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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五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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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十二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四十四
周二十七
凡 蔣
邢 茅
胙 祭
芮 榮
隨 厲
穀 滑
息 頓
耿 陽
密 項
賈 魏
鞏 樊
暴 譙
隗
官常典第五十二卷
宗藩部彙考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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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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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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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凡。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桓王三年冬,「天王使凡伯聘于魯。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按《春秋》隱公七年,按《左傳》,「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七年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寺以歸。」〈注〉
凡伯,周卿士。凡國,伯爵也。汲郡共縣東南有凡城。
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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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蔣。」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注〉
蔣在《弋陽期思縣》。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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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邢。」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注〉
邢國在《廣平襄國》縣。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桓王元年「冬十二月,衛人逆公子晉於邢。」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四年》「秋,衛人逆公子晉於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桓王二年春「曲沃伯以鄭人邢人伐翼。」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五年「春,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助之,翼侯奔隨。」惠王十五年冬十月,狄伐邢。
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
惠王十六年春正月,齊人救邢。
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狄人伐邢。管敬
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於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於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夏,邢遷於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
討罪,禮也。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襄王十年「冬邢人狄人伐衛。」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冬,邢人、狄人
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而從師干訾婁,狄師還
襄王十一年秋,衛人伐邢。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衛人伐邢,
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
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襄王十七年春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四年,衛人將
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
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
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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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茅。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注〉
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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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胙。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注〉
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胙,入南燕。」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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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封周公之子于祭。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疏〉
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蓋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復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武王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豈周公自封哉?周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
按《路史》:「周公之祚七,長魯禽父,次凡伯,次伯齡,封蔣男爵,後以功侯,二十」二世併於楚。次靖淵,封邢侯,爵
滅於衛。次「祭,事文王,受商之命。」次胙,次茅。
穆王十一年,命卿士祭公謀父。
按:《竹書紀年》云云。
穆王十三年春,祭公謀父諫征犬戎。
按《國語》: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
