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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
𠔏一十八部,計一百七十一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七十一」作「七十八」,云始于《歸藏》,終于《言象外傳》。
又按:《漢書‧蓺文志》、《隋書‧經籍志》,每類小敘及總數皆在目後;《舊唐書‧經籍志》、《唐書》、《宋史‧蓺文志》無敘,而總數亦列于後;惟《文獻通攷‧經籍類》敘數並在目前。此書天一閣鈔本但有總數在前,而敘久散佚,今從《歐陽文忠公集》輯錄各敘,因依前志之例,次每類後,其總數則編次時已列于前,故仍舊本錄之。
《歸藏》三卷。 【原釋】晉太尉参軍薛正注。《隋書》有十三篇,今但存《初經》、《齊母》、《本蓍》三篇,文多闕亂,不可詳解。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馬貴與所引《總目》,《玉海‧蓺文類》引作《中興書目》,未知孰是。薛正本名貞,此避仁宗嫌名。
《周易》一卷。 【原釋】鄭康成注。今惟《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合四篇,餘皆逸。指趣淵確,本去聖之未遠。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漢志》十二篇。《舊唐志》十二卷。《隋志》九卷。《經典釋文‧敘錄》、《唐志》並十卷。
《周易》十卷。 【原釋】王弼注。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隋志》、《釋文‧敘錄》並六卷。
《周易》十卷。 【原釋】李鼎祚注。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諸家書目並作《集解》。《唐志》作《集注周易》十七卷。攷鼎祚自敘,但云十卷。
《易緯》九卷。 【原釋】宋均注。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厚齋《易學》引《總目》云︰「《周易緯》九卷,漢鄭康成注。」與此互異。攷今存《易緯》皆康成所注,然北宋宋均注猶存。《玉海》引《崇文目》亦繫于均注之下,疑舊本不誤。
《周易乾鑿度》二卷。 【原釋】中述陰陽、日辰、數䜟。
〈
見《經義攷‧易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郡齋讀書後志》云︰「《坤鑿度》,《隋》、《唐志》及《崇文總目》皆無之。」舊本「乾」下有「坤」字,乃後人𡚶加,今校删。
《元包》十卷。 【原釋】衛元嵩撰。元嵩,唐人。武功蘇源明傳、趙郡李江注《元包》,以《坤》爲首,因八純之宫以生變,極于六十四,自繫其辭,言外卦體不列爻位,以謂《易》首《乾》尙文,《包》首《坤》尙質,夏《連山》、商《歸藏》、周《易》、唐《包》,其實一也。雖欲馳騁而放言,趨理近正,《易》家之區比云。
〈
見《文獻通攷》。
〉
《元包》十卷,《太陰》、《太陽》、《少陰》、《少陽》、《仲陰》、《仲陽》、《孟陰》、《孟陽》、《運蓍》、《說原》。
〈
〖原注〗︰「一本無《說原》第十卷。」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郡齋讀書志》作《元命苞》。
《周易新論傳䟽》十卷。 【原釋】唐陰洪道撰。洪道世其父顯之學,雜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說,参訂其長,合七十二篇,于《易》有助云。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周易正義》十四卷。 【原釋】孔頴逹等。
〈
見天一閣鈔本。
〉
唐太尉長孫無忌與諸儒刋定,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是正,其言主申王學云。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此二釋,撰人互異,然諸家書目及今本皆題孔頴逹等,疑以舊本爲正,今兩存之。《唐志》十六卷,誤。攷頴逹等敘,但稱十四卷,《舊唐志》亦同。《直齋書錄解題》十三卷引《館閣書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通攷》同。今學官本皆十卷,葢又爲後人所并。
《周易傳》十卷。 【原釋】此書篇第,畧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篤,然學者尙異,頗傳習之。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晁以道《傳易堂記》云︰「今號爲子夏傳者,《崇文總目》亦斥其非是,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爲唐張弧之《易》也。」又《經義攷》,呂祖謙曰︰「《崇文總目》剟去子夏名以祛誤惑,最爲有理。」今本十一卷。
《周易傳》二卷。 【原釋】唐右拾遺陸希聲撰。希聲作《易傳》十篇,《易圖》、《指說》、《釋變》、《㣲㫖》四篇。初,隴西李阮學其說,以爲上下經傳二篇,思屬甚妙,故希聲自爲之解,餘篇差顯,不復爲注,葢近世之名家歟。今二篇外,餘篇逸。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讀書志》、《通攷》並十卷。《宋志》十三卷。
《周易舉正》三卷。 【原釋】唐蘇州司戶参軍郭京撰。京世授《五經》,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易經》,比世所行,或頗差駁,故舉正其訛而著于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周易物象釋疑》一卷。 【原釋】唐東鄕助撰。取變卦互體開釋言象,葢未始見康成之學而著此書焉。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尤延之《遂初堂書目》作「辨疑」。《書錄解題》作「東陽助」,云︰「《館閣書目》又云守江陵尹東陽。」《周易甘棠正義》三十卷。 【原釋】任正一撰,以孔頴逹爲本。甘棠者,正一爲陜州司馬,故名其書。
〈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通攷》無「《周易》」二字,引《崇文總目》云︰「梁陜州大都督府左司馬任正一撰,以孔頴逹《正義》申演其說。」與此稍異。
《周義口訣義》六卷。 【原釋】河南史證撰,不詳何代人。其書直抄孔氏說,以便講習,故曰《口訣》。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志‧蓺文略》作「史之證」。《書錄解題》作「史之徴」,云避諱作「證」字。《宋志》作「史文𡽪」。
《周易正義補闕七卷》。 【原釋】邢璹。
〈
見天一閣鈔本。
〉
不著撰人名氏。其說自謂裨頴逹之闕。
〈
見《文獻通考》。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作《周易正義補缺略例䟽》一卷,引「不著𢰅人名氏」云云,而舊本有「邢璹」二字,未知孰是,今姑兩存其說。陳詩庭云︰「前《周易正義》『孔頴逹等』四字,下卷《尙書斷章》『成伯璵』三字,及此『邢璹』,並與《通攷》所引互異,疑世所傳天一閣本卽朱錫鬯所鈔,而此數條皆其增加者。錫鬯曾撰《經義攷》,故舊本于經部注釋撰人獨多。」《易論》三十三卷。 【原釋】王昭素。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周易言象外傳》十卷。 【原釋】皇朝王洙原敘撰。洙以通經侍講天章閣,鳩集前世諸儒《易》說,折衷其理,依卦變爲類。其論以王弼《傳》爲內,故自名曰《外傳》。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作「外集」,誤。
