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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明朝 / 萬曆雲南通志 / 萬曆雲南通志__juan_07.txt
雲南通志卷之七
兵食志第四
其總目三:
官數
〈
守備、衛官、禦官、所官
〉
軍實
〈
軍數、舍丁、軍餘、軍馬、軍器、演武場、軍堡、軍哨
〉
屯徵
〈
職田、屯田、屯糧、城倉、屯倉、公田榖、樣田榖、地租銀、局料銀、黑白窰銀、餘丁差銀、孳牧馬駒銀、屯牛、馬料
〉
古者寓兵於農,其法旣廢,漢、唐屯田亦曰近古。漢之屯田以兵,唐之屯田以民,歷代之屯或兵或民,未嘗畫一。國朝使兵自爲食,不以煩民,爲之於豫,不因師旅。制田之初,民相參,畛畔相入,欲其旱澇相關,盈虧互察也。自後豪者誣私爲公,貪者賣公爲私,致使田雖多而饟不足,兵雖少而食無餘。蓋因巨奸宿猾餌誘於前,紈袴之子踵襲於後,欲其事事明覈
亦難矣。然及今究其見存之數,儲其可徵之財,猶可救十之五六,否則彌久彌忘,求如今日亦不可得矣。故於兵食志巨細兼收,俾觀者一目無遺,在上易於檢稽,在下無從隱遁,庶於國計有小補云。
〔雲南都指揮使司〕在布政司西南,洪武十五年建,隸右軍都督府。
官數
都指揮使一人,都指揮同知一人,都指揮僉事一人,員缺則署都指揮攝焉。一掌印,一督屯,一領操。其幕則經歷司
〈
經歷一人,都事一人。
〉
斷事司。
〈
斷事一人,吏目一人。
〉
司獄司。
〈
司獄一人。
〉
其轄守備署都指揮體統行事,指揮三人。
〈
曰金滄,曰洱海,曰霑平。
〉
衛二十。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廣南,曰臨安,曰曲靖,曰平夷,曰越州,曰六涼,曰大理,曰洱海,曰大羅,曰楚雄,曰景東,曰蒙化,曰瀾滄,曰永昌,曰騰衝。
〉
守禦千戶所八。
〈
曰宜良,曰安寧,曰易門,曰楊林,曰武定,曰水密,曰鳳梧,曰十八寨。
〉
分隸於衛。守禦千戶所八。
〈
曰通海,曰新安,曰馬隆,曰鶴慶,曰定遠,曰姚安,曰中屯,曰永平。
〉
州一。
〈
曰蒗蕖。
〉
分守臨元參將一人,坐營中軍行都指揮體統一人。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二萬七千八百三十八名,七分屯軍三萬四千五百九十一名。
〉
舍丁。
〈
一萬八千三百八十六人。
〉
軍餘。
〈
二十五萬四千六百一十一名。
〉
軍馬。
〈
五千八百七十二匹,借倩土軍不支料馬八百八十四匹,孳牧馬一十一匹。
〉
軍器。
〈
五百二萬四千一百一十一件。
〉
演武場。
〈
有二,一在南城外,一在北城外。
〉
軍堡。
〈
各衛禦共五十三。
〉
軍哨。
〈
各衛禦共一百九十九。
〉
屯徵
職田。
〈
一十五萬五千三百一十九畝六分四釐六毫。
〉
屯田。
〈
一百一十萬七千八百八十畝四分一釐三毫九絲六忽。
〉
屯糧。
〈
夏稅四萬七千八百九十三石,秋糧二十三萬九千四百五十八石四斗七升三合五勺。
〉
城倉。
〈
各衛禦兵三十八。
〉
屯倉。
〈
各衛禦共百七十三。
〉
公田榖。
樣田榖。
地租銀。
〈
一千五百五十六兩。
〉
局料銀。
〈
四千三百三兩。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一萬三千九百三十四隻。
〉
馬料。
〈
歲徵榖二萬五千五百六十四石。
〉
以上官數、軍實、屯徵,統轄於都司,督察於兵憲焉。
瀾滄兵備道
分署洱海衛,嘉靖三年建,按察司副使領之。轄府十一。
〈
曰大理,曰楚雄,曰姚安,曰蒙化,曰鶴慶,曰武安,曰景東,曰麗江,曰順寧,曰永寧,曰鎭沅。
〉
州十七。
〈
曰鄧川,曰趙州,曰賓川,曰雲龍,曰南安,曰鎭南,曰姚州,曰劍川,曰順州,曰北勝,曰祿勸,曰和曲州,曰通安,曰寶山,曰蘭州,曰巨津,曰蒗蕖。
〉
縣十一。
〈
曰太和,曰浪穹,曰雲南,曰楚雄,曰廣通,曰定遠縣,曰𥔲嘉,曰定邊,曰大姚,曰臨西,曰元謀。
〉
長官司六。
〈
曰十二關,曰六谷寨,曰剌次和,曰華甸,曰香羅,曰瓦魯。
〉
衛七。
〈
曰大理,曰洱海,曰大羅,曰楚雄,曰蒙化,曰景東,曰瀾滄。
〉
守衛所四。
〈
曰鶴慶,曰姚安,曰中屯,曰定遠。
〉
臨安兵備道
分署臨安府,成化間建,按察司副使領之。轄府五。
〈
曰臨安,曰澂江,曰廣西,曰元江,曰廣南。
〉
州十。
〈
曰建水,曰石屛,曰寧,曰阿迷,曰新興,曰路南,曰師宗,曰彌勒,曰維摩,曰富。
〉
縣七。
〈
曰通海,曰河西,曰蒙自,曰嶍峨,曰河陽,曰江川,曰陽宗。
〉
長官司九。
〈
曰納樓茶甸,曰敎化三部,曰王弄山,曰虧容甸,曰溪處甸,曰思陀甸,曰左能寨,曰落恐甸,曰安南。
〉
衛一。
〈
曰臨安。
〉
守禦所二。
〈
曰通海,曰新安。
〉
曲靖兵備道
分署曲靖府,成化間建,按察司副使領之。轄府二。
〈
曰曲靖,曰尋甸。
〉
州四。
〈
曰霑益,曰六涼,曰馬隆,曰羅雄。
〉
縣二。
〈
曰南寧,曰亦佐。
〉
衛四。
〈
曰曲靖,曰平夷,曰越州,曰六涼。
〉
守禦所四。
〈
曰木密,曰鳳梧,曰楊林,曰馬隆。
〉
金騰兵備道
分署永昌府,嘉靖間建,按察司副使領之。轄府一。
〈
曰永昌。
〉
州一。
〈
曰騰越。
〉
縣二。
〈
曰保山,曰永平。
〉
安撫一。
〈
曰路江。
〉
長官司二。
〈
曰施甸,曰鳳溪。
〉
衛二。
〈
曰永昌,曰騰衝。
〉
守禦所一。
〈
曰永平。
〉
〔雲南左衛〕在府治東,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四人。
〉
指揮同知。
〈
二人。
〉
指揮僉事。
〈
十一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六。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
〉
正副千戶。
〈
二十八人。
〉
百戶伍。
〈
六十六人。
〉
左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二千七十八名,七分屯軍一千七百五十名。
〉
舍丁。
〈
六百七十六名。
〉
軍餘。
〈
一萬二千二百八十二名。
〉
軍馬。
〈
漢軍馬一百五十匹,士軍馬五百五十八匹。
〉
軍器。
〈
一十六萬一千七百二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在城,曰板橋堡。
〉
軍哨。
〈
曰赤水鵬,曰鴣鶻山,曰雙橋,曰七孔坡。
〉
屯徵
職田。
〈
八千七百三十畝七分。
〉
屯田。
〈
五萬六千七百三十九畝三分四釐。
〉
屯糧。
〈
夏稅二千三百三十石四斗三升四合,秋糧二萬一千一百七十八石四斗六升一合六勺八撮。
〉
城倉。
〈
曰左衛。
〉
屯倉。
〈
曰郡甸,曰牧羊,曰浪廣,曰朽村,曰上馬郎,曰中南古城,曰七旬,曰湯池,曰古城,曰寧州。
〉
公田榖。
〈
二百二十八石。
〉
樣田榖。
地租銀。
〈
五百四十兩。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五兩。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七百五十七兩一錢。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四兩四錢。
〉
屯牛。
〈
七百九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榖一千二百四十一石四斗九合六勺。
〉
〔雲南右衛〕在府治西南,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六人。
〉
指揮僉事。
〈
六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六。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
〉
正副千戶。
〈
二十一人。
〉
百戶伍。
〈
六十九人。
