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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九十六卷目錄
魂魄部紀事一
人事典第九十六卷
魂魄部紀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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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宣公八年,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
十五年,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禮記?檀弓》:「延陵季子適齊,于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而遂行。」按注:魂氣則無不之者,此游魂為變之無方也。再言
無不之也者,愍傷離訣之至情,而冀其魂之隨己以
歸也。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享昭子,賦《新宮》,昭子賦《車
轄》。明日宴,飲酒樂,宋公使昭子右坐,語相泣也。樂祁
佐,退而告人曰:「令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搜神記》:秦始皇時有王道平,長安人也。少時與同村
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為夫婦。尋王道
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父母見女長成,即
聘與劉祥為妻,女與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
逼迫,不免出嫁劉祥。經三年,忽忽不樂,常思道平忿
怨之色,悒悒而死。死經三年,平還家,乃詰鄰人此女
「安在?」鄰人曰:「此女意在於君,被父母凌逼,嫁與劉祥,今已死矣。」平問:墓在何處?鄰人引往墓所,平悲號哽
咽,三呼女名,繞墓悲哭,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與汝立誓天地,保其終身,豈料官有牽纏,致令乖隔,使汝父母與劉祥,既不契於初心,生死永訣。然汝有靈聖,使我見汝生平之面,若無神靈,從茲而別。」言訖,又復
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問平:「何處而來?良久契闊,與君誓為夫婦,以結終身。父母強逼,乃出聘劉祥,已經三年。日夕憶君,結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損,可以再生,還為夫婦。且速開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審言,乃啟墓門捫看,其女果
活,乃結束隨平還家。其夫劉祥聞之驚怪,申訴於州
縣,檢律斷之無條。乃錄狀奏王。王斷歸道平為妻。壽
一百三十歲。
《香案牘》:秦時疫死者,有鳥如烏,銜草覆其面,遂活。有
司上聞,始皇遣使齎草以問鬼谷先生,云:「此瓊田中養神芝,其葉似菰而不藂,生一葉能起一人。」《史記高祖本紀》:高祖過沛,謂沛父兄曰:「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續博物志》:「返魂香,月氏國獻香,能起夭殘之死疾,下生之神藥也。疾疫夭死者,皆能起之,以薰牙及聞氣者即活。」後元元年,長安疫,死者大半,帝分香燒之,死
未三日皆活。
《搜神記》:漢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
病死,既棺斂,積七日,出在棺外,自言見夫死父曰:「年二十七,汝不當死。」太守譚以聞,說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厥妖人死復生。」其後王莽篡位。
《集異志》:漢獻帝初平中,長沙有人姓桓氏,既死,棺斂
月餘,其母聞棺中有聲,開棺出之,遂生。占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其後曹操由庶士起。
漢獻帝建安中,南陽賈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時有吏
將詣太山,司命閱簿,謂吏曰:「當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時日暮,遂至郭外樹下宿,見一年少
女獨行,文合問曰:「子類衣冠,何乃徒步?姓字為誰?」女
曰:「某三河人,父見為弋陽令。昨被召來,今卻得還。遇日暮,懼獲瓜田李下之譏,望君之容,必是賢者。」是以
「停留,依憑左右。」文合曰:「悅子之心,願交懽于今夕。」女
曰:「聞之諸姑,女子以貞專為德,潔白為稱。」文合反覆
與言,終無動志,天明各去。文合卒已再宿,停喪將殮,
視其面有色,捫心下少溫,少頃卻蘇。後文合欲驗其
實,遂至弋陽,修刺謁令,因問曰:「君女寧卒而卻蘇耶?」具說女子姿質服色,言語相反覆本末令入。問女所
言皆同。乃大驚歎。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漢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婦人李娥,年六十歲,病
卒,埋於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
當有金寶,乃盜發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數下,娥於棺
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仲驚,遽便出走。會為縣吏所
