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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王彪之
彪之字叔虎,
〈
見《湻化閣帖》七,《晉書》作「叔武」,唐人避諱改耳。
〉
廙弟彬之次子,爲著作佐郎東海王文學。武陵王晞㠯爲鎮軍司馬,累遷尚書左丞、司徒左長史、御史中丞、侍中、廷尉,轉吏部尚書,又轉領軍將軍,遷尚書僕射,不拜;徙太常,領崇德衛尉,復轉尚書僕射,出爲鎮軍將軍、會稽内史,加散騎常侍。㠯忤桓溫,檻車收下吏。會赦免,左遷尚書,尋復爲僕射,遷尚書令,轉護軍將軍。
太元二年
卒,年七十三,贈光祿大夫儀同三司,諡曰簡,有集二十卷。
廬山賦
〈序〉
廬山,彭澤之山也。雖非五岳之數,穹隆嵯峨,實峻極之名山也。
〈《水經廬江水》注。〉
水賦
寂閑居㠯遠詠,託上善㠯寄言,誠有無而大觀,鑑希微于淸泉。泉淸恬㠯夷淡,體居有而用玄。渾無心㠯動寂,不凝滯于方圓。湛幽邃㠯納污,泯虚柔㠯勝賢。或浤浪于無外,或纖入于無間。故能委輪而作四海,決導而流百川;承液而生雲雨,湧凝而爲甘泉。
〈《初學記》六〉
井賦
考五材之物化,寂冥感而資靜,水帶地而壤潤,月流天而宵炯。燧鑽木而發火,益穿坤而構井,摹玄羲之靈爻,仰東宿之飛景,步土脈,測水泉,方欄結,辘轤懸。懸沈瓶而玄汲,飛纖綆而幽牽。于是沓黃壚之邃,鮮潤下之潔。澄瀾恬㠯淸泠,渟泓朗㠯寥戾;協大陰㠯化液,體上善㠯流惠。
〈《初學記》七〉
三伏焦暑,亢陽重授,輕颷不弱,纖雲不覆。
〈《初學記》四〉
閩中賦
林繡白鷳。
〈《御覽》九百二十四〉
木則藤虹籠采于峻叢,流星麗光于高林。
〈《御覽》九百五十三〉
果則
椑朱柿,扶餘枇杷。
〈《御覽》九百七十一〉
王壇侯栗。
〈《御覽》九百六十四,又九百七十四。〉
竹則苞甜赤箬,縹箭班弓。度世推節,征合實中。篔簹函人,桃枝育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攢岡坻之苯䔿,漫原澤之蓊蒙。
〈《齊民要術》十,《初學記》二十八。〉
藥草則青珠黃連,奉柏決明。蓯蓉鹿茸,漏蘆松榮,痊疴則年永,練質則翰生。
〈《御覽》九百八十四。〉
賦
于是乎統體而詠之。
〈《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注引王彪之賦。〉
正納皇后禮
〈升平元年〉
王者之于四海,無不臣妾,雖復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夫崇三綱之始,㠯定乾坤之儀,安有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㠯納伉儷?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㠯行大禮?遠尋古禮,無王者此制;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于情不安,于義不通。案咸寍二年,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母臨天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爲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晉已行之事,咸寍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咸康、華恆所上禮合于舊。臣愚謂今納後儀制,宜一依咸康故事。
