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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清朝 / 原富 / 原富__juan_24.txt
凡財號母,皆以養生利之功。雖然,以其業之不同,故同此財而其所鼓舞興發之人功大有異,而所生後利,所以增進地產之價值者,亦以不同。大抵母財爲用分爲四塗:一曰登成生貨,取之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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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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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曰製造攻修,轉生爲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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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之事
〉
;三曰轉運百產,挹盈注虛
〈
此商之事
〉
;四曰披整售零,周給民用
〈
此賈之事
〉
。一之用財治業,如耕田,如采卝,如畋漁是已;二之用財,則凡開廠設肆,以居百工者是已;三之用財,凡以舟車漕輓大宗貨物者也;四之用財,坐列行市,沽售細瑣者也。今總而名之曰農工商賈四業,則天下母財之用,大率不外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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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外尙有具資習業之事,應爲第五。後之計學家謂民巧爲國富之一,其始亦斥母積勞,而後能得其事,於斯密氏所列四端又難定何屬,固應更列一門,國富攸關,殆不可略也。
〉
農工商賈雖分四業而不可偏廢,亡其一則三者不能獨存,亂其一則三者不能獨治,對待相生而後羣理遂焉,此可累指而明吾說者也。
使民不斥財以修農業,則地產不登,民食物材舉以無有,則工商賈三業廢矣。又使民不斥財以修工業,則地產之待人力修治而後可用者舉以不供,始於不供,終於不求,其生將絕。卽有不待人力而能生者,然其物以易則無價,而於一羣財力生事靡所加也。又使民不斥財以治商業,則生熟二貨棄地不遷,生成之家自享有限,而所謂懋遷有無之事舉廢而民不勸功矣。終之,又使民不斥財以修賈業,則生熟二貨合而不分,聚而不散,民之生事,非其無有,卽其過多。無有則害生,過多則糜財,富者已窘,貧者益病。商無所爲通,工無所爲作,卽農之所出,其利亦微矣,故曰不可偏廢而對待相生也。
嘗觀俗論之於民業也,於農工商常恕,於賈常苛。雖然,無謂甚矣。試舉其一,屠肆者,肉之賈也,設一地無屠肆,將食肉者非得全畜不可,其不便爲何如?勞力小民,動須購偫半年三月之糧食,則其人之所區以爲母財望贏利者愈益寡矣。是故商民之所便,莫若日出財以取其時需者,日索其所需,則有資皆爲母財,其滯而無所生者寡矣。雖零購之物價高,而相抵之餘猶有利也。古之言治者,以賈人逐利之近而易見也,則相與鄙惡其行,以爲汙處,厚征以困之,著之市籍以辱之,若惟慮民業賈之多也者。雖然,賈多於國何病乎?賈多自病則有之矣。百家之邑,所資日用之物固有限也,物有限,則其斥母也不可以過,使業之者多,則其勢當出於競,競則購者之便而賈者之不便也。故曰賈雖多,於羣無所損也。且一業之多也,當有其所由多之故,方其趨少,法不能爲之多,及其降多,法亦不能爲之少。有見醉人之衆者,曰是由酒肆之多致之,不知以嗜酒者之多而後開肆者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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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謂賈多自病,意謂多則競,競則價廉也。