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us Viewer
Root / 中國漢文 / clean / 清朝 / 大清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_juan_4187.txt
←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五十五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六卷
→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十七
周十三
秦一
官常典第一百五十五卷
勳爵部彙考二十七
[
编辑
]
周十三
[
编辑
]
秦一
[
编辑
]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
按《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女
脩織,元鳥隕卵,女脩吞之,生子大業。大業取少典之
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元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游,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
賜姓嬴氏。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
若木,實費氏。其元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
狄。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
條。大廉元孫曰孟戲,中衍鳥身人言帝太戊聞而卜
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
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其元孫
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
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
并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
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蜚廉復有子曰季勝,季
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
驊騮、騄駬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
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
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已下五
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
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
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
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
孝王召使主馬於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
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
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柏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通鑑前編》:「孝王十三年,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厲王二十一年,秦嬴薨,子秦侯嗣。」按:《通鑑前編》云云。
厲王三十一年,秦侯薨,子公伯嗣。
按:《史記秦本紀》:「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厲王三十四年,公伯卒,子「秦仲嗣。」按:《史記·秦本紀》:「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宣王元年,命秦仲為大夫,討西戎,死之。
按《史記秦本紀》:「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宣王六年,命秦仲子伐西戎,破之。
按《史記·秦本紀》: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有子五人,
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
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復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
地犬丘並有之,為西垂大夫。莊公居其故西犬丘,生
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為太
子。
幽王四年,秦莊公薨,子襄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莊公立四十四年卒,子襄公代立。平王元年,始命秦為諸侯,賜以岐、豐之地。」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公二年,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餘,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廢太子,立褒姒子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
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三,
祠上帝西畤
平王五年,秦伯伐戎,至岐薨,子文公立。
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十二年,伐戎,至岐,卒,生文公。」平王十五年,「秦初作鄜畤。」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元年,居西垂宮。三年,文公以兵
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曰:「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後卒獲為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營邑之。十
年,初為鄜畤,用三牢。按《封禪書》:文公夢黃蛇自天
而下,屬之地,止於鄜衍,史敦以為神,故自此立畤。
平王十八年,秦初有史以紀事。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平王二十一年,秦伯大敗戎師,收岐西之地,岐以東
歸之王。
按《史記秦本紀》:「秦文公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平王二十四年秦得陳寶。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十九年,得陳寶。」〈注〉
《郊祀志》云:「文公獲若石云,於陳倉北坂城祠之。其神來若雄雉,其聲殷殷云,野雞夜鳴。以一牢祠之,號曰陳寶。」又臣瓚云:「陳倉縣有寶夫人祠,歲與葉君神會。」蘇林云:「寶如石,似肝云。」語辭。《正義》曰:《括地志》云:「寶雞神在岐州陳倉縣東二十里故陳倉城中。」《晉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媦亦語曰:「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雉,雌上陳倉北坂為石,秦祠之。《搜神記》云: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後光武起於南陽,皆如其言。
平王二十五年,《秦法》初有「三族」之罪。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平王三十二年,秦伐南山大梓、豐、大特。」按:《史記秦本紀》:「文公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注〉