〉
右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四百三十六名,七分屯軍共一千一百三十二名。
〉
舍丁。
〈
五百四十九名。
〉
軍餘。
〈
一萬三百一十七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一十一匹。
〉
軍器。
〈
一十二萬三千七百九十五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板橋,曰城堡。
〉
軍哨。
〈
曰七里坡,曰普吉,曰沙浪,曰石關,曰白寨場,曰向華,曰祿豐中,曰南平關,曰黑林,曰高橋。
〉
屯徵
職田。
〈
七千三百一十一畝一分六釐。
〉
屯田。
〈
五萬三千四百二畝三分九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五十三石三斗九升二合四勺,秋糧一萬八千三百三十八石五斗五升三合二勺四抄三撮。
〉
城倉。
〈
曰右衛。
〉
屯倉。
〈
曰大倉,曰者北,曰三泊屯,曰炒坡曰法泥。
〉
公田榖。
〈
二百二十八石。
〉
樣田榖。
〈
二百三十一石。
〉
地租銀。
〈
一十一兩八錢六分二釐。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五分。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七百八十七兩六錢五分。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九百一十六隻。
〉
馬料。
〈
歲徵榖一千二十四石七斗四升二合。
〉
〔雲南中衛〕在府治東北,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一人。
〉
指揮僉事。
〈
四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六。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
〉
正
副千戶。
〈
十六人。
〉
百戶伍。
〈
六十六人。
〉
中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三名,七分屯軍一千三百五十六名。
〉
舍丁。
〈
六百二十名。
〉
軍餘。
〈
一千三百五十六名。
〉
軍馬。
〈
騎操漢軍馬一百七十匹,土軍馬一百八十匹。
〉
軍器。
〈
二十萬七千六百四十二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在城。
〉
軍哨。
〈
曰觀音堂,曰黃土坡,曰七孔坡,曰馬鞍山,曰龍濟橋。
〉
屯徵
職田。
〈
六千五百七畝一分。
〉
屯田。
〈
田萬八千一百六十二畝一分五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五十九石五斗八升三合九勺,秋糧一萬九千一百一石六半三升五合七勺六撮。
〉
城倉。
〈
曰中衛。
〉
屯倉。
〈
曰新興中,曰北古城,曰赤馬營,曰木瓜園,曰七甸,曰塘頭,曰歸化。
〉
公田榖。
〈
二百二十八石。
〉
地租銀。
〈
一百二十八兩四錢四分四釐。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五兩。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八百一兩六錢。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七百四十三隻。
〉
馬料銀。
〈
歲徵榖六百五十八石二斗四升四合。
〉
〔雲南前衛〕在府治西南,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三人。
〉
指揮僉事。
〈
七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一十六人。
〉
百戶伍。
〈
五十四人。
〉
前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二百三十三名,七分屯軍一千二百八十七名。
〉
舍丁。
〈
六百三名。
〉
軍餘。
〈
七千三百八十四名。
〉
軍馬。
〈
騎操漢軍馬二百八匹,土軍馬一百一十六匹。
〉
軍器。
〈
二十萬三千四百四十五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在城。
〉
軍哨。
〈
曰梁王山,曰黑龍潭,曰太平。
〉
屯徵
職田。
〈
五千三百七十一畝四分。
〉
屯田。
〈
五萬八百七十八畝七分六釐三毫。
〉
屯糧。
〈
夏稅一千八百五十五石五斗五升九合五抄,秋糧一萬六千七百九石五斗一升四合二抄二撮。
〉
城倉。
〈
曰前衛。
〉
屯倉。
〈
曰牧善,曰嶍㠆,曰山後,曰浪廣,曰路南屯,曰狗街子屯,曰新興中,曰南北古城,曰硏和,曰蓮花池屯,曰邑市屯,曰中和屯。
〉
公田榖。
〈
二百二十八石。
〉
地租銀。
〈
五十八兩。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五分。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七百九十六兩八錢五分。
〉
孳牧馬駒銀。
〈
九兩六錢。
〉
屯牛。
〈
七百三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榖一千一百五十三石八斗六合。
〉
〔雲南後衛〕在府治東,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二人。
〉
指揮僉事。
〈
四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一十三人。
〉
百戶伍。
〈
三十三人。
〉
後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五百二十名,七分屯軍五百二十六名。
〉
舍丁。
〈
二百六十三名。
〉
軍餘。
〈
四千五百二十九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三十匹。
〉
軍器。
〈
三十萬二千八百三十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在城堡,曰板橋堡。
〉
軍哨。
〈
曰接天石,曰棠梨灣,曰六里箐。
〉
屯徵
職田。
〈
四千二百七十六畝七分一臺。
〉
屯田。
〈
五萬二千二百九十九畝。
〉
屯糧。
〈
夏稅七百五十九石二斗九升一勺一撮,秋糧一萬一百九十四石七斗七升八合九撮。
〉
城倉。
〈
曰後衛。
〉
屯倉。
〈
曰落馬臺,曰密咂,曰姚咂,曰三泊屯,曰祿豐,曰三河,曰草鋪,曰江川,曰浪廣,曰南北古城,曰通海口,曰桅杆營,曰鴛鴦塘,曰棑𣛀營,曰鐵爐關,曰九龍池。
〉
公田榖。
〈
一百二十八石。
〉
樣田榖。
〈
一百四十六石七升。
〉
地租銀。
〈
九兩七錢六分八釐。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一兩二錢五分。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五百九十三兩三錢。
〉
孳牧馬駒銀。
〈
九兩六錢。
〉
屯牛。
〈
五百二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榖一千二十石六斗四升。
〉
〔廣南衛〕舊在廣南府,洪武二十九年建,永樂元年遷建於雲南府治東。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四人。
〉
指揮僉事。
〈
