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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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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二百三十八卷目錄
汴水部紀事
汴水部外編
山川典第二百三十八卷
汴水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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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二年「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于千乘海口。」〈註〉
汴渠者,即蒗
蕩渠也。汴自滎陽首受河,所謂「石門」,在滎陽山北一
里。過汴以東,積石為隄,亦號「金隄」,成帝陽嘉中所作
也。
十三年夏四月,汴渠成。辛巳,行幸滎陽,巡行河渠。乙
酉,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加頃年以來,雨水不時,汴流東侵,日月益甚,水門故處皆在河中,漭瀁廣溢,莫測坼岸,蕩蕩,極望不知綱紀。今兗、豫之人,多被水患,乃云縣官不先人急,好興它役。又或以為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隄彊則右隄傷,左右俱彊則下方傷。宜任水勢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議者不同,南北異論,朕不知
所從,久而不決。今既築隄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
復其舊跡。陶丘之北,漸就壤墳,故薦嘉玉潔牲,以禮
河神。東過洛汭,歎禹之績;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濱
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庶繼世宗《瓠子》之作。」因遂渡河,登太行,進幸上黨。
《王景傳》:「景沈深多技藝,辟司空伏恭府。時有薦景能理水者,顯宗詔與將作謁者王吳共修作浚儀渠。吳用景墕流法,水乃不復為害。初,平帝時,河汴決壞,未及得修。建武十年,陽武令張汜上言,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修理之費,其功不難,宜改修隄防,以安百姓。」書奏,光武即為發卒,方營河功,而
浚儀令樂俊復上言:「昔元、光之間,人庶熾盛,緣隄墾殖,而瓠子河決,尚二十餘年,不即擁塞。今居家稀少,田地饒廣,雖未修理,其患猶可。且新被兵革,方興力役,勞怨既多,民不堪命,宜須平靜,更議其事。」光武得
此遂止。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而水門故處皆在河
中,兗、豫百姓怨歎,以為縣官恒興他役,不先民急。永
平十二年,議修汴渠,乃引見景,問以理水形便。景陳
其利害,應對敏給,帝善之。又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
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及錢帛衣物。夏,遂發
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隄,自滎陽東至千乘
海口千餘里。景乃商度地埶,鑿山阜,破砥績,直𢧵溝
澗,防遏衝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復潰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明年
夏,渠成,帝親自巡行,詔濱河郡國置河隄員史,如西
京舊制。景由是知名。王、吳及諸從事掾吏,皆增秩一
等。景三遷為侍御史。十五年,從駕東巡狩,至無鹽,帝
美其功績,拜河堤謁者,賜車馬縑錢。
《晉書宣帝本紀》:「魏齊王正始三年春,天子追封諡皇考京兆尹為舞陽成侯。三月,奏穿廣漕渠,引河入汴,溉東南諸陂,始大佃於淮北。先是,吳遣將諸葛恪屯皖,邊鄙苦之,帝欲自擊恪,議者多以賊據堅城積穀,欲引致官兵。今懸軍遠攻,其救必至,進退不易,未見其便。帝曰:賊之所長者水也,今攻其城以觀其變,若用其所長,棄城奔走,此為廟勝也。若敢固守,湖水冬淺,船不得行,勢必棄水相救。由其所短,亦吾利也。」四年秋九月,帝督諸軍擊諸葛恪,車駕送出津陽門。
軍次於舒,恪焚燒積聚,棄城而遁。帝以滅賊之要,在
於積穀,乃大興屯守,廣開淮陽百尺二渠,又修諸陂
於潁之南北萬餘頃。自是淮北倉庾,相望壽陽,至於
京師,農官屯兵連屬焉。
《王濬傳》:初詔書使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濬至西陵,
預與之書曰:「足下既摧其西藩,便當徑取秣陵,討累世之逋寇,釋吳人於塗炭,自江入淮,逾于泗汴,泝河而上,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濬大悅。」《元帝本紀》大興三年七月詔曰:「祖逖部將衛策大破石勒別軍於汴水,加逖為鎮西將軍。」《宋書符瑞志》:「孝武帝大明四年二月乙巳,徐州剌史劉道隆於汴水得白玉戟以獻。」《周書宣帝本紀》,「大象二年,榮州有黑龍見,與赤龍鬥於汴水之側,黑龍死。」《冊府元龜》:「唐代宗廣德二年三月,以太子賓客劉宴兼御史大夫,充東都、河南、江淮已來轉運使,仍與河南副元帥計議開決汴河。」《唐書五行志》:「德宗貞元四年七月,自陜至河陰,河水黑流入汴,至汴州城下,一宿而復。近黑祥也。」僖宗中和三年秋,汴水入與淮水鬥,壞船數艘
《冊府元龜》:唐莊宗同光四年七月乙卯,汴州孔循奏,
「汴河汎漲,恐漂沒城河,已於城西城東權開壕口,引水入古河。」漢隱帝乾祐二年,有補闕盧振上言:「臣伏見汴河兩岸,堤堰不牢,每年潰決,正當農時,勞民功役。以臣愚管,沿汴水有故河道陂澤處,置立斗門,水漲溢時,以分其勢,即澇歲無漂沒之患,旱年獲澆溉之饒,庶幾編甿,差免勞役。」三年,遣前棣州剌史周景殷河陰淘杼汴口。又令鄭
州疏引郭西水入中牟渠,以增蔡水漕運。李欽明為
司勳員外郎。是年,欽明言:「臣伏以百姓轉食餽運,舟車之利,苦樂相懸。臣竊見蔡水嘗有漕運,多是括借舟船,破溺者棄在水邊,不許修葺,又不給付。以臣愚見,乞容陳、許、蔡三州人戶,制造舟船,不用括取,以備差雇。水路可至合流鎮及陳州蔡水,未及水匱十數里,水小岸狹,或時乾淺。臣伏請開決汴水,取定力禪院西一半并港,穿大城向南至斗門,可費三五千工。」自水匱蔡水路纔五六里,水勢便於開決,陳蔡漕運,
必倍常年,私下往來,更豐財貨。此之利便,實有益於
轉輸。
周世宗顯德四年四月,詔疏汴水一派,北入於五丈
河,又東北達於濟。齊、魯之舟楫,亦達於京師矣。
五年三月,世宗在淮南,會濬汴口,導其流而達於淮。
汴河自唐室之季為淮賊所決,自埇橋東南悉匯為
污澤。帝於二年冬將議南征,即詔徐州節度使武行
德發其部內丁夫,因其古堤,疏而導之,東至於泗上。
是時人皆竊議以為無益。惟帝不然之,曰:「二三年之後,當知其利矣。」至是果符聖慮。由是江淮舟楫果達
於京師。萬世之利,其斯之謂乎!
