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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志
一
蜀之為國,肇於人皇,與巴同囿。至黃帝,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陽,是為帝嚳。封其支庶於蜀,世為侯伯。歷
〈廖本注:「當脫唐虞二字。」無取。〉
夏、商、周。武王伐紂,蜀與焉。其地東接於巴,南接於越,北與秦分,西奄峨
〈
《
太平御覽
》卷四十引作岷字。
〉
嶓。地稱天府,原曰華陽。故其精靈,則井〔狼〕〈
舊皆作「井絡」。《蜀典》引《括地象》云:「嶓冢之精,上為狼星。岷山之精,上為井絡。」常氏於此,以井、狼與江、漢對應,其非單言井絡甚明。
〉
垂耀,江、漢遵流。《河圖括地象》曰:「岷山之精,上為井絡,帝以會昌,神以建福。」〈
舊本作「岷山之下為井絡」,合下為十五字。廖本依《
水經注
》引補精字,改下字,合下為十六字,得之。
〉
《夏書》曰:「岷山導江,東別為沱。」泉源深盛,為四瀆之首,而分為九江。其寶,則有璧玉,金、銀、珠、碧、銅、鐵、鉛、錫、赭、堊、錦、繡、罽、氂、犀、象、氈、毦,
〈舊誤作眊,從目。廖本從耳,正。〉
丹、黃、空青之饒,滇、獠、賨、僰,僮僕六百之富。
其卦值坤,故多班
〈
張、吳、何、王本作斑,錢、《函》、廖本作班。
〉
綵文章。其辰值未,故尚滋味。德在少昊,故好辛香。星應輿鬼,故君子精敏,小人鬼黠。與秦同分,故多悍勇。在《詩》,文王之化,被乎江漢之域,秦豳同詠,故有夏聲也。
〈
顧觀光校云「《長短經》注引作『秦豳同詩,秦蜀同分』。」〉
其山林澤漁,園囿瓜果,〔百穀蕃廡〕,
〈
借張衡《
南都賦
》文補此四字,為「代熟」主語。「代熟」本是用其賦「四時代熟」文也。
〉
四節
〈
宋刻元豐本作時。張、吳、何、王本同。嘉泰本作節。劉、李、錢、《函》、廖本同。
〉
代熟。〔桑、漆、麻、紵〕靡不有焉。
〈
此句舊刻亦脫主語。審上文「其寶」,皆記工、礦、商品之難得者,惟「桑、漆、麻、苧」是農產品,當在山林、田圃產物之列。應是常氏原文在此。後人傳鈔,豔羨其文氣勢,猶嫌二十餘種為少,妄移此四字以助之。以其亦得為商品也。茲刪移還原。
〉
二
有周之世,限以秦巴,雖奉王職,不得與春秋盟會,君長莫同書軌。
周失紀綱,蜀先稱王。有蜀侯蠶叢,其目縱,始稱王。死,作石棺、石槨。
〈劉、李、張、吳、何、王本作槨。〉
國人從之。故俗以石棺槨為縱目人冢也。
〈吳、何、王本無也字。浙本擠補。〉
次
〈按當作後。〉
王曰柏灌。次王曰魚鳧。魚鳧
〈廖本無此二字。〉
王田於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為立祠〔於湔〕。
〈
據《
御覽
》引《蜀王本紀》文補。
〉
後有王曰杜宇,教民務農。一號杜主。時朱提有梁氏女利,游江源。宇悅之,納以為妃。移治郫邑。或治瞿上。〔巴〕國稱王,杜宇稱帝。
〈
七國稱王,在周顯王世,距滅蜀只數十年,杜宇死已四百餘年矣。七字,應是巴之譌。形近,時間亦合。
〉
號曰望帝,更名蒲卑。
〈元豐本作郫。他各本作卑。〉
自以功德高諸王。
〈此句釋稱帝,當斷。〉
乃
〈指杜宇時。〉
以褒斜為前門,熊耳、靈關為後戶,玉壘、峨眉為城郭,江、潛、綿、洛為池澤;以
〈
于文當衍。各本有,宋姚寬《
西溪叢語
》卷下引無。
〉
汶山為畜牧,南中為園苑。會有水災,
〈錢寫本作火災。〉
其相開明,決玉壘山以除水害。帝遂委以政事,法堯舜禪授之義,
〈舊本皆有,當衍。《西溪叢語》卷下引無。〉
禪位於開明。帝升西山隱焉。時適二月,子鵑鳥鳴。故蜀人悲子鵑鳥鳴也。
〈
《西溪叢語》引此句作:「蜀人悲之,故聞子鵑之鳴,即曰望帝也。」較長。
〉
巴亦化其教而力農務。迄今巴蜀民農,時先祀杜主君。
〈
廖本此下注云「當作若」,意謂當連下「開明」讀。又重「開明」字。無取。
〉
三
開明位號曰叢帝。
〈
廖本注上文「君當作若」,注此句云「當重有開明二字」。謂當以「先祀杜主若開明」斷句,開明位號句另起。顧觀光校云:「位即立字。廖校非。」茲從錢、《函》本。並提行另起。
〉
叢帝生盧帝。盧帝攻秦,至雍。生保子帝。
〈
舊本此下有空格。而上文「盧帝」二字重。亦未空。茲仍例不空,並補「保子」二字。
〉
〔保子〕帝攻青衣,雄張
〈廖本注「當作長」。按常氏意謂國威擴張。〉
獠、僰。九世有開明帝,
〈
《
後漢書
注》引作「開明尚」。
〉
始立宗廟。以酒曰醴,樂曰荊。人尚赤。帝稱王。時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舉萬鈞。每王薨,輒立大石,長三丈,重千鈞,為墓志。今石筍
〈一作笋,下同。〉
是也。號曰筍里。
〈此四字是插注句。下文仍承時字。〉
未有謚列,但以五色為主。故其廟稱青赤黃白〔黑〕帝也。
〈
錢、廖本黑字在中。《函海》脫黃字,黑在白前。茲依《月令》改正。
〉
開明王自夢廓移,
〈
元豐本王自二字黑疤。嘉泰本著字。舊各本皆作廓移。廖本改作郭移。
〉
乃徙治成都。
周顯王之世,蜀王有褒漢之地。因獵谷中,與秦惠王遇。惠王以金一笥遺蜀王。王報珍玩之物,物化為土。惠王怒。群臣賀曰:「天承我矣!王將得蜀土地。」惠王喜。乃作石牛五頭,朝瀉金其後,曰「牛便金」。有養卒百人。蜀人當作王。悅之,使使請石牛,惠王許之。乃當作蜀。遣五丁迎石牛。既不便金,怒遣還之。乃嘲秦人曰:「東方牧犢兒。」秦人笑之,曰:「吾雖牧犢,當得蜀〈元豐本作。〉也。」武都有一丈夫,化為女子,美而豔,蓋山精也。蜀王納為妃。不習水土,欲去。王必留之,乃為《東平》之歌以樂之。無幾,物故。蜀王哀之。
〈《西溪叢語》卷上引作「王哀念之」。〉
乃遣五丁之武都擔土,為妃作冢,蓋地數畝,高七丈。
〈
《西溪叢語》卷上引此下尚有「其石今俗名為石筍」一句。
〉
上有石鏡。今成都北角武擔
〈錢寫本此字作檐。《函海》擔字皆作檐。〉
是也。後,王悲悼,更作《臾邪歌》、《隴
〈
元豐與廖本作隴。錢、《函》,張、吳、何、王本作龍。《函海》注云「應作隴」。
〉
歸之曲》。其親埋作冢者,皆立方石以志其墓。成都縣內有一方折石,圍可六尺,長三丈許。去城北六十里曰毗橋,亦有一折石,亦
〈此字衍。〉
如之,長老傳言:五
〈舊本脫此字,廖本有。〉
丁士擔土擔也。公孫述時,武擔石折。故治中從事任文公歎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應之。」歲中卒。
周顯王二
〈當作三。〉
十二年,蜀侯使朝秦。秦惠王數以美
〈張、吳、何本作姜。〉
女進,蜀王感之,故朝焉。惠王知蜀王好色,許嫁五女於蜀。蜀遣五丁迎之。還到梓潼,見一大蛇
〈劉、李、錢、《函》本作虵。〉
入穴中。一人攬
〈張、吳、何、王本作覽。〉
其尾,掣之,不禁。至五人相助,大呼抴
〈元豐本作黑疤。嘉泰以下本作抴,同拽。〉
蛇。山崩,〔同〕〈據《御覽》卷五五八引文補。〉
時壓殺五人及秦五女,并將從;而山分為五嶺。直
〈當作值。謂當蛇穴處。〉
頂上有平石。蜀王痛傷,乃登之。因命曰五婦冢山。川
〈
廖本注云「當作穿。屬下讀。」顧觀光引《
太平廣記
》作於。
〉
平石上為望婦堠。作思妻臺。今其山,或名五丁冢。
四
蜀王別封弟葭萌於漢中,號
〈
此處顧觀光依《
史記
正義》及《
御覽
》卷一百六十七引補曰字。
〉
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苴侯與巴王為好。巴與蜀仇,
〈元豐與廖本作仇。他各本作讎。〉
故蜀王怒,伐苴。
〈
舊各本有侯字,為句。當衍。《史記正義》引此文無侯字。
〉
苴侯奔巴。〔巴為〕〈
依《巴志》補。按《張儀傳》:「苴蜀相攻,各來告急。」則求救於秦者非巴,惟苴侯。當於奔巴用讀點。然與《巴志》牴牾,非常璩意。疑傳鈔者奪。
〉
求救於秦。秦惠王方欲謀楚,
〈
按《張儀傳》當作謀韓。此云謀楚,蓋常氏用譙周《古史考》文。
〉
〔與〕〈
按《
國策
》、《史記》與本書文意,均當補與字。
〉
群臣議曰:「夫蜀,西僻之國,戎狄為鄰,不如伐楚。」司馬錯、中尉田真黃曰:「蜀有桀紂之亂。其國富饒,得其布帛金銀,足給軍用。水通於楚。有巴之勁卒,巴〈上疑脫蜀字。〉浮大舶船〈《函海》作舡。〉以東向楚,楚地可得。得蜀則得楚。楚亡,則天下并矣。」惠王曰:「善!」周慎王五年秋,秦大夫張儀,司馬錯、都尉墨等從石牛道伐蜀。蜀王自於葭萌拒之,敗績。王遯走至武陽,為秦軍所害。其傅〔相〕〈廖本倒作相傅。〉
及太子退至逢
〈當作逄,音彭。傳寫譌從丰。〉
鄉,死於白鹿山。開明氏遂亡。凡王蜀十二世。冬十月,蜀平。司馬錯等因取苴與巴〔焉〕。
〈
錢寫本無此十四字。張本脫馬字。廖本無焉字。
〉
五
周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壯
〈
《
史記
張儀傳》作陳莊。《六國表》作壯。「索隱」引常文亦作莊。
〉
為相。置巴、〔蜀〕〈原無蜀字。按《巴志》文當有。〉
郡,以張若為蜀
〈舊本皆有國字。當衍。〉
守。戎伯尚強,乃移秦民萬家實之。三年,分巴、蜀置漢中郡。六年,陳壯反,殺蜀侯通國。
〈《秦本紀》在赧王四年。〉
秦遣庶長甘茂、張儀、司馬錯復伐蜀。誅陳壯。
〈《秦本紀》在赧王五年。〉
七年,封〔公〕子惲
〈《史記》作煇。〉
為蜀侯。司馬錯率巴、蜀眾十萬,大舶船
〈張本作舡。〉
萬艘,米六百萬斛,浮江伐楚,取商於
〈李本作淤。〉
之地,為黔中郡。
〔赧王〕五年,
〈
上已敘至赧王七年,此乃回述五年,明是分章另起矣。當補王名。
〉
〈
此六字,是傳寫者用下文旁注,宋槧誤入正文。當刪。廖本此下有長注云:「按,此有誤也。考《史記》,赧王二年,公子繇通封蜀。四年,蜀相殺蜀侯。五年,誅蜀相。秦惠王立十三年,明年更元。又十二年。凡二十五年而為赧之二年。是赧三年當惠二十六年也。赧四年,當惠二十七年也。是年惠王卒。赧五年當秦武王元年也。必經宋人改竄遂不可通耳。」今按:廖注謂《常志》與《史記》每差謬一年耳。秦漢世曆法未精,各家推算方法不同,紀用年度每異。譙周、常璩之書與《史記》所紀年度固恆差異一年。《通鑑》于始皇元年,始具干支,確定年度之標識。始皇元年以前各書紀年皆紛歧不一,與干支不合,難定孰是故也。
〉
儀與若城成都,周迴十二里,高七丈。郫城,周迴七里,高六丈。臨邛城,周迴六里,高五丈。造作下倉,上皆有屋。而
〈當作門。〉
置觀樓,
〈劉本倒作樓觀。〉
射蘭。
〈當作闌。張、吳、何、王本作「射圃」。〉
成都縣本治赤里街。若徙置少城。內城營廣府舍,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里闠,市張列肆,與咸陽同制。其築城取土,去城十里,因以養魚,今萬歲池
〈
《
水經注
》卷三十三作萬頃池。廖本云「當作傾」。是也。
〉
惠王二十七年也。
〈
劉本此句作雙行夾注,無也字。此下元豐本空四格,劉本提行,錢、《函》、廖本空格,他本連。當連。
〉
城北又有龍垻池,
〈
元豐、張、吳、何、王本作壩。嘉泰、劉、錢、《函》本作垻。《水經注》作堤。廖本作垻,注云「當作堤」。
〉
城東有千秋池,城西有柳池,〔西北有天井池,津流徑通〕,冬夏不竭。
〈
此四字以上至「城北」,文與《水經注》卷三十三全同。而本書少「西北」至「徑通」十字。應是宋刻已脫。茲補。
〉
其園囿因之。平陽山亦有池澤,蜀〔王〕漁
〈廖本作魚〉
畋之地也。
赧王十四年,蜀侯惲祭山川,獻饋於秦〔昭襄〕王,
〈
當是昭襄王。赧王十四年,秦昭襄王之六年。又五十年乃卒。子孝文王立,赧王已死矣。
