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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六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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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一卷目錄
翰林院部彙考一
上古
〈黃帝有熊氏一則〉
商
〈總一則〉
周
〈總一則 成王一則 穆王二則 平王二則〉
漢
〈總一則 宣帝甘露一則 成帝河平一則〉
後漢
〈
總一則 章帝建初二則 和帝章和一則 永元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
一則 獻帝中平一則
〉
魏
〈明帝青龍一則〉
晉
〈總一則 武帝泰始一則 元帝建武一則〉
宋
〈總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南齊
〈總一則 高帝建元一則〉
梁
〈總一則 武帝大同一則〉
陳
〈總一則 武帝永定一則〉
北魏
〈道武帝天興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孝文帝太和五則〉
北齊
〈總一則〉
北周
〈總一則〉
隋
〈總一則 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二則〉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一卷
翰林院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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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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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有熊氏始立史官置左史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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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帝命倉頡為左史,沮誦為右史。倉頡見鳥獸之跡,體類象形而制字,使天下義理必歸文字,文字必歸六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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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設六大之職,而以大史屬於天官。
按:《禮記曲禮》:「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大音奏〉
〈注〉
「典,法也。」此蓋殷時制也。周則太宰為天官,大宗曰「宗伯」為春官,大史以下屬焉。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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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設史官。太史之職,掌六典及法則以逆治。小史掌
邦國之志,內史掌八柄及敘事之法,外史掌命令書
志之事,而皆率屬以統於《春官宗伯》。
按:《禮記曲禮》:「史載筆,士載言。」〈陳注〉
疏曰:言謂盟會之辭,舊事也。方氏曰:「史,國史也。載筆將以書未然之事,載言將以閱已然之事。」《王制》:「太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天子齋戒受諫。」〈陳注〉
《周官》:「太史,典歷代禮儀之籍,國有禮事,則豫執。」《簡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及所當知之諱惡,如廟諱、忌日之類,奉而進之天子。天子重其事,故齋戒以受其所教詔。諫猶教詔也。
《玉藻》:「天子元端而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陳注〉
天子之於事則無為,而其所有為者,言動而已。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宗伯、禮官。
按:《周禮》「春官之屬:太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注〉
《太史》,史官之長。
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國之治。掌灋以逆官府之治。掌則以逆都鄙之治。」〈注〉
典則,亦法也。逆,迎也。六典八灋、八則,冢宰所建,以治百官。太史又建焉,以為王迎受其治也。太史,日官也。《春秋傳》曰:「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居,猶處也。言建六典以處六卿之職。
凡辨灋者攷焉,不信者刑之。
〈注〉
「謂邦國都鄙以灋爭訟來正之」者,
「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以貳六官。」《六
官》之所登
〈注〉
《約劑》,要盟之載辭及券書也。貳猶副也。藏灋與約劑之書,以為六官之副。其有後事,六官又登焉。
若約劑亂則辟灋,不信者刑之。
〈注〉
謂「抵冒盟誓者。」《辟灋》者。考按,讀其然否,
正歲年以序事,頒之于官府及都鄙。
〈注〉
中數曰歲,朔數曰年。中朔大小不齊,正之以閏,若今時作曆日矣。「定四時以次序授民時」之事,
頒告朔于邦國。
〈注〉
天子頒朔于諸侯,諸侯藏之祖廟。至朔,朝于廟,告而受行之
閏月,詔王居門終月。
〈注〉
門謂路寢門也。鄭司農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陽明堂,總章元堂左右之位,惟閏月無所居,居于門,故於文王在門謂之閏。」大祭祀、與執事卜日。
〈注〉
執事,大卜之屬。與之者,當視墨。
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
〈訂義〉
賈氏曰:「戒謂散齋七日,宿謂致齋三日。當此日,與群執事、預祭之官讀《禮書》而協事,恐事有失錯,物有不供故也。」鄭康成曰:「協,合也。」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
〈注〉
謂校呼之,教其所當居之處。
辨事者攷焉,不信者誅之。
〈注〉
謂「抵冒其職事。」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
〈注〉
亦先習錄之也。
及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
〈注〉
將,送也。詔王,告王以禮事。
太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
〈注〉
鄭司農云:「『大出師,則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凶。史官主知天道,故《國語》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春秋傳》曰:『楚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楚子使問諸周太史,太史主天道』。元謂瞽即太師,太師,瞽官之長。」《大遷國》《抱灋》以前。