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
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
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威畏,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
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
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
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
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內甸
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
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
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
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
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
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
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
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
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犬戎氏以
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
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按《竹書紀年》:「穆王十三年春,祭公帥師從王西征,次於陽紆。」穆王 年,王視祭公疾,拜受《黨言》。
按《汲冢周書》:「王若曰:『祖祭公次予小子,虔虔在位,昊天疾威,予多時溥愆。我聞祖不豫有加,予維敬省不弔。天降疾病,予畏之威,公其告予懿德』。」祭公拜手稽
首曰:「天子謀父疾,維不瘳,朕身尚在茲,朕魂在于天,昭王之所勗宅天命。」王曰:「嗚呼,公,朕皇祖文王、烈祖武王,度下國,作陳周。維皇皇上帝度其心,寘之明德,付俾於四方,用應受天命,敷文在下。我亦維有若文祖周公暨列祖召公,茲申予小子追學於文武之蔑。周克龕紹成康之業,以將天命,用夷居之大商之眾。我亦維有若祖祭公之執和周國,保乂王家。」王曰:「公稱丕顯之德,以予小子揚文武大勳,弘成康昭考之烈。」王曰:「公無困我哉!俾百僚乃心率輔弼予一人。」祭
公拜手稽首曰:「允。」乃詔畢桓于黎民。《般》公曰:「天子謀父,疾維不瘳,敢告天子,皇天,改大殷之命。維文王受之,維武王大剋之,咸茂厥功。維天貞文王之重用威,亦尚寬壯厥心,康受乂之式用休。亦先王茂綏厥心,敬恭承之。維武王申大命,戡厥敵。」公曰:「天子自三公上下,辟於文武,文武」之子孫大開方,封於下土,天之
所錫。武王時,疆土丕維周之
〈闕三字〉
「后稷之受命,是永宅之。維我後嗣旁建宗子,丕維周之始并。嗚呼,天子三公監于夏。商之既敗,丕則無遺後難。至於萬億年,守序終之。既畢,丕乃有利宗丕維文王由之。」公曰:
「嗚呼,天子!我不則寅哉寅哉,汝無以戾。」〈闕〉
罪,疾喪時;
二王大功,汝無以嬖御固莊后,汝無以小謀敗大作,
汝無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無以家相亂王室,而
莫恤其外,尚皆以時中乂萬國。嗚呼三公,汝念哉!汝
無泯泯勞芬,厚顏忍醜,時維大不弔哉!昔在先王,亦
維丕以我辟險於難,不失於正,我亦以免沒我世。嗚
呼三公,予維不起朕疾,汝其皇敬哉!茲皆「保之,曰康子之攸保,勗教誨之,世祀無絕,不我周有常刑。」王拜
手稽首,黨言。
平王四十九年,「冬十二月,祭伯如魯。」按《春秋》隱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冬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桓王十六年冬,祭伯至魯,遂逆王后于紀。
按《春秋》桓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禮也。」惠王六年春,祭叔聘於魯。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穀梁傳》,二十三年春,祭
叔來聘。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外交,
故不與使也。
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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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芮國。
按:《左傳》桓公三年疏,《正義》曰:「《地理志》云:馮翊臨晉縣芮鄉,故芮國也。河東郡河北縣,詩魏國也。」《世本》:「芮、魏皆姬姓。」《尚書顧命》:「成王將崩,有芮伯為卿士。」名諡不
見。魏之初封,不知何人。閔元年,晉獻公滅魏。芮則不
知誰滅之。
成王三十七年,召芮伯入受顧命,輔太子釗。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乃洮沬水,
相被冕服,憑玉几。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
侯、毛公、師氏、虎臣、百尹御事受命。 按《康王之誥》:王
出在應門之內,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
東方諸侯入應門右,皆布乘黃朱。賓稱奉圭兼幣,曰:
「一二臣衛,敢執壤奠。」皆再拜稽首。王義嗣德答拜。太
保暨芮伯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
厲王三十年,芮良夫諫王用榮夷公。
按《詩經大雅》: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捋采其劉。瘼此下
民,不殄心憂。倉兄填兮,倬彼昊天,寧不我矜?四牡騤
騤,旟旐有翩。亂生不夷,靡國不泯。民靡有黎,具禍以
燼。於乎有哀,國步斯頻,國步蔑資,天不我將,靡所止
疑。云徂何往?君子實維,秉心無競。誰生厲階,至今為
梗。憂心慇慇,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自西徂
東,靡所定處。多我覯痻,孔棘我圉。為謀為毖,亂況斯
削。告爾憂恤,誨爾序爵。誰能執熱,逝不以濯。其何能
淑,載胥及溺。如彼愬風,亦孔之僾。民有肅心,荓云不
逮。好是稼穡,力民代食。稼穡維寶,代食維好。天降喪
亂,滅我立王。降此蟊賊,稼穡卒痒。哀恫中國,具贅卒
荒。靡有旅力,以念穹蒼。維此惠君,民人所瞻。秉心宣
猶,考慎其相。維彼不順,自獨俾臧。自有肺腸,俾民卒
狂。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譖,不胥以穀。人亦有
言,「進退維谷。」維此聖人,瞻言百里。維彼愚人,覆狂以
喜。匪言不能,胡斯畏忌。維此良人,弗求弗迪。維彼忍
心,是顧是復。民之貪亂,寧為荼毒。大風有隧,有空大
谷。維此良人,作為式穀。維彼不順,征以中垢。大風有
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
悖。嗟爾朋友,予豈不知而作?如彼飛蟲,時亦弋獲。既
之陰女,反予來赫。民之罔極,職涼善背。為民不利,如
云不克。民之回遹,職競用力。民之未戾,職盜為寇。涼
曰不可,覆背善詈。雖曰匪予,既作爾歌。
〈朱註〉
此為「芮伯刺厲王」而作。
按《汲冢周書》:「芮伯若曰:『予小臣良夫,稽道謀告子:惟民父母致厥道,無遠不服。無道左右,臣妾乃違,民歸于德。德則民戴,否則民讎。茲言允效,于前不遠。商紂不道夏桀之虐,肆我有家。嗚呼!惟爾天子,嗣文武業;惟爾執政小子,同先王之臣昏行』。」〈闕〉
顧道:王不若專
利作威,佐亂進禍,民將弗堪。治亂信乎其行。惟王暨
爾執政,小子攸聞。古人求多聞以監戒,不聞是惟弗
知,后除民害。不惟民害,害民乃非。后惟其讎,后作類,
后弗類,民不知,后惟其怨。民至億兆,后一而已。寡不
敵眾,后其危哉!嗚呼!