〉
惲後母害其寵,加毒以進王。王將嘗之。後母曰:「饋從二千里來,當試之。」王與近臣,近臣即斃。王大怒,遣司馬錯賜惲劍,使自裁。惲懼,夫婦自殺。秦誅其臣郎中令嬰等二十七人。蜀人葬惲郭外。十五年,王封其子綰為蜀侯。十七年,聞惲無罪寃
〈吳、何、王本此下有枉字。〉
死,使使迎喪入葬郭內。
〈舊本並有之字,於文當衍。〉
初則炎旱三月,後又霖雨七月,車溺不得行。喪車至城北門,忽陷入地中。
〈此下當有「因葬焉」字。〉
蜀人因名北門曰咸陽門。為蜀侯惲立祠。其神有靈,能興雲致雨。水旱禱之。三十年,疑蜀侯綰反,王復誅之。但置蜀守。張若因取笮
〈劉、李、錢、《函》本作筰。他各本作笮。〉
及〔楚〕江南地〔焉〕。
〈
其字無因。考《秦本紀》昭王三十年:「蜀守若伐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謂取楚地也。是其乃楚字譌(參看《巴志》4章)。焉字廖本作也。
〉
六
周滅後,秦孝文王以李冰為蜀守。
〈
秦滅周移九鼎,在昭襄王五十二年(前二五五)。又四年,王卒,孝文王即位。《秦本紀》謂其:「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秦以十月為歲首,故史表有孝文王一年。然據《
史記
》、《索隱》孝文王即位時已五十三歲。則昭襄王晚年,孝文王實際已主秦政。以此推之,冰為蜀守在公元前二五六二五0年間。
〉
冰能知天文、地理,謂汶山為天彭門;乃至湔氐
〈
宋刻與劉、張、錢、吳、何、《函》、王、浙本皆作「湔及」。《函海》注云「當作氐」。廖本徑改作氐,是。湔氐道治今灌縣白沙。
〉
縣,
〈當作道。〉
見兩山對如闕,因號天彭闕;髣髴若見神。遂從水上立祀
〈李本作祠。〉
三所。
〈錢寫本重所字。〉
祭用三牲,珪璧沈濆。漢興,數使使者祭之。
冰乃壅江作堋。穿郫江、〔撿〕〈錢、《函》二本作撿。他各本作檢。〉
江,別支流,雙過郡下,以行舟船。
〈
宋、明各刻本作舡。錢寫本作船。廖作舡。《函海》亦作舡,注云「應作船」。
〉
岷山多梓、柏、大竹,頹隨水流,坐致
〈
《函海》作敢。並注云「劉、吳、何、李本作致」。
〉
材
〈李本作林。〉
木,功省用饒。又溉灌三郡,開稻田。於是蜀沃野千里,號為陸海。旱則引水浸潤,雨則杜塞水門,故記曰:「水旱從人,不知饑〈廖本作飢。按,飢當作饑,茲改正。〉饉。」「時無荒年,天下謂之天府」也。
〈皆引譙周《蜀記》文。〉
外作石犀
〈當作兕。下同。〉
五頭以厭水精。穿石犀〔渠〕〈
舊刻皆作溪。蜀語、山谷水為溪,平原人工河為渠。溪、渠音近易混,傳寫者緣音譌。茲逕改。
〉
於南〔江〕,
〈
舊刻皆倒作「江南。」李冰穿二江於成都,郫江在北,撿江在南。又穿撿江為石犀渠,即今犀浦河,故曰穿「於南江」。
〉
命曰犀牛里。
〈
「命」,當作「今」。謂里因置石犀得名。是李冰開石犀渠之證。犀牛里唐置犀浦縣也。
〉
後轉〔為耕〕牛
〈
此從錢、劉、《函》、浙四本。他各本作「後轉置犀牛」字。
〉
二頭,一在府市市橋門,
〈《函海》刪一市字。〉
今所謂石牛門是也。一
〈
錢、《函》本作二。《函海》並有注云「劉、吳、何、李本並作一」。
〉
在淵中。謂在石犀淵中。乃自湔堰上分穿羊、摩江灌江西。於玉女房下白沙、郵
〈
宋明清舊刻作「自涉郵。」《函海》注云:「自涉,《水經注》作白沙。」廖本逕改。
〉
作三石人,立水中。
〈
舊本皆衍三字。顧廣圻校稿刪,批「《水經注》無此字。」〉
與江神要:水竭
〈
疑本作渴,水乏也。不至《北堂書鈔》引作見。
〉
足,盛不沒肩。時青衣有沫水,出蒙山下,伏行地中,會江南安;觸山脇溷崖;水脉
〈同脈。〉
漂疾,破害舟船,歷
〈清代避諱作厯。〉
代患之。冰發卒鑿平溷崖,
〈元豐本作岩。下同。〉
通正水道。或曰:冰鑿崖時,水神怒,
〈
《函海》「水神」下有贔字。顧廣圻校稿同。神名。
〉
冰乃操刀入水中,與神鬬。迄
〈張、吳、何、王、浙本作至。〉
今蒙福。僰道有故蜀王兵〔闌〕,
〈廖本作蘭。〉
亦
〈元豐本無此字。〉
有神,作大灘江中。其崖嶄峻,不可鑿;乃積薪燒之。故其處懸崖有赤白五色。冰又〔作〕笮通
〈廖本有注云「當作道」。〉
〔汶〕〈廖本改從《水經注》作「文」。〉
井江,徑臨邛。
〈句斷。徑猶云通往。〉
與
〈與字上省汶井江三字。〉
蒙溪水、白木江
〈劉李本作白水江。〉
會,〔至〕武陽天社山下合江。
〈
此段與《水經注》文大同小異。比而細審,知同取材於漢魏某書,均自以意改其文。故《志》「汶井」,《注》作「文井」。《志》「蒙溪」,《注》作「濛溪。」後文《志》「布濮」《注》作「布僕。」《志》「朱邑、小亭」。《注》作「朱亭。」《志》云「白木江」(布濮水)會天社山下,《注》則謂布僕水入文井江後「又東逕江原縣」。甚至謂「其一水南逕越嶲邛都縣西,東南至雲南之青蛉縣入濮。」地文舛謬以極。常璩生長於江原,應習詳此諸水源流形勢,以衡舊說,得其真實。而後之寫刻者,乃妄以《水經注》文改竄之。然初猶僅衍、奪一二字。積久益謬,遂至不通。至于廖刻,尚欲全用《酈注》改易,曾不考察山水形勢。茲依覆勘所及改訂,俾復常文之舊。
〉
〔此其渠皆可行舟〕〈
用《河渠書》、《溝洫志》文補此七字,以明常氏本旨。
〉
又導洛通山洛水,出瀑口,
〈
《水經注》卷三十三:「常璩云:李冰導洛通山水,流發瀑口逕什邡縣。」知「或」字當衍,或「發」字譌。
〉
經什邡、〔雒〕,別江會新都大渡。
又有緜水,出紫巖山,經綿竹入洛。東
〈當作合〉
流過資中,會江〔江〕陽。
〈
綿、洛二水合沱江(毗河)南流經資中,至江陽入江。故東當作合,並重江字。
〉
皆溉灌稻田,膏潤稼穡。是以蜀
〈舊本皆有此川字。應是唐宋人緣習俗衍。〉
人稱郫、繁曰膏腴,緜、洛為浸沃也。又識齊
〈
音濟,古劑字。謂鹽水。《水經注》引作察。非。
〉
水脉,穿廣都鹽井,諸陂池。蜀於是盛有養生之饒焉。
七
漢祖自漢中出三秦伐楚,蕭何發蜀、漢米萬船,南,
〈舊各本作西,廖本改作南。〉
給助軍糧,收其精銳,以補傷疾。雖王有巴蜀,南中不賓也。高祖六年,始分置廣漢郡。高后六年,城僰道,開青衣。
孝文帝末年,以廬江文翁為蜀守。〔翁〕穿湔江口,溉灌郫繁田千七百頃。是時,世平道治,民物阜康;承秦之後,學校陵夷,俗好文刻。
〈廖注云,「當作刺。」〉
翁乃立學,選吏子弟就學。遣雋士張叔等十八人東詣博士,受七經,還以教授。
〈劉本脫教字,存空格。李本脫,不空。〉
學徒鱗萃,蜀學比於齊魯。巴、漢亦立文學。孝景帝嘉之,令天下郡、國皆立文學。因翁倡其教,蜀為之始也。孝武帝皆徵入叔〔等〕為博士。叔明天文
〈張、吳本作災。同。〉
異,始作《
春秋
章句》。官至侍中,揚州刺史。
〈
此下,錢寫本有四空格。劉本提行。張本「章句」與下八字提為一行。而注云「十字當接「春秋」下書。」蓋所據元豐本提行,李氏嘉泰本已改正。
〉
元光四年,置蜀「四」〔西〕部都尉。
〈
舊各本皆作「四部都尉。」查《
班志
》各郡多有都尉治,蜀郡無,廣漢郡有陰平道為北部都尉治。劉昭《
郡國志
》廣漢屬國註。「故北部都尉,屬蜀郡。」蜀郡屬國:「故蜀西部都尉。」犍為屬國:「故郡南部都尉。」(謂前漢犍為郡之漢陽都尉。)是蜀郡原有北、西、南部都尉,無所謂「四部都尉」也。其北部都尉後屬廣漢郡,南部都尉後屬犍為郡。皆當于分郡時割。則武帝
元光四年
安得置四部都尉?其西部都尉,治漢嘉,「故青衣。」青衣「高后六年」開。則武帝因開邛筰,乃置西部都尉於青衣。非
元光四年
置四部都尉明矣。茲改正。
〉
元鼎二年,立成都十八郭。
〈
廖本注云:「當作門,見《蜀都賦》及劉淵林注。」〉
於是郡縣多城觀矣。
〔建元〕六年,
〈
舊各本俱脫建元字。查《
班志
犍為郡》云「建元六年開。」則此云「六年」是建元六年也。上文敘蜀郡建設,已至元鼎二年。此下敘分郡建置,為另一分節,故自建元另起。舊傳鈔者誤連寫之,礙建元字,妄刪,作為元鼎之六年,大謬。茲補正。
〉
分〔蜀〕、廣漢置犍為郡。
〈
《巴志》已云:「高帝分巴、蜀置廣漢郡。武帝又兩割置犍為郡。」謂牛鞞、資中初屬廣漢、後與蜀郡之武陽、南安、僰道為犍為郡也。故補蜀字。
〉
元封元年,分犍為置
柯郡。
〈
張、吳、何、王、浙本作牂牁,李本作
。廖本註云,「按《地理志》,元鼎六年開。」今按《武帝紀》,「定西南夷,以為武都、牂柯、越嶲、沈黎、文山郡」在元鼎六年。其明年十月改稱
元封元年
。開地置郡,首尾踰年,史家合併言之,非錯謬也。
〉
二年,分
柯置益州郡。
〈
此下,廖本又注,「按《地理志》元封二年開。」既非有異,不當注。
〉
「六年」以廣漢西部〔白馬為武都郡〕,蜀南部邛為越嶲郡,北部冉、駹為汶山郡,〔西部〕「邛」笮為沈黎郡,合置二十餘縣。
〈
此段舊刻謬亂特甚。茲按《
史記
》《
漢書
》《西南夷傳》與兩《漢志》訂正常氏原語,說詳本注。刪六年者,武帝開此諸郡在
元鼎六年
開始,經用兵,置縣,升報,定案,於
元封二年
全部完成。常氏賡置益州郡敘入,皆承上文
元封二年
事訖為言,與《西南夷傳》稱元鼎六年開置此諸郡縣為一事,只所舉始事,訖事之年度異耳。舊傳鈔者妄依《西南夷傳》竄入「元鼎六年」字。再轉鈔者,又以元鼎在元封前,刪元封字,以適二年之文。下文諸脫字、衍文,率因傳寫譌亂。宋刻昧于地理,忽於校勘,混於年度、從其謬文。清代校勘諸家,率皆迷惑不解。顧廣圻最先提出疑問於校稿中,廖刻緣之注「越嶲郡」下曰:「按《地理志》,元鼎六年開。考《漢書西南夷傳》武帝建元六年,置犍為郡。又二十四年為元鼎六年,置柯郡及越嶲郡、沈黎郡、文山郡、武都郡。又二年為元封二年,置益州郡。《地理志》同。以訂此文,先後舛駁特甚,必經宋人改竄,遂不可通耳。」又注「廣漢西部」下云「當有脫」。注「汶山郡」下云「當有西部二字」。皆不能得常氏本旨。顧觀光改「西部邛笮」句為「西部笮都」,而不能於「蜀南部」下補邛都字,廣漢西下補「白馬為武都郡」字。亦由昧于地理實際,不敢肯定史文。然已得其意矣。其「校勘記」云:「原脫西部二字。笮都誤邛笮。按《漢書西南夷傳》……然則越嶲治邛都,沈黎治笮都,不得連言邛、笮也。今改正。又上文廣漢西部,下脫「白馬為武都郡」六字。「蜀南部」部誤郡。又脫邛都二字。冉駹駹誤龐(謂張、吳、何、李本),並當依《漢書》改補。」此可取者。
〉
天漢四年,罷沈黎,置兩部都尉:一治旄牛,主外羌;
〈廖本注云「當有徼字。」無取。〉
一治青衣,主漢民。
孝宣帝
地節三年,罷汶山郡,置北部都尉。時又穿臨邛蒲江鹽井二十所,增置鹽鐵官。
八
蜀自漢興,至乎
〈張、吳本作于。何、王、浙本作於。〉
哀平,皇德隆熙,牧守仁明。宣德立教,風雅英偉之士,命世挺生,感於帝思。於是璽書交馳於斜谷之南,玉帛踐
〈劉、李本作戔戔二字。〉
乎梁、益之鄉。而西秀彥盛,或龍飛紫闥,允陟璿璣,或盤桓利居,經綸皓素。故司馬相如耀文上京,楊
〈劉、李本作揚。他各本作楊。〉
子雲齊聖廣淵,嚴
〈劉李本作莊。〉
君平經德秉哲,王子淵
〈此上十字錢本寫脫。〉
才高名
〈
廖本作明。雋,劉、《函》本作
。
〉
李仲元湛然岳立,林翁
〈廖本作公孺。張、吳、何、王、浙本作儒。〉
訓誥
〈《函》、廖本作詁。〉
玄
〈
元豐本作立。錢、《函》本作互。明刻本作玄、清刻本作元。
〉
遠,何君公謨明弼諧,王延世著勳河平。其次,楊壯、
〈《司馬相如傳》作莊。〉
何顯、得
〈元豐本作德。〉
意之徒,恂恂焉。斯蓋華岷之靈標,江漢之精華也。
〈元豐本作者。〉
故益州刺史王襄悅之,命王褒作《中和頌》,令冑子作《鹿鳴》聲歌之,以上孝宣帝。帝曰:「此盛德之事,朕何以堪之。」即拜為郎。降及建武以後,爰迄靈獻,文化彌純,道德彌臻,趙志伯三遷台衡,子柔兄弟相繼元輔,司空張公宣融皇極,太常仲經為天下材英,廣陵太守張文紀,號天下整理,武陵太守杜伯持,能決天下所疑,王稚子震名華夏,常茂尼流芳京尹。其次,張俊、秦宓,英辯
