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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先生傳略
目次
一
生世
二
出洋就學
三
始有革命之志
四
興中會時代
五
同盟會時代
六
臨時總統時代
七
鐵路督辦時代
八
中華革命黨時代
九
護法時代
十
最後之努力
十一
學說
十二
建設計畫
十三
餘論
正文
一
生世
孫中山
先生,名
文,字
逸仙,
廣東
香山
縣翠亨村人。
香山
縣以先生故,今已易名曰
中山,而
中山
者,先生避地
日本
時所假川之姓氏,世人因以稱先生也。
中山
生於民國紀元前四十六年,即西元一八六六年,
清
同治五年丙寅十月初六日。父諱
道川,母
楊
氏,父嘗爲縫工於
澳門,旋歸鄉營田野工作。
中山
幼時,自入塾外,亦習勞焉。
翠亨
雖鄉僻,風景甚佳,且地近海港,舶載貨出入,邑人多營業海外以致富,耳目見聞,自然開拓。
中山
幼時思想之深遠,其受地理環境之影響者蓋亦不尠也。
二
出洋就學
中山
有兄名
眉,字
德彰,開墾於
檀香山,頗順利,所獲甚豐。歸家備述其地之多美景,與食物之豐富,居處之安樂。
中山
時年十四,聞而嚮往,卒隨兄赴
檀香山,是爲離家出洋之始。時
民國
紀元前三十三年,即西元一八七九年,
清光緒
五年己卯也。
中山
在其兄商店中習業,至爲勤苦,遂精通
檀香山
土人方言。繼欲學英語,兄因送入教會學校。
中山
在校中,猶長袍乘辮,屢爲同學所侮辱,
中山
終忍而不較。三年卒業,英語第一,
檀香山
王親授一論
中國
之書以獎之。旋又入
檀香山
之
聖魯易
學校,後又入
檀香山
大學。旋奉兄命回
翠亭,時年十七歲。
中山
歸故鄉,娶夫人
盧
氏。是時
中山
感於外國政治之修明,交通之便利,人民之樂業,學術之進步。而返顧
中國,則盜賊橫行,官吏需索,人民不安其生;而人民智
識又皆錮陋,迷信神權,狃於故俗,不知自振。
中山
乃向鄉民宣傳
清
政之腐敗;並盡力以反對古俗破除迷信爲己任。有
北帝廟
者,祀
眞武大帝,一鄉奉之最虔,廟年久圮壞,鄉人欲重修之。
中山
入廟拉折神像之手以示人,曰:『此保護一鄉之神,今手指爲我折,而彼笑容猶如故,有如是之神耶!』鄉人大譁。
中山
之父不得已,斥
中山
使離
翠亨
。
三
始有革命之志
中山
旣第二次離鄉,遂赴
香港,入皇家學校肄業。
中山
初往
檀香山,其地在
美國
勢力之下,所受者,
美國
教育也;後赴
香港,其地在
英國
勢力之下,所受者,
英國
教育也,於此等大資本大帝國兩主義薰陶誘掖之中,卒不爲所惑。惟覺
中國
此時有兩大敵焉,一爲佔有
中國
土地主權專制守舊之
滿清,一爲壓迫
中國
之
英美德法
日本
諸外國,革命之思想由此萌動矣。
中山
之赴香港也,年十八歲,時在民國紀元前二十九年,即西元一八八三年,
清光緒
九年癸未也翌年,
中法
戰事起,國人猶虛憍自大,妄謂夷狄不足滅,市肆日騰戰勝之傳聞。
中山
輒從而糾正之,雖受疑謗爲奸細,不顧也。蓋
滿清
兵備之窳劣,
中山
知之已審,而欲倚此求強,謂可與外國爭衡,豈可得哉。因此,
中山
革命之思想乃愈不可遏矣。民國前二十七年,
中山
年二十歲,是年在皇家學校畢業,
中法
戰爭結果,
清
廷失敗,與
法
人訂和約,棄
安南
以與
法國
。
中山
目擊國事日非,決意傾覆清廷,創建民國。乃擇定學習醫業,以爲將來可藉醫爲名,得與同志往來,不爲人疑,遠邇無阻,爲長時期革命計,莫善於此。於是入
廣州
博濟醫學校,識三合會首領
鄭士良
於校中,組織秘密革命機關,輸革命思想於草野豪傑。又識
陳少白
尤少紈
楊鶴齡
於
香港,四人相聚,輒談革命,
港澳
間親友,呼爲四大寇。民國前二十五年轉入
香
港
醫學校,往來
香港
澳門,鼓吹革命。民國前二十年,在
香港
醫學校畢業,設醫局於
廣州
澳門,開始革命運動,令
鄭士良
結納會黨,聯絡防營。翌年,偕
陸皓東
北遊
京津,南入
武漢,以窺虛實而觀形勝。
四
興中會時代
中山
習醫之時,已從有志革命,進而爲談論鼓吹革命,更進而開始革命運動矣。惟尚未有正式之組織,雖在醫校中會與
鄭士良
組織機關,此不過爲後來立會之先聲耳。民國紀元前十八年,
中山
年二十九歲,即西元一八九四年,
清光緒
