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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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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百六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三百四十三
傷寒門九
成無己傷寒明理論
〈
短氣 搖頭 瘛瘲 不仁 直視 鬱冒 動氣
自利 筋惕肉瞤 熱入血室 發黃 發狂 霍亂 畜血 勞復
〉
張從政儒門事親
〈解利傷寒〉
李杲十書
〈
辨陰陽 辨脈 辨內外 辨寒熱 辨手心手背 辨口鼻 辨氣
辨頭痛 辨筋骨四肢 辨飲食 辨渴 傷寒之源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論兩感 論
表裡中三證 論傳經 太陽證 太陽頭痛 治不可越經 太陽禁忌 當汗 不當汗
當汗不汗 發汗過多 不當汗而汗 血證 知可解 證知解不解 脈知解不解
九味羌活湯解利法 當汗而下成協熱利 裡傳表 誤下變有輕重 五苓散為下藥
藥有標本陰陽 加減涼膈散 陽明證 陽明禁忌 論汗下 論諸白虎湯 煩躁 讝
妄 傷寒雜證發熱相似 狂言讝語鄭聲 陽證發斑 傷寒有九經 三陽從中治 論
下 少陽證 少陽禁忌 論半表半裡 熱有虛實 潮熱 太陰證 可汗 可溫 可
下 知可解 太陰禁忌 少陰證 下利 少陰禁忌 六經發熱治法
〉
藝術典第三百六十三卷
醫部彙考三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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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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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無己傷寒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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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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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短氣,何以明之?短氣者,氣短而不能相續者是
矣。似喘而非喘者,有氣上衝,而實非氣上衝也。喘者,
張口擡肩,搖身滾肚,謂之喘也。氣上衝者,腹裡氣時
時上衝也。所謂短氣者,呼吸雖數而不能相續,似喘
而不搖肩,似呻吟而無痛者,短氣也。《經》所謂短氣者
眾,實為難辨之證,愚醫莫識之,為治有誤者多矣。要
識其短氣之真者,氣急而短促,謂之氣短者是也。短
氣有責為虛者,有責為實者,要當明辨之。《經》曰:趺陽
脈微而緊,緊則為寒,微則為虛,微緊相搏,則為短氣。
此為短氣之虛者也。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此外欲
解,可攻裡也,此為短氣之實者也。又有屬表,又有屬
裡者,要當審視之。《經》曰:「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
更發汗則愈。與其風濕相搏,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
風不欲去衣,甘草附子湯主之者,是邪在表而短氣
者也。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裡未和也,十
棗湯主之。與其太陽病,醫反下之,短氣煩躁,心懊憹,
陽氣內陷,心下因鞕,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是邪
氣在裡而短氣者也,虛也,實也,在表也,在裡也,皆作
短氣,又何以辨虛實也?大凡心腹脹滿而短氣者,邪
在裡而為實也;腹濡滿而短氣者,邪在表而為虛也。
大抵短氣為實,《金匱要略》曰:「短氣不足以息者,實也。」又水停心下,亦令短氣。《金匱要略》曰:「食少飲多,水停心下,微者短氣。」即此觀之,短氣之由亦眾矣。必審其
形候,使的而不惑。必審其邪氣在表裡之不差。隨證
攻之。了無不愈者矣。
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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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搖頭,何以明之?頭者,諸陽之會也。諸陽之脈,皆
上於頭,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陽脈不治,則頭為
之搖。傷寒搖頭有三,皆所主不同也。有曰,搖頭言者,
裡痛也,以裡有痛者。言語則劇,欲言則頭為之戰搖
也。有曰,獨搖頭,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以風盛於
上,風主動搖故也。裡痛非邪也,痛使之然;痙病非逆
也,風使之然。至於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
者,又謂之心絕。蓋心藏神而為陰之本,陽根於陰,陰
根於陽,陰陽相根,則榮衛上下相隨矣。絕則神去而
陰竭,陽無根者,則不能自主持,故頭為之搖矣。《王冰》
曰:滋苗者宜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內絕其根,外
作搖頭,又何疑焉?心絕者,真病也。風痙裡痛者。邪氣
也。觀其頭搖。又當明其臧否焉。
瘛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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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瘛瘲。何以明之?瘛者,筋脈急也;瘲者,筋脈緩也。
急者則引而縮,緩者則縱而伸。或縮或伸,動而不止
者,名曰瘛瘲,俗謂若搐者是也。《黃帝內經》曰:「病筋脈相引而急,名曰瘛。」瘲瘛,謂之契合之契也。行則緩,臥
則緊,從則縱。瘲疾之縱者,謂若放縱之縱也。以急為
瘛,以緩為瘲,理至明矣。瘛瘲者,風疾也,而癲癇則瘛
瘲焉。傷寒瘛瘲者,邪熱氣極也。熱盛則風搏,併經絡,
風主動,故四肢瘛瘲而不寧也。故風溫被火者,曰發
微黃色,劇者如驚癇時瘛瘲,言其熱氣之劇盛也。傷
寒病至於發瘛瘲者,疾勢已過矣,多難可制。《內經》曰:
「太陽終者,戴眼反折,瘛瘲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著身不流。」是見其瘛瘲為已過之疾也。又有四肢漐,習為
四肢動而不止,似瘛瘲而無力,不得伸縮者也,此為
肝絕。瘛瘲之證雖難已,若能以祛風滌熱之劑,折其
大勢,則瘛瘲亦有生者。若妄灼火,或飲以發表之藥,
則死不旋踵。《經》曰:「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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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不仁,何以明之?仁,柔也。不仁,謂不柔和也。癢不
知也,痛不知也,寒不知也,熱不知也。任其屈伸灸刺,
不知所以然者,是謂不仁也。由邪氣擁盛,正氣為邪
氣閉伏,鬱而不發,榮衛血氣虛少,不能通行,致斯然
也。《內經》曰:「榮氣虛則不仁。」《鍼經》曰:「衛氣不行,則為不仁。」經曰:「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不仁。」即
是言之,知榮衛血氣虛少,不能通行為不仁者明矣。
《經》曰:「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言此厥者,是正氣
為寒氣所乘,為厥氣也,非四肢逆冷之厥也。何者?蓋
以鬱冐為昏冒,不仁為不知痛癢,得不為尸厥之厥
耶?《經》曰: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逼上入
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
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尸厥。」其乘寒之厥,鬱冒不仁,即
此尸厥可知矣。昔越人入虢,診太子為尸厥,以鬱冒
不仁為可治,刺之而得痊濟者,實神醫之診也。嗚呼!
