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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二百五十七 六模
壺
投壺
〈
鄭氏家塾重校三禮圖投壺者。大夫士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
禮。故記云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矢人執壺。注云。士則鹿中也。
〉
〈
明此投壺。是大夫士之禮也。大夫得用兕中。不言者略之也。左傳說晉侯
與齊侯燕投壺。此必言大夫士禮。知非諸侯者。按燕禮。大射每事云請於
〉
〈
公。此記言主人請賓。故知非諸侯也。每人四矢四筭。亦三番而止。數筭如
數射筭告請之。令聽樂之節。先飲不射。後慶多馬。一如射禮。其所用樂。亦
〉
〈與射樂相兼乃備。〉
〈壺〉
〈
壺頸脩七寸。腹脩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小豆焉。為其矢之
躍而出也。壺去席二矢半。
〉
〈矢〉
〈三馬〉
〈
矢以柘若棘毋去度取其堅且重也。舊說云矢十七分或言去其皮節。壺
置於賓主筵前邪行各去席二矢半。投壺有三處。日中則於室日晚則於
〉
〈
堂。太晚則於庭。各隨光明也。矢有五扶。七扶。長短之數。各隨廣狹行用。室
中最狹。矢長五扶。堂上差寬。矢長七扶。庭中彌寬。矢長九扶四指曰扶。廣
〉
〈
四寸。五扶則二尺。七扶則二尺八寸。九扶則三尺六寸。雖矢有長短。而度
壺皆使去賓主之席各二矢半也。然則室中則去席五尺。堂上則去席七
〉
〈
尺。庭中則去席九尺。飲不勝者畢。司射請為勝者立馬。當其所釋筭之
前。一馬從二馬。必三馬者。投壺如射。亦三馬止也。三者。一黨不必三勝。其
〉
〈
一勝者。并馬於再勝者。三馬即勝筭也。别出此三筭。以紀勝筭。謂之馬者。
若云投藝如此任為將帥得乘馬也。射與投壺。皆所以習武。因令樂鄉射。
〉
〈
筭長尺四寸。此云筭長尺二寸。或者投壺射之細故筭差短。崔實傳投壺
者。皆以多筭飲少筭。藝經投壺法十二籌。以象十二月之數投壺變謂之
〉
〈
投壺者取名蓚地田切藪漸而轉易鑄金代馬逮之于後人事生矣壺底
去一尺。其下笋以龍玄玄。月中蝦蟆。隨其生死也横日笋龍蛇之類。運之
〉
〈
以皫手表切蝦謂龍下皫螭也。燕尾。燕識候而歸。人采去有恒。投而歸人自
數之極也。矢十二。數之極也。長二尺八寸。法於怛矢。古用柘𣗥。古者投
〉
〈
壺撃鼓而節帶劒十二入臉類二帶。謂之帶劒。倚十八。倚并左右如狼尾
狀。狼壺二十。今天圓轉西於壺口。劒驕七十。人帶劒還如故也。三百六十
〉
〈
籌得一焉。言三百六十。歲功成也馬謂之近黨。同得勝也。三馬成都魏粲
碁賦夫注心銳念。自求諸身。投壺是也晉傳玄投壺賦序投壺者所以矯
〉
〈
懈而正心也。晉李尤壺籌銘投壺籌禮。揖叙先後。通風月數分為王部。
〉
〈禮記圖說〉
〈
樂人及使者
童子屬主當
〉
〈
司射度長及冠
士立者屬賓室
〉
〈
魯令號令也。弟子辭曰。母憮。母敖。母偝立。母逾言。偝立逾言。有常爵。
薛令弟子辭曰母憮。母敖母偝立。母逾言。若是者浮。常爵常罰之爵浮亦
〉
〈罰爵〉
〈
魯薛鼓鼙之
節。正義云圜
〉
〈
者撃鼙。方者
撃鼓也。
〉
〈
禮書投壺之籌曰矢勝筭則以馬。賛其禮則以司射。實其筭則以射中弦
其詩則以射節之狸首。鼓其節則以射鼓之半而釋筭數筭勝飲不勝。皆
〉
〈
與射禮相類。則投壺亦兵象也。蓋兵凶戰危。人情之所惡。飲酒相樂人情
之所欲先王因其所欲而寓其所惡於其所中。使樂為之不憚。則平日之
〉
〈
所習。乃異日之所用也。昔晉侯與齊侯宴投壺祭遵臨戎雅歌投壺。然則
投壺之樂豈間於貴賤軍國之間乎。其用鹿中者。役壺輕於射禮。故用中
〉
〈
之下禮而已。鄭氏謂鹿中者。大夫士之禮。是以射禮言投壺也恐不必然。
〉