二十年甲午也。時
中日
因
朝鮮
事宜戰,
中山
以爲有機可乘,乃赴
檀香山
及
美洲
。出洋後,自郵上書相國
李鴻章,建議富國強兵之方略,以人晝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四者爲綱。旋於海外創立興中會,雖糾合華僑以爲助,乃募捐時,應者寥寥,
僅兄
德彰
及
鄧蔭南
傾家助款,及親友數十人贊同而已。翌年,與
鄧蔭南
等返國,欲襲取
廣州
以爲根據,遂開乾亨行於
香港
爲幹部,設農學會於
廣州,命
鄧蔭南
陸皓東
等分主其事,
中山
則往來指導之。經營半載有餘,旋以運械不慎,手槍六百餘桿爲海關搜獲,事遂洩。
陸皓東
死之,爲從
中山
革命殉難者第一人,亦卽
中國
有史以來爲共和革命而犧牲者之第一人也,此爲
中山
第一次革命之失敗。事後,
中山
問道至
香港,隨與
鄭士良
渡
日本
橫濱,始翦辮改裝。重遊
檀香山
及
美洲,推廣興中會,應者仍少。然華僑多入洪門會,其會以反
清
復
明
爲號,固爲民族老革命黨也,第歲久而自忘之耳。
中山
因遊
英
京
倫敦,
清
廷駐外公使與總理衙門急電相馳,謀捕
中山
。
中山
遂爲駐
英
使館中人所誘拘,錮之一室欲解回
中國
。其師
康德黎
竭力營救,乃得免,於是中外皆知有
中山
其人者爲排滿革命黨之首領矣。然
中山
在
倫敦
時,向多忌諱,未敢自承爲創設興中會者,又未敢表示興中會之本旨為傾覆滿洲者。
觀於赴
美
時上
李相
書,蓋尚欲有所利用;而興中會,亦但以振興
中國
爲名義也。正式楬櫫革命排滿之本旨,實以後之事耳。
中山
雖免於難,仍留
歐洲,考察政治風俗,結交其朝野賢豪,兩年之間,殊多心得。知
歐洲
各國雖號富強,人民仍多困苦,志士猶有社會革命之運動。
中山
欲爲
中國
一勞永逸計,乃採取民生主義,與民族民權問題同時解決,此卽三民主義之發端也。並爲
菲律濱
獨立黨首領購買子彈,中途被沉,又爲代購,此爲實行扶助弱小民族革命之始。
中山
亟欲促成
中國
革命,遂由
歐洲
往
日本,與
日本
民黨領袖
犬養毅
等及在野諸志士交好,且得諸志士資助。因與同志往來各地,鼓吹革命主義,顧華僑仍多畏懼不前,閱排滿革命之說而來歸者不過百分之一耳。且其時
康有爲
方倡保皇黨於海外,反對革命,反對共和,從者甚盛,
中山
之事業,愈益艱困。乃分遣
陳少白
史堅如
鄭士良
等於
香港
長江等處,或刊行
中國
報,或聯絡會黨,或設招待
機關,於是
長江
閩粵
之會黨,皆合於興中會,聲勢頓張焉。
既而庚子年八國聯軍之禍起,
中山
以爲機不可失,命鄭士良入
惠州,謀發動;
史堅如
入
廣州,謀響應。
中山
亦擬由
香港
潛入,中途事洩,
香港
不許登岸。乃由
日本
轉
臺灣,擬入內地,又爲
日本
政府所破壞。
惠州
廣州
之起事,遂皆歸於失敗,
史堅如
死之,此爲
中山
第二次革命之失敗也。然較第一次之失敗,則大有進步。方第一次失敗,人皆斥
中山
爲大逆,視
中山
如毒蛇猛獸而不敢近;第二次失敗,則鮮聞人以惡聲相加,且有扼腕嘆息者,蓋國人之迷夢漸醒矣。
五
同盟會時代
庚子年爲
中山
三十五歲。時在民國紀元前十二年,即西元一千九百年,
清光緒
二十六年也,
清
廷與八國聯軍和議成,賠款四百五十兆兩,合本利須九萬八千
萬兩,使國民肩此重負,以求苟容於帝國主義之下。因之,民生日蹙,國勢日危,有志之士,遂多傾向於革命矣。當時各省學生留學
日本
者日衆,主張革命者亦日熱烈,國內外著書,辦報,演說,以研究革命問題者,相望也。
廣東
湖南
且有舉義之事,
華
僑亦漸感動。
中山
於此時會往
安南,又從
日本
檀香山
到
歐美
各國,以結納同志,宣傳主義。留學各國諸生,漸皆景仰
中山,於
比利時
京都
布魯塞爾
開第一會,加盟者三十餘人,於
德
京
柏林
開第二會,加盟者二十餘人,於
法
京
巴黎
開第三會,加盟者十餘人,於
日本
東京
開第四會,加盟者數百人;除
甘肅
無留學生外,十七省皆有人加盟,此卽革命同盟會之開始也。然其時猶諱言革命,故僅稱曰同盟會。時
中山
年四十歲,即民國前九年,西元一九〇五年,
清光绪
三十一年乙巳也。同盟會與興中會相異之點:興中會僅以「聯絡中外有志華人,講求富強之學,振興中華,維持團體」立言,尚無具體的主張。此由革命權輿,人生疑畏,不得不慎重以免駭俗。同盟
