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us Viewer
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明朝 / 蓮臺仙會品 / 蓮臺仙會品__juan_01.txt
蓮臺仙會品
金壇 曹大章
叙曰:金壇曹公,家居多逸豫,恣情美艷。隆嘉間,嘗結客秦淮,有蓮臺之會。同遊者毘陵吳伯、高玉峰、梁伯龍,諸先輩俱擅才調品藻,諸姬一時之盛,嗣後絕響。詩云:維士與女,伊其相謔。非惟佳人不再得,名士風流亦僅見之,葢相際為尤難耳。
品目
女學士:王賽玉。小字儒卿,名玉兒,行六。
花當紫薇。
女太史:楊璆姬。小字㜑喜,名新勻,行一。
當蓮花。
女狀元:蔣蘭玉。小字雙雙,名淑芳,行四。
當杏花。
女榜眼:齊愛春。小字愛兒,名淑芳,行五。
當桃花。
女探花:姜賓竹。小字玉兒,名如真,行八。
花當西府海棠。
女會元:徐瓊英。小字愛兒,名文賓,行三
花當梅花。
女會魁:趙連城。小字延齡,名彩鴛,行五。
花當芍藥。
女會魁:陳玉英。小字八十兒,名士蘭,行八。
花當繡毬。
女解元:陳文姝。小字回兒,名素芳,行五。
當桂花。
女經魁:張如英。小字奴兒,名友真,行五。
花當芙蓉。
女經魁:蔣文仙。小字耐經,名婇屏,行五。
當葵花。
儲材:陳瓊姬。小字芳春,行十。
〈
有傳
〉
。
當蕙草。
儲材:王蕋梅。名賓儒,行一。
〈
有傳
〉
。
當芝草。
蓮臺令規
遵舊錄用十四章,雕鏤人物花卉,以媚觀者。著為令,從大會上方可行。必滿十四人,乃如法,少一人,則去 一魁葉。其法特難於考試,考遍席,各散一葉覆之。令執學士、太史二葉者先發,覆學士指某曰:舉解元。當即應,非即罰一觴。次太史舉一人亦如之。倘及儲才即為奪標,而解元隱勿露。凡再問,而儲才不得應。五舉而得狀元,乃止。三元張宴以次行觴,隨意作樂,而榜、探不與焉。缺一元則以次補,凡五舉,而儲才無偶倖,為下第散材矣。聽三元任意施為,即學士、太史十舉而無當鼎甲及一元者,亦罰出席,不預燕而聽施為。得三元而勿舉,則掄魁者,奉慰一觴,而同袍之情盡矣。曾見行試官令者,抑舉子過當,故以此報之,夫士不遇主司耳,豈盡才之罪哉。儲材而舉者命也,非典試之功,故雖舉猶無當也。己酉夏日冰華主人定。
品目花名
〈
合學士至經魁十二人為偶㒰,又合狀元至儲材十二人為奇合,總之□合成十二章之數。
〉
學士 紫薇花
太史 蓮花
狀元 杏花
榜眼 桃花
探花 西府海棠
會元 梅花
會魁 芍藥
會魁 繡毬
解元 桂花
經魁 芙蓉
經魁 葵花
經魁 菊花
儲材 蕙草
儲材 芝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