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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山川典 第三百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三百十卷
方輿彙編 山川典 第三百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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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三百十卷目錄
海部彙考六
海防一
明一
山川典第三百十卷
海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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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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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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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武備志廣東兵險考》:「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都御史,駐劄梧州。」鎮守兩廣總兵官,駐劄梧州。
「巡視海道」副使額設。專為備倭,并防捕海盜。
整飭瓊州兵備副使, 整飭清遠兵備副使,
整飭清遠僉事, 整飭高肇兵備僉事,
整飭惠潮兵備僉事, 整飭雷廉兵備僉事,
市舶提舉司提舉,駐劄廣州。
分守瓊崖參將、 分守高肇「韶廣參將、分守《惠潮》參將。」總督廣東備倭、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守備惠潮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沿海衛所
廣州衛旗軍九百五十二名。
鎮州所,旗軍二百十七名
靈山所、旗軍二百五十四名
永安所、旗軍三百九十名
雷州衛旗軍一千三百八十名
樂民所,旗軍三百四十五名
海康所,旗軍三百二十三名
海安所,旗軍一百八十一名。
錦囊所、旗軍二百三十五名
石城後所,旗軍二百三十四名
神電衛旗軍一千五十八名
寧州所,旗軍四百五十七名。
雙魚所,旗軍一百七十七名。
陽春所、《旗軍》二百一十名
廣海衛旗軍一千一百六十五名。
海郎所:
新會所,旗軍六百六十四名
香山所、旗軍四百二十八名
肇慶衛:
陽江所。
新興所,旗軍二百五十二名。
南海衛旗軍一千一百十四名。
東莞所,旗軍三百二十八名。
大鵬所,旗軍二百二十三名
碣石衛《旗軍》一千二百八十四名
平海所,旗軍四百四十七名。
海豐所,旗軍四百二名。
捷勝所、旗軍五百八十二名
甲子門所、《旗軍》二百八十七名
潮州衛旗軍一千三百二十八名。
靖海所,旗軍二百八十二名。
海門所、旗軍二百二十五名
蓬州所,旗軍三百八十八名
大城所、旗軍三百八十三名
海南衛:
清閒所,旗軍五百八十七名
萬州所,旗軍四百六十九名
南山所、旗軍二百十五名
沿海巡檢司
廉州府。
管界弓兵二十名, 長墩弓兵二十名
西鄉弓兵二十名, 《如昔》弓兵二十名;
沿海弓兵二十名、 《林墟》弓兵二十名。
「《高仰弓兵》二十名, 『《珠場》』」弓兵二十名;
永平弓兵二十名;
雷州府:
東場弓兵三十名, 《清道》弓兵三十五名,
《潿州》弓兵三十名, 《海寧》弓兵三十名。
《湛州》弓兵三十名, 黑石弓兵三十名
高州府:
《凌綠》弓兵三十名, 《寧村》弓兵三十名;
《赤水弓兵》二十五名;
肇慶府:
立將弓兵五十名, 《海陵》弓兵六十名;
「恩平弓兵五十名「廣州府」:
《城岡弓兵》五十名, 《牛肚》弓兵五十名;
《沙岡》弓兵五十名, 《樂逕》弓兵五十名;
「《望高弓兵》五十名, 『《沙村》』」弓兵五十名;