五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四。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
〉
正副千戶。
〈
一十三人。
〉
百戶伍。
〈
三十七人。
〉
廣南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操軍八百八十名、七分屯軍一千二百五名。
〉
舍丁。
〈
二百七十七名。
〉
軍餘。
〈
四千六百七十名。
〉
軍馬。
〈
騎操馬三百六匹。
〉
軍器。
〈
一十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五件。
〉
演武場。
〈
與都司同。
〉
軍堡。
〈
曰在城、曰板橋。
〉
軍哨。
〈
曰七孔坡。
〉
屯徵
職田。
〈
六千八百三十三畝七分八釐一毫。
〉
屯田。
〈
四萬五百七十八畝二分二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五百五十七石三斗七升八合六勺五抄,秋糧一萬三千五百三十石五升六合三勺三抄二撮。
〉
城倉。
〈
曰廣南。
〉
屯倉。
〈
曰朽村屯、曰浪廣、曰寧州、曰小桃園。
〉
公田榖。
〈
二百二十八石。
〉
地租銀。
〈
八十兩四分五釐。
〉
局料銀。
〈
一百二十七兩五錢。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
五百一十九兩一錢。
〉
孳牧馬駒銀。
〈
九兩六錢。
〉
屯牛。
〈
六百四十隻。
〉
馬料。
〈
歲徵榖八百八十五石一斗三升四合。
〉
〔宜良守禦千戶所〕在宜良縣治西,洪武二十四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同知。
〈
一人。
〉
指揮僉事。
〈
二人。
〉
正副千戶。
〈
五人。
〉
所鎭撫。
〈
二人。
〉
百伍。
〈
九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旗軍四百二十七名,七分屯軍二千二百名。
〉
舍丁。
〈
一百三十三名。
〉
軍餘。
〈
三千五百九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一十六匹。
〉
軍器。
〈
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八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南。
〉
軍堡。
〈
曰黑林、曰安寧。
〉
軍哨。
〈
曰水井坡、曰一碗水、曰鐵赤。
〉
屯徵
職田。
〈
一千二百一十九畝四分一釐。
〉
屯田。
〈
一萬三千九百三十七畝七分。
〉
屯糧。
〈
夏稅二千四石八斗九升二合,秋糧四千二百二十四石五斗七升二合。
〉
城倉。
〈
曰宜良所。
〉
屯倉。
〈
曰吏舍,曰敎場北。
〉
地租銀。
〈
二十五兩七毫。
〉
局料銀。
〈
六十七兩五錢。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四百一十隻。
〉
馬料。
〔安寧守禦千戶所〕在安寧州治西,洪武二十四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正副千戶。
〈
十人。
〉
所鎭撫。
〈
二人。
〉
百戶伍。
〈
十六人。
〉
吏目。
〈
一人。
〉
安寧所倉。
〈
大副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旗軍三百七十九名,七分屯軍三百名。
〉
舍丁。
〈
八十五人。
〉
軍餘。
〈
三千五百二十九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二十四匹。
〉
軍器。
〈
六萬二千一百一十一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北。
〉
軍堡。
〈
曰安寧,曰祿脿,曰煉象,曰祿豐。
〉
軍哨。
〈
曰橋頭,曰小哨。
〉
屯徵
職田。
〈
二百一十二畝八分。
〉
屯田。
〈
八千八百八十畝四分三釐。
〉
屯糧。
〈
秋糧四千三百三十石一斗五升九合二勺四抄。
〉
城倉。
〈
曰安寧所。
〉
屯倉。
〈
曰易門屯,曰羅次屯。
〉
局料銀。
〈
三十七兩五錢。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二百八兩。
〉
孳牧馬駒銀。
〈
九兩。
〉
屯牛。
〈
一百七十八隻。
〉
馬料。
〈
幾徵榖五百七十石五斗三升一合。
〉
〔易門守禦千戶所〕在易門縣治南,洪武二十四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
〈
一人。
〉
正副千戶。
〈
五人。
〉
百戶伍。
〈
十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三百八十名,七分屯軍三百七十名。
〉
舍丁。
〈
一百三十六名。
〉
軍餘。
〈
八百七十四名。
〉
軍馬。
〈
騎操馬三十八匹。
〉
軍器。
〈
七萬三百六十九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南。
〉
軍哨。
〈
曰廟兒山,曰乾海子,曰郭雪,曰黑松林。
〉
屯徵
職田。
〈
八百五十三畝二分五釐。
〉
屯田。
〈
七千七百二十九畝。
〉
屯糧。
〈
秋糧三千五百五十五石四斗四升三合。
〉
城倉。
〈
曰易門。
〉
屯倉。
〈
曰米苴,曰甸末。
〉
地租銀。
〈
一兩八錢三分六釐。
〉
局料銀。
〈
五十四兩六錢。
〉
黑白窰銀。
〈
三十五兩。
〉
餘丁差銀。
〈
二百三十二兩六錢五分。
〉
孳牧馬駒銀。
〈
六兩。
〉
屯牛。
〈
二百八十一隻。
〉
馬料。
〈
田一百二十六畝三分。
〉
〔楊林守禦千戶所〕在嵩明州治南,洪武二十四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
〈
一人。
〉
正副千戶。
〈
三人。
〉
百戶伍。
〈
五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五百五十五名,七分屯軍田百一十名。
〉
舍丁。
〈
一百九十七名。
〉
軍餘。
〈
二千一百八十一名。
〉
軍馬。
〈
騎掾馬一百一十一匹。
〉
軍器。
〈
一千八百五十五件。
〉
演武場。
〈
在所城西。
〉
軍堡。
〈
曰楊林。
〉
軍哨。
〈
曰者察,曰大樹。
〉
屯徵
職田。
〈
七百七十二畝。
〉
屯田。
〈
一萬一千二百三十六畝九分五釐。
〉
屯糧。
〈
夏稅一百六十二石八斗二升七合,秋糧四千九百六十七石五斗二升二合。
〉
城倉。
〈
曰楊林所。
〉
屯倉。
〈
曰市,曰腰站。
〉
地租銀。
〈
一十三兩八錢九分七釐。
〉
局料銀。
〈
四十兩。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一百九十七兩四錢。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一百二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榖五百四十八石二斗四升。
〉
〔雲南十八寨守禦千戶所〕在彌勒州西南,正德十六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僉事。
〈
二人。
〉
正副千戶。
〈
三人。
〉
所鎭撫。
〈
一人。
〉
百戶伍。
〈
一十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二百四十五名,七分屯軍二百一十七名。
〉
舍丁。
〈
二百一十人。
〉
軍餘。
〈
一千二百八十三名。
〉
軍馬。
〈
七十六匹。
〉
軍器。
〈