徐廣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木,有牛從木中出,後見於豐水之中。」《正義》曰:《括地志》云:「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里倉山上。」《錄異傳》云:「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文公伐之,輒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髮,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困耶』?樹神無」言。明日病人語聞,公如其言,伐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不勝。有騎墮地復上,髮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畫青牛障是。
桓王四年「冬十月,秦文公薨,孫寧公立。」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文公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諡為竫公。竫公之長子為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竫公子立,是為寧公。」桓王六年,秦自汧、渭之間徙居平陽,伐蕩社。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二年,公徙居平陽,遣兵伐蕩社。」〈注〉
正義曰:《帝王世紀》云「秦寧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內有平陽聚。《括地志》云:「平陽故城在岐州岐山縣西四十六里,秦寧公徙都之處。」《索隱》曰:「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裔。其邑曰湯社。」徐廣曰:「一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正義》曰:《括地志》云:「雍州三原縣有湯陵,又有湯臺,在始平縣西北」八里。按其國在三原、始平之界。
桓王七年,秦與亳戰,滅湯社。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湯社。」桓王十二年,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於魏。」四年秋,秦師
侵芮,敗焉。小之也。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
〈注〉
三年,芮伯出居魏。芮更立君秦,為芮所敗,故以芮伯歸,將欲納之。
桓王十六年,秦伐蕩氏,取之。秦伯薨,秦人廢世子而
立其弟出子。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寧公十二年,伐蕩氏,取之。寧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
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寧公卒,大庶長
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
桓王二十二年,秦三父弒其君出子,復立故世子。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出子六年,三父等復共令人賊殺出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復立故太子武公。」莊王二年,秦夷三父族。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武公元年,伐彭戲氏,至於華山,下居平陽,封宮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莊王九年,秦伐邽冀戎。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莊王》十年,秦縣杜。鄭滅小虢。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滅小虢。」「僖王四年冬,秦武公薨,弟德公立。」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武公立二十年,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立其弟德公。」僖王五年秦徙居雍。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以犧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梁伯、芮伯來朝。」惠王元年,秦初㐲。德公薨,子宣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德公二年,初,伏以狗禦蠱。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而卒。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長子宣公立。」〈注〉
孟康曰:「六月伏日初也。周時無,至此乃有之。」徐廣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也。」惠王三年,秦作密畤。秦、晉戰于河陽。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宣公四年作「密畤。與晉戰河陽,勝之。」〈注〉
正義曰:《括地志》云:「漢有五畤,在岐州雍縣南,則鄜畤、吳陽上畤、下畤、密畤、北畤。秦文公夢黃蛇自天而下屬地,其口止於鄜衍,作畤,郊祭白帝,曰鄜畤。秦宣公作密畤於渭南,祭青帝。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亦祠黃帝。漢高帝曰:『天有五帝,今四,何也?待我而具五』。遂立黑帝,曰北畤是也。」惠王十三年,秦宣公薨,弟成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宣公立十二年卒,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惠王十四年,梁伯、芮伯朝于秦。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成公元年,梁伯、芮伯來朝。」惠王十七年,秦成公薨,弟任好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繆公。」惠王十八年,秦伯伐茅津,勝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勝之。惠王二十二年,虞大夫百里奚奔秦,秦始得志于諸侯。」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秦本紀》:繆公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
也。五年,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傒,以
璧馬賂于虞故也。既虜百里傒,以為秦繆公夫人,媵
於秦。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繆公聞百里傒
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楚人遂許與之。當是
時,百里傒年已七十餘,繆公釋其囚,與語國事。謝曰:
「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問,語三日,繆公大悅,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
夫。百里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常游困於齊而乞食。」「人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遂得脫齊難。遂之周。周王子頹好牛,臣以養牛干之。及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於是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為上大夫。秋,
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晉驪姬作亂,太子申生死
新城,重耳、夷吾出奔。
襄王二年,秦伯納公子夷吾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九年,冬十月,里克殺奚
齊於次,十一月,殺公子卓於朝。晉郤芮使夷吾重賂
秦以求入,曰:「人實有國,我何愛焉?入而能民,土於何有?」從之。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秦伯謂郤芮
曰:「公子誰恃?」對曰:「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夷吾弱不好弄,能鬥不過,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
枝曰:「夷吾其定乎?」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曰:『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文王之謂也』。又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無好無惡,不忌不克』之謂也。今其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十年夏四月,周
