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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一百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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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一百四卷目錄
醫部彙考八十四
脈法十四
李中梓醫宗必讀
〈
脈法心參 分配臟腑診候之圖 人迎氣口說 脈有
不可以言傳說 因形氣以定診說 診貴提綱說 脈有相似宜辨 脈有相反宜參 脈
位法天地五行說 長短二脈不診於關說 緩脈非病脈說 革脈非變革之義 脈以胃
氣為本 診法與叔和不同 重陰重陽 脫陰脫陽 陰陽相乘相伏 陰絕陽絕 脈無
根有兩說 尺寸分經與絡 一歲之中脈象不可再見 脈有亢制 老少脈異 從證不
從脈 從脈不從證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衝陽太谿太衝 分人迎氣口脈訣
內因脈 外因脈 不內外因脈 死絕脈 動止脈 諸脈宜忌類
〉
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
〈
診脈貴在用意 臟腑部位 婦人脈 反關
脈 脾胃脈 小兒脈 太素脈偽
〉
陶華六書
〈
傷寒用浮中沉三脈法 辨脈雖浮亦有可下者脈雖沉亦有可汗者
傷寒伏脈辨 一提金脈要 三陰三陽脈證
〉
章潢圖書編
〈
脈總論 診脈方位不同 診脈當依時月 脈分三部五臟 論
診脈大法 論辨臟腑脈法
〉
藝術典第一百四卷
醫部彙考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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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法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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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中梓醫宗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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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法心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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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四言《脈訣》皆言脈象,然而脈有精理,更當深求。茲曰「心參。」 蓋予之得乎心而應乎手者,亦有得乎心而不能喻諸口者,若能於此研窮,期於了了明通,方不愧為司命耳。
《脈訣》高陽生托王叔和之名者也。自偽訣訛傳,脈法
久晦,雖闢之者代有其人,奈習之者恬不知改。予欲
起而正之,固知微塵無足岳之能,滴露乏添江之力,
然天下萬世,豈無明眼,雖信予言,或不及信偽訣而
信偽訣,何如其信《內經》耶?今以《內經》脈法為圖,因以
數言正其疵誤,但細心閱之,則鳧頸蛇足,自當立辨。
分配臟腑診候之圖
尺內兩旁則季脇也尺外以候腎尺
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此《內經》之三部候法也。腑不及膽者,寄於肝也;不及
大小腸膀胱者,統於腹中也。至《偽訣》以大小腸配於
寸上,以三焦列於左尺,以命門列於右尺。及乎厥陰
膻中,竟置而不言,不可不為之辨,使後學有確然可
遵之法也。夫寸主上焦,以候胸中;關主中焦,以候鬲
中;尺主下焦,以候腹中。此人身之定位,古今之通論
也。大小腸皆在下焦腹中,偽訣越中焦而候之寸上,
有是理乎?滑伯仁見及此,以左尺主小腸膀胱前陰
之病,右尺主大腸後陰之病,可稱千古隻眼。《難經》及
叔和啟元,皆以三焦有名無形,已為誤矣。陳無擇創
言三焦有形如脂膜,更屬不經。《靈樞》曰:「密理厚皮者,三焦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薄。」又曰:「勇士者,三焦理橫;怯士者,其焦理縱。」又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泌糟粕,蒸津液,化精微而為血。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水穀者,居於胃中成糟粕,下大腸而成下焦。
又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既曰無形,何以
有厚薄?何以有縱有橫?何以如霧如漚如瀆?何以有
氣血之別耶?且又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固
已明指肌肉之內,臟腑之外為三焦也。《脈訣》不知其
統主一身,妄列於右尺,何不思之甚哉?手厥陰一經,
從無定論。《金匱真言篇》曰:「心肝脾肺腎,五臟為陰;膽、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六腑為陽。」此止十一經耳,則
手厥陰之一經,果何在乎?《靈蘭祕典篇》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大腸者,傳導之官,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觀其
以膻中足十二經之數,然則配手厥陰經者,實膻中
也。及《靈樞》敘經脈,又有胞絡而無膻中,然而曰「動則喜笑不休」,正與喜樂出焉之句相合。夫喜笑者,心火
所司,則知膻中與心應,即胞絡之別名也。《靈樞》·邪客
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其臟堅固,邪弗能容,容
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心
者,皆在心之胞絡。由是察之,胞絡即為膻中,斷無可
疑。膻中以配心臟,自有確據。心肝脾肺俱各「一候,惟腎一臟而分兩尺之候者,為腎有兩枚,形如豇豆,分列於腰脊之左右也。」《刊誤》以兩尺候腎,深合經旨。《難
經脈訣》乃以左尺候腎水,右尺候命門相火,誤矣。攷
《明堂》《銅人》等經,命門一穴,在督脈第十四椎下陷中
兩腎之間,腎雖水臟,而相火寓焉。蓋一陽居二陰之
間,所以成乎坎也。獨不思脈之應於指下者。為有經
絡。循經朝於寸口。詳攷《內經》。並無命門之經絡也。既
無經絡。何以應診。而可列之右尺乎。但當以左腎為
水。右腎為火。不可以左為腎。右為命門也。
《人迎氣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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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人迎以辨
外因,氣口以辨內因。又曰:「人迎緊盛傷於風,氣口緊盛傷於食。」蓋寸部三分,關部三分,尺部三分,三部合
計,共得九分。每部三分者,前一分中一分,後一分也。
此云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之前一分耳。人多誤認「關前」二字,竟以左寸為人迎,右寸為氣口,誤矣。須知左
關前一分,正當肝部,肝為風木之臟,故外傷於風者,
內應風臟而為緊盛也;右關前一分,正當脾部,脾為
倉廩之官,故內傷於食者,內應食臟而為緊盛也。觀
其但曰傷於風,勿泥外因,而概以六氣所傷者,亦取
人迎也;但曰傷於食,勿泥內因,而概以七情所傷者,
亦取氣口也。古人人迎氣口有兩法,在左右兩手分
之,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在右手一手分之,肺在寸為
人迎,脾在關為氣口。蓋肺主皮毛,司腠理,凡風邪來
客,先犯皮毛,皆《肺經》「腠理不密所致也。」《脈有不可以言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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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之理微,自古記之。昔在黃帝,生而神靈,猶曰若窺
深淵而迎浮雲。許叔微曰:脈之理幽而難明,吾意所
解,口莫能宣也。凡可以筆墨載,可以口舌言者,皆跡
象也。至於神理,非心領神會,烏能盡其元微?如古人
形容胃氣之脈,而曰:「不浮不沈,此跡象也,可以中候求也;不疾不徐,此跡象也,可以至數求也。」獨所謂「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非古人祕而不言,欲名狀之而不可得,姑引而不發,躍如於言詞之表,以待能者之自從耳。」東垣至此,亦窮於詞說,而但言脈貴
有神。惟其神也,故不可以跡象求言語告也。又如形
容滑脈,而曰「替替然如珠之圓轉」,形容濇脈,而曰「如雨沾沙」;形容緊脈,而曰「如切繩轉索」;形容散脈,而曰
「如楊花散漫」,形容任脈,而曰「寸口丸丸。」此皆跡象之
外,別有神理。就其所言之狀,正惟窮於言語,姑借形
似以揣摹之耳。蓋悟理雖入微之事,然跡象未明,從
何處悟入?思境未苦,從何處悟出?必於四言之訣,二
十七字之法,誦之極其熟,思之極其苦,夫然後靈明
自動,神鬼求通。《啟元子》曰:「欲登泰岱,非徑奚從,欲詣扶桑,無舟莫適。其是之謂乎。」《因形氣以定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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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脈審察者,一成之矩也;「隨人變通」者,圓機之士也。
「肥盛之人,氣居於表,六脈常帶浮洪;瘦小之人,氣斂於中,六脈常帶沈數。性急之人,五至方為平脈;性緩之人,四至便作熱醫。身長之人,下指宜疏;身短之人,下指宜密。北方之人,每見實強;南方之人,恆多軟弱。少壯之脈多大;老年之脈多虛。酒後之脈常數;飯後」之脈常洪,遠行之脈必疾,久饑之脈必空,室女尼姑
多濡弱,嬰兒之脈常七至。《經》曰:「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死。」其可不察於此乎?
