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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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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八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三十
周十三
管 蔡
官常典第三十八卷
宗藩部彙考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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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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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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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叔鮮于管,使監紂子
武庚于殷。
〈按泰誓武王克商在十三年則封管監殷當在是年〉
按汲冢《周書》:「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監。東隅之侯咸受賜于王,王乃旅之以上。東隅,用大,匡順,九則,八宅六位,寬儉恭敬,夙夜有嚴」,昭質非樸,樸
有不明,明執於私,私回不中,中忠於欲,思慧,醜詐昭
信非展,展盡不伊,伊言於允,思復醜譖昭讓非背,背
黨雍德,德讓於敬,思賢,醜爭昭位非忿,忿非。
〈闕〉
直,直
立於眾,思直醜、比。昭政非閑,閑非遠節,節政於進,思
止醜殘。昭靜非窮,窮居非意,意動於行,思靜醜躁。昭
潔非為為,窮非涓涓。潔於行,思義醜貪。昭因非疾,疾
非不貞,貞固於事,思任醜誕。昭明九,則九醜自齊。齊
則曰知,悖則死勇,勇知害。上則不登於明堂。明堂所
以明道,明道惟法,法人惟重老,重老惟寶。嗚呼!在昔
文考,戰戰惟時祗祗。汝其夙夜,濟濟無競,惟人,惟允
惟讓,不遠群正,不邇讒邪。汝不時行,汝害于士。士惟
都人孝悌,子孫不官,則不長官。戒有敬官。
〈闕〉
朝道舍
賓。《祭器》曰「八宅。」「綏比新故,外內貴賤,曰六位。」「大官備武,小官成長,大匡。」攝外用和大,中匡用均,勞故禮
新,小匡用惠。施舍靜眾,禁請無怨,順生分殺,不忘不
憚,俾若九則。生欲在國,國咸敬,順維敬,敬惟讓,讓惟
禮,辟不及,寬有永,假 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開
宗,循王。禁九慝,昭九行,濟九醜,尊九德,止九過,務九
勝,傾九戒,固九守,順九典,九慝,一不類,二不服,三不
則四。
〈闕〉
「務有不功,五外有內通,六幼不觀國,七間不通徑,八家不開列,九大禁不令路徑。」九行:一仁,二行,
三讓,四言,五固。六始,七義,八意。九勇。九醜:思勇,醜忘,
思意,醜變,思治,醜亂,思固,醜轉,思信,醜奸,思讓,醜殘,
思行,醜頑,思仁,醜舋。九德,一忠,二慈。三祿。四賞,五民
之利,六商工受資,七祗民之死,八無奪農,九足民之
財。九過:一視民傲,二聽民暴,三遠慎而近。
四、《法令》。
〈闕〉
亂:五、「仁善是誅。」六、不察而好殺。七、不念。
〈闕〉
害行八。
〈闕〉
《思前後,九偷》其身「不路而助」,無漁,《九勝一》。
〈闕四字〉
《二》。
〈闕四字。〉
三同惡,潛謀四同好「和困」、五《師》。
〈闕〉
「征惡,六迎旋便路,七明賂施舍,八幼子移成,九迪名書新。」《九戒》:「一內有柔成,二示有危傾,三旅有罷寘,四亂有立信,五教用康經,六合詳毀成,七色守維人,八饑有兆積,九勞休無期。」《九守》:「一仁守以均,二智守以等,三固守以典,四信守維假,五城溝守立,六廉守以名,七戒守以信,八競守以備,九國守以謀。」《九典》:「一祗道以明之,二、稱賢以賞之,三、典師以教之,四、四戚以勞之,五、位長以遵之,六、群長以老之,七、群醜以移之,八、什長以行之,九、戒卒以將之。」嗚呼!充虛為害,無由不
通,無虛不敗。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十一年,伐紂,封商紂子祿父,治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按《管蔡世家》,「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
《季載》最少,同母兄弟十人,維、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
「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按:《通鑑前編》:「武王十三年,封紂子武庚為殷侯,使管叔、蔡叔、霍叔監殷。」成王三年,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
按《書經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 按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 按《書
序》:「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按《詩經豳風鴟鴞》篇:「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嘵嘵。」〈朱註〉
武王克商,使弟管叔鮮、蔡叔度監于紂子武庚之國。武主崩,成王立,周公相之,而二叔以武庚叛,且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故周公東征三年,乃得管叔、武庚而誅之,而成王猶未知周公之意也。公乃作此詩以貽王。
按《東山》篇:「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我東曰歸,我心西悲。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獨宿,亦在車下。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果臝之實,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蠨蛸在戶。町畽鹿場,熠燿宵行。亦可畏也,伊可懷也!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鸛鳴于垤,婦歎于室。灑掃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見,于今三年。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倉庚于飛,熠燿其羽。之子于歸,皇駁其馬。親結其縭。九十其儀,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朱註〉
成王既得《鴟鴞》之詩,又感風雷之變,始悟而迎周公。於是周公東征已三年矣。既歸,因作此詩以勞歸士。
按《破斧》篇:「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東征,四國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將。既破我斧,又缺我錡。周公東征,四國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東征,四國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朱註〉
《從軍之士》,以前篇周公勞己之勤,故言此以答其意。
按《汲冢周書》:「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建管叔於東,建蔡叔、霍叔於殷,俾監殷臣。武王既歸,成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九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攻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祿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於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
俘殷獻民,遷於九畢。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
東。周公敬念於後日,「予畏同室克追,俾中天下。」及將
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少,周公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