【原敘】前史謂秦焚三代之書,《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漢募羣書,類多散逸,而《易》以故最譌。及學者傳之,遂分爲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傳之孔子,卦象、爻、彖與《文言》、《說卦》等離爲十二篇,而說者自爲章句,《易》之本經也;二曰焦贛之《易》,無所師授,自言得之隱者,第述陰陽災異之言,不類聖人之經;三曰費直之《易》,亦無師授,專以《彖》、《象》、《文言》等参解卦爻,凡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田何之學,施、孟、梁邱之徒最盛。費氏初㣲,止傳民間,至後漢時,陳元、鄭衆、康成之徒皆學費氏,費氏興而田學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亾其本。及王弼爲注,亦用卦象相雜之經。自晉以後,弼學獨行,遂傳至今。然《易》比《五經》,其來最遠。自伏羲畫卦,下更三代,別爲三《易》,其變卦五十有六,命名皆殊,至于七八九六筮占之法亦異。周之末世,夏、商之《易》已亾,漢初雖有《歸藏》,已非古經,今書三篇,莫可究矣。獨有《周易》,時更三聖,世歴三古,雖說者各自名家,而聖人法天地之緼,則具存焉。
〈
見《歐陽文忠公集》。《玉海‧蓺文類》引「田何之《易》」至「《易》之本經也」,無「始自子夏」句,又引「漢初以下」四句。
〉
東垣按:以上原卷一。
書類
𠔏七部,計八十一卷。
《古文尙書》十三卷。
《尙書》十三卷。 孔安國傳。
《尙書大傳》三卷。 【原釋】漢濟南伏勝撰,後漢大司農鄭
元
注。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諸儒,故博引異言,授受援經而申證云。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云︰「《隋志》,《大傳》三卷,鄭元注。《崇文目》同。」《書錄解題》、《通攷》並四卷。今本亦分四卷。
《尙書正義》二十卷。 【原釋】孔頴逹等。
〈
見天一閣鈔本。
〉
《尙書廣䟽》十八卷。 【原釋】僞蜀馮繼先撰。以孔頴逹《正義》爲本,小加己意。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十卷。《通攷》不著卷數。
《尙書斷章》十三卷。 【原釋】成伯璵。
〈
見天一閣鈔本。
〉
不著撰人名氏。按︰其書畧敘衆篇大㫖。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此條舊本與《通攷》所引互異,說見前。
《尙書釋文》一卷。 【原釋】陸德明撰,皇朝太子中舍陳鄂奉詔刋定。始開寶中,詔以德明所釋乃《古文尙書》,與唐明皇所定《今文》駁異,令鄂删定其文,攺從𨽾書,葢《今文》自曉者多,故切彌省。
〈
見《文獻通攷》。
〉
【原敘】《書》原于號令而本之史官,孔子删爲百篇,斷堯訖秦,序其作意。遭秦之故,孔子末孫惠與濟南伏勝各藏□本于家。楚漢之際,勝失其所藏,但口以傳授。勝旣耄昬,乃繆合二十四篇爲二十九,歐陽、夏侯之徒皆學之,寫以漢世文字,號《今文尙書》。至武帝時,孔惠之《書》始出屋壁,百篇皆在,而半已磨烕,又皆科斗文字。惠孫安國以𨽻古定之,得五十八篇,爲之作傳,號《古文尙書》。至陳、隋之間,伏生之學廢絶,而孔《傳》獨行。先是,孔《傳》亾其《舜典》,東晉梅賾乃以王肅所注伏生《舜典》足其篇。至唐孝明不喜𨽻古,始更以《今文》行于世。
〈
見《歐陽文忠公集》。
〉
詩類
𠔏八部,計一百一十五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毛詩古訓傳》二十卷。 毛亨𢰅。
東垣按:《漢志》三十卷,或作「故訓」,古字通。
《韓詩外傳》十卷。 韓嬰撰。
東垣按:《漢志》六卷。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䟽》二卷。 【原釋】吳太子中庶子烏程令陸璣撰。世或以「璣」爲「機」,非也。機自爲晉人,本不治《詩》,今應以「璣」爲正。然書但附《詩》釋誼,窘于采獲,似非通儒所爲者,將後世失傳,不得其眞歟?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書錄解題》、《通攷》,「鳥獸」二字並在「艸木」上。今本標題與此同。
《毛詩正義》四十卷。 【原釋】唐國子祭酒孔頴逹𢰅,太尉長孫無忌、諸儒刋定。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是正。《詩》學之家,此最爲詳。
〈
見《文獻通攷》。
〉
《毛詩小䟽》二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因孔《䟽》爲本,删取要義,輔益經注云。
〈
見《文獻通攷》。
〉
《毛詩指說》一卷。 【原釋】唐成伯璵𢰅。略敘作《詩》大㫖及師承次敘。
〈
見熊克《毛詩指說䟦》及《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
《毛詩斷章》二卷。 【原釋】唐成伯璵撰。大抵取《春秋》賦《詩》斷章之義,鈔取《詩》語,彚而出之。
〈
見熊克《毛詩指說䟦》及《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作「彚章」,不著卷數。
《毛詩解題》二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篇端總叙《詩》義,次述章㫖,葢近儒之爲者歟?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宋志》,「解」作「釋」。《通考》不著卷數。
【原敘】昔孔子删古詩三千餘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于經,秦楚之際亾其六。漢興,《詩》分爲四︰一曰魯人申公作《訓詁》,號《魯詩》;二曰齊人轅固生作《傳》,號《齊詩》;三曰燕人韓嬰作《內》《外傳》,號《韓詩》;四曰河間人毛公作《故訓傳》,號《毛詩》。三家並列學官,而毛以後出,至平帝時始列于學。其後馬融、賈逵、鄭衆、康成之徒,皆發明毛氏,其學遂盛。魏晉之間,《齊》、《魯》之《詩》廢絶,《韓詩》雖在而益㣲,故毛氏獨行,遂傳至今。韓嬰之書,至唐猶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漢志》嬰書五十篇,今但傳其《外傳》,非嬰傳《詩》之詳者,而其遺說時見于他書,與毛之義絶異,而人亦不信。去聖旣遠,誦習各殊,至于攷風雅之變正,以知王政之興衰,其善惡美刺,不可不察焉。
〈
見《歐陽文忠公集》。《三家詩攷》引「韓嬰之書」至「與毛之說絶異」,無「《漢志》嬰書五十篇」句。
〉
東垣按:以上原卷二。
禮類
𠔏三十三部,計一千九十七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云《周禮》至《謚法》。
《周禮》十二卷。 鄭康成注。
《儀禮》十七卷。 鄭康成注。
《禮記》二十卷。 鄭康成注。
《大戴禮》十三卷。 【原釋】三十五篇。
〈
鄭元祐引,見《經義攷‧禮類》。
〉
東垣按:朱錫鬯云︰「戴德《禮記》十三卷,《崇文總目》云《大戴禮記》十卷三十五篇,又一本三十三篇。鄭元祐曰︰『其爲書凡十三卷,總四十篇,若《崇文總目》則十卷,而云三十五篇者,無諸本可定也。』」東垣攷《大戴禮》,諸家書目並作十三卷,據朱氏及鄭明德所述,則《總目》實止十卷。舊本亦作十三卷,疑後人以臆增攺,附辨于此。
《周禮䟽》五十卷。 【原釋】賈公彥。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今本四十二卷。陳詩庭云︰「此北宋以後所并,《書錄解題》猶作五十卷,下《儀禮》、《禮記》並同。」《儀禮䟽》五十卷。 【原釋】賈公彦。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云︰「舊史四十卷。」今本十七卷。
《禮記正義》七十卷。 【原釋】孔頴逹。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今本六十三卷。
《三禮義宗》三十卷。 【原釋】梁明威將軍崔靈恩撰。其書合《周禮》、《儀禮》、二戴之學,敷述貫串,該悉其義,合一百五十六篇,推衍閎深,有名前世云。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梁書》本傳四十七卷。
《江都集禮》一百四卷。 【原釋】隋諸儒撰。初,煬帝以晉王爲揚州總管,鎭江都,令諸儒集周、漢以來禮制因襲,下逮江左先儒論議,命潘㣲爲之敘,凡一百二十卷。今亾闕,僅存一百四卷。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隋諸儒牛
