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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南宋 / 能改齋漫錄 / 能改齋漫錄__juan_04.txt
崇政殿
説書
王荊公
所作
賈魏公神道碑
云:「景祐元年,積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乃始置崇政殿説書,而以公爲之。」然予按
傅簡公嘉話
云:「太祖少親戎事,性好藝文。卽位未幾,召山人郭無爲於崇政殿講書。至今講官所領階銜,猶曰崇政殿説書云。」據
傅簡公
所言,則
崇政殿
説書,不始於
仁宗
景祐
元年矣。豈中嘗罷之,而至是再建耶?
桑落酒
索郎酒者,
桑落河
出美酒,訛爲「索郎」耳,見
酈道元
水經注
[
1
]
。
皮日休
詩云:「分明不得同君賞,盡日傾心羨索郎。」〈
聞魯望遊顏家林園病中有寄
〉
全無理意。本朝
髙若訥
後史補
:「河中桑洛坊有井,毎至桑落時,取其寒暄得所。以井水釀酒甚佳。樂天詩云:『桑落氣薰珠翠暖,柘枝聲引管絃髙』〈房家夜宴喜雪戲贈主人〉,號『桑落酒』,舊京人呼爲『索郎』,蓋語訛耳。」髙
説後出,恐或未然也。
唐
參軍簿尉不免杖
陳正敏
遯齋閒覽
言:「杜子美『脫身簿尉中,始與箠楚辭』,韓退之『判司卑官不堪説,未免箠楚塵埃間』,杜牧之『參軍與簿尉,塵土驚劻勷,一語不中治,鞭笞身滿瘡』」 ;謂「唐時參軍、簿尉,不免受杖。」[
2
]
鮑彪
謂詳考
杜
韓
所言,捶有罪者也。
牧之
亦言驚見有罪者如此,非身受杖也。
退之
江陵途中
云:「棲身法曹掾,何處事卑陬,何況親犴獄,敲搒發奸偸。」此豈身受杖者耶?然
太平廣記
載
李遜
決
包
尉臀杖十下,及
舊唐書·于頔傳
:「頔爲湖州刺史,改蘇州,追憾湖州舊尉,封杖以計強決之」,則
鮑
論亦未當。
牙郎
劉貢父詩話
謂:「今人謂駔儈爲『牙』,謂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書『互』作『㸦』,似『牙』字,因轉爲『牙』。」予考
肅宗實録
:「安祿山爲互市牙郎盜羊事。」然則以『㸦』爲『牙』牙,
唐
已然矣。畫短爲『㸦』,畫長爲『牙』。
太宗
鷂死懷中
唐書·白居易傳
:「獻續虞人箴曰:『降及宋璟,亦諫玄宗。溫顏聽納,獻替從容。璟趨以出,鷂死懷中。』」余考
劉禹錫嘉話
及
資治通鑑,乃是
太宗
與
魏鄭公,非
宋璟
也。其説曰:「太宗嘗得佳鷂,自臂之。望見魏鄭公來,匿懷中。公奏事故,久不已,鷂死懷中。」花驚定
鮑彪譜
論
杜
詩
戲作花卿歌
云:「花卿,舊注名驚定。新舊史無其人。」予考
舊吏·崔光遠傳
:「光遠爲成都尹。及段子璋反東川,節度李奐敗走,投光遠,率將花驚定等討平之。將士肆剽劫,婦女有金銀臂釧,皆斷腕取之,光遠不能禁。肅宗按其罪,光遠憂恚成疾,上元二年十月卒。」髙適傳
:「花驚定者,勇將。誅子璋,大掠東蜀。天子怒光遠不能戢軍,乃罷之,以適代光遠爲成都尹。」惟
新史
不見
花驚定
名字,
鮑彪
不讀舊史故耳。
緑沈
趙德麟
侯鯖録
云:「緑沈事,人多不知。老杜云:『雨拋金鎖甲,苔臥緑沈鎗。』又皮日休新竹詩云:『一架三百本,緑沈森冥冥。』始知竹名矣。」[
3
]
鮑彪
云:「宋元嘉起居注:『廣州刺史韋朗,作緑沈牀風』,亦此物也。然六典,鼓吹工人之服,亦有緑沈,不可曉也。」以上
彪
語。余嘗考其詳。
北史
:「隋文帝賜奫緑沈鎗、甲獸文具裝。」武庫賦
曰:「緑沉之鎗。」由是言之,蓋鎗用緑沈飾之耳。以此得名,如弩稱黃間,則以黃爲飾;鎗稱緑沈,則以緑爲飾。何以言之?