〈注〉
灋,司空營國之灋也。抱之以前,當先王至,知諸位處。
大喪,「執灋以涖勸防。」〈注〉
鄭司農云:「勸防引《大紼》。」遣之日讀《誄》。
〈注〉
遣,謂祖廟之庭,大奠將行時也。人之道終於此,累其行而讀之,太師又帥瞽廞之而作諡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誄諡成於天道。
凡喪事攷焉。
〈注〉
為有得失。
小喪賜諡。
〈注〉
小喪,卿大夫也。
凡射事,飾中舍算,執其禮事。
〈注〉
舍,讀曰釋。鄭司農云:「中,所以盛算也。」元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鄉射禮》曰:「君國中射則皮豎中,於郊則閭中,於竟則虎中,大夫兕中,士鹿中。」天子之中,未聞。
《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注〉
鄭司農云:「志謂記也,《春秋傳》所謂《周志》,《國語》所謂《鄭書》之屬是也。史官主書,故韓宣子聘于魯觀書,《太史氏繫世》,謂帝繫、《世本》之屬是也。小史主定之,瞽矇諷誦之,先王死日為忌,名為諱,故書奠為帝。」杜子春云:「帝當為奠,奠讀為定,書帝亦或為奠,元謂王有事所祭於其廟。」大祭祀,「讀《禮》灋史以書」,敘昭穆之俎簋。
〈注〉
「讀禮灋」者,太史與群執事史,此小史也。言「讀禮灋」者,小史敘俎簋以為節。故書「簋」或為「几。」鄭司農云:「几讀為軌,書亦或為簋,古文也。大祭祀,小史主敘其昭穆,以其主定繫世。祭祀,史主敘其昭穆,次其俎簋。」故齊景公疾,欲誄於祝。史元謂俎簋牲與黍稷,以書次之,校比之。
大喪、大賓客、大會同、大軍旅,佐《太史》。凡國事之用禮
灋者,掌其小事。
卿、大夫之喪,賜諡、讀誄。
〈注〉
其讀《誄》,亦以太史賜諡為「節」,事相成也。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
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內
史掌王之八枋之灋,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
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注〉
太宰既以詔王,內史又居中貳之。
執國灋及「國令」之貳,「以攷政事,以逆會計。」〈注〉
《國灋》、六典、八灋、八則:
「掌敘事之灋,受納訪,以詔王聽治。」〈注〉
《敘》,六敘也。納訪,納謀於王也。六敘,六曰「以敘聽其情。」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注〉
鄭司農說以《春秋傳》曰:「王命內史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策謂以簡策書王命,其文曰『王為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受策以出』。」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
〈注〉
若今《尚書》入省事。
《王制》:「祿則贊為之以方出之,賞賜亦如之。」〈注〉
贊為之,為之辭也。鄭司農云:「以方出之,以方版書而出之。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杜子春云:「方直,謂今時牘也。」 元謂《王制》曰:「王之三公視公侯,卿視伯,大夫視子男,元士視附庸。」內史掌書王命,遂貳之。
〈注〉
副寫藏之。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外史掌書外令。
〈注〉
《王令》下畿外。
掌四方之志。
〈注〉
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檮杌》。
掌三皇五帝之書。
〈注〉
楚靈王所謂「《三墳》《五典》。」掌達書名于四方。
〈注〉
謂若《堯典》《禹貢》達此名使知之。或曰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書之文字得能讀之。
若以書使于四方,則書其令。
〈注〉
書「王令」以授使者。
成王元年伯禽就封於魯分以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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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左傳定公四年》:「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衛子魚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之,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按通鑑伯禽就封在成王元年〉
〈注〉
史太史典策,《春秋》之制。
〈疏〉
《正義》曰:「典策」,謂史官書策之典,若傳之所云「發凡」之類,賜之以法,使依法書時事也。
穆王二十四年命左史戎夫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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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書紀年》云云。
按《汲冢周書史記解》:「維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聞。信不行,義不立,則哲士凌君,政禁而生亂,皮氏以亡。諂諛日近,方正日遠,則邪人專國,政禁而生亂,華氏以亡』。」好貨財珍怪,則邪人進,
邪人進則賢良日蔽而遠;賞罰無位,隨財而行,夏后
氏以亡,嚴兵而不
〈闕〉
「者其臣懾,其臣懾而不敢忠,不敢忠則民不親其吏。」刑始于親,遠者寒心,殷商以亡。
樂專于君者,權專于臣,權專于臣則刑專于民。君娛
於樂,臣爭于權,民盡于刑,有虞氏以亡。奉孤以專命
者,謀主必畏其威而疑其前事,挾德而責,數日疏,位
均而爭,《平林》以亡。大臣有錮職,譁誅者危。昔者質、沙
三卿,朝而無禮,君怒而久拘之,譁而弗加,譁卿謀變,
《質沙》以亡。外內相間,下撓其民,民無所附,三苗以亡。
弱小在彊大之間,存亡將由之,則無天命矣。不知命
者死,有夏之方興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國亡,嬖子
兩重者亡。昔者義渠氏有兩子,異母皆重,君疾大臣
分黨而爭,義渠以亡。功大不賞者危。昔平州之功大
而不賞,諂臣日賞,貴功日怒而生變。平州之君以「走出召遠,不親者危。」昔有林氏召離戎之君而朝之,至
而不禮,留而弗親,離戎逃而去之,林氏誅之,天下叛
林氏。昔者曲集之君,伐智而專事,彊力而不賤,其臣
忠良皆伏,愉州氏伐之,君孤而無使,曲集以亡。昔者
《有巢氏》有亂臣而貴,任之以國,假之以權,擅國而主
斷。君已而奪之,臣怒而生變。有「《巢》以亡斧,小不勝柯者亡。」昔有鄶君,嗇儉滅爵損祿。群臣卑讓,上下不臨
後。
〈闕〉
小弱,禁罰不行,重氏伐之,鄶君以亡。久空重位
者危。昔有共工自賢,自以無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亂,
民無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犯難爭權,疑者死。昔
有林氏、上衡氏爭權,林氏再戰弗勝,上衡氏偽義弗
克,俱身死國亡。知能均而不親,並重事君者危。昔有
南氏,有二臣貴寵,力鈞勢敵,竟進爭權,下爭朋黨,君
弗禁,南氏以分。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故者疾怨,新
故不和,內爭朋黨,陰事外權。《有果氏》以亡爵重祿輕,
比
〈闕〉
不成者亡。昔有畢程氏損祿增爵,群臣貌匱,比
而戾民,畢程氏以亡。好變故易常者亡。昔陽氏之君,
