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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十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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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周五
魯二
官常典第三十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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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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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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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王元年冬,齊侯、魯侯盟于柯。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盟于柯,始
及齊平也。按《公羊傳》,冬,公會齊侯盟于柯。何以不
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其
不日何以始乎?此?莊公將會乎桓,曹子進曰:「『君之意何如』?莊公曰:『寡人之生,則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則君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莊公曰:『諾』。」於是會乎桓。莊公
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進曰:「君何求乎?」曹子曰:
「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曰:
「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請
盟,桓公下與之盟。已盟,曹子摽劍而去之。要盟可犯,
而桓公不欺;曹子可讎,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
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十三年,魯莊公與曹沫會齊桓公于柯。曹沫刦齊桓公,求魯侵地,已盟而釋桓公。桓公欲背約,管仲諫,卒歸魯侵地。」釐王三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
按:《春秋》莊公十五年。
釐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同盟于幽,鄭成也。」《釐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秋,鄭詹自齊逃于魯。」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惠王元年「夏,魯侯追戎于濟西。秋,魯有蜮。」按《春秋》莊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公追戎于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秋,有蜮,為災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魯夫人姜氏如莒。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鄙。」按《春秋》莊公十九年。按《公羊傳》,「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壹聘九女,諸侯不再娶。媵不書,此何以書?為其有遂事書。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注〉
先是,鄄、幽之會,公皆不至,公子結出竟遭齊、宋,欲深謀伐魯,故專矯君命而與之盟,除國家之難,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詳錄之。先書「地」,後書「盟」者,明出竟乃得專之也。
惠王三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如莒。
按:《春秋》莊公二十年。
惠王四年「秋七月戊戌,魯夫人姜氏薨。」按:《春秋》莊公二十一年。
惠王五年春正月,魯肆大眚。癸丑,葬魯夫人文姜。「秋七月丙申,齊高傒、魯人盟于防。」冬,魯侯如齊納幣。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按《穀梁傳》,冬公如齊納幣。
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徵,有告期。
四者備而後娶,禮也。公之親納幣,非禮也,故譏之。
惠王六年春,祭叔聘于魯。夏,魯侯如齊觀社。楚人聘
于魯。齊侯、魯侯遇于穀。蕭叔朝于魯。秋,魯丹桓宮楹。
冬十二月甲寅,齊侯、魯侯盟于扈。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夏,公如
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按《國語》,嚴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也。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其間無由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而社助時也,收攟而烝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之相會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
聽,遂如齊。
惠王七年春三月,魯刻《桓宮桷》。夏,魯侯如齊逆女。秋,
魯侯自齊歸。八月丁丑,魯夫人姜氏入。戊寅,魯大夫
宗婦覿,用幣。冬,魯大水。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春,刻其
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秋,哀
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惠王八年春,陳侯使女叔聘于魯。「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魯伯姬歸于杞。秋,魯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冬,魯公子友如陳。
按《春秋》莊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春,陳女
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夏,六月辛未朔,日
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
有食之,於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秋,大水,鼓用牲
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
不鼓。
惠王九年春,「魯侯伐戎。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春,魯侯會杞伯姬于洮。夏六月,齊侯、宋公、
陳侯、魯侯、鄭伯同盟于幽。秋,魯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冬,杞伯姬至魯。莒慶逆叔姬于魯。杞伯朝于魯。齊侯、
魯侯會于城濮。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于洮。」非事也。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
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夏,同盟于幽,陳、鄭服也。秋,
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冬,杞