顧其事不盡然,同業人多,價轉以重者有之。故計學家謂競市可,共市而競不可,此說見前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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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工商賈皆生財之民,被力於物而物值長,故其用母也,勢常可復,而且有贏利之進焉。農之贏利,出於所生;工之贏利,待於所成;商賈之贏利,取於所鬻。雖然,是四業者,其用母同,其所鼓之民功多寡殊,而物產經夫四者之家,其所增之值亦異也。
故賈者之母財,所以復商者之所費,而益之以贏利也,商得此而其業可以久。顧其所鼓之功,舍行
𧗳
坐列之衆,無他民焉,而其所益於物值者,亦卽賈者之贏也。故四業之中,賈之母財所食之功最少,而物值之所進最微。
泊夫商者之母財,則以復農與工者之所費,而益之以贏利,農工得此而其業以久。故有商而後生者之衆得所養,而百產之值以優。其所鼓之功,不僅懋遷之衆也,旣通有無,斯漕輓舟車用矣。故其所益於物值者,商贏而外,猶有轉運之庸焉,然則其進於賈業之所爲遠矣。
工之母財,有常往循環之異用。用於常住者,以善器也,則以復他工之所費,而益以贏矣。用於循環者,以飭材也,則以復農者之所費,而益以贏矣。顧循環之中,常必有其大分焉以爲食功之餼廩。是故工成物而物值之進也,常總此數者之費而疇之。其所增物值之多,其所鼓人功之衆,方之於商又倍蓰矣。
若夫用其母財而所鼓之民功衆,所增之物值多,則莫若農業爾。其所鼓之功,不僅民之手足也,乃至禽獸之筋力,不僅人畜之爲用也,乃至天地風日雨露膏澤之自然。夫自然之功,收之者不必費也,及其成物,利與勞民手足之所致者無以異也。田事之大者,非生也,致也;非益也,導也。一隴之田,縱其自生,蓬蒿荊棘靡不有。今不此之生,而必嘉穀嘉實之殖者,則眞農之事也。加犂擊
𰉠
之後,土之穠沃未加乎前,而繼者之所生必在此而不在彼。且種旣播矣,穎旣分矣,則終之者皆自然之天功也,民何力之有焉。取天功以副己力,故農之所復常大過其所前費者,不若工商賈之僅復母財而益之以贏利也。所謂過其前費者,則於租見之矣。故租者,所以酬地力也。力有厚薄之差,而租有高下之異,上者參其所收,下者亦四而一。凡此皆復農所前費,加贏率而尙有餘者也。其餘利之大如此,雖在工業所未嘗有也。蓋工之利皆準人力爲多寡,而無自然之功,而農則天事處其太半。故母財之施於農業也,不特所鼓之民功多也,而所增之物值亦至廣。故農之利,非工商賈所得同,而以之進富乃最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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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所謂工之利皆準人力爲比例,無自然之進若農者,斯密此語常爲後世之所駮。水確風帆,至於一斗之煤,一筩之汽,苟非自然,誰之力耶?且人非得自然之助,勢且無從以有功。何則?人力必仰於食,是亦所謂自然之力也。其言固是,然斯密之意,特指其粗而易見者言之耳,非若後之格物家推一切功力之原,而悉本之於日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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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財有內外之異。農賈母財大抵皆內,而其用之也亦常聚而不散。一家具母,以贍一莊一肆之中,不外騖也。至於商之母財則不然,逐利而移,常無定所,其所注意者買賤鬻貴而已。
工業用母,必在製作之地,固矣。然而製作之所則無定也,不必在其物材之所自出,亦不必在成貨銷售之區。法之理安,非蠶桑之地也,其成貨行銷尤多遠所。昔昔利蠶桑矣,而民所服絹帛乃非其地所自織者。西班牙羊毛大分入英,成罽而後復於其國。
國有餘產而商爲之通,其爲地著爲旅人,於吾國無以異也。假爲旅人,於國所損者不過少一勤民,與其所歲進之贏利耳,至其所雇用之操舟將車與夫轉移執事之手指,爲內爲外亦無以異。蓋商之職在出其母財以易地產,繼乃以是與他所之有餘者爲易,運致本地以供吾民,其有以復產貨之所費而益以贏利同,其有以使農功之久於其業又同也。地著旅人,何必辨乎?