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
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國於
宋。按《管蔡世家》: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
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
亂。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
按《路史》:「周公使管叔監郼與蔡惎,郼間王室。」周公蔡
蔡而辟管爰代以中旄父,管故不嗣。
按:《通鑑前編》:「成王三年,討武庚,誅之,致辟管叔於商。」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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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叔度于蔡,與管叔同
監武庚于殷。
〈按泰誓武王克商在十三年則封蔡監殷當在是年〉
按《汲冢周書》:「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開宗,循王,禁九慝,昭九行,濟九醜,尊九德,止九過,務九勝,傾九戒,固九守,順九典,九慝,一不類,二不服,三不則,四。」〈闕〉
「務有不功,五外有內通,六幼不觀國,七間不通徑,八家不開列,九大禁不令路徑。」九行:一仁,二行,三讓,四言,
五固。六始,七義,八意。九勇。九醜:思勇,醜忘,思意,醜變,
思治,醜亂,思固,醜轉,思信,醜奸,思讓,醜殘,思行,醜頑,
思仁,醜舋。九德,一忠,二慈。三祿。四賞,五民之利,六商
工受資,七祗民之死,八無奪農,九足民之財。九過:一
視民傲,二聽民暴,三遠慎而近。
四、《法令》。
〈闕〉
亂:五、「仁善是誅。」六、不察而好殺。七、不念。
〈闕〉
害行八。
〈闕〉
《思前後,
九偷》其身「不路而助」,無漁,《九勝一》。
〈闕四字〉
《二》。
〈闕四字〉
三同惡,潛謀四同好「和困」、五《師》。
〈闕。〉
「征惡,六迎旋便路,七明賂施舍,八幼子移成,九迪名書新。」《九戒》:「一內有柔成,二示有危傾,三旅有罷寘,四亂有立信,五教用康經,六合詳毀成,七色守維人,八饑有兆積,九勞休無期。」《九守》:「一仁守以均,二智守以等,三固守以典,四信守維假,五城溝守立,六廉守以名,七戒守以信,八競守以備,九國守以謀。」《九典》:「一祗道以明之,二、稱賢以賞之,三、典師以教之,四、四戚以勞之,五、位長以遵之,六、群長以老之,七、群醜以移之,八、什長以行之,九、戒卒以將之。」嗚呼!充虛為害,無由不通,無虛不
敗。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十一年,伐紂,封商紂子祿父,治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按《管蔡世家》,「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季載最少,同母兄弟十人。維、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治殷遺民。」按:《通鑑前編》:「武王十三年,封弟叔度於蔡。」成王三年,「囚蔡叔于郭鄰。」按《汲冢周書》:「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建管叔於東,建蔡叔、霍叔於殷,俾監殷臣。武王既歸,成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九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攻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祿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於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
俘殷獻民,遷於九畢。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
東。周公敬念於後日,「予畏同室克追,俾中天下。」及將
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少,周公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
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
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國於
宋。按《管蔡世家》: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
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
亂。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遷之
與,車十乘,徒七十人。
按《路史》:「周公使管叔監郼與蔡惎,郼間王室。」周公蔡
蔡而辟管爰代以中旄父,管故不嗣。
按:《通鑑前編》:「成王三年,管叔及蔡叔、霍叔與武庚叛,討武庚誅之,致辟管叔於商,囚蔡叔於郭鄰,降霍叔於庶人。」成王八年,「命蔡叔度子仲復封之蔡。」按《書經》: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鄰,以車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為卿士。叔卒,乃命諸王邦之。蔡王若曰:『小子!胡惟爾率德改行,克慎厥猷,肆予命爾侯于東土,往即乃封。敬哉爾尚蓋人之愆,惟忠惟孝。爾乃邁跡自身,克勤無怠,以垂憲乃後。率乃祖文王之彝訓,無若爾考之違王命。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為善不同,同歸于治;為惡不同,同歸于亂。爾其戒哉!慎厥初,惟厥終,終以不困;不惟厥終,終以困窮。懋乃攸績,睦乃四鄰,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康濟小民。率自中,無作聰明亂舊章。詳乃視聽,罔以側言,改厥度。則予一人汝嘉』。」王曰:「嗚呼,小子胡汝往哉?無荒棄朕命!」按:《史記管蔡世家》:「蔡叔度既遷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馴善。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魯國治。於是周公言於成王,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宮侯立。宮侯卒,子厲侯立。厲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時,周厲王失國,奔彘,共和行政,諸侯多叛。周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
侯所事立。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周室
卑而東徙,秦始得列為諸侯。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
侯興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
措父立。
按《路史》:「蔡叔既蔡於郭凌,子胡改行,帥德周公,使為魯卿。魯治乃復之王邦之蔡澤,是為蔡仲。」按:《通鑑前編》:「成王八年,命蔡仲復封之蔡。」桓王元年「夏,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宋公、陳侯、魯人、蔡人、衛人伐鄭。」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
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
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
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秋,諸侯復伐鄭,宋
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
而行。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桓王五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子封人立。秋八月,葬蔡宣公。」按:《春秋》隱公八年。