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於某。」按《公羊傳》,「原仲者何?陳大」夫也。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
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內難也。君子辟內難而不辟外難。」內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
之母弟也。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
起而治之,則不得與於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固不
忍見也,故於是復請至於陳而葬原仲也。
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魯侯、齊人、宋人救鄭。冬,魯築郿。魯大無麥禾。魯臧孫辰告糴于齊。」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秋,楚令
尹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諸侯救鄭,楚師夜遁。「冬,饑。臧孫辰告糴于齊,禮也。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按《國語》:魯饑,臧文仲言於嚴公曰:「夫為四鄰之援,結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為;鑄名器,藏寶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以名器請糴於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糴,古之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國家無違。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災流行,戾於敝邑,饑饉薦降,民羸幾。卒大懼,殄周公、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唯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惠王十二年「春,魯新延廄。秋,魯有蜚。」「冬十二月,紀叔姬卒于魯。魯城諸及防。」按《春秋》莊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春,「新作延廄」,書,不時也。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秋有蜚,為
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
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
栽,日至而畢。
惠王十三年「夏,魯師次于成。」「秋八月癸亥,魯葬紀叔姬。」「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齊侯、魯侯遇于魯濟。」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遇于魯濟,
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惠王十四午春,魯築臺于郎。夏四月,魯築臺于薛。六
月,齊侯獻戎捷于魯。秋,魯築臺于秦。
按《春秋》莊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惠王十五年春,魯城小穀。「秋七月癸巳,魯公子牙卒。八月癸亥,魯侯同薨,子般立。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弟啟方立。魯公子慶父奔齊。」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城小
穀,為管仲也。初,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閟,而以
夫人言許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講於梁氏女公
子觀之,圉人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怒,使鞭之。公曰:
「不如殺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於稷門。公疾,
問後於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對曰:「臣以死奉般。」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於鍼巫氏,使鍼季酖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八月癸亥,
公薨於路寢。子般即位,次於黨氏。冬十月己未,共仲
使圉人犖賊子般於黨氏。成季奔陳,立閔公。按《公
羊傳》,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稱弟?殺也。殺則
曷為不言刺?為季子諱殺也。曷為為季子諱殺?季子
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季子
之遏惡奈何?莊公病將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
之以國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將焉致乎魯國?」季
子曰:「般也存,君何憂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謂我曰:
「魯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慶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將為亂乎?夫何敢!」俄而牙弒,械成季子,和藥而飲
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必可以無為天下戮笑,必有後乎?魯國不從吾言而不飲此,則必為天下戮笑,必無後乎?」魯國於是從其言而飲之,飲之無傫氏,
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將爾辭,曷為與親弒者同?
君親無將,「將而誅焉。然則善之與?」曰:然。殺世子母弟,
直稱君者,甚之也。季子殺母兄,何善爾?誅不得辟兄,
君臣之義也。然則曷為不直誅,而酖之行誅乎?兄隱
而逃之,使託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
惠王十六年。夏六月辛酉,葬魯莊公。秋八月,齊侯、魯
侯盟于落姑,魯公子季友歸魯。冬,齊仲孫湫至魯。
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書即位,亂故
也。夏六月葬莊公,亂故,是以緩。秋八月,公及齊侯盟
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于郎
以待之。季子來歸,嘉之也。冬,齊仲孫湫來省難。書曰
「『仲孫』,亦嘉之也。」仲孫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公曰:
「『若之何而去之』?對曰:『難不已將自斃,君其待之』。」公曰:
「魯可取乎?」對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按《公羊傳》,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繼弒君不言即位,孰繼?繼子般也。孰弒子般,慶父也。殺公子牙,今將爾,季子不免。慶父弒君,何以不誅?將而不免,遏惡也。既而不可及,因獄有所歸,不探其情而誅焉,親親之道也。惡乎歸獄?歸獄僕人鄧扈樂。曷為歸獄僕人鄧扈樂,莊公存之時。樂曾淫於宮中,子般執而鞭」之。莊公死,慶父謂樂曰:
「般之辱爾,國人莫不知,盍弒之矣?」使弒子般,然後誅
鄧扈樂而歸獄焉,季子至而不變也。冬,齊仲孫來。齊
仲孫者何?公子慶父也。公子慶父,則曷為謂之齊?仲
孫?繫之齊也。曷為繫之齊?外之也。曷為外之?《春秋》為
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子女子曰:「以《春秋》為《春秋》,齊無仲孫,其諸吾仲孫與?」惠王十七年。夏五月乙酉,「魯吉禘于莊公。」秋八月辛
丑,魯公子慶父弒其君啟方。公子季友以公子申如
邾。九月,魯夫人姜氏奔邾,公子慶父奔莒。冬,齊高子
盟于魯。
按《春秋》,閔公二年,公子申如邾不書。按《左傳》,二年