〈
《晉書禮志》下,《宋書禮志》一,《通典》五十八。
〉
納采版文璽書
皇帝諮前太尉參軍何琦。混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㠯奉天地宗廟社稷。謀于公卿,咸㠯宜率由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㠯禮納采。
〈
《晉書穆章何后傳》,又《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
問名版文
皇帝曰:「諮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乎内,必俟令族,重申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㠯禮問名。」〈《晉書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納吉版文
皇帝曰:「諮某官某姓。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㠯禮納吉。」〈《晉書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納徵版文
皇帝曰:「諮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奉天祚。㠯玄纁皮帛,馬羊錢璧,㠯章典禮。今使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㠯禮納徵。」〈《晉書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請期版文
皇帝曰:「諮前某官某姓。謀于公卿,泰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㠯禮請期。」〈《晉書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迎后版文
皇帝曰:「諮前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㠯迎。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㠯禮迎。」〈《晉書禮志》下,《通典》五十八。〉
冊立皇后何氏文
維升平元年八月,皇帝使使持節、兼太保、侍中、太宰、武陵王晞冊命故散騎侍郎女何氏爲皇后。諮爾:「《易》本《乾》《坤》,《詩》首《關雎》,王化之本,實由内輔。是故皇英嬪虞,帝道㠯光;任姒母周,胤嗣克崇。皇后其祗勖厥德,㠯肅承宗廟,虔恭中饋,盡敬婦道,帥導六宮,作執儀于四海。皇天無親,惟德是依,可不愼歟!」〈《通典》五十八〉
整市敎
古人同市朝者,豈不㠯眾之所歸,宜必去行物,近檢校山陰市,多不如法:或店肆錯亂,或商估沒漏,假冒豪彊之名,擁護貿易之利,凌踐平弱之人,專固要害之處;屬城承寬,亦皆如之。
〈《初學記》二十四〉
上書論皇太子納妃用玉璧虎皮
或者虎取威猛,有斑彩蔚,玉象德而有溫潤,圭璋亦玉之美者,豹皮彩蔚,㠯譬君子。王肅納徵辭云:「玄纁束帛,儷皮雁羊。」前漢亦無用羊之禮。鄭氏《婚物贊》曰:「羊者祥也。」婚之有羊,自漢末始。