《診貴提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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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者,氣血之先,陰陽之兆,貴得其綱領而提挈之也。
左手為陽,右手為陰,關前為陽,關後為陰,浮取為陽,
沈取為陰,數躁為陽,遲慢為陰,有力為陽,無力為陰,
長大為陽,短小為陰,明乎此,而脈之大端已在是矣。
故曰:約而言之,只浮沈遲數,已見其梗概,博而攷之,
雖二十四字,未盡其精詳。《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脈有相似宜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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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與虛皆浮也,浮而有力為洪,浮而無力為虛。 沉
與伏皆沉也,沉脈行於筋間,重按即見。伏脈行於骨
間,重按不見,必推筋至骨乃見也。 數與緊皆急也,
脈數以六至得名,而緊則不必六至,惟弦急而左右
彈,狀如切緊繩也。 遲與緩皆慢也,遲則三至,極其
遲慢;緩則四至,徐而不迫。 實與牢皆兼弦、大、實、長
之四象,合為一脈也。實則浮、中、沉三取皆然,牢則但
於沉候取也。 洪與實,皆有力也,洪則重按少衰,實
則按之亦強也。 革與牢皆大而弦也,革則浮取而
得,牢則沉取而見也。 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
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 細與微,
皆無力也。細則指下分明,微則似有若無,模糊難見
矣。 促結濇代。皆有止者也。數時一止為促。緩時一
止為結。往來遲滯。似止非止為濇。動而中止。不能自
還。止有定數為代
《脈有相反宜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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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沈者,脈之升降也。遲數者,脈之急慢也。滑濇者,脈
之通滯也。虛實者,脈之剛柔也。長短者,脈之盈縮也。
洪微者,脈之盛衰也。緊緩者,脈之張弛也。牢革者,脈
之內外也。動伏者,脈之出處也。促結者,脈之陰陽也。
濡弱者,脈之窮於進退者也。芤弦者,脈之見於盛衰
者也。《經》曰:「前大後小,前小後大,來疾去、徐來徐去疾去不盛,來反盛,去盛來不盛,乍大乍小,乍長乍短,乍數乍疏,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脈位法天地五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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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坎水之位,南方離火之位,東方震木之位,西方兌金之位,中央坤土之位。人身一小天地,故脈位應之。」試南面而立,以觀兩手之部位。心屬火,居寸,亦在
南也;腎屬水居尺,亦在北也;肝屬木居左,亦在東也;
肺屬金,居右,亦在西也;脾屬土,居關,亦在中也。以五
行相生之理言之,大一生水,故先從左尺。腎水生左
「關肝木,肝木生左寸心火,心火為君主,其位至高不可下,乃分權於相火,相火寓於右腎,腎本水也,而火寓焉,如龍伏海底,有火相隨。右尺相火生右關脾土,脾土生右寸肺金,金復生水,循環無窮,此相生之理也。」更以相尅之理言之,相火在右尺,將來尅金,賴對
待之。左尺實腎水也,火得水制,則不乘金矣。脾土在
右關,將來尅木,賴對待之左關實肝木也,土得木制,
則不侮水矣。肺金在右寸,將來尅木,賴對待之左尺
實心火也,金得火制,則不賊木矣。右手三部,皆得左
手三部制矣,而左手三部,竟無制者,獨何?歟?右寸之
肺金有子,腎水可復母讎?右關之脾土有子,肺金可
復母讎?右尺之相火有子。脾土可復母。讎是制於人
者,仍可制人,相制而適以相成也。此相尅之理也。
《長短二脈不診於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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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脈以過於本位,名之為長,如寸之過於本位,直可
上溢魚際;尺之過於本位,直可下通尺澤。至於關中,
稍過於上,即為寸部,稍過於下,即為尺部。何從見其
過於本位而名之為長乎?或曰:「長為肝家本脈,見於《內經》者」,然則亦不從關上診歟?曰:凡尺寸之見長者,
皆肝脈之應也。必欲於左關求之,是癡人前說夢矣。
不及本位,故名曰短。寸可短也,尺可短也。若欲於關
上尋不及本位之短脈,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
尺為陰絕,乃死脈也。豈可以死脈為短脈乎?尺關寸
一氣貫通,決無間斷之理,必欲於關上求短脈,其可
得乎?故愚謂長短二脈,不診於關中,但見於尺寸也。
《緩脈非病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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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乃胃氣之脈,六部中不可一刻無者也。所謂「緩而和勻,不疾不徐,不大不小,不浮不沈,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者,此胃氣脈也。脈貴有神者,貴此胃
氣耳。安可以胃氣脈為病脈乎?必緩中有兼見之脈,
方可斷病,如「緩而大、緩而細」之類是也。
《革脈非變革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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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脈者,浮取之而挺然,重按之而豁然,正如鼓皮,外
雖綳急,中則空虛,故丹溪云:「如按鼓皮。」此的解也。皮
即為革,故名為革。滑伯仁以革為變革之義,誤矣。若
曰變革是怪脈也,而革果怪脈乎?則變革之義何居
乎?