「夏,吉禘于莊公,速也。初,公傅奪卜齮田,公不禁。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成季以僖公適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賂求共仲于莒,莒人歸之。及密,使公子魚請,不許,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聲也』。」乃
縊。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通
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
于邾,齊人取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僖公,請而葬之。
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于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及
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成風聞成季之繇,乃
事之,而屬僖公焉。故成季立之。
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魯侯申即位。秋七月戊辰,「魯夫人姜氏薨於夷,齊人以歸於魯。八月,齊侯、宋公、魯侯、鄭伯、曹伯、邾人會於檉。」九月,魯侯敗邾師於偃。冬十
月壬午,魯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酈,獲莒挐。十二月
丁巳,魯夫人姜氏之喪,自齊歸。
按《春秋》,僖公元年,即位不書。按《左傳》,元年春不稱
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入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於犖,謀救鄭也。九月,公
敗邾師於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冬,莒人來求賂。公
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挐,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
季友汶陽之田,及費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君子以齊
人殺哀姜也為已甚矣,女子從人者也。按《公羊傳》: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獲莒挐。」莒挐
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季子之獲也。
何大乎季子之獲?季子治內難以正,禦外難以正。其
禦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
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舍於汶水之上,使公
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則殺矣』。奚斯不忍,反命於慶父,自南涘北面而哭。慶父聞之曰:『嘻!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輈經而死。莒人聞之,曰:『吾已利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人
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按《穀梁
傳》: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麗,獲莒挐。莒
無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獲之目之也。內不言獲,
此其言獲,何也?惡公子之紿。紿者奈何?公子友謂莒
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
友處下,左右曰:「孟勞。」《孟勞》者,魯之寶刀也。公子友以
殺之。然則何以惡乎紿也?曰:棄師之道也。
惠王十九年「夏五月辛巳,葬魯夫人哀姜。」按:《春秋》僖公二年。
惠王二十年冬魯公子友如齊涖盟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注〉
公時不會陽穀,故齊侯自陽穀遣人詣魯求尋盟。魯使上卿詣齊受盟,謙也。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
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楚屈完來盟
于師,盟于召陵。秋,「魯人、江人、黃人伐陳。冬十二月,魯公孫茲、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
師侵蔡,蔡潰,遂伐楚,師進次于陘。夏,楚子使屈完如
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
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
「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扉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
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
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惠王二十二年「春,杞伯姬至魯,朝其子。夏,魯公孫茲如牟。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公孫茲如牟娶焉,會于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
惠王二十四年:「夏,小邾子朝于魯。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魯公子友如齊。」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齊人伐鄭。夏,鄭
殺申侯以說於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秋,盟于甯
母,謀鄭故也。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秋七月,魯禘于太廟,用致夫人。冬,王人告喪于魯。」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秋閏月,惠王崩。襄
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於齊。八年
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
後發喪,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禮也。凡夫人不薨於寢,
不殯於廟,不赴於同,不祔於姑,則弗致也。冬王人來
告喪。難故也,是以緩。按《公羊傳》,秋七月,禘于太廟,
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
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禮也。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
為貶?譏以妾為妻也。其言以妾為妻奈何?蓋脅於齊
滕,女之先至者也。按《穀梁傳》:「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辭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
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
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
焉。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秋七月乙酉,魯伯姬卒。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襄王二年春正月,魯侯如齊。
按:《春秋》僖公十年。
襄王三年「夏,魯侯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按《春秋》僖公十一年。
