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us Viewer
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中華民國 / 潮州洪兆麟等通電討共 / 潮州洪兆麟等通電討共__juan_01.txt
各報館公鑒,本日宣布聲討共產亂黨,文曰:
天不佑粤,禍亂相尋。吾民困於兵革,莫不延頸金踵,想望太平,而彼一二野心家,反利用時機,揭發共產邪說,號召黨徒,立政府厲行虐政,殘害善良,如水益深,如火益熱。吾民何辜,遭此荼毒,乃復包藏禍心,甘居賣國。赤俄者,倡導共產之亂源,而歐美各國之所深惡而痛絕者。彼輩不忍之小忿,破壞夷夏之大防,明目張膽,求助赤俄,接濟軍實,源源不絕,其心猶以爲未足。復招致俄人,授以最重要之海陸軍權,而使吾國同胞低首下心,供其驅策,以自殺其同種。今彼中明哲之士人,已深悟其非,羣起反對。彼輩乃倒行逆施,誅異己不遺餘力。近日廣州之變,彰彰在人耳目,寧可諱飾?
兆麟等素以愛國保民爲己任,其有禍國殃民者,去之惟恐不速,故特統率部曲,聯合友軍一致進攻,恭行天討。我軍將士皆訓練有素,紀律嚴明。所過地方,秋毫無犯。凡我粤民,須知共產之禍,烈於洪水猛獸。赤俄人民現在流離失所,慘酷狀况可爲殷鑒。應各父詔其子,兄誡其弟,同心協力,助我義師,驅彼殘暴。其彼軍將士,如能深明大義,舉兵響應者,兆麟當引爲同志,共策進行,或率部歸順,以張吾軍者,兆麟當一視同仁,待以腹心。如果爲勢所迫,但能拔身來歸者,亦當量才擢用,俾展其長,總期集合吾粤軍民之羣策羣力,共掃逆氛以靖粤難。共產之禍,不致蔓延天下。中國之安,拭目可俟。誠奉告使聞知等語用。特奉聞敬乞垂鑒。
粤軍副總指揮洪兆麟、參謀長經桓、第二師長李雲復、第十師長兼左翼前敵指揮官謝文炳、旅長秦貴榮、鍾紹斌、李春菇、孟伯棠、姜壽南、劉志達、陸學文、副總指揮前敵行營主任胡午戟曁全體官兵同叩,巧印。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
憲法、
法律、命令或
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
中華民國,屬於
公有領域
。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
。另外請注意
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
:「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