一萬一千二百三十七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西。
〉
軍堡。
〈
曰祿脿,曰楊林。
〉
軍哨。
〈
曰拖果,曰擢頭目,曰額白衝,曰靑水塘,曰山黑口,曰大寧,曰法果,曰補足,曰平鼓,曰言者竜。
〉
屯徵
職田。
〈
一千九十六畝。
〉
屯田。
〈
一萬七千五百畝。
〉
屯糧。
〈
夏稅一千一十八石一斗七升五合,秋糧三千七百六十二石七升三合。
〉
城倉。
〈
曰十八寨所。
〉
地租銀。
〈
二兩九錢。
〉
局料銀。
〈
三十八兩四錢。
〉
黑白窰銀。
〈
一十九兩八錢六分。
〉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
四兩。
〉
屯牛。
〈
一百二十五隻。
〉
馬料。
〔武定守禦千戶所〕在武定府城內西南,降慶三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土官同知。
〈
一人。
〉
漢土正副千戶。
〈
七人。
〉
所鎭撫。
〈
一人。
〉
百戶伍。
〈
十一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五百三十名,七分屯軍二百名。
〉
舍丁。
〈
三十名。
〉
軍餘。
〈
七百八十二名。
〉
軍馬。
〈
支料騎操馬五十四匹,不支料借倩騎操土軍馬三十匹。
〉
軍器。
〈
七千九十一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南。
〉
軍堡。
〈
曰小甸。
〉
屯徵
職田。
〈
七百七十畝。
〉
屯田。
〈
一萬六千八百六畝。
〉
屯糧。
〈
秋糧七千五百七十二石七斗七升八合六勺九抄一撮。
〉
城倉。
〈
曰武定所。
〉
屯倉。
〈
曰大緝縻,曰六角,曰六塊,曰高橋,曰六圖,曰摩㱔,曰落摩五,曰白沙,曰練甸,曰鄺廠,曰舊街子,曰蒙化,曰水井,曰舊縣,曰老鴉關,曰高倉,曰羅癸。
〉
局料銀。
〈
三十兩。
〉
黑白窰銀。
〈
三十兩。
〉
餘丁差銀。
〈
三十兩。
〉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二百隻。
〉
馬料。
〔木密守禦千戶所〕在尋甸府東,洪武十五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僉事。
〈
一人。
〉
正副千戶。
〈
七人。
〉
百戶伍。
〈
五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三百六十七名,七分屯軍二百六十三名。
〉
舍丁。
〈
一百一十七人。
〉
軍
餘。
〈
二千二百。一十八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五匹。
〉
軍器。
〈
歲徵銀二十六兩二錢五分。
〉
演武場。
〈
在所治東。
〉
軍堡。
〈
曰易龍,曰古城。
〉
軍哨。
〈
曰鎭江,曰鎭遠,曰鎭夷,曰城東,曰永靖,曰永安,曰永寧。
〉
屯徵
職田。
〈
九百七十九畝八分。
〉
屯田。
〈
一萬一百四十二畝六分。
〉
屯糧。
〈
夏稅七百五十七石三斗五升六合四勺八抄,秋糧三千六百三十七石九斗六升二合二勺八抄。
〉
城倉。
〈
曰木密所。
〉
屯倉。
〈
曰易龍。
〉
地租銀。
〈
一十三一錢五兩釐。
〉
局料銀。
〈
二十六兩二錢五分。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
原額馬四匹,無徵銀。
〉
〔鳳梧守禦千戶所〕在尋甸府治左,嘉靖六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指揮僉事。
〈
三人。
〉
正副千戶。
〈
七人。
〉
所鎭撫。
〈
一人。
〉
百戶伍。
〈
十人。
〉
吏目。
〈
未設。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六百五十五名,七分屯軍一百四十七名。
〉
舍丁。
〈
一百七十六名。
〉
軍餘。
〈
二千四百一十二名。
〉
軍馬。
〈
騎操馬二百七十匹。
〉
軍器。
〈
一十一萬一千五百三十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北。
〉
軍哨。
〈
曰淸水溝,曰永安。
〉
屯徵
職田。
屯田。
〈
一千九百三十三畝一分七釐。
〉
屯糧。
〈
秋糧八百八十
〉
〈
九石四斗。
〉
城倉。
〈
曰鳳梧所倉。
〉
屯倉。
〈
曰上村,曰下村,曰鳳梧屯。
〉
地租銀。
局料銀。
〈
三十兩。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一百一十隻。
〉
馬料。
〔大理衛〕在府治南,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五人。
〉
指揮僉事。
〈
一十一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二人。
〉
千戶所十。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曰中右,曰中前,曰左前,曰太和。
〉
正副千戶。
〈
六十九人。
〉
百戶伍。
〈
一百二十九人。
〉
豐盈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二百一十名,七分屯軍一千一百四名,紀錄十名。
〉
舍丁。
〈
二百九十人。
〉
軍餘。
〈
一萬三百一十四名。
〉
軍馬。
〈
騎操馬二百五十五匹。
〉
軍器。
〈
四十二萬三千九百二十九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西。
〉
軍堡。
〈
曰廟關,曰樣備。
〉
軍哨。
〈
曰赤佛,曰石坡,曰曹溪,曰乾海子。
〉
屯徵
職田。
〈
一萬二千二百一十一畝。
〉
屯田。
〈
九萬五千八百八十畝六分。
〉
屯糧。
〈
夏稅蠶豆四百六十四石一斗、小麥四千八百九石二斗三升四合,秋糧一萬五千八百七石七斗三合七勺。
〉
城倉。
〈
曰豐盈。
〉
屯倉。
〈
曰鄧川,曰水皮里,曰三營,曰長營,曰羅陋,曰上關,曰下關,曰趙州,曰白崖。
〉
公田穀。
〈
歲徵銀六十四兩二錢。
〉
樣田穀。
〈
歲徵銀八十六兩。
〉
地租銀。
〈
四十二兩二錢七分五釐。
〉
局料銀。
〈
一百五十五兩二錢五分一釐。
〉
黑白窰銀。
〈
一百八十兩四錢一分。
〉
餘丁差銀。
〈
五百九十六兩五錢五分。
〉
孳牧馬駒銀。
〈
三十兩六錢。
〉
屯牛。
〈
一百八十五隻。
〉
馬料。
〈
田二千二十四畝,歲徵榖一千七百六十二石六斗八升。
〉
〔鶴慶禦〕在鶴慶軍民府治北,洪武二十年建,隸大理衛。
官數
指揮。
〈
一人。
〉
領前前、右右二所,正千戶。
〈
五人。
〉
百戶伍。
〈
一十九人。
〉
所鎭撫。
〈
五人。
〉
鶴慶衛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八百二名,七分屯軍一千一百名。
〉
舍丁。
〈
五十三人。
〉
軍餘。
〈
一千五百一十零八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一十匹。
〉
軍器。
〈
一萬三千一百四十九件。
〉
演武場。
〈
在禦治北。
〉
軍堡。
軍哨。
〈
曰汝南坡,曰黑泥。
〉
屯徵
職田。
〈
一千六百五十五畝六分。
〉
屯田。
〈
原額井新增共二萬四千七百六十九畝八分八釐。
〉
屯糧。
〈
夏稅二千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二升八合,秋糧三千三百六十三石五斗一升三合。
〉
城倉。
〈
曰鶴慶禦。
〉
屯倉。
〈
曰遠屯。
〉
公田榖。
〈
歲徵銀四十三兩三錢三分二釐。
〉
地租銀。
局料銀。
〈
一百七兩八錢。
〉
黑白窰銀。
〈
四十兩。
〉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共一百一十二隻。