「六年二月丙子朔,命樞密使王朴往河陰縣按行河堤及修汴口水門。壬午,命侍衛都指揮使韓通、宣徽南院使吳延祚往發徐、宿、宋、單等州丁夫數萬,以濬汴河。甲申,命馬軍都指揮使韓令坤自京東導汴水入於蔡河,又命步軍都指揮使袁彥濬五丈河,分遣使臣發畿內及滑、亳等州丁夫數千,以供其役。」《宋史·河渠志》:「汴河自隋大業初疏通濟渠,引黃河通淮,至唐改名廣濟。宋都大梁,以孟州河陰縣南為汴,首受黃河之口,屬於淮、泗。每歲自春及冬,常於河口均調水勢,止深六尺,以通行重載為準,歲漕江、淮、湖、浙米數百萬。及至東南之產,百物眾寶,不可勝計。又下西山之薪炭,以輸京師之粟,以振河北」之急,內外
仰給焉。故於諸水,莫此為重。其淺深有度,置官以司
之,都水監總察之。然大河向背不常,故河口歲易。易
則度地形,相水勢,為口以逆之。遇春首,輒調數州之
民,勞費不貲,役者多溺死,吏又並緣侵漁,而京師常
有決溢之虞。太祖建隆二年春,導索水自旃然,與須
水合入于汴。
建隆時,先是,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遂詔「左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水造斗門,引京、索、蔡河水通城濠入斗門,俾架流汴水之上,東進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公私咸利。至三年正月,遣右龍武
統軍陳承昭護修五丈河役,車駕臨視,賜承昭錢二
十萬。
三年十月,詔「緣汴河州縣長吏,常以春首,課民夾岸植榆柳,以固堤防。」《太祖本紀》:「乾德二年二月甲戌,浚汴河。」《五行志》:「乾德四年八月,宿州汴水溢,壞堤。」《太祖本紀》:「開寶四年六月乙酉,汴決穀熟。」《開封府志》「開寶四年夏六月,汴水決鄭州。」《太祖本紀》:「開寶五年六月己丑,汴決穀熟。」《五行志》:「五年六月,宋州、鄭州並汴水決。」《太祖本紀》:開寶七年「冬十月甲申,幸迎春苑,登汴隄,觀戰艦東下。至丙戌,又幸迎春苑,登汴隄,觀諸軍習戰。」《春明退朝錄》:「開寶八年十一月,江南平,留汴水以待李國主。舟行盛寒,河流淺涸,詔所在為壩閘,瀦水以過舟。官吏擊凍,督役稍稽,則皆苛校,甚者劾辠,以次被罰。州縣官降敕而杖之者,凡十餘人。」《宋史河渠志》:「開寶九年,郊祀西京,詔發卒五千,自洛城菜市橋鑿渠,扺漕口三十五里,饋運便之,其後導以通汴。」《五行志》:「太平興國二年六月,開封府汴水溢,壞大寧堤,浸害民田。」《河渠志》:「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七月,開封府言,汴水溢,壞開封大寧堤,浸民田,害稼。」詔發淮、孟丁夫三千五
百人塞之。
《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九月,濮州大水,汴水溢。三年春正月乙巳,浚汴口。六月,泗州大水,汴水決寧陵縣。」《河渠志》:「太平興國三年正月,發軍士千人復汴口。六月,宋州言,寧陵縣河溢堤決。詔發宋亳丁夫四千五百人,分遣使臣護役。」《太宗本紀》:「太平興國四年八月,汴水決宋城縣。」《河渠志》:「太平興國四年,汴決宋城,以本州諸縣人夫三千五百人塞之。」《太宗本紀》:「雍熙二年冬十月,汴河主糧胥吏坐奪漕軍口糧,斷腕徇於河畔三日,斬之。」淳化二年閏二月,汴河決。六月乙酉,以汴水決浚儀
縣,帝親督衛士塞之。庚寅,河水、汴水溢。
《河渠志》:淳化二年六月,汴水決浚儀縣。帝乘步輦出
乾元門,宰相樞密迎謁,帝曰:「東京養甲兵數十萬,居人百萬家,天下轉漕仰給,在此一渠水,朕安得不顧。」車駕入泥淖中,行百餘步,從臣震恐,殿前都指揮使
戴興叩頭懇請回馭,遂捧輦出泥淖中。詔興督步卒
數千人塞之。日未旰,水勢遂定,帝始就次,太官進膳,
親王近臣皆泥濘沾衣,知縣宋炎亡匿不敢出,特赦
其罪。是月,汴又決於宋城縣,發近縣丁夫三千人塞
之。
至道元年九月,帝以汴河歲運江、淮米五七百萬斛
以濟京師,問侍臣汴水疏鑿之由,令參知政事張洎
講求其事以聞。其言曰:「禹導河,自積石至龍門,南至華陰,東至砥柱,又東至于孟津,東過洛汭,至于大伾,即今成皋是也。或云黎陽山也。禹以大河流泛中國,為害最甚,乃於貝丘疏二渠以分水勢,一渠自舞陽」縣東引入漯水,其水東北流至千乘縣入海,即今黃
河是也。一渠疏畎,引傍西山以東北形高敝壞堤,水
勢不便流溢,夾右碣石,入于渤海。《書》所謂「北過降水,至于大陸。」降水即濁漳,大陸則邢州鉅鹿澤。播為九
河,同為逆河,入於海。河自魏郡貴鄉縣界分為九道,
下至滄州,今為一河。言逆河者,謂與河水往復相承
受也。齊桓公塞以廣田居,唯一河存焉。今其東界至
莽梧河是也。禹又於滎澤下分大河為陰溝,引注東
南,以通淮泗。至大梁浚儀縣西北,復分為二渠,一渠
《元經》陽武縣中牟臺下為官渡水。一渠始皇疏鑿以
灌魏郡,謂之鴻溝。莨菪渠自滎陽五出池口來注之,
其鴻溝即出河之溝,亦曰莨菪渠。漢明帝時,樂浪人
王景、謁者王吳始作浚儀渠,蓋循河溝故瀆也。渠成,
流注浚儀,故以浚儀縣為名。靈帝建寧四年,於敖城
西北,壘石為門,以遏渠口,故世謂之石門渠。外東合
濟水,濟與河渠渾濤東注,至敖山北,渠水至此又兼
邲之水,即《春秋》晉楚戰於邲。邲又音汳,即汴字,古人
避反字,改從「汴」字。渠水又東經滎陽北,旃然水自縣
東流入汴水。鄭州滎陽縣西二十里三皇山上有二
廣武城,二城相去百餘步。汴水自兩城間小澗中東
流而出,而濟流自茲乃絕。唯汴渠首受旃然水,謂之
鴻渠。東晉大和中,桓溫北伐前燕,將通之,不果。義熙
十三年,劉裕西征姚秦,復浚此渠,始有湍流奔注,而
岸善潰塞,裕更疏鑿而漕運焉。隋煬帝大業三年,詔
尚書左丞相皇甫誼發河南男女百萬,開汴水,起滎
澤入淮千餘里,乃為通濟渠。又發淮南兵夫十餘萬,
開邗溝,自山陽淮至於揚子江,三百餘里,水面闊四
十步,而後行幸焉。自後天下利於轉輸。昔孝文時,賈
