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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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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三卷目錄
醫部總論三
吳文定公家藏集
〈醫僧庸妄治病速死〉
醫學集成
〈醫學須會群書之長〉
九靈山房集
〈醫儒同道〉
大學衍義補
〈國設醫學〉
本草衍義
〈醫有八要〉
本草類方
〈醫不可用孟浪〉
徐春甫古今醫統
〈
慎疾慎醫 古醫十四科 時醫 巫醫 名醫 儒醫
五難 醫喻政 論醫 裒方書 一理貫通 鍼灸藥三者備為醫之良 庸醫速報
醫業不精反為夭折 用藥活法
〉
王肯堂證治準繩
〈通論〉
李梴醫學入門
〈習醫規格〉
龔廷賢萬病回春
〈醫家十要 病家十要 醫家病家通病〉
陳實功外科正宗
〈醫家五戒十要〉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醫工論〉
李中梓醫宗必讀
〈不失人情論 行方智圓心小膽大論〉
繆雍希本草經疏
〈祝醫五則〉
喻昌醫門法律
〈治病〉
寓意草
〈先議病後議藥 議病式〉
日知錄
〈論醫〉
藝術典第五百二十三卷
醫部總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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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吳文定公家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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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僧庸妄治病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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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汝中,嘗病脾胃鬱火之證,求治於盛用美。診其脈
曰:「如此治可生,如彼治即死,如此治可以少生,如彼治則致速死。」既而治之汝中,遲其效。或以浮屠善醫
薦者,汝中惑其說,遂求治,飲其藥,嘔血一升而死。噫!
醫以用藥,藥以攻病,病不能去,而反以致死,則何以
醫藥為哉?彼浮屠者,乃庸妄人也,目不識醫經,口不
辨藥性,指不察脈候,人之虛實,病之新久,一切置之
不問,而惟毒藥攻擊,其殺人蓋亦多矣。今予咎汝中
之不善擇醫而致速死,特書此以為世人輕服藥者
之戒。
醫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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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須會群書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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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是故
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難》《本草》《脈經》
而不少略者,何也?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
《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
以識藥;非《脈經》無以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故
前此數者,缺一不可。且人之生命至重,病之變化無
窮,年有老幼,稟有厚薄,治分五方,令別四時,表裏陰
陽寒熱,須辯臟腑,經絡氣血,宜分六氣之交傷,七情
之妄發,運氣變遷不常,製方緩急尤異。更復合其色
脈,問其起居,證有相似,治實不同,聖賢示人,略舉其
端而已。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而施治之,然
後為可。
九靈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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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儒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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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戴叔明曰:「醫以活人為務,與吾儒道最切近。自《唐書》列之技藝,而吾儒不屑為之。世之習醫者,不過誦一家之成說,守一定之方,以幸病之偶中,不復深為探索,上求聖賢之意,以明夫陰陽造化之會歸。又不能博極群書,採擇眾議,以資論治之權變,甚者至於屏棄古方,附會臆見,展轉以相迷,而其為患不少」矣。是豈聖賢慈惠生民之盛意哉。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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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設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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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之業醫者,挾技以診療,則有之矣,求其從師以
講習者何鮮也。我太祖內設太醫院,外設府州、縣學,
而以「醫學」為名,蓋欲聚其人以
「學既成而試之,然後授以一方衛生之任」,由是進之為國醫,其嘉惠天
下生民也至矣。間嘗考成周所以謂之「醫師」,國朝所
以立為醫學之故,精擇使判以上官,聚天下習醫者,
俾其教之養之,讀軒、岐之書,研張、李之技,試之通而
後授之職,因其長而專其業,稽其事以制其祿,則天
下之人皆無夭閼之患,而躋仁壽之域矣。是以醫為
王政之一端也。
本草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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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有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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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有八要,八要不審,病不能去;非病不去,醫無可
去之術也。故須辨審八要,庶不有誤。其一曰虛,五虛
是也。脈細、皮寒、氣少、前後泄瀉、飲食不進,此為五虛
二曰實,五實是也。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
五實也。三曰冷,臟腑受其積冷是也。四曰熱,臟腑受
其積熱是也。五曰邪,非臟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
