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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儒家,初無所謂哲學也。孔子敎人,言道德,言政治,而無一語及於哲學。其言性與天道,雖高第弟子如子貢,猶以爲不可得而聞,則雖斷爲未嘗言焉可也。儒家之有哲學,自《
易
》之〈繋辭〉、〈説卦〉二傳及《中庸》始。易傳之爲何人所作,古今學者尙未有定論,然除傳中所引孔子語若干條外,其非孔子之作,則可斷也。後世祖述易學者,除揚雄之《
太元經
》、
邵子
之《
皇極經世
》外,亦曾無幾家。而此數家之書,亦不多爲人所讀,故儒家中此派之哲學,未可謂有大勢力也。獨《中庸》一書,《史記》旣明言爲子思所作,故至於宋代,此書遂爲諸儒哲學之根柢。
周子
之言「太極」,
張子
之言「太虛」,
程子、
朱子
之言「理」,皆視爲宇宙人生之根本,與《中庸》之言「誠」無異,故亦特尊此書躋諸《
論
》、《
孟
》之例。故此書不獨如〈繋辭〉等傳表儒家古代之哲學,亦古今儒家哲學之淵源也。然則辜氏之先譯此書,亦可謂知務者矣。
然則孔子不言哲學,若《中庸》者又何自作乎?曰:《中庸》之作,子思所不得已也。當是時,略後孔子而生而於孔子之説外別樹一幟者
老氏
〈
老氏之非老聃,説見汪中《述學》、《補遺》。
〉、
墨氏
。老氏、墨氏亦言道德,言政治,然其説皆歸本於哲學。夫老氏道德政治之原理,可以二語蔽之曰:虛與静是已。今執老子而問以人何以當虛當静,則彼將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故曰:「致虛極,守静篤,萬物並作。」〈
《老子》十六章
。
〉
此虛且静者,老子謂之曰道,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二十五章
。
〉
由是,其道德政治之説不爲無據矣。墨子道德政治上之原理,可以二語蔽之曰:愛也,利也。今試執墨子而問以人何以當愛當利,則彼將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故曰:「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又曰:「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
《
墨子法儀篇
》。
〉
則其道德政治之説不爲無據矣。雖老子之説虛静,求諸天之本體,而墨子之説愛利,求諸天之意志,其間微有不同,然其所以自固其説者,則一也。孔子亦説仁説義,又説種種之德矣。今試問孔子以人何以當仁當義,孔子固將由人事上解釋之。若求其解釋于人事以外,豈獨由孔子之立脚地所不能哉,抑亦其所不欲也。若子思則生老子、墨子後,比較他家之説,而懼乃祖之敎之無根據也,遂進而説哲學,以固孔子道德政治之説。今使問子思以人何以當誠其身,則彼將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故曰:「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其所以爲此説者,豈有他哉,亦欲以防禦孔子之説,以敵二氏而已。其或生二子之後,濡染一時思辨之風氣而爲此説,均不可知,然其方法之異于孔子與其所以異之原因,不出于此二者,則固可決也。
然中庸雖爲一種之哲學,雖視「誠」爲宇宙人生之根本,然與西洋近世之哲學固不相同。子思所謂「誠」,固非如
裴希脫
()之 、
解林
()之 、
海格爾
()之 、叔本華()之 、
哈德曼