〉
馬料。
〔洱海衛〕在雲南縣東,永樂間建。
官數
指揮使。
〈
四人。
〉
指揮同知。
〈
二人。
〉
指揮僉事。
〈
七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六所。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中左,曰中右。
〉
正副千戶。
〈
二十五人。
〉
百戶伍。
〈
六十五人。
〉
所鎭撫。
〈
六人。
〉
洱海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三百五十七名,七分屯軍七百六十三名。
〉
舍丁。
〈
九百一十九名。
〉
軍餘。
〈
七千三百五十八名。
〉
軍馬。
〈
騎操馬二百五十五匹。
〉
軍器。
〈
四十二萬三千九百二十九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西南。
〉
軍堡。
〈
曰白崖,曰小雲南,曰養瀾。
〉
軍哨。
〈
曰金雞廟,曰安南坡,曰四望,曰長灣,曰五里坡,曰橋頭,曰北關,曰烏木樹,曰火雷坡,曰阿求河。
〉
屯徵
職田。
〈
八千七百八十畝。
〉
屯田。
〈
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一畝七分九釐。
〉
屯糧。
〈
夏稅二千八百八十一石四斗九升七合,秋糧一萬六十八石三斗一升,囚令一勺。
〉
城倉。
〈
曰洱海衛。
〉
屯倉。
〈
曰小雲南川,曰白崖川,曰賓居,曰前所營,曰新村,曰金滄海,曰鐵柱,曰許官營,曰小西莊,曰小仙女莊,曰其心莊,曰左所營,曰粟邑,曰季吳,曰大披那。
〉
公田榖。
〈
歲徵銀一百六十八兩。
〉
地租銀。
〈
二十兩九錢二分。
〉
局料銀。
〈
四百五十兩。
〉
黑白窰銀。
〈
一百六兩。
〉
餘丁差銀。
〈
三百八十六兩。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四百五十隻。
〉
馬料。
〈
歲徵銀一十六兩九錢二分五釐。
〉
〔大羅衛〕在賓川州治北,弘治七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一人。
〉
指揮僉事。
〈
五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二。
〈
曰左,曰右。
〉
正副千戶。
〈
十人。
〉
百戶伍。
〈
二十二人。
〉
大羅衛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四百一名,一分屯軍二百五名。
〉
舍丁。
〈
二百四十八名。
〉
軍餘。
〈
二千四百五名。
〉
軍馬。
〈
騎操馬六十三匹。
〉
軍器。
〈
一萬八百四十一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
〉
軍哨。
〈
曰龜山,曰白羊,曰太平陽,曰烏龍壩,曰大松坪,曰赤石崖,曰大凹,曰忠順坡,曰黃泥古,曰乾海,曰黑泥古,曰大轉灣。
〉
屯徵
職田。
〈
二千三百六十二畝七分六釐。
〉
屯田。
〈
一萬五千八百三十五畝七分一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二十五石一斗五升一合四勺五抄,秋糧四千五百五十五石三斗六升三合六勺九抄。
〉
城倉。
〈
曰大羅衛。
〉
屯倉。
〈
曰小雲南,曰水木寺。
〉
公樣田榖。
〈
歲徵銀一十四兩三錢。
〉
地租銀。
局料銀。
〈
五十兩。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三百九十二隻。
〉
馬料。
〈
歲徵穀五十石。
〉
〔臨安衛〕在臨安府治東,洪武二十七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五人。
〉
指揮同知。
〈
一人。
〉
指揮僉事。
〈
一十五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前,曰後,曰中左。
〉
正
副千戶。
〈
四十四人。
〉
百戶伍。
〈
七十四人。
〉
臨安衛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九百三十二名,七分屯軍一千一百九十七名。
〉
舍丁。
〈
三千二名。
〉
軍餘。
〈
一萬八千二百二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八十九匹。
〉
軍器。
〈
三十六萬四千三百一十四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南。
〉
軍堡。
〈
曰圓山。
〉
軍哨。
〈
曰大石洞,曰大壩,曰定臨,曰將毫,曰石子坡,曰野馬川,曰靑花,曰雙山,曰香木橋,曰沙劄,曰盤江,曰紅土坡,曰沙壩,曰倘甸,曰休冲,曰梅子箐,曰石崖,曰安邊,曰鎭遠,曰松林,曰箇舊,曰烏谷,曰獨樹,曰曲江,曰南營,曰乾溝。
〉
屯徵
職田。
〈
五千九百五十七畝九分。
〉
屯田。
〈
四萬三千六百五十五畝七分五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二百四十三石一升四勺,秋糧一萬九千二百九十二石一斗四升八合。
〉
城倉。
〈
曰臨安衛。
〉
屯倉。
〈
曰蒙自,曰石屛,曰曲江,曰實秀。
〉
公樣田穀。
〈
歲微銀一百三十二兩七錢七分。
〉
地租銀。
〈
三十一兩八錢二分三釐。
〉
局料銀。
〈
一百口十八兩七錢七分六釐五毫。
〉
黑白窰銀。
〈
九十六兩。
〉
餘丁差銀。
〈
一千兩。
〉
孳牧馬駒銀。
〈
二十兩。
〉
屯牛。
〈
三百三十二隻。
〉
馬料。
〈
歲徵穀豆四千四百六十六石六斗。
〉
〔通海禦〕在通海縣治北,洪武十五年建,隸臨安衛。
官數
指揮僉事。
〈
三人。
〉
領前右右二所正副千戶。
〈
一十三人。
〉
百戶伍。
〈
二十三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大豐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二百六十七名,七分屯軍共一千一百三十一名。
〉
舍丁。
〈
一千
〉
〈
三百二十五名。
〉
軍餘。
〈
一千五百名。
〉
軍馬。
〈
舊額一百七十匹,倒死作十匹,見存騎操馬九十匹。
〉
軍器。
〈
二千二百八件。
〉
演武場。
〈
在禦城西。
〉
軍堡。
〈
曰圓山。
〉
軍哨。
〈
曰易廣,曰梅子,曰石崖,曰建通,曰關沙,曰紅土坡,曰香水橋,曰石子坡。
〉
屯徵
職田。
〈
二千四百四十六畝六分。
〉
屯田。
〈
二萬九十三畝六分一釐。
〉
屯糧。
〈
夏稅一百四十石六升六合六勺,秋糧八千二百二石九斗三升九勺四抄。
〉
城倉。
〈
曰大豐。
〉
屯倉。
〈
曰前所營,曰右所管,曰曲江,曰曲江譯。
〉
地租銀。
〈
十七兩八錢五分。
〉
局料銀。
〈
五十二兩。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七百九十二兩八錢。
〉
孳牧馬駒銀。
〈
一兩五錢。
〉
屯牛。
〈
四百三十隻。
〉
馬料。
〔新安守禦千戶所〕在蒙自縣西南,正德十四年建,隸臨安衛。
官數
指揮僉事。
〈
一人。
〉
正副千戶。
〈
九人。
〉
百戶伍。
〈
十人。
〉
所鎭撫。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百四十五名,七分屯軍一百名。
〉
舍丁。
〈
一千一百二十零五名。
〉
軍餘。
〈
二百六十名。
〉
軍馬。
〈
騎操馬四十一匹。
〉
軍器。
〈
八百五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北。
〉
軍哨。
〈
曰李成寨,曰松林,曰鎭遠,曰漿水。
〉
屯徵