王羲之
筆經
云:「有人以緑沈漆竹管及鏤管見遺,藏之多年,實可愛玩。詎必金寶雕琢,然後爲貴乎?」蓋竹以色形似緑沈鎗而得名耳。
皮日休
引以爲竹事,而
德麟
專以爲竹,則非矣。使緑沈鎗專指爲竹,則金鎖甲竟何物哉。或者至以爲鐵,益謬矣。
劉劭
趙都賦
曰:「其用器則六弓四弩,緑沈黃間,棠溪魚腸,丁令角端。」廣志
亦云:「緑沈,古弓名。」古樂府·結客少年塲行
云:「緑沈明月絃,金絡浮雲轡。」此以緑沈飾弓也。如牀風工人之服,此以緑沈飾器服也。
唐
楊巨源
上劉侍中詩
云:「吟詩白羽扇,校獵緑沈鎗。」杜
詩字不同
顧陶
所編
杜
詩,有題云
倦秋夜,而今本止云
倦夜
;內一聯云:「飛螢自照水,宿鳥競相呼」,今本乃云:「暗飛螢自照,水宿鳥相呼」。雖一字不同,便覺語勝於前。又
陶
所編
杜田舍詩
云:「楊柳枝枝弱,枇杷對對香。」考今本乃云:「櫸柳枝枝弱,枇杷樹樹香。」「櫸」「柳」二字不同,「櫸」字非也。枇杷止一物,櫸、柳則二物矣;然「樹樹」亦差勝「對對」也。
管子
韓退之
書不同
韓退之
書云:「箘載而往,垂橐而歸。」今考
管子
乃是「垂橐而入,箘載而歸。」二字不同,未知孰是。
縣令爲令尹非
今人以縣令爲令尹,非也。
春秋左傳·宣公十二年
:「莫敖爲宰。」注:「宰,令尹。」正義
曰:「周禮六卿,太宰爲長,遂以宰爲上卿之號。楚臣令尹爲長,故從他國論之,謂令尹爲宰。楚國仍別有太宰之官,但位任卑耳,傳稱太宰伯州犁是也。楚國名上卿爲令尹者,釋詁云,『令,善也。』釋言云,『尹,正也。』言用善人正此官也。楚官多以尹爲名,皆取其正直也。」不借
孫少魏
東皋録
荊公
詩:「窗明兩不借,榻淨一籧篨[4]。」古今注
云:「漢文履不借以視朝。」[[齊民要術/卷第三|齊民要術]]
云:「冬月令民作不借。不借,草履也。」余考
中華古今注
云:「不借,草履也。以其輕賤易得,故人人自有,不假借也。」然則循名以考實,其義可信。及觀
揚雄
方言,乃云「絲作者曰不借」〈
按,
方言
謂「絲作之者謂之履,麻作之者謂之不借」〉,此又何耶?
天闕雲臥
杜子美
詩:「天闕象緯逼,雲臥衣裳冷。」薛夢符
續注
云:「山謙之丹陽記曰:『太興中,議者皆言漢司徒許彧墓闕可徙之。王茂宏弗欲,南望牛頭山兩峰曰:「天闕也,豈煩改作?」』」杜田
正謬
:「天闕謂龍門。子美龍門詩注云:『龍門在洛陽之南,蓋伊闕也。』」杜
又云:「王介甫謂『天闕』當作『天閲』,蓋對『雲臥』爲親切耳。」余考二家之説皆非是,
薛
得其略,
杜
則全失之。余考
南史·梁·何徹傳
〈
按,當作
何胤傳
〉
嘗云:「吾在齊朝,欲陳三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鑄九鼎,三者欲樹雙闕。晉世欲立闕,丞相王導指牛頭山曰『此天闕也』。此則未明立闕之意。闕者謂之象魏,懸法其上。」蓋
杜
詩本誤以「魏」爲「緯」,且不記
南史,致紛紛耳。
李太白
贈徵君鴻詩
云,「雲臥留丹壑,天書降紫泥」,此以「雲臥」對「天書」。
鱣鱓皆不得眞
黃朝英
緗素雜記
云:「漢書·楊震傳〈按,當作後漢書〉曰:『有冠雀銜三鱣魚,飛集講堂前。』注云:『冠,音鸛,卽鸛雀也。鱣,音善,其字假借爲「鱣鮪」之「鱣」,俗因謂之「鱣」,知然反。』按
郭璞
注
爾雅
:「鱣長二丈。』又魏武四時食制云:『鱣魚大如五斗奩,長一丈餘。』安有鸛雀能致一者,況三頭乎?鱣又純灰色,無文章。鱔魚長不過三尺,大不過三指,黃地黑文。故都講云,「蛇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數三者,法三台也。」續後漢
及謝承書亦述此事,皆作「鱓」字。孫卿云,『魚鼈鰌鱣』;
韓非、
説苑
『鱣似虵』,並作「鱣」字。蓋假「鱣」爲「鱓」,其來久矣。
杜少陵
云,『敕廚惟一味,求飽或三鱣』,又以平聲押之,恐誤也。」以上皆
朝英
語。余按
歐陽文忠公
集古録·漢楊震碑
云:「聖漢龍興,神祇降社,乃生於公。」又云:「窮神知變,與聖同符。鴻漸於門,群英雲集。」又云:「貽我三魚,以彰懿德。」觀此,則稱鱣稱鱔,皆不得其眞也。
淇
竹
黃朝英
緗素雜記
云:「李濟翁嘗論詩·澳云:『菉竹猗猗。』按,陸璣草木疎稱爾雅云:『菉竹,王芻。』郭璞注云:『菉,蓐也。今呼爲鴟白腳草。』或云,卽鹿蓐草也。又爾雅云:『竹,篇蓄。』篇,音扁。注云:『似小梨,赤莖節,好生道旁,可食。』亦作筑,音竹。韓詩作𦺇,音篤。亦云:『𦺇,篇竹。』則明知非筍竹矣。今爲辭賦,皆引『猗猗』入竹,事大誤也。當時謝莊竹賛云:『瞻彼中唐,菉竹猗猗。』便襲其謬,殊乖理趣。苟謝賛佳,何不預文選?所以爲昭文之棄也。陸璣字從玉旁,非士衡。余按,舒王新傳解緑竹云:『虛而節,直而和。』疑當時亦指萹竹而云,非筍竹也。又任昉述異記云:『衞有淇園,出竹,在淇水之上。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是也。』又謂竹何耶?。」以上皆
朝英
語。余按,
史記·河渠書
:「河決瓠子,武帝令群臣從官,自將軍而下,皆負薪寘決河。是時東郡燒草,以故新柴少,而下淇園之竹以爲楗。天子旣臨決河,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云云:『河公許兮薪不屬,薪不屬兮衞人罪。燒蕭條兮,噫乎何以禦水?頽林竹兮楗石菑,宣房塞兮萬福來。』」晉灼
注云:「淇園,衞之苑也,多條。」顏師古
注曰:「頽林竹者,卽上所説下淇園之竹以爲楗也。」今觀此,則
