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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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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二百四十卷目錄
醫部彙考二百二十
風門四
吳崐醫方考
〈中風方論〉
張介賓景岳全書
〈
古今中風辨 論中風屬風 論河間中風說 論東垣
中風說 論丹溪中風說 論真中風 論續命等湯 治法 非風論正名 論有邪無邪
論肝邪 論氣虛 論痰之本 論經絡痰邪 論治痰 論寒熱證 論治血氣 非風
治法 論用藥佐使 辨經臟諸證 經病之輕證 經病之危證 臟病之輕證 臟病之
危證 不治證
〉
藝術典第二百四十卷
醫部彙考二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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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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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吳崑醫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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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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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者百病之長,得天行之象,故其發也暴。然上世論
風,主於外感,乃河間主火,東垣主氣,丹溪主濕,而末
世之論紛然矣。今考名方二十三首,為風、為火,為氣、
為濕,皆時出而主之,初不泥於一說也。
病人初中風,筋急口噤不開,便以鐵物開之,恐傷其
齒,宜用烏梅肉擦其牙關,牙關酸軟,則易開矣,此酸
先入筋之故也。其有中風證而口開不噤者,筋先絕
也,不治。
病人初中風暴仆,痰涎湧盛,稀涎散與之,頻吐涎沫,
壅塞少疏,續進他藥。蓋清陽在上,濁陰在下,則天冠
地履,無暴仆也。若濁邪風湧而上,則清陽失位而倒
置矣,故令人暴仆。所以痰涎壅者,風盛氣湧而然也。
《經》曰:「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故
不與疏風補虛,而先為之吐其涎沫。白礬之味鹹苦,
鹹能軟頑痰,苦能吐涎沫;皂角之味辛鹹,辛能利氣
竅,鹹能去污垢,名之曰稀涎,固奪門之兵也。師曰:凡
吐中風之痰,使咽喉疏通,能進湯液便止。若攻盡其
痰,則無液以養筋,能令人攣急偏枯,此大戒也。
病人初中風,不知人事,口噤不能開,用「通頂散」一字
吹入鼻中,有嚏者,肺氣未絕,可治。蓋中風不知人事。
病則急矣。以平藥與之,不能開其壅塞。故用藜蘆與
人參、細莘相反。使其相反而相用也。肺苦氣上逆。故
用石膏之重以墜之。甘草之平以緩之。乃川芎之用。
取其清氣利竅而已。
病人初中風,喉中痰塞,水飲難通,非香竄不能開竅,
故集諸香以利竅。非辛熱不能通塞,故用諸辛為佐
使。犀角雖涼,涼而不滯;訶梨雖澀,澀而生津。世人用
蘇合香丸,於初中之時,每每取效。《丹溪》謂「辛香走散真氣」,又謂腦麝能引風入骨,如油入麪,不可解也。醫
者但宜用之以救急,慎毋令人多服也。
風盛痰壅,既用稀涎等藥開其氣道,續以二陳湯主
之。蓋風干於脾則痰壅,然痰之生本於濕,半夏所以
燥濕也,茯苓所以滲濕也,濕去則痰無由以生。痰之
為患,本於脾虛氣滯;甘草所以補脾也,陳皮所以利
氣也,補脾利氣,則土又足以制濕,而痰且無壅滯矣。
此二陳之旨也,名曰二陳,以橘半二物,貴乎陳久耳。
丹溪曰:半身不遂,在右者屬氣虛,以四君加竹瀝方
主之。《經》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故左屬血而右屬
氣,氣虛者補之以甘。故用人參、白朮、茯苓、甘草四件,
稱其為君子者,謂其甘平有沖和之德,而無尅伐之
性也。其加竹瀝,謂其行痰;其加薑汁,所以行竹瀝之
滯,而共成夫伐痰之功耳。
丹溪曰:「半身不遂,在左者屬瘀血,以四物加桃仁、紅花、竹瀝、薑汁方主之。蓋芎、歸、芍、地,生血藥也,新血生則瘀血滑而易去;桃仁、紅花,消瘀藥也,瘀血去則新血清而易生,然亦加夫竹瀝、薑汁者,以痰之為物,靡所不之,蓋無分於左右而為患也。」中風正氣虛,痰涎壅盛者,宜八味順氣散主之,方內
人參白朮茯苓甘草四君子湯也。《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故用四君子以補氣。治痰之法,利氣為先,故
用青皮、白芷、台烏、陳皮以順氣,氣順則痰行而無壅
塞之患矣。此標本兼施之治也。
「中風遍身麻痹,語言蹇澀,口眼喎斜,喉中氣急,有痰者,宜烏藥順氣散主之。蓋遍身麻痹,表氣不順也,故治以麻黃川芎;語言蹇澀,裏氣不順也,故治以烏藥陳枳;口眼喎斜,面部之氣不順也,故治以白芷殭蠶。喉中氣急,甘草可緩;肺氣上逆,桔梗可下。」痰之為物,
寒則結滯,熱則流行,佐以乾薑,行其滯也,此治標之
劑也。然必邪實初病之人。方可用之。若氣虛病久者。
則勿與之也。宜以補劑兼之。
「中風口眼喎斜,無他證者,牽正散主之。蓋艽、防之屬,可以驅外來之風,而內生之風,非其治也。星、夏之輩,足以治濕土之痰,而虛風之痰,非其治也。斯三物者,療內生之風,治虛熱之痰,得酒引之,能入經而正口眼。」又曰:「白附之辛,可使驅風;蠶蠍之鹹,可使軟痰。辛中有熱,可使從風;蠶蠍有毒,可使破結。醫之用藥,有」用其熱以攻熱。用其毒以攻毒者。《大易》所謂同氣相
求。《內經》所謂衰之以屬也。
「中風體肥痰盛,口不渴者,星香湯主之。」蓋南星燥痰
之品,體肥痰盛不渴,則宜燥也。可知故用南星入於
牛膽者,制其燥也;佐以木香者,利痰氣也。
中風口眼喎僻,痰涎壅盛者,省風湯主之。蓋風湧其
痰,干於面部,則口眼喎僻;塞於胸中,則痰涎壅盛。是
方也,防風、白附、全蠍、川烏,可以活經絡之風痰而正
口眼;南星、半夏、甘草、木香,可以療胸次之風痰而開
壅塞。方名曰「省風」者,省減其風之謂也。
中風,口眼喎僻在左,以改容膏傅其右;喎僻在右,以
此膏傅其左。今日傅之,明日改正,故曰「改容。」或以蜣
