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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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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五
周一
齊一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勳爵部彙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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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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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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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太公望、呂尚於齊。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
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
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
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
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力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
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是時諸
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
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
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武王乃作《太誓》,告於眾庶。
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誓已,諸
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帝紂聞武王來,亦發
兵七十萬人距武王。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以
大卒馳帝紂師,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臺
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武王至商國,遂入至紂死所。武王自射之,三發而後下車,以輕劍擊之,以黃鉞斬紂頭,縣《太白》之旗,已乃出復軍。」其明日,除
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驅。武王弟
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
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於
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
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已而命
宗祝享祠於軍,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於
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尚父於營丘,曰「齊。」〈注〉
《爾雅》曰:「水出其前而左曰營丘。」郭璞曰:「今齊之營丘,淄水過其南乃東。」按《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
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
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
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
尚葢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
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乃霸王之輔。」於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
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游說諸侯,無所
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
拘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
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
以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
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
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
伯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
伐崇密、須、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
公之謀計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
東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
旄,以誓曰:「蒼兕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
紂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
雨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
行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
反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於社群公奉明
水。衛康叔封布采席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
討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賑貧民。封比
干墓,釋箕子囚,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
謀居多,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
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
犁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
也。會紂之亂,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
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
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
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寔得征之?」齊由此
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
成王十三年,「王師會齊侯、魯侯伐戎。」按:《竹書紀年》云云。
成王三十七年,齊侯奉召公命逆太子釗,居憂。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乙丑,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孔傳〉
冢宰攝政,故命二臣,臣子皆侍左右,將正太子之尊,故出於路寢門外。使桓、毛二臣各執干戈於齊侯,呂伋索虎賁百人,更新逆門外,所以殊之,延使居憂,為天下宗主。
康王六年,齊太公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夷王三年,烹齊侯不辰。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之卒百有餘年,子丁公呂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時,紀侯譖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靜,是為胡公。」按:《竹書紀年》:「夷王三年,王烹齊哀公於鼎。」厲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靜而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胡公徙都薄姑。而當周夷王之時,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與其黨率營丘之人襲攻殺胡公而自立,是為獻公。」按:《竹書紀年》:「夷王十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而自立。」按:《通鑑前編》:「厲王十有九年,齊公子山弒其君胡公而自立。」厲王二十年,齊徙臨菑。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元年,盡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臨菑。」按:《竹書紀年》:「夷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年,齊侯徙治臨菑。」厲王二十八年,齊侯山薨,子壽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獻公九年卒,子武公壽立。」按《通鑑前編》:「厲王二十八年,齊獻公薨,子壽立。宣王五年,命樊侯城齊。」按《詩經大雅》:「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監有周,昭假于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仲山甫
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
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
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
方爰發。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
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人亦有
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
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
維仲山甫補之。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
懷靡及。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
〈朱注〉
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按:《通鑑前編》:宣王五年:「命樊侯仲山甫宣命於四方城齊。」宣王十二年,齊侯壽薨,子無忌立,為胡公子所弒,齊