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
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於
是丕鄭聘於秦,且謝緩賂,故不及。丕鄭之如秦也,言
於秦伯曰:「呂甥、郤稱、冀芮,實為不從。若重問以召之,臣出晉君,君納重耳,蔑不濟矣。」冬,秦伯使泠至報問,
且召三子。郤芮曰:「幣重而言甘,誘我也。」遂殺丕鄭、祁
舉及七輿大夫。左行共華,右行賈華、叔堅、騅歂、纍虎、
特宮山祁,皆里丕之黨也。丕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與也,伐之必出。」公曰:「失眾焉能殺?違禍誰能出君?」按《國語》:里克既殺奚齊、卓子、呂甥及郤稱,使蒲城午
告公子夷吾於梁曰:「子厚賂秦人以求之吾主子。」夷
吾告冀芮曰:「呂甥欲納我。」冀芮曰:「子勉之!國亂民擾,大夫無常,不可失也。非亂何入?非危何安?幸苟君之子,唯其索之。方亂以擾,孰適禦我?大夫無常,苟眾所置,孰能勿從?子盍盡國以賂外內,無愛虛以求入,既入而後圖聚。」公子夷吾出見使者,再拜稽首許諾。呂
甥出告大夫曰:「君死自立則不敢,久則恐諸侯之謀徑召君於外也,則民各有心,恐厚亂。盍請君於秦乎?」大夫許諾。乃使梁由靡告於秦穆公曰:「天降禍於晉國,讒言繁興,延及寡君,使寡君之紹續昆裔,隱、悼播越,託在草莽,未有所依。又重之以寡君之不祿,喪亂並臻。以君之靈,鬼神降衷。罪人克伏其辜,群臣莫敢寧處,將待君命。」君若惠顧社稷,不忘先君之好,辱收
其逋選裔冑而建立之,以主其祭祀,且鎮撫其國家
及其民人,雖四鄰諸侯之聞之也,其誰不儆懼於君
之威,而欣喜於君之德?終君之重愛,受君之重況,而
群臣受其大德,晉國「其誰非君之群隸臣也?」秦穆公
許諾。反使者乃告大夫子明及公孫枝曰:「夫晉國之亂,吾誰使先若夫二公子而立之,以為朝夕之急。」大
夫子明曰:「君使縶也縶,敏且知禮,敬以知微。敏能竄謀,知禮可使,敬不隊命,微知可否。君其使之。」乃使公
子縶弔公子重耳於翟,曰:「寡君使縶弔公子之憂,又重之以喪。寡人聞之,得國常於喪,失國常於喪。時不可失,喪不可久。公子其圖之!」重耳告舅犯,舅犯曰:「不可。亡人無親,信仁以為親,是故置之者不殆。父死在堂而求利,人孰仁我?人實有之,我以徼幸,人孰信我?不仁不信,將何以長利?」公子重耳出,見使者,曰:「君惠弔亡臣,又重有命。重耳身亡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位,又何敢有它志,以辱君義?」再拜不稽首,起而哭,退
而不私公子縶,退弔公子夷吾於梁,如弔公子重耳
之命。夷吾告冀芮曰:「秦人勤我矣。」冀芮曰:「公子勉之,亡人無狷潔,狷潔不行。重賂配德,公子盡之。無愛財,人實有之,我以徼幸,不亦可乎?」公子夷吾出見使者,
再拜稽首,起而不哭,退而私於公子𦄌曰:「中大夫里克與我矣,吾命之以汾陽之田百萬;嬖大夫丕鄭與我矣,吾命之以負葵之田七十萬。君苟輔我,蔑天命矣,吾必遂矣。亡人苟入,掃除宗廟,定社稷,亡人何國之與?有?君實有郡縣,且入河外列城五,豈謂君無有?亦為君之東游津梁之上,無有難急也。亡人之所懷挾嬰瓖以望君之塵垢者。黃金四十鎰,白玉之珩六雙,不敢當公子,請納之左右。」公子𦄌反,致命穆公。穆
公曰:「吾與公子重耳,重耳仁。再拜不稽首,不沒為後也。起而哭,愛其父也。退而不私,不沒於利也。」公子𦄌
曰:「君之言過矣。君若求置晉君而載之,置仁不亦可乎?君若求置晉君以成名於天下,則不如置不」仁以
滑其中,且可以進退。臣聞之: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
武置服。是故先置公子夷吾,是為惠公。穆公問冀芮
曰:「公子誰恃於晉?」對曰:「臣聞之,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夷吾之少也,不好弄戲,不過所復,怒不及色,及其長也,弗改。是故出亡無惡於國,而眾安之。不然,夷吾不佞,其誰能恃乎?」君子曰:「善以微勸。」按《史記秦本紀》:繆公九年,晉獻公卒,立驪姬子奚齊,
其臣里克殺奚齊,荀息立卓子,克又殺卓子及荀息。
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於是繆公許之,使百里傒將
兵送夷吾。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河西八城與秦。」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里
克。丕鄭聞之,恐,因與繆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今背秦約而殺里克,皆呂甥、郤芮之計也。願君以利急召呂、郤,呂、郤至,則更入重耳便。」繆公許之,使
人與丕鄭歸召呂、郤。呂、郤等疑丕鄭有間,乃言夷吾
殺丕鄭。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繆公曰:「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繆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不聽,而陰用豹。
襄王五年,晉饑,乞糴於秦。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三年冬,晉荐饑,使乞
糴於秦。秦伯謂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重施而不報,其民必㩦;㩦而討焉,無眾必敗。」謂百
里:「『與諸乎』?對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丕鄭之子豹在秦,請伐晉。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輸粟於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汎舟之役》。
《襄王》六年冬秦饑乞糴於晉晉人不與。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四年冬,秦饑,使乞糴
於晉。晉人弗與。慶鄭曰:「背施無親,幸災不仁,貪愛不祥,怒鄰不義,四德皆失,何以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慶鄭曰:『棄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射曰:『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災,民所棄也。近猶讎之,況怨敵乎』?」弗聽。退曰:「君其悔是哉。」襄王七年冬十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
侯。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晉侯之入也,秦穆姬
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
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
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
解梁城,既而不與。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
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對曰:「君實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孫。卜右,慶鄭吉。」弗使。步揚御戎,家僕徒為右。乘小駟,鄭入也。慶鄭曰:
「古者大事,必乘其產。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唯所納之,無不如志。今乘異產以從戎事,及懼而變,將與人易。亂氣狡憤,陰血周作,張脈僨興,外彊中乾。進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弗聽。
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鬥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今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無所逃命。」秦伯使
公孫枝對曰:「君之未入,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苟列定矣,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壬
戌,戰於韓原。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韓簡,
虢射為右,輅秦伯將止之。鄭以救公,誤之,遂失秦伯。
秦獲晉侯以歸,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秦伯使辭焉,
曰:「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從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實聞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風。」穆姬