按《史記管蔡世家》:「宣侯措父三十五年卒,子桓侯封人立。」桓王七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宋公不王,鄭伯以王命討之,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十年秋七月庚寅,鄭
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
壬戍,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入鄭,而
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桓王十年「秋七月,蔡侯、鄭伯會于鄧。」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七月,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桓王十三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王奪鄭伯政,鄭
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
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
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
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
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
命二拒曰:
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
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
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桓王十四年秋八月,蔡人殺陳佗。
按《春秋》桓公六年。按《左傳》,「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見莊二十二年傳〉
鄭子產獻捷於晉,晉人
問陳之罪。對曰:「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見襄二十五年傳〉
桓王十九年「秋九月,宋公、陳侯、魯公子桑、蔡大夫盟于折。」按:《春秋》桓公十一年。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二年,「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
于虛。冬,又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
帥師而伐宋,戰焉。十四年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
之戰也。
桓王二十三年夏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厲公出奔蔡。」莊王元年春正月,宋公、魯侯、蔡侯、衛侯會于曹。夏四
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夏,伐鄭。」莊王二年「夏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弟獻舞立。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癸巳,「葬蔡桓侯。」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按《史記管蔡世家》,「桓侯二十年卒,弟哀侯獻舞立。」莊王八年冬,「魯侯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桓公十六年冬十一月,
「衛惠公奔齊。」莊公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王十三年秋九月,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蔡哀侯娶於陳,息侯亦
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
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十年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
舞歸。
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於蒙澤。」十三年春,「會於北杏,以平宋亂。」僖王二年「秋七月,荊入蔡。」按《春秋》莊公十四年。按《左傳》,蔡哀侯為莘故繩息
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
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
蔡。秋七月,楚入蔡。
惠王二年,「蔡侯獻舞卒于楚,國人立其子肹。」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管蔡世家》:「哀侯十一年,楚文王虜蔡哀侯以歸。哀侯留九歲,死於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肹,是為繆侯。」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三年,「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蔡人嫁之。」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
楚。
襄王六年冬,「蔡侯肹卒,子甲午立。」按《春秋》僖公十四年。
按《史記管蔡世家》:「繆侯二十九年卒,子莊侯甲午立。」襄王十一年冬,「魯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陳穆公請修
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
也。
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十二月,魯侯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二月甲戌魯侯會諸侯盟于宋。」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
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蒐於被
廬,作三軍,使郤縠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
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為卿,讓於欒枝。先軫使欒
枝將下軍,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為右。
襄王二十年:夏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
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
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諸侯遂圍許。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晉侯
侵曹伐衛。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執曹伯,分
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
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子玉使伯棼請戰。王怒,少與
之師。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公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
絕。於是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
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
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子玉,使鬥勃請戰。己巳,
晉師陳於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
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
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