淇水
之澳,從來產竹,故
武帝
下之以爲楗。歌亦云「頽林竹兮楗石菑」,則
淇
竹無可疑者。故
荊公
傳詩爲是,而
朝英
所証爲非也。
梁孝元帝
竹詩
亦云:「嶰谷管新抽,淇園竹復修。」臘
孔穎達
解
禮記·月令
「臘先祖五祀」,引
後漢
蔡邕
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按
左傳
曰:「虞不臘矣。」是
周
亦有臘名也。前輩多以此,遂指
左傳
爲後人所撰,蓋不深考之耳。余考
史記·秦本紀
:「(惠王)十二年,初臘」;及
始皇本紀
:「二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注
云:「先是,其邑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帝若學之臘嘉平。』父老具言此神仙之謠歌,勸帝求長生之術。於是始皇乃欣然有尋仙之志,因改臘曰『嘉平』。」[
5
]
然則臘之名古有,不始於秦矣。
蔡邕
以
殷
曰嘉平,今
秦
旣改之,則疑
殷
之祭爲「臘」,而
邕
等錯亂其名耳。不然,
秦
自
惠王
以來,用「臘」久矣,何得名改哉。按
應劭
風俗通
引
禮傳
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漢改曰臘。」以是知臘祭之名,起於三代,廢於
始皇,而興於
漢
也。惟
劭
以嘉平爲夏祭,與
蔡邕
不同。
儀石銘
非
太宗
所製
太宗皇帝
所製
儀石銘,
張唐卿
外史檮杌
載之甚詳。第
太宗皇帝
摘其切於事情者四句,詔刊之石,非
太宗皇帝
御製也。
李遠
詩異同
北夢瑣言
謂:「李遠詩云:『人事三盃酒,流年一局棊。』宣宗以非牧人之才,不與郡守。」及觀
唐
張固
幽閒鼓吹,乃云:「宣宗坐朝,令狐相薦李遠知杭州。上曰:『遠詩「長日惟消一局棊」,豈可臨郡哉?』」二書所載,事雖同而詩則異。
景鐘
徽宗
崇寧
四年,命鑄景鐘,鐘成。詔翰林
張康伯
爲之序銘,以爲「景,大也。九九之數兆於此,有萬不同之所宗也」。其説如此。蓋景福可以言大,
王
氏之意云爾,而景鐘則不可也。議者又謂
大晟樂書
:「黃帝有五鐘,一曰景鐘。景,大也。鐘,四方之聲以象成。厥功大者,其鐘特大。蓋黃鐘者,樂之所自出。景鐘者,又黃鐘之本,故景鐘爲樂之祖。」此説亦非。何者?按
管子·五行篇
有曰:「昔黃帝以其緩急作五聲,以正五鐘。一日靑鐘,大音〈注曰:東方鐘名〉;二曰赤鐘,重心;三日黃鐘,洗光;四曰景鐘,昧其明;五日黑鐘,隱其常。五聲旣調,然後作立五行,以正天時;五官,以正人位。人與天調,然後天地之美生。」審此,則五鐘皆以五方之色言之,景非大,明矣。景鐘旣是秋之一鐘,而議者又以爲樂之所自出,與夫爲黃鐘之本,皆不得其説者也。予又按,
士昏禮
:「姆加景。」注曰:「景,明衣也,禪衣也。禪音單。」陳祥道
曰:「景,白也。」然則秋之色白,則景鐘者,色之白,明非大矣。此可爲據。
國璽
孔經父
雜説
記天子八寶。其一日受命寶,所以修封禪、禮神祇也。
徐令
玉璽記
:「玉璽者,傳國寶也。秦始皇取藍田玉刻而爲之,面文曰『受命於天,旣受永昌』,璽上隱起蟠龍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方四寸,紐五龍盤。秦滅傳漢、歴王莽,爲元后投之於地,遂一角闕。後傳至石季龍,季龍磨其隱然之文,又刻其傍爲文曰:「天命石氏」。
開皇
二年,改爲受命璽。至
唐
末帝
從珂,攜以自焚。
石晉
再作受命寶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
契丹
入,盜而取之。至
周
郭威,更以玉作二璽,其一曰『皇帝承天命之寶』,二曰『皇帝神寶』,其文
馮道
書。今所用,乃
郭威
所作寶也。」以上皆
雜説
所載
[
6
],余以爲失。竊嘗究其本末,蓋
秦
璽自
漢
以來,世世傳受,號稱「國璽」。自
秦
傳
漢,
漢
末爲
王莽
所篡。
莽
傳
更始
劉盆子,
盆子
傳
後漢
。
董卓
之亂,
孫堅
得之井中。
堅
敗,
袁術
拘
堅
妻得之。
術
敗,
徐璆
得之,傳與
漢,
漢
傳
魏,
魏
傳
晉,
晉
傳
劉聰、
劉曜
。
曜
敗,爲
石季龍
所得,遣
趙封
送於
石勒
。考於傳記,各有付授之文。及傳至
石
氏,而
季龍
僭號,自
襄國
遷
鄴,反據
雍
洛
。
石遵、
石鑒,相繼篡奪,而祗在
襄國
。
慕容雋傳
:「有詰石閔使常煒云:『璽在襄國,信否?』煒曰:『實在寡君。』」謂在
閔
也。及考
石閔
送
晉
璽,乃「皇帝壽昌」璽。則
閔
璽非
秦
璽也。以此考之,
石季龍
之亂,
石遵、
石鑒
相篡奪,遂失所在。今
雜説
乃以爲傳至
五代,
唐
末帝
從珂
攜以自焚,蓋亦不善考者也。
王
謝
燕
近世小説尤可笑者,莫如
劉斧
摭遺集
所載
烏衣傳
。因
劉禹錫
詩「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遂以
唐朝
金陵
人姓
王
名
謝,因海舶入
燕子國,其意以爲烏衣爲
燕子國
也,其説甚詳。殊不知
王
者,
王導
等人也;
謝
者,
謝鯤
之徒也。余按
世説
:「諸王諸謝,世居烏衣巷。」丹陽記
曰:「烏衣之起,呉時烏衣營處所也。江左初立,琅琊諸王所居。」審此,則名營以烏衣,蓋軍兵所衣之服,因此得名。
摭遺
之小説,亦何謬邪!
