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us Viewer
Root / 中國漢文 / clean / 秦朝 / 尚書 / 周書 / 尚書__金縢.txt
傳本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爲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爲功(貢),爲三壇同墠。爲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戴)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年)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溥)佑(有)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于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珪。」乃卜三龜,一習(襲)吉。啓籥見書,乃并是吉。公曰:「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親)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歸,乃納冊于金縢之匱中。王翌日乃瘳。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羣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爲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逆〉公。
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與大夫盡弁,以啓金縢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爲功(貢)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諸史與百執事。對曰:「信。噫(抑)公命我勿敢言。」王執書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勞王家,惟予沖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親)逆,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則盡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清華簡
(武王有疾,周公祝禱) 武王既克殷三年,王不豫有遲。二公告周公曰:「我其為王穆卜。」 周公曰:「未可以戚吾先王。」 周公乃為三壇同墠,為一壇於南方,周公立焉,秉璧戴珪。史乃冊祝告先王曰:「尔元孫發也,遘害虐疾,爾毋乃有備子之責在上。惟尔元孫發也,不若旦也,是佞若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命于帝廷,溥有四方,以定尔子孫于下地。尔之許我,我則瘗璧與珪。尔不我許,我乃以璧與珪歸。」 周公乃納其所為功自以代王之說于金縢之匱,乃命執事人曰:「勿敢言。」(武王崩,管蔡流言,周公東征) 就後武王陟,成王猶幼在位。管叔及其羣兄弟乃流言于邦曰:「公將不利于孺子。」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口我亡以復見於先王。」 周公宅東三年,禍人乃斯得。
(周公遺詩,成王不信周公) 於後,周公乃遺王詩曰《鴟鴞》,王亦未逆公。
(天現異象,成王悔悟迎周公) 是歲也,秋大熟,未刈。天疾風以雷,禾斯偃,大木斯拔。邦人皆大恐。王口弁,大夫綴
,以啓金縢之匱。王得周公之所自以為攻,以代武王之說。 王問執事人,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 王搏書以泣,曰:『昔公勤勞王家 ,惟余沖人亦弗及知。 今皇天動威,以章公德。 惟余沖人其親逆公,我邦家禮亦宜之。
(成王出郊迎周公,歲大熟) 王乃出逆公至郊。是夕,天反風,禾斯起,凡大木之所拔,二公命邦人盡復筑之。 歲大有年,秋則大刈。
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簡十四背)本作品
原文沒有標點
。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
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协议()及自由文档许可证()的条款释出。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印发《
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
》(权办[]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中華民國年(年)月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