見,遂收治,依法當棄市。娥兒聞母活,來迎出,將回去。
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娥對曰:「聞繆為司命所召,到時得遣出,過西門外,適見外兄劉伯文驚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我一日誤為所召,今得遣歸,既不知道,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否?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為家人所葬埋,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尸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尸喪又當殯殮,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耶?是我外妹,幸為便安之。」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兼敕黑過娥比舍,蔡仲發出娥也。」於是娥遂得出,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聞之,慨然
歎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冢,為鬼神所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
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於西界推問。李黑得之,
與黑語協,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
送箱中文書也。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乃請費
長房讀之,曰:「告佗,我當從府君出。」案行部當以八月
八日「日中時,武陵城南溝水畔頓,汝是時必往。到期,悉將大小於城南待之。須臾果至,但聞人馬隱隱之聲。詣溝水,便聞有呼聲曰:『佗來,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耶』?」曰:「即得之,故來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久
之悲傷斷絕,曰:「死生異路,不能數得汝消息。吾亡後,兒孫乃爾許大。」良久謂佗曰:「來春大病,與此一丸藥以塗門戶,則辟來年妖癘矣。」言訖忽去,竟不得見其
形。至來春,武陵果大病,白日皆見鬼,唯伯文之家鬼
不敢向。費長房視藥丸,曰:「此方相腦也。」漢陳留考城史姁,字威明。年少時,嘗病,臨死謂母曰:
「我死當復生埋我,以竹杖柱於瘞上,若杖折,掘出我,及死埋之。」柱如其言,七日往視,杖果折,即掘出之,已
活,走至井上浴,平復如故。後與鄰船至下邳,賣鋤不
時售,云欲歸。人不信之,曰:「何有千里暫得歸耶?」答曰:
「一宿便還。」作書取報,以為驗實。一宿便還,果得報。考
城令江夏鄲賈和姊病在鄰里,欲急知消息,請往省
之。路遙三千,再宿還報。
會稽賀瑀,字彥琚,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溫,死三日
復蘇,云吏人將上天,見官府入曲房,房中有層架,其
上層有印,中層有劍,使瑀惟意所取,而短不及上層,
取劍以出門吏問何得云得劍。曰:「恨不得印,可策百神劍,唯得使社公耳。」疾愈,果有鬼來稱社公。
漢末,關中大亂,有發前漢宮人冢者,宮人猶活。既出,
平復如舊。魏郭后愛念之,錄置宮內,常在左右。問漢
時宮中事,說之了了,皆有次序。郭后崩,哭涕過哀,遂
死。
《博物志》:「漢末發范明友冢,奴猶活。」明友,霍光女婿,說
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似。此奴常遊走于民
間,無止住處,今不知所在,或云尚在。余聞之,于人可
信而目不可見也。
大司馬曹休所統中郎謝璋部曲義兵奚儂息女,「年四歲病沒,已埋葬五日復生。太和三年,詔令休使父母同時送女來視。其年四月三日病死,四日埋葬。至八日,向墟入採桑,聞兒生活,今能飲食如常。」《搜神記》:「魏時太原發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婦人,將出與語,生人也。送之京師,問其本事,不知也。視其冢上樹木,可三十歲,不知此婦人三十歲常生於地中耶?」將一朝欻生,偶與發冢者會也。
吳臨海松陽人柳榮,從吳相張悌至揚州。榮病死船
中,二日軍士已上岸,無有埋之者,忽然大叫,言:「人縛軍師!人縛軍師!」聲甚激揚,遂活。人問之,榮曰:「上天北斗門下卒,見人縛張悌,意中大愕,不覺大叫言:『何以縛軍師』?」門下人怒榮,叱逐使去。榮便怖懼,口餘聲發
揚耳。其日悌即戰死。榮至晉元帝時猶存。
《吳志孫休傳》永安四年,「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晉書顏含傳》:「含字弘都,瑯邪莘人也。祖欽,給事中。父默,汝陰太守。含少有操行,以孝聞。兄畿,咸寧中得疾,就醫自療,遂死於醫家。家人迎喪,旐每繞樹而不可解,引喪者顛仆,稱畿言曰:『我壽命未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臟耳。今當復活,慎無葬也』。其父祝之曰:『若爾有命復生,豈非骨肉所願?今但欲還家,不爾葬也』。旐」乃解。及還,其婦夢之曰:「吾當復生,可急開棺。」婦頗說
之。其夕,母及家人又夢之,即欲開棺,而父不聽。含時
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則有之,今靈異至此,開棺之痛,孰與不開相負?」父母從之,乃共發棺,果有生
