。與黄男爭沙洲田計二百單二畆。五十九步。又撥阿黄。與靳國光爭田
〉
〈
五斗。又撥陳伯修納長洲田九十六畆二十七步。端平乙未。有方復亨男
雷壯。以户部前後看定。及孫侯所申一宗文字在部。因遺漏無可考證。遂
〉
〈
用計謀計較。部符下行本州結絶。學職黄子楙等列詞其山。自紹定己丑
七月。准孫侯公文。撥以贍學。當招人請佃。至乙未歲已經六年。方復亨已
〉
〈
不敢侵占。而方雷壯復妄有詞。判官趙汝瑀索到本學干照。看定撥呈葉
侯慨然移文。仍舊以五坂山係劉光宅所買有産之業。合撥贍學外。方復
〉
〈
亨八所之山。為吏輩受賄隱蔽。影呈乃還方雷壯。然與其資豪右以擾民。
孰若歸學校以養士。利害輕重。不較可知。但方雷壯得此。寧免後來紛紜
〉
〈
之訟。終亦必歸于學。淳祐丙午。陳侯圭撥黄文達冒占海陽縣學鱉溪船
洞坑等處官山。延袤數百里。為人告首。悉拘入官。慮與縣胥作弊。仍前侵
〉
〈
占。遂隷于郡庠。每歲招人請佃。隨租入之多寡。與縣學均之。景定癸亥。
游俟義肅撥陳庶揭陽浦尾壟後下塘田共五石四斗。以上䅋額。與今不同
〉
〈
兵火後。贍學田土山簿契無存。䅋額虧損。或為豪右所瞞。僧家所占。又
否則為富者撲佃其租。入學者僅得十之一二耳。至元甲午。憲使張公處
〉
〈
恭分治來潮。以修學餘貲買潮陽韓奕等田四百畆。計收租四百石。其田
叚具在碑陰續置田三十三畆七分。該收租谷陸拾石以為修葺廟學之
〉
〈
費。外有貢院地基。及學左右地租錢。該鈔四錠有奇。令録見在實數于左。
米四百一十七石二升。 鈔壹百參拾肆錠參拾兩㭍錢伍分。 新廟
〉
〈
租鈔玖拾貳錠參拾捌兩。 貢士莊鈔肆錠壹拾㭍兩伍錢。 一泰定三
年九月内本學用新廟租錢。至元折中統鈔陸拾貳錠單五兩。買到在城
〉
〈
許汝王户田二十三畆二分。該租谷四十石。坐落録事司登瀛保等處。新
舊契據。通計紙二十八張 録事司登瀛保東湖村 田一叚。坐落土名
〉
〈
後安山。計三十五坵。容種一石。該租谷四石。係東二十三耕。東至溝及黄
家田。西至林家田。南至黄家田。北至溝及黄家田海陽縣大和保白蓮
〉
〈
湖村 田一叚。坐落新溝壟。計五丘。容種一石。該租谷三石五斗。係吳十
耕。東至趙家田金照磨田。西至莊家田今黄家田。南至蘇家田。北至陳家
〉
〈
田。 田一叚坐落白蓮湖。山前計七丘。容種一石五斗。該租谷六石五斗。
元林大五耕。東至陳家田。西至蔡周家田。南至洪家田。及溝北至山。 田
〉
〈
一叚。坐落山邊湖頭。計二坵。容種一石二斗五升。租谷五石五斗。孫大三
畊。東至溝反蔡家田。西至溝。南至蔡家田。北至溝。 田一叚。坐落陳桶壟。
〉
〈
計三坵。該租谷三石二斗五升。元係吳甘四耕。以上俱係吳十耕。東至陳
家田。西至許家田。今蔡家田。南至陳家田。北至陳家田。 田一段。坐落湖
〉
〈
頭。計一坵。該租谷五斗。元係李大三耕。今周某承耕。東至蔡家田。西至車
溝。南至車溝場。北至溝。上莆保横壟村。 田一叚坐落裏洋計六坵容
〉
〈
種一石五斗。該租谷六石。元係鄭定元耕今董進養耕東至溪心橋頭西
至大垾壟。南至董家田。北至許家田。今李家田。 田一叚。坐落壟頭吳家
〉
〈
門西田。計四丘。容種一石。租谷六石五斗。係湯萬三耕。東至思長泉地。西
至池溝及人行路。南至吳家田。北至王家田。田一叚。坐落横壟倉前裏
〉
〈
詳。計四坵。該租谷七石五斗。郭十一黄十一耕。東至河心溝渡。西至許家
田車溝。南至鄭家田。北至溪心。 泰定四年七月。内本學用新廟租錢。至
〉
〈
元折中統鈔二十九錠三十五兩。買到江東保蔡有敬承故妻父梁大用