宏
等也。《隋志》一百二十六卷。
《三禮圖》九卷。 【原釋】梁正撰。
〈
見《玉海‧蓺文類》,凡兩引。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張昭曰︰「《四部書目》作十二卷。」見《宋史‧聶崇義傳》。
《三禮圖》二十卷。 【原釋】聶崇義集。
〈
見《玉海‧蓺文類》。
〉
周顯德中參定郊廟器玉,因博采先儒《三禮》舊圖,凡得六本,攷正是否,繢素而申釋之,每篇自叙其凡,參以近世沿革之說。
建隆二年
五
年
丙寅表上之,竇儼爲敘,詔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三五人更同参議。拙多所駁正,崇義復引經以釋之,其《駁義》及《答義》各四卷,率列于注釋,詔頒行之,又畫于國子監講堂之壁。
〈
見《經義攷‧通禮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禮記外傳》四卷。 【原釋】成伯璵。
〈
見天一閣鈔本。
〉
《禮記字例同異》一卷。 《唐志》不著撰人。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五禮名義》十卷。 孫玉汝撰。
《開元禮京兆義羅》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據《開元》已有《義鑑》,申術其說,今此又網羅其遺墜云。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遂初堂書目》無「京兆」二字。舊本「京」譌作「宗」,今校攺。
《開元禮類釋》二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以唐禮繁重,故彚其名物,粗爲申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舊本「釋」譌作「繹」,今校攺。
《開元禮》一百五十卷。 蕭嵩等撰。
《開元禮義鑑》一百卷。 【原釋】唐蕭嵩撰。旣定《開元禮》,又以禮家名物繁夥,更取歴代沿革,隨文釋義,與《禮》並行。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本名《義鏡》,此避太祖祖嫌諱。
《開元禮百問》二卷。
東垣按:《唐志》蕭嵩撰。《書錄解題》不著撰人。
《五禮精義》十卷。 【原釋】唐太常博士韋彤𢰅。首載唐禮,参引古義,申釋其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續曲臺禮》三十卷。 王彥威撰。
東垣按:《宋志》亦作王彥威,注云︰「一作崔靈恩撰。」《禮略》十卷。 【原釋】唐京兆府櫟陽尉杜肅撰。採古經義,下逮當世,槩舉沿革,附《禮》見文。以其言約㫖詳,故自題「略」云。
〈
見《文獻通攷》。
〉
《禮粹》二十卷。 【原釋】唐寧州参軍張頻纂。凡一百三十五條,直抄崔氏《義宗》之說,無他異聞。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開寶通禮》二百卷。 劉温叟等撰。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開寳通禮義纂》一百卷。 【原釋】皇朝翰林學士盧多遜等撰。多遜旣定新禮,復因《開元禮義鑑》,增益爲《開寳通禮義纂》一百卷,上之,詔與《通禮》並行。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喪禮極義》一卷。 【原釋】唐商价集。襍敘先儒五服輕重之論,然首末不倫。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本作「殷价」,避太祖父諱作「商」。
《五服志》三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據《江都》、《開元》二《禮》,参引先儒所論輕重之制,葢唐人所編次云。
〈
見《文獻通攷》。
〉
《喪服加減》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襍記服制增損,文無倫次。
〈
見《文獻通攷》,凡兩引。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
《春秋謚法》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其法差多于《周公謚法》。
〈
見《文獻通攷》。
〉
《周公謚法》一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謚法》始于周,學者錄之,因託以名篇。
〈
見《文獻通攷》。
〉
《謚例》十卷。 【原釋】宋沈約撰。上采周、秦,下至晉、宋君臣謚號,而以《周公謚法》爲本。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作「沈約《謚法》」,云︰「《書目》一卷,惟《崇文目》有之,學者就《汲冢書》採出;《春秋謚法》一卷,學者就杜預《釋例‧謚法篇》採出。」《通攷》作《謚別》,誤。
《謚法》四卷。 【原釋】梁賀琛撰。初,沈約本周公之《謚法》,至琛又分君臣美惡、婦人之謚,各以其類標其目,曰「舊謚」者,周公之《謚法》;曰「廣謚」者,約所𢰅也;曰「新謚」者,琛所增也。
〈
見《文獻通考》。
〉
嚴昉云︰「《讀書志》作《沈賀謚法》,云沈約撰,賀瑒增。」《續古今謚法》十四卷。 【原釋】唐戶部郎中王彥威𢰅。因舊謚品,援集故事,依沈約《謚例》,記梁以來至唐得謚官稱姓名,又以單複爲別。
〈
見《文獻通攷》。
〉
【原敘】禮樂之制,盛于三代,而大備于周。三代之興,皆數百年,而周最久。始武王、周公修太平之業,畫天下以爲九服,上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法度。方其郊祀天地,開明堂以會諸矦,其車旗服器,文章爛然,何其盛哉!及幽厲之亂,周室衰㣲,其後諸矦漸大,然齊桓賜胙而拜,晉文不敢必請隧,以禮維持,又二百餘年,禮之功亦大矣。下更戰國,禮樂殆絶。漢興,《禮》出淹中,后、戴諸儒𠔏爲補綴,得百餘篇。三鄭、王肅之徒,皆精其學,而說或不同。夫禮極天地,朝廷宗廟,凡人之大倫,可謂廣矣,雖二
〈
東垣按:一本作「百」。
〉
家殊說,豈不博哉!自漢以來,沿革之制,有司之傳,著于書者,可以覽焉。
〈
見《歐陽文忠公集》。
〉
東垣按:以上原卷三。
樂類
𠔏四十八部,計一百八十一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一百」作「二百」,云︰「自《歴代樂儀》至《阮咸曲譜》。」今核計實四十九部,三百二卷。
《歴代樂儀》三十卷。 【原釋】唐叶律郎徐景安撰。總序律呂,起周、漢,迄于唐,著唐樂章差爲詳悉。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不著卷數。王伯厚又引《中興書目》作《新纂樂書》。《宋志》同。
《太樂令壁記》三卷。 【原釋】唐叶律郎劉貺撰。分《樂元》、《正樂》、《四夷樂》,合三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舊本「令」譌作「合」,今校攺。
《樂府古題眞解》一卷。 【原釋】唐吳
競
撰。釋古樂曲所以名篇之意。
〈
見《文獻通考》。
〉
東垣按:《唐志》、《遂初堂書目》、《通志畧》並作《要解》。《宋志》,《要解》二卷。《通攷》,《古樂府》、《樂府古題要解》𠔏十二卷。
《樂府解解》一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與吳
競
所𢰅《樂府古題》頗同,以江南曲爲首,其後所解差異。
〈
見《文獻通考》。
〉
東垣按:《通志略》作劉餗撰。《通攷》不著卷數。
《樂府古今解題》三卷。 【原釋】唐郗昂撰,或云王昌齡撰,未詳孰是。舊云《古今樂府解題》,又云《古題》。所載曲名與吳
競
所撰《樂府解題》頗異。復有唐李百藥辭。今定爲《樂府古今解題》。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唐志》亦作郗昂撰,注云︰「一作王昌齡。」《宋志》一卷,王昌齡撰,上有「續」字。
《聲律要訣》十卷。 【原釋】唐田琦撰。推本律呂,及制管定音之法,文雖近俗,而于樂禮尤諳焉。
〈
見《文獻通攷》。
〉
《樂府雜錄》一卷。 【原釋】唐叚安節撰。其事蕪駁不倫。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宋志》二卷。