《大瓦》弓兵五十名、 《潮道》弓兵五十名。
《三水》弓兵五十名, 《江浦》弓兵五十名;
江村弓兵五十名, 《都寧》弓兵五十名;
《馬岡》弓兵五十名, 《馬寧》弓兵五十名;
紫泥弓兵五十名, 安神弓兵五十名。
黃鼎弓兵五十名。 《香山》弓兵五十名;
《茭塘》弓兵五十名, 《五斗口》弓兵五十名,
《沙灣》弓兵五十名, 鹿步弓兵五十名。
《白沙》弓兵五十名, 《小黃浦》弓兵五十名,
《福水》弓兵五十名, 《缺口》弓兵五十名;
《官富》弓兵五十名, 《京山》弓兵五十名;
惠州府:
內外管弓兵五十名, 《碧田》弓兵五十名;
「《長沙》弓兵五十名, 甲子門弓兵五十名」,
《潮州府》:
《神泉》弓兵五十名, 《吉安》弓兵五十名;
《門闢》弓兵五十名, 《桑田》弓兵五十名;
《招寧》弓兵五十名, 《鮀浦》弓兵五十名;
《楓洋》弓兵五十名, 《闢望》弓兵五十名;
黃岡弓兵五十名,
瓊州府:
《清瀾》弓兵三十名, 《鋪前》弓兵三十名。
《澄邁》弓兵三十名, 《青藍》弓兵六十名;
《調囂》弓兵六十名, 《藤橋》弓兵六十名。
《牛領》弓兵六十名, 《抱歲》弓兵六十名
延德弓兵六十名, 《鎮南》弓兵六十名;
《安海》弓兵六十名, 《田牌》弓兵六十名;
沿海烽堠
雷州府:
烽堠:
〈二十一〉
那宋 八燈 包西
討,網 對樓 踏磊 清安。
調黎 寧海 陳家 南門。
通明, 調陳 草綠 淡水。
「南浦」 「北品」, 「《北月》 《石歲》。」麻障, 北鵝。
高州府:
烽堠八 調高 尖岡? 《山南》,
連頭 白山 羅浮。 輔弼北,
輔弼南。
廣州府:
烽堠:
〈五十五〉
南海: 那浮, 譚村,
黃村, 赤水, 蛤浦, 北津。
丹章 南洋, 那貢 安民。
《處儒 逭田》, 豐頭 峰前。
石門 白蒙 寨南 鎮口。
放火《南 奇》黎 《雙碙》、 陳村。
《白石角》, 「《企觀》 《北寨》」, 《大人嶺》,
《亭子角》, 《馬鞍》, 《黃岐 水》南。
白沙 稍潭、 泗會、 石門。
青、藍 節尾 《煙岡》 《長洲》。
《員攬》 黃浦, 青紫 英村。
石岐 岡村、 《南山》 《鰲灣》。
《冷水 福漏》。 《赤岡 嘴頭》。
疊福、 藍田、 秋《風角》 《風門凹》
《惠州府》。
烽堠:
〈二十八〉
舊大鵬、 水頭、 沙澳、
野牛澳、 沙江、 凹背 長沙。
《虎白 芳茅》, 白沙湖 東。
大麻 河田 《古逕 石山》。
新設 平安、 新涇、 麗江。
「麗山 吉頭」、 「桑洲 前標。」「後標 《競山》」 鉛錫 安元。
銀平。
潮州府:
烽堠:
〈十九〉
文昌、 《鉤簾》、 南山。
石城、 前岡。 沙尾、 夏嶺。
大場、 石牌、 浮山、 錢塘。
「環山 新村」, 「鴻山 《鴉髻》。」「并洲、 白峰」, 「黃岡 《外沙》。」沿海衛所戰船
舊制,每歲春末夏初風汛之期,通行府、衛、所、縣巡捕
備倭等官軍,出海防禦倭寇番舶。動支布政司軍餉
銀,雇募南頭等處驍勇兵夫與駕船後生。每船分撥
五十名,每漕船四艘,一官統之。三路兵船,編立船甲
長、副字號,使船水手教以接潮迎風之法,長短弓兵
弩時常演習,使之出入往來如神。如無字號者,長、副
鳴鑼追逐,俱待秋盡無事而掣
中路東莞縣南頭、屯門等澳,大戰船八,《烏艚》船十二;
廣海衛望峒澳戰船四。
東路潮州府柘林澳,戰船二,烏船十五,哨船一;
碣石、靖海、甲子門等澳,戰船十,哨船六。
西路高州府石城、吳川、灣澳各哨船二。
廉州府「海面」戰船二。
瓊、雷二府海港,東莞、《烏艚》各六,新會、《橫江》船四,
雷州海港大戰船六。
廣東事宜
東路
廣東列郡者十,分為三路。東路為惠、潮二郡,與福建
連壤,漳舶通番之所必經。議者謂潮為嶺東之巨鎮,
柘林、南澳俱係要區,扼吭撫背之防,不可一日緩。而
靖海、海門、蓬洲、大城諸所,又皆跬步海濤,所賴以近
保三陽、遠衛東嶺者也。惠州、海豐東南濱海,其捷勝、
平海、甲子門,皆瞬息生變。惠、潮守備劄於衛治,誠有
「以嚴其防矣。然未知柘林為尤要也。柘林乃南粵海道門戶,據三路之上游,番舶自福趨廣,悉由此入。舊例風汛之期,各澳皆設戰艦,秋盡而掣回泊水寨,此在他澳猶可。柘林去水寨一日之遠,警報未易達。倘賊視我無備,批吭搗虛,不亦危乎?無柘林,是無水寨也;無水寨,是無惠潮也。為今之計,東」路官軍每秋掣
班,必以柘林為堡,慎固要津,附近大城所戍卒互為
聲援,不得規避空所,縱賊馳驟,若遇颶霧塵霾,尤宜
加之意焉。其外碣石、靖海、甲子門海澳,雖視柘林稍
次,而舟師防禦各有信地之責者,又可少懈乎?