設或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
不仁,此又為命絕,雖越人其能起之歟。
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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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直視,何以明之?直視者,視物而目睛不轉動者
是也。若目睛轉動者,非直視也。水之精為志,火之精
為神。目者心之使也,神所寓焉,肝之外候也,精神榮
焉。《鍼經》曰:「五臟六腑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睛,血之精為絡,氣之精為白睛,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與脈并為系,上屬於腦,五臟血氣調和,精氣充
榮,則目和而明矣。傷寒目直視者,邪氣壅盛,冒其正
氣,使神智不慧,藏精之氣不上榮於目,則目為之直
視。傷寒至於直視,為邪氣已極,證候已逆,多難治。《經》
曰:「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則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以肝受血而能視,亡血家肝氣已虛,目氣已弱,又發汗亡陽,則陰陽俱虛所致也。」此雖錯逆,其
未甚也。逮乎狂言,反目直視,又為腎絕;直視搖頭,又
為心絕,皆臟氣脫絕也。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
亦死。又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牀,惕而不安,微喘
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皆邪氣盛而正氣脫也。其或
有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是非直視也」,此為內實也,可用大承氣湯、大柴胡湯
下之。直視,為不治之疾。目中不了了,為可治之候。二
者形證相近,其為工者宜熟視之。
鬱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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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鬱冒,何以明之?鬱為鬱結而氣不舒也;冒為昏
冐而神不清也,世謂之昏迷者是也。鬱冒之來,皆虛
極而乘寒則有之矣。經曰:「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又曰: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裡
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
和故也。是知因虛乘寒,乃生鬱冒。《金匱要略》曰:「新產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鬱冒,三者大便難。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又曰:「產婦鬱冒,其脈微弱,嘔不能食,大便堅。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即此觀之,鬱冒為虛寒可知矣。又或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又為死證,蓋謂
其虛極而脫也。觀其鬱冐,幸無忽焉。
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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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動氣。何以明之?動氣者,為築築然動於腹中者
是矣。臟氣不治,隨臟所主,發泄於臍之四旁,動跳築
築然,謂之動氣。《難經》曰:「肝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心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肺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是臟氣不治,腹中氣候發動也。
動氣應臟,是皆真氣虛,雖有表裡攻發之證,即不可
汗下。《經》曰:「動氣在左,不可發汗,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是發汗而動肝氣者也。動氣在左,不可下,下
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
踡,是下之而動肝氣者也。動氣在上,不可發汗,汗則
氣上衝,正在心端,是發汗而動心氣者也。動氣在上,
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是下之而動心氣者也。「動氣在右,不可發汗,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是發汗而動肺氣者
也。「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是下之而動肺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發汗,汗之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運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下」,是發汗而動腎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
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是
下之而動腎氣者也。且脾內證,當臍有動氣,《經》特曰:
「臍之四旁動氣,不可汗下。」獨不言脾候當臍有動氣
者,以脾者中州,為胃以行津液,發汗、吐、下,猶先動脾,
況脾家發動氣者,詎可動之也,所以特不言之也。傷
寒所以看外證為當者。蓋不在脈之可見。必待問之
可得者。發汗吐下務要審諦。舉此動氣。類可知矣。
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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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自利,何以明之?自利者,有不經攻下,自然溏泄
者,謂之自利也。傷寒自利多種,須知冷熱虛實,消息
投湯,無致失差。雜病自利,多責為寒。傷寒下利,多由
協熱,其與雜病有以異也。表邪傳裡,裡虛協熱,則利
不應下而便攻之,內虛協熱遂利,是皆協熱也。又合
病家皆作自利。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
主之。太陽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黃芩湯主之。陽明
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大承氣湯主之。三者皆合病
下利,一者發表,一者攻裡,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蓋
《六經》以太陽陽明為表,少陽太陰為在,半表半裡,少
陰厥陰為在裡,太陽陽明合病,為在表者也。雖曰下
利,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已,故以葛「根湯以汗之。太陽與少陽合病,為在半表半裡者也,雖曰下利,必和解表裡之邪而後已,故與黃芩湯以散之。陽明少陰合病,為少陽邪氣入腑者也,雖曰下利,必逐去胃中之實而後已,故與承氣湯以下之。是三者所以有異也。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熱耶?且自利不渴屬太陰,以其臟寒故也。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也。故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為有熱。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此為有寒。」惡寒脈微,自利清穀,此為有寒。發熱後
重泄,色黃赤,此為有熱。皆可理其寒熱也。凡腹中痛,
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涼脈小為
順,身熱脈大為逆。少陰病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反
溫,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是知下利脈大為逆,
而脈小為順也。自利宜若可溫,理中、白通諸四逆輩,
皆溫臟止利之劑。又有腸胃有積結,與下焦客邪,皆
溫劑不能止之,必也或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後已。《經》
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餘糧湯。
復利不止,當利其小便,是泄在下焦,滲泄而聚利者
也。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與下
利三部皆平,按之心下鞕,或脈沉而滑,或不欲食而
讝語,或差後至年月日復發,此數者,皆腸有積結,而
須攻泄者也。《內經》註曰:大熱內結,注泄不止。熱宜寒
療,結伏須除,以寒下之,結散利止,大寒凝內,久利泄
溏,愈而復發,綿歷歲年。以熱下之,寒去利止,謂之通
因通用。下利雖有表證,又不可發汗,以下利為邪氣
內攻,走津液而胃虛也。故《經》曰:「下利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者是矣。大抵下利脫氣至急,五奪之中,此
為甚者。其或邪盛正虛,邪擁正氣,下脫,多下利而死。
何以言之?經曰:「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視讝語,下利者死。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脈不還者死。少陰病,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此數者,皆邪擁正氣,下脫而死
者也。《金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下不禁。」嗚呼!疾成而後藥,雖神醫不可
為已。氣既脫矣。孰能治之。
筋惕肉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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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筋惕肉瞤。何以明之?然:在傷寒中,非常常有者,
必待發汗過多,亡陽則有之矣。《內經》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發汗過多,津液枯少,陽氣大虛,筋失
所養,故惕然而跳,瞤然而動也。太陽病脈微弱,汗出
惡風者,不可服大青龍湯,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
為逆也。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頭眩,身
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動氣在左,不可發
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即是觀之,其由發
汗多亡陽,陽虛可見矣。茲雖逆也,止於發汗亡陽而
表虛,治以溫經益陽則可矣。或因吐下發汗,表裡俱
虛而有此狀者,又非但發汗後所可同也。《經》曰:「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鞕,脅下痛,
氣上衝咽喉,眩冒,筋脈動惕者,久而成痿,此為逆之
甚者也。太陽病,發汗復下之後,表裡俱虛,復加燒鍼,
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茲為逆之甚者也。發
汗、吐下,庸可忽諸?
熱入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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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熱入血室。何以明之?室者,屋室也,謂可以停止
之處。人身之血室者,榮血停止之所,經脈留會之處,
即衝脈是也。衝脈者,奇經八脈之一脈也。起於腎下,
出於氣衝,並足陽明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為十
二經脈之海。王冰曰:衝為血海,言諸經之血,朝會於
此,男子則運行生精,女子則上為乳汁,下為月水。《內
經》曰:「任脈通,衝脈盛,月事以時下」者是也。王冰曰:「陰靜海滿而去血。」謂衝脈盛為海滿也。即是觀之,衝是
血室可知矣。傷寒之邪,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
明而傳,以衝之脈與少陰之絡起於腎,女子感邪,太
陽隨經便得而入。衝之經並足陽明,男子陽明內熱,
方得而入也。衝之得熱,血必妄行,在男子則下血讝
語,在婦人則月水適來。陽明病下血讝語,此為熱入
血室者,斯蓋言男子,不止謂婦人而言也。婦人傷寒,
經水適來,與經水適斷者,皆以經氣所虛,宮室不闢,
邪得乘虛而入。《鍼經》有言曰:邪氣不得其虛,不能獨
傷人者是矣。婦人熱入血室,有須治而愈者,有不須
治而愈者,又各不同「也。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和,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與其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二者是須治而愈者也。「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則明了,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是不須
治而愈者也。讝語為病邪之甚者,何不須治而愈耶?