「所中也。七曰內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內也。」既
先審此八要,參之六脈,審度所起之源,繼以望、聞、問、
切,何有不可治之疾也。
本草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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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不可用孟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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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用藥如用刑,誤即便隔死生。然刑有司,鞫成然後
議定,議定然後書罪。蓋人命一死,不可復生,故須如
此詳謹,用藥亦然。今醫者至病家,便以所見用藥。若
高醫識病知脈,藥相當如此,即應手奏效。或庸下之
流,孟浪亂施湯劑,逡巡便至危殆。如此殺人,何太容
易。良由病家不善擇醫,平日未嘗留心於醫術也,可
不慎哉。
徐春甫古今醫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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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疾慎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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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治未病,不治已病,非謂已病而不治,亦非謂已
病而不能治也。蓋謂治未病,在謹厥始,防厥微以治
之,則成功多而受害少也。惟治於始微之際,則不至
於已著而後治之,亦自無已病而後治也。今人治已
病,不治未病,蓋謂病形未著,不加慎防,直待病勢已
著,而後求醫以治之,則其微之不謹,以至於著,斯可
見矣。聖人起居動履,罔不攝養有方,間有幾微隱晦
之疾,必加意以防之,用藥以治之。聖人之治未病,不
治已病,有如此。《論語》曰:「子之所慎,齊戰疾。」釋云:「齊所以交神明」,誠至而神格。疾為身之生死所關,戰為國
家存亡所係。然此三慎,誠為最大,而疾與乎其中,得
非以身為至重耶?康子饋藥,則曰:「未達不敢嘗。」可見
聖人慎疾慎醫之心至且盡矣。世之人非惟不知治
未病,及至已病,尚不知謹。始初微略,恣意無忌,釀成
大患。方急而求醫,曾不加擇,惟以其風聞,或憑其吹
薦,委之狂愚,卒以自壞。皆其平日慢不究心於醫,至
於倉卒不暇擇請。殊不知醫藥人人所必用,雖聖人
有所不免。顧在平昔講求。稔知某為明醫。偶有微疾,
則速求之以藥,治如反掌。譬能曲突徙薪,豈有焦頭
爛額之誚。丹溪論之固亦詳矣。甫之膚見。尤有未悉
之意焉。續貂之訝,誠所不免。有志養生者。擴而充之。
亦未必無小補云。
《古醫十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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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醫十四科中有脾胃科,而今亡之矣。《道藏經》中頗
有是說。自宋元以來,止用十三科。考《醫政》,其一為風
科,次傷寒科,次大方脈科,次小方脈科,次婦人胎產
科,次鍼灸科,次眼科,次咽喉口齒科,次瘡瘍科,次正
骨科,次金鏃科,次養生科,次祝由科。國朝亦惟取十
三科而已,其脾胃一科,終莫之續。元李杲著《脾胃論》,
「極其精詳,但不言十四科之闕」,此不知其得舊本而
加以己意歟?抑盡為創著,而得上古之同然歟?是誠
醫道之大幸也。甫觀今世醫者,多不工於脾胃,祗用
反治之法,攻擊疾病,以治其標,惟知以寒治熱,以熱
治寒,以通治塞,以塞治通而已。用寒因寒,用熱因熱,
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必後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所
謂從治之法,則漠然無所知也。及致脾胃損傷,猶不
加察,元氣一壞,變證多端。如脾虛而氣短,不能以續,
變而似喘促,醫尚用降氣定喘之藥;如脾虛衛氣不
行,變而為浮腫,醫尚用耗氣利水之藥;如脾虛鬱滯,
變而作寒熱,醫尚謂外感,用發散之藥。大段類此,虛
而益虛,直以氣盡身亡,始用人參湯、附子湯灌之,於
殞絕之後,豈有能生之理乎?自今觀之,不足者十常
八九,況其時勢,競馳驅於名利之塗,勞思傷脾而致
病者,居其大半。若體實而偶為風寒暑濕之邪襲,則
惟攻之而即愈者,亦不多見矣。此則中醫治之易成
功也。及遇脾胃虛而致風寒暑濕之邪襲,一同體實
者而施治之,則大有間然者矣。攻之不已,則曰「藥不瞑眩,厥疾弗瘳,必大攻之。」脾胃益傷,而疾益篤,技窮
無措,則曰難醫。時弊如斯,曷可勝紀?要皆不知本之
故也。《經》曰:「得穀者生,失穀者亡。」又曰:「有胃氣者生,無胃氣者死。」然則胃氣穀氣,得非人身之本歟?
《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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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云:「明醫不如時醫。」蓋謂時醫雖不讀書明理,以其
有時運造化,亦能僥效。常自云:「趁我十年時,有病早來醫。」又云:「饒你熟讀王叔和,不如我見病證多。」里諺
有云:「左心小腸肝膽賢,時來每日有千錢。」所謂明醫
不如時醫,良以此也。《衛生寶鑑》所謂福醫,深足為戒。
今之患者不達此理,委命於時醫,亦猶自暴自棄,甘
於溝壑者何異哉。
《巫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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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巫而替醫,故曰「巫醫」 也。
《論語》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孔子嘆人不可以
無恆而善。其言之有理。朱子註云:「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岐而二之。」似未當也。夫醫之為道,始於
神農,闡於黃帝,按某病,用某藥,著有《內經》《素問》,所謂
聖人墳典之書,以援民命,安可與巫覡之流同日而
語耶?但學醫者有精粗不同,故名因之有異。精於醫
者曰「明醫」,善於醫者曰「良醫」;壽君保相曰「國醫」,粗工
昧理曰「庸醫」;擊鼓舞趨,祈禳疾病曰「巫醫。」是則巫覡
之徒,不知醫藥之理者也。故南人謂之「巫醫」者此也。
今世謂之「端公太保」,又稱為「夜行卜士」,北方名之「師婆。」雖是一切虛誕之輩,則亦不可以無恆也,矧他乎?
《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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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為司命之寄,不可權飾妄造。所以醫不三世,不服其藥,九折臂者乃成良醫」,蓋謂學功精深故也。今之
承藉者,多恃衒名騰價,不能精心研習。京邑諸人,皆
尚虛譽,不取實學,聞風競獎,其新學該博而名稱未
振,以為始習多不信用,委命虛名,良可惜也。
支本中曰:「昔越人因魯公扈志強氣弱,足於謀而寡於斷;趙齊嬰志弱氣強,少於慮而傷於專,乃飲以藥酒,易置二人之心,使俱為名士。」予觀今之求醫者,率
以有時名者為重,初不計其書之讀不讀,脈之明不
明,謂之「時醫。」福醫、名醫,一承權貴所舉,輒憑治療,雖
殺其身,委命無怨。故為醫者,往往奔走權門,諂容卑
態以求薦,網利沽名。知者笑議,仁心仁聞,毫蔑有也。
安得飲以藥酒而俱易其心乎?