五世九世同居
王彥輔
麈史
載:「張翁朝議爲予言:『潞州有一農夫,五世同居。太宗討并州,過其舍,召其長訊之曰:「若何道而至此邪?」其長對曰:「臣無他,惟能忍耳。」』」[
7
]
此與
唐
張公藝
事同。按
唐書
:「張公藝九世同居。髙宗有事太山,臨幸其居。問其本末,書『忍』字百餘以對。天子爲流涕。」[
8
]
辨
麈史
載
張曲江
燕翼無嗣
王彥輔
麈史
載:「劉夢得有讀張曲江集詩,其序略曰:『世稱曲江爲相,建言放臣不宜與善地。今讀其文,自內職牧始安,有瘴癘之歎;自退相守荊門,有拘囚之思。嗟夫,身出於遐陬,一失意而不能堪。矧華人士族,而必致醜地,然後快意哉。議者以曲江識祿山有反相,羞凡器與同列。密啓廷爭,雖古哲人不及。而燕翼無嗣,終爲餒魂。豈忮心失恕,陰謫最大,雖二美莫贖邪?』故其詩云:『寂寞韶陽廟,魂歸不見入。』按唐書,張曲江有子拯,而不見其他子孫。有朝請張君唐輔,來守安州,蓋曲江人也,自稱九齡十世孫。皇祐間,儂智髙亂嶺南。朝廷推恩,凡名舉人者,悉官之,無慮七百人,唐輔在其中。後稍遷至於牧守,當途諸公,往往以名相之後稱薦之。夫以夢得去曲江,纔五六十年,乃言燕翼無嗣。豈知數百年後,有十世孫邪?豈夢得困於遷謫,有所激而言邪?是皆不可得而知也。」以上皆
王
説。余考
唐書·宰相世係表
:「九齡之子拯,爲右贊善大夫。拯之子長器,爲長水丞。長器之子敦慶,爲袁州司倉參軍。敦慶之子景新,景新之子涓,爲嶺南觀察衙推;弟鄖,爲湖南鹽鐵判官。涓之子浩,爲仁化令。浩之孫文嵩,監東太倉。」自
九齡
至
文嵩,凡八代,仕宦不絶:而
劉夢得
乃以爲「燕翼無嗣,終爲餒魂」,何耶?
王彥輔
不考
世系表,而以夲朝
張唐輔
爲証,益非矣。
楊文公
論
千字文
之失
楊文公
億
以
千字文
「敕散騎常侍員外郎周興嗣次韻」「敕」字,乃「梁」字傳寫之誤。當時命令尚未稱「敕」,至
唐
顯慶
中始云「不經鳳閣鸞臺,不得稱『敕』」,「敕」之名始定於此。余按,「敕」字,從「束」〈
舒欲切
〉,從「攴」〈
普卜切
〉,音「赤」。説者曰:「誡也,固也,勞也[9],理也,書也,急也。」故
古文尚書
「敕天之命,惟時唯幾」、「敕我五典五惇哉」,
太史公
論「堯舜以君臣相敕,惟是幾安」,皆用此「敕」字。而後世遂以敕代之,其失夲於
唐明皇
詔以隸楷易
尚書
古文。學者不識古文,自是而始。故
宋景文公
亦以爲「勑」之義與「徠」同,洛代切。後世轉「敕」以爲「勑」,非是。故予以爲流俗之失如此。
蔡邕
漢制度
:「天子下書有四,其四日誡敕」。
南史·周興嗣列傳
亦云:「勑興嗣與陸倕各製寺碑。」則勑出天子,亦云舊矣。而
楊文公
乃以
千字文
「勑周興嗣次韻」「勑」字,乃「梁」字傳寫之誤。當時命令尚未稱「勑」,至
唐
顯慶
中始云「不經鳳閣鸞臺,不得稱『勑』」,「勑」之名始定於此。且
興嗣夲傳
已云「敕興嗣與陸倕各製寺碑」,則何獨疑於
千字文
之「勑」乎?此
文公
一失也。
唐
劉禕
之秉政,得罪
武后,而后遣使俾其自裁。
諱
之自以秉政而未見勑,故
禕
之自云:「不經鳳閣鸞臺,何謂之『勑』。」無「不得稱」三字,此
文公
二失也。
髙宗
上元
詔曰:「詔勅比用白紙,多爲蟲蠹,自今後皆用黃紙。」然則書勅用黃紙,
上元
時已有定旨,兼是
漢
天子四書之一,勅之名不定於
顯慶
時又明矣。此
文公
三失也。故予以爲先儒之誤者,如此。昔者,
孔子
發
太山
七十二家,字皆不同。故亥二首六身,
韓子
八厶爲公,
子夏
辨三豕渡河。因知聖賢未始不留意於此,學者其可忽諸?予又按,
魏文侯
勅倉唐,以鷄鳴時至。
劉禹錫
誤呼
沈雲卿
詩爲
宋
考功詩
黃朝英
緗素雜記
論
劉禹錫嘉話,謂「宋考功詩有『馬上逢寒食,春來不見餳。』以爲『餳』字有來處,取毛詩鄭箋説『吹簫賣餳』之義」。
朝英
謂「嘗見沈雲卿詠驩州不作寒食詩亦云:『海外無寒食,春來不見餳;洛陽新甲子,何日是淸明。』二詩相類,恨不見宋考功全篇。予見考功全篇,蓋考功未嘗使『餳』字,而禹錫誤呼雲卿詩爲考功所作耳。之問詩題是途中寒食,云『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可憐江浦望,不見洛陽人。』佺期詩題乃是嶺表逢寒食,云『嶺外逢寒食,春來不見餳;洛陽新甲子,何日是淸明?』則知使『餳』字者,佺期所作。」[
10
]
