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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東晉 / 華陽國志 / 華陽國志__juan_07.txt
劉後主志
一
後主諱禪,字公嗣。先主太子。甘夫人所生也。襲位時年十七。
建興元年
夏五月,後主即位。尊皇后〔吳氏〕曰皇太后。大赦,改元。於〔歲〕,
〈
舊本並只於字。依《三國志》當有歲字。茲補。
〉
魏
黃初四年,吳
黃武二年
也。
立皇后張氏,車騎將軍
〈
此下各舊本並有張字。廖本無。
〉
飛女也。封丞相亮武鄉侯。中護軍李嚴假節,加光祿勳,封都鄉侯,督永安事。中軍師、衛尉、魯國劉琰亦都鄉侯。中護軍趙雲〔為征南將軍,封永昌亭侯。〕江州都督費觀,屯騎校尉、丞相長史王連,中部督襄陽向寵,及魏延、吳懿皆封都亭侯。楊洪、王謀等關內侯。南中諸郡並叛亂。亮以新遭大喪,未便加兵。遣尚書何焯
〈
過錄元豐本,此下有方圈;示字不明。蓋《後主傳》作「尚書郎」。《芝傳》作「尚書」。昔人疑之也。今按,蜀時有尚書令,任總機衡。其下有尚書郎,亦得省稱「尚書」。非有脫也。
〉
南陽鄧芝固好於吳。吳主孫權曰:「吾誠願與蜀和親。但主幼國小,慮不自存。」芝對曰:「吳蜀二國,〔四州〕〈舊本並脫此「四州」二字。依《芝傳》補。
〉
之地。吳有三江之阻,蜀有重險之固。大王命世之英,諸葛
〈
元豐及劉、李、錢、《函》本有亮字。張、吳、何、王、浙、石本無。
〉
一時之「桀」〔傑〕。
〈
元豐、廖本作桀,他各本皆作傑。
〉
合此二長,共為唇齒,進可兼并天下,退可鼎足而峙。
〈
劉、張、吳、何、《函》、王、浙、石作跱。李、廖本作峙。
〉
大王如臣服於魏,魏則上望大王入朝,其次求太子入侍。若其不從,則奉辭伐叛。蜀必順流,見可而進。如此,江南之地非復大王之有也。」吳主大悅,與蜀和報,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報。吳、何、王、浙、石本作親。張佳胤所改也。
〉
使聘歲通。芝後累往。權曰:「若滅魏之後,二主分治,不亦樂乎。」芝對曰:「滅魏之後,大王未深識天命者,戰爭方始耳。」權曰:
〈
《芝傳》作「權大笑曰」。
〉
「君之誠懇,乃至於此。」書與亮曰:「丁宏〈《芝傳》與錢寫本作厷。則讀如肱。掞張,元豐本此二字不明。錢寫本倒作「丁掞厷張。」張佳胤加小注云:「《蜀志》宏作厷。孫權謂宏言多浮豔。」吳、何、王、浙、石本並有此注。他各本無。
〉
陰化
〈
元豐本作險。他各本同《芝傳》俱作化,李
所改,各本遵也。
〉
不「實」〔盡〕,
〈
《芝傳》作盡。
〉
和合二國,惟有鄧芝。」二年,丞相亮開府,領益州牧。事無巨細,咸決於亮。亮乃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
〈
《三國志‧亮傳》陳壽評語此下有「開誠心,布公道」六字。
〉
盡忠益時者,雖仇
〈
元豐與廖本作仇。他各本作讎。
〉
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
〈
吳、何、王、浙、石本作「辭」。
〉
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親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練,物究
〈
《三國志》作理。
〉
其本。循名責實,虛偽不齒。終乎
〈
《三國志》作於。
〉
封域之內,
〈
此下《三國志》有咸字。
〉
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勸戒明也。辟尚書郎蔣琬及廣漢李邵、巴西馬「勳」〔齊〕〈
舊各本並作勳。茲據《三國志‧楊戲傳》改作齊。
〉
為掾,南陽宗預為主簿,皆德舉也。秦宓為別駕,犍為五
〈
元豐與劉、李本作王。他各本作五。
〉
梁
〈
顧廣圻校注云:「《贊》、《目錄》作伍梁。」謂常氏《先賢志》及《士女目錄》。
〉
為功曹,梓潼杜微為主簿,皆州俊彥也。而江夏費禕、南郡董允、郭攸之始為侍郎,贊揚日月。吳遣中郎將張溫來聘,報鄧芝也。將返,命百官餞焉。惟秦
〈
廖本外各本皆無秦字。
〉
宓未往,亮累催之。溫問曰:「彼何人也?」亮曰:「益州學士〈各舊本此下有者字。廖本無。〉也。」及至,溫問宓曰:「君學乎?」答曰:「五尺童子皆學,何況小人?」溫曰:「天有頭乎,在何方也?」宓曰:
〈
此下吳、何、王、浙、石本有「在西」二字。係張佳胤妄增。《三國志‧宓傳》文作:「溫復問曰:天有頭乎?宓曰:有之。溫曰:在何方也。宓曰:在西。」常氏併作一問,省其答語也。
〉
「《詩》云:乃眷西顧。知其在西。」又曰:「天有耳乎?」宓曰:「《詩》不云乎:鶴鳴九皋,聲聞於天。若無其耳,何以聽之?」又曰:「天有足乎?」曰:「《詩》不云乎:〈元豐本及錢、劉、李、《函》本作「《詩》不云乎」,張、吳、何、王本作「《詩》云」二字。
〉
天步艱難,之子不猶。若其無足,何以步之?」又曰:「天有姓乎?」曰:「姓劉。」「何以知之?」曰:「其子姓劉。」〈
本傳作「天子姓劉」。
〉
又曰:「日生於東乎?」曰:「雖生於東,終〈本傳作而。〉沒於西。」答問如響之應聲,溫大敬服。宓亦尋遷右中郎將,長水校尉,大司農。
三年春,長水校尉廖立坐謗訕朝廷,〔廢為民〕,「改」徙汶山。
〈
各舊本並作「改汶山」。按《三國志‧立傳》云:「廢立為民,徙汶山郡。」當是舊有脫文,又訛民為改也。
〉
立自荊州,與龐統
〈
錢寫本脫統字。
〉
並見知,而性傲侮。後更冗散怨望,故致黜廢。三月,亮南征四郡,以
〈
元豐本無以字。
〉
弘農太守楊儀為參軍,從行,〔署府事〕。步兵校尉襄陽向朗為長史,統留府事。秋,南中平。軍資所出,國以富饒。冬,亮還,至漢陽,與魏降人李鴻相見,說新城太守孟達委仰於亮無已。亮方北圖,欲招
〈
何、王、盧、石本作推。
〉
達為外援,謂參軍蔣琬、從事費詩曰:「歸,當有書與子度相聞。」「對」〔詩〕〈
各舊本作對。誤也。當作詩一人。
〉
曰:「孟達小子,昔事振威,不忠;後奉〈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奉。張、吳本作命,何本作事。《詩傳》云:「後又背叛先帝。」〉
先帝,背叛;反覆之人,何足與書。」亮不答。詩數率意而言,故凌遲於世。
〈
吳、何、王、浙、盧、石本有小注云:「率意、凌遲語在《蜀書》傳中。」謂陳壽評語中字也。
〉
十有二月,亮至,群
〈
元豐與錢、劉、李、《函》、浙、廖本作群。張、吳、何、王、石本作郡。
〉
官皆道迎,而亮命侍郎費禕
〈
錢寫本誤作諱。
〉
參乘。禕官小年幼,眾士於是莫不易觀。
四年,永安都護李嚴還督江州,城巴「部」〔郡〕〈
劉、李本作都。
〉
大城。
〈