驗。以手刮棺,指爪盡傷,然氣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飲
哺將護,累月猶不能語。飲食所須,託「之以夢。闔家營事,頓廢生業,雖在母妻,不能無倦矣。」含乃絕棄人事,
躬親侍養,足不出戶者十有二年。石崇重含惇行,贈
以甘旨,含謝而不受。或問其故,答曰:「病者綿昧,生理未全,既不得進噉,又未識人惠,若當謬留,豈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
《襄陽耆舊傳》:羊公與鄒潤甫登峴山,垂泣曰:「我百年後魂魄猶當登此山《博物志》:太山曰:「天孫主召人魂魄。東方物始成,知人生命之長短。」《搜神記》:「晉武帝世,河間郡有男女私悅,許相配適。尋而男從軍,積年不歸,女家更欲適之,女不願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尋病死。其男戍還,問女所在,其家具說之,乃至冢,欲哭之,敘哀而不勝其情,遂發冢開棺,女即蘇活,因負還家,將養數日,平復如初。後夫聞,乃往求之,其人不還,曰:『卿婦已死,天下豈聞死人可復活耶?此天賜我,非卿婦也』。」於是相訟,郡縣不能決,
以讞廷尉。祕書郎王導奏:「以精誠之至,感於天地,故死而更生,非常事,不得以常禮斷之,請還開冢者。」朝
廷從其議。
《晉書干寶傳》:「寶父先有所寵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於墓中。寶兄弟年小,不之審也。後十餘年,母喪,開墓而婢伏棺如生,載還,經日乃蘇。言其父常取飲食與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輒語之,考校悉驗,地中亦不覺為惡,既而嫁之,生子。」又:寶兄嘗病
氣絕,積日不冷,後遂悟云:「見天地間鬼神事,如夢覺」,
不自知死。寶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靈異,人物變化,
名為《搜神記》,凡二十卷,以示劉惔。惔曰:「卿可謂鬼之董狐。」《前趙錄》:「麟嘉元年,大將軍東平王約卒,一指猶暖,至甲戌乃蘇,言見淵於不周山。經五日,遂復從至崑崙山。三日而復返于不周,見諸王公卿將相死者悉在,大有人民,宮室壯麗,號曰蒙珠离國。淵謂約曰:『東北遮須夷國無主,久待汝父為之。汝父後三年當來。來后國中大亂,相殺害,吾家死亡略盡,但可永明輩數十人在耳。汝且還,后年當來,見汝不久』。」約拜辭而歸。
道過一國曰猗尼渠餘國。引約入宮,與皮囊一枚,曰:
「為吾遺漢皇帝。」約辭而歸,謂約曰:「劉郎后年來必見過,當以小女相妻。」約歸,置皮囊於枕上,俄而蘇活,謂
左右曰:「枕上取囊來。」左右取得開之,有一方白玉,題
文曰:「猗尼渠餘國天王,敬信遮須夷國天王,歲在攝提,當相見也。」馳使奏呈,聰曰:「若審如此,吾不懼死也。」《晉書東海王越傳》,越討石勒,薨於項,勒,焚越柩。裴妃
大興中,欲招魂葬越,元帝不許。
《冥祥記》:「『李清者,吳興於潛人也。仕桓溫大司馬府參軍,督護於府,得病還家而死,經夕蘇活。說云:初見傳教持信幡喚之,云公欲相見』。清謂是溫召,即起束帶而去,出門見一竹轝,便令入中,二人推之甚速,如馳至一朱門,見阮敬,時敬死已三十年矣。敬問清曰:『卿何時來,知我家何似』?清云:『卿家暴惡』。敬便雨淚言,知吾子孫如何?」答云:「且可。」敬云:「我今令卿得脫,汝能料理吾家否?」清云:「若能如此,不負大恩。」敬言:「僧達道人在官,師甚被敬禮,當苦告之。」還內良久,遣人出云:「門前四層寺,官所起也。僧達常以平旦入寺禮拜,宜就求哀。」清往其寺,見一沙門,語曰:「汝是我前七生時弟子,已經七世受福。迷著世樂,忘失本業,背正就邪,當受大罪,今可改悔。和尚明出,當相助。」清還先轝中,夜
寒噤凍,至曉門開,僧達果出,清便隨逐稽顙,僧達云:
「汝當革過為善,歸命佛法,歸命比丘僧。受此三歸,可得不橫死;受持勤者,亦不經苦難。」清便奉受。又見昨
所遇沙門,長跪請曰:「此人僧達,宿世弟子,忘失正法,方將受苦。先緣所追,今得歸命,願垂慈愍。」答曰:「先是福人,當易拔濟耳。」便還向朱門。俄遣人出云:「李參軍可去。」敬時亦出,與清一青竹杖,令閉眼騎之。清如其
言,忽然至家。家中啼哭,及鄉親塞堂,欲入不得。會買
材還,家人及客赴監視之,唯尸在地。清入至材前,聞
其尸臭,自念悔還,得外人逼突,不覺入。少時於是而
活,即營理敬家,分宅以居。于是歸心法寶,勸信法教,
遂作緇流弟子。
《幽明錄》:「瑯琊人,姓王,忘名,居錢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二孤兒,王復以其年四月暴死,下三日而心猶暖,經七日方蘇。說初死時,有二十餘人,皆烏衣,見錄。去到朱門白壁,狀如宮殿吏朱衣紫帶,元冠介幘,或所被著,悉珠玉相連結,非世中儀服。復前見一人長大,所著衣狀如雲氣。王向叩頭,自說婦已亡,餘」孤兒尚小,無奈何便流涕。此人為之動容云:「汝命自應來,以汝孤兒,特與三年之期。」王又曰:「三年不足活兒。」左右一人語云:「俗尸何癡!此間三年,世中是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王果卒。
《搜神記》:「戴洋字國流,吳興長城人,年十二病死,五日而蘇,說死時,天使其酒藏吏授符籙,給吏從幡麾,將上蓬萊、崑崙、積石、太室、廬衡等山,既而遣歸,妙解占候,知吳將亡,託病不仕,還鄉里,行至瀨鄉,經老子祠,皆是洋昔死時所見使處,但不復見昔物耳。因問守藏應鳳,曰:『去二十餘年,嘗有人乘馬東行,經老君祠』」而不下馬,未達橋,墜馬死者否?鳳言「有之。」所問之事,
多與洋同。
晉世杜錫,字世嘏。家葬而婢誤不得出。後十餘年,開
冢祔葬,而婢尚生。云其始如瞑目,有頃漸覺,問之,自
謂當一再宿耳。初婢埋時年十五六,及開冢後,姿質
如故,更生十五六年,嫁之,有子。
《幽明錄》:晉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見人將
上天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曆,未盡不應,枉召主者