若夫工之母財,則以不出境爲國之利。其所鼓之人功,其所增之物值,皆有關於國殖。雖然,出境矣而利於其國者亦有之。
波羅特
近海地,多出麻枲,英國之工致而治之,以轉售焉。其所用非產國之母財也,然不可謂於其國爲無利。使吾國之工不求則莫爲通,其利將廢。自英工受之,而有以復商之利,而後商爲之通,而有以復產者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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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所謂不得已而思其次者耳。誠使繞波羅特諸國,民旣生麻枲矣,而又自治之使成布,以通天下,其利國不亦厚乎?中國生貨甚多,而工場皆在外國,民業不進,殆亦由此。各國相忌,立條約不許外人設製造所於是邦,一切機器之用,工作之巧,愈無由見而習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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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連阡接陌之地,而坐無財不能治墾者矣。惟國亦然。母財常少,封內之地不能盡闢,水利不修,土壤瘠确;或地有所生矣,工業糙劣,不足成貨。有時地力人功所出不少,自享之餘,末由運致遠方以所多易所鮮。誠如是,則其國農工商三業病矣。不列顚境內,地以少財,蕪者尙衆。蘇格蘭南境之羊毛,無力自織,則閒關走數千里,棘道荒塗,致約克沙而織之。英倫製造小部,皆以不能遠銷,致成貨劣少,旋踵塞滯。民之貧困,由於母財之隘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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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當斯密時,英國內景如是,此其與今日之英,眞霄壤異矣。所云農工商三業之困,求之中國幾於無地無之。地之不闢,不必西北,雖吳楚財富之區,往往而是。二十餘口所出,大抵生貨,則工業幾於無有。不但衰也,彼有來舟,我無去筏,卽至絲茶大利亦聽他國之奪其市,未嘗一考其由然。官不爲民謀,民不爲己謀,國日以庶,而養民理財之計若一任天運之自然者,其貧且弱,非不幸也。竊謂補救之施,在農工難而在商易。國家於東西各國旣遣使臣各居其國矣,及其閒暇,訪求其國所可銷售之華貨,數年之後,自置輪舟,運銷各國,母財誠少,不妨先爲其微者,俟其利可恃,而後徐擴充之。袪他族之壟斷,開無窮之利源,不能不有望於後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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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國見有之母財,取以周農工商三業而不足,則莫若用之於農。蓋用之於農,其所鼓國內之民功最衆,而所增歲產之價值最多也。次農莫若工,至於商,則所鼓之人功,所增之物值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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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說理嘉圖不以爲然,說見其書之第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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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國之母財欲以徧周三業而不給,則未爲富國,抑富矣而未充其量無疑。然使取不足之母財而盡治三者,其於求富之道未必當也。蓋國猶家然,其母財常有限也,故可以周其一而不可以及其餘。欲家之財進者,在節其所進而積之。國之母財,則積衆積而爲之者也,故欲其國母財之進者,必使其民之各有餘。有餘視歲殖,而歲殖視通國所鼓之人功,所增之物值。
