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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中華民國 / 世祖出家事考實 / 世祖出家事考實__juan_01.txt
淸世祖
好佛,延高僧入禁中,尊禮甚至。時有
木陳
玉林
二禪師,皆
世祖
所敬事。而
玉公
名
通琇
,其弟子皆「行」字排也。
木陳
較有世間法習氣,
世宗
時深斥之,而獨尊
玉林
,責
木陳
所著《北遊集》乖謬,飭部行文各省查燬。然
木陳
歸
天童
,諸御書已摹刻上石,作
奎煥樓
貯之。
天童寺
在
明州
萬山中,當時無追跡者,故石刻至今尚存。二十年庚午,余游
浙
東西諸山,讀
奎煥樓
壁嵌
世祖
與
木陳
敕及手札,並書
唐
詩軸。
世祖
書法蒼勁,非
康
雍
乾
累朝可比。鈐章有「塵隱道人」,有「懶翁」,有「癡道人」等各文字,札稱「
木陳
師兄」。有一軸書《梵網經》及《蓮池解》,說明僧人不拜人君之旨。余《明州雜詩》中有一首云:「禪榻安眠
奎煥樓
,藥師龕後敕書留。道人塵隱翁貪懶,萬乘蕭然第一流。」記此事也。
《玉林國師年譜》:
順治
十六年己亥。譜有云:「
世祖
請師起名,師辭讓,固謂師曰:『要用醜些的字眼。』師書十餘字進覽。
世祖
自擇「癡」字,上則用
龍池祖法派
中「行」字。後凡請師說戒等御札,悉稱弟子某某,即璽章亦有「癡道人」之稱。然師珍重
世祖
之深信,未嘗形之口吻楮墨。凡師弟子,俱以法兄師兄爲稱。至四月八日,佛誕道場圓滿,師即辭歸葬親。上兪允所請。四月十三日,欽差内十三道
張嘉謨
近侍
李國柱
賫勅至
萬善殿
,賜黃衣銀印,師號
大覺禪師
,並賜帑金營葬,仍遣司吏院官
張
公
嘉謨
送歸。師自前三月十五日面聖,留供西苑
萬善殿
者兩閱月,常不卸帽,不脫伽黎,上傳師眞,留供大內,恩蒙顧問者非一一。然上如不問,則不敢強對。語不及古今政治得失,人物臧否,惟以第一義諦啓沃聖心。盖不敢孤徵召僧伽之明詔也。」
世宗
之斥
木陳
也,舉其《北遊集》所載,如述
世祖
諭旨云:「願老和尚勿以天子視朕,當如門弟子旅庵相待。」以爲誕妄之至。又如云:「上龍性難攖,不時鞭朴左右,偶因問答間,師啓曰:『參禪學道人,不可任情喜怒,故曰:「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
者此也。』上點首曰:『知道了。』後近侍
國柱
語師云:『如今萬歲爺不但不打人,卽罵亦希逢矣。又萬歲爺極賛老和尙胸懷平坦,亦最慈和樂易。』」云云。謂此乃必無之事,明係憑空結撰者。
木陳
漏洩
世祖
言動較多,故爲
世宗
所嫉。但
世祖
敬禮二僧,亦爲
世宗
所承認。《北遊集》中語,未敢謂其必無。
世宗
又舉《北遊集》有譏
玉琳
語,謂其不知分量。而《玉琳年譜》亦言
木陳
非議其
世祖
所傳之眞,爲不脫帽之像,有違僧律,
玉琳
有駁正語甚詳。然則二僧相輕,固自數見。今姑不論二僧之公案,要於
世祖
之入禪宗,禮本師,受法名,序輩行,雖不下堂階,早與
同泰
捨身比烈。若不以攻乎異端爲惡德,則於其樂道忘勢,服善改過,反引爲恥,乃
世宗
之褊心,非
世祖
所任受也。故
木陳
所記,吾以爲無可反脣也。
然則謂
世祖
出家,正足道
世祖
之志。而世之所傳,則又加以神秘,謂在位十八年,棄天下如敝屣,遯入
五臺
爲僧。其文字之證,則取之
吳梅村
《清涼山讚佛詩》;其事實之證,則謂
聖祖
奉太后屢幸
五臺
,必有所爲。又
光緒
庚子,兩宮西狩,道經
晉
北,供御器具,
地方無從措備,借自
五臺
,宛然内廷法物,益堅信此中必爲王者所居。並由
梅村
詩多言帝王內寵事,而
世祖
升遐之前數月,適爲
端敬皇后
董鄂氏
之喪,
世祖
哀悼過情,爲世所歎異,因謂由悼亡而厭世,脫離塵網,廻向空門,成萬古鍾情天子之佳話。以故傳說益多,不可嚮邇。今先將世祖崩於宮中之明證,一一搜出,再以國史箋釋
梅村
詩,不但瞭然於
世祖
出家之眞僞,並將
順治
末年宮中之恩怨,主德之汚隆,爲談
淸
宮情史者參一解焉。
《玉林國師年譜》:「
順治
十八年正月初三,中使
馬
公二次奉旨至
萬善殿
云:『聖躬少安。』師集衆展禮御賜金字《楞嚴經》,遶持大士名一千,爲上保安。初四,
李
近侍言:『聖躬不安之甚。』初七亥刻駕崩。初八日,皇太后慈旨,請師率衆即刻入宮,大行皇帝前說法。初九寅刻,新天子登位矣。二月初二,奉旨到
景山
,爲
世祖
安位。初六重掃
笑祖
塔,欲南還,禮辭祖翁耳。二月十五日,得旨南還,欽差內十三道惜薪司
尙
公護送,幷賜千金到西苑。師力辭,復送到。至第三次,
尙
公曰:『和尚己亥出京,曾受大行皇帝千
金,此番不受,恐持國大人致疑。』師曰:『己亥之賜,實是太皇太后賜臣僧葬母者,今日之賜,雖感朝廷厚恩,受之實無名也。煩爲實奏,决决不受者。』
尙
公復命。持國大人曰:『我等素知此老和尚不愛財的,不必强矣。』
〈
師自入京,巨細儀禮,例皆不受。
〉
師乘御馬,至
景山
大行皇帝前,遶持楞嚴諸品神咒,問訊而出。即晚到
張家灣
。」據此節,紀
世祖
之因病而崩,崩於正月初七,至二月初二,移殯
景山
,歷歷可考。其時所謂內十三道,盡仿
明
代宦官十三衙門之制,遺詔中引爲失德而罷之,
淸
之懲奄禍,在
康熙
即位之後,事別詳下。
《玉林年譜》就
世祖
信佛之近證,先爲舉出,同時士夫之記載最可據者,莫如
王文靖
公
熙
所述。
文靖
爲親受
世祖
末命之
漢
大臣,
世祖
遺詔出其手,此見之
淸
初各家文集所撰
王文靖
公傳狀碑誌。而各家皆言公於此事,面奉憑几之言,終身不以語人,雖子弟莫得而傳。若
韓菼
之爲狀,
張玉書
之爲誌,皆如是云云。檢國史舊傳,則畧其事不著,大以爲可疑,意其中必有諱言之故,則又假定爲行遯
五臺
,或有其事矣。旣而購得《王文靖集》,中幷有自撰年譜一首,載
世祖
病證及晏駕之事極明。
韓
張
之說,盖謂遺詔
中
世祖
自責各款,乃皇太后及受遺之王大臣有所增改,
文靖
爲原述旨之人,增改之後,仍以末命行之,
文靖
終身不洩宜也。《年譜》此段文如下:
辛丑三十四歲元旦因不行慶賀禮,黎明入内,恭請聖安,召入
養心殿
,賜坐,賜茶而退。翌日,入內請安,晚始出。初三日,召入
養心殿
,上坐御榻,命至榻前,講論移時。是日,奉天語面諭者,關係重大,並前此屢有面奏及奉諭詢問,密封奏摺,俱不敢載。就惟自念身係
漢
官,一介庸愚,荷蒙高厚,任以腹心,雖舉家生生世世,竭盡犬馬,何以仰答萬一?豈敢顧惜身家,不力持正論,以抒誠悃也。吾子吾孫,其世世銘心鏤骨以報効也。初六日,三鼓,奉召入
養心殿
,諭「朕患痘,勢將不起,爾可詳聽朕言,速撰詔書,即就榻前書寫。」恭聆天語,五內崩摧,淚不能止,奏對不成語,蒙諭「朕平日待爾如何優渥,訓爾如何詳切,今事已至此,皆有定數。君臣遇合,緣盡則離,爾不必如此悲痛。此何時,尙可遷延從事,致悞大事?」隨勉强拭淚吞聲,就御榻前書就詔書首段,隨奏明恐過勞聖體,容臣奉過面諭,詳細擬就進呈。遂出至
乾清門
下西圍屏內撰擬,凡三次進覽,三蒙欽定,日入時始完。至夜,聖駕賓天,泣血哀慟。初八日,同內閣擬上
世祖章皇帝
尊諡,又同內閣擬今上皇帝即位年號,又爲輔政大臣撰誓文。
如上所言,
順治
十八年正月初三日,即
玉公
所謂是日聖躬少安者,盖其前已甚不安
也。
文靖
於是日奉諭,關係重大,俱不敢載,則必有遺詔中事項發生,或爲與詔相符,或爲下詔時所已改,其自言不敢載,而諸家所誦言其愼密者,盖在此一日内事。元旦卽不行慶賀,黎明入内問安,可知不豫在上年之杪,而《東華錄》書上不豫在正月壬子,即初二日,其前未以爲當宣布不豫之消息也。初六日諭,有患痘勢將不起之言,則病證亦明矣。
康熙
朝《東華錄》之首云:「順治十八年辛丑春正月辛亥朔,越七日丁巳夜子刻,
世祖章皇帝
賓天。先五日壬子,
世祖
不豫。丙辰,遂大漸,召原任學士
麻勒吉
學士
王熙
至
養心殿
,降旨一一自責,定皇上御名,命立爲皇太子,並諭以輔政大臣
索尼
,
蘇克薩哈
,
遏必隆
,
鰲拜
姓名,令草遺詔。
麻勒吉
王熙
遵旨於
乾淸門
撰擬,付侍衛
賈卜嘉
進奏。諭曰:『詔書着
麻勒吉
懷收。俟朕更衣畢,
麻勒吉
賈卜嘉
二人捧詔奏知皇太后,宣示王貝勒大臣。』至是,
世祖
崩。
麻勒吉
賈卜嘉
捧遺詔奏知皇太后,即宣示諸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衞等。宣訖,諸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衞等皆痛哭失聲。」此一段是
世祖
崩日之宣布遺詔,下云:「戊午,頒大行皇帝遺詔。」則布告天下之遺詔矣。夫云
奏知皇太后而後宣示,又云即宣示諸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等,其間必有太后及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就遺詔全文觀之,未必