〈廖本作辨。〉
博通,董扶、楊厚,字
〈當作序。〉
究知天文,任定祖訓徒,同風洙泗。其孝悌則有,姜詩感物寤靈,禽堅精動殊俗,隗通
〈《先賢志》云:「隗相字叔通。」〉
石橫中流,吳順赤烏來巢。其忠貞,則王皓隕身不傾,朱遵絆馬必死,王累懸頸州門,張任守節故主。其淑媛,則有元常、紀常、程玦
〈元豐及廖本作,他各本作玦。〉
及吳几
〈
張、吳、何、浙本作幾。《函海》注「應作「幾」。」〉
先絡,郫之二姚,殷氏
〈兩字當作貞。〉
女,趙公夫人。自時厥後,龍宗有鱗,鳳集有翼,搢紳邵右之疇,比肩而進,世載其美。是以四方述作有志者,莫不仰其高風,範其遺則,擅名八區,為世師表矣。其忠臣孝子,烈士貞女,不勝詠述。雖魯之詠洙泗,齊之禮稷下,未足尚也。故「漢徵八士,蜀有四焉」。
九
然秦惠文、始皇,克定六國,輒徙其豪俠於蜀;資我豐土,家有鹽銅之利,戶專山川之材,居給人足,以富相尚。故工商
〈錢寫作。〉
致結駟連騎,豪族服王侯美衣,娶嫁疑當作婦。設太牢之廚膳,歸
〈《函海》作婦。〉
女有百兩之徒車,送葬必高墳
〈錢寫作墳。〉
瓦槨,
〈當作棺即陶棺。〉
祭奠而羊豕夕牲,贈襚兼加,賵賻過禮,此其所失。原其由來,染秦化故也。若卓王孫家僮千數,程、鄭各八百人;而
公從禽,巷無行人;簫、鼓歌吹,擊「鍾」〔鐘〕〈廖本作鍾。〉
肆懸;富侔公室,豪過田文;漢家食貨,以為稱首。蓋亦地
〈元豐、張、吳、何、王本作池。〉
沃土豐,奢侈不期而至也。
〈
此下蜀郡文,舊皆誤連。而廖本原作分章另起,茲分篇。
〉
郡縣
十
蜀郡
蜀郡,州治。屬縣五。
〈
舊各本皆作五。廖本注云「當作六。」今按:後文成都、郫、繁、江原、臨邛、廣都,明六縣,而云五者,常氏原不計成都。李氏京邑,比於長安、洛陽令。不同於他縣故也。國亡後重寫,偶未改耳。當作六。
〉
戶,漢廿七萬,晉六萬五千。去洛三千一百二十里。東接廣漢。北接汶山。西接漢嘉。〔南接〕〈二字原脫。〉
犍為。
〈
此下,舊本或連,或空格。敘郡治城市,當另起。
〉
州治「太」〈大廖本作太。〉
城。郡治少城。西南兩江有七橋:直西門郫江「中」〈
上上字,元豐本黑巴,嘉泰本作中。茲依《水經注》引改作上。〔曰〕舊各本脫曰字,下各橋並有。茲依《
水經注
》、《
初學記
》引文補。
〉
沖「治」〔里〕橋。
〈
里字,劉本作冶。他各舊本皆作治。《水經注》、《初學記》、《
後漢書
》注引並作里。趙一清《水經注釋》曰:「是唐人寫本避高宗諱耳。」今按,下固云「蜀立里多以橋名」,沖里不誤,沖治無義。茲改正。下同。
〉
西南石牛門曰市橋。〔其〕下,石犀所潛淵「中」也。
〈
舊各本省其字,衍中字。《水經注》云:「橋下謂之石犀淵。」茲據補刪。
〉
〔大〕城南〔門〕〈依《水經注》補二字。〉
曰江橋。南渡流〔江〕〈
《
括地志
》:「大江,一名汶江,一名流江,一名笮橋水。」《
元和志
》:「大江經成都縣南七里,蜀中又謂為笮橋水。此水濯錦鮮于他水。」據此知流下原脫江字。
〉
曰萬里橋。西上曰夷里橋。
〈
《水經注》官本作夷星橋。趙本作夷里橋。朱本作夷橋。
〉
上曰笮橋。
〈
上字,《水經注》作下。廖本注云「當作亦」。緣《
寰宇記
》誤也。今按此四字,常氏因夷里橋所加自注語也。謂夷里橋更上檢江有笮橋,不在七星橋之列。
〉
「橋」〔又〕〈
各本舊作橋字。廖本注云「當作又」,是。蓋傳寫又字小偏致誤。
〉
從沖「治」〔里〕橋西「出」〔北〕〈廖本注云「當作北」。《初學記》正作北。〉
折曰長昇橋。郫江上,西有永平橋。長老傳言:李冰造七橋,上應七星。故世祖謂吳漢曰:「安軍宜〈劉、李、錢、《函》本作置。他本同《水經注》作宜。〉在七星〔橋〕間。」〈
星下當有橋字。《
水經注
》引作「七橋連星間」。橋字不可少。
〉
城北十里有
〈《水經注》作曰。〉
昇仙橋,有送客觀。司馬相如初
〈《水經注》引作將。〉
入長安,題市門曰「不乘赤〈《水經注》引作高。〉車駟馬,不過汝下」也。
〈
市門,《水經注》引作其門。廖本注:「當作其。」無取。
〉
「其郫西上有永平橋」〈
此八字與上文重複,當衍。參看附二《成都七橋考》。
〉
於是江眾多作橋,故蜀立里多以橋為名。其大江,自湔堰下至犍為有五津:始曰白華津;二曰里津;
〈楊慎《丹鉛錄》,作「萬里津」。〉
三曰江首津;四曰涉頭津,
〈
涉字,劉、李本作步。錢、《函》、廖本作涉,元豐與張、吳、何、王本作沙。顧廣圻校稿云,「《李志》云,自沙頭津濟,即此。」今按,西南夷語,渡頭曰步。或加水作涉。仍讀如步。「涉頭」,猶今云渡口。本書《李志》沙頭津,字譌也。
〉
劉璋時,召東州民居此,改曰東州頭;五曰江南津。入犍為
〈為字,吳本作黑巴、何本空脫。他本作為。〉
有漢安橋,玉津,東沮津。「津亦七」〈
橋、二津皆在犍為郡界。因述蜀郡津梁並及之。其時蜀地橋少,故列舉殆盡。津渡甚多,常氏舉其尤當衝著名者耳。何能有此三字?顧廣圻校稿,此上有眉批云:「此按語,誤入正文。」又有顧秋碧泐去,批云「不然」。廖刻仍存此三字。茲刪。
〉
始文翁立文學精舍,講堂作石室,「一作玉室」〈
元豐本作「一曰玉室」,小字雙行。蓋前人所加按語。嘉泰本亂入正文。廖本作字下注云「當作名」。顧觀光改作曰。注云:「曰,原誤作。廖謂當作名。今依《藝文類聚》六十三,《太平御覽》百七十六改。」〉
在城南。永初後,堂遇火。太守陳留高
〈
元豐本作瞬。音舜。用目示意也。春秋文七年《
公羊傳
》:「晉大夫使與公盟。」〉
更脩立,又增造二石室。州奪郡文學為州學,郡更於夷里橋南岸道東邊起文學,有女墻。其道西城,故錦官也。錦「工」〔江〕〈廖本改作「錦工」。非。〉
織錦濯其中
〈
《
初學記
》引作「流江中」。
〉
則鮮明,濯他江則不好。
〈
《初學記》、《事類賦注》引,並作「不如」。
〉
故命曰錦里
〈《初學記》引作錦城。〉
也。西又有車官城。
〈元豐本車作軍。緣下文譌。〉
其城東、西、南、北,皆有軍營壘城。
〈
此句,舊皆誤連上文。茲分。謂郡城四方各有駐軍營壘城。
〉
其郡四出大道,道實二十里有衢。今言十八里者,昔蜀王女未嫁,年二十亡,王哀悼,不忍言二十,故言十八也。王女墓在城北,今王女陌是也。
十一
其太守著德垂績者,前漢莫聞。
〈文翁,已前述。〉
建武以來,有「弟」〔第〕〈廖本作弟。〉
五倫,廉范叔度,特垂惠愛。百姓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來時我單衣,去時重〈當作有。〉五。」其後,漢中趙瑤,自扶風太守來之郡,司空張溫謂曰:「「弟」〔第〕五伯魚從蜀郡為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瑤換
〈張、吳、何、王本作與。〉
廣漢。陳留高
亦播文教。太尉趙公,初為九卿,適子甯還蜀,
命為文學,撰《鄉俗記》。「亦」〔其〕〈各舊本作亦。茲改。〉
能屈士如此。廣漢王商,犍為楊洪,皆見詠懷。及晉建西夷府,太守多遷為西夷校尉。亦遷益州刺史。
十二
成都縣 郡治。有十二鄉,五部尉。漢戶七萬,
〈
《
前漢志
》,「戶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六」。
〉
晉三萬七千。名難治。〔順帝〕時,
〈
原脫時上字。據《
後漢書
邛都夷傳》「順桓間為越嶲太守」,則作成都令當在遷太守前。順帝在位十九年,則作成都令在順帝初,據補二字。
〉
廣漢馮顥為令。「而」〈當衍。〉
太守京兆劉宣不奉法。顥奏免之。
〈
劉、錢、《函》本有免字,在句首。張、吳、何、王、浙本字作令。廖本移免至奏下。茲從廖本。
〉
立文學,學徒八百人。實戶口萬八千。開稻田百頃。治「有」〔績〕〈
劉、錢、《函》、廖本作有。張、吳、何、王、浙本作蹟。茲作績,謂考績語也。
〉
尤異。後有廣漢劉龐
〈
劉、錢、《函》本作庬,下亦作龐,《先賢志》譌作寵。
〉
為令,大姓恣縱,諸趙倚公,故多犯法,濮陽太守趙子真,父子強橫,龐治其罪,莫不震肅。承上大姓為句。郫民楊
〈
張、吳、何、王、浙本作楊、劉、錢、《函》、廖本作陽。
〉
伯侯奢侈,大起冢營。因龐為郫令,伯侯遂徙占成都。龐復為成都,
〈
此下當有脫文。疑脫「召伯侯教而宥之」七字。不召無以稱其明。不教,無以稱其職。不宥,無以稱其德。
〉
豪右敬服。有蜀侯祠。「大」〔四〕姓
〈
宋刻與劉、錢、《函》本作四姓。張、吳、何、王、廖本作大姓。浙本剜改作四。
〉
有柳、杜、張、趙、郭、楊氏。
〈
此下錢、《函》本有空位。《函海》注云:「吳、何本空作豪字。」蓋元豐本黑巴,張本補。
〉
富,先有「程、鄭」〔羅裒〕、
〈
程、鄭在臨邛。羅裒乃在成都。均見《貨殖傳》。
〉
公,後有郭子平。奢豪,楊伯侯兄弟。
〈劉、錢、《函》、廖本此亦作楊字。〉
郫縣 郡西北六十里。冠冕大姓何、羅、郭氏。
繁縣 郡北九十里。有泉水,稻田。三張為甲族。
江原縣 郡西,渡大江,濱文井江,去郡一百二十里。有青城山,稱江祠。
〈
此下,錢寫本有空位,劉、《函》二本直空至行末。疑有脫文。張、吳、何、王、廖、浙諸本連繕。
〉
安漢,上、下朱邑出好麻,黃潤細布,有羌筒
〈李本作銅。〉
盛。小亭,有好稻田。
〈此下,劉、錢、《函》本有空位。他各本連。〉
東方,常氏為大姓。文井〔江〕〈
舊脫江字。廖本注云「當有江字」。茲依《
水經注
》補。
〉
上有「守捉」〔常堤〕〈
元豐本作「守堤」。嘉泰改「守捉」。按唐制,邊徼有守捉,為兵站,以防蕃夷混入與漢族人奸出。江原腹縣,不當有。《水經注》云:「文井江又東,逕江原縣。縣濱文井江。江上有常氏堤,跨四十里。」明是引用《常志》。節引,故常下增「氏」字。常氏本文承上「常氏」為言,固可省云「常堤」二字。傳寫者譌常為守。李塈誤緣《唐書》文改作「守捉」耳。茲改還。
〉
三十里,上
〈
劉、錢、《函》本作「土」。他各本作上。應是土字為譌。
〉
有天馬祠。
臨邛
〈舊各本作邛,廖本作邛。〉
縣 郡西南二百里。本有邛民。秦始皇徙
〈
此字,錢寫本作空格。張、吳、何、王、浙本作從。《函海》同,而注云:「劉李本作徙。」〉
上郡〔民〕〈原脫民字。〉
實之。有布濮水,從布濮來合「文」〔火〕井江。
〈廖本譌作文井江。〉
有火井,夜時光映上昭。民欲其火「先」〔光〕,
〈
元豐本與廖本作先,屬下句。非。他各本作光。
〉
以家火投之,頃許,如雷聲,火焰出,通耀數十
〈錢寫作千〉
里。以竹筒盛其光
〈當作氣〉
。藏
〈當作然〉
。之,可拽行終日不滅也。井有二水,
〈
廖本注「二」下云「當有誤」。今按:二水,當作齊水。謂鹽水也。已詳6章之注。蓋火井之民,習于省寫齊字,但用字頭,常氏用之,傳譌為二也。
〉
取井火煮之,一斛水得五
鹽。家火煮之,得無幾也。有古石山,有石礦,大如蒜子。火燒合之,成流支鐵,
〈元豐本作鐵。下同。〉
甚剛。因置鐵官。有鐵祖廟祠。漢文帝時,以鐵、銅
〈當有山字。〉
賜侍郎鄧通。通假民卓王孫,歲取千匹。故王孫貨
〈當作貲。〉
累巨萬億,鄧通錢亦盡
〈按《佞倖傳》當作布。〉
天下。王孫女文君,能鼓琴。時有司馬長卿者,臨邛令王吉與之游王孫家,文君因奔長卿。漢世,縣民陳立,歷巴郡、牂柯、天水太守,有異政。陳氏、劉
〈當是「鄭」字譌。〉
氏為大姓冠蓋也。
〈
按《士女目錄》,臨邛仕宦,唯陳立,鄭廑。劉氏無聞。故疑劉字譌。
〉
廣都縣 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
〈
疑原是「本治樊鄉。元朔二年徙」九字。傳鈔中脫譌。《蜀王本紀》云:「蜀王本治廣都之樊鄉。後徙成都。」本書亦謂成都、新都、廣都為蜀之三都。又李冰穿廣都鹽井諸陂池。則秦時應已置廣都縣矣。或緣漢初曾廢併,武帝復置而徙其城,世遂傳為新置。常氏誤援之耶?