發遣令還。甲尢腳痛不能行,無緣得歸。主者數人共
愁相謂曰:「甲若卒以腳痛不能歸,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適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門外,此人當遂死,其腳甚健,易之彼此無」損。主者承敕出,將易之。胡形體甚醜,腳殊可惡,甲終
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長決留此耳。」不獲已,遂聽
之。主者令二人並閉目。倏忽二人腳已各易矣。仍即
遣之,豁然復生,具為家人說。發視,果是胡腳,叢毛連
結。且胡醜,甲本士人,愛翫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見,
雖獲更活,每惆悵,殆欲死。旁人見識此胡者,死猶未
殯。家近在茄子浦,甲親往視胡尸,果見其腳著胡體,
正當殯殮,對之泣。胡兒並有至性,每節朔,兒並悲思
馳往,抱甲腳號咷。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為此,每
出入時,恆令人守門,以防胡子終身憎穢,未嘗誤視,
雖三伏盛暑,必復重衣,無暫露也。
晉升平末,故章縣老公有一女,居深山,餘杭趙廣求
為婦,不許。公後病死,女上縣買棺,行半道逢廣女,具
道情事。女因曰:「窮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屍,須吾還者,便為君妻。」廣許之。女曰:「我欄中有豬,可為殺,以飴作兒。」廣至女家,但聞屋中有撫掌欣舞之聲。廣披籬見
眾鬼在堂,共捧弄公尸。廣把杖大呼,入門,群鬼盡走。
廣守尸,取豬殺。至夜,見尸邊有老鬼伸手乞肉,廣因
捉其臂,鬼不得去,持之愈堅。但聞戶外有諸鬼共呼
云:「老奴貪食至此,甚快。」廣語老鬼:「殺公者必是汝,可速還精神,我當放汝。汝若不還,終不置也。」老鬼曰:「我兒弄殺公耳。」即喚鬼子可還之。公漸活,因放老鬼。女
載棺至,相見驚悲,因娶女為婦。
北府索盧貞者,本中郎荀羨之吏也,以晉太元五年
六月中病亡,經一宿而蘇。云見羨之子粹,驚喜曰:「君算未盡,然官須得三將,故不得便爾相放。君若知有幹捷如君者,當以相代。」盧貞即舉龔穎,粹曰:「穎堪事否?」盧貞曰:「穎不復下己。」粹初令盧貞疏其名,緣書非
鬼用,粹乃索筆自書之,盧貞遂得出。忽見一曾鄰居
者,死已七八年矣,為太山門主。謂盧貞曰:「索都督獨得歸耶?」因囑盧貞曰:「卿歸為謝我婦,我未死時,埋萬五千錢於宅中大床下,我乃本欲與女市釧,不意奄終不得言於妻女也。」盧貞許之。及蘇,遂使人報其妻
已賣宅移居武進矣。固往語之,仍告買宅主令掘之,
果得錢如其數焉。即遣其妻與女市釧。尋而龔穎亦
亡。時輩共奇其事。
桓元時,牛大疫,有一人食死牛肉,因得病亡。云死時
見人執錄,將至天上,有一貴人問云:「此人何罪?」對曰:
「此坐食疫死牛肉。」貴人云:「今須牛以轉輪肉以充百姓食,何故復殺之?」推令還,既更生,具說其事。於是食
牛肉者無復有患。
《塔寺記》晉太元九年,西河離石縣有胡人劉薛者,暴
疾亡,而心下猶暖,其家不敢殯斂,經七日而蘇。言初
見兩吏錄去向北行,不測遠近,至十八重地獄,隨報
輕重,受諸楚毒。忽觀世音語云:「汝緣未盡,若得再生,可作沙門。今洛下、齊城、丹陽、會稽並有阿育王塔,可往禮拜,若壽終不墮地獄。」語竟,如墜高巖,忽然醒寤。
因此出家,法名惠達。遊行禮塔,次至丹陽,未知塔處,
乃登越西望,見長千里,有異氣色,因就禮拜,果是先
阿育王塔之所也。由是定知必有舍利,乃聚眾掘之,
入地一丈,得石牌三,下有鐵函,函中復有銀函,函中
又有金函,盛三舍利及爪髮。薛乃於此處造一塔焉。
《搜神後記》:「晉時東平馮孝將為廣州」太守,兒名馬子,
年二十餘,獨臥廄中,夜夢見一女子,年十八九,言「我是前太守北海徐元方女,不幸蚤亡,亡來今已四年,為鬼所枉殺。按《生錄》當八十餘,聽我更生,要當有依,馬子乃得生活,又應為君妻,能從所委,見救活不?」馬
子答曰:「可。」爾乃與馬子剋期當出,至期日,床前地頭
髮正與地平,令人掃去,則愈分明,始悟是所夢見者。
遂屏除左右人,便漸漸額出,次頭面出,又次肩項形
體頓出。馬子便令坐對榻上,陳說語言,奇妙非常。遂
與馬子寢息,每誡云:「我尚虛耳。」即問:「何時得出?」答曰:
「出當得本命,生日尚未至。」遂往廄中,言語聲音,人皆
聞之。女計生日至,乃具教馬子出己養之方法。語畢
辭去。馬子從其言,至日,以丹雄雞一隻,黍飯一盤,清
酒一升,醊其喪前。去廄十餘步,祭訖,掘棺出,開視女
身,體貌全如故。徐徐抱出,著氈帳中,惟心下微暖,口
有氣息。令婢四人守養護之,常以青羊乳汁瀝其兩
眼,漸漸能開,口能咽粥,既而能語。二百日中,持杖起
行,一期之後,顏色肌膚氣力,悉復如常。乃遣報徐氏,
上下盡來,選吉日下禮聘為夫婦。生二男一女。長男
字元慶,永嘉初為祕書郎中;小男字敬度,作太傅掾。
女適濟南劉子彥徵士延世之孫云
晉太元中北地人陳良與沛國劉舒友善,又與同郡
李焉共為商賈,後大得利,焉殺良取物。死十許日,良
忽蘇,活得歸家。說死時見友人劉舒,舒久已亡,謂良
曰:「去年春社日祠祀,家中鬥爭,吾實忿之,作一兕於庭前,卿歸豈能為我說此耶?」良故往報舒家,其怪亦
絕。乃詣官疏李焉而伏罪。
襄陽李除中時氣死,其婦守尸,至於三更,崛然起坐,
搏婦臂上金釧甚遽,婦因助脫,既手執之,還死。婦伺
察之,至曉,心中更暖,漸漸得蘇。既活,云「為吏將去,比伴甚多,見有行貨得免者,乃許吏金釧。」吏令還故歸,
取以與吏。吏得釧,便放令還。見吏取釧去,後數日,不
知猶在婦衣內。婦不敢復著,依事咒埋。
鄭茂病亡,殯殮訖,未得葬,忽然婦及家人夢茂云:「己未應死,偶悶絕,爾可開棺出,我燒車釭以熨頭頂。」如
言乃活。
晉時武都太守李仲文在郡喪女,年十八,權假葬郡
城北,有張世之代為郡。世之男字子長,年二十,侍從
在廄中。夜夢一女,年可十七八,顏色不常,自言:「前府君女,不幸早亡,會今當更生,心相愛樂,故來相就。」如
此五六夕,忽然晝見,衣服薰香殊絕,遂為夫妻。寢息
衣皆有污,如處女焉。後仲文遣婢視女墓,因過世之