世祖
能徹底悔悟至此,而旣有此遺詔,則
淸
祚之所以靈長,太后諸王之所以能爲宗社計也。俟後再詳之。茲更言
世祖
崩御之證,則當時更有京曹中文學著名者之記載在。
民國二十年四月,
上海
《人文雜誌》載雜記一篇,云係
金山
錢
氏
守山閣
錢熙祚
之後人名
燦若
者所助贈,而不得其主名。余閱其中有云:「
端敬皇后
喪,中堂命余輩撰御祭文。
山陰
學士曰:『吾輩凡再呈稿矣,再不允,須盡才情,極哀悼之致。』予具稿,中堂極歎賞。末聯有『渺茲五夜之箴,永巷之聞何日?去我十臣之佐,
邑姜
之後誰人?』等語。上閱之亦爲墮淚。」云云。因舉
嘉慶
《上海縣志·張宸傳》示
人文社
,乃於次期雜誌中補載撰雜記者之名爲
張宸
焉。
宸
字
靑琱
。向讀
魏源
《聖武記》,於《康熙親征準噶爾記》後,附錄內大臣
馬思哈
《出師塞北紀程》,云「見上海張宸靑琱集」。所紀乃康熙二十九年之事。旣而讀
汪琬
《堯峯文鈔》,則有《張靑琱詩集序》,中言靑琱「官不越郎署,年不及耄
期,最後遂轗軻困頓以歿。」又云:「異時天子右文,詔舉博學鴻儒。」而
靑琱
之歿已久。「於是其女夫
金
生名
定
者,排纂遺藁若干卷,乞予序之。」然則
宸
之歿,在
康熙
十七年詔舉鴻博以前,
鈍翁
亦卒於
康熙
二十九年。所序《靑琱集》,决不能尙有二十九年甫入集之文,
默深
所記,或有誤也。惟《上海縣志·宸傳》,則可證雜記之出於
宸
筆。於
世祖
崩問極翔實,先錄本傳以證其人:「
張宸
字
靑琱
,博學工詩文,由諸生入太學,選中書舍人。時詞臣擬撰
端敬后
祭文,三奏草,未稱旨,最後以属
宸
。有云:『渺茲五夜之箴,永卷之聞何日?去我十臣之佐,
邑姜
之後誰人?』
章皇帝
讀之,泫然稱善,尋遷兵部督捕主事。康熙六年,以求直言上疏,請撤本邑客兵二千四百人,幷巡海章京,以甦民困。報可。邑用安堵,旋罷歸,病卒。有《蘆浦莊詩》《北征使奧草》。弟
宿
,字
月鹿
,著《田間草堂詩》。」
宸
之名定,其所記乃可據。記云:
辛丑年正月,
世祖皇帝
賓天,予守制禁中,凡二十七日。先是正月初二日,上幸
憫忠寺
,觀內璫
吳良輔
祝髮。初四日,九卿大臣問安,始知上不豫。初五日,又問安,見宮殿各門所懸門神對聯盡去。一中貴向各大
臣耳語,甚愴惶。初七晚,釋刑獄,諸囚獄一空,止
馬逢知
張縉彥
二人不釋。傳諭民間,毋炒豆,毋燃燈,毋潑水,始知上疾爲出痘。初八日,各衙門開印。予黎明盥漱畢,具朝服將入署,長班遽止之曰:「門啟復閉,止傳中堂暨禮部三堂入,入即摘帽纓,百官今散矣。」予錯愕久之。蓋本朝制度,有大喪則去纓,詎上春秋富,有此變也?早膳後出門問訊,則人復訊予,無確音。時外城門俱閉,列卒戒嚴,九衢寂寂,惶駭甚。日晡時,召百官攜朝服入,入即令赴戶部領帛。領訖,至
太和殿
西閣門,遇同官
魏思齊
,訊主器,曰:「吾君之子也。」心乃安。二鼓餘,宣遺韶,凄風颯颯,雲陰欲凍,氣極幽慘,不自知其嗚咽失聲矣。宣已,誡百官毋退,候登極。群臣惟余及科臣就署宿,餘俱午門外露坐。是夜,彗星見中天,芒東北指。早,風日睛和,上陞殿畢,宣哀詔於
天安門
外
金水橋
下。群臣有飢色,各退就本衙門守制。蚤暮哭臨九日,在喪二十七日,毋得歸私第。閱三日,輔臣率文武百官設誓。旗下每一旗誓詞,各官每衙門一誓詞,詞正副三通,一宣讀,焚大行殯宮前,一赴
正大光明殿
焚讀上帝前,一藏禁中。詞曰:「臣等奉大行皇帝遺詔,務畢力一心,以輔沖主。自今以後,毋結黨,毋徇私,毋黷貨,毋陰排異己,以戕善類,毋偏執己見,以妨大公。違斯誓者,上天降殛,奪算凶誅。」語小有不同,然大意如此。予是時始得入
乾清門
,仰觀內殿,蓋哭臨在宮門外,惟一二品大臣上殿哭,餘俱不能也。殿上張素幃,即殯宮所在。兩廡俱白布帘,壼闈肅穆,非外廷可比。宮門外大廠二,東釋西道,豎旛竿,晝夜禮經懺。
大光明殿
在宮城
太液池
西,圓殿,白石壁,甃瓦金頂,干宵耀日,光奕奕動,十四日,
焚大行所御冠袍器用珍玩於宮門外。時百官哭臨未散,遙聞宮中哭聲。沸天而出,仰見皇太后黑素袍,御
乾清門
臺基上,南面,扶石欄立,哭極哀。諸宮娥數輩,俱白帕首白衣從哭。百官亦跪哭。所焚諸寶器,火焰俱五色,有聲如爆豆。人言每焚一珠,即有一聲,蓋不知數萬聲矣。謂之小丟紙。自初八至十六日,哭臨畢。二十日,始票本發所繕制勅。予因得登
太和殿
請寶。寶方匣,玉色不甚白,惟皇帝之寳係碧玉,俱交龍紐,貫以黃絨繩,如指大。兩內相捧至殿。殿左設方矮桌,鋪褥,用寳其上。殿九楹,每楹朱漆柱九,中楹柱繪盤龍。殿頂俱五彩隔塵,金碧燦爛,中一室懸鏡如星,中懸一軒轅鏡,直御座上。御座朱紅漆鑲金,嵌以綠色寳。座上大椅皆三扆,不設几。座四面俱丹陛三道,道各三累,有圍欄。殿上俱黃絨地衣,下襯以棕薦篾席,惟御座一間,加以五彩蟠龍地衣。殿兩旁近南,有二朱扉,東西向,不甚高大,上有金滴水。東西柱下各一方桌,黃綾四面圍,東桌黃綾袱蓋一物如方函,西桌金緞袱蓋一物如盔,餘無所有。殿前月臺,白石雕龍甃,三層上有銅獅八,銅鶴銅龜各八,俱各炷香,烟從口出。殿後即
中和殿
,實一方亭,圓頂如廳事。後過道又一層爲
保和殿
。殿後玲瓏雕牆,即
乾清門
外院矣。予思仕宦至大僚,非政府,有終身不得上殿者。予小臣,乃得奔走執事其間,一何幸也!閱幾日,議謚號,應曰「高」,而以爲逾於
太祖
太宗
,故廟號「世祖」,謚曰「章」,予輩撰玉册文,中堂示
明
穆廟
時
歸震川
先生所撰
世宗
册文,爲楷式焉。又幾日,移殯宮於
景山
壽皇殿
。先一日,陳鹵簿隊,象輦。象出
東華門
,俱流淚簌簌不已。共異之。明日,微雪。黎明,百官排班
自
東華門
至
景山
,魚貫跪道左。予是時始見鹵簿之全。開道二紅棍,有黑漆描金如竹筩上廣而下銳者,凡十餘對。又二紅棍,如前筩而剖其半,又十餘對。自後則有若鎗者,若戟者,若戈若矛者,蛇其首者,若錐者,如瓜者,如手執錐者,皆鍍金朱桿,有若節者,幢者,旛者,旂者,麾者,錦綺輝耀,每每色各數十對。每易一仗,即間二紅棍。諸仗俱直立持,不橫仆。惟箑繖最多,扇有圓者,方者,兜者,如鳥翅者,每式具五色,色各一繖;亦具五頂,每色五頂,俱刺繡五簷,惟黃羅曲柄者止二頂。隊中有散馬,轡而不鞍,八十餘匹,有𩣼馬數十匹,刻金鞍轡鐙,黃鞦靷,鞍首龍銜一珠,如拇指大,鞍尾珠三,如食指大,背各負數枕,備焚化,枕頂亦刻金爲龍銜珠,如鞍首,共百餘。駝數十匹,繁纓垂貂,極華麗,皆負綾綺錦繡,及帳房什器,亦備焚。腰弓插矢者數十人,俱乘馬。捧御弓箭者數十人。牽獵犬御馬者數十人。御箭皆鴉翎粘金。御撒袋俱黃綺,鍼縫處密密貫明珠,計一袋珠,可當民間數婦女首飾,眞大觀也。近靈輿,各執赤金壺,金瓶,金唾壺,金盤,金碗,金盥盆,金交牀椅杌等物,皆大行所曾御者,亦備焚。靈輿黃幔軟金簷,紫貂大坐褥,其後即梓宮,用朱紅錦袱蓋,諸王大臣乘馬執紼,蓋至是不覺哭聲之愈高矣。雖疏遠小臣,無不汍瀾涕盡者,以此見先帝之深仁厚澤入人最深也。梓宮前有青布衣童子二三十人,或曰大臣子弟,育於太后所,故衣尚青。梓宮後爲
貞妃
𣡛,上用紫花緞袱,盖
貞妃
者從先帝死,故賜號
貞妃
,或曰即
端敬皇后
之妹也。其後,皇太后黑緞素服,素幔步輦送殯。擧哀後,素車五,青幔車六七,不知中宮誰人。各官隨至
景山
。梓宮啓東牆入。命婦
在
壽皇殿
門內,百官在殿門外,僻踊奠楮,焚前所載諸物,謂之大丟紙。禮畢而散。當是時,靑松碧樹,翠帳重巒,旌旗鼓吹,掩映其間,雖當遏滅之時,具見天家富麗矣。廻思今上御極之晨,去大行纔一日夜,所陳儀仗,即已燦新,無一物仍舊,上方製器,又何神速也!又三日,爲二月初五日,二十七日之期已滿,百官至
景山
圓孝,各解所繫素帶,彚而焚之,卒哭,易服而出,然後得退歸私第焉。予惟先帝臨御十八年,無日不以民生疾苦爲念,其御臣下,新舊人一體無偏畸,間有不測恩威,亦雷霆雨露,稱物平施,所以諸臣哭泣之哀,爲前代所未有。予守制時,因
滿
漢
官駢集,內三院公署不足容直宿,賃
東華門
內
前星門
左側一內相小直廬寄宿。
前星門
止一坊,前有三石橋,後爲
麟趾門
,葢前代靑宮也,今殿廢,止一門存焉。寓前房一區,門扃鎖,詢之爲
魏忠賢
私拷人處,至今尚存。
東華門
晨啓,命諸婦入哭,俱細白布袍,白帕首,後垂二白帶,長竟身,手執一細竹杖,抵暮方散,車如流水,馬如游龍,此俱從龍貴人一二品大臣妻也,可謂盛矣。又有柴車載器具入內庫,詢之爲
馬逢知
籍產,當是時,即已知其不赦云。時議停
奉先殿
時享,殿爲先帝改造,方工役時,予宗
揆原
督工,因得與觀其規模,又同時造
元穹殿
,祀上帝,爲宮中祈天之所,今亦議停祀,欲毀,以費徒役,故暫止焉。又議朝祭俱用日出,免燈籠庭燎不設。宮中出一元狐,純黑色,額點白,徧體光澤,前趾螺文如柔荑,一大木籠,如三層樓,上層以備其寢息,中層以餉食飲,下層以備溲溺,云將縱之野外。又一三尾羊,亦縱之。又宮中新造佛像極多,工緻絕時輩,俱分送京各寺院。凡諸珍玩,焚化不盡者,
