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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見年四十六歲,係浙江紹興府餘姚縣民籍,由進士,
弘治十三年
二月內除授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
弘治十五年
八月內告回原籍養病。
弘治十七年
七月內病痊赴部,改除兵部武選清吏司主事。
正德元年
十二月內為宥言官去權奸以彰聖德事,蒙恩降授貴州龍場驛驛丞。
正德五年
三月內蒙升江西吉安府廬陵縣知縣;本年十月內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正德六年
正月內調吏部驗封清吏司主事;本年十月內升本部文選清吏司員外郎。
正德七年
三月內升本部考功清吏司郎中;本年十二月初八日,蒙升南京太僕寺少卿,
正德八年
十月二十二日到任,至
正德九年
四月二十一日止,歷俸六個月。本日到任吏部紥付,蒙升南京鴻臚寺卿,本月二十五日到任,至
正德十一年
九月十四日止,連國曆俸二十九個月零十二日。本日準吏部諮,蒙恩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等府,於
正德十二年
正月十六日前到地方行事,支俸起扣,至本月二十五日止,又曆俸十日,連前共輳歷三十六個月。三年考滿,例應給由。緣臣係巡撫官員,見在福建漳州等府地方督調官軍,夾剿漳、浦等處流賊,未敢擅離。緣係三年給由事理,為此具本奏聞。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
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