會雖仍諱加革命之名稱,然已昌革命列於黨網。蓋自是
中山
始信革命大業,可及身而成也。同盟會黨綱,爲
中山
與
黃興
宋教仁
所擬定,凡六條:一、推翻滿清政府;二、建設共和民國;三、維持世界真正平和;四、主張土地國有;五、主張
中日
兩國國民的聯合;六、要求世界列邦,贊成中國革命事業。其總括之口號有四;卽一、驅除韃虜,二、恢復中華,爲民族主義;三、建立民國,爲民權主義;四、平均地權,爲民生主義。由是三民主義,亦於同盟會始宣布之。又有同盟會軍政府之宣言,揭明前代爲英雄革命,今日爲國民革命,以立革命之標準,而使進行不入於歧途,
中山
革命之真精神,更完全顯露。從此排滿革命之名詞,遂喧傅全國,震驚虜庭矣。
同盟會既成立,是年,
中山
卽派黨員赴各省調查。
胡漢民
汪精衛
等在
東京
發刊民報,鼓吹主義。國内加入同盟會者萬餘人,且有
萍澧
之役,
劉道一
等死之。
清
廷益懼,要求
日本
驅逐
中山
;
中山
復往
安南,設機關於
河内
。民國前五年,益進行革命
初發動於
潮州
黃岡,師不利 ,(第三次失敗。)其年夏,命
鄧子瑜
發難於
惠州,又失敗 ,(第四次失敗。)秋,擬由
欽廉
進取
兩粤,先遣人往
日本
購械,而使革命軍破
防城,乃購械之計破壞,全軍敗退
十萬大山,(第五次失敗。)中山
親率
黃興
等百餘人,襲取
鎮南關,佔領要塞,與
清
兵戰七晝夜,退入
安南,(第六次失敗。)中山
因此又爲
安南
法官所放逐,改赴
新嘉坡,仍命
黃興
籌再舉,
黃興
乃率二百餘人,橫行
欽廉上思
一帶,轉戰數月,卒以彈盡援絕而退,(第七次失敗。)其時同盟會外,別有革命團體,爲
秋瑾
徐錫麟
諸人所組織。
錫麟
刺殺
安徽
巡撫,謀據
安慶,無援死之;
秋瑾
亦於
浙江
被殺。正
中山
與
黃興
經略
粵
邊之際也。翌年,即民國前四年,
中山
既不得志於
粵,改謀
滇
邊。命
黃明堂
襲取
河口,收其降衆,命
黃興
往指揮,中途爲
法
官所執,指揮無人,衆遂退出,(第八次失敗。)·
中山
連遭失敗,
安南
日本
香港
皆不能居,乃漫游
美洲,專事籌款,而以進行計畫交
黃興
胡漢民
。民國前二年,
黃興
胡漢民
等
謀以
廣州
新軍舉事,軍人先期而發,爲敵所破,
倪映典
死之,(第九次失敗。)而
汪精衛
於
河口
失敗後,徑赴
北京,謀刺攝政王,是年亦事敗被獲,下獄。
中山
乃自
美洲
赴
日本,
�
行登陸,爲
日
警所阻。遂渡
檳榔嶼,約
趙聲
黃與
胡漢民
來晤,商略重起計畫,衆皆憂默,
中山
勗勵之。並召集
華
僑籌款,數日得五六萬元。
中山
又親赴
南洋
英
荷
各屬,及
暹邏,所至輒爲當地官吏所禁制,乃復赴
美洲
。民國前一年,陰曆三月二十九日,
黃興
趙聲
等,在
廣州
舉事,死者七十二人,事後叢葬於
黃花岡,是爲
中山
與
滿清
奮闘最後一次之失敗。此役死者,多
閩粵
留學外國之青年,皆革命黨之精英。故
黃興
事後致人書,猶深自咎痛。然此役也,實已震動中外,且死者之義烈,尤足動國民之同情,不期然而皆傾向於革命黨,是則
中山
末次之失敗,實即
中山
革命之成功也,故逾年而民國卽成立矣。且
黃花岡
諸烈士皆同盟會員,亦可證同盟會之成績甚優矣。
六
臨時總統時代
自
中山
進行革命以來,內地之宣傳,軍隊之聯結,已徧於全國,隨時隨地皆可爆裂。
廣州
一役,尤影響人心,黨人進行革命益急。是年陰曆八月十九日,即陽曆十月十日,
武昌
軍隊遂起義,一舉而收復
武昌
漢陽
夏口,各省紛紛響應。
黃興
回國,親率
鄂湘
之衆,抵抗
清
兵。
武昌
起義時,楬櫫
中山
之名,謂奉其命令以發難。法領事首稱詐革黨,領事團因決議宣布中立。
中山
在
美
聞耗,決意致力外交,以斷
清
庭外援,首至
英
國,與
英
政府約:一、止絕清庭一切借款;二、制止
日本
援助清庭;三、取銷放逐令以便回國,皆得允許。乃由
法
回國,既抵
上海,市人喧傳
中山
挾軍艦及巨款以歸。或以詢
中山,
中山
笑曰:「吾所帶回者,革命之精神耳。」
當是時,
南京
已歸革命軍,各地脫離
清
庭而附革命者,已有十餘省。各省代表乃開選舉會於
南京,舉
中山
爲臨時大總統。
中山
於中華民國元年陽曆一月一日就職,並布告全國,改用陽曆,是年
中山
四十七歲也,就職後,親率諸軍將士祀
明孝陵