誼言「漢以江淮為奉地,謂」魚鹽穀帛多出東南。至五
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增關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
師,亦多自此渠漕運。唐初,改通濟渠為廣濟渠。開元
中,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言:「江、淮租船,自長淮西北泝鴻溝,轉相輸納於河陰、含嘉、太原等倉,凡三年,運米七百萬石」,實利涉於此。開元末,河南採訪使、汴
州刺史齊澣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浚
廣濟渠下流,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八十里,
合於淮,踰時畢功。既而水流迅急,行旅艱險,尋乃廢
停,卻由舊河。德宗朝,歲漕運江、淮米四十萬石,以益
關中。時叛將李正己、田悅皆分軍守徐州臨渦口,梁
崇義阻兵襄、鄧,南北漕引皆絕。於是水陸運使杜佑
請改漕路,「自浚儀西十里疏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溝,經蔡河至陳州合潁水,是秦、漢故道。以官漕久不由此,故填淤不通,若畎流培岸,則功用甚寡。又廬、壽之間有水道,而平岡亙其中,曰雞鳴山。佑請疏其兩端,皆可通舟,其間登陸四十里而已,則江湖、黔、嶺、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由是白沙趨東關,經廬、壽,浮潁、步、
蔡,歷琵琶溝入汴河,不復經沂、淮之險,徑於舊路二
千里,功寡利輕。朝議將行,而徐州順命,淮路乃通。至
國家膺圖受命,以大梁四方所湊,天下之樞,可以臨
制四海,故卜京邑而定都英。高帝云:「吾以羽檄召天下兵,未至。」《教文》又云:「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召郡國兵。」即知兵甲在外也。隋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
以備天子扈從藩衛之用。唐承隋制,置十二衛,府兵
皆農夫也。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
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衛而已。故祿山犯關,驅市人
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額軍
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
「寧、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今天下甲卒數十萬眾,戰馬數十萬匹,並萃京師。悉
集七亡國之士民於輦下,比漢、唐京邑民庶十倍。甸
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
四渠,派引脈分,咸會天邑,舳艫相接,贍給公私,所以
無匱乏。唯汴水橫亙中國,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盡
南海,半天下之財賦,并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
然則「禹力疏鑿以分水勢,煬帝聞吾以奉巡游,雖數湮廢,而通流不絕於百代之下,終為國家之用者,其上天之意乎!」《太宗本紀》:「至道二年秋七月,汴水決穀熟縣。」《河渠志》:「真宗景德元年九月,宋州言,汴河決,浸民田,壞廬舍。遣使護塞,踰月功就。」景德三年六月,京城汴水暴漲,詔覘候水勢,并工修
補,增起堤岸,工畢,復遣使致祭。
《五行志》:「景德三年七月,應天府汴水決,南注亳州,合浪宕渠東入于淮。」《文獻通考》:「景德四年六月,鄧州汴水暴漲。」《宋史五行志》:「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有黑龜甚眾,沿汴水而下。」《河渠志》:「大中祥符二年八月,汴水漲溢,自京至鄭州,浸道路。詔選使乘傳減汴口水勢。既而水減,阻滯漕運,復遣浚汴口。」《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丁未,作《汴水發願文》。」《河渠志》:大中祥符八年六月,詔自今後汴水添漲及
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護。八月,太常少卿
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
費。即詔遣使計度修浚。使還上言:「泗州西至開封府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請止自泗州夾岡,用工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工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僻岸,其淺處為鉅牙,以束水勢,使其後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淤澱,可三五年一浚。又於中牟、滎澤縣各置開減水河。」並從之。