《儒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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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從古曰:慶曆中有進士沈常,為人廉潔方直,性寡
合,後進多有推服,未嘗省薦。每自嘆曰:「吾潦倒場屋,尚未免窮困,豈非天命也耶!」乃入京師,別謀生計。因
遊至東華門,偶見數朝士躍馬揮鞭,從者雄盛。詢之
市人:「何官位也?」人曰:「『翰林醫官也』。常又嘆曰:『吾窮孔聖之道,焉得不及知甘草大黃輩也』。」始有意學醫,次
見市廛貨藥者,巧言艱苦,復又恥為疑貳不決,與同
人共議曰:「吾輩學則窮達方書,師必趨事名公,自非常流比也。」是時余為太醫,醫師常輒以長書請見,急
迎候之,無敢輕怠。常曰:「此來窮蹇之人,因同人相勉,令某學醫,聞君名公也,故來師問。」余曰:「醫術比之儒術,固其次也。然動關性命,非謂等閒」學者若非性好
專志,難臻其妙。足下既言窮蹇,是志未得,遂復卻學
醫,深恐鬱滯之性,未能精研,常慍色曰:「吾雖窮蹇,乃自服儒,讀孔孟之書,粗識歷代君臣治國之道,今徒志學技術,豈為高藝?」余曰:恐非淺嘗能也。君未諭上
古三皇,醫教姑且勿論,即如漢之張仲景、晉之葛洪、
齊之褚澄、梁之陶隱「君非不服儒,有才有行。吾聞儒識禮義,醫知損益。禮義之不修,昧孔孟之教;損益之不分,害生民之命。儒與醫豈可輕哉?儒與醫豈可分哉?」《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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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曰:「嗚呼!醫其難言矣乎!人之生也,與天地之氣相為流通,養之得其道,則百順集,百邪去。苟失其養,內傷於七情,外感於六氣,而疾生焉。醫者從而治之,必察其根本枝末,其實也,從而損之,其虛也,從而益之,陰平陽祕,自適厥中。麤!工或昧乎此,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病之能起者鮮矣。此其難一也。氣血」之運,必有以疏載之。左右手足,各備陰陽者三。陽既
有太少矣,而又有陽明者何?取兩陽合明之義也。陰
既有太少矣,而又有厥陰者何?取兩陰交盡之義也。
何經受病,宜用何劑治之?治之固不難,又當知有引
經之藥,能循此法,則無疾弗瘳矣。麤工不辨《十二經》,
而一概施之,譬猶羅雀於江,罾魚於林,萬一或幸而
得之,豈理也哉?此其難二也。歲氣各有不同,攻治亦
異其宜。曰升降,曰浮沉,吾則順而承之;曰寒熱,曰溫
涼,吾則逆而反之。庶幾能全其天和,不致顛倒錯謬。
工則倀倀然當順則反逆,當逆則反順,如盲人適
野,不辯乎東西。此其難三也。病有寒熱,熱者當投涼,
寒者宜劑之以溫,此恆理也。然寒熱之勢方劇,而遽
欲反之,必扞格而難入,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其始則
同,其終則異,庶幾能成其功,麤工則不察而混治之。
此其難四也。藥性有陰陽,而不專於陰陽,有所謂陽
中「之陰,陰中之陽。」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工則不覈
重輕而妄投之,此其難五也。
《醫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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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呂誨《上神宗疏》云:「臣本無宿疾,偶值醫者用術乖方,殊不知脈候有虛實,陰陽有逆順,治療有標本,用藥有先後,妄投湯劑,率意任情,差之指下,禍延四肢,寖危心腹。」雖以身疾喻朝政,深切醫之弊也。業醫者
可不為之戒哉!
《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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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離子》曰:治天下,其猶醫乎?醫切脈以知證,審證以
為方。證有陰陽虛實,脈有浮沉細大,而方有補瀉鍼
灼湯劑之宜,參、苓、薑、桂、硝、黃之藥,隨其人之病而施
焉,當則生,不當則死矣。是故知證知脈而不善為方,
非醫也。雖有扁鵲之識,徒嘵嘵而無用。不知證,不知
脈,道聽途說以為方。語人曰:「我能醫,是賊天下者也故治亂證也,紀綱脈也,道德刑政,方與法也,人才,藥也。「夏之政尚忠,殷乘其弊而救之以質。殷之政尚質,周乘其弊而救之以文。秦用酷刑苛法以箝天下,天下苦之,而漢乘之以寬大,守之以寧壹。其方與證對,其用藥也無舛,天下之病有不瘳者鮮矣。」又曰:「一指之寒弗燠,則及於手足;一手足之寒弗燠則困於四體氣脈之相貫也,忽於微而至大。故疾病之中人也,始於一腠理之不知,或知而惑之也,遂至於大而不可救以死,不亦悲夫噫?」若《郁離子》者,可謂深得醫之
情矣。
《裒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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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宣公在忠州裒方書以度日,非特假此以避禍,蓋
君子之存心,無所不用其至也。前輩名士往往能醫,
非止衛生,亦可及物,而今人反恥言之。近時士大夫
家藏方或《集驗方》,流布甚廣,皆仁人之用心。《本事單
方》近已刻於四明。本朝諸公文集雜說中,名方尚多,
未有見類而傳之者。予屢為之,恨藏書不廣,倘有能
因予言集以傳於人,亦濟物之一端也。
《一理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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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內傷,婦女小兒,皆醫者通習也,不知何代而各
科之。今世指某曰專某科,復指某曰兼某科,又指某
曰非某科。殊不知古有扁鵲者,過邯鄲貴婦女,即為
女醫;過睢陽,聞周人愛老人,即為耳目痹醫;入咸陽,
聞秦人愛小兒,即為小兒醫。隨俗為變,曾不分異而
為治也。既曰醫藥,則皆一理貫通,又云「此長彼短」,亦
「不善於窮理者也。」《鍼灸藥三者備為醫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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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鵲有言:「疾在腠理,熨焫之所及;疾在血脈,鍼石之所及;其在腸胃,酒醪之所及。」是鍼灸藥三者得兼,而