《羯鼓錄》一卷。 【原釋】唐南卓撰。羯鼓夷樂,與都曇答鼓皆列于九部,至唐開元中,始盛行于世。卓所記多開元、天寳時曲云。
〈
見《文獻通攷》。
〉
《大周正樂》一百二十卷。 【原釋】周翰林學士竇儼撰。顯德中,儼奉詔集綴,其書博而無次。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八十八卷,「儼」作「嚴」,傳寫之誤。
《樂苑》五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敘樂律、聲器,凡二十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志》陳游撰。
《周優人曲辭》二卷。 【原釋】周吏部侍郎趙上交、翰林學士李昉、諫議大夫劉濤、司勲郎中馮古纂,錄燕優人曲詞。
〈
見《文獻通攷》。
〉
《景祐大樂圖》二十卷。 【原釋】皇朝司封貟外郎集賢校理聶冠卿撰。
景祐二年,大樂署以律凖考定雅樂獻之,上召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李照,問鐘律大要。照請用黍尺求聲,遂命照制新樂。冠卿討論故事,據經義多所損益,以御製樂曲及鐘律議說、制器之法,與古今樂器圖象之異,爲書一百二十六篇上之。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聶崇義。
《大樂圖義》二卷。 【原釋】皇朝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撰。受詔攷試太常樂工,因集古樂鐘律器用之說,上列爲圖,從釋其義,並今樂署闕典所當釐補者,更爲《雜論》七篇奏之。
〈
見《文獻通考》。
〉
東垣按:《玉海‧音樂類》兩引《崇文目》並同。
《琴操》三卷。 【原釋】晉廣陵相孔衍撰。述詩曲之所從,總五十九章。
〈
見《文獻通攷》。
〉
陳詩庭云︰「《書錄解題》,《琴操》一卷,不著撰人;引《中興書目》云,晉廣陵守孔衍,以琴調《周詩》五篇,《古操引》𠔏五十篇。今《周詩》篇同,而《操引》財二十一篇,葢陳伯玉所見非全書。此作三卷,疑卽五十篇本也,然云總五十九章,則又小異。」《琴譜三均手訣》一卷。 【原釋】宋謝莊𢰅。敘唐虞至宋世善琴者姓名,及古典名言。琴通三均,謂黃鐘、仲呂、無射。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
《琴手勢譜》一卷。 【原釋】唐道士趙邦利撰。記古琴指法爲左右手圖二十一種。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勢」作「世」,「邦利」作「邪利」,俱誤,今校攺。
《金風樂》一卷。 【原釋】唐
元
宗撰。葢琴曲名。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琴書》三卷。 【原釋】唐翰林待詔趙惟暕撰。畧述琴製,敘古諸典及善琴人姓名。
〈
見《文獻通攷》。
〉
《琴譜》十三卷。 【原釋】唐陳康士撰。按︰康士作《琴曲》一百章,《譜》十三卷,《宮調》二十章,《商調》十章,《角調》五章,《徴調》七章,《琴調》五章,《黃鐘》十章,《離憂》七章,《沈湘》七章,《側蜀》七章,《縵角》七章,《玉女》五章。其《譜》散亾。今書舊目有《琴調》六卷,《琴譜》一卷,殘缺無首尾,所載乃《楚角》、《宮》、《黃鐘》、《側蜀》、《琴調》數篇,餘皆亾。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三十卷。舊本題「陳士康」,三字誤倒,今校正。
《琴譜敘》一卷。 【原釋】陳
士康
等撰。康士字安道,以善琴知名。嘗撰《琴曲》百篇,《譜》十三卷。進士姜阮、皮日休皆爲敘以述其能。康士《譜》今別行。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無「敘」字。
《琴調》四卷。 【原釋】陳康士𢰅。《楚調》五章,《黃鐘調》二十章,《側蜀》、《琴調》皆一章。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三卷。
《琴調譜》一卷。 陳康士撰。
《離騷譜》一卷。 【原釋】陳康士撰。依《離騷》以次聲。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大唐正聲新拉琴譜》十卷。 【原釋】唐陳拙纂。集琴家之說,不專聲譜。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舊本「拉」譌作「祉」,今校改。《唐志》作「新址」。《玉海》引《崇文目》及《通志略》作「新徴」,並誤。
《廣陵止息譜》一卷。 【原釋】唐呂渭撰。晉中散大夫嵇康作《琴調廣陵散》,說者以魏氏散亾自廣陵始,晉雖暴興,終止息于此。康避魏晉之禍,託之于鬼神。河東司戶参軍李良輔云︰「袁孝己竊聽而寫其聲,後絶其傳,良輔傳之于洛陽僧思古,思古傳于長安張老,遂著此《譜》,總三十三拍,至渭又增爲三十六拍。」〈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呂謂」,注云︰「渭,一作濱。」《無射商九調譜》一卷。 【原釋】唐蕭祐撰。祐因胡笳推無射商,自創爲九調。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兩「祐」字並作「帖」,誤,今校攺。《宋志》亦作「祐」,注云︰「一作祜。」《東杓引譜》一卷。 【原釋】唐協律郎李約
〈
東垣按:《陝西通志》引《崇文總目》有小注「勉子」二字。撰。
〉
約患琴家無角聲,乃造《東杓引》七拍,有麟聲、繹聲,以備五音。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宋志》作《琴曲東杓譜敘》。
《琴聲律圖》一卷。 【原釋】唐恭陵署令王大力承詔撰。圖琴制度,以六十律旋宮之法次其上,前叙歴引諸家律呂相生之術。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一本「大力」作「大方」。
《琴雅畧》一卷。 【原釋】唐殿中侍郎齊嵩撰。槪言創制音器之畧。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原作「齊�」誤,今校攺。
《琴德譜》一卷。 【原釋】唐因寺僧道英𢰅。述吳蜀異音,及辨析指法。道英與趙邦利同時,葢從邦利所授。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邦利,《通攷》亦譌作「邪利」,今校攺。下《琴式圖》原釋同。
《沈氏琴書》一卷。 【原釋】沈氏撰,不著名。首載《嵇中散》四弄,題趙師法撰;次有《悲風》、《三峽》、《流泉》、《淥水》、《昭君》、《下舞》、《間𢎺》,并《胡笳》四弄,題盛通師撰。葢諸家曲譜,沈氏集之。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張澹正琴譜》一卷。 【原釋】茅仙逸人張澹正撰,不詳何代人。解琴指法。
〈
見《文獻通攷》。
〉
《琴譜》一卷。 【原釋】梁開平中王邈撰。
〈
見《文獻通攷》。
〉
《小胡笳十九拍》一卷。 【原釋】僞唐蔡翼𢰅。琴曲有《大》、《小胡笳》。《大胡笳十八拍》,沈遼集,世名沈家聲。《小胡笳》又有《契聲》一拍,𠔏十九拍,謂之祝家聲。祝氏不詳何人,所載乃小胡笳子。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琴調》一卷。 【原釋】僞唐蔡翼撰。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琴雜說》一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葢琴家雜集器圖聲訣之畧。
〈
見《文獻通攷》。
〉
