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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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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冥司部紀事
冥司部雜錄
冥司部外編
神異典第三十六卷
冥司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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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記》:漢下邳周式嘗至東海,道逢一吏,持一卷書
求寄載,行十餘里,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君船中,慎勿發之。」去後,式盜發視書,皆諸死人錄下條有
式名。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忽視之。式叩頭流血,良久,吏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卿名。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得度也。勿道見吾書』。」式還,不出已二年,餘家皆怪之。鄰人卒亡,父怒
使往弔之。式不得已,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門,知復奈何?吾求不見,連累為鞭杖。今已見汝,無可奈何。後三日日中,當相取也。」式還,
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晝夜相守。守至三日日
中時果見來取,便死。
《錄異記》:袁起者,後漢時湘中人,在鄉忽醉,三日始醒。
起吐皆聞酒氣,自云「起與天人共飲。」後任漢陽令,逆
說豐儉有驗,白日判陽,夜判陰,忽乘雲而上天,不知
所在。
《隋書韓擒傳》:「擒字子通,河南東垣人也。後家新安。擒少慷慨,以膽略見稱,容貌魁岸,有雄傑之表。周拜都督、新安太守,稍遷儀同三司,襲爵新義郡公。高祖進位上柱國,別封壽光縣公,食邑千戶,以行軍總管屯金城,即拜涼州總管。俄徵還京,上宴之內殿,恩禮殊厚。無何,其鄰母見擒,門下儀衛甚盛,有同王者,母異」而問之,其中人曰:「吾來迎王。」忽然不見。又有人疾篤,
忽驚走至擒家,曰:「我欲謁王。」左右問曰:「何王也?」答曰:
「閻羅王。」擒子弟欲撻之,擒止之曰:「生為上柱國,死作閻羅王,斯亦足矣。」因寢疾,數日竟卒,時年五十五。
《滑縣志》:韓擒虎墓在小韓村,有閻羅王廟。孚濟王即
韓擒虎,一名威顯王廟,在縣東北七十里小韓村。
《廣異記》:張仁亶幼時貧乏,恆在東都北市寓居。有閻
庚者,馬牙,荀子之子也,好善自喜,慕仁亶之德,恆竊
父資以給其衣食,亦累年矣。荀子每怒庚云:「汝商販之流,彼才學之士,于汝何有?而破產以奉。」仁亶聞其
辭,謂庚曰:「坐我累君,今將適詣白鹿山,所勞相資,不敢忘也。」庚久為仁亶胥附之友,心不忍別,謂仁亶曰:
「方願志學,今欲偕行。」仁亶奇其志,許焉。庚乃私備驢
馬糧食同去。六日至陳留,宿逆旅。仁亶舍其內房,房
外有床。久之,一客外至,坐于床所,仁亶見其瞻視非
凡。會庚自外持壺酒至,仁亶以酒先屬客,客不敢受,
固屬之,因與合飲。酒酣歡甚,乃同房而宿。中夕相問
行李,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
糾男女腳。仁亶開視其衣裝,見袋中細繩,方信焉。因
求問己榮位年壽。鬼言:「亶年八十餘,位極人臣。」復問
庚,鬼云:「命貧無位祿。」仁亶問何以致之,鬼云:「或絆得佳女,配之有相,當能得耳。今河北去白鹿山百餘里,有一村中,王老女相極貴,頃已絆與人訖,當相為解彼絆此,以成閻侯也。第速行,欲至其村,當有大雨濡濕,以此為信。」因訣去。仁亶與庚行六七日至村,遇大
雨,衣裝濕汙,乃至村西,求王氏舍焉。款門久之,方出,
謝客云:「家有小不得意,所以遲遲無訝也。」仁亶問其
故,云:「己唯一女,先許適西村張家,今日納財,非意單寡。此乃相輕之義,已決罷婚矣。」仁亶等相顧微哂。留
數日,主人極歡,仁亶乃云:「閻侯是己外弟,盛年志學,未結婚姻。」主人辭以田舍家,然有喜色。仁亶固求,方
許焉。以馬驢及他齎為贄。數日成親畢,留閻侯止王
氏。仁亶獨往,主人贈送之。其後數年,仁亶遷侍御史、
并州長史、御史大夫,知政事。《後庚》累遇提挈,竟至一
州。
開元中,洛陽令楊瑒常因出行,見槐陰下有卜者,令
過,端坐自若。伍百訶使起避不動。瑒令散手,拘至廳
事,將捶之,躬自責問。術者舉首曰:「君是兩日縣令,何以責人?」瑒問其事,曰:「兩日後君當命終。」瑒甚愕,問何
以知之,術者具告所見。舉家驚懼,謂術者曰:「子能知之,必能禳之,若之何而免也?」瑒再拜求解,術者曰:「當以君之聞見以衛執事,免之與否,未可知也。」乃引瑒
入東院亭中,令瑒被髮跣足,牆面而立,己則據案而
書符。中夕之後,喜謂瑒曰:「今夕且幸免,其即來,明日可以三十張紙作錢,及多造餅餤與壺酒,出定鼎門外桑林之間,俟人過者則飲之,皁裘右袒,即召君之使也。若留而飲餤,君其無憂。不然,實難以濟。君亦宜易衣服,處小室以伺之,善為辭謝,問以所欲,予之策盡於是矣。」瑒如其言,洎日西景,酒餤將罄,而皁裘不
至。瑒深以為憂,須臾遂至,使人邀屈,皁裘欣然,累有
所進。瑒乃拜謁人云:「君昨何之,數至所居,遂不復見,疑於東院安處,善神監護,故不敢犯。今地府相招未已,奈何?」瑒再拜,求救者千數,兼燒紙錢,資其行用。鬼
云:「感施大惠,明日當與府中諸吏同來謀之,宜盛饌相待。」言訖不見。明日,瑒設供帳,極諸海陸候之。日晚,
使者與其徒數十人同至,宴樂殊常,浩暢相語曰:「楊長官事焉得不盡心耶?」久之謂瑒:「君對坊楊鍚,亦有才幹,今揩王作金以取彼。君至五更,鼓聲動,宜於錄門相候。若聞哭聲,君則免矣。」瑒如其言往,見鬼便在
樹頭。欲往鍚舍,為狗所咋,未能得前。俄從𡙇牆中入,
遲迴聞哭聲,瑒遂獲免。
《靈怪錄》:「李令問,開元中為祕書監,左遷集州長史。令問好服玩飲饌,以奢聞於天下。其炙驢罌鵝之屬,慘毒取味,天下言服饌者,莫不祖述李監以為美談。令問至集州染疾,久之漸篤。刺史以其名士,兼是同宗,恆令夜開城門,縱令問家人出入。刺史之子嘗夜與奴私出遊,至城門,遙見甲仗數百人,隨一火車當街」而行,驚曰:「不聞有兵,何得此輩?」意欲馳告父,且復伺
其所之。尋而已至城濠,火車從水上過,曾不漬滅,方
知是鬼,走投其門,門已閉,不得歸,遂奔令問門中處
之。既入,火車亦至,令問中門外。其子雖恐懼,仍竊窺
之。忽聞堂中十餘人誦經甲仗等,遲迴良久,有一朱
衣鬼徑三蹋關,聲如霆震。經聲未絕,火車移上堂階,
遙見燈火清靜,尚有十餘人侍疾。朱衣鬼又抉窗櫺,
其聲如前。令問左右者皆走散。鬼自門持令問出,遂
擲於火車中,群鬼擁之而去。其子還舍述其事。刺史
明日令人問疾,令問家中餘口,無敢起者。使者叫呼
方出,云:「昨夜被驚,至今戰懼未已。」令問尸,為鬼所擲,
在堂西北隅重床之「下,家人乃集而哭焉。」《紀聞》:京兆人劉子貢,五月二十二日因病熱卒,明日
乃蘇。自言被錄至冥司,同過者十九人。官召二人,出
木括其頭,加釘鍱焉。命繫之曰:「此二人罪重,留餘者且釋去。」又引子貢問曰:「此為何處人?」曰:「此皆地獄也。緣同光王生,故休罪人七日,此中受罪者暫停。若遇其鼓作,罪人受苦,可驚駭耳目。」子貢娶于離江縣令
蘇元宗。見元宗於途,問之曰:「丈人在生好善,何得在此?」元宗曰:「吾前生有過故留。然事已辦,今將生天不久矣。」又問二子:先死者何在?長者愿而信,死便生天;
少兒賊而殺,見在地獄。又遇鄰人李暐,暐曰:「君為傳語吾兒,吾生前坐罪,大被拘留。為吾造《觀世音菩薩像》一,寫《妙法蓮華經》一部,則生天矣。」又遇其父慎,慎
曰:「吾以同光王生故,得假在外。不然每日受罪,苦不可言。坐吾彈殺鳥獸故,每日被牛頭獄卒燒鐵彈數千,其色如火,破吾身皮數十道,納熱彈其中,痛楚不可忍。」又見身存者多為鬼。子貢以二十三日生,生七
日,至二十九日又殂,遂不活。
《通幽記》:「皇甫恂字君和,開元中授華州參軍,暴亡,其魂神若在長衢路中,夾道多槐樹,見數吏擁篲,恂問之,答曰:『五道將軍常于此息焉。恂方悟死耳,嗟歎而行,忽有黃衣吏數人執符,言天曹追逐,驅迫至一處,門關甚崇,似上東門,又有一門似尚書省門,門衛極眾,方引入,一吏曰:『公有官須別通,且伺務隙耳。恂拱』』」立候之。須臾,見街中人驚矍辟易。俄見東來數百騎,
戈矛前驅,恂匿身牆門以窺。漸近,見一老姥,擁大蓋,
策四馬,從騎甚眾。恂細視之,乃其親叔母薛氏也。恂
遂趨出,拜伏,自言姓名。姥駐馬問恂是何人,都不省
記。恂即稱小名。姥乃喜曰:「汝安得來此?」恂以實對。姥