中路
嶺南濱海諸郡,左為惠、潮,右為高、雷、廉,而廣州中處,
故於此置省,其責亦重矣。環郡大洋,風濤千里,皆盜
賊淵藪,帆檣上下,烏合突來,樓船屯哨,可容緩乎?嘗
考之三四月東南風汛,日本諸島入寇,多自閩趨廣。
柘林為東路第一關鎖。使先會兵守此,則可以遏其
衝而不得泊矣。其勢必越於中路之屯門、雞棲、佛堂
門、冷水角、老萬山、虎頭門等澳,而南頭為尤甚。或泊
以寄潮,或據為巢穴,乃其所必由者。附海有東莞、大
鵬戍守之兵,使添置往來,預為巡哨,遇警輒敵,則必
不敢以泊此矣。其勢必歷峽門、望門、大小橫琴山、零
丁洋、仙女澳、九竈山、九星洋等處而西,而浪白澳為
尤甚,乃番舶等候接濟之所也。附海有香山所戍守
之兵,使添置往來,預為巡哨,遇警輒敵,則亦不敢以
泊此矣。其勢必歷厓門、寨門海、萬斛山、綱洲等處而
西,而望峒澳為尤甚,乃番舶停留避風之門戶也。附
海有廣海衛、新寧、海朗所戍守之兵,使添置往來,預
為巡哨,遇警輒敵,則又不敢以泊此矣。夫其來不得
停泊,去不得接濟,則雖濱海居民,且安枕而臥矣,況
會城乎?按今設禦之法浪、白望峒二所,各置戰艦,慎
固封守,而南頭宜特設海道駐劄,居中調度,似有以
扼嶺南之咽喉矣。應援聯哨,其中路今日之急務乎?
西路
議者曰:「廣東三路雖並稱險阨,今日倭奴衝突莫甚於東路,而中路次之,西路高、雷、廉又次之,西路防守之責可緩也。是對日本倭島則然耳。三郡逼近占城、暹邏、滿剌諸番,島嶼森列,遊心注盻,防守少懈,則變生肘腋,滋蔓難圖矣。可弗講乎?故高州東連肇、廣,南憑溟渤神電所轄,一帶海澳,若連頭港、汾州山、兩家」灘、廣州灣為本府之南翰,兵符重寄,不當托之匪人,
以貽保障之羞也。雷州突出海中,三面受敵,其遂溪、
湛川、潿洲、樂民等四十餘隘,固為合衛三道門戶,而
海安、海康、黑石、清道并徐聞、錦囊諸隘,所以合防海
澳,以操縱反側,俾不敢梗化焉者,尤可齷齪玩愒已
哉。若廉州則尤為全廣重輕,海北扼塞,兩有攸寄。故
兵符特劄於靈山,達堡增屯於衛北,海寇峒獠外夷
之憂,視三嶺獨勞焉。西南雄郡如瓊,為廉之外戶,五
指腹心,盡為黎據,郡邑封疆,無不濱海備倭之制。若
白沙、石瓊、館頭、文昌、海安、海康,對峙番島,飄風突來,
防禦甚艱。近雖駐參將於厓州,責有攸寄,而守禦營
戍舊額,歲久寖弛。凡此皆西路今日所當汲汲經畫
焉者。深念預防,俾幕南稽顙,重譯來庭,非長民若兵
者之責乎?
一、廣東兵餉,舊制於潮州府民壯數內抽追工食,選
募打手、駕船後生,分守三路。後又因山賊竊發,念城
池為重,寄留民壯守護,而前項兵食,每年於鹽利內
除補。後議以兵貴精而不貴多,食宜預而不宜匱,於
東路兵夫止選三百名防守,遇有警報,則增雇三百,
以足六百原數。其中西路一千五百名內量減七百
「名,止募八百名,通計見該一千一百名,約計東路三百名,西路二百名,中路六百名,各路將三之一,哨巡三之二」,營守每兵夫五十名,艚船一隻,兵夫一名,每
月工食六錢,口糧三斗。船一隻腳價一兩五錢或一
兩二錢。兵船每四隻則以一官統之,日逐守巡,或閱
月半月,更番相代。又於朔朢量加魚「鹽之犒,永為定額。所費俱於軍餉內取辦。遇有警報,又許徑自動支,添募應選,不必直俟文移,動經旬月,以致噬臍無及。凡所應辦,逐一登記。每月造報,迨掣兵之時,截日住支。於以釐革浸漁冗濫之弊。」此嶺南防海之大略也。
一、廣東濱海諸邑當禁船隻。若增城、東莞則茶窖《十