婦相聞入廄中,見此女一隻履在子長床下,取之啼
泣呼言發冢持履歸,以示仲文。仲文驚愕,遣問世之:
「君兒何由得亡女履耶?」世之呼問兒,具道本末。李、張
並謂可怪。發棺視之,女體已生肉,姿顏如故,右腳有
履,左腳無也。自爾之後遂死。
《廣異記》:「程道惠字文和,武昌人也。世奉五斗米道,不信有佛。常云:『古來正道,莫踰李老,何乃信惑胡言,以為勝教。太元十五年病死,心下尚暖,家不殯殮,數日得蘇,說初死時,見十許人縛錄將去,逢一比丘云:『此人宿福,未可縛也』。乃解其縛,散驅而去。道路修平,而兩邊棘刺森然,略不容足。驅諸罪人馳走其中,身隨』」著刺,號呻聒耳。見道惠行在平路,皆歎羨曰:「佛弟子行路,復勝人也。」道惠曰:「我不奉法。」其人笑曰:「君忘之耳。」道惠因自憶先身奉佛,已經五生五死,忘失本志。
今生在世,幼遇惡人,未達邪正,乃惑邪道。既至大城,
徑進廳事,見一人年可四五十,南面而坐,見道惠,驚
曰:「君不應來!」有一人著單衣,幘持簿書,對曰:「此人伐社殺人,罪應來此。」向逢比丘,亦隨道惠入,申理甚至,
云:「伐社非罪也。此人宿福甚多,殺人雖重,報未至也。」南面坐者曰:「可罰所錄人命。」道惠就坐,謝曰:「小鬼謬濫,枉相錄來,亦由君忘失宿命,不知奉正法故也。」將
遣道惠還,乃使蹔兼覆校將軍,歷觀地獄。道惠欣然
辭出,導從而行。行至諸城,皆是地獄,人眾巨億,悉受
罪報。見有猘狗,嚙人百節,肌肉散落,流血蔽地。又有
群鳥,其嘴如鋒,飛來甚速,入人口中,表裡貫洞。其人
宛轉呼叫,筋骨碎落。觀歷既遍,乃遣道惠還。復見向
所逢比丘,與道惠一銅物,形如小鈴,曰:「君還至家,可棄此門外,勿以入室。某年月日,君當有厄,誡慎過此壽延九十。」時道惠家於京師大桁南,自還達皁莢橋,
見親表三人,駐車共語,悼道惠之亡。至門見婢行哭
向市,彼人及婢咸弗見也。道惠將入門,置向銅物門
外樹上,光明舒散,流飛屬天,良久還小,奄爾而滅。至
戶聞屍臭,惆悵惡之。時賓親奔弔,哭道惠者多不得
徘徊,因進入屍忽然而蘇。說所逢車人及市婢,咸皆
符同道惠。後為廷尉,預西堂聽誦,未幾就列,欻然頓
悶,不識人,半日乃愈。計其時日,即道人所戒之期。頃
之,遷為廣州刺史。元嘉六年卒,八十九矣。
湖熟人胡勒,以隆安三年冬亡,三宿乃蘇,云為人所
錄,赭土封其鼻,以印印之。將至天門外,有三人從門
出,曰:「此人未應到,何故來?」且倮身無衣,不堪驅使。所
錄勒者云:「下土所送,已攝來,到當受之。」勒鄰人張千
載死已經年,見在門上為亭長。勒苦訴之,千載入內,
出語勒,已語遣汝便可去。於是見人以杖挑其鼻,土
印封落地,恍惚而還。見有諸府舍,門或向東,或向南,
皆白壁赤柱,禁衛嚴峻。始到門時,遙見千載叔文懷
在曹舍料理文書。文懷素強,聞勒此言,甚不信之。後
百餘日果亡。勒今為縣吏。自說病時悉脫衣在被中。
及魂爽去,實倮身也。
《五行記》:「義熙四年,瑯琊人陳朗婢死,已葬。府史夏假歸,行塚前,聞土」中有人聲,怪視之,婢曰:「我今更活,為我報家。」其日已暮,旦方開土取之,強健如常。
《異苑》:義熙中,長山唐邦聞扣門聲,出視,見兩朱衣吏
云:「官欲得汝。」遂將至縣東岡殷安塚中。塚中有人語
吏云:「本取唐福,何以濫取?」唐邦敕鞭之,遣將出。唐福
少時而死。
《獨異志》:馮稜妻死,稜哭之慟,乃歎曰:「奈何不生一子而死。」俄而妻復蘇,後孕十月,產訖而死。
《冥祥記》:「晉趙泰,字文和,清河貝丘人也。祖父京兆太守泰,郡察孝廉,公府辟不就。精思聖典,有譽鄉里,當晚乃仕,終中散大夫。泰年三十五時,嘗卒心痛,須臾而死,下屍於地,心煖不冷,屈伸隨意。既死十日,忽然喉中有聲如雨,俄而蘇活。說初死之時,夢有一人來近心下,復有二人乘黃馬,從者二人,夾扶泰腋,徑將」東行。不知可幾里,至一大城,崔崒高峻,城邑青黑色。
遂將泰向城門入。經兩重門,有瓦室可數千間,男女
大小亦數千人行列,而吏著皁衣,有五六人條疏姓
氏,云當以科呈府君,泰名在三十。須臾,將泰與數千
人男女一時俱進。府君西向坐,閱視名簿訖,復遣泰
南入里門。有人著絳衣,坐大屋下,以次呼名,問:「生時作何罪孽,行何福善?諦汝等以實言也。此恆遣六部使者在人間疏記善惡,具有條狀,不可得虛。」泰答:「父兄仕官,皆二千石,我少在家,修學而已,無所事也,亦不犯惡。」乃遣泰為水官監作吏,將二千餘人,運沙填
岸,晝夜勤苦。後轉泰水官都督,知諸獄事,給泰兵馬,
令按行地獄。所至諸「獄楚毒各殊,或針貫其舌,流血竟體;或被頭露髮,裸形徒跣,相牽而行。有持大杖從後催促,鐵床銅柱燒之洞然,驅迫此人抱臥其上,赴即燋爛,尋復還生;或炎鑪巨鑊焚煮罪人,身首碎墜,隨沸飜轉。有鬼持叉倚于其側,有三四百人立於一面,次當入鑊,相抱悲泣;或劍樹高廣不知限極,根莖、枝葉」皆劍為之。人眾相擠,自登自攀,若有欣競,而身
體割截,尺寸離斷。泰見祖父母及二弟在此獄中涕
泣,泰出獄門,見有二人齎文書來,向獄吏言:「有三人,其家為千塔寺中,懸幡燒香,救解其罪,可出福舍。」俄
見三人自獄而出,已有自然衣服,完整在身。南詣一
門,名開光大舍,有三重門,朱彩照發。見此三人即入
舍中,泰亦隨入。前有大殿,珍寶周飾,精光耀目,金玉
為床。見一神人,姿容偉異,殊好非常,坐此座上。邊有
沙門,立侍甚眾,見府君來,恭敬作禮。泰問此是何人,
府君致敬,吏曰:「號名世尊,度人之師。」有頃,令惡道中
人皆出聽經。時有萬九千人皆出地獄,入百里城。在
此到者,奉法眾生也。行雖虧殆,尚當得度。故開經法,
七日之中,隨本所作善惡多少,差次免脫。泰未出之
頃,已見十人昇虛而去。出此舍,復見一城,方二百餘
里,名為受變形城,地獄拷治已畢者,當於此城更受
變報。泰入其城,見有土瓦屋數千區,各有房舍,正中
有瓦屋高壯,欄檻采飾,有數百局吏,對校文書,云:「殺生者當作蜉蝣,朝生暮死;劫盜者當作豬羊,受人屠割;婬逸者作鶴鶩鷹麋;兩舌者作鴟梟鵂鶹;捍債者為騾驢牛馬。」泰按行畢,還水官處。主者語泰:「卿是誰者子?以何罪過而來在此?」泰答:「祖父兄弟皆二千石。我舉孝廉,公府辟不行。修志念善,不染眾惡。」主者曰:
「卿無罪,故相使為水官都督。不爾,與地獄中人無以異也。」泰問主者曰:「人有何行,死得樂報?」主者言:「唯奉法弟子精進持戒,得樂報,無有謫罰也。」泰復問曰:「人未事法時,所行罪過,事法之後,得以除否?」答曰:「皆除也。」語畢,主者開藤篋,檢年紀,尚有餘筭,三十年在。乃