𤜶毛設二斾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
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
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
不敗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
王宮于踐土。五月丁未,獻楚俘于王。己酉,王命尹氏
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癸亥,王子
虎盟諸侯於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冬會「于溫」,討不服也。丁丑,諸侯圍許。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襄王二十五年「冬楚人侵陳蔡陳蔡成晉人侵蔡楚人救之。」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冬,「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襄王三十一年「冬十一月,鄭伯、蔡侯朝于晉。」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晉侯復合諸侯于扈,不見鄭
伯,以為貳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
〈見文十七年傳〉
頃王二年「冬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按《春秋文公十年》。按《左傳》十年「秋,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貂,將以伐宋。」《匡王》元年「夏六月,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是
年,蔡侯甲午卒,子申立。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新城之盟,蔡人不與。
十五年夏六月,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冬十一月,晉侯、
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
且謀伐齊也。
按《史記管蔡世家》:「莊侯三十四年卒,子文侯申立。」「匡王三年夏六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六月,晉侯蒐于黃父,遂復合諸侯于扈,平宋也。」定王十五年「春正月丁未,蔡侯申卒,子同立。夏,葬蔡文公。」按:《春秋》宣公十七年。
按:《史記管蔡世家》:「文侯二十年卒,子景侯同立。」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魯侯、蔡侯、許男、楚公子嬰齊、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按《春秋》,成公二年,蔡許不書。按《左傳》,宣公使求好
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盟於晉。會
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盟於晉,從於伐齊。
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將起師,子重曰:
「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其用之。」乃
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卒盡行。彭名御戎,
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彊冠之。冬,楚師
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
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請盟,楚人
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夫夫
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
之大夫盟于蜀。
簡王元年,晉師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救蔡。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六年》秋,「楚子重伐鄭,晉欒書救鄭,與楚師遇於繞角。楚師還,晉師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師救蔡,禦諸桑隧。趙同、趙括欲戰,請於武子,武子將許之。知莊子、范文子、韓獻子諫曰:『不可。吾來救鄭,楚師去我,吾遂至於此。是遷戮也。戮而不已,又怒楚師,戰必不克,雖克,不令成師以出,而敗楚之二縣,何榮之有焉?若不能敗,為辱巳甚,不如還也』。」乃遂還。
簡王三年春晉欒書帥師侵蔡。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晉欒書侵蔡,遂侵楚,獲申驪。」靈王七年「夏鄭人侵蔡,獲蔡公子燮。」按《春秋》襄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四月庚寅,鄭子
國、子耳侵蔡,獲蔡司馬公子燮。鄭人皆喜,唯子產不
順,曰:「『小國無文德而有武功,禍莫大焉。楚人來討,能勿從乎?從之,晉師必至。晉楚伐鄭,自今鄭國不四五年弗得寧矣』。子國怒之曰:『爾何知?國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將為戮矣』。」冬,楚子囊伐鄭,討其侵蔡也。
子駟、子國、子耳欲從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晉。子駟
曰:「《周詩》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兆云詢多職,競作羅。謀之多族,民之多違,事滋無成,民急矣。姑從楚,以紓吾民。晉師至,吾又從之。敬共幣帛,以待來者,小國之道也。犧牲玉帛,待於二竟,以待彊者而庀民焉。寇不為害,民不罷病,不亦可乎?」子展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小國無信,兵亂日至,亡無日矣。五會之信,今將背之,雖楚救我,將安用之?親我無成,鄙我是欲,不可從也。不如待晉。晉君方明,四軍無闕,八卿和睦,必不棄鄭。楚師遼遠,糧食將盡,必將速歸,何患焉?舍之聞之,杖莫如信,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晉,不亦可乎?」子
駟曰:「《詩》云:『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于道。請從楚騑也受其咎』。」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駢告於晉曰:「君命敝邑修而車賦,儆而司徒,以討亂略。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討於蔡,獲司馬燮,獻於邢丘。今楚來討,曰:『女何故稱兵於蔡,焚我郊保,馮陵我城郭?敝邑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翦焉傾覆,無所
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愁痛,不知
所庇,民知窮困而受盟於楚。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
禁止,不敢不告知。武子使行人子員對之曰:「君有楚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於寡君,而即安於楚。君之所欲也,誰敢違君?寡君將帥諸侯以見於城下」,唯君圖
之。
《靈王十九年》秋,蔡殺其大夫公子燮,公子履出奔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蔡公子燮欲
以蔡之晉,蔡人殺之。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陳
慶虎、慶寅畏公子黃之偪,愬諸楚曰:「與蔡司馬同謀。」楚人以為討,公子黃出奔楚。初,蔡文侯欲事晉,曰:「先君與於踐土之盟,晉不可棄,且兄弟也。」畏楚,不能行
而卒。楚人使蔡無常、公子燮求「從先君」以利蔡,不能
而死。
靈王二十三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
靈王二十五年「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按:《春秋》襄公二十六年。