俱市之民間,以備山陵之費。即盆卉鞍韉諸物,亦有貨者。於是知皇太后之儉德,固逾他代,抑亦抱烏號而增痛故然與?
據
宸
所記
世祖
崩於痘,與
王文靖
所記合。尤特殊者,爲正月初二日,
世祖
尙幸
憫忠寺
,觀內璫
吳良輔
祝髮,是可知《東華錄》於是日始書不豫,其前實無劇病。
憫忠寺
卽今之
法源寺
,
唐太宗
征
遼東
,歸途經此,造寺以薦陣亡將卒,故名「憫忠」。
世祖
旣耽於釋氏,又惑於奄人
吳良輔
,蓋於
世祖
崩後伏誅,此事在
淸
代亦微有所諱,不欲彰
世祖
之過,然
世祖
亦非愛而不知其惡,究與
明
代任奄諸帝不同。考
淸
一代,最懲内官之獘,宮中𥊍御,領以大臣,謂之内府,而刑餘一流,退而分女官之職,司禮秉筆之貴,緝事詔獄之威,終
淸
世無之。
淸
馭宦官,所定制度,實超過
漢
唐
以下各代,然爲
世祖
崩後,太后及諸輔臣爲之,非
世祖
所及料也。
世祖
於
順治
十年六月二十九日癸亥,設内十三衙門,悉本
明
制,諭文中痛發寺人之禍國,意在嚴防,亦不過與
明
之
太祖
太宗
比烈,未甞有意爲
康熙
以後之内府體制也。十二年六月辛巳,立内十三衙門鐵敕,明舉
明
代諸奄
爲鑒戒,亦不過倣
明太祖
鐵牌故事,未若
康熙
即位後之根本改革。盖
康熙
後所未達一閒者,僅未能禁止宮刑耳。
世祖
朝之
吳良輔
,據《宮史》,
順治
十五年三月,《宮史》載世祖諭吏部:「內監
吳良輔
等交通内外官員,作弊納賄,罪狀顯著,研審情眞。有
王之綱
王秉乾
交結通賄,請託營私,
良輔
等已經供出,即行逮問。其餘行賄鑽營,有見獲名帖書柬者,有餽送金銀幣帛者,若俱按迹窮究,株連甚衆,姑從寬免。如此情弊,朕已洞悉,勿自謂奸弊隱密,竊幸朕不及知。嗣後務須痛改前非,各供厥職,凡交通請託行賄營求等弊,盡皆斷絕,如仍蹈前轍,作奸犯法者,必從重治罪。」觀此諭辭似嚴厲,然卒不窮究,毫無懲治,則於
良輔
之有犯,明明聽其漏網。《東華錄》載此諭,畧加增添,末又綴「
良輔
尋伏法」一語,則合後數年之究竟言之,非當時事實矣。從
張宸
所記,則
世祖
晏駕前數日尙命
良輔
祝髮而親往觀之,佞佛縱奄,兩擅其勝,此亦英主之一偏溺也。抑本以此奄爲代帝出家,未可知也。
世祖
時
太祖
諡「武」不諡「高」,故記云然。
康熙
初元,即改
太祖
諡「高」,亦議
世祖
諡時所觸發矣。
正月初七日丁巳,
世祖
崩,遺詔旣云奏知皇太后而後宣示,則可知其實受成於太后之意旨。觀
張宸
所記,亦歸美於太后,當時之衆論可知。遺詔臚列罪己各款,如暱近奄宦,內寵踰制,皆
世祖
所不能自克者,故知原詔文未必然也。
《東華錄》:丁巳夜子刻,上崩於
養心殿
。遺詔頒示天下,詔曰:「朕以涼德,承嗣丕基,十八年於茲。自親政以來,紀綱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
太祖
太宗
謨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漸習
漢
俗,於湻樸舊制,日有更張,以致國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朕自弱齡,卽遇皇考
太宗皇帝
上賓,教訓撫養,惟聖母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極,高厚莫酬,惟朝夕趨承,冀盡孝養,今不幸子道未終,誠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皇考賓天,時朕止六歲,不能服衰絰行三年喪,終天抱憾,惟侍奉皇太后,順志承顔,且冀萬年之後,庶盡子職,少抒前憾,今永違膝下,反上廑聖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宗室諸王貝勒等,皆係
太祖
太宗
子孫,爲國藩翰,理宜優遇,以示展親,朕於諸王貝勒等,晉接旣疏,恩惠復鮮,以致情誼睽隔,友愛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滿洲
諸臣,或歷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宜加倚託,盡厥猷爲,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
明
季失國,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爲戒,而委任
漢
官,即部院印信,間亦令
漢
官掌管,以致
滿
臣無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朕夙性好高,不能虛己延納,於用人之際,務求其德與己相侔,未能隨才器使,以致每歎
乏人,若舍短錄長,則人有微技,亦獲見用,豈遂至於舉世無才,是朕之罪一也。設官分職,惟德是用,進退黜陟,不可忽視,朕於廷臣中,有明知其不肖,不即罷斥,仍復優容姑息,如
劉正宗
者,偏私躁忌,朕已洞悉於心,乃容其久任政地,誠可謂見賢而不能舉,見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國用浩繁,兵餉不足,而金花錢糧,盡給宮中之費,未嘗節發施,及度支告匱,每令會議,諸王大臣,未能別有奇策,止議裁減俸祿,以贍軍餉,厚己薄人,益上損下,是朕之罪一也。經營殿宇,造作器具,務極精工,求爲前代後人之所不及,無益之地,糜費甚多,乃不自省察,罔體民艱,是朕之罪一也。
端敬皇后
於皇太后克盡孝道,輔佐朕躬,內政聿修,朕仰奉慈綸,追念賢淑,喪祭典禮,過從優厚,不能以禮止情,諸事踰濫不經,是朕之罪一也。祖宗剏業,未嘗任用中官,且
明朝
亡國,亦因委任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爲戒,設立內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
明
無異,以致營私作弊,更踰往時,是朕之罪一也。朕性耽閒靜,常圖安逸,燕處深宮,御朝絕少,以致與廷臣接見稀疏,上下情誼否塞,是朕之罪一也。人之行事,孰能無過,在朕日理萬幾,豈能一無違錯,惟肯聽言納諫,則有過必知,朕每自恃聰明,不能聽言納諫,古云:「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於斯言,大相違背,以致臣工緘默,不肯進言,是朕之罪一也。朕既知有過,每自刻責生悔,乃徒尚虛文,未能省改,以致過端日積,愆戾愈多,是朕之罪一也。
太祖
太宗
剏垂基業,所關至重,元良儲嗣,不可久虛,朕子
貼黃
,
佟氏
所生,八歲岐嶷穎慧,克承宗祧,茲立爲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釋服即皇帝位。特
命內大臣
索尼
,
蘇克薩哈
,
遏必隆
,
鰲拜
爲輔臣,伊等皆勳舊重臣,朕以腹心寄託,其勉矢忠藎,保翊冲主,佐理政務,布告中外,咸使聞知。
遺詔中,深抑奢靡,有撙節愛養之意,是國祚之所以能久。排斥
漢
人,至以
漢
官偶掌部院印信,亦爲罪己之一端,可知意出於諸輔臣。當時
漢
族新服,
滿
族方張,柄國者所憚在
滿
不在
漢
,四輔臣又均非宗室,當奉遺詔時,卽跪告諸王貝勒等,言:「今主上遺詔,命我四人輔佐沖主,從來國家政務,惟宗室協理,
索尼
等皆異姓臣子,何能綜理?今宜與諸王貝勒共任之。」諸王貝勒等曰:「大行皇帝深知汝四大臣之心,故委以國家重務,詔旨甚明,誰敢干預?四大臣其勿讓。」
索尼
等奏知皇太后,乃誓告於皇天上帝,大行皇帝靈位前,然後受事。此見於《康熙東華錄》之首,中間以太后爲樞紐,而四輔臣之將順宗親,敷衍
滿
族,與宗親
滿
族之自爭利益,皆在此遺詔中决之。故知
王熙
之撰詔,大半爲太后輔臣之指,不言溫樹,情勢宜然。至追咎
董鄂后
之祭葬踰侈,並非有所追奪,不過平議者之心,而弭其氣,於事無所出入,但非
世祖
之所欲言。剷除宦寺,處斬
吳良輔
,實爲淸一代最懲覆轍之高見,而亦不似
世祖
向來優容
吳
奄之舉動。據
張宸
所記,
世祖
於不豫之第一日,卽晏駕前之六日,尙親爲
吳
奄祝髮。以後未見
吳良輔
正法明文,而帶述於二月十五日廢止十三衙門之諭中,則爲已誅
吳
奄之後。《東華錄》於
順治
十五年三月申斥
吳良輔
之諭旨,結之以「
良輔
尋伏誅」一語,本爲要其終而言之,《淸史稿·世祖本紀》十五年三月甲辰徑書「內監
吳良輔
以受賄伏誅」,更不著一他語,此則誤讀實錄,不體會尋伏誅之尋字,至私家尙有記
良輔
祝髮於十八年之初,
世祖
並有親臨之事,自更非所及見矣。史書之不得其實,留待後人訂正者多,豈惟《淸史稿》爲然?
