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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十有八秂,萅,王三月,日有食之。
【注】無傳。不書日,官失之。
〈
【疏】十八秂注「不書日,官失之」。○正義曰:經亦無朔字,當云不書朔與日,注不言朔,脫也。
〉
夏,公追戎於濟西。
【注】戎來侵魯,公逐之於濟水之西。
秋,有𧌒。
【注】𧌒,短狐也。蓋以含沙射人爲災。
〈
【音義】𧌒,本又作蜮,音或;《本草》謂之射工。短弧,本又作斷,同,丁管反。弧又作狐,音胡。射人,食亦反。
〉
〈
【疏】注「蜮短」至「爲災」。○正義曰:《穀梁傳》曰:「𧌒,射人者也。」《洪範五行傳》曰:「𧌒如鱉,三足,生於南越。南越婦人多淫,故其地多𧌒,淫女惑亂之氣所生也。」陸機《毛詩義疏》云:「𧌒,短狐也,一名射景,如鱉,三足,在江淮水中,人在岸上,景見水中,投人景則殺之,故曰射景,或謂含沙射人,入皮肌,其創如疥。」服虔云:「遍身濩,或或故爲災。」沈氏云:「此有𧌒,傳重發例者,以螟螽與蜚同是害禾稼,此𧌒則害人,故傳特發之。」〉
冬,十月。
傳
十八秂,萅,虢公、晉矦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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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非禮也。王命諸矦,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
【杜預註】〈
王饗醴,命之宥。
〉
王之覲羣后,始則行饗禮,先置醴酒,示不忘古。飲宴則命以幣物。宥,助也,所以助歡敬之意,言備設。
【陸德明釋文】〈
王饗醴,命之宥。
〉
醴,音禮。宥音又。
【孔穎達義疏】〈
王饗醴,命之宥。
〉
王爲之設饗禮,置醴酒,命之以幣物,所以助歡也。
【孔穎達義疏】〈【杜預註】王之覲羣后,始則行饗禮,先置醴酒,示不忘古。飲宴則命以幣物。宥,助也,所以助歡敬之意,言備設。
〉
『宥,助』,《釋詁》文。《周禮・掌客》,王待諸矦之禮,上公三饗三食三燕,矦伯三饗再食再燕,子男壹饗壹食壹燕。三禮先言饗,是王之覲羣后,始則行饗禮也。《酒正》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沈齊。鄭注云:『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猶體也,成而汁滓相將,如今恬酒矣。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緹者,成而紅赤。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清矣。自醴以上尢濁。』然則以其尢濁,故先置之,示不忘古也。知者,《禮運》云『燔黍捭豚』,下即云『以燔以炙,以爲醴酪』,是醴酒在先而有,故曰先置醴酒,云不忘古也。《詩・序》曰:『《鹿鳴》,燕羣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聘禮》云:『若不親食,使大夫朝服致之,以侑幣致饗以酬幣,亦如之。』是饗禮有酬幣也。禮,主人酌酒於賓曰『獻』,賓答主人曰『酢』,主人又酌以酬賓曰「酬』,謂之酬幣,蓋於酬酒之時賜之幣也,所賜之物,即下『玉』、『馬』是也。傳稱饗醴、命宥,言其備設盛禮也。此注命之宥者,命在下以幣物宥助。僖二十八秂『命晉矦宥』,注云:『命晉矦助以束帛,以將厚意。』皆命,不同者,以彼有命晉矦之事故也。【杜預註】〈賜玉五瑴〉雙玉爲瑴。【陸德明釋文】〈賜玉五瑴〉瑴音角,字又作珏。【孔穎達義疏】〈【杜預註】雙玉爲瑴〉《蒼頡篇》『瑴』作『珏』,雙玉爲瑴,故字從兩玉。}}【杜預註】〈王命諸矦,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矦而與公同賜,是借人禮。【陸德明釋文】〈【杜預註】矦而與公同賜,是借人禮。〉借,子夜反。【孔穎達義疏】〈【杜預註】矦而與公同賜,是借人禮。〉虢君不知何爵,稱公,謂爲三公也。《周禮》,王之三公八命,矦伯七命,是其名位不同也,其禮各以命數爲節,是禮亦異數也。今矦而與公同賜,是借人禮也。假、借同義,取者假爲上聲,借爲入聲;與者假、借皆爲去聲。 虢公、晉矦、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於陳。陳嬀歸於京師,【注】虢、晉朝王,鄭伯又以齊執其卿,故求王爲援,皆在周,倡義爲王定昏。陳人敬從。得同姓宗國之禮,故傳詳其事。不書,不告。〈【音義】○爲王,於偽反。〉實惠后。〈【音義】○陳嬀后號惠后,寵愛少子,亂周室,事在僖二十四秂,故傳於此並正其后稱。〉 夏,公追戎於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注】戎來侵魯,魯人不知,去乃追之,故諱不言其來。〈【疏】注「戎來」至「其來」。○正義曰:傳例,有鍾鼓曰伐,無曰侵。戎之來也,魯人不知,宜無鍾鼓,故故以侵言之。《釋例》曰:「戎之入魯,魯人不知,去而遠追,又無其獲。邊竟不備,候不在疆,所以爲諱。諱此君之闕,亦所以示戒將來之君也。」〉
秋,有蜮,爲災也。
初,楚武王克權,使鬭緡尹之。
【注】權,國名,南郡當陽縣東南有權城。鬭緡。楚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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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義】○緡,亡巾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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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鬭緡尹之」。○正義曰:尹訓正也。楚官多以尹爲名,此滅權爲邑,使緡爲長,故曰尹也。
〉
以叛,圍而殺之。
【注】緡以權叛。
〈
【音義】○以叛,絕句;本或作畔,俗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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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權於那處,
【注】那處,楚地,南郡編縣東南有那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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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義】○那處,那又作再阝,同,乃多反;下昌呂反,又昌慮反。編,必綿反,一音步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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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閻敖尹之。
【注】閻敖,楚大夫。
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
【注】驚巴師。
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於楚。
【注】攻楚城門。
閻敖遊湧而逸。
【注】湧水在南郡華容縣。閻敖既不能守城,又遊湧水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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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義】○湧音勇,水名。
〉
楚子殺之。其族爲亂。
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斠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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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印发《
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
》(权办[1999]18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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