況二韻不同,「春」與「人」在十七「眞」,「餳」與「明」在十二「庚」,題目亦異。原其所以,
禹錫
誤道其名耳。
招提、蘭若
髙僧傳
曰:「漢明帝於城門外立精舍以處摩騰,卽白馬寺是也。名曰白馬者,相傳天竺國有伽藍名招提,其處大富。有惡國王利其財,將毀之。有一白馬,繞塔悲鳴,卽停毀。自後改招提爲白馬,諸處各取此名焉。」按此,則「招提」名寺,亦已久矣。
僧史
云:「後魏太武皇帝始光元年,創立伽藍,爲『招提』之號。隋大業中,改天下寺爲道塲,至唐復爲寺。」然
宋
元嘉
之間,招提寺其名尚存。何以見之?蓋
褚彥囘
薨,
褚澄
以錢一萬一千,就招提寺,贖
髙帝
所賜
彥囘
白貉坐褥。則「招提」名寺,亦襲
明帝
之事。
緗素雜記
嘗論「招提」,以謂「官賜額者爲寺,私造者爲招提、蘭若。」引
唐
會昌
五年七月,上都、東都兩處,各留二寺;節度等州各一寺。八月,毀招提、蘭若四萬餘區。及引
元和
二年
薛平
奏請賜
中條山
蘭若額爲
太和寺
爲證。如
杜牧
南亭記
所謂「山臺野邑」。余嘗以爲此論未然。蓋招提、蘭若之號,自
明帝
以來,天下之寺皆曰招提、蘭若,無別名也。故至
唐
始復爲寺,而國自立寺名以賜之;未及賜者,尚仍舊名。故曰「毀招提、蘭若四萬餘區」,皆未嘗有公私之異。
筆談、
清話
載
龐莊敏、
梁適
事是非
筆談
載:「景祐中,審刑院斷獄,有使臣何次公具獄。方進呈,上問名次公者何義?主判官不能對。龐莊敏爲詳議官,越次對曰:『漢黃霸字次公。』上頷之。異日,復進讞,上曰:『前時姓龐者何故不來?』知院對:『任滿,已出外官。』上遽令與在京差遣,俄擢三司判官。慶暦中,遂入相。」[
11
]
予考
玉壺清話,因知非
莊敏,乃
梁適
也。
清話
云:「梁適隨判院盧南金上殿,案中有名次公者,仁宗因問何名次公?南金不能對。適曰:『漢黃霸字次公。』上曰:『卿是何人?』曰:『詳議官梁適。』又問:『那個梁家?』曰:『祖灝、父固,俱中甲科。』上曰:『怪卿面貌酷似梁固。』他日,適奏曰:『臣祖父頃事太宗、眞宗,不知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天章閣有名臣頭子,朕觀之甚熟。』適後除記注、知制誥,至翰林學士。除目皆自御批,不十年至台輔。」[
12
]
二家所説爲不同。然以予觀之,
莊敏
所見知於
仁宗,不專乎此。以
清話
所載
梁適
爲是,而
筆談
爲非,可也。
寧馨兒
唐
張謂
詩:「家無阿堵物,門有寧馨兒。」以「寧」爲去聲。
劉夢得
贈日本僧智藏詩
云:「爲問中華學道者,幾人雄猛得寧馨?」以「寧」爲平聲。蓋
王衍傳
曰,「何物老嫗,生寧馨兒」,
山濤
叱
王衍
語也。又
南史
:「宋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此寧馨兒?』」按二説,知
晉
宋
間以「寧馨兒」爲不佳也。故
山濤、
王太后,皆以此爲詆叱,豈非以兒爲非馨香者邪?雖平去兩聲皆可通用,然
張
劉
二詩,義則乖矣。
東坡
亦作仄聲,
平山堂詩
云:「六朝文物餘丘壟,空使姦雄笑寧馨。」紀聞
非
溫公
所爲
司馬公
紀聞
載:「進士葉適,試補監生第一,王介甫愛其所對策。布衣徐禧,得洪州進士黃雍所著書,竊其語,上書褒美新法,介甫亦賞其言。皆奏除官,令於中書習學檢正。及介甫出知金陵,吉甫薦二人,皆安石素所器重。上召見,適奏對不稱旨。徐禧無學術而口辯,揚眉奮髯,足以動人主意。或問以故事,禧對:『此非臣所學,臣所學云云』,其説皆雍語也。而蔡承禧收得雍草,封上之。承禧又言:『禧母及妻,皆非良家。』又言:『禧前居父喪而博,爲吏所捕,因亡命詣闕上書。』」紀聞
以此事得於
王熙
。
溫公
著
紀聞,多得於人言。則有毀者,或失其眞之説,是非特未定也。或者又以
紀聞
非公所爲,然後人不能不致疑於其間。最後予讀
東坡
悼徐德占
詩,其序云:「余初不識德占,但聞其初爲惠卿所薦,以處士用。元豐五年二月,偶以事至蘄水,德占聞予在傳舍,惠然見訪。與之語,有過人者。是歳十月,聞其遇禍,作詩弔之」云:「美人種松柏,欲使低蔭門。栽培雖易長,流惡病其根。哀哉歳寒姿,骯髒誰與論。竟爲時所誤,不免刀斧痕。一遭兒女汙,始覺山林尊。從來覓楝梁,未免傍籬藩。南山隔秦嶺,千樹龍蛇奔。大廈若果傾,萬牛何足言。不然老巖壑,合抱枝生孫。死者不可悔,吾將遺後昆。」乃知
紀聞
所傳不足信。