〈
禮記曰。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主人請曰。某有枉矢哨
壺。請以樂賓。賓曰。子有㫖酒嘉看。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
〉
〈
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矢
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賓再拜受。主人
〉
〈
般還曰辟。主人阼階之上拜送。賓般還曰辟。拜送。送矢也。碎亦於其階上
已拜受矢。進兩楹間退反位。揖賓就筵。蓋古者諸侯之射。必先行燕禮。卿
〉
〈
大夫之射。必先行鄉飲酒之禮。投壺射之類。必先行燕飲馬。此賓所以辭
曰。子有㫖酒嘉看。某既賜矣。又重以樂也位人退位於阼階之上。然後奉
〉
〈
矢。三請於兩楹之間既受則退而拜送。既拜送自受矢既受矢則進而示
有事。又退而揖賓就筵則主人再即楹間。而再復位矣。賓位於西階之上。
〉
〈
再辭乃從。然後受矢於兩楹之間退而拜於其位。則賓一即楹間。而一復
位矣。樂人。及使者。童子。皆屬主黨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賓黨蓋主
〉
〈
人以仁接賓則樂人樂賓者也。使者及童子。事人者也故屬主黨司射作
人者也。鄉射禮。司射作三㥥射。庭長。正人者也。鄉飲酒將旅使相為司正。
〉
〈
在庭中立于解南。故知長司止也冠士。行禮者也立者。觀禮者也。故屬賓
黨。壺以授矢。致樂者也。故主黨執之。中以盛筭取勝者也故賓黨奉之然
〉
〈
黨雖有賓主之辨而主黨之樂人必位於西階之上。使人執壺亦立於司
射之側。凡皆所以就賓也。鄉射司射升自西階西面北上北面告于賓。鄉
〉
〈
射鄉飲拜受爵送爵皆北面然則司射奉中賓主拜送矢受矢皆北面可
知也。司射執矢奉中北面。則使人執壺亦北面可知也鄉射射在脫屨升
〉
〈
坐之前。燕禮射在脫屨升坐之後燕禮取俎以出。卿大夫皆降賓反入及。
卿大夫皆脫屨升就席。乃缺若射則大司止為司欽投壺所以樂賓也。
〉
〈
類於燕禮。故鄭氏謂燕飲酒。既脫屨升坐。主人乃請投壺也。矢枉則不直
壺哨則不正。大戴哨作峭然。則小戴作哨。誤矣。
〉
〈數筭立馬之儀〉
〈
投壺曰。司射進度壺間以二矢半。反位設中東西執八筭興。請賓曰。順投
為入。比投不釋。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
〉
〈
既立。請慶多馬。請主人亦如之。命弦者曰。請奏狸首間若一。大師曰諾。左
右告矢具請拾投。有入者則司射坐而釋一筭馬。賓黨於石。主黨於左。卒
〉
〈
投。司射執筭曰。左右卒投請數。二筭為純。一純以取。一筭為奇遂以奇筭
告曰。某賢於某若干純。奇則曰奇。鈞則曰左右鈞司射奉中於西階上乃
〉
〈
進度。壺於檐前。蓋於是時。受壺於使人而進馬。然則使人執壺在司射之
西矣。射之中南當福。西當西序東面。司射反西階之位而設中。則投壺之
〉
〈
中亦東面矣。投矢之禮以本入為順。末中為逆。故曰順投為入。拾投取勝。
然後可數。比投自樂。不足為上。故比投不釋筭。射禮主人為下。射賓為上。
〉
〈
射釋筭。上射於右。下射於左。投壺之釋筭如之。然則賓黨為上投。主黨為
下投矣。射禮之數。右獲一純以取實於左手。十純則縮而變之。每委異之
〉
〈
有餘則畫諸純下。一筭為奇。奇則縮諸純下。然後兼斂。左筭實于右手。一
純以委。十則異之。其他如右獲投壺。之數筭亦如之。然則賓黨之筭自地
〉
〈
數之。以實於手。主黨之筭。自手數之。以委於地矣。
〉
〈觥〉
〈
射禮既數獲司射適堂西。命弟子設豐。弟子奉豐升設于西楹之西乃降。
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南面坐奠于豐上。勝者皆袒决遂執張弓。不勝者