人立其子赤。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十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立。二十六年,武公卒,子厲公無忌立。厲公暴虐,故胡公子復入齊,齊人欲立之,乃與攻殺厲公,胡公子亦戰死。齊人乃立厲公子赤為君,是為文公,而誅殺厲公者七十人。」按:《通鑑前編》:「宣王十有二年,齊胡公子弒厲公,齊人誅之,而立厲公之子赤,討誅君之黨七十人。」宣王二十四年,齊侯赤薨,子說立。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文公十二年卒,子成公脫立。」〈注〉
《系》本及譙周皆作「說」字。
按《通鑑前編》:「宣王二十有四年,齊文公薨,子說嗣。宣王三十三年,齊侯說薨,子購立。」按《史記齊太公世家》:「成公九年卒,子莊公購立。」〈注〉
索隱曰:購,劉氏。音神欲反。系家及系本並作「贖。」按《通鑑前編》,「宣王三十有三年,齊成公薨,子購嗣。平王四十年,齊侯購薨,子祿甫立。」按《史記·齊太公世家》:「莊公二十四年,犬戎殺幽王,周東徙雒。秦始列為諸侯。五十六年,晉弒其君昭侯。六十四年,莊公卒,子釐公祿甫立。」按《通鑑前編:平王四十年》:「齊莊公薨,子祿甫立《平王五十一年》:「冬十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按《春秋隱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冬,齊、鄭盟于石門,
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齊。」桓王三年「夏五月辛酉,齊侯、魯侯盟于艾。」按《春秋隱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盟于艾,始平于齊也。」〈注〉
《春秋》前魯與齊不平,今乃棄惡結好。
桓王四年夏,齊侯使其弟年聘于魯。
按《春秋》隱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桓王五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按《春秋》隱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
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
于犬丘。夏四月,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
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桓王六年冬,齊侯、魯侯會于防。
按《春秋》隱公九年。按《左傳》,「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九年夏,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
不告命,公怒,絕宋使。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
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桓王七年春二月,齊侯、魯侯、鄭伯會于中丘。夏六月,
「齊人、魯公子翬、鄭人伐宋。」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
郕。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
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
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九月戊寅,鄭伯入宋。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桓王八年「秋七月壬午,齊侯、魯侯、鄭伯入許。」按《春秋》隱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公會鄭伯
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太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
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
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
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太岳之裔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桓王十年春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于稷,以成
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
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會于稷,以成宋
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
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
言曰司馬則然。巳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
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
宋公。
桓王十一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嬴。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秋七月,魯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
姜氏于讙。魯侯會齊侯于讙。魯夫人姜氏自齊至于
魯。冬,齊侯使其弟年聘于魯。
按《春秋》桓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會於嬴,定昏於
齊也。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不盟也。秋,公子翬如齊
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齊侯送姜氏,非禮也。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冬,齊仲
年來聘,致夫人也。
桓王十三年「夏齊侯、鄭伯如紀。」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齊侯、鄭伯朝于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桓王十四年夏,「北戎伐齊,鄭太子帥師救齊,大敗戎師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夏,「北戎伐齊,齊使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
固辭。人問其故,太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桓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于郎。」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按《春秋》桓公十一年,「宋人不書。」按《左傳》,十一年「春,齊、衛、鄭、宋盟于惡曹。」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侯、鄭伯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鄭人來請修好。」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子諸兒立。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桓王二十三年「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齊侯、魯侯會于艾。」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六月,許叔入于許。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莊王二年「春正月丙辰,齊侯、魯侯、紀侯盟于黃。夏五月丙午,魯及齊師戰于奚。」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
齊紀且謀衛故也。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
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莊王三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濼。魯侯與夫人姜氏如齊。夏四月丙子,齊侯戕魯侯,殺公子彭生。秋,齊侯殺鄭公子亹。轘,高渠彌。」按《春秋》桓公十八年,「殺彭生、子亹、高渠彌。」不書。按
《左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
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
莊王四年春三月,魯夫人姜氏奔齊。冬,王姬歸于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按《春秋》莊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
出故也。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也。
按《公羊傳》,三月夫人孫于齊。孫者何?孫猶孫也。內諱
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正
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
貶?與弒公也。其與弒公奈何?夫人譖公於齊侯。公曰:
「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於其出焉,
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搚幹而殺之。念母者所
善也,則曷為於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莊王》五年「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二月,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按《春秋》莊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書,姦也。
莊王六年春正月,魯公子溺會齊師伐衛。秋,紀季以
酅入于齊。
按《春秋》莊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
疾之也。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按《公
羊傳》,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
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妺。」莊王七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
葬紀伯姬。冬,魯侯及齊侯狩于禚。
按《春秋》莊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紀侯不能下齊
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按《公羊傳》,
「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
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
公?復讎也。何讎爾?遠祖也。哀公享乎周,紀侯譖之。以
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
將復讎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六月乙丑,齊侯
葬紀伯姬。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
其國亡矣,徒葬於齊爾。此復讎也。曷為葬之?滅其可
滅,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復讎者,非將殺之逐
之也。以為雖遇紀侯之殯,亦將葬之也。冬,公及齊人