襄王五年春,「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秋,諸侯戍周。冬,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戍周不書。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襄王六年「夏六月,魯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朝于魯。」按《春秋》,僖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鄫季姬來,寧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來朝。
襄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
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魯公孫
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秋九月,魯季姬歸于鄫。
己卯晦,震魯大夫夷伯之廟。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於匡以待之,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襄王八年「春三月壬申,魯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魯公孫茲卒。」「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襄王九年「夏,魯滅項。秋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九
月魯侯自會歸。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師滅項淮
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
公。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魯師
救齊。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
襄王十年「冬,魯侯、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陳穆公請修
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
也。
襄王十二年春魯新作南門夏郜子朝于魯。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春,「新作南門」,
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注〉
郜,姬姓國。
襄王十三年夏,魯大旱。冬,魯伐邾。楚人使宜申獻捷
于魯。十二月癸丑,魯侯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夏,大旱,
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尪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秋,諸
侯會宋公於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子
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
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
而修祀紓禍也。
襄王十四年春魯伐邾取須句。秋八月丁未魯及邾
人戰于升陘。
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
我師敗績。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
襄王十六年冬,王出居于鄭,遣使告于魯。
按《春秋》,僖公二十四年,告魯不書。按《左傳》二十四
年:「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太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
及坎欿,國人納之。秋,頹叔、桃子奉太叔以狄師伐周,
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
於氾,太叔以隗氏居於溫。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
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師
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于鄭』,辟母弟之難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
〈注〉
鄙,野也。
襄王十七年「冬十二月癸亥,魯侯、衛子、莒慶盟于洮」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冬衛人平莒於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
也。
襄王十八年「春正月己未,魯侯、莒子、衛甯速盟于向。齊人侵魯西鄙,魯侯追齊師至酅,弗及。夏,齊人伐魯北鄙,魯公子遂如楚乞師。」冬,魯以楚師伐齊,取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會莒茲丕公、甯莊子盟于向」,尋洮之盟也。齊師
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
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齊侯
未入境,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
侯乃還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
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
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
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襄王十九年春,杞子朝于魯。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秋八月乙巳,魯公子遂帥師入杞。冬十二月甲戌,魯
侯會諸侯盟于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春,杞桓
公來朝,用夷禮,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夏,齊孝公
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秋入杞,責無禮也。
襄王二十年春,魯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夏五月
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
踐土。魯侯朝于王所。秋,杞伯姬至魯,魯公子遂如齊。
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
人會于溫。王狩于河陽。壬申,魯侯朝于王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公子
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
楚人曰:「不卒戍也。」按《公羊傳》,公子買戍衛,不卒戍,
刺之。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不
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刺之?內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
按《穀梁傳》:「壬申,公朝于王所。」朝於廟,禮也;於外,非禮
也。獨公朝,與諸侯盡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謹
而日之。主善以內,目惡以外。言曰公朝,逆辭也,而尊
天子。會于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
子也。日繫於月,月繫於時。壬申,公朝于王所。其不月,
失其所繫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