元豐本作「城巴郡大城」。張、吳、何、王、石本作「還督江州巴郡」,無「大城」字。張佳胤所妄改也。
〉
李嚴更作大城,見《巴志》。以征西將軍汝南陳到督永安,封亭侯。是歲,魏文帝崩。明帝立。
二
五年,魏
太和元年
也。春,丞相亮將北伐,上疏曰:「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元豐與錢、張、吳、何、《函》、王、浙、石本並作亡。劉、李、廖本同《三國志》作忘。亡字訛。〉身於外者,咸〈《三國志》原表作蓋。〉追先帝之遇,〈《陳志》原表文作「殊遇」,《常志》舊本同《文選》無「殊」字。
〉
欲報之
〈
原表有於字。
〉
陛下也。
〈
此下節刪原表三百六十八字。
〉
先帝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
〈
原表有也字。
〉
受命以來,夙夜憂歎。
〈
原表有「恐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句。
〉
故五月渡瀘,深入不毛。今南方已
〈
元豐及錢、張、吳、何、王、浙、石本皆作以,劉、李、廖本同《三國志》作已。下句同。以,已故通。
〉
定,兵甲已足,當帥獎
〈
元豐與廖本作「帥獎」。劉、李、錢、《函》本作「率將」。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獎率」。
〉
三軍,北平
〈
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浙本作平。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作定。
〉
中原。庶竭駑鈍,攘除姦
〈
元豐及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作奸。劉、錢、《函》本作
。廖本作姦。字通。
〉
凶。
〈
錢寫作●。吳、王、浙本作●。劉、李、何、《函》本作凶。字通。
〉
克
〈
《三國志》作興。《常志》各本均作克。
〉
復漢室,還於
〈
元豐本及浙本作于。錢、劉、李、《函》及張、吳、何、王、石本並作乎。廖本作於。
〉
舊都。此臣所以
〈
吳、何、王、石本無以字。元豐本有。浙本擠刻有。
〉
報先帝而忠於陛下。
〈
原表有「之職分也」為句。
〉
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
〈
原表有「之效」字為句。
〉
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陛下亦宜自謀,
〈
原表文有以字
〉
諮諏善道,察納雅言。不宜引喻失誼,
〈
元豐及廖、浙本作誼。劉、李本同《三國志》作義。張、錢、吳、何、《函》、王、石本作所。
〉
以塞忠諫之路也。」〈
不宜以下句,原表在「欲報之於陛下」,下,作「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誼」云云。
〉
又曰:「親賢臣,遠小人,先漢所以興隆。昵小人,疏君子,後漢所以傾覆。〈原表此語在前節文中。作「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於桓靈也」。
〉
侍中郭攸之、費禕,侍郎董允,
〈
原表作「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
〉
先帝簡拔以遺陛下。斟酌規益,
〈
《三國志》與《武侯集》作「損益」。
〉
進盡忠言,則其任也。
〈
「斟酌」以下句,原表在「忠於陛下之職分也」句下。作「至於斟酌損益,進盡忠言,則攸之、禕、允之任也」。常氏割移如此。
〉
宮省之事,悉以諮之,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也。」〈
原表此句上接「以遺陛下」句。作「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常氏改竄如此。可見依《三國志》以回改《常志》者非是。
〉
以尚書南陽陳震為「中」〔尚〕〈
舊刻誤作中。茲改,說詳注。
〉
書令,治中張裔為留府長史,與參軍蔣
〈
廖本注云:「當有琬字。」〉
〔琬〕「公琰」知居府事。二月,亮出屯漢中,營沔北、陽平「石」〔白〕馬。
〈
舊刻各本同《三國志‧後主傳》作「石馬」。劉、李本石作右。茲改白馬,說詳注。
〉
以鎮北將軍魏延為司馬。
六年春,丞相亮揚聲言由斜谷道取郿,使鎮東將軍趙雲、中監軍鄧芝據箕谷為疑軍。魏大將軍曹真舉眾當之。亮身率大眾攻祁山。賞罰肅而號令明。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叛魏應亮,關中響震。魏明帝西鎮長安,命張郃拒亮。亮使參軍襄陽馬謖、裨將軍巴西王平及張「休」〔沐〕、
〈
元豐及錢、劉、李、《函》本作沐。張、吳、何、王、浙、石與廖本均作休。蓋張佳胤據《王平傳》妄改。
〉
李盛、黃襲等在前,違亮節度,為郃所破。平獨斂眾為殿。而雲、芝亦不利。亮拔將西縣千餘家還漢中,戮謖及「休」〔沐〕盛以謝眾,奪襲兵,貶雲
〈
元豐本作云
〉
秩。長史向朗以不時臧否,免罷。超遷平參軍,進位討寇
〈
《函海》作●。
〉
將軍,封亭侯,統「軍」五「年」〔部軍〕。
〈
舊刻各本均作「五年」。劉、李本提行,《函海》本空格。皆以「統軍」斷句。李本並改「五年」字為「六年」。惟元豐與張、吳、何、王、浙本「五年」字上下連,足助判斷舊本字訛。顧廣圻校稿,此上初有眉批「當衍軍字」四字,意謂當讀為「統軍五」,又復泐抹,別批云「按當作部。《三國志‧王平傳》云:加拜參軍,統五部,兼當營事。進位討寇將軍,封亭侯。」署云「澗濱校定」。再復批云:「又考《南中志》云:移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為五部。平所統者謂此也。裴松之不注,故讀者不知其解。」署「又記」二字。廣圻別號澗濱老人也。廖寅刻本,於此仍舊文,小註云:「按當衍軍字,年當作部。《三國志‧平傳》云……可證也。五部,……即此五部矣。」全用澗濱說,仍堅持「衍軍字」。今按,軍字非衍。但舊鈔誤倒耳。原當作「統五部軍」。茲改正。
〉
亮上疏曰:「臣以弱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鉞以厲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令之闕,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臣授任無方。春秋責帥,職臣〈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均作「職臣」。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作「臣職」。