《琴調》三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無射》、《商》、《角》諸譜皆亾其曲名。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琴譜》四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凡四大曲,一曰《別鶴林》,其三皆失其名而譜存,今留以待知琴者。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陳詩庭云︰「按︰《舊唐志》有《琴譜》四卷,注云『劉氏、周氏等撰』,未知卽此書否。」《琴略》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敘有七例,頗鈔歴代善琴者,各爲門類,又載拍法及雜曲名。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琴式圖》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以琴制度爲圖,雜載趙邦利指訣,又有白雲先生三訣。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三樂譜》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載商調三樂譜。
〈
見《文獻通攷》。
〉
《琴譜纂要》五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圖琴制度及載古曲譜曲名。
〈
見《文獻通攷》。
〉
《琴書正聲》九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集《游春》、《綠水》、《幽居》、《坐愁思》、《秋思》、《楚明光》、《易水》、《鳳歸林》、《接輿》、《白雲》凡十四譜。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宋志》十卷。
《琴譜調》三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雜錄琴譜大小數曲,其前一大曲亾其名。舊本或云李翺,用指注與諸琴法無異,而云翺者,豈其所傳歟?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阮咸調弄》二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阮咸金羽調》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載《降聖引》一篇,《譜》一首,不詳何代之曲。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
原釋
引《崇文目》同。
《降聖引譜》一卷。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原釋亦附見上書。
《阮咸譜》二十卷。 【原釋】《阮咸譜》、《阮咸曲譜》,不著撰人名氏。有《宮》、《商》、《角》、《徴》、《無射宫》、《無射商》、《金羽》、《碧玉》、《淒涼》、《黃鐘調》,凡十篇,總十二卷。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阮咸曲譜》一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原釋附見上書。
【原敘】三代禮樂,自周之末,其失已多,又經秦世滅學之暴,然《書》及《論語》、《孝經》得藏孔氏之家,《易》以卜筮不焚,而《詩》本諷誦,不專在于竹帛,人得口以傳之,故獨《禮》之于《六經》,其亾最甚,而《樂》又有聲器,尤易爲壞失。及漢興,攷求典籍,而《樂》最缺絶,學者不能自立,遂并其說于《禮》家書爲《五經》,流別爲《六蓺》。夫樂所以逹天地之和而飭化萬物,要之感格人神,象見功德。《記》曰︰「五帝殊時,不相沿樂。」所以王者有因時制作之盛,何必區區求古遺缺?至于律呂鍾石,聖人之法,雖更萬世,可以攷也。自漢以來,樂之沿革,惟見史官之志,其書不備。《隋》《唐》所錄,今著其存者云。
東垣按:以上原卷四。
春秋類
𠔏三十三部,計三百九十六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計實三百九十七
部
。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卷。 杜預撰。
《春秋公羊經傳解詁》二十二卷。 何休撰。
東垣按:《隋志》十一卷。《唐志》十三卷。《通攷》十二卷。
《春秋穀梁傳》十二卷。 范寗注。
《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 【原釋】左邱明撰,吳侍中領左國史亭陵矦韋昭解。昭参引鄭衆、賈逵、虞翻、唐固,
〈
〖原注〗︰「二人皆吳臣。」〉
合凡五家爲注,自所發正者三百十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隋志》二十二卷。
《春秋繁露》十七卷。 董仲舒𢰅。 【原釋】其書盡八十二篇,義引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間篇第亾舛,無以是正,又卽用《玉桮》、《竹林》題篇,疑後人取而附著云。
〈
見《玉海‧蓺文類》,凡兩引。及《文獻通考》、《書錄解題》引首句。
〉
東垣按:歐陽永叔《書春秋繁露後》云︰「《漢書‧董仲舒傳》載仲舒所著書百餘篇,第云《清明》、《竹林》、《玉杯》、《繁露》之書,葢畧舉其篇名。今其書纔四十篇,又總名《春秋繁露》者,失其眞也。予在舘中校勘羣書,見有八十餘篇,然多錯亂重複。又有民間應募獻書者,獻三十餘篇,其間數篇在八十篇外。乃知董生之書,流散而不全矣。方俟校勘,而予得罪夷陵。」《春秋决事比》十卷。 【原釋】漢董仲舒撰,丁氏平,黃氏正。初,仲舒旣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武帝數遣廷尉張湯問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至吳,太史令吳、汝南丁季、江夏黃復平正得失。今頗殘逸,止有七十八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漢志》作《公羊治獄》十六篇。《隋志》、《宋志》並作《春秋决事》。《舊唐志》、《唐志》並作《春秋决獄》。《通攷》不著卷數。陳詩庭云︰「《七錄》又作《春秋斷獄》。」《左氏膏
盲
》九卷。 【原釋】漢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賈逵事,因記《左氏》所短,遂頗流布,學者稱之。後更删補爲定。今每事左方,輙附鄭康成之學,因引鄭說竄寄何書云。書今殘逸,第七卷亾。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隋志》十卷。
《春秋釋例》十五卷。 杜預撰。 【原釋】凡五十三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舊本「釋」譌作「式」,今校攺。
《春秋述議》一卷。 【原釋】隋在京太學博士劉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頴逹《正義》葢據以爲說而增損之,今三十九篇亾。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舊本「議」譌作「義」,今校攺。《通攷》作《述議傳》。《唐志》三十七卷。
《春秋正義》三十六卷。 【原釋】唐國子祭酒孔頴逹撰。按︰漢張蒼、賈誼、尹咸、鄭衆、賈逵皆爲詁訓,然参用《公》、《穀》二家。至晉杜預專治《左氏》,其後有沈文阿、蘇寛、劉炫,皆據杜說。貞觀中,頴逹據劉學而損益之,長孫無忌等又復損益,其書乃定。皇朝孔維等奉詔是正。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春秋穀梁䟽》三十卷。 【原釋】唐國子四門助教楊士勛撰。皇朝邢昺等奉詔是正,令太學傳授。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本二十卷。《通攷》原作「楊勛撰」,脫「士」字,今校增。
《春秋公羊䟽》三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援證淺𡱈,出于近世,或云徐彥撰。皇朝邢昺等奉詔是正,始令太學傳授,以備《春秋》三家之㫖。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本二十八卷。
《春秋左氏傳敘》一卷。 【原釋】陰洪道注。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唐志》,「洪」作「宏」。
《集傳春秋㣲㫖》二卷。 陸淳撰。