〉
〈
皆襲說拾却祖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執弣司射作升飲者。勝者先
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之上觶興少退立卒觶進坐奠于豐下。
〉
〈
興揖先降。投壺禮命酌曰請行觴酌者曰諾此與弟子洗觶升酌者類也
當飲者皆跪奉觴。此與不勝者取觶少退立卒觶者類也。獻之屬莫重於
〉
〈
祼。不勝者曰賜灌。所以重勝者之禮已也酒所以養老與病勝者跪曰敬
養。所以矜不勝者之養於已也。然則使酌者行觴特賓主黨之禮而已少
〉
〈
儀曰。侍投則擁矢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則卑者之於尊長主人之於
客。必親洗而酌馬。此使酌者異矣。侍投之禮罰不以角。則凡投以角。不以
〉
〈
觶矣。以角不以觶。則無用豐為鄭氏曰酌奠於豐於經無見
〉
〈馬〉
〈
投壺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既立。請慶多
馬。又曰。馬各直其筭。蓋射禮三耦而已。投壺之禮。賓主亦三而已。每一勝
〉
〈
則立一馬。故三勝者立三馬。然一黨不必皆三勝。或主黨一勝。賓黨再勝。
則以一勝之馬從二馬。以明一勝不足以為功。三勝足以兼人也。馬各直
〉
〈
其筭。則立於中之西筭之東矣。多馬有慶。則偶必親酌矣。鄭氏曰。飲慶爵
者。偶親無豐。以謂勝者不親爵。而使弟子。酌者不親受。而奠於豐。所以賤
〉
〈
無能也。慶賢者則不然。是以偶親酌而無豐。然投壺之罰有豐此特鄭氏
惑於射禮而言然也。漢人格五之法。有功馬散馬。皆刻馬象而植馬。鄭氏
〉
〈
釋周禮火弊獻禽。謂旌幣爭禽而不讅者罰以假馬。投壺之馬。蓋亦類此。
少儀曰。侍投則擁矢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不角不擢馬。盡洗則勝。而
〉
〈
以遺尊長與客其禮同。不角不擢馬。特施於尊長而已。客不與馬。鄭氏亦
以不角為待客之禮。誤矣。
〉
〈籌〉
〈
先王制禮。未嘗無所因焉。故室必用几。而因几以度室。堂上必用進。而因筵以
度。堂。野外必用步。而因步以度。野。投壺用指而已。故因指以度。籌。春秋。傳
〉
〈
曰。膚二十。而合其說。先儒謂側手為膚。鋪四指為扶。一指案寸。則膚扶一也。
投或於室。或於堂。或於庭。籌之扶。或以五。或以七。或以九者。所以隨日之早
〉
〈晏。地之廣狹也。〉
〈筭〉
〈
投壺筭長二尺。射箭籌長尺有握。握布四指。則射籌長投筭矣。然射矢不
曰籌。故箭筭曰籌。投矢曰籌。故箭籌曰筭。大戴謂筭大八分。
〉
〈壺〉
〈
壺頸脩七寸。腹脩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小豆馬。為其矢之
躍而出也。先儒釋大戴禮。謂壺高尺二寸併頸腹言之。然則壺固無足矣。
〉
〈觀司尊彞壺尊與着尊同列。則壺之無足可知。〉
〈鼓〉
〈
投壺命弦者曰。請奏狸首間若一。而其節之也。有鼓鼙。故記者有魯鼓薛
鼓之制。鄭氏謂圓者撃鼙。方者撃鼓也。射禮天子奏騶虞。諸侯奏狸首。鄉
〉
〈
大夫奏采蘋。士大夫奏采蘩。而投壺特奏狸首者。蓋取其樂會時也。大戴
之言投壺則曰嗟爾不寧侯。為爾不朝于王所。故抗而射汝强飲强食貽
〉
〈
爾曾孫諸侯百福。其言與諸侯射禮相類。則小戴所記。特大夫士之禮而
已。先儒以小戴所記。稱主人請賓。與鄉射鄉飲稱主者同。與燕禮大射稱
〉
〈
公者異。於是以為士大夫之禮。然聘禮亦稱主人者。接賓之辭。固無。間於
諸侯大夫士也。諸侯奏狸首可也。大夫士亦奏之者。其猶鄉射大夫騶虞歟。
〉
〈
投壺格西京雜記司馬温公投壺新格。并序傳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