蜋冰片傅之,或以鱔血冰片傅之,皆良。蓋此三物者,
皆引風拔毒之品,佐以冰片,取其利氣而善走竅。佐
以薑附,取其溫熱而散寒。冬月加之,他時弗用也。
古人以小續命湯混治中風,未詳其證。崑謂麻黃杏
仁麻黃湯也,仲景以之治太陽證之傷寒。桂枝芍藥
桂枝湯也,仲景以之治太陽證之中風。如此言之,則
中風而有頭疼、身熱、脊強者,皆在所必用也。人參、甘
草,四君子之二也,《局方》用之以補氣。芍藥川芎,四物
湯之二也,局方用之以養血。如此言之,則中風而有
氣血虛者,皆在所必用也。風淫末疾,故「佐以防風;濕淫腹疾,故佐以防己;陰淫寒疾,故佐以附子;陽淫熱疾,故佐以黃芩。蓋病不單來,雜揉而至,故其用藥亦兼該也。」熱者,去附子,用白附子;筋急語遲,脈弦者,倍
人參,加薏苡、當歸,去黃芩、芍藥,以避中寒。煩躁不大
便,去附、桂,倍加芍藥、竹瀝;日久大便不行,胸中不快,
加枳殼、大黃;語言蹇澀,手足顫掉,加石菖蒲、竹瀝;口
渴加麥門冬、䒷蔞、天花粉;身疼發搐,加羌活;煩渴多
驚,加犀角、羚羊角;汗多去麻黃;舌燥加石膏,去附、桂;
中風手足不能運動,舌強不能言語,風邪散見,不拘
一經者,大秦艽湯主之。蓋中風虛邪也。許學士云:「留而不去,其病則實」,故用驅風養血之劑,兼而治之。用
秦艽為「君者,以其主宰一身之風,石膏所以去胃中總司之火;羌活去太陽百節之風疼,防風為諸風藥中之軍卒三陽數變之風邪,責之細莘;三陰內淫之風濕,責之苓、朮。去厥陰經之風,則有川芎;去陽明經之風,則有白芷。風熱干乎氣,清以黃芩;風熱干乎血,涼以生地;獨活療風濕,在足少陰,甘草緩風」邪上逆
於肺,用當歸、芍藥、熟地養血於疏風之後,一以濟風
藥之燥,一使手得血而能握,足得血而能步也。
中風二便數日不利,邪氣內實者,以三化湯微利之。
蓋大黃、厚朴、枳實小承氣湯也。上焦滿治以厚朴;中
焦滿破以枳實;下焦實奪以大黃,用羌活者,不忘乎
風也。服後二便微行,則三焦之氣無所阻塞。而復其
傳化之職矣。故曰三化。此方惟實者可用。虛者勿妄
與之。若實者不用。則又失乎通達之權。是當大寇而
亡九伐之法矣。非安內之道也。
中風發熱,不能安臥者,瀉青丸主之。蓋肝主風,少陽
膽則其腑也。少陽之經行乎兩脅,風熱相干,故不能
安臥。此方名曰「瀉青」,瀉肝膽也。龍膽草味苦而厚,故
入厥陰而瀉肝。少陽火實者,頭角必痛,故佐以川芎。
少陽火鬱者,必生煩躁,故佐以梔子。肝者將軍之官,
風淫火熾,勢不容以易治,故又奪以大黃。用當歸者,
培養乎血而不使其為風熱所燥也。復用乎羌活、防
風者,二物皆升散之品,此火鬱發之、木鬱達之之意。
乃上下分消其風熱,皆所以瀉之也。
中風手足不用,日久不愈者,經絡中有濕痰死血也,
活絡丹主之。蓋南星之辛烈,所以燥濕痰;二烏之辛
熱,所以散寒濕。地龍即蚯蚓也,濕土所生,用之者何?
《易》曰:「方以類聚」,欲其引星、烏直達濕痰所聚之處,所
謂同氣相求也。亦《內經》佐以所利,和以所宜之意。風
邪注於肢節,久久則血脈凝聚不行,故用乳香、沒藥
以消瘀血。
中風表虛,手足頑痹者,蠲痹湯主之。《內經》曰:「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故用黃芪以實表氣。然黃芪
與防風相畏,用之者何?潔古云:「黃芪得防風而功愈速,故竝用之,欲其相畏而相使耳。」羌活驅散風邪,得
當歸不至燥血;薑黃能攻痹血,得赤芍足以和肝,復
用甘草調之,取其味平也。
「風熱壅盛,表裏三焦皆實者,防風通聖散主之。」蓋防
風、麻黃,解表藥也。風熱之在皮膚者,得之由汗而泄,
荊芥、薄荷,清上藥也。風熱之在巔頂者,得之由鼻而
泄,大黃、芒硝,通利藥也。風熱之在腸胃者,得之由後
而泄,滑石、梔子,水道藥也。風熱之在決瀆者,得之由
溺而泄。風淫於膈,肺胃受邪,石膏、桔梗,清肺胃也。而
「連𧄍、黃芩,又所以祛諸經之遊火。風之為患,肝木主之;川芎、歸、芍,和肝血也,而甘草、白朮,又所以和胃氣而健脾。」劉守真氏長於治火,此方之旨,詳且悉哉。
「中風之久,語言蹇澀,半身不遂,手足拘攣,不堪行步,痿痹不仁者,史國公藥酒神良。蓋語言蹇澀,風在舌本也;半身不遂,邪併於虛也;手足拘攣」,風燥其筋也。
「不堪行步」,風燥而血不濡也。痿痹不仁,風而濕也。是
方也,乾茄根、蒼耳子、羌活、秦艽、防風、松節、萆薢、蠶砂,
可以去風,亦可以去濕。風去則蹇澀拘攣之證除,濕
去則不遂不仁之患愈。當歸、牛膝、杜仲、枸杞,所以養
血,亦所以潤燥。養血則手得血而能攝,足得血而能
步,潤燥則筋得血而能舒矣。若虎骨者,用之以驅入
骨之風。白朮者,用之以致沖和之氣。風痹之久,血必
留居,𪔀甲之用,所以治風邪之固血也。
病人骨節疼痛,緩弱無力,豨薟丸主之良。蓋骨節疼
痛,壅疾也。壅者喜通,此物味辛苦而氣寒,用九蒸九
曬,則苦寒之濁味皆去,而氣輕清矣。《本草》云:「輕可以去實。」蓋輕清則無竅不入,故能透骨驅風,勁健筋骨。
若不九蒸九曬,或蒸曬之數不滿於九,濁味猶存,陰
體尚在,則不能透骨驅風而卻病也。此「陰陽清濁之義,惟明者求之。」《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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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風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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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風邪中人,本皆表證。考之《內經》所載諸風,皆指外
邪而為言,故並無神魂昏憒、直視僵仆、口眼歪斜、牙
關緊急、語言蹇澀、失音煩亂、搖頭吐沫、痰涎壅盛、半
身不遂、癱瘓軟弱、筋脈拘攣、抽搐瘈瘲、遺尿失禁等
說。可見此等證候,原非外感風邪,總由內傷血氣也。
夫風自外入者,必由淺而深,由漸而甚,自有表證。既
有表證,方可治以疏散。而今之所謂中風者則不然,
但見有卒倒昏迷,神魂失守之類,無論其有無表邪,
有無寒熱,及有無筋骨疼痛等證,便皆謂之中風,誤
亦甚矣。雖《熱病篇》有偏枯一證,曰:「身偏不用而痛。」此
以痛痹為言,非今之所謂中風也。《陰陽別論》有曰:「三陰三陽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此以經病為言,
亦非所謂風也。繼自越人、仲景,亦皆以外感言風,初
未嘗以非風言風也。迨至漢末華元化所言五臟之
風,則稍與《內經》不同,而始有吐沫、身直、口噤、筋急、舌
強不能言、手足不遂等說,然猶不甚相遠也。自隋唐
以來,則巢氏《病源》、孫氏《千金》等方,以至宋元諸家,所