曰:「子姪中惟爾福最隆,來當誤耳。且吾近充職務,苦馳驅,汝就府相見也。」言畢遂過。逡巡判官務隙,命入,
見一衣冠昂然,與之承迎。恂哀祈之,謂恂曰:「足下陽中有功德否?」恂對曰:「有之。」俛而笑曰:「此非妄語之所。」顧左右曰:「喚閹割家來。」恂甚惶懼。忽聞疾報聲王有
使者來。判官遽趨出,拜受命。恂窺之,見一閹人傳命
畢方去。判官拜送門外,卻入,謂恂:「向來大使有命,言足下未合來,所司誤耳。足下自見大使,便可歸也。」數
吏引去。西行三四里,至一府郡,旌旗擁門。恂被命入,
仰視,乃見叔母據大殿命上令坐。恂俯伏而坐,羽衛
森然。旁有一僧,趺寶座,二童子侍側,恂亦理揖。叔母
方敘平生,委曲親族,誨恂以仁義之道,陳報應之事。
乃曰:「兒豈不聞地獄乎,此則其所也,須一觀之。」叔母
顧白僧:「願導引此兒。」僧遂整衣而命:「恂從我。」恂隨後
行。比一二里,遙望黑風自上屬下,煙漲不見。其際中
有黑城,飛焰赫然,漸近其城,其黑氣即自去和尚丈
餘而開,至城門即自啟。其始入也,見左右罪人,初剝
皮吮血,砍刺糜碎,其叫呼怨痛,宛轉其間,莫究其數,
楚毒之聲動地。恂震怖不安求還。又北望一門熾然
炎火,和尚指曰:「此無間門也。」言訖欲歸,忽聞火中一
人呼恂,恂視之,見一僧坐鐵床,頭上有鐵釘,釘其腦,
流血至地,細視之,是恂門徒胡僧辨也。驚問之,僧曰
「生平與人及公飲酒食肉,今日之事,自悔何及?君今隨和尚,必當多福,幸垂救。」曰:「何以奉救?」僧曰:「寫《金光明經》一部,及于都市為造石幢,某方得作畜生耳。」恂
悲而諾之,遂迴至殿,具言悉見叔母,曰:「努力為善,自不至是。」又曰:「兒要知官爵否?」恂曰:「願知之。」俄有黃衣
抱案來,放于廡下,發視之,見京官至多,又一節言太
府卿貶綿州刺史,其後掩之。吏曰:「不合知矣。」遂令二
人送恂歸,再拜而出。出門後,問二吏姓氏,一姓焦,一
姓王。相與西行十餘里,有一羊三足,截路吼噉,罵恂
曰:「我待爾久矣,何為割我一腳?」恂實不省,且問之,羊
曰:「君某年日向某縣縣尉廳上,誇能割羊腳,其時無羊,少府打屠伯,屠伯活,割我一腳將去,我自此而斃,吾由爾而夭。」恂方省之,乃卑詞以謝焦、王二吏亦同
解紛。羊當路立恂,不得去,乃謝曰:「與汝造功德,可乎?」羊曰:「速為我寫《金剛經》。」許之。羊遂喜而去。二吏又曰:
「幸得奉送,亦須得同幸惠。各乞一卷。」並許之。更行里
餘,二吏曰:「某只合送至此,郎君自尋此逕。」更一二里,
有一賣漿店,店傍斜路,百步已下,則到家矣。遂別去。
恂獨行,苦困渴,果至一店,店有水甕,不見人,恂竊取
漿飲。忽有一老翁大叫怒持刀以趁,罵云:「盜飲我漿。」恂大懼卻走。翁甚疾來恂,反顧,忽陷坑中。恍然,遂活
而殮,檢中死已五六日。既而妻覺有變,發視之,綿綿
有氣,久而能言。令急寫三卷《金剛經》。其夜忽聞敲門
聲,有風欻。
然,空中朗言曰:「焦某王某,蒙君功德,今得生天矣。」舉家聞之。更月餘,胡辨師自京來,恂異之,
而不復與飲。其僧甚恨,恂于靜處略為說冥中見師
如此,師輒不為之信。既而去,至信州,忽患頂瘡,宿昔
潰爛,困篤。僧曰:「恂言其神乎?」數日而卒。恂因為市中
造石幢,幢工始畢,其日市中豕生六子,五色白者,詣
幢環遶數日,疲困而卒,今幢見存焉。恂後果為太府
卿,貶綿州刺史而卒。
《廣異記》:開元末,東京安宜坊有書生,夜中閉門理書,
門隙中忽見一人出頭,呵問何輩,答曰:「我是鬼蹔,欲相就。」因邀書生出門,書生隨至門外,畫地作十字,因
爾前行,出坊至寺門鋪,書生云:「寺觀見阻,必不得度。」鬼言:「但隨我行,無苦也。」俄至定鼎門內,鬼負書生從
門隙中出,前至五橋道傍一家天窗中有火光,鬼復
負書生上。天窗側俯見一婦人對病小兒啼哭。其夫
在傍假寐,鬼遂透下,以手掩燈。婦人懼,呵其夫云:「兒今垂死,何忍貪臥?適有惡物掩火,可強起明燈。」夫起
添燭,鬼迴避。婦人忽取布袋盛兒,兒猶能動於布袋
中。鬼遂負出,至天窗上,兼負書生下地,送入定鼎門。
至書生宅,謝曰:「吾奉地下處分取小兒事,須生人作伴,所以有此煩君當可恕之。」言訖乃去。其人初隨鬼
行,所止之處輒書十字。翌日,引其兄弟覆之,十字皆
驗。因至失兒家,問之,亦同。
岐州佐史,嘗因事至京,停輿道里,忽見二人及一無
頭人來云:「王令追己。」佐史知其鬼,因問:「君在地下並何職掌?」云:「是捉事。」佐史謂曰:「幸與諸君臭味頗同,能相救否?事了,當奉萬張紙錢。」三人許諾,期後五日,若
不復來者,即是事了。其錢可至天門街燒之。至五日
不來,史乃燒錢畢,因移居崇仁里。後京中事了,西還
岐州。至杏樹村,復逢二人,問「何所來,頃于舊處相訪,不得所處分事。已得免勞致錢財地,所由已給,《永年優復,牒》非大期至,更無疾病耳。」《異聞總錄》:唐漢守南纘,嘗為人言:至德中,有調選得
同州督郵者,姓崔。有青袍人未知其姓字,因相揖偕
行,徐問何官,青袍人云:「『新授同州督郵』。崔云:『某新授此官,豈不錯誤乎』?」青袍人笑而不答。又相與行,悉云
赴任。去同州數十里,於斜路中有官吏拜迎,青袍人
謂崔君曰:「君為陽道錄事,某為陰道錄事,路從此別,豈不相送耶?」崔生異之。即與連轡入斜路,遂至一城
郭,街衢局署,亦甚壯麗。青袍人至廳,與崔生同坐受
謁,通胥徒僧道等。訖次通辭訟獄囚。崔生大驚,謂青
袍人曰:「不知拙室,何得至此?」青袍人即避入案後,令
崔生自與妻會。妻云:「被追至此,已至數日,君宜哀請錄事耳。」崔生即祈求青袍人。青袍人因令胥吏促放
崔生妻令迴。崔生試問妻犯何罪至此?青袍人曰:「君寄家同州,亡人皆聽勘過,蓋君管陽道」〈原本疑有脫誤〉
崔生
淹留半日,即請卻回。青袍人命胥吏等拜送曰:「雖陰陽有殊,然俱是同州也,可不拜送督郵哉?」青袍人亦
郊餞送,再三勤款,揮袂又令斜路口而去。崔生至同
州,問妻子,妻子病七八日,冥然無知,神識不主,今纔
得一日。崔暗記之,恰放回日也。妻不記陰道,見崔生
言之,妻始悟如夢,亦不審記憶也。
《通幽錄》:大曆四年,處士盧仲海與從叔纘客于吳,夜
就主人飲,歡甚,大醉,群屬皆散,而纘大吐,甚困,更深
無救者,獨仲海侍之。仲海性孝友,悉篋中之藥物以
護之。半夜纘亡,仲海悲惶,伺其心尚煖,計無所出,忽
思禮有招魂望反諸幽之旨。又先是有力士說招魂
之驗,乃大呼纘名,連聲不息數萬計。忽蘇而能言曰
「賴爾呼救我。」即問其狀,答曰:「我向被數吏引言,郎中令邀迎。問其名,乃稱尹逡。」巡至宅,門閥甚峻,車馬極
盛,引入,尹迎勞曰:「飲道如何?常思曩日,被酒縱思,忽承戾止,浣濯難申,故奉迎耳。」乃邀入詣竹亭,坐客人
皆朱紫,相揖而坐,左右進酒,杯盤昺曜,妓樂雲集,吾
意且洽,都忘行李之事。中宴之際,忽「聞爾喚聲,眾樂齊奏,心神已眩,爵行無數,吾殆忘之。俄頃,又聞爾喚聲,且悲,我心惻然,如是數四。且心不便請辭,主人苦留,吾告以家中有急,主人暫放我來,當或繼請授吾職事。吾向已許諾,及到此方知是死。若不呼我,都忘身在此。吾始去也,宛然如夢。今但畏再命,為之奈何?」仲海曰:「情之至隱,復無可行,前事既驗,當復執用耳。」因焚香誦咒以備之。言語之際,忽然又沒。仲海又呼
之聲,且哀厲激切,直至欲明方蘇。曰:「還賴爾呼我,我向復飲。」至於酣暢,坐寮徑醉。主人方敕文牒官,我職
聞爾喚聲哀厲,依前惻怛。主人訝我不怡,又暫乞放
者再三。主人笑曰:「大奇,遂放我來,今去留未決。雞興,陰物向息,又聞鬼神不越疆,吾與爾逃之可乎?」仲海
曰:「上計也。」即具舟倍道,併行而愈。
《前定錄》:韋泛者,不知其所來,大曆初,罷潤州金壇縣
尉,客遊吳興,維舟於興國佛寺之水岸。時正月朢夜,
士女繁會,泛方寓目,忽然暴卒。縣吏捕驗,其事未已,
再宿而甦,云:「見一吏持牒來,云府司追逐。與之同行,約數十里,忽至一城,兵衛甚嚴,入見多是親舊往還,泛驚問吏曰:『此何所也』?」吏曰:「此非人間也。」泛方悟,死
矣。俄見數騎呵道而來,中有一人,衣服鮮華,容貌甚
偉。泛前視之,乃故人也。驚曰:「君何為來此?」曰:「為吏所追。」其人曰:「某職主召魂,未省追子。」因思之曰:「嘻,誤矣,所追者非追君也,乃兗州金鄉縣尉韋泛也。」遽叱吏
送之歸。泛既喜得返,且恃其故人,因求其祿壽。其人
不得已,密謂一吏,引於別院,立泛於門。吏入,持一丹
筆來,書其左手曰:「前楊復後楊,後楊年年強,七月之節歸元鄉。」泛既出,前所追吏亦送之。既醒,具述其事。
沙門法一好異事,盡得其實,因傳之。後六年,以調授
太原陽曲縣主簿,秩滿至京師,適遇所親與鹽鐵使
有舊,遂薦為揚子縣巡官,在職五年,建中元年六月
二十八日,將赴選,以暴疾終於廣陵旅舍。其日乃「立秋」日也。
《酉陽雜俎》:李公佐大曆中在廬州,有書吏王庾請假
歸,夜行郭外,忽值引騎呵辟,書吏遽映大樹窺之,且
怪此無尊官也。導騎後一人紫衣,儀衛如節使,後有
車一乘,方渡水,御者前白車鉤索斷,紫衣者言「檢簿」,
遂見數吏檢簿曰:「合取廬州某里張某妻脊筋。」乃書
吏之姨也。頃刻吏回,持兩條白物,各長數尺,乃渡水
「而去。至家,姨尚無恙,經宿忽患背疼,半日而卒。」《續元怪錄》:「岳州刺史李俊舉進士,連不中第。貞元二年,有故人國子祭酒包佶者,通於主司,援成之榜,前一日當以名聞執政。初五更,俊將候佶,里門未開,立馬門側傍有賣糕者,其氣爞爞。有一吏若外郡之郵檄者,小囊氈帽,坐於其側,頗有欲糕之色」,俊為買而