自伐而好變,事無故業,官無定位,民運於下,陽氏以
亡。業形而愎者危。昔穀平之君,愎類無親,破國弗剋,
業形用國,外內相援,穀平以亡,武不止者亡。昔阪泉
氏用兵無已,誅戰不休,并兼無親,文無所立,智士寒
心,徙居至于獨鹿,諸侯叛之,《阪泉》以亡。狠而無親者
亡。昔者縣宗之君,狠而無聽,執事不從,宗職者疑,發
大事,群臣解體,國無立功,《縣宗》以亡。昔者元都賢鬼
道,廢人事天,謀臣不用,龜策是從,神巫用國,哲士在
外,元都以亡,文武不行者亡。昔者西夏性仁,非兵,城
郭不修,武士無位,惠而好賞,屈而無以賞。唐氏伐之,
城郭不守,武士不用,西夏以亡,美女破國。昔者績陽
彊力四征,重丘遺之美女,績陽之君悅之,熒惑不治,
大臣爭權,遠近不相聽,國分為二,宮室破國。昔者有
洛氏宮室無常,池囿廣大,工功日進,以後更前,民不
得休,農失其時,饑饉無食,成商伐之,有洛以亡
穆王三十二年,巡行天下,有書史十人,記其所行之
地。
按:《拾遺記》云云。
平王 年晉董史佐籍黶掌晉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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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左傳昭公十五年》:「冬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后,籍談為介。既葬,除喪,以文伯宴王,曰:『昔而高祖孫伯黶,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注〉
孫伯黶,晉正卿籍談九世祖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適晉,為太史。籍黶與之共董督《晉典》,因為董氏,董狐其後。
〈疏〉
正義曰:僖二十二年傳曰:「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則辛有平王時人也。此王因籍說董,言晉國唯有籍、董二族,世掌典籍。
平王十八年。秦初有史以紀事。
按:《史記秦本紀》:「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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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承秦制,設太史令、丞,統于太常,但主星曆。設博士
掌通古今。後改《五經》博士。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武
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
十二人。
按《玉海》,《漢舊儀》,「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元端章甫冠,為待詔博士。」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講五經同異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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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三年春三月己丑,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迺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成帝河平三年秋八月乙卯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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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按《劉向傳》:「宣帝初立《穀梁春秋》,徵更生受《穀梁》,講論五經於石渠。」〈注〉
師古曰:《三輔舊事》云:「石渠閣在未央大殿北,以藏祕書。」廢十餘年,成帝即位,更生乃復進用,更名向,遷光祿
大夫。是時,上方精於《詩》《書》,觀古文,詔向領校《中五經》
祕書。
〈注〉
師古曰:「言中者,以別於外。」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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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設《五經》博士祭酒,以教弟子,掌承問,仍統於太
常。設侍中及黃門侍郎,以掌侍左右,備顧問。後又置
祕書監。
按《後漢書百官志》:「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本四百石,宣帝增秩。」〈注〉
胡廣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撰,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本紀》:「桓帝延熹二年,置祕書監。」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注〉
漢官秩云千石。《周禮》太僕于寶注曰:「若漢侍中。」蔡質《漢儀》曰:「侍中常伯,選舊儒高德,博學淵懿,仰占俯視,切問近對,喻旨,公卿上殿稱制,參乘佩璽,秉劍,員本八人陪見。」舊在尚書令僕射下尚書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書下。司隸校尉見侍中,執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上,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中引王就坐。」〈注〉
《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瑣門拜,名曰夕郎。宮閤簿,青瑣門在南宮。衛瓘注《吳都賦》曰:青瑣,戶邊青鏤也。一曰:天子內有眉格,再重,裡青畫曰瑣。《獻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書事。改給事黃門侍郎為侍中侍郎,去「給事黃門」之號,旋復復故。舊侍中、黃門侍郎,以在中宮者不與近密交。政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闈,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書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又曰:「諸奄人官悉以議郎、郎中稱秩如故。諸署令兩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從事以下。」按《儒林傳》:「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採求闕文,補綴漏逸。先是,四方學士多懷挾圖書,遁逃林藪,自是莫不抱負墳策,雲會京師,范升、陳元、鄭興、杜林、衛宏、劉昆、桓榮之徒,繼踵而集。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毛,《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前書》云:「田何傳《易》,授丁寬,丁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讎、東海孟喜、琅邪梁丘賀,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又「東郡京房,受《易》於梁國焦延壽,別為京氏學。」又「東萊費直傳《易》,授琅邪王橫,為費氏學,本以古字,號《古文易》。又沛人高相傳《易》,授子康及蘭陵毋將永,為高氏學。」施、孟、梁丘、京氏