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君子學道從政。勤勞罷倦。
〉
〈
必從容宴息。以養志游神。故可乆也。蕩而無度。將以自敗。故聖人制禮。以
為之節。因以合朋友之和。飾賓主之歡。且寓其教焉。夫投壺細事。游戲之
〉
〈
類。而聖人取之以為禮。用諸鄉黨。用諸邦國。其故何哉。鄭康成曰。投壺。
射之細也。古者君子射以觀德。為其心平體正。端一讅固。然後能中故也。蓋
〉
〈
投壺亦猶是矣。夫讅度於此。而取中於彼。仁道存焉。疑畏則疏。怠慢則失。
義方象焉。左右前却過分則差。中庸著焉。得一失二。成功盡棄。誡慎明焉。
〉
〈
是故。投壺可以治心。可以脩身可以為國。可以觀人何以言之。夫投壺者。
不使之過。亦不使之不及。所以為中也。不使偏頗流散所以為正也。中正。
〉
〈
道之根柢也。聖人作禮樂。脩刑政。主教化。垂典謨。凡所施為。不啻萬端要
在納民心於中正而已。然難得而制者。人之心也。自非大賢守道敦固。則
〉
〈
放蕩傾移。無所不至。求諸少選。且不可得。故聖人廣為之術以求之。投壺
與其一焉。觀夫臨壺。荷矢之際。性無麤宻。莫不聳然恭謹。志存中正。雖不
〉
〈
能乆。可以習焉。豈非治心之道歟。一矢之失。猶一行之虧也。豈非脩身之
道與。兢兢業業。慎終如始。豈非為國之道歟。君子之為之也。確然不動其
〉
〈
心。儼然不改其容。未得之而不懾。既得之而不驕。小人之為之也。俯身伸
臂。挾巧取奇。茍得而無愧。豈非觀人之道歟。由是言之。聖人取以為禮冝
〉
〈
矣。彼博弈者。以詭譎相高。以殘賊相勝。孔子猶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
為之猶賢乎。况投壺者。又可鄙略而輕廢哉。古者壺矢之制。揖讓之容。今雖
〉
〈
闕焉。然其遺風餘象。猶可仿髴也。世傳投壺格圖。皆以奇隽難得者為右。
是亦投瓊探䦰之類爾。非古禮之本意也。余今更定新格。增損舊圖。以精
〉
〈
宻者為右。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僥倖者。無所措手焉。壺口徑三寸。耳徑
一寸。高一尺。實以小豆去席二箭半箭十有二枚。長二尺有四寸以全壺
〉
〈
不失者為賢。苟不能全。則積筭先滿百二十者勝。後者負。俱滿則餘筭多
者勝少者負。為圖列之左方。并各釋其指意焉。
〉
〈
有初
首箭中也。君子作事謀始。以其能謹始。故
〉
〈
賞之。
右十筭
〉
〈
貫耳
謂耳小於口。而能中之。是亦用心愈精。故
〉
〈
賞之。
右十筭
〉
〈
連中
第二箭以下。連中而不絶者。
〉
〈右五筭〉
〈
散箭
若一箭不中次箭皆散為箭
〉
〈右一筭〉
〈
有初貫耳
假若有初箭仍貫耳。則其筭别計。
〉
〈
右二十筭
連中貫耳
〉
〈
舊圖初箭二籌其次每箭加二籌盡四箭
而止。甚非勸功之道今自二箭己下。連中
〉
〈
不絶者皆賞。所以勉人於不懈
右二十筭
〉
〈
横耳
謂箭加耳上舊五十籌。偶然而横。非投者
〉
〈
之功。何足以賞。若為後箭所繫而墜地者
興不中同。
〉
〈
右依常筭無賞
横壺
〉
〈
謂横加壺口。舊五十籌同横耳。
右依常筭無賞
〉
〈
倚竿
箭科倚壺口中舊十二籌。傾邪險詖。不在
〉
〈
於善然亦異於不中者故於連中全壺者
皆得通數若為後箭所繫及自墜壺若耳
〉
〈
中者復計其筭墜地與不中同。
耳倚竿
〉
〈
舊十五籌同倚竿
右并廢其筭
〉
〈
倒中
舊一百二十籌顛倒反覆。思之大者。奈何
〉
〈
為上賞今盡廢其筭所以明逆順之道也。
右壺中之筭盡廢
〉
〈
倒耳
舊不問前後籌數。并滿同倒中
〉
〈右壺中之筭盡廢〉
〈
全壺
不以耦之筭數多少皆勝之若兩人俱全。
〉
〈
則復計其餘筭。以决勝負夫為山九仞功
虧一簣全之實難。故君子賞之
〉
〈
右無筭
有終
〉
〈
末箭中也。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比之有