聞晉侯將至,以太子罃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
使以免服衰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臺。大夫請以
入,公曰:「獲晉侯,以厚歸也,既而喪歸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晉人慼憂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圖晉憂,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重怒難任,背天不祥,必歸晉君。」公子縶曰:「不如殺之,無聚慝焉。」子桑曰:「『歸之而質其太子,必得大成』。晉未可滅,而殺其君,祇以成惡。且史佚有言曰:『無始禍,無怙亂,無重怒』。重怒難任,陵人不祥。」乃許晉平。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且
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
「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圉也。」眾皆哭。晉於是乎作
《爰田》。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將若君何?」眾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益乎眾說。」晉於是乎作州兵。初,晉獻公筮嫁
伯姬於秦,遇婦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
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冬十月,晉陰飴甥
會秦伯,盟於王城。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慼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
「『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
焉。蛾析謂慶鄭曰:「盍行乎?」對曰:「陷君於敗,敗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將焉入?」十一月,晉
侯歸。丁丑,殺慶鄭而後入。是歲,晉又饑,秦伯又餼之
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聞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後必大』。晉其庸可冀乎?姑樹德焉以待能者。」於
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按《史記秦本紀》:繆公十五年,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
韓地,晉君棄其軍,與秦爭利,還而馬騺,繆公與麾下
馳追之,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
傷。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
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
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吏逐得,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
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繆
公窘,亦皆摧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於是繆公虜晉
君以歸,令於國齋宿,「吾將以晉君祠上帝。」周天子聞
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夫
人聞之,乃衰《絰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繆
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乃與
晉君盟,許歸之,更舍上舍,而饋之七牢。十一月,歸晉
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
襄王十一年,秦取梁,梁亡。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八年:「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梁亡。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
取梁。
襄王十四年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晉太子圉自秦逃
歸。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二年秋,秦晉遷陸
渾之戎子伊川。晉太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
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按《史記秦本紀》:秦妻子圉以宗女。二十年,秦滅梁芮。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而秦滅之。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
立他子。子圉乃亡歸晉。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
為君。
襄王十六年春秦伯納公子重耳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楚子送公子重耳於秦。秦伯
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
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公賦六
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
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僖
公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及河,子犯以璧授
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於河,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
臼衰。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秦伯使公子𦄌如晉
師,師退軍於郇。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
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戊
申,使殺懷公於高梁。呂郤畏偪,將焚公宮而弒晉侯。
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予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予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予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眾,豈唯刑臣!」公見之以難告。三月,晉侯潛會秦伯
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
秦伯誘而殺之。晉侯迎夫人嬴氏以歸,秦伯送衛於
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
襄王十六年,王出居于鄭,遣使告于秦。
按《春秋》,僖公二十四年,告秦不書。按《左傳》:初,甘昭
公有寵於惠后,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
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太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
人納之。秋,頹叔、桃子奉太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
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於氾,太叔
以隗氏居於溫。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文仲對曰:
「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師父告於晉,
使左鄢父告於秦。
襄王十七年春,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晉侯辭秦師。
秋,秦晉伐鄀。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春,秦伯師于
河上,將納王,晉侯辭秦師而下。夏四月丁巳,王入於
王城。秋,秦、晉伐鄀。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
密。秦人過析,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
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
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襄王二十年夏四月,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
于城濮,楚師敗績。五月癸丑,魯侯會晉侯、齊侯、宋公、
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蔡
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六年冬,楚師
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楚申公叔侯戍之。二
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狐
偃曰:「楚始得曹而新婚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
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
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
之田以畀宋人。楚子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子玉
使伯棼請戰,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公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
告絕於楚。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
小子憖次于城濮。子玉請戰。己巳,楚師敗績。冬,會于
溫,討不復也。
〈注〉
討衛、許。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襄王二十二年「秋晉人秦人圍鄭。」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秋九月甲午,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
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
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倍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
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襄王二十五年春二月,「秦人入滑。夏四月,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杞子自
鄭使告於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知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
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
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而
送之,曰:「晉人禦師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秦師遂東。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
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
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巿於
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鄭穆
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
「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間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楊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
滑而還晉。原軫曰:「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縱敵患生,違天不祥。必伐秦師。」欒枝曰:「未報秦施而伐其師,其為死君乎?」先軫曰:「秦不哀吾喪,而伐吾同姓,秦則無禮,何施之為?吾聞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也。謀及子孫,可謂死君乎?」遂發
命遽興。姜戎、子墨衰絰,梁弘御戎,萊駒為右。夏四月
辛巳,敗秦師于殽,獲百里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
歸,遂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文嬴請三帥,曰:「彼實搆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厭,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於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許之。先軫朝,問秦
囚。公曰:「夫人請之,吾舍之矣。」先軫怒曰:「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墮軍實而長寇讎,亡無日矣。」不顧而唾。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釋
左驂,以公命贈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臣釁鼓,使歸就戮於秦。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秦伯素服郊次,鄉師而
哭曰:「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殽》之役,晉
人既歸秦帥,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貪故也,孤之謂矣。孤實貪以禍夫子。夫子何罪?」復使為政。
襄王二十七年春二月己巳,晉侯、秦師戰于彭衙,秦
師敗績。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秦孟明視帥師
伐晉,以報殽之役。二月,晉侯禦之,先且居將中軍,趙
衰佐之,王官無地御戎,狐鞫居為右。甲子,及秦師戰
于彭衙,秦師敗績。晉人謂秦拜賜之師,秦伯猶用孟
明。孟明增修國政,重施於民。趙成子言於諸大夫曰:
「秦師又至,將必辟之。懼而增德,不可當也。《詩》曰:『毋念爾祖,聿修厥德』。」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敵乎?冬,
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
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
襄王二十八年夏五月秦人伐晉。
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夏四月,「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尸而還,遂霸西戎。」按《史記·秦本紀》:戎王使由余於秦。由余,其先晉人也,
亡入戎,能晉言。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
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
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督責於下,下罷極而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弒,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於