四家皆立博士,費、高二家未得立。濟南伏生傳《尚書》,
授濟南張生及千乘歐陽生,歐陽生授同郡兒寬,寬
授歐陽生之子,世世相傳,至曾孫歐陽高,為《尚書》、歐
陽氏學。張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傳
族子勝,為大夏侯氏學。勝傳從兄子建,建別為小夏
侯氏學。三家皆立博士。又魯人孔安國傳《古文尚書》,
授都尉朝,朝授膠東庸譚,為《尚書》,古文學,未得立。魯
人申公受《詩》於浮丘伯,作為訓詁,是為《魯詩》;齊人轅
固生亦傳《詩》,是為《齊詩》;燕人韓嬰亦傳《詩》,是為《韓詩》,
三家皆立博士。趙人毛萇傳《詩》,是為《毛詩》,未得立魯。
高堂生漢興,傳《禮》十七篇,後瑕丘蕭奮以授同郡后
蒼,蒼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聖、沛人慶普,於是德為
《大戴禮》,聖為《小戴禮》,普為《慶氏禮》,三家皆立博士。孔
安國所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前世傳
其書,未有名家。中興以後,亦有大小戴博士,雖相傳
不絕,然未有顯於儒林者。建武中,曹充習慶氏學,傳
其子褒,遂撰《漢禮》;齊胡母子都傳《公羊春秋》,授東平
嬴公,嬴公授東海孟卿,孟卿授魯人眭孟,眭孟授東
海嚴彭祖、魯人顏安樂,彭祖為《春秋嚴氏學》,安樂為
《春秋顏氏學》。又瑕丘江公傳《穀梁春秋》,三家皆立博
士。梁太傅賈誼為《春秋左氏傳訓詁》,授趙人貫公。建
武中,鄭興、陳元傳《春秋左氏》學。時尚書令韓歆上疏,
欲為《左氏》立博士,范升與歆爭之未決。陳元上書訟
《左氏》,遂以魏郡李封為《左氏》博士。後群儒蔽固者數
廷爭之。及封卒,光武重違眾議,而因不得補。
章帝建初元年詔賈逵入講白虎觀雲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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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賈逵傳》,「明帝敕蘭臺給筆札,使作《神雀頌》,拜為郎,與班固並校祕書,應對左右。肅宗立,降意儒術,特好古文《尚書左氏傳》,建初元年,詔逵入講北宮白虎觀、南宮雲臺。帝善逵說,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逵於是具條奏之。」建初四年,詔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
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四年冬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漢承暴秦,褒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復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藝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
長水校尉儵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
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
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
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按《儒林傳》:「建初中,大會諸儒于白虎觀,考詳同異,連月乃罷。肅宗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顧命史臣,著為通義。」又詔高才生
受《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
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按《魏應傳》:「四年拜五官中郎將,章帝甚重之,數進見,論難於前,特受賞賜。時會京師諸儒於白虎觀,講論《五經》同異,使應專掌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之,帝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按
《丁鴻傳》:「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觀,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制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
臨決。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時
人嘆曰:「殿中無雙丁孝公。」和帝章和二年夏五月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按桓榮傳榮子郁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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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先師子。有禮讓,甚見親厚,常居中論經書,問以政
事,稍遷侍中。帝自製《五家要說》章句,令郁校定於宣
明殿。和帝即位,富於《春秋》。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
欲令少主頗涉經學,上疏皇太后曰:「昔五更桓榮,親為帝師子。郁結髮敦尚,繼傳父業,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父子,給事禁省,更歷四世。今白首好禮,經行篤備。又宗正劉方,宗室之表,善為《詩經》,先帝所褒,宜令郁方並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由是遷長樂少
府,復人侍講。頃之,轉為侍中、奉車都尉
永元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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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按《儒林傳》。「孝和亦數幸東觀。覽閱書林。」安帝永初四年春二月乙亥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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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元初五年置史官注紀太后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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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按《鄧皇后紀》,太后臨朝
十載,天下復平。元初五年,平望侯劉毅以太后多德
政,欲令早有注紀,上書安帝曰:「臣聞《易》載羲農而皇德著,書述唐虞而帝道崇。故雖聖明,必書功於竹帛,流音於管絃。伏惟皇太后膺大聖之姿,體乾坤之德,齊蹤虞妃,比跡任、姒,孝悌慈仁,允恭節約,杜絕奢盈之源,防抑逸欲之兆,正位內朝,流化四海。」及元興、延
