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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山川典 第二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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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二百二十三卷目錄
河部總論一
程大昌禹貢論
〈大河論一 大河論二 大河論三 大河論四〉
圖書編
〈
河源總論 治黃河議 黃河治法 治兩河議 治河大要總考 治河總
論一 治河總論二 治河說 治河議
〉
山川典第二百二十三卷
河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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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昌禹貢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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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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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自洛汭山上行乎地中,他水反來注之,故未嘗有
所汎逆。而《經》所書積石、龍門、華陰、底柱、孟津、洛汭,亙
古今可考。自成皋以下,垠岸高於平地,故在古已嘗
溢為滎澤,播為九派,而其跡道不主一地矣。逮及後
世,決齧流徙,至不勝載,而津、瀆悉變古始。於是自大
伾以至洚水、大陸,說者甚多。以其說而揆之,則《河道
經》文悉不附協,不待至九河而始紛紛難究也。然尚
有可考者,賴《經》指著明可主之以為宗本焉爾。《經》之
敘河,既至洛汭,乃又曰東至于大伾,北過洚水,至于
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其次序方面,
嚴整有倫,故可酌理以究世傳之信否也。張揖以大
伾為成皋,而薛瓚不以為然,曰:「大伾當在汲郡之黎陽,不當在河南之成皋。是二說者,黎陽之暨成皋,俱不以大伾為名,而臣得以瓚說為是者,《經》之於河,方其自北而東,嘗即底柱,以記折東之始。今其流東已久,垂欲折北,亦當以地之極東者記之。參揣其敘,則黎陽實為愜當,而成皋則為太早也。是故當以薛氏之言為正也。若夫洚」水,則說者益多惟《貝》,
〈清河〉
《冀》。
〈信都〉
之
間有瀆而枯,古名為絳,頗與河近,諸儒多以應《經》。然
《經》曰「北過洚水」,則必河水折北而經其地,禹跡乃得
過之。今貝、冀之間,枯、絳皆背南向北,而漢以後大河
反在魏、貝之南。若以漢河為禹河,則禹之施功于河,
無由遍歷其地,鄭康成固已疑之,於是因淇水之自
衛注河也,順飾其水以應古洚已而不自以為安,則
又以館陶屯氏河當之。酈道元闢淇貝不用,而主屯
河之說。其言曰:「《地理志》絳水發源屯河,及至信都,復見絳名。河之過洚,當應此矣。」是說也,酈實無以得絳
水之真,遂牽合以信其說。然考《地理志》,首受屯河而
末流入漳者,自名張甲河,元非絳也。雖中間跡道頗
嘗穿絡枯絳,而《漢志》本無絳水之名,則酈之更易他
水為「絳」,以應古語,其與鄭氏之誤曾無以異也。至於
大陸,尤為散漫。《地理志》「鉅鹿郡鉅鹿縣北有大陸澤。」後世率祖此以為《經》之大陸。然漢鉅鹿縣,唐邢州之
平鄉縣地也,今河既不經邢,又其地反在枯、絳上流,
則與《經》之先過洚而後至大陸者不同,殆又不可據
之以為《經》証。雖孔穎達輩極為詳博,而不能究求其
當,則亦以世遠,載籍斷闕,無所據以極其詳密焉爾。
今去古日益遠,禹跡之在名山大川者,其稱謂位置
轉徙益多,而臣乃欲究極其變,以發明《經》文本旨,實
所不量。然考古談經正業,儒者之職,若人人畏之不
言,則古典何賴?故卒究之。
大河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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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臣愚見,周定王時,河徙故瀆,至漢元光,又改向頓
丘東南流,則漢河既非禹河,而世儒乃欲即漢河而
求禹河所經,曰「此當為《洚水》,此當為大陸」,如鄭氏、酈
氏可謂博洽,而洚水屯河之類,皆追末失本,不足以
得古事之真,他人何望哉?臣為此故先與之辨別漢
河、禹河所據之地、所奠之方,然後即其位置,以案求
禹河所歷,則夫洚水大陸或有所宿矣。遷、固二子,同
言禹、釃二渠,其一北行乘高者,明載《禹貢》道河本語,
知其正為禹河矣。而餘之一渠乃皆不言。何向、孟康、
酈道元輩相因皆以漯川命之,且謂在漢、魏之世不
枯而流者是為漯川,其空涸無水者是為王莽河,漯
川者亦非頓丘改流正逕,特以漯在禹時嘗分河為
派,又與漢河偶皆在王莽河之南,遂舉漢河附之漯
川,以傅合遷固之謂「二渠皆禹力所釃者」爾。至究其
確實,乃自漢河而非禹跡也。其在北而枯,俗名王莽
河者,概之漢河其地並北而高,即遷、固同詞,以為禹
懼平地不勝河悍,而載之高地,過洚大陸以行者也。
此其位置,近似禹河,「而世久難明,臣亦未敢據以易言也。」於是參以歷代地說,而究求孟、酈二子之所言,
審其不妄,乃敢主執益堅。《地理志》魏郡鄴縣有故大
河,在東北,入于海。既曰故河,則非班固時見行之河
矣;命之曰大而能直達于海,則非分枝小河矣。桑欽
敘河,自戚城以至大陸,悉以大河故瀆為目,而孟康、
酈道元止以王莽空河當之。合二古河者之源委以
言,雖瀆空無流,其灌注首尾難以審考。然大略自魏
郡以至大陸,粗有跡道可尋,而又大陸一名,正是禹
河所逕,則此之名為古河、莽河者,其本為禹河,亦已
審矣。載以杜佑、李吉甫《樂史地書》考之,此之枯瀆,自
漢至今猶不湮乎?蓋其在唐貫穿魏
〈唐魏郡〉
博。
〈博平〉
德。
〈平原〉
三郡之遠,大抵常與漢河夾對,而其中間相去,遠者
不啻百里,而近者不能五十里。雖疏比不齊,而漢河
常行乎南,故瀆嘗在其北。推方而命,則其受水而東
南者,即元光改流之道,而空枯但存故跡。且在漢河
之北者,則《禹貢》正逕也。其所從枯,則以河流更遷徙
而空奪之也。其位置相距,流涸相易,會古記古跡而
參觀,如白黑相形,更何疑乎?漢王璜之言曰:禹之行
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自周定王時河徙,則今之所
行,非禹之所穿也。宜卻徙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
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夫璜謂西山者,太行常山也。
今河非禹穿者,乃漢河,其欲乘高而復禹之舊,使漢
河東北入海者乃遷,固所謂引而載「之高地以入渤海」者也。合遷、固、王璜之言,以為臣言之証,而王莽枯
河之本為禹河益明矣。夫使此河而非禹故跡,孰能
闢地為隧,施工力於數郡無用之處,如此其闊且長
也乎?況漢世河決,其分派北流,而與漢河比。大者為
屯氏、為張甲,亦嘗灌注莽河以為之道,而此之故瀆,
不間三郡,堆阜原隰,悉皆貫徹其間,能使決河之力
不能自為之道,而因其見跡以為之道,此不待多辨
廣喻,而其意象宏長,非古來大河其孰能當之?