初。又加筭也。
〉
〈
右二十筭貫耳倍之
驍箭
〉
〈
亦謂之驕皆俊猛意也謂投而不中箭激
反躍。捷而得之。復投而中者也。故賞。若復
〉
〈
投而貫耳其筭别計復投不中者廢之。
右十筭
〉
〈
帶劒
貫耳不至地者。舊同借十。
〉
〈
右廢其筭
龍首
〉
〈
倚竿而箭首正向已者。舊十八籌。同倚竿。
右廢其筭
〉
〈
龍尾
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舊十五籌。同倚竿。
〉
〈
右廢其筭
狼壺
〉
〈
謂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同倚竿。
右廢其筭
〉
〈
敗壺
謂十二箭俱不中也。若兩人皆敗。則計餘
〉
〈
筭决勝負。
右不問己有之筭皆負
〉
〈
先登賞三籌續前功賞四籌鼎足賞七籌鄉士門賞六籌饒箭
賞七籌有始終賞三籌散箭賞一籌鎮四方賞八籌倚竿賞八
〉
〈
籌定四方賞六籌三士賞五籌有後功三十籌三山三十籌
飛龍呈瑞五十籌倒中八十籌蛟龍擺尾便得贏不和百十籌
〉
〈
九龍吐水六十籌貫耳十二籌雙燕歸巢二十四籌横耳六十籌
魚游龍門二十籌帶劒十五籌鳳雛展翼二十四籌豹尾十二
〉
〈
籌龍女獻珠四十籌龍首十八籌獅子出穴十二籌龍尾十五
籌貫耳倚竿二十籌龍躍百二十籌矢横壺口五十籌龍歸冗
〉
〈
二十四籌憑壺有餘力十四籌猿戲枝十五籌穿狼射雕手一百
二十籌雙鴛鴦三十籌背游江三十籌中壺口倚竿十三籌龜
〉
〈
麟龍鳳呈瑞十籌宋類苑司馬温公既居洛。每對客賦詩談文。或投壺以
娱賓公。以舊格不合禮意。更定新格。以為傾邪險詖不足為法。而舊圖為
〉
〈
奇。箭多與之筭。如倚千帶劒之類。今皆廢其筭以罰之。顛倒反覆。惡之大
者。奈何以為上倒中之類。今當盡廢壺中之筭。以明逆順。大抵以精宻者
〉
〈
為上。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徼幸者無所措手。此足以見公之志。雖宴閑
嬉戲之中。間亦不忘於正也。吕原明雜記舊投壺格。矢入口者一籌。入耳
〉
〈
者八籌。臺口倚竿十一籌。耳倚竿二十籌。賞其奇也。而好勝者多用機以
取之。温公改其格。凡得倚竿者。皆廢其籌。如使雖得筭。止從所入之筭。機
〉
〈
心自息矣。温公憤世疾邪。過以矯之。蓋有激云耳。曰。傾邪險詖。不在於善。
而舊圖以為奇。箭多與之筭。甚無謂也今廢其筭。所以罰之。洪文安公集
〉
〈
孔子曰。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投壺。亦射之細也。先王施於宴安之中所
以交賓主。揖遜周旋於是乎出。後世以嫚戲從事。頗不合於古。然流風遺
〉
〈
制。尚可棨見。投壺舊有圖。大抵以用機得隽為古。先正司馬文正公始定
新格。斥僥倖之勝。蓋其意欲歸之正也。夫博奕猶賢乎已。則是書之設。孰
〉
〈
謂無補哉。謝上蔡語録投壺非着意。非不着意。莫知其所以然而中。此神
之所為也。但教每事如此。會宴投壺左傳昭公十二年。晉侯享諸侯。子
〉
〈
産相鄭伯辭於享。請免喪而後聽命。晉人許之。禮也晉侯以齊侯宴。中行
穆伯相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為諸侯師中
〉
〈
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伯瑕謂
穆子曰。子失辭。吾固師諸侯矣。壺何為焉。其以中俊也。齊君弱吾君歸弗
〉
〈
來矣。穆子曰。吾君帥强禦卒勝兢勸。今猶古也。齊將何事。公孫傁趨進曰
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齊侯出。郭舍人投壺西京雜記武帝時。郭舍人
〉
〈
善投壺。以竹為矢。不用𣗥也。古之投壺取中而不求還。故實小豆惡其矢
躍而出也。郭舍人則激矢令還。一矢百餘反。語之為驍。言如博之堅於輩