《脈以胃氣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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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惟人應之」,胃氣是也。故脈以胃
氣為本。夫肝心肺腎四臟之氣,各有偏勝,但賴胃氣
調劑之,使各得和平,故曰「土位居中,兼乎五行。」春胃
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
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
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
「長夏;胃微耎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耎弱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四時長夏,皆
以胃氣為本,診家於此,精熟則生尅之,故了然「或生或死,或病或不病」,無遁情矣。
《診法與叔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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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正曰:「診脈之法,當從心肺俱浮,肝腎俱沈,脾在中州。王叔和獨守寸關尺部位,以測五臟六腑之脈者,非也。」大抵從叔和而廢此,固非但守此說,不從叔
和,亦非當合而參之可也。
《重陰重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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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脈浮大陽也,又兼疾脈,此陽中之陽也,名曰「重陽。」尺內沈細,陰也,又兼遲脈,此陰中之陰也,名曰「重陰。」上部重陽,下部重陰,陽亢陰隔,癲狂乃成。
《脫陰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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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脈有表無裡,如濡脈之類,此名脫陰。六脈有裡無
表,謂之陷下,如弱脈之類,此名脫陽。六脈暴絕,此陰
陽俱脫也。《經》曰:「脫陰者目盲,脫陽者見鬼,陰陽俱脫者危《陰陽相乘相伏》[编辑]「浮取之候,兩關之前皆陽也,若見緊濇短小之類,是陽不足而陰乘之也。沈取之候,兩關之後皆陰也,若見洪大數滑,是陰不足而陽乘之也。陰脈之中,陽脈間一見焉,此陰中伏陽也。陽脈之中,陰脈間一見焉,此陽中伏陰也。陰乘陽者,必惡寒,陽乘陰者必內熱。陰中伏陽者,期於夏;陽中伏陰者,期於冬。」以五行之
理推之,而月節可期也;
《陰絕陽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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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脣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
倉下口為幽門,大腸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此
為「七衝門。」此七門者,一氣貫通,無有壅遏,壅遏則氣
閉而絕矣。寸口之動脈應之,故「寸關尺一脈貫通無有間絕,間絕則死。寸脈為上,上不至關為陽絕;尺脈為下,下不至關為陰絕。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秋」冬。
《脈無根有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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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尺中為根。人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水為天一之
元,先天命根也。王叔和曰:寸關雖無,尺猶不絕,如此
之流,何憂殞滅,謂其有根也。若腎脈獨敗,是無根矣。
一以沈候為根。《經》曰:「諸浮脈無根者皆死,是謂有表無裡,是謂孤陽不生。」造化所以亙萬古而不息者,一
陰一陽,互為其根也。陰既絕矣,孤陽豈能獨存乎?二
說似乎不同。實則一致。兩尺為腎部。沈候之六脈皆
腎也。然則兩尺之無根。與沈取之無根。總之腎水絕
也。
《尺寸分經與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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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部者,經脈之應也;尺部者,絡脈之應也。「寸部熱滿,尺部寒濇,此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也,秋冬死,春夏生。寸部寒濇,尺部熱滿,此經氣不足,絡氣有餘也,春夏死,秋冬生。」《一歲之中脈象不可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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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弦夏洪,秋濇冬石,各隨時令而見,此為平也。如春
宜弦,而得洪脈者,至夏必死;得濇脈者,至秋必死;得
石脈者,至冬必死,為真臟之氣先洩也。其象先見於
非時,當其時不能再見矣。
《脈有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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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亢則害,承乃制。」此言太過之害也。亢者,過於上
而不能下也。承者,受也,亢極則反受制也。如火本尅
金,尅之太過則為亢,而金之子為水,可以制火,乘其
火虛,來復母讎,而火反受其制矣。如吳王夫差,起傾
國之兵,以與晉爭,自謂無敵,越王句踐,乘其空虛,已
入國中矣。在脈則當何如?曰:陽盛者脈必洪大,至陽
盛之極,而脈反伏匿,陽極似陰也,此《乾》之上九,「亢龍有悔」也。陰盛者,脈必細微,至陰盛之極,而脈反躁疾,
陰極似陽也,此《坤》之上六,「龍戰於野」也。凡過極者,反
兼勝己之化也。
《老少脈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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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脈宜衰弱,若過旺者病也;壯者脈宜充實,若衰
弱者病也。雖然老者脈旺而非躁,此稟之厚,壽之徵
也。如其躁疾,有表無裡,此名「孤陽,死期近矣。」壯者脈
細而和緩,三部同等,此稟之靜,養之定也。若細而勁
直,前後不等,死期至矣。
《從證不從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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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浮為表,治宜汗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下者焉。仲