食之。客甚喜,啗數斤。俄而里門開,眾競出,客獨附俊
馬曰:「願請問。」俊下聽之,曰:「某乃冥之吏,送進士名者,君非其徒耶?」俊曰:「然。」曰:「送堂之榜在此,可自尋之。」因
出視俊無名,垂泣曰:「苦心筆硯二十餘年,偕計者亦十年,今復無名,豈終無成乎?」曰:「君之成名,在十年之外,祿位甚盛。今欲求之亦非難,但於本祿耗半,且多屯剝,纔獲一郡,如何?」俊曰:「所求者名,名得足矣。」客曰:
「能行少賂於冥吏,即於此取其同姓者易其名,可乎?」俊問幾何可?曰:「陰錢三萬貫,某感恩而以誠告,其錢非某敢取,將遺牘吏來日午時送可也。」復授筆,使俊
自注:從上有故太子少師李夷簡名,俊欲揩之,客遽
曰:「不可,此人祿重,未易動也。」又其下有李溫名,客曰:
「可矣。」乃揩去「溫」字,注「俊」字。客遽卷而行,曰:「無違約。」既
而俊詣佶,佶未冠,聞俊來,怒出曰:「吾與主司分深,一言狀頭可致。公何躁甚?頻見問吾,其輕語者耶?」俊再
拜對曰:「俊困於名者,思決此一朝。今當呈榜之晨,冒責奉謁。」佶唯唯,色猶不平。俊愈憂之,乃變服,伺佶出,
隨之。經皇城東北隅,逢春官懷其榜,將赴中書。佶揖
問曰:「前言遂否?」春官曰:「誠知獲罪負荊,不足以謝,然迫於大權,難副高命。」佶自以交分之深,意謂無阻,聞
之,怒曰:「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能立然諾。今君移妄於某,蓋以某官閑也。平生交契,今日絕矣。」不揖而行。
春官遽追之曰:「迫於豪權,留之不得。竊恃深顧,外於形骸,見責如此,寧得罪於權右耳。請同尋榜,揩名填之。」祭酒開榜,見李公夷簡欲揩春官,急曰:「此人宰相處分,不可去。」指其下,李溫曰:「可矣。」遂揩去「溫」字,注「俊」字。及榜出,俊名果在己前所指處。其日午時,隨眾參
謝,不及赴糕客之約。迫暮將歸,道逢糕客,泣示之背
曰:「為君所誤,得杖矣。牘吏將舉勘,某更他,祈共止之。」其背實有重杖痕,俊驚謝之,且曰:「當如何?」客曰:「來日午時送五萬緡,亦可無追勘之厄。」俊曰:「諾。」及到時焚
之,遂不復見。然俊筮仕之後,追勘貶降,不絕於道。纔
得岳州刺史,未幾而終。
《前定錄》:河南薛少殷舉進士,忽一日暴亡於長安崇
儀里,有一使持牒云:「大使追。」俄引至府門,見府官即
鮮于叔明也。少殷欲有所訴,叔明曰:「寒食將至,何為鏤雞子食也?」東面有一僧,手持寶塔,門扇雙開,少殷
已在其中。叔明曰:「某欲立事和尚何為救此人?」方乃
迫而出,令引少殷見判官。及出門之西院,閽者入白:
逡巡聞命素服,乃引入,所見乃亡兄也。敘泣良久,曰:
「吾以汝久未成名,欲薦汝於此,分主公事,故假追來,非有他也。」少殷時新婚姻,懇不願住。兄曰:「吾同院有王判官,職居西曹,汝既來此,可以一謁而去。」乃命引
少殷於西院見之,接待甚厚。俄聞備饌,海陸畢陳。未
食,王判官忽起顧,見向者持塔僧,僧曰:「不可食,食之則無由歸矣。」少殷曰:「饑甚奈何?」僧曰:「唯密煎薑可食。」乃取食之,而王判官竟不至。僧曰:「可去矣。」少殷復出
詣兄,且請去。兄知不可留,乃白府官許之。少殷既得
歸人間,願知當為何官。兄曰:「此甚難言,亦何用知之。」少殷懇請,乃召一吏,取籍尋閱,不令少殷見之,曰:「汝後年方成名,初任當」極西之官,次得歷畿赤簿尉,又
一官極南,此外吾不知也。臨別,兄曰:「吾舊使祗承人李俊,令隨汝去,有危急即可念之。」既去,每過危險,皆
見其僧前引少殷曰:「弟子素不相識,和尚何乃見護如此?」僧曰:「吾為汝持《金剛經》,故相護耳。」既醒,具述其
事。後年春,果及第。未幾,授祕書省正字,充和蕃判官。
及回,改同安主簿。秩滿,過趙昌為安南節度,少殷與
之有舊,懇求為從事,欲壓極南之官。昌許之曰:「乘遞之鎮,未暇有表,至江陵當以表請。」及表至,少殷尋以
母丁憂,服除,選授萬年縣尉。時青淄卒吏與駙馬家
童鬥死,京兆尹不時奏,德宗怒。時少殷主賊曹務,一
日乃貶高州雷澤縣尉。十餘年備歷艱苦,而李俊常
有所護。及順宗嗣位,有詔收錄貶官,少殷移至桂陽,
與貶官李定同行,過水勒馬,與一從人言,即李俊也,
云:某月日已足。拜別而去。少殷曰:「吾兄言官止於此,李俊復去將不久矣。」李定驚感,蹙問其事,具以告之。
少殷十數日而卒。
柳及,河南人。貞元中進士登科,殊之子也。家於澧陽。
嘗客遊至南海,元帥以其父有名於搢紳士林間,俾
假掾于廣。未幾,娶會長岑氏之女,生一男,名《甑甑》。及
以親老家遠,不克迎候,乃攜妻子歸寧於澧陽。未再
歲後,以家給不足,單車重遊南中。至則假邑於蒙於
武仙。再娶沈氏。會公事之郡,獨沈氏與母孫氏在縣
廨時,當秋夜分之後,天晴月皎,忽於牖中見一小兒
手招沈氏曰:「無懼,無懼,某幾郎子也。」告說事狀,歷然
可聽。沈氏以告其母,母乃問是何人,有何所請,答曰:
「某甑甑也,以去年七月身死,故來辭別。凡人夭逝未滿七歲者,以生時未有罪狀,不受業報,縱使未即託生,多為天曹權錄驅使。某使當職役,但送文書,來往地府耳。天曹記人善惡,每月一送地府,其間有暇,亦得閒行。」沈氏因告曰:「汝父之郡,會計亦當即至。」俄爾
及歸,沈氏具告,及固不信,曰:「荒徼之地,當有妖怪,假託人事,殆山精木魅之所為乎?」其夕即又於牖間以
手招及。及初疑,尚正辭詰之,及聞本末,知非他鬼,乃
歔欷涕泗。因詢其夭橫之由,答曰:「去年七月中戲弄,遂得痢疾,醫藥不效,以至於此,亦命也。今為天曹收役,亦未有託生之期。」及曰:「汝既屬冥司,即人生先定之事可知也。試為吾檢窮達性命,一來相告。」答云:「諾。」後夕乃至,曰:「冥間有一大城,貴賤等級,咸有本位,若棋布焉。世人將死,或半年,或數月內,即先於城中呼其名。」時甑甑已聞呼父名也,輒紿而對。既而私謂沈
氏曰:「阿爺之名已被呼矣,非久在人間。他日有人求娶沈氏者,慎勿許之。若有姓周職在軍門者,即可許之,必當偕老,衣食盈羨。」其餘所述近事,無不徵驗。後
一夕又來曰:「某以拘役有限,不得到人間,從此永訣矣。」言詞悽愴,欷歔而去。後四月及果卒,沈氏尋亦萍
泊南海,或有求納者,輒不就。後有長沙小將姓周者,
部本郡錢帛貨貿於廣州,求娶沈氏一言而許之,至
今在焉。平昌孟弘微與及相識,具錄其事。
《酉陽雜俎》:元和初,上都東市惡少李和子父努眼,和
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常臂鷂立於
衢,見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
即遽祗揖。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因行數步,止於人
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紿言?」又曰:「我即鬼。」因探懷中出一牒印文猶濕,見其姓名
分明,為貓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和子驚懼,乃棄鷂
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爾,必為我暫留,具少酒。」鬼固
辭,不獲巳。初將入畢羅肆,鬼掩鼻不肯前,乃延於旗
亭杜家,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遂索酒九盌,自飲三
盌六盌,虛設於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二鬼相顧
曰:「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和子許諾,以翌日及午為期,因酬酒直,且返其酒。
嘗之,味如水矣,冷復冰齒。和子遽歸,貨衣具鑿楮,如
期備酹焚之。自見二鬼挈其錢而去。及三日,和子卒。
鬼言三年,蓋人間三日也。
元和中,光宅坊百姓失名氏。其家有病者,將困,迎僧
持念妻兒環守之。一夕,眾髣髴,見一人入戶,眾遂驚
逐,乃投於甕間。其家以湯沃之,得一袋,蓋鬼間所謂
畜氣袋也。忽聽空中有聲,求其袋,甚哀切,且言:「我將別取人以代病者。」其家因擲還之,病者即愈。
元和中,有淮西道軍將使於汴州,止驛。夜久,眠將熟,
忽覺一物壓己。軍將素健,驚起與之角力,其物遂退。
因奪手中革囊,鬼闇中哀祈甚苦。軍將謂曰:「汝語我物名,我當相還。」良久曰:「此畜氣袋耳。」軍將乃舉甓擊
之,語遂絕。其囊可盛數升,無縫,色如藕絲,攜於日中
無影。
長慶初,洛陽利俗坊有百姓行車數輛,出長夏門,有
一人負布囊,求寄囊於車中,且戒勿妄開,因返入利
俗坊。纔入坊內有哭聲起。受寄者發囊視之,其口結
以生綆,內有一物,狀如牛胞,及黑繩,長數尺。百姓驚,
遽斂結之。有頃,其人亦至,復曰:「我足痛,欲憩君車中數里,可乎?」百姓知其異,許之。其人登車,覽其囊,不悅,