〈傎音顛倒也〉
襄王二十一年春,介葛盧朝于魯。「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秋,魯大雨雹。冬,介葛盧朝于魯。」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春,介葛
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夏,公
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
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秋,大雨
雹,為災也。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復來朝,禮之,加
燕好。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云,問之而信。」襄王二十二年「冬王使宰周公聘于魯。魯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王使周公
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辭曰:「國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則有備物之饗以象其德;薦五味,羞嘉穀,鹽虎形以獻其功。吾何以堪之?」東門襄仲將聘於周,遂
初聘於晉。
襄王二十三年春,魯取濟西田。魯公子遂如晉。夏四
月,魯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冬,杞伯姬求婦于
魯。
按《春秋》僖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春,取濟
西田,分曹地也。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館,重館人告曰:
「晉新得諸侯,必親其共,不速行,將無及也。」從之,分曹
地,自洮以南,東傳于濟,盡曹地也。襄仲如晉,拜曹田
也。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非禮也。猶三望,亦非
禮也。禮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
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細也。不郊,亦無望可也。
襄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使國歸父聘于魯。夏四月,魯
侯伐邾,取訾婁。秋,魯公子遂帥師伐邾。冬十月,魯侯
如齊。十二月乙巳,魯侯申薨于小寢。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春,齊國
莊子來聘,自郊勞至於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
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夏四月,公伐邾,取訾婁,以報
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襄仲復伐邾。冬,公如齊朝,
且弔有狄師也。反薨於小寢,即安也。
襄王二十六年春正月,魯侯興即位。二月,王使叔服
如魯會葬。「夏四月丁巳,葬魯僖公。」「王使毛伯錫魯侯命。魯叔孫得臣如京師。」秋,魯公孫敖會晉侯于戚。冬,
魯公孫敖如齊。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王使內史叔服
來會葬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見其二子焉。叔服曰:
「穀也,食子難也,收子穀也,豐下,必有後於魯國。」夏四
月丁巳,葬僖公。緩作主,非禮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
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王使毛伯衛來錫公
命。叔孫得臣如周拜。秋,晉侯疆戚田,故公孫敖會之。
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並聘,踐修舊好,要結外援,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讓,德之基也。」襄王二十七年春二月丁丑,魯作《僖公主》。三月,魯侯
如晉。乙巳,及晉陽處父盟。夏六月,宋公、陳侯、鄭伯、晉
士縠、魯公孫敖盟于垂隴。魯自十二月不雨,至於秋
七月。八月丁卯,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魯公子遂如
齊納幣。
按《春秋》,文公二年,魯侯如晉不書。按《左傳》,二年春
二月丁丑,作僖公主書,不時也。晉人以公不朝來討。
公如晉,夏四月己巳,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
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適晉不書,諱之也。公未至。
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
故也。書士縠,堪其事也。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廟,躋
僖公,逆祀也。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
曰:「吾見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明,順理也。君子以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謂禮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
先鯀,湯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
猶上祖也。是以《魯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
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
「問我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冬,襄仲如齊納幣,禮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
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禮之始也。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夏五月,王子虎卒,赴于魯。冬,
魯侯如晉。十二月己巳,魯侯及晉侯盟。
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
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凡民逃其上曰潰,在上
曰逃。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來赴弔,如同盟,禮也。
冬,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請改盟。公如晉,及晉侯盟。
晉侯饗公,賦《菁菁者莪》。莊叔以公降拜曰:「小國受命於大國,敢不慎儀?君貺之以大禮,何樂如之?抑小國之樂,大國之惠也。」晉侯降,辭,登,成拜,公賦《嘉樂》。
襄王二十九年夏,魯逆婦姜于齊。秋,衛侯使甯俞聘
于魯。冬十一月壬寅,魯夫人風氏薨。
按《春秋》文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夏,逆婦姜于齊。卿
不行,非禮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曰:「貴聘而賤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廢之,棄信而壞其主,在國必亂,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敬主之謂也。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
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冬,成風薨。
襄王三十年「春正月,王使榮叔歸魯夫人成風之含且賵。三月辛亥,葬魯夫人成風。」王使召伯如魯會葬。