户田一十畆五分。坐落揭陽縣二十六都三檐港邊等處該租谷一十九
〉
〈
石八斗。立籍録事司契據等𥿄。共計八張。揭陽縣二十六都。 田一叚。
坐落三檐港邊宫後一大坵。容種五斗。該租谷二石。係陳大四耕。東至蘇
〉
〈
家田。西至港。南至本學田。北至林家田。 田一叚。坐落三檐港邊。計一大
坵。容種四斗。該租谷二石。係 十耕。東至蘇家田。西至港。南至林家田。北
〉
〈
至林家田。 田一叚。坐落小浦邊南洋。計四丘。容種二斗五升。該租谷通
後二石。係陳三佃。東至楊家田。西至楊家田。南至港。北至楊家田。 田一
〉
〈
叚。坐落小浦邊李家宅。計一小丘。該租谷通前該二石。俱係陳百三耕。東
至蘇宅田。西至溝。南至溝。北至楊家田。 田一叚。坐落大浦邊南洋。計二
〉
〈
坵。容種四斗。該租谷二石。係翁大二耕。東至孫家田。今吳家田。西至托家
田。今吳家田。南至路。今吳家田。北至黄家田。 田一叚。坐落陂内。計三坵。
〉
〈
容種三斗五升。該租谷二石五斗。係陳百三耕。東至寧福庵田。西至本學
田。南至溝。北至本學田。 田一叚。坐落陂内。計二丘。容種一斗五升。該租
〉
〈
谷捌斗。係劉三十一耕。東至溝西至陂。南至本學田。北至陳家田。 田一
叚。坐落横清橋頭陂腹内。計二十二丘。容種一石。該租谷五石。係陳大三
〉
〈
耕。東至路。西至溝。南至溝。北至吳家田。 田一叚。坐落小浦邊李家宅。
該租谷五斗。係黄大一耕。東至溪。西至楊家田。今許家田南至蔡家田。今
〉
〈
楊家田。北至林家田及溪。 田一叚。坐落横清人家邊計三丘。該谷五斗。
係郭大二耕。東至路。西至本學田。南至黄家田。北至楊家田。 田一叚。坐
〉
〈
落横清人家前。計五坵。容種二斗五升。該租谷五斗。係林師清耕。東至本
學田。西至本學田。南至黄家田。北至吳家田。 田一叚。坐落横清人家前。
〉
〈
計三坵。容種二斗五升。該租谷五斗。係陳翁耕。東至本學田。西至本學田
溝。南至黄家田。北至吳家田。
〉
〈
貢院
三陽志貢院 試進士以來。闢貢院于城北之五里。建炎間。火為草寇。每
〉
〈
遇賓興。旋棘浮圖居。為旬月計。歷七八詔。迄無定所。紹興二十年。謝俟尋
乃營郡學故址而院之。時試于有司者。不逺二千人。已覺其隘。越一舉人
〉
〈
數益登。守陳公孝則倅張公勉相與協力。再闢復廊於東。其長與故東廊
等。閲數舉又不足以納郡士。乾道六年。曹俟汪乃撤考官位為群試所。外
〉
〈
闢巨室為考校地。紹興間。張侯用成增架中霤横屋者三。後趙俟謐以中
度遹窄而撤其一。沈俟宗禹又闢西偏地。增創西後廊。州自舍法時。歲貢
〉
〈
八人。大比歲十人。總三歲二十六人。及罷舍選置科舉。每詔以二十人貢。
較於徃時。實損其六。淳祐改元。試士僅三千人。至嘉泰甲子科。中場四千
〉
〈
餘人。自後人物日盛。地窄無以容。嘉定間。守陳公憺倅趙公善連乃遷於
北郭之外。東西南凡三門。分為東西者各三。横界于考官房之後者亦三。
〉
〈
監試考官計六房焉。中堂扁曰萬桂。彌封謄録二院對立于第二門之外。
門庭軒豁。廊廡寬舒。鼓勇而前者無踐蹂之患。連案而坐者無填安之苦。
〉
〈
西山真公德秀為記。田是而後終場之數日增於昔。至戊子舉。已六千六
百餘人。而地勢僻。士尤不以為便。劉俟用行欲遷復而迫於授代。撥公帑
〉
〈
二千為倡。魯侯天麟繼之。合衆力以迄于成。外闢三門。中砌三衢。翼以彌
封謄録二號廳事。中峙監試主文。與四考官各有位置。東四廡。西二廡。而
〉
〈
試席終以窄隘為病。庚子。詔遂通郡學直舍後。加横廊者三。嗣是累科因