《靈王二十六年》,「晉趙武、楚屈建、魯叔孫豹、蔡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會于宋。秋七月辛巳,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按《左傳》,宋向戍善於趙文
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
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許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
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之。皆告於小國,為會于宋。二
十七年秋七月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
之外。
靈王二十七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齊侯將行,慶封曰:『我不與盟,何為於晉』?陳文子曰:『先事後賄,禮也。小事大,未獲事焉,從之如志,禮也。雖不與盟,敢叛晉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勸行』。」「秋八月,蔡侯歸自晉,入於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過此也,君使子展迋勞於東門之外,而傲。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傲以為己心,將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為君也,淫而不父。僑聞之,如是者,恆有子禍』。」景王二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冬十月,葬蔡景公。」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蔡景侯為太子般娶於楚,通焉,太子弒景侯。」景王四年春,「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戍、魯叔孫豹、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會于虢。」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會于虢,尋宋之
盟也。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於牲上,晉人許之。
三月甲辰,盟。
景王七年「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滅賴。」按《春秋昭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夏諸侯如楚。六月丙午楚子合諸侯于申。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八月甲申,克之。遂以諸侯滅賴。」景王八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按《春秋昭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棘櫟麻之役。」景王十四年「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冬十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王二月,景王問於萇弘曰:『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凶』?」「對曰:『蔡凶。此蔡侯般弒其君之歲也。歲在《豕韋》,弗過此矣。楚將有之。然壅也。歲及大梁,蔡復楚凶,天之道也』。」楚子在
申,召蔡靈侯。靈侯將往,蔡大夫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今幣重而言甘,誘我也。不如無往。」蔡侯不可。三
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醉而執之。夏四月
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疾帥師圍蔡。韓宣
子問於叔向曰:「楚其克乎?」對曰:「克哉!蔡侯獲罪於其君,而不能其民,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何故不克?然肸聞之,不信以幸,不可再也。」楚王奉孫、吳以討於陳,
曰:「將定而國。」陳人聽命而遂縣之。今又「誘蔡而殺其君,以圍其國,雖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緡以喪其國,紂克東夷而隕其身。楚小位下,而亟暴於二王,能無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惡而降之罰也。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將用之,力盡而敝之,是以無拯,不可沒振。」五月,楚師在蔡。晉荀
吳謂韓宣子曰:「不能救陳,又不能救蔡,物以無親,晉之不能,亦可知也。己為盟主而不恤亡國,將焉用之?」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鄭子皮將行,子產曰:「行不遠,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順,楚大而不德,天將棄蔡以壅楚,盈而罰之,蔡必亡矣。且喪君而能守者鮮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惡周必復,王惡周矣。」晉人使狐父
請蔡於楚,弗許。冬十一月,楚子滅蔡,用隱太子於岡
山。申無宇曰:「不祥。五牲不相為用,況用諸侯乎?王必悔之。」十二月,楚子城陳,蔡,不羹。使棄疾為蔡公。王問
於申無宇曰:「棄疾在蔡何如?」對曰:「擇子莫如父,擇臣莫如君。鄭莊公城櫟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齊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於今賴之。臣聞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庭,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棄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王曰:「國有大城,何如?」對曰:「鄭京櫟實殺曼伯,宋蕭亳實殺子游,齊渠丘實殺無知,衛蒲戚實出獻公。若由是觀之,則害於國。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景王十六年「秋八月蔡侯廬歸于蔡。」「冬十月葬蔡靈公。」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平王封陳,蔡,復遷邑,隱太子之子廬歸于蔡。冬十月,葬蔡靈公。」按《史記管蔡世家》,「蔡靈侯十二年,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誘靈侯於申,伏甲飲之,醉而殺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棄疾圍蔡。十一月滅蔡,使棄疾為蔡公。楚滅蔡三歲,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廬立之,是為平侯。
按《說苑》:「蔡侯、宋公、鄭伯朝於晉。蔡侯謂叔向曰:『子亦奚以語我』?對曰:『蔡言地計眾,不若宋、鄭,其車馬衣裘侈於二國,諸侯其有圖蔡者乎』?處期年,荊伐蔡而殘之 下。蔡威公閉門而哭,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旁鄰窺牆而問之曰:『子何故而哭,悲若此乎』?對曰:『吾國且亡』。」曰:「『何以知也』?應之曰:『吾聞病之將死也,不可為良醫;國之將亡也,不可為計謀。吾數諫吾君,吾君不用,是以知國之將亡也』。」於是窺牆者聞其言,則舉
宗而去之於楚。居數年,楚王果舉兵伐蔡。窺牆者為
司馬,將兵而往來虜甚眾,問曰:「得無有昆弟故人乎?」見威公縛在虜中,問曰:「若何以至於此?」應曰:「吾何以不至於此?且吾聞之也:言之者,行之役也;行之者,言之主也。汝能行,我能言,汝為主,我為役,吾亦何以不至於此哉?」窺牆者乃言之於楚王,遂解其縛,與俱之
楚。
《景王》十八年「夏蔡朝吳出奔鄭。」按《春秋昭公十五年》。按《左傳》:楚費無極害朝。吳之
在蔡也,欲去之,乃謂之曰:「王唯信子,故處子於蔡。子亦長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請。」又謂其上之
人曰:「王唯信吳,故處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難乎?弗圖,必及於難。」十五年夏,蔡人逐朝吳,