夏,魯公孫敖如晉。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王使榮叔來含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襄王三十一年。夏,魯季孫行父如陳。秋,如晉。冬十月,
魯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閏月,魯不告月,猶朝于廟。
按《春秋》文公六年,按《左傳》六年,臧文仲以陳衛之
睦也,欲求好於陳。夏,季文子聘於陳,且娶焉。秋,季文
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襄王三十二年。春魯侯伐邾。三月甲戌魯取須句,遂
城郚。夏四月狄侵魯西鄙。秋八月魯侯會諸侯晉大
夫盟于扈。冬魯公孫敖如莒涖盟。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公伐邾,間晉難
也。三月甲戌取須句,寘文公子焉。非禮也。夏四月狄
侵我西鄙。公使告於晉。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舒,且
讓之。酆舒問於賈季曰:「趙衰、趙盾孰賢?」對曰:「趙衰,冬日之日也。趙盾,夏日之日也。」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
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
公後至,故不書所會。穆伯娶於莒,曰戴己,生文伯;其
娣聲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於莒。莒人以聲己辭,則
為襄仲聘焉。冬,徐伐莒。莒人來請盟,穆伯如莒涖盟,
且為仲逆。及鄢陵,登城見之。美,自為娶之。仲請攻之,
公將許之。叔仲惠伯諫曰:「臣聞之,兵作於內為亂,於外為寇。寇猶及人,亂自及也。今臣作亂而君不禁,以啟寇讎,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使仲舍之,公孫敖
反之復為兄弟如初從之
襄王三十三年冬十月壬午晉趙盾、魯公子遂盟于
衡雍乙酉魯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魯公孫敖如京
師,不至而復。丙戌,奔莒。
按《春秋》文公八年。按《左傳》,八年秋,晉人以扈之盟
來討。冬,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報扈之盟也。遂會
伊雒之戎。書曰「公子遂」,珍之也。穆伯如周弔喪不至,
以幣奔莒,從己氏焉。
頃王元年春,毛伯求金于魯。魯夫人姜氏如齊。二月,
魯叔孫得臣如京師。「三月,魯夫人姜氏自齊歸。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魯公子遂。許人救鄭。冬,楚子使椒聘于魯。秦人歸魯僖公成風之襚。」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王正月,毛伯衛
來求金,非禮也。不書王命,未葬也。二月,莊叔如周,葬
襄王。三月,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
救鄭,不及楚師。冬,楚子使越椒來聘,執幣傲。叔仲惠
伯曰:「是必滅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秦人
來歸僖公成風之襚,禮也。諸侯相弔賀也。雖不當事,
苟有禮焉,《書》也以無忘舊好。
頃王二年「春三月辛卯,魯臧孫辰卒。秋七月,《蘇子》、魯侯盟于女栗。」按《春秋文公十年》。按《左傳》,十年,「秋七月,及蘇子盟于女栗,頃王立故也。」頃王三年「夏,晉卻缺、魯叔仲彭生會于承筐。秋,曹伯朝于魯。魯公子遂如宋。」冬十月甲午,「魯叔孫得臣敗狄于鹹。」按《春秋》文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叔仲惠伯
會晉卻缺于承筐,謀諸侯之從於楚者。秋,曹文公來
朝,即位而來見也。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蕩意諸而
復之,因賀楚師之不害也。「鄋瞞侵齊,遂伐我。公卜使叔孫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莊叔,綿房甥為右,富父終甥駟乘。冬十月甲午,敗狄于鹹,獲長狄僑如。富父終」甥舂其喉,以戈殺之,埋其首於子駒之門,以命宣
伯。初,宋武公之世,鄋瞞伐宋,司徒皇父帥師禦之,耏
斑御皇父充石,公子穀甥為右司寇,牛父駟乘以敗
狄于長丘,獲長狄緣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於是
以門賞耏斑,使食其征,謂之「耏門。」晉之滅潞也,獲僑
如之弟焚如。齊襄公之二年,鄋瞞伐齊,「齊王子成父獲其弟榮如,埋其首於周首之北門。衛人獲其季弟簡如。」鄋瞞由是遂亡。 按《羊公傳》,冬十月甲午,叔孫
得臣敗狄于鹹。狄者何?長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齊,
一者之魯,一者之晉。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其之
魯者,叔孫得臣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其言敗何?
大之也。其日何?大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以書?記異
也。按《穀梁傳》叔孫得臣敗狄于鹹。不言帥師而言
敗,何也?直敗一人之辭也。一人而曰敗,何也?以眾焉
言之也。《傳》曰:「長狄也,弟兄三人,佚宕中國,瓦石不能害。」叔孫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橫九畝,斷其首
而載之,眉見於軾。然則何為不言獲也?曰:古者不重
創,不禽二毛,故不言「獲」,為內諱也。其之齊者,王子成
父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
頃王四年春正月,郕伯奔魯。杞伯朝于魯。二月庚子,
魯子叔姬卒。秋,滕子朝于魯。秦伯使術聘于魯。冬十
二月,「魯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按《春秋》文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一年,「郕太子朱儒自安於夫鍾,國人弗徇。」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以夫鍾與郕邽來奔。」公以諸侯逆之,非禮也。故
書曰「郕伯來奔。」不書地,尊諸侯也。杞桓公來朝,始朝
公也。且請絕叔姬而無絕昏。公許之。二月,叔姬卒。不
言杞絕也。書叔姬,言非女也。秋,滕昭公來朝,亦始朝
公也。《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
「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主人三辭。
賓客曰:「寡君願徼福於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為瑞節,要結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冬十二月,城諸及
鄆。書,時也。 按《公羊傳》,春王正月,盛伯來奔。盛伯者
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二月庚子,子叔
姬卒。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婦人許嫁,字而笄之,
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其稱子何?貴也。其貴奈何?母
弟也。秋,秦伯使遂來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無大夫,
此何以書?賢繆公也。何賢乎繆公?以為能變也。其為
能變奈何?惟諓諓善竫言,俾君子易怠,而況乎我多
有之,惟一介斷斷焉無他技,其心休休能有容,是難
也。 按《榖梁傳》:「春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其曰子叔姬,
貴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傳曰:「許嫁以卒之也。」男子
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冬十有二月,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稱
「帥師」,言有難也。
〈竫在井反撰也〉
頃王五年,魯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太室屋壞。冬,
魯侯如晉。衛侯會魯侯于沓。十二月己丑,魯侯及晉