東垣按:原釋附見下書。《宋志》作「集注」,三卷。今本亦三卷,無「集傳」二字。陳詩庭云︰「陸淳乃其原名,後避唐憲宗嫌諱,攺名質,字伯淳,故諸家書目或題作『質』。《通志畧》以《春秋纂例》爲質撰,以《㣲㫖》爲淳𢰅,竟似兩人,陋矣。」《集傳春秋辨疑》七卷。 【原釋】唐給事中陸淳纂。初,淳以三家之《傳》不同,故采獲善者,参以啖助、趙匡之說,爲《集傳春秋》。又本褒貶之意,更爲《㣲㫖》,條別三家,以朱墨記其勝否。又摭三家得失與經戾者,以啖、趙之說訂正之,爲《辨疑》。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柳子厚撰《陸淳墓表》云︰「爲《春秋集注》十篇,《辨疑》七篇,《㣲㫖》二篇。」與此正合。今本十卷,當是後人所析。上《㣲㫖》同。
《非國語》二卷。 【原釋】柳宗元撰。
〈
見天一閣鈔本。
〉
《春秋加減》一卷。 【原釋】唐元和時國子監承詔修定。以此經字文多少不同,故誌其增損,以防差駁。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春秋指掌》十五卷。 【原釋】唐試左武衛兵曹李瑾撰。瑾集諸家之說爲《序義》、《凡例》,各一篇;抄孔頴逹《正義》,爲五篇;采摭餘條爲《碎玉》,一篇;集先儒異同,辨正得失,爲三篇;取劉炫《規過》,申證其義,爲三篇。大抵專依杜氏之學以爲說云。
〈
見《玉海‧蓺文類》及《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引巽巖李氏曰︰「《春秋指掌》,其第一卷《新編目錄》,多取杜氏《釋例》及陸氏《纂例》,瑾所自著無幾;而《敘義》以下十四卷,但分門鈔錄孔頴逹《左氏正義》,皆非瑾所自著也。本朝王尭臣《崇文總目》及李淑《圖書志》,皆以《先儒異同》、《規過》、《序例》等篇爲瑾筆削,誤矣。」《春秋通例》三卷。 【原釋】唐陸希聲𢰅。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㫖。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卷同。《通攷》不著卷數。
《折衷春秋》三十卷。 【原釋】唐陳岳撰。以三家異同三百餘條,参求其長,以通《春秋》之義。
〈
見《文獻通攷》。
〉
諸仁勲云︰「諸家書目皆作《春秋折衷論》。」《春秋圖》五卷。 【原釋】唐張傑𢰅。以《春秋》所載車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繢而表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不著卷數。
《春秋指元》十卷。 【原釋】唐張傑撰。摘《左氏傳》文,申釋其義。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引此條原釋本在《指元》下,《經義攷》亦同。四庫新定本無《春秋圖》,原釋以此釋繫于其下。《宋志》作《指掌圖》二卷。
《春秋精義》三十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彚事于上,分鈔杜氏、孔頴逹言數家之說,参以《釋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
《演左傳謚族圖》五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學世譜增廣之,貫穿系敘,差無遺略。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蓺文類》兩引《崇文目》並同。《通攷》,「《左傳》」作「《左氏傳》」。《宋志》作《春秋謚族圖》,無「演」字。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原釋】僞蜀馮繼先撰。以《春秋》官謚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一卷。
《左氏傳引帖斷義》十卷。 【原釋】僞蜀進士蹇遵品撰。擬唐禮部試進士帖經舊式,敫經具對。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斷義」作「新義」,舊本「帖」譌爲「古」,今校正。
《春秋論》一卷。 【原釋】皇朝秘書監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有裨經㫖。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經義攷》作《春秋演聖通論》十卷。
《春秋龜鑑》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諸矦世次,齊魯大國公子公孫,初不詳備,其後傳寫又失其次敘,今存以備討閱。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不著卷數。
《春秋世譜》七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黃帝至周,見于《春秋》,諸國世系,傳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書目,《春秋大夫世族譜》十三卷,顧啟期撰,而杜預《釋例》自有《世族譜》一卷。今書與《釋例》所載不同,而本或題云杜預撰者,非也。疑此乃啟期所撰云。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蓺文類》兩引《崇文目》並同。《唐志》十一卷。《通攷》一卷。
《帝王歴紀譜》二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其敘言︰「周所封諸矦子孫,散于他國,孔子修《春秋》而譜其世系,上採帝王歴紀而條次之。」葢學《春秋》所錄。今本題云荀卿撰者,非也。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蓺文類》兩引《崇文目》並同。《通攷》三卷,引巽巖李氏曰︰「其載帝王歴紀殊少,敘諸矦卿大夫之世頗詳,而《崇文總目》止名《帝王歴紀譜》,今從之。」《宋志》作《公子姓譜》。舊本「紀」譌爲「記」,今校攺。
《春秋纂要》十卷。 【原釋】僞唐人姜䖍嗣撰。以《春秋左氏》、《公》、《穀》三家之《傳》,學者鈔集之文。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作《纂例》,不著卷數。《宋志》作《三傳纂要》二十卷。
《春秋集傳》十五卷。 【原釋】皇朝王沿纂。沿患學者自私其家學,而是非多異,失聖人之意,乃集三《傳》之說,删爲一書。又見《秘書目》有先儒《春秋》之學頗多,因啟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餘家。沿自以先儒猶爲未盡者,復以己意箋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唐志》作樊宗師撰。
《春秋宗族名謚譜》五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略採《春秋》三《傳》諸國公卿大夫姓名謚號。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蓺文類》兩引《崇文目》並同。《通攷》不著撰人。
【原敘】昔周法壞而諸矦亂,平王以後,不復雅而下同列國,吳、楚、徐夷並僭稱王,天下之人不禀周命久矣。孔子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諸矦,極陳君臣之理,諸矦無能用諸,退而歸魯,卽其舊史,攷諸行事,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書,一用周禮,爲《春秋》十二篇,以示後世。後世學者傳習旣久,其說遂殊,公羊高、穀梁赤、左邱明、鄒氏、夾氏分爲五家,鄒、夾最㣲,自漢世已廢,而三家盛行。當漢之時,《易》與《論語》分爲三,《詩》分爲四,《禮》分爲二,及學者散亾,僅存其一,而餘家皆廢,獨《春秋》三《傳》並行至今。初,孔子大修《六經》之文,獨於《春秋》欲以禮法繩諸矦,故其辭尤謹約而義㣲隱,學者不能極其說,故三家之《傳》,於聖人之旨,各有得焉。太史公曰︰「爲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豈非王者之法具在乎?