列風證,日多日詳,而是風非風,始混亂莫辨,而愈失
其真矣。故余悉採其要,列證如前,凡《內經》所不言者,
皆不得謂之風證。即或稍有相涉,亦必以四診相參,
必其真有外感實邪,方可以風論治,否則誤人不小
也。
《難經》曰:「傷寒有幾?其脈有變否?」然:傷寒有五,有中風,
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詳此
《難經》之云中風者,本五種傷寒之一。又仲景曰:「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由此觀之,可見
《內經》之凡言中風者,本以外感寒邪為言也。豈後世
以內傷屬風等證,悉認之為外感中風耶?
觀仲景之論中風,其所云半身不遂者,此為痹,乃指
痛風之屬為言『,謂其由於風寒也。再如邪在皮膚,及
在絡在經、入腑入臟者,此謂由淺而深,亦皆以外邪
傳變為言也。惟喎僻吐涎二證,在《內經》諸風並無言
及,而仲景
言之,故自唐宋以來,則漸有「中經」、「中血脈」、中腑、「中臟」之說。而凡以內傷偏枯、氣脫、卒倒、厥逆
等證,悉認為中風,而忘卻真風面目矣。
《論中風屬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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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有真風、類風,不可不辨。凡風寒之中於外者,乃為
風邪。如《九宮八風篇》之「風占病候」,《歲露論》之虛風實
風,《金匱真言論》之四時風證,《風論》之臟腑中風,《玉機
真臟論》之風痹、風癉,《痹論》,《賊風篇》之「風邪為痹」,《瘧論》
《歲露論》之「瘧生於風」,評《熱病論》之「風厥勞風」,《骨空論》
之大風,《熱病篇》之風痙,《病能論》之酒風,《欬論》之感寒
欬嗽,是皆外感風邪之病也。其有不由外感,而亦名
為風者,如《病機》所云:「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諸風掉眩,皆屬於肝」之類,是皆屬風,而實非外中之風也。何以
見之?蓋有所中者,謂之中;無所中者,謂之屬。夫既無
所中,何謂之屬?此以五運之氣,各有所主。如諸濕腫
滿,皆屬於脾;諸寒收引,皆屬於腎。是皆以所屬為言,
而風之屬於肝者,即此謂也。蓋肝為東方之臟,其藏
血,其主風,肝病則血病而筋失所養,筋病則掉眩強
直之類,無所不至,而屬風之證百出,此所謂皆屬於
肝,亦皆屬於風也。夫中於風者,即真風也;屬於風者,
即木邪也。真風者,外感之表證也;屬風者,內傷之裏
證也,即厥逆內奪之屬也。夫曰中曰屬,此在《內經》固
已顯然,各有所謂,即如年辰之屬鼠屬牛,豈即為鼠
為牛乎?後世不能明辨,遂致方論混傳,表裏誤治,千
古之弊,莫此為甚。苐!在《內經》則原無真中、類中之分,
而王安道始有此論,予甚善之。苐惜其辨有未盡,故
復述之,以詳其說。凡欲明此義者,但當於中風、屬風、
表證、裏證。四者之間。默而思之。當自見其真矣。
《論河間中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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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間《中風論》謂非肝木之風,亦非外中之風,由乎
將息失宜,此獨得之見,誠然善矣。然皆謂為熱甚,則
不然也。凡將息失宜,五志過極,本屬勞傷證也。而勞
傷血氣者,豈皆火證?又豈無陽虛病乎?經曰:「喜怒傷氣,寒暑傷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夫傷陰者,水虧也;
傷陽者,火虛也。以虛作火,鮮不危矣。
又云:「脈浮惡寒,拘急不仁等證,本皆傷寒之類也,何又名為中腑?脣不收,舌不轉,失音耳聾等證,本皆厥奪之類也,何又名為中臟?」自中臟中腑之說,並列為
言,而內傷外感之證,斯無辨而混亂矣。且續命湯、三
化湯之屬,但可以散風寒,攻實熱。若所云將息失宜
者,豈尚堪治之以此。
《論東垣中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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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垣「年逾四旬氣衰」之說,其發明病機,切中病情,
誠出諸賢之表者,余深服之。然憂喜忿怒傷氣者,固
有此疾,而酒色勞倦傷陰者,尤多此疾。何以言之?蓋
氣生於陽,形成於陰。余嘗曰:「察陽者,察其衰與不衰,察陰者,察其壞與不壞。」夫陽衰則氣去,故神志昏亂,
陰虧則形壞,故肢體廢弛,此衰壞之謂也。所以此病,
多在四旬之外。正以其漸傷漸敗。而至此始見其非
外感。而總由內傷可知矣。今以氣脫形壞之病。顧可
謂風熱而散之攻之也否乎。
據東垣、河間之說,若有同者,若有異者,如云中腑中
臟,本皆同也。而東垣又云中血脈,則稍異矣。又如續
命湯在河間則以治腑病,東垣則以治血脈。三化湯
在河間用以治中臟,而東垣用以治中腑,則又異矣。
此或因證施治,各有所宜,姑無論也。再如河間曰:「此非肝木之風,亦非外中之風。」東垣亦曰:「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夫皆曰非風,而又皆曰中腑中臟,不
知所中者為何物,則分明又指為風矣。夫既曰將息
失宜,又曰氣衰所致,本皆言其虛也。而治法皆用汗
下,則分明又作實邪矣。此等名目混亂,涇渭不分,若
曰是,若曰非,而含糊於可否之間,因致後學茫然,莫
知所宗。正以議論日多,不得其要,反滋千古疑竇。深
可慨也。至若續命、三化等湯。恐亦非神衰形壞之人
所能堪者。故凡讀書稽古之士。宜加精究。勿謂古人
之法如此。便可執而混用。
《論丹溪中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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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丹溪引《內經》以下,皆謂外中風邪之說。不知《內經》
之凡言風者,皆以外感為言,原非後世之所謂中風
也。觀《難經》五種傷寒之意可知矣。而丹溪之言,豈得
《內經》之本意乎?至若東南之人,只是濕痰生熱,熱生
風,此仍述河間熱甚之說,而非風等證,豈皆熱病,即
云為痰,又豈無寒痰而何以痰即生熱,熱即生風也?