〉
有鹽井、漁田之饒。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及漁田之饒」〈
《函海》注:漁「何本作魚」,田「應作井」。按此十三字是後人批注語,宋槧誤入正文。大井、小井之名,出於五代之世,晉無有也。
〉
江有魚
〈
錢、《函》本作魯。劉、李、張、吳、廖本皆作魚。魚、魯,古文每混。
〉
漕梁。山有鐵礦。江西有安
〈廖本注云「當有誤」。審不誤。〉
稻田,穿山崖過水二十里。漢時,縣民
〈當作人。〉
朱辰,字元燕,為巴郡太守,甚著德惠。辰卒官,郡獽民北送及墓。獽蜑鼓刀辟踊,感動路人。於是葬所草木頃許皆倣之曲折。迄今蜀人,莫不歎辰之德靈,為之感應。今朱氏為首族也。
成都市官,本有長,建武
〈元豐本作建安。〉
十八年省。
蜀郡,太康初
〈
按《
晉書
武帝紀》及《成都王穎傳》初當作末。
〉
屬王國,改號曰成都內史。王改封,乃復舊。
十三
廣漢郡
廣漢郡,高帝六年置。屬縣八。漢戶十七萬,晉四萬。去洛三千里。南去成都百二十里。西接汶山。北接梓潼。
〈元豐本作橦。〉
東接巴郡。〔南接蜀犍為〕。
〈
原脫南接一句。蓋以南去成都句代蜀郡也。然廣漢西南接犍為之牛鞞、資中界。此不當省。
〉
本治繩鄉。
〈
《水經注》引作乘鄉。又作沈鄉,云姜詩居。實一地。
〉
安帝永「和」〔初〕中陰平、漢中羌反,
〈
羌亂發於安帝
永初元年
。漢中羌亂發生於
永初四年
。永和為順帝年號,上距永初三十餘年。羌亂已平矣。故改一字。
〉
元初二年
移涪。
〈
《
水經注
》引作「永初二年」,亦誤。
〉
後治雒
〈
元豐本作
。下同。
〉
城。王莽改曰〔新〕「就」都。
〈
劉、李本作新都。他各本皆同《
漢志
》作就都。
〉
公孫述名曰子同。益州以蜀郡、廣漢、犍為為「三蜀」。
〈舊各本不重為字。廖本加。當有。〉
土地沃美,人士俊乂,
〈
此下舊各本皆有為字。顧廣圻校稿批云,「上為字錯壓下」。廖本刪。當刪移。
〉
一州稱望。「然」〈似為贅文。〉
漢選
〈此下浙本有為字。並擠刻下蜀郡字。〉
蜀郡、廣漢太守,每重德
〈劉本作得。他各本作德。疑重德上脫一字。〉
高俊。故前〔有〕〈廖本脫有字。他本具。〉
趙護、
〈
疑當作「樓護」。見《游俠傳》。趙護徒以平鄭躬亂入史。常氏未言鄭躬事,即不當列趙護。
〉
「弟」〔第〕五伯魚,
〈見《蜀郡》。〉
後有蔡、陳,表章禮物,殊於諸郡。其太守著功德者,有劉「感」〔咸〕〈
據《
後漢書
獨行李業傳》改。
〉
孫「賓」〔寶〕〈依《漢書》七十七改。〉
蔡〔茂〕〈
原脫。顧廣圻校稿云:「蔡茂,在《大同志》,又《士女贊》。〉陳寵。〈四部備要本陳下空二格奪「寵伯」二字。〉
「伯魚」〈
此廣漢太守。淺人妄緣上文奪茂、寵填「伯魚」字也。
〉
〔茂〕自郡逕遷司徒。寵亦至三公。而「」〔〕〈
廖本從衣作
。
〉
諷、尹睦、鮮于定、
〈《四部備要》本奪定字,只空位。〉
趙瑤皆公望也。薛鴻,
〈疑當作漢。說在注。〉
輩,卿佐也。「而」許靖亦為上公。「及」何祇、常閎
〈
劉、錢、吳、何、《函》、王諸本作閤。李本作闡。廖本改作閎。
〉
皆有稱。
〈
此下,張、吳、何、王、浙本皆有一望字。並下連。於其上空格。劉、李、錢、《函》、廖本但空格,無望字,茲從。
〉
以處州中,益州恆
〈明各本缺筆。〉
治此郡。
初平中,益州牧劉焉自綿竹移雒縣城。築闕門,云其地不王。
〈云上當有占字。〉
乃留孫脩
〈
《
三國志
》作循。吳、何本作修。
〉
據之。
建安十八年,劉先主自涪攻圍,且一年。軍師龐統中流矢死。先主痛惜,言則涕泣。廣漢太守南「楊」〔陽〕〈廖本南陽作南楊,誤,茲據錢本等改回。〉
張存曰:「統雖可惜,違大雅之體。」先主怒曰:「統殺身成仁,非仁〔者〕〈廖本無者字,茲依錢本等補。〉乎。」即免存官。十九年夏,雒城拔。
〈
何本作牧,與他舊本並有「雒城援」三字連。廖本無。茲從廖本,刪三字(援,李本作接)。
〉
襄陽馬良書詒
〈
劉、李本作詔,吳、何本作詣。《三國志馬良傳》作與。詒同貽。
〉
諸葛亮曰:「承雒城〈何、王本作縣。〉已下,尊兄配業光〈舊各本作先。《函海》云「應作光」。廖本改作光。良本作固作光。
〉
國,魄兆見矣。」時州或治成都,時復治雒。為蜀淵府。
十四
雒縣 郡治。「汎」〔沈〕〈
舊各本譌作汎。廖本注「當作沈」。鄉舊各本「汎鄉」上連,下乃空格,甚至提行。以「郡治汎鄉」為句。茲移正。
〉
有孝子姜詩田「地」宅,姓族。〔大姓〕有鐔、李、郭、翟氏。
綿竹縣 劉焉初所治。綿與雒,各出稻稼,畝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
〈
舊各本皆作「十五斛」,廖本改作「五十斛」。是。
〉
漢時,任定祖
〈舊各本此下有安字,廖本刪。是。〉
以儒學教,號侔洙泗。有多士,秦、杜為首族也。
什「仿」〔邡〕〈廖本作仿。〉
縣 山出好茶。楊氏為大姓。美田。有鹽井。
新都縣 蜀以成都、廣都、新都為三都,號名城。有金堂山。
〈當作峽。〉
水通於巴。漢時五倉,名萬安倉。有棗,魚梁。多名士,有楊厚、
〈當作序。〉
董扶。
〈當有誤。〉
又有四姓馬、史、汝、鄭者也。
五城縣 郡東南。有水通於巴。漢時置五倉,發五縣民,尉部主之。
〈「尉部」當倒。〉
後因以為縣。〔玄武山,一名三隅山,在縣東二里。其山六屈六起。山〕〈
此處原有脫。用《
寰宇記
》引文補二十字,當舊寫本一行。
〉
出龍骨。云龍升其山,值天門閉,不達,墮死於此。後沒地中。
〈錢寫本脫中字。〉
故掘取得龍骨。
郪縣 有山原田,富國鹽井,濮
〈疑當重濮字。〉
出好棗。宜君山出麋,
〈顧觀光校作麈。〉
尾特好,入貢。大姓,王、李氏。又有高、馬家,世掌
〈舊各本作常。廖本改作掌。〉
部曲。蜀時,高勝、馬秦
〈舊本皆作泰。廖本依《李嚴傳》改作秦。〉
皆叛,伏誅。
廣漢縣 有山原田。蜀時,彭「義」〔羕〕〈
廖本注云「當作羕」。《
三國志
》傳文不誤。
〉
有俊才。晉世「改」〈
舊各本皆只此改字。廖本注云:「當作段。下當有容字。段容見《後賢志》。」〉
〔段容〕號令德;故二姓為甲族也。
德陽縣有青石祠。山原肥沃,有澤漁之利。士女貞孝。
〈
唐百川校云:《
御覽
》五百五十六引,作「山原沃美,有澤原之利。士女多貞孝。」〉
望山樂水,土地易為生事。車騎將軍鄧芝
〈
此下,顧觀光依《御覽》補「方之鄧林」四字。
〉
雅有終焉之思,後遂葬其山。太守夏侯慕
〈《三國志秦宓傳》作纂。未定孰是。〉
時,古濮為功曹。康、古、袁氏為四姓,大族之甲者也。
〈錢寫本無也字。〉
劉氏延熙中,分廣漢四縣置東廣漢郡。咸熙初省。泰始末,
〈
《
晉書
》作
泰始二年
。
〉
又分置新都郡。太康省。末年,又置「蜀」〔新都〕王國
〈
晉世無「蜀王國」。按《後賢志常騫傳》當作「新都王國」。
〉
蜀郡常騫為內史。永嘉末省。
〈
按《晉書成都王穎傳》:「永嘉中,立東萊王蕤子遵為穎嗣,封華容縣王。」是穎初封成都王,失權後降封新都王。至永嘉繼絕世,乃立遵為縣王。然則新都王國已除廢。當在永嘉五年,穎敗死時國除也。
〉
十五
犍為郡
犍為郡,孝武
〈
晉代人當稱漢武。蓋李壽國號漢,故凡漢帝皆不加漢字。
〉
建元六年
置。時治鄨。
〈
此下廖本注云「當有屬」字。今按《
漢志
》十二縣無鄨。若治鄨時即不是屬十二縣。應是下脫「其後」二字。謂鄨屬牂柯後,乃為十二縣也。
〉
〔其後〕縣十二,「漢」戶十萬。鄨,故犍為地「是」也。鄨有犍山,見《保乾圖》。
〈元豐本此下空五格。劉、張本提行。〉
武帝初,欲開南中,令蜀通僰、青衣道。建元「年」〔中〕,
〈
舊各本皆作「是元年」。廖本改作「建元年」,又注「年」「當作中」,茲從廖本。
〉
僰道令通之,費功無成,百姓愁怨。司馬相如諷諭之。
〈司上當有「帝使」二字。〉
使者唐蒙將南入,以道不通,執令,將斬之。
〈令廖本無令,此據錢本等補。〉
嘆曰:「忝官益土,恨不見成都市。」蒙即令送成都市而殺之。蒙乃斬石通閣道。故世為諺曰「思都郵,斬令頭」云。後蒙為都尉,治南夷道。
元光五年,郡移治南廣。太初
〈
二字舊脫,廖本據《
水經注
》補。
〉
四年,益州刺史任安城武陽。孝昭元年,郡治僰道,後遂徙武陽。至晉,屬縣五,戶二萬。去洛三千二百七十里。東接江陽。南接朱提。北接蜀郡。西接「廣」漢〔嘉〕。
〈
舊各本俱作「廣漢」。顧廣圻校稿,圈「廣漢」,改「漢嘉」。批「癸酉校定」字。廖本不改,注云「當作漢嘉」。茲逕改。
〉
王「橋」〔喬〕〈浙、廖本作橋。〉
升其北山。彭祖家其彭濛。
〈
元豐本作濛,他各本作蒙。廖本於家字下注云「當有誤」。此字下云「當作冢」。查顧廣圻校稿云:「蒙當作冢。彭冢見《水經注》。」今按,彭蒙,山名。《岑彭傳》作彭亡。《桓溫傳》作彭模。劉昭引《南中志》作彭望。《
元和志
》云「亦曰平無」。《
寰宇記
》作「彭女山」,「又名彭亡山,亦云平模山。」《水經注》:「江水自武陽東至彭亡聚,……謂之平模。」下云:「此地有彭冢,言彭祖冢焉。」非謂山名「彭冢」也。濛、蒙、模、亡、無、汝音近,蜀人山名不當混為冢字。
〉
白虎仁於廣德。寶鼎見於江溉。
〈劉、李本作江流。〉
綏
〈吳、何、王本誤作緩。〉
和「五」〔元〕年,
〈綏和只二年,成帝崩。五字當是元字之譌。〉
又上寶磬十六。劉向以為美化所降,用立辟雍。
〈
此下,舊本皆有而字,綴其下八字承上為句。大謬。茲刪而字,以士、女八字屬下。說在注。
〉
「而」士多仁孝,女性貞專。王莽改曰西順,郡人不會。更始都南陽,遠奉貢職。及公孫述有蜀,郡拒守。述伐之。
〈
顧觀光校云:「《書鈔》百十八,伐作攻。與《御覽》合。」〉
郡功曹朱遵逆戰,眾寡不敵。遵絆馬死戰。
〈當倒作戰死。〉
遂為述所并。而任君業閉戶,費貽素隱。光武帝嘉之曰:「士大夫之郡也。」郡去成都百五十里,渡大江。昔人作大橋,曰漢安橋。
〈
顧廣圻校稿批「安漢。《水經注》」五字。今按:安漢,巴西縣名,犍為不至襲用。他彙書亦未見作安漢橋者,《水經注》亦誤倒耳。
〉
廣
〈當作長。〉
一里半。每秋夏水盛,斷絕。歲歲脩理,百姓苦之。
建安二十一年,太守南陽李嚴,乃鑿天社
〈錢寫本誤作柱。〉
山,尋江通車道,
〈
車字,元豐本作東。顧廣圻校稿批云「《水經》州三無」。廖本注云「當衍」。今按:車字不誤。後漢末,成都平原與彭眉平原間已行鹿車也。
〉
省橋「梁」,〔渡〕三津,
〈
舊本皆作「省橋梁三津」。廖本刪梁字。皆與地理實際不合。審舊本梁字為渡字譌。謂省漢安橋,改由天社山下渡三津以通車道。說詳注與圖。
〉
吏民悅之。嚴因更造起府寺,觀〔樓〕壯麗,
〈舊脫樓字。觀樓、射蘭,見本卷第五章。〉
為一州勝宇。二十四年,黃龍見武陽,
〈錢寫本武下衍功字。〉
赤水九日,蜀以〔為〕劉氏瑞應。其太守,漢興以來,鮮有顯者。
十六
武陽縣 郡治。有王「橋」〔喬〕、
〈浙、廖本作橋,錢本等作喬,茲據改。〉
彭祖祠。蒲
〈元豐本作藉。廖本注云「當作藉」。〉
江
〈
此下廖本又注云:「當有為字,見《水經注》。」〉
大堰灌郡下。六〔水〕門
〈水字用《水經注》補。〉
有朱遵祠。山出鐵及白玉。