大河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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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聖人也,其遺跡在河,世不以禹命之,而轉為王莽
者。臣嘗攷之,知其語起於三國之魏,而非漢人肯為
此語也。班固之志,第曰故大河,桑欽《水經》亦止曰大
河故瀆,而范曄之志《郡國本》《東漢計簿》亦曰故大河,
皆無謂為莽河者。其以王莽為目,據臣所知,則曹魏
時孟康訓釋《漢志》,始有其語也。自此而後,酈道元、杜
佑、李吉甫輩皆祖述其說,曰:「古河至王莽時始空無水也。」夫魏郡之北,號為故大河者,自周以至元光,河
既南徙,則已空涸,是以班固志《地理》,命之為故,豈待
至莽時而後空也邪?亦猶濟之入河,不知何世何年
改其舊逕,而實亦未嘗竭滅。世惡王莽,亦曰「濟之枯也。」以莽則知河之改瀆,本不因莽,而莽居《世議》下流,
則遂舉以諉之,其例同也。夫其譌固已如此,而其所
從譌,亦必有以。臣又嘗究求其故,蓋魏郡內黃縣
〈
唐之
澶州清豐縣
〉
地與汲郡之共城接,共城有城而廢,實王莽
所築。適會內黃有河,亦枯涸無水。二者相去不遠,世
久無能究求其始,因此城之實為莽跡,而遂以河之
枯者併歸於莽。流傳既遠,併與長瀆之亙數郡者同
為莽河,而遂不可改辨。夫其譌誤所起,曲折如此,則
禹河之不為禹,而名之以「莽」,具有載籍,非臆度也。
大河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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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河本即禹河,而後世譌變其名矣。至其河之所
經,又有古絳,其方鄉名稱,志與《經》合,則不獨可因絳
瀆而證古「絳」之所麗,又可因「古絳」而証禹河之所遵
也。絳瀆自唐貝州,漢清河經城有故跡焉。已而北入
南宮,貫穿信都。
〈唐冀州〉
大抵北向,而及古河於信都之
北,則《經》之謂北過洚水者,於是乎應矣。而又有可証
者,古河既枯,而絳瀆亦枯,皆以頓丘河徙,而向來東
北灌河之水,皆轉注東南,故并絳之小水亦空,此其
同為一水者也。若夫大陸之說,雜出不一,其始《地理
志》謂在鉅鹿縣北,未問其去古河絕遠,且其地理次
序遠在古絳上流,不與《經》應,故歷代言地理者,皆疑
非是。為此之故,應旁東北展轉求之,故隋氏以趙之
昭慶縣為大陸,唐氏先天中割鹿城置陸澤縣,皆意
大陸之在其地,而為此之名。而杜、李輩因而實之,曰
「邢、趙、深此三州者,皆大陸也。」亦孔穎達所謂「廣平為陸,故綿延千里,而皆可稱謂」者是也。今去古絕遠,隋、
唐之名二縣以為大陸者,或其有據,不可得詳矣。姑
雜信疑而兩傳之。且以深之陸澤為大陸,則古河之
行乎貝、冀者,既可用枯、絳以應「北過洚水」之文,其遙
深而入滄者,可以謂之至于大陸也。雖不能寸寸銖
銖較其首末,比之漢河所經,全無「洚水」、「大陸」二名可
以傅會者其道多矣。且夫漢河之與禹河,自周漢而
後,分為南北二道。今而驟語人曰:「漢河既徙而南,則並北而枯涸者」,本謂人將莫之信據,然臣敢主執其
說者,古絳大陸之在貝、冀深者,以《漢河地理》參之,則
南北相背,無一而相混。近以古禹河案之,則趨東而
北者,方面向背,悉皆附並,此豈筆舌空談所能強合
哉?過此而益直北東,則當從九河求之。
圖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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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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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河源之說異。《禹貢》云:「導河自積石,未窮其源也。」漢張騫云:「河有兩源,一出于闐,一出蔥嶺。」唐薛元鼎
云:「得河源於崑崙之水,赤黃黑青色,以方異。」《穆天子
傳》言:「陽紆之山,河伯所居,是為河宗。」佛書言:阿耨達
山有大淵水,即崑崙也。其山名往往不同者,或古今
變易,或番漢異稱。不然,記者之妄耳。按潘侍讀昂霄
《河源志》,「今朝之究河源,蓋得目觀,非傳聞者也。元太祖嘗征西夏,過沙陀,至黃河九渡。九渡者,在崑崙西南,憲宗命皇弟旭烈征西域,凡六年,拓地四萬里,而河源在域內矣。至元庚辰,世祖命臣都實往西域,將城其地以通互市,自河州行五千里,抵河源。及還,圖城郭位置以聞。上悅,以吐蕃都元帥」領工徒以往,使
其弟闊闊出馳奏,大臣沮之。次年還奏:「河源在吐蕃西鄙,有泉百餘竇,地方七八十里,而皆沮洳,不勝人跡,泉不可逼觀。登其旁嶺下視竇歷歷如列星然,故名火敦腦兒。火敦者,漢言星宿也;腦兒者,海也。星宿海合流而東,匯為二澤,復合流,始名黃河,然猶清可涉。河析為九,即九渡」也。廣五七里,下復合流,漸遠,水
益渾,土人抱革囊騎過之。其聚落之處,多編木為舟
以濟,附以毛革,中僅容二人。又東則兩山峽,束廣可
一二里或半里,深叵測矣。崑崙腹頂皆雪,盛夏不消。
河過其南,距山麓僅五六十里。又南為四達之衝,地
多盜,常鎮以兵。崙崑之西,人民少山居,其南山峻,獸
有旄牛、野馬、狼狍、獂羊之屬。東則山益峻而地漸下,
岩至狹,或狐可躍。渡河至貴德州,始有官治。歷積石
至河州,東北流,歷蘭州、鳴沙州、應吉里州,流正東,自
星宿海至漢地,河南北小水旁注者眾。其山或草或
石,至積石始林木暢茂,世言河九曲,而彼地有二折
云。《漢書》言「蔥嶺河至蒲昌,海水洑流而出」臨洮,今洮
水自南下,非蒲昌也。土人言于闐蔥嶺水下流,散之
沙磧,則其洑流信然,其復出者莫知矣。或又云:「黃河與天通。」又云:「崑崙去嵩高五萬里,閬風元圃積瑤華,蓋仙人所居。」皆妄也。世多言河出崑崙者,蓋自積石
而上,望之若源於是矣。而不知星宿之源,在崑崙之
西北。東流過山之南,然後折而抵山之東北,其繞山
之三面玦玦焉,實非源於是山也。然凡水者,山之血
脈也。山高而廣,則其水必眾而鉅。崑崙至高廣者也,
而謂無一水源於其間邪?其不言之者,蓋欲破昔之
謬,著今之奇,故略之爾。
治黃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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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發源具載史傳,今不敢煩瀆,姑自寧夏為始言
之。自寧夏流至延綏、山西兩界之間,兩岸皆高山石
麓,黃河流于其中,並無衝決之患。及過潼關,一入河
南之境,兩岸無山,地勢平衍,土少沙多,無所拘制而
水縱其性。兼之各處小水皆趨於河,而河道漸廣矣。
方其在於洛陽河內之境,必東之勢,未嘗拂逆,且地
「無高下之分,水無傾瀉之勢,河道雖大,衝決罕聞」,及
至入開封地界,而必東之勢,少折向南,其性已拂逆
矣。況又接南北直隸、山東地方,地勢既有高下之殊,
而小水之入於河者愈多,淤塞衝決之患,自此始矣。
此黃河之大概也。今之論黃河者,惟言其瀰漫之勢,
又以其遷徙不常,而謂之神水,遂以為不可治。此蓋
以河視河,而未嘗以理視河也。夫以河視河,則河大
而難治,以理視河,則河易而可為瀰漫之勢。蓋因夏
秋雨多,而各處之水皆歸於河,水多河小,不能容納,
遂至瀰漫,然亦不過旬日,至於春冬則鮮矣。是則瀰
漫者,不得已也。水之變也,豈其常性哉?至於所謂神