平之際,國無儲副,仰觀乾象,參之人譽,援立陛下為
天下主,永安漢室,綏靜四海。又遭水潦,東州饑荒。「垂恩元元,冠蓋交路,菲薄衣食,躬率群下,損膳解驂,以贍黎苗。惻隱之恩,猶視赤子。克己引愆,顯揚仄陋,崇晏晏之政,敷在寬之教,興滅國,繼絕世,錄功臣,復宗室,追還徙人,蠲除禁錮。」政非惠和,不圖於心;制非舊
典,不訪於朝。弘德洋溢,充塞宇宙;洪澤豐沛,漫衍八
方,華夏樂化,戎狄混并。丕功著於大漢,碩惠加于生
人。巍巍之業,可聞而不可及;蕩蕩之勳,可誦而不可
名。古之帝王,左右置《史》,漢之舊典,世有注紀。夫道有
夷崇,治有進退,若善政不述,細異輒書,是為堯、湯負
洪水大旱之責,而無咸熙假天之美;高宗、成王有雉
雊迅風之變,而無中興康寧之功也。上考《詩》《書》,有虞
二妃,周室三母,修行佐德,思不踰閾。未有內遭家難,
外遇災害,覽總《大麓》,經營天物,功德巍巍若茲者也。
宜令史官著《長樂宮》,注《聖德頌》,以敷宣景燿,勒勳金
石,縣之「日月,攄之罔極,以崇陛下烝烝之孝。」帝從之。
獻帝中平六年始以士人為侍中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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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中平六年九月,即皇帝位,初令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賜公卿以下至黃門侍郎家一人為郎,以補宦官。所領諸署,侍於殿上。」〈注〉
《續漢志》曰:「侍中,比二千石,無員。」《漢官儀》曰:「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中,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坐唾壺,朝廷榮之。至東京時,屬少府,亦無員。駕出,則一人負傳國璽,操斬蛇劍,參乘,與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應劭曰: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闥拜,謂之夕郎。《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于此各置六人也。《獻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靈帝熹平四年,改「平準」為「中準」,使宦官為令。自是諸內署令、丞,悉以閹人為之,故今並令士人代領之。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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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青龍四年夏四月置崇文觀徵善屬文者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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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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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置祕書監,統丞郎以典圖籍,著作郎以典史事,侍
中給事,仍備顧問。
按《晉書職官志》:「祕書監。案漢桓帝延熹三年,置祕書監,後省。魏武為魏王,置祕書令、丞。及文帝黃初初,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祕書改令為監,後以何禎為祕書丞,而祕書先自有丞,乃以禎為祕書右丞。及晉受命,武帝以祕書并中書省,其祕書著作之局不廢。惠帝永平中,復置祕書監,其屬官有丞有郎,并統著」作省。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漢東京圖籍在東觀,故使名
儒著作東觀,其有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詔置
著作郎於此,始有其官,隸中書省。及晉受命,武帝以
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而祕書既典文籍,今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
改隸祕書省。後別自置省,而猶隸祕書著作郎一人,
謂之「大著作郎」,專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
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侍中。」案黃帝時,風后為侍中,于周為常伯之任。秦取
古名置侍中,漢因之。秦、漢俱無定員,以功高者一人
為僕射。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者則非數。掌儐贊
威儀。大駕出,則次直侍中護駕,正直侍中負璽陪乘,
不帶劍,餘皆騎從。御登殿與散騎常侍對仗,侍中居
左,常侍居右,備切問近對,拾遺補闕。及江左哀帝興
寧四年,桓溫奏省二人,後復舊
給事黃門侍郎,秦官也,漢已後並因之,與侍中俱管
門下眾事,無員。及晉,置員四人。
散騎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騎
從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無員,亦以為加官。
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黃初初,
置散騎,合之於中司,掌規諫,不典事,貂璫插右騎散
從。至晉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為中常
侍,後遂止,常為顯職。
給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
位次中常侍。漢因之。及漢東京省,魏世復置,至晉不
改,在散騎常侍下、給事黃門侍郎上,無員。
「通直散騎常侍」,案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泰
始十年,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員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江左置四人。
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自魏至晉,散
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
乃罷。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及太
興元年,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員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為四人。
員外散騎侍郎,武帝置,無員。