景云:「若脈浮大,心下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是也。脈沈為裡,治宜下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汗者
焉。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而脈沈者,麻黃附子細辛
湯微汗之是也。脈促為陽,當用葛根芩連清之。若脈
促厥冷為虛脫,非灸非溫不可。此又非促為陽盛之
脈也。脈遲為寒,當用乾薑附子溫之矣。若陽明脈遲,
不惡寒,身體濈濈汗出,則用大承氣。此又非遲為陽
寒之脈矣。四者皆從證不從脈也。世有切脈而不問
證,其失可勝言哉。
《從脈不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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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汗之,此其常也。仲景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沈,身
體疼痛,當救其裡,用四逆湯,此從脈之沈也。裡證下
之,此其常也。日晡發熱者,屬陽明;脈浮虛者,宜發汗,
用桂枝湯,此從脈之浮也。結胸證俱當以大小陷胸
下之矣。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是宜從脈而治
其表也;身疼痛者,當以桂枝麻黃解之矣。然尺中遲
者不可汗。以營血不足故也。是宜從脈而調其營矣。
此皆從脈不從證也。世有問證而忽脈者。得非仲景
之罪人乎。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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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岐伯欲人融通脈理,不可一途而取也。七診者,獨大、獨小、獨遲、獨疾、獨寒、獨熱、獨陷下也,此皆惡脈。今論其不死者,如少陽之至乍大乍小,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緊細而微,厥陰之至沈短而數,是皆旺脈也。又如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是皆運氣使然也,故謂之「從。」從者,順四時五行而
為之遷變,安得死哉。
《衝陽太谿太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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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陽者,胃脈也。在足跗上五寸,骨閒動脈,上去陷谷
三寸。蓋土者萬物之母,衝陽脈不衰,胃氣猶在,病雖
危,尚可生也。然於旺中,又忌弦急,弦急者,肝脈也。若
見此脈,為木來尅土,謂之賊邪,不治。
〈註〉
足跗,即腳面也。
「太谿者,腎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蓋水
者,天一之元,太谿不衰,腎猶未絕,病雖危,尚可生也。
〈註〉
內踝後跟骨,即足跗後兩旁圓骨,俗名孤拐骨。
太衝者,肝脈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蓋肝者
東方木也,生物之始,此脈不衰,則生生之機尚可望
也,女人專以此為主。
《分人迎氣口脈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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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讚》曰:「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神門決斷在兩關後,故曰人迎。緊盛則傷於寒,氣口緊盛則傷於食,此人迎、氣口所以有內傷外感之辨也。左為人迎,以候天之六氣,風寒暑濕燥火之外感者也。人迎浮盛則傷風,緊盛則傷寒,虛弱則傷暑,沈細則傷濕,虛數則傷熱,皆外所因,法當表散滲洩則愈。」右為氣口,以候人之七情喜怒憂思悲恐驚內傷之
邪。其喜則脈散,怒則脈激,憂則脈濇,思則脈結,悲則
脈緊,恐則脈沈,驚則脈動,皆內所因,看與何部相應,
即知何臟何經受病,方乃不失病機,法當溫順以消
平之。其如診按表裡名義情狀,姑如後說。但《經》所述,
謂神者脈之主,脈者血之府,氣者神之御,脈者氣之
使。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文藻雖
雅,義理難明。動靜之辭,有博有約。博則二十四字,不
濫絲毫,約則浮沈遲數。總括綱紀,辭理燦然。浮為風
為虛,沈為濕為實,遲為寒為冷,數為熱為燥。風寒濕
熱屬於外,虛實冷燥屬於內。內外既分,三因須別,學
者宜詳觀覽,不可憚煩也。
《內因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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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則傷心脈必虛,思傷脾結脈中居。因憂傷肺脈必
濇,怒氣傷肝脈便濡,恐則傷腎脈沈是緣;驚傷膽動
相須脈緊因悲傷胞絡,七情氣口內因之。
《外因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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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則傷寒腎不移。虛因傷暑向胞推。濇緣傷燥須觀
肺。細緩傷濕要觀脾。浮則傷風肝部應。弱為傷火察
心知。六部各脈須當審。免使將寒作熱醫。
《不內外因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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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神役慮定傷心,虛濇之中仔細尋。勞役陰陽傷腎部,忽然緊脈必相侵。房帷任意傷心絡,微濇之中宜忖度。」「疲極筋力便傷肝,指下尋之脈弦弱。飲食饑飽並傷脾,未可輕將一例推。饑則緩弦當別議,若然滑實飽無疑。叫呼損氣因傷肺,燥弱脈中宜熟記。能通不內外中因,生死吉凶都在是。」《死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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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啄連來三五啄,屋漏半日一點落。彈石硬來尋即
散,搭指散亂真解索。魚翔似有亦似無,蝦遊靜中跳
一躍。寄語醫家仔細看,六脈見一休下藥。
《動止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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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動一止兩日死,兩動一止四日爾。三動一止六日亡,四動一止八日事,五動一止只十日。十動一止一年去,春草生時即死期。二十一動二年住,清明節後始傾亡。三十動止三年次,立秋節後病則危。四十動止四年次,小麥一熟是死期。五十一止五年試,草枯水寒時死矣。」此為「《太素脈元》祕。」《諸脈宜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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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熱病宜洪大,忌沈細。咳嗽宜浮濡,忌沈伏。腹脹