且非風則已,是風則南北俱有。若云「東南寒少,未必殺人」則可,而云風少則不可也。非痰則已,是痰亦南
北俱有。若水土之外濕,東南雖多,而乳酪之內濕,則
西北尤多也。雖痰之為物,本為濕動,然脾健則無,脾
弱則有,而脾敗則甚。是可見因病所以生痰,非因痰
所以生病也。凡治失其本,而欲望病愈者,未之有也。
據丹溪半身不遂,在左在右之說,似乎近理,故人多
信之,而不知其有不然也。夫人身血氣,本不相離,焉
得以左為血病,右為痰氣耶?蓋丹溪之意,以為肝屬
木而位左,肝主血也;肺屬金而位右,肺主氣也;脾屬
土而寄位西南,故亦在右而脾主濕與痰也。然此以
五行方位之序,言其理耳,豈曰西無木,東無金乎?且
各經皆有左右,五臟皆有血氣,即如胃之大絡,乃出
於左乳之下,則脾胃之氣,亦出於左,又豈左非脾,右
非肝,左必血病,右必痰氣乎?然則何以辨之?惟遵《內
經》,以陰陽分血氣,以左右言輕重,則至當也。經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又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又曰:「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夫陽
病者,即氣病也,氣本乎陽,而陰邪勝之則病也。陰病
者,即血病也,血本乎陰,而陽邪勝之則病也。從者病
輕,男病宜右,女病宜左也。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
畏右也。以此辨之,而再參以脈色,察其病因,則在氣
在血,或重或輕,斯得其真矣。若謂左必血「病,右必痰氣」,則未免非痰治痰,非血治血,而誅伐無過,鮮不誤
矣。
《論真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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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劉宗厚《玉機微義》云:「余嘗居涼州,其地高阜,四時多風少雨,天氣常寒,每見中風或暴死者有之,蓋折風燥烈之甚也。時洪武乙亥秋八月,大風起自西北,時甘州城外路死者數人。」余始悟《內經》謂西北之折
風傷人,至病暴死,之旨不誣。丹溪之言有所本也。吁
醫之不明運氣、地理、造化、病機之微,而欲行變通之
法者,難矣哉!據此一說,是誠風之殺人也。然風氣兼
溫,雖烈未必殺人,惟帶寒威則殺人耳。矧以西北地
寒,而塞風起於八月,則寒隨風至,寒必徹骨。凡暴露
之人,雖曰中風,而不知實中陰寒之毒也。此在強者
固能支持,弱者焉得不死?然亦以所遇之異,故特紀
若此方是真中風邪,則亦百十年間,始或僅遭一二,
而此證之不多見者,從可知矣。此外如賊風虛邪之
傷人,則歲歲有之,處處有之,是無非外感之病,未聞
有因外感而卒然昏憒致死也。矧!今人之所謂中風
者,或於寂然無風之時,或於食飲嚴密之處,素無外
感,而忽然運仆,忽然偏廢,此其是風非風,又可知矣。
而盡以風治,其能堪哉。
《論續命等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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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歷代相傳治中風之方,皆以續命等湯為主,考其
所自,則始於《金匱要略》,附方中有古今錄驗續命湯,
然此必宋時校正之所增,而非仲景本方也。此自隋
唐以來,則孫氏《千金方》乃有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
命、排風等湯,故後世宗之,無不以此為中風主治矣。
夫續命湯以麻黃為君,而以薑、桂並用,本發散外邪
之佳方也。至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等湯,則復加
黃芩,以兼桂附。雖曰相制,而水火冰炭,道本不同,即
有神妙,終非余之心服者,其他無論。獨怪乎河間、東
垣、丹溪三子者,既於中風門皆言此病非風矣,而何
於本門皆首列小續命湯,而附以加減之法?曰:「無汗惡寒,麻黃續命湯;有汗惡風,無熱,桂」枝續命湯。有汗
身熱不惡寒,白虎續命湯。有汗身熱不惡風,葛根續
命湯。無汗身涼,附子續命湯。若此諸法,但用治外感
則可,用治內傷則不可,而三子之惓惓不舍者,皆此
數方,又何前後之言不相應耶?再如大秦艽等湯,在
《機要發明》俱云治中風,外無六經之形證,內無便溺
之阻隔,如是血弱不能養筋,宜養血而筋自榮,以「大秦艽湯、羌活愈風湯主之。」夫秦艽湯雖有補血之藥,
而寒散之劑居其半。夫既無六經之外邪,而用散何
為也?既無阻隔之火邪,而用寒何為也?寒散既多,又
果能養血氣而壯筋骨乎?秦艽湯且不可,愈風湯則
尤其不可者也,吾不知用此法者,果出何意。
《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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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風之法,宜察淺深虛實,及中經中臟之辨。蓋「中經者,邪在三陽,其病猶淺;中臟者,邪入三陰,其病則深。」若在淺不治,則漸入於深;在經不治,則漸入於臟,
此淺深之謂也。又若正勝邪者,乃可直攻其邪;正不
勝邪者,則必先顧其本,此虛實之謂也。倘不知此,則
未有不致敗者。
大風大寒,直中三陰致危者,必用《金匱》續命湯去石
膏治之。若風寒在經,而頭疼惡寒,拘急身痛者,宜麻
黃湯、麻桂飲,隨證加減主之。甚者亦宜續命湯。若頭
疼有汗惡風者,宜桂枝湯,或五積散。若風邪在經,熱
多寒少,而為偏枯疼痛發熱者,宜大秦艽湯主之,甚
者愈風湯亦可。
風寒諸病,無非外感證也。如輕淺在肺者,則為傷風;
稍深在表裏之間者,則為瘧疾。留連經絡者,則為寒
熱往來,遍傳六經。徹內徹外者,則為傷寒瘟疫。久留
筋骨者,則為風痹痛風,或為偏風;風熱上壅者,則為
大頭時毒。風濕相搏者,則為大風癘風;浮在肌膚者,
則為斑疹瘡毒;感在嶺南者,則為瘴風。凡此者,皆外
感風寒之氣。俱有門類。《方論》具載各條。舍此之外。但
無表證者。均不得指為風也。