〈
見《歐陽文忠公集》。
〉
東垣按:以上原卷五。
孝經類
𠔏五部,計九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古文孝經》一卷。 【原釋】漢侍中孔安國注。班固《蓺文志》有《孝經古文孔氏》一篇二十二章,本出屋壁中。前世與鄭康成注並行,今孔注不存,而𨽾古文與章數存焉。
〈
見《文獻通攷》。
〉
《孝經》一卷。 【原釋】鄭康成注。先儒多疑其書,唯晉孫㫤《集解》以此注爲優,請與孔注並行,詔可。今太學所立陸德明《釋文》,與此相應。五代兵興,中原久逸其書。咸平中,日本僧以此書來獻,議藏秘府。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書錄解題》云︰「《孝經注》,《崇文總目》以爲咸平中日本國僧奝然所獻。」《孝經》一卷。 【原釋】唐明皇注。取王肅、劉劭、虞翻、韋昭、劉炫、陸澄六家之說,参仿孔、鄭舊義。今行于太學。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唐志》作《孝經制旨》。
《孝經䟽》三卷。 【原釋】元行沖撰。明皇旣作注,故行沖奉詔作䟽。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唐志》二卷。《通攷》不著卷數。
《孝經正義》三卷。 【原釋】皇朝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撰。初,世傳行冲《䟽》外,餘家尙多,皆猥俗褊陋,不足行遠。咸平詔昺及杜鎬等,集諸儒之說而增損焉。
〈
見《文獻通攷》。
〉
陳詩庭云︰「《經義攷》引《崇文總目》云︰『咸平中,昺等奉詔據元氏本而增損焉。』與《通攷》所引末句異。詩庭謂叔明僅據行沖《䟽》爲本,未嘗参採諸儒,故今本猶止題邢昺校。當以朱錫鬯所引爲正。」論語類
東垣按:《白虎通德論》以下七書,當另是經總一門,非《論語》類也。然《隋志》《論語》類後敘云︰「并《五經總義》附于此篇。」故《白虎通》、《五經鉤沈》諸書並入《論語》類。此書葢沿其例。鄭漁仲所譏《刋謬正俗》只看帙前數行,率意釋之者,不知此例,憑臆駁詘,謬甚。
𠔏一十三部,計二百一十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論語》十卷。 何晏集解。
《論語義䟽》十卷。 皇侃撰。
東垣按:舊本脫「義」字,今校增。侃,《梁書》本傳作偘;《讀書志》作王侃,注云︰「一作皇甫侃。」並誤。
《論語正義》十卷。 邢昺撰。
東垣按:今本二十卷。
《論語井田義圖》一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述周井田之法。其曰《論語》者,葢爲《論語》學者引用云。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不著卷數。
《孔子家語》十卷。
東垣按:孔子二十二世孫猛所傳,王肅注,卽肅所依托也。今本二十一卷。
《白虎通德論》十卷。 【原釋】後漢班固撰。章帝
建初四年,詔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詔集其事,凡十四篇。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攷是書始名《通德論》,後詔固集成書,定稱爲《通義》。今仍作《通德論》,從其朔也。或稱《白虎通》者,省文。
《五經鉤沈》五卷。 【原釋】晉楊芳撰。答難申暢,自謂鉤取《五經》之沈義。篇第亾缺,今缺五篇。
〈
見《文獻通攷》。《玉海‧蓺文類》引末二句。
〉
東垣按:《舊唐志》作《鉤深》。《通攷》不著卷數。「楊芳」原譌作「王芳」,今校攺。
《刋謬正俗》八卷。 【原釋】唐秘書監顏師古撰。采先儒及當世之言,参質譌謬而矯正之,未終篇而師古殁,其子始上之,詔錄藏秘閣。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志‧校讐畧》云︰「《刋謬正俗》乃雜記經史,惟第一篇起《論語》,而《崇文總目》以爲《論語》類。應知《崇文》所釋,不看全書,多只看帙前數行,率意以釋之耳。《刋謬正俗》當入經解類。」東垣謂其論非是,說已見前。是書本作「匡謬」,此避太祖諱。《宋志》作《糾繆正俗》。《書錄解題》、《毛詩補音》下亦引作「糺繆」。又有鄭樵《刋謬正俗䟦》八卷,《遂初堂書目》亦作「刋繆」,皆避諱也。
《六說》五卷。 【原釋】唐右補闕劉迅作《六書》以繼《六經》,故標槩作書之誼而著其目,惟《易》闕而不敘,故止五卷。
〈
見《經義攷‧擬經類》。《通攷》引無末句。
〉
東垣按:《唐志》六卷。
《經史釋題》二卷。 【原釋】唐李肇𢰅。起《九經》,下至《唐氏實錄》,列篇帙之
几,槪釋其題。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唐志》一卷。《通攷》不著卷數。
《授經圖》三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敘《易》、《詩》、《書》、《禮》、《春秋》三家、《論語》、《孝經》之學,師承相第,系而爲圖。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不著卷數。
《九經餘義》一百卷。 【原釋】皇朝處士黄敏求撰。摭諸家之說,是非者裁正之。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攷》不著卷數,「敏求」原作「敏」,脫「求」字,今校增。《通志略》亦作「黃敏」。
《演聖通論》三十六卷。 【原釋】皇朝秘書監致仕胡旦撰。以《易》、《詩》、《書》、《論語》先儒傳注得失参糅,故作論而辨正之,《易》百篇,《書》五十六篇,《詩》七十八篇,《論語》十八篇,凡二百五十二,天聖中獻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宋志》並六十卷。
【原敘】《論語》者,葢孔子相與弟子時人講問應答之言也。孔子卒,羣弟子論次其言而撰之。漢興,傳者三家︰魯人傳之,謂之《魯論》;齊人傳之,謂之《齊論》,而《齊論》增《問王》、《知道》二篇,今文無之;出于孔子壁中者,則曰《古論》,有兩《子張》。是三家者,篇第先後,皆所不同,攷今之次,卽所謂《魯論》者也。
〈
見《歐陽文忠公集》。
〉
東垣按:以上原卷六。
小學類上
東垣按:舊本無「類」字,今據《歐陽文忠公集》校增,後同。
𠔏二十八部,計三百卷。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五十七部,五百十九卷,葢統小學上下總計之。
《爾雅》三卷。
《小爾雅》一卷。 孔鮒撰。
陳詩庭云︰「《文選》注引皆作《小雅》。」《爾雅音訓》二卷。 【原釋】不著撰人名氏。以孫炎、郭璞二家音訓爲尙狹,頗益增之。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通攷》一卷。
《爾雅正義》十卷。 邢昺撰。
《方言》十三卷。 【原釋】漢楊雄子雲撰,晉郭璞注。今世所傳,文或繆缺,與先儒所引,時有差云。
〈
見《文獻通攷》。
〉
《釋名》八卷。 【原釋】劉熙。卽物名以釋義,凡二十七目。
〈
見《玉海‧蓺文類》及陳道人《刻釋名䟦》。
〉
東垣按:今本四卷。
《辨釋名》一卷。 韋昭撰。
東垣按:舊本「釋」譌作「襍」,今校攺。
《廣雅音》一卷。 曹憲撰。
東垣按:《隋志》四卷。
《博雅》十卷。 張揖撰。
東垣按:本名《廣雅》,避隋煬帝諱,改「廣」爲「博」。《隋志》三卷。
《義訓》十卷。 竇儼撰。
《經典釋文》三十卷。 【原釋】唐陸德明撰。德明爲國子博士,以先儒作經典音訓,不列注傳,全錄文,頗乖詳畧,又南北異區,音讀罕同,乃集諸家之讀《九經》、《論語》、《老》、《莊》、《爾雅》者,皆注其翻語,以增益之。
〈
見《文獻通攷》。
〉