宜浮大,忌虛小。下痢宜微小,忌大浮洪。狂疾宜實大,
忌沈細。霍亂宜浮洪,忌微遲。消渴宜數大,忌虛小。水
氣宜浮大,忌沈細。鼻衄宜沈細,忌浮大。心腹痛宜沈
細,忌浮大。弦長頭痛宜浮滑,忌短濇。中風宜浮遲,忌
急實大數。喘急宜浮滑,忌濇脈。唾血宜沈弱,忌實大。
上氣浮腫,宜浮滑,忌微細。中惡宜緊細,忌浮大。金瘡,
宜微細,忌緊數。中毒,宜洪大,忌微細。婦人帶下,宜遲
滑,忌浮虛。吐血,宜沈小,忌實大。腸澼下膿血,宜浮小
沈遲,忌數疾。婦人已產,宜小實,忌虛浮。又宜沈細緩
滑微小,忌實大。弦急牢緊內傷,宜弦緊,忌小弱。風痹
痿弱,宜虛濡,忌緊疾急。溫病發熱甚,忌脈反小;下痢
身熱,脈忌數。腹中有積,脈忌虛弱;腹痛宜虛,小遲忌
堅,大疾病熱,忌脈靜,洩忌脈大。脫血而脈實,病在中,
脈虛,病在外,脈濇,皆所忌也。
《張三錫醫學準繩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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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脈貴在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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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法之難言也尚矣。經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夫人生兩間,賴
二氣五行,錯而成形,脈亦因之。古今論脈者,原無一
定。《難經》言「榮行脈中,衛行脈外」,是不離乎血氣,亦不
獨指血氣也。陶節菴言非血非氣,乃榮行之道路,先
天後天之造化,然亦非確論。又有言脈為血氣之先
者,本之。《素問》言「脈者血之府,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等語是也。蓋常論之,無極之真,二
五之精,妙合而凝,晝夜循環,生生不息,包羅一身,灌
溉臟腑,即一元之大氣也。盈虧遲疾,動隨氣血,變見
氣口,氣血盈則脈旺,虧則脈衰,寒則行泣而脈遲,熱
則行疾而脈數,皆有至理,妙不可言。然而審臟腑於
九候,決吉凶於三指,苟非圓機之士,博古通今者,烏
足以語此哉?自秦越人以來,紛紛議論,強分部位,起
於晉之叔和,復為高陽生之《脈訣》所溷,立論背經,遺
害後世。嗣有滑伯仁氏,《診家樞要》一出,後世乃以浮、
沈、遲、數四脈為宗,而該乎眾脈,世亦莫有深究其奧
者。大抵指下妙處,在意而不在象。若不深得諸家之
精微,何由得其旨趨。今搜採類集於左,以為下手之
準則。若夫神而明之,又存乎人,非言語所可傳者。
錫初讀《脈訣》,以之診病,有如博拳,殊多謬誤,每以為
恨。乃日夜鑽研,於《素》《難》諸名家,改絃易轍,遵上中下、
左右表裡斷病,始得其竅,毫髮不爽。邇來復得李月
池公《脈學》熟讀之,而《脈訣》之謬,千古之疑,一旦冰釋。
先生詎止有功醫道,萬世蒼生咸賴無夭枉矣。
《臟腑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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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脈之法,當從「心肺俱浮,腎肝俱沈,脾在中州」之說。
王叔和守寸關尺分部位,以別五臟六腑者,非也。
五臟六腑之氣,晝夜循環,始於肺而終於肺,是肺為
一身之主氣,而寸口乃肺之動脈所行之處也,特藉
以候五臟六腑之氣,前賢辨之詳矣。至於諸經動脈,
各從所行之處,手陽明大腸脈動合谷,手少陰心脈
動「極泉,手太陽小腸脈動天窗,手少陽三焦脈動禾髎,手厥陰心包絡脈動勞宮,足太陽膀胱脈動委中,足少陰腎脈動太谿,足太陰脾脈動衝門,足陽明胃脈動衝陽,足厥陰肝脈動太衝,足少陽膽脈動聽會。」錫按:此一章,乃醫學一大宗旨也。夫何世人不解參
究,認假為真,確守《脈訣》,誠所謂棄周鼎而寶康瓠也。
或曰:「《二難》已言尺寸矣,吾子何獨言寸口耶?」曰:「二難言尺寸者,以關為界,從關至魚際為一寸為陽,陽得寸內之九分,從關至尺澤為一尺為陰,陰得尺中一寸,乃以陰陽而言,未嘗分經絡也。」曰:「然則五臟六腑何藉而候乎?」曰:「《經》不云乎:『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受穀味也』」,其脈在中。此軒岐越人《論脈
祕密三昧》語也。精誠思之,則得之矣。
大抵診法,當以《素》《難》上中下分屬斷病者為的。左寸
為人迎,人迎緊盛者外感。右寸為氣口,氣口緊盛者
內傷。內傷有二:一則飲食停滯,脈必盛而有力且滑,
乃見心下飽脹,惡心惡食等證;一則中氣不足,火乘
元氣,故脈大按則空,乃見倦怠自汗,手心熱等虛證。
浮沈定表裡,遲數定寒熱,有力無力定虛實。浮而有
「力為風,無力為虛。沈而有力為積,無力為氣。遲而有力為痛,無力為冷。數而有力為熱,無力為虛熱。」寸部
屬上焦,頭面心胸之病。關部屬中焦,腹中臟腑之病。
尺部屬下焦,腰足之病。
吳草廬曰:「醫者於寸關尺,輒名之曰此心脈、此肺脈、此肝脈、此脾脈、此腎脈者,非也。五臟六腑,凡十二經。兩手寸關尺者,手太陰肺經之一脈也,分其部位,以候他臟之氣耳。脈始行肺,終於肝,而復會於肺,肺為氣之門戶,故名曰氣口,而為脈之大會,以占一身焉。」《婦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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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女子,尺脈常盛而右手大,皆其常也。若腎脈微
濇,或左手關後尺內脈浮,或肝脈沈急,或尺滑斷絕
不勻,皆經閉不調之候也。脈微弱而濇,年少得此為
無子,中年得之為絕產。
婦人脈三部浮沈正等,按之不絕者,姙也。
崔紫虛曰:「婦人有病而無邪脈,此孕非病,所以不月。」有病,謂經閉惡心,阻隔飲食,脈來和平是也。尺按之
數而旺亦然。左手尺脈滑實者男,右手浮滑者女。《經》
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又法:「尺脈左偏大為男,右偏大為女。」經水不通。脈尺數寸微。其胎已三月也。
脈滑重,以手按之散者,五月也。
左右皆大產二子。
孕婦脈弦急,增寒壯熱,脣爪俱青,面黃黑,是胎氣損
也,當再問胎動否。若不動,反覺上攻,搶心悶絕,或下
血,當作死胎治。
凡產後須問惡露有無,及小腹有塊痛否。娠或左或
右,脈微弱,其胎必墮,以氣血無養也。屢驗急宜補養。
脈弦數亦墮,火盛也。
滑而流利,有神為胎。
尺脈濇,艱於嗣。
脈一呼一吸脈一至曰《離經》,為欲產也。脈法言沈細
而滑,為將產,未驗
婦人半產漏下,脈小流連者生,急疾大數者死。
新產,寸口脈洪疾不調者死,沈微附骨不絕者生,
姙娠八月欲產,脈實大有力弦緊者生,沈細者危。
脈細勻易產,浮緩氣散難產。
婦人姙娠四月,欲知男女法:「三部俱滑而疾,在左為男,在右為女。遣向南行,從後呼之,左迴是男,右迴是女。」又法:「上圊時,夫從後呼之,亦同驗。」又法:其夫左乳
房有核是男,右有核是女。
《反關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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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正取無脈」,即側手於大指後外廉一路診之,乃
得名「反關脈。」此處名「陽谿列缺」,屬陽明大腸絡脈。然
此經與肺為表裡,妻乘夫位,天地交泰,生成無病之
脈也。
有平生六脈極清虛,不禁尋按者,不可便斷為虛。貴
人多此,稍大易常,即是有病矣。