《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九月「甲寅,詔能拯救汴渠覆溺者給賞,或溺者貧者,以官錢給之。」十二月,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瘞流尸。
《河渠志》:「天禧三年十二月,都官員外郎鄭希甫上言,汴河兩岸皆是陂水,廣浸民田,堤腳並無流泄之處,今汴河南省自明河接澳入淮,望詔轉運使規度以聞。」仁宗天聖三年,汴流淺,特遣使疏河注口。
《開封府志》:「天聖三年,汴水溢,決陳留隄。」《宋史五行志》:「天聖四年,汴水溢,決京城西賈陂入護龍河,以殺其勢。」《河渠志》:「天聖四年,汴水大漲,堤危,眾情恟恟憂。詔度京城西賈陂岡地,洩之於護龍河。」六年,句當汴口康德輿言:「行視陽武橋、萬勝鎮,宜存斗門,其梁固斗門三,宜廢去。」祥符界北岸請為別竇,
分洩溢流。而句當汴口王中庸欲增置孫村之石限,
悉從其請。
七年,德輿言「修河芟地為並灘農戶所侵。」詔限一月
使自實檢括以還縣官。
《康德輿傳》:「德輿字世基,河南洛陽人,遷內殿崇班,河陰兵馬都監,建沿汴斗門以節水。會積雨,汴水將溢,德輿請自京西導水入護龍河,水得不溢。」《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甲子,泗州淮、汴俱溢。」《五行志》:「慶曆元年三月,汴流不通。」《仁宗本紀》:「皇祐三年八月,汴河絕流。」《河渠志》:「皇祐三年,命使詣中牟治堤。明年八月,河涸舟不通,令河渠司自口浚治,歲以為常。舊制,水增七尺五寸,則京師集楚兵夫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以防河,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而或數張數防,又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是歲七月,始制防河兵日給錢薄,其數才比特支十分之一,軍」士便之。明年,遣使行河,相利害。
《仁宗本紀》:嘉祐元年九月「癸卯,自京至泗州,置汴河木岸。」《河渠志》:嘉祐六年,汴水淺澀,嘗稽運漕,都水奏:「河自應天府抵泗州,直流湍駛無所阻。惟應天府上至汴口,或岸闊淺漫,宜限以六十步闊,于此則為木岸狹河,扼束水勢令深,駛梢伐岸,水可足也。」遂下詔興役,
而眾議以為未便。宰相蔡京奏:「祖宗時已嘗狹河矣,俗好沮敗事,宜勿聽役,即半岸木不足,募民出雜梢。」岸成而言者始息。舊曲灘漫流,多稽留覆溺處,悉為
駛直平夷,操舟往來便之。
東坡《志林》:數年前,朝廷作汴河斗門以淤田,議者皆
以為不可,竟為之,然卒亦無功。方樊山水盛時,放斗
門,則河田墳墓廬舍皆被害,及秋深水退而放,則淤
不能厚,謂之蒸餅淤,朝廷亦厭之而罷。偶讀白居易
《甲乙判》,有云:「得轉運使以汴河水淺不通運,請築塞兩河斗門。節度使以當管營田悉在河次,在斗門築塞,無以供軍。」乃知唐時汴河兩岸,皆有營田斗門,若
遇水不乏,即可沃灌。古有之而今不能,何也?當更問
知者。
王文正《筆錄》:「汴渠派分洪河,自唐迄今,皆以為莫大之利。然跡其事實,抑有深害。何哉?凡梁、宋之地,畎澮之利,湊流此渠,以成其大。至隋煬將幸江都,遂析黃河之流,築左右隄三百餘里。舊所湊水,悉為橫絕,散漫無所,故宋、亳之地,遂成沮洳卑濕。且昔之安流,今乃湍𣵡,覆舟之患,十有二三。昔之漕運,冬夏無限,今」則春開秋開,歲中漕運,止得半載。昔之泝沿,兩無艱
阻,今則逆流而上,乃重載而行,其為難也甚矣;沿流
而下,即虛舟而往,其為利也倍矣。矧自天子建都,而
汴水貫都東下,每歲霖澍,決溢為慮。由斯觀之,其利
安在?然歷世寖遠,詎可卒圖?異日明哲之士,開悟積
惑,言復曩跡,始信茲言之不謬云。
《宋史河渠志》:神宗熙寧二年十一月,祕書丞侯叔獻
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夾河公私廢田略計二萬餘頃,多用牧馬。計馬而牧,不過用地之半,則是萬有餘頃常為不耕之地。觀其地勢,利于行水。欲於汴河兩岸置斗門,泄其餘水,分為支渠,及引京、索河并三十六陂,以灌溉田。」詔叔獻提舉開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
以著作佐郎楊汲同提舉。叔獻又引汴水淤田,而祥
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都水監或以為非。
四年,創開訾家口,日役夫四萬,饒一月而成。纔三月,
已淺澱,乃復開舊口,役萬工,四日而水稍順。有應舜
臣者,獨謂「新口在孤柏嶺下,當河流之衝,其便利可常用勿易。水大則泄以斗門,水小則為輔渠於下流以益之。」安石善其議。
五年。先是,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宮使張方平嘗論汴
河曰:「國家漕運,以河渠為主。國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運,自後定立上供年額,汴河斛斗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咸平、尉氏等縣軍糧而已,惟汴河專運粳米,兼以小麥,此乃大倉蓄積之實。今仰食于官廩者,不惟三軍,至于京師士庶以億萬計,大半待飽於軍稍之餘,故國家於漕事至急至重。然則汴河乃建國之本,非可與區區溝洫水利同言也。近歲已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斗不入太倉,大眾之命,惟汴河是賴。今陳說利害,以汴河為議者多矣,臣恐議者不已,屢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國家大計,殊非小事,願陛下特回聖鑒,深賜省察,留神遠慮,以固基本。」方平之
言,為王安石發也。