顧曰:「何無信?」百姓謝之。又曰:「我非人,冥司俾予錄五百人,遍歷陝、虢、晉、絳。及至此,人多蟲,唯得二十五人耳。今須往徐泗。」又曰:「君曉予言蟲乎?患赤瘡即蟲耳。」車行二里遂辭:「有程不可久留,君有壽者,不復憂矣。」忽負囊下車,失所在。其年夏,天下多患赤瘡,少有死
者。
賢奕杜陵韋元方外兄裴璞,任邠州新平縣尉,元和
五年卒於官。長慶初,元方下第,將客於隴右,出開遠
門數十里,抵偏店。將憩,逢武吏躍馬而來,乃裴璞也。
驚喜拜曰:「兄去人間,復效武職,何從吏之赳赳焉?」裴
曰:「吾為陰官,職轄武士,故武飾耳。」元方曰:「何官?」曰:「隴右三川掠剩使,職司人剩財而掠之。」韋曰:「何謂剩財?」裴曰:「數外之財,即謂之剩,故掠之。」曰:「安知其剩而掠之?」裴曰:「生人一飲一酌,無非前定,況財寶乎?陰司所籍,其數有限。獲而踰籍,陰吏狀來,乃掠之。或令虛耗,或罹橫事爾。」言畢不見。
《異聞總錄》:饒州刺史齊推女,適湖州參軍韋會長慶
三年,韋以妻方娠,將赴調,乃送歸鄱陽,遂登上國。十
一月,妻方誕之夕,齊氏忽見一人,長丈餘,金甲仗鉞,
怒曰:「『我梁朝陳將軍也,久居此室。汝是何人,敢此穢觸』!舉鉞將殺之,齊氏叫乞曰:『俗眼有限,不知將軍在此。比來承教,乞容移去』。將軍曰:『不移當死』。」左右悉聞
齊氏哀訴之聲,驚起來視,見齊氏汗流洽背,精神怳
然,遶而問之,徐言所見。及明,侍婢白於使君,請居他
室。使君素正直,執無鬼之論不聽。至夜三更,將軍又
到,大怒曰:「前者不知,理當相恕,知而不去,豈可復容?」跳來將用鉞,齊氏哀乞曰:「使君性強,不從所請。我一女子,敢拒神明,容至天明,不待命而移去,此更不移,甘於萬死。」將軍者拗怒而去。未曙,令侍者洒掃他室,
移榻其中。方將運輦使君,公退問其故,侍者以告。使
君大怒,杖之數十,曰:「產蓐虛羸,正氣不足,妖由之興,豈足遽信?」女泣以請,終亦不許。入夜,自寢其前,以身
為援,堂中添人加燭以安之。夜分,聞齊氏驚痛之聲,
開門入視,則頭破死「矣。使君哀恨之極,倍百常情,以為引力自殘,不足以謝其女。」乃殯於異室,遣健步者
報韋。會韋以文籍小差,為天官所黜,異道求復,凶訃
不逢。去饒州百餘里,忽見一女人,儀容行步,酷似齊
氏。乃呼其僕而指之曰:「汝見彼人乎,何似我妻也?」僕
曰:「夫人,刺史愛女,何以行此?乃人有相類耳。」韋審觀
之,愈是,躍馬而近其人乃入門,斜掩其扉。又意其他
人也,乃不下馬過。迴而視之。齊氏自門出,呼曰:「韋君,忍不相顧?」韋遽下馬視之,乃其妻也。驚問其故,具云
陳將軍之事。因泣曰:「妾誠愚陋,幸奉巾櫛,言詞情禮,未嘗獲罪於君子。方欲竭節閨門,終於白首,而枉為狂鬼所殺。自檢命籍,當有二十八年。今有一事,可以自救,君能相哀乎?悲恨之深,言不盡意。」韋曰:「夫妻之情,義均一體,鶼鶼比翼,隊隊比目,斷無單然此身,更將何往?苟有岐路,湯火能入,但生死異路,幽晦難知,如何可竭誠,願聞」其計曰:「此村東數里,有草堂田先生者,領村童教授。此人奇怪,不可遽言。君能去馬步行,及門趨謁,若拜上官,然垂泣訴冤,彼必大怒,乃至詬罵屈辱,捶擊拖拽,穢唾必盡。教授之事,然後見哀,即妾必還矣。先生之貌,固不稱焉。冥晦之事,幸無忽也。」於是同行韋牽馬授之,齊氏笑曰:「今妾此身,已非舊日。君雖乘馬,亦難相及。事甚迫切,君無推辭。」韋鞭
馬隨之,往往不及。行數里,遙見道北草堂,齊氏指曰:
「先生居也,救心誠堅,萬苦莫退。渠有凌辱,妾必得還。無忽忿容,遂令永隔。勉之,從此辭矣。」揮涕而去。數步
間,忽不見。韋收淚詣草堂,未到數百步,去馬公服,使
僕人執謁,前引到堂前,學徒曰:「先生轉食未歸。」韋端
笏以候。良久,一人帶破帽,曳木履而來,形狀醜穢之
極。問其門人,曰:「先生也。」命僕呈謁,韋趨走迎拜。先生
答拜曰:「某村翁,求食於牧豎,官人何忽如此,甚令人驚。」韋拱訴曰:「妻齊氏,享年未半,枉為梁朝陳將軍所殺,伏乞放歸,終其殘祿。」因扣地哭拜。先生曰:「某乃村墅鄙愚,門人相競,尚不能斷,況冥晦間事乎?官人莫風狂否?火急須去,勿恣妖言。」不顧而入。韋拜於床前
曰:「實訴深冤,幸垂哀宥。」先生顧其徒曰:「此人風疾,來此相喧,眾可拽出,又復入,汝共唾之。」村童數十,競來
唾面,其穢可知。韋亦不敢拭唾,歡然復拜,言誠懇切。
先生曰:「吾聞風狂之人,打亦不痛,諸生為吾痛擊之。」村童復來群擊,痛不可堪。韋執笏拱立,任其揮擊。擊
罷,又前哀乞,又敕其徒推倒,把腳拽出,放而復入者
三。先生謂其徒曰:「此人乃實知吾有術,故此相訪。汝今歸,吾當救之耳。」眾童既散,謂韋曰:「官人真有心丈夫也。為妻之冤,甘心屈辱。感君誠懇,當為檢尋。」因命
入房。房中鋪一淨席,席上有案,置香一爐,爐前又鋪
席。坐定,韋見黃衫人引向北行數百里,入城郭,閭里
喧鬧,一如都會。又向北有小城,城中樓殿巍峨,若王
居,衛士執兵立者、坐者各數百人。及門,門吏通曰:「前湖州參軍韋某。」乘通而入,直北正殿九間,堂中一間,
卷簾設床案,有紫衣人南面坐者。韋入,向坐而拜,起
視之,乃田先生也。韋復訴冤,左右近西通狀,韋乃趨
近西廊,又有授筆硯者,執為訴詞。韋問當衙者,曰:「王也。」吏收狀上殿,王判曰:「追陳將軍。」仍檢狀過判:狀出,
瞬息間。通曰:「捉陳將軍到。」衣甲仗鉞,如齊氏言。王責
曰:「何故枉殺平人?」將軍曰:「自居此室,已數百歲,而齊擅穢,再宥不移,忿而殺之,罪當萬死。」王判曰:「明晦異路,理不相干。久幽之鬼,橫占人室,不相自省,仍殺無辜,可決一百,配流東海之南。」案《吏過狀》曰:「齊氏祿命,實有二十八年。」王命呼阿齊問:「陽祿未盡,理合卻回。今將放歸,意欲願否?」齊氏曰:「誠願卻迴。」王判曰:「付案勒回。」案吏咨曰:「齊氏宅舍破壞,回無所歸。」王曰:「差人修補。」吏曰:「事事皆隳,修補不及。」王曰:「必須放歸。」出門
商量,狀過頃復入曰:「唯有放生魂去,此外無計。」王曰:
「魂與生人事有何異?」曰:「所以有異者,唯年滿當死之日,病篤而無屍耳。他並同。」王召韋曰:「生魂只有此異。」韋拜請之,遂令齊氏同歸,各拜而出。黃衫人復引南
行。既出其城,若行崖谷,足跌而墜,開目即復跪在案
前,先生者亦據案而坐。先生曰:「此事甚祕,非君誠懇不可致也。然賢夫人未葬,尚瘞舊房,宜飛書葬之,到即無苦,慎勿言於郡。苟微露於人,將不利於使君爾。賢閣只在門前,便可同去。」韋拜謝而出,其妻已在馬
前矣。此時卻為生人,不復輕健。韋擲其衣馱,令妻乘
馬自跨衛從之。且飛書於郡,請葬其柩。使君始聞韋
之將到也,設館施繐帳以待之,及得書驚駭,殊不信
然。強葬之,而命其子以肩輿迓焉。見之益悶,多方以
問,不言其實。其夏醉,韋以酒迫問之,不覺具述。使君
聞而惡焉。俄而得疾,數月而卒。韋潛使人覘田先生,
亦不知所以。齊氏飲食生育,無異於常,但肩輿之夫,
不覺其有人也。余聞之已久,或未深信。太和二年秋,
富平尉宋堅塵因坐中言及奇事,客有鄜王府參軍
張奇者,即韋之外弟,具言斯事,無差舊聞,且曰:「齊嫂見在,自歸」後已往拜之,精神容飾,殊勝舊日冥吏之
理於幽晦也,豈虛言哉。
《宣室志》:「平盧從事御史辛神邕,太和五年冬,以前白水尉調集於京師。時有傭者劉萬金,與家僮自勤同室而居,自勤病數月將死。一日萬金他出,自勤偃於榻,忽有一人紫衣危冠廣袂,貌枯形瘠,巨準修髯,自門而入,至榻前,謂自勤曰:『汝強起,疾當間矣』。於是扶自勤負壁而坐。先是,室之東垣下有食案,列數器,紫」衣人探袖中出一掬物,狀若稻實而色青,即以十餘
粒置食器中,謂自勤曰:「吾非人間人,今奉命召萬金,萬金當食而死,爾勿泄吾語,不然則禍及矣。」言訖遂
去。是日萬金歸,臉赤而喘,且曰:「我以腹虛熱,上殆不可治。」即就其器而食。食且盡,自勤疾愈,萬金果卒。
《河東記》:博陵崔元暐曾孫照,太和八年九月中,因熱
疾死,復甦,云「冥王追去」,至判官廳,有一大樓,入門悉
是金榜銀榜,備列人間富貴人姓名,將相姓名。列金
榜,將相以下,悉列銀榜。更有長鐵榜,列州縣府屬姓
名。
《傳異記》:隴西李全質,少在沂州,嘗一日欲大蹴踘,昧
爽之交,假寐於沂州城橫門東庭前忽有一人紫衣
首戴圓笠,直造其前曰:「奉追。」全質曰:「何人相追?」紫衣
人曰:「非某之追,別有人來奉追也。」須臾一綠衣人來
曰:「奉追。」其言匆遽,勢不可遏。全質曰:「公莫有所須否?」綠衣人曰:「『奉命令追,敢言其所須』。紫衣人謂綠衣人」曰:「不用追。」以手麾出橫門。紫衣人乘間謂全質曰:「適蒙問所須,豈不能終諾乎?」全質曰:「所須何物?」答曰:「犀佩帶一條耳。」全質曰:「唯。」言畢,失所在。主者報蹴踘,遂
令畫犀帶,日晚具酒脯并紙錢,佩帶於橫門外焚之
是夜,全質纔寐,即見帶圓笠紫衣人來拜謝曰:「蒙賜佩帶,慚愧之至,無以奉答。然公平生水厄,但危困處,某則必至焉。」洎太和歲初大水,全質已為天平軍裨
將兼監察,有切務。自中都抵梁郡城西,走百歇橋二
十里,水深而冰薄,素不諳習,程命峻速,片時不可駐。
行從等面如死灰,信轡委命而行。纔三數十步,有一
人後來,大呼之曰:「勿過彼而來此,吾知其徑,安而且捷。」全質荷之,反轡而從焉。纔不三里,止泥濘,而曾無
寸尺之阻。得達本土,以財物酬其人,人固讓不取。固
與之,答曰:「若仗我而來,則或不讓,今因我而行,亦何所苦?」終不肯受。全質意其鮮焉,乃緩之。須臾復來,已
失所在。卻思其人衣紫衣,戴圓笠,豈非橫門之人歟?