〉
〈
中為驍傑。每為武帝投壺。輙賜金帛。祭遵投壺後漢書祭遵為征虜將
軍。賞賜盡與士卒。身衣韋褲布被。夫人裳不加緣。光武重焉。及卒。博士范
〉
〈
升䟽曰。遵為將軍。取士皆用儒術。對酒設樂。必雅歌投壺。雖在軍旅。不忘
俎豆。可謂好禮悅樂。守死善道者也。謚成侯續後漢書張郃傳郃嘗薦同
〉
〈
鄉畢湛。經明行脩。曹睿詔曰。昔祭遵為將。奏置五經大夫居軍中與諸生
雅歌投壺。今將軍外勤戎旅内存國朝。朕嘉將軍之意。今擢湛為博士
〉
〈
𡊮紹投壺太平御覧獻帝春秋曰。𡊮紹聞魏郡兵反與黑山賊等數萬人
共覆鄴城殺郡守坐中家在鄴者憂怖失色。或起而啼泣。紹觀督引满投
〉
〈
壺言笑。容止自若。王弼投壺太平御覧王弼列傳曰。弼性和理樂游宴
解音律。善投壺。玉女投壺神異絶經東荒山中有大石室。東王公居焉。
〉
〈
與一玉女投壺。設有入不出者。天為之笑張華曰大笑者開。流光。一云
梟而脫悮不接者。天為之笑。葛洪類說東王父與玉女提壺。每一投千二
〉
〈
百梟。設有不入者天為囓嘘。囓呼監切。開。笑也。魏游楚投壺秘府書
林魏游楚好投壺自娱。王胡之投壺太平御覧晉陽秋曰王胡之善於
〉
〈
投壺。言手熟閉目。隔屏投壺太平御覧石崇妓善投壺。隔屏風投之。
反矢投壺記纂淵海薛脊惑者善投壺。龍躍隼飛矢矯無遺箭。置壺於背
〉
〈
後。却反矢以投之。百發百中。幾乎敗壺邵氏聞見録康節赴河南尹李
君鍚會投壺。君錫末箭中耳。君鍚曰。偶耳中耳康節應聲曰。幾乎敗壺。坐
〉
〈
客以為的對。驍壺顔氏家訓投壺之禮。近世愈精。古者實以小豆。為其
矢之躍也。今則唯欲其驍。益多益善。乃有倚竿。帶劒。狼壺豹尾龍首。之名。
〉
〈
其尤妙者。有蓮花驍。汝南周璝弘正之子會稽賀徽。賀革之子并能一箭
四十餘驍。賀又嘗為小障置壺其外。隔障投之。無所失也。至鄴以來。亦見
〉
〈
廣寧蘭陵諸王有此校具。舉國遂無投得一驍者彈棋亦近世雅戲。消愁
釋憤。時可為之。唐書音樂志。驍壺疑是投壺樂也投壺者。謂壺中躍矢為
〉
〈
驍壺。今謂之驍壺是也。海録碎事雜歌曲有驍壺者蓋投壺樂也。隋煬帝
所造。以投壺有躍矢為驍壺。宋豫章熊明來集投壺大小戴記。皆有投
〉
〈
壺篇。而文小異。大戴記注云。壺高尺二寸。受斗五升小戴記注又云。腹容
斗五升三分益一為二斗。得圜圓之象。積三百二十四寸也。以腹脩五寸
〉
〈
約之。圜周二尺七寸有奇。是腹徑九寸强而口徑二寸半也。嘗試思之。以
周尺比今之尺則尺二寸僅七寸許。而腹圍二尺七寸有奇。則與近世鑄
〉
〈
者所差無幾。腹徑之度不相逺。而脰備腹備之度不同。每以周尺較古人
壺與尊之度。知古者席地而坐。其用器物皆不必甚高。其受斗五升。又未
〉
〈
知古之量何如也。陳太常禮書。謂壺當如釋奠壺尊又謂如著尊不用足。
今壺尊亦有足。欲如著尊著地。無足者今尺二寸之度。表裏如一。其中可
〉
〈
受斗五升。愚按陳氏但知壺之可無足。不知壺之可無耳也。經言壺制。惟
腹口頸三體。小戴言頸。即大戴所謂脰。大小戴所記。皆未嘗言耳。古者賓
〉
〈
席主席同時并投。當其賓主般還曰辟。皆拜而受矢。揖賓就筵司射進退
壺間注云度壺。度其所設之處壺去坐二矢半。則堂上賓席主席斜行各
〉
〈
七尺。賓黨於右。主黨於左。有勝則司射以奇筭告白。某賢於某黨。鈞則曰
左右鈞。賓主耦射。二席并設。若如今壺様夾以兩耳。則自賓席主席望之。
〉
〈
皆不得其正。以此知投壺不當有耳惟其無耳。而但取中於口。是以主賓
之席。皆可面正投之。如齊晉之射。足以為樂。若特謂耳小於口而賞其用
〉
〈
心愈精。遂使耳筭倍多。人争偶爾之僥倖。捨中正而貴旁巧。又為足賞哉。
此雖前賢所定以投耳。經無明文不敢曰然。壺口徑周尺二寸半。不尤小
〉
〈
於今之壺耳哉。擬合止存有初。有終。連中。全壺。驍箭倚竿。散箭。餘皆不
筭。如驍箭本非古。以不逺復善補過存之。倒中。則壺中之筭盡廢。小戴附鼓
〉
〈
節大戴附歌詩。大戴又曰。鹿鳴商齊皆可歌。則不但奏狸首而已。投壺古