北美英屬自開通以還,駸駸富盛者,實由專注農業而然,其工業至不足道。若夫田家械器,淺制粗材,成於婦孺之手者固無論矣,通國所外輸與夫沿海之運漕,皆英商爲之,甚至行店屯棧,如
威占尼亞、
馬理蘭
各部,其主人亦居英國。夫農賈而用外母,此最希有者,而吾於北美見之。今假北美寓民約禁他國熟貨不令入口,而令國中取前治農業母財移營工業以贍其民,則此舉於富盛之機爲助爲沮,正未易言。又設區其母財以壟斷商業,商工之厚,農之薄也,則害富愈可見爾。
國之繁富無極,其母財周農工商三業而有餘者,史傳中殆不槪見。嘗聞東亞支那隱賑闐實甲天下,他若古之埃及印度皆稱繁盛,然皆以農工二業聞,不聞以商也。埃及民視海爲畏途,印度不喜浮海殆與之埒,而支那之民又從古未嘗以通商外國稱也,故其國物產,凡內銷所有餘,皆外國互市者爲之轉輸。取其所有,而復之以其所無,所復者又惟金銀二貨爲多。
故同一母財之用,其於國也所鼓之人功有多寡,所增之物值有微鉅。無他,其用於農工商三業者不同焉耳。且卽用於商業矣,而商業殊致,則富國之效亦從而異,此又不可不論也。蓋商業爲異者三:國中貿易,一也;境外貿易,二也;國中與境外貿易,三也。國中貿易者,受貨之地與售貨之地均在商者之本國也;境外貿易者,受貨售貨之地皆在外國也;國中與境外貿易者,受貨售貨一在本國,一在外國也,其不同如此。
斥母財以事國中貿易者,其所易或耕牧漁礦之農貨,或制作之工貨,凡有一易,必復二家之母,而所復者皆居國中,以爲更始贍功之用。蓋供貨者之所收,雖至觳必如其母,前也斥母食功以出貨矣,後也售貨受價更以食功,而其業以久,此常道也。譬如一商具本,收農工之貨於額丁白拉,致之倫敦,易彼所之貨以反於額,如是而額與倫二家之母皆復,而不出英倫之境。
國中與境外爲易,所復者亦二家之母財,而其一在境外,其一在國中,其復母所贍之民功亦然。此如致英貨於波陀噶爾,易波貨以返英,其所復之本,英一而已,其他則波有也。故中外懋遷之事,就令母財之復與國中貿易之遲速正同,其業之有益於本國之民功者僅能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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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說理嘉圖亦持異同,不盡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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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乎其復也常不若國中爲易之速耶?國中貿易之償價也,大抵不逾歲,而歲中三四度償者有之,至於中外互易,速者必期歲盡,甚者度二三歲。然則同一母財,爲國中之易者已十二次,而爲中外互易者止於一次。幷前事而言,則母財數同,爲國中之易者,其獎進本國勞民之效二十四倍於爲中外互易者矣。
國中與境外貿易,有徑有紆。紆者奈何?其取境外之貨也,不以國中之所產,而以他國所產與之轉易也。雖然,其事必其本國之所有。夫戰勝攻取之所得者無論已,舍此則外國之貨未有不本之國中之民力物產而可以徒得者也。故自本國觀之,中外貿易之事,其效紆與徑同。所異者紆之終利愈益遠耳,蓋其轉折繁矣。今使運英之熟貨以易威占尼亞之菸葉,復運威占尼亞之菸葉以易
力嘉
之麻枲,是商欲更用其母以舉他事者,其必俟前二易之各復其利明矣。又謂易威之菸葉者非英熟貨,而爲
雅墨嘉
之糖與蔗酒,則前二易者,今乃三易,商之收利不愈遙乎?又使其事不出於一商,二商三商分而業之以轉相授受,如是彼各商之收利,徑於前矣,而終利之歸,賒如故也。故貿易從其紆道,其中所用之母財出於一商可也,出於數商可也,其收利自商視之則異,自國視之則同。如前之二事,其動母必三倍於徑者,究其中皆以英之熟貨易俄之麻枲耳。自所鼓之國中人功而言之,徑與紆之貿易,用本同,而利國紆不若徑也。