遣泰還。臨別,主者曰:「已見地獄罪報如是,宜告世人,皆令作善。善惡隨人,其猶影響,可不慎乎!」時親表內
外候視泰者五六十人,同聞泰說。泰自書記以示時
人。時晉太始五年七月十三日也。乃為祖父母二弟
延請僧眾,大設福會,皆命子孫改意奉法,課業精進。
士人聞泰死而復生,多見罪福,互來訪問。時有大中
大夫武城孫豐、關內侯常山郝伯平等十人,同集泰
會,款曲尋問,莫不瞿然,皆即奉法。
《太平廣記》:晉有于慶者,無疾而終,時有術士吳猛語
慶之子曰:「于侯算未窮,我為試命,未可殯殮。」尸臥靜
舍,唯心下稍暖。居七日,猛凌晨至,以水激之,日中許,
慶蘇焉。旋遂張目開口,尚未發聲,闔門皆悲喜,猛又
令以水含灑,乃起,吐血數升,兼能言語,三日平復。初
見十數人來,執縛桎梏到獄,同輩十餘人以次旋對。
次慶至,俄見吳君北面陳釋。王遂敕脫械令歸。所經
官府皆見迎接吳君,而吳君與之抗禮。即不知悉何
神也。
《冥祥記》:「晉沙門支法衡得病,旬日亡,經三日而蘇,說死時有人將去,見如官曹舍者數處,不肯受之。俄見有鐵輪,輪上有爪,從西轉來,無持引者,而轉駚如風。有一吏呼罪人當輪立,輪轉來轢之,人即碎爛。吏呼衡道人來,當輪立,衡恐怖自責,悔不精進,今乃當此輪乎。語畢,吏謂衡曰:『道人可去』。於是仰首見天有孔」,
不覺倏爾上升,以頭穿中,兩手摶兩邊四向,顧視見
七寶官船及諸天人。衡甚踊躍,不能得上,疲而復下,
所將衡去。人笑曰:「見何物不能上乎?」乃以衡付船官。
船官行船,使為舵工,衡曰:「我不能持舵彊之。」有船數
百,皆隨衡後,衡不曉,捉舵蹌沙州上吏司推衡以法
應斬。引衡上岸,擂鼓將斬。忽有五色二龍推船還浮,
吏乃原之。衡大恐懼,望見西北有講堂,上有沙門甚
眾,聞經唄之聲,衡遽走趨之。堂有十二階,始躡一階,
見亡師法柱踞胡床坐,見衡曰:「我弟子也,何以來?」因
起臨階,以手巾打衡面曰:「莫來。」衡甚欲上,復舉步登
階,柱復推令下,至三乃上。見平地有一井,深三四丈
塼無隙際。衡心念言:「此井自然。」井邊有人謂曰:「不自然者何得成井?」時見法柱謂衡:「汝可復舊道還去。」衡
還水邊,亦不見向來船也。衡渴欲飲水,乃墮水中,因
便得蘇。於是出家,持戒菜食,晝夜精思,為至行沙門
比丘法橋,衡弟子也。
《拾遺記》:「背明國有飜魂稻,言食者死而更生。」《幽明記》:「鉅鹿有龐阿者,美容儀,同郡石氏有女,曾內睹阿,心悅之。未幾,阿見此女來詣阿妻,妻極妬,聞之,使婢縛之,送還石家,中路遂化為煙氣而滅。婢乃直詣石家說此事。石氏之父大驚曰:『我女都不出門,豈可毀謗如此』!阿婦自是常加意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齋」中,乃自拘執以詣石氏。石氏父見之,愕眙曰:
「我適從內來,見女與母共作,何得在此?」即令婢僕於
內喚女出,向所縛者奄然滅焉。父疑有異,故遣其母
詰之。女曰:「昔年龐阿來廳中,曾竊視之,自爾彷彿,即夢詣阿。及入戶,即為妻所縛。」石曰:「天下遂有如此奇事,夫精情所感,靈神為之冥著。滅者,蓋其魂神也。」既
而女誓不嫁。經年,阿妻忽得邪病,醫藥無效。阿乃授
幣石氏女為妻。
《搜神後記》:宋時有一人,忘其姓氏,與婦同寢。天曉婦
起出後,其夫尋亦出外。婦還,見其夫猶在被中眠。須
臾奴子自外來,云郎求鏡。婦以奴詐,乃指床上以示
奴,奴云:「適從郎間來。」於是馳白其夫,夫大愕,便入與
婦共視,被中人高枕安寢,正是其形,了無一異,慮是
其神魂,不敢驚動,乃共以手徐徐撫床,遂冉冉入席
而滅。夫婦惋怖不已。少時夫忽得疾。性理乖錯。終身
不愈。
《異苑》:「臨海樂安章沈,年二十餘,死,經數日,將斂而蘇,云被錄到天曹,天曹主者是其外兄,斷理得免。初到時,有少年女子同被錄送,立住門外。女子見沈事散,知有力助,因泣涕,脫金釧一隻及臂上雜寶,託沈與主者,求見救濟。沈即為請之,併進釧物。良久出語沈,已論秋英,亦同遣去。秋英即此女之名也。於是俱去」,
腳痛疲頓,殊不堪行。會日亦暮,止道側小窟,狀如客
舍,而不見主人。沈共宿嬿接,更相問次。女曰:「我姓徐,家在吳縣烏門,臨瀆為居,門前倒棗樹即是也。」明晨
各去,遂並活。沈先為護府軍吏,因假出都,經吳乃到
烏門,依此尋索,得徐氏舍,與主人敘闊,問:秋英何在。
主人云:「女初不出入,君何知其名?」沈因說昔日魂相
見之由。秋英先說之,所言正同。徐氏試令侍婢數人
遞出示沈。沈曰:「非也。」乃令秋英見之,則如舊識。徐氏
謂為天意,遂以妻沈。生子名曰天賜。
《幽明錄》:景平元年,曲阿有一人病死,見父於天上。父
謂曰:「汝筭錄正餘八年,若此限竟死,便入罪謫中。吾比欲安處汝,職局無缺者,唯有雷公缺,當啟以補其職。」即奏案入內,便得充此任。令至遼東行雨,乘露牛
車,以水東西灌灑。未至,於中路復被符至遼西。事畢
還見父,苦求還,云不樂處職。父遣去,遂得蘇活。
《冥報記》:「宋李旦,字世則,廣陵人也,以孝謹質素著稱鄉里。元嘉三年正月十四日,暴病,心下冷,七日而蘇。云有一人將信幡來至床頭,稱府君教喚。旦便隨去,直向北行,道甚平淨。既至,城闕高麗,似今宮闕。遣傳教慰勞,呼旦前至大廳上,見有三十人,單衣青幘,列坐森然。一人東坐,被袍隱几,左右侍衛可」有百餘。視
旦而語坐人云:「當示以諸獄,令世知也。」旦聞言已,舉
頭四視,都失向處,乃是地獄中。見群罪人,受諸苦報,
呻吟號呼,不可忍視。尋有傳教,稱「府君放君還去,當更相迎。」因此而還。至六年正月復死,七日又活。述所
見事,較略如先。或有罪人,寄語報家道:「生時犯罪,使為作福,稍說姓字,親識鄉伍。」旦依言尋求,皆得之。又
云:「甲申年當行疾癘,殺諸惡人,佛家弟子作八關齋,修心善行,可得免也。」旦因常勸化人作八關齋。
《述異記》:高平曹宗之,元嘉二十五年在彭城,夜寢不
寤,旦亡。晡時氣息還通,自說所見一人單衣幘,執手
板,稱北海王使者殿下相喚。宗之隨去。殿前中庭有
輕雲,去地數十丈,流蔭徘徊,帷幌之間,有紫煙飄颻,
風吹近人,其香非常。使者曰:「君停階下,今日白之。」須
臾傳令謝曹君:「君事能可稱,久懷欽遲,今欲相屈為府佐。君今年幾嘗經鹵簿官未宗之答,才幹素弱,仰慚聖恩。今年三十一,末嘗經鹵簿官。」又報曰:「君年筭雖少,然先有福業,應受顯要,當經鹵簿官,乃辭身。可且歸家,後當更議也。」尋見向使者送出門,恍惚而醒。