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乙未,在
聖祖
即位踰月之後矣。革去十三衙門,已發明諭,前載《玉林年譜》,二月十五日得旨南還,有欽差内十三道惜薪司
尙
公護送,則事在同日,想革去之旨,頒發在後,非早朝例發之諭也。《東華錄》二月「乙未,諭吏部刑部等大小各衙門,朕惟歷代理亂不同,皆係用人之得失,大抵委任宦寺,未有不召亂者,加以
僉邪附和其間,則爲害尤甚。我
太祖
太宗
痛鑒往轍,不設宦官。先帝以宮闈使令之役,偶用斯輩,繼而深悉其奸,是以遺詔有云:『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
明朝
亡國,亦因委用宦寺。』朕懍承先志,釐剔弊端,因而詳加體察,乃知
滿洲
佟義
,内官
吳良輔
,陰險狡詐,巧售其奸,熒惑欺蒙,變易祖宗舊制,倡立十三衙門名色,廣招黨類,恣意妄行,錢糧借端濫費,以遂侵牟,權勢震於中外,以竊威福,恣肆貪婪,相濟爲惡,假竊威權,要挾專擅,內外各衙門事務,任意把持,廣興營造,糜冒錢糧,以致民力告匱,兵餉不敷,此二人者,朋比作奸,撓亂法紀,壞本朝醇樸之風俗,變祖宗久定之典章,其情罪重大,稔惡已極,通國莫不知之,雖置於法,未足蔽辜,
吳良輔
已經處斬,
佟義
若存,法亦難貸,已服冥誅,著削其世職。十三衙門盡行革去,凡事皆遵
太祖
太宗
時定制行。内官俱永不用。又
劉正宗
亦當仰遵遺詔,置之重典,但念其年老,姑從寬免。其黨類亦皆赦宥。爾等即傳布中外,刋示曉論,咸使知悉。用昭除奸癉惡大法。」此諭爲
淸
永抑宦官之始。諭中「
吳良輔
已經處斬」,未明言斬於何日。而其助成内十三衙門之罪魁,尙有一
滿
洲
佟義
雖已死,亦削世職,此必亦一勳貴。當時
佟養正
之後,尚未擡入
滿洲
,未能考其所出。
世祖
崩於大內,無行遯之說,諸證已明。而世仍以
吳
詩《清涼山讚佛》四首爲疑;因其爲讚佛,則疑
五臺
之涉及
世祖
,必有出家
五臺
之舉,因其一再用
董
姓入詩,又疑
董
妃爲
冒
氏姬人
董小宛
。夫
世祖
媚佛之據甚多,疑爲出家,猶非無故。至
董
姓何必卽爲
小宛
?
董鄂
之「董」,在詩人何必辨其爲非姓之「董」,而不以
董
姓故事附麗之?抑向來學者,於
淸
代故事太不留意,幷不知
端敬皇后
之出
董鄂氏
耶?昔年爲
小宛
辨誣,曾有專考,行世二十餘年,可不複述。當
小宛
豔幟高張之日,正
世祖
呱呱墮地之年,
小宛
死於
順治
辛卯,
辟疆
《同人集》中,海內名流以詩詞相弔者無數。時
世祖
尙祗十四歲耳,
小宛
則二十八歲,所謂年長以倍者也。
漢
人於
滿
姓
董鄂氏
,本多擧其一「董」字爲說,
梅村
詩
程穆衡
箋即如此。學者間喧傳
董妃
爲
小宛
,乃革命後異說爭鳴之一種。若以
王杲
爲山東人,
世祖
之太后與之苟合而生
世祖
,其始見文字中者,爲
魏聲龢
《雞林舊聞錄》,旋爲英人
濮蘭德
所采,遂入
英
文記載中,而國人又轉譯以爲異聞,抑何可笑!
吳
中
葉菊裳
先生
昌熾
,世以學人奉之,其《緣督廬日記》即有兩則信
董小宛
爲
董妃
之說。民國四年乙卯二月十六日記云:「
聰生
日昳
來長談,云有
李君熙
者,
燕
人也,舉經濟特科,廷試翹然高列,熟於《紅樓夢》之學,謂此書爲
董小宛
而作,並涉及國初宮闈事,非臣子所敢言,有批注詳言本末,別有提要一卷,
中華書局
已爲刋行。初訝其說之奇創,旣而恍然悟
梅村
《清涼山讚佛詩》惝怳迷離,莫測其旨。
靳榮藩
注可爲詳矣,然於此篇本事,獨不着一字。今指其第一首云,『
王母
携
雙成
,絳節雲中來』,已暗藏「董」字。末首『長以兢業心,了彼淸淨理』,脫蹝萬乘,而又與
同泰
捨身者逈別。
梅村
詩史,必不妄作,以此證
李
君之言,殆可信。」
葉
君於
李君熙
之說,竟由《清涼山讚佛詩》而信其附會之有合,不但以
雙成
一典,信
董
姓之卽爲
小宛
,又由「長以兢業心,了彼淸淨理」二語,幷信
世祖
之出家。文人好奇,不暇深考者,遽爾輕附流言,在
葉
君桑海遺民,心存故主,必不願多所誣蔑。然於此
竟不免積習。其後九日爲廿五日,又記云:「至
麥家圈
惠中旅舘
,即
平原相國
庽室,
聰生
袖交《紅樓索隱提要》,
王夢阮
撰。
梅村
《淸涼山讚佛詩》
雙成
一聯之外,又舉『可憐干里草,萎落無顔色』爲證。此詩實可疑,不能謂其穿鑿也。」蓋信之至矣。
平原相國
謂
陸鳳石
,
聰生
或即陸氏子弟,遺老忠於故君,獨於宮闈影事,居然附和新學少年。當時
蔡孑民
先生亦有《紅樓索隱》之作,
商務印書館
取以與余《
董小苑考
》合印一册,皆其時人心思探
淸
初奇秘之見象。尤可笑者,
冒鶴亭
見余《小宛考》,以爲代其先世雪誣,贈
冒
氏先德歷代著述之叢書爲謝,余詰以「君家
小宛
被誣,君知雪之,
太淸春
龔定庵
被君所誣,又將如何?余則兩雪之,君知改否?」則又固言聞之先輩,不欲回意。然則事非切己,仍以傳播流言爲快意,所謂結習者如是。
《淸涼山讚佛詩》,
葉
君謂其迷離惝怳,盖亦未逐句尋其指意,祗見爲迷離惝怳耳。
靳榮藩
不詳本事,
靳
固深避
梅村
詩中涉於時事之解釋。
吳
詩之專釋本事者,乃
程迓亭
穆衡
。
靳
或引之,旋又自剜其版。今《吳詩集覽》中,往往一片墨釘,核之皆
程迓亭
箋也。
迓亭
所釋亦不盡確,惟將分體之舊本,改作編年,頗便於考訂時事,雖未能盡確,然以各體之次序,幷爲一總次序,大致可據。茲爲
吳
詩重箋,糾正
程
箋,亦糾正其編年之有誤,此不過就
董鄂妃
一事耳,若全詩則非敢與前賢箋釋立異也。且無國史可據,亦固未能訂其年月矣。
重釋
吳
詩,首以學者共疑之《淸涼山讚佛詩》爲急。此詩
程
編於庚子辛丑間,是也。但必其在辛丑,即
順治
十八年,
世祖
遺詔已頒之後。題下
程
原箋云「爲皇貴妃
董
氏咏。《扈從西巡日錄》:『
五臺山
大塔寶院寺
,
明
萬歷
戊寅,
孝定皇太后
重建,有
阿育王
所置佛舍利塔,
文殊
髮塔。』知歷來后妃皆有佈造,貴妃上所愛幸,薨後命
五臺山
大喇嘛建道場。詩特叙致瑰麗,遂有若《長恨歌序》云爾。」此爲
程
氏所釋本事,言爲
董
妃建道場於此山,而有此詩,亦未言
世祖
行遯此山也。其詩云:
西北有高山,云是
文殊臺
。臺上明月池,千葉金蓮開,花花相映發,葉葉同根栽。
王母
携
雙成
,綠蓋雲中來。
漢
主坐法宮,一見光徘徊。結以同心合,授以九子釵。翠裝雕玉輦,丹髹沉香齋。護置琉璃屏,立在文石階。
長恐乘風去,舍我歸
蓬萊
。從獵往
上林
,小隊城南隈。雪鷹異凡羽,果馬殊群材。言過
樂遊苑
,進及
長楊街
。張宴奏絲桐,新月穿宮槐。攜手忽太息,樂極生微哀。千秋終寂寞,此日誰追陪?陛下壽萬年,妾命如塵埃。願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披香淖博士,側聽私驚猜;今日樂方樂,斯語胡爲哉?待詔東方生,執戟前詼諧。薰罏拂黼帳,白露零蒼苔,吾王愼玉體,對酒毌傷懷。