中外貿易,紆徑二塗不同之效如此。苟其從紆,則不論轉相易者之爲何貨,卽如巴西之金,祕魯之銀,原其得之,亦猶威之菸葉,必以國中之地產,或國中地產之所轉易者易之,外是則彼二土之金銀末由至,故自效見本國者言之,苟二礦不出於國中。出金銀以易人貨者,皆紆道之一端,其所鼓之功,所復之母,皆不如徑以爲易者之大且速也。雖然,用金銀而便利者亦有之。蓋其物易挾而本值多,其不受震盪磨礱之傷甲於百貨,占位少而運費微,不蝕不騫而保險易,故以之爲易最便,而於國之所費最廉。或曰常出金銀以與他國易貨者,其弊爲漏巵,國將漸貧,此則部丁所詳論而明辨者也。
惟境外貿易所斥之母財,於本國人功爲無所鼓。其每番爲易,必復二本,與前者同,顧所復者皆在境外,本國所得獨本商之贏利耳。譬如德意志
〈
日耳曼未合之先,英人稱荷蘭民爲德種,與今之德人異
〉,商斥其積畜爲母,以運穀於波蘭,致之波陀噶爾,其回船則運波陀噶爾之果酒,以致於波蘭。此其所復之二母,於荷蘭皆無與,荷蘭得者獨其贏利,其國歲殖,所增僅此。然使所用之海舶水手皆德產,則母財中所用以造舟雇傭者,亦荷之所收也。大抵爲境外交易者皆操此術,用本國之船人,轉他國之貨物,故俗呼操此業者爲捎商,以其具人船爲他捎物,若轉移執事者也。顧亦有不盡然者,卽如前事,母出德人,而用英之海舶水手,蔑不可也。英本島國,其四封之固,守險之資,視船舶與走海之民之多寡爲疏密,故捎商之業於英尤宜。然欲船舶水手之多,不必待境外之捎業也,爲本國沿海轉運者亦能得之。蓋母本旣同,則人舟多寡不以境外國中爲異,異者視運貨之精粗,與步口之遠近,而其視運貨精粗者尤多。此如
紐喀
所與倫敦煤運,所用人舟至多,二地相距非遙而其人舟之數則過諸捎業者,可以見矣。故以法勤民,使斥母以強事捎業者,其所益之船舶水手不必多也。
由斯而談,是三塗之商業,自其鼓本國人功之多寡,增本國物值之微鉅言之,將境外之貿易不如中外之貿易,中外之貿易不若國中之自爲貿易,明矣。其所用之母財同,而效之及國者異。夫國期於強,強必由富,富者必由一國歲殖之加多。歲殖者,賦稅之所從出也。計學之所講求,凡爲富強而已,今三塗之損益旣講而明之如此,則有國者不可設爲政法使境外貿易加乎中外貿易之上,尤不可使二者貿易加乎國中貿易之上也。利之所在,民將自趨,立法以禁其爲此開其爲彼者,什八九不必利也。夫苟一任其自趨,而不加之以束縛與馳驟,則三塗之商當乎其宜,皆爲大利。且有時民之舍此塗而適彼者,誠亦有其不容已者焉。蓋土有所最宜,民有所偏習,國中之供而不售求而不得者,往往有之。夫供之而過,至於不售,非有易者,其生將廢,廢則歲殖微矣。今如英之物產,若穀麥,若氈罽,若鐵功,三者皆過求之供也,故必出之境外以爲易,而後所欲得者至也。又必有爲之通者,而後兩得其平,而產者不致虧折也。是故所居近海,瀕於可漕之河者,皆利治生。無他,亦便於轉有餘易不足耳。
且中外易矣,而有時民之舍徑而爲紆,亦出於不容已也。國有過求之供,則出之以易外貨,而外貨至者,又過本國之所求也,則不得不更出而易之,以致其所欲得者,此中外貿易之所以有紆道也。今如用英產所易威占尼亞、馬理蘭二地之菸葉歲蓋九萬六千彘首,而英之所能銷者僅一萬四千彘首焉,使所浮之八萬二千彘首者不可轉而他易,則一溢之餘,其業立仆,而前之英產所以與此八萬二千爲易者亦必相隨而俱去,其於歲殖民功非大損耶?故有時此紆者之所爲其不容已,與徑者之所爲等,有之而民功興,無之而民功廢。
誠使國中之積畜甚饒,而斥爲治生母財者又不足以盡之,夫如是,其溢爲境外貿易之母財,以豐佐他國之民功物產者,固其所矣。是故國有捎商者,民財充斥之徵驗也,而非民財充斥之所由然。彼秉國成者,常欲以術敺民使操是業,則所謂以果爲因者矣。今之荷蘭,以幅員戶口比例爲言,其民力豐饒過諸國遠,是以爲捎商者多德人。次荷蘭而言富則英倫也,故其民亦多治捎業者。雖然,彼之所爲,質而言之,則中外貿易而紆者耳,非眞捎業也,運東西印度與夫美利堅之物產,而致之歐洲之市矣。然其始易也,常以英產爲權輿,其終事也,常以英市所銷爲歸宿,故曰非捎業也。若夫用英之人船,以往來以地中海之諸步,與夫天竺東西沿海諸捎商,則吾英之眞爲捎業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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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母財充斥,用之國中不盡,此所謂過富者也,過富則將爲境外商業。