朝吳出奔鄭。王怒曰:「余唯信吳,故寘諸蔡,且微吳,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無極對曰:「臣豈不欲吳?然而前知其為人之異也。吳在蔡,蔡必速飛去,吳所以翦其翼也。」景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辛卯,蔡侯盧卒,子朱立。
按《春秋》昭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春王二月己
丑,日南至梓慎,望氛曰:「今茲宋有亂,國幾亡,三年而後弭,蔡有大喪。」叔孫昭子曰:「然則戴、桓也。汰侈無禮已甚,亂所在也。」景王二十四年「春三月,葬蔡平公。」冬,蔡侯朱出奔楚。
靈侯孫東國立。
按《春秋》昭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三月,
葬蔡平公。蔡太子朱失位,位在卑,大夫送葬者歸見
昭子,昭子問蔡故,以告。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今蔡侯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冬十一月,蔡侯朱出奔楚。費
無極取貨於東國,而謂蔡人曰:「朱不用命於楚,君王將」立東國,若不先從王欲,楚必圍蔡。蔡人懼,出朱而
立東國。朱愬於楚,楚子將討蔡。無極曰:「平侯與楚有盟,故封其子有二心,故廢之。靈王殺隱太子,其子與君同惡,德君必甚,又使立之,不亦可乎?且廢置在君,蔡無他矣。」按《史記管蔡世家》,「平侯九年卒,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是為悼侯。悼侯父曰隱太子。友者,靈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殺隱太子,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是為悼侯。」敬王元年夏六月,蔡侯《東國》卒于楚,弟申立。「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按《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七月,
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
吳人禦諸。鍾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於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齧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壹。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後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
辰晦,戰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
國爭之,吳為三軍以繫於後,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餘
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
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與蔡。頓
曰:「吾君死矣!」師譟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潰。
按《史記管蔡世家》:「悼侯三年卒,子昭侯申立。」敬王十三年冬蔡侯如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
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
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兩
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
請代,先從者許之,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
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群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
佩於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
沈,曰:「余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定公三年》冬,蔡
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按《史記管蔡世家》: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
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與。子常
讒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獻其裘於子常。子
常受之,乃言歸蔡侯。蔡侯歸而之晉,請與晉伐楚。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
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四月庚辰,蔡
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五月,諸侯盟于皋鼬。」秋七月,楚人圍蔡。冬十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
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
於范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祇取勤焉。」乃辭蔡侯。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
之明日,或斾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衛子行敬
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
君行師從,卿行旅從,臣無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將
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醜類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
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
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
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
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
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
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正,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
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
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間王室,王於是
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
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
蔡。其《命書》云:「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太宰,康叔
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
也,晉武之穆也。曹為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
先王也。晉文公為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
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