逸禮篇名。故二戴皆記之。劉公是先生集投壺義古者投壺之禮。主人
〉
〈
以賓燕而後投壺也。燕者。禮之輕者也。輕則易。易則褻。褻則慢。酒之禍恒
由此作。是以君子惡其褻以慢也。為壺矢以節其禮全其歡也。君子之於
〉
〈
人苟有以歡之。必有以禮之。苟有以禮之。必有以樂之。苟有以樂之。必有
以言之。賓者所法也。非法人也。所養也。非養人也主人奉矢以親之。言卑
〉
〈
其身以事賢也。主人三請不怠。賓三辭不煩。尊禮重樂之義也。尊禮則敬
矣。重樂則和矣。敬以和。故上下能相親也君子之所以異乎人者。其惟易
〉
〈
事而難恱乎。不褻其接所以致難恱也。主人拜送賓辟賓拜受主人辟。授
受之禮也。授受者。人道之大也不可以不敬也。拜以敬之也。勝飲不勝者。
〉
〈
罰也。辭不曰罰曰養。不尚人以勝也。不耻人以不能也。飲曰賜灌。不耻過
也不忌人以勝已也。故尚人以勝則矜耻人以不能則怨。自耻其過則忿。
〉
〈
忌人以勝也則懟。矜以怨。忿以懟此辨訟之所由作也。勝者有爵。貴也。有
馬。冨也内不失其樂。外不失其功。然後冨貴可保也。投順為入。不順雖入
〉
〈
不釋。明順而後有功也樂以狸首。以順為節也。侍於先生長者。不角不擢
馬。以順為禮也順為功。故弗非也順為節。故節可守也。順為禮。故禮不悖
〉
〈
也。故曰。古之君子乎。不必相與言也。以禮與行示之而已矣。詩云。示我顯
德行。此之謂也。啓札青錢請人投壺。執矢奉壺。古人以此為樂賓之舉。少
〉
〈
刻欲屈足下。同為笑談之欵。答赴。切聞雅歌投壺。乃佳適也。伏承召及。足
見交情。敬當趍陪舉矢執筭之藝。不赴。昔聞壺矢樂賓。聖門盛集。及召下
〉
〈
賤。荷愛非輕。日困塵勞。不敢拜命。元王惲秋澗集投壺引古之人心正
意誠之學。無或不在也。予於投壺見之矣壺之義三代之遺制也。自諸侯
〉
〈
至於卿大夫靡不行焉。或堂或庭。野外。軍中必設兩階以明賓主之禮。置
壺楹間。取其中也。北面受矢。尊其賓也兩黨相嚮。比其誠也。弦以狸首。殺
〉
〈
其等也。鼓以魯薛。節其事也勝飲不勝。養弗能也。司射申誡。儆其慢也。若
夫左右盍簪。臨壺荷矢。身跛倚。則壺不相直也。氣渙散。則志不能碇也。手
〉
〈
不端。則矢弗能順也。必也心正意誠。神凝於内。坐與壺相當。扶與矢相應。
故的然而甲。無過不及之差。豈非誠心正已之道歟。且古之為學。怠墮之
〉
〈
氣不設於身。其或少焉。必有休息之具。曾不以奇技淫巧。令人心蕩而狂
也。故壺之義。有足尚焉。然壺亦兵象也。與射禮略同。蓋兵凶戰危。人情之
〉
〈
所惡。燕飲娱賓。人心之所欲也先王因其所欲而寓其所惡於其中。俾樂
為之不厭。則平日之所尚。乃異時之所用也。且漢唐以來。博戲之事多矣。
〉
〈
獨弈之枝行于今不廢。然迹其用心。傾危抵巇。一着一機。司明以之眊亂。
靈臺為之攙搶。必决其存亡而後已。傳曰。性相近也。習相逺也。術之不善
〉
〈
擇也如此。悲夫。予自憲臺秩滿居閑。不出者動涉旬朔。時兩霽。堂廬清。停
披之餘。無以休息。用此以佐雅歌之樂庶幾動静周旋。其心一出於正。方
〉
〈
之旣飽而嬉。莫知所嚮者其賢乎哉其賢乎哉。元辛未夏六月望日序。文
苑英華投壺判得乙進枉矢於賓。賓不拜前云。魯鼓不作。失儀不伏。科
〉
〈
罪。周公制禮對玉女騰規。吐飛電於壺中。躍流星於箭裏。周旋之禮。非
無賓主之文。進退之言自有威儀之法。豈得妄申鄙見。輙觸公方。徒事曲
〉
〈
躬。虛持枉矢。既投常憲。復挂彝章。此而不繩。法將馬措。請詳條斷。宜准禮
科。按理詳文。將謂為允魏略投壺賦曰邯鄲淳字淑作投壺賦千餘言
〉
〈
奏之。文帝以為工。賜帛十匹。古歌曰。上金殿者。玉樽延貴客。入門黄金堂。
東厨具肴膳。推牛烹猪羊。主人前進酒。琴瑟為清商投壺對彈棋。慱弈并
〉
〈
復行。魏邯鄲淳投壺賦曰。古者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相朝也。以正班
爵。講禮獻功於是乃崇其威儀。恪其容貌。繁登䧏之節。盛楫拜之數。机設
〉
〈