侯盟,還自晉。鄭伯會魯侯于棐。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秋七月,太室
之屋壞,書不共也。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
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亦請平於晉。公皆
成之。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鴈》。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
《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 按《公羊傳》:「秋七月,世室屋」壞。世室者何?魯公之廟也。周公稱太廟,魚公稱
世室,群公稱宮。此魯公之廟也,曷為謂之世室?世室
猶世室也,世世不毀也。周公何以稱太廟於魯?封魯
公以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魯拜乎後,曰:「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之魯乎?曰不之魯也。」封
魯公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曷為不之魯?欲天下之
一乎周也。魯祭周公,何以為牲?周公用白牲,魯公用
騂犅,群公不毛。魯祭周公,何以為盛?周公盛,魯公燾,
群公廩,世室屋壞,何以書?譏。何譏爾?久不修也。
〈注〉
拜始封時,拜於文王廟也。盛者,新穀。燾者,冒也,故上以新也。廩者,連新於陳,上財令半相連爾。此謂方祫祭之時,序昭穆之差。
按《穀梁傳》:「秋七月,太室屋壞。太室屋壞者,有壞道也,譏不修也。太室猶世室也。周公曰太廟,伯禽曰太室,群公曰宮。」禮,宗廟之事,君親割,夫人親舂,敬之至也。
為社稷之主而先君之廟壞,極稱之志不敬也。
頃王六年春正月,邾人伐魯南鄙,叔彭生帥師伐邾。
夏六月癸酉,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
趙盾「同盟于新城。」秋九月甲申,「魯公孫敖卒于齊。宋子哀奔于魯。」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
姬。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三年,「夏五月,邾文公卒。文公之卒也,公使弔焉,不敬。」十四年春,邾人來
討,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子叔姬妃齊昭公,生舍。叔
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盡其
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邾文
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
立定公,捷菑奔晉。六月,同盟於新城。從於楚者服,且
謀邾也。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為之。」穆伯之從己氏也,魯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於
莒而求復,文伯以為請,襄仲使無朝聽命,復而不出,
二年而盡室以復適莒。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請立難也。」許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請重賂以求復。惠
叔以為請,許之將來。九月,卒於齊,告喪請葬,弗許。齊
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不順懿
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襄仲使告於王,請
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
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按《公羊傳》,「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執者曷為或稱行人,或不稱行人?稱行人而執者,以
其事執也。不稱行人而執者,以己執也。單伯之罪何?
道淫也。惡乎淫?淫於子叔姬。然則曷為不言齊人執
單伯及子叔姬?內辭也,使若異罪然?按《穀梁傳》「夏,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晉趙盾。癸
酉,同盟于新城。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九月甲申,公
孫敖卒于齊。齊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為受其喪,
不可不卒也。其地於外以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
私罪也。單伯淫於齊,齊人執之。齊人執子叔姬,叔姬
同罪也。
匡王元年春,魯季孫行父如晉。三月,宋司馬華孫盟
於魯。夏,曹伯朝於魯。「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單伯自齊至魯。秋,齊人侵
魯西鄙。魯季孫行父如晉。冬十二月,齊人歸子叔姬
於魯。齊侵魯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
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
從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公與之宴,辭曰:君之
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
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夏,曹伯來朝,禮
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齊人或為
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
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
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
且國故也。葬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
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
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
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一人門於戾丘,皆死。」六月辛丑朔,日有
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
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
示有等威,古之道也。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
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
文子告於晉。冬,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齊侯侵我
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
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勿能在矣』』。」 按《公羊傳》:「夏,齊人歸公孫」敖之
喪。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物而歸之,筍將而來也。冬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言來何?閔之也。有罪
何閔爾?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齊
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郛者何?恢郭也。入郛書
乎?曰不書。入郛不書,此何以書?動我也。動我者何?內
辭也。其實我動焉爾。按《穀梁傳》「春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司馬,官也。以其官稱,無君之辭也。來盟者何?