後可與言醫。可與言醫者,斯《周官》之十全者也。曩甫
謬以活人之術止於藥,故棄鍼與灸而莫之講。每遇
傷寒熱入血室,閃挫諸疾,非藥餌所能愈,而必俟夫
刺者,則束手無策,自愧技窮,因悟治病猶對壘攻守,
奇正量敵而應者,將之良;鍼灸藥因病而施治者,醫
之良也。
《庸醫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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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貴精,不精則害人匪細。」間有無知輩,竊世醫之
名,抄檢成方,略記《難經》《脈訣》,不過三者盡之,自信醫
學無難矣。此外惟修邊幅,飾以衣騎,習以口給,諂媚
豪門,巧彰虛譽,搖搖自滿,適以駭俗。一遇識者,洞見
肺肝,掣肘莫能施其巧,猶面諛而背誹之。又譏同列
看書訪學,徒自勞苦,凡有治療,率爾狂誕,妄投藥劑,
偶爾僥效,需索百端。凡有誤傷,則曰「盡命。」俗多習此
為套,而曰「醫學無難」,豈其然乎?於戲!醫而日相流於
弊矣,無怪乎縉紳先生之鄙淺也。欲其有得,真醫亦
寡矣。幸天道好生而惡殺,速昭其報施。庸醫橫亡,人
皆目擊。邇有士人被誤藥而立斃,家人訟之法司拘
審,律不過笞罪,隨釋而馳歸,未踰年被賊肢解而死,
豈非天道之報耶?小說嘲庸醫早亡詩云:「不肖誰知假,賢良莫識真。庸醫不蚤死,誤盡世間人。」豈非天道
惡之耶?故甫嘗戒諸子弟:「醫惟大道之奧,性命存焉。凡業者必要精心研究,以抵於極,毋謂易以欺人,惟圖僥倖。」道藝自精,必有知者,總不謀利於人,自有正
誼在己。《易》曰:「積善積惡,殃慶各以其類至」,安得謂不
利乎。
《醫業不精反為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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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彼天下之人所重者生也,生之所繫者醫也,醫之
所原者理也。上古有黃帝、岐伯、扁鵲、華佗,蘇死更生,
醒魂奪命之術,以至三代而降,學是者,疏莽聊略,不
致精元,時時有賊夫人者,何也?蓋於「陰也而體之以陽,陽也而擬之以陰,虛也而推之以實,實也而度之以虛,外也而揣之以內,內也而像之以外,急也而料」之以緩,緩也而億之以急,進也而窺之以退,退也而
探之以進。孟浪以診其脈,浮淺以察其證,蒼黃以稽
其聲,恍惚以徵其色。所以顛倒用矇聵之工,舛差施
聾盲之藥,斬綿綿未艾之年,絕婉婉方增之齒,俾含
枉而下世,抱屈而歸泉,天下之夭折者,誠為庶哉!嗟
嗟!醫本活人,學之不精,反為夭折。
《用藥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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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之法,不可辟執。古方當因證輕重,加減藥味,冷
熱元微,務合其理,切勿妄施。誤投丸散,頃刻傷殘性
命,天理不容,為醫者可不自慎。如雄黃、牙硝、石英、硼
砂、丹砂之類,不可火煎。川烏、附子、鬱金、南星、半夏,不
可生用,務須精細,依法修製,斯藥無弗效矣。
王肯堂證治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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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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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謙甫曰:「一小兒五月間,因食傷冷粉,腹中作痛,遂於市藥鋪中贖得神芎丸服之,臍腹漸加冷痛,時發時止,踰七八年不已。因思古人云:寒者熱之,治寒以熱,良醫不能廢其繩墨而更其道也。據所傷之物,寒也;所攻之藥,亦寒也。重寒傷胃,其為冷痛可知矣。凡人之脾胃,喜溫而惡冷,況小兒氣血尚弱,不能任其寒,故陽氣潛伏,寒毒留連,久而不除也。治病必先其本,當用和中養氣之藥,以救前失,服之月餘方愈。」嗚
呼!康子饋藥,孔子拜而受之,以未達不敢嘗,此保生
之重者也。奈何常人拱默而令切脈,以謂能知病否?
且脈者,人之血氣附行經絡之間,熱勝則脈疾,寒勝
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至於所傷何物,豈能別
其形象乎?醫者不可不審其病源。而主家亦不可不
說其病源。且此子之父不以病源告醫,而求藥於市
鋪中,發藥者亦不審其病而以藥付之。以致七八年
之病,皆昧此理也。孫真人云:「未診先問。最為有準。」東
坡云:「只圖愈疾,不欲困醫。」二公之語,其有功於世也
大矣。
李梴醫學入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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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醫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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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司人命,非質實而無偽,性靜而有恆,真知陰功之
趣者,未可輕易以習醫。志既立矣,卻可商量用工。每
早對先天圖靜坐玩讀《孝經》《論語》《小學》,大有資力者。
次及全部四書、古《易》白文,及《書經》《洪範》《無逸》《堯典》。
理會大意不必強記
蓋醫出於儒,非讀書明理,終是庸俗昏昧,不能疏通
變化。每午將入門,大字從頭至尾,逐段誦讀,必一字
不遺,若出諸口。
如欲專小科,則亦不可不讀大科;欲專外科,亦不可不讀《內科》。蓋因此識彼則有之,未有通於彼而塞於此者。惟經涉淺深生熟,故有分科不同。
熟讀後潛思默想,究竟其間意義,稍有疑難,檢閱古
今名家方書,以廣聞見,或就有德高明之士,委曲請
問。陶節菴云:「但不與俗人言耳。」蓋方藥不外於本草,
素難及張劉李朱,縱有小方捷法,終不是大家數,慎
不可為其誣惑。入門書既融會貫通,而後可成一小
醫。愈加靜坐,玩讀儒書,稍知陰陽消長,以己驗人,由
親及疎,自料作車於室,天下合轍,然後可以應人之
求。及其行持,尤不可無定規。每五鼓清心靜坐,及早
起,仍玩《儒書》一二,以雪心源。
時時不失平旦之氣為妙。
及其為人診視,先問證起何日,從頭至足,照依《傷寒》
初證、雜證及《內外傷辨法》,逐一詳問。證雖重而門類
明白者,不須診脈,亦可議方。證雖輕而題目未定者,
必須仔細察脈。
「男必先左後右,女必先右後左」 ,所以順陰陽升降也。