〈闕三字〉
如之。今爾執政小子,惟
以貪諛為事,不懃德以備難,下民胥怨,財單竭,手足
靡措,弗堪戴上不其亂,而以予小臣良夫觀天下有
土之君,厥德不遠,罔有代德,時惟王之患,其為國人。
嗚呼!惟爾執政朋友小子,其惟洗爾心,改爾行,克憂
往愆,以保爾居。爾乃瞶禍翫烖,遂弗悛余,未知王之
所定,矧乃
〈闕二字〉
惟禍發於人之攸忽,於人之攸輕。
〈闕〉
不存焉,變之攸伏。爾執政小子,不圖善,偷生苟安,爵
以賄成。賢智箝口,小人鼓舌。逃害要利,並得厥求,唯
曰哀哉。我聞曰:「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飾言無庸,竭行有成。」惟爾小子,飾言事王,實蕃
有徒。王貌受之,終弗獲用。面相誣蒙,及爾顛覆。爾自
謂有餘,予謂爾弗足。敬思以德,備乃禍難。難至而悔,
悔將安及?「無曰予為,惟爾之禍。」按《國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胡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
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
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于
彘。
按《史記·周本紀》:「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厲王,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桓王十一年,芮伯出居于魏。」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桓王十二年秋秦侵芮。冬執芮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四年》:「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注〉
三年,芮伯出居魏。芮更立君秦,為芮所敗,故以芮伯歸,將欲納之。
桓王十七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桓王十八年秋,秦人納芮伯萬于芮。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年》「秋,秦人納芮伯萬于芮。」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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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榮國。」按《路史》,「榮姬國也。」成王九年,王使榮伯錫「肅慎氏命。」按《竹書紀年》:「成王九年,肅慎氏來朝,王使榮伯錫肅慎氏命。」厲王元年,命卿士榮夷公。
按:《竹書紀年》云云。
厲王三十年,芮良夫諫王用榮夷公。
按《汲冢周書》:「芮伯若曰:『予小臣良夫,稽道謀告子:惟民父母致厥道,無遠不服。無道左右,臣妾乃違,民歸於德。德則民戴,否則民讎。茲言允效,於前不遠。商紂不道夏桀之虐,肆我有家。嗚呼!惟爾天子,嗣文武業;惟爾執政小子,同先王之臣昏行』。」〈關〉
顧道:王不若專
利作威,佐亂進禍,民將弗堪。治亂信乎其行。惟王暨
爾執政,小子攸聞。古人求多聞以監戒,不聞是惟弗
知,后除民害。不惟民害,害民乃非。后惟其讎,后作類
后弗類,民不知,后惟其怨。民至億兆,后一而已。寡不
敵眾,后其危哉!嗚呼!