仍。淳祐甲寅。全俟昭孫再闢西畔二廡。遂與東廡等。然試之日。雖不置直
〉
〈
舍後横廊而通學如故。景定甲子。游俟義肅。以通學試士。齋廬堂廡。多為
之蹂踐非便。迺揭三門。遷至平准遷善二坊。復就外各架東西四廡以聯
〉
〈
接之。自是應試之士。坐案從容。無有迫窄之患。户部徐俟明叔為記。今廢。
解額 潮。夙號文物之邦。自罷舍法。置鄉舉。每詔以二十人貢。端平御
〉
〈
札普增諸郡解額之窄者。遂以辛卯科終場數參考增二名。然視舍法時
已贜其四。自是就試者日益衆。今終場至萬以上人。司文衡者每以遺材
〉
〈
為歎。樞宻包公恢將漕日請于朝。乞增十名得解額。㫖增一名。不無望於
方來者云。今廢。
〉
〈
祠廟
圖經志九賢祠。 在朝廟東今廢。三陽志八賢祠。 舊在湖山之顛。沈侯
〉
〈
杞始創之。八賢乃天水趙先生德。草範林先生巽。賢良許公申。真講盧公
侗。金紫劉公允。逺遊吳先生復古。新州守張公夔。尚書王公大寳。皆邦人
〉
〈
以德。行節義著名者。每歲之春。郡遣其屬祭之。八賢子孫。皆預陪拜。嘉定
十五年。魯侯垂遷于州治東南之堤外。紹定二年。孫侯叔謹以其地逼近
〉
〈
稅務戎廨。非尊賢之所。遂卜韓廟之左而遷馬立亭於前。扁曰海山風濤。
取韓公别趙子詩語也。邦人黄夢錫記之。文見古瀛丙集。三陽圖志。今泍
〉
〈
姚宏中為九賢。圖經志馬侯發祠。在校官東偏之室。今廢。三陽志賢守
祠。在大成殿之左廡。蓋曹侯登。黄侯定。丁侯允元。陳侯宏規。林侯嶸。沈
〉
〈
侯杞。黄侯自求。魯侯噩。孫侯叔謹。陳侯圭。皆有功於學者。今廢。 心齋先
生祠。 在大成殿之右廡。咸淳丙寅。殿講牟卿濚來守。修學養士。除賊戢
〉
〈
奸。邦人士德之。學校諸生相與立祠焉。今廢。 三侯祠。 在韓廟之側。乾
道三年。魯侯江以郡治之左。有溪湍流。東西相距。綿亘五里。徃來病涉。假
〉
〈
舟而濟。一遇風濤。多遭覆溺。始於中流。甃石為洲。東西編為浮梁。行者便
焉。始立祠於登瀛門之旁。浮熈十七年丁侯允元又自溪之西岸立石洲
〉
〈
五。易舟為梁。而屋其上。邦人得之。及侯新作韓廟。乃相與即廟而生立祠
焉。嘉泰改元。判官曾悆始遷曾祠于今地。與丁侯并。其後孫侯叔謹為政
〉
〈
有德於此。邦人相率。立祠於二侯之側。今皆廢。 剛定林公祠。 在郡學
仰韓堂之側。林公名霆紹興十四年典教于此。當兵火之餘。新學舍課雅
〉
〈
樂。校定御書。孝經頒示生徒。諸生立祠於大成殿之東廡。寳祐戊午。公之
孫光世來為守。逐卜地改創。且損俸市田隷于學。及董山院所撥園租歲
〉
〈
入五百七十貫足。泠水坑田谷一百二十石。俾掌計者司其出人。以其餘
充習樂生徒二季廪食。今廢。 水村先生祠。 在西湖。今廢。 游侯生祠。
〉
〈
在濟川橋。景定三年。橋廢子颶風。游侯夔重建。邦人即其地而祠為。
圖經志趙豐公鼎祠堂。 在名賢坊第三街。三陽志二相祠堂。 在光孝
〉
〈
寺之左。唐大中間。李衛公德裕嘗為司馬。宋紹興間。趙豐公鼎來寓是邦。
人慕其勲名德望。有祠舊矣。慶元初。沈侯杞更創。嘉泰初。豐公之孫趙侯
〉
〈
謐重關其堂。仍鬻田歲收所人以奉香火。每歲春秋。郡遣其屬致享焉。又
有得全堂。在少微坊。蓋豐公來朝時故居也。淳祐丙午。陳公圭撥錢重修
〉
〈
祠堂。具根括勢家胃。占園地稅錢五十千足。委郡學司歲租之出入。至今
香燈之奉甚整。陳文惠公祠二。一在倅治之後。一在郡泮仰韓堂。與韓公
〉
〈
並祀。今並廢。二公祠堂在金山之後。乾道八年。守宋郭書倅。𡊮公嘉猷。
以江流汹涌堤决。而西民居漂蕩。協力築垾。增廣舊基。延袤八十餘里。民
〉