宗之後任廣州,年四十七,明年職解,遂還州,病亡。
《還異記》:潁川庾某,宋孝建中遇疾亡,心下猶溫,經宿
未殯,忽然而寤。說初死,有兩人黑衣來收縛之,驅使
前行,見一大城,門樓高峻,防衛重複,將庾入廳前,同
入者甚眾。廳上一貴人南向坐,侍直數百,呼為府君。
府君執筆簡閱到者,次至庾曰:「此人算尚未盡。」催遣
之。一人階上來,引庾出,至城門,語吏差人送之。門吏
云:「須覆白,然後得去。」門外一女子,年十五六,容色閑
麗,曰:「庾君幸得歸,而留停如此,是門司求物。」庾云:「向被錄輕來,無所齎持。」女脫左臂三隻金釧投庾云:「并此與之。」庾問女何姓,云:「姓張,家在茅渚,昨霍亂亡。」庾
曰:「我臨亡,遣齎五千錢擬市材,若更生,當送此錢相報。」女曰:「不忍見君艱厄,此我私物,不煩還家中也。」庾
以釧與吏,吏受,竟不覆白,便差人送去。庾與女別,女
長歎泣下。庾既恍惚蘇至茅渚尋求,果有張氏新亡
少女云。
《法苑珠林》:宋袁廓字思度,陳郡人也。元徽中為吳郡
丞,病經少日,奄然如死,但餘息未盡,棺衾之具並備,
待畢而殮,三日而能轉動視瞬,自說云:有使者稱教,
喚廓隨去。既至,有大城池,樓堞高整,階闈崇麗。既命
廓進,主人南面與廓溫涼畢,命坐設酒,不異世中。酒
數行,主人謂廓曰:「主簿不幸有闕,以君才穎,故欲相屈,當能顧懷不?」廓意知是幽途,乃固辭:「凡薄非所克堪,加少窮孤,兄弟零落,乞蒙恩放。」主人曰:「君當以幽顯異方,故辭耳。此間榮祿服御,乃勝君世中也。」廓復
固請曰:「男女藐然,並在齠齔,僕一旦供任,養視無託,父子之戀,理有可矜。」廓因流涕稽顙。主人曰:「君辭讓乃爾,何容相逼?願言不獲,深為歎恨。」就案上取一卷
文書勾點之。既而廓謝恩辭歸,主人曰:「君不欲定省先亡乎?」乃遣人將廓行,經歷寺署甚眾,末得一垣門,
蓋囹圄也。將廓入中,見諸屋宇駢闐相接。次有一屋
敝陋,見其所生母羊氏在焉,容服不佳,甚異平生。見
廓驚喜,戶邊有一人,身面傷,疾呼廓。廓驚問誰,羊氏
曰:「此王夫人,汝不識耶?」王夫人曰:「吾在世時,不信報應,雖無餘罪,正坐鞭撻婢僕過苦,受此罰。亡來痛楚,殆無暫休,今特少時寬隙耳。前喚汝姊來,望以自代,竟無所益,徒為憂聚。」言畢涕泗。王夫人即廓嫡母也,
廓姊時亦在側。有頃,使人復將廓去。經涉巷陌,閭里
整頓,似是民居。末有一宅,竹籬茅屋,見父憑案而坐。
廓入門,父揚手遣廓曰:「汝既蒙罷,可速歸去,不須遲也。」廓跪辭而歸,至家即活。
《窮神祕苑》:齊武帝建元元年,太子左率張導字進賢,
少讀書,老餌朮,每食不過二味,衣服不修裝。既得疾,
謂妻朱氏曰:「我死後,棺足周身,斂我服,但取今著者,慎勿改易。」及卒,子乾護欲奉遺旨。朱氏曰:「汝父雖遺言如此,不忍依其言。」因別制四時服而斂焉。斂後一
月,家人忽聞棺中乎乾護之聲,皆一時驚懼。及啟棺,
見導開目,乃扶出於舊寢。翌日坐,責妻曰:「我平生素儉,奈何違言易我故服。」謂子曰:「復斂我故服。」乾護乃
取故衣斂之。斂後又曰:「但安棺中。後三日看之,如目開,必重生矣。」後三日,乾護等再啟棺,見眼開,扶出遂
生。謂子曰:「地府以我平生修善著德,放再生二十年。」導後位至建德令而卒。
梁承聖二年二月十日,司徒府主簿柳萇卒,子褒葬
於九江。三年,因大雨塚壞,移葬換棺,見父棺中目開,
心有暖氣,良久乃謂褒曰:「我生已一歲,無因令汝知。九江神知我橫死,遣地神以乳飼我,故不壞。今雨壞我塚,亦江神之所為也。」扶出更生,三十年卒。
《伽藍記》:菩提寺,西域胡人所立也,在慕義里。沙門達
多發塚取甎,得一人以進。時太后與明帝在華林都
堂,以為妖異,謂黃門侍郎徐紇曰:「上古以來,頗有此事否?」紇曰:「昔魏時發塚,得霍光女婿范明友家奴,說漢朝廢立,與史書相符,此不足為異也。」后即令紇問
其姓名,死來幾年,何所飲食,死者曰:「臣姓崔,名洪,字」子涵,博陵安平人也。父名暢,母姓魏,家在城西《準財》
里,死時年十五,今滿二十七,在地下有十二年,常似
醉臥,無所食也。時復遊行,或遇飲食,如似夢中,不甚
辨了。后即遣門下錄事張《秀攜》,詣《準財》里,訪涵父母,
果得崔暢其妻魏氏。秀攜問暢曰:「卿有兒死否?」暢曰:
「有一息,字子涵,年十五而死。」秀攜曰:「為人所發,今日蘇活,在華林園中,主人故遣我來相問。」暢聞驚怖曰:
「實無此兒,向者謬言。」秀攜還,具以實陳聞。后遣攜送
涵向家。暢聞至門前起火,手持刀,魏氏把桃枝,謂曰:
「汝不須來,吾非汝父,汝非吾子。急急速去,可得無殃。」涵遂捨去,游於京巷,常宿寺門下。汝南王賜黃衣一
具。涵性畏日,不敢仰視,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屬,常走
於達路,疲則止,不徐行也。時人猶謂是鬼。洛陽大市
北奉終里,里內之人賣送死人之具及諸棺槨。涵謂
曰:「作柏木棺,勿以桑木為穰。」人問其故,曰:「吾在地下,見人發鬼兵。」有一鬼訴稱是柏棺,應免。主兵吏曰:「爾雖柏棺,桑木為穰。」遂不免兵。京師聞此柏木踴貴,人
疑賣「者貨。」涵發此言也。
崇真寺比丘惠凝死,一七日還活,經閻羅王檢閱,以
錯名放免。惠凝具說過去之時,有五比丘同閱,一比
丘云,是寶明寺智聖,坐禪苦行,得升天堂。有一比丘,
是般若寺道品,以誦四十卷《涅槃》,亦升天堂。有一比
丘云,融覺寺曇謨,最講《涅槃》《華嚴》,領眾千人。閻羅王
云:「講經者心懷彼我,以驕凌物」,比丘中第麤行令惟
試坐禪誦經,不問講經。其曇謨最曰:「貧道立身以來,唯好講經,實不諳誦。」閻羅王曰:「付司。」即有青衣十人
送曇謨最向西北門,屋舍皆異,似非好處。有一比丘
云:是禪林道弘。自云:教化四輩檀越,造一切經人中
像十軀。閻羅王曰:「沙門之體,必須攝心守道,志在禪誦,不干世事,不作有為。雖造作經像,正欲得他人財物。既得他物,貪心即起。既懷貪心,便是三毒不除,具足煩惱。」亦付司。仍與曇謨最同入黑門,有一比丘云
是靈覺寺寶明。自云:「出家之前,嘗作隴西太守,造靈覺寺成,即棄官入道。雖不禪誦,禮拜不缺。」閻羅王曰:
「卿作太守之日,曲理枉法,劫奪民財,假作此寺,非卿之力,何勞說此。」亦付司青衣送入黑門。太后聞之,遣
黃門侍郎徐紇依惠凝所說,即訪寶明寺。城東有寶