職田。
〈
九百八十一畝六分。
〉
屯田。
〈
二千二百八十畝。
〉
屯糧。
〈
秋糧一千一十九石六斗八升。
〉
城倉。
〈
曰新安所。
〉
屯倉。
〈
曰普瓦寨,曰響水,曰阿三,曰冷水,曰花夾,曰小窩。
〉
公樣
田穀。
〈
歲徵銀二十四兩一錢四分。
〉
局料銀。
〈
二十兩一錢。
〉
黑白窰銀。
〈
一十九兩二錢。
〉
餘丁差銀。
〈
一百兩。
〉
屯牛。
〈
三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穀七十五名。
〉
〔永昌衛〕在永昌府治西南,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五人。
〉
指揮僉事。
〈
五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十。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曰中右,曰中前,曰永昌,曰金齒。
〉
正副千戶。
〈
四十四人。
〉
百戶伍。
〈
八十二人。
〉
軍儲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八百六十七名,七分屯軍二千二百八十一名。
〉
舍丁。
〈
七百五十六名。
〉
軍餘。
〈
二千七百八十九名。
〉
軍馬。
〈
騎操馬三百六十五匹,孳糧馬六匹。
〉
軍器。
〈
六十四萬二千二百六十五件。
〉
演武場。
〈
在衛治北。
〉
軍堡。
〈
曰沙木和,曰永平,曰黃連。
〉
軍哨。
〈
曰芹菜塘,曰羊欄,曰新關,曰大陡坡,曰大杉松,曰大栗樹,曰觀音山,曰蝦蟆塘,曰叮噹山,曰福民,曰橫嶺,曰高黎貢,曰分水嶺,曰風洞。
〉
屯徵
職田。
〈
八千一百九十畝七分。
〉
屯田。
〈
六萬三千九百五十八畝七分七釐一毫。
〉
屯糧。
〈
〔夏稅〕一千六百八十二石六斗七升二合二勺五抄,〔秋糧〕一萬八千七十石九升三合三勺。
〉
城倉。
〈
曰軍儲。
〉
屯倉。
〈
曰平義。
〉
公田穀。
〈
歲徵銀二百九十兩九分二釐。
〉
樣田穀。
〈
歲徵銀九十七兩二分。
〉
地租銀。
〈
一百九十一兩二錢五分二釐八毫二分。
〉
局料銀。
〈
七十三兩二錢五分。
〉
黑白窰銀。
〈
九十六兩。
〉
餘丁差銀。
〈
八百一十五兩一錢二分。
〉
孳牧馬駒銀。
〈
九兩。
〉
屯牛。
〈
五百四十一隻。
〉
馬料。
〈
歲徵銀一百九十六兩。
〉
〔永平禦〕在永平縣治北,洪武間建,隸永昌衛。
官數
禦領前前、右右二千戶所,正副千戶。
〈
七人。
〉
百戶伍。
〈
五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八百四十一名,七分屯軍二百二十三名,紀錄一十一名。
〉
舍丁。
〈
共二百三十五名。
〉
軍餘。
〈
一千七百七十五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五匹。
〉
軍器。
〈
二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一件。
〉
演武場。
〈
在禦治東。
〉
軍堡。
〈
曰永平,曰黃連。
〉
軍哨。
〈
曰陡坡,曰大栗樹,曰觀音山,曰杉松,曰得勝,曰阿樹場。
〉
屯徵
職田。
〈
一千九百一十四畝五分五釐。
〉
屯田。
〈
一萬四千二百五十二畝七分八釐四毫八絲。
〉
屯糧。
〈
夏稅二百三十五石五斗四升八合,秋糧四千六百五十七石九斗六升四合九勺。
〉
城倉。
〈
曰右所、曰前所。
〉
屯倉。
〈
曰樣備、曰沙才和、曰近城二。
〉
局料銀。
〈
四十八兩。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八十六兩。
〉
孳牧馬駒銀。
〈
三兩。
〉
屯牛。
〈
四十八隻。
〉
馬料。
〈
田一千二百三十八畝五分,歲徵穀四百七十二石九斗七升。
〉
〔騰衝衛〕在騰越州治南,正統二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二人。
〉
指揮僉事。
〈
三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六。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騰衝。
〉
正副千戶。
〈
一十七人。
〉
百戶伍。
〈
四十七人。
〉
守衛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一百二十五名,七分屯軍一千二百九名。
〉
舍丁。
〈
一千二百五十八名。
〉
軍餘。
〈
六千一百六十六名。
〉
軍馬。
〈
騎操馬三百二十匹。
〉
軍器。
〈
三十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五件。
〉
演武場。
〈
在州治北。
〉
軍哨。
〈
曰亂箭樹,曰黃草,曰竹笆山。
〉
屯徵
職田。
〈
一萬五千六百九畝二分九釐。
〉
屯田。
〈
四萬三千六十四畝九分七釐。
〉
屯糧。
〈
秋糧一萬四千五十二石八斗四升六合。
〉
城倉。
〈
曰守禦。
〉
屯倉。
〈
曰撖欖坡烏索,曰界頭,曰千雙阿幸,曰江苴,曰瓦甸,曰界尾。
〉
地租銀。
局料銀。
〈
五十九兩。
〉
黑白窰銀。
〈
九十六兩。
〉
餘丁差銀。
〈
四百五十二兩。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七百一十六隻。
〉
馬料。
〈
田一千八百五十三畝肆釐。歲徵榖一千五百七十八石一斗七合。
〉
〔楚雄衛〕在楚雄府治東,洪武十五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三人。
〉
指揮僉事。
〈
十一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三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一十八人。
〉
百戶伍。
〈
二十八人。
〉
倉大使。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七百七十五名,七分屯軍七百二十一名。
〉
舍丁。
〈
五百一十名。
〉
軍餘。
〈
一萬一千六十名。
〉
軍馬。
〈
騎操馬三百六十七匹。
〉
軍器。
〈
二十萬九千五百仲。
〉
演武場。
〈
在衛城北。
〉
軍堡。
〈
曰峨㟤,曰捨資,曰廣通,曰吕合,曰沙橋。
〉
軍哨。
〈
曰神山,曰石澗,曰趙普關,曰雙門,曰東山,曰崖壁,曰香松,曰金龍,曰囉囉關,曰水塘。
〉
屯徵
職田。
〈
八千三百五十畝四分。
〉
屯田。
〈
七石四十三頃七十二畝二分九釐。
〉
屯糧。
〈
夏稅三千四百六十八石六斗六升四合,秋糧一萬四千八百五十三石四斗一升。
〉
城倉。
〈
曰楚雄衝。
〉
屯倉。
〈
曰鎭南,曰廣通,曰囤子,曰滿碗,曰白土,曰吕合,曰沙橋。
〉
公田糓。
〈
歲徵銀一百五十二兩。
〉
地租銀。
〈
六十九兩二錢六分八釐八毫。
〉
局料銀。
〈
一百六十兩。
〉
黑白窰銀。
〈
一百二十六兩五錢。
〉
餘丁差銀。
〈
五百四十一兩。
〉
孳牧馬駒銀。
〈
六兩。
〉
屯牛。
〈
六百一十九隻。
〉
馬料。
〈
歲徵穀二千二百四十五石三斗九升。
〉
〔定遠守禦千戶〕所在定遠縣治東,洪武二十四年建,隸楚雄府。
官數
正副千戶。
〈
五人。
〉
百戶伍。
〈
五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三百四十七名,七分屯軍一百三十三名。
〉
舍丁。
〈
五百六十名。
〉
軍餘。
〈
一千九百五十六名。
〉
軍馬。
〈
騎操馬八十七匹。
〉
軍器。
〈
七萬八千一百九十件。
〉
演武場。
〈
在城東北。
〉
軍哨。
〈
曰會基,曰楊梅,曰橋頭。
〉
軍數
職田。
〈
一千一百九十畝八分。
〉
屯田。
〈
一萬七千三十六畝二分。
〉
屯糧。
〈