六年夏,都水監丞侯叔獻乞引汴水淤府界閒田,安
石力主之。水既數放,或至絕流,公私重舟不可盪,有
閣折者。帝以人情不安,嘗下都水分析,并詔三司同
府界提點官往視。十一月,范子奇建議「冬不閉汴口,以外江綱運直入汴至京,廢運般。」安石以為然,詔汴
口官吏相視,卒用其說。是後,高麗入貢,乃令泝汴赴
闕。
都水監丞侯叔獻請儲三十六陂及京、索二水為源,
倣真楚州開平河置閘,則四時可行舟,因廢汴渠。帝
曰:「白溝功料易耳,第汴渠歲運甚廣,河北、陜西資焉。又京畿公私所用良材,皆自汴口而至,何可遽廢?」王
安石曰:「此役苟成,亦無窮之利也。當別為漕河,引黃河一支,乃為經久。」馮京曰:「若白溝成,與汴、蔡皆通漕,為利,誠大,恐汴終不可廢。」帝然之,詔劉璯同叔獻覆
視。八月,都水監言:「白溝自濉河至于淮八百里,乞分三年興修。其廢汴河,俟白溝畢功別相視。仍請發穀熟淤田司并京東、汴河所隸河清兵赴役。」從之。
七年春,河水壅溢,積潦敗堤。八月,御史盛陶謂汴河
開兩口非便,命同判都水監宋昌元視兩口水勢,檄
同提舉汙口官王琉。琉言「訾家口水三分,輔渠七分。」昌言「請塞訾家口而留輔渠。」時韓絳、呂惠卿當國,許
之。
都提舉汴河提岸司言:「欲于通津門汴河岸東城裡三十步內開河,下通廣濟,以便行運。」從之。
《神宗本紀》:熙寧八年六月「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河渠志》:「熙寧八年,詔京西運米于河北。於是侯叔獻請因丁字河故道,修堤置閘,引汴水入于蔡以通舟運。河成,舟不可行,尋廢。」春,安石再相,叔獻言:「昨疏濬汴河,自南京至泗州,概深三尺至五尺,惟虹縣以東,有礓石三十里餘,不可疏濬,乞募民開修。」詔檢計工糧以聞。七月,叔獻又言:
「歲開汴口作生河,侵民田,調夫役。今惟用訾家口,減人夫物料各以萬計,乞減《河清》一指揮。」從之。未幾,汴
水大漲,至深一丈二尺,於是復清權閉汴口
熙寧九年六月,師孟琬引河水淤京東、西沿汴田九
千餘頃。
十月戊午,詔「都水監度量疏濬汴河淺深,仍記其地分。」十年,范子淵請用濬川把,以六月興工,自謂功利灼
然,請「候今冬疏濬畢,將把具、舟船等分給逐地分,使臣於閉口之後,檢量河道淤澱去處,至春水接續疏導,大扺皆無甚利。」已而清汴之役興。
《夢溪筆談》:「熙寧中,濉陽界中發汴堤淤田,汴水暴至,隄防頗壞,陷將毀,人力不可制。都水丞侯叔獻時蒞其役,相視其上數十里,有一古城,急發汴堤,注水入古城中,下流遂涸。念使人治堤陷,次日古城中水盈,汴流復行,而堤陷已完矣。徐塞古城所決,內外之水,平而不流,瞬息可塞」,眾皆服其機敏。國朝汴渠發京
畿輔郡三十餘縣,夫歲一浚。祥符中,閣門祇候使臣
謝德權領治京畿溝洫,權借浚汴夫,自爾後三歲一
浚。始京畿民官皆兼溝洫河道,以為常職。久之,治溝
洫之工漸弛,邑官徒帶空名,而汴渠有二十年不浚,
歲歲埋澱,異時京師溝渠之水皆入汴。舊尚書省《都
堂壁記》云:「疏治八渠南入汴」是也。自汴流堙澱,京城
東水門下至雍丘、襄邑,河底皆高出堤外,平地一丈
二尺餘,自汴堤下瞰民居如在深谷。熙寧中,議改疏
洛水入汴。予嘗因出使按行汴渠,自京師上善門量
至泗州淮口,凡八百四十里、一百三十步。地勢,京師
之地比泗州凡高十九丈四尺八寸六分,於京城東
數里白渠中穿井至三丈,方見舊底。驗量地勢,用水
平《望尺》、幹尺量之,不能無小差。汴渠堤外皆是出土,
故溝水令相通,時為一堰,節其水,候水平,其上漸淺
涸,則又為一堰,相齒如階陛。乃量堰之上下,水面相
高下之數會之,乃得地勢高下之實。
《宋史河渠志》:「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復言:汴口歲開閉,修隄防,通漕纔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引洛水入汴,患黃河囓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為。去年七月,黃河暴漲,水落而稍北,距廣武山麓七里,退灘高闊,可鑿為渠,引洛入汴。」范子淵知都水監丞,畫十利以獻。又言:「汜水出王仙山,索水出嵩渚山,合洛水,積其廣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視今汴流,尚贏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緩不同,得其贏餘,可以相補。猶慮不足,則旁堤為塘,滲取河水,每百里置木牌一,以限水勢,兩旁溝湖陂濼,皆可引以為助。禁伊、洛上源私引水者。大約汴舟重載入水不過四尺,今深五尺,可濟漕運。起鞏縣神尾山至士家堤,築大堤四十七里,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陰縣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屬于汴渠。」疏奏,上重其事,遣使行視。
《神宗本紀》:「元豐二年三月庚寅,疏汴洛。六月甲寅,清汴成。」《河渠志》:「元豐二年正月,行視導洛通汴使還,以為工費浩大,不可為上,復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開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孟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處,瀦水為塘,以備洛」水,不足則決以入河。又自汜水關北開河五百五十
步,屬于黃河,上下置閘啟閉,以通黃、汴二河船筏。即
洛河舊口置水
「通黃河,以泄伊、洛暴漲;古索河等暴漲,即以魏樓、滎澤、孔固三斗門泄之,計工九十萬七千有餘。仍乞修護黃河南堤埽,以防侵奪新河。」從