且胸脅滿如結胸,讝語是邪氣留結於胸脅而不去
者,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寒熱如瘧,發作有時者,
是血結而不行也,須小柴胡湯散之。二者既有留邪,
必須治之可也。若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讝
語,此則經水既來,以裡無留邪,但不妄犯,熱隨血散,
必自愈。《經》曰:「血自下,下者愈。」故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必自愈。所謂妄犯者,謂恐以讝語為陽明內實攻之,
犯其胃氣也。此無胸脅之邪,恐刺期門,犯其中焦也;
此無血結,恐與小柴胡湯犯其上焦也。小柴胡湯解
散。則動衛氣。衛出上焦。動衛氣是犯上焦也。刺期門
則動榮氣。榮出中焦。動榮氣是犯中焦也。《脈經》有曰: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豈謂藥不謂鍼耶?此其是歟。
發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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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黃,何以明之?《經》曰:「濕熱相交,民當病癉。」癉者,
黃也,單陽而無陰者也。傷寒至於發黃,為病之甚也。
濕也,熱也,甚者則發黃。內熱已盛,復被火者,亦發黃
也。邪風被火熱,兩陽相熏灼,其身必發黃。陽明病被
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是由內有熱而
被火,致發黃者也。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
者,必發黃,是由陽明熱盛致發黃者也。傷寒發汗已,
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
下也,於寒濕中求之,是由寒濕致發黃者也。濕亦令
黃也,熱亦令黃也,其能辨之乎?二者非止根本元來
有異,而色澤亦自不同。濕家之黃也,身黃如似熏黃,
雖黃而色暗不明也。至於熱盛之黃也,必身黃如橘
子色,甚者勃勃出,染著衣,正黃如蘗,是其正黃色也。
由是觀之,濕之與熱,豈不異哉?大抵黃家屬太陰,太
陰者,脾之經也。脾者土,黃土色也。脾經為濕熱蒸之,
則色見於外,必發身黃。《經》曰:「傷寒脈浮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者是矣。熱雖內盛,
若已自汗出,小便利「者,則不能發黃。必也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黃家為熱盛,而治法亦自有殊。「傷寒八九日,身如橘子色,小便不利,小腹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此欲泄滌其熱也。「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蘗皮湯主之」,此欲解散其熱也。「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𧄍赤小豆湯主之」,此欲解散其熱也。此數者泄滌
解散,乃為之不同,亦皆折火徹熱之劑也。一或身黃
脈沉結,少腹鞕而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又為畜血
在下焦使之黃也,必須抵當湯下之而愈。黃家既為,
病之已極,是以有不治之者多矣,非止寸口近掌無
脈,鼻氣出冷,為不治之疾。又若形體如煙熏,直視搖
頭者,是為心絕。環口黧黑,柔汗發黃,是為脾絕,皆不
治之。診醫者更詳視之。
發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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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狂,何以明之?狂者,猖狂也,謂其不寧也。《難經》
曰:狂之始發也,少臥不饑,而自高賢也,自辨智也,自
貴倨也,妄笑好歌樂也,妄行走不休也。狂家所起,皆
陽盛致然。《內經》曰:陰不勝其陽,脈留薄疾,并乃狂也。
又曰: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瘖。《難經》曰:重陽者
狂,重陰者癲。《脈經》曰:「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病源》
曰:「陽邪并於陽則狂,陰邪併於陰則癲。」即諸經之狂,
為陽盛也明矣。又陽明之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
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牖而處,甚則欲上高而歌,棄
衣而走,踰垣上屋,其所上之處,皆非素能者,是謂陽
邪并於陽明也。傷寒熱毒在胃,并於心臟,使神不寧
而志不定,遂發狂也。傷寒至於發狂,邪熱至極也,非
大吐下則不能已。又有熱在下焦,其人如狂者。《經》曰:
「熱入膀胱,其人如狂。」謂之如狂,則未至於狂,但臥起
不安爾。其或狂言,目反直視,又為腎之絕。汗出輒復
熱,狂言不能食,又為失志死。若此則殆非藥石之所
及,是為真病焉。
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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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霍亂,何以明之?上吐而下利,揮霍而撩亂是也。
邪在上焦者,但吐而不利;邪在下焦者,但利而不吐。
若邪在中焦,胃氣不治,為邪所傷,使陰陽乖隔,遂上
吐而下利。若止嘔吐而利,經止,謂之吐利必也。上吐
下利,躁擾煩亂,乃謂之霍亂。其與但稱吐利者,有以
異也。傷寒吐利者,邪氣所傷;霍亂吐利者,飲食所傷
也。其有兼傷寒之邪,內外不和者,加之頭痛發熱而
吐利也。《經》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是霍
亂兼傷寒者也。霍亂頭痛發熱,熱多欲飲水者,五苓
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圓主之。以其中焦失治
陰陽乘隔,必有偏之者,偏陽則多熱,偏陰則多寒。許
仁則曰:「病有乾霍亂,有濕霍亂。乾霍亂死者多,濕霍亂死者少。」蓋吐利則所傷之物得以出泄,雖霍亂甚
則止於胃中,水穀泄盡則止矣,所以死者少。及其乾
霍亂而死多者,以其上不得吐,下不得利,則所傷之
物不得出泄,擁閉正氣,關隔陰陽,煩擾悶亂,躁無所
安,喘脹乾霍亂而死。嗚呼。食飲有節。起居有常者。豈
得致霍亂耶。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喪身之由。實自致
爾。
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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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畜血,何以明之?畜血者,血在下焦,結聚而不行,
畜積而不散者是也。血菀於上而吐血者,謂之薄厥;
留於下而瘀者,謂之畜血。此由太陽隨經,瘀熱在裡,
血為熱所摶結而不行,畜於下焦之所致。《經》曰:太陽
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
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抵當湯主之者是也。大抵看傷寒,必先觀兩目,次看
口舌,然後自心下至小腹,以手攝按之,覺有滿鞕者,
則當審而治之。如少腹覺有鞕滿,便當問其小便。若
小便不利者,則是津液留結,可利小便。若小便自利
者,則是畜血之證,可下瘀血。《經》曰:傷寒有熱,少腹滿,
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又曰:太陽病,身黃,
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
人如狂者,血證諦也,皆須抵當圓下之愈。陽明證,其
人喜忘,屎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亦是畜血之證。
畜血於下,所以如狂者,經所謂熱結膀胱,其人如狂
者是也。血瘀於下,所以喜忘者,《內經》曰:「血并於下,亂而喜忘者」是也。二者若有其一,則為畜血證明矣。畜
血之證,又有輕重焉,如狂也,喜忘也,皆畜血之甚者,
須扺當湯圓以下之。如外已解,但小腹急結者,則為
畜血之輕也,須桃仁承氣湯以利之。醫之妙者何也?