狩于禚。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
諱與讎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
獨於此焉譏?於讎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
焉,莫重乎其與讎狩也。「於讎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讎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譏,故將壹譏而已。」其餘從《同同》。
莊王八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師。冬,魯侯、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莊王九年冬,「齊人歸衛俘于魯。」按《春秋莊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莊王十年「春,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冬會齊侯于穀。」按《春秋莊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文姜會齊侯于防」,齊志也。
莊王十一年夏,齊師、魯師圍郕,郕降于齊師。冬十一
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
按《春秋》莊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師及齊師圍郕,
郕降于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
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
故謀作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
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人。」冬十一月,齊侯游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從
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
啼。公懼,隊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
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
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門中。石
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初,襄公立無常,
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
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莊王十二年春,齊人殺無知。魯侯及齊大夫盟于蔇。
夏,魯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于齊。秋七月,葬齊襄公。
八月,魯及齊師戰于乾時,魯師敗績。九月,齊人取子
糾殺之。
按《春秋》莊公九年。按《左傳》,初,公孫無知虐於雍廩。
九年春,雍廩殺無知。公及齊大夫盟于蔇,齊無君也。
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秋,師及齊師戰于
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
旗辟於下道,是以皆止。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
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
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莊王十三年春正月,魯敗齊師于長勺。夏六月,齊師、
宋師次于郎。魯敗宋師于乘丘。冬十月,齊人滅譚。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
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
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
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
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
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夏六月,齊師、宋師
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
大敗宋師于乘丘,齊師乃還。齊侯之出也,過譚,譚不
禮焉。及其入也,諸侯皆賀,譚又不至。冬,齊師滅譚,譚
無禮也。譚子奔莒,同盟故也。
按《國語》:「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為宰。辭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於死。」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桓公曰:「若何?」鮑子對曰:「請諸魯。」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
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
鮑叔之言。嚴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國,則必得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嚴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嚴公將殺管仲,齊使
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未得請也,請生之。」於是嚴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
受而以退。比至,三釁三浴之。桓公親逆之於郊,而與
之坐,問焉,曰:「昔吾先君襄公,築臺以為高位,田狩畢弋,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數百,食必梁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戎車待游車之裂,戎士待陳妾之餘。優笑在前,賢材在後,是以國家不日引,不月長,恐宗廟之不埽除,社稷之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管子對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績以成名。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民紀式,權以相應,比綴以度。」「本肇末,勸之以賞賜,糾之以刑罰,班序顛毛,以為民紀統。」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而慎用其六柄焉。」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
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令夫士群萃而州處閒燕,則父
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悌。
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
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
子恆為士令。夫工群萃而州處,審其四時,辨其功苦,
權節其用,論比協材,旦莫從事,施於四方,以飭其子
弟。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少而習焉,其心安
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
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恆為工令。夫商
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
賈,負任儋何,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
無,市賤鬻貴,旦莫從事於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
相示以賴,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
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
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恆為商令。夫農群萃而州
處,察其四時,權節其用,耒耜枷芟及寒擊
除田,以
待時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
其搶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襏襫,霑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於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農之子恆為農野處,而不䁥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於
事而竣。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
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公帥五鄉焉,國子帥五鄉焉,
高子帥五鄉焉,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
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
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
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桓公曰:「善。」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
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
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
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
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
子之鼓,春以獀振旅,秋以獮治兵,是故卒伍整於里
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
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
同居,少同游。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視,
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
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
行於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
能禦也。 正月之朝,鄉長復事,君親問焉,曰:「於子之鄉,有居處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巳
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弟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
於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
使役官。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