〈疑當作土。〉
特多大姓,有七楊、
〈劉、錢、《函》本作陽。〉
五李諸姓十二也。
〈疑「大姓」下有脫文。〉
南安縣 郡東四百里。治青衣江會。縣溉,
〈縣字《水經注》作懸。古字通。〉
有名灘,一曰雷垣,二曰鹽溉。李冰所平也。
〈
《水經注》引此作「懸溉有漢名壘坻。亦曰鹽溉,李冰所平也」。顧廣圻校稿據以反改本書。廖本亦據以入注。茲不取。
〉
有柑橘官社。
〈柑字當衍。〉
漢有鹽井。(南安、武陽皆出名茶,多陂池。)〈
此十一字,係常氏自注語。原當是雙行小字,不害正文。茲加括弧。
〉
西有熊耳〔峽〕。
〈
舊脫一字。廖本注云:「當有峽字。《續漢志》引不誤。」〉
南有峨眉山,山去縣八十里。《孔子地圖》言,有仙藥。漢武帝遣使者祭之,欲致其藥,不能得。
〈此二十三字,疑後人竄入。〉
有四姓,能、宣、謝、審、五。大族:楊、費。「有四姓」至此句疑有脫誤。又有信士呂孟真,紀至行也。
僰道縣 在南安東四百里。距
〈舊各本作拒。廖本改作距。二字古通用。〉
郡〔八〕百里。
〈按南安縣文推當有八字。〉
高后六年城之,治馬湖江會。水通越嶲,本有僰人,故《秦紀》言僰童之富。漢民多,漸斥徙之。有荔芰、
〈張、何、《函海》本作支。劉、錢本同廖本。〉
薑、蒟。濱江有兵蘭,
〈
劉、錢、《函》本作欄。張、吳、何、王本有注云:「《後漢書》注引本志云:「有玉兵蘭」,疑「兵欄」誤。」今按:欄、蘭古通用。蜀王兵欄,已見前本卷6章之注。
〉
李冰所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魚從楚
〈
廖本注云:「當作僰,見《水經注》。」〉
來,至此而止,畏崖映水也。
〈
《函海》注云「何本少「所」字。」又空此字。張、吳本已然。
〉
有韓原素祠。又有孝子隗通,為母汲江「裔」〔膂〕〈
舊皆作裔,廖本注云:「當作膂,見《水經注》。」是。
〉
水,天為出平石生
〈元豐本作至。〉
江中。
〈廖本注江字下云「當有膂字。」〉
今石在馬湖江。而孝子吳順「奉」〔養〕〈廖本作奉。〉
母,赤烏巢其門。崩容江,
〈浙本無容字,作空位。〉
出好磨石。「崩」江
〈廖本刪崩字。是。〉
多魚害。
〈張、吳、何、王、浙本俱無害字。張誤刪也。〉
民失在徵巫,好鬼妖。大姓吳、隗。又有楚、石、薛、相者。
牛鞞縣 受新都江。去郡三百里。元鼎
〈
《
水經注
》作元封。
〉
二年置。「相」〔有〕〈
舊皆作相,應是有字之譌。廖本注云:「當作有。下屬。」〉
陽明鹽井。程、韓氏為冠蓋之族。
〈
此下,劉、張、吳、何本接寫資中縣,不提行。《函海》本有小注隔之。錢寫本與廖本提行。
〉
資中縣 受牛鞞江也。
〈
此下,宋、明舊本有「江陽郡」三字,提行。《函海》本、廖本乃逕接「先有」以下三十六字。
〉
先有王延世著勳河平。後有董鈞為漢定禮。王、董、張、趙為四族。二縣在中〔水〕,
〈
舊各本脫水字,即不成文。茲補。中水,即沱江。此云牛鞞江者也。
〉
多山田,少種稻之地。
〈
廖本此下注云:「以上三十六字,舊錯簡入《江陽郡》下,今移正。」未知《函海》本已先移正矣。
〉
十七
江陽郡
江陽郡,
〈
舊刻本此下錯入資中縣「先有王延世」至「種稻之地」三十六字。《函海》本與廖本先已移正。
〉
本犍為枝江都尉,建安「十」八年置郡。
〈原衍「十」字。〉
漢安程〔徵〕、石謙白州牧劉璋求立郡。璋聽之,以都尉、廣漢成存為太守。屬縣四。戶五千。去洛四千八「百」〔十〕〈廖本十作百,非。〉
里。東接巴郡。南接
〈張、吳、何、王本作牂。下同。〉
柯。
〈
李本作
。
〉
西接「廣漢」犍為。
〈
錢、《函》及張、吳、何、王、廖本皆作「西接廣漢、犍為」。《函海》注云「劉、李本無「廣漢」二字。」廖本注「當衍廣漢二字」。查郡西界亦不當與廣漢接。逕省之。
〉
北接廣漢。有荔芰、巴菽、桃枝、蒟、給橙。廖本注云:「當有客字。」俗好文刻,
〈廖本注云:「當作刺。」〉
少儒學,多樸野,蓋天性也。
江陽縣 郡治。治
〈舊各本不重。廖本有。〉
江、雒會。有方山蘭祠。
〈
劉昭《
郡國志
》注引此文,無方字。
〉
江中有大闕、小闕。季春,黃龍堆沒,闕即平。昔云,世祖微時,過江陽,有一子。望氣者曰:「江陽有貴兒氣。」王莽求之,縣人殺之。後世祖為子立祠,謫江陽民不使冠帶者數世。有富「義」〔世〕鹽井。
〈
本名富世鹽井,後周因之置富世縣。唐人避諱作「富義」。
〉
又郡下百二十里者,
〈當是有字譌。〉
曰
〈當衍〉
伯塗魚梁,云
〈舊各本皆作六。廖本改作云。當作云。〉
伯氏女為塗氏婦,造此梁。
〈
張、吳、何、王本無「造此」二字。他各本有。浙本擠刻有。
〉
四姓,王、孫、程、鄭。八族,又有魏、趙、先、周也。
〈
錢寫本此下有小注云:「有荔支、巴菽、桃枝、蒟、給橙字,與上文《巴志序》所稱果蔓名大同小異。」蓋元豐本已有之校批語。嘉泰本存之。張本移郡序下。李本在書頭。《函海》本注云:「李本,小注在上段書頭。是本江陽縣云云接上段為一,故置小注於「魏趙先周」句下。」〉
漢安縣 郡東
〈元豐本作西。〉
五百里。
〈
顧廣圻校稿據《一統志》改此句為「在郡西五十里」。廖本於東字、百字下並注云「當有誤」。今按,當作「郡東三百里」。
〉
土地雖迫,山水特美好。宜蠶桑,有鹽井。魚池以百數,家家有焉。一郡豐沃。四姓,程、姚、郭、石。八族張、季、李、趙輩。而程、石傑立,郡常秉議論選之。
符錢
〈寫作苻。〉
縣 郡東二百里。
元鼎二年
置。治安樂水會。
〈此下廖本注云「當有水字」。〉
東接巴「蜀」〈
顧廣圻硃改蜀作郡字。又批「癸酉」字。廖本注云「當衍」。
〉
樂城。南「水」〈廖本注云「當衍」。〉
通平夷、
〈舊皆作羌。廖本改作夷。是。〉
鄨縣。
永建元年
十二
〈
顧廣圻校稿改作一。批云「據《水經注》州三」。按朱、趙本作「十一」,官本仍作「十二」。茲不改。
〉
月,縣長趙祉遣吏先尼和
〈
《
搜神記
》作「叔先泥和」。《
後漢書
列女傳》作「孝女叔先雄」。《水經注》作「先尼和女絡」。疑當作「先尼叔和」。先為姓,名尼字叔和。
〉
拜檄巴「蜀」〔郡〕〈顧廣圻校稿改蜀字作郡。廖本注云「當衍」。〉
守,過成「瑞」〔湍〕灘,
〈
《水經注》官本作成湍,朱、趙本作「成濡」。《范史》作「乘船墮湍水物故」。皆足證原是水旁字。
〉
死。子賢求喪,不得。女絡
〈
《范史》作雄。年二十五,〔有二子並數歲。〕依《水經注》與《范史》補。
〉
迺分金珠,作二錦囊繫兒頭下。至二年二月十五日,女絡乃乘小船,至父沒所,哀哭自沈。見夢告賢曰:「至二十一日與父尸〈張、吳、何本作屍。〉俱出。」至日,父子浮出。縣言郡,太守蕭登高之,上尚書,遣戶曹掾為之立碑。人為語曰:「符有先絡。〈下當有脫。〉僰道張帛,求其夫,天下無有其偶者矣。」〈
此下張本有小注云:「按僰道黃帛,張貞妻也。沈身求貞,事頗類此。語乃云。」吳、何、王、浙本並有,劉、李、錢、《函》、廖本無。黃帛事具《先賢志》。《水經注》引《益部耆舊傳》亦作「張帛」,從夫姓也。顧廣圻校稿批云:「《士女讚》無張字。又無「者矣」二字。」又注云:「廣圻按:當云「符有先絡,僰道帛,求其夫、父無有偶」。洛、帛為韻,父、偶為韻也。」今按,不如云「符有先絡求其父,僰道張帛求其夫,天下無偶」亦韻。各書無刪「天下」字者。
〉
新樂縣 郡西二百八十里。
元康五年
置。西「楚」〔接〕僰道。
〈
舊各本作「西楚」。元豐本小注:「「西楚僰道」四字未詳。」嘉泰本注:「「西楚僰道」四字疑誤。」並在文末。李本在書頭。張本刪此注。吳、何、王本並無。顧廣圻改楚為近字。廖本注云:「當作通。」意謂水道相通。茲按符縣「東接樂城」例改。
〉
有鹽井。大姓魏、呂氏。
十八
汶山郡
汶山郡,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孝武
元封四年
置。
〈
廖本封四下注云:「當作鼎六。《漢書武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郡立於元鼎六年庚午,省于地節三年甲寅,故凡四十五年也。」今按:常氏非不見《漢書》,此特與之立異者,必有所據。帝紀就決策時言之,方志就實成郡時言之,地方史與正史記年不同者,往往由此。遲四年者,或是吏民反對立郡,都尉已改太守,仍只行都尉職以慰撫其人,更閱四年綏輯而後成郡。故《帝紀》汶山郡敘在新立五郡之最後也。
〉
舊屬縣八。
〈當作五。〉
戶二十五萬。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東接蜀郡。
〈當云「東接廣漢」。對北部言,蜀郡當在南。〉
南接漢嘉。
〈當作「南接蜀郡漢嘉」。〉
西接涼
〈廖本注云:舊誤梁,今改正。〉
州「酒泉」〔生羌〕。
〈
漢魏涼州洮、湟內外皆羌民。洮、湟內者,與齊民同供賦役。洮、湟外者為生羌,北至祁連,南盡賜支,不隸郡縣,稱為徼外。酒泉郡又在祁連山北,與汶山隔絕。《常志》誤與陰平同。茲改酒泉為生羌,俾符實際。
〉
北接陰平。有六、
〈為樓薄族之省稱。用陳宗祥先生說。〉
夷、羌、胡、「羌」〔貲〕虜、
〈
原作羌虜。茲用《吐谷渾傳》改貲虜。即陰平郡之紫羌也。
〉
白蘭、〔蚌〕峒
〈
錢、廖本作峒,他各本作。《大同志》作「蚌羌」。
〉
九種之戎。
〈
上七種合冉氐與駹為九也。《後漢書冉駹傳》作「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是范氏因六夷、九氐語誤湊為七羌之字。
〉
牛、馬、〔旄〕、氈、班罽、
〈
劉、張、吳、何、王本作斑。錢、《函》、廖本作班。義同。
〉
青頓、毞毲、
〈錢、《函》、廖本作毞。他各本作毲。〉
羊、「羖」〔羧〕〈廖本注云:「《後漢書》羖作羧。」茲據改。〉
之屬。
〈
《後漢書》以羊羧比旄氈、班罽、青頓、毞毲為工藝品。是誤。當以羊、羧為家畜。
〉
特多雜藥,名香。土地剛鹵,不宜五穀,唯種〔稞〕麥。
〈原脫稞字。《范史》同。當補。〉
「而」〈此字衍。〉
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故」〈此後人緣《范史》文衍。〉
夷人冬則避寒入蜀,庸
〈李本作傭。〉
賃自食,夏則避暑反落,歲以為常,故蜀人謂之作「五」〔氐〕〈舊皆作五。茲據《寰宇記》引文改。〉
百石子也。
宣帝地節「元」〔三〕年,
〈
舊各本皆作元年。廖本注云:「當作三。《漢書宣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又前云「孝宣地節三年罷汶山郡」者,即此事,亦可證。《
太平寰宇記
》引作元年,所見本已譌耳。」用本書證,固應作三年。
〉
武都白馬羌反。使者駱武平之。因
〈
舊刻此下接「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句,屬《越嶲郡序》張璊事。中脫汶山、漢嘉、越嶲三郡文字,約宋刻六頁之多。明清校刻諸家,未有覺者。顧廣圻校稿開始指出,並輯有各書引文數條。廖本有長注六百十五字說明,並續有輯句。茲更蒐討《