以告排滿之成功。迨二月十二日,
清
帝
溥儀
退位,次日,
中山
提出辭職書於臨時參議院,讓政權於
袁世凱
。
中山
任職未久,而遽辭之者,實因革命方略不行之故。
中山
曩分革命進行時期爲三:第一、軍政時期,第二、訓政時期,第三、憲政時期;及就職後,欲施行之以達建設之目的。同人以
中山
理想過高,贊成者寡,雖再三曉諭而終不聽從。
中山
因同志多自謂革命成功,不復守革命信誓,不服從領袖主張,不過成爲新官僚,無裨於國。且財政支絀,擬借
俄
款而議院反對,士夫詬病,在在掣肘。故萌退志,甘讓總統於
袁
氏焉。然
中山
對於
袁
氏亦有最要之主張,一、
袁
氏須就職
南京,二、民國須遷都
南京,三、不能以
清
帝退位之詔,全權授
袁
氏組織共和政府。乃此三
事同志亦不注重,竟聽
袁
氏食言,以演成後患。由此觀之,當日之環境,何其不利於
中山
耶。
七
鐵路督辦時代
中山
既退職,欲率同志爲純粹在野黨,專從事擴張教育,振興實業,以立民國國家百年根本之大計。然同人又反對之,是時政黨蜂起,
宋教仁
等亦改組同盟會爲國民黨,且以他團體加入,廣招黨員,欲擴大黨勢以握政權。
袁
氏授
中山
全國鐵路督辦,
中山
周遊各省,宜傳主義。時國民黨人勢甚盛,與
袁
氏惡感日深。
中山
欲泯除猜疑,親赴北京,晤
袁
氏,通電表信任之意。然
袁
氏與黨人政爭益劇,遂有刺殺
宋教仁
之事。證據既彰,
中山
知
袁
氏必將叛國,欲利用人心忿激,外聯
日本,速舉討
袁
之師,同志則欲待法律解決,遷延失機;
袁
氏遂不經國會承認而進行五國借款矣。
銀團因
中山
忠告期付款
中山
粤滬速起兵,而同志不決;海軍願相助,又中變。
袁
氏得利用借款,運送陸軍,聯結海軍,遂免國民黨各都督職。至是,各省之獨立已遲,旋皆失敗;
中山
復與黨人避居海外矣。
中山
任鐵路督辦時,會與英公司訂關於
廣東
至
重慶
與
蘭州
支線之借款與建築契約,較其他鐵路借約爲有利;及討
袁
事敗,此約亦廢。又
中山
任督辦時,會擬有全國鐵路計畫。其後撰建國方略,於實業計畫中列敍西北鐵路系統,西南鐵路系統,中央鐵路系統,東南鐵路系統,東北鐵路系統,高原鐵路系統;支分脈貫,成一整齊之全國鐵路網。蓋卽本舊時計畫而更加精密也。
八
中華革命黨時代
自民國二年討
袁
不成,
中山
與同志東赴日本。時國民黨人大爲袁政府壓迫,
捕殺不絕;國會議員之屬國民黨者,皆勒令停職。
中山
亦因同盟會變爲國民黨以來,範圍雖見擴張,而精神全非,投機分子混雜其中,以致內部意見紛歧,一無成就。迫失敗之後,同志在國內者固大受摧殘,東渡者亦多頹喪不振。
中山
知
袁
氏將帝制自爲,重新組織中華革命黨,散布黨員於各省,提倡反對帝制。改組之初,鑒於國民黨之大而無當,指揮不靈,決意恢復民國以前革命黨面目,加以嚴格之訓練。黨員須立誓服從
中山
命令,以求黨內之一致。其時同志中頗有不以改組為然者,而
中山
仍毅然行之,蓋爲
中國
革命前途計,此番之整頓,勢所必要也。當日
陳其美
因此事特致黃興書,大略謂:「同志推黃爲革命實行家,而謂中山傾於理想,遂使中山一切政見,不易見諸施行,致有今之失敗。今日中山之主張,不宜輕以爲理想而不從,再貽他日之悔。鄙見以爲理想者事實之母也,中山提倡革命,播因於二十年前,當時反對之者舉國一致,乃經二十年後,卒能見諸實行者,理想之結果也。中山之意,謂革命事業,旦暮可期,必不遠待五年以後。以民困之不蘇,匪亂之不靖,軍陳之驕橫,執政之荒淫,有一於此足以亂國。撥亂反正,殆如運掌。故中華革命黨之組織,亦時勢有以迫之也。顧自斯黨成立以來,舊日同志頗滋訾議,以爲多事變更,予人瑕隙。不知同盟會變爲國民黨薰蕕同器,面目全非。欲免敗羣,須去害馬,欲事更張,必貴改弦。二三同志,亦有以諒中山慘澹經營機關改組之苦衷否耶。至於所定誓約,有附從中山,服從命令等語;此中山鑒於前次致敗之故,多由於少數無識黨人,誤會平等自由之眞意,爭權利而避義務,彼此不相統攝,上下自爲從違,所謂既不能令又不受命者;故中山於此欲相率同志,納於軌物,應以統一事權。美以爲此後欲達革命目的,當重視中山主張,故遵守誓約,服從命令,美認爲當然天職而絕無疑義者,足下其許爲同志而降心相從否耶。」觀
陳
氏此書,誠可謂黨中忠實之同志,惜乎遽遭狙擊以沒,使
中山
失一臂助也。
九
護法時代
民國五年,
袁世凱
帝制失敗。翌年,國務總理