在乎識形證,明脈息,曉虛實,知傳變。其於形證之明
者,眾人所共識,又何以見其妙?必也形證之參差,眾
人所未識,獨識之乃所以為妙。且如病人無表裡證,
發熱七八日,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
合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此有瘀血,抵
當湯主之。當不大便六七日之際,又無喜忘如狂之
證,亦無少腹鞕滿之候,當是之時,與承氣湯下者多
矣,獨能處以抵當湯下之者,是為醫之妙者也。若是
者,何以知其有畜血也?且脈浮而數,浮則傷氣,數則
傷血,熱客於氣則脈浮,熱客於血則脈數,因下之後,
浮數俱去則已。若下之後數去,其脈但浮者,則榮血
間熱去而衛氣間熱在矣,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饑,邪
熱不殺穀,潮熱發渴也。及下之後,浮脈去而數不解
者,則衛氣間熱去而榮血間熱在矣。熱氣合并,迫血
下行,胃虛協熱,消穀善饑,血至下焦,若下不止,則血
得以去,泄必便膿血也。若不大便六七日,則血不得
出泄,必畜在下焦為瘀血,是須抵當湯下之。此實疾
證之奇異,醫法之元微,能審諸此者,真妙醫也。
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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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勞復,何以明之?勞為勞動之勞,復為再發也。是
傷寒差後,因勞動再發者是也。傷寒新差後,血氣未
平,餘熱未盡,勞動其熱,熱還經絡,遂復發也。此有二
種:一者因勞動外傷,二者因飲食內傷。其勞動外傷
者,非止強力搖體持重遠行之勞,至於梳頭洗面則
動氣,憂悲思慮則勞神,皆能復也。況其過用者乎!其
飲食內傷者,為多食則遺,食肉則復者也。《內經》曰:「熱病已愈,而時有遺者」,何也?以熱甚而強食之,病已衰
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留薄,兩陽相合,故有所遺。經
曰:病已差,尚微煩,設不了了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
令微煩,損穀則愈。夫傷寒邪氣之傳,自表至裡,有次
第焉。發汗、吐、下,自輕至重,有等差焉。又其勞復則不
然,見其邪氣之復來也,必迎奪之,不待其傳也。《經》曰:
大病差後勞復者,枳實梔子豉湯主之。若有宿食加
大黃,且枳實梔子豉湯則吐之,豈待虛煩懊憹之證?
加大黃則下之,豈待腹滿讝語之候?《經》曰:傷寒差後,
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以汗解之;脈沉實者,
以下解之。亦是便要「折其邪也。」蓋傷寒之邪,自外入
也;勞復之邪,自內發也。發汗吐下,隨宜施用焉。嗚呼!
勞復也,食復也,諸勞皆可及御內則死矣。若男女相
易,則為陰陽易,其不易自病者,謂之「女勞復」,以其內
損真氣,外動邪熱,真虛邪盛,則不可治矣。昔督郵顧
子獻不以華敷之診為信,臨死致有舌出數寸之驗。
由此觀之。豈不與後人為鑒誡哉。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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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利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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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冒風,時氣濕病,傷寒三日以裡,頭痛身熱惡寒,可
用通聖散、益元散各五七錢。水一大椀,入生薑十餘
片,連鬚蔥白十餘莖,豆豉一撮,同煎三五沸,去滓,稍
熱先以多半投之,良久用釵子於喉中探引吐了,不
宜漱口,次用少半亦稍熱投之,更用蔥酢酸辣湯投
之。衣被蓋覆,汗出則愈矣。如遇世亂,《內經》曰:「歲火太」過,炎暑流行,火氣太盛,肺金受邪,上應熒惑,大而明
現。若用辛涼之劑解之,則萬舉萬全也。若遇治世,可
用升麻湯、葛根湯、敗毒散,辛溫之劑解之,亦加蔥根、
白豆豉,上涌而表汗。《內經》曰:「因其輕而揚之。」揚者,發
揚也。吐汗,發揚寒熱之邪,既吐汗之後,必大將息,旬
日之後,其邪不復作矣。
又一法:或於無藥之處,可用酸虀汁一大椀,煎三五
沸,去菜葉,猛服訖,少間用釵子咽喉中探引吐了,如
此三次,後煎蔥酸辢湯投之,以衣被蓋覆,汗出即解。
《內經》曰:「酸苦涌泄為陰。」涌者,吐也。傷寒三日,頭痛身
熱,是病在上也。在上者固宜涌之,然後以淡漿粥養
之,一二日則愈矣。
又一法,可用「不臥散」解之,於兩鼻內㗜之,連嚏噴二
三十次,以衣被蓋覆。用此藥時,當於煖室中,嚏罷以
酸辢漿粥投之,汗出如洗。嚏噴者同吐法也。此法可
與「雙解散」為表裡也。
傷寒、溫疫、時氣、冒風、中暑,俱四時不正之氣也。人若
初感之,皆頭痛惡寒身熱,及寒熱往來,腰脊強,是太
陽經受之也。《內經》曰:「可先治內而後治外。」先用生薑、
蔥白、豆豉煎雙解散,上涌及汗出則解。如不解者,至
五、六日或不大便,喘滿讝語、實熱、兩手脈沉,可用調
胃大小承氣湯下之。慎不可用銀粉、巴豆霜、杏仁、芫
花,熱藥下之則必死。此先外而後治內也。如大汗之
後,慎不可食葵羹、藿菜、羊、豬、雞、犬、魚、兔等肉,惟不先
明,必致重困,後必難治也。傷寒七八日,發黃有斑,潮
熱腹滿者,或痰實作止,雖諸承氣湯下過者,仲景曰:
「寸口脈浮滑者,可用瓜蔕散吐之。」然傷寒寸口脈浮
滑者可用,雜病寸口脈沉者可吐。叔和云。「寸脈沉兮胃有痰。」《啟元子》曰:「上盛不已。吐而奪之是也。」《李杲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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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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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證「身靜,重語無聲,氣難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口鼻中往來氣冷,水漿不入,大小便不禁,面上惡寒,有如刀刮。」陽證身動輕語有聲,目睛了了,口鼻中呼吸出入,能
往能來。
身表涼,知在陰經也。名曰陰證。身表熱,知在陽經也。
名曰「陽證。」《辨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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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以脈上辯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此辯固是,但其
說有所未盡耳。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
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
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不節,皆不足之病也。必
見於右手,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故外感寒邪,
則獨左寸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急甚於弦,是
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
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若外感風
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內傷
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
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
不節,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
肝木挾心火之勢,亦來薄肺。《經》云:「侮所不勝,寡於畏者」是也。故氣口脈急大而澀,數時一代而澀也。澀者
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
數者,心脈刑肺也。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尅肺金也。
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於五脈數
中顯緩時一代也。如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先右關
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
時一代也。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經》云:「脈滑者有宿食也。」以此辯之,豈不明白易見乎。但恐山野
間卒無醫者。何以診候?故復說病證以辯之。
《辨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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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
傷,皆不足之病也。其內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暖無
風處,則不惡矣。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
細分之特異耳。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
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及至傳入裡,作下
證乃罷。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食,
「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便著牀枕,非扶不起」,其內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然
亦惡風,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惟門窗隙
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況
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鼻中氣短,少氣不足
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三者互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五穀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澀或結,或虛坐只見些少白膿,時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胸中閉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作不併出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痛必臍下相火之勢,