〈闕三字〉
如之。今爾執政小子,惟
以貪諛為事,不懃德以備難,下民胥怨,財單竭,手足
靡措,弗堪戴上不其亂,而以予小臣良夫觀天下有
土之君,厥德不遠,罔有代德時為王之患,其惟國人。
嗚呼!惟爾執政朋友小子,其惟洗爾心,改爾行,克憂
往愆,以保爾居。爾乃瞶禍翫烖,遂弗悛余,未知王之
所定,矧乃
〈闕二字〉
惟禍發於人之攸忽,於人之攸輕。
〈闕〉
不存焉,變之攸伏。爾執政小子,不圖善,偷生苟安,爵
以賄成。賢智箝口,小人鼓舌。逃害要利,並得厥求,唯
曰哀哉。我聞曰:「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飾言無庸,竭行有成。」惟爾小子,飾言事王,寔蕃
有徒,王貌受之,終弗獲用。面相誣蒙,及爾顛覆。爾自
謂有餘,予謂爾弗足。敬思以德,備乃禍難。難至而悔,
悔將安及?「無曰予為,惟爾之禍。」按《國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胡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
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
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於
彘。
按《史記·周本紀》:「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
夫芮良夫諫厲王,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莊王四年冬十月,王使榮叔錫魯桓公命。
按:《春秋》莊公元年。
襄王三十年「春正月,王使榮叔歸魯《含且賵》。」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王使榮叔來含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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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隨國。
按《路史》:「隨,姬國也。」桓王十四年,楚子侵隨。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春,楚武王侵隨,使
薳章求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鬥伯
比言於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鬥伯比曰:「以為後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
納少師。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
「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愽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注〉
隨國今義陽隨縣。
〈疏〉
正義曰:《世本》:「隨國,姬姓。」不知始封為誰,隨以此年見傳。僖二十年經書「楚人伐隨」,自是以後,遂為楚之私屬,不與諸侯會同。至定四年,吳入郢,昭王奔隨,隨人免之,卒復楚國。楚人德之,使列諸侯。哀元年隨侯見經,其後不知為誰所滅。
桓王十六年夏,楚子伐隨,隨師敗績。冬,隨及楚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八年》,「隨少師有寵,楚鬥伯比曰,可矣。讎有釁,不可失也。」夏,楚子合諸侯於沈
鹿,黃、隨不會,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於漢淮之間。
季梁請下之,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師
謂隨侯曰:「『必速戰,不然將失楚師』。隨侯禦之,望楚師,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焉,必敗。偏敗,眾乃攜矣。」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弗
從。戰于速杞,隨師敗績。隨侯逸鬥丹獲其戎車,與其
戎右少師。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鬥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隨未可克也。」乃盟而還。
桓王十九年春「楚人盟貳軫。鄖人與隨絞州蓼伐楚師。」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
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
之。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
「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
莊王七年春三月,楚子伐隨,卒于師。隨人懼,行成,楚
人與盟而退。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余心蕩』。鄧曼歎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鬥
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
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
發喪。
襄王十二年冬楚人伐隨。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鬥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敬王十四年,冬十一月庚辰,吳入郢,楚子奔隨。
按《春秋》定公四年,「楚子奔隨」不書。按《左傳》,四年冬,
吳伐楚,「十一月庚辰,吳入郢,鬥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
君實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
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
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於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鑪金初
宦於子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
敬王二十六年春正月,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
按《春秋》哀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
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
蔡人男女以辨,使疆於江、汝之間而還。蔡於是乎請
遷於吳。
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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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厲國。
按《路史》,「厲姬國也。」襄王七年秋齊師、曹師伐厲。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秋伐厲以救徐也。」〈注〉
厲楚與國。義陽隨縣北有厲鄉。
襄王八年夏齊伐厲不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六年「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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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穀國。
按《路史》:「穀,姬國也。」桓王十五年夏,穀伯綏朝于魯。
按《春秋》「桓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穀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注〉
穀國在南鄉筑陽縣北。僻陋小國,賤之,禮不足,故書名。以春來夏,乃行朝禮,故書「夏。」按《公羊傳》「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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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滑國。」按《路史》:「滑,姬國也。」僖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冬,同盟于幽,鄭成也。」〈注〉
滑國都費河南緱氏縣。
襄王十二年夏鄭人入滑。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春,「滑人叛鄭而服於衛。夏,鄭公子士洩、堵寇帥師入滑。」襄王十六年春三月,鄭人伐滑。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
又即衛。僖公二十四年「春三月,鄭公子士洩、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鄭伯怨惠王
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故不
聽王命而執二子,以狄伐鄭。
按《國語》,襄王十三年,鄭人伐滑,王使游孫伯請滑,鄭
人執之。王怒,將以翟伐鄭。富辰諫曰:「不可。人有言曰:『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若是,則鬩乃內侮,而雖鬩不敗親也。鄭在天子,兄弟也。鄭武莊有大勳力於平、桓,凡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子頹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無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徵於它,徵於它,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義棄親。即翟,不祥;以怨報德,不仁。夫義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義則利不阜,不祥則福不降,不仁則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龢寧百姓,令聞不忘。王其不可以棄之。」王不聽。