子,與范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反自召陵。鄭子、太
叔未至而卒。晉趙𥳑子為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沈人不會于
召陵,晉人使蔡伐之。夏,蔡滅沈。秋,楚為沈故,圍蔡。伍
員為吳行人以謀楚。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
州犁之孫嚭為吳太宰以謀楚。楚自昭王即位,無歲
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
於吳。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於淮。汭自豫章與
楚夾漢。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隧、直轅、冥阨。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既謀而行。武城黑謂子
常曰:「吳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戰。」史皇
謂子常曰:「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於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子必速戰,不然不免。」乃濟
漢而陳,自小別至於大別,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史
皇曰:「安求其事難而逃之,將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盡說。」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闔廬之弟夫概
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弗許。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
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史皇以其乘廣死,吳從楚師
及清發,將擊之。夫概王曰:「困獸猷鬥,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半濟而後可擊也。」從之,又敗之。楚人為食,吳
人及之,奔食而從之。敗諸雍澨,五戰及郢。己卯,楚子
取其妹季芊,畀我以出。涉雎、鍼尹固與王同舟,王使
執《燧象》以奔吳師。庚辰,吳入郢,以班處宮。子山處令
尹之宮,夫概王欲攻之,懼而去之。夫概王入之。左司
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於雍澨,傷。初,司馬臣闔廬,故
恥為禽焉。謂其臣曰:「誰能免吾首?」吳句卑曰:「臣賤,可乎?」司馬曰:「我實失子,可哉?」三戰皆傷,曰:「吾不可用也已。」句卑布裳,剄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楚子涉
雎濟江,入於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孫由于
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鄖。鍾建負季芊以從,由于徐蘇
而從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讎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讎?《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唯仁者能之。違彊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將殺汝』。」鬥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
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有之。楚子在公
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於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鑪金初官於子期氏,實與隨
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為利。」王割子期之心
以與隨人盟。按《公羊傳》,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
去楚以干闔廬,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讎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
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
是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
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於是興師而救蔡。 按《穀
梁傳》,「子胥父誅於楚也,挾弓扶矢而干闔廬,闔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諫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弗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正
是日。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
然後得歸,歸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蔡
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
敬王十五年夏,魯歸粟于蔡。
按《春秋》定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歸粟于蔡以周。亟,矜無資。」敬王二十六年春正月,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
按《春秋》哀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
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
蔡人男女以辨,使疆於江、汝之間而還。蔡於是乎請
遷於吳。
敬王二十七年「冬十一月,蔡遷于《州來》。蔡殺其大夫公子駟。」按《春秋哀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吳洩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蔡遷于州來。」敬王二十八年「秋七月,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按《春秋哀公三年》。
敬王二十九年春二月庚戌,「盜殺蔡侯申子朔立。蔡公孫辰出奔吳。」夏,蔡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冬十
二月,「葬蔡昭公。」按《春秋》哀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蔡昭侯將如吳,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文之鍇後至,曰:『如牆而進,多而殺二人』。」鍇執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
故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旴。
〈承音懲蓋楚言旴即霍也〉
按《史記管蔡世家》:「二十八年,昭侯將朝於吳,大夫恐其復遷,乃令賊利殺昭侯。已而誅賊利以解過,而立昭侯子朔,是為成侯。」元王四年,蔡侯申卒,子產立。
按《史記管蔡世家》:「成侯十九年卒,子聲侯產立。貞定王十二年,蔡侯產卒,子元侯立。」按:《史記管蔡世家》:「聲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貞定王》十八年,蔡元侯卒,子侯齊立。
按:《史記管蔡世家》:「元侯六年卒,子侯齊立。」《貞定王》二十二年,楚滅蔡。
按:《史記管蔡世家》:「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蔡遂絕祀。後陳滅三十三年。」按《路史》:「蔡仲子蔡伯生宮侯,至平侯徙新蔡益微,每
賦役於楚,遷之州來二十四世而楚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