《脾胃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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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中弱甚似無根,脾胃於今脈尚存,大腑色黃猶進
食,斯人終不赴幽冥。
《小兒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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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三歲以下,看虎口三關紋,紫熱紅傷寒,青驚白色疳,黑紋知中惡,黃色應脾端。」大抵黃色隱隱,淡紅
為吉,黑色凶。其他紋色,在風關為輕,氣關漸重,命關
尤重也。及三歲以上,乃以一指按其寸關尺,當以六
七至為率,添則為熱,減則為寒。若脈浮數表熱,為乳
癇風熱,五臟壅虛。濡為驚風,緊實為風癇,緊弦為腹
痛,弦急為氣不和,牢實為便祕。沈細為寒,大小不勻
為祟。或小或緩,或沈或短,皆為宿食不化。脈亂身熱,
汗出不食,食則吐,此為變蒸也。浮為風,伏沈皆為物
聚,單細為疳勞。小兒但見增寒壯熱,即問曾出痘否,
或時候發斑疹及痘,須防之。
《太素脈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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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人脈清虛,富者脈沈實綿長多壽,躁急多夭,蹇澀主貧,濁滯主賤」,此神定於中,而不可易者。至如妻財
子祿,乃術土妄言,間有準者,亦是他術,以切脈為名
爾。亦曾究竟其說,謂如心脈主財,脈旺則財動;肝脈
主責,正旺則名成。譬如二經火動脈旺,豈可便斷為
財為貴耶?況非軒岐家事,正人君子,自不被其惑也。
男尺沈實有力則多。男濇弱則乏嗣。女尺滑實有力。
則多育。濇弱或偏肥偏瘦。則難於嗣。乃屢驗者。
《陶華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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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用浮中沈三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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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傷寒》治之得其綱領不難也,若求之多岐,則支離
破碎而難矣。何謂也?脈證與理而已。予嘗以浮、中、沈
三脈詳而治之,無所遁其情也。既云「傷寒」,則寒邪自
外入內而傷之,其入則有淺深次第,自表達裡,以此
推之而不難也。若夫風寒之初入,必先太陽寒水之
經,此經本寒標熱,更有惡風惡寒,頭疼脊強之證。寒
「鬱皮毛,是為表證。若在他經,則無此證矣。脈若浮緊無汗,為傷寒,以麻黃湯發之,得汗為解;浮緩有汗,為傷風,用桂枝湯散邪,止汗為解。若無頭痛惡寒,脈又不浮,此為表裡罷而在中。」中者何?表裡之間也,乃陽
明少陽之分脈,不浮不沈,在乎肌肉之間,謂皮膚之
下也。然亦有二焉:若微洪而長,即陽「明脈也。外證目痛鼻乾,不得眠,用葛根湯以解肌。脈弦而數,少陽脈也。其證胸脅痛而耳聾。如見此證,此脈以小柴胡湯和之。」蓋陽明少陽,不從標本,從乎中治也。過此則邪
入裡,為熱實,脈不浮而沈,沈則以指按至筋骨之間
方是。若脈來沈實有力,外證則不惡風寒而反惡熱,
讝語大渴,六七日不大便,明其熱入裡而腸胃燥實
也。輕則大柴胡湯下之,重則三承氣湯選用,大便通
而熱愈矣。若脈來沈遲無力,此為陰證,便當看外證
如何,輕則理中湯,重則薑附四逆湯以溫之。今將浮、
中沈三脈列於後,可熟玩之。
《傷寒》以脈大浮數動滑為陽,沈濇弱弦微為陰,然脈
理精深,初學未能識察。予謂傷寒之中人,由淺入深,
先自皮膚肌肉,次入腸胃筋骨,以浮中沈三脈候之,
似乎無所遁乎其情矣。列而為三下,就註證治之法,
則陰陽表裡易見,使因脈以知證,緣證以明治,以此
達彼,由粗入精,亦可以為初學之階梯也。欲究其至
極,必須潛心熟玩仲景之書,庶幾可以入道矣。
《浮》 初排指於皮膚之上,輕手按之,便得曰「浮。」此脈
寒邪初入足太陽經,病在表之標,可發而去之。雖然,
治之有二焉,寒傷榮則無汗惡寒,用麻黃湯;風傷衛
則有汗惡風,用桂枝湯。一通一塞,不可同也。
浮緊有力,無汗,惡寒,頭痛項背強,發熱,此為傷寒在
表,宜發散。冬時用麻黃湯,餘三時皆用羌活沖和湯。
有渴加石膏、知母,無渴不用加。
浮緩無力,有汗惡風,頭疼項強,發熱,此為寒風在表。
「冬時用桂枝湯,餘三時皆用加減沖和湯;腹痛,小建中湯;痛甚,桂枝加大黃湯。」中 按至皮膚之下。肌肉之間。略重按之乃得。謂之
半表半裡證也。然亦有二焉。蓋少陽陽明二經。不從
標本。從乎中也。
長而有力,此為陽明證。有頭疼、眼眶痛、鼻乾、不得眠,
身發熱無汗,葛根湯、解肌湯。若渴而有汗不解,或經
汗過不解而渴,白虎湯,或加人參。無汗不渴,並不可
服,則為大忌。
弦而數,此為少陽經。其證胸脇痛而耳聾,或往來寒
熱而嘔,俱用小柴胡湯加減法。若兩經合病,則脈弦
而長,此湯加葛根、芍藥。
沈 重手按至肌肉之下,筋骨之間,方得,此為沈脈。
亦有二焉。陰陽寒熱,在沈脈中分,若沈而有力,則為
陽為熱;沈而無力,則為陰為寒也。
沈數有力,為陽明之本。表解入裡,惡寒頭痛悉除,反
覺惡熱,欲揭衣被,揚手擲足,譫妄狂躁,口燥咽乾,五
六日不大便,輕則大柴胡湯,重則三承氣湯選用。
沈遲無力為寒,外證無熱不渴,反怕風寒,或面上寒
甚如刀刮,或腹滿脹痛,泄利,小便清白,或大小腹痛,
皆為陰證。輕則理中湯,重則四逆薑附湯。
傷寒至沈脈,方分陰陽,仔細體認,下藥不可造次,倘
有差失,咎將歸己。凡診脈必分三部九候,每部必先
浮診三候,輕輕手在皮膚之上,候脈來三動是也。中
診三候,沈診三候,三而三之,而成九候。然後知病之
淺深表裡,以為處治之標的,豈可忽略於脈,而欲求
病之所在乎?明脈識證,辨名定經,得乎心而應乎手,
如此而治,有枉死者,吾不信也。若脈證不明,處方無
法,狂妄行醫,視人命如草芥,他日不受天殃,吾亦不
信也。
《辨脈雖浮亦有可下者脈雖沈亦有可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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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脈浮當汗,脈沈當下,固其宜也。其脈雖浮,亦有可
下者,謂邪熱入腑,大便難也。大便不難,其敢下乎?其
脈雖沈,亦有可汗者,謂少陰病,身有熱也。假若身不
發熱,豈敢汗乎?此取證不取脈也。
《傷寒伏脈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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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頭疼發熱惡寒,或一手無脈,或兩手全無者,庸俗
以為陽證,得陰脈,便呼為死證,不治。殊不知此因寒
邪不得發越,便為隱伏,故脈伏必有邪汗也,當攻之。
又有傷寒病至六七日以來,別無刑尅證候,或昏沈
冒昧,不知人事,六脈俱靜,或至無脈,此欲正汗也,勿
攻之。此二者便如久旱將雨,六合將晦,雨後庶物皆
甦,換陽之吉兆,正所謂「欲雨則天鬱熱,若晴霽天乃反京」,理可見也。當攻者發汗,冬用麻黃湯,三時用羌
活沖和湯。勿攻者止汗,五味子湯。各有治法,當謹記
之。
《一提金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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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人問曰:「治傷寒,先明脈證,脈證不明,取方無法。脈證既明,工中之甲,夫『脈』之一字,實先天後天之造化,何為先天?何為後天?何為脈也?」答曰:「人之陰陽,即為先天;人之氣血,即為後天。脈者非氣非血,乃氣血之先,即營行之道路。」又問曰:「既知先後天之脈理,須明持脈之要。」曰「舉」、「曰」「按」、「『曰尋』三字,若此不明,則陰陽、表」裡虛實,何以別之?持脈者輕手循之,曰「舉」;重手取之