傷懷驚涼風,深宮鳴蟋蟀。嚴霜披瓊樹,芙蓉凋素質。可憐千里草,萎落無顏色。孔雀蒲桃錦,親自紅女織。殊方初云獻,知破萬家室。瑟瑟
大秦
珠,珊瑚高八尺。割之施精藍,千佛莊嚴飾。持來付一炬,泉路誰能識?紅顏尙焦土,百萬無容惜。小臣助長號,賜衣或一襲。只愁
許史
輩,急淚難時得。從官進哀誄,黃紙鈔名入。流涕
盧郞
才,咨嗟
謝生
筆。向方列珍膳,天廚供玉粒。官家未解菜,對案不能食。黑衣召
誌公
,白馬馱
羅什
。焚香內道塲,廣座楞伽譯。資彼象教恩,輕我人王力。微聞金雞詔,亦由玉妃出。高原營寢廟,近野開陵邑。南望
倉舒墳
,掩面添悽惻。戒言秣我馬,遨遊凌八極。
八極何茫茫,曰往
清涼山
。此山蓄靈異,浩氣供屈盤。能蓄太古雪,一洗天地顔。日馭有不到,縹緲風雲寒。世尊昔示現,說法同
阿難
。講樹聳千尺,搖落靑琅玕。諸天過峰頭,
降
節乘銀鸞。一笑偶下謫,脫却芙蓉冠。游戲登瓊樓,窈窕垂雲鬟。三世俄去來,任作優曇看。名出初望幸,銜命釋
道安
。預從最高頂,洒埽七佛壇。靈境乃杳絕,捫葛勞躋攀。路盡逄一峰,傑閣圍朱闌。中坐一天人,吐氣如栴檀。寄語
漢皇帝
,何苦留人間?
烟嵐倏滅沒,流水空潺湲。回首
長安城
,緇素慘不歡。房星竟未動,天降白玉棺。惜哉
善財洞
,未得誇迎鑾。惟有大道心,與石永不刋。以此護金輪,法海無波瀾。
嘗聞
穆天子
,六飛聘萬里。仙人觴
瑤池
,白雲出杯底。遠駕求長生,逐日過濛汜。盛姬病不救,揮鞭哭
弱水
。
漢
皇好神仙,妻子思脫屣,東巡幷西幸,離宮宿羅綺。寵奪
長門
陳
,恩盛傾城
李
。穠華即修夜,痛入哀蟬誄。苦無不死方,得令
昭陽
起。晚抱
甘泉
病,遽下
輪臺
悔。蕭蕭
茂陵
樹,殘碑泣風雨。天地有此山,蒼崖閲興毀。我佛施津梁,層臺簇蓮蕋。龍象居虛空,下界聞鬥蟻。乘時方救物,生民難其已。澹泊心無爲,怡神在玉几。長以兢業心,了彼清淨理。羊車稀復幸,
牛山
竊所鄙。縱酒
蒼梧
淚,莫賣
西陵
履。持此禮覺王,賢聖總一軌。道參無生妙,功謝有爲恥。色空兩不住,收拾宗風裏。
四詩中,
程
箋之涉本事者,第一首
王母
攜
雙成
一聯下云:「
雙成
用姓。」第二首可憐千里草一聯下云:「千里草用姓。妃薨于
順治
十七年七月七日。」末聯駕言秣我馬,遨遊凌八極下云:「《堯峯文鈔》:『每歲駕幸
南海子
,必累月,是冬駐蹕纔數日。』」第三首無本事箋。第四首之末云:「題曰讚佛。大意如此。」
程
箋四詩,涉本事者本甚少。其中言妃薨於十七年七月七日,則已大誤。
程
盖見
梅村
詩中有《七夕即事》一題,亦言宮廷中事,誤以爲與妃薨有關,此俟彼詩重箋再論。今所辨者
董妃
之薨日也。《東華錄》:
順治
十七年八月壬寅。「皇貴妃
董鄂氏
薨,輟朝五日。」是月朔爲甲申,壬寅乃十九日。後二日甲辰,《東華錄》云:「諭禮部,皇貴妃
董鄂氏
於八月十九日薨逝,奉聖母皇太后諭旨,『皇貴妃佐理内政有年,淑德彰聞,宮闈式化,倏爾薨逝,予心深爲痛悼,宜追封爲皇后,以示褒崇。』朕仰承慈諭,特用追封,加之諡號。諡曰「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端敬皇后」。其應行典禮,爾部詳察速議具奏。」然則妃不薨於七夕,
程
氏以意爲說,幷無疑揣之辭,未免武斷。
《堯峯文鈔》語,見
汪
氏《世祖章皇帝輓詩二首》詩注。
汪
詩云:「已致昇平胙,兼高孝治名。彌留念
文母
,倉卒託
阿衡
。寢殿陳龍輴,離宮徹翠旌。猶傳罪己詔,嗚咽走蒼生。」
文母
句注:「謂
昭聖皇太后
。」其二云:「
南苑
停調馬,東邦罷貢鷹。車書方正統,弓劍忽遐升。玉几嗟空設,鸞輿憶舊乘。蒼茫哀痛日,大誓復《金縢》。」
南苑
句注,即
程
箋
吳
詩所引。東邦句注:「詔罷
高麗
貢。」大誓句注:「時輔臣率百官,誓於
大光明殿
。」
鈍翁
此詩,多本時政及遺詔,無可擬議,惟直謂輓詩,當時原無行遯等謬說也。
今就
吳
詩本文重繹之,第一首先從
五臺山
說起,而以金蓮花葉同根映發,引起
董妃
,喩其承恩繾綣。旣以
五臺
讚佛爲本題,而
董妃
入宮,轉用
五臺
金蓮起興,詞人之筆,綰合有情,中間敷陳
董妃
恩遇,後半忽挿入樂極生哀之預言,其事有無不必泥,要以此起
董妃
之殀亡,即爲第二首之前引,是詩家之筆陣也。第二首入
董妃
之薨,蟋蟀涼風,其時令亦本不似新秋七夕。妃薨之後,雜焚珍寶,卽
張琱靑
所記之小丟紙、大丟紙。其次言上意視小臣能助哀者有賞,否則獲譴,用
宋孝武
殷貴妃
喪,
劉德願
羊志
等
奉詔哀哭事
,頗譏
世祖
。據
張琱靑
記,盖實有此事,記有云「先是内大臣命婦哭臨不哀者議處,皇太后力解乃已。」
孝陵
開創英辟,爲內嬖所蠱,有此瞀罔,哲婦之可畏如此。更錄
張
記如下:「端敬皇后喪,命諸大臣議諡。先擬四字不允,而六字八字十字而止,猶以無『天聖』二字爲歉。命
胡
王
二學士排纂后所著語錄,其書祕,不得而傳。舉殯,命八旗官二三品者輪次舁𣡛,與舁者皆言其重。票本用藍墨,自八月至十二月盡,
乃易朱。先是内大臣命婦哭臨不哀者議處,皇太后力解乃已。」記所云云,自是事實。據八月甲辰諭,所加
端敬皇后
諡號,除「端敬」二字爲皇后上應有之識別,其諡則爲「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十字,猶以無「天聖」二字爲歉。歷代嫡后皆有「承天輔聖」等字,非嫡子爲帝者,有「育聖」等字,
端敬
旣不以嫡論,亦不得以子嗣帝位而得一「聖」字,是誠歉矣。
胡
王
二學士,
胡
者
胡兆龍
,
王
即
王熙
,皆當時學士。
胡
又卽
張
記所云
山陰學士
也。二學士之《端敬后語錄》,時已秘而不傳,語錄當是禪宗語,决非道學家之語錄。
金之俊
《金文通集》,有奉敕撰《端敬皇后傳》一鉅册,今所行《文通集》多無此册,
天津圖書舘
所儲《文通集》有之。昔年故友
沈子肅
爲鈔一册見貽,惜今不在行篋。旗員二三品者皆舁柩,以柩重爲獻諛之辭,人主有所蔽,所得之忠愛皆極可笑。票本用藍墨,
琱靑
時在內閣,固其身歷之事。又
世宗
諭旨推尊
玉林國師
,並其弟子
䒢溪森
,而又斥
玉林
弟子
行峯
,諭云:「惟有骨巖
行峯
者,
玉琳
琇
之弟子也。曾隨本師入京,因作《侍香紀畧》一册,以紀恩遇。其中荒唐誕妄之處,不可枚舉。如云:『
端敬皇后
崩,
䒢溪森
於宮中奉旨開堂,且勸朝廷免殉葬多人之死』等語,我朝並無以人殉葬之事,不知此語從何而來?」云云。
世宗
此諭,幷將《侍香紀畧》查燬,
行峯
削去支派,徒衆永遠不許復入祖庭。今因此諭,彌信
董妃
之不用殉葬,正得力於
䒢溪
,
行峯
之言必可據。且
世宗
言我朝並無以人殉葬之事,則《武皇帝實錄》
太祖
之喪,即由
太宗
及諸貝勒強逼後爲攝政王之
睿王
多爾袞
母爲殉。乾隆間所改之《太祖實錄》乃隱之。此猶曰未入關時事,
世祖