「空梁落燕泥」唐
劉餗
隋唐嘉話
載:「隋煬帝爲燕歌行,群臣皆以爲莫及。王胄獨不下帝,因此被害。帝誦其句云,『庭草無人隨意緑。』能復道邪!」[
13
]
又
唐
潘遠
紀聞
載:「隋煬帝作詩有押『泥』字者,群臣皆以爲難和。薛道衡後至,詩成,有『空梁落燕泥』之句。帝惡其出己上,因事誅之。臨刑問:『復能道得「空梁落燕泥」否?』」予考二事相似,然小説可信者少。及觀五代韋縠所編
唐賢才調集詩,其中載劉長卿一詩
別宕子怨,凡十韻,有一聯云:「暗牖懸蛛網,空梁落燕泥。」與唐潘遠所載道衡詩無異,何邪?以
隋書
考之,煬帝嗣位,道衡自襄州總管,轉潘州刺史。歳餘,上表求致仕。帝許,以祕書監待之。道衡旣至,上髙帝頌。帝覽之不悅,拜司隸大夫,將置之罪。道衡不悟,遂因議新令事,付執法勘之。帝令自盡,憲司縊殺之。然則道衡貽怒煬帝,因獻頌所致。況又
才調集
以爲長卿詩,遠説甚可疑也。又據
道衡集
亦有此,但名爲
昔昔鹽
。當是道衡自作,不縁和韻耳。
林藻
歐陽詹
相繼登第
黃朝英
緗素雜記
云:「唐書·歐陽詹傳云:『閩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魚。雖能通文書吏事,不肯仕宦。及常袞罷宰相爲觀察使,始擇縣鄕秀民能文詞者,與爲賓主禮,故其俗稍相勸仕。初詹與羅山甫同隱潘湖,往見袞,袞奇之,辭歸,泛舟飲餞。舉進士,與韓愈、李觀、李絳、崔群、王涯、馮宿、庾承宣聯第,皆天下選,時稱龍虎榜。閩人第進士,自詹始。』朝英按,黃璞撰閩川名士傳云:『江夏子田閲林蘊泉山銘敘,則謂閩川貞元以前,未有文進者也。因廉使李郕公錡興起庠序,請獨孤尚書爲記,中有辭云:縵胡之纓,化爲靑襟。其兄藻與其友歐陽詹,睹此耿耿,不怡十年。遂相與爲誓,志求名,繼登上第。』是言進士及第,始於林藻也。泉山銘敘又云爾,何邪?」以上皆
朝英
説。予家有
唐
趙傪
撰
唐登科記
。嘗試考之,
德宗
貞元
七年,是歳辛未,刑部
杜黃裳
知貢舉,所取三十人。
尹樞
爲首,
林藻
第十一人。是榜其後爲宰相者四人:
令狐楚、
竇楚、
皇甫鎛、
蕭俛
。賦題「珠還合浦」,詩題「靑雲干呂」。次舉
貞元
八年,是歳壬申,兵部侍郎
陸贄
知貢舉,所取二十三人。
賈稜
爲首,
歐陽詹
第三人。是榜其後爲宰相者三人:
王涯、
李絳、
崔群
。賦題「明水」,詩題「御溝新柳」。然則
林藻
是
貞元
七年及第,
歐陽詹
是
貞元
八年及第,明矣。
泉山銘敘
云,「二人相繼登上第」,可謂得實。
閩
人登第不自
林藻
唐
人以
閩
人第進士,自
歐陽詹
始。予嘗以
唐登科記
考之,
貞元
七年
林藻
登第,
貞元
八年
詹
始登第,二人皆
閩
人。乃知
閩
人第進士,始於
藻,已具前説矣。予又讀
唐摭言
云:「神龍二年,閩人薛令之登第。開元中,爲東宮侍讀。時官僚清淡,以詩題於公署,略曰:『盤中何所有,苜蓿長闌干』云云。上因幸東宮覽之,索筆判之曰:『若嫌松桂寒,任逐桑楡暖。』令之因此謝病東歸。」案
神龍
二年,乃
唐中宗
時。然則
閩
人第進士,不惟不始於
詹,亦不始於
藻,當以
薛令之
爲始。
閩川名士傳
所載,與
摭言
同。唯
唐登科記,
神龍
元年第五十四人,有
薛全之
。令、全兩字不同,兼二年與元年亦不同,當以
登科記
爲是。
辨
杜子美
詩
杜
詩:「靑靑竹筍迎船出,日日江魚入饌來。」韓子蒼
云:「舊本『日』乃『白』字也。」予讀
杜
放船詩
云,「靑惜峰巒過,黃知橘柚來」,乃知
子蒼
之言可信。然或者云:「此詩乃送王十三判官扶侍還黔中,故用孟宗泣筍、姜詩躍鯉事。後漢·列女傳:『姜詩并妻龐氏並至孝,母好飲江水、嗜魚鱠云云。毎旦輒出雙鯉,常以供母膳。』[14]其言毎旦,則日日之意在焉。」故姑存之,以俟博識者。
老拳
唐
劉夢得
嘗讀
杜子美
義鶻行
「巨顙拆老拳」,疑「老拳」無據。及讀
石勒傳,勒語李陽曰:「孤往日厭鄕老拳,卿亦飽孤毒手」,乃歎服之。予按
五代史
:「梁太祖讀李襲吉爲晉王所爲通和書云:『毒手尊拳,相交於暮夜;金戈鐵甲,蹂踐於明時。』歎曰:『李公僻處一隅,有士如此。使吾得之,傅虎以翼也。』」以
石勒傳
考之,「尊拳」當作「老拳」,非指
劉伶
尊拳也。
鑄錢
王觀國
學林新編
云:「唐三百年,皆鑄開元通寶,無怪乎此錢之多。至五代有天祐、天福、唐國等錢。而本朝專以年號鑄錢。然宋通元寶、皇宋元寶,非年號者。宋通乃開寶時所鑄,皇宋乃寶元時所鑄。蓋錢文不可用二『寶』字,故變其文也。」以上皆