段祺瑞
爲北洋軍閥領袖,與總統
黎元洪
爭權。
黎
免
段
職,督軍團背叛中央,
張勳
脅
黎
氏解散國會,而事終不解,
張勳
遂擁
淸
帝復辟,爲
段祺瑞
所平;
黎
辭職,仍以
段
爲總理。舉國斥
段
氏毀棄約法,
中山
回國,遂率海軍入
廣州,宣言護法,號令西南。是卽民國六年,丁巳秋,西元一九一七年,
中山
年五十二歲也。臨時約法爲臨時參議院所訂,與
中山
革命方略不合,本
中山
所不滿意者,且已一度爲
袁
氏所毀矣。顧以軍閥方橫行,不得不仍奉約法以臨之;使已叛者有所懾,相隨者籍爲服從民國之證據焉。於是國會議員自行集會於
廣州,開非常會議,制定軍政府大綱,選舉
中山
爲陸海軍大元帥。西南將領雖有陰持兩端不受約束者,然以護法名義正大,不敢有異議。七年五月
中山
終因西南軍
閥之把持,辭大元帥職。非常國會亦改軍政府制,舉
中山
及
岑春煊
唐紹儀
陸榮廷
唐繼堯
等七人爲軍政府國務總裁,開政務會議。
中山
即日提出辭職書,離
粵
赴
滬
。
中山
在
滬,努力於宣傳事業,命同志
戴季陶
朱執信
胡漢民
廖仲愷
等辦理建設雜誌,己亦從事著作。七年冬,發表「孫文學說」,說明「行易知難」之旨,以矯正不注重於研究宣傳,而視
中山
所言爲理想空談者之弊。此時正值歐戰初罷,
中山
欲利用戰時各國大機關及組織完全之人工,以無損主權之條件助
中國
實業之發達。因著「國際共同發展中國實業計畫」一書,徧致各國政府,所言規模宏大,經緯萬端,非卓有研究者不能贊一辭。各國雖有覆書稱許者,然竟未能見諸實行。
民國九年庚申,卽西元一九二〇年,
中山
年五十五歲。時西南軍閥内部攜貳,讓法無誠意,已昭然爲人所共見;
中山
通電
廣州
軍政府無效。是年十月,
岑春煊
陸榮廷
等遂宣言取銷自主,解散軍政府。
中山
命
許崇智
陳炯明
率軍往
粵,
岑
陸
等皆
走
中山
復回
廣州,重開政務會議。民國十年,國會舉
中山
爲大總統,以五月五日就職於
廣州
。是年,
蘇俄
遣代表來唔
中山
。時
陳炯明
已陰萌叛志,盤據
廣州,攬權跋扈。
中山
決計北伐,
陳
不願贊助,而北伐軍已入
廣西,
中山
遂親赴
桂林
視師。乃半年之內,陳氏無一粟一彈以相接濟;
中山
盡力曉喩,勉與周旋,
陳
氏終不從。不得已於十一年四月回師,謀改道北伐,命
李烈鈞
許崇智
進攻
江西,並免去
陳炯明
本兼各職。六月十六日,
陳炯明
嗾使部下
葉舉
等叛變,包圍砲擊總統府。
中山
避居永豐艦,率海軍永豐,永翔,廣王,豫章,楚豫等艦,於酷暑蒸熱中,與
陳
軍相持於
白鹅潭
者月餘。並電召
許崇智
軍由
江西
回
粵
討亂,戰又不利,乃於八月離
粵
赴
滬
。而數年心血所成之著作,悉毀於公府砲火中矣。先是四月間,北方
直
奉
之戰發生,
直
系軍閥勝,復迎
黎元洪
爲總統,恢復舊國會,自號法統重光,且盛唱廢督,裁兵之說。
中山
赴
上海,北方先後遣使來迎,
中山
拒之。發表宣言,大意謂:一合法國會,當自由集會,行使職
權;二、懲辦破壞約法罪魁;三、實施兵工計畫;四、發展實業,改善人民生計;五、實行全民政治,不容軍閥假託割據;云云。從此護法事業,已告完結。惟封建勢力,並未鏟除,革命工作,仍未能中止也。
十
最後之努力
民國十二年癸亥,卽西元一九二二年,
中山
年五十八歲。
中山
就積年經驗,以
中國
日趨紊亂,非仍努力於黨之組織,不足以進行革命而救國家。是年一月發表中國國民黨宣言:說明
中國
今陷於列强殖民地之地位,仍有再申民族主義,以勵行普及教育,力圖改正條約之必要。至於現今所行階級選舉之代議制度,不合民權眞義,宜實行普通選舉,由人民直接投票,確定人民種種自由權。對於民生,則主張國營實業,平均地權,改革貨幣,保障農工婦女之權利。其時
滇
軍
楊希閔
桂軍
劉
震寰
等奉
中山
命,由廣西進討
陳炯明,走之。二月,
中山
重蒞
廣州,諸軍公推爲大元帥。時
吳佩孚
方主張武力統一,務謀破壞
中山
之革命政府,於東江則利用
陳炯明
之殘軍,於北江西江則利用
沈鴻英
等之殘軍,於南路則利用
鄧本殷
等,或騷擾地方,或進襲省會,
中山
四面受敵,戰歷年餘。故繼續北伐之舉以此等戰事之牽掣,始終未能成功。又命
譚延闓
率軍入
湖南,亦不利而還。
中山
雖治軍倥偬,仍刻意謀黨務之改進。十三年一月,復召集全國國民黨代表大會於