()之 也。其於思索未必悉皆精密,而其議論亦未必盡有界限,如執近世之哲學以述古人之説,謂之彌縫古人之説則可,謂之忠于古人則恐未也。夫古人之説,固未必悉有條理也,往往一篇之中時而説天道,時而説人事。豈獨一篇中而已,一章之中亦復如是。幸而其所用之語意義甚爲廣莫,無論説天説人時,皆可用此語,故不覺其不貫串耳。若譯之爲他國語,則他國語之與此語相當者,其意義不必若是之廣。即令其意義等於此語或廣於此語,然其所得應用之處不必盡同,故不貫串、不統一之病自不能免。而欲求其貫串統一,勢不能不用意義更廣之語。然語意愈廣者,其語愈虛,於是古人之説之特質漸不可見,所存者其膚廓耳。譯古書之難,全在於是。如辜氏此書中之譯「中」爲 、「和」爲 ,其最著者也。餘如以「性」爲 ,以「道」爲 ,亦出于求統一之弊。以吾人觀之,則「道」與其謂之 ,寧謂之 。至「性」之爲 ,則 之一字,除與 之 字相對照外,於本義上固毫不需此,故不如譯爲 之妥也。此外如此類者尙不可計。要之,辜氏此書如爲解釋《中庸》之書,則吾無間然,且必謂我國之能知《中庸》之眞意者,殆未有過於辜氏者也。若視爲翻譯之書,而以辜氏之言即子思之言,則未敢信以爲善本也。其他種之弊,則在以西洋之哲學解釋《中庸》,其最著者如「誠則形,形則著」數語。兹録其文如左:
此節明明但就人事説,
鄭
注與
朱
注大概相同,而忽易以 、 等許多形而上學上之語(),豈非以西洋哲學解釋此書之過哉。至「至誠無息」一節之前半,亦但説人事,而「無息」、「久」、「徵」、「悠遠」、「博厚」、「高明」等字,亦皆以形而上學之語譯之,其病亦與前同。讀者苟平心察之,當知余言之不謬也。
上所述二項,乃此書中之病之大者,然亦不能盡爲譯者咎也。中國語之不能譯爲外國語者,何可勝道!如《中庸》之第一句,無論何人不能精密譯之,外國語中之無我國「天」字之相當字,與我國語中之無 之相當字無以異。吾國之所謂「天」,非蒼蒼者之謂,又非天帝之謂,實介二者之間,而以蒼蒼之物質具天帝之精神者也。「性」之字亦然。故辜氏所譯之語,尙不失爲適也。若夫譯「中」爲 ,是亦不可以已乎?
里雅各
()之譯「中」爲 ,固無以解「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之「中」,今辜氏譯「中」爲 ,又何以解「君子而時中」之「中」乎?吾寧以里雅各氏之譯「中」爲 ,猶得《中庸》一部之眞意者也。夫「中」()之思想,乃中國古代相傳之思想,自堯云「執中」,而皐陶乃衍爲「九德」之説。皐陶不以寬爲一德,栗爲一德,而以二者之中之「寬而栗」爲一德,否則當言十八德,不當言九德矣。〈
洪範
〉「三德」之意亦然。此書中「尊德性」一節及問强、索隐二章尤在發明此義,此亦本書中最大思想之一,寧能以 空虛之語當之乎?又豈得以類於
亞里士多德
()之中説而唾棄之乎?余所以謂失古人之説之特質而存其膚廓者,爲此故也。辜氏自謂涵泳此書者且二十年,而其涵泳之結果如此,此余所不能解也。餘如「和」之譯爲 也,「仁」之譯爲 也,皆同此病。要之,皆過於求古人之説之統一之病也。至全以西洋之形而上學釋此書,其病反是。前病失之於減古書之意義,而後者失之於增古書之意義。吾人之譯古書,如其量而止則可矣,或失之減,或失之增,雖爲病不同,同一不忠於古人而已矣。
辜氏譯本之病,其大者不越上二條,至其以己意釋經之小誤,尙有若干條。兹列舉之如左:
(一)「是以君子戒愼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辜氏譯爲:
其於「其」字一字之訓則得矣,然中庸之本意,則亦言不自欺之事。
鄭元
注曰:
小人閒居,爲不善無所不至也。君子則不然,雖視之無人,聽之無聲,猶戒愼恐懼自修,正是其不須臾離道。
朱注所謂「雖不見聞,亦不敢忽」,雖用模棱之語,然其釋「獨」字也,曰:
獨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
則知朱子之説,仍無以異于康成,而辜氏之譯語,其於「其」字雖妥,然涵泳全節之意義,固不如舊注之得也。
(二)「隱惡而揚善」,辜氏譯之曰:
此又以西洋哲學解釋古書,而忘此節之不能有此意也。夫以惡爲 ,善爲 ,此乃希臘以來哲學上一種之思想,自斯多噶派()及新栢拉圖派()之辨神論(),以至近世之
萊布尼茲
(),皆持此説,不獨如辜氏注中所言大詩人
沙士比亞
()及
葛德
()二氏之見解而已。然此種人生觀,雖與《中庸》之思想非不能相容,然與好問察言之事有何關係乎?如此斷章取義以讀書,吾竊爲辜氏不取也。且辜氏亦聞孟子之語乎?孟子曰:
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爲善。
此即「好問」二句之眞注脚。至其譯「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乃曰:
夫云
〈執善惡之中。〉
已不可解,况云 乎?且如辜氏之意,亦必二者皆 ,而後有 之可言。以 及 爲 ,可謂支離之極矣。今取朱注以比較之曰:
然於其言之未善者,則隱而不宣;其善者,則播而不匿。……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後用之。
此二解之孰得孰失,不待知者而決矣。
(三)「天下國家可均也」,辜氏譯爲:
而復注之曰:
均 (平視)然試問「均」字果有
〈漠視。〉
之訓否乎?豈獨「均」字無此訓而已,即「平視」二字
〈
出《
魏志劉楨傳注
》。
〉
亦曷嘗訓此?且即令有此訓,亦必有二不相等之物,而後可言均之、平之。孟子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故若云天下、敝屣可均,則辜氏之説當矣。今但云「天下國家可均」,則果如辜氏之説,將均天下國家於何物者哉?至 ,不過外國語之偶有均字表面之意者,以此釋「均」,苟稍知中國語者,當無人能首肯之也。
(四)「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鄭注曰:
夫婦謂匹夫匹婦之所知所行。
其言最爲精確,朱子注此節曰「結上文」,亦即鄭意。乃辜氏則譯其上句曰:
而復引
葛德
《
浮斯德
》戲曲
中之一節以證之,實則此處並無此意,不如舊注之得其眞意也。
(五)辜氏於第十五章以下即譯哀公問政章
〈朱注本之第二十章。〉,而繼以舜其大孝、無憂、達孝三章,又移鬼神之爲德一章于此下,然後繼以自誠明章。此等章句之更定,不獨有獨斷之病,自本書之意義觀之,亦決非必要也。
(六)辜氏置鬼神章于自誠明章之上,當必以此章中有一「誠」字故也。然辜氏之譯「誠」之不可揜也。乃曰:
不言「誠」字而以鬼神代之,尤不可解。夫此章之意,本謂鬼神之爲物,亦誠之發現,而乃譯之如此,辜氏於此際何獨不爲此書思想之統一計也。
(七)「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享之,子孫保之。」此數者,皆指武王言之,朱注「此言武王之事」是也。乃辜氏則以此五句別爲一節,而屬之文王,不顧文義之滅裂,甚矣其好怪也!辜氏獨斷之力如此,則更無怪其以「武王未受命」爲文王未受命,及「周公成文、武之德」爲周公以周之王成于文、武之德也。
(八)「禮所生也」之下「居下位」三句,自爲錯簡,故朱子亦從鄭注。乃辜氏不認此處有錯簡,而意譯之曰:
復於注中直譯之曰:
復於下節譯之曰:
按「不獲乎上」之意,當與孟子「是故得乎邱民而爲天子,得乎天子爲諸侯,得乎諸侯爲大夫」,及「不得乎君則熱中」之「得」字相同。如辜氏之解,則經當云「在上位不獲乎下」,不當云「在下位不獲乎上」矣。但辜氏之所以爲此解者,亦自有故,以若從字句解釋,則與上文所云「爲天下國家」,下文所云「民不可得而治」不相容也。然「在下位」以下,自當如鄭注別爲一節,而「在下位」者,旣云在位,則自有治民之責,其間固無矛盾也。况孟子引此語亦云「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乎。要之,此種穿鑿亦由求古人之説之統一之過也。
(九)「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辜氏譯之曰:
以三重歸于一重,而即以「寡過」當之,殊屬非是。朱子解爲「人得寡過」固非,如辜氏之解,更屬穿鑿。愚按此當謂王天下者重視議禮、制度、考文三者,則能寡過也。
(十)「上焉者雖善無徵,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此一節承上章而言無徵之徵,即夏禮、殷禮「不足徵」之「徵」,故朱子章句解爲「雖善而皆不可考」,是也。乃辜氏譯首二句曰:
以 釋「上」字,穿鑿殊甚。不知我國古代固無求道德之根本於神意者,就令有之,要非此際子思之所論者也。
至辜氏之解釋之善者,如解「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之「一」爲「豫」,此從鄭注而善者,實較朱注更爲直截。此書之不可没者,唯此一條耳。
吾人更有所不慊者,則辜氏之譯此書,並不述此書之位置如何及其與《論語》諸書相異之處。如余於此文首頁之所論,其是否如何,尙待大雅之是正。然此等問題,爲譯述及注釋此書者所不可不研究明矣。其尤可異者,則通此書無一語及於著書者之姓名,而但冠之曰孔氏書。以此處《大學》則可矣,若《中庸》之爲子思所作,明見於《史記》,又從子思再傳弟子孟子書中,猶得見《中庸》中之思想文字,則雖欲没其姓名,豈可得也。又譯者苟不信《中庸》爲子思所作,亦當明言之,乃全書中無一語及此,何耶?要之,辜氏之譯此書,謂之全無歷史上之見地可也。唯無歷史上之見地,遂誤視子思與孔子之思想全不相異;唯無歷史上之見地,故在在期古人之説之統一;唯無歷史上之見地,故譯子思之語以西洋哲學上不相干涉之語。幸而譯者所讀者,西洋文學上之書爲多,其於哲學所入不深耳。使譯者而深於哲學,則此書之直變爲柏拉圖之
語錄、
康德
之實踐理性批評,或變爲
斐希脫、
解林
之書,亦意中事。又不幸而譯者不深於哲學,故譯本中時時見
康德
之知識論及倫理學上之思想,然以不能深知
康德
之知識論,故遂使西洋形而上學中空虛廣莫之語充塞於譯本中。吾人雖承認中庸爲儒家之形而上學,然其不似譯本之空廓則固可斷也。又譯本中爲發明原書,故多引西洋文學家之説,然其所引證者亦不必適合,若再自哲學上引此等例,固當什佰千萬於此。吾人又不能信譯者於哲學上之知識狹隘如此,寗信譯者以西洋通俗哲學爲一藍本,而以中庸之思想附會之,故務避哲學家之説,而多引文學家之説,以使人不能發見其眞贜之所在。此又一説也。由前之説,則失之固陋;由後之説,則失之欺罔。固陋與欺罔,其病雖不同,然其不忠於古人則一也。故列論其失,世之君子或不以余言爲謬乎。
《學衡》雜誌轉載本作者附記
此文作於光緒丙午,曾登載於上海敎育世界雜誌。此誌當日不行於世,故鮮知之者,越二十年,乙丑夏日檢理舊篋,始得之。學衡雜誌編者請轉載,因復覽一過。此文對辜君批評頗酷,少年習氣,殊堪自哂。案辜君雄文卓識,世間久有定論,此文所指摘者,不過其一二小疵。讀者若以此而抹摋辜君,則不獨非鄙人今日之意,亦非二十年前作此文之旨也。國維附記。
这部作品在年月日以前出版,其作者年逝世,在
美國
以及版權期限是
作者終身加年
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