水者,尤為無據,其故「何耶?蓋以黃河之水,泥沙相半,流之急則泥沙並行,流之緩則泥沙停積,而停積則淤之漸矣。今日淤之,明日淤之,今歲淤之,明歲淤之」,
淤之既久,則河高而不能行。然水性就下,必於其地
勢之下者而趨焉。趨之既久,則岸面雖若堅固,水行
地下,岸之根基已浸灌疏散而不可支矣。及遇大雨,
時至連旬不晴,河水泛漲,瀰漫浩蕩,以不可支之岸
基,而遇此莫能禦之水勢傾刻奔潰,一瀉千里,遂成
河道。近日蘭陽縣父老謂黃河未徙之先數年,城中
井水已是黃水,足為證驗。故人徒見一時之遷徙,而
不見累歲之浸灌,乃以為神,無足怪也。為照河南、山
東及南北直隸臨河州縣所管地方,多不「過百里,少則四五十里。若使各該州縣各造船隻,各置鐵扒并尖鐵鋤,每遇淤淺即用人夫在船扒濬。若是土硬則用尖鋤使泥沙與水並行,既無淤塞之患,自少衝決之虞,用力甚少,成功甚多。且黃河水急湍,而泥沙則又易起,更有船隻,則人夫不惟免涉水之苦而風雨可蔽,宿食有所」,是修河之智而寓愛民之仁,推而言
之,其利甚博。若夫瀰漫之勢,殆不能免,所可自盡者,
則在築堤防患,不與水爭地耳。宋太祖曰:「夏后治水,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濬川,未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以小防大,以私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弗弭。」神宗曰:「後世以事治水,故常有礙;以道」治水,無違其性可也。如能順水所向,遷徙
城邑以避之,復有何患?雖禹復生,不過如此。歐陽修
曰:「開河如放火。」又曰:「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復。」文彥博曰:「河不出于東,則出于西,利害一也。」今發夫修治,徙東從西,何利之有?自古治河
之說多矣,若宋二帝之見,二臣之言,可為百世法。
===黃河治法===
今之治河者難於禹焉。夫三代以上,或都秦雍,或都
陳貢,道皆愬黃河,水擊數千里直達耳,而江南之貢
賦猶未入中國也。且王畿自以公田之入,足上供祭
祀宴享軍國之需,故餉道不經見。禹特治河之患,播
大伾,析九河,至今天津入于海事畢矣。彼一時也,河
利于北流,而不利于南徙。今則餉事大半仰給江南,
「而江南之舟,泛長江,歷揚、淮而北,非河以濟之,則五百四十里當陸運耳。京師若何?」故治水者必不可使
北行,由禹之故道,必約之使由徐、邳,以救五百四十
里餉道之缺,是不徒去河之害,而又欲資河之利者
也,不亦難乎?若不為餉道計,而徒欲去河之害以復
禹故道,則從河南銅瓦廂一決之使東趨東海,則河
南徐、邳水絕,河患是居高屋建瓴水也而可乎?故九
河故道必不可復者,為餉道也,而非難復也。
黃河「由小浮橋會徐洪,自小浮橋之上,皆閘河也。故汶水出高家閘,與小浮橋大河會」,是汶與河交會在
高家閘。嘉靖末,水北徙,由秦溝則自小浮橋以上遂
四十里至茶城,悉為大河。高閘沉河中不復見,則汶
與河交會在茶城矣。
黃河自清河迄茶城,五百四十里,全河經徐、邳,則二
洪平舟以不敗,是黃河決堤之害有限,而濟運之利
無窮。今惡其害也,而欲去之河南,是河南歲治黃河,
徐、邳歲治運河,滋多事耳。今以五百四十里治運河
即所以治黃河,治黃河即所以治運河,其功合一,不
亦便哉!
「黃河自宿遷而下,河博而流迅,治法宜縱之必勿隄;宿遷而上,河窄而流舒,治法宜束之,亟隄可也。」又「徐、邳水高而岸平,泛溢之患在上,宜築隄以制其上;河南水正而岸高,衝刷之患在下,宜捲埽以制其下。」不
知者,河南以隄治,是滅趾崇頂者也;徐、邳以埽治,是
摩頂擁踵者也。其失策均也。
黃河上源支河一道,自歸德飲馬池,歷虞城、夏邑、永
城、宿州、靈璧、睢寧,出宿州小河口。弘治中,侍郎白昂
濬之,一殺河勢,一利商船。今淤若河趨,則因勢利導
之,而豐、沛、蕭、碭、徐、邳之患紓矣。
黃河為中國患久矣,神禹以來,或言於三代,或言於
漢、唐、宋,時固不同;或言于秦、晉,或言于宋、鄭、徐、淮,地
固不同。今治河者動泥古說,則以三代治河之法用
之漢、唐、宋可乎?又以秦、晉治河之法用之宋、鄭、徐、淮
可乎?特以數事拘儒,牢不可破者,列於左。
「一,多穿漕渠,以殺水勢。此漢人之言也。特可言之,秦晉峽中之河耳。若入河南,水匯土疏,大穿則全河由渠而舊河淤,小穿則水性不趨,水過即平陸耳。」夫水
專則急,分則緩。河急則通,緩則淤,治正河可使分,而
緩之道之使淤哉?今治河者,第幸其合勢急如奔馬,
吾從而順其勢,隄防之,約束之,範我馳驅以入于海,
淤安可得停?淤不得停則河深,河深則永不溢。亦不
舍其下而趨其高,河乃不決。故曰:「黃河合流」,國家之
福也。
「一、我朝之運,不賴黃河。」此先臣之言也。蓋欲黃河由
禹故道,而以為山東汶水三分流入徐、呂二洪,為可
以濟運,遂倡為不賴黃河之說耳。夫徐、呂至清河入
淮五百四十里。嘉靖中,河身直趨河南孫家渡、趙皮
寨,或南會於淮,或出小河口,而二洪幾斷,漕事大困,
則以失黃河之助也。今欲不賴之,而欲由禹故道,則
弱汶三分之水,曾不足以濕徐、呂二洪之沙,是覆杯
水于積灰之上者也,焉能盪舟?二洪而下經徐、邳,歷
宿、桃,河身皆廣百餘丈,皆深二丈有奇。汶河勺水,能
流若是之遠乎?能濟運否乎?故曰:「我朝之運,半賴黃河也。」「一,黃河北徙,國家之利。」此先臣之言,堪輿家之說也。
不知三代以上,都冀州黃河,若張弓然,其時大江以
南,多未貢賦,故山東之運東而至,西秦之運西而至,
原不藉南運也。若河南徙,則東運既不便,而黃河之
水,從太行而望之,勢若反而挑,王氣乃微。方今貢賦
全給于江南,又都燕,據上游,以臨南服。黃河南徙,則
萬艘渡長江,穿淮、揚,入黃河,而直達于閘河,浮衛貫
白河,抵于京,且王會萬國,其便若是。苟北徙,則徐、邳
五百里之運道絕矣。故曰:「黃河南徙,國家之福也。」一黃河不能復禹故道,必使復河南故道,此近臣之
議也。蓋懲徐、邳連歲河患激而云然耳。不知徐、邳之
患,由邳河之淤,又由先年河行房村口,「近年曲頭集口,旁流既急而盛,正流必緩而淤,而徐、邳之水患博矣。」然河患不在徐、邳,必在河南,不在河南,必在徐、邳。
嘉靖以前,河經河南,河南大患,九重拊膺,百工蹙額,
思與河南圖一旦之命,策力畢舉,竟莫支吾,而河南
適有天幸。河併行徐、邳,而後河南息二百年之大患,
居平土者僅二十餘年。「今若復河南之故道,豈惟人力不勝即勝之,是又益徐、邳之患於河南,而又生二洪乾涸阻運之患也。第隄徐、邳三百里有奇,河不泛濫而徐、邳之患消,故河由徐、邳則民稍患而運利,由河南則民與運兩患之姑毋論,王土王民,鄰國為壑之大義也。又況隄固水深,即碭、徐之患,直河秋一季耳,利害」豈不明甚?故曰「河南故道,不必復」也。
「一黃河清,聖人生。」此史臣之言也。彼蓋謂五百年王
者興說也,非河渠說也。夫王者興,非臣所當言,而今
拘儒每以黃河清為上瑞,誤哉!夫黃河濁者常也,清
者變也,欲其常濁而不清。彼濁者盡泥沙,水急則滾
沙,泥晝夜不得停息而入于海,而後黃河常深常通
而不決。清則水澄,泥不復行,不能入海,徒積墊河身
與岸平耳。夫身與岸平,河乃益弱。欲衝泥沙,則勢不
得去,欲入于海,則滯不得疏。飽悶偪迫,然後擇下地
一決,以快其勢,此豈待上智而後知哉?夫河決矣,餉
道敗矣,猶賀曰:「上瑞,非迂則愚。」故河清,則治河者當
被髮纓冠而救之,不爾,憂方大耳。故曰:黃河清,變也,
非常也,災也,非瑞也。
《行水之法》,「治有餘,先下流;治不足,先上源。」「國家餉道延袤幾三千里,黃河之水每患其大盈,有法以制其盈,令不溢;閘河之水每患其大縮,有法以濟其縮,令不竭。」蓋有元運存焉,未可以言而盡也。
「瓜洲上曰通惠閘,下曰廣惠閘。青石市諸蘇州,麻石市諸上元,匣匠取諸夏鎮,丁夫募諸江北,經三月而後成。」排萬口而始定,議百年而方興,難矣哉!