〈
忘其患。遂肖像而祠焉。今廢。州之有祠堂自昌黎韓公始也公刺潮凡
八月。就有𡊮州之除。德澤在人。文而不磨。於是邦人祠之。亦畏壘之。民俎
〉
〈
豆尸祝。庚桑楚之意。宋咸乎二年。陳文惠公倅潮。立公祠於州治之後。元
豐七年。詔封昌黎伯。元祐五年。王侯滌乃立廟于州城之南。榜曰昌黎伯
〉
〈
廟。則以廟易祠矣。繼是邦人或因守倅之美政。足以感人心。寓公之高行。
足以激流俗。皆為立祠。以為後勸雲。元一統志昌黎伯廟。韓愈。元和中
〉
〈
貶為州刺史。至今廟食。宋元祐五年。封昌黎伯。廟舊在州後。又移水南東
坡作碑。陳文惠公堯佐守郡日。為韓公祠為文以招之。名曰招韓詞。
〉
〈
書院
圖經志韓山書院。在城門西南。三陽志仿四書院之創。地在州城之南。乃
〉
〈
昌黎廟舊址也。淳熈已酉丁侯允元遷其廟于水東之韓山。其地遂墟。三
陽圖志以溪東之山。乃韓公登賢之地。乎植木在焉。昌黎手植據木。他山
〉
〈
所無。王人呼為韓木。慶元己未。沈侯杞即墟創亭曰盡簪。淳祐癸卯。鄭侯
良臣。以韓公有造于潮。書院獨為闕典。相攸舊地而院之。外敞二門。講堂
〉
〈
中峙。扁曰城南書莊。後有堂扁曰泰山北斗。公之祠在焉。旁立天水先生趙
德像。翼以兩廡。四闢齋廬。曰由道。曰行義。曰進學。曰勤業。山長堂長位
〉
〈
于祠。堂之左右。倉廪庖湢井厠。靡不畢備。復撥置田畆山地為廪士之費。
租人附子學庫收支。董以僉幕。洞主郡守為之。山長郡慱士為之。職事則
〉
〈
堂長司計各一員。齋長四員。齋生以二十員為額。春秋二試。則用四書講
義。堂計齋職以分數升黜。一如郡庠規式。春秋二祀。則用次丁。郡率僚屬
〉
〈
以牲幣洒醴獻。工歌東坡祀公之詩以侑之。此書院創始之規模也。淳祐
乙巳。陳侯圭以役齋嫡嗣來守是邦。尤切加意。春秋課試。親為命題。講明
〉
〈
四書。及濂洛諸老議論。以示正學之標的。損金市朱文公所著書。實于書
莊。與士友共切劘之。父刊復齋所書仁說于二壁。以廣諸生之見聞。撥錢
〉
〈
一千五百貫。置田益廪。增塑周濂溪廖槎溪二先生像。并祠其中。以濂溪
持節本路。槎溪嘗倅比邦。繼而為本路憲帥。盛德至善。至今使人不能忘
〉
〈
也。三陽圖志越路之東。對望有亭曰南珠。祀本郡九賢也。人名見後。至元
戊寅。兵火後亭院無遺。迨二十一年甲申。復建書院。山長一員以主之。尋
〉
〈
復立夫子燕居室于公祠之前。神位皆西坐東向。因地勢也。泰定乙。仍
構廟于書院。燕居之南。徙公之舊祠遺像。北坐南向。至順辛未夏。郡守亞
〉
〈
中大夫寧軒王侯元恭始至。謁祠周旋顧膽。謂諸生曰。夫子西坐東向。文
公背夫子而坐。又且面浮屠之鐘樓。次序位置。皆有未安。非所以尊聖賢
〉
〈
也。即議改剏新祠。遷公像于燕居室之後。以天水先生趙公德。又惠陳公
堯佐。坐堂上左右配享。兩廡之東西。則以前代賢守王侯滌。學侯邁。丁侯
〉
〈
允元。廖侯德明。鄭侯良臣。林侯壽公。陳侯圭。從祀。所以表有切也。書院之
前復創舊南珠亭。祀本郡九賢。所以崇有德也。書院後有池。廣十餘丈。深
〉
〈
亦丈餘。復僦工填塞。建堂於其上。扁曰原道。堂之兩廡。闢二齋。西曰由道。
東曰進學。以為諸生肄習之所。至是規模弘逺。皆郡守寧軒公之功也。董
〉
〈
是役者。海陽宣差忻都山長陳文子。直學郭宗蘇。國經志元公書院 在
太平橋東隆文坊邊。三陽志淳祐己酉。内講兵部周侯梅叟所創。俟春陵
〉
〈
人。以迺祖濂溪先生。熈寧三年漕廣東。四年就領憲節。潮為屬郡。巡歷至
州。有題大類堂詩。筆迹猶存。於是為立書院相攸。郡庠之西。割教官公廨
〉
〈