之喪,更以
董鄂貞妃
爲殉。
貞妃
即
端敬后
之從妹,或者亦太后惡
端敬
而逼其妹以死之,如
孝烈武皇后
之比,亦未可知。詩又言廣進哀誄,
琱靑
所撰一聯,卽其中之一。禁中大作佛事,則《侍香紀畧》可證。詩又言赦詔亦傳言由妃之故。《東華錄》:
順治
十七年十一月壬子朔。「諭刑部:朕覽朝審招册,待决之囚甚衆,雖各犯自罹法網,國憲難寬,但朕思人命至重,概行正法,於心不忍。明年歲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慶,又念
端敬皇后
彌留時,諄諄以矜恤秋決爲言,朕是以體上天好生之德,特沛解網之仁。見在監候各犯,概從減等,使之創艾省改,稱朕刑期無刑,嘉與海内維新之
意。爾部即會同法司,將各犯比照減等例,定擬罪名,開具簡明招册具奏。」據此諭則減刑明言從
端敬后
彌留之屬,然則爲后生人以求冥福耳。先以皇太后本命爲言,本命云者,太后丑年生,肖屬牛,至辛丑亦牛年也。盖
孝莊文皇后
於康熙二十六年丁卯崩,壽七十五,上推生年,爲
明
萬曆
四十一年癸丑,至
順治
十八年辛丑四十九歲。夫以本命年爲普天同慶,世無其例,無非爲
端敬
肆赦,强加太后作一口實。詩言「微聞金雞詔,亦由玉妃出」,畧作傳疑之詞,詩人之忠厚耳。詩又言營廟開陵二事,營廟事所必有,今已不見著錄。開陵即
世祖
後葬之
孝陵
,
世祖
有二后合葬,一
端敬
,二爲
聖祖
生母
孝康
。其廢后以後所立之嫡后不祔,別爲孝東陵。「倉舒墳」者,以
魏武帝
子
鄧哀王
比
端敬
子
榮親王
。
榮親王
生甫百餘日而殤,名尙未命,本不得有王封,爲
端敬
而特封之,是爲皇四子。
聖祖
則皇三子也。《東華錄》:
順治
十四年十月丙子,「皇第四子生」,十五年正月己未,「皇第四子薨」,盖百零四日。三月甲子,「上以皇子生甫四月而薨,悼之,追封爲
和碩榮親王
」。四月辛已,「禮部奏:
和碩榮親王
墳園圈丈地內,所有
寺廟墳墓,宜令遷移。得旨,民間年久墳墓,及供奉神佛之寺廟僧道等,爲朕稚子建立寢園之故,俱令遷移,朕心實爲不忍。况羣黎百姓,莫非朕之赤子,所有墳墓寺廟,不必遷移,仍著照舊存留。禮部尚書
恩格德
可作速前往,將
榮親王
新園附近,墳主眷屬,並寺廟僧道等,傳集曉諭,俾知朕體恤民隱之至意。」此即詩所謂「倉舒墳」也。百日未命名之兒,乃有陵園,至圈地括有墳墓寺廟等所在,此豈歷代帝王殤子所有?惟不令遷移一諭,猶有英主一線之本覺耳。末聯秣馬遨遊,起下第三首將往
五臺
禮佛。
第三首正敘
清涼山
靈境爲仙佛所往來,宜爲禮佛薦亡之地,既命高僧若
道安
者預備佛壇,忽託言天人傳語,帝已不得久留人世。下卽敘
長安
慘象,是
世祖
未出都而崩也。房星未動,房爲天駟,言未啓蹕。天降玉棺,借用
王喬
事諧韻,非帝者之故事。洞未迎鑾,道心故在,是以永護金輪。此則明言
世祖
本將幸
五臺
,忽然殂落,則行遯之說,
梅村
早未爲此訛言,不知後人讀
吳
詩,何以祗見爲迷離惝怳,而反作異說以與詩相牴牾也?
第四首用
周穆
漢武
帝王留情於內寵之事,以明禮佛之由來。大命忽傾,
輪臺
自悔,正指遺詔自責各欵。又歸功於我佛,謂牖啓帝衷,未始非佛。憑几之命,利及生民,所謂以兢業心,了淸淨理,
菊裳
先生所疑者,無可疑也。
晉武
羊車之幸已稀,
齊景
牛山,期古而無死之樂,知其可鄙,雖有二妃,無心於分香賣履,則謂遺詔中幷以
端敬
之喪踰侈自責也。末皆歸功於佛,謂禮佛之一念,已致此向道回善之功,收拾色空,宗風不墜,是之謂讚佛。
程
氏似亦見及此。
《讚佛詩》既重箋矣,同時
吳
詩之涉此,或
程
箋之誤指其本事者,今幷箋之如次。
《七夕卽事》
程
編在
順治
十七年庚子,箋云:「
順治
十七年七月,皇貴妃
董
氏薨逝,即
端敬皇后
也。是年貴妃先喪皇子,此詩前三首志其入宮之事,末章爲帝子傷逝。」詩云:
羽扇
西王母
,雲輧薛夜來。鍼神天上落,槎客日邊回。鵲渚星橋迵,羊車水殿開。袛今
漢武帝
,新起
集靈臺
。今夜
天孫
錦,重將聘
洛神
。黃金裝鈿合,寶馬立文茵。刻石
昆明
水,停梭結綺春。
沉香亭
畔語,不數
戚夫人
。仙醞陳瓜果,天衣曝綺羅。高臺吹玉笛,複道入
銀河
。
曼倩
詼諧笑,
延年
宛轉歌。
江南
新樂府,齊唱夜如何。
花萼
高樓迥,
岐王
共輦遊。
淮南
丹未熟,
緱嶺
樹先秋。詔罷
驪山
宴,恩深
漢緒
愁。傷心長枕被,無意候
牽牛
。
程
箋
吳
詩,以此箋爲最謬。
董妃
死於八月十九,非七月,已見前。
程
於《讚佛詩》箋謂妃死於七月七日,而此《七夕卽事》在
程
意以爲即妃死之日之事。乃詩既云即事,並不言妃死,而反豔稱其入宮承寵,則即事之謂何?又言是年先喪皇子,妃子
榮親王
喪於
順治
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實錄有明文。又言末章爲帝子傷逝,以妃死之日,止用四首中之末首傷其子之逝,已與題指不合,且所傷逝之帝子,一則用
花萼樓
事,再則比以
岐王
,三則撫長枕被而生憐,皆傷帝之兄弟,何得牽入貴妃殤子第四子!全首語氣,豈是百日而殤之帝子光景?百日而殤,可登
花萼樓
乎?可共輦遊乎?可比於
淮南
緱嶺
乎?可與共長枕大被乎?又况即事云者,即日之事也。十七年
梅村
久已出都,是秋方在家居,八月則至
無錫
,詩有《庚子八月訪同年吳永調於錫山》一題。
梅村
以十三年憂歸,遂不復出,十七年之七夕,旣不在京,何能咏宮中卽日之事?若在外得京中信,追咏其日之事,即不得云即事矣。余以爲此十三年七夕
梅村
在京之詩也。
董妃
以十三年八月册
爲賢妃,十二月晉皇貴妃,盖本擬七月七日行册禮,以
世祖
弟
襄親王
博穆博果爾
之喪暫停,
梅村
正咏其事。後仍於八月册立。
梅村
以宮中恩寵,盛指七夕爲期,而會有弟喪,無復待牽牛者,謂不行册禮也。《東華錄》:
順治
十三年七月己酉。「
和碩襄親王
博穆博果爾
薨,年十六。」按
襄親王
爲
太宗
第十一子,
世祖
則第九子也。
董妃
擬以七夕册爲賢妃,此雖想當然語,但按其他時日,頗相合。若
程
箋則無一而可通也。
吳
詩又有《七夕感事》,
程
箋云:「題旨同前。」余亦以爲不然,此自感己事耳。但因宮中事而感己之事,
梅村
於七夕之日必有失一所眷者,故其詩云:
天上人間總玉京,今年
牛
女
倍分明。畫圖紅粉深宮恨,砧杵金閨瘴海情。南國
綠珠
辭故主,北邙黃鳥送傾城。憑君試問雕陵鵲,一種
銀河
風浪生。
首幷言天上人間,三天上,四人間,五六所感之本事。雕陵之樊,其鵲爲人間之鵲,而風浪之生,則與
銀河
爲同類。天上之七夕,因故稽其美滿,人間則
綠珠
已辭故主,黃鳥且送傾城,風浪均矣。
吳
詩有《讀史有感》八首,
程
箋云:「與淸涼山四首參看。」
程
亦但如
葉菊裳
所見,迷離惝怳而已,不能指其事也。今補釋之。其詩曰:
彈罷熏弦便薤歌,南巡翻似爲
湘娥
。當時早命雲中駕,誰哭
蒼梧
淚點多?