開成初,銜命入關,迴宿壽安縣。夜未央而情迫,時復
昏晦,不得已而出。逆旅三數里而大雨,回亦不可。須
臾,馬旁見一人,全質詰之誰歟,對曰:「郵牒者。」更於馬
前行,寸步不可睹。其人每以其前路物導之,或曰樹,
或曰椿,或曰險,或曰培塿,或曰窮,全質皆得免咎。久
而至三泉驛憩焉。纔下馬,訪郵牒者,欲酬之,已不見
矣。問從者形狀衣服,固紫衣而首戴笠,復非橫門之
人歟?會昌壬戌歲,濟陰大水,谷神子與全質同舟,訝
全質何懼水之甚,詢其由,全質乃語此。又云「本性無懼水,紫衣屢有應。」故兢慄之轉切也。
《酉陽雜俎》:武宗元年,金州軍事典鄧儼先死數年,其
案下書手蔣右者,忽心痛暴卒,如有人捉至。一曹司
見鄧儼,喜曰:「我主張甚重,藉爾錄數百幅書也。」蔣見
堆案繞壁皆涅楮朱書,乃紿曰:「近損右臂,不能搦管。」有一人謂鄧既不能書,令可還。蔣草草被遣還,隕一
坑中而覺,因病右手遂廢。
進士王惲,才藻雅麗,猶長體物,著《送君南浦賦》,為詞
人所稱。會昌二年,其友人陸休符忽夢被錄至一處,
有騶卒止之屏外,見若胥靡數十,王惲在其中。陸欲
就之,惲面若愧色。陸強遷與語,惲垂泣曰:「近受一職司,厭人間指其類此悉同職也。」休符恍惚而覺。時惲
往揚州,有妻子居住太平側,休符異所夢,遲明訪其
家信,得王《至洛書》。又七日,其訃至,計其卒日,乃陸之
夢夕也。
《續酉陽雜俎》:武宗六年,揚州海陵縣還俗僧義本且
死,託其弟言:我死,必為我剃鬚髮,衣僧衣三事。弟如
其言。義本經宿卻活,言見二黃衣吏追至冥司,有若
王者問曰:「此何州縣?」吏言:「揚州海陵縣僧。」王言:「奉天符,沙汰僧尼,海陵無僧,因何作僧領來」令迴還俗了,
領來僧遽索俗衣,衣之而卒。
《錄異記》:「契真先生李羲範,住北邙山元元觀,咸通末已數年矣。每入洛城徽安門內,必改服歇轡焉。有李生者,不知何許人,年貌可五十餘,與先生敘宗族之禮,揖詣其所居,有學童十數輩,生有一妻一男。其居甚貧窶,日不暇給。自是先生往往多止其學中,異常款狎。忽一夕詣邙山,與先生為別,擁鑪夜話,問其將」何適耶?生曰:「某此別辭世矣,非遠適也。某受命於冥曹,主給一城內戶口逐日所用之水。今月限既畢,不可久住,後三日死矣。」五日,妻男葬某於此山之下,所
缺者,雇送終之人,少一千錢,託道兄貸之,故此相
「兼告別矣。」因曰:「人世用水,不過日用三五升,過此極有折福減算,切宜慎之。」問其身後,生計曰:「某妻聘執喪役夫姓王某小男,後當為僧。然其師在江南,二年外方至,名行成。未至間,且寄食觀中也。」先生曰:「便令入道,可乎?」生曰:「伊是僧材,不可為道,非人力所能。遣此並陰騭品定。」言訖,及晚告去。自是累阻寒雪,不入
洛城,且五日矣。初霽,李生之妻與數輩詣先生云:「李生謝世,今早葬於山下,欠一千錢,云嘗託先生助之,故來取耳。」仍將男寄先生院。後江南僧行成果至,宿
於先生之室,因以李生之男委之。行成欣然攜去,云:
「既有成約,當教以事業,度之為僧。」二歲餘,行成復至,
已為僧矣,誦得《法華經》,甚精熟焉。初先生以《道經》授
之,經年不能記一紙,人之分定信有之,果僧材也。
《會昌解頤錄》:牛生自河東赴舉,行至華州,去三十里,
宿一村店。其日雪甚,令主人造湯餅。昏時,有一人窮
寒,衣服繿縷,亦來投店,牛生見而念之,要與同食。此
人曰:「『某窮寒,不辦得錢,今朝已空腹行百餘里矣』。遂食四五碗,便臥於床前」地上,其聲如牛。至五更,此人
至牛生床前曰:「請公略至,門外有要事言之。」連催出
門,曰:「某非人,冥使耳。深愧昨夜一餐,今有少相報。公為置三幅紙及筆硯來。」牛生與之。此人令牛生遠立,
自坐樹下,袖中出一卷書牒看之。看數張,即書兩行,
如此三度訖。求紙封之,書云:第一封,第二封,第三封。
謂牛生曰:「公若遇災難危篤不可免者,即焚香,以次開視之。若或可免,即不須開。」言訖,行數步不見矣。牛
生緘置書囊中,不甚信也。及至京,止客戶坊,饑貧甚,
絕食。忽憶此書,因開第一封,題云:「可於菩提寺門前坐。」自客戶坊至菩提寺,可三十餘里,饑困且雨雪,乘
驢而往,自辰至鼓聲欲絕,方至寺門。坐未定,有一僧
自寺內出,叱牛生曰:「雨雪如此,君為何人而至此?若凍死,豈不見累耶?」牛生曰:「某是舉人,至此值夜,略借寺門前一宿,明日自去耳。」僧曰:「不知是秀才,可止貧道院也。」既入,僧乃為設火具食,會語久之,曰:「賢宗晉陽長官與秀才遠近?」牛生曰:「是叔父也。」僧乃取晉陽
手書令識之,皆不謬。僧喜曰:「晉陽常寄錢三千貫文在此,絕不復來取。某年老,一朝溘至,便無所付,今盡以相與。」牛生先取,將錢千貫買宅,置車馬,納僕妾,遂
為富人。又以求名,失路。復開第二封書,題云:「西市食店張家樓上坐。」牛生如言詣張氏,獨止於一室,下簾
而坐。有數少年人上樓來,中有一人,白衫坐定,忽曰:
「某本只有五百千,今請添至七百千,此外即力不及也。」一人又曰:「進士及第,何惜千緡牛。」生知其貨及第
矣,即出揖之。白衫少年即主司之子。生曰:「某以千貫奉郎君,別有二百千奉諸公酒食之費,不煩他議也。」少年許之,果登上第,歷任臺省。後為河中節度副使。
經一年疾困,遂開第三封題云:「可處置家事。」乃沐浴
修《遺書》,纔訖而遂終焉。
《異聞錄》:江南有數人行船,見岸上兩人與船並行數
里,岸上人云:「暫寄歇息。」船人許之,怪其跳躑上船,其
疾如風。須臾,兩人云:「暫至村,各有小襆,且寄船上,慎勿開也。」殷勤戒之。兩人去後,船中一人解襆共看,每
襆有五百帖子,似紙非紙篆字並不可識,共驚還結
如故。俄頃,二人回云:「開襆為何?」乃捉解襆人云:「是此人解。」遂擲解襆人上岸,如擲嬰兒。又於村中取人,擁
之而去。經數日,一人欲放解襆者,一人不許,曰:「會遣一二年受辛苦。」乃將至富人家。其人家有好馬,恆於
庭中置槽,自看飲飼。此時已夜,堂門閉,欲取富人無
由。一人云:「此人愛馬,解馬放,即應開門出。」如言,富人
果出。一人打之,應手即死。取得富人,遂棄《解襆人》而
去。此家忙懼,唯見此人在,即共毆縛之送縣,以解襆
等事為辭。州縣不信,遂斷死。此人自雪無由,久禁乃
出。
《北夢瑣言》:唐王潛司徒與武相元衡有分,武公倉卒
遭罹,潛常於四時爇紙錢以奉之。王後鎮荊南,有染
戶許琛,一旦暴卒,翌日卻活,乃具牓字詣衙,云:「要見司徒。」乃通入於階前問之,琛曰:「初被使人追攝至一衙府,未見王,且領至判官廳,見一官人憑几曰:『此人錯來,自是鷹坊許琛,不干汝事,即發遣回』。」謂許琛曰:
「司徒安否,我即武相公也。大有門生故吏,鮮有念舊於身後者,唯司徒不忘,每歲常以紙錢見遺,深感恩德。然所賜紙錢,多穿不得。司徒事多,點檢不至,仰為我詣衙,具道此意。」王公聞之,悲泣慚訝。而鷹坊許琛
果亦物故。自此選好紙剪錢以奉之。此事與楊收相
于鄭愚尚書處借錢事同。又南嶽道士秦保言勤于
焚修者,曾問真君云:上仙何以須紙錢,有所未諭,夜
夢真人曰:「紙錢即冥吏所藉,我又何須。」由是嶽中亦
信之。
《稽神錄》:義興人貝禧,為邑之鄉胥。乾寧甲寅歲十月,
宿於茭瀆別業,夜分忽聞扣門者人馬之聲甚眾,出
視之,見一綠衣秉簡西面而立,從者百餘。禧攝衣出
迎,自通曰:「某姓周名殷。」即延入坐,問以來意,曰:「余身為地府南曹判官,奉王命君為北曹判官爾。」禧初甚
驚,徐謂曰:「此乃陰府要職,何易及君,何辭也?」俄有從
者,持床褥食案帷幕陳設畢,置酒食。對食良久,一吏
趨入,白:判官至。復有一綠衣秉簡,二從者捧箱隨之,
箱中亦綠衣。殷揖禧曰:「命賜君,兼同奉召。」即以綠裳
為禧衣之,就坐共飲。將至五更,曰:「王命不可留矣。」即
與偕行。禧曰:「此去家不遠,暫歸告別,可乎?」皆曰:「君今已死,縱復歸,安得與家人相接耶?」乃出門,與周殷各
乘一馬,其疾如風行水上。至暮,宿一村居店中,具酒
食而無居人,雖設燈燭,如隔帷幔,去已行二十餘里
矣。向曉復行,久之至一城,門衛嚴峻,周殷先入,復出
召禧,凡經三門,左右吏卒皆趨拜。復入一門,正北大
