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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明朝 / 致身錄 / 致身錄__juan_03.txt
此先君事主之顛末也。先君性忠孝,一飯不敢忘君。從亡一節,爲仇家訟,凡一十有七,竟以此死,先君終不爲悔。死之前三日,不肖往獄中,先君曰:我死矣,即不望若遠行。倘來時得謹事衣食周給,我瞑目也。《致身錄》十八條存之,以志一生之概,戒子孫毋輕視人。雖今皇帝寬仁長厚,此節事自不可知。慮有赤族之禍。子孫言及此者,以不孝論。時
宣德二年
丁未三月初七日也。閱三日竟死。明年,不肖訟冤於按臺,置仇於死。但先君所不忘於師者,自後絕無音耗。
至
九年
甲寅四月,兒㜏
[
1
]
〈
焦註:爲宣義公,諱珩,號桂軒,婦凌氏
〉
患產,凡四日,家人惶恐無措。適老僕密言前道人在外,晟急迎之入,方稽首於地,而耳間微聞已產矣。師悲先君之亡,旋喜產男之慶,命名曰文。隨轉語曰:我文也而不終,將無疑耶?適一《
宋史
》在案,更命曰鑑
〈
焦註:字明古,號西村,天順初聘賢良,不就;成化中,三原王恕巡撫江南,荐起陝西布政,力辭;弘治初,復舉賢良,亦不就,以布衣老。文行著江左,有《
文集
》、《
吳江縣志
》等書行世
〉
。師精於祿命,詳鑑子平曰:是兒當貴。晟曰:不求貴,識字成家足矣。師曰:即不貴,當以文名世。留五日,晟具衣十件並行糧,爲會稽之遊,程濟從。迄今十又一年,不知所之。時
正統戊午
〈
焦註:自甲寅又十一年應乙丑
〉
五月望,不肖男晟謹識。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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