是,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孤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為由余請以疏其間,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間,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於政。」繆公曰:「善。」因與由余曲席而坐,傳器而食,問其地形
與其兵勢,盡察而後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
戎王受而說之,終年不還。於是秦乃歸由余。由余數
諫不聽,繆公又數使人間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繆
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三十六年,繆公復益厚
孟明等,使將兵伐晉。渡河焚船,大敗晉人,取王官及
鄗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
茅津渡河,封殽中尸,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曰:
「嗟!士卒,聽無譁,余誓告汝,古之人謀黃髮番番,則無所過。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卒得孟明之慶。
襄王二十九年秋,晉侯伐秦,王賜秦伯金鼓,命為「西方諸侯伯。」按《春秋,文公四年》,「賜金鼓不書。」按《左傳》,「四年秋,晉侯伐秦,圍邧新城,以報王官之役。」按《史記》:「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襄王》三十年夏秦人入鄀。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初,鄀叛楚即秦,又貳於
楚。五年夏,秦人入鄀。
襄王三十一年春,「秦伯任好薨,子罃立。」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六年夏,「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襄王三十二年「夏四月戊子,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晉先蔑奔秦。」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秦康公送公子
雍于晉,曰:「『文公之入也無衛,故有呂郤之難』。乃多與之徒。」衛穆嬴曰:「抱太子以啼於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寘此』?出朝則抱以適趙氏,頓首於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屬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賜;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雖終,言猶在耳,而棄之若何』?」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
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靈公,以禦秦師。箕、鄭居守。趙
盾將中軍,先克佐之;荀林父佐上軍,先蔑將下軍,先
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為右。及菫陰,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則賓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復緩師,秦將生心。先人有奪人之心,軍之善謀也。逐寇如追逃,軍之善政也。」訓卒練兵,秣馬蓐食,潛師夜起。戊子,敗秦師
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會從之。先蔑之
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太子猶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辭,若何?不然,將及攝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為寮?吾嘗同寮,敢不盡心乎?」弗聽。為賦《板之》
三章,又弗聽。及亡,荀伯盡送其帑及其器用財賄於
秦,曰:「為同寮故也。」士會在秦三年,不見士伯。其人曰:
「能亡人於國,不能見於此,焉用之?」士季曰:「吾與之同罪,非義之也,將何見焉?」及歸,遂不見。
按《史記秦本紀》,「繆公子四十人,其太子罃代立,是為康公。」康公元年,往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
弟名雍,秦出也,在秦,晉趙盾欲立之,使隨會來迎雍,
秦以兵送至令狐。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
隨會來奔。
頃王元年「冬秦人歸魯僖公成風之襚。」按:《春秋》文公九年。
頃王二年春,晉伐秦。夏秦伐晉。
按《春秋,文公十年》,伐秦不書。按《左傳》,十年春,「晉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晉,取北徵。」頃王四年「秋,秦伯使西乞術聘于魯。冬十二月,晉人、秦人戰于河曲。」按《春秋》文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秋,「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主人三辭,賓答曰:『寡君願徼福於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為瑞節,要結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秦,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晉,取
羈馬,晉人禦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將上
軍,臾駢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以從秦師于河
曲。臾駢曰:「秦不能久,請深壘固軍以待之。」從之。秦人
欲戰,秦伯謂士會曰:「若何而戰?」對曰:「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必實為此謀,將以老我師也。趙有側室曰穿,晉君之婿也。有寵而弱,不在軍事,好勇而狂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若使輕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戰
於河。十二月戊午,秦軍掩晉上軍,趙穿追之不及,反
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將何俟焉?」軍吏
曰:「將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謀,將獨出。」乃以其屬出。宣
子曰:「秦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我,何以報?」乃皆
出戰,交綏。秦行人夜戒晉師曰:「兩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請相見也。」臾駢曰:「使者目動而言肆,懼我也,將遁矣。薄諸河,必敗之。」胥甲、趙穿當軍門呼曰:「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險,無勇也。」乃止。
秦師夜遁,復侵晉,入瑕。
頃王五年,晉魏壽餘偽叛于秦,誘士會以歸。秦伯歸
其帑。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三年春,晉侯使詹嘉
處瑕,以守桃林之塞。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夏,六卿
相見於諸浮。趙宣子曰:「隨會在秦,賈季在狄,難日至矣,若之何?」中行桓子曰:「請復賈季能外事,且由舊勳。」郤成子曰:「賈季亂且罪大,不如隨會能賤而有恥,柔而不犯,其知足使也,且無罪。」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
者以誘士會,執其帑於晉,使夜逸請自歸於秦,秦伯
許之。履士會之足於朝。秦伯師於河西。魏人在東,壽
餘曰:「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吾與之先使士會。」士會辭曰:「晉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為戮,無益於君,不可悔也。」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乃行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既濟,魏人譟而還。秦人歸其帑,其處
者為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