殿垂簾,禧趨走參謁,一同人間。既出,周殷謂禧曰:「此曹闕官多年,第宅曹署,皆須整葺,君可暫止吾家也。」即自殿門東行,可一里,有大宅,止禧於東廳。頃之,有
同官可三十餘人,皆來造請慶賀。遂置讌讌罷,醉臥
至晚,遍詣諸官曹報謝。復有朱衣吏以王命致泉帛
車馬,餼廩甚豐備。翌日,周謂禧曰:「可視事矣。」又相與
向。王殿之東北有大宅,陳設甚嚴,止禧於中,有典吏
可八十餘人,參請給使。廳之南,空屋殿十間,即曹局,
簿書充積其內。廳之北,別室兩間,有几案及有書廚,
皆寶玉飾之。周以金鑰授禧曰:「此廚簿書,最為祕書管鑰,恆當自掌,勿輕委人也。」周既去,禧開視之,書冊
積疊,皆方尺餘。首取一冊,金題其上,作「陝州」字,其中
字甚細密,諦視之,乃可見,皆世人之名簿也。禧欲知
其家事,復開一廚,乃得《常州簿》。閱其家籍,見身及家
人世代名字甚悉,其已死者以墨鉤之。至晚,周殷判
官復至,曰:「王以君世壽未盡,遣暫還,壽盡當復居此職。」禧即以金鑰還授於周。禧始閱簿時,盡記其家人
及己禍福壽夭之事,將歸,昏然盡忘矣。頃之,官吏俱
至,告別,周、殷二人送之歸。翌日夜乃至茭瀆村中,入
室,見己臥於床上,周殷與禧各視寢,俄而驚寤,日正
午時,問其左右,曰:「死殆半日,而地府已四日矣。」禧即
愈,一如常人,亦無小異。又四十餘年乃卒。
《朝野僉載》:王湛判冥事,初叔元式任荊州富陽令,取
部內人吳實錢一百貫,後誣以他事,決殺之以滅口。
式有上下考,五選不得官,以問湛曰:「為叔檢之。」經宿
曰:「叔前任富陽令日,合有負心事。」其案見在,冥司判
云:「殺人之罪,身後科罰,取錢一百貫,當折四年祿。」叔
曰:「誠有此事,吾之罪也。」《前定錄》:韓晉公滉在中書,嘗召一吏,不時至,怒將撻
之。吏曰:「某有所屬,不得遽至,乞寬其罪。」晉公曰:「宰相之吏,更屬何人?」吏曰:「某不幸兼屬陰司。」晉公以為不
誠,怒曰:「既屬陰司,有何所主?」吏曰:「某主三品以上食料。」晉公曰:「若然,某明日當以何食?」吏曰:「此非細事,不可顯之,請疏於紙,過後為驗。」乃恕之而繫其吏。明旦,
遽有詔命。既對,適遇太官進食,有糕糜一器,上以一
半賜晉公,食之美,又賜之。既退而腹脹,歸私第,召醫
者視之,曰:「食物所擁,宜服少橘皮湯,至夜可啗漿水粥。」明旦疾愈,思前夕吏言,召之,視其書,則皆如其說。
公因復問:「人間之食皆有籍耶?」答曰:「三品已上,日支;五品以上而有權位者,旬支;凡六品」至九品者季支,
其有不食祿者歲支。
《酉陽雜俎》:「南巨川常識判冥者張叔言,因撰《續神異記》,具載其靈驗。叔言判冥鬼十人,十人數內,兩人是婦人,又烏龜、狐亦判冥。」《廣異記》:董士元云:「義興尉裴盛晝寢,忽為鬼引形,神遂去。云奉一兒至兒家,父母夾兒臥,前有佛事,鬼云:以有佛,故須生人。既至,鬼手一揮,父母皆寐。鬼令盛抱兒出床,抱兒喉有聲,父母驚起,鬼乃引盛出。盛苦邀其至舍,推入形中,乃寤。」《宋史張永德傳》:「初,魏人柴翁以經義教里中,有女,後唐莊宗時備掖庭,明宗入洛,遣出宮,柴翁夫妻往迎之,至鴻溝,遇雨甚,踰旬日不能前,女悉取裝具,計直千萬,分其半以與父母,令歸魏。曰:『兒見溝旁郵舍隊長,項黵黑為雀形者,極貴人也,願事之』。問之,乃周祖也。父母大愧,然終不能奪。他日語周祖曰:『君貴不可言,妾有緡錢五百萬,資君時不可失』。」周祖因其資,得
為軍司。柴翁好獨寢,人傳其能司冥間事。一日晨起,
大笑不已,妻問之,不答。翁好飲,其妻逼令飲,極醉,因
漏言曰:「花項漢作天子矣。」《稽神錄》:壽州刺史朱延壽,末年浴于室中,窺見窗外
有二人,皆青面朱髮青衣,手執文書,一人曰:「吾受命來取。」一人又曰:「吾受命在前。」延壽因呼侍者,二人即
滅。侍者至,問外有何人,皆云無人。俄而被殺。
辛亥歲,江南偽右藏庫官陳居讓,字德遇,直宿庫中。
其妻在家,五更初,忽夢二吏手把文書,自門而入,問:
「此陳德遇家耶?」曰:「然。」「德遇何在?」曰:「在庫中。」吏將去,妻
追呼之曰:「家夫字德遇耳。」有主衣庫官陳德遇者,家
近在東曲。二吏相視而嘻曰:「幾誤。」遂去。彌日,德遇晨
起如廁,乃自云有疾,還臥良久遂卒。二人並居治城
之西。
廣陵吏姓趙,當暑獨寢一室,中夜忽見大黃衣人自
門而入,從小黃衣七人,謂己曰:「處處尋不得,乃在此耶?」叱起之,曰:「可以行矣。」一黃衣前白曰:「天年未盡,未可遽行,宜有以記之可也。」大人即探懷出印,印其左
臂而去。及明視之,印文著肉,字若古篆,識其下右若
「仙」字,左若「記」字。其上不可識。趙後不知所終。
戊寅歲,吳帥征越,敗於臨安,裨將劉宣,傷重,臥於死
人中,至夜,有官吏數人持簿書至,遍閱死者,至宣乃
抉起視之,曰:「此漢非是。」引出十餘步,置路左而去。明
日賊退,宣乃得歸。宣肥白如瓠,初伏於地,越人割其
尻肉,宣不敢動。後瘡愈,肉不復生,作事少偏,十餘年
而卒。
《茅亭客話》:史見魂者,蜀人也,名惟傅,年七十餘,孑然
居數間屋於東市,唯以床座張紙錢而已,不知有何
法,人皆呼之「見魂。」蜀人咸敬之,或云判冥,又稱判官。
有民姓李者,嘗敬重之,因與偕行,至市南勾氏家酒
肆前,判官望空相揖,李因詰之,云:「有水府人吏在此。」後三日大雨,水潦暴漲,勾氏出城看水,馬驚蹶,倒於
江中溺死。由是蜀人愈敬之。
成都漆匠艾延祚,甲午歲為賊所驅,于郡署令造漆
器。五月六日,或聞鼓鼙聲,及南門火起,乃天兵至郡
也。延祚因上樹匿于穠葉間,見天軍往來,搜捕殺戮。
至夜,遂下樹于積屍中臥。至中宵,聞傳呼頗類將吏
有十數人,且無燭炬,因竊視之,不見其形,但聞按據
簿籍,稱點姓名,僵屍聞呼,一一應之,唯不唱《艾延祚》
而過,僵屍相接,猶檢閱未已。乃知聖朝討叛伐逆,屠
戮之數,奉天行誅,故無誤矣。
《吉凶影響錄》:治平中,黃靖國死,見冥中數獄吏指一
所曰:「此唐武后獄。」后惡至大,每以大甕貯黃蝎螫之
也。酷吏奸臣皆有獄也。
《墨莊漫錄》:「『楊緯字文叔,濟州任城人。以明經中第,累任州縣,皆有能稱。後為廣州觀察推官。元祐二年正月,以疾卒于官。道遠喪未還鄉。其姪珣一日晡時,恍然如醉夢中見其叔騎從甚都,來其家,珣亟拜之,既坐,言語如平時。珣問:叔今代滿耶』?曰:『我今為忠孝節義司判官矣,所主人間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事也。其職甚高而閑逸,故來別汝也』。」人但見珣,若與人言語
時且拜也。至夜,珣乃醒,久而方言曰:「適廣州叔來。」其
言如是。眾方悲駭,知緯死矣。珣曰:「叔臨去,有紫衣吏曰:『府君好范,山下石臺,可即臺立祠以祀之』。」後呼工
為像一塑,遂肖其容狀。州縣以緯別無功績,不敢聞
于朝,而鄉人歲時但即其墓而祭之。
《樂善錄》:王韶晚年頗悔取熙河時事,嘗游金山寺,以
因果問眾長老,皆言以王法殺人,如舟行壓殺螺蜯,
自是無心。韶猶疑之。時有刁景純者,比韶為前輩,亦
學佛,多在金山。忽一日與韶邂逅于長老坐間,韶復
舉前話以問,眾答如前,刁獨無語。韶曰:「十八丈以為何如?」刁曰:「但打過賢心下否?」韶曰:「不知十八丈打得過否?」刁曰:「以某所見,賢打過不得。」曰:「何以知之?」曰:「若打得過,自不問也。」韶益不自安。後數歲,疽發背,終日
闔眼。醫者告之曰:「看病亦當看眼色,樞密試開眼看。」韶曰:「安敢開眼?斬頭截腳人有許多在前。」月餘病劇,
遂卒。韶未患發背,前涇原知縣王直溫,一夕已就寢
矣,中夜有人扣衙門甚急,曰:「請知縣斷遣一公事。」直
溫起,燃燭坐廳。明見一吏抱文案,并見數卒領一罪
人至,白直溫曰:「奉天敕令,知縣斷此王韶公事。」直溫
熟視罪人,頗殷肥矮。矬其吏宣判,將王韶決脊杖,配
洪州斷訖。直溫復歸寢,忽驚覺,問其妻曰:「我曾起否?」妻曰:「爾睡甚快,不曾出。」直溫曰:「豈乃夢耶?」寤不復道。
明日,以韶名字問人,或曰:「今樞密使王韶亦殷肥矮矬,外無有者。」直溫異之。未幾,果聞王韶罷樞密,謫官
洪州,發背而卒。異哉!