「先單看以知各經隱曲,次總看以決虛實死生。既診後,對病家言,必以實或虛或實,可治易治難治,說出幾分證候,以驗自己精神。如有察未及者,直令說明,不可牽強文飾**,務宜從容擬議,不可急迫激切,以至恐嚇。」如診婦女,須託其至親,先問證色與舌,及所飲
食,然後隨其所便。或證重而就牀隔帳診之,或證輕
而就門隔帷診之,亦必以薄紗罩手。
貧家不便醫,者自袖薄紗。
寡婦室女,愈加敬謹。此非小節。及其論病,須明白開
論辨析,斷其「為內傷外感,或屬雜病,或屬陰虛,或內傷而兼外感幾分,或外感而兼內傷幾分」,論方據《脈
指》下所定,不可少有隱祕,依古成法,參酌時宜年紀,
與所處順逆,及曾服某藥否。
女人經水胎產,男子房室勞逸。
雖本於古。而不泥於古。真如見其臟腑。然後此心無
疑於人。亦不枉誤。用藥之際。尤宜仔細。
某《經》病,以某藥為君,某為監制,某為引使。
凡劑料本當出自醫家,庶乎新陳炮炙,一一合則。況
緊急丸散,豈病家所卒辦。但有病家必欲自製者,聽
其意向,須依《本草註下》古法脩合,不可逞巧以傷藥
力。病機稍有疑滯而藥不甚效者,姑待五鼓靜坐,潛
心推究其源,再為診察改方,必無不愈。治病既愈,亦
醫家分內事也。縱守清素,藉此治生,亦不可過取重
索。但當聽其所酬。如病家亦貧,一毫不取。尤見其仁
且廉也。蓋人不能報,天必報之。如是而立心。而術有
不明不行者哉。
或問「一言為約。」曰:「不欺而已矣。讀《入門書》而不從頭至尾零星熟得,一方一論而便謂醫者,欺也;熟讀而不思悟,融會貫通者,欺也。悟後而不早起靜坐調息,以為診視之地者,欺也;診脈而不以實告者,欺也;論方用藥,潦草而不精詳者,欺也。病愈後而希望貪求,不脫市井風味者,欺也。」蓋不患醫之無利,特患醫之不明耳。
屢用屢驗。而心有所得。不纂集以補報。天地公於人
人者。亦欺也。欺則天良日以蔽塞。而醫道終失。不欺
則良知日益發揚。而醫道愈昌。欺不欺之間。非人之
所能與也。
龔廷賢萬病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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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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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仁心》,乃是《良箴》。博施濟眾,惠澤斯深。
《二通儒道》「儒醫世寶,道理貴明,群書當考。」《三精》脈理,宜分表裏;指下既明,沉疴可起;
四識病原,生死敢言。醫家至此,始稱專門。
五知氣運,以明歲序,補瀉溫涼,按時處治。
六明經絡。認病不錯。臟腑洞然。今之扁鵲。
七、識藥性,立方應病。不辨溫涼,恐傷性命。
八會炮製火候詳細太過不及,安危所係。
九、莫嫉妒,因人好惡,天理昭然,速當悔悟。
十勿重利,當存仁義。貧富雖殊,藥施無二。
《病家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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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擇明醫。於病有裨。不可不慎。生死相隨。
二、「肯服藥,諸病可卻。」有等愚人,自家擔閣。
三宜早治,始則容易,履霜不謹,堅冰即至。
四絕空房,自然無疾,倘若犯之,神醫無術。
《五戒》惱怒,必須省悟。怒則火起,難以救護。
《六息妄想》,須當靜養,念慮一除,精神自爽。
《七節》飲食,調理有則,過則傷神,太飽難剋。
八「慎起居,交際當祛,稍若勞役,元氣愈虛。」九、《莫信邪》信之則差異端誑誘惑亂人家
《十勿惜費》,惜之何謂?請問君家,命財孰貴?
《醫家病家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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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醫至家,診視後止索一方,
命人搆藥於市,不論藥之真偽有無,炮製輒用,服之
不效,不責己之非,惟責醫之庸,明日遂易一醫,如是
者數日,致使病證愈增,而醫人亦惑亂莫知其所以
悮也。吁!此由病家之過歟,亦醫家之不明歟?
一、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醫至家,不論病之輕重,乃
授一二金而索一方劑。刻時奏效,否則即復他求,朝
秦暮楚。殊不知人稟有虛實。病感有淺深。且夫感冐
腠理之疾,一二劑可愈。至於內傷勞瘵之證,豈投一
二劑可愈哉。此習俗之弊,悮於人者多矣。惟智者辨
之。
一、醫道古稱仙道也,原為活人。今世之醫多不知此
義,每於富者用心,貧者忽略,此固醫者之恆情,殆非
仁術也。以余論之,醫乃生死所寄,責任匪輕,豈可因
其貧富,而我為厚薄哉?告我同志者,當以太上好生
之德為心,慎勿論貧富,均是活人,是亦陰功也。
一凡病家延醫,乃寄之以生死,理當敬重,慎勿輕藐
貧富,不在論財。自盡其誠。稍
之,則非重命者耳。更
有一等背義之徒,本得醫人之力,病愈思財,假言「昨作何福」,易某人藥,所為吝財之計,不歸功于一人。吁,
使不得其利,又不得其名,此輩之心,亦不仁之甚。
一常見今時之人,每求醫治,令患者臥于暗室帷帳
之中,並不告以所患,止令切脈。至於婦人,多不之見,
豈能察其聲色?更以錦帕之類護其手。而醫者又不
便。
於問,縱使問之,亦不說,此非欲求愈病,將以難
醫。殊不知古之神醫,尚且以望、聞、問、切四者缺一不
可,況今之醫未必如古之神,安得以一切脈而洞知
臟腑也耶?余書此奉告世之患者。延醫至家,罄告所
患,令醫者對證切脈,了然無疑,則用藥無不效矣。昔
東坡云:「吾求愈疾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
一、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誇己之長,形人之短,
每至病家,不問疾疴,惟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設使
前醫用藥盡是,何復他求?蓋為一時或有所偏,未能
奏效,豈可概將前藥為庸耶?夫醫乃仁道,況授受相
傳,原係一體同道,雖有毫末之差,彼此亦當護庇,慎
勿訾毀,斯不失忠厚之心也。戒之戒之。
陳實功外科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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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五戒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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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戒:凡病家大小貧富人等,請觀者便可往之,勿得
遲延厭棄,欲往而不往,不為平易。藥金毋論輕重有
