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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六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七十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七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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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七十卷目錄
保定府部彙考四
保定府封建考
保定府公署考
職方典第七十卷
保定府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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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府封建考 府縣志合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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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
帝顓頊高陽氏,姬姓,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昌意雖黃帝之嫡,以德劣,降居若水,為諸侯。及顓頊生十年,佐少昊,又二年而冠,又十年而登帝位。初為諸侯,建國高陽,故稱「高陽氏。」帝堯陶唐氏始封於唐。《五帝紀註》曰:「今中山唐邑。」《夏后氏》、禹封帝堯之子丹朱於唐。
周
召康公奭,姓姬氏。武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侯傳至桓侯,凡八侯。自「莊公」 傳至文公,凡二十公。自「易王」 傳至喜王,凡七王,共四十三傳,歷八百二十餘年。
秦
韓廣,故秦上谷卒吏也。將兵北徇燕、燕地,貴人豪傑謂韓廣曰:「楚、趙皆已立王。燕雖小,亦萬乘之國也,願將軍立為王。」 廣聽之,自立為燕王。臧荼,故趙將也,從項籍入關,籍立為燕王,都薊。荼擊滅韓廣而并其地。漢高祖既誅籍荼,反使盧綰、劉賈擊荼,取燕,立綰為燕王。
漢
盧綰,豐人也,與高祖同里。初起沛,綰以客從入漢中,為將軍,常侍中。從東擊項籍,以太尉常從,出入臥內。及擄臧荼,立綰為燕王。後謀反,逃入北邊,死。
曲逆侯陳平,陽武戶牖鄉人也。事《漢王》有功,封為《戶牖侯》。
北平侯張蒼,陽武人也。從沛公西入武關,至咸陽。沛公立為漢王,還定三秦。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以蒼為常山守。從韓信擊趙,蒼得陳餘,趙地悉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備邊寇。已而燕王臧荼反,蒼以代相從攻有功,封為北平侯。
華成君樂叔,高帝過趙問樂毅,後因封。