之半。砌石為橋。堂曰尊道山長堂長位於祠之左右。具外敞二間扁曰明
通公溥。皆侯筆也。齋廬有四。曰中正仁義祠。曰光風齊月書院。與祠額端
〉
〈
明趙公希塈書之。命直學許希閣等董役。規模與韓山書院鈞。春秋二試。
同日異題。教養生員二十有三。職事自畏計而下。有十宻邇州學講說課
〉
〈
試。一如學規。山長以教官兼之。堂長則擇其文而學者充焉。衿偑來游。蓋
為講明義理之學。非徒肄舉子業。攫科第。媒利祿。計市書藏於書院。司書
〉
〈
職之。又刊元公文全帙以廣其傳。周侯之侍後學至矣。合二程横渠末文
公詞。以道學淵源。濂溪倡之。諸賢。和之也。初祠堂逼於行衙湫隘。行禮無
〉
〈
所容。郡侯陳煒闢而廣之。郡博士吕大圭記龕于壁。始創書院。恩平守潔
齋先生黄必昌記之也。潮二書院。他郡所無。文風之盛。亦所不及也。三陽
〉
〈
圖志至元戊寅。兵火郡泮。與昌黎妥靈之地。悉付一炬。獨元公之字。如魯
靈光。後權為學。移而為廟。至元壬辰。憲。使張公處恭分按來潮。創文廟。太
〉
〈
守陳侯祐復移廟而復為書院。同知蒼侯偰文實繼作之。至順卒未。亞中
大夫寧軒王侯鷞守是邦。視書院之前。民居雜蹂。污穢漐瀆。甚非所以尊
〉
〈
先賢也。即命撤之。環以粉垣。仍改創兩廡。粉飾正堂。輪奐可觀矣。三陽志
韓山書院廪田 淳祐癸卯。鄭侯良臣撥錢九百貫足。買周公吳等大和
〉
〈
保田一十一石。稅錢一百單九貫足。又錢四百貫足。買趙崇霆翳溪田八
石。稅錢三十九書五百五十足。又錢七十貫足。買龔氏上水田三石。稅錢
〉
〈
一十五貫足。又錢一千一百七十貫足。買夏侯元英斗門地田二十石五
斗三升五合。稅錢一百一十六貫四百六十足。又錢五百五十貫足。買劉
〉
〈
氏揭陽縣深浦客洞田七十三石四斗。稅錢六十六貫六十足。又錢九十
貫。買僧有惠溪東田一石八斗。稅錢一十貫足。又錢三十貫足。買許奴
〉
〈
溪東田大小四於稅錢三貫三百足。又錢四十貫足。買阿塘溪東圍一所。
稅錢四貫足。又錢六十貫足。買許氏大和保田三叚。稅錢六貫足。又錢二
〉
〈
百六十二貫足。買林氏白水田三石三斗。稅錢一十二貫五百足。又錢一
百二十貫足。買吳氏斗門地稅錢十二貫足。又錢七十五貫足。買臨安壽
〉
〈
溪東田二石。稅錢八貫足。又撥楊達父没官東莆班洋田七石五斗五升。
稅錢三十五貫五百八十足。平林田六石二斗。稅錢二十一貫七百足。平
〉
〈
林馬鞍田七斗。稅錢二貫一百足。蔡塘溪邊田四石七斗五升。稅錢一十
四貫足。溪東湖板田五石七斗五升。稅錢七貫足。又撥陳士貴没官木綿
〉
〈
田九斗。稅錢四貫五百足。又撥柯棨没官鳳栖路口山一所。稅錢一貫足
又撥方惟一户絶黄坈圍田一十石。稅錢二十四貫足。又撥水東韓廟舊
〉
〈
管田三十二石一斗地三所。圍埔四叚。稅錢一百一十五貫一百四十足。
就内每月撥錢四貫足。付守廟人充燈。余錢添續行供。淳祐乙巳。林侯壽
〉
〈
公撥錢五百貫省。買楊達父東莆保田一十一石九斗半。稅錢五十一貫
八百文。淳祐丙午。陳侯圭捐俸五百貫省。買尤阿定溪陳田稅錢九貫足。
〉
〈
又買趙大監沈洋田稅錢二十七貫四百足。又買芋洋黄興宗田稅錢九
貫五百足。淳祐丁未。再捐俸一千貫省。三陽圖志以上稅額與今不同
〉
〈
古蹟
輿地紀勝義昭縣。南越志云。義安郡。有義昭縣。昔流人營也。義熈元年立
〉
〈
為縣。永初元年。移上郡之西。海寧縣。南越志云。在郡之東六里。西接東官
縣界。龍首山。龍溪山。龍蛇水。自此而出焉。綏安縣。南越志云。在郡之東十
〉
〈
里海道也。東接泉州𣈆安縣界。北連山數十。日月蔽藏。者建德伐木。以為