無,當盡力一例施與,自然陰騭日增,無傷方寸。
二戒:凡視婦女及孀婦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傍,然
後入房診視,倘傍無伴,不可自看。假有不便之患,更
宜真誠窺睹,雖對內人不可談,此因閨閫故也。
三戒:不得出脫病家珠珀珍貴等,送家合藥,以虛存
假換。如果該用,令彼自製入之。倘服不效,自無疑謗,
亦不得稱讚彼家物色之好,凡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救世者,不可行樂登山,攜酒遊玩,又不可非
時離去。家中凡有抱病至者,必當親視,用意發藥。又
要依經寫出藥帖,必不可杜撰藥方,受人駁問。
《五戒》:凡娼妓及私夥家請看,亦當正己視如良家子
女,不可他意見戲,以取不正。視畢便回。貧窘者藥金
可璧,看回只可與藥,不可再去,以希邪淫之報。
一要先知儒理,然後方知醫理。或內或外,勤讀先古
《明醫確論》之書。須旦夕手不釋卷,一一參明融化機
變,印之在心,慧之於目,凡臨證時自無差謬矣。
「二要:選買藥品,必遵《雷公》炮炙。藥有依方脩合者,又有因病隨時加減者,湯散宜近備,丸丹須預製常藥愈久愈靈,線藥越陳越異。藥不吝珍,終久必濟三要:凡鄉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輕侮傲慢之心,切要謙和謹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學者師事之,驕傲者遜讓之,不及者薦拔之,如此自無謗怨,信和」為貴也。
四要治家。與治病同。人之不惜元氣。斲喪太過。百病
生焉。輕則支離身體。重則喪命。治家若不固根本。而
奢華費用太過。輕則無積。重則貧窘。
《五要》:人之受命於天,不可負天之命。凡欲進取,當知
彼心順否,體認天道順逆。凡順取人緣相慶,逆取子
孫不吉。為人何不輕利遠害,以防還報之業也。
《六要》:凡里中親友人情,除婚喪疾病慶賀外,其餘家
務,至于饋送來往之禮,不可求奇好勝。凡飱只可一
魚一菜,一則省費,二則惜祿,謂廣求不如儉用。
《七要》:貧窮之家及遊食僧道、衙門差役人等,凡來看
病,不可要他藥錢,只當奉藥。再遇貧難者,當量力微
贈,方為仁術。不然有藥而無火食者,命亦難保也。
八要:凡有所蓄,隨其大小,便當置買產業,以為根本。
不可收買玩器,及不緊物件,浪費錢財。又不可做銀
會酒會,有妨生意。必當一例禁之,自絕謗怨。
九要:凡室中所用各樣物具,俱要精備齊整,不得臨
時缺少。又古今前賢書籍,及近時明公新刊《醫理詞
說》,必尋參看,以資學問。此誠為醫家之本務也。
十要:「凡奉官衙所請,必要速去,無得怠緩。要誠意恭敬,告明病源,開具方藥。病愈之後,不得圖求扁禮,亦不得言說民情,至生罪戾。」閒不近公,自當守法。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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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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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醫之道,必先正己,然後正物。正己者,謂能明理
以盡術也。「正物」者,謂能用藥以對病也。如此然後事
必濟而功必著矣。若不能正己,豈能正物?不能正物,
豈能愈疾?今冠於篇首,以勸學者。
凡為醫者,性存溫雅,志必謙恭,動須禮節,舉乃和柔,
無自妄尊,不可矯飾。廣收方論,博通義理,明運氣,曉
陰陽,善診切,精察視,辨真偽,分寒熱,審標本,識輕重。
疾小不可言大,事易不可云難,貧富用心皆一,貴賤
使藥無別。苟能如此,於道幾希,反是者為生靈之巨
寇。
凡為醫者,遇有請召,不擇高下遠近必赴。如到其家,
須先問曾請醫未曾,又問曾進是何湯藥,已未經下,
乃可得知虛實也。如已曾經下即虛矣,更可消息參
詳,則可無悮。又治小兒之法,必明南北稟受之殊,必
察土地寒溫之異,不可一同施治,古人最為慎耳。
李中梓醫宗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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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人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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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讀《內經》,至《方盛衰論》而殿之曰:「不失人情」,未嘗不
瞿然起,喟然嘆軒岐之入人深也。夫不失人情,醫家
所甚急,然戛戛乎難之矣。大約人情之類有三:一曰
病人之情,二曰傍人之情,三曰醫人之情。
所謂「病人之情者,五臟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勝。陽臟者宜涼,陰臟者宜熱。耐毒者緩劑無功,不耐毒者峻劑有害,此臟氣之不同也。動靜各有欣厭,飲食各有愛憎。性好吉者,危言見非;意多憂者慰安云偽,未信者忠告難行,善疑者深言則忌,此好惡之不同也。富者多任性而禁戒勿遵,貴者多自尊而驕次悖理」,
此交際之不同也。貧者衣食不周,況乎藥餌;賤者焦
勞不適,懷抱可知,此調治之不同也。有良言甫信,謬
說更新;多岐亡羊,終成畫餅,此無主之為害也。有最
畏出奇,惟求穩當;車薪杯水,難免敗亡,此過慎之為
害也。有境緣不偶,營求未遂;深情牽掛,良藥難醫,此
得失之為害也。有性急者,遭遲病更醫而致雜投;有
性緩者,遭急病濡滯而成難挽,此緩急之為害也。有
「參朮沾脣,懼補心先痞塞;硝黃入口,畏攻神即飄揚」,
此成心之為害也。有諱疾不言,有隱情難告,甚而故
隱,病狀試醫以脈,不知自古神聖,未有舍望聞問,而
獨憑一脈者。且如氣口脈盛,則知傷食,至于何日受
傷,所傷何物,豈能以脈知哉。此皆病人之情。不可不
察者也。
所謂傍人之情者,或執有據之論,而病情未必相符;
或興無本之言,而醫理何曾夢見;或操是非之柄,同
我者是之,異己者非之,而真是真非莫辨;或執膚淺
之見,頭痛者救頭,腳痛者救腳,而孰標孰本誰知?或
尊貴執言難抗,或密戚偏見難回。又若薦醫,動關生
死,有意氣之私厚而薦者,有庸淺之偶效而薦者,有
信其利口而薦者,有貪其酬報而薦者,甚至薰蕕不
辨,妄肆品評,譽之則跖可為舜,毀之則鳳可作鴞,致
懷奇之士拂衣而去,使深危之病坐而待亡。此皆傍
人之情,不可不察者也。
所謂醫人之情者,或巧語誑人,或甘言悅聽,或強辨
相欺,或危言相恐,此便佞之流也;或結納親知,或修
好僮僕,或營求卜薦,或不邀自赴,此阿諂之流也;有
「腹無藏墨,詭言神授,目不識丁,假託祕傳」,此欺詐之
流也;有望聞問切,漫不關心,枳
歸苓,到手便撮。妄
謂「人愚我明,人生我熟」,此孟浪之流也。有嫉妒性成,
排擠為事,陽若同心,陰為浸潤,是非顛倒,朱紫混淆,
此讒妒之流也。有貪得無知,輕忽人命,如病在危疑,
良醫難必,極其詳慎,猶冀回春。若輩貪功,妄輕投劑,