《燕敬王澤》,高祖從祖昆弟也。封管寧侯,以金結齊人田生說謁者張卿言于呂后,封瑯邪王。文帝元年,徙封燕。
燕靈王建,高帝十二年封。十五年薨。有美人子,太后殺之,絕後。
《中山靖王勝,孝》景前三年立。
《劉修》靖王子。武帝孫元狩間封為樊輿侯封中山靖王劉蓋為聊城侯。
封中山靖王子逸其名為《廣望侯》。
燕剌王旦,衛太子敗,齊懷王又薨。旦自以次第當立,上書求入宿衛。上怒,下其使獄。武帝由是惡旦,後遂立少子為太子。帝崩,太子立,是為孝昭帝。旦有逆謀,天子使使者賜璽書,旦得書,即以綬自絞,國除。
博陸侯霍光,字子孟,河東平陽人。光為奉車都尉、光祿大夫。衛太子為江克所敗,而燕王旦、廣陵王胥皆多過失。是時上年老,寵姬鉤弋、趙倢,伃有男,上心欲以為嗣,命大臣輔之,察群臣,惟光可任重大,屬社稷,乃以光為司馬大將軍。及金日磾、上官桀等受遺詔輔少主。帝崩,太子襲尊號,是為孝昭皇帝。遺詔封金《日磾》為秺侯;上官桀為安陽侯;光為博陸侯,三千戶;《趙廣漢》為《京輔》都尉,本始元年以定策安宗廟功封關內侯。
《中山孝王興》,建昭三年,立為《信都王》,十四年,徙中山。三十年薨,子衎嗣。
昭帝封劉頹為「望都公。」宣帝封劉終為「樂鄉侯。」劉並以淮陽憲王孫封高陽侯成帝元年二月丙辰封八月免。
薛宣字贛君,東海剡人也。歷遷少府,進御史大夫,代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後以不持後母喪,且以子況獄免為庶人,歸故郡,卒於家。
後漢
《中山王茂》漢兵之起茂年十八自號「劉先識」 ,亦
聚眾京、密間,稱「厭新將軍。」 攻下潁川、汝南,眾十餘萬人。光武既至河內,茂率眾降,封為中山王。十三年,更封茂為穰侯。
杜茂字諸公,南陽冠軍人。初歸光武於河北,為《中堅》將軍,常從征伐,後拜大將軍,封樂鄉侯。耿純字伯山,鉅鹿人,弇之諸弟。初為更始騎都尉,歸世祖,拜為前將軍,封耿鄉侯。世祖即位,封高陽侯,拜東郡太守。卒諡曰「成侯。」中山簡王焉,建武三十年封焉。姬韓序有過焉,乃縊殺之。國相舉奏,坐削安險縣。元和中,肅宗復以安險還中山,立五十二年,永元二年薨。蠡吾侯劉翼,河間孝王開之子也。開以永元二年封,分樂成、勃海、涿郡為國。元初六年,鄧太后徵濟北、河間王諸子詣京師,奇翼美儀容,以為平原懷王。後留京師。歲餘,太后崩,安帝乳母王聖與中常侍江京等譖鄧騭兄弟及翼,云「與中大夫、趙王圖謀不軌,貶為都鄉侯,遣歸河間。」 翼於是謝賓客,閉門自處。永建五年,父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順帝從之,遂封為蠡吾侯。李就以會稽太守封高陽侯。
蠡吾侯劉悝,桓帝之弟也。帝即位,以悝嗣侯。及勃海王鴻薨,立悝為勃海王。後坐逆謀,貶為癭陶王。
陳蕃靈帝時封高陽侯蕃上疏讓不許。
蔡邕,獻帝時封。高陽鄉侯。
魏
范陽閔王矩,早薨,無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後,封臨晉侯。黃初三年,追封諡為「范陽閔公。」 五年,改封敏范陽王。太和六年,追進矩號曰《范陽閔王》,改封敏瑯邪王。
曹苗,黃初元年以陳思王子封高陽鄉公。毋丘興,黃初中以武威太守討賊功,封高陽鄉侯。子儉襲,以功進安邑侯,與文欽起兵,遇害。常林,明帝即位,以大司農進封高陽鄉貞侯。子時嗣,坐法誅。時弟靜紹封。
燕王宇,字彭祖,太和六年封。明帝少與宇同生,常愛異之。青龍三年,徵入朝。明帝疾篤,拜宇為大將軍,屬以後事。受署四日,宇深固讓,帝意亦變,遂免宇官,還鄴。常道鄉公奐,宇之子也,入繼大統。