《非風論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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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風一證,即時人所謂中風證也。此證多見卒倒,卒
倒多由昏憒,本皆內傷積損頹敗而然,原非外感風
寒所致,而古今相傳,咸以中風名之,其誤甚矣。故余
欲易去「中風」二字,而擬名類風,又欲擬名屬風。然類
風屬風,仍與風字相近,恐後人不解,仍爾模糊,故單
用河間、東垣之意,竟以非風名之,庶乎使人易曉,而
知其本非風證矣。
凡診諸病,必先宜正名。觀《內經》諸篇所言風證,各有
淺深,臟腑虛實寒熱之不同,前義已詳,本皆歷歷可
考也。若今人之所謂中風者,則以《內經》之厥逆,悉指
為風矣。延誤至今,莫有辨者。雖丹溪云:今世所謂風
病,大率與痿證混同論治,此說固亦有之,然何不云
誤以厥逆為風也?惟近代徐東臯有云:痓厥類風,凡
「尸厥、痰厥、氣厥、血厥、酒厥等證,皆與中風相類。」此言
若乎近之而未善也。使果風厥相類,則凡臨是證者,
曰風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決,將從風乎?將從厥
乎?不知《經》所言者,風自風,厥自厥也。風之與厥,一表
證也,一裏證也,豈得謂之相類耶?奈何後人不能詳
察經義,而悉以厥證為風?既名為風,安得不從風治?
既從風治,安得不用散風之藥?以風藥而散厥證,所
散者非元氣乎?因致真陰愈傷,真氣愈失,是速其死
矣。若知為厥,則原非外感,自與「風」字無涉,此名之不
可不正,證之不可不辨也。但名得其正,又何至有誤
治之患。諸厥證義,詳《厥逆》本門,當與此門通閱。
《論有邪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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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等證,在古人諸書,皆云:「氣體虛弱,榮衛失調,則真氣耗散,腠理不密,故邪氣乘虛而入。」此言感邪
之由,豈不為善?然有邪無邪,則何可不辨。夫有邪者,
即傷寒瘧痹之屬;無邪者,則非風衰敗之屬。有邪者,
必或為寒熱走注,或為腫痛偏枯,而神志依然無恙
也。無邪者,本無痛苦寒熱,而肢節忽廢,精神言語,倏
爾變常也。有邪者,病由乎經,即風寒濕三氣之外侵
也。無邪者,病出乎臟,而精虛則氣去,所以為眩運卒
倒,氣去則神去,所以為昏憒無知也。有邪者,邪必乘
虛而入,故當先扶正氣,但通經逐邪之品,不得不用
以為佐。無邪者,救本不暇,尚可再為雜用,以傷及正
氣乎。
《論肝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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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五臟皆能致病,而風厥等證,何以獨重肝邪,且其
急暴之若此也?蓋人之所賴以生者,惟在胃氣,以胃
為水穀之本也。故《經》云:「人無胃氣曰死,脈無胃氣亦死。」夫肝邪者,即胃氣之賊也,一勝一負,不相並立。凡
此非風等證,其病為強直掉眩之類,皆肝邪風木之
化也。其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敗脾虛之候
也。然雖曰東方之實,又豈果肝氣之有餘耶?正以五
臟俱敗,肝失所養,則肝從邪化,故曰「肝邪在陰陽。」《類
論》以肝臟為最下者,正謂其木能犯土,肝能犯胃也。
然肝邪之見,本由脾腎之虛。使脾胃不虛,則肝木雖
強,必無乘脾之患;使腎水不虛,則肝木得養,又何有
強直之虞。所謂胃氣者,即二十五陽也,非獨指陽明
為言也。所謂腎水者,即五臟六腑之精也,非獨指少
陰為言也。然則真陽敗者,真臟見;真陰敗者,亦真臟
見。凡脈證之見真臟者,俱為危敗之兆。所謂真臟者,
即肝邪也,即無胃氣也,此即非風類風之病之大本
也。
《論氣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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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卒倒等證,無非氣脫而然。何也?蓋人之死生,
全由乎氣,氣聚則生,氣散則死。凡病此者,多以素不
能慎,或七情內傷,或酒色過度,先傷五臟之真陰,此
致病之本也。再或內勞外傷,復有所觸,以損一時之
元氣,或以年力衰邁,氣血將離,則積損為頹,此發病
之因也。蓋其陰虧於前,而陽損於後,陰陷於下,而陽
「乏於上,以致陰陽相失,精氣不交,所以忽爾昏憒,卒然仆倒,此非陽氣暴脫之候乎?故其為病,而或為汗出者,榮衛之氣脫也;或為遺尿者,命門之氣脫也;或口開不合者,陽明經氣之脫也;或口角流涎者,太陰臟氣之脫也;或四肢癱軟者,肝脾之氣敗也;或昏倦無知,語言不出者,神敗於心,精敗於」腎也。凡此者,衝
任氣脫,形神俱敗而然,故必於中年之後,乃有此證。
何今人見此,無不指為風痰,而治從消散,不知風中
於外,痰鬱於中,皆實邪也。而實邪為病,何遽令人暴
絕若此?且既絕如此,尚堪幾多消散,而人不能悟,良
可哀也。觀東垣云:「氣衰者多有此疾。」誠知《要》之言也。
奈後人不明其說,但以東垣為主氣,又豈知氣之為
義乎?故凡治卒倒昏沉等證,若無痰氣阻塞,必須以
大劑參、附,峻補元氣,以先其急,隨用地黃、當歸、甘、杞
之類,填補真陰,以培其本。蓋精即氣之根,氣生於下,
即向生之氣也。《經》曰:「精化為氣」,即此之謂。舍是之外,
他無實濟之術矣。雖然無養生之道,而令病敗壞,至
此猶望復全。誠非易也。苐治得其法。猶可望其來復。
若誤治之。則何堪再誤哉。
《論痰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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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之多痰者,悉由中虛而然。夫痰即水也,其本