史
》、《
漢
》、《
三國
》、《
晉志
》、《
宋志
》,及各方志、地理書與彙書所記三郡文之可能出於《常志》及常氏所引據者,進行補綴。力遵常氏格局、語調、纂組方法,俾成《蜀志》全文。
〉
〔慰勞汶山郡。吏及百姓詣武自訟:「一歲再役,更賦至重。邊人貧苦,無以供給。求省郡。」郡建以來四十五年矣。武以狀上,遂省郡,復置北部都尉。〕〈
以上依金陵刻本,《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補,原誤詣作謂,役作度,郡作部,並據他本改正。又都尉上脫「北部」字,用《後漢書冉駹夷傳》補。
〉
〔孝安延光三年,復立之以為郡。〕〈
十二字用《後漢郡國志》劉昭注引《華陽國志》補。
〉
〔已仍為蜀郡北部都尉。靈帝時再為郡。〕〈
此據《後漢書 冉駹傳》意補。原傳云「靈帝時復分蜀郡北部為汶山郡。」則延光後曾復為都尉也。
〉
〔尋復為都尉。先主定蜀,陳震為都尉,因易郡名為汶山太守。〕〈據《三國志 陳震傳》文補。〉
〔後主延熙十年,平康夷反。衛將軍姜維討平之。維資此郡,屢出兵狄道。〕〈此據《三國志後主紀》及《姜維傳》補。〉
〔晉平蜀,郡人不附。泰始七年,諸屯兵殺其督將以叛。十年,白馬胡叛。刺史皇甫晏討之,至都安,軍叛被殺。後刺史王濬討平之。〕〈此據《大同志》補。〉
〔于時屬縣八,戶一萬六千。〕〈此用《晉書地理志》補。〉
〔元康八年,西夷校尉麴炳討興樂亂羌,大為羌胡所破。群羌皆叛,太守但保都安。永寧元年,刺史羅尚遣牙門將王敦討之。為羌所殺。李雄入成都,汶山太守蘭維隨尚東走。雄棄其地,以都安屬蜀郡。〕〈依本書《大同志》補。〉
十九
〔汶山縣郡治。〕〈
此用《
晉書
地理志》補。原作「文山」。
〉
〔本汶江道,〕〈依《後漢郡國志》。〉
〔蜀改。〕〈
據《
三國志
廖立傳》。
〉
〔汶山在西,有玉輪阪。〕〈
用《
水經注
》文綴。原作「山」,字古通。
〉
〔濊水、駹水出焉。〕〈
六字,劉昭《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濊,《前漢志》作渽,《水經》作涐。
〉
〔故冉駹界邑也。〕〈
依《
後漢書
冉駹傳》意補。說在注。
〉
〔其王侯頗知文書。而法嚴重。貴婦人,黨母族。死,則燒其尸。〕〈用《冉駹傳》文補。〉
〔山巖間多石室,深者十餘丈。〕〈
用《
寰宇記
》卷七十八「汶川縣」文割補。
〉
〔有鹽溪。山出鹹石,煎之得鹽。〕〈
此據《
太平御覽
》卷五十二引《華陽國志》文,參《寰宇記》卷七十八文補。
〉
〔都安縣本湔氐道。〕〈據《前漢地理志》。〉
〔李冰作堰處。〕〈據《蜀志序》文。〉
〔蜀曰湔縣。有觀阪,後主登之,看汶水之流。〕〈
據《三國志後主紀》
建興十四年
文補。
〉
〔縣東南皆沃野,〕〈此用《史記貨殖傳》文意補綴。〉
〔有大芋如蹲鴟也。〕〈
七字據顏師古《貨殖傳》注引《華陽國志》文補。張守節《史記正義》同引,「都安」誤作「安上」。蹲作踆。
〉
〔廣陽縣郡北一百里。〕〈
此據《
元和志
》。《水經注》文為「百二十里」。
〉
〔本綿虒道。〕〈依《郡國志》。前漢無道字。〉
〔北部都尉治。太康初更名。〕〈據《水經注》文推定。〉
〔有玉壘山,出璧玉,湔水所出。〕〈《郡國志》注「綿虒道」引《華陽國志》文。〉
〔連嶺九峰,通曰岷山。夏含霜雪,昆侖之仲也。〕〈
此用《寰宇記》引王羲之《與謝安書》,論岷山文,並《一統志》綴九峰句補。
〉
〔一曰沃焦。安鄉山,直上六里,岷嶺之最高者。遇大雪開泮,望見成都。〕〈
二十六字為《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四川通志》作「其高直上六十里,山有九峰四時積雪」。
〉
〔山出青珠。〕〈
此為《
初學記
》卷二十七引《華陽國志》文。
〉
〔廣柔縣郡西百里。〕〈依《元和志》推定。〉
〔有石紐鄉,禹所生也。〕〈
據《
水經注
》卷三十六文補。
〉
〔夷人共營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過,逃其中,不敢追,〕〈《水經注》作「捕之者不逼」。〉
〔云畏禹神;能藏三年,為人所得,則共原之,云禹神靈祐之。〕〈
此二十三字,為《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末句《水經注》作「大禹之神所佑也」。
〉
〔蠶陵縣郡北二百二十里。〕〈
此據《水經注》:「蠶陵至北部一百二十里」計算補。
〉
〔本蠶叢邑也。漢武帝元鼎中開為縣。〕〈此依《元和志翼州》文補。〉
〔莽曰步昌。〕〈《前漢地理志》文。〉
〔有蠶陵山。〕〈據《舊唐書地理志》補。〉
〔升遷縣在廣陽西百里。〕此定晉升遷縣為今黑水位置推定。說詳注。〔蜀漢立。〕依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補,下三縣同。
〔平康縣在郡北三百里。〕〈意推補。〉
〔有岷阜,江水所出之處也。〕〈
此為《北堂書鈔》卷一百五十七引《華陽國志》文。岷原譌作。《水經注》云:「汶阜山在徼外,江水所導也。」亦當是引《常志》,岷、汶字古通,《禹貢》作岷。《
漢書
》作,又作岷。《史記》作汶。《三國志秦宓傳》:「蜀有汶阜之山,江出其腹。」疑常氏原語為「有汶阜之山」,《書鈔》奪二字。
〉
〔江初出,未可濫觴。至北部,始百許步。又西百二十餘里至汶山,乃廣二百餘步矣。〕〈
此用《水經注江水》文補。原引《益州記》,疑亦出于《常志》。
〉
〔興樂縣在郡東北五百里。〕〈依南坪位置推算。〉
〔蜀開,為白馬縣。晉平蜀,更名。〕〈
此據《
宋書
州郡志》引《太康地記》補。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馬」。
〉
二十
漢嘉郡
〔漢嘉郡,本筰都夷也。〕〈
五字用《
後漢書
南蠻筰都夷傳》文借補。原有都字,當衍,說在注〔一〕。
〉
〔自嶲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徙、筰都最大。自筰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
上四十一字,借用《
史記
西南夷傳》補。
〉
〔是謂西夷。〕〈用《西南夷傳》意補。〉
〔秦時嘗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十二字,用《司馬相如傳》文。〉
〔元鼎六年通南夷道,邛、筰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願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西南夷傳》。〉
〔乃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副使王然于、壺充國、呂越人,馳四乘之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便略定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為徼。〕〈此節取《史記司馬相如傳》文。〉
〔及漢誅且蘭、邛君,并殺筰侯,冉、駹皆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嶲郡,筰都為沈犁郡,冉、駹為汶山郡。〕〈此用《史記西南夷傳》文。《漢書》同。〉
〔沈犁郡,治筰都,去長安三千三百三十五里。領縣二十一。〕〈
此據《
漢書
武帝本紀》顏注引《茂陵書》文。
〉
〔天漢四年,并蜀郡為西部,置兩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漢人。〕〈此用《後漢書莋都夷傳》文補。〉
〔邛來山本名邛筰,邛人、筰人所由來也。〕〈
此依劉昭《
郡國志
》注引《華陽國志》文改三字。來字原作崍,依李賢《
後漢書
》注引文改。筰下句,原作「故邛人、莋人界也」,兩注同。攷其山為今大相嶺,在漢為旄牛、嚴道兩縣界,非邛人、莋人界,邛國尤遠不及此。但邛人莋人入蜀,則必須由此山。當是原釋邛來之義,作「邛人、莋人所由來也。」劉昭或據誤本,或誤「本名邛莋」之義為界山,改由來為界字,李賢又緣核對劉注而從其誤,茲訂正。
〉
〔有九折阪,〕〈意補四字,以啟下文。〉
〔巖阻峻迴,曲九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結,冬則劇寒。〕〈
此續用劉昭注引文。李賢注引迴作回。又重山上二字。
〉
〔宣帝時,琅邪王吉子陽〕〈
此據《漢書》卷七十五《王吉傳》文,以郡、姓名,字聯稱之常氏語格綴補劉注引文。劉注有「王陽行部至此退」句。
〉
〔為益州刺史,行部至此歎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後以病去。及元帝時,涿郡〔王尊子贛為刺史,至此阪,問吏曰:「此非王陽所畏道邪?」吏對曰:「是。」尊叱其馭曰:「驅之!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尊居部二歲,懷來徼外,蠻夷歸附其威信。〕〈
此用《漢書》卷七十六《王尊傳》文補。微有加字。
〉
〔公孫述據蜀,青衣人不附。世祖嘉之,建武十九年以為漢嘉郡。〕〈據《水經注》卷三十六文補。〉
〔已,復為都尉。〕〈此據《郡國志》蜀郡屬國注推定。〉
〔永平中,益州刺史梁國朱輔好立功名,在州數歲,宣示漢德,威懷遠夷。自汶山以西,前世所不至,正朔所未加,白狼、槃木、唐菆等百餘國,戶百三十萬,口六百萬以上,舉種奉貢,稱為臣僕。輔上疏曰:「臣聞詩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傳曰:「岐道雖僻而人不遠。」詩人誦詠,以為符〕〔驗。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歸義,作詩三章。路經邛來大山,零高阪,峭危峻險,百倍岐道。繈負老幼,若歸慈母。遠夷之語,辭意難正。草木異種,鳥獸殊類。有犍為郡掾田恭與之習狎,頗曉其言。臣輒令訊其風俗,譯其辭語。今遣從事史李陵與恭護送詣闕,並上其樂詩。昔在聖帝,舞四夷之樂。今之所上,庶備其一。」明帝嘉之。事下史官錄其歌焉。〕〈
此全用《莋都夷傳》文補。《常志》既志邛來山,必綴有此三故事。《
東觀記
》有《朱酺傳》,今存殘文云:「朱酺,梁國寧陵人,明帝時為益州刺史,移書屬郡,喻以聖德。白狼王等百餘國重譯來庭。獻詩三章。」〉
〔時部尉府舍,以部御雜夷,宜炫燿之。乃雕飾城墻,華畫府寺及諸門,作神仙、海靈、窮奇、鑿齒。夷人出入恐懼。騾馬或憚而趄。〕〈