舟船之處。又綏安縣北有連山。昔越王建德伐木為船。其大千石以童男
〉
〈
女三百人牽之。既而船俱墜于潭。時聞得船者。有唱喚督進之聲。來徃有
青牛駝迴船側。侍郎亭。在州東山。昌黎登覧舊地。俗呼侍郎亭。又曰韓亭
〉
〈
丞相嶺。日唐丞相常衮為刺史得名。有題詩者曰。有唐常衮刺潮陽。南出
龍川驛路長。自此呼為丞相嶺。茂林修竹有輝光。思韓堂。見潮陽舊圖經。
〉
〈
仰韓閣。圖經云。在江之西岸。以鎮江流。名仰韓闇。越王走為埓。去潮州五
里。平堙可容數百人。九域志。三陽志僞劉據有南海郡。今廣州也。潮雖在
〉
〈
境内。而去廣二千里。其戲馬于此。或未可必。考諸傳記。鋹祖仁安為潮州長史。因
家嶺表後儧王南海者。其孫陟也。今曰越王云者。豈追封向日。長史之謂哉。又據
〉
〈
韓昌黎遣秦濟以羊一。豕一。祭鰐魚。故老所傳亦其地。今圖祭鰐事於昌黎廟者。
乃金山後石龜頭之景物。其水心浮圖具寫之。具云既祭乃以浮圖鎮焉。及考金
〉
〈
山後之壁記石龜頭。乃刊於大平興國之八年。自周侯明辨始前此者。固山傍之
塹石。其奚地之可祭。况文公親排釋氏。而效尤以築浮圖。不待識者而後知其誣。
〉
〈
若曰祭於走馬埓。而埓之形勢。若古所謂除壇者。其下即溪也。祭畢以羊豕投意
或然哉。文公故迹。又有所謂天慶觀之木龜者。初黄冠糞除而火之於烈熖中。有
〉
〈
物甚巨獨不化。火燼取而視之。形則龜耳。以木為質傳以泥舉之差重。夫雜於糞
除而乆不腐固可異。已投諸烈火而不能焚。此何為者哉斫泥而驗。下有刻字。其
〉
〈
行二。一曰唐刺史韓愈塑。一曰刺史職方陳鑄重修。鑄之典州。實慶曆之三年。其
去韓公畿三百載。而泥傳之質至鑄猶在鑄之後又至今尚存。豈昌黎遺物。獨有
〉
〈
神物護哉。今好事者加以采繪。立於北方鎮天神之足。遺識固在已。其它若潮陽
之闢牛巖。故渴於水。因顛師卜居而得泉。名曰大顛泉。 揭陽焦山之甘露寺。
〉
〈
有雷霹石。廣不盈咫。雖側身不可入。中有刻字云。許道人二千年在山。 有地
曰陁。亦揭陽屬也。有一足跡甚巨。名曰大人迹。其一乃見於闢牛巖之側。與陁
〉
〈
内者一等。其相去六十有餘里。又有地曰夾水湖。乃三十餘坑所會之地。有
石龍盤于水中。身足鱗甲。混然天成。長五丈餘。身首與瓜。猶世之所謂肉紅者。
〉
〈
鬣乃赤色今不計若干年不少變。亦居揭陽界内。若夫故圖經所載西豐水穴
中銀瓶之類。非今所見者。故略而不録。木龜有堂。舊在天慶。觀北極殿之左。
〉
〈
近為道流竊取而去。今莫知所在矣。輿地紀勝鄭令君讀書室。在西湖。直講盧
公讀書堂。乃盧公洞書堂。韓木。圖經云。邦人於此卜食第之詳。其奏夕多寡。祝
〉
〈
其花之繁稀有無亦如之。方輿勝覧。楊廷秀詩云。笑為先生一問天。身前身
後兩盤看。亭前樹子關何事。也得天公賜姓韓。三陽志。韓木。即像木也。
〉
〈韓木〉
〈
三陽圖志潮州府志書序 廢而有興。失而有復。古今理勢之必然也。然
必待其時。與其人。而後可以有為。當可為之時而得能為之人。興復之。
〉
〈
實在於此乎。潮郡乘曰三陽圖志。圖則明而。易見。志則乆而不忘。郡之有
此。其來尚矣。自宋歷元。其山川城郭。風王人物與夫社稷學校。錢糧户口
〉
〈
之類。靡不具載而無遺。其板藏於宣聖廟之萬卷樓。至正末毁于兵。太半
雖存。已非完璧。民間所藏全本僅有一二。仕于此者徃徃徃索。取而去。其
〉
〈
書由是而廢。良可惜已。
皇明奄有四海。文治煟興。潮入版籍。八年于兹。廣東僉憲趙公。巡歷至郡。以
〉
〈
興學校。詢土俗為先務。召在泮諸生首問郡志。知其廢失。慨然以興復為