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於
胸中,其氣無止息,甚則氣高而喘,熱傷元氣,令「四肢不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臥。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證,故易為分辨耳。」傷風,「鼻中氣出粗,合口不開」,肺氣通於天也。傷食「口無味,多涎不納,鼻息氣勻」,脾氣通於地也。
外傷一身盡熱,先太陽也;從外而之內者,先無形也;
「內傷」手足不和,兩脅俱熱,先少陽也;從內之外者,先
有形也;「內外俱傷,人迎、氣口俱盛,或舉按皆實大,表發熱而惡寒,腹不和而口液,此內外兩傷也。」凡診則必捫手心手背。手心熱則內傷。手背熱則外
傷。次以脈別之。
《辨寒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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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失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
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不足
之病,作外傷寒邪,表實有餘之證,反瀉其表,枉死者
豈勝言哉?皆由其不別其寒熱耳。今細為分解之。外
傷寒邪,發熱惡寒,寒熱併作,其熱也;翕翕發熱,又謂
之拂拂發熱,發於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熱在
表也,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皮膚毛腠者,陽之分也,
是衛之元氣所滋養之分也。以寒邪乘之,鬱遏陽分,
陽不得伸,故發熱也。其面赤,鼻氣壅塞不通,心中煩
悶,稍似袒裸,露其皮膚,已不能禁其寒矣。其表上虛
熱,止此而已。其惡寒也,雖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終不
能禦其寒,一時一日,增加愈甚,必待「傳入裡,作下證乃罷,其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其內傷飲食不節,或勞役所傷,亦有頭痛、項強、腰痛,與太陽表證微有相似,餘皆不同,《論》中辯之矣。」內傷不足之病,表上無陽,
不能禁風寒也,此則常常有之。其躁熱發於腎間者,
間而有之,與外中寒邪略不相似,其惡風寒也,蓋脾
胃不足,榮氣下流而乘腎肝,此痿厥氣逆之漸也。若
胃氣平常,飲食入胃,其榮氣上行,以輸於心肺,以滋
養上焦之皮膚腠理之元氣也。既下流其心肺,無所
稟受,皮膚間無陽,失其榮衛之外護,故陽分皮毛之
間虛弱,但見風見寒,或居陰寒處,無日陽處,便惡之
也。此常常有之,無間斷者也。但避風寒及溫煖處,或
添衣蓋溫養其皮膚,所惡風寒便不見矣。是熱也,非
表傷寒邪,皮毛間發熱也,乃腎間受脾胃下流之濕
氣,閉塞其下,致陰火上衝作蒸蒸而躁熱,上徹頭頂,
旁徹皮毛,渾身躁熱作須待袒衣露居近寒涼處即
已,或熱極而汗出亦解。彼外傷惡寒發熱,豈有汗出
者乎?若得汗,則病愈矣。以此辨之,豈不如黑白之易
見乎?當內虛而傷之者,躁熱也。或因口吸風寒之氣,
鬱其陰火,使咽膈不通,其吸入之氣欲入,為膈上衝
脈之火所拒,使陰氣不得入;其胸中之氣,為外風寒
所遏而不得伸,令人口開目瞪,極則聲發於外,氣不
能上下,塞於咽中而氣欲絕。又或因噦因嘔因吐而
躁,熱發必有所因,方有此證,其表虛惡風寒之證復
見矣。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躁發須臾而過,其表虛
無陽,不任風寒復見矣。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其躁
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躁作寒已,寒作躁已,非
如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百病俱有身熱,又謂之肌熱,又謂之皮膚間熱,以手捫之方知者是也。」乃肌體有形之熱也。亦須皆待陰陽既和。汗出則愈
矣。慎不可於此上辨之。以其虛實內外。病皆有之。故
難辨耳。只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
之熱。上辨之為准則矣。
《辨手心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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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此辨至甚。」皎然。
《辨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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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穀味,必
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沬
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外傷風寒,則其
外證必顯在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盛
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乾,傷風則
鼻流清涕而已。《內經》云:「鼻者肺之候」,肺氣通於天。外
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口者,坤土也。脾氣通於口,飲
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穀味,亦不知五味。又云:「傷食惡食」,傷食明矣。
《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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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風寒者,其氣壅盛而有餘;內傷飲食勞役者,其
口鼻中皆氣短促不足以息。何以分之?蓋外傷風寒
者,心肺元氣初無減損,又添邪氣助之,使鼻氣壅塞
不利,面赤不通,其鼻中氣不能出,併從口出,但發一
言,必前輕而後重,其言高,其聲壯厲而有力。是傷寒
則鼻乾無涕,面壅色赤,其言前輕後重,其聲壯厲而
「有力,此乃有餘之驗也。」「傷風則決然鼻流清涕,其聲嗄,其言響如從瓮中出,亦前輕而後重,高揭而有力,皆氣盛有餘之驗也。」「內傷飲食勞役者,心肺之氣先損,為熱所傷,熱皆傷氣,四肢無力以動,故口鼻中皆短氣少氣,上喘懶語,人有所問,十不欲對其一,縱勉強答之,其氣亦怯,其聲亦低,是其氣」短少不足之驗
也。明白如此。雖婦人女子亦能辨之。豈有醫者。反不
能辨之乎。
《辨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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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
直須傳入裡實方罷,此又內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筋骨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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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傷等病,是心肺之氣已絕於外,必怠惰嗜臥,四肢
沉困不收,此乃熱傷元氣。脾主四肢,既為熱所乘,無
氣以動。《經》云:「熱傷氣。」又云:「熱則骨消筋緩」,此之謂也。
若外傷風寒,是腎肝之氣已絕於內,腎主骨為寒,肝
主筋為風。自古腎肝之病同一治,以其遞相維持也。
故經言「膽主筋,膀胱主骨」是也。或中風,或傷寒,得病
之日,便著牀枕,非扶不起,筋骨為之疼痛,不能動搖,
乃形質之傷。《經》云:「寒傷形。」又云:「寒則筋攣骨痛」,此之
謂也。
《辨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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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傷寒論》云:「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二者皆口中和而不惡食。若勞役所傷,及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者俱惡食,口不知五味,亦不知五穀之味」,只此一辨,
足以分內外有餘不足二證也。傷寒證雖不能食,而
不惡食,口中和,知五味,亦知穀味。蓋無內證,則心氣
和,脾氣通,知五穀之味矣。
《辨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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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風寒之邪,三日已外,穀消水去,邪氣傳裡,始有
渴也。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久病者,必不渴,是邪氣在
血脈中,有餘故也。初勞役形質,飲食失節,傷之重者,
必有渴,以其心火熾上,尅於肺金,故渴也。又當以此
辨之。雖渴欲飲冷水者,當徐徐少與之,不可縱意而
飲,恐水多峻下,則胃氣愈弱,輕則為脹,重則傳變諸
疾,必反覆悶亂,百脈不安,夜加增劇,不得安臥,不可
不預度也。
傷寒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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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傷於寒,春必溫病。蓋因房室勞傷,與辛苦之人腠
理開泄,少陰不藏,腎水涸竭而得之,無水則春木無
以發生,故為溫病。至長夏之時,時強木長,因絕水之
源,無以滋化,故為大熱病也。傷寒之源如此。《四時調
神論》曰:「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廣成子》云:「無勞汝形,無搖汝精。」《金匱真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註云:「冬不按蹻,精氣伏藏,陽不妄升,故春不病溫。」又經云:「不妄作勞。」又云:「不知持滿。」又云:「水冰地坼,無擾乎陽。」又云:「無泄皮膚,使氣亟奪。」《啟元子》云:「腎水王於冬,故行夏令則腎氣傷。春木王而水廢,故病於春也。逆冬氣則傷腎,故少氣以奉春生之令也。」是以春為溫病,夏為熱病,長夏為大熱病,
其變隨乎時而已。邪之所感,淺者,其病輕而易治;深
者,其病重而難治;尤深者,其病死而不治。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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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傷於寒者,冬行秋令也。當寒而溫,火勝而水虧矣。
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所生受病,木不足
也。所不勝者侮之,火太過也。火土合德,濕熱相助,故