黃河若河南銅瓦廂、陶家店、練口、判官村、穵泥河、榮
花樹、劉獸醫口,若山東武家壩、瓦堽口,皆要害也。以
「頭年下埽為次年之防,一年積料為兩年之用,則桑土早備,陰雨無虞矣。慎之哉!」治黃河之淺者。舊制列方舟數百如牆,而以五齒爬、
杏葉杓,疏底淤,乘急流衝去之效莫睹也。上疏則下
積,此深則彼淤,奈何以人力勝黃河哉?虞城生員獻
策為余言:以人治河,不若以河治河也。夫河性急借
其性而役其力,則可淺可深,治在吾掌耳。《法》曰:「如欲深北,則南其隄而北自深;如欲深南,則北其隄而南自深;如欲中深,則南北隄兩束之,衝中堅焉而中自深。此借其性而役其力也,功當萬之於人。又其始也,假隄以使河之深;其終也,河深而任隄之毀。」余曰:「此深河之法也。欲淺河以為洲,法若何?」曰:「反用之耳。其法:為之固隄,令漲可得而踰矣。漲衝之不去,而又踰其頂,漲落則隄復漲,急流使之別出」,而隄外水皆緩
固,隄之外悉淤為洲矣。余試之,為茶城之洲,為徐、邳
之河,無弗效者。故曰:「以人治人,以事處事,以將選將,以兵練兵。」治兩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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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家《漕河形勝》,誠天造地設而有所待者。夫自通
州以至儀真,凡三千里,而南旺分水適當其中。南由
閘抵徐州,則會黃河至淮安入海,而揚州湖水接之
以達于江;北由閘抵臨清,則會衛河至天津入海,而
通州白沙接之以達於京。南北地里之遠近既侔,而
水道之接濟亦類,雖圖畫亦不能盡其妙,誠天下河
道第一形勝,我國家億萬載無疆之業也。每思兩河
修治,大要不同。竊謂「治運河者須治其源,而河有體用。源乃體也,河其用也;治黃河者惟治其流,而水有常變,小則常也,大其變也。治運河者濬泉導流,不少懈惰,則體立矣。而又挑淺修閘、築壩治堤之類,其用亦行,河其少艱乎?治黃河者於水之常遇有泥沙淤塞,則用人夫駕船於水中,以鐵扒併尖鐵鋤濬之,使沙泥隨水而去。夫淤塞既除,則水得其道,自無衝決之患。更修築堤岸以禦水之變,或護城池,或防耕種,使民得遂其安養而免渰沒之虞,則黃河之事可少濟矣。今黃河三委:一由蘭陽、大名、山東至蕭縣出徐州,一由寧陵、夏邑、宿州出宿遷;一由亳州合渦河會淮水出清河。三委俱當疏濬通流,以殺水勢。第人多狃于俗見,惟以瀰漫之勢為言,謂黃河為神,水不可治」,要在斷然行之耳。若夫今日徐、呂二洪,則在用黃
河之水,由蕭縣出者,經小浮橋與閘河泉水合流共
濟焉。是其於要處致力如此。
嘗考之《元史》,其建國之始,江南糧餉或自浙西涉江
入淮,逆流至中灤,陸運至淇門入御河以達京師;或
自利津河,或開膠萊河入海。
〈
元建都於燕其漕運自海道浙東西之粟自浙
入海江東西之粟自江入海淮東西之粟自淮入海而其得人則有若朱清羅璧之徒
〉
至元十
九年始立海運。二十六年,乃鑿渠,起安山西河,由壽
張西北至臨清,引汶絕濟,直屬漳、御,名曰「會通河。」蓋
汶水自古東北入海,而以智力導引,使南接淮泗,北
通白衛,則自元人始也。是時汶渠雖開,而海運如故。
至我朝永樂以來,始用守臣之議,大濬會通,以便糧
運,於是江淮一帶萬里通津,尺寸之水盡為我國家
有矣。頃者,徐、呂
〈徐州呂梁〉
二洪,河流斷絕,自淮以北不可
以舟,歲漕重事,急如湧泉,是可不為之重慮乎?今之
漕渠,北自海口,南至漕河二千餘里,其間不過汶、泗
諸流而已。必賴黃河之水,自西入之,而後漕運流通,
水利深廣。故曰:「黃河南徙,國家之福,運道之利也。」丘
文莊亦曰:「江南賦貢之來,必由濟、博之境,則河決不可使之東行,一決而東,則漕渠乾涸,歲運不繼,其害非獨在民,且移之國矣。蓋言運道之利,必資於河也。然河勢播遷,靡有定向,今或自趙皮寨南向亳、泗,或復經流徐、邳衝決,乾涸不常。又汶、泉遇旱則微,南旺以淤而狹,此漕之害也。為今之計,法在疏築而已。」河
有故道,徙有決口,獨不可因其舊而為之乎?其或河
流亢悍,不可復回,則計出於引沁矣。沁之源,出自綿
山,向常合流於徐,而頃為黃河所併。要惟自武陟而
上,導濟源,引沁歷曹州,由舊分水處出永通閘,以達
於二洪可也。或謂徐、呂二洪,黃河南徙,蓋嘗引沁矣。
沁流微弱,不足以濟。則如晉謝元之樹柵立埭,壅二
岸之流以利漕;宋人之開修月河,上下置堰增閘。以
時開閉。此又計之不得已者也。
治河大要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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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讓《治河三策》:「隄防之作,近起戰國。齊與趙、魏以河為境。齊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遊盪,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或久之無害,稍築室宅,排水澤而居之,墊溺固其宜也。今隄防陿者去水數百步,遠者數里,此皆前世所排也。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當水衝者,放河北入海。此功一立」,
河定民安,千載無患,謂之上策。若乃多穿漕渠,旱則
開東方下水溉冀州,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富國
安民,興利除害,支數百歲,謂之中策。若繕完故隄,增
卑培薄,勞費無已,數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歐陽修曰:「河本泥沙,無不淤之理。淤常先下流,下流淤高,水行漸壅,乃決上流之低處,此勢之常也。然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故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復。是則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復,所復不久,終必決於上流者,由故道淤而水不能行故也。智者之於事,有所不能必,則較其利害之重輕,擇其害少者而」為之,猶愈害多而利少。