武帝泰始六年詔泰始以來大事祕書綴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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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六年「秋七月乙巳,詔曰:『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祕書寫副。後有其事,輒宜綴集以為常』。」元帝建武元年冬十一月丁卯置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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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按《王導傳》。「時中興草創。未置史官。導始啟立。於是典籍頗興。」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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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祕書監」以統丞、郎,罷著作,而侍中、散騎、給事中
皆侍左右,備顧問。
按《宋書百官志》:祕書監一人,祕書丞一人,祕書郎四
人。漢桓帝延熹二年,置祕書監。皇甫規《與張奐書》云:
「從兄祕書,它何動靜」是也。應劭《漢官》曰:祕書監一人,
六百石,後省。魏武帝為魏王,置祕書令、祕書丞,祕書
典尚書奏事。文帝黃初初,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
祕書改令為監。後欲以何禎為祕書丞,而祕書先自
有丞,乃以禎為祕書右丞。後省,掌藝文圖籍。《周官》外
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書」,即其任也。漢西京圖
籍所藏,有天府、石渠、蘭臺、石室、延閣、廣內之府是也。
東京圖書在東觀,晉武帝以祕書并中書省監,謂丞
為中書祕書丞。惠帝復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
國史。周世左史記事,右史記言,即其任也。漢東京圖
籍在東觀,故使名儒碩學著作東觀,撰述國史,著作
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隸中書。晉武世,繆徵為中書著
作郎,元康中,改隸祕書,後別自為省,而猶隸祕書著
作郎,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晉制,著作佐郎始到職,
必撰《名臣傳》一人。宋氏初,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
制遂替矣。
侍中四人,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法駕出,則正
直一人負璽陪乘,殿內門下眾事皆掌之。周公《戒成
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侍中本秦丞相史
也,使五人往來殿內東廂奏事,故謂之侍中。漢西京
無員,多至數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
器、虎子之屬。武帝世,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
掌御唾壺,朝廷榮之,久次者為僕射。漢東京又屬少
府,猶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答。法駕出,則
多識者一人負傳國璽,操斬白蛇劍參乘,餘皆騎在
乘輿車後。光武世,改僕射為祭酒焉。漢世與中官俱
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
禁外,有事乃入,事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
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
御,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
官,不主數,秩比二千石。
給事黃門侍郎四人,與侍中俱掌眾事,郊廟臨軒,則
一人執麾。《漢百官表奏》曰:「給事黃門無員,掌侍從左右。」漢因之。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亦無員,掌侍從左右,關通中外。諸王朝見,則引王朝坐。」應劭曰:「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史臣按,劉向《與子歆書》曰:
「黃門郎,顯處也。」然則前漢世已為黃門侍郎矣。董巴
《漢書》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
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也。魏晉以來,員
四人,秩六百石。
散騎常侍四人,掌侍左右。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
騎並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無員,並為加官。
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因用宦者。魏文帝黃初
初,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始以孟達補
之,久次者為祭酒。散騎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騎常侍四人,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
晉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晉江左置五人。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魏、晉散騎常
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乃罷。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初,晉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四
人,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為四人。員外散騎侍郎,晉武帝置,無員。
給事中,無員。漢西京置。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漢
東京省,魏世復置。
明帝泰始六年秋九月戊寅立總明觀徵學士以充之置東觀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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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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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設「祕書監」,以統丞、郎,而侍中、給事、散騎皆主侍
從。
按《南齊書百官志》:「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晉祕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
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
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