為溫病。使民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惟房室勞傷辛苦
之人得之,若此者,皆為溫病。所以不病於冬而病於
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
「於春,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房室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當春之月,時強木長,無以滋生化之源,故為溫病耳。」故君子周密於冬,少陰得藏於
內,腠理以閉拒之,雖有大風苛毒,莫之能害矣,何溫
病之有哉?人肖天地而生也,冬時陽氣俱伏於九泉
之下,人之陽氣俱藏於一腎之中,人能不擾乎腎,則
六陽安靜於內,內既得安,邪無自而入矣。此傷寒之
源,非天之傷人,乃人自傷也。傷於寒者,皆為病熱,為
傷寒氣,乃熱病之總稱,故曰「傷寒為熱邪」明矣。六陰
用事於冬,陽氣在內,周密閉藏可矣。反勞動之而泄
於外,時熱已傷於水矣。至春之時,木當發生,陽已外
泄,孰為鼓舞?腎水內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為生化
之源。源既已絕。水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獨無熱
也。時強木長。故為溫病矣。
《論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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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兩感邪從何道而入?答曰:《經》云:兩感者死不治。一
日太陽與少陰俱病,頭痛發熱,惡寒口乾,煩滿而渴。
太陽者腑也,自背俞而入,人之所共知。少陰者臟也,
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氣通於天,故寒邪無形
之氣,從鼻而入,腎為水也,水流濕,故腎受之。《經》曰:傷
於濕者,下先受之,同氣相求耳。又云:「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以是知內外兩感,臟腑俱病。欲表之則有
裡,欲下之則有表,表裡既不能一治,故死矣。故云「兩感者不治。」然所稟有虛實,所感有淺深。虛而感之深
者,必死;實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治之而不救者有
矣。夫未有不治而獲生者也。予嘗用《解利兩感》神方,
間有生者,十得二三,故立此方,以待好生君子。
《論表裡中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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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令少陽證,頭痛,往來寒熱,脈浮弦,此三證,但有一
者,是為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閉而不
通,或泄而不調,但有一者,是為裡也。如無上下表裡
證,餘者皆虛熱也,是在其中矣。
《論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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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中之陰水,太陽是也,為三陽之首,能循經傳,亦能
越經傳,陽中之陽土,陽明是也。夫陽明為中州之土,
主納而不出,如太陽傳至此,名曰「循經傳」也。陽中之
陽木,少陽是也。上傳陽明,下傳太陰,如太陽傳至此,
為越經傳也。陰中之陰土,太陰是也。上傳少陽為順,
下傳少陰為逆,此為上下傳也,如太陰傳太陽,為誤
下傳也。陰中之陽,水少陰是也。上傳太陰為順,下傳
厥陰為生。如太陽傳至此,乃表傳裡也。陰中之陰,木
厥陰也。上傳少陰為實,再傳太陽為自愈也。
太陽者,乃巨陽也,為諸陽之首。膀胱經病,若渴者,自
入於本也,名曰「傳本。」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循經傳。」為發汗不徹,利小便,餘邪不盡,透入於裡也。太陽
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為元受病,脈浮無汗,當
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傳裡。」為得病急,當發汗,而反下汗不發,所以傳也。太
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為元受病。脈緩有汗。
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當時腹痛。四肢沉重。太
陽傳厥陰肝木者。為三陰不至於首。唯厥陰與督脈
上行。與太陽相接。名曰「循經得度傳。」《太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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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無汗,脈尺寸俱浮
而緊,是發於陽。陽者衛也,麻黃湯主之。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自汗,脈尺寸俱浮
而緩者,榮也,桂枝湯主之。
太陽證頭痛發熱,自汗惡風,脈當緩而反緊,傷風得
傷寒脈也。太陽證頭痛發熱,無汗惡寒,脈當急而反
緩,傷寒得傷風脈也。二證脈不同,《本經》大青龍湯主
之,易老桂枝麻黃各半湯,此言外之意。楊氏云:非明
脈者,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其有厥逆,筋惕,肉瞤及亡
陽之失也。故易老改為九味羌活湯,而不用桂枝麻
黃也。羌活湯不論有汗無汗。悉宜服之。但有緩急不
同矣。
太陽證發熱惡寒,自汗,脈緩。太陽證發熱惡風,無汗,
脈緩。此二證,《易老元》將桂枝二、麻黃一治之後,復改
用羌活湯。
太陽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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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膀胱脈浮緊,直至寸口,所以頭痛者,頭與寸口
俱高之分也,兼厥陰與督脈會於巔,逆太陽之經上
而不得下,故壅滯為頭痛於上也。左手浮弦,胸中痛
也;沉弦,背愈痛。右手浮弦者亦然。頭痛者木也,最高
之分,惟風可到,風則溫也,治以辛涼,秋尅春之意,故
頭痛皆以風藥治之者,總其體之常也。然各有三陰
三陽之異焉。故「太陽則宜川芎。陽明則宜白芷。少陽則宜柴胡。太陰則宜蒼朮。少陰則宜細莘。厥陰則宜吳茱萸也。」治不可越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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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令治太陽陽明,不可遺太陽,而只用陽明藥,餘倣
此。用《三陽經》解藥後,身反覆重者,若煩,則是有陽明
也。若不煩而反覆輕者,知不傳三陰也。不傳三陰,則
為解也。大抵三陰之體靜重與濕相同。傷寒五日後
發無汗,謂穀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謂內有水
穀,故汗之。
太陽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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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利之是謂犯本。則邪氣入裡
不能解。此犯之輕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
大便不可易動,動之是謂動血,是謂犯禁,此犯之重
也。表在不可下,下之是為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
為惡風、惡寒、頭痛,待表證悉罷,方可下之也。脈浮緊
者,犯之必結胸;脈浮緩者,犯之必痞氣。
當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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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咽乾。不衄。不淋。不渴。小便自利。不經發汗。則當發
之。
不當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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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乾,淋渴,鼻衄,小便不利。已經發汗,不得重發。如無
已上忌證,雖發汗,邪氣未盡,亦得重發之。
當汗不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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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證為風寒所傷,陽氣下陷,入於內而排風水上行
經絡之間,本當發汗以徹其邪,醫失汗之故生黃也。
脾主肌肉,四肢寒濕,與內熱相合而生黃也。
發汗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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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證因「發汗太過,腠理開泄,汗漏不止,故四肢急,難以屈伸。」===不當汗而汗===
燥火也。當益津液為上。而反汗以亡其津液。其毒擾
陽之極。則侵陰也。故燥血而畜於胸中也。
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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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入膀胱,小便利而赤。」畜血證也。血自下者愈
也。
知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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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而汗解者。太陽也。不戰有汗而解者。陽明也。不戰
無汗而解者。少陽也。若先差經。必不爾矣。
太陽傳陽明。其中或有下證。陽明證反退。而熱兼不
渴卻退。顯少陽證。是知可解也。
太陽證,知可解者,為頭不痛,項不強。肢節不痛,則知
表易解。
陽明知可解者。為無發熱惡寒。知裡易解也。
少陽證知可解者,寒熱日不移時而作,邪未退也。若
用柴胡而移其時,早移之於晏,晏移之於早,氣移之
於血,血移之於氣,是邪無可容之地,知可解也。
證知解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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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解藥而去沉困,只頭痛目悶,是知濕去而風不去,