之。三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四月甲子
興工,遣禮官祭告河道侵民塚墓,給錢徙之,無主者
官為瘞藏。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
村沙口至河陰縣瓦亭子,并凡水關,北通黃河,接運
河,長五十一里,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里,引洛水入
汴。七月甲子,閉汴口,徙官吏、河清卒于新洛口。戊辰,
遣禮官致祭。十一月辛未,詔差七千人赴汴口開修
河道。
三年二月,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漫闊,多淺澀。乞狹河六十里,為二十一萬六千步,以四月興役。」五月癸亥,罷草屯浮堰。
五年,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宋用臣言宜廢
撤,從之。遂遣宋用臣按視,請自枝橋別為一河,引水
北入于汴。後卒不行,乃由副堤河入于蔡,以源流深
遠,與永安青龍河相合,故賜名曰「天源。」先是,舟至,啟
槽,頗滯舟行。既導洛通汴,遂自城西超字坊引洛水,
由咸豐門立堤三千三十步,水遂入禁中而槽廢。
三月癸亥,罷廣濟輦運司,移上供物自淮陽軍界入
汴,以「清河輦運司」為名,命張士澄都大提舉。七月,御
史王植言:「廣濟安流而上,與清河泝流入汴,遠近險易較然,廢之非是。」詔監司詳議。
十月,「狹河工畢。」《神宗本紀》:元豐六年六月丙戌,汴水溢
《河渠志》:元豐六年八月,范子淵又請于武濟山麓至
河岸并嫩灘上修堤及壓埽堤。又新河南岸築新堤,
計役兵六千人,二百日成。開展直河,長六十三里,廣
一百尺,深一丈,役兵四萬七千有奇,一月成。從之。十
月,都提舉司言:「汴水增漲,京西四斗門不能分減,致開決堤岸。今近京惟孔固斗門可以泄水下入黃河,若孫賈斗門雖可泄入廣濟,然下尾窄狹,不能盡吞。宜于萬勝鎮舊減水河、汴河北岸,修立斗門,開淘舊河,創開生河一道,下合入刁馬河,役夫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三人,一月畢工。」詔從其請,仍作二年開修。
七年四月,武濟河潰。八月,詔罷營閉,縱其分流,止護
廣武三埽。
《楊汲傳》:「汲字潛古,泉州晉江人。登進士第,主管開封府界常平,權都水丞。與侯叔獻行汴水淤田法,遂釃汴流漲潦,以溉西部瘠土,皆為良田。神宗嘉之,賜以所淤田千畝。」《夢溪筆談》:神宗時初行淤田法。論者以謂《史記》所載
「涇水一斛,其泥數㪷,且糞且溉,長我禾黍。」所謂糞即
淤也。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鑿六斗門,發
汴水以淤澤,民獲其利,刻石以頌刺史之功。則淤田
之法,其來蓋久矣。
《宋史·河渠志》:「哲宗元祐元年閏二月辛亥,右司諫蘇轍言,近歲京城外創置水磨,因此汴水淺澀,阻隔官私舟船。其東門外水磨下流,汗漫無歸,浸損民田一二百里,幾敗漢高祖墳。賴陛下仁聖惻怛,親發德音,令執政共議營救。尋詔畿縣于黃河春夫外,更調夫四萬,開自盟河,以疏洩水患,計一月畢工。然以水磨供給京城內外食茶等,其水止得五日閉斷,以此工役重大,民間每夫日顧二百錢,一月之費,計二百四十萬貫,而汴水渾濁,易至填淤,明年又須開淘,民間歲歲不免此費。聞水磨歲入不過四十萬貫,前戶部侍郎李定以此課利,惑誤朝聽,依舊存留。且水磨興置未久,自前未有此錢,國計何闕?而小人淺陋,妄有靳惜,傷民辱國,不以為愧。況今水患近在國門,而恬不為怪,甚非陛下勤恤民物之意,而又減耗汴水,行船不便。乞廢罷官磨,任民磨茶。」三月,轍又乞令汴口
以東州縣各具水匱所占頃畝,每歲有無除放二稅,
仍具水匱可與不可廢罷。如決不可廢,當如何給還
民田,以免怨望。八月辛亥,轍又言:「昨朝旨令都水監差官具括中牟、管城等縣水匱,元浸壓者幾何,見今積水所占幾何,退出頃畝幾何,凡退出之地,皆還本主,水占者以官地還之,無田可還,即給元直。聖恩深厚,棄利與民,所存甚遠。然臣聞水所占地,至今無可對還,而退出之田,亦以迫近水匱,為雨水浸淫,未得耕鑿。」知鄭州岑象求近奏稱:「自宋用臣興置水匱以來,元未曾取以灌注清汴,水流自足,不廢漕運。乞盡廢水匱,以便失業之民。」十月,遂罷水匱。
《哲宗本紀》:元祐二年「冬,始閉汴口。」《河渠志》:「元祐四年冬,御史中丞梁燾言:嘗求世務之急,得導洛通汴之實,始聞其說則可喜,及考其事則可懼。竊以廣武山之北,即大河故道,河常往來其間,夏秋漲溢,每抵山下。舊來洛水至此,流人於河後欲導以趨汴渠,乃乘河未漲,就嫩灘之上峻起東西堤,闢大河於堤北,攘其地以引洛水,中間缺為斗門,名通舟楫,其實盜河以助洛之淺涸也。洛水本清,而今汴常黃流,是洛不足以行汴,而所以能行者,附大河之餘波也。」增廣武三埽之備,竭京西所有,不足以為
支費,其失無慮數百萬計。從來上下習為欺罔,朝廷
惑於安流之說,稅屋之利,恬不為慮。而不知新沙疏
弱,力不能制悍河,水勢一薄,則瀾漫「潰散,將使怒流循洛而下,直冒京師,是甘以數百萬日增之費,養異時萬一之患,亦已誤矣。夫歲傾重費以坐待其患,何若折其奔衝以終除其害哉!為今之計,宜復為汴口,仍引大河,一支啟閉以時還。祖宗百年以來潤國養民之賜,誠為得策。汴口復成,則免廣武傾注,以長為京師之安;省數百萬之費,以紓京西生靈之困;牽大河水勢,以解河北決溢之災;便東南漕運,以蠲重載留滯之弊;時節啟閉,以除蹙凌、打凌之苦;通江、淮八路商賈大舶,以供京師之饒,為甚大之利者六,此不可忽也。惟拆去兩岸舍屋,盡廢僦錢,為害者一而甚小,所謂損小費而成大利也。」臣之所言,特其大略爾。