歐陽元《至正河防記》:「治河一也,有疏、有濬、有塞,三者異焉。釃河之流,因而導之謂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謂之濬;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謂之塞。疏濬之別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減水。河生地有直有紆,因直而鑿之。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趨卑,高卑相就,則高不壅,卑不瀦,慮夫壅生潰,瀦生湮也。河身者,水雖通行,身有廣狹。狹難受水,水溢悍,故狹者以計闢之;廣難為岸,岸善崩,故廣者以計禦之。」減水河者,
水放曠則以制其狂,水隳突則以殺其怒。治隄一也,
有創築、修築、補築之名,有剌水隄,有截河隄,有護岸
隄,有縷水隄,有石船隄。治埽一也,有岸埽水埽,有龍
尾、欄頭、馬頭等埽。其為埽臺及推捲、牽制、薶掛之法,
有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栰、用緪之方。塞河一
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龍口。缺口者,已成川。豁口者,舊
常為水所豁,水退則口下於隄,水漲則溢出於口。龍
口者,水之所會,自新河入故道之源也。曰「折」者,用古
算法,因此推彼,知其勢之低昂,相因相準,折而取勻
停也。
宋濂曰:「夫以數千里湍悍難治之河,而欲使一淮以疏其怒勢,萬萬無此理也。分其半水,使之北流,以殺其力,河之患可平矣。譬猶百人為隊,則力全,莫敢與爭,若分為十則頓損,又各分為一,則全屈矣。」治河之
要,孰踰於此?胡子曰:「茲論固然,然又當因勢,否則宋人回河之患可鍳已。」劉天和曰:河之水至則衝決,退則淤填,而廢壞閘壩,
衝廣河身,阻隔泉源,害豈小耶?前此張秋之決廟道
口之淤,新河之役,今茲數百里之淤可鑒也。議者有
「引狼兵以除內寇」之喻,真名言也。故先朝宋司空禮、
陳平、江瑄之經理,亦惟導汶建閘,不復引河,且於北
岸築隄捲埽,歲費億計,防河北徙,如防寇盜。然百餘
年來,縱遇旱涸,「亦不過盤剝寄頓,及抵京稍遲爾,未始有壅塞不通之患也。惟汶、泉之流,遇旱則微匯於諸湖,以淤而狹。引河之議,或亦慮此。然國計所繫,當圖萬全,無已,吾寧引沁之為愈爾。蓋勞費正藝而限以斗門,澇則縱之,俾南入河,旱則約之,俾東入運,易於節制之為萬全也。若徐、呂二洪而下,必資河水之」入而後深廣。惟當時疏濬,慎防禦,相高下順逆之宜,
酌緩急輕重之勢,因其所向而利導之爾。
「兩河修治,大要不同。治運河者須治其源,而河有體用。源乃體也,河其用也;治黃河者惟治其流,而水有常變。小則常也,大其變也。」斯言實國家治河要義。彼
宋元竭民事河,卒無成績,所以為無策之甚也。若謂
沛縣水患可潣,但河流經行不在豐、沛,則在蕭、碭,即
開新集、龐家屯等處,不過移沛縣之患於蕭、碭之間。
去歲勘議之初,蕭、碭方脫,水患之民,嗷嗷惶怖,不忍
見聞。況今沛縣四圍,漸已淤高,詢之土人,皆謂一二
年間,水必他徙。似不宜以一邑之故,動列省三十餘
萬之眾,費三百餘萬之資,以徼不可必成之功,而貽
有害無益之悔也。
所謂「欲開舊河者,其說有二:一則開新集由浮橋出徐、呂二洪,免黃河北徙之勢,此以黃河舊河言也。臣度之,自新集至浮橋一百六十餘里,不知該幾百萬銀錢糧不給,一難也。夫取資黃河,不過為濟二洪之險,今於二洪無礙。即其北徙,害在地方,不在河道,似不必更興不急之工,二難也;是黃河舊河不必議也。一則以南陽等閘至湖陵城等處,即今堅硬可鑿,此以運河舊河言也。臣度之,黃河北徙之勢未艾也,即今開鑿,能保其不再衝乎?此一難也。再新河費四十餘萬銀,役幾十萬夫,死於工作者幾百十人,命僅成此河,又欲舍此而他圖,則前項工費皆成無用矣。此二難也。且府庫既虛,民力已竭,再行用之,勞傷之下,必有他變。」此三難也,是運河舊河不必議也。至所謂
新河不可行者,其說有三:一則馬家橋易淺,一則沙
河易淤,一則薛河易衝,謂之三難。臣愚以為此三者,
其委也,但在因地修補,隨時救治,臣不謂難。臣之所
謂難者,則其源也。夫新河與青原山相近,而兗州以
南,費、嶧、鄒、滕四縣之水實注焉。夫以一隄而障四縣
之水,又當大山,瀉下之勢,必不能支。且其地水利,素
不疏通,每遇陰雨,彌望白水,遍地成湖。若不尋其源,
分其流,則自濟寧至南陽至秦溝,無處不可衝決,不
特三河口一處為然也。臣愚以為善治水者不與水
爭,水有所歸,流行無滯,必有分殺之處,則不至於暴
溢。大「都順其勢而利導之耳。即今河工已成,宜急為疏濬分殺之謀。又夏村一帶地形稍高,非薛河之水又不足以濟運道。臣愚以為薛河上流,須別濬支河以分其勢。至於三河口、鯰魚泉等口對過之處,鑿開大口,令其順流西去。仍於下流百步外,再築一矮隄,或為湖為塘,高六七尺,仍作一水閘,水溢則任其西流,水淺則所蓄之水以資運舟,其上流低窪之處,亦因其勢捲埽為湖,以為停水之所,多置放水閘以為開閉之具。」夫有處以分其流則水自不至暴溢,不暴
溢則自不至衝決,自不至淤淺,而所謂三難者可免
矣。又多方處置蓄水之所以為運舟之資,則既去其
害,又取其利,雖未遽為經久之計,而亦不失為一時
之便。其《開鑿舊河》二說,俟財力充足之時為之,未為
不可也。國家運河漕東南之粟以實京師,自臨清而
北,徐州而南,悉資衛淮諸水。惟徐州至臨清一帶閘
河,則藉山東泉水,然與黃河相近,故多衝決之患。弘
治以前,決在河南,正德以後,決在徐沛。查自嘉靖四
十五年之間,沛縣被決凡八次矣,而未有如四十四
年之甚者。蓋緣「沛縣舊河積沙為岸,而其東昭陽湖地勢卑窪,黃水乘虛就下,自西奔入昭陽湖,必先橫截舊河而始成抵於湖。水過沙停,不數年必一淤者,勢固然也。自築馬家橋隄成,而沛縣之流遂斷,沛縣斷流而秦溝濁河之勢日盛。即今徐沛一望盡是高地舊河,河身淤深宜稻,方數百里魚鱉之區皆變為桑麻之地矣。臣又慮留城至舊山係黃水故道,乃築東堤五十餘里為障禦計則黃水可無壅塞之虞。又建復黃家閘則泉水有所節宣亦無膠淺之患。二年間新舊相接,水流充滿,舟楫通行。惟薛、沙二河亦嘗慮其伏漲衝突,方興工分殺其勢,工未及就,而水已至矣,是以有去夏之患。」然臣思之,運河之患,患在黃
河。彼其排山倒海之勢,經年累歲之害,來則難禦,去
則必淤。若山水則乍盈乍消,涸可立待。或一歲而再
至,或數歲而一見,此可以人力勝者也。今皆在於上
源改水,在薛河則於東邵、王家口各開支河,築厚壩
三道,引水經赤山、微山、呂孟等三湖,從地浜溝下。徐
在沙河「於黃甫開支河,經趙溝歸獨山湖南建減水閘一十三座,洩出昭陽湖。而又於翟家口、宋家口、楊家口、杜家口各開支河,築厚壩二道以防末流,引之而入甄家窪、尹家湖,而歸於印馬池等處。」是沙河、薛
河之水俱有歸宿,又何衝突之足患乎?