公内事。令邑長鮑與侃旁求博采。得其壞爛殘缺之餘。以足成之。間有文
〉
〈
義不屬。與其冗官不稽者。删而去之。鋟柈以永其傳。昔後漢鍾離意發夫
子瓮得素書云後世修吾書董仲舒夫書之修。其時與人亦皆素定。今郡
〉
〈
志雖非孔氏通世之書。而一旦獲遇僉憲公興其廢而復其失。信非偶然。
殆亦斯文之未喪歟。繼自今邦之人士。與守歡觀風者。得有所考。夫豈小
〉
〈
補之哉。洪武八年。歲在乙卯。十有二月壬子。三陽林仕猷序。
三陽志潮州圖經序。 圖志以詔事周制也。後世因之。至宋而益詳。今著
〉
〈
在甲令。凡諸州圖經十年一上之職方氏以備參考。是則圖經之設。豈苟
然哉。潮舊有圖經。兵火以來。散逸殆盡。厥今所載。不過叙其道理之逺近。
〉
〈
縣鎮鄉里之若干。有司徒以為文具而已。至若州邑廢置之由。户版登耗
之數。風俗之所尚。王地之所宜。則漢然無所考。蓋一邦之闕典已。矧潮在
〉
〈
東廣。號稱佳郡。名公鉅儒。古今相望。流風遺迹。猶有存者。纂而識之。又
烏可後。予郡事稍閒。因舉是以屬之教授王君中行。君一鄉之秀出者也。博
〉
〈
識洽聞。多所采摭。於是以其平日之所得於聞見者。益加搜訪。紬繹讅訂。
述成一書。其文典。其事實。其地形則繪以圖。使覧者一開卷而盡得之。予
〉
〈
既鋟版郡齋。君謂不可以不序。予曰。夫書以紀事。事以傳信。自古文人紀
事。多失之浮侈。相如賦上林。而引盧橘夏熟。楊雄賦甘泉。而陳玉樹青葱。
〉
〈
班固賦西都。而嘆以出比目。張衡賦西京。而述以游海。若考之果木則生
非其壤。校之神物則出非其所。論者多詆訐其侈言。惟杜子美間關秦蜀
〉
〈
夔峽湘潭閒。凡所賦者。皆其風土事實。如烏蠻。白帝。黄牛。白馬。家家養
烏鬼竹林清啼畫之類。不可槩舉。間有未達者。多輕改以便其說。後得其實。
〉
〈
乃知子美之不虛。故人謂之詩史。傳以不朽。君世為潮人。事皆有攷。書成
而邦人無異辭。于知是書可以傳信矣。淳熈二年七月既望。朝散郎權知
〉
〈
潮州軍州主管學事。兼管内勸農事常禕序。圖經有續非直為風土民物
記也。以郡有政蹟。故亦書之。將以示方來庶知所繼乎。昔昌黎文公僅半
〉
〈
歲而歸。置鄉校。去谿毒。民安其生。士習其教。卓然已有可紀。矧今之為郡。
率再歲而更。則若利若害。苟有興而除者。宜優為之。至於東橋之中間尚
〉
〈
舟而纜。西城之内旁未石而甃。與無貢院之當遷。水軍寨之當復。丁錢之
猶可寬减。鹽役之猶可代輸。凢若此類。皆能一一次第而為之繼。母使識
〉
〈
者重眞驛之歎。而使邦人蒙宅生之惠。將有大書屢書。復於是乎續。又安
安知後之人不觀其所續。且更相繼於無窮耶。州民林剛中敬書。 州學
〉
〈
學録槃谿唐更 從事郎新福州閩清縣尉巡捉私茶鹽礬兼催剛林
剛中。又 九域有志蓋以稽風土之媺惡也。職方有圖。蓋以便民物七登
〉
〈
耗也。郡國圖志作於前者。既有一定不刊之典。述於後者何更為哉然而
井邑之有遷改。禮文之有損益。户口之有增减。財賦之有盈虛。若非陸續
〉
〈
而纂集。則殆將何所考證。宋舊制十年方一條。上意有沿革未遽登載。姑
少遲之以侯詳備。庶幾。仰副九重之披覧。而周知天下之版籍。其關繫也
〉
〈
甚重。為守臣者。冝體此意。隨時編次。靡有遺缺。斯可傳逺而考。信然。有為
期會文書所窘東者。謂非急務。悠悠歲月。不屑經意。板之杇腐。字之縻滅。
〉
〈
幾成廢典。迨其當上之歲。臨期補緝。苟簡應需。特循故事而已。潮有圖經。
其來尚矣。昔昌黎文公將至韶石。貽詩於郡侯張端公曰。願借圖經。將人
〉
〈