夏稅一千二百四十石六斗四升八合,秋糧五千一百二石六升四合。
〉
城倉。
〈
曰定遠所。
〉
屯倉。
〈
曰師和寺,曰赤草淜。
〉
地租銀。
〈
六兩三錢。
〉
局料銀。
〈
六十三兩。
〉
黑白窰銀。
〈
五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四百八十四兩八錢三分。
〉
孳牧馬駒銀。
〈
一兩五錢。
〉
屯牛。
〈
五百三隻。
〉
馬料。
〈
田八百畝,歲徵穀三百七十土石九斗一升。
〉
〔姚安千戶所〕在姚安府治北,洪武二十一年建,隸楚雄衛。
官數
正副千戶。
〈
五人。
〉
百戶伍。
〈
十二人。
〉
所鎭撫。
〈
二人。
〉
倉大使。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四百五十三名,七分屯軍六百五十二名。
〉
舍丁。
〈
四百七十名。
〉
軍餘。
〈
四百九十名。
〉
軍馬。
〈
騎操馬九十七匹。
〉
軍器。
〈
三十四萬五千四百八十九仲。
〉
演武揚。
〈
在所治東北。
〉
軍哨。
〈
曰龍馬箐,曰小孤山,曰稗子溝。
〉
屯徵
職田。
〈
九百四十四畝。
〉
屯田。
〈
一萬八千八百六十九畝九分七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五百四十石五斗五升三合,秋糧六千二百一十一石七斗三升七合四勺。
〉
城倉。
〈
曰姚安所。
〉
屯倉。
〈
曰敎場屯。
〉
地租銀。
〈
二十七兩八錢七分。
〉
局料銀。
〈
六十兩。
〉
黑白窰銀。
〈
五十三兩。
〉
餘丁差銀。
〈
一百五十三兩七錢三分。
〉
孳牧馬駒銀。
〈
三兩。
〉
屯牛。
〈
二百四十一隻。
〉
馬料。
〈
田五百畝,歲徵穀四百三十六石。
〉
〔中屯千戶所〕在大姚縣左,洪武二十八年建,隸楚雄衛。
官數
副千戶。
〈
八人。
〉
百戶伍。
〈
十一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倉大使。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在百九十二名,七分屯軍五百一十五名。
〉
舍丁。
〈
三百五十名。
〉
軍餘。
〈
二千一百二十七名。
〉
軍馬。
〈
騎操馬八十四匹。
〉
軍器。
〈
三萬一百六十二件。
〉
演武場。
〈
在所城北。
〉
軍哨。
〈
曰一碗水,曰中屯,曰五里坡,曰龍馬箐。
〉
屯徵
職田。
〈
九百一十畝六分。
〉
屯田。
〈
一萬七千五百七直一畝二分七釐五毫。
〉
屯糧。
〈
夏稅八百九十九石五斗,秋糧四千八百四十六石九斗六升三合二勺。
〉
城倉。
〈
曰中屯所。
〉
屯倉。
〈
曰舌甸,曰彌興,曰滿海場,曰破寺。
〉
地租銀。
〈
二十五兩五分。
〉
局料銀。
〈
三十五兩二錢九分七釐。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五百三十一兩三錢三分。
〉
孳牧馬駒銀。
〈
一兩五錢。
〉
屯牛。
〈
二百九十隻。
〉
馬料。
〈
田五百七十八畝處,徵穀四百六十四石五斗。
〉
〔曲靖衛〕在曲靖府治西,洪武二十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四人。
〉
指揮同知。
〈
五人。
〉
指揮僉事。
〈
八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裁革。
〉
鎭撫司。
〈
鎭撫二人。
〉
千戶所六。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
〉
正副千戶。
〈
三十四人。
〉
百戶伍。
〈
七十五人。
〉
廣盈倉。
〈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四百五十八名,七分屯軍一千七百一十六名。
〉
舍丁。
〈
六百一十八名。
〉
軍餘。
〈
七千二百四名。
〉
軍馬。
〈
騎操馬二百二十六匹。
〉
軍器。
〈
三十萬五千九百七十二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北。
〉
軍堡。
〈
曰三岔口,曰定南,曰普魯吉堡,曰火忽都堡。
〉
軍哨。
〈
曰分水嶺,曰長寧,曰一碗水,曰乾溝,曰石灰窰,曰七里嶺,曰乾海子,曰松韶,曰亂石坡。
〉
屯徵
職田。
〈
九千七十七畝一分。
〉
屯田。
〈
六萬五千三十五畝一分三釐。
〉
屯糧。
〈
夏稅三千六百一十二石七斗四升二合五勺,秋糧一萬八千二百四十七石六斗四升一合八勺六撮。
〉
城倉。
〈
曰廣盈。
〉
屯倉。
〈
曰普魯吉,曰三百戶,曰石寶山,曰何家屯,曰魯石,曰古城屯。
〉
地租銀。
〈
九百四十七兩九錢七分二釐四毫三絲。
〉
局料銀。
〈
三百三十七兩二錢。
〉
黑白窰銀。
〈
九十六兩。
〉
餘丁差銀。
〈
七百三十二兩六錢五分。
〉
孳牧馬駒。
〈
一十二匹。
〉
屯牛。
〈
五百九十七隻。
〉
馬料。
〈
歲徵穀一千三百七十一石一斗五升三合二勺一撮。
〉
〔馬隆守禦千戶所〕在馬隆州治北,永樂二年建,隸曲靖衛。
官數
指揮。
〈
二人。
〉
正副千戶。
〈
三人。
〉
百戶伍。
〈
十人。
〉
所鎭撫。
〈
一人。
〉
吏目。
〈
一人。
〉
馬隆所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三百一十三名,七分屯軍一百四十五名。
〉
舍丁。
〈
一百九十七名。
〉
軍餘。
〈
一千一百八十一名。
〉
軍馬。
〈
騎操馬八十三匹。
〉
軍器。
〈
一千五百三十五件。
〉
演武場。
〈
在所治北。
〉
軍堡。
〈
曰馬隆。
〉
軍哨。
〈
曰昌隆,曰箐口,曰靖遠。
〉
屯徵
職田。
〈
一千八畝一分五釐。
〉
屯田。
〈
九千七百五十八畝二分。
〉
屯糧。
〈
夏稅三百七十八石,秋糧二千一百九石六斗五升四合。
〉
城倉。
〈
曰馬隆所。
〉
屯倉。
〈
曰江南村。
〉
地租銀。
局料銀。
〈
七十八兩。
〉
黑白窰銀。
餘丁
差銀。
孳牧馬。
〈
五匹。
〉
屯牛。
〈
共五。百二十大隻。
〉
馬料。
〔平夷衛〕在曲靖府治東北,洪武二十三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僉事。
〈
四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千戶所二。
〈
曰左,曰右。
〉
正副千戶。
〈
十三人。
〉
百戶伍。
〈
二十七人。
〉
所鎭撫。
〈
二人。
〉
廣會倉。
〈
大使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七百三十二名,七分屯軍六百四十四名。
〉
舍丁。
〈
二百二十四人。
〉
軍餘。
〈
一千二百五十二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八匹,孳牧馬五匹。
〉
軍器。
〈
二千二十五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東。
〉
軍堡。
〈
曰厄勒,曰白水,曰定南。
〉
軍哨。
〈
曰獨樹,曰響水,曰梅子崖,曰土地坡,曰棠梨灣,曰宣烕關,曰乾橋坪,曰滇南勝境。
〉
屯徵
職田。
〈
一千九百七畝四分。
〉
屯田。
〈
二萬四千六畝五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一百三十二石九斗,秋糧六千八百四十五石七斗九合六勺。
〉
城倉。
〈
曰廣會。
〉
屯倉。
〈
曰羅木,曰厄勒,曰曲靖。
〉
地租銀。
〈
二百四十七兩八錢。
〉
局料銀。
〈
一百八兩。
〉
黑白窰銀。
〈
三十二兩。
〉
餘丁差銀。
〈
二十兩。
〉
孳牧馬駒銀。
〈
五兩。
〉
屯牛。
〈
三百七十三隻。
〉
馬料。
〈
田二百九十三畝,地一百八十一畝,歲徵穀一百二十五石三斗。
〉
〔越州衛〕在曲靖府東南,洪武二十三年建。