賢者而復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慤
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足以補官之不善政。桓公
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以比成事,誠可立而授之,
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退問其鄉,以觀其所能而
無大厲,升以為上卿之贊,謂之三選。《國子高》。子退而
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
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鄉不越長,朝不越爵,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夫是故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於鄉也,不如為善於里;與其為善於里也,不如為善於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對
曰:「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征不旅舊,則民不偷;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苟;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略,則牛羊遂。」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
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
牧正聽縣,下政聽鄉。桓公曰:「各保治爾所,無或淫怠而不聽治者。」 正月之朝,五屬大夫復事桓公,擇是
寡功者而謫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獨寡功?教不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三則不赦。」桓公又親問焉,曰:
「於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巳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屬,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巳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
「於子之屬,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弟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
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五屬。大夫於是退而修屬,屬
退而修縣,縣退而修鄉,鄉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
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
可得而誅也。政既成,以守則固,以征則彊。 《長勺》之
役,曹劌問所以戰於嚴公,公曰:「余不愛衣食於民,不愛牲玉於神。」對曰:「夫惠本而後民歸之志,民和而後神降之福。若布德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務治而小人務力,動不違時,器不過用,財用不匱,莫不共祀。是以用民無不聽,求福無不豐。今將惠以小賜,祀以獨恭,小賜不咸,獨恭不優。不咸,民弗歸也;不優,神弗福也。將何以戰?夫民求不匱於財,而神求」優裕於享
者也,故不可以不本。公曰:「余聽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斷之。」對曰:「是則可矣。」莊王十四年冬,王姬歸于齊。
按《春秋莊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齊侯來逆共姬。」〈注〉
共姬即王姬,齊桓公之夫人,三共姬其一也。
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夏六月,齊人滅遂。冬,齊侯、魯侯盟于柯。」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會于北杏,
以平宋亂,遂人不至。夏,齊人滅遂而戍之。冬,盟于柯,
始及齊平也。按《公羊傳》,冬,公會齊侯盟于柯。何以
不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
其不日何以始乎?此莊公將會乎桓。曹子進曰:「君之意何如?」莊公曰:「寡人之生,則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則君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莊公曰:「諾。」於是會乎桓,莊
公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進曰:「君何求乎?」曹子
曰:「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
曰:「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
請盟,桓公下與之盟。已盟,曹子摽劍而去之。要盟可
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讎,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
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按《國語》,桓公曰:「吾欲從事於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
「未可。鄰國未吾親也。君若欲從事於天下諸侯,則親鄰國。」桓公曰:「若何?」管子對曰:「審吾疆埸,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無受其資,而重為之皮幣,以驟聘覜於諸侯,以安四鄰,則四鄰之國親我矣。為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游于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皮幣玩好,使人鬻之四方,以監其上下之
所好,擇其淫亂者而先征之。桓公問曰:「夫軍令則寄諸內政矣。齊國寡甲兵,為之若何?」管子對曰:「輕過而移諸甲兵。」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輕罪贖以」「盾一戟,小罪讁以金,分宥間罪索訟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鉏夷斤欘,試諸壤土,甲兵大足。」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魯為主。反其侵地堂潛,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有牢。」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對曰:「以衛為主。反其侵地臺、原、姑與漆里,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
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燕為主」,反
其侵地,柴夫、吠狗使海於有蔽,渠弭於有渚,環山於
有牢。四鄰大親。既反侵地,正封疆,地南至於。
陰,西
至於濟,北至於河,東至於《紀酅》。有革車八百乘,擇天
下之甚淫亂者而先征之。
僖王二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夏,單伯會伐宋。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按《春秋》莊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諸侯伐宋。齊請師于周。夏,單伯會之,取成于宋而還。冬,會于鄄,宋服故也。」僖王三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夏,魯夫人姜氏如齊。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按《春秋莊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復會焉,齊始霸也。」按:《史記周本紀》:「釐王三年,齊桓公始霸。」僖王四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冬十二月,齊侯、宋
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五年秋,「諸侯為宋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宋故也。
「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僖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夏,齊人殲于遂。秋,鄭詹自齊逃于魯。」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注〉
四族遂之彊宗。齊滅,遂戍之,在十三年。四族以酒食饗齊戍,乘齊戍之醉而殺之,齊人盡為所殺,無免者。
按《穀梁傳》:「春,齊人執鄭詹人者,眾辭也,以人執與之辭也。鄭詹,鄭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來志之也。逃來則何志焉?將有其末,不得不錄其本也。鄭詹,鄭之佞人也。夏,齊人殲于遂。殲者盡也。然則何為不言遂人?盡齊人也。無遂之辭也。無遂則何為言遂?其猶存遂也。存遂奈何?曰齊人滅遂,使人戍之。」遂之因氏,飲戍者酒而殺之,齊人殲焉。此謂「狎敵」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
宋公盟。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鄙。
按:《春秋》莊公十九年。
惠王三年夏,齊大災。冬,齊人伐戎。
按:《春秋》莊公二十年。
惠王五年,陳公子完奔齊。秋七月丙申,魯及齊高傒
盟于防。冬,魯侯如齊納幣。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陳完奔齊。不書。按《左傳》:二
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太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
齊。顓孫自齊來奔。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
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
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
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
「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
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
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
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
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
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
太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
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
得政。
惠王六年夏,魯侯如齊觀社。夏,齊侯、魯侯遇于穀。冬
十二月甲寅,齊侯、魯侯盟于扈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夏,公如
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
觀?