〉
是當。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於是以亮為右將軍,行丞相事。辟天水姜維為倉曹掾,加奉義將軍,封當陽亭侯。亮
〈
元豐本無亮字。
〉
書與長史張裔、參軍蔣琬,稱維曰:「姜伯約西州上士,馬季常、李永南不如也。」冬,亮復出散關,圍陳倉。糧盡還。魏將王雙追亮。亮合戰,斬雙。
七年春,丞相亮遣護軍陳式
〈
元豐與廖、浙本同《三國志‧後主傳》作式。他各本並作戒。下同。宋版《三國志‧諸葛亮傳》亦作戒,《後主傳》作式。疑戒字訛。
〉
攻武都、陰平。魏雍州刺史郭淮出將擊式。亮自至建威,淮退,遂平二郡。後主詔策亮曰:「街亭之敗,〈《三國志》載原詔作役。〉咎由馬謖,而君引愆,深自抑損。〈原詔作「貶抑」。
〉
重違君意,聽順所守。前年耀師,馘斬王雙。今歲爰
〈
《函海》本作授。
〉
征,郭淮遯走。降集氐羌,興復二郡。威震凶暴,功勳赫然。
〈
原詔有「方今天下騷擾,元惡未梟。君受大任,幹國之重,而久自挹損,非所以光揚洪烈矣」句。又下文有今字。
〉
復君丞相,君其無
〈
原詔作勿。
〉
辭。」夏四月,吳主孫權稱尊,遣衛尉陳震慶問。吳
〈
張、吳、何、王、浙、石本無此吳字。
〉
與蜀約分天下。冬,城漢、樂。
三
八年春,丞相亮以參軍楊儀為長史,加綏遠將軍。遷姜維護軍,征西將軍。秋,魏大將軍司馬宣王由西城,征西車騎將軍張郃由子午,大司馬曹真由斜谷,三道將攻漢中。丞相亮軍成固
〈
元豐本與廖本作成固。他各本作「城固」,唐以來地書訛成為城,李
因俗改也。
〉
〔赤阪〕。
〈
此依《後主傳》補。
〉、表進江州都護李嚴驃騎將軍,將二萬人赴漢中。嚴初求以五郡為巴州。書告
〈
錢寫作先。
〉
亮,言魏大臣陳群、司馬懿並開府。亮乃加嚴中都護。
〈
此上三十一字,應是常氏本注,寫成正文。
〉
以嚴子豐
〈
《巴志》作農。
〉
為江州都督。大雨,道絕,真等還。丞相亮以當西「北」〔出〕征,
〈
上西字,錢、《函》二本作先。廖本同。元豐以來各他本並作西,而注云「當作出」謂全句當作「丞相亮以當出北征」也。茲依《李嚴傳》,仍定為西,改為「西出征」。下文「復出祁山」,對行府言,在西也。亮核李嚴表亦云「臣欲西征」。
〉
因留嚴漢中,署留府事。嚴改名平。丞相司馬魏延、將軍吳懿西入羌中,大破魏後將軍費曜、
〈
元豐與《函》、廖本作曜。錢寫作擢。他各本作耀。《三國志‧ 延傳》與《輔臣贊注》作瑤,《曹真傳》作「耀」。《
晉書
》與《通鑑》作曜。
〉
雍州刺史郭淮於陽溪。
〈
錢寫作谿。今本《三國志‧魏延傳》同。
〉
延遷前軍師、鎮西將軍,封南鄭侯。懿左將軍、高陽鄉侯。徙魯王永為甘陵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陵。他本作淩。
〉
王,梁王理為安平王,皆以魯、梁在吳分故也。
九年春,丞相亮復出圍祁
〈
《函海》本作祈
〉
山。始以木牛運。參軍王平守南圍。司馬宣王拒亮,張郃拒平。亮慮糧運不繼,設三策
〈
劉本誤作榮。
〉
告都護李平曰:「上計斷其後道。中計與之持久。下計還住〈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住。吳、何、王本作在。何一本作往。〉黃土。時宣王等糧亦盡,〈時下六字應是夾注。〉盛夏雨水。平恐漕運〈元豐與廖本作「漕運」。他各本倒作「運漕」。
〉
不給,書白亮宜振旅。夏六月,亮承平指引退。張郃至青
〈
何、王、石本作清。
〉
封交戰,為亮所殺。秋八月,亮還漢中。平懼亮以運不辨
〈
《函海》與吳、何、王、浙本作辦
〉
見責,欲殺督運領岑述。驚問亮何故來還。又表後主言亮偽退。亮怒,表廢平為民,徙梓潼。奪平子豐兵,以為從事中郎,與長史蔣琬共知居府事。時費禕
〈
吳、何、王本作禕,下同。
〉
為司馬也。
十年春,丞相亮休士勸農。車騎將軍劉琰與
〈
劉本誤作興。
〉
軍師魏延不和,還成都。秋旱,亮練兵講武。
十一年,魏
青龍元年
也。丞相亮治斜谷閣,運糧谷口。
〈
吳本「谷口」二字小字。
〉
十二年春,丞相亮以流馬運,從斜谷道出武功,據五丈原,與司馬宣王
〈
李本衍宣字。
〉
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使志不伸,乃分兵屯田,為久住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百姓安堵,軍無私焉。秋八月,亮疾病,卒於軍,時年五十四。
〈
《陳志》原有「遺命」二字。
〉
還葬漢中定軍山。塚足容棺,斂以時服。謚曰忠武侯。
〈
此下補「先是」二字。
〉
〔先是〕鎮西大將軍魏延與長史楊儀素不和,亮既恃延勇猛,又惜儀籌畫,不能偏有所廢,常恨恨之,
〈
元豐本下恨字作小二。劉本二恨並作小字,比肩。錢、《函》、廖本作二大字。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常恨二人之不平」。
〉
為作《甘戚論》。二子不感。延常舉刃擬儀。儀
〈
元豐本無下儀字。
〉
涕淚交流。惟護軍費禕和解中閒〔間〕,
〈
舊各本並作間。
〉
終亮之世,盡其器用。儀欲案亮成規,將喪引退,使
〈
元豐本此下有魏字。
〉
延斷後,姜維次之。延怒,舉軍先歸「南鄭」。各相表反。
〈
《三國志‧延傳》作:「率所領徑先南歸。所過燒絕閣道。延儀各相表叛逆。」〉
留府長史蔣琬、侍中董允保
〈
元豐本有楊字。
〉
儀疑延。延逆
〈
錢、劉、李、《函》、廖本作逆。吳、何、王、浙、石本作道。元豐本無逆道字。
〉
欲擊儀。儀遣平北將軍馬岱
〈
劉、《函》二本作武。錢寫作倵。
〉
討滅延。延自以武幹,常
〈
元豐本作長。《延傳》作「每出輒欲」。
〉
求將數萬別行,依韓信故事。亮不許。以亮為怯。及儀將退,使費禕造延。延曰:「公雖亡,吾見在,當率眾擊賊。豈可以一人亡,廢國家大事乎。」使禕報。儀不可。故欲討儀。
〈
以上六十八字,疑原是常氏本注,被寫成正文。
〉
儀率諸軍還成都。大赦。以吳懿為車騎將軍,假節,督漢中事。初,亮密表後主,以「儀性狷狹,若臣不幸,可以蔣琬代臣。」於是以琬為尚書令,總統國事。以儀為中軍師,司馬費禕為後軍師,征西姜維為右監軍、輔漢將軍,鄧芝前軍師、領兗州刺史,張翼前領軍,並典軍政。廖立在汶山,聞亮卒,垂泣曰:「吾終為〈錢、劉、李、《函》四本作於。〉左衽矣!」李平亦發病死。初,立、平為亮所廢,「安奄沒齒」。
〈
按此是廢置時詔語。
〉
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後人不能,故感憤焉。
四
十三年,拜尚書令蔣琬為大將軍,領益州刺史。
〈