治河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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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河與海皆天下之至大海,尤百川所歸,然海無患
者,水之流其未殺而得所容故也。惟河出星宿,踰崑
崙,抵積石數千里,又自積石至汴至淮數千里,其遠
且峻,而湍悍,未有所容。挾山、陝、河、汴諸流溢霖潦之
後,其衝激而橫決,固其常也。自漢以來,明智之君,勤
勞博咨於上,謀議任事之臣,竭思畢力於下,然河未
有不決,治河亦未有定策也。其在漢文武間則務塞,
如塞酸棗、塞宣房是也。其在哀成間則議不塞,如賈
讓所謂「徙民當水衝者,不與河爭地」,李尋、解光所謂
「因其自決以觀水勢,聽河欲居之」者是也。後之言治
河者,大概不出此二端。然河者數變而不可逆者也,
使塞之於此而復決於彼,是不知河之變而逆其性
者也。故丘文莊獨稱賈讓者,蓋見河之不易塞也。然
地不可以數徙,水不可以徐觀,即河所欲居林莽荒
曠之墟,待其自定可也。即貫城郭,歷郡縣,國家所繫
者大,其亦可待否也。故文莊又以賈讓諸人皆隨時
制宜之策,今日未必便者,蓋見河之不易議也。而在
今日尤有難者,河自「沛而南,則鳳陽、淮、泗之間,祖陵及王墳在焉,王氣所鍾,天下之根本也;東則會通河在焉,漕江南數百萬之粟,集百貨以充京師,天下之咽喉也,皆國家之所甚繫者也。河不東則漕不通,而河之勢非會通所能當也。故方欲引而東,又防其有決會通之患;及其障而南,又防其為陵寢之患。自古治河兩難,未有如今日之甚者。使漢人復生,亦未知何以措其智也。」今徐、房之間,河既橫決,或者徒見天
變方甚,以為其道必不可復,不若任其所決,而別徙
道以屬之於邳。獨不知河之入徐,束之以徐、呂二洪,
而當兩涯之險,此天之設奇以濟漕而制河者也。尚
不能制而至於決,況去崇山之險,無兩洪之束,而循
漫流以通道,勢之必不可者也。故議者專意于新安,
以為新安淤而徐、房決。今開淤以容水,而塞其決以
制橫流,則故道宜復。然亦不知徐、房者,受上流之輸
而建瓴于新安者也。今不急治其上流,而欲開數十
里之淤,以當橫潰無涯之水,則塞者必復決,而開者
必復淤,此亦勢之所不可「也。故禹之治河,自積石,鑿龍門,闢伊闕,下砥柱,抵孟津、洛汭,至于大伾,斯為二渠;過洚水至于大陸,播為九河。方大伾以下,河始出峻而就平地,則析之為二。大陸以下,地益平,土巳疏,水益善潰,則播之而為九。此所以導其上流而分其支者也。導而分之,則河雖欲決而不可得也。」明興九
河之跡既遠,然其始自汴而出者,河猶有六:「其二入淮,其四合漕以入于淮。出滎澤者,至壽入淮;出祥符者,至懷遠入淮;出長垣者,至陽穀入漕;出曹州者,至魚臺入漕;出儀封者,至徐之小浮橋入漕;出沛之南者,至飛雲橋入漕;出徐、沛之中鏡山之北者,至溜溝入漕。是其始猶有禹分」之遺意也。及其後,或塞「或微,或并為二,或合為一,而河之道愈寡,其力愈專,則其決固宜也。愚嘗觀明興以來,河凡數決矣。洪武間決魚臺,其後魚臺塞,而正統間決沙灣、大洪之口沙灣塞,而弘治間決金龍口,又決張秋。當是時,沙灣之功成,乃作九堰八閘,開渠二十里,而猶不免於決。及張秋之功成,乃浚賈魯河、孫家渡諸口,其法猶備。」然其
後又決曹、單。及正德間,曹、單塞,又決豐、沛。及嘉靖初,
豐、沛塞又復決魚臺。及魚臺決,乃濬趙皮寨。而數年
年復決夏邑,遂徙而入渦,奔亳、泗,而趙皮寨又塞。復
數年,諸河之入漕者皆不來,清、濟間流幾絕,而入渦
者溢于泗,震驚陵寢。於是諸臣皆惶恐待罪,開孫繼
口而渦河塞,漕復得通;及孫繼口入徐,又有今日之
決。始孫繼口之役,諸臣之受切責,懼無以報命也,故
盡截野雞岡之水以入新口,又捲埽築壩,橫亙而逼
之,不容入渦。所以為漕計而護陵寢者,非不甚重,然
河之正派皆歸孫繼口,而以全力入徐矣。是河之所
以暴決者,以其專而不分故也。愚嘗問長老,皆言「今諸河已塞,惟孫家渡與孫繼口,而孫家渡實不能數丈,不足以分孫繼,獨趙皮寨廣加數倍,河之正派也。今誠急濬趙皮寨,導河之四以入淮,而其六之由孫繼以入徐者,開別支以殺其勢。又於孫家渡諸口,按河脈而時疏之,彼其力既分,則可以漸制,既不至為陵寢患,而漕亦宜通。」故言當先治上流者,此一計也。
然禹導九河,自碣石北放于海,及隨鑿汴,始南通于
淮,則淮者非受河之正也。故余闕。宋學士皆謂以河
之大,不宜以一淮為之委者,明淮不足以當河也。今
聞淮之安東,其淤略與新安等矣。夫以全淮注河,而
又不能達于海,則河益激而淮亦不能容。其與新安
之淤相承而積,亦其「所必至者。故當并治下流者,又一計也。夫治上流以救其源,治下流以疏其委,然後徐、房之決可塞,而新安可開。此四役者,宜同時而並舉,不可闕一者也。」然察執事之意,顧以同時舉天下
之四大役,非所以惜財而體國者。嗟乎!愚之為此議
者,正恐財之妄費也。夫興天下之役,而成天下之功,
此自古用財之道也,不得謂之費。惟顧惜而功不成,
則其所用乃所謂費也。昔秦王將伐楚,問王翦曰:「非六十萬人不可。」問李信,曰:「二十萬人。」然李信以二十
萬人而不勝,則二十萬人皆費也;王翦之勝,則六十
萬人而不為費,治河亦若是也。去年,天子憫被水之
地,蠲郡縣以萬計,遣大臣往賑,又十萬計。「若今河不治,則他日宜蠲宜賑者,又不知其幾也。今以蠲與賑者倍其數,即河可成,民得其業,是愈于蠲與賑者甚遠也。宋人防河,與防虜等矣。」夫虜之可憂,未必如中
原之可憂。惜財之說,非所以施于遇變不得已之時
者也。然執事又以罷民不可以重勞,災地不可以處
眾,斯固慮之深也。而愚以為是則在夫撫之得失,而
不可以議役之興沮也。何者?興四大役法,當用數萬
人,不可謂不勞;以數萬人之眾,而合處千里荒蕪之
間,不可以不備,此所謂深慮也。然令數萬人急者得
錢,飢者得食,如逐貨于市,趨稼于田,仰給而有藉,則
所以收離散之民而為救荒之策者也,其何勞之得
怨?令千里之間,畫地而居,分功而作,如身之使臂,臂
之使指,輻輳而得所歸,則所以馭部伍之法而兼制
變之術者也,其何眾之能為?是誠在夫官之得人,而
撫之有道也,不可以是而議夫役也。
治河總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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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聞河之害中國所從來久矣。自昔君臣相與蒿目嘔心,未聞有稱善治者。」何也?以治之者誠難也。「河源自星宿踰崑崙,已折而趨積石,乃會雍浮汴以達於淮。夫以萬里奔騰之勢,無重岡巨磵以闌之故,常衝決而不可禁,此一難也。河有出有過,有逕有合,有分,有屈有注,有入,何多變也?乃其行則至悍猛而不安為順,豈緩急能釃其流而殺其怒,此二難也。河之性善下,斯得其平而不爭。」今亙齊、梁之野,曠衍如砥,而
以洪濤洄洑于其間,卒有方數千里之水,欲其建瓴
於地中也,得乎?此三難也。河雜灩沙淤泥,非有迅流,
常滌之則勢必益墊,而其身反鬱起而高於岸。夫堆
出于岸,流自湍之,況值霖潦,百川復「為之灌集,此四難也。」夫誠難其治也,而遂委之於不治,則非也。治之
已難也,而使不得其所治之道,則尤難也。蓋上世惟
陶唐時,鴻水沸出,民人升降移徙,崎嶇而不安。禹起
而治之,乃行山表木,漉沉澹菑故道。河自積石,下砥
柱,歷盟津、雒汭,至於大伾,乃分為二渠,過洚水至大
陸,又播為九河。夫由大伾以上,地形高而水峻急易
瀉,合乎其所不得不合也。由大伾以下,地形卑而土
輕脆善潰,分乎其所不得不分也。故曰:「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此禹所以通其法也。嗣後殫石畫之思者,發
盈庭之論;逞奇譎之慮者,競作舍之謀。故有欲以人
力勝者,則曰塞之便愚以為是障之也。有推諉于天
運勝者則曰不塞便。愚以為是猶滋漫也。何也?水氣
之導也,過為防壅,終必盈溢,焉能築垣而久居水乎?