《墨莊漫錄》:李去偽,紹聖初知通州靜海縣,至夜即入
一室判冥,外人皆聞訊問枷鎖聲,因目為李見鬼。
《泊宅編》:陸軫云:「東封牓,狀元梁固作省判,卒附一婢,言已授陰山諫議大夫,索茶喫,卻封角子押字如生時。」又云:「『欲取寵婢及一小鬟』。不久,二婢皆卒。」舒王一日與葉濤坐蔣山,本府一牙校來參。公問來
意,其人乞屏左右,言:「昨夕夢至陰府,見待制帶鐵枷良苦,令某白相公,意望有所薦拔。某恐相公不信。遲疑間,待制云:『但說某時某處所議之事,今坐此,備受慘毒』。」公悟其事,不覺大慟。公既薨,有武弁死而復甦,
言王氏父子皆鐵枷。竊問何罪,曰:「緣曾議復肉刑致」此。乃與前校之夢略同,今士大夫往往皆知之。
崇寧中,蔡太師罷歸浙西,張康國將有入相之命,未
鎖院前一夕薨。是時術士謝詮居閩中,忽夢至一所,
門牆甚峻,門外呵衛者甚眾,詮問此何處,傍有人指
曰:「請視牌。」詮仰首見牌惟二字曰:「機獄。」相次門開,有
執兵持撾者數百人,次列門下,聲言迎罪人,須臾,望
一物火焰赫然,迤邐來近,乃一鐵車載火一盆,及一
人戴鐵枷居火之後。詮熟視其人,乃康國也。是日乃
四月某日,尋知康國是日薨矣。
朝奉郎李遘知興化軍,時蔡君謨襄自福帥尋罷歸
鄉,病革以後事屬李守。守夜夢神人紫綬金章,從數
百鬼物,升廳與守云:「迓代者。」守問何神?代者復何人?
神曰:「予閻羅王,蔡襄當代我。」明日蔡公薨,李作挽詞,
有「不向人間為冢宰,卻歸地下作閻王」之句。
《蒙齋筆談》:余守許昌時,洛中方營西內甚急,宋昇以
都轉運使主之,其屬有李寔、韓溶二人最用事,宮室
梁柱、欄檻、窗牖皆用灰布。期既迫竭,洛陽內外豬羊
牛骨不充用。韓溶建議掘漏澤人骨以代,昇欣然從
之。一日李寔暴疾死而還魂,具言冥官初追正以骨
灰事,有數百人訟于庭,冥官問狀,寔言:「此非我蓋韓溶。」忽有吏趨而出,有頃復至,過寔曰:「果然,君當還,然宋都運亦不免。」既白冥官而下,所抱文字,風動其紙,
略有「滅門」二字。後三日,溶有三子,連死尚幼,其妻哭
之哀,又三日亦死,而溶亦死。昇時已入為殿中監,未
幾傳昇忽溺不止,經日下數石而斃。人始信幽冥之
事,有不可誣者。是時范德孺卒纔數月,其家語余:「近有人之鄆州,夜過野中,見有屋百許間如官府,揭其牓曰『西證獄』。問其故,曰:『此范龍圖治西內事也。家中亦有兆相符。會有屬吏往洛,余使覆其言,于李寔亦然。甚哉,禍福可不畏乎!余素不樂言鬼神幽怪,特書此一事示兒子,以為當官無所忌憚者之戒』。」《昨夢錄》:開封尹李倫,號李鐵面,命官有犯法當追究
者,巧結形勢,竟不肯出。李憤之,以術羅致之,至又不
遜,李大怒,直決之。數日後,李方決府事。有展榜以見
者,廳吏遽下取以呈,其牓曰:「臺院承差人某。」方閱視,
二人遽升廳,懷中出一牘云:「臺院奉聖旨推勘公事數內一項,要開封尹李倫一名前來照鑑」云云。李即
呼廳司,以職事付少尹,遂索馬,顧二人曰:「有少私事,得至家與室人言乎?」對曰:「無害。」李未入中門,覺有躡
其後者,回顧則二人也。李不復入,但呼細君,告之曰:
「平生違條礙法事,唯決某命官之失,汝等勿憂也。」開
封府南向,御史臺北向,相去密邇。倫上馬,二人前導,
乃宛轉繚繞,由別路自辰巳至申酉,方至臺前。二人
曰:「請索笏。」李秉笏,又大喝云:「從人散」,呵殿皆去。二人
乃呼閽者云:「我勾人至矣。」以牘付閽吏,吏曰:「請大尹入。」時臺門已半掩,地設重限,李於是搢笏攀緣以入,
足跌顛於限下。閽吏導李至第二重,閽吏相付授如
前。既入,則曰:「請大尹赴臺院。」自此東行,小門樓是也。
時已昏黑矣。李入門,無人問焉。見燈數炬,不置之楣
梁間,而置之柱礎。廊之第一間,則紫公裳被五木捩
其面,向庭中。自是數門或綠公裳者皆如之。李既見,
嘆曰:「設使吾有謀反大逆事,見此境界,皆不待捶楚而自伏矣。」李方怪無公吏輩,有聲喏於庭下者。李遽
還揖之。問之,即承行吏人也。白李請行吏前導,盤繞
屈曲,不知幾許。至土庫側,有小洞門,自地高無五尺。
吏去愨頭,匍匐以入,李亦如之。李又自嘆:「入門可得出否?」既入,則供帳床榻裍褥甚都。有愨頭紫衫腰金
者,出揖李曰:「臺官恐大尹岑寂,此官特以伴大尹也。」後問之,乃監守李獄卒耳。吏告去,於是捶楚冤痛之
聲四起,所不忍聞。既久,忽一卒持片紙書云:臺院,問
李某因何到院,李答以故。去又甚久。又一卒持片紙
如前,問李出身以來,有何公私過犯,李答並無過犯,
惟前直決命官為罪犯。去又甚久。再問李直決命官,
依得祖宗是何條法?李答祖宗即無直決命官條制,
時已五鼓矣。承勘吏至,云:「大尹亦無苦事,莫饑否?」李
謂自辰巳至是夜,五鼓不食,平生未嘗如是忍饑。於
是腰金者相對飲酒五杯,食亦如之。食畢,天欲明,捶
楚之聲乃止。腰金者與吏請李歸,送至洞門,曰:「不敢遠送,請大尹徐步勿遽。」二人闔洞門,寂不見一人。李
乃默記昨夕經由之所。至院門,又至中門。及出大門,
則從人皆在,上馬呵殿以歸。後數日,李放罷。
《癸辛雜識》:王蓋縣丞,福州長溪人。嘉定初宦遊京湖。
時方經虜患,殺人至多,積骸如山。數層之下,復加搜
索,擊以鐵槌乃去。有未絕者,夜見炳燭呵殿而來,以
為虜也,懼甚,屏息窺之。旋聞按籍呼名,死者,輒起應
之,應已復仆。次至其人,亦起應之,則又聞有言云:「此人未當此死。」乃舉籍唱曰:「二十年後當于辰州伏法。」既得免,投僧舍為行者。適郡倅眉山,家坤翁來遊寺
中,喜其淳厚而文,曰:「肯從我乎?」欣然而就,家人亦愛
之。家有女,適史植齋季溫之子,使從之以往,遂居史。
已而史得辰州,欲以自隨,王猛憶前事,具白辭行。史
曰:「吾為郡守,豈不能庇汝?」乃勉從之。至郡逾年,史幼
女戲後圃,為蛇繞王,因擊蛇,併女斃焉。史怒,竟致之
法,距前神言恰二十年。
《道山清話》:趙先生能使人夢寐中隨其往,以觀地獄,
寶靈長老不信,欲往觀之,先生與之對趺坐,命長老
合眼正念。人視之,二人皆已熟睡,鼻息如雷,俄頃而
覺,長老流汗被體,視先生合掌作戰悸之狀。人問之,
皆不答,但亟遣人往州橋問銀鋪李員外如何,既而
人回曰:「今早殂矣。」明日長老遂退院而去。
《隨手雜錄》:周凌司勳子之婦,病腿間瘡,曉夕痛痒不
可勝,唯以杖子挑之少解。經年百藥弗效。聞百司吏
夜主事冥司,招而問之,吏曰:「當往叩之。」見周勳于冥
間,問其婦疾,曰:「此婦不敬舅姑,好決罰女使,此其報也。」吏明日語其子,懇告致懇其父,父曰:「婦已有死所矣,當在南京。」又曰:「吾所任掠剩大夫也,以生平刻薄,斂民財以奉縣官,故任此職。凡人財有定分,或其經營,或其種植,稍多其數,我即往取,世人不知也。職任非善處,亦安能救婦也?」後其子不復南來,會其外祖
知南京,力取之,醫治懇辭不獲,至南京三日而卒。
《異聞總錄》:武昌李主簿夢就逮冥司主者問:「汝前身為張氏子時,安得推妻墮水?」李夢中忽憶其事,對曰:
「妻自失足墮水死,非推也。」主者遣追本處山川之神,
供證與李言同,遂放還。他日在旅舍遇婦人,自言為
前生妻,相守不捨,綢繆如生,姻黨皆知之。數年謝去,
李亦不娶,終身無他苦,但常病腰痛,以木為兩椎,刳
其中,每日扣擊數十下,痛少解,蓋鬼氣染漬所致云。
洪州學正張某,天性刻薄,老而益甚,雖生徒告假,亦
靳固不與。學官給五日,則改為三日,給三日,則改為
二日,他皆稱是,眾憾之。有張鬼子者,以形容似鬼得
名。眾使偽作《陰府追鬼》,以怖張老。鬼子欣然曰:「願奉命。然弄假須似真,要得一冥司牒乃可。」眾曰:「牒式當如何?」曰:「曾見人為之。」乃索紙,以白礬細書,而自押字
於後。是夜詣州學,學門已扃,鬼子入於隙間,眾駭愕。
張老見之,怒曰:「畜生何敢,然必諸人使爾夜怖我。」笑
曰:「奉閻王牒追君。」張老索牒,讀未竟,鬼子露其巾,有
兩角橫其首,張老驚號即死。鬼子出,立於庭言曰:「吾真牛頭獄卒。昨奉命追此老,偶渡水失符至二十年,懼不敢歸,賴諸秀才力,得以反命。今弄假成真矣。」拜
謝而逝。陳正敏《遯齋閑覽》記李安世在太學,為同舍
生戲以鬼符致死,與此頗同,然各一事也。
《輟耕錄》:「後至元間,同知兩浙都轉運鹽使司事趙君伯常休日與書吏談官府政事,因曰:『吾曩為中書提控掾史時,夜坐私第一室,忽有兩隸來前,傳都堂鈞旨呼喚,遂即上馬。隸前導至一官府,樹木陰翳,大官危坐廳事上,問曰:『河南饑,省咨至,乃緩七日不報,彼處死者甚眾,汝知之乎?吾答曰:『某提控耳。該掾稽遲』』』」之罪已嘗呈舉官沈思良久,曰:「非汝過也。汝退。」又命
前隸曰:可急追該掾某人來,吾遂夢覺也。明日晨起,