在腎,其標在脾。在腎者,以水不歸原,水泛為痰也;在
脾者,以食飲不化,土不制水也。不觀之強壯之人,任
其多飲多食,則隨食隨化,未見其為痰也。惟不能食
者,反能生痰,此以脾虛不能化食,而食即為痰也。故
凡病虛勞者,其痰必多,而病至垂危,其痰益甚,正以
脾氣愈虛,則全不能化,而水液盡為痰也。然則痰之
與病,病由痰乎,痰由病乎,豈非痰必由於虛乎?可見
天下之實痰無幾,故痰之宜伐者亦無幾。治痰者,必
當溫脾強腎,以治痰之本,使根本漸充,則痰將不治
而自去矣。治痰諸法見後,及詳痰飲本門。
《論經絡痰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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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嘗聞之,俗傳云:「痰在周身,為病莫測。」凡癱瘓瘛瘲,
半身不遂等證,皆伏痰留滯而然。若此痰飲,豈非邪
類?不去痰邪,病何由愈?余曰:汝知痰之所自乎?凡經
絡之痰,蓋即津血之所化也。使果營衛和調,則津自
津,血自血,何痰之有?惟是元陽虧損,神機耗敗,則水
中無氣,而津凝血敗,皆化為痰耳。此果痰也,果精血
也,豈以精血之外,而別有所謂痰者耶?若謂痰在經
絡,非攻不去,則必并精血而盡去之,庶乎可也。否則,
安有獨攻其痰,而津血自可無動乎?精血復傷,元氣
愈竭,隨去隨化,痰必愈甚,此所以治痰者不能盡,其
所盡者,惟元氣也。矧復有本無痰氣,而妄指為痰誤
攻之者,又何其昧也!故凡用治痰之藥,如滾痰丸、清
氣化痰丸、搜風順氣丸之類,必其元氣無傷,偶有壅
滯,或見微痰之不清者,而暫用分消,豈云無效?若病
及元氣,而但知治標,則未有不日用而日敗者矣。
《論治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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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痰之法,凡非風初病而痰氣不甚者,不必便猜其
為痰,而妄用痰藥,此大戒也。若果痰涎壅盛,填壅胸
膈,湯液俱不能入,則不得不先開其痰,以通藥食之
道。而開痰之法,惟吐為捷。如古方之獨聖散、茶調散、
稀涎散之屬,皆吐痰之劑也。但恐元氣太虛,不能當
此峻利之物,或但用新方之吐法為妥,或用牛黃丸、
抱龍丸之類,但使咽喉氣通,能進湯飲即止,不可盡
攻其痰,致令危困,則最所當慎。以故治痰之法,又必
察其可攻與否,然後用之,斯無誤也。若其眼直咬牙,
肢體拘急,面赤強勁有力者,雖見昏沉,亦可為治。先
用粗筯挖開其口,隨以堅實筆幹,禁住牙關,乃用淡
薑鹽湯徐徐灌之,然後以「中食」二指,探入喉中,徐引
其吐。若指不能入,則以鵝翎蘸湯代指探吐亦可。如
是數次,得吐氣通,必漸甦矣。然後酌宜,可以進藥,此
治實痰壅滯之法也。若死證已具,而痰聲漉漉於喉
間者,吐亦無益,不必吐也。若痰氣盛極而不能吐者,
亦不治之證也。又凡形氣大虛者,忌用吐法,是皆不
可攻者也。
凡形證已定,而痰氣不甚,則萬勿治痰,但當調理氣
血,自可漸愈。如果痰涎未清,則治痰之法,當分虛實。
若氣不甚虛,而或寒或濕生痰者,宜六安煎、二陳湯
主之。因火為痰者,宜清膈飲及竹瀝、童便。火甚者,抽
薪飲主之。脾虛兼嘔而多痰者,六君子湯,或五味異
功散。陰氣不足,多痰兼燥而欬者,金水六君煎。陰虛
水泛為痰者,六味丸、八味丸酌而用之,或為湯亦妙。
脾腎虛寒,不能運化而為痰者,不必兼治痰氣,只宜
溫補根本。若中氣虛者,理中湯或溫胃飲。陰不足者,
理陰煎之類最佳。
《論寒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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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口眼歪斜,有寒熱之辨在。經曰:足陽明之筋,
至缺盆而結上頸,上挾口,病則引缺盆及頰,卒口僻,
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頰筋有寒,則急引頰
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此經以病之寒
熱,言筋之緩急也。然而血氣無虧,則雖熱未必緩,雖
寒未必急,亦總由氣血之衰可知也。嘗見有引《內經》
之意,而曰:「偏於左者,以左寒而右熱;偏於右者,以右寒而左熱。」誠謬言也。不知偏左者,其急在左,而右本
無恙也。偏右者亦然,故無論左右,凡其拘急之處,即
血氣所虧之處也。以藥治者,左右皆宜從補;以艾治
者,當隨其急處而灸之。蓋經脈既虛,須借艾火之溫,
以行其氣,氣行則血行,故筋可舒而歪可正也。凡諸
灸法,有言左灸右,右灸左者,此亦《內經》繆刺論之法,
從之亦無不可。至若經言寒熱,則凡如脣緩流涎、聲
重語遲含糊者,是皆縱緩之類。縱緩者多由乎熱,而
間亦有寒者,氣虛故也。歪斜牽引、抽搐反張者,皆拘
急之類。拘急者多由乎寒,而間亦有熱者,血虛故也。
蓋經所言者,言理之常。余所言者。言病之變。亦無非
理也。使讀經不明理。必反害經意矣。故臨此證者。不
可不加之詳審。
非風瘛瘲等證,亦有寒熱之辨。《經》曰:「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弛縱不收」,此固其常也。然寒熱能拘急,亦能
弛縱也。如寒而拘急者,以寒盛則血凝,血凝則滯澀,
滯澀則拘急,此寒傷其營也。熱而拘急者,以火盛則
血燥,血燥則筋枯,筋枯則拘急,此熱傷其營也。又若
寒而弛縱者,以寒盛則氣虛,氣虛則不攝,不攝則弛
縱,此寒傷其衛也。熱而弛縱者,以熱盛則筋軟,筋軟
則不收,不收則弛縱,此熱傷其衛也。以此辨之,豈不
明析?且或寒或熱,必有脈證可據,但宜因證而治之。
若病無寒熱,則當專治血氣無疑矣。
《論治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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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口眼歪斜,半身不遂,及四肢無力,掉搖拘攣