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秋,齊人侵我西鄙。其
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介我國也。冬,十有
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曰子叔姬,貴之也。其言來
歸何也?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匡王二年春,齊侯、魯季孫行父會于陽穀,齊侯弗及
盟。夏五月,魯侯四不視朔。六月戊辰,齊侯、魯公子遂
盟于郪丘。秋八月辛未,魯夫人姜氏薨。毀泉臺。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夏五月,公四不視朔,疾也。公使襄仲
納賂於齊侯,故盟于郪丘。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
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 按《公羊傳》,
「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其言弗及
盟何?不見與盟也?夏五月,公四不視朔。公曷為四不
視朔?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自是公無疾
不視朔也。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有疾猶可
言也,無疾不可言也。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毀泉
臺。泉臺者何?郎臺也。郎臺則曷為謂之泉臺?未成為
郎臺,既成為泉臺。毀泉臺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譏,
毀之譏,先祖為之。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矣。按《穀
梁傳》:「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弗及者,內辭也。行父失命矣,齊得內辭」也。夏五月,公四不
視朔。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乎禰廟,禮也。公四不
視朔,公不臣也。以公為厭政以甚矣。六月戊辰,公子
遂及齊侯盟于師丘,復行父之盟也。秋八月辛未,夫
人姜氏薨。毀泉臺。喪不貳事,貳事,緩喪也。自古為之,
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
匡王三年夏四月癸亥,葬魯夫人聲姜。齊侯伐魯北
鄙。六月癸未,齊侯、魯侯盟于穀。冬,魯公子遂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四月癸亥,
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
月,盟于穀。冬,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
言曰:「民主偷必死。」〈注〉
緩過五月之例。
匡王四年春二月丁丑,「魯侯興薨于臺下。夏六月癸酉,葬魯文公。秋,魯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魯公子遂弒其君之子赤及公子視,立公子倭。魯夫人姜氏歸于齊。魯季孫行父如齊。莒太子僕弒其君奔魯」,不納。
按《春秋》文公十八年:弒子赤及視,立倭,莒僕奔魯。」不
書。 按《左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
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
月丁丑,公薨。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
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
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二人浴於池歜,以扑
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
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
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六月,葬文公。秋,襄仲、
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
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
立之,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
親魯,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
諱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
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夫人姜氏歸于齊,
大歸也。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適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莒紀公生太子僕,又生季
佗。愛季佗而黜僕,且多行無禮於國。僕因國人以弒
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
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姦。主藏之名,賴姦』」之用,為
大凶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行父,還觀莒僕,莫可
則也。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姦為凶德。夫莒僕,則
其孝敬,則弒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
盜賊也;其器則姦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以訓則
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昔
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
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
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
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
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
共子孝,內平外成。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
行凶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
之渾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
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
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
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此三族
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縉雲氏
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
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
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于四門,流四凶族,渾
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螭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曰:『納于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于四門,四門穆穆,無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凶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幾免於戾乎!按《國語》紀,太子僕殺莒公,以其寶來奔。宣公使僕人以書命季文子曰:「夫莒太子不憚,以吾故殺其君而以寶來,其愛我甚矣。為我予之邑,今日必授,無逆命矣。」里革遇之,而更其書曰:「夫莒太子殺其君而竊其寶來,不識窮固,又求自邇,為我流之於夷,今日必通,無逆命矣。」明日有司復命,公詰之,僕人以里革對。公
執之曰:「違君命者,女亦聞之乎?」對曰:「臣以死奮筆,奚啻其聞之也?臣聞之曰:『毀則者為賊,掩賊者為臧,竊寶者為軌,用軌之財者為姦。使君為臧姦者,不可不去也;臣違君命者,亦不可不殺也』!」公曰:「寡人實貪,非子之罪也。」乃舍之。
匡王五年春正月,魯侯倭即位。魯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魯夫人姜氏自齊至于魯。夏,魯季孫行父如齊。
齊侯、魯侯會于平州。魯公子遂如齊。夏六月,齊人取
魯濟西田。秋,邾子朝于魯。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人也。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會于平州,以定公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公,故以賂齊也。」按《公羊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夫
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譏喪娶也。喪娶者公也,
則曷為貶夫人?內無貶于公之道也。內無貶于公之
道,則曷為貶夫人?夫人與公一體也。其稱婦何?有姑
之辭也。六月齊人取濟西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
所以賂齊也。曷為賂齊?為弒子赤之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