王
説。予考
後魏
孝莊
時,用錢稍薄。
髙道穆
曰:「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又載年號,以記其始。」然則以年號鑄錢久矣,
王
説非也。
無恙
髙承
事物紀原
論無恙云:「蘇氏演義曰:『時人以無憂疾,謂之無恙。』神異經云:『北方大荒中,有獸食人,咋人則病,罹人則疾,名曰㺊。㺊,恙也。常近人村落,入人屋室,皆患之。黃帝殺之,由是北方人得無憂疾,謂之無恙。』[15]此乃始也。」以上皆
髙承
説。予按
顏師古
破
應仲遠
風俗通
曰:「上古之時,草居露宿。恙,噬人蟲也,善食人心。大患苦之,必相問云,無恙。」爾雅
云:「恙,憂也。」楚辭·九辨
曰,「還及君之無恙」,此言及君之無憂。
漢元帝
詔
貢禹
云:「今生有恙,何至不已。」乃上疎乞骸骨。此言病何憂不差而乞骸骨,豈如被蟲食心邪?凡言無恙,謂無憂耳。
戰國策
:「齊威后問使者曰:『歳亦無恙邪?民亦無恙邪?』」説苑
:「魏文侯語倉唐曰:『撃無恙乎?』又曰:『子之君無恙乎?』」聘禮
亦曰:「公問君,賓對,公再拜。」鄭
注曰:「拜其無恙。」子規
鮑彪
少陵詩譜論
引
陳正敏
曰:「飛鳴之族:所在名呼不同。有所謂『脫了布袴』,東坡云北人呼爲『布穀』,誤矣。此鳥晝夜鳴。土人云:不能自營巣,寄巣生子。細詳其聲,乃是云『不如歸去』,此正所謂子規也。今人往往認杜鵑爲子規,杜鵑,一名杜宇,子美亦言其寄巣生子,此蓋禽鳥性有相類者。柳子厚作永州遊山詩云:『多秭歸之禽。』然秭歸又是蜀中地名,疑其地多此禽也。」以上皆
鮑
説。予按,
史記·暦書
曰:「昔自在古,暦建正作於孟春。於時氷泮發蟄,百草奮興,秭鴂先滜。」注
:「徐廣曰:『秭,音姉,鴂,音規。子規,鳥也,一名鷤䳏。』[16]」乃知
子厚
以「子規」作「秭歸」,不爲無所本矣。
酈道元
水經注
引
袁山松
曰:「楚屈原有賢姊,聞原放逐亦來歸,喩令自寬全。鄕人冀其見從,因名秭歸。縣北有原故宅,宅之東北有女嬃廟,搗衣石猶存。」「秭」與「姊」同。然則縣之得名
秭歸,正以
屈原
。而
鮑
以爲因禽得名,非也。然
晉志
建平郡
有
秭歸縣,注云:「故歸子國。」仲舒
策之誤
西漢·董仲舒傳
:「對策曰:『曾子曰:「尊其所聞,則髙明矣;行其所知,則光大矣。髙明光大,不在乎他,在乎加之意而已。」願陛下因用所聞,設誠於內,而致行之,則三王何異哉。』」予按,
曾子
書
疾病篇
曰:「言不遠身,言之主也;行不遠身,行之本也。言有主,行有本,謂之有聞。君子尊其所聞,則髙明矣;行其所聞,則廣大矣。髙明廣大,不在乎他,在乎加之至而已。」然則旣稱「髙」,而以「明」繼之矣,豈可以復言「光」邪?兼本書首尾,一以「聞」爲主,「知」字非是。雖
仲舒
策亦稱「因用所聞」以結之,則「知」字其誤尤分明。如一稱「加之意」,與「至」字不內,不計利害。惟「知」字、「光」字,於義不可也。
曾子
書不顯於世,故董策無有知其誤者,不可不辨也。
土偶人與桃梗相語
戰國策
:「孟嘗君將入秦,止者千數而弗聽。蘇秦欲止之,孟嘗君曰:『人事者,吾已盡知之矣。吾所未聞者,獨鬼事耳。』蘇秦曰:『臣之來也,固不敢言人事也,固且以鬼事見君。』孟嘗君見之,謂孟嘗君曰:『今者臣來,過於淄上,有土偶人與桃梗相與語。桃梗謂土偶人曰:「子,西岑之土也。埏,子以爲人,至歳八月,降雨下,淄水至,則汝殘矣。」土偶人曰:「不然。吾西岑之土也,土則復西岑耳。今子,東國之桃梗也。刻削子以爲人,降雨下,淄水至,流子而去,則子漂漂者將何如耳。」今秦四塞之國,譬若虎口,而君入之,則臣不知君所出矣。』孟嘗君
乃止。」又
戰國策
:「蘇秦説李兌曰:『願見於前,口道天下之事。』李兌曰:『先生以鬼之言見我則可,若以人事,兌盡知之矣。』蘇秦對曰:『臣固以鬼之言見君,非以人之言也。』李兌見之,蘇秦曰:『今日臣之來也暮,後郭門藉席無所得。寄宿人田中,旁有大叢。夜半,土梗與木梗鬭曰:「汝不如我,我者乃土也。使我逢疾風淋雨壞沮,乃復歸土。今汝非木之根,則木之枝耳。汝逢疾風淋雨,漂入漳河,東流至海,泛濫無所止。」臣竊以爲土梗勝也』」云云。按,二事俱載
戰國策,俱以爲
蘇秦
。以予考之,
劉向
學博而無統,記亂而不專,是以若此之駁也。方