字滘》,番禺則三漕波「羅海,南海則仰船岡、茅滘,順德則黃涌頭,香山,新會則白水分水紅等處,皆盜賊淵藪也。每駕峻頭小艇,藏集兇徒,肆行劫掠,勾引倭奴,殘戮甚慘。為今之計,莫若通行各縣,令沿海居民,各於其鄉編直船甲、長副,不拘人數,惟視船之多寡,依《十家牌法》,循序應當。如船二十隻總統於船甲長,內以十」隻分統於甲、副,仍於船尾外大書「某縣、某船、甲下其人」十字,翻刻墨填為記。其甲長、副各置簿一扇,
備載鄉中船數并某樣船隻、某項生理,一一直書。每
歲具呈於縣,以憑查考。如遇劫掠,則被害者能識其
船,速投首於甲長、副,鳴鑼追究,俾遠近皆知。無字號
者即係為非,許人人俱得拏送。舊時沿海「居民明知賊盜懼其反攻而不救,今後坐視者,罪以通同,則船有統紀,而行劫之徒忌畏,況操舟之時,可以按簿呼召,給價差用,而不致賣放之弊乎?」議者謂欲令每縣
取無礙官銀千餘兩,造船百艘,分給軍民生理,令河
泊等官歲課入息,五年當抵造船之銀,如朽爛更以
歲課銀更造,此法固善,終不若無事處事,如前法之
為善也。
一、南澳,當閩、廣交界之處,周圍皆山,中有田百頃,乃
國初起遣民居遺棄之地也。四面蔽風,大潭居中可
以聚舟,其大似金塘二倍。五、六年來,因浙、直攻捕之
嚴,倭舶無所容,俱於此互市。福建捕急則奔廣東,廣
東捕急則奔福建。定期於四月終,至五月終去,不論
貨之盡與不盡也。其交易乃搭棚於地,鋪板而陳,所
置之貨,甚為精雅,刀鎗之類,悉在舟中。若能密令人
於海濱沉滅其舟,則在岸上之倭生擒也。何有
《福建兵險考》?總督軍門駐浙江。
提督軍務兼巡撫都御史福建原無巡撫,因倭亂而
設,駐劄福州。
巡按福建監察御史近奉敕兼《紀功》。
巡視海道副使。
福州兵備副使。
興泉兵備副使。
汀漳兵備副使。
北路參將自福寧州起,直至寧德縣廉澳地方止,皆
其信地。
中路參將自廉澳起,直至泉州府祥芝地方止,皆其
信地。
南路參將:自祥芝起,直至廣東交界止,皆其信地
遊擊將軍, 汀漳守備。
行都指揮司。 「銅山水寨把總。」浯嶼水寨把總、 《南日水》寨把總。
「小埕水寨把總、 『《烽火門》』」水寨把總
以上五把總,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沿海衛所
鎮海衛旗軍一千五百名。
六鰲所、旗軍一千名,屯軍四十二名。
福州左衛屯軍一千六百九十七名;
中左所:
永寧衛內所五,共旗軍五千名,屯軍七百八十四名;
金門所旗軍一千名,屯軍一百三十名。
福全所,旗軍一千名,屯軍二百二十四名。
崇武所、旗軍一千名。屯軍二百二十四名
平海衛。
莆禧所。
鎮東衛,屯軍一千四百三十二名;
萬安所。 《梅花所》。
福寧衛屯軍七百一十七名;
定海所、 大金所。
沿海巡檢司
漳州府:
洪淡 《後葛》 《金石》 《古雷》。
盤陀 九龍, 青山 漳浦。
小景: 井尾、 《島尾》、 「海門」柳營 濠門:
泉州府:
苧溪、 高浦、 塔頭、 烈嶼。
官澳 峰尾、 田浦 陳坑。
《圍頭 鳥》潯 深滬 《祥芝》。
「獺窟」 「黃崎」 《小岝》。
興化府。
小嶼、 吉了、 嵌頭、 青山。
「沖心」、 《迎山》。
福州府:
壁頭、 牛頭、 澤朗、 松下
小祉、 石梁、 閩安鎮 官母嶼、
比茭。
福寧州。
延廷、 焦山、 青灣、 大篔、簹
水澳、 蘆門。
沿海關寨臺烽堠
漳州府:
水寨二:
銅山西門澳,每歲分鎮海衛元鍾、陸鰲二所官軍一