按《國語》莊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也。終則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其間無繇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而社助時也,收攟而烝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之相會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
聽,遂如齊。
惠王七年夏魯侯如齊逆女。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
惠王九年「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夏六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鄭伯同盟于幽。」「冬,齊侯、魯侯會于城濮。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惠王十一年春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
衛人敗績。秋,荊伐鄭。齊人、魯人、宋人救鄭。冬,魯告糴
于齊。
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齊侯伐衛,戰,敗衛師,數之以王命,取賂而還。」惠王十三年「秋七月,齊人降鄣。冬齊侯、魯侯遇于魯濟。齊人伐山戎。」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遇于魯濟,
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按賈誼《新書》:齊桓公之始伯也,翟人伐燕。桓公為燕
北伐翟,乃至于孤竹,反而使燕君復召公之職。桓公
歸,燕君送桓公入齊地百六十里。桓公問于管仲曰:
「禮,諸侯相送,固出境乎?」管仲曰:「非天子不出境。」桓公
曰:「然則燕君畏而失禮也。寡人恐後世之以寡人為存燕而欺之也。」乃下車而令燕君還車,乃割燕君所
至而與之,遂溝而為境而後去。諸侯聞桓公之義,口
不言而心皆服矣。故九合諸侯莫不樂德扶翼,天子
莫不勸從誠退讓,人孰弗戴也。
惠王十四年夏六月,齊侯獻戎捷于魯。
按《春秋》莊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惠王十五年春,魯城小穀。「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冬,魯公子慶父奔齊。」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城小穀」,為管仲也。齊侯為楚伐鄭之故,請會于諸侯。宋公
請先見于齊侯。夏,遇于梁丘。
惠王十六年春,齊人救邢。「秋八月,齊侯、魯侯盟于落姑。冬,齊仲孫使于魯。」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狄人伐邢。管敬
仲言于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䁥,不可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
使召諸陳。公次于郎以待之。季子來歸。冬,齊仲孫湫
來省難。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對曰:「難不已將自斃,君其待之。」公曰:「魯可取乎?」對
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惠王十七年「春正月,齊人遷陽。冬,齊高子盟于魯。」十
二月,狄入衛。齊侯使公子無虧帥師戍之。
按《春秋》閔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
衛。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
「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
子矢,使守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
「聽於二子。」渠孔御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
及狄人戰于滎澤,衛師敗績,遂滅衛。衛侯不去其旗,
是「以甚敗。」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
曰:「我太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
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
敗諸河。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
不可,強之。生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文
公為衛之多患也,先適齊。及敗,宋桓公逆諸河,宵濟。
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為
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許穆夫人賦《載馳》。齊侯使
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歸公乘
馬,祭服五稱,牛羊豕雞狗皆三百,與門材。歸夫人魚
軒,重錦三十兩。僖之元年,齊桓公遷邢于夷儀;二年,
封衛于楚丘。邢遷如歸,「衛國忘亡。」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秋七月戊
辰,「魯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八月,齊侯、宋公、魯侯、鄭伯、曹伯、邾人會于檉。」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于犖,謀救鄭也。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于邾,齊人取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僖」公,請葬之。
按《韓子》:「晉人伐邢,齊桓公將救之。鮑叔曰:『太蚤,邢不亡,晉不敝;晉不敝,齊不重。且夫持危之功,不如存亡之德,大君不如晚救之,以敝晉。齊實利,待邢亡而復存之,其名實美』。」桓公乃弗救。
惠王十九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盟于貫,服江、黃
也。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按《穀梁傳》,貫之盟,管
仲曰:「江、黃遠齊而近楚,楚為利之國也。若伐而不能救,則無以宗諸侯矣。」桓公不聽,遂與之盟。管仲死,楚
伐江滅黃,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閔之也。
惠王二十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冬,魯
公子友如齊涖盟。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楚也。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
惠王二十一年,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屈完來盟于召陵。齊人執陳
轅濤塗。冬十二月,齊人、宋人、魯人、衛人、鄭人、許人、曹
人侵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三年,齊侯與蔡姬乘舟
於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
蔡人嫁之。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
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於陘。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於召
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
「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
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
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于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于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
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于朝會,加
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斂。」冬,叔孫戴伯帥
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王
太子鄭,謀寧周也。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
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
「羙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秋,諸侯盟。王
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
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
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秋,楚子
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惠王二十四年春,齊人伐鄭。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
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
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
「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夏,鄭殺申侯以說于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初,
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
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
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
諸侯,諸侯官受方物。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言於
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若君去之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
之,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苟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總其罪人以臨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太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薺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冬,鄭伯使請盟
于齊。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秋閏月,惠王崩。襄
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八年
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
後發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