至於「考究本末,措置纖悉,在朝廷擇通習之臣付之,無牽浮議,責其成功。」又言:「臣聞開汴之時,大河曠歲不決,蓋汴口析其三分之水,河流常行七分也。自導洛而後,頻年屢決,雖洛口竊取其水,率不過一分上下,是河流常九分也。猶幸流勢臥北,故潰溢北出。自去歲以來,稍稍臥南,此其可憂,而洛口之作,理須早計。竊以開洛之役,其功甚小,不比大河之上,但闢百餘步,即可以通水三分,既永為京師之福,又減河北屢決之害。兼水勢既已牽動,在於回河尤為順便,非獨孫村之功可成,澶州故道亦有自然可復之理。望出臣前章,面詔大臣與本監及知水事者,按地形水勢,具圖以聞。」不報。至五年十月癸巳,乃詔導河水入
汴。
《聞見近錄》:「汴河舊底有石板,石人以記其地里。每歲興夫開導,至石板,石人以為則,歲有常役,民未嘗病之,而水行地中,京師內外有八水口泄水入汴,故京師雖大雨,無復水害」,昔人之畫善矣。偶張君平論京
畿南京、宿、亳、陳、潁、蔡等州積水,以南京言之,自南門
二堤直抵東西二橋,左右皆瀦澤也。漁舠鳴榔如江
湖。君平請權借汴夫三年,通泄積水。於是諸郡守令
等,始帶溝洫河道,三年而奏功,凡瀦積之地為良田。
自是汴河夫借充他役,而不復開導。至元祐五年,實
七十年。又舊河並以水岸,後人止用土筏棧子,謂之
「外添裡補。」河身奔兌,即外補之,故河日加淺,而水行
地上矣。
南京去汴河五里,河次謂之「河市。」五代國初,官府罕
至,舟車所聚,四方商賈孔道也。其盛非宋州比。凡群
有宴設,必召河市樂人,故至今俳優曰「河市樂人。」《揮麈後錄》:汴水湍急,失足者隨流而下,不可復活。舊
有短垣,以限往來,久而傾圮,民佃以為浮屋。元祐中,
方達源為御史,建言乞重修短垣,護其堤岸。疏入,報
可,遂免渰溺之患。達源名蒙,桐廬人,陳述古婿,多與
蘇、黃游。奏疏見其家集中,用載於此。臣聞為治先務,
在于求民疾苦,與之防患去害。至於一夫不獲,若己
推而納於溝中。昔者子產用車以濟涉,未若大禹思
溺者之由。己溺之心如此,故能有仁民之實,形于政
令,而下被上施,欣戴無斁。今汴堤修築「堅全,且無車牛濘淖,故途人樂行於其上。然而汴流迅急,墜者不救。頃年並流,築短牆為之限隔,以防行人足跌、乘馬驚逸之患。每數丈輒開小缺,以通舟人維纜之便,然後無隕溺之虞。比來短牆多隳,而依岸民廬,皆蓋浮棚,月侵歲展,岸路益狹,固已疑防患之具不周矣。近軍巡院禁囚,有馳馬逼墜河者,果于短牆隳圮之處也。又聞城內續有隕溺者,蓋由短牆但係河清兵士依例修築,而未有著,故官司不常舉行。欲望降指揮,京城沿汴南北兩岸,下至泗州,應係人馬所行汴岸,令河清兵士並流修牆,以防人跌馬驚之患。每數丈,聽小留缺,不得過二尺。或有圮壞,即時循補。其因裝卸官物權暫拆動者,候畢即日完築。或有浮棚侵路,亦令徹去。委都水監及提舉河岸官司常切檢察,令天下皆知朝廷惜一民之命,若保赤子」,聖時之仁術
也。達源生三子:元修字時敏;元若字允迪;元矩字道
縱,皆有才名於宣、政間,世以為「陰德之感。」時敏之子
即務德也。
《東軒筆錄》:汴渠舊例,十月閉口則舟楫不行。王荊公
當國,欲通冬運,遂不令閉口。水既淺澀,舟不可行,而
流冰頗損舟楫。於是以腳船數十,前設巨碓,以搗流
冰,而役夫苦寒,死者甚眾。京師有諺語曰:「昔有磨,磨漿水;今見碓,搗冬凌。」《宋史河渠志》:紹聖元年,帝親政,復召宋用臣赴闕。七
月辛丑,廣武埽危急。壬寅,帝語輔臣:「埽去洛河不遠,須防漲溢下灌京師。」明日,乃詔都水監丞馮忱之相
度築欄水簽堤。丁巳,帝諭執政曰:「河埽久不修,昨日報洛水又大溢,注於河,若廣武埽壞,河、洛為一,則清汴不通矣。京都漕運殊可憂。宜亟命吳安持、王宗望同力督作,苟得不壞,過此須圖久計。」丙寅,吳安持言:
「廣武第一埽危急,決口與清汴絕近,緣洛河之南,去廣武山千餘步,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里店至今洛口,不滿十里,可以別開新河,導洛水近南行流,地里至少,用功甚微。」詔安持等再按視之。十一月,李偉言:
「清汴導溫、洛,貫京都,下通淮、泗,為萬世利。自元祐以來屢危急,而今歲特甚。臣相視武濟山以下二十里,名神尾山,乃廣武埽首所起,約置剌堰三里餘,就武濟河下尾廢堤、枯河基址,增修疏導,回截河勢東北行,留舊埽作遙堤,可以紓清汴下注京城之患。」詔宋
用臣、陳祐甫覆按以聞。十二月甲午,戶部尚書蔡京
言:「本部歲計,皆藉東南漕運,今年上供物至者十無二三,而汴口已閉。臣責問提舉汴河堤岸司楊琰,乃稱自元豐二年至元祐初、八年之間未嘗塞也。」詔依
元豐條例。明年正月庚戌,用臣亦言:「元豐間四月導洛通汴,六月放水,四時行流不絕。遇冬有凍,即督沿河官吏伐冰通流。自元祐二年冬,深輒閉塞,致河流涸竭,殊失開道清汴本意。今欲卜日伐冰,放水歸河,永不閉塞。及凍解,止將京西五斗門減放,以節水勢。如惠民河行流,自無壅遏之患。」從之。
三年正月戊申,詔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李仲罷歸吏
部。仲在元祐中提舉汜水輦運,建言:「西京、鞏縣、河縣、汜水、河陰縣界,乃沿黃河地分,北有太行,南有廣武二山,自古河流兩山之間,乃緣禹跡。昨自宋用臣創置導洛清汴,於黃河沙灘上節次創置廣雄、武等堤埽,到今十餘年間,屢經危急。況諸埽在京城之上,若不別為之計,患起不測,思之寒心。今如棄去諸埽,開展河道,講究興復元豐二年以前防河事,不惟省歲費,寬民力,河流且無壅遏決溢之患。望遣諳河事官相視施行。」又乞復置汴口,依舊以黃河水為節約之
限,罷去清汴閘口。
四年閏二月,楊琰乞依元豐例,減放洛水入京西界
大白龍坑及三十六陂充水匱,以助汴河行運。詔賈
種民同琰相度合占頃畝及所用功力以聞。五月乙
亥,都提舉汴河堤岸賈種民言:「元豐改汴口為洛口,名汴河為清汴者,凡以取水于洛也。復匱清水以備淺澀而助行流。元祐間,卻於黃河撥口分引渾水,令」自
「上流入洛口,比之清洛,難以調節。乞依元豐已修狹河身丈尺深淺,檢計物力,以復清汴,立限修濬,通放洛水;及依舊置洛斗門,通放西河官私舟船。」從