然蟻孔之變,禍且不測,而欲徐觀其所自定,又惡可
得也?眉山氏曰:不塞,氾濫不止,塞之則水未必聽。是
塞與不塞,皆非所以永持至安之長策也。夫使其決
也,而幸不至戎毒,可且勿塞。脫或湓皋汨陸,將有閭
殫為河之患,固莫若隨決隨塞,即不能保其勿壞,尚
足支數十載,寬近憂。歐陽氏曰:「治水本無奇策,相地勢,謹隄防而已。是塞也者,猶為猝可倚救敗術也,胡不引漢事觀之乎?」蓋自周定王時,河徙砱礫,禹之故
道無可求者,故迄於西京,而其為害益綿綿不絕。孝
文時,嘗決酸棗矣,乃大興東郡,卒塞之,故金隄之潰
旋復,而白馬之波不揚。終帝之世,瀕河民不識濡足
之患。孝武時,再決瓠子矣,乃自臨河沈璧馬,扈從將
軍已下皆負薪,使二卿將卒寘決口,已而築宮宣防
侈其盛。由是而觀,用塞之效可睹矣。夫孝文海內富
庶,非不足修禹之業,而計卒出於塞,且僅再傳而復
決。武以雄才大略,猶然長歌悲感,既徼靈于河,祇窮
數年之力而始塞,蓋即一塞且不易如此。甚矣河之
難治也。我朝歲漕淮,取濟、黃流,宋之疏汴,元之引汶,
皆所倚為用焉。利盡東南,半天下之賦由此以進,若
人之咽喉然,繫至重矣。然惟南行則利漕,或東決則
害漕,今之言計者,正利害相持之際也。乃欲盡去其
害而獨資其利,則難之難矣。蓋嘗概水患而測之,河
非汴不得合于淮,故漕之憂常在汴,猶之「內關之疾也。假令汴可無憂矣,則虞其轉而危我之汶、泗;汶泗定,又虞其盤而危我之清濟;清濟定,又虞其越而危我之豐、沛。即幸底定俱勿割,又虞其畔而不南,重為運道之戹。」然則奈何其治之易「哉?往時不具論。」比者
河失其行,決于崔鎮潢池,其縣邑魚鱉,其人民,行河
使以菑告。上喟然南顧,特為置督府,假以事權,令一
切理水形便。於是改邑,起蕭縣之溺,布揵,堙崔鎮之
洪,緪葦埽高堰之壩,隤石櫬清口之隄。一日之內,四
役並興。諸使腠胝無胈,庶工膚革不毛。而朝廷重閔
被災之地,首詔賜民租,又為出司農錢鉅萬,以哺諸
隄,繇,使鱗集並河而為之作。吏有謀撓其計者,即褫
厥官,或媮墮僨事,輒收逮之不貰。乃今天心葉順,川
靈效職,水得所壑,而緒業漸用。即工夫新顛木之邑,
非徙民當衝之上策乎?填滅決口,非疏塞並舉之故
智乎?捲諸埽,治遙隄,又非圖上請行之遺謀乎?蓋昔
人焦心銷志,殫數百年錯出之奇,顧卒崇空語者,而
盡施行于今日,此曠世之業也。乃議者猶謂河有故
道,宜及時恢圖興復,茲過計也。河流既久,走沙漸淤,
水沉滯難行,自不得不棄而他徙。茲欲奪新河之河,
必趨強幹,而回注于已滅難明之故道,非所以察形
也。往者孫渡之役,不有覆轍耶?或又謂當別開一河,
以備運道艱阻,茲又過計也。遠圖不可倖,致將糈糒
傭作,必倚辦縣官勞費,且什伯卒未有能濟,而乃設
不必然之慮,以徼難竟之功,非所以軌事也。近日膠
泇之役,不苦蹠盩耶?揆今之計,亦曰「慎預防之術,規善後之宜」而已。是故長隄遠護,非不可約攔水勢,然
「東強西傷」之語,未必妄也,則畚鍤之工,可弗常飭與?
墮崇填閼,非不可抑遏浚流,然止啼塞口之喻,未必
誣也,則柵落之具,可弗時集與?歲當夏秋,信水既漲,
而忽有非時之客水乘之,則其潰也必暴,故平準之
候,人宜議選也。地居河壖,寸壤方齧,而即數百丈之
息壤因之,則其陷也必廣,故巡視之番,卒宜議補也。
上流「不暢,斯騰涌而為災,水之由泗入者,不可漸以濬之乎?下流不疾,斯羨漫而為害,水之由徐入者,不可漸以疏之乎?而又于青、兗、冀、豫可由之處,各正溝洫,以引水之溉而披其勢,則治田亦以治河也。衛、博、徐、邳經漕之所,多開月河以伺水之橫而折其猛,則漕通亦河之通也。夫飭畚鍤而集柵落,則成業保矣;選候人而補番卒,則警備嚴矣;上流濬而下流疏,則原委導矣;溝洫正而月河開,則水利廣矣。」所謂預防
而善後者,或以斯乎?昔管子論備害之道,首請置水
官,故其要尤在以擇官為本。謂宜妙簡經明、《禹貢》之
士,俾領河隄。而又博求習水者,分置其屬,使之共行,
視圖方略,得便宜經理,則職任專而事功自立。嘗聞
江河在天地間,猶脈絡在人身中,然則河之為害,非
即脈絡之病乎?而擇官之說,則良醫之求也,由前數
說,則鍼砭湯熨之法也。試采而行之,河之患庶其有
瘳乎?