此用《太平御覽》卷七百五十引《華陽國志》文補。御原作禦。恐下原無懼字。《後漢書》作「畫山神、海靈、奇禽、怪獸以眩耀之。」〉
〔延光二年,旄牛夷叛攻零關,殺長吏。益州刺史張喬與西部都尉擊破之。於是分置蜀郡屬國都尉,領四縣,如太守。〕〈此用《後漢莋都夷傳》文。〉
〔靈帝時,復以蜀郡屬國為漢嘉郡。〕〈此用《莋都夷傳》文。加復字以照上文。〉
〔四縣戶十一萬。〕〈依《郡國志》蜀郡屬國戶數。〉
〔太康戶一萬三千。〕〈據《晉書地理志》。〉
二十一
〔漢嘉縣郡治。〕〈
據《
晉書
地理志》,是用《太康地志》文。
〉
〔故青衣羌國也。〕〈
此用《
水經注
》卷三六原語。
〉
〔高后六年開為青衣縣。〕〈
此據《蜀志總序》與《
漢書
地理志》
〉
〔有蒙山。〕〈
此用《
後漢
郡國志》漢嘉縣文。《前漢志》合。
〉
〔青衣水所發。東逕縣,南與沫水會。〕〈
此用《水經注》文。刪縣上其字與會字下「於越嶲郡之靈關道」八字謬文。
〉
〔沫水從岷山,西來,出靈山下。其山上合下開,水出其間,至縣東與青衣水合,東入於江。〕〈
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參合《水經注》文整補。劉昭此注引《華陽國志》,文殊謬亂,不可句讀。蓋據誤本又自行竄亂。故與地理實際刺謬。《水經注》文亦多竄亂,故用今地文參合訂之。
〉
〔土地多山。〕〈此劉昭注引《華陽國志》原語。〉
〔產名茶。〕〈
此用《
寰宇記
》引《九州記》及《茶譜》補。說詳注釋。
〉
〔靈山下有靈關,在縣北六十里。有峽,口闊三丈,長二百步。關外即夷邑。〕〈
此借《
元和志
》文。
〉
〔安帝永初二年,青衣道夷邑長令西,與徼外三種夷三十一萬口,齎黃金、旄牛毦舉土內屬。安帝增令田爵,號為奉通邑君。〕〈據《莋都夷傳》文。〉
〔延光二年,為屬國都尉治。陽嘉二年,改縣名漢嘉。〕〈節取《莋都夷傳》文。〉
〔用建武時郡名也。〕〈意補。〉
〔自時厥後,人文蔚興。王元泰州里無繼。〕〈
據《
三國志
楊戲傳
季漢輔臣贊
注》補。
〉
〔樊叔達號為吏師。〕〈用《樊敏碑》文補。〉
〔向舉為一時表率。〕〈據《三國志先主傳》,勸進表名列第二。〉
〔張休、王暉並俊彥稱也。〕〈并據今存墓銘等文獻補。〉
〔嚴道縣邛來山,邛水所出,東入青衣。有木官。〕〈
十四字用《
漢書
地理志》班固本注文。
〉
〔秦開邛來道,置郵傳,屬臨邛。〕〈
右十一字依《司馬相如傳》與《淮南王傳》合參意補。
〉
〔始皇二十五年滅楚,徙嚴王之族以實于此地,漢為縣,故曰嚴道,屬蜀郡。至文帝,又徙淮〕〔南王之族于此。〕〈
此四十字,用《
寰宇記
》卷七十七文。倒「漢為縣」三字在「故曰」上,以明「嚴道」取義。秦與前漢皆不諱莊為嚴。常氏不當有此說。然《
讀史方輿紀要
》及《清一統志》皆有與此相同之文,云出《華陽國志》。是唐宋人書引《華陽國志》以存此說者尚有他種。樂史亦實轉引可知。固當錄補。
〉
〔道通邛筰,至險。有長嶺、若棟、八渡之難,楊母閣之峻。昔楊氏倡造作閣,故名焉。〕〈
此《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原無「通邛筰」三字,據《水經注》卷三十三再增補。
〉
〔有銅山,文帝賜鄧通鑄錢處也。〕〈取《史漢佞倖鄧通傳》補。〉
〔其人士,則李磐圖像府庭,〕〈見《先賢志》,前漢時屬蜀郡。〉
〔高頤樹闕錦里。〕〈
據現存雅安姚橋之《高君碑》,與石闕。雅安,漢嚴道縣地也。
〉
〔衛繼仕蜀,至奉車都尉、大尚書。〕〈
《
三國志
》附《楊戲傳》。
〉
〔徙陽縣本斯榆邑。漢武略斯,以為徙縣。〕〈
據《司馬相如傳》及《漢書地理志》,顏注:「徙音斯。」〉
〔晉改曰徙陽也。〕〈
據《
晉書
地理志》。
〉
〔山出丹砂,雄、雌黃、空青、青碧。〕〈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增山字。〉
〔旄牛縣在邛來山表,本旄牛王地。邛人筰人入蜀必度此山,甚險難,南人毒之,恆止市於此。〕〈
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改「旄地也」為「本旄牛王地」,改「邛人自蜀入」為「邛人筰人入蜀必」七字,增「恆止市于此」五字,補全文義。昔人引文多意為奪衍,故失之也。
〉
〔有鮮水、若水〕〈五字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
〔出徼外,南至大莋入繩。〕〈九字用《前漢志》旄牛縣注補足。〉
〔濊水一名洲江,合沫水,自南安入江。〕〈
《郡國志》注原引脫濊水字,遂失《常志》本旨。茲用《
前漢志
》青衣縣注,更補後八字。而易渽字為「濊水」,俾與「汶山縣」引文符合。
〉
〔晉樂縣〕〈
此據《
宋書
州郡志》補。說在注釋。
〉
二十二
越巂郡
〔越嶲郡,〕〈
「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後蜀郡趙溫,亦著治績」十八字當後移。
〉
〔故邛都夷國也。〕〈
此用《
後漢書
南蠻邛都夷傳》(以下省稱《邛傳》)文意。
〉
〔秦時嘗通為郡縣。〕〈
此用《
史記
司馬相如傳》語插補。
〉
〔漢武帝復開,〕〈用《邛傳》文,加漢字與復字。〉
〔以為邛都縣。無幾而地陷為汙澤,因名為邛池,南人以為陷河,〕〈
《邛傳》文作邛河。茲依劉昭注引李膺《益州記》改作陷河。李膺後於常璩,當據《常志》,《范史》字譌。
〉
〔後復反叛。元鼎六年,漢兵誅邛君,以為越嶲郡。〕〈
《邛傳》漢兵下「自越嶲水伐之」六字,係用應劭說改《常志》語,其說無足取。茲用《
史記
西南夷傳》「誅邛君」三字易之,參看注釋。
〉
〔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以上並用《邛傳》文。〉
〔其人椎髻、耕田,有邑聚。〕〈用《西南夷傳》文補。〉
〔俗多游蕩,而喜謳歌,略與牂柯相類。豪帥放縱,難得而制。〕〈用《邛傳》文。〉
〔王莽時,郡守枚根調邛人任貴以為軍候。〕〈
《邛傳》文本作「長貴」。茲依宋槧殘文改作「任貴」,下同。
〉
〔更始元年,任貴率種人攻殺枚根,自立為邛穀王。〕〈
用《邛傳》文。改「更始二年」為元年。說在注釋。「故」王莽「遣」以任貴為鎮戍大尹守之。此十二字為宋元豐刻本所謂「略加整理刻之」所保存舊本譌亂中的殘文。原作「遣任貴」改用以字。
〉
〔又降於公孫述。述敗,光武封任貴為邛王,建武十四年,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天子即授越嶲太守印綬。十九年,武威將軍劉尚擊益州夷,路由越嶲。任貴聞之,疑尚既定南邊,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縱,即聚兵,起營臺,招呼諸君長,多釀毒酒,欲先以勞軍,因襲擊尚。尚知其謀,即分軍先據邛都,遂掩任貴,誅之,徙其家屬於成都。〕〈以上《邛傳》文。〉
自建武後,數叛。
〈此六字亦宋槧所保存舊本譌亂中的殘文。〉
〔永平元年,姑復夷叛,益州刺史發兵討破之,斬其渠帥,傳首京師。後太守巴郡張翕,政化清平,得夷人和。在郡十七年卒,夷人愛慕,如喪父母,蘇祈叟二百餘人,齎牛羊送喪至翕本縣安漢,起墳、祭祀。詔書嘉美,為立祠堂。〕〈
此用《邛傳》文。《
太平御覽
》卷六十引《華陽國志張翕傳》作「在官十九年」,別詳《補巴郡士女軼文》。
〉
〔安帝元初三年,郡徼外夷大羊等八種,戶三萬一千,口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慕義內屬。時郡縣賦歛煩數。五年,卷夷大牛種封離等反畔,殺遂久令。明年,永昌、益州及蜀郡夷皆叛應之,眾遂十餘萬,破壞二十餘縣,殺長吏,燔燒邑郭,剽略百姓,骸骨委積,千里無人。詔益州刺史張喬選堪能從事討之。從事楊竦將兵至楪榆,大破之。封離等惶怖,斬其同謀渠帥,詣竦乞降,竦厚加慰納。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諸郡皆平。州中論功,未及上,會竦病創卒,張喬深痛惜之,乃刻石勒銘,圖畫其像。〕〈
以上用《邛傳》文。刪省與《南中志》從同者及戰略部署七十二字。存常氏刺守令不良,激成夷亂與表彰楊竦功勛之意。
〉
〔天子以張翕有遺愛,〕〈此用《邛傳》文截綴《御覽》引文。〉
〔翕子璊,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
此二十字,用《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二引《華陽國志》文。璊原作端,《范史邛傳》作「湍」,本書《士女目錄》又作張璊,《巴志》同,茲改從本書。後九字亦保存於宋槧譌亂殘文中。足見《御覽》引文原在此處。原所謂「略加整頓」者妄以上接於汶山郡駱武事因字之下,時次列王莽前,謬甚,茲移正於此。
〉
〔曰:「郎君儀貌類我府君。」後璊頗失其心,有欲叛者,諸夷耆老相曉語曰:「當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
此《邛傳》文。曰上原有「夷人懽喜,奉迎道路」八字,刪去。
〉
〔後順桓間,廣漢馮顥為太守,〕〈十字用《邛都傳》文。〉
〔亦著治績。〕〈
《邛傳》文作「政化尤多異跡云。」本書宋刻本有譌舛略加整頓殘文作「後蜀郡趙溫,亦著治績」。當是妄人用殘亂之後字,與亦著治績字,及湍殘存字妄用趙溫綴成。亦足證《常志》此處本有此後四字,范曄改其文耳。馮顥見12章之注。
〉
章武三年,越嶲
〈此下廖本有高字,他各本無。〉
「高」叟大帥
〈張、吳、何、王浙本作師。〉
高定元
〈
《
三國志
張嶷傳》作高定。
〉
稱王恣睢,
〈錢寫本譌作睚。〉
遣都督李承之
〈《張嶷傳》作李求承。〉
煞
〈
《函》、廖二本作煞。他各本作殺。《函海》注云:「亦作殺之。」當非。
〉
將軍梓潼焦璜,破沒郡土。丞相亮遣越嶲太守龔祿住安上縣,遙領太守。安上去郡八百里
〈
《張嶷傳》作「八百餘里」。今按:八當衍,常氏緣《陳志》文誤也。
〉
有名
〈當作「徒有郡名。」〉
而已。
建興三年,〔丞相亮南征,復郡治。〕〈
此依《三國志後主紀》及《楊戲傳
輔臣贊
》「龔德緒贊」注文補。
〉
「蜀安南將軍馬忠討越嶲郡夷」〈
舊刻此上混亂,不成文理,考與史事殆全不合。除已校訂上文,存其殘字,更還常志原貌外,審此十字,與馬忠與張嶷兩傳皆不合,又下文疊出而不銜接,當是宋槧依妄人竄亂殘字所為,故刪去另補。
〉
郡夷剛狠
〈廖本作很。〉
皆鴟視。〔軍去後,復殺太守祿叛。延熙初以安南將軍馬忠率將張嶷為〕越嶲太守。「張」嶷將所領之郡。
〈
以上舊刻譌亂依《
三國志
》馬忠、張嶷傳及本書《南中志》改補。移上「安南將軍馬忠率」七字於此。
〉
誘殺蘇祈、
〈顧廣圻校稿注「即蘇示」。〉
邑君冬逢及其弟隗渠等,懷集種落,威信允著,諸種漸服。又斬斯都耆帥李承之首,乃