千八百六十員名,更番備倭,領於把總,以都指揮行
事。
元鍾,每歲分鎮海衛并銅山、陸鰲二所官軍一千一
百員名,更番備倭,領於衛總,受銅山把總節制。
瞭臺二。 《陸鰲》、 元鍾
烽堠十二, 「南山、 東灣、 漸山。」黃崎 洋林 鹽倉 流會。
安集 洪丘、 峰山、 白塘。
小澳。
泉州府:
水寨一:
浯嶼原在海外,今移入夏門澳。每歲分永寧、漳州二
衛官軍二千八百九十八員名更番備倭,領於把總
指揮,以控泉州郡之南境。
烽堠:
〈四十四〉
高浦 劉山 徑山
井上, 東渡 龍淵, 廈門。
流礁 溪東 下吳 街內。
《白石頭》 《石井》。 《蕭下 石頭》。
溢浦 藩徑、 石悃、 陳坑。
安平 葉了 洋下 坑山。
古雲 白沙, 埕埭 青山。
「白崎」、 古樓。 赤山、 《柯山》。
《獺窟》 後任 大山、 大砟
《下頭 尖山》、 高山 峰尾。
後黃 海頭 東門外。
興化府。
水寨一:
南日山原在泉州府海外。景泰中,移於莆田之吉了
澳。官府文移,仍以「南日山水寨」稱。管寨事有把總,分
管寨事有衛總,每歲分興化、平海、泉州三衛官軍一
千五百十人更番備倭。
烽堠四十: 崎頭、 大洪、 塔林。
「吉了 《渡邊》」, 《塔山》 《文甲》。
西山 菴前。 《礪山》。 《吳山》。
《礙山 林邊 上》。歐 大崙
石獅, 下。徐 小澳、 東山、梅
穀、成山、 石城、 湖邊 登港。
埋頭山、 岐頭、 後埔、 東林。
《蠔山 後浦》《山 茶浦》 《鯽魚》。
東蔡山 巖。沁山 支頭 峰嶺。
迎仙 基山、 尖頭山、 山西山、
三江口。
福州府:
水寨一:
小埕每歲分附近衛所軍士更番備倭,方岳重臣會
推指揮之有才略者總督之。
瞭臺一: 「茶林。」烽堠:
〈三十九〉
洪坑、 壁頭、 前村。
蟹嶼、 車盤、 塔山、 前溪。
仙巖、 白鶴、 馬頭 後營。
楓嶼 龍下、 大坵、 大壤。
陳場 峰前 山崎、 石門。
潮井、 松下、 嶼頭、 焦山。
山前、 下嶼、 《騎山》 《斗湖》。
《陸石 潭》《西 程角》 《桃源》。
黃崎 《裹頭》, 官塢、 《官海》。
東岸澳: 長崎、 大埕、 北茭。
福寧州。
水寨一:
《烽火門》今移入《豐山地方》。
烽堠:
〈三十七〉
下簟、 下滸、 石湖。
關崎, 車安、 羅浮、 間峽。
塔尾 界石, 南山 留金。
「小南 青山」, 積石。 長沙。
沙松 後崎, 《離智》、 東壁。
臺灣 賴離, 《烽火 三山》。
《北山頂》 《梅花 大峰》 《古縣》。
《金家 南金》 《大青畫》。 《黃崎》。
白巖 水澳 白鷺 南嶺。
《沙埕 小青》畫:
福建事宜
浯嶼水寨
福建五寨,俱江夏侯所設。浯嶼水寨原設於海邊舊
浯嶼山外有以控大小岨嶼之險,內可以絕海門月
港之奸,誠要區也。不知何年建議遷入夏門地方,舊
浯嶼棄而不守,遂使番舶南來,據為巢穴,是自失一
險也。今欲復舊制,則孤懸海中,既鮮村落、又無生理,
一時倭寇攻劫內地,哨援不及,兵船之設何益哉!故
與其議復舊規,孰若慎密夏門之守,於以控泉郡之
南境;自岱墜以南接於漳州,哨援聯絡,豈非計之得
者哉?
南日水寨
原設於海中南日山下,北可以遏南茭、湖井之衝,南
可以阻湄洲岱墜之阨,亦要區也。景泰以來,乃奏移
莆田縣吉了地方,仍以「南日」為名。舊南日棄而不守,
遂使番舶北向,泊以寄潮;是又失一險也。今之事體,
與浯嶼相倣。有兵寄者,其思為哨守應援之規,以撲
寇燄於未熾哉!