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
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
白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
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
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
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舊與侍中通官。其通
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
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奉朝請,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
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
高帝建元二年置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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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按《檀超傳》,「超為司徒右長史,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掌史職。」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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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以門下省掌侍從,集書省掌文章,中書省掌制命,
祕書省掌典籍,著作郎掌國史,始設撰史學士。
按《隋書百官志》:「梁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四人,掌侍從左右,擯相威儀,盡規獻納,糾正違闕。監令嘗御藥,封璽書。侍郎中高功者,在職一年。詔加侍中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公車、太官、太醫等」令。驊騮廄丞。
集書省置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員外散
騎常侍無員。散騎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員外散
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常侍。侍郎,掌侍從左右,獻納
得失,省諸奏聞。文書意異者隨事為《駮集錄》,比詔比
璽,為諸優文、策文、平處。諸文章詩頌,常侍高功者一
人為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糾諸逋違。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舊並為顯
職,與侍中通官。宋代以來,或輕或雜,其官漸替。天監
六年革選,詔曰:「在昔晉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並奏帷幄。員外常侍,特為清顯。陸始名公之冑,位居納言,曲蒙優禮,方有斯授。可分門下二局,委散騎常侍尚書案奏,分曹入集書。通直常侍,本為顯爵,員外之選,宜參舊准人數,依正員格。」自是散騎視侍中,通直視
中丞,員外視黃門郎。
中書省置監、令各一人,掌出內帝命。侍郎四人,高功
者一人,主省內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員,又
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舊入直閤內。梁用人殊
重,簡以才能,不限資地,多以他官兼領。其後除通事,
直日中書舍人。
祕書省置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國之典籍、圖書。著
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國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謂之
「大著作。」梁初,周捨、裴子野皆以他官領之。又有撰史
學士,亦知史書,佐郎為起家之選。
武帝大同七年立士林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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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大同七年冬十二月丙辰,於宮城西立士林館。」按《冊府元龜》,孔子袪兼中書通事舍人。高祖撰《五經
講疏》及《孔子正言》,專使子袪簡閱群書,以為義證。事
竟,敕子袪與右衛朱异、左丞賀琛於士林館遞日執
經。累遷通直正員郎,舍人如故。後召入壽光殿講《禮
記》義,高祖善之,拜員外散騎侍郎。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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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承,梁門下、集賢、中書、祕書四省仍各設,掌侍從文
章、制命、典籍之職。
按《隋書百官志》:「陳制,親王起家則為侍中,若加將軍,方得有佐史。無將軍則無府,止有國官。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諸王起家;餘子並封公,起家中書郎。諸王子并諸侯世子,起家給事。三公子,起家員外散騎侍郎;令僕子起家祕書郎,若員滿,亦為板法曹,雖高半階,望終祕書郎下。次令僕子,起家著作佐郎,亦」為《板行》參軍。
武帝永定三年夏閏四月甲午詔依前代置西省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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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武帝本紀》云云。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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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武帝天興二年春三月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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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帝神麚三年幸白虎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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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趙逸為中書侍郎,太武神麚三年三月,上已帝幸白虎殿,命百僚賦詩。逸製詩序,時稱為善。」