中山恭王袞,太和六年封。初,袞來朝,犯京都禁,為有司所奏。青龍元年,詔削縣二,戶七百五十。袞懼,戒敕官屬愈謹,帝嘉其意。二年,復所削縣。晉
高陽元王司馬珪,字子璋,魏高陽鄉侯。武帝受禪,封高陽王。十年薨,無子,詔以太原王輔子緝襲爵。緝立五年薨,無子。太康二年,詔以太原王環世子顒子訟為緝後,封真定縣侯。
高陽王司馬睦,字子友,譙王遜之弟也。魏安平宁侯,歷侍御史。武帝受禪,封中山王,因杜友奏,貶為丹水縣侯。及吳平,太康初,詔復爵。有司奏封江陽王。帝曰:「江陽險遠,其以高陽郡封之。」 乃封為高陽王。元康元年,為宗正,薨於位。世子蔚早卒。孫毅元拜散騎侍郎,永嘉中沒於石勒。隆安元年,詔以譙敬王恬次子恢之子文深繼毅後,立五年薨,無嗣,復以高密王純之子法蓮繼之。受禪,國除。
范陽康王綏,字子都。泰始元年封,在位十五年。咸寧五年薨,子虓立。虓字武會,以迎惠帝功拜司徒。永興三年,暴疾薨。
周馥,汝南安城人,以討陳敏功封永寧伯,容城侯盧毓字子家,正元三年封。常作考課法,《後魏》
許謙,字元遜,代人也。少有文才,善天文圖讖之學。國初,以功為陽曲護軍,賜爵平領侯,安遠將軍。皇始元年卒,贈高陽公,諡曰「文。子洛陽立。《紇羅》,神元皇帝曾孫。」 道武即位,以援立功,封上谷公。
望都公頹,昭帝之後也。隨道武平中原,賜爵安同,遼東人。以功加廣武將軍,歷爵北新侯,加安遠將軍。世祖即位,進爵高陽公。神麚二年卒,追贈高陽王,諡曰「恭惠。」許彥,字道謨,小宣嘉屯。祖茂,慕容氏高陽太守,從沙門法叡受《易》。魏世祖初,被徵,以卜筮頻驗,拜散騎常侍,賜爵博陵侯,進爵武昌公。真君六年卒,諡宣公。次子宗之,為高鄉侯。長子熙,字德融,襲爵武昌公,中書郎,早卒。子安仁襲。卒,諡曰簡。子元康襲,後降為侯,拜冠軍將軍。尋卒,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諡曰肅。子宗遠,襲爵,除奉朝請,累遷三郡太守。卒,年二十八。子子躬襲,齊受禪,例降。子躬弟子憲,太尉中兵參軍。元康弟護。
州主簿。子瑞,亦州主簿。
和歸,代人也。定陵公跋之少子。從征赫連昌有功,拜統萬將軍。攻虎牢,拔之,進爵高陽侯。後以罪徙配涼州為民。蓋吳作亂於關中,復拜龍驤將軍,往討之。還,拜使持節、冠軍將軍、雍城鎮都大將、高陽侯。卒。子度襲爵,尚書都官郎、昌平太守。卒。
高陽王元濬,以皇孫封。《世祖》正平元年十二月丁丑封。尋以世嫡,不宜在藩止。
高鄉許宗之以中散領內祕書。世祖臨江封,高宗朝以巫作誅。
高陽王雍,字思穆。太和九年,封潁川王,加侍中、征南大將軍。久之,拜中護軍,領鎮北大將軍,改封高陽。持節、鎮北將軍、相州刺史,常侍如故。范陽王誨,孝昌二年,封第三子修,是為《孝武帝》。《爾朱度》,《爾朱榮》弟。莊宗時,封樂鄉縣伯。
常善,伏波將軍安成子。孝昌中,授威烈將軍、都督,以功加封房城縣男,邑三百戶。孝武西遷,進武始縣伯,增邑二百戶。大統初,加平東將軍,進爵為侯。四年,復以功加大都督,進爵為公。恭帝二年,復以功進爵永寧郡公,增邑二千戶。鄭道邕,開封人。以軍功及從西遷功,封永寧侯。馮景,字長明,初為蕭寶夤功曹參軍。寶夤反,景固諫不從。寶夤敗後,景還朝廷。魏孝武西遷,封高陽縣伯,邑三百戶,遷散騎常侍、行臺尚書,加瀛州刺史。
高陽子常景,以戰功封。永安二年,除中軍將軍,賜爵。普泰初,改「濮陽子。」 後以例追。
元偉字猷道,河南洛陽人也。以侍從之勞,賜爵高陽縣伯。《大統》中,以魏氏宗室,進爵南安郡王。大象二年,除《幽州》刺史,進位大將軍。