治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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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河之策,大約不過數說,或築隄以塞之,或開渠以
疏之,或築隄落而下以石,或聽其自決以觀其勢,或
欲徙民居放河入海,或欲穿水門以殺水勢,或欲空
流所注之地,或欲尋九河故道。而丘文莊則云:「古今言治河者,莫出于賈讓三策,而其治之之術,又莫出于賈、魯之三法。」蓋謂二賈不失禹意也。然以今之勢
與今之時考之,則讓之策不可行,魯之法亦不行矣。
尋禹故道,放河入海,讓所謂上策;今挽河而北,則運
道將置之乎?據堅地,開水門,讓所謂中策;今自雍西
建瓴而下,所經冀、兗、淮、揚,安所擇堅地乎?水門在在
如是,多與河流不相直,安所分水勢乎?增築隄防,讓
所謂下策;今中州而下,徐、沛而下,隄更善瑕,烏在約
攔水勢乎?乃魯之三法,當事者踵行之,「殺河之流,因而深之之謂疏也,歲用疏法而河流未嘗殺矣;去河之淤,因而深之之謂濬也,歲用濬法而旋通旋壅矣;抑河之暴,因而扼之之謂塞也,歲用塞決口,而暴溢如故矣。治而睹明效者,暫也;不治而治安瀾者,幸也。」二百二十年于茲,封事朝夕上,曾有出此三者而建
必然之畫乎?抑曾有行此三者而享一再世之利乎?
故丘文莊又謂:賈讓諸人,皆隨時制宜之策,今時未
必皆便,惟元時去今未遠,地勢物力大段相似,宜令
河南藩憲,每年循行並河郡縣,如尚文所建之策。元
大德中時,河決紀縣浦口,文議不塞,便相地所宜,或
築長「垣以禦泛濫,或開淤塞以通束隘,從民所便,或遷村落以避衝潰,或給退灘以償所失。如此,雖不能使沿河州郡百年無害,而避患居民亦可漸蘇息矣。」治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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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考黃河之源,出自星宿,踰崑崙九曲而入中國。此
河之所自來也。禹之治河,自積石鑿龍門,歷華陰,下
砥柱,抵孟津、洛汭,至于大伾,斯為二渠;過洚水,至于
大陸,播為九河。蓋方大伾以下,河始出峻,而就平地,
則析之為二;自大陸以下,地平土疏,益善潰,則播之
為九。故歷三代之久,免衝決之患者,禹之功也。此所
謂相時審勢,得治水之道者也。自周定王時,河始南
徙,已非禹之故道。迨漢元光以後,或徙東郡,或決瓠
子,或決館陶,或分而為二,或合而為一,遷徙不常,而
河之患于是乎益甚,是非禹績之替也,時勢之變為
之也。自漢以來,明智之君每廣詢而博訪,宣力之臣
恆竭思以效勞。是雖倡議疏治者代不乏人。然河無
常處,治無定策,卒皆托諸空言而已。若夫賈讓當哀、
平之世,陳上、中、下三策,丘濬常稱其治河之法莫備
於此矣。夫謂增築隄防,約攔水勢,使不氾濫者,其法
固無容議也。至於上策放河使北入海,是即禹之故
智,今妨運道已不可行;中策據堅地作石隄,開水門,
分殺水勢。然自漢至今千數百年,中州、大名之境,泥
沙填委,無復堅地,而河流與水門每不相值。讓之策,
蓋就漢之時勢論爾,而今可盡行乎?賈魯任河防之
職,言疏濬塞三法,丘濬常稱「其治河之法,莫要於此矣。然殺河之勢,因而導之之謂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之謂濬;抑河之暴,因而扼之之謂塞。是三者,疏為上,濬」次之,塞之法又不得已而用之爾,而豈可一概
行乎?故濬又以為賈讓諸人皆隨時制宜之策,今日
亦未必便者,蓋有見于時勢之不同耳。我國家建都
上游,漕會通之河,輸東南之賦,以給京師。往因二洪
梗澀,取濟、黃流,合於汶上諸泉,滔滔乎流,浮舟水面,
不煩牽挽之勞,以濟我國家漕運之利,誠「天啟之惠也。」比歲大雨水溢,河決於徐之飛雲浦,逆流而上,橫
衝運河,沙淤百里,中外驚惶,莫知所措。先帝特敕總
督大臣,畢集群策,鳩工分理。懼水之東奔也,而挑新
河以讓其地;懼水之北徙也,而築長隄以遏其衝。所
以相時權勢,而為目前濟運便民之計者,誠善矣。然
或者猶以為河從西北極「高之地,建瓴而下,以萬里轉折之勢,而乘之以雨水交發百川灌集之威,而出之以秦溝一股,不溢而北徙,則溢而東奔。況芝蔴莊、崔家壩等處倒灣崩岸,是北徙之勢方殷,曹、單之隄一失,則南陽魯橋一帶河運淤塞之患不免。議欲於上流別開支河,以殺其勢,是亦永圖久大之謨,以濟邦民之患」者也。執事又謂使有濟漕之利而無衝決
之患,執畫一之策而不惑於紛紛之議,然事關大計,
非愚生之所敢議也。考之宋儒任伯雨曰:「河流混濁,淤沙相半,久而必決者,勢也。安可以人力制哉?惟宜寬立隄防,約攔水勢,使不至大段漫流耳。」朱熹氏曰:
「禹之治水,只是從低處下手。下面之水既殺,則上面之水必洩,是故通乎任、朱二君子之言,而可以知支河之不必開矣。」歐陽修曰:「黃河已棄之故道,自古難復。蓋河流既久,底岸皆高,水行漸壅,自不能行,乃棄而他徙,非若人力堵塞之河,渠道猶存也。」呂祖謙曰:
「禹不惜數百里之地,疏為九河,以分其勢,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也。是故通乎歐、呂」二君子之言,而可以
知舊河之不必復矣。蓋黃河之流,其東趨固一也,而
時不能無古今之異;其利害相對也,而勢不能無輕
重之殊。以今日之時言之,河自孟津而下,經中州平
坦之地,迤邐而東洩於徐、沛之間,大河南北悉皆故
道,土雜泥沙,善崩易決,非若禹引水自大伾、東山極
高之地而下矣。此其時之有不同也。而欲效疏九河
之法,將見河流細分,則益緩而易淤矣,而古今可以
並論耶?以今日之勢言之,取河水以濟徐、呂二洪,而
阻其東奔,以免祖陵之害;制其北決,以防運道之淤。
況徐、沛之間,復多阻山,治之倍難,非若禹播九河,棄
數百里之地為受水之區矣。此其勢之有不同也。而
「欲圖萬全之策,吾恐利之所在,害之所伏也,而輕重可弗審耶?」噫此,當事諸臣雖有謀國之忠,長顧之慮,
而卒紛紛莫之定也。雖然,知時勢之難,而不有以處
其難,不可也;知治河之無上策,而卒諉之無策,不可
也。今惟相古今之時,權輕重之勢,師禹之意,而不泥
禹之跡,如秦溝一股,果可以納大河「之流也」,則傚禹
行所無事之智焉。「疏其下流以導其自然之歸,固其長隄以防其衝決之患,而又於芝蔴莊、崔家壩等處下樁捲埽以抑其北徙之勢,各於沿河南岸去淤撈沙以疏其壅塞之患,使水由地中行而不至於汎濫斯已矣。支河固不必開也,如秦溝一股不能容全河之水也」,則傚禹決排「之法焉,淺者濬之,使遂其就下之性;隘者疏之,使緩其湍迅之威。務使上無所激,而接河濟洪之道如故;下有所納,而由清達淮、由淮入海之道如故,斯已矣,支河亦不必開也。如此則不惟運河疏通,獲轉漕之利;久役疲民獲蘇息之休;而東奔之流既阻,則陵寢無衝決之虞;北徙之勢既防,則曹、單」免墊溺之患,庶乎永賴之績可復見於今日,而
「三策三法」之說,亦會通於異世之下矣。否則,徒知用
古人之法而不能相古今之宜,泥一定之跡而不能
權輕重之勢,則膠柱鼓瑟,徒勞而罔功也,烏足以語
通天下之變而成天下之功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