廣州,全部改組,發布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制定建國大綱。其宣言:「說明中國政治經濟,受帝國主義壓迫之眞像,指摘十餘年來國內立憲派,聯省自治派,和平會議派,商人政府派主張之錯誤;以證明祗有以國民革命,實行三民主義,爲中國唯一生路。」又解釋國民黨之三民主義:謂「民族主義,一則中國民族自求解放,爲健全之反帝國主義;一則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以組織自由統一的(各民族自由聯合的)中華民國。民權主義,在於間接民權之外,復行直接民權;惟買國罔民以效忠於帝國主義及軍閥者,無論團體或個人,不容其享有此等自由及權利。民生主義,在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使,使私有資本制度,不能操縱國民之生計。對於貧乏之農夫,勞苦之工人,要求其參加國民黨,相與爲不斷之努力,以促國民革命運動之進行。而國民黨則以全力助農工運動之開展,以增進國民革命運動之實力。」自第一次宣言既布,主義既明,對內對外之旗幟均極鮮煥。海内喁然向風,參加日衆,國民黨壁壘一新,其勢逐蓬勃而不可遏矣。先是十二年冬,因中山提取粵海關餘款,英美派艦壓迫,中山堅持不讓,此爲與帝國主義奮鬭之開端。大得國民同情,且使國民漸知收回海關稅權,關係中國民族獨立之重要。十三年七月,粤人反抗英領事公布之沙面苛例,英領請求干涉,據理駁斥。英領懷憤暗助匯豐銀行買辦陳廉伯,謀以商團推翻粤政府。迨商團私運槍械,被政府查獲截留,商店逐罷市。英領牒政府,謂如攻擊商團,英海軍當以全力對付;中山大憤,對英首相提出抗議;至十月,卒壓服商團。中山於對外抵抗帝國主義之時,於對內膺懲軍閥之心亦不少怠,以從前各軍將士多桀傲抗命,紀律不嚴,叛變時起,以致連年北伐無成。宜先使軍人皆明白主義,一面訓練黨人,使軍隊皆黨化,而黨亦軍隊化,則軍紀黨紀俱肅然矣。乃創設黨立軍官學校,招各省學生入校,以嚴格訓練之。中山於軍政餘閑,隨處演說,盡力於革命之宣傳。且在廣州大學親自講演三民主義,自十三年一月,至八月,先後凡十四次,爲有系統的說明。並努力促進工人農夫之團結,在粵提倡工會,農民協會等。又以中國欲求解放,非聯合一切反帝國主義之國家不可,故與蘇俄保持親善關係。而容納共產黨人加入國民黨,亦不過欲增進黨勢,以抵禦軍閥與帝國主義者而已。蓋共產主義之爲社會病理的,中山固早言之;且國民黨自有三民主義,其不欲國民黨之共產化明矣。此年之秋,中山遂命許崇智率粵軍,蔣中正率學生軍,胡思舜率滇軍,肅清東江。命譚延闓樊鍾秀等率湘豫各軍,取道江西北伐。又命同志焦易堂諸人暗結馮玉祥等西北國民軍,在北方舉事。於是北京政變,曹錕幽禁,段祺瑞爲臨時執政。中山因宣言,主張召集人民團體,開國民會議,以改善人民生計,廢除不平等條約。十一月,應西北國民軍及段祺瑞之請,毅然北上,互商國事。由上海繞道日本至天津,在滬及日,均有長篇演說,述反帝國主義之旨。到津已病,猶力疾入京,段祺瑞已召集軍人官僚代表之善後會議,中山謂亦須參加人民團體代表。當局固未依中山之意,而中山病已亟矣。中山素有肝疾,積勞成癌,中西醫皆束手。中山始終神志湛然,遂具遺囑。十四年三月十二日午前九時半,沒於北京旅邸,年六十歲。殯於西山碧雲寺,遺命葬南京紫金山。中山先娶盧夫人,生子三:長科,字哲生,卒業美國加利福尼亞,哥爾比亞兩大學;今服務黨國。次已沒;三安,亦嘗受教育於美國。中山後娶宋夫人名慶齡,輔助中山革命事業,至有功也。中山遺囑云:余致力於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鬭。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澈。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孫文十一學說中山革命,注重實行,不尚空言。然平生所抱持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與夫革命方略所規定之種種建設宏模,固欲於共和創立後而一一實施之者。