〈吳、何、王本作及。浙本剜改作乃。〉
手煞焦璜、龔祿者也。又討叛鄙,降夷人,安種落,蠻夷率服。嶷始以郡郛宇頹,更築小
居之。延熙二
〈二當作五。〉
年乃還舊郡。
〈《嶷傳》云:「在官三年,徙還故郡。」〉
更城郡城,夷人男女莫不致力。興復七縣。嶷遷後,復頗奸軌,
〈舊各本後復二字倒。茲從廖本。〉
雖有四部斯兒,
〈廖本注云「當作叟。下同。」〉
及七營軍,不足固守。乃置赤甲、北軍
〈元豐本作都。〉
二牙門,及斯兒督軍中堅,衛夷徼。
〈此下劉、張、李本連繕,誤。〉
舊本記此段,譌舛不重敘,姑考事之本末,略加整頓刻之。
〈
記字,《函海》本作紀。並注云:「李本此注在書頭。劉、李本作記。劉、吳、何本亦有此注。似呂氏語。」按,此二十三字,各本皆有,在「更築小塢居之」句下,大字、提行,低一格排,作二行。其下「延熙二年」,乃提行作正文。此明是呂大防付刻時,因前脫頁下,存文蠹壞,漫不成理,妄以所可辨識殘字纂合為之。廖本刻作雙行夾注,在「小塢居之」句下。循此以求原文,參合歷史文獻,本易得其大致,而竟將「拜越嶲太守」句上接汶山郡駱武事下之「因」字,而又將殘頁末行「更築小塢居之,延熙二年乃還舊治」的不可分割之句割離為兩段。茲將其移於章末,存其原形,以助了解校補移易之義。
〉
二十三
邛都縣 郡治,因邛邑名也。
〈
邛,邛二字古通用。《
史
》、《
漢
》及宋、明各本皆作邛。《函海》與廖本作邛。
〉
邛之初有七部,後為七部營軍。又有四部斯兒。
〈
顧觀光校勘記引上文廖本注。並于此注云:「《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引作叟。不誤。」今案:是誤。
〉
南山出銅,
〈
此下,廖本注云:「《續漢書志》注引「邛都河有唪嶲山。」疑此有脫文。」〉
〔邛河有唪嶲山,又〕有溫泉穴,冬夏〔常〕熱,
〈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上八字。〉
其溫
〈
《
初學記
》卷七,《
太平御覽
》卷七十一引作源。
〉
可湯
〈
《
水經注
》卷三十六引作燖。
〉
雞、豚。下流
〈《初學記》作湯。〉
〔澡洗〕治疾病。
〈
《初學記》作「下湯澡洗療宿疾」。《御覽》引作「下流澡洗治宿病。」〉
餘多惡水,水神護之,不可污穢及沈亂髮,照
〈
《函海》注云:「元本作,古字也。吳、何本誤回。」〉
則使人被惡疾,一郡通云然。
臺登縣 有孫水,一曰白沙江,入馬湖水。山有砮石,火燒成鐵,剛利。《禹貢》「厥賦砮」是也。又有漆,漢末,夷皆有之,〔張〕嶷取焉。
〈
宋槧元有小注「嶷,張嶷也」。錢寫本只「張嶷」二字。《函海》注云:「劉本無也字。李本小注在書頭,亦無也字。」茲逕補張字。
〉
「闡」〔闌〕縣
〈
舊皆同誤本《郡國志》作「闡縣」。茲依《前漢志》改。
〉
故邛人邑,
〈李本作也。〉
〔治〕邛「都」〔部城〕。
〈
舊本皆只「邛都」二字。茲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治,城兩字。茲依《元和志》改「邛都」為「邛部」字。
〉
〔地〕接「寒」〔零〕關。
〈
舊各本皆作「接寒關」三字。寒為零字譌甚明。依《司馬相如傳》改,並補地字。
〉
〔零關道〕〈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補。〉
〔有銅山,又有利慈渚。太始九年,黃龍〕〔見於利慈,縣令董玄之率吏民觀之,以白刺史王濬。濬表上之,改名護龍縣。〕〈
前七字,用《郡國志》注引文。並援《
水經注
》卷三十六補渚字及其下三十五字。
〉
今省。
〈此二字存宋槧舊文,元接「闌縣」條。〉
蘇示縣
〈
錢寫本作「漢示縣。」《張嶷傳》作「蘇祁」。
〉
漢末,夷王〔冬逢〕〈依《張嶷傳》補此二字。〉
及弟隗渠數偝
〈
劉、李本作背。吳、何、王本作偕。錢、函、廖本作偝。浙本剜改作偝。
〉
叛。以服諸種,張嶷先殺王。「弟」隗渠又叛,遁入西徼,遣親信二人使嶷。
〈《張嶷傳》云「詐降嶷。實取消息」。〉
嶷知奸計,以重賂使,使殺渠。
〈
《嶷傳》云:「許以重賞,使為反間。二人遂合謀殺渠。」〉
渠死,夷徼肅清。「縣晉省」〈
此三字,當是後人批注,呂刻收入正文,說在注釋。
〉
會無縣 「路通寧州。渡瀘得住狼縣」〈
廖本注:住,「當作堂。」狼,「當作蜋。《南中志》作螂」。今按:此十字,當倒在末,以故濮人邑句上承縣。
〉
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冢,冢不閉戶,
〈
閉字宋明舊本皆作開。清刻本皆同《郡國志》注引作閉。
〉
其穴多有碧珠,人不可取,取之不祥。有天馬河,
〈天馬《郡國志》注引譌作「元馬」。下文同。〉
〔天〕馬日千里,
〈依《郡國志》注引文補天字。〉
後死於蜀,葬江原小亭,今天馬冢是也。「縣」〔山〕有天馬祠。
〈
「山有」是常氏文例「縣有」非例。《郡國志》注所引文,固多改字,不足全遵。茲還縣字為山字,與下文山下字相應。山,謂天馬河側之天馬山也。
〉
「初」〈
舊本皆有此字,於文不適。《郡國志》注引亦無。
〉
民家馬牧山下,或產駿駒,云天馬子也。今有
〈錢、《函》本作其,廖本作有。〉
天馬「徑」〔逕〕,
〈劉、《函》、廖本作徑。不取。〉
厥跡存焉。河中有銅胎,
〈
錢、《函》、廖本作胎,《郡國志》注引作船,張、吳、何、王本同作船,《
水經注
》作「具子銅胎」,顧廣圻校云:「當依《水經注》。」〉
今以羊祀之,可取,河中見存。土地「時」〔特〕產〔好〕犀牛,
〈犀當作兕。〉
〔東〕山「色」〔出〕青碧。
〈
依《郡國志》註所引《華陽國志》文補好字與東字,改時作特,色作出。顧廣圻顧觀光二校稿已先見及。
〉
大筰縣
〈舊各本作笮、廖本作筰。〉
漢末省也。
〈劉、李本無也字。〉
定筰縣
〈
《函海》注云,「前後《漢書》、《晉書》作莋。」〉
筰,笮夷也。
〈笮字,廖本注云「當衍」。〉
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漢嘉、越嶲曰筰,蜀曰邛,皆夷種也。縣在郡西。渡瀘水,賓剛徼,「白」〔曰〕〈舊皆作白,茲改作曰。〉
摩沙夷。有鹽池,
〈《郡國志》注引此文,作「鹽坑」。〉
積薪,以齊水灌而「後」焚之,
〈
《郡國志》注引作「而後焚之」。其後字當衍。
〉
成鹽。漢末,夷皆錮之,張嶷往爭,夷帥狼
〈舊無此狼字,廖本補,並注。〉
岑,槃木王舅,
〈
舊各本作「槃木明。」廖本依《張嶷傳》改,有注。
〉
不肯服,嶷禽,撻殺之。厚賞賜,餘類皆安,官迄〔今〕有之。「北沙河是」〈四字可疑當衍,說在注釋。〉
三縫縣
〈
《
前漢志
》作三絳。
〉
一曰小會無,音三播。
〈
舊本此下皆有小注云「音三播字疑誤。」唯劉本多注「縫音播」三字。
〉
通道寧州。渡瀘,「得」〔接〕蜻蛉縣。
〈
得當作接,謂縣境越瀘水,接蜻蛉縣界處有長谷。蜻蛉在雲南郡。
〉
有長谷石
〈劉李本作古。〉
「時」〔豬〕〈
舊各本皆作「石時坪。」顧廣圻校稿依《水經注》改。
〉
坪,
〈
張、吳、何、王本作平,依元豐本也。劉、李、錢、《函》、廖本作坪,依嘉泰本也。
〉
中有石豬,子母數千頭。長老傳言:夷昔牧豬於此,一朝豬化為石,迄今夷不敢牧於此。
〈張、吳、何、王本作「不敢往牧」。〉
卑水縣去郡三百里。水流通馬湖。
〈
《郡國志》注引作「水通馬湖」四字,當是「水通馬湖江」五字被削,詳注釋。
〉
潛街縣
〈
《函海》注云:「劉、吳、何、李本作溪。《漢志》作灊。」〉
漢「末」置,
〈《前漢志》已有此縣,末字衍。〉
晉初省。
〈
《
後漢志
》已無此縣,則當云「後漢省」。而云「晉初省」者,蓋蜀漢時曾復置。
〉
安上縣
馬湖縣 水通僰道入江。晉初省。
〈劉、李本無初字。〉
二十四
右益州,漢初統郡五。
〈
按,謂巴、漢中、蜀、廣漢、犍為,皆高祖王漢中時故地,截至武帝
建元六年
止,不計武帝新開諸郡也。後漸分建,蜀郡及巴「郡」,又分為五郡。為,當作出。謂蜀郡分出漢嘉、江陽二郡,巴郡分出巴東、巴西、涪陵三郡,合為五郡,皆在建安以前。不計汶山郡,非漢王故地也。
〉
〔劉二主時,又自〕廣漢、漢中、犍為、〔巴西分出六〕「為四」郡。
〈
謂自廣漢分出梓潼、陰平,漢中分出西城、上庸、房陵,巴西分出宕渠,犍為分出朱提,亦皆故漢中王故境。
〉
〔武帝〕「又」開益州五郡,
〈
此謂武都、汶山、越嶲、
柯、益州五郡,沈黎旋廢不計,益州後改晉寧。
〉
〔明帝開永昌郡,丞相亮分置建寧、興古、雲南郡〕,合二十五郡。蜀漢世有
〈
此二十五郡不誤,但上文奪去字多,即不可合,各郡文固在,可按補也。
〉
南中平樂、南廣二郡亦蜀漢置。平樂旋廢,南廣丞相亮後所置,故不當計入。
〈
舊刻各本怪其數不合,莫知攷補,廖本注云「以上舛駮,所未詳矣。」〉
及寧、「州」〔荊〕、梁州建,復增七郡,蜀於是有「三」州四,及字
〈
《函海》注云「何本誤又」。顧觀光校云「原誤又」。蓋元豐與張、吳、何本皆作又,劉、李、錢、《函》、廖本作及也。又「於是有」下州四上,各本皆無三字。廖本有,並注云:「舊脫此字,今補正。」今按:李雄曾置荊州,見《大同志》,常氏原本有荊,為州四。降江左後,嫌荊州與晉牴牾,刪去,改荊為州以掩之,而「州四」二字未及改。後之傳抄者遂自州斷句,以四下屬。茲改還荊字,從四斷句。
〉
〔凡三〕十二郡,
〈
舊刻誤以四字下屬代三字。茲補「凡三」二字。三十二郡者,上二十五郡,加李雄與王遜所增立之平夷、夜郎、平樂、南廣(李雄復置),河陽、梁水、西平七郡及荊州之建平郡。由常氏去荊字刪建平郡,故從來抄傳與鐫刻者不能得三十二數而作四十二,並上各數字疑昧不解,聽其舛駮,甚至于改四州為三州,三十二郡為四十二也。一百九十六縣。各本此文並同。查本書所列郡縣,共只百七十四縣,尚差二十二縣,疑皆在原荊州郡縣中,合省并之縣計,非常氏原文有誤,不盡詳攷。
〉
州分後,《函海》作為。益州凡新舊郡「九」〔七〕,
〈舊刻皆作九,當是七字之譌,說詳注釋。〉
縣四十八,戶夷、晉二十「二」〔四〕萬。
〈廖本作「二十二萬」。〉
譔
譔曰:蜀之為邦,天文,〔則〕井絡輝其上。地理,〔則〕岷、嶓鎮其域。五岳,則
〈廖本有則字,他本無。〉
華山表其陽。四瀆,則
〈舊各本有。〉
汶江出其徼。故上聖,則大禹生其鄉。媾姻,則黃帝婚其女。顯族,
〈
吳、何本無女、顯二字,吳作墨巴,何本空格。疑是張佳胤刪,以族代女字,意實勝于嘉泰本,然竊疑顯族下有脫文,當是原有表揚諸大族字被刪。
〉
大賢,彭祖育其山。列仙,王喬升其岡。而寶鼎輝光於中流。離
〈張、吳、何、王本作驪。〉
龍、仁虎躍
〈當脫有一字。〉
乎淵陵。開闢及漢,國富民殷。府腐穀帛,家蘊畜積。《雅》、《頌》之聲,充塞天衢,中「林」〔穆〕〈舊本皆作穆。廖本作林。〉
之詠,侔乎《二南》。蕃衍三州,土廣萬里。方之九區,於斯為盛。固乾坤之靈囿,先王之所經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