〈
《通典》五十八。案:鄭眾卒于
建初八年,而云漢末,蓋誤涉康成耳。
〉
上書論皇后拜訖上禮
上禮唯酒犢而已:犢十頭,酒十二斛,王公已下,名在三節,祥瑞自簡,慶賀錄者悉賀。《
左傳
》曰:「會吳于繒,吳徵百牢。」子服景伯曰:「周制上物,不過十二,天之大數也。」太學博士雖不在賀,而常小會者同,悉應上禮。
〈
《通典》五十九;
昇平元年,臺符問皇后拜訖:「何官應上禮,上禮悉何用?」太常王彪之上書。
〉
上言開陵皇太后服
〈永和十二年〉
二學博士荀訥、曹耽等議如右:「臣雖與之同議,議各有辭。太后臨朝稱制,體同皇極,則亦宜服緦,議有二君之嫌。」〈《通典》一百二〉
奏議陳留王廢疾求立後
〈升平元年〉
臣按訥、耽二議,爲許其所陳也。各無明文。臣㠯爲經史所記,未有南面稱孤,而㠯病疾退爲庶人者也。勵纂封先代,近四十年,位在朝賓,今㠯疾退,既廢之後,若同庶人,則名賤而役廝;處㠯朝官,則職替而班下;㠯舊禮則制重而無位。量茲三義,莫知其禮。宗廟享祭,禮有假攝。古今依禮行之,有由來矣。
〈《通典》七十四〉
奔喪議
昔太寍之難,奔赴無過三年之限。恭皇后不宜逾先制,禮爲君之母妻,居處飲食爾,君已除喪,而後聞喪,不稅;而責其奔。此臣所疑也。且宜一依濛所上。
〈《通典》八十〉
婚禮不賀議
按婚禮不賀不樂。《傳》稱「子罕如晉賀夫人,既無明文」;又《傳》不云「禮也」。禮,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至于不賀,無三日之斷。
〈
《通典》五十九:「永和三年納後,議賀不。」王彪之議。
〉
婚不舉樂議
婚禮不樂。鼓吹亦樂之總名。儀注所㠯無者,依婚禮也。臣伏重詳。《禮》云:「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樂,陽氣也」。又云:「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自王者下達。迎大駕鹵簿及至尊升太極,竝闕此條,當是依三日不舉樂之禮。愚謂殿庭及大駕鹵簿鼓吹,竝可備儀而已。
〈
《通典》五十九:「升平元年八月,符問迎皇后大駕,應作樂不。」太常王彪之議。
〉
魏晉舊制:晝夜漏既盡,門鳴鼓鳴鐘,吉凶鼓鐘常用,非樂也。舊儀,皇后乘輿列闤闠掖門,鳴鐘鼓,所㠯聲告内外耳。今自應施鐘。若他事會,黃門侍郎舉麾,舊應作宮懸金石之樂,鳴鐘鼓;中朝無宮懸,設軒懸。中興㠯來無此樂,故唯作鼓吹鳴鐘,㠯擬宮懸金石耳。婚禮三日不作樂,經典明文。愚謂宜如舊儀,至尊升殿,舉麾作樂;迎皇后大駕,不應鼓吹。
〈
《通典》同上:「蘭臺太常主者按」云云,彪之又議。
〉
日食廢朝會議
永和中殷浩輔政,又欲從劉邵議不卻會。王彪之議曰:《禮》云:「諸侯旅見天子,不得終禮而廢者四,自謂卒暴有之,非謂先存其事,而僥倖史官推術錯謬,故不先廢朝禮。」〈《通典》七十八〉
太后爲親屬舉哀議
若至尊自應舉哀外族于朝堂,是也。自若不舉哀,唯應從太后遠出朝堂。未喻其禮,謂從舉哀之禮。自中朝迄于中興,朝廷已粗有常儀。至尊爲内族于東堂舉哀,則三省從臨;爲外族及大臣于朝堂舉哀,則八座丞郎從臨。至尊之奉太后,即率朝臣之儀,又盡家人之禮。二三情敬,實兼參臣子。今不應自舉哀者,謂應從太后臨于式乾殿,太后位西面東向,至尊位北面南向。
〈
《通典》八十一:「褚太后爲從弟舉哀。」尚書王彪之議。
〉
駁彭城國李太妃諡議
