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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清朝 / 揭本生息贈藥單 / 揭本生息贈藥單__juan_01.txt
立領揭銀人孫逸仙:緣逸仙訂議在澳門大街開創中西藥店一間,需銀寄辦西國藥料,今託吳節薇兄擔保揭到鏡湖醫院藥局本銀貳千大員,劃兌重壹千四百四拾兩正。言明每百員每月行息壹員算其息,仍託逸仙代辦西藥贈送,逸仙自願贈醫,不受謝步。此本限用五年為期,到期如數清還,或過期不測無力填還,擔保人吳節薇兄自願填足,毋得異論。欲後有憑,立明領揭銀單一紙當眾簽名,擔保人亦的筆簽名,交與鏡湖醫院藥局收執存據。
擔保還銀人吳節薇的筆。
知見人:
黎若彭
阮建堂
黎曉生
曹渭泉
張楨伯
宋子衡
光緒十八年十月三十日
立領揭銀人孫逸仙的筆。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
公有領域
,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25年逝世,在
美國
以及版權期限是
作者終身加80年
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公有領域
。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
公有領域
。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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