襄王二十五年春二月,秦人入滑。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冬,杞子
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知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
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
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秦師遂東。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
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
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
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鄭
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
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孟明曰:
「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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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息國。
按《路史》,「息姬國也。」桓王八年,息侯伐鄭,鄭伯大敗息師。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十一年:鄭息有違言,息
侯伐鄭,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
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
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注〉
息國汝南新息縣。
〈疏〉
正義曰:《世本》:「息國,姬姓。」此息侯伐鄭,責其不親親,知與鄭國同姬姓也。莊十四年,「楚文王滅息。」其初不知誰之子,何時封也。《地理志》汝南郡有新息縣,故息國也。
僖王二年楚人滅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十年夏,蔡哀侯娶于陳,
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
獻舞歸。十四年夏,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
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
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
入蔡。
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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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頓國。
按《路史》:「頓,姬國也。」襄王十五年秋楚人城頓。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秋,楚成得臣
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
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襄王十七年秋,楚子圍陳,納頓子于頓。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秋,秦晉
伐鄀,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
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
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
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靈王三年冬陳人圍頓。
按《春秋》襄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冬,「楚人使頓間陳而侵伐之,故陳人圍頓。」景王七年「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楚人執徐子。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按《春秋》昭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王正月,楚子使椒舉如晉求諸侯,晉侯許之。夏,諸侯如楚。六月丙午,楚子合諸侯于申。徐子,吳出也,以為貳焉,故執諸申。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伐吳。八月甲申,克之。」景王八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按《春秋》昭公五年,按《左傳》,四年冬,吳伐楚,入棘櫟
麻。五年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棘櫟
麻之役。是行也,吳早設備,楚無功而還
敬王元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
雞父。
按《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七月,
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
吳人禦諸。鍾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于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齧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壹。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後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
辰晦,戰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
國爭之,吳為三軍以繫於後,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餘
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
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與蔡。頓
曰:「吾君死矣!」師譟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奔。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鼬。」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敬王二十四年春二月,楚公子結、陳公孫佗人帥師
滅頓,以頓子牂歸。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按《左傳》,「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十四年春二月,「楚滅頓。」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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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王十六年,晉滅耿。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閔公元年,「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注〉
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耿國,姬姓。
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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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陽國。
按《路史》,陽,姬國也。 召康公願封燕康王,復為太保,
年百有八十。其長居燕,而支襲召、召,世為伯有召氏、
邵氏、召伯氏、東陵氏,其分於唐者為陽伯,齊滅之。
惠王十七年春正月,齊人遷陽。
按:《春秋》閔公二年。
〈注〉
陽,國名,蓋齊人逼徙之。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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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密國。
按《路史》:「密,姬國也。」恭王四年,王師滅密。
按《國語》:「恭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於王。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下眾,王御不參一族。夫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小醜。小醜備物,終必亡』。」康公弗獻。一年,王滅密。
〈注〉
密國之君,姬姓,在《陰密縣》。