界一逢佳處。便開看。則知諸郡圖經。唐已有之。參嵇。舊序。具言一經兵火
散逸殆盡。淳熈二載。常侯禕方裒而集之。繼閲二紀。趙侯師㞧又從而修
〉
〈
之。歷年二十有五。孫俟叔謹檄夢錫偕同志。編緝校定。僅成全帙。以歲數
計之。自淳熈乙未。至于紹定己丑。幾六十稔。更三十政。纂修者僅三焉。端
〉
〈
平改元之四月。郡侯葉觀輟朝行而守兹土。莅政以來。重士愛民。百廢具
興。修學增廪。余石甃城。繕治與梁。敞闢郡治。置立坊門。築砌堤岸。公餘間
〉
〈
暇。因閲圖經。嘆其未備。豈前是數政。屬歲事荒歉。鄰寇搶攘。拯貸民饑。督
餫軍餉以故莫遑耶。今兹事簡年豐。儻不拾遺補闕。竊恐寖乆易隳。再令
〉
〈
夢錫與唐曾林剛中。點勘編修。續而新之。於是搜訪事迹。紬繹典故。可删
則删。可録則録。粲然靡不具載。始事於七月之望。迄成於閏月之晦。若夫
〉
〈
先後編集之有其人。品式條畫之有其目。前序以歷言之矣。然以事有因
革。不可不紀其顛末。時有纂修。不可不記其歲月。復叙梗槩。諗諸來者云。
〉
〈
端平二年八月朔日。朝奉郎主管襲慶府東嶽宫賜緋魚袋黄夢錫謹序。
三陽志州縣總叙 潮州於禹責為楊州之域。於天文為牽牛婺女之分。
〉
〈
秦定楊粤為南海郡東境。秦未為趙佗所據。漢初猶佗屬方。南粤未滅。已
有揭陽之名矣。武旁獲建德復南海郡。乃以揭陽為屬縣。王莽時。更為南
〉
〈
海亭。世祖中興。名既復舊。不曰縣。時曰城。𣈆成帝時。分南海之東官郡。安
帝義熈五年分東官。立義安郡。郡之名蓋始於此。宋齊因之。梁曰東楊州。後
〉
〈
改為瀛州。陳廢州。隋平陳置潮州。煬帝大業三年。罷州復為義安郡。唐武
德間。改郡為州。復為潮州。天實元年為潮陽郡。乾元元年復為州。凡五易。
〉
〈
然後州名以定。州自陳隋間南海為一都會。唐初置十五部隷江南道。開
元二十一年。置福建經略使。徙州隷之。明年復隷嶺南。天寳元年。又隷福
〉
〈
建。越九年乃隷嶺南迨今焉。柳宗元作愚溪對元和間也。州已嶺南屬惡
溪州所有也。宗元乃曰。閩有水曰惡溪杜佑作通典。亦曰古閩越地。則未
〉
〈
可以嶺外祝之。州所嶺縣在義熈間。有海陽。綏安。海寧。潮陽。義昭等五縣。
至大業間。綏安義昭已廢矣。乃有程鄉萬川二縣合為五永徽初省潮陽
〉
〈
縣先天初復置乾元間乃罷其余獨有海陽潮陽程鄉三縣。僞漢劉鋹時。
割程鄉縣。置敬州。宋開寳四年改為梅州。熈寧六年廢梅州。以程鄉隷于
〉
〈
潮。元豐復梅州。以程鄉歸焉。至紹興六年。猶熈寧之制。九年復元豐之制。、
潮止二縣也。乃置揭陽縣。初創于劉黄村。數年不果立。至紹興十一年。移
〉
〈
立于玉窖村。或者有三陽之稱。唐韓愈刺潮之日。又嘗建為揭陽樓。而故
圖經以為今之韓亭即其地。是必有據者。而揭一字。其見於漢書地理志
〉
〈
者。韋昭以為其逝反。顔師古正之曰。音竭。至南粤王趙佗傳載揭陽令史
事。蘇林又以為音羯。顔師古不復正之。今惟蘇林是從。若夫趙佗自秦末
〉
〈
據有粤地。傳嗣五世。至武帝元狩五年始滅。而漢初高武。乃以長沙。豫章。
桂陽。南海。立番君為長沙王。若南海於長沙為郡。則揭陽亦將長沙屬矣。
〉
〈攷當時之意。豈亦遥以南海為番君付哉。〉
永樂大典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三
重録總校官侍郎
〈臣高拱〉
學士
〈臣瞿景淳〉
分校官洗馬
〈臣林〉
書寫官主薄
〈臣沈 涓〉
圈點監生
〈臣馬承志〉
〈臣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