乃革命初成,黨人卽起異議,謂中山所主張者,理想太高,不適中國之用。中山則謂彼等思想錯誤,所誤爲何,卽知之非艱行之維艱之說也。此說始見尙書,爲商傅說對武丁之言,數千年來,深入人心,牢不可破。中山以爲己之建設計畫,一一皆爲此說所打消,故此說實爲中山生平之大敵,以其能奪人之志而迷人之心也。欲除此敵,攻心爲上,因創行易知難說,謂之孫文學說。於建國方略中,此居其首,名爲心理建設。蓋不第欲以此學說移易黨人之心理,實欲改造全國之人心,否則種種建設計畫,必仍視爲過高而無勇氣以行之矣。茲節錄行易知難學說之要略:「一以飲食爲證,人類物類皆能行之,初生已然,不待知也;若果欲知其底蘊,則雖近代各科專門學家,尙猶窮年莫究也。二以用錢爲證,人生日用起居皆非用錢不可,吾人日日行之,視爲自然,至爲慣熟。然而錢究爲何物,究屬何用,世能知之者有幾人乎?此則經濟學家,錢幣學家,以及進化論者,社會主義者,所刻意研究而後僅知之者也。三以作文爲證,中國數千年來,以文爲尙,文字勢力之大,歷代能文之士之多,各國所不及也;然試問中國文學家,果有能心知作文之法則,而後含毫命簡乎?則將應之曰否。中國自古以來,無文法文理之學,學作文者,非多用功熟讀古文,則不能下筆爲文,至於文法文理(卽邏輯),雖宿學文豪,有所不知也。四以七事爲證,謂建屋,造船,築城,開河,電學,化學,進化等事也。中國之屋宇,多不本於建築學以造成,是行而不知者也。明鄭和下西洋十四個月中,造成六十四艘大海舶,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其積量總在四五千噸,其長度等於今日外國頭等之郵船。當時無科學智識以助計畫,無外國機器以代人工,而鄭和又非專門造船學家;乃竟造成多數巨舶,示威海外,此又行之非艱知之惟艱之證也。萬里長城之建築,運河之開通,亦其例證。今日世界用電之人多矣,點燈、行路、講話、傳信、作工、治病、炊爨、禦寒、莫不用電,然而知電者有幾人乎?化學之工業亦然,如製豆腐也,製陶瓷也,皆國人自古以來已普行之,而未暇知其理由者也,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此進化原則,人類自石器時代以來,行之千萬年而莫由知其道,必待達爾文而始知之,其難也如此。故能知必能行;凡造作事物者,必先求知而後乃敢從事於行,蓋欲免錯誤而防費時失事以冀收事半功倍之效也。於科學之原理既知,四週之情勢旣悉,籌定計畫,按而行之無難矣。然不知亦能行:當科學未發明之前,固全屬不知而行,及行之而猶有不知者;然科學雖明,人類之事仍不能悉先知之,而後行之也。生徒之習練也,科學家之試驗也,探索家之探索也,偉人傑士之冒險也,皆行其所不知也,是故不知而行者,不獨爲人類所皆能,亦爲人類所當行,而尤爲人類之欲生存發達者之所必要也。十二建設計畫中山從事破壞之革命,既有志竟成;而於建設之革命,亦籌之甚熟,會訂爲革命方略。其後又著建國方略:首,心理建設,創行易知難。說以振起國民之心。繼物質建設,卽實業計畫,備敍交通,商港、水力、製造、鑛業、農業、水利、造林、移民、鐵路、運河、水道、各項工業之開發改善諸方法;又以此計畫致函各國政府,得其贊同,是卽「國際共同發展中國實業計畫」一書也。三、爲社會建設,亦曰民權初步,備敍結會,動議,修正案之法式,與動議之順序,權宜及秩序問題,以養成人民參政之程度。三編出版以後,復從事草作國家建設,此編内容獨大,涵有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五權憲法,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外交政策,國防計畫,八項。乃因
陳炯明
叛變,草稿參考書悉被燬去。嗣後雖演講三民主義,然
中山
自謂:「於本題之精義,與敍論之條理,及印證之事實,都覺遠不如前,」是則舊稿之燬失,洵可痛惜矣。惟民國十三年,
中山
撰建國大綱,實已包括一切建設計畫而撷其精粹,爲施行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之基礎,永作民國之寶典。特摘述其要點於後。
(一)主義