重璧臺前八駿蹄,歌殘黃竹日輪西。君王縱有長生術,忍向
瑤池
不並棲。
昭陽
甲帳影嬋娟,慚愧恩深未敢前。催道
漢
皇天上好,從容恐殺
李延年
。
茂陵
芳草惜羅裙,靑鳥殷動日暮雲。從此
相如
羞薄倖,錦衾長守
卓文君
。
玉靶輕弓月樣開,六宮走動射雕才。
黃山
院裏長生鹿,曾駕昭儀翠輦來。
爲掣瓊窻九子鈴,君王晨起婕妤醒。
長楊
獵罷離宮閉,放去天邊玉海靑。
上林
花落在芳尊,不死鉛華只死恩。金屋有人空老大,任他無事拭啼痕。
銅雀
空施六尺牀,玉魚銀海自茫茫。不如先拂
西陵
枕,扶下君王到便房。
此詩當咏殉葬之
董鄂貞妃
。首言帝之崩翻似爲妃之死,此即後來附會行遯之意。一
董妃
死而帝崩,帝崩而又一
董妃
殉,若使帝先逝,而兩
董妃
不知孰殉之急切也?第二首言非殉不可。第三首言不殉且有門戶之憂。此余前所言
貞妃
之殉,或亦如
多爾袞
之母,有所迫也。
董鄂氏
之奇寵,
世祖
之濫恩,若使
榮親王
不殤,
端敬
不殀,母愛子抱,神器恐非
聖祖
所能有,其爲親貴側目,歷觀前舉各節,已自可知。
世祖
元后之被廢,或尚未與
端敬
之寵有關,繼后之不當上指,則明由
董鄂
。《淸史稿·孝惠后傳》:「
孝惠章皇后
博爾濟吉特氏
,
科爾沁
貝勒
綽爾濟
女。
順治
十一年五月,聘爲妃。六月,冊爲后。貴妃
董鄂氏
方幸,后又不當上指。十五年正月,皇太后不豫,上責后禮節疏闕,命停應進中宮箋表,下諸王貝勒大臣議行。」據此則
董鄂氏
必爲
孝惠
所不喜。
聖祖
即位之後,
孝惠
已爲皇太后矣,
孝惠
之父
綽爾濟
,又爲
世祖
生母
孝莊后
親姪。
孝莊
在
世祖
時爲太后,
世祖
崩時,大計多所禀定,
康熙
時爲太皇太后,
聖祖
孝養備至。又
世祖
廢后,亦爲
孝莊后
之親姪,縱被廢尙在
董鄂
入宮之前,然歷年屏處側宮,日益銷沈,而
董鄂
日益煊赫,人情對此若何。
端敬
旣死,推
世祖
之愛,
董鄂
一宗,未有翻覆,然未必非
貞妃
一殉,有以維繫之。
梅村
此詩,大可味也。四五兩首,當是
端敬
薨後,
世祖
推
董鄂
舊恩於
貞妃
。六首
世祖
不豫至晏駕時情狀。七首身殉而仍回顧廢后。八首决殉,情事了然矣。
貞妃
殉事,
已見前錄
張宸
記中。《淸史稿·貞妃傳》附《端敬傳》,別見後。《東華錄》
順治
十八年,
聖祖
即位以後,有褒封
貞妃
之諭,此殆
董鄂
所以保全。錄云:「二月壬辰,諭禮部:皇考大行皇帝御宇時,妃
董鄂氏
,賦性溫良,恪共內職。當皇考上賓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盡哀痛,遂爾薨逝。芳烈難冺,典禮宜崇,特進名封,以昭淑德。追封爲
貞妃
,所有應行禮儀,爾部詳例具奏。」此
董鄂貞妃
之在實錄者也。
世祖
妃出
董鄂氏
者盖有三人。其有子者爲
寗愨妃
。茲錄《淸史稿·世祖諸妃傳》如次:「
淑惠妃
博爾濟吉特氏
,
孝惠皇后
妹也。
順治
十一年,册爲妃。
康熙
十二年,尊封皇考
淑惠妃
。妃最老壽,以五十二年十月薨。同時尊封者,
浩齊特博爾濟吉特氏
爲
恭靖妃
,
阿霸垓博爾濟吉特氏
爲
端順妃
,皆無所出。
棟鄂氏
爲
寗愨妃
,在
世祖
時號
庶妃
,子一
福全
。又
恪妃
石氏
,
灤州
人,吏部侍郎
申
女,
世祖
嘗選
漢
官女備六宮,妃與焉,居
永壽宮
,
康熙
六年薨,
聖祖
追封皇考
恪妃
。又在三妃前,
世祖
庶妃
有子女者,又有八人:
穆克圖氏
子
承幹
,八歲殤。
巴氏
子
鈕鈕
,爲
世祖
長子,二歲殤,女二,一六歲殤,一七歲殤。
陳氏
,子一,
常寧
;
唐氏
,子一
奇授
,七歲殤;
鈕氏
,子一
隆禧
;
楊氏
,女一,下嫁
納爾杜
;
烏蘇氏
,女一,八歲殤;
納喇氏
,女一,五歲殤。」按
福全
封
裕親王
,爲大將軍,
聖祖
兄也。
《淸史稿·后妃傳》:
孝獻皇后
棟鄂氏
,內大臣
鄂碩
女。年十八入待。上眷之特厚,寵冠後宮。十三年八月,立爲賢妃。十二月,進皇貴妃,行冊立禮,頒赦,上皇太后徽號。
鄂碩
本以軍功授一等精奇尼哈番,進三等伯。十七年八月薨,上輟朝五日,追諡「孝獻莊和至德宜仁溫惠端敬皇后」。上親製行狀,略曰:「后婗靜循禮,事皇太后,奉養甚至,左右趨走,皇太后安之。事朕晨夕候興居,視飲食服御,曲體罔不悉。朕返蹕晏,必迎問寒暑,意少𠙏,則曰:『陛下歸晚,體得毋倦耶?』趣具餐躬進之。命共餐則辭。朕值慶典,舉數觴,必誡侍者。室無過燠,中夜𢜩𢜩起視。朕省封事,夜分未嘗不侍側。諸曹循例章報,朕輒置之,后曰:『此雖奉行成法,安知無當更張,或有他故,奈何忽之。』令同閱,起謝不敢干政。覽廷讞疏,握筆未忍下,后問是疏安所云,朕諭之,則泣曰:『諸辟皆愚無知,豈盡無寃,宜求可矜宥者全活之。』大臣偶得罪朕或不樂,后輒請霽烕詳察,朕偶免朝,則諫毋倦勤。日講後,與言章句大義,輒喜。偶遺忘,則諫當服膺默識。蒐狩親騎射,則諫毋以萬邦仰庇之身,輕於馳驟。偶有未稱朕旨,朕或加譙讓,始猶自明無過,及聞
姜后
脫簪事,即有宜辨者,但引咎自責而已。后至節儉,不用金玉。誦《四書》及《易》,已卒業。習書未久即精。朕喩以禪學,參究
若有所省。后初病,皇太后使問安否,必對曰『安』,疾甚,朕及今后諸妃嬪環視之,后曰:『吾殆將不起,此中澄定亦無苦,獨不及酬皇太后陛下恩萬一。妾歿,陛下宜自愛。惟皇太后必傷悼,奈何!』旣又令以諸王賻施貧乏。復屬左右,毋以珍麗物歛。歿後,皇太后哀之甚。』行狀數千言。又命大學士
金之俊
別作傳。是歲,命秋讞停決,從后志也。時
鄂碩
已前卒,后世父
羅碩
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及上崩,遺詔以后喪祭踰禮爲罪己之一。
康熙
二年,合葬
孝陵
,主不祔廟,歲時配食饗殿。子一,生三月而殤,未命名。
貞妃
棟鄂氏
,一等阿達哈哈番
巴慶
女。殉
世祖
,
聖祖
追封爲
皇考貞妃
。」
《淸史稿·鄂碩傳》:「
鄂碩
,
棟鄂氏
,
滿洲
正白旗人。
棆布
,
太祖
時率四百人來歸,賜名
魯克素
。子
錫罕
,授世職備禦。
天聰
初,從伐
朝鮮
,戰沒。
鄂碩
,
錫罕
子也。
太宗
以
錫罕
死事,進世職游擊,以
鄂碩
襲。八年,從貝勒
多鐸
伐
明
,攻
前屯衛
,斬邏卒,又從噶布什賢
噶喇依
,昂邦
勞薩
,率將士迎
察哈爾
部來歸者,授牛彔額眞。九年,招
察哈爾
部伐
明
,自
朔州
至
崞縣
,斬邏卒,自
平魯衛
出邊,
明
兵邀戰,
鄂碩
與固山額眞
固爾格
撃郤之,進世職二等甲喇章京,擢巴牙喇甲喇章京。
崇德
元年,與
勞薩
將百人偵
明
邊,至
冷口
,斬邏卒,得馬十五。二年,護甲喇額眞
丹岱
等,與
土默特
互市,赴
歸化城
,斬
明
邏卒。三年,從
睿親王
多爾袞
伐
明
,自
靑山口
入邊,擊敗
明
太監
高起潛
兵。四年,與噶布什賢章京
沙爾虎達
,將
土默特
三百,略
寧遠
挑戰,
明
兵堅壁不出,得其樵採者以還。五年,從圍
錦州
,以噶布什賢兵敗敵騎,
明
總督
洪承疇
赴援,上營
松山
杏山
間,命
吳拜
等以偏師營
高橋
東,
鄂碩
詗
明
兵自
杏山
潰出,告
吳拜
,
吳拜
未進擊,
明
兵復入城,上以
鄂碩
不親擊,責之。六年,復圍
錦州
,分兵略
寧遠
,遇
明
兵六百騎,擊破之,得人二,馬六十餘。七年,從伐
明
,自
界嶺口
入邊,敗
明
總督
范志完
軍於
豐潤
,
明
兵自
密雲
出刦我輜重,奮擊郤之,遂越
明
都趨
山東
,師出邊,
明
總兵
吳三桂
邀戰,復擊之潰歸,斬數十級,得纛三,邏卒二十九,馬二百餘。
順治
初,從入關,逐
李自
成至
慶都
,從
豫親王
多鐸
討之,
自成
據
潼關
,倚山爲寨,
鄂碩
與噶布什賢
噶喇依
昂邦
努山