烽火門水寨
原設於福寧州三沙海中。永樂間,倭寇犯境,議撥福
寧衛大金所官軍防守,秦嶼、羅浮、官井洋皆轄焉。正
統九年,侍郎焦宏以其地風濤洶湧,不便棲舶,徙今
松山寨地方。其後官井洋雖添設水寨,而「沙埕、羅江、古鎮、羅浮、九澳等險,孤懸無援,勢不能復舊矣。須官井、羅浮、沙埕南北中三哨,羅江、古鎮、西哨聯絡策應」,
庶可恃為福州之藩戶也。
銅山水寨
漳州府所轄地方,漳浦一縣,最近海嶼,設水寨者二。
銅山、西門澳為把總水寨,而元鍾則受其節制者也。
故今止以「五寨」為名。初,水寨在井尾澳,景泰間移今
西門地方,歲撥鎮海、漳州、永寧衛及元鍾銅山所軍
分番巡哨。而北自金石以接浯嶼,南自梅嶺以達廣
東,險阨所係,匪淺淺也。須以銅山、元鍾巡哨之兵分
守南澳、雲蓋寺、走馬溪、金石等處,俾倭舶之自浙趨
閩及奸徒之勾引接濟者嚴遏其衝,則有以控八閩
上游之勢矣。
小埕水寨
小埕,北連界於烽火,南接壤於南日。連江為福郡之
門戶,而小埕為連江之藩翰也。海壇連盤雄踞聳峙
若南屏然,為賊船之所必泊。其所轄閩安鎮、北茭、焦
山諸巡司,為南、北、中三哨,無事往來探視,有警協力
出戰,則此寨之設為不虛矣。三、四月東南風汛,番舶
多自粵趨閩而入於海。南粵雲蓋寺、走馬溪乃番船
始發之處,慣徒交接之所也。附海有銅山、元鍾等哨
守之兵,若先分兵守此,則有以遏其衝而不得泊矣,
其勢必拋於外浯嶼。外浯嶼乃五澳地方番人之窠
窟,附海有浯嶼、安邊等哨守之兵,若先會兵守此,仍
撥小哨守把緊要港門,則必不敢以泊此矣,其勢必
趨於料羅烏沙。料羅烏沙乃番船等候接濟之所也。
附近有官澳、金門等哨守之兵,若先會兵守此,則又
不敢以泊此矣,其勢必趨於圍頭峻上。圍頭峻上乃
番船停留避風之門戶也。附海有深扈、福金哨守之
兵,若先會兵守此,則又不敢以泊此矣,其勢必趨於
福興。若越於福興,計其所經之地,南日則有岱墜、湄
洲等處,在小埕則有「海壇、連盤等處,在烽火門則有官井、流江、九澳等處,此賊船之所必泊者也。若先會兵守此,則又不敢泊此矣。來不得停泊、去不得接濟。船中水米有限、人力易疲,將有不攻而自遁者。況乘其疲而夾力攻之,豈有不勝者哉!倭寇擁眾而來,動以千萬計,非能自至也;由福建內地奸人接濟之也。濟以」米水,然後敢久延;濟以貨物,然後敢貿易;濟以
嚮導,然後敢深入。海洋之有接濟,猶北陲之有奸細
也。奸細除而後邊釁可息,接濟嚴而後倭夷可靖。所
以稽察之者,其在沿海寨司之官乎!稽察之說有二:
其一曰《稽其船式》。蓋國朝明禁,寸板不許下海,法固
嚴矣。然濱海之民以海為生,採捕魚蝦有不得禁者,
則易以混焉。要之雙桅尖底始可通番。各官司於採
捕之船,定以平底、單桅,別以記號,違者燬之,照例問
擬,則船有定式,而接濟無所施矣。其二曰:「稽其裝載。」蓋有船雖小,亦分載出海,合之以通番者,各官司嚴
加盤詰。如果是採捕之船,則計其合帶米水之外,有
無違禁器物乎?其回也,魚蝦之外,有無販載番貨乎?
有之,即照例問擬,則載有定限,而接濟無所容矣。此
須海道官嚴行設法。如某寨責成某官、某地責成某
哨,某處定以某號、某澳束以某甲,如此而謂通番之
不可禁,吾未之信也。
一、倭人至福建,乃福人買舟至海外貼造重底,往而
載之,舟師皆犯重罪之人也。若至沙板、雙嶼等處訪
之,則某家船將至未至,及至某澳,自有人說而知之。
一處貨到,各處無不知者。
一、漳、潮乃濱海之地,廣福人以四方客貨預藏於民
家,倭至售之。倭人但有銀置買,不似西洋人載貨而
來、換貨而去也。故中國欲知倭寇消息,但令人往南
澳飾為商人,與之交易;即廉得其來與不來與來數
之多寡,而一年之內事情無不知矣。
一、區處福建之法,若用福船捕之,萬萬不可須用福
船而不用福人駕使。若用蒼山人駕使,候倭於福建
外海而截殺之,倭船必非齊來,乃一艘、二艘以漸而
至也。至即擒之,則後至者將聞風而回矣。