國民政府本三民主義,以建設中華民國。(甲)民生主義:對於人民衣食住行四大需要,政府當與人民協力規畫。共謀農業之發展,以足民食。共謀織造之發展,以裕民衣。建築大計畫之各式房屋,以樂民居。修治道路運河,以利民行。(乙)民權主義:對於人民之政治、知識、能力政府當訓導之,使能行使選舉權,罷官權,創制權,複決權。(丙)民族主義:對於國內之弱小民族,當扶植之,使能自決自治。對於國外之侵略強權,當抵禦之。並修改各國條約,以恢復我國際平等與國家獨立。
(二)程序
建國之程序分三期。(甲)軍政時期:在此期內政府一面用兵力掃除國內之障礙;一面宣傳主義以開化全國之人心,而促進國家之統一。(乙)訓政時期: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卽爲訓政開始之時。在此期內,政府當派考試合格人員,到各縣
協助人民籌備自治,至全縣人口調查淸楚;全縣土地測量完竣;全縣警衛辦理安善;四境之道路修築成功;人民已受四權使用之訓練,能盡國民之義,務誓行革命主義;則該縣成一完全自治之縣,在完全自治之縣內,人民有直接選官,罷官之權,亦有創制法律,複決法律之權。每縣並得選舉國民代表一人,組織國民代表,參預中央政事。(丙)憲政時期:凡一省全數之皆達完全自治者,則該省已到憲政開始時期。全國過半數省分達到憲政開始時期,則開國民大會,決定憲法而願布之。憲法頒布之日,卽爲憲政告成之時。在憲政開始時期,中央當設五院,以試行五權之治。五院之序列如下:(一)行政院,(二)立法院,(三)司法院,(四)考試院,(五)監察院。行政院暫分八部:(1)內政部,(2)外交部,(3)軍政部,(4)財政部,(5)農鑛部,(6)工商部,(7)教育部,(8)交通部。
(三) 中央與地方之關係
縣爲自治之單位。省立於中央與縣之間,以收聯絡之效。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歸地方。省長由國民代表會選舉,爲本省自治之監督;至於省內國家行政,則省長受中央之指揮。各縣對於中央政府之擔負,每年由國民代表定之。其限度不得少於歲收百分之十,亦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各縣興辦實業,如本縣資力不足,當由中央政府協助。其所獲純利,中央與地方政府各占其半。
(四) 其他事項
各縣土地之價格,應由地主自行呈報政府登記。政府得照價徵稅,亦得照價收買。登記以後,地價若再增高,則其利益應歸公家。至於公地之生產,山林川澤之息,礦產水力之利,皆爲地方政府所有,用以經營地方人民之事業。所有育幼、養老、濟貧、救災、醫病、與夫種種公共之需,亦歸公家擔任。
十三
餘論
中山
之事業,與其著作,已具述如上:顧其性情嗜好,亦至足稱。
中山
最好學:平生手不釋卷,嘗答某
日本
人言,「余一生嗜好,除革命外,惟有讀書。」又嘗答某同志言,「余每年所用書籍費,至少有四五千元,雖革命極忙之候,亦需二三千元。」故
中山
卽在火線上督戰時,亦帶多書,工作一停,便檢書細讀,一書讀畢,便轉贈於人;是以
中山
於各種學問,皆極豐富。
中山
此外嗜好一無所有,故性至廉潔,身後蕭然。
翠亨
鄉新屋乃其兄所建,
上海
莫利愛路
之宅,極簡樸,亦友人醵貲所贈者也。惟於革命則始終努力,建國方略自序云:「文奔走國事三十餘年,畢生學力盡萃於斯。精誠無間,百折不回,滿清之威力所不能屈窮途之困苦所不能撓。吾志所向,一往無前,愈挫愈奮,再接再勵。用能鼓動風潮,造成時勢,推覆專制,創建共和。」此實
錄也。嗚呼,以
中山
偉大之人格,已足爲國民模範;矧其開創民國,肇造宏規,以立勳於萬世歟!諡曰國父,不亦宜哉。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
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53年逝世,在
美國
以及版權期限是
作者終身加70年
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公有領域
。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公有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