《五經文字》三卷。 【原釋】初,張参拜詔與儒官校正經典,乃取漢蔡邕《石經》、許愼《說文》、呂忱《字林》、陸德明《釋文》,命孝廉生顏傳鈔撮疑互,取定儒師,部爲一百六十,非緣經見者,皆畧而不集。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九經字樣》一卷。 【原釋】唐翰林待制唐元度撰。開成中,元度奉詔覆定太學《石經》字文以來,補張参之闕,更作《九經字樣》爲七十六。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經典分毫正字》一卷。 【原釋】唐太學博士歐陽融撰。辨正經典字文,使不得相亂。篇帙今闕,全篇止《春秋》中帙,餘篇悉亾。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說文》二十卷。 許愼撰,李陽冰刋定。
《說文字原》一卷。 【原釋】唐李驣集。初,李陽冰爲滑州節度使李勉篆《新驛記》,賈耽鎮滑州,見陽氷書,歎其精絶,因命陽冰姪騰集許愼《說文目錄》五百餘字刋於石,以爲世法云。
〈
見《文獻通攷》。毛扆《說文附錄》引「李騰集」下,多「李陽冰篆書」五字;「侄騰集」下,多「其篆書以」四字。
〉
《說文解字韻譜》十卷。 徐鍇撰。
《說字解字繫傳》三十八卷。 【原釋】徐鍇。
〈
見天一閣鈔本。
〉
鍇以許氏學廢,推源析流,演究其文,作四十篇。近世言小學,惟鍇名家。
〈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通攷》四十卷。
《急就章》一卷。 史游撰。
東垣按:今本四卷。
《說文解字》十五卷。 【原釋】徐鉉。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卽鉉等校定本。
《玉篇》三十卷。 顧野王撰。
《像文玉篇》二十卷。 【原釋】唐釋慧力撰。據顧野王之書,裒益衆說,皆標文示象。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志略》三十卷。
《玉篇解疑》三十卷。 【原釋】道士趙利貞撰。删畧野王之說,以解字文。
〈
見《文獻通攷》。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通攷》原作「謝利貞撰」,誤,今校攺。《宋志》亦作「謝」。
《重修玉篇》三十卷。 【原釋】皇朝詔翰林學士陳彭年與史舘校勘吳銳、直賢院邱雍等重加刋定。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玉海》云︰「《祥符新定玉篇》三十卷,《崇文目》曰『重修』。」《通攷》作三卷,誤脫「十」字。
《正俗音字》四卷。 【原釋】齊黃門侍郎顏之推撰。正時俗文字之謬,
授
諸書爲㨿,凡三十五目。
〈
見《文獻通攷》。
〉
東垣按:「正」應作「證」。《遂初堂書目》亦誤作「正」。
《干祿字書》一卷。 顔元孫撰。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遂初堂書目》無「字」字。
《字源偏㫄小說》三卷。 東林生解。
《佩𧤤》三卷。 【原釋】郭忠恕。上卷列三科,一曰造字,二曰四聲,三曰傳寫;中、下以四聲分十條。
〈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忠恕」原譌作「宗恕」,今校攺。
又按:以上原卷七。
小學類下
𠔏二十九部,計二百一十九卷。
東垣按:今核計除《圖書會》不得卷數,實二百二十二卷。
《唐廣韻》五卷。 張参撰。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韻銓》十五卷。 武元之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舊本「銓」譌作「注」,今校攺。
《唐韻》五卷。 孫愐撰。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韻海鑑源》十六卷。 顔眞卿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困學紀聞》云︰「顔魯公在湖州,爲《韻海鏡源》三百六十卷,《崇文總目》僅存十六卷,今不傳。」《唐志》、《通志畧》並三百六十卷。《宋志》亦作十六卷。是書本名《鏡源》,此避嫌諱,說見前。
《切韻》十卷。 李舟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辨體補修加字切韻》五卷。 僧猷𭧝撰。 【原釋】〈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智猷撰」。
《切韻》五卷。 陸慈𢰅。
《雍熙廣韻》一百卷。 句中正等詳定。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大宋重修廣韻》五卷。 陳彭年等撰。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韻畧》五卷。 邱雍撰。 【原釋】畧取《切韻》要字,偹禮部科試。
〈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集韻》十卷。 丁度等撰。
東垣按:《玉海》云︰「《景祐集韻》十卷,《崇文目》有之。」《聲韻圖》一卷。 夏竦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評書》十卷。 唐太宗撰。
《千字文》一卷。 周興嗣撰。
《書品》一卷。 庾肩吾撰。
東垣按:《書錄解題》七卷。
《書後品》一卷。 【原釋】李嗣眞因庾肩吾之品,更分十等,各爲評讚。
〈
見《玉海‧蓺文類》。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法書要錄》十卷。 張彦遠撰。
《書譜》一卷。 徐浩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書斷論》三卷。 張懐瓘撰。 【原釋】采古人以書名家,差爲三品。
〈
見《玉海‧蓺文類》。
〉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東垣按:《玉海》引《崇文目》同。諸家書目及今本皆無「論」字。
《書指論》一卷。 褚長文撰。 【原釋】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圖書會》
東垣按:此書卷數原缺。
《翰林禁經》一卷。 李陽冰撰。
東垣按:《書錄解題》二卷,「經」作「書」,云「無名氏」。《通攷》八卷,《宋志》三卷,亦不著撰人。
《書錄》一卷。 《宋志》不著撰人。 闕。
〈
見天一閣鈔本。
〉
《蔡氏口訣》一卷。 《宋志》注云︰「名亾。」《墨藪》五卷。
東垣按:《書錄解題》一卷,《通攷》十卷,並不著撰人。陳詩庭云︰「今本二卷,題唐韋續撰。」《古蹟記》一卷。 徐浩撰。
《書隱法》一卷。 《通志畧》、《宋志》並不著撰人。
《筆勢圖》一卷。
《臨書關要》一卷。
【原敘】古者教學之法,八歲而入小學,以習六甲四方書數之蓺,至于成童,而後授經。儒者究極天地人神事物之理,無所不通,故其學有次第,而後大成焉。《爾雅》出於漢世,正名命物,講說者資之,于是有訓詁之學。文字之興,隨世轉易,務趨便省,久後乃或亾其本。《三蒼》之說,始志字法,而許愼作《說文》,于是有偏旁之學。五聲異律,清濁相生,而孫炎始作《字音》,于是有音韻之學。篆𨽻古文,爲體各畧,秦漢以來,學者務極其能,于是有字書之學。先儒之立學,其初爲法,未始不詳而明,而後世猶或譌失,故雖小學,不可闕焉。
〈
見《歐陽文忠公集》。《玉海‧蓺文類》兩引「《爾雅》出于漢世」至「于是有字書之學」,詞句稍節。
〉
東垣按:以上原卷八。
《崇文總目》卷一終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
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