由于婦人無爵,既從夫爵,則己無實爵,㠯從爲稱也。㠯從爲稱,則無諡可知。《春秋》婦人有諡者,周末禮壞耳。故服虔注聲子之諡「非禮也」。杜氏注惠公仲子,亦云「非禮,婦人無諡。」泰始㠯來,藩國王妃,無有諡者。中興,敬后登祚乃追諡耳。琅邪武王諸葛妃、恭王夏侯妃,元帝猶抑烝烝之至,不追諡,今彭城太妃不應諡。
〈《通典》一百四〉
省官竝職議
爲政之道,㠯得賢爲急,非謂雍容廊廟,標的而已,固將莅任贊時,職思其憂也。得賢之道,在于莅任;莅任之道,在于能久;久于其道,天下化成。是㠯三載考績,三考黜陟,不收一切之功,不采速成之譽。故勳格辰極,道融四海,風流遐邈,聲冠百代。凡庸之族眾,賢能之才寡。才寡于世而官多于朝,焉得不賢鄙共貫,淸濁同官!官眾則闕多,闕多則遷速,前後去來,更相代補,非爲故然,理固然耳。所㠯職事未修,朝風未澄者也。職事之修,在于省官;朝風之澄,在于竝職。官省則選淸而得久,職竝則吏簡而俗靜;選淸則勝人久于其事,事久則中才猶足有成。
今内外百官,較而計之,固應有竝省者矣。六卿之任,太常望雅而職重,然其所司,義高務約,宗正所統蓋鮮,可㠯竝太常。宿衛之重,二衛任之,其次驍騎、左軍各有所領,無兵軍校皆應罷廢。四軍皆罷,則左軍之名不宜獨立,宜改游擊㠯對驍騎。内官自侍中㠯下,舊員皆四,中興之初,二人而已。二人對直,或有不周,愚謂三人,于事則無闕也。凡餘諸官,無綜事實者,可令大官隨才位所帖而領之。若未能頓廢,自可因闕而省之。委之㠯職分,責之㠯有成,能否因考績而著,淸濁隨黜陟而彰。雖緝熙之隆、康哉之歌未
〈「下有闕脫」。〉
可,使庶官之選差淸,莅職之日差久,無奉祿之虚費,簡吏寺之煩役矣。
〈
《晉書王彪之傳》;案:此因桓溫陳便宜七事,因上議云云,㠯《御覽》二百三及《桓溫傳》互證自明。
〉
帝加元服議
禮雖有喪冠,當是應冠之年,服制未終,若須服終,便失應冠之年故也。禮所㠯冠無定時月,春夏不可,便用秋冬。若今歲内修復未畢,入新年,卜仲春之日,加元服,不失年,不失禮。今便準喪冠,闕饗樂而行事,誠有倚傍。然加袞冕,火龍煥然,㠯準喪儀;情有不體。若別有事,必速加元服,權諸輕重,不須修復畢者,便當準喪冠耳。《通典》五十六「孝武將冠」太常王彪之議。
新年至尊當加元服。今若依成帝故事用三元日者,冠有金石之樂,恐修山陵未必,于樂便闕。禮,冠自卜日。又云「夏葛履,冬皮履」,明無定時,不必三元也。按晉故事及兩漢,皆非三元,當任時事之宜耳。
〈《通典》五十六〉
近訪得成皇帝加元服儀注,闕無拜廟事。按禮,冠皆于廟。《儀禮》云:「既畢,賓出,主人送于廟門」。明必在廟。近代㠯來,不復在廟。成皇帝既加元服,拜太廟㠯告成,蓋亦猶擬在廟之儀。今既加元服,亦應拜廟。
〈《通典》五十六〉
優遇陳留王議
禪讓之始王,與繼嗣之末孫,降殺殊矣。是㠯《春秋》之會,杞不異列,宋不殊位。今陳留王朝會,自任其來,則無繩墨之準。既㠯來朝,則應有常次,至于大會升殿,雖在上位,然無殊別之座,名同朝錄,將事有例,且朝錄蓋是紀官名之簡。
〈《通典》七十四〉
優賻陳留王議
山陽公薨故事,給絹二百匹,山陽于今稍遠,今可特給絹布二百匹,錢三十萬,宜小優于山陽也。
〈《通典》七十四〉
諱議