之屬,皆筋骨之病也。夫肝主筋,腎主骨,肝藏皿,腎藏
精,精血虧損,不能滋養百骸,故筋有緩急之病,骨有
痿弱之病,總由精血敗傷而然。即如樹木之衰,一枝
津液不到,即一枝枯槁。人之偏廢,亦猶是也。《經》曰:「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今其偏廢如此,豈非血
氣衰敗之故乎?臨川陳先生曰:「醫風先醫血,血行風自滅。」蓋謂肝邪之見,本由肝血之虛,肝血虛則燥氣
乘之,而木從金化,風必隨之。故治此者,只當養血以
除燥,則真陰復而假風自散矣。若用風藥,則風能勝
濕,血必愈燥,大非宜也。
偏枯、拘急、痿弱之類,本由陰虛,言之詳矣。然氣血本
不相離,故陰中有氣,陰中亦有血,何以辨之?夫血非
氣不行,氣非血不化。凡血中無氣,則病為縱緩廢弛
;氣中無血,則病為抽掣拘攣,何也?蓋氣主動,無氣則
不能動,不能動則不能舉矣。血主靜,無血則不能靜,
不能靜則不能舒矣。故筋緩者,當責其無氣,筋急者
當責其無血。無血者宜三陰煎,或大營煎、小營煎之
類主之。無氣者宜五福飲、四君子湯、十全大補湯之
類主之。其與痿證之不動,痛風之不靜者,義稍不同,
詳列本門。
《非風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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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證,未有不因表裏俱虛而病者也。外病者,病
在經;內病者,病在臟。治此之法,只當以培補元氣為
主。若無兼證,亦不宜攻補兼施,徒致無益。蓋其形體
之壞,神志之亂,皆根本傷敗之病,何邪之有?能復其
元,則庶乎可望其愈。
初病卒倒,危急不醒,但察其有無死證,如無死證而
形氣不脫,又無痰氣,但扶定搯其人中,自當漸醒,或
以白湯、薑湯徐灌之亦可。待其甦醒,然後察證治之。
若無痰無氣,而息微色白,脈弱暴脫者,急以獨參湯
或淡薑湯灌之俱可。若其有痰甚者,以前治痰法吐
之。其痰不甚,或以白湯調抱龍丸一丸,以暫開其痰,
無痰聲者不可用。若因氣厥昏沉,而氣壅喘滿,氣閉
不醒者,則用淡薑湯調「蘇合丸」一丸,以暫開其氣,若
氣不壅滿者,不可用。其有久之不醒,或牙關不能開
者,則以半夏或牙皂細莘之類為末,少許吹入鼻中,
有嚏者可治,無嚏者不可治。或以皂莢為末,撚紙燒
煙,衝入鼻中亦可。
人於中年之後,多有此證,其衰可知。《經》云:「人年四十而陰氣自半。」正以陰虛為言也。夫人生於陽而根於
陰,根本衰則人必病,根本敗則人必危矣。所謂根本
者,即真陰也。人知陰虛惟一,而不知陰虛有二。如陰
中之水虛,則多熱多燥,而病在精血;陰中之火虛,則
多寒多滯,而病在神氣。若水火俱傷,則形神俱弊,難
「為力矣。火虛者,宜大補元煎、右歸飲、右歸丸、八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庶可以益火之源。水虛者,宜左歸飲、左歸丸、六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庶可以壯水之主。若氣血俱虛,速宜大補元煎之類,悉力挽回,庶可療也。凡多熱多火者,忌辛溫,及參、朮、薑、桂之類。多寒多濕者,忌清涼,如生地、芍藥、麥冬、石斛之」類。若氣虛卒倒。
別無痰火氣實等證。而或者妄言中風。遽用牛黃丸
蘇合丸之類。再散其氣。則不可救矣。
非風有火盛而病者,即陽證也。火甚者,宜專治其火,
以徙薪飲、抽薪飲、白虎湯之類,酌而用之。火微者,宜
兼補其陰,以「一陰煎」、「二陰煎,或加減一陰煎」之類主
之。凡治火之法,但使火去六七,即當調治其本。然陽
勝者陰必病,故治熱必從血分,甚者用苦寒,微者用
甘涼,欲其從乎陰也。
非風有寒盛而病者,即陰證也,專宜益火。微寒者,宜
溫胃飲、八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寒甚者,宜右歸飲、回
陽飲、理中湯、四逆湯之類主之。然寒勝者陽必病,故
治寒之法,必從氣分而從乎陽也。如陽脫寒甚者,仍
宜灸關元、氣海、神闕,以回其陽氣。
非風眩運掉搖惑亂者,總由氣虛於上而然。《經》曰:「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頭為之苦傾,目為之苦眩。」又曰:
「上虛則眩。」此明訓也。凡微覺此證,即當以五福飲之
類,培其中氣,虛甚者,即宜用大補元煎,或十全大補
湯之類治之,否則,卒倒之漸,所由致也。丹溪曰:「無痰不作運。」豈眩運者,必皆痰證耶?此言最為不妥,別有
詳義。見眩運門。
非風痲木不仁等證,因其血氣不至,所以不知痛癢。
蓋氣虛則痲,血虛則木,痳木不已,則偏枯痿廢,漸至
日增,此魄虛之候也。《經》曰:「痱之為病,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此即其類,而但有微甚之辨耳。又《經》曰:「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亦此類也。故凡遇此證。
只宜培養血氣。勿得誤認為痰。
夏月卒倒,忽患非風抽搐等證。凡火尅金,熱傷氣而
然,即今人之所謂「暑風」也。氣虛者,宜用參芪,或十味
香薷飲亦可。若水不制火而多煩渴者,宜生脈散,或
人參竹葉石膏湯。若火獨盛者,宜瓜水菉豆飲,或用
芩連之屬,暫解其熱。若單由傷氣而無火者,宜獨參
湯,或四君子湯。若伏陰在內,而陽虛氣脫者,必用附
「子理中湯,或六味回陽飲之類,放膽用之。勿謂夏月忌溫熱。」此不達之言也。
肥人多有非風之證,以肥人多氣虛也。何以肥人反
多氣虛?蓋人之形體,骨為君也,肉為臣也。肥人者,柔
勝於剛,陰勝於陽者也。且肉以血成,總皆陰類,故肥
人多有氣虛之證。然肥人多濕多滯,故氣道多有不
利。若果痰氣壅滯,則不得不先為清利,宜於前治痰
之法,隨宜暫用。若無痰而氣脫卒倒者,必宜四君、六
君,或「十全大補湯、大補元煎之類主之。」非風煩熱自汗,小水不利者,不可以藥利之。蓋津液
外泄,小水必少,若再用滲利,則陰水愈竭,無以制火,
而躁煩益甚,但使熱退汗止,則小水自利也。況自汗
者,多屬陽明之證,亦忌利小便,宜生脈散、一陰煎之
類主之。火甚者,宜加減一陰煎。
非風遺尿者,由腎氣之虛脫也,最為危證,宜參、芪、歸、
朮之類補之是矣。然必命門火衰,所以不能收攝,其
有甚者,非加桂附,終無濟也。