則欲解也。若風去而濕不去則不解。何以然?風則高,
濕則下,而入重也。
脈知解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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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之脈浮而虛,不可解之脈浮而實。浮而虛者,只
是在表;浮而實者,知已在裡也。汗多不解者,轉屬陽
明也。傷寒不頭痛,知邪不在經。若頭痛者,知邪在經
也。
《九味羌活湯解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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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若差服則
其變不可勝數。故立此法。使不犯三陽禁忌。解利神
方。
夫九味雖為一方,然亦不可執,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當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從其多少、大小、輕重
之不一,增損用之,其效如神。㕮咀,水煎服。若急汗熱
服,以羹粥投之;若緩汗溫服,而不用湯投之也。脈浮
而不解者,先急而後緩;脈沉而不解者,先緩而後急。
當汗而下成協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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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各隨三陽本證表藥發之。發之表解。下利自愈。若
不愈者。方可以利藥治之。
裡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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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至於大實痛者,胃也,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己傳戊,婦告夫也,所以為裡傳表,即名「誤下傳」也。
誤下變有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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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傷寒雜證一體,若誤下之甚者變大。」答曰:「非一體也。傷寒誤下,變無定體;雜病誤下,變有定體。何以然?傷寒自外而入,陽也,陽主動;雜病自內而出,陰也,陰主靜。動者犯之,其變無窮;靜者犯之,其變止痞與腹脅痛而已。故變無窮者為重,痞與腹脅痛者為輕也。」五苓散為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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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苓散為下藥,乃太陽裡之下藥也。太陽高則汗發
之,下則引而竭之。渴者,邪入太陽本也,當下之,使從
膀胱出也。腎燥膀胱熱,小便不利,此藥主之。小便利
者,不宜用。然太陽病熱而渴,小便雖利,亦宜五苓散
下之。
當服不服則生何證。答曰。當服不服。則穀消水去形
亡。必就陽明燥火聚胃發黃。故有調胃湯證。此太陽
入本失下也。由不曾服五苓散。
不當服而服之,當生何證?答曰:「不當服而服之,是為犯本,小便強利,津液重亡,侵陽之極,則侵陰而成血證也。輕則桃仁承氣湯,重則抵當湯,故五苓散為利小便主藥,乃太陽陽明之間,故為調和之劑。」藥有標本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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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令太陽證,傷寒自外入,標本有二說:以主言之,膀
胱為本,經絡為標;以邪言之,先得者為本,後得者為
標。此標先受之,即是本也;後入於膀胱,本卻為標也。
此乃客邪之標本也,治當從客之標本。
寒毒之氣。從標入本。邪與手經相合而下至膀胱。五
苓散主之。桂枝陽中之陽。茯苓陽中之陰。相引而下
入於本道出邪氣。
火邪之氣,從下之上,以內為本,水中有火,火為客氣,
當再責其本,兩腎相通,又在下部,責在下焦,如瀆相
火明也。生地黃、黃蘗主之。邪氣本受下焦,火邪遺於
小腸,是熱在下焦,填塞不便,自內而之外也。
桂朮、澤瀉、豬苓、茯苓為陽中之陰。生地黃、黃蘗、黃連
為陰中之陽。
加減涼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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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老法》涼膈散減大黃、芒硝,加桔梗,同為舟楫之劑,
浮而上之,治胸膈中與六經熱。以其手足少陽之氣
俱下胸膈中,三焦之氣,同相火遊行於身之表。膈與
六經,乃至高之分,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故能於無
形之中,隨高而走去胸膈中及六經熱也
《陽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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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證,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不惡風寒而自汗,或
惡熱,脈尺寸俱長,白虎湯主之。
陽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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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發汗,不當利小便。若發汗利小便,竭其津液,則
生畜血證也。唯當益津液為上,以其火就燥也。益津
液者,連鬚蔥白湯是也。汗多亡陽,下多亡陰,小便重
利之走氣,三者之變雖異,而亡津液則一也。
《論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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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多亡陽汗者,本所以助陽也。若陽受陰邪,寒結無
形,須當發去陰邪,以復陽氣,所謂益陽而除風寒也。
若陰邪已去,而復汗之,反傷陽也。《經》曰:「重陽必陰」,故
陽去自亡。汗多亡陽,此之謂也。
下多亡陰:下者本所以助陰也。若陰受陽邪,熱結有
形,須當除去其敗壞者,以致新陰,此所謂益陰而除
火熱也。若陽邪已去,而復下之,反亡陰也。《經》曰:重陰
必陽,故陰氣自亡。下多亡陰,此之謂也。
汗無太早,非預早之早,乃早晚之早也。謂當日午以
前,為陽之分,當發其汗;午後陰之分也,不當發汗。故
曰:「汗無太早」,汗不厭早,是為善攻。
下無太晚,非待久之晚,乃當日巳後為陰之分也。下
之謂當巳前為陽之分也。故曰:「下無太晚」,下不厭晚,
是為善守。汗不亡陰,以其汗多,陽亦隨陰而走;下本
瀉陽,以其下多,陰亦隨陽而走,故曰:「汗多亡陽,下多亡陰」也。若犯發汗,多畜血上焦,為衄;若犯利小便,多
畜血下焦,為發狂,其人如狂也。
《論諸白虎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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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尺寸俱長,自汗大出,身表如冰石,至脈傳入於裡,細而小,其人動作如故」,此陽明傳入少陰,戊合
癸,即夫傳婦也,白虎加桂枝湯主之。然脈雖細小,亦
當以遲疾別之。此證脈疾而非遲,故用此法。
煩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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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者氣也。躁者血也。氣主肺,血主腎,故梔子豉湯用
梔子以治肺煩,用香豉以治腎躁。煩躁者,懊憹不得
眠也。少氣虛滿者,加甘草。如若嘔噦者,加生薑、橘皮。
下後腹滿而煩者,梔子厚朴枳實湯。下後身熱微煩
者,梔子甘草乾薑湯。
火入於肺,煩也;火入於腎,躁也。煩躁俱在上者,腎子
通於肺母也。「髮潤如油,喘而不休」,總言肺絕。鼻者,肺
之外候。肺氣通於鼻,鼻中氣出粗大,是肺也。髮者血
之餘,腎氣主之。髮潤如油,火迫腎水至高之分,是水
將絕也。仲景以髮潤喘大為肺絕,兼其腎而言之,髮
在高巔之上,雖屬腎,肺為五臟之至高,故言肺絕兼
腎也。大抵肺腎相通,肺既已絕,則腎不言而知其絕
矣。或曰:煩者心為之煩,躁者心為之躁。何煩為肺,躁
為腎耶?夫心者,君火也,與邪熱相接,上下通熱,金以
之而燥,水以之而虧,獨存者火爾,故肺腎與心合而
為煩躁焉。此煩雖肺,躁雖腎,其實心火為之也。若有
宿食而煩躁者,梔子大黃湯主之。
讝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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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邪入陽明,為讝語妄言錯失,此果陽明乎?」答曰:「足陽明者,胃也,豈有其言哉?傷寒始自皮毛入,是從肺中來,肺主聲,入於心則為言。胃即戊也,戊為火化,下從腎肝。」傷寒雜證發熱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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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表證,發熱惡寒而渴,與下證同,但頭痛身熱,目
疼鼻乾,不得臥,白虎湯主之,乃陽明經病也。正陽陽
明氣病,脈大,先無形也。雜病裡證,發熱惡熱而渴,但
目赤者,臟病也。手太陰肺不足,不能管領陽氣也。宜
以枸杞、生地黃、熟地黃之類主之。脈洪大,甚則嘔血,
先有形也。
狂言讝語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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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言」者,大開目與人語,語所未嘗見之事,即為「狂言」也。「讝語」者,合目自言,言所日用常見常行之事,即為
「讝語」也。「鄭聲」者,聲戰無力,不相接續,造字出於喉中,
即鄭聲也。
陽證發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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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之早而發者,有失下而發者,有胃熱胃爛而發
者。然得之雖殊,大抵皆戊助手少陰心火,入於手太
陰肺也。故紅點如斑,生於皮毛之間耳。白虎瀉心湯、