凡訓體憲章經典無文者,則當準已行之舊令。議者所從,是右丞議也。按右丞議云「門縣改名,既頒天下,則朝臣不得不諱。」意㠯爲門縣名㠯犯先帝所生之諱,故先帝時改之,與明穆皇后臨朝除光祿勳字義體同爾,竝皆頒下者,令知官名之改,非頒下令人皆諱之也。謂上書奏事詣先帝令上書爲諱耳,太后及朝臣竝應諱之義。今者奏事詣太后,何諱之有,而乃稱太后制書遠推之乎!議又喻㠯父之所諱。竊㠯父子天性,君臣異族,君之所諱,何必盡同?元、明、哀三帝之朝,無㠯所生之諱頒于天下,令人皆同諱,則臣不同子之一隅也。明臣之所諱君之母妻諱者,諱小君之諱耳。且四海之人,皆小君之臣妾,非所生之臣妾也。㠯小君之諱列于諱榜,故天下同諱;所生之諱不列諱榜,故天下不同諱。于時主相賢明,朝多雋彥,今所應準,而議云「非今所議」,竊所未達。又云「母㠯子貴」。三帝之母,不㠯子貴邪!議又云,章皇太妃之喻,殆非今嫌。」既不解哀帝所生,何㠯獨非今嫌?又今上即位,所生李淑妃諱,何㠯不頒下天下,與簡文皇帝順皇后諱率土同諱之乎?中興有八帝,迄今上五帝有所生,豈可四帝所生普天下不諱,而簡文帝所生獨率土同諱乎?謂王尚書、傅郎議爲允。
〈《通典》一百四〉
太后父喪廢樂議
今若鐘懸鼓吹皆可㠯作者,其餘羽毛絲竹,奚爲廢之?竊所未喻。元皇后秋崩,武帝咸寍元年饗萬國,設樂;恭皇后夏崩,成帝
咸康八年
饗萬國,不盡徹樂。未詳二帝故事,孰得孰失?且恭皇后崩,垂向周月,朝行權制,六宮煥然,故㠯即吉經時,雖尊于萬國,然于帝爲卑,不盡徹樂之詔,或指在于斯也。縱令咸康末不盡徹樂㠯爲合禮,亦非所㠯證今明喻也。《禮》云:「母有喪聲聞焉,則不舉樂。」夫人之事親尊,自王者達于庶人,不㠯貴賤異禮也。皇太后始居致哀,衰服在躬,號哭無時,鼓鐘歌簫之音,實聞于内殿,非《禮》所謂「不舉樂」之說。今所欲存者輕,所爲廢者重,略輕崇重,附禮合情,敦于體訓,于是乎在。意如前議,謂應設鼓懸鐘而不作。
〈《通典》一百四十七〉
喪不數閏啟
或㠯閏附七月,宜用閏月除者。或㠯閏名雖附七月,而實㠯三旬別爲一月,故應㠯七月除者,臣等與中軍將軍沖參詳,一代大禮,宜準經典。三年之喪,十三月而練,二十五月而畢,《禮》之明文也。《陽秋》之義,閏在年内,則略而不數,明閏在年外,則不應取之㠯越期忌之重,禮制祥除必正期月故也。
〈
《晉書禮志中》。寍康二年七月,簡文帝崩,再周而遇閏,王彪之啟。
〉
答臺符問小功服成婚
二王出後二國,禮爲人後,降本親一等。又云爲姑姊妹適人者小功,二王應制小功之服。禮,小功絕哭,可㠯娶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先儒之說,本齊衰之親,故除喪而後可婚。今二王雖㠯出後降服,本亦齊衰之親,情例如禮,不應成婚。
〈
《通典》六十。東晉臺符廬陵公主薨,琅邪東海二王于禮爲應得婚與否,太常王彪之云云。
〉
答撫軍訪郊祀有赦
中興㠯來,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嘗謂非宜。何者?黎庶不達其意,將謂郊祀必赦,至此時,凶愚之輩復生心于僥倖矣。
〈
《晉書王彪之傳》。時當南郊,簡文帝爲撫軍執政,訪彪之應有赦不,答云云,從之。
〉
上箋陳雷弱兒事
弱兒等容有詐偽,浩未應輕進。
〈《晉書王彪之傳》〉
與會稽王箋
王濛女有同生之哀。計其日月,尚未絕哭,豈可成婚?凡在君子,猶愛人㠯禮,況崇化之主邪?㠯此爲聖人故事,寍可執訓,當令宣流後裔。忝備禮官,情有不安,謹具白所懷。
〈《通典》六十。〉
王者君臨萬國,㠯禮義聲敎也。今若皇子獨違規矩,恐遐邇之談,不必許也。且自元康㠯來,朝臣之家犯禮婚者,不見重責。故尚書僕射裴頠,當代名士,于時㠯兄弟子喪末,爲息拜時,其息服除也。議者謂父子竝應貶責。兄弟子下流之喪,不同于姑。古者諸侯絕周,而卿大夫之喪,在殯猶不舉樂,不㠯本周喪未葬行嘉禮也。況廬陵長公主,于禮不應絕服,喪今未葬乎!