文成帝和平元年復置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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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命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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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一年冬十二月,詔祕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太和十四年春二月戊寅。初詔定《起居注制》。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太和十五年,置左右史官。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聽政於皇信東室,初分置左右史官。」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祕書監等官階品。」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於令,祕書監從第二品中,給事黃門侍郎第三品中,給事中、祕書令、給事從第三品上,祕書丞第四品下,員外散騎侍郎從第四品下,祕書著作郎第五品上,祕」書郎,從第五品上。主書郎,第六品上。太史博士,第
六品中。中書舍人,集書校書郎,祕書校書郎,《祕書鍾
律》郎,從第六品上。祕書舍人,第七品下。祕書令史,主
書令史,集書令史,《起居注》令史,從第七品上。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祕書等《官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祕書監第三品給事黃門侍郎,第四品上階通直散騎常侍,第四品祕書丞、散騎侍郎、員外散騎常侍,第五品上階著作郎、通直散騎侍郎從第五品上階中書舍人,第六品給事中,從第六品上階員外散騎侍郎,第七品上階。《祕書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主書令史,從第八品上階。校書郎,第九品上階。」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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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設祕書省,典司經籍,集書省掌左右獻納。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祕書省,典司經籍,監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書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又領著作省,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二人。」集書省,掌諷議左右,從容獻納。散騎常侍、通直散騎
常侍各六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六人,員外散
騎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騎侍郎六人,給事中六人,員
外散騎侍郎一百二十人,奉朝請二百四十人。又領
起居省,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通直散
騎侍郎各一人,校書郎二人。
按杜佑《通典》,按歷代常侍,或有員外者,或有通直者。
故史傳中謂「員外散騎侍郎,或單謂之員外郎」;謂通
直散騎侍郎,或單為通直郎。其非員外及通直者,或
謂之政員散騎侍郎,或單謂之政員郎。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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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置麟趾殿學士,以外史、「紀言動、校書、著作」諸士
皆屬之,而祕書亦兼著作。
按杜佑《通典》:「後周有麟趾殿學士,有外史,掌書王言及動作之事,以為國志。」祕書監亦領著作監,掌國史。
〈注〉
後周柳虯為祕書丞時祕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因虯為丞始命監掌焉。
又有校書郎,下士十二人;又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
人。掌綴國銘,屬春官之外史。
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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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祕書省設監、丞,領太史、著作二曹。
按《隋書百官志》:「祕書省,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校書郎十二人,正字四人,錄事二人,領著作、太史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置令、丞各二人,司曆二人,監候四人。其曆天文、漏刻、視祲,各有博士及生員。祕書監為正三品,祕書丞為正五品上階,著作郎為從五品上階,祕書郎、著作佐郎,為正七品;諸校書郎,為正九品上階,正字,為《從九品上階》。」文帝開皇六年置儒林文林郎隸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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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六年,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開皇十四年,祕書省置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十四年,諸省各置主事令史員。」煬帝大業三年祕書省增置少監一人改太史局為監後又改監為令餘各增減改置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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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於第九,唯置正、從,而除上下階。」祕書省降監為從二品,增置少監一人,從四
品。增著作郎階為正五品,減校書郎為十人。改太史
局為監,進令階為從五品,又減丞為一人。置司辰師
八人,增置監、候為十人。其後又改監、少監為令、少令,
增祕書郎為從五品。加置佐郎四人,從六品。以貳郎
之職,降著作郎階為從五品。又置儒林郎十人,正七
品。掌明經待問,唯詔所使。文林郎二十人,從八品。掌
撰錄文史,檢討舊事。此二郎皆上在藩已來直司學
士。增校書郎,員四十人。加置楷書郎員二十人,從九
品。掌抄寫御書。
大業十一年正月,增祕書省官百二十員,以博士補
之。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玉海》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