許惇,字季良。以《司徒》主簿歷官太子太保、少傅、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特進,賜爵「萬年縣子。」高陽公李休績見梁肅撰《權少監夫人志銘》。高陽王元泰,以文穆王子封。
高陽侯李順,以中書侍郎從征,封《平律子》,後追封侯。
宋
《恆閎》,略陽恆道人。以破薛道標功,封樂鄉縣男。《齊》
元斌字善集。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斌少襲祖爵。齊天保初,准例降爵為高陽縣公,拜右光祿大夫。
達奚武,字成興,代人也。以戰功拜羽林監、子都督。後以從征除大都督,進爵高陽郡公。卒,贈太傅、十五州諸軍事、同州刺史,諡曰桓。子震嗣。高陽康穆王湜,神武第十一子也。天保元年封。十年,稍遷尚書令。以滑稽便辟,有寵於文宣。文宣崩,湜兼司徒,導引梓宮於馬上吹笛,太后杖湜百餘。未幾薨。子士義襲爵。
博陵文簡王濟,神武第十二子也。天保元年,封。河清初,為定州刺史。天統五年,在州語人云:「計次第,亦應到我。」 後主聞之,陰使人殺之。贈假黃鉞、太尉、錄尚書事。子《智》襲爵。
范陽王紹義,文宣第三子也。初封廣陽,徙封范陽,遂奔突厥。突厥他缽可汗甚見愛重,凡齊人在北,悉隸紹義。高寶寧在營州,表上尊號。紹義遂即皇帝位,稱武平元年。周將宇文神舉攻滅昌期,購之於他缽,又使賀若誼往說之。他缽猶不忍,遂偽與紹義獵於南境,使誼執之以歸,流於蜀。
北平王貞,字仁堅,武成第三子也。位司州牧、京畿大都督,兼尚書令、錄尚書事。帝行幸,總留臺事。積年,後主以貞長大,漸忌之。阿那肱承旨,令馮士幹劾,繫貞於獄,奪其留後權。
後周
冀康公通,字屈《率突》。武成初,封冀國公。薨,子絢嗣。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大定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隋
楊智明開皇初封高陽郡公煬帝即位奪爵楊該開皇十六年以皇孫封高陽王。
燕王倓,大業二年立。煬帝於諸孫中特所鍾愛,常置左右。宇文化及難作遇害,時年十六。高陽縣文節公許《善心》,以通議大夫、給事郎死於宇文化及。大業十四年,越王稱制,贈左光祿大夫,封。
賀川縣伯許澄,以醫術歷位尚藥典御、諫議大夫、封。
唐
河間縣男齊映,以中書侍郎貞元二年正月壬寅封。三年,貶夔州刺史,徙衡州。久之,為桂管、江西兩觀察使。始,映罷不以罪,冀復進用,乃掊斂貢獻。及卒,贈禮部尚書。
《劉泊》,字思道,荊州江陵人。貞觀七年,擢給事中,封清苑縣男。
高陽縣男許延族,以修《史勞》,進檢校黃門侍郎。貞觀中封。《高宗朝》,以侍中進郡公,進右相。咸亨初,以特進致仕。
高陽郡王李慎,以王子封《順宗》十五子綰之子順宗朝封。
平恩公許詔伯,以右屯衛將軍封。
武崇訓以駙馬都尉封《高陽王》。
宋
燕王德昭,字日新。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幽州,軍中嘗夜驚,不知上所在,有謀立德昭者,上聞不說。及歸,以北征不利,又不行太原之賞,德昭以為言。上大怒曰:「待汝自為之,賞未晚也。」 德昭退而自刎。贈中書令,追封魏王,諡曰懿。
燕王俁,欽宗靖康元年與越王偲同遷太師。二年,上皇幸青城,父老邀之不及,道遇二王,哭曰:「願與王俱死。」 徐秉哲捕為首者戮之,益兵衛送二王北行,道卒。