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初持輕手候之,脈見
皮膚之間,便得曰浮,是太陽經脈也。有力者主寒邪
在表,無汗為寒傷榮血,表實者宜汗之。無力者主風
邪在表,有汗為風傷衛氣,表虛者宜實之。脈附於肌
肉之下,筋骨之間,而得曰沉,是三陰經脈也。其三陰
俱是沉脈,妙在指下有力無力中分,有力者,主熱邪
在裡,為裡實,宜下之;無力者,主寒邪中裡,為裡虛,宜
溫之。不輕不重,中而取之,乃得其脈應於血肉之間,
陰陽相半,「若見微洪,是陽明經脈也,主邪在表多裡少,宜解肌;若見弦數,是少陽經脈也,主邪在半表半裡,宜和解。」前之所云:陰陽表裡,虛實寒熱,俱在浮中
沉三脈,有力無力中分,有力者,為陽為實為熱,無力
者,為陰為虛為寒,若浮沈中之不見,則委曲而求之,
若隱若見,則陰陽伏匿之脈也,三部皆然。或曰:君之
了然,非庸俗所能識也。其三脈中,有進退焉,有伏脈
焉,有可解不可解焉,有歇至焉,有躁亂焉,請備言其
所由。答曰:「脈大者為病進,大則邪氣勝而正氣無權。脈緩者為邪退,緩則胃氣和而邪氣無權。何謂伏脈?一手無脈曰單伏,兩手無脈曰雙伏。若病初起,頭痛發熱惡寒而脈伏者,緣陰邪陷於陽中,不得發越,此欲汗而當攻之,使邪氣退而正氣復,脈自至而病自除。如欲雨則天鬱熱,晴霽天乃反涼之可」見也。若七
八日以來,別無刑尅證候,或昏冒不知人事,或脈全
無者,此欲汗而勿攻之,如六合陰晦雨後,庶物皆甦,
換陽之吉兆也。何謂可解不可解?脈浮緩在表者,以
汗解之;脈沈實在裡者,以下解之;脈沈遲在裡者,以
溫解之。且夫浮汗、沈下而溫,固其宜也。然浮宜下,沈
宜汗,其故又何耶?答曰:「浮而下者,因大便難也。設使大便不難,豈敢下乎?沈而汗者,因表有熱也,設使身不發熱,豈敢汗乎?何謂歇至?如寒邪直中陰經,溫之而斷續者,為歇至。何謂躁亂?因汗下後,脈當靜,今反盛者,曰躁亂,大凶之兆也。然則君之言有所據乎?」吁!
難言也。此出經常大法之格語也。客欣然喜而謝曰:
「予雖白首窮經,生平仰慕,不意邂逅幸獲開予茅塞,正謂鼷鼠而發千鈞之弩,甚所不當,可謂切而磋、琢而磨者也。較今庸俗,實醯雞坎蛙,不知甕外之有天,井外之有海耳。感君發明於後,豈非再來人乎?」遂筆
錄以示之。
傷寒之病,非比雜科,乃大方脈之首務也。其間脈理
精深,艮震無常,死生反掌,甚所難明。苟或有稱治傷
寒者,未免羊質虎皮,然則名譽虛隆,而實德則病矣。
余早年盲學,昏昏如蠅觸牖,後得漢長沙張仲景先
師治法,所謂《石函遺著》,名曰《遺芳嘉祕》,玩而誦之,以
開茅塞,手足舞蹈,不自知也。數試數驗,豈不珍重哉!
苐。恐吾老子。亦猶前之昏學。臨病無措。故將遺旨應
手得心訣法。纂以成集。名曰《傷寒證脈藥截江》。網與
朝夕。
「覽以看省己之愚。」原夫傷寒之脈,浮、大、動、數、
滑為陽,沈、澀、弱、弦、微為陰。其弦、緊、浮、滑、沈、澀六者,為
殘賊之脈,故諸脈作病。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土緩為
四季之正脈,浮沈遲數為客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呼出心肺為陽,吸入腎肝為陰。一呼一吸為一息,寸
口為陽,尺澤為陰,中為關界。陽主氣,陰主血,血為榮,
氣為衛。「寒則傷榮,風則傷衛,理自然也。」所謂傷寒之
病,從淺入深,先以皮膚肌肉,次入筋骨腸胃,專以浮、
中、沈、遲、數,辨其陰陽寒熱,及表裡虛實而斷之矣。諸
浮為在表,輕手於皮膚之上,便得之曰浮;略重指於
皮膚之下,肌肉之上,陰陽各半得之曰中,證屬半表
半裡。諸沈為在裡,重手於肌肉之下,筋骨之間,方得
之曰沈。屬陰。諸遲為在臟,屬寒;諸數為在腑,屬熱。陰
陽寒熱虛實,用在有力無力中分。有力者,為陽為熱
為實;無力者,為陰為寒為虛。《雜病》以弦為陽,《傷寒》以
弦為陰;《雜病》以緩為弱,傷寒以緩為和;《傷寒》以大為
病進,以緩為邪,退緩為胃脈。有胃氣曰生,無胃氣曰
死。傷寒病中有神脈,如脈中有力,即為有神,神者氣
血之先也。兩手無脈曰「雙伏」,一手無脈曰單伏,必有
正汗也。寸口陽脈中,或見沈細者,但無力者,為陽中
伏陰。尺部陰脈中,或見沈數者,為陰中伏陽。寸口數
大有力為重陽,尺部微而無力為重陰。寸口細微如
絲為脫陽,尺部細微無力為脫陰。寸脈浮而有力,主
寒邪表實宜「汗;浮而無力主風邪,表虛宜實。」「尺脈沈而有力,主陽邪在裡為實,宜下;無力主陰邪在裡為虛,宜溫。」寸脈弱而無力,切忌發吐;尺脈弱而無力,切
忌汗下。初按來疾去遲,名曰「內虛外實;去疾來遲,名曰內實外虛。」尺寸俱同,名曰「緩。」緩者和而生也。汗下
後,脈靜者生,躁亂身熱者死,乃邪氣勝也。溫之後脈
來歇止者,正氣脫而不復生也。純弦之脈,名曰負,負
者死;按之解索,名曰《陰陽離》,離者死。陰病見陽脈者
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三陰三陽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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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尺寸俱浮大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
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傷寒則發熱惡寒,傷
風則鼻塞惡風。然傷風有汗。傷寒無汗。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
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又曰,不惡寒而作
渴,皆為在經;不惡寒,反惡熱,自汗出,大便難,此為在
腑。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脇
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口苦咽乾,目眩,往來寒熱
而嘔。此三經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沈細者,太陽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
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咽乾,或腹痛,手足溫,自利不
渴。
「尺寸俱沈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
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惡寒、口中和,默默
欲寐,時時腹痛,又咽痛三證。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
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脣青,舌捲筋急,或渴不
欲飲食,即吐蛔,此三經皆受病也。已入於腑者,可下
而已。此皆自陽經傳來者,故宜下而去之,非若陰經
自中之寒,此則為真陰證矣,當用四逆湯輩溫之。
《章潢圖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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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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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者何也?莫非氣乎?氣為衛,衛行脈外。莫非血乎?血
為榮,榮行脈中。然則「脈」之一字,果何物乎?