至于敗壞,嫁謗自文,此貪倖之流也。有意見各持,異
同不決,曲高者和寡,道高者謗多,一齊之傅幾何,眾
楚之咻易亂,此庸淺之流也。有素所相知,苟且圖功;
有素不相識,偶延辨證。病家既不識醫,則倏趙倏錢;
醫家莫肯任怨,則惟苓惟梗。或延醫眾多,互相觀望;
或利害攸係,彼此避嫌,惟求免怨,誠然得矣。坐失機
宜,誰之咎乎?此由知醫不真,而任醫不專也。
凡若此者,孰非人情?而人情之詳,尚多難盡。聖人以
不失人情為戒,欲令學者思之慎之,勿為陋習所中
耳。雖然,必期不失,未免遷就。但遷就既礙於病情,不
遷就又礙於人情,有必不可遷就之病情,而復有不
得不遷就之人情,且奈之何哉?故曰:「戛戛乎難之矣。」《行方智圓心小膽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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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思邈之祝醫者曰:「『行欲方而智欲圓,心欲小而膽欲大』。嗟乎,醫之神良,盡乎此矣。宅心醇謹,舉動安和,言無輕吐,目無亂觀,忌心勿起,貪念罔生。毋忽貧賤,毋憚疲勞,檢醫典而精求,對疾苦而悲憫,如是者謂之行方。」稟賦有厚薄,年歲有老少,身形有肥瘦,性情
有緩急,境地有貴賤,風氣有柔強,天時有寒熱,晝夜
有輕重,氣色有吉凶,聲音有高下,受病有久新,運氣
有太過不及,知常知變,能神能明。如是者謂之「智圓。」望聞問切宜詳,補瀉寒熱須辨。嘗思人命至重,冥報
難逃,一旦差訛,永劫莫懺,烏容不慎,如是者,謂之「心小。」補即補而瀉即瀉,熱斯熱而寒斯寒。抵當承氣,時
用回春;薑附理中,恆投起死。析理詳明,勿持兩可,如
是者謂之「膽大」,四者似分而實合也。世未有詳謹之
士,執成法以傷人,靈變之人,敗名節以損己。《行方》者,
智必圓也,心小則惟懼或失,膽大則藥知其證,或大
攻,或小補,似乎膽大。不知不如是則病不解,是膽大
適所以行其小心也。故心小膽大者,合而成智圓,心
小膽大,智圓者,合而成行。方也。世皆疑方則有礙乎
圓。小則有妨乎大。故表而出之。
繆希雍本草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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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醫五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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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疾病,皆由不惜眾生身命,竭用人財,好殺禽獸
昆蟲,好箠楚下賤。甚則枉用毒刑,加諸無罪。種種業
因,感此苦報。業作醫師,為人司命,見諸苦惱,當興悲
憫。詳檢方書,精求醫道,諦察深思,務期協中。常自思
惟,「藥不對病,病不對機。二旨或乖,則下咽不返。人命至重,冥報難逃。勿為一時衣食,自貽莫懺之罪,於千」百劫。戒之哉。宜懼不宜喜也。
「凡為醫師,當先讀書。凡欲讀書,當先識字。字者,文之治也。不識字義,寧解文理。文理不通,動成窒礙。」雖《詩》
《書》滿目,於神不染,觸途成滯,何由省入?譬諸面牆,亦
同木偶。望其拯生民之疾苦,顧不難哉!故昔稱「太醫」,
今日儒醫。太醫者,讀書窮理,本之身心,驗之事物,戰
戰兢兢,求中於道。造次之際,罔敢或肆者也。外此則
俗工耳。不可以言醫矣。
凡為醫師,先當識藥。藥之所產,方隅不同,則精粗頓
異。收采不時,則力用全乖。又或市肆飾**偽,足以混真。
苟非確認形質,精嘗氣味,鮮有不為其誤者。譬諸將
不知兵,立功何自?醫之於藥,亦猶是耳。既識藥矣,宜
習《修事》。「《雷公》炮炙,固為大法,或有未盡,可以意通。必期躬親,勿圖苟且。」譬諸飲食,烹調失度,尚不益人,反
能增害。何況藥物關於軀命者也,可不慎諸。
凡作醫師,宜先虛懷。靈知空洞,本無一物。苟執我見,
便與物對。我見堅固,勢必輕人。我是人非,與境角立。
一靈空竅,動為所塞。雖日親至人,終不獲益。白首故
吾,良可悲已。執而不化,害加於人。清夜深思,宜生媿
恥。況人之才識,自非生知,必假問學。問學之益,廣博
難量。脫不虛懷,何由納受。不恥無學,而恥下問。師心
自聖,於道何益。苟非至愚,能不儆省乎。
醫師不患道術不精,而患取金不多。舍其本業,專事
旁求,假寵貴人,冀其口
以希世重,縱得多金無拔
苦力,念當來世,豈不酬償。作是思惟,「是苦非樂,故當勤求道術以濟物命,縱有功效任其自酬,勿責厚報,等心施治,勿輕貧賤」,如此則德植厥躬,鬼神幽贊矣。
上來所祝五條。皆關切醫師才品道術利濟功過。仰願來學。俯從吾祝。則進乎道而不囿於技矣。詎非生人之至幸。斯道之大光也哉。
喻昌醫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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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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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按:春秋時《左氏》譚醫理甚悉,漢儒已不習醫,太史
公作《倉公》等列傳,鮮所發明,況其他乎?其後如《華元
化傳》,寖涉妖妄,醫脈之斷,實儒者先斷之也。有唐列
方技,無足怪矣。《九靈山房集》所論醫者,當博極群書,
求聖賢之意旨,明造化之會歸,其屬望顧不大歟
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是故
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問》雖《本草》《脈
經》而不少略者何?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
《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
以識藥,非《脈經》無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聖賢
示人,略舉其端而已。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
而施治之,然後為可。
病有六大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
擇醫;失於不知病,失於不知藥。又《史記》云:「驕恣不倫於理,一不治;輕身重財,二不治;衣食不能適,三不治;陰陽并臟氣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今時病家,此其通弊矣。
孫思邈曰:「世間多有病人,親友、故舊交游來問疾,其人曾不經事,未讀方書,自騁了了,詐作明能,譚說異端,或言是虛,或道是實,或云是風,或云是氣,紛紛謬說,種種不同,破壞病人心意,不知孰是,遷延未就,時不待人。」然至禍各自散走。此種情態,今時尤甚。是