「一、八閩多山少田,又無水港,民本艱食,自非肩挑步擔,踰山度嶺,則雖斗石之儲,亦不可得。」福、興、漳、泉四
郡皆濱於海,海船運米,可以仰給。在南則資於廣,而
惠、潮之米為多;在北則資於浙,而溫州之米為多。元
鍾所專造運船販米至福,行糶利常三倍,每至輒幾
十艘或百艘二三百艘,福民便之,廣、浙之人,亦大利
焉。兵興,山嶺戒嚴,擔負既難,而募調之費又眾;大戶
所積,莫肯輕糶;海運又厲禁焉。民食、兵餉,如之何而
不匱也?故經略福建之策,莫先於「處糗糧。」糗糧若缺,
則五澳之兵雖設,譬之衣冠之人,外貌可觀而五內
腐裂、四肢痿痺,未有不喪亡者。蓋不侍倭攻之,而後
地方為難保也。今日足食之計有二:「其一,須申明祖宗之意,止禁雙桅船隻私通番貨,以啟邊釁。所謂寸板不許下海者,乃下大洋入倭境也,非絕民採捕於內海、販糴於鄰省也。嚴其保甲,令民沿海運糶,則廣、浙有無相通,而福民不患于無食矣。其二,官府提編銀兩輸解督府,春夏給為兵糧。時價方貴,有銀無米,兵甚苦之。不如令有」司以銀秋糴賤米,則米數多于
春,而隨兵所至就以為餉,官與兵不兩利乎?兵餉既
備,民食亦充,軍門以別省善戰之師三五千人調至
於福,大振威克。豈惟倭夷不能為福建患,將使福民
之勾引接濟與倭為黨者,永永其不敢矣。
趙文華曰:「禦賊之道,曰守、曰攻、曰撫。治直以守,治浙以攻,皆因地度勢而為之也。若治福之法,貴於撫而已矣。福地素通番舶,其賊多諳水道,操舟善鬥,皆漳、泉、福寧人。漳之詔安有梅嶺、龍溪、海滄、月港;泉之晉江有安梅,福寧有桐山,各海澳,僻遠賊之窠嚮,船主喇哈、火頭舵公皆出焉。若調福蒼船捕倭,寇內多賊」黨,又其界潮州南嶴番舶貨萃,猝難盡誅,惟官府處
置得宜,嚴為稽察。所調用海船,實貨編號,以次挨放,
助裝充餉。惟無號者,禁捕之,賊必消,其勾逆轉為我
用矣。
唐順之曰:「賊之根本,實在閩中。海上經略,此第一義。況一海相通喘息,閩賊亦浙、直賊也。」載沖霄曰:「福建邊海,貧民倚海為生,捕魚販鹽,乃其業也。然其利甚微,愚弱之人方恃乎此。其間奸巧強梁,自上番舶以取外國之利,利重十倍。故自今既不許通番,復并魚鹽之生理而欲絕之,此誰肯坐而待斃乎?故愈禁愈亂,不設法而利導之,使海濱貧民得所,亂源何能塞也?福建五澳水寨,俱江夏侯所設,在」海外;今遷三寨於海邊,曰浯嶼、烽火門,「南日」是已。其
舊寨一一可考。孤懸海中,既鮮村落,又無生理。一時
倭寇攻劫內地,不知哨援不及,兵船之設無益也。故
後人建議移入內地,移之誠是也。信國公不設險於
下八山等處,而設於舟山之沈家門:可見江夏侯之
識見不逮信國遠矣。欲復祖宗之制,「須知斟酌乃善。」仇俊卿曰:「閩之一省,北接浙江之界,為烽火門水寨,原設官軍把守,為因勢孤援寡,軍門朱公添設流江寨為犄角之勢,此誠隨時立法之權。但官軍之數不及各寨之半,難以助本鄉防護。議者欲將流江併入烽火門,不若增添流江,官軍形勝並據,聲援相及,此最近是。仍令福寧州」相近巡司官兵同心哨捕,不許
設占買閒等弊。又浯嶼水寨舊址,向在海洋之衝,可
以據險,寇不敢近。今乃移近數十里,在於中左所地
方,與高浦所止隔一潮。至月港、松嶼無復門關之限,
任其交通。其舊浯嶼基乃為寇之窠穴,漳州、海、滄之
人,悍譎尤甚,素號難馴。嘉靖年間,始置安邊館,輪委
通判一員治之,半年一更,上下皆無固心,無益於地
方海防之助。況在前之議猶有紛紜者,似為可革。又
走馬溪番船直舶,近年官軍柯海道等截殺寇盜,皆
在彼處。議者欲令詔安、漳浦近縣巡捕官十員更番
住守,且與銅山寨、元鍾澳軍民官兵協力相機,以便
勦捕。至於泉之安海,向雖通番,猶有避忌。「邇年番舶連翩徑至近地,裝卸貨物,皆有所倚也。議者欲令府佐貳一員時巡常住,或可潛消。沿海地方,人趨重利,接濟之人,在處皆有,但漳、泉為甚,餘多小民,勾誘番徒,窠匿異貨,其事易露,而法亦可加。漳、泉多倚著姓宦族主之。方其番船之泊近郊也,張掛旗號,人亦不可誰何。其異貨之行於他」境也。甚至有藉其關文,明