按:《竹書紀年》:「恭王四年,王師滅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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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項國。
按《路史》:「項,姬國也。」襄王九年夏,魯滅項。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師滅項淮
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
公。按《公羊傳》,「夏滅項,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
滅之?為桓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此滅人之國,何賢
爾?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桓公嘗有繼絕
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按《穀梁傳》,夏滅項,孰
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
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
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
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
之諱也。
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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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賈國。
按《路史》,「賈姬國也。」桓王十七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沃曲。」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九年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疏〉
正義曰:《世本》:「荀、賈皆姬姓,不知誰滅之。」晉大夫有荀氏、賈氏,蓋晉滅之以賜大夫。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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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魏國。
按《路史》:「魏,姬國也。」按:《詩經魏風》朱註:「魏本舜禹故都,在《禹貢》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南枕河曲,北涉汾水,其地陿隘而民俗貧儉,蓋有聖賢之遺風焉。周初以封同姓,後為晉獻公所滅而取其地。今河中府解州即其地也。桓王十一年,芮伯出居于魏。」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注〉
芮國在馮翊臨晉縣魏國河東河北縣。
〈疏〉
正義曰:《地理志》云:馮翊臨晉縣芮鄉,故芮國也。河東郡河北縣,詩魏國也。《世本》:「芮、魏皆姬姓。」《尚書·顧命》:「成王將崩,有芮伯,卿士。」名諡不見。魏之初封,不知何人。閔元年,晉獻公滅魏,芮則不知誰滅之。
桓王十二年冬王師秦師圍魏。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四年》:「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注〉
三年,芮伯出居魏。芮更立君秦,為芮所敗,故以芮伯歸,將欲納之。
惠王十六年,晉滅魏。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閔公元年,「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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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鞏國。
按《路史》:「鞏,姬國也。」景王二年「夏五月癸巳,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王弟佞夫。」按《春秋》襄公三十年,尹、劉、單、甘、鞏五人不書。按《左
傳》:「初,王儋季卒,其子括將見王而歎。單公子愆期為靈王御士,過諸廷,聞其歎而言曰:『烏乎,必有此夫』!入以告王,且曰:『必殺之。不慼而願大,視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殺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靈王崩,儋括欲立
王子佞夫,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圍蒍,逐成愆,成愆奔
平畤。五月癸巳,「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佞夫。括。瑕廖奔晉。」敬王十一年「夏四月,鞏氏之群子弟賊簡公。」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元年》:「秋九月,周鞏簡公棄其子弟而好用遠人。」二年「夏四月辛酉,鞏氏之群子弟賊簡公。」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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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樊國。
按《路史》:「樊,姬國也。」宣王命樊侯築城于齊。
按《詩經大雅》:「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監有周,昭假于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仲山甫
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
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
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
方爰發。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
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人亦有
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
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
維仲山甫補之。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
懷靡及。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
〈朱註〉
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于齊,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惠王十二年冬十二月,《樊皮》叛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二十九年》「冬十二月,樊皮叛王。」惠王十三年春,王命虢公討樊皮,執之以歸。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討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執樊仲皮,歸于京師。」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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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暴」國。
按《詩經小雅》:「彼何人斯?其心孔艱。胡逝我梁,不入我門?伊誰云從?維暴之云。二人從行,誰為此禍?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彼何人斯?胡逝我陳?我聞其聲,不見其身。不愧于人,不畏于天。彼何人斯,其為飄風?胡不自北,胡不自南?胡逝我梁,祗攪我心。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爾之亟行,遑脂爾車。壹者」之來,云何其盱。爾還而人,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
知也。壹者之來,俾我祗也。伯氏吹壎,仲氏吹箎。及爾
如貫,諒不我知。出此三物,以詛爾斯。為鬼為蜮,則不
可得。有靦面目,視人罔極。作此好歌,以極反側。
〈朱註〉
暴公為卿士而譖蘇公,故蘇公作詩以絕之。
按《路史》:「暴,姬國也。暴公世卿家,後為氏。」〈注〉
《世本》:「暴辛公作塤。」宋云。平王諸侯樂。書。平王時人。《風俗通》:「諸侯也。」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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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譙國
按《路史》:「召公俌周西伯夫人紹,兩交龍不樂,遂娠,生子,有文在手曰『盛』」,因名氏之。年十有八,封之譙侯。晉
武公滅譙有之,為譙氏、焦氏。
〈注〉
李利涉《盛氏譜》孔至之說同,以為譙侯,因為望其地。譙國,譙縣。
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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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姓有隗國。
按《國語》,史伯對鄭桓公曰:「當成周者,西有虞、虢、晉、隗、霍、楊、魏、芮。」〈注〉
「八國,姬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