蘇秦
爲縱時,乃
齊宣王
在位;
孟嘗君
爲相時,乃
齊湣王
在位。
湣王
乃
宣王
子,
秦
不及見
湣王,審矣。安有説
孟嘗君
之事乎?以此言之,前説之妄可知矣。按
史記
:「孟嘗君將入秦,賓客莫欲其行,諫不聽。蘇代謂曰:『今旦代從外來,見木偶人與土偶人相與語。木偶人曰:「天雨,子將敗矣。」土偶人曰:「我生於土,敗則歸土。今天雨,流子而行,未知所止息也。」今秦,虎狼之國也,而君欲往。如有不得還,君得無爲土偶人所笑乎?』孟嘗君
乃止。」以此知説
孟嘗君
者,
蘇代
也,非
秦
也。
代
襲
秦
説
李兌
之辭耳,
劉向
失於鹵莽故也。
喩
氏姓
芸閣姓苑
云:「喩氏,出汝南。其先帝顓頊之苗裔,周文王之裔緒。左傳:『鄭公子渝彌爲周司徒。』後立別族爲渝氏。歴秦漢至景帝,皇后諱志,字阿渝。中元二年,避諱,改『水』爲『口』,因爲喩氏。」元和姓纂
云:「喩見姓苑,亦音樹。南昌姓苑云:『南昌有喩氏,東晉有喩歸,撰西河記三巻。』」予按,
南史·陳慶之傳
云:「梁世寒門達者,唯慶之與兪藥。藥初爲武帝左右,帝謂曰:『兪氏無先賢,世人云兪賤,非君子所宜,改姓喩。』藥曰:『當令姓自於臣。』」然
藥
竟不知
中元
二年避諱改
喩
邪?
「蔡」字有四義
王觀國
學林新編
辨「蔡」字有四義:「大蔡,龜名也。蔡叔,國名也。左傳·昭公元年:『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杜預曰:『蔡,放也。』禹貢曰:『二百里蔡。』孔安國曰:『蔡,法也。』」[
17
]
予按,
孔穎達
曰:「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蔡』字,『𥻦』字耳,隸書改作,遂失本體。説文曰:『𥻦,散之也。從米,殺聲。』然則『𥻦』字,殺下米也。𥻦爲放散之義,故訓爲放也。後世『𥻦』字不可識,寫者轉而爲『蔡』字,至重爲兩『蔡』字以讀之,故音爲素葛切。尚書·蔡仲之命云:『周公乃致辟管叔於商,囚蔡叔於郭鄰。』孔安國云:『囚謂制其出入。郭鄰,中國之外地名。』是放蔡叔之地。」然則
王觀國
之見,雷同以「𥻦」爲「蔡」,不可不辨也。
介鷄
王觀國
學林新編
曰:「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傳:『季郈之鷄鬭。季氏介其鷄,郈氏爲之金距。』杜預注曰:『搗芥子播其羽。或曰:以膠沙播之爲介鷄。』觀國按,史記·魯世家曰:『季氏與郈氏鬭鷄,季氏芥鷄羽,郈氏金距。』司馬遷改『介』爲『芥』,而杜預用其説以訓左傳耳。觀國案,『介』與『芥』不相通用。介者,介胄之介也。其介鷄者,爲甲以蔽鷄之臆,則可以禦彼之金距矣。司馬遷誤改『介』爲『芥』,而杜預循其誤。旣自以爲疑,又增『膠沙』之説。夫以膠夾沙而播其羽,是自累也,又烏能勝彼鷄?」以上皆
王
説。予按,
杜預
以「介」爲「芥」,蓋用
司馬遷
之説,
賈逵
亦嘗取此説。至於以「膠沙播羽」,則
孔穎達
以爲「以膠塗鷄之足爪,然後以沙糝之令其澀,得傷彼鷄也。」然其説皆非是。予按,
髙誘
注
呂氏春秋
云:「鎧著鷄頭。鄭衆曰:『介,甲也。爲鷄著甲。』」蓋鷄之鬭,所傷者頭,以鎧介著之,是矣。而
觀國
謂爲甲以蔽鷄之臆,蓋不知
髙誘
之注,及不知物理。夫鷄之鬭,其利害不在於臆也。兼亦不見
鄭
注。
精舍
王觀國
學林新編
曰:「晉書:『孝武帝初奉佛法,立精舍於殿內,引沙門居之,因此世俗謂佛寺爲精舍。』觀國按,古之儒者,教授生徒,其所居皆謂之精舍。故後漢·包咸傳曰:『咸往東海,立精舍講授。』又劉淑傳曰:『隱居立精舍講授。』又檀敷傳曰:『立精舍教授。』又姜肱傳曰:『盜就精廬求見。』注曰:『精廬,卽精舍也。』以此觀之,精舍本爲儒士設。至晉孝武立精舍以居沙門,亦謂之精舍,非有儒釋之別也。」以上皆王説。
[
18
]
予按,
三國志
注引
江表傳
曰:「于吉來呉,立精舍,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以療病。」然則
晉武
以前,道士亦立精舍矣。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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