斯密所指誠有然者,今日中國沿海沿江諸步輪船公司,皆西人而治捎業者也。雖然,謂過富而治捎業可,謂治捎業卽其過富者不可也。十餘年前,歐洲捎商多瑞典人,瑞典非富國也。大抵生業之道,民各擇其所最宜者爲之,不可以一槪量也。斯密所云,亦指大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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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塗商業之廣狹,何所限乎?國中之貿易,其母財所用之微鉅,視國中諸部物產有餘可通之多寡;中外之貿易,視通國物產有餘可以出國之多寡;境外之貿易,視列國物產有餘可通之多寡,此其大較也。故境外貿易方之前二塗爲無限,而其中可用母財之數亦無限。
人有蓋藏可斥爲母,將爲農乎?爲工乎?抑爲商賈乎?大抵各計身家私利而從之耳。至於所居之國,緣彼擇業之殊,其所鼓之人功有多寡,所增長之物殖有微鉅,則未嘗煩其神慮者也。使其國農利誠最優,執耙荷耒之功,一朝可以覬大富,則國人之用本與通國之公利,將不期合而自合。民各騖私,而國亦不期而進富。而無如吾歐今世畎畝之利不較他業爲優,雖近者持論之家奮舌揚衡,極言濬墾之得利,此富而擇業者所饜聞也。然粗觀事跡,已足證其說之誣矣。每見壯年涉世,操至微之積畜,甚或赤手無藉,以肩撞肘拒於買賤賣貴工賈商業之間,朝爲無賴,暮號素封者蓋比比也。而百年以來所謂勤本業以致富者,寂寂無聞焉,又何說耶!且此又非地已盡耕,耕已盡善之故也。歐洲大國之提封,曠而蕪者,行一日之程可以數遘,而甽而播者又不必皆盡地力也。橅略而計之,將見土壤之上,尙可以受無限之母財,而使民與國交相利,然而終莫之利者,則逐末之優必有激而使爾者矣。故歐洲政俗,前何所施,而使民於邑業大便,且寧挾衆多之財,以從事於亞美之商業。至於畎澮耕耘之事,雖在井里之近,有室家之娛,莫勸爲之,此則不佞於是書餘部所勉思而竊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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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羅哲斯云,斯密之言,固亦稍過。至此中所以然之故,粗可得言。蓋農業恆有畛畔,不若工業之易擴充也。一廠旣立之後,使求者日多,其爲廣供至易,農則勢有不能。故工之加母,多多益辦,農業則視地之界冪力澤以爲功,不可過也。且工之爲利,視求作供,皆歸己有,而農則有田主之征,而常得其大分。至於田主,則以土地治闢之故,由貧窶而爲素封者亦比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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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案:此篇分斥母治生之事爲農工商賈矣,繼又分商之事爲三塗:有內易,有外易,有內外易。其大指似首農業,而以外易之商爲最下。後人則謂斯密旣云農工商賈四者不可偏廢,則七者之事皆民生所必資,不應有高下之別也。苟謂事雖不可偏廢,而富國之效則殊。殊者奈何?以其所鼓本國之人功有多寡,所增本國物產之價有微鉅,是亦不必盡爾。斯密索證,獨舉北美英屬,以爲用母於農致富奇速之徵,願獨不見同時之波蘭、俄羅斯、西班牙、波陀噶爾諸邦,舍農而外幾無餘業,而皆不富,且進治極遲,又何說耶?大抵斯密品第民業多偏於農,往往有時而過,而後人遂指其言爲失,則又不可耳。蓋地爲百產之宗,使耕牧樹畜者斥母治業而不得贏,則宇內之財只有此數,行且日微而盡,其他工商之業,烏得立乎?此易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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