令人覘之,夜暴死矣。人命至重,爾輩其慎之。
《語怪鄷都走無常事》,二編已書之,後問邑博熊君,君
即鄷都人也,言之甚悉。蓋彼中以此為常,或人行道
路間,或負擔任物,忽擲跳數四,便仆于地,冥然如死。
途人家屬但聚觀以伺之,或六時,或竟日,甚或越宿,
必自甦,不復驚異救治也。比其甦,叩之則多以勾攝。
蓋冥府追逮繁冗時,鬼吏不足,則取諸人間,令攝鬼
卒承牒行事,事訖即還。或有搬運負戴之役亦然。皆
名「走無常」,無時無之。宣德、永樂間,有江西尤和以進
士來為鄷都令,下車,左右請謁鄷都觀。觀在鄷都山
居邑外,且山勢穹巍岑遠,草木蔚密,觀奠其陽,殊極
雄偉。觀之後,山陰復有山,其境益幽詭,叢灌蔽翳,人
跡罕到。中亦有宮宇,則所謂「北陰」也。其下即大獄。凡
鄉之禱祀者,必之前觀,香火極盛。而凡仕於彼者,初
蒞政亦必虔謁,與社稷城隍等耳。尤和初至,聞眾請,
岸然曰:「烏有是哉!吾久聞此語,今來當官政欲除之,以息從前愚惑,尚有於謁禱邪?然固當親往視之,然後毀除。」即命駕以往。初見山門崇煥已怒;比入,危級
甚遙。入中門,廣庭修廡,堂殿宏麗。尢略無瞻揖之儀,
傲睨四顧,及後室,從宇皆視之遍。返駕言伺當命工
悉去之。及至縣,亦無他。明晨方治事,忽身畔一門子,
跌仆於公座下,倚其靴而僵。尢蹴開顧左右曰:「應是卒死。」舁之去,左右告「非卒死,此走無常也。」尢大怒曰:
「何復為此誑語邪?吾固曰當除此風。妄云云者,應加以重罰,而復敢爾邪?」左右言:「明公姑從眾任之,當自起問之可驗。苟為不然,一移動則即死矣,奈何?」尢令
喚其父母來,語之故。父母皆懇曰:「望公姑任之,伺渠必自歸。倘移之,必死矣。」尢因任之。越二日夜,尢方坐,
童忽欠伸長吁,如夢覺者,徐徐而起,神觀爽然。尢問
之,童言:「向從公歸,方執事,忽走無常,始回耳。」尢曰:「其詳奈何?」曰:「初為冥官召去,言爾可往江西某邑里攝尢。睦文牒已具,即持之行,至彼,覓尢家得之,守門外,二日始得入。」尢聞之大驚,蓋睦即其弟也。因問其室
廬何似,童述之即其家也。尤曰:「何以二日方入邪?」曰:
「其家有犬,瘈惡不能前,屢入屢為犬噬,輒退,後乘間得入耳。」尢思之,果有瘈犬,曰:「所攝者何如人?」曰:「即尢睦秀才也,其貌爾爾。」語至是,尢不覺慘沮,知為其弟,
審矣。因曰:「今則何如?」曰:「隨已攝逮同趨,徑歸於酆都矣。」曰:「然則奈何?」曰:「既至後,不與我事,即俾我返。然頗聞睦當得重辟,不可生矣。」尤聞之大慟,急命人訊於
家得報,睦果以是日暴亡。尢乃入觀醮謝,且欲加整
飾宮觀,以致皈依之誠。視其居事事完備,已窮壯麗。
特其外無坊表之建棹楔表於門外大道,而稍飾諸
暗弊處。復自製文紀其事,鑱之石立觀中,以示未信。
今猶存焉。
冥司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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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海集》釋氏有「十八地獄」之說,膾炙人口久矣,其義
未詳。然釋氏有六根、六入、三毒之分,緣六根眼耳鼻
舌身意,因六入色聲香、味、觸、法,皆有三毒,貪嗔癡之
惡業,故三六共成十八之數也。又九地而兩之,亦其
十八之數焉。
佛老有地府十王之說,蓋即十干之義。其五稱閻羅
最尊,位配戊土,居中故也。其有七七之名者,蓋取十
干循流,至七則剋制。且如甲子第一,至第七日遇庚
剋制。又如庚子第一,至第七日遇丙剋制。更以十二
支論之,一日子至七日,遇午為沖,一日丑至七日遇
未為沖。放此以至《易》卦以七日來復,則初爻至六爻
畢,七日又至於初爻;此亦義也;
《北帝經》,《鄷都祕印,救世間攝制鬼神
日知錄》:或曰:地獄之說,本於宋玉《招魂》之篇。長人土
伯,則夜叉羅剎之倫也;爛土雷淵,則刀山劍樹之地
也。雖文人之寓言,而意已近之矣。于是魏晉以下之
人,遂演其說,而附之釋氏之書。昔宋寅謂閻立本寫
地獄變相,而周興、來俊臣得之,以濟其酷。又孰知宋
玉之文,實為之祖。孔子謂「為俑者不仁」,有以也夫!
冥司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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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集地獄道。地獄者,胡言泥犁,梵音名捺落迦,捺
落名人,迦名為惡,惡人生彼處,故名捺落迦。地獄者,
從義立名,謂地下之獄也。又獄者,局也,謂拘局罪人,
不得自在,故名地獄。《婆沙論》云:「謂彼罪人為獄卒阿傍之所拘制,不得自在也。」然此一道有許多處,或在
地下,或處地上,或居空中,故《梵本》不云地獄,而言捺
落迦論云:此贍部洲下有大地獄,洲上有邊地獄及
獨地獄,或在谷中山上,或在曠野空中,或海邊廟中。
餘三洲惟有邊獨地獄,無大地獄。如此地獄雖多,準
《三法度論經》,總為三攝:一熱,二寒,三邊。第一熱獄有
八,在贍部洲下,謂此洲下有五百由旬土泥,次下有
五百由旬白墡,次下一萬九千由旬,有七大獄于中
安立,次下二萬由旬,是無間獄。從洲下至無間獄底,
共有四萬由旬,無間縱廣高下各二萬由旬。七獄一
一縱廣有萬由旬。贍部洲下至無間,上尖下闊猶如
穀聚,八獄於中重壘而住。《長阿含經》云:「大地獄其數總八。其八獄各有十六小獄圍繞:一、等活獄、二、黑繩獄、三、眾合獄、四、呼呼」獄、五大呼獄、六燒然獄、七大燒
然獄、八無間獄。第二寒獄亦有八,在此洲外鐵圍山
底,仰向居止,罪人於中受寒凍苦:一頞浮陀獄、二泥
羅浮陀獄、三阿吒吒獄、四阿波波獄、五嘔喉獄、六鬱
波羅獄、七波頭摩獄、八分陀利獄。第三邊獄有三:一
山間、二水間、三曠野。受別業報,此應寒熱雜受。《疘椿
錄》云:孤獨地獄,在閻浮提諸處,有八萬四千座苦報
轉經。今總約其報:第一、根本極重之罪:殺父母,殺阿
羅漢,破和合僧,逼奸淨尼,出佛身血,無有懺悔五逆
之罪。及上上品十惡業,感八大地獄。上中品十惡,生
寒冰等地獄;上下品十惡,生孤獨小地獄。《中經》云:「閻羅王一念之惡,便總獄事,自身受苦亦不」可論。閻羅
大王昔為毘沙國王,與維陀始王共戰,兵力不如,因
立誓願:「願我後生為地獄主,治此罪人。」十八大臣及
百萬眾,皆悉同願。毘沙王者,今閻羅王是十八大臣,
今十八獄主是百萬之眾,今牛頭、阿旁等是。《地獄經》
云:「閻王住地獄間,宮城縱廣三萬里,銅鐵所成。每日晝夜三時,有大銅鑊,滿中烊銅,自然在前。有大獄卒臥王熱鐵床上,鐵鉤擘口,烊銅灌之,從咽徹下,無不燋爛。彼諸大臣亦復如是。」受罪畢,復起治事。十八獄
主者,一曰迦延,典泥犁獄,二號屈遵,典刀山獄,三名
沸進壽,典沸沙獄,四名沸曲典沸屎獄,五名迦世典
黑耳獄,六名壒傞典火車獄,七名《湯謂》典鑊湯獄,八
名《鐵迦然》,「典鐵床獄,九名惡生典壒山獄,十名呻吟典寒冰獄;十一毘迦典剝皮獄;十二遙頭典畜生獄;十三提薄典刀兵獄;十四夷大典鐵磨獄;十五悅頭典灰河獄;十六穿骨典鐵柵獄;十七名身典蛆蟲獄;十八、觀身典烊銅獄。」如是各有無量地獄以為眷屬。
獄有一主牛頭阿旁,其性兇虐,無一慈忍,見諸「眾生受此惡報,惟憂不苦,惟恐不毒。」或問阿旁云:「眾生受苦,甚可悲念,而汝常懷酷毒,無慈愍心。」阿旁答言:「如此罪惡,諸受苦者,不孝父母,謗佛謗法,謗僧賢聖,罵辱六親,輕慢師長,毀陷一切,惡口兩舌,諂曲嫉妒,離他骨肉,瞋恚殺害,貪欲欺詐,邪命邪求,及以邪見,懈怠放逸,造諸怨結。如是等人,來」此受苦,每至免脫之
日,恆加勸諭:「此中劇苦,非可忍耐,汝今得出,勿復更造。而此罪人,初無改悔,今日得出,俄頃復還,展轉輪迴,不知痛苦,令我筋力身疲。此諸眾生,從劫至劫與其相對。以是事故,我于罪人,無片慈心,故加楚毒,望其知苦,知慚知恥,不復更還。觀此眾生,真實至苦,終不肯避,決不修」善,往趣涅槃。既是無知之物,不知避
苦求樂,所以痛劇倍於人間,何容于此而生慈忍?《正
法念經》云:「閻羅王為罪人說偈曰:『汝得人身不修道,如入寶山空手歸。汝今自作還自受,叫喚苦者欲何為』?」餘諸地獄相狀刑具,及受報差別等事,此不繁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