貼封條,役官夫以送出境至京者。及其海船回番,而
劫掠於遠近地方,則又佯為辭曰:「此非此夥也,乃彼一艐也。」訛言以惑人聽。比及上司,比責水寨巡司人
等,間有一二官軍捕獲寇盜人船,解送到官,彼為巨
盜大駔,屯住外洋者,反役智用倖,致使著姓宦族之
人,又出官明認之曰:「是某月日某使家人某往某處糶稻也,或買杉也,或治裝買疋帛也。」家人有銀若干
在身,捕者利之。今雖送官報贓尚有不盡,法合追給。
或者有司懼禍而誤行追懲,但據贓證與所言之相
對,不料所言與原情實不同,其官軍之斃于獄而破
其家者,不知其幾也。彼巧於讒而計行,此屈于威而
難辯,奈之何哉?以致出海官軍不敢捕獲,不若得貨
縱賊,無後患也。概以下海之律,彼獨無可罪乎?調停
之法,亦必有道。或欲倣廣東市舶司及各邊開市之
例,使番徒報貨抽稅,歲可得銀數萬兩,以充軍國之
用,亦且通商惠民,上下咸利。但恐海邊之人貪利無
厭,強暴弱,智吞愚,不免群聚為姦,勢所必至,似招之
為寇也,何以禁其後?況城狐社鼠之相倚,有難以盡
詰者,則稅之所入,將不在公家而咸歸巨室矣。又暹
羅、朝鮮、日本、瓜哇等國通事,照《會典》各有定數,其不
通夷語及誤事者,法禁甚明。今漳、泉之人冐濫名色,
假為通事,實多通謀,而誤事之孽,有不可逭者,亦當
察而更革之可也。
戴沖宵曰:「閩中事體,與浙、直不同,惟在撫之得宜而已。蓋寸板不許下海之禁,若行於浙、直,則海濱之民有魚鹽之利,可以聊生,而海洋即為之肅清。若福建漳、泉等處多山少田,平日仰給,全賴廣東惠、潮之米。海禁嚴急,惠、潮商舶不通,米價即貴矣,民何以存活乎?愚聞漳、泉人運貨至省城海行者,每百斤腳價銀」不過三分;陸行者價增二十倍,覓利甚難。其地所產
魚鹽,比浙又賤;蓋肩挑度嶺,無從發賣故也。故漳、泉
強梁狡猾之徒,貸貲通番,愈遏愈熾,不可勝防,不可
勝殺為倭導。嚮者官府繫其家屬,不敢生還,歲歲入
寇。是外寇之來,皆由內寇糾引之也。福建之亂,何時
已乎?福亂不已,浙、直之患,何時而靖乎?唐荊川云:「倭患始於福建。福建者,亂之根也。」誠哉言乎!如愚見,莫
若因其勢而利導之。督撫海道衙門令漳、泉巨室有
船隻者,官為編號,富者與之保結,許其出洋;南則哨
至廣東、北則哨至浙江,裝載貨物,納稅自賣,督之以
將官,限之以信地,交牌報驗。其回也,南則許販惠、潮
之米,北則許販福、寧、溫、台之米,但不許至外國及載
番貨。今也海禁太嚴,見船在海有兵器、火器者,不問
是否番貨,即捕治之。米穀、魚鹽之類,一切厲禁。據其
跡,雖似犯法,論其情,海船往來,非帶兵器、火器無以
防海寇之劫奪,不有可原者乎?明乎此,則民情得伸,
而亂源可塞矣。雖然,亦未也。將欲撫之,必先威之。練
兵足食,使在我之威足以制賊,則民有所憚,而聽吾
撫治。撫治而不從者,然後兵以勦之。是故能攻而後
能撫。知撫而不知攻者,吾未見其能撫也。
鄭若曾曰:「按《福建經略》之術,有百年之長策、有一時之權宜。何謂長策?修復海防舊規,處置沿海貧民得所,使不為賊內應是也。何謂權宜?今日福建之患有二:曰山寇、曰海寇。海寇乃本地之民,糾之而來,苦無兵以殄滅之耳。然欲練兵,須先料理養兵之費;費無從出,必加賦於民。夫福民不受官府約束,其來漸矣」;
常賦之額且不可徵,況額外加增乎!吾知「兵未練而變先激矣。若非早為之所,萬一福建失守,則廣東將隔絕而不通。而浙江與福建連壤,其禍亦烈矣。與其至此時而動各省之兵馬錢糧,孰若早聞於朝請銀十萬兩,募兵一萬人,到彼操練,不假福建之兵、不費福建之財。先將沿海通番之人與賊」盡行勦滅,兵威
大振,則破竹之勢,山寇不攻自平矣。由是而選練鄉
兵,由是而加賦充餉,由是而修復海防舊規,以為百
年經久之計,豈有不可行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