而弗倚。酒澄而弗舉。肅肅濟濟。其惟敬馬。敬不可乆。禮成於飫。乃設大射。
否則投壺。植兹華壺鳬氏所鑄。厥高二尺。盤腹脩頸。飾以金銀。文以雕鏤。
〉
〈
象物必具。距筵七尺。傑焉植駐。矢維二四。或柘或棘。豐本纖末。調頸且直。
執筭奉中。司射是職。曾孫侯氏與之乎皆得。然後觀夭役者閑習。察妙巧
〉
〈
之所極。駱驛聯翩。爰爰兔發。翻翻集集。不盈不縮。應壺順入。何其善也。每
投不空。四矢退效。既入躍出。荏苒偃仰。僶俛趨下餘勢振掉。又足樂也。擬
〉
〈
議於此。命中於彼。動之如志。靡有違也。譬諸為政。群職罔弛。左右畢投。效
奇數釣。列置功筭。稱善告賢。三載考績。幽明始分也。比投不釋。增是自遂。
〉
〈
雖徃有功。義所不貴。春秋貶翬。亦猶是類也。若乃撮矢作驕。累掇聯取。一
徃之納二巧無與耦。斯乃絶倫之才。尤異之首也。柯列葩布。匪罕匪綢。雖
〉
〈
就置猶弗然。矧迥絶之所投。惟兹巧之妙麗。亦希世之寡儔。調心術於混
冥。適容體於便安。紛縱奇於施舍。顯必中以微觀。恱與坐之耳目。樂衆心
〉
〈
而不倦。瑰瑋百變。惡可窮賛。宋胡銓文集公冶携酒見過。與者温元素。康
致美。賦詩投壺。再用前韻。澹叟意簡古。終日巾不屋。彼美德星崔。憐我
〉
〈
味蠹竹。挈榼破孤悶聊欲觀醉玉。情殊饋盤餐。事等遺潘沐。古人感意重。
飲水亦沙醁。一觴萬慮空。天宇覺隘促。自非薪突者。上客怕徐福。主人起
〉
〈
揚觶。百歲風雹速。莫獻野人芹。但飽先生蓿。我亦起膝席。卒爵更三肅。温
伯况可人。康譽亦脫俗。共賦飣坐梅。句壓詩人谷。浩浩氣吐虹。盎盎春生
〉
〈
腹。湘崇彼狷者。底事醒乃獨。日游無功鄉。生計豈不足。壺歌發笑電。雅劇
不言肉。夜乆枝銀燭。幽燼飄蔌蔌。我於腹無負。正恐腹自恧。姑置勿復科。
〉
〈
茗碗瀹寒渌。舌出醉言歸。况我舌已木。李璧雁湖集彎弧力不任。棋局思
慮費。不如習投壺。閑暇可觀禮。心精手斯應。古謂射之細。無寧貴巧得。近
〉
〈
取直如矢。瀛洲逺塵霧。永日但書几。相携千步廊。百發皆貫耳。兢兢圓克
終。一瞬有成毁。昔賢著新格。取正斥奇詭。造次垂令儀。高山勞仰止。劉屏
〉
〈
山集暇日賓朋集。投壺推戲同。傍觀驚妙手。一失廢前功。禮盛周垂憲。辭
夸晉起戎。區區論勝負。轉眼事還空。曾文清公集連朝賜沐吏功休。請以
〉
〈
陶壺竹矢投整整斜斜森劒戟。紛紛籍藉委戈矛。坐人各自慶多馬。老子
不惟輸一籌。中否何關興廢事。天公應解笑齊侯。投壺全中戲成寸
〉
〈
心只在所投中。出乎何曾一箭空。不作秋風鋪落葉。端如春草種成叢。旁
觀詎敢當勍敵。俯拾無勞命短童。說與妻孥須辦取。如山酒肉賀全功。朱
〉
〈
翌詩誰可忘憂慰寂寥。夏長惟以一壺消。坐中皆欲從多馬。妙處何妨不
絶梟。幸郭滑稽無事日將遵取士中興朝。諸公有意飛償進。貫酒何妨為
〉
〈
解貂。哨壺枉矢樂初筵列坐分曹看令傳。龍躍隼飛驚背乎。雲開電撃
笑通天。齊侯晉侯誇酒肉。魯鼓薛鼓排方圓。何事吾人無一事。竹床高卧
〉
〈
聽錚然。五扶新拓室中筵。列筭姑從舊制傳。百發縱横惟所命。一時勝
負豈非天。功成只許全為上。手熟猶如左畫國。卜畫未厭仍卜夜銅槃高
〉
〈
捧燭花然。三代遺文嘆寂寥。考評今古得愁消。中行穆子雖爭隽司馬
温公不貴梟。鈇鉞他年專將閫。羽儀從此冠天朝。倒囊剩欲陪賓戲。零落
〉
〈
空餘一弊貂。注司馬温公投壺法不取梟箭倒入之類。以其用巧非正也。
錢塘韋驤集和臘日初晴會同僚射飲投壺曉風吹雨作晴雲。臘日山
〉
〈
城已似春。林木欣欣初有趣郡齋皦皦迥無塵。祭遵雅戲齊酣戰。矍圃環
觀宻布鱗。此樂得為知所自。天將豐歲與滁人。元同恕矩庵集賓主分班
〉
〈
就兩楹。擬從小射暢歡情。舉籌忽見憑空落。中的驚聞滿座聲。已辨行觴
浮衆劣。會須立馬慶三成汝南謾說多驍隽。却是先生禮意輕。許有壬至
〉
〈
正集緑陰清晝矢鳴壺。慶馬何煩用酒
娱。有主無賓聊一笑。却呼童僕煮皋盧。
〉
永樂大典巻之二千二百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