〈《通典》六十〉
答會稽王書
女有大功服,若初婚者,禮例無許;既已拜時,猶復不同。昔中朝許侍中等曾議此事,㠯爲拜時不應㠯喪爲疑,倚傍經禮,甚有理據,談者多謂是。殿下可視而量之。
〈
《通典》五十九。「會稽王道子與王彪之書,彪之答云云。〉與揚州刺史殷浩書太史上元日合朔,談者或有疑,應卻會與不?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合朔,庾車騎寫劉孔才所論㠯示八座。于時朝議有謂孔才所論爲不得禮議,荀令從之,是勝人之一失也。何者?《禮》云:「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而廢者四:太廟火,日蝕,后之喪,雨沾服失容。」尋此四事之指,自謂諸侯雖已入門而卒暴有之,則不得終禮。非爲先存其事,而徼倖史官推術錯謬,故不豫廢朝禮也。夫三辰有災,莫大日蝕,史官告譴,而無懼容,不修豫防之禮,而廢消救之術,方大饗華夷,君臣相慶,豈是將處天災罪己之謂?且檢之事實,合朔之儀,至尊靜躬殿堂,不聽政事,冕服御坐門闥之制,與元會禮異。自不得兼行,則當權其事宜。合朔之禮,不輕于元會。元會有可卻之隼,合朔無可廢之義。謂應依建元故事,卻元會。
〈
《魏志劉劭傳》注,又《御覽》二十九引《晉起居注》。
〉
答孔嚴論蔡謨諡書
按諡法布德執義曰穆,謂此名目殊爲不輕。泰始初張皇后、大寍庾太后,竝諡曰穆,魏司空陳泰、王昶、賀循,皆名士也,竝諡曰穆。此與蔡公名體相應。中朝復諡亦不勝單,安平獻王孚、齊獻王攸竝單諡。自頃復諡者,非大晉舊典必重複諡也,蓋是近來儒官相承近意耳。皆顧命重勳,或居分陝,或處阿衡。蔡公存謙素之懷,不當此任,于今詠之。所㠯不復諡,欲令異于數公,所㠯標沖虚述德美也。又中朝及中興曾居師傅及錄台事者,亦皆不復諡,山、李二司徒、吾族父安豐侯,近賀司空、荀太尉覬、周光祿顗,或曾師傅,或曾總錄,竝不復諡。吾謂此諡弘美,不應翻改。按諡法條有限,而應諡者無限,亦何得令名德必皆齊同。遠準周之文武,則後代不應復得通用此名;近校晉朝舊比,山濤、荀顗、周顗諡康,羊祐、荀勖同諡成,此例甚眾,不可悉載。近朱伯高諡簡,尚書符卻已不應與和、嶠同諡。蔡爲太常,據上論可同,理甚有義,遂便施行。蔡家固當有此故事。準例如此,復無所爲疑。
〈《通典》一百四〉
二疏畫詩序
余自求致仕政事,累詔不聽,因扇上有畫二疏事,作詩一首,㠯述其美。
〈《書鈔》一百三十四,《御覽》七百五十。〉
伏羲贊
悠悠皇羲,體寂神澄,無爲而化,世道之凝。下知有之,冥感自興。因應之跡,畫象結繩。
〈《初學記》九〉
王納之
納之,彪之孫。元興中尚書左丞,復爲御史中丞。
議郊祀不得三公行事
既殯郊祀,自是天子當陽有君存焉,稟命而行,何所辨也!齊之興否,豈如今日之比乎?議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極尊,唯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㠯上,莫不烝嘗,嫡子居外,庶子執事,禮文炳然,未有不親受命而可祭天者。又武皇受禪,用二月郊;元帝中興,㠯三月郊。今郊時未過,日望輿駕,無爲欲速而無據,使皇輿旋返,更不得親奉。
〈
《宋書禮志》三:安帝
元興三年,宋高祖討桓玄走之,已卯,告議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塵江陵未返,其明年應郊,朝議㠯爲依周禮,宗伯攝職,三公行事,尚書左丞王納之獨云云。又見《通典》四十三。
〉
王曠
曠,廙弟。惠帝時侍中,出爲丹楊太守,永嘉中爲淮南内史。有集五卷。
與東海王越書
裴郃在此,雖不治事,然識量弘淹,此下人士,大敬拊之。
〈《魏志裴潛傳》注〉
與揚州論討陳敏計
賊今下屯固橫江。
〈《御覽》三百三十七〉
復據烏江,皆塹壘彭排鹿角,步安嚴峻,㠯襲歷陽諸軍。
〈《御覽》三百三十七〉
王邃
邃,曠弟。
〈閣帖題云「海陵恭侯」,當考。〉
書
寒,佳不?張丞婚事云何,是良對,足下可時合,知女決也。王邃白。
〈《湻化閣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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