攻拔之。二年,移師南征,
鄂碩
將噶布什賢兵先軀,至
睢寧
,敗
明
兵,從端重親王
博洛
下
蘇州
,撃
明
巡撫
楊文聰
舟師,得戰艦二十五,趨
杭州
,敗
明
魯王
以海
兵,獲總兵一,復與巴牙喇纛章京
哈寗阿
克
湖州
,世職累進二等阿思哈尼哈番。六年,擢鑲白旗滿洲梅勒額眞,從
鄭親王
濟爾哈朗
征
湖廣
,師還,賚白金三百。八年,授巴牙喇纛章京。十三年,擢內大臣,世職累進一等精奇尼哈番。十四年,以其女冊封皇貴妃,進三等伯。十四年卒,贈三等侯,諡「剛毅」,子
費揚古
,自有傳。
羅碩
,
鄂碩
兄也。初授刑部理事官,從入關,擢甲喇額眞。
順治
六年,
姜瓖
叛命,梅勒額眞
卦喇
駐軍
太原
,
瓖
遣兵陷
淸源
,與
卦喇
分道擊之,
瓖
兵棄城走,斬五千餘級,
瓖
遣兵犯
太原
,從端重親王
博洛
破賊壘,斬萬餘級,其徒圍
絳州
,擾
浮山
,迭戰勝之。八年,擢工部侍郎,進世職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九年,從征
湖南
失利,奪官降世職,尋授大理寺卿。十七年,以從女追冊
端敬皇后
,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康熙
四年卒。
鄂爾多
,
羅碩
孫,初授侍衞,累遷至侍郎,歷戶刑二部,授內務總管,擢尚書,歷兵戶吏三部。卒諡
「敏恪」。
董鄂
在
明
爲
毛憐衞
地,與
淸
之先同爲
建州
部夷,而與
建州衞
李滿住
爲親。至
和何哩
以
董鄂
部長歸太祖,尙主爲額駙,爲
淸
開國功臣。
董鄂
實「佟家」之轉音,所居爲
佟家江
,故名。其先殆與
淸
之先俱本
佟
姓,
淸
乾嘉
間,尙書
鐵保
本
棟鄂
氏,而自考其族譜爲實
趙
姓,
宋神宗
子
越王偲
之裔,此則未可詳究。
淸
國史舊《鄂碩傳》,早可考見爲
端敬后
之父,至《淸史稿》幷詳其世父
羅碩
,蓋據《滿洲氏族譜》所載。
棟鄂
即
董鄂
,
明
實錄中作「東古」或「冬古」,
淸
初實錄作「東果」,
順治
間作
董鄂
,遂以
端敬
盛名,爲當時文人,以
董
姓故事緣飾爲詞藻,豈惟
梅村
,若
陳其年
詩「
董承
嬌女拜充華」,亦指此事也。二百年後,更以
冒
氏妾
董小宛
强附會之,初不審
小宛
之盛,尙在
明
代,今爲詳
端敬
家世,更可息異喙矣。
端敬
弟
費揚古
,
康熙
間平定
噶爾丹
,有大功,別封一等公,不復以外戚取貴重,士大夫多爲文頌其勳績,見諸家文集中,反無人言其與
端敬后
關係矣。
吳
詩又有《古意》六首,
程
氏無箋。余以爲亦咏
世祖
宮中事。其詩云:
爭傳
婺女
嫁
天孫
,纔過
銀河
拭淚痕。但得大家千萬歲,此生那得恨
長門
。
豆蔻梢頭二月紅,十三初入
萬年宮
。可憐同望
西陵
哭,不在分香賣覆中。
從獵
陳倉
怯馬蹄,玉鞍扶上却東西。一經輦道生秋草,說着
長楊
路總迷。
玉顏憔悴幾經秋,薄命無言祗淚流。手把定情金合子,九原相見尙低頭。
銀海居然妒女津,南山仍錮
愼夫人
。君王自有他生約,此去惟應禮
玉眞
。
珍珠十斛買琵琶,
金谷
堂深護絳紗。掌上珊瑚憐不得,却教移作
上陽
花。
此爲
世祖
廢后作也。第一首言立爲后不久即廢,而
世祖
亦不永年,措詞忠厚,是詩人之筆。第二首言最早作配帝主,至帝崩時,尙幽居別宮,退稱妃號,而不預送終之事。第三首言初亦承恩,不堪回首,后本慧麗,以嗜奢而妬失指,則其始當非一見生憎也。第四首言被廢多年,
世祖
至死不回意。第五首第一句言生不同室,第二句言死不同穴,
愼夫人
以况
端敬
,
端敬
直死後永承恩念,廢后一無他望。第六首則可疑,若非
董小宛
與
世祖
年不相當,幾令人思
冒氏
愛寵,旋納宮中爲或有之事矣。余意此可有二說:(一)或后非
卓禮克圖親王
之親女,當
攝政王
爲
世祖
聘定之時,由侍女作親女入選,以故
世祖
惡
攝政王
而幷及此事,决意廢之。(二)或
端敬
實出廢后家,由侍媵入宮,盖廢后家世貴,
太宗
之嫡后
孝端后
,爲廢后之祖姑,
世祖
生母
孝莊后
,爲廢后之姑,
太宗
最寵之關雎宮
宸妃
,亦廢后之姑,(即
孝莊
之姊),
宸妃
之得寵於
太宗
,幾與
端敬
之於
世祖
相埓,
太宗
方攻
錦州
,
洪承疇
祖大壽
輩力拒,久不克,
太宗
聞妃病即回
瀋陽
,置萬急之軍事由諸貝勒承之,至則妃已薨,
太宗
慟至迷惘,自午至酉始復常,自悔其輕視王業,頗自刻責,然悲悼不已,屢見實錄,由此見廢后家由
太宗
以來之戚誼。
董鄂
雖有從征功,其驟貴在
順治
十三年
端敬
爲妃以後,
端敬
之或先入廢后家爲侍媵,非不可有之事。錄廢后傳如次,錄廢后傳之先,且先詳廢后家世。
太宗
孝端文皇后
,
博爾濟吉特氏
,
科爾沁
貝勒
莽古思
女。
明
萬曆
四十二年甲寅四月,
太祖
命
太宗
親迎成禮。越二十三年,
崇德
元年,即
明
崇禎
九年,
太宗
建號,后亦
正位中宮.二年,追封
莽古思
和碩福親王
.
太宗
孝莊文皇后
,本
莊妃
,生
世祖
,尊爲后,
莽古思
子
宰桑
女。
世祖
即位,追贈
宰桑
和碩忠親王
。
崇德
元年,立「卓哩克圖親王」爵,以
宰桑
子
烏克善
爲「第一世卓哩克圖親王」。
烏克善
即廢后之父。自
莽古思
以來,已三世爲后父矣。
宰桑
又一子
滿珠習禮
,爲
烏克善
之弟,由「科爾沁鎭國公」進爵爲「達爾漢巴圖魯親王」。其子
綽爾濟
,爲
世祖
繼后
孝惠后
之父。
孝惠后
於
順治
十一年被聘爲妃,六月立爲后,時尚未有
端敬
承寵,疑
端敬
隨
孝惠
入宮,
孝惠
爲廢后姪,則
孝惠
之侍媵,亦廢后家侍兒也。
《淸史稿·后妃傳》:
世祖
廢后
博爾濟吉特氏
,
科爾沁
卓禮克圖親王
吳克善
女,
孝莊文皇后
姪也。后麗而慧,
睿親王
多爾袞
攝政,爲
世祖
聘焉。
順治
八年八月,冊爲皇后。上好簡樸,后則嗜奢侈,又妬,積與上忤。十年八月,上命大學士
馮銓
等,上前代廢后故事。
銓
等疏諫。上嚴拒,諭以無能故當廢,責諸臣沽名。即日奏皇太后,降后爲
靜妃
,改居側宮。下禮部,禮部尚書
胡世安
,侍郎
呂崇
高珩
疏請愼重詳審。禮部員外郎
孔允樾
及御史
宗敦一
,
潘朝選
,
陳棐
,
紀椿
,
杜果
,
聶玠
,
張嘉
,
李敬
,
劉秉政
,
陳自德
,
祖永杰
,
高爾位
,
白尚登
,
祖建明
,各具疏力爭。
允樾
言尤切,略言:「皇后正位三年,未聞失德,特以無能二字定廢嫡之案。何以服皇
后之心?何以服天下後世之心?君后猶父母,父欲出母,即心知母過,猶涕泣以諫,况不知母過,何事安忍緘口而不爲母請命?」上命諸王貝勒大臣集議。議仍以皇后位中宮,而別立東西兩宮。上不許,令再議,並責允樾覆奏。允樾疏引罪,諸王大臣再議,請從上指,於是后竟廢。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
公有領域
,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8年逝世,在
美國
以及版權期限是
作者終身加80年
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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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公有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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