元豐八年,徽宗初封「遂寧郡王。」趙從演德芳之孫,遂寧侯。見《文獻通考》。
金
「張甫宣宗四年以中都經略使封高陽公」 《元》
高陽郡公邸順,保定行唐人。大德三年,以武功追封。
張柔,字德剛,定興人。中統元年,封「安肅公。」 子弘略襲職。
明
高陽郡侯許圭,戰陳友諒,陣歿,洪武初,追封「高陽郡侯。」 許瑗,以太平知府拒偽漢,城陷死,洪武初,追封。
高陽郡侯韓成,以帳前總制親兵、左副指揮使鄱陽,投水死。洪武初,追封。
孟善,海豐人。建文四年,封保定侯,食祿千二百石,與世券。卒,贈勝國公,諡「忠勇。」 子漢嗣。
張輔,忠武王之子。永樂三年以父功進新城世侯爵。六年進封「英國公。」 正統十四年從駕出《土木》,敗歿。景泰元年贈定興王,諡《忠烈》。
梁銘,汝陽人。洪武中,燕山護衛百戶。靖難時,積功至督府僉事。仁宗即位,進督府同知,充參將,封保定伯。卒,子珤嗣伯。征貴州、福建,皆有功,與世侯。卒,贈蠡國公,諡「襄靖。」李文為陝西都指揮,督練西寧土兵,封高陽伯。朱永,夏邑人。以征荊、襄有功,封侯立號,總制陝西三邊,與世券。十五年以出塞功,加太子太傅,進封保定公。卒,進封宣平王,諡《武毅》。嗣暉卒,子麒嗣侯。
保定府公署考 府縣志合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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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府治 古治,明洪武中建。永樂中改為「大寧都司。」 今治在橫翠樓西,臨漪亭北。廳堂門宇,先後葺治。知府宅在廳後,僚貳宅在治南及東偏。幕職吏胥僦屋而居,規制未備。成化二年,知府張律鬻民居以廣之。
清軍廳 在府治東
管糧廳 在府治東
管馬廳 在府治東
理刑廳 在清軍廳南
經歷司照磨所 在廳東,西垂。
永益庫 在經歷司東南。
架閣庫 在儀門外東
司獄司 在儀門西,知府張烈文建。
寅賓館 在儀門外東
土地祠 在儀門外東
巡撫都察院 在城西北隅,總兵府也。
皇清康熙八年,巡撫移鎮保定,改為署。
直隸守道 :在西門內,舊曰「北察院」 ,康熙八年,改為總理錢穀守道署。
直隸巡道 :在西城,舊曰「南察院」 ,康熙八年,改為「總理刑名」 巡道署。
都司治 在府治西。明洪武初,為府治。永樂初,改建。正統中,都指揮張銳。景泰中,都指揮趙鑑重修。經歷司在廳東。斷事司在廳西。司獄司在斷事司西。保定左衛在府治西。右衛在府治北。
中衛、前衛、後衛俱在府治西。今都司裁,只存左衛,以守備統之。治改為「城守參將署。」西察院 在城下,知府章律建。
太僕寺 :在府治北,知府董傑重建。
府館 在兵備道後,知府徐嵩建,今改為「巡道署。」稅課司 在府治北,明洪武中建。
陰陽醫學 ,在理刑廳左右,知府章律建。惠民藥局 ,在府治東,明洪武七年建,永樂中重修,今俱廢。
「申明亭」 、旌善亭 在府治前。
「敷言亭」 、「癉惡亭 」 俱在府治左右。
廣盈倉並左右中四倉 。成化中,知府章律奏革二倉,止存左、右二倉。左倉在府治西北,右倉在府治西南。改廣盈倉為清苑縣預備倉,中倉為本府草場。
預備倉 在右倉北
僧綱司 在清覺寺
道紀司 在玉清觀
養濟院 「在府治西南。」漏澤園 在四門外
清苑縣:
〈附郭。〉
清苑縣治 在府城內西南,即宋保寨軍故地。前代沿革不一。明洪武中,創立。永樂十三年,知縣陳敏修。景泰七年,知縣吳宗慶建清慎堂。成化中,知縣陳獻重修廳宇。嘉靖中,建儲積庫、吏