《琬傳》云:「亮卒,以琬為尚書令。俄而加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遷大將軍錄尚書事。封安陽亭侯。」〉
以費禕為尚書令。時新喪元帥,遠近危悚。琬超登大位,既無戚容,又無喜色,
〈
本傳有「神守舉止有如平日」及「由是」字。
〉
眾望漸服。侍郎董允兼虎賁中郎將,統
〈
吳、何、王、石本無統字。浙本擠補。
〉
宿衛兵。
〈
此下當有脫文一行。茲依允本傳補十九字。說詳注釋。
〉
〔甚盡匡救之理。琬以刺史讓禕及允,皆固辭不受。〕軍師楊儀,自以年宦
〈
元豐及張、吳、何、王、浙、廖、石本作宦。錢、劉、李、《函》本作官,李
依《三國志》改也。宋刻《三國志》與《通鑑》卷七十三俱作宦。宦字不誤。
〉
在琬前,雖同
〈
元豐及張、吳、何、王、石本無同字。錢、劉、李、《函》、廖本有。浙本擠補。《三國志‧儀傳》作俱。《函海》小注云本作俱。
〉
為參軍、長史,己常征伐勤苦,
〈
《儀傳》作「每從行,當其勞劇」。
〉
更處琬下,「書」〈
各本并有書字。錢本作空位。廖本小注云「當衍」。
〉
怨望。〔書〕謂費禕曰:「公亡際,〈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云:「按本傳云:往者丞相亡歿之際。」〉
吾當
〈
《儀傳》作若。
〉
舉眾降魏,處世寧當落度如此耶?」〈
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令人悔不可追」句。元豐本及劉、李、《函》、廖本無。錢寫本有「令人追悔不可及」七字。
〉
禕
〈
《儀傳》有密字。
〉
表其言。廢徙漢嘉。儀又上書激切,遂行儀重辟。吳以亮之卒也,
〈
此下錢寫本有又字,他本並無。
〉
增巴丘守萬
〈
元豐本作万。
〉
人。蜀亦益白帝軍。右中郎宗預使吳,吳主曰:「東之與西,共為一家,何以益白帝守?」預對曰:「東增巴丘之戍,蜀益白帝之兵,俱事勢宜然,不足以相問也。」十四年夏四月,後主西巡,至湔山
〈
廖本注云:「當衍」。
〉
登
〈
廖本依《後主傳》注云:「當有觀字」。茲不取,說在注釋。
〉
阪,觀汶川之流。武都氐王符
〈
《三國志‧後主傳》與《張嶷傳》並作苻。
〉
健請降,將軍張尉迎之,過期不〔至〕。大將軍琬憂之。牙門將巴西張嶷曰:「健求附款至,必無返滯。〈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張嶷傳》作「必無他變」。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本作「返滯」。張佳胤好用《陳志》文改《常志》,非是。
〉
聞健弟狡,不能同功,各將乖離,是以稽
〈
李本作嵇。
〉
耳。」健弟果叛就魏。健率四百家隨尉,居廣都縣。
十五年,魏景初元年也。夏六月,皇后張氏薨,謚曰敬哀。是歲,車騎將軍吳懿卒。以後典軍、安漢將軍「王平」〈
二字當移至「太守」下。
〉
領漢中太守〔王平〕代懿督漢中事。懿從弟班,漢大將軍何進官屬吳匡
〈
元豐及劉本作●。錢本作●。張、吳、何、王、浙本作●。《函》、廖、石本作匡。以下同。
〉
之子也,名常亞懿,官至驃騎將軍、持節、鄉侯。
〈
顧廣圻校稿云,「假節,綿竹侯,見《三國志‧季漢輔臣贊》陳壽注中」,廖本據以入注。
〉
時南郡輔匡「光」〔元〕〈
顧校稿批云:「《輔臣贊》輔元弼、劉南和。」廖本注云:「當作元。」〉
弼、零陵劉邕南和,官亦至鎮南將軍;潁川袁綝、
〈
舊各本作淋。廖本作綝。下同。
〉
南郡高翔至大將軍,綝征西將軍。
〈
顧校稿云:「袁綝、高翔未見。」〉
延熙元年,春正月,立皇后張氏,敬哀皇后妹也。大赦,改元。立子璿為太子,瑤為安定王。以典學從事巴西譙周為太子家令,梓潼李譔為僕射,皆名儒也。冬十二月,大將軍琬
〈
錢寫本脫琬字。
〉
出屯漢中,更
〈
錢、《函》本作夏,他各本作更。
〉
拜王平以前護軍、署大將軍府事,尚書僕射李福為前監軍、領大將軍司馬。
〈
元豐本作「大司馬」。他各本無大字。舊刻衍,李
刪也。
〉
「延熙」〈
何、王二本誤作「元熙」。浙本剜改作延。承上元年,不當有此二字。廖本注云「當衍」。
〉
二年春三月,進大將軍琬大司馬,開府。辟治中從事犍為楊「義」〔羲〕〈
張、吳、何、王、浙、石本小注云「蜀書作戲」。顧校稿與廖本注云「當作羲」。下同。今按:戲、羲古通用。《南中志》舊刻亦誤作義。
〉
為東曹掾。「義」〔羲〕性簡,琬與言,時不應答。
〈
舊刻本作荅。王、浙、石本改竹頭。
〉
群吏以為慢。琬曰:「夫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面從後言,古人所戒。「義」〔羲〕欲贊吾是耶,則非本心;欲反吾言也,當讀如耶。則顯吾之非;是以嘿然。此「義」〔羲〕之快也。」〈
此下,元豐、錢、《函》本空格。劉本提行。張、吳、何、王、浙本不空,填「又」字。張佳胤依《蔣琬傳》文所填也。填亦是。
〉
督農楊敏常毀琬:「作事憒憒。誠非前人也。」〈
《琬傳》作「誠非及前人」。《通鑑》作:「誠不及前人」。
〉
「前人」指亮。或以白琬。琬曰:「吾信不如前人。」主者白:
〈
張、吳、何、王、石本無白字。元豐及他本有。浙本擠補。
〉
「乞問憒憒〈張、吳、何、王、石本又依《琬傳》增之字。〉狀。」琬曰:「苟其不如,則憒憒矣。復何問也。」〈
張、吳、諸本又依《琬傳》改作「復問何也」。也亦讀如耶。
〉
後敏坐事下獄,人以為必死。琬心無適莫。
〈
《琬傳》此下有「得免重罪」四字。
〉
是以上下輯睦,歸仰於琬。
〈
元豐本此下空格。
〉
蜀猶稱治。輔漢將軍姜維領大司馬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如此斷句。顧廣圻校稿云:「按:此當重司馬二字。考《三國志‧後主傳》建興十三年夏四月,進蔣琬位為大將軍。延熙二年春三月,進蔣琬位為大司馬。《姜維傳》:琬既遷大司馬,以維為司馬。然則領大司馬司馬者,領蔣琬大司馬之司馬也。傳寫者誤認為複文而去之耳。」廖本據以入注。茲并補「司馬」二字。
〉
〔司馬〕。「是歲」〈
元豐本此二字在「入羌中」下。錢、劉、李、《函》、廖本移在「西征」上。李
所移也。廖本注云:「按此二字當在下文魏明帝崩之上。」〉
西征,入羌中。
〈
此下,元豐本有「是歲」二字。錢、劉、李、《函》本逕連下「魏明」字。廖本亦無「是歲」字,但空格。茲依元豐本補。
〉
〔是歲〕魏明帝崩,齊王即位。
〈
劉、李、《函》本此下不提行,逕連「延熙」字。錢、廖、石本空格。張、吳、何、王、浙本則於「蜀猶稱治」下提行。并移「輔漢將軍姜維領大司馬西征入羌中」十五字於「正始元年也」句下。
〉
延熙
〈
廖本注云:「當衍此二字。」茲以有魏年故,不刪。
〉
三年,魏
正始元年
也。〔以〕安南將軍馬忠率〔將張嶷為〕越嶲太守「張嶷」平越嶲郡。
〈
舊刻原無以、將、為三字。「張嶷」二字倒。茲改正。說詳注釋。