須好人及好名醫,識病深淺,探賾方書,博覽古今,方
可倚任。不爾,大誤人事。
寓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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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議病後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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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古以至今時,一代有一代之醫,雖神聖賢明,分
量不同,然必不能舍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也。故
治病必先識病,識病然後講藥。藥者所以勝病者也。
識病則千百藥中,任舉一二種,用之且通神,不識病
則岐多而用眩。凡藥皆可傷人,況於性最偏駁者乎。
邇來習醫者眾,醫學愈荒,遂成一「議藥不議病」之世
界,其夭枉不可勝悼。或以為殺運使然,不知天道豈
好殺惡生耶?每見仕宦家診畢,即令定方,以示慎重。
初不論病從何起,藥以何應,致醫師以模稜迎合之
術,妄為議論。迨藥之不效,諉於無藥,非無藥也。可以
勝病之藥,以不識病情,而未敢用議也。厄哉!《靈樞》《素
問》《難經》《甲乙》無方之書,全不考究,而後來一切有方
之書,奉為「靈寶」,如朱丹溪一家之言,其脈因證治一
書,先論脈,次因,次證,後迺論治,其書反不行。而心法
一書,群方錯雜,則共宗之。又《本草》止述藥性之功能,
人不加嗜,及繆氏《經疏》兼述藥性之過劣,則必懸之
肘後,不知草木之性,亦取其偏以適人之用,其過劣
不必言也,言之而棄置者眾矣,曷不將《本草》諸藥盡
行刪抹,獨留無過之藥五七十種而用之乎?其於《周
禮》「令醫人採毒藥以供醫事」之旨,及歷代帝王恐《本
草》為未備,而博採增益之意,不大刺謬乎?欲破此惑,
無如議病精詳。《病經》議明,則有是病,即有是藥。病千
變,藥亦千變。且勿論造化生心之妙,即某病之以某
藥為良,某藥為劫者,至是始有定名。若不論病,則藥
之良毒善惡,何從定之哉?可見藥性所謂良毒善惡,
與病體所謂良毒善惡不同也。而不知者必欲執藥
性為去取,何其陋耶?故昌之議病,非得已也。昔人登
壇,指顧後效,不爽前言。聚米如山,先事已饒碩畫。醫
雖小道,何獨不然?昌即不能變俗,實欲借此榜樣闡
發病機。其能用不能用何計焉。
《議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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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地某人年紀若干?形之肥瘦長短若何?
色之黑白枯潤若何?聲之清濁長短若何?人之形志
苦樂若何?病始何日,初服何藥,次後再服何藥?某藥
稍效,某藥不效,時下晝夜孰重?寒熱孰多?飲食喜惡
多寡,二便滑澀有無?脈之三部九候,何候獨異?二十
四脈中,何脈獨見?何脈兼見其證,或內傷,或外感,或
兼內外,或不內外,依《經》斷為何病,其標本先後何在?
汗吐下和,寒瀉溫補何施?其藥宜用七方中何方,十
劑中何劑,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以何湯名為加
減和合,其效驗定于何時?一一詳明,務令纖毫不爽,
起眾信從,允為醫門矜式,不必演文可也。
某年者,年上之干支,治病先明運氣也。「某月」 者,治病必本四時也。「某地」 者,辨高卑燥濕,五方異宜也。某齡某形、某聲、某氣者,用之合脈,圖萬全也。「形志苦樂」 者,驗七情勞逸也。「始於何日」 者,察久近傳變也。「歷問病證,藥物驗否」 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晝夜寒熱」 者,辨氣分、血分也。「飲食二便」 者,察腸胃乖和也。「三部九候,何候獨異」 者,推十二經脈受病之所也。「二十四脈見何脈」 者,審陰陽表裏,無差忒也。《依經》斷為何病者,名正則言順,事成如律度也。「標本先後何在」 者,識輕重次第也。「汗吐下和,寒溫補瀉何施」 者,求一定不差之法也。七方大小,緩急奇耦複,乃藥之制,不敢濫也。十劑宣通補泄、輕重,滑澀燥濕,乃藥之宜,不敢泛也。「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 者,用藥最上之法,寒熱、溫涼平合之,酸辛甘苦醎也。引湯名為加減者,循古不自用也。「刻效於何時」 者,逐段辨之,不差以病之新久,五行定痊期也。若是則醫案之在人者,工拙自定,積之數十年,治千萬人而不爽也。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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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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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時庸醫殺人,今之時,庸醫不殺人,亦不活人。」使
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間,其病日深,而卒至於死。夫「藥有君臣,人有強弱。有君臣則用有多少;有強弱則劑有半倍;多則專,專則其效速;倍則厚,厚則其力深。」今
之用藥者,大抵泛雜而均停,既見之不明,而又治之
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而世但以不殺人為賢,豈知
古之上醫,不能無失。《周禮》醫師,歲終,稽其醫事,以制
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
之,十失四為下。是十失三四,古人猶用之。而淳于意
之對孝文,尚謂時時失之,臣意不能全也。《易》曰:「裕父之蠱,往見吝。」奈何獨取夫裕蠱者,以為其人雖死,而
不出於我之為?嗚呼!此張禹之所以「亡漢」,李林甫之
所以《亡唐》也。
《唐書》許引宗言:「古之上醫,惟是別脈。脈既精別,然後識病。」夫病之與藥,有正相當者,惟須單用一味,直攻
彼病,藥力既純,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別脈,莫識病源,
以情臆度,多安藥味,譬之於獵,未知兔所,多發人馬,
空地遮圍,冀有一人獲之,術亦疎矣。假令一藥偶然
當病,他味相制,氣勢不行,所以難差,諒由於此。《後漢
書》:「華佗精於方藥,處劑不過數種。夫師之六五任九二則吉,參以三四則凶。是故官多則亂,將多則敗」,天
下之事,亦猶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