調胃承氣湯,從所當而用之,及當以肺脈別也。
傷寒有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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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之經凡九,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為
六也。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是為三
也。非九而何?陽明者,太陽少陽俱入於胃,故曰「正陽陽明也。」前三經者,陽明自病,不入於裡者,謂之在經,
不為正陽陽明矣。
三陽從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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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陽明,大承氣湯;少陽陽明,小承氣湯;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湯。以汗證言之,以少陽居其中」,謂太陽證
為表當汗,陽明證為裡當下,少陽居其中,故不從汗
下和之,以小柴胡湯,從少陽也。以下證言之,陽明居
其中,謂太陽經血多氣少,陽明經氣血俱多,少陽經
氣多血少。若從太陽下,則犯少陽;從少陽下,則犯太
陽,故止從陽明也。此三陽合病,謂之「正陽陽明,不從標本,從乎中也。緣陽明經居太陽少陽之中,此經氣血俱多,故取居其中,是以不從太陽少陽,而從陽明也。陽明自病,調胃承氣湯主之;三陽併病,白虎湯主之,是從乎中也。」《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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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是入陰可下?答曰:陽入於陰者可下,非入太陰
少陰厥陰之三陰也,乃入三陽也。三陽者,非太陽少
陽陽明之三陽也,乃胃與大小二腸之三陽也。三陽
皆為腑,以其受盛水穀,傳導有形,故曰入於陰也。仲
景云:「已入腑者可下」,此之謂也。仲景太陽陽明大承
氣,少陽陽明小承氣,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是三陽已
入於臟者。泄之太陰也。桂枝湯。少陰麻黃附子細莘
湯。厥陰當歸四逆湯。是三陰未入於腑者。汗之也。
少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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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證,胸脅痛,往來寒熱而嘔,或欬而耳聾,脈尺寸俱弦,小柴胡湯主之。須各隨仲景本條下加減用之則可矣」,藥如本法。
少陽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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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發汗。忌利小便。忌利大便。故名「三禁湯。」乃和解之
劑。若犯之。則各隨上下前後。本變及中變與諸變不
可勝數。醫者宜詳之。
《論半表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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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是半表半裡?」答曰:「身後為太陽,太陽為陽中之陽,陽分也;身前為陽明,陽明為陽中之陰,陰分也。陽為在表,陰為在裡,即太陽陽明二分,邪在其中矣。治當不從標本,從乎中治,此乃治少陽之法也。太陽膀胱水寒也;陽明大腸金燥也。邪在其中,近後膀胱寒水則惡寒,近前陽明燥金則發熱,故往來寒熱也。此」為三陽之表裡。非內外之表裡也。但不可認作當下
之裡。故以此藥作和解之劑。非汗非下也。
邪在榮衛之間,謂之半表裡也。太陽陽明之間,少陽
居身之半表裡也;五苓散,分陰陽膀胱經之半表裡
也;理中湯,治吐瀉上下之半表裡也。
熱有虛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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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臟陰也,所主皆有形,骨肉、筋、血、皮、毛是也。此五臟
皆陰足,是為實熱。陰足而實,不能起理也。陰足而熱
反勝之,是為實熱。若骨痿肉爍,筋緩血枯,皮聚毛落,
五陰不足而為熱病,是虛熱。
潮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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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在行陽之分,肺氣主之,故用白虎湯,以瀉氣中之
火;熱在行陰之分,腎氣主之,故用地骨皮飲,以瀉血
中之火。白虎湯其狀洪,故抑之使秋氣得以下降也;
地骨皮飲其脈弦,故舉之使春氣得以上升也。
太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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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咽乾,手足自溫,自利不渴,時腹痛,脈尺寸俱沉
細。
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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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病。脈浮者可汗。宜桂枝湯。
可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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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
逆輩。此條雖不言脈。當知沉遲而弱。
仲景理中湯丸暨《易老》人參黃芪湯,量其輕重,或溫
或熱,視人之強弱虛實,所可宜者,選而用之。
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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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有可下者乎?答曰:有。《經》云:本太陽證,醫反下之,
因爾腹滿時痛者,太陰也,桂枝芍藥湯主之;大實痛
者,桂枝加大黃湯。《易老》云:此非本有是證,以其錯下,
脾傳於胃,故為誤下傳。
知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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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表少
裡和,脈長者,為陽漸生也。此一證,太陰便從外感,太
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也。
太陰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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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
若下之,則胸下結鞕。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
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
也。傷寒而脈浮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小便自利
者,則不發黃,日久利益甚,必自止者,便鞕乃入腑傳
陽明也。
少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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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證,口燥舌乾而渴,脈尺寸俱沉,疾則大承氣湯,
沉遲則四逆湯。
少陰邪入於裡,上接於心,與火俱化而尅金,惡候或
上氣,死入胃。脈沉細而疾,疾則大承氣下之,下於本,
與水俱化而為寒,厥逆,或見身冷靜重,脈沉細而遲,
遲則四逆湯溫之。疾雖可下,若疾而無力者,亦不可
下,為陽將盡也
少陰證,口燥舌乾而渴,身表涼,脈沉細而虛,瀉心湯
主之。此有形無形之藥也。
「傷寒外證,全在下證,大熱而脈反細小,不可下,瀉心湯主之。」少陰受病,身涼無汗,體沉或體輕脈沉,有頭
痛不厥,麻黃附子瀉心湯主之。
其人病。身熱而煩躁不寧。大小便自利。其脈浮洪而
無力。按之全無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其人病,上吐下瀉不止,當渴而反不渴,其脈微細而
弱,理中湯主之。渴而脈沉有力而疾者,五苓散主之。
少陰證,發熱脈沉者,必當汗。若緩汗之,用麻黃附子
細莘湯;若微汗之,用麻黃附子甘草湯。
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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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青者當下,色不青者當溫,口中和者當溫,口乾燥
者當下。
少陰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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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脈微者,不可發汗。尺脈微弱澀者,便不可下,《麻黃附子細莘湯》。」體沉加防
己、蒼朮,乃勝濕也。體輕加石膏、知母,乃勝熱也。
《六經發熱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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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熱惡熱而渴者,白虎湯。皮膚如火燎,而以手重取之,不甚熱者,肺熱也;或目白睛赤,煩躁引飲,單黃芩一物湯。兩脅肌熱,脈浮弦者,柴胡飲子。一身熱,或日晡潮熱,皆血熱也,四順飲子,夜則行陰。若發熱者,血熱也,四順飲、桃仁湯,選而用之。」當視其有表入裡,腹
痛血刺,腹痛中無轉失氣之類,晝則明了,夜則讝語,
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不治自愈。若甚則
四順飲子、桃仁承氣湯。證相似,當下者用之。寅申發
熱,兩脅不盛,亦為柴胡證。表裡內外俱熱者,大柴胡
湯。晝則行陽氣也,柴胡夜則行陰血也,四順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