明寺,城內有般若寺,城西有融覺寺、禪林、靈覺寺三
寺問,智聖、道品、曇謨、最道弘、寶明等,皆實有之。
《太平廣記》:後魏尚書令古弼族子元之,少養於弼,因
飲酒而卒,弼憐之特甚。三日殮畢,追思欲與再別,因
命斲棺開,已卻生矣。元之云:當昏醉,忽然如夢。有人
沃冷水於體,仰視乃見一衣冠,絳裳蜺帔,儀貌甚俊。
顧元之曰:「吾乃古說也,是汝遠祖。適欲至和神國,中無人擔囊侍從,因來取汝。」即令負一大囊,可重一鈞。
又與一竹杖,長丈二餘。令元之乘騎隨後,飛舉甚速,
常在半天西南行,不知里數,山河逾遠,欻然下地,已
至「和神國。」其國無大山,高者不過數十丈,皆積碧珉
石,際生青彩簬篠,異花珍果,軟草香媚,好禽嘲𠹗。山
頂皆平正如砥,清泉迸下者三二百道。原野無凡樹,
悉生百果及相思、石榴之輩。每果樹花卉,俱發寶色,
鮮紅翠葉,於香叢之下,紛錯滿樹,四時不改。唯一歲
一度暗換花實,更生新嫩,人不知覺。田疇盡長大,瓠
瓠中實以五穀,甘香珍美,非中國稻粱可比。人得足
食,不假耕種,原隰滋茂,蕕穢不生,一年一度,樹木枝
幹間,悉生五色絲纊,人得隨色收取,任意紝織錦纖
羅,不假蠶杼。四時之氣,常熙熙和淑如中國。二三月
無蚊虻、蟆、蟻、蝨、蜂、蝎、蛇虺守宮蜈蚣、蛛蠓之蟲,又無
梟鴟、鴉鷂、鴝鵒、「蝙蝠之屬,及無虎狼豺豹狐狸驀駮之獸,又無貓鼠豬犬擾害之類。其人長短妍媸皆等,無有嗜慾愛憎之者。人生二男二女為鄰,則世世為婚姻。笄年而嫁,二十而娶。人壽一百二十中無夭折、疾病、瘖聾跛躄之患。百歲已下,皆自記憶,百歲已外,不知其壽幾何。」壽盡則欻然失其所在,雖親族子孫
皆忘其人故,常無憂戚。每日午時一食,中間唯食酒
漿果實,亦不知所化,不置溷所。人無私積囷倉,餘糧
棲畝,要者取之。無灌園,鬻蔬野菜,皆足人食。十畝有
一酒泉,味甘而香。國人日相攜遊覽,歌詠,陶陶然,暮
夜而散,未嘗昏醉。人人有婢僕,皆自然謹慎,知人所
要,不煩促使隨意。屋室靡不壯麗。其國六畜,唯有馬,
馴極而駿,不用芻秣,自食野草,不近積聚。人要乘則
乘,乘訖而卻放,亦無主守。其國千官皆足,而仕官不
知身之在事,雜於下人,以無職事操斷也。雖有君主,
而君不自知為君,雜於千官,以無職事升貶故也。又
無迅雷風雨,其風常微,輕和,煦襲萬物,不至於搖落。
其雨十日一降,降必「以夜。津潤條暢,不有淹流。一國之人,皆自相親,有如戚屬,各各明惠,無市易商販之事,以不求利故也。」《古說》既至其國,顧謂元之曰:「此和神國也。雖非神僊,風俗不惡。汝迴當為世人說之。吾既至此,迴即別求人負囊,不用汝矣。」因以酒令元之
飲,飲滿數巡,不覺沈醉。既而復醒,身已活矣。自是元
之疏逸,人事,都忘宦情,遊行山水,自號知和子。
《法苑珠林》:北齊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
子曰:「吾平生所愛奴馬,使用日久,稱人意。吾死可以為殉,不然無所棄也。」及死,家人囊盛土,壓奴殺之,馬
猶未殺。奴死四日而蘇。說云:「初不覺去,忽至官府,留止在門。經宿,見亡主被鎖,兵衛引入,見奴謂曰:『我謂死人,得使奴婢,故遺言喚汝,今各自受其苦,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言畢而入。奴從屏外闚之,見官,問
守衛人曰:「昨日壓脂多少乎?」對曰:「得八㪷。」官曰:「更將去,壓取一斛六㪷。」主則被牽出,竟不得言。明旦又來,
有喜色,謂奴曰:「今當為汝白也。」又入。官問:「得脂乎?」對
曰:「不得。」官問:何以,吏曰:「此人死三日,家人為請僧設會,每聞經唄聲,鐵梁輒折,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吏
白官,請放奴,官即令放,與主俱出門。主遣傳語妻子
曰:「賴汝追福,獲免大苦,然猶未脫,更能造經像以相救,冀因得免。自今無設祭。既不得食,而益其罪。」言畢
而別。奴遂重生而具言之,家中果以其日設會,於是
傾家追福,合門《鍊行》。
《五行記》:「隋文帝開皇二年,汴州浚儀縣功曹范欽子令卿在家與族人文志校書競工拙。令卿以手反擊文志鼻,血出不止,因即殞。文志父乃執令卿以繩懸縊於屋梁,移時氣絕。文志父母恐令卿卻活,復用布重絞之。死經三日,令卿卻蘇,文志長逝。」《報應記》:隋趙文若,開皇初病亡,經七日,家人初欲斂,
忽縮一腳遂停。既蘇,云:被一人來追,即隨行入一宮
城,見王曰:「卿在生有何功德」,答曰:「唯持金剛經。」王曰
「此最第一,卿算雖盡,以持經之故,更為申延。」又曰:「諸罪中殺生甚重,卿以豬羊充飽如何?」即遣使領文若
至受苦之處,北行可三二里,至高牆下有穴纔容身,
從此穴出,登一高阜,四望遙闊,見一城,極高峻,煙火
接天,黑氣溢地。又聞楚痛哀叫之聲,不忍聽。乃掩蔽
耳目,叩頭求出。仍覺心破,口中出血。使者引迴,見王
曰:「卿既噉肉,不可空迴。」即索長釘五枚,釘頭及手足,
覺疼楚之極。從此專持經,更不食肉。後因公事至驛,
忽夢一青衣女子求哀,試問驛吏曰:「有何物食?」報云:
「見備一羊,甚肥嫩。」詰之,云:「青牸也。」文若曰:「我不喫肉。」遂贖放之。
慕容文策,隋人,常持《金剛經》,不喫酒肉。大業七年暴
卒,三日復活。策初見二鬼把文牒,追至一城門,顧極
嚴峻。入行四五里,見有宮殿羽衛,主當殿坐,僧道四
夷,不可勝數。使者入見,文策最在後,一一問在生作
善作惡,東西令立,乃唱策名,問曰:「作何善?」對曰:「小來持《金剛經》。」王聞,合掌歎曰:「功德甚大,且放還。」忽見二
僧執火引策,即捉袈裟角問之,僧云:「緣公持經,故來相衛,可隨燭行。」遂出城門,僧曰:「汝知地獄處否?」指一
大城門曰:「此是也。」策不忍看,求速去。二僧即領至道
有一橫垣塞路,僧以錫扣之,即開云:「可從此去。」遂活。
《桂苑叢談》:釋法慶,煬帝時在長安先天寺造丈六夾
柱像,未成暴亡。時寶昌寺僧大智亦卒,三日而還,良
久,云見宮殿若王者。見法慶在一像前語曰:「法慶造像未成,何乃令我死?」檢簿者曰:「命祿俱盡。」像曰:「須成我矣,可給荷葉以終其事。」言訖,大智再生。眾異之,往
問,法慶亦活。自後竟不能食,每旦食荷葉一枚,齋時
三枚,如此五年,功就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