官數
指揮。
〈
四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
〉
領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二。
〈
曰前,曰中。
〉
正副千戶。
〈
五人。
〉
百戶伍。
〈
二十一人。
〉
所鎭撫。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五百八十名,七分屯軍八百二十名。
〉
舍丁。
〈
一百二十五名。
〉
軍餘。
〈
一千九百二十一名。
〉
軍馬。
〈
騎操馬九十二匹。
〉
軍器。
〈
九萬九千一百八十二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東。
〉
軍哨。
〈
曰華山,曰松林,曰馬隆。
〉
屯徵
職田。
〈
二千九百八十四畝八分。
〉
屯田。
〈
一萬八千六百二十五畝二分九釐五毫。
〉
屯糧。
〈
夏稅七百二十五石九斗五合,秋糧七千一百五十四石七斗八升二合六勺。
〉
城倉。
〈
曰永濟。
〉
屯倉。
〈
曰永惠。
〉
公田。
〈
歲徵米七十五石七斗。
〉
局料銀。
〈
九十一兩二錢。
〉
黑白窰銀。
〈
六十四兩。
〉
餘丁差艱。
〈
一百二十九兩八錢。
〉
孳牧馬駒銀。
〈
二十四兩。
〉
屯牛。
〈
二百七十二隻。
〉
馬料。
〈
歲徵銀一十八兩五錢。
〉
〔六涼衛〕在六涼州治西南,洪武三十一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二人。
〉
指揮僉事。
〈
五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一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一十五人。
〉
百戶伍。
〈
二十八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一百名,七分屯軍五百一十六名。
〉
舍丁。
〈
二百二十一人。
〉
軍餘。
〈
六千六十一名。
〉
軍馬。
〈
騎操馬一百三十五匹。
〉
軍器。
〈
二千二百四十九件。
〉
演武
場。
〈
在衛治東。
〉
軍堡。
軍哨。
屯徵
職田。
〈
三千七百八十四畝四分一釐。
〉
屯田。
〈
三萬六千四百九十四畝。
〉
屯糧。
〈
夏稅六百四十八石六斗九升八合,秋糧一萬三千二百三十石八斗三升三合。
〉
城倉。
〈
曰六涼衝。
〉
屯倉。
公田穀。
樣田穀。
地租銀。
局料銀。
〈
一百四十二兩五錢四分四釐四毫。
〉
黑白窰銀。
餘丁差銀。
孳牧馬駒銀。
屯牛。
〈
四百三十六隻。
〉
馬料。
〈
歲徵穀一百六十七石三斗三升二合。
〉
〔蒙化衛〕在蒙化府治南,洪武二十三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二人。
〉
指揮同知。
〈
七人。
〉
指揮僉事。
〈
九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二人。
〉
千戶所八。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曰中左,曰中右,曰中前。
〉
正副千戶。
〈
四十人。
〉
百戶伍。
〈
八十六人。
〉
倉大使。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五百八十七名,七分屯軍一千四百七十三名。
〉
舍丁。
〈
五百二十六人。
〉
軍餘。
〈
三千二百七十九名。
〉
軍馬。
〈
騎操馬四百匹。
〉
軍器。
〈
九萬四千六百八十二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北。
〉
軍堡。
〈
曰樣備。
〉
軍哨。
〈
曰大石頭,曰桃舊,曰白塔,曰三臺巓,曰平川。
〉
屯徵
職田。
〈
七千一百五十二畝二釐。
〉
屯田。
〈
四萬八千一十八畝四分五釐。
〉
屯糧。
〈
夏稅二千四百七十三石九斗六升五合,秋糧一萬二千八百五十五石八斗。
〉
城倉。
〈
曰蒙化衛。
〉
屯倉。
〈
曰盟石,曰甸頭,曰白崖,曰小雲南。
〉
樣田穀。
〈
二百八十五石。
〉
地租銀。
〈
二十六兩二錢四分。
〉
局料銀。
〈
二百九十二兩五錢。
〉
黑白窰銀。
〈
一百六兩。
〉
餘丁差銀。
〈
二百二兩五錢。
〉
孳牧馬駒銀。
〈
二十三兩八錢。
〉
屯牛。
〈
六百七十七隻。
〉
馬料。
〈
歲徵穀五百五十三石五斗五升四合。
〉
〔景東衛〕在景東府治西北,洪武一十三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四人。
〉
指揮同知。
〈
五人。
〉
指揮僉事。
〈
四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針撫司。
〈
鎭撫二人。
〉
千戶所伍。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二十六人。
〉
百戶伍。
〈
七十人。
〉
所鎭撫。
〈
八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四百四十七名,七分屯軍四百二十二名。
〉
舍丁。
〈
二百八十一名。
〉
軍餘。
〈
二千二百五十五名。
〉
軍馬。
〈
騎操馬九十四匹。
〉
軍器。
〈
四百件。
〉
演武場。
〈
在衛城南。
〉
軍堡。
〈
曰景定。
〉
軍哨。
〈
曰瓦窰,曰一碗水。
〉
屯徵
職田。
〈
六千八百三十四畝五分。
〉
屯田。
〈
四萬二百八十一畝一分五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四百五十七石八斗八升三合三勺,秋糧九千七百三石三斗六升五合。
〉
城倉。
〈
曰景東衛。
〉
屯倉。
〈
曰新城。
〉
地租銀。
〈
一十九兩一錢二分六釐。
〉
局料銀。
〈
二百一十六兩。
〉
黑白窰銀。
〈
八十六兩六分。
〉
餘丁差銀。
〈
三百七十七兩四錢。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一百三隻。
〉
馬料。
〈
歲徵銀一百四十七兩八錢三分一釐。
〉
〔瀾滄衛〕在北勝州治南,洪武二十九年建。
官數
指揮使。
〈
一人。
〉
指揮同知。
〈
一人。
〉
指揮僉事。
〈
一人。
〉
經歷司。
〈
經歷一人,知事一人。
〉
鎭撫司。
〈
鎭撫二人。
〉
千戶所五。
〈
曰左,曰右,曰中,曰前,曰後。
〉
正副千戶。
〈
一十一人。
〉
百戶伍。
〈
二十二人。
〉
倉大使。
〈
一人。
〉
蒗蕖州。
〈
土官知州一人。
〉
吏目。
〈
一人。
〉
軍實
軍數。
〈
三分馬步旗軍一千一十七名,七分屯軍一千一百二十六名。
〉
舍丁。
〈
一千二百二十一人。
〉
軍餘。
〈
六千二百六十二名。
〉
軍馬。
〈
騎操馬二百一十匹。
〉
軍器。
〈
八千二百八件。
〉
演武場。
〈
在衛治南。
〉
軍堡。
〈
曰金沙江。
〉
軍哨。
〈
曰南山,曰北山,曰西山,曰羊坪,曰板山。
〉
屯徵
職田。
〈
六千二十三畝百二五分。
〉
屯田。
〈
三萬五千五百三十九畝一分六釐。
〉
屯糧。
〈
夏稅一千六百七十四石九斗六升七合,秋糧一萬六百一十三石一斗土升五合。
〉
城倉。
〈
曰瀾滄衛。
〉
屯倉。
〈
曰王季營,曰期給川,曰陶官營屯。
〉
公田穀。
〈
歲徵米六十六石。
〉
地租銀。
〈
一十二兩三錢。
〉
局料銀。
〈
三百五十兩。
〉
黑白窰銀。
〈
九十九兩七錢。
〉
餘丁差銀。
〈
三百一十四兩。
〉
孳牧馬駒銀。
〈
一十二兩。
〉
屯牛。
〈
六百九十三隻。
〉
馬料。
〈
歲徵荳一千七百五十三石九斗三合。
〉
督梓:大理府知事李可華
考閱:太和縣學生董學舒
繕寫:陳堦
雲南通志卷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