尸厥、酒厥、痰厥、氣厥、血厥之屬,今人皆謂之中風,而
不知總屬非風也。俱詳厥逆本門。
《論用藥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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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而有兼證者,則《通經》佐使之法,本不可廢。蓋
其脈絡不通,皆由血氣。血氣兼證,各有所因。如因於
風者,必閉鬱;因於寒者,必凝濇;因於熱者,必乾涸;因
於濕者,必壅滯;因於虛者,必不運行。諸如此者,皆能
阻塞經絡。此佐使之法,所以亦有不同也。凡風閉者,
宜散而通之,如麻黃、桂枝、柴胡、羌活、細莘、白芷之屬
是也。寒凝者,宜熱而通之。如葱、椒、桂、附、乾薑之屬是
也。熱燥者,宜涼而通之。如芩、連、梔、蘗、石膏、知母之屬
是也。濕滯者,宜溫利而通之。如蒼木、厚朴、茵陳、萆薢、
五苓之屬是也。血滯者,宜活而通之。如芎、歸、牛膝、紅
花、桃仁、大黃、芒硝之屬是也。氣滯者,宜行而通之。如
木香、香附、烏沉、枳、藿之屬是也。痰滯者,宜開而通之,
如南星、半夏、牛黃、天竺黃、硃砂、海石、元明粉之屬是
也。氣血虛弱者,宜溫補而通之,如參、芪、歸、朮、熟地、枸
杞、杜仲、牛膝之屬是也。凡此通經之法,若乎盡矣。然
虛實之異,猶當察焉。蓋通實者,各從其類,使無實邪
而妄用通藥,則必傷元氣,反為害矣。通虛者,則或陰
或陽,尤當知其要,如參、芪所以補氣,而氣虛之甚者,
非薑、附之佐,必不能追散失之元陽;歸、地所以補精
血,而陰虛之極者,非桂、附之引,亦不能復無根之生
氣。寒邪在經,而客強主弱,非桂、附之勇,則血脈不行,
寒邪不去;痰濕在中,而土寒水泛者,非薑、附之煖,則
脾腎不健,痰濕不除。此《通經》之法,大都實者可用寒
涼,虛者必宜溫熱也。但附子之性,剛勇而熱,凡陰虛
水虧而多熱多燥者,自非所宜。若無燥熱,但涉陽虛,
而諸藥有不及者,非此不能達也。古人云:「附子與酒同功」,義可知矣。今人謂附子有毒,多不敢用,不知製
用得宜,何毒之有?此誠奇品,其毋忽之。
《辨經臟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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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等證,當辨其在經在臟。經病者,輕淺可延;臟病者,深重可畏。經病者,病連肢體;臟病者,敗在神氣。雖病在經者,無不由中,而表裏微甚,則各有所主。」此
經臟之不可不辨也。然在經在臟,雖有不同,而曰陰
曰陽,則無不本乎氣血。但知氣血之緩急,知陰陽之
虧勝,則盡其善矣。若必曰某臟某經,必用某方某藥,
不知通變。多失其真。故凡鑿執之談。每有說得行不
得者。正以心之所至。口不能宣也。必也知幾知微。斯
足稱神悟之品。
《經病之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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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毛枯澀。汗出眩運。鼻塞者。肺之經病。
血脈不榮,顏色憔悴者,心之經病。
肌肉消瘦,浮腫不仁,肉瞤筋惕,四肢不用者,脾之經
病。
筋骨疲困,拘急掉瘛,脅肋脹痛者,肝之經病。
口眼歪斜者,足陽明及肝膽經病。
骨弱無力,坐立不能者,腎之經病。
《經病之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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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腠冰冷,滑汗如油,畏寒之甚者,肺之經病。
舌強不能言者,心腎經病。
脣緩口開手撒者,脾之經病。
眼瞀昏黑無見,筋痛之極者,肝腎經病。
耳聾絕無聞,骨痛之極者,腎之經病。
反張戴眼。腰脊如折者。膀胱經病。
《臟病之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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欬嗽微喘,短氣悲憂不已者,病在肺臟。
言語無倫。神昏多笑不寐者。病在心臟。
腹滿少食,吐涎嘔惡,吞酸噯氣,譫語多思者,病在脾
胃。
胸脅氣逆,多驚多怒者,病在肝膽。
少腹疼痛。二便不調。動氣上衝,陰痿。呻吟多恐者,病
在腎臟。
《臟病之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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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急大喘,或氣脫失聲,色灰白或紫赤者,肺腎氣絕。
神脫色脫,昏沉不醒,色赤黑者,心臟氣絕。
痰涎壅極,吞吐不能,呃逆不止,腹脹之極,色青黑者,
脾胃氣絕。
眼閉不開,急躁擾亂,懊憹囊縮,色青灰白者,肝臟氣
絕。
聲瘖不出。寒厥不回。二便閉不能通。泄不能禁者。腎
臟氣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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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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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風,口開眼閉,手撒,遺尿吐沫,直視,聲如鼾睡,昏
沉不醒,肉脫筋痛之極,髮直搖頭上竄,面赤如裝,或
頭重,面鼻山根青黑,汗綴如珠,痰聲漉漉者,皆不治。
非風之脈,遲緩可生,急數弦大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