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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號 中俄尼布楚界約
拉丁文譯漢
中國大皇帝欽差分界大臣領
事
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舅佟國綱,都
統朗談,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理藩院侍郞温達;俄羅斯國
統治大俄、小俄、白俄暨東、西、北各方疆土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歇耶維赤及彼得·阿列
克歇耶維赤,欽差勃凉斯克總督御前大臣費岳多·阿列克歇耶維赤·柯羅文,伊拉脫穆斯克總督
约翰·鄂斯塔斐耶維赤·烏拉索夫,總主教謝門·克爾尼次克,於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兩國
使臣會於尼布楚城附近,爲約束兩國獵者越界縱獵、互殺劫奪、滋生事端,並明定中俄兩國邊界,
以期永久和好起見,特
定條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河,卽韃靼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
河爲兩國之界。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爲石大興安嶺,此嶺直達於海,亦爲
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
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惟介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
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
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
亦爲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凡在額爾
古納河南岸
之墨里勒克
河口諸房舍,
應悉遷移於
北岸。
二、俄人在亞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俄民之居此者,應悉
贊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
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
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
繫,遣送各該國境內官吏,審知案情,當即依罪處罰。若十數人
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刧略,並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
處以死刑。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
所有一切事情,
永作罷論。自兩
國永好已定之
日起,嗣後有逃
亡者,各不收納,
並應械繄遣還。
四、現在俄
民之在
中國或
華民之
在俄國
者,悉聽
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
日起,凡兩國人
民持有護照者,
俱得過界來往,
並許其貿易互
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執
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兩國欽使各將繕定約文簽押蓋章,並各存正
副二本。
此約將以華、俄、拉丁諸文刋之於石,而置於兩
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俄 厯一六八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訂於尼布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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