試原之,
必有說矣。蓋人之渺軀,渾然中處,吾身之氣血,即天
地之陰陽也。天地之陰陽,所以一升一降者,必有主
宰者焉;人身之氣血,所以一周一轉者,必有統御者
焉。知此則知脈矣。古之「衇」字,從血從
所以使氣血
各依分派而行經絡也。今之脈字,從月從永,所以使
肌肉以之長久,而保天年也。脈者有三:一曰命之本,
二曰氣之神,三曰形之道,《經》所謂天和是矣。至於折
一肢,瞽一目,亦不能害生,而脈不可須臾失矣,失則
絕命害生也。春之生也,吾之脈與天地之氣同升;夏
之長也,吾之脈與天地之氣同浮;秋之「殺也,吾之脈與天地之氣同隆;冬之藏也,吾之脈與天地之氣同流。分而言之,曰氣,曰血,曰脈。總而言之,惟脈運行氣血而已。」是氣血盛則脈盛,氣血衰則脈衰,氣血和則
脈平,氣血亂則脈病,氣血壯則脈大,氣血微則脈小,
氣血熱則脈數,氣血寒則脈遲,長人則脈長,短人則
脈短,性緊則脈緊,性緩則脈緩,室女尼冠則脈濡,嬰
兒穉子則脈急。脈為氣血之體,氣血乃脈之用也。然
則氣血能使脈之盛衰,而氣血之勝衰,則又以穀致
焉。蓋穀入於胃,脈道乃行,穀氣多則血氣榮昌,脈亦
盛矣。穀氣少則血氣微弱,脈亦衰矣。故《經》曰:四時以
胃氣為本,脈無胃氣則死矣。論而至此,脈之一字,豈
非太乙「天真之元氣乎。」《診脈方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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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之脈訣,三部九候,莫知其所由從。世謂宗叔和
秦越人,以為發明《內經》。而《內經》謂尺內兩旁,則季脅
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
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
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後
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
「膝、脛、足中事也。」以是諦詳之,三部之相屬,錯而背何
歟?又輕按得腑脈,重按得臟脈,且深疑焉。以按之上
下,分陰陽於腑臟,則九候之浮中沈,乃不能施矣。九
候廢而診道荒,何以製方劑哉?是古今名家,能奏功
紀籍,皆倖而偶合者。夫脈者血之腑,呴之為氣,濡之
為血,氣運脈之外,而血榮脈之中,故「十二經,十五絡,又八奇經,惟貯而官」者為臟腑,以見於脈。若合系而
獨持之,則無所名於具矣。故心包絡三焦不得為無
位,兩腎不得為自離,而叔和異之,并其可諦者。
《診脈當依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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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血脈,與天地同周流,此理之必然者。一歲自春而冬,一日自子而亥,莫不相應。以十二月言,一月屬肝,足厥陰經,至於十月膀胱,足太陽經,以十二時言。又每日自子時注膽,自亥時注三焦」,則審脈者,如一
月之內,宜以肝為主;如每日子時,即宜以膽為主矣。
醫家止知審六脈虛實,而當所旺所注之月與時,其
虛實莫之辨焉,謂之「善察脈理」可乎?況脈有浮中沉
之不同,藥有表裡和之不一,察其在氣在血,定其行
陰行陽,一循天時以調治之,吾亦罕見其人矣。
《脈分三部五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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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有三部,曰寸、曰關、曰尺。寸部法天,關部法人,尺部
法地。寸部候上,自胸膈心肺咽喉頭目之有疾也。關
部候中,自胸已下小腹之有疾也。脾肝膽皆在中也。
尺部候下,自小腹腰腎膝胻足也。大腸小腸皆在下
也。皆《內經》所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是也。此與十二
經配合不同,亦存之以俟有定見者。
《論診脈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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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療病以識脈為先,識脈必明金木水、火土之理,次察虛、實、賊微正之邪,更復辨其部位,則病若指其掌焉。」芤、實、洪、弦、緊、伏、沈、濡、滑、浮、濇、弱、微、遲、緩,皆左右手
之主脈也。左手三部所主,溫風寒也。溫風寒病得於
外,是外邪所感,致五行不平也。皆客隨主變,客既隨
主而變,所見者主脈而已。右手三部所主,燥濕暑也。
燥濕暑病生於內,是內自傷,五行自不能平也。皆主
隨客變,主既隨客而變,所見者客脈而已,此脈法之
大概,及其互相變見,或左脈見之於右,或右脈見之
於左,或陰陽更相乘,或陰陽更相伏,或一脈為十變,
脈理精微,非一言可盡,然其要不越乎陰陽五行而
已,且左右之脈,五行分之,各得三脈,五三一十五脈
也。芤實洪應心屬火;絃、緊伏應肝屬木;沈、濡滑應腎
屬水;浮、濇弱應肺屬金;微遲緩應脾屬土。至於五行,
當更相平,一有不平,病即見焉。而又當詳審乎主脈、
客脈之相合。何謂主?洪弦沈濇緩是也。何謂客?本部
不應得之脈皆是也。能如是,可以盡知內傷、外感、主
客、標本之別,判然在目,夫何謬哉。
《論辨臟腑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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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五臟六腑之脈,詳觀《素》《難》《脈經》諸書,俱載臟脈周
備,惟腑脈只言浮沈微甚,即陰陽剛柔之義。五臟屬
陰,六腑屬陽,配合表裡,分為六部,各司其職,固臟腑
之脈同部見焉。臟脈主沈主微,腑脈主浮主甚。假令
肺部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脈也;浮於三菽
者,太陽脈也。大抵臟脈來微,腑脈來甚者也。《難經》有
云:「然遲者臟也,數者腑也。」亦陰陽之意耳。但腑之脈,
分別五邪,必於本臟互相推求,明證定擬,則庶無差
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