之。帝嘗謂知樞密院事曾布曰:「先帝作清汴,又為天源河,蓋有深意,元祐中幾廢。」近賈種民奏:「若盡復清汴,不用濁流,乃當世靈長之慶。」布對曰:「先帝以天源河為國姓福地,此眾人所知,何可廢也?」十二月,詔京
城內汴河兩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無大改作汴渠,稍堙則浚之。大
觀中,言者論:「胡師文昨為發運使,創開泗州直河及築簽堤,阻遏汴水,尋復淤澱,遂行廢拆。然使併役數郡兵夫,其間疾苦竄歿無慮數千,費錢穀累」百萬計,
狂妄生事,誣奏罔功官員冐賞至四十五人。師文由
是自知州降充官,觀
宣和元年五月,都城無故大水浸城外官寺民居,遂
破汴堤。汴渠將溢,諸門皆城守。起居郎李綱奏:「國家都汴,百有六十餘載,未嘗少有變故。今事起倉猝,遐邇驚駭,誠大異也。臣嘗躬詣郊外,竊見積水之來,自都城以西,漫為巨浸,東拒汴堤,停蓄深廣,湍悍浚激,東南而流,其勢未艾。又或淹浸旬時,因以風雨,不可不慮。夫變不虛發,必有感召之因。願詔廷臣各具所見,擇其可採者施行之。」詔:都城外積水,緣有司失職,
隄防不修,非災異也。罷綱送吏部,而募人決水下流,
由城北注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已。七月壬子,都提
舉司言:「近因野水衝蕩沿汴堤岸,及河道淤淺,若止役河清,功力不勝。望俟農隙顧夫開修。」從之。
《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驟高十餘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門外馬監,居民盡沒。前數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後井水溢,蓋水信也。至是詔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堤,殺其勢,城南居民冢墓俱被浸,遂壞籍田親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冐安上、南薰門,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將溢,於是募人決下流」,
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平。
《河渠志》:「宣和五年十二月庚寅,詔沿汴州縣創添攔河鎖柵歲額,公私不以為便,其遵元豐舊制。」靖康而後,汴河上流為盜所決者數處,決口有至百
步者,塞久不合,乾涸月餘,綱運不通,南京及京師皆
乏糧。責都水使者措置,凡二十餘日而水復舊,綱運
沓來,兩京糧始足。又擇使臣八員為沿汴巡檢,每兩
員各將兵五百人,自洛口至西水門,分地防察決溢
云。
《唐恪傳》:「恪拜戶部侍郎,京師暴水至,汴且溢,付恪治之。或請決南隄以紓宮城之患,恪曰:『水漲堤壞,此亡可奈何。今決而浸之,是魚鱉吾民也。亟乘小舟,相水源委,求所以利導之。乃決金隄注之河,浹旬水平,入對,帝勞之曰:『宗廟社稷獲安,卿之力也』。恪再拜,因上疏言:水,陰類也,至犯宮闕,天其或者以陰盛之沴儆』」告陛下乎。願垂意時事。益謹天戒。
《老學庵筆記》:「饒德操詩,為近時僧中之冠。早有大志,既不遇,縱酒自晦,或數日不醒。嘗醉赴汴水,適遇客舟救之,獲免。」錢遜叔侍郎少時泝汴,舟敗溺水,流二十里,遇救得
不死。旬日猶苦腰痛,不悟其故。視之,有手跡大如扇,
色正青,五指及掌宛然可識,若擎其腰間者。此其所
以不死也耶!
《宋史理宗本紀》:「嘉熙四年九月,以余玠昨帥舟師渡淮入河抵汴,所向有功,全師而還。至是論功定賞。」《杭州府志》:「陸維之,字永仲,餘杭人。少以計偕入汴,群法從邀與雜坐,命相者某道人相之,道人指維之曰:『秀才』。叩以科第,則曰:『且歸山』。道人揖別,贈以粒丹,緩急用之。陸下第南歸,舟循汴,風激浪怒,舟不能勝,以丹」投之,風浪始息。汴上有呼其姓名者,則道人也。維
之,遂有超世之志,隱於「大滌洞天」之石室。
《金史河渠志》:「章宗明昌二年閏十月庚辰,馬琪自行省還,入見,言孟陽河堤及汴堤已填築補修,水不能犯汴城。」《五行志》:章宗泰和八年八月,有童謠云:「易水流,汴水流,百年易過又休休,兩家都好住,前後總成留。」至貞
祐中,舉國遷汴。
《河渠志》:「黃河沿河上下凡二十五埽,埽設散巡河官一員,雄武、滎澤、原武、陽武、延津五埽,則兼汴河事,設黃汴都巡河官一員于河陰以蒞之。」《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四年三月丙辰,汴梁河水泛溢,役夫七千修完故堤。」三十年冬十月戊子,詔修汴堤。
《順帝本紀》:「至正十四年春正月甲子朔,汴梁城東汴河冰,皆成五色花草如繪畫,三日方解。」《江南通志》:「楊理字貫之,山陽人。舉成化丙戌進士,歷陞大理左丞,巡撫河南,築汴堤賑饑民,全活不可勝計。」《莆田縣志》:「鄒守愚字君哲,嘉靖丙戌進士,歷河南左布政使。時汴河溢,歲且旱,盜起梁、宋間。詔以守愚巡撫其地,綏馭有方,境宇攸寧,乃進戶部左、右侍郎。」汴水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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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異記》:「有賈客維舟汴河上,獲一巨龜,於竈火中煨
之,是夕偶忘出之,明日取視,皮殼已燋矣。拂拭去灰,
置於食床上,欲以助餐。良久伸頸動足,徐行床上,其
生如常。眾共異之,投於水中,游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