〉
四年,冬十月,尚書令費禕至漢中,與大司馬琬諮
〈
張、吳、何、王、浙、石本無諮字。元豐及他各本有。
〉
論事計。歲盡還。
五年,春正月,姜維〔自漢中〕〈
依《後主傳》補。
〉
還屯涪縣。大司馬琬以丞相亮數入秦川不克,欲順沔東下征三郡。朝臣咸以為不可。安南將軍馬忠自建寧還朝,因至漢中宣詔旨於琬。琬亦連疾
〈
元豐本作病。
〉
動,輟計。遷忠鎮南大將軍,封彭鄉侯。
六年,大司馬琬上疏曰:「臣既闇弱,加嬰疾疹,〈元豐與劉、李、《函海》作疹。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疢。疹、疢及●音義並同。〉奉辭六年,規方無〈元豐本作。〉成,夙夜憂慘。今魏跨帶九州,除之未易。如東西掎〈錢、李本作犄。〉角,但當蠶食。然吳期二三,連不克果。輒與費禕、馬忠議,以為涼州胡塞之要,宜以姜維為涼州刺史,銜持河右。今涪水陸四通,惟急是赴,東北之便,〈張、吳、何、王、浙、石本同《琬傳》作「若東北有虞」。
〉
應之不難。
〈
錢、《函》本作艱。
〉
冬十月,琬還鎮涪。以王平為鎮北大將軍,督漢中事。姜維鎮西大將軍、涼州刺史。十有一月,大赦,遷尚書令費禕大將軍、錄尚書事。就遷江州都督鄧芝車騎將軍。
五
七年閏月,魏大將軍曹爽、征西將軍夏侯玄征蜀。
〈
按,當依《劉敏傳》文作「襲蜀」。
〉
王平白:
〈
張、吳、何、王、石本無白字。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有。
〉
與護軍零陵劉敏距
〈
元豐、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拒。距、拒古通用。
〉
興勢圍。以大司馬琬疾病,假大將軍禕節,率軍自成都赴漢中。
〈
吳、何、王、石本有「捄魏」二字。《函海》注云「本作禦魏」。他本無。
〉
旌旗啟路,
〈
何、王、浙、石本作「起路」。
〉
馬人
〈
《禕傳》作「人馬」。
〉
擐甲,羽檄交馳,嚴鼓將發,
〈
《禕傳》作:「嚴駕已訖」。
〉
光祿大夫義陽
〈
《函海》誤作楊。
〉
來敏求共圍棋。
〈
吳、何、王、浙、石本作碁。
〉
禕留意博弈,色守自若。
〈
《禕傳》作「留意對戲,色無厭倦」。
〉
敏曰:「聊試君耳。君信可人,必能辨〈舊各本作辦。廖本同《禕傳》作辨。〉賊者也。」比至,爽等退。命鎮南將軍馬忠
〈
劉本作中
〉
平
〈
李本作守。
〉
尚書事。夏四月,安平王卒,子𦙍嗣。
〈
吳本作「安平王子𦙍卒」。何、王、石本同。浙本剜改,誤作「王率」。
〉
秋九月,禕還。大司馬琬以病,「故」〔固〕〈
元豐與廖本作故。他各本並同《三國志‧禕傳》作「固」。
〉
讓州職於費禕、董允。於是禕加「大將軍」〈
舊本並有此三字。當衍。
〉
領益州刺史。允加輔國將軍,守尚書令。
〈
《允傳》作「六年加輔國將軍。七年以侍中守尚書令,為大將軍禕副貳。」〉
允立朝,正色處中,上則匡主,下帥群司。於時蜀人以諸葛亮、蔣、費
〈
顧觀光校戡本依《允傳》補琬、禕字。
〉
及允為四相。一號
〈
《函海》作
〉
「四英」。宦人黃皓便僻佞慧,畏允,不敢為非。後主欲採擇,
〈
元豐本作「擇后」。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小注云:「按《蜀志》云:後主欲採擇以充后宮。」〉
允曰:「妃后之數,不可過十二。」〈
本傳作:「古者天子后妃之數,不過十二。」〉
允嘗
〈
錢、劉、李、《函》、王、浙、石本作常。吳、何本作嘗。
〉
與〔典〕軍「典」〈
廖本倒作軍典,似訛,不取。茲依錢本作典軍。
〉
義陽胡濟、大將軍禕共期遊宴,命駕將出。郎中襄陽董恢造允脩敬。自以官卑〔年〕少,
〈
張、吳、何、王、石本作年少。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浙本並無年字。《允傳》云:「恢年少官微。見允停出,逡巡求去。」當有年字。
〉
行求索去。
〈
張、吳、何、王、石本此又作「求去」二字。浙本作「行求去」三字。
〉
允曰:「本所以出者,欲同與好〈劉、李、廖本作「同與好」。元豐及他各本皆同《三國志‧允傳》作「與同好」。
〉
遊談耳。君以「已」〈
吳本同《允傳》作已。
〉
自屈,方展闊積。舍此就彼,非所謂也。」命解驂止駕。允之下士接物,皆此類也。君子以為有周公之德。
〈
吳本「之德」二字作並排小字。元豐本此下空十三格。
〉
八年秋,皇太后吳氏薨。謚曰穆。
〈
此下,元豐本有六空位。
〉
冬十有一月,大將軍禕行軍漢中。
九年,夏六月,禕還成都。秋,大赦。司農孟光眾責禕曰:
〈
張、吳、何、王、浙、石本同《光傳》作「於眾中責禕曰」。
〉
「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之所宜有也。〈張、吳、何、王、石本同《光傳》無之字。浙本擠補之字。〉今主上賢仁,百寮稱職,有何旦夕之急,數施非常之恩,以惠奸軌〈元豐與劉、李、《函》、廖本作軌。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宄。二字古通。〉之惡。上犯天時,下違人理,豈具瞻之高美,所望於明德哉?」禕但顧謝焉。初,丞相亮
〈
錢、《函》二本無亮字。
〉
時,有言公惜赦者。亮
〈
《函海》本無此字荅《函》、王、浙、石本作答。
〉
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元豐本作●。〉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備」〔悉〕〈
裴注引作悉。
〉
矣,
〈
元豐、錢、劉、李、《函》本無矣字。
〉
曾
〈
劉、李本作嘗。
〉
不語赦也。若景升、
〈
元豐本作昇。
〉
季王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故亮時,軍旅屢興,〔赦〕〈
元豐及廖本無此赦字。他本有。
〉
不妄下也。自亮沒後,茲制遂虧。蜀初闕三司之位,以待天下賢人。其卿
〈
吳本誤鄉。
〉
士,皆勳德融茂:太常杜瓊,學通行脩;衛尉陳震,忠惇篤粹;孟光,亮直著聞;皆良幹也。但光好指擿
〈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摘。字通。
〉
利病。大
〈
吳、何、浙本作太。一何本作大。
〉
長秋南陽許慈,
〈
普記此下,宋、明舊本並有一小闕字。其下,元豐本空三格,錢、劉、李本空五格,又下並有性字。張、吳、何、王、浙、石本不空,有「載籍掌典舊文」六字,無性字。〔舊文,矜妒成〕性;茲依《三國志‧許慈傳》補五字。說詳注釋。
〉
光祿來敏,
〈
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荊楚名族東宮耆宿以」九字。他各本無。
〉
舉措不慎,失勢事者指;
〈
此廖刻依元豐本舊文,錢、劉、李、《函》同。張、吳、何、王、石本無「失勢事者」四字,改作「前後數貶」,仍有指字。浙本剜改從舊刻。
〉
當世美名,不及特進。太常廣漢鐔承、光祿勳河東裴雋,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雋,他本作
。字通。
〉
〔年資皆在其後,而登據上列,蓋以此〕也。
〈
舊刻也字上有脫。茲依《許慈傳》文補十四字。說詳注釋。
〉
其朝臣:尚書巴西司學、義陽胡博,僕射巴西姚伷,
〈
吳、何、王、浙、石本作佃。
〉
侍中汝南陳祗,並讚
〈
吳、何、王、浙、石本作贊。
〉
事業。〔左將軍向朗〕以故丞相長史「向朗為左將軍」〔封顯明亭侯,位特進。〕〈
舊刻訛奪。茲依《朗傳》訂正。並補八字。說詳注釋。
〉
朗自去長史,優遊無事,乃鳩合經籍,開門誘士,講論
〈
李本無此二字。
〉
古義,不預世務。是以上自執事,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事。張、吳、何諸本依《朗傳》改作政。
〉
下及童冠,莫不宗敬焉。冬十有一月,大司馬琬卒,謚曰恭侯。「中」〔尚〕書令董允亦卒。超遷蜀郡太守南陽呂乂
〈
《函海》本作又。
〉
為尚書令。進姜維為衛將軍,與大將軍禕並錄尚書事。「維出隴西。與魏將郭淮、夏侯霸戰,剋之」。
〈
「與魏將」下劉、李本有「軍」字;「剋」錢寫作剋,他本作「克」。按上十五字,《三國志‧姜維傳》與《郭淮傳》皆當在延熙十年。疑舊傳寫者妄以《後主傳》是年未著此事,改移。茲訂正。
〉
十年,〔衛將軍姜維出隴西,與魏將郭淮、夏侯霸戰,克之。〕涼州胡王白虎文、治無戴等率眾降,「衛〈錢、《函》二本誤作魏。〉將軍維」〈
舊刻訛亂,茲訂正。
〉
徙之繁縣。汶山平康夷反,維復討平之。「過見廖立,意氣自若。」〈
此舊鈔者批注誤入正文。當刪。說詳注。
〉
維還,假節。
十一年,鎮北將軍王平卒。以中監軍胡濟
〈
即上文典軍義陽胡濟。
〉
為驃騎將軍,假節,領兗州刺史,代平督漢中事。平始出軍武,不大知書,
〈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云「按本傳云:手不能書」。
〉
性警朗,有思理,與馬忠並垂事績。平同郡勾
〈
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句。下「句安」同。
〉
扶,亦果壯,亞平,官至右
〈
元豐、錢、劉、李、《函》本作右。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左。茲仍舊本。
〉
將軍,封宕渠侯。後張翼與襄陽廖化並為大將,
〈
張、吳、何、王、浙、石本同裴注引有軍字。
〉
故時人為語曰:「前有何、勾,〈裴注引作「王句」。
〉
後有張、廖。」平本養外家何氏。後復姓。夏五月,大將軍禕出屯漢中。〔秋,涪陵屬國民夷反,車騎將軍鄧芝往討,平之。〕〈
此依《後主傳》補。陴與《巴志》相應。
〉
十二年,魏
嘉平元年
也。魏誅大將軍曹爽,右將軍夏侯霸來降,淵子也,拜車騎將軍。四月,大赦。秋,衛將軍維出雍州,不克。將軍勾安、李韶
〈
《三國志‧陳泰傳》作歆。
〉
降魏。
十三年,衛將軍維復出西平,不克而還。
〔十四年夏,大將軍禕還成都。冬,復北住漢壽。大赦。〕〈
依《後主傳》補。
〉
〔尚書令呂乂卒。以侍中陳祇守尚書令,加鎮軍〕〈
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本並作軍,張佳胤改從《三國志》作東。
〉
〔將軍〕。
〈
此上二十字,原刻在十五年,茲依《呂乂傳》移於此年。
〉
十五年,吳主孫權薨,子亮立,來「告」赴。〔弔〕(之)〈
元豐與廖本無此字。他各舊本並有之字。王本之字連上斷讀,並非。茲補弔字。如古義也。
〉
立子琮為西河王。命大將禕開府。「尚書令呂乂卒,以侍中陳祇守尚書令,加鎮軍將軍。」〈
二十字當在十四年。
〉
六
十六年,春正月朔,魏降人郭循
〈
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循。錢、劉、李本作脩。《函海》作修。
〉
因賀會,手刃殺大將軍費禕於漢壽。謚曰敬侯。禕當國,名略與蔣琬比,而任
〈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功。
〉
業相繼;雖典戎於外,慶賞刑威咸咨於己;承諸葛之成規,因循不革,故能邦家和壹。
〈
元豐及錢、李、《函》本作壹。劉、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一。
〉
自禕歿後,閹宦「秉」〔并〕〈
舊各本俱作并。廖本改秉。顧觀光云,「秉,原誤并」。今按:并字不誤。說詳注釋。
〉
權。衛將軍維自負才兼文武,加練西方風俗,謂自隴以西可制而有,禕常裁制
〈
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不從」二字。
〉
〔之〕,至是無「禕」〔憚〕,
〈
廖本作禕,錢本作憚。
〉
屢出師旅,功績不立,政刑失錯
〈
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措。錯,亦讀如措。故通。
〉
矣。四月,維將數萬攻南安。魏雍州刺史陳泰捄之。維糧盡還。
十七年,魏正
〈
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正。張、吳、何、王、浙本作征。
〉
元元年也。春,衛將軍維督中外軍事。大赦。夏六月,維復出隴西。魏
〈
元豐與廖本作魏字,他各本皆重「隴西」二字,不作魏。當從元豐本。
〉
狄道長李簡舉縣降。維圍襄武,魏大將徐質捄之。
〈
《維傳》云:「魏軍敗退。維乘勝多所降下。拔河間、狄道、臨洮三縣民還。」此當有脫。
〉
維拔狄道、河「閒」〔關〕、
〈
顧廣圻校稿云:「《三國志》作間。《通鑑》同。胡三省曰當作關。」廖本據以入注。茲并改。
〉
臨洮三縣民入蜀,居於綿竹及繁。是歲,魏帝「齊王」〔芳〕廢,高貴鄉公即位。
〈
舊各本俱作祚。廖本改作位。
〉
十八年春,衛將軍維復議
〈
元豐與錢、劉、李、《函》、廖、石本俱作復。張、吳、何、王、浙、本作出。顧廣圻校稿云:「《三國志》文也。」蓋指《張翼傳》「維議復出軍」句。
〉
出征。征西大
〈
元豐本無大字。
〉
將軍張翼廷爭,以「小」國〔小〕〈
元豐與廖本作「小國」。他各本皆同《張翼傳》作「國小」。翼不當自云小國。作「國小」是。
〉
不宜黷武。維不聽,夏,率車騎將軍夏侯霸及翼出狄道,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經於洮西。經眾死數萬。經退保狄道城。翼曰:「可矣!不宜進。或毀此成功,為蛇畫足。」〈
《翼傳》作「可止矣。不宜復進。進或毀此大功。維大怒曰:為蛇畫足。」蓋翼先有為蛇畫足語。維承之以示悍然必為。
〉
維必進。魏征西將軍陳泰捄狄道。維退駐鍾題。
十九年,魏
甘露元年
也。春,進衛將軍姜維為大將軍。秋
〈
張、吳、何、王本無秋字。他舊本有。浙本擠補。
〉
八月,維復出天水,至上邽,鎮西大將軍胡濟失期
〈
《三國志‧維傳》作誓。
〉
不至,大為魏將鄧艾所破,死者
〈
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無甚字。他本有。張佳胤補也。
〉
眾。士庶由是怨維,而隴以西亦無寧歲。冬,維還,
〈
《後主傳》作「維退軍還成都」。
〉
謝過引負,求自貶削。於是以維為後將軍,行大將軍事。
〈
錢、劉、李本無事字。他各本同《姜維傳》有。
〉
立子瓚為新平王,大赦。
二十年春,大赦。魏征東大將軍諸葛誕以淮南叛,連吳。魏分關中兵東下。後將軍姜維復從駱谷出長城,軍芒水,與魏大將「軍」〈
廖本有「軍」字,他本無,不當有。
〉
司馬望、鄧艾相持。
景耀元年,維以誕破,退。還成都,復拜大將軍。史官言景星見。大赦,改元。宦人黃皓與尚書令陳祗相表裏,始預政。皓自黃門丞至今年為奉車騎
〈
宋、明、清刻本俱作騎。錢寫本同《三國志》作都。
〉
尉、中常侍。姜維雖班在祗右,權任不如。蜀人無不追思董允者。時兵車久駕,百姓疲弊,太
〈
吳、何、王本作大。
〉
中大夫
〈
《三國志》作「中散大夫」。
〉
譙周著《
仇國論
》,言可為文王,難為漢祖。人莫察焉。征北大將軍宗預自永安徵,拜鎮南
〈
顧廣圻校稿云:「考《三國志》,是鎮軍大將軍。此恐誤也。」廖本注云,「當作軍,見《三國志》」。今按,《常志》與《陳志》恆多歧互。往往能證《陳志》之訛。時陳祗為尚書令加鎮軍大將軍則預不能亦為鎮軍矣。「鎮南」字不誤。說詳注釋。
〉
將軍,領兗州刺史。以襄陽羅憲為「鎮」〔領〕〈
依《晉書‧憲傳》改。《巴志》亦云「領軍」。
〉
軍,督永安事。吳大臣廢其主亮,立孫休,來告難,如同盟也。大將軍維議,以為:「漢中錯守諸圍,適可禦敵,不獲大利。不若退據漢、樂二城,積穀堅壁。聽敵入平,〈顧校稿云:「廣圻按,後作坪。」〉
且重關鎮守以禦「大」〔之〕〈
廖本注云:「當作之,句絕。見《三國志》。」茲據改。
〉
敵攻關不克,野無散穀,千里懸糧,自然疲退。此殄
〈
元豐本作餌。
〉
敵之術也。」於是督漢中胡濟卻守漢壽,將軍王含守樂城,護軍蔣「舒」〔斌〕〈
《函海》本注云:「《蜀書》蔣琬、姜維二傳俱作蔣斌。」顧廣圻校稿亦註「斌」字。廖本注云:「當作斌,見《三國志》。」〉
守漢城。又於西安、建威、武衛、
〈
當作「武街」。
〉
石門、武
〈
《函海》本脫武字。
〉
城、建昌、臨遠皆立圍守。
二年夏六月,立子諶為北地王,恂為新興王,虔為上黨王。以征西張翼為左車騎將軍,領冀州刺史。廣武督
〈
元豐本無督字。顧廣圻校稿云「當有督」。
〉
廖化為右車騎將軍,領并州刺史。時南郡閻宇為右「衛」〈
依《姜維傳》及裴注引《襄陽記》刪。
〉
大將軍。秋八月丙子,領中護軍陳祗卒。謚曰忠侯。祗在朝,上希主指,下接閹宦,後主甚善焉。以僕射南鄉侯董厥為尚書令。
三年,
〈
《函海》本上衍「景耀」二字。
〉
魏
景初元年
也。秋「八」〔九〕〈
廖本「八月」。他各本同《後主傳》並作「九月」。
〉
月,追謚故前將軍關羽曰壯繆侯,車騎將軍張飛曰桓侯,驃騎將軍馬超曰威侯,軍師龐統曰靖
〈
元豐本作靜。
〉
侯,後將軍黃忠曰剛侯。是歲,魏帝高貴鄉公卒,
〈
張、吳、何、王、石本無卒字。浙本擠補。
〉
常道鄉公即「帝」位。
〈
舊各本有帝字。當衍。
〉
四年,春三月,追謚故鎮軍趙雲
〈
元豐本作云。
〉
曰順平侯。冬十月,大赦。拜丞相亮子武鄉侯瞻中都護、衛將軍。遷董厥輔國大將軍,與瞻輔政。以侍中義陽樊建守尚書令。自瞻、厥用事,黃皓秉權,無能正
〈
張、吳、何、王、浙本同《三國志》作匡。
〉
矯者,惟建特
〈
錢、《函》二本作持。
〉
不與皓和好往來。而秘書令河南郄
〈
王、浙本作郤。
〉
正與皓比屋周旋,皓從微至著,既不憎正,又不愛之,官不過六百石,常免於憂患。
〈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云:「按《晉百官表》,厥字龔襲亦義陽人。建字長元。」張佳胤錄裴注文也。
〉
五年,春正月,西河王琮卒。大將軍維惡皓之恣擅,啟後主,欲殺之。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者董允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本羈旅自託,而功效無稱,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出。後主敕皓詣維陳謝。維誘
〈
《三國志》裴注引此作說。
〉
皓求沓中種麥,以避內逼。皓承白後主。秋,維出侯和,為魏將鄧艾所破,還駐沓中。皓協比閻宇,欲廢維樹宇。故維懼不敢還。
〈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曰:「按,沓中即古松州。去文州三百里。」亦張佳胤所增注。
〉
七
六年春,魏相國晉文王命征南
〈
廖本注云:「當作西,見《三國志》。」〉
將軍鄧艾、鎮西將軍鍾會、雍州刺史諸葛緒,「益州刺史師纂〈李本作慕。〉」五道伐蜀。
〈
顧廣圻校稿云:「艾自狄道,緒自祁山,會分從駱谷、斜谷、子午谷。是為五道。」〉
大將軍姜維表後主,求遣左、右車騎張翼、廖化督諸軍分護陽安關口及陰平橋頭。黃皓信巫鬼,謂敵不來,啟後主寢其事。群臣不「知」〔敢言〕。
〈
依元豐本改。
〉
夏,艾將入沓中,會將向駱谷,蜀方聞之。遣張翼、董厥為陽安關
〈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安陽關」。
〉
外助,廖化為維援繼。大赦,改元
〈
元豐本作年。
〉
炎興。「比」〔化〕〈
各舊本俱訛作比。《三國志‧姜維傳》同誤。茲改正,說詳注釋。
〉
至陰平,聞諸葛緒向建威,故待月餘。維為鄧艾所摧,還陰平。鍾會圍〔漢〕樂〔二〕城,
〈
依《姜維傳》補。
〉
遣別將攻關。
〈
《姜維傳》作關口,謂陽安關也。
〉
分將蔣舒開門降,都
〈
元豐與廖本有都字。他各本無。
〉
督傅僉奮戰而死。冬,會以〔漢〕樂〔二〕城不下,徑長驅而前。翼、厥之至漢壽也,維、化〔亦〕捨陰平,〔皆〕還保劍閣,拒會。
〈
《姜維傳》云:「翼、厥甫至漢壽,維、化亦舍陰平而退,適與翼、厥合,皆還保劍閣以拒會。」〉
會不能剋,糧運懸遠,議欲還。而鄧艾由陰平、景谷傍
〈
字當作旁。謂非正路。
〉
入。後主又遣都護諸葛瞻督諸軍拒艾,至「漢」涪,
〈
各舊本並有漢字。下文只作涪。《三國志‧諸葛瞻傳》亦作涪。漢字當衍。
〉
不進。尚書郎黃崇,權子也,勸瞻速行固險,無令敵得入「坪」〔平〕。
〈
各舊本皆作坪。《三國志‧黃權子崇傳》作「平地」。上文言漢中城守,亦曰「入平」。故改。
〉
言至流涕。瞻不從。前鋒已破,艾徑至涪。瞻退保綿竹。艾書誘
〈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作誘。張佳胤改作與。吳、何、王、石本依之。浙本剜改作誘。
〉
瞻曰:若降者,必表封琅琊王。
〈
舊各本並作「琅邪」。廖本改「琅琊」。
〉
瞻怒,殺艾使,戰於綿竹。瞻軍敗績。瞻臨陣死。崇及羽林督李球、尚書張遵,皆必死,沒命。瞻長子尚歎曰:「父子荷恩,不早斬黃皓,以致敗國殄民,用生何為。」乃驅馬赴魏軍而死。百姓聞艾入「坪」〔平〕,驚迸山野。後主會群臣議,欲南入七郡。
〈
顧廣圻校稿云:「胡三省曰:越嶲、朱提、牂柯、雲南、興古、建寧、永昌也。」〉
或欲奔吳。光祿大夫譙周勸:「降魏,魏必裂土封「後主」。」後主從之。遣侍中張紹、駙馬都尉鄧良齎
〈
元豐、錢、吳、何、王、浙、石本作
。劉、《函》、廖本作齎。音義通。
〉
璽綬,奉牋,詣艾降。北地王諶恚憤,殺妻子而後自殺。艾至成都,後主輿櫬、面縛、銜璧迎之。艾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櫬,承制拜驃騎將軍,使止其宮。執黃皓,將殺之。受賄
〈
元豐及廖本作賄。他各本作賂。
〉
而赦之。諸圍守皆奉後主敕
〈
《函海》本此下空格。
〉
令,乃下。
姜維未知後主降,謂且固城。素與執政者不平,欲使其知衛
〈
讀如禦。捍也。
〉
敵之難,而後逞志,乃
由巴西出郪、五城。
〈
此說頗謬實際形勢。注釋辨訂。
〉
會被後主手令,乃投戈釋甲詣鍾會,降於涪。軍士莫不奮激,
〈
舊各本並作擊。《函海》注云「本作激」。廖本改作激。
〉
以刃斫石。
明年,春正月,會構艾,檻車見徵。會圖異計,奇維雄勇,還其節蓋
〈
元豐及錢、劉、李、《函》本作益,句下屬。張佳胤依《三國志》改作蓋。吳、何、王、浙、石本同。當作蓋。
〉
本兵,
〈
《三國志‧姜維傳》作「印號」。《常志》改作本兵。元豐、劉、李、錢、《函》、廖本俱同。張佳胤改依《三國志》作「印號」二字。吳、何、王、浙、石本同。還印號則還本兵。張改非。
〉
謂長史杜預曰:「姜伯約比中州名士,夏侯太初、諸葛公休不如也。」〈
《姜維傳》作「以伯約比中州名士,公休、太初不能勝也」。
〉
鄧艾亦謂蜀人曰:「姜維,雄兒也。」〈
《三國志‧鄧艾傳》作:「姜維自一時雄兒也。與某相值,故窮耳」。
〉
會〔則與〕維「則」出同車,坐同席,
〈
《三國志‧姜維傳》作「會與維出則同轝,坐則同席」。《常志》舊本前三字劉本作「會到維」。錢本作「會維到」。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會維每」。廖本作「會維則」。
〉
將至成都,
〈
將字,攜同義。《三國志》作「因將維等詣成都」。
〉
〔自〕稱益州牧以叛。
〈
錢、劉、李、張、吳、何、《函》、王諸本益作「自稱」。元豐與廖本無自字。
〉
恃維牙爪。
〈
元豐與廖本作「牙爪」。他各本皆倒作「爪牙」。
〉
欲遣維為前將軍伐中國。維既失策,又知會
〈
錢寫本此下衍意字。他各本無。
〉
志廣,教會誅北〔來〕諸將。
〈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北來諸將」。張佳胤依裴注引增也。〔欲〕欲字原倒在下,當移此。
〉
諸將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後主。
〈
張、吳、何、王、石本作「還復蜀祚」。浙本剜改「還後主」。
〉
密書通
〈
裴注引作與。
〉
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臣欲使社稷危而復安,日月幽而復明。」魏太后崩,會命〔諸〕將發喪,
〈
各本舊無諸字。廖本注云:「按《通鑑考異》引,有諸字。當補。」〉
因欲誅
〈
錢、《函》本訛作追。
〉
之。諸將半入,而南安太守胡烈等知其謀,燒成都東門,以襲殺會及維、張翼、後主太子璿
〈
何、王、浙、石本作璩。
〉
等。軍眾抄掠,數日乃定。三月,後主舉家東遷洛陽。丁亥,封安樂縣公,食邑萬
〈
元豐本作万。
〉
戶。賜絹萬匹,
〈
元豐本作万疋。
〉
奴婢百人,他物稱此。弟兄
〈
各舊本俱作「兄弟」,廖本倒作「弟兄」。
〉
子孫為郡
〈
《三國志‧後主傳》無「弟兄」二字,郡作三。
〉
都尉,侯者五十餘人。以譙周全國濟民,封城陽亭侯。秘書令郄正,舍妻子,隨侍後主,相導威儀,封關內侯。於是尚書令樊建、殿中督張通、侍中張紹亦封侯。
〈
此下舊各本連,當空格。
〉
劉氏凡得蜀五十年正,稱尊號四十二年。
八
蜀郡太守王崇論後主曰:「昔世祖內資神武之大才,外拔四「屯」〔七〕〈
顧廣圻校稿云:「屯,當作七。《東京賦》曰:授鉞四七。丁卯五月,得此一條。」廖本援之為注。并續云,「薛綜注:四七,二十八將」,則顧槐三補也。
〉
之奇將,猶勤而獲濟。然乃
〈
錢本下有外字,他各本無。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後。
〉
登天衢,車不輟駕,坐不安席。非淵明弘鑒,則中興之業何容易哉。後主庸常之君,雖有一亮之經緯,內無
附
〈
元豐及廖本作
附。讀「疏附」。他各本皆訛作骨附。顧廣圻云:「附見《詩》。」〉
之謀,外無爪牙之將,焉可包
〈
錢、劉、李、《函》本作苞。
〉
括天下也。」又曰:「鄧艾以疲兵二萬〈元豐本作万。〉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遠。〉出江油。姜維舉十萬之師,案道南歸,艾為〈字當作易。〉成禽。禽艾已訖,復還拒會,則蜀之存亡未可量也。乃迴道之巴,遠至五城。使艾輕進,徑及成都。兵分家滅,己自招之。然以鍾會之知〈元豐本作志。廖本作知,他各本并作智。〉略,稱為子房;姜維陷之莫至,剋揵〈錢、劉、李、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剋捷」。
〉
籌斥●
〈
元豐、錢、《函》、廖本作●。劉、李本作筭。張、吳、何、王、浙、石本作策。
〉
相應優劣。惜哉!」愚以為維徒能謀一會,不慮窮兵十萬難為制御,美意播越矣。
譔曰
譔曰:
〈
元豐、《函海》作「讚曰」。
〉
諸葛亮雖資英霸之能,而主非中興之器,欲以區區之蜀,假已廢之命,北吞強魏,抗衡上國,不亦難哉。似宋襄求霸者乎!然亮政脩民理,威武外振。爰迄琬、禕,遵脩弗革,攝乎大國之間,以弱為強,猶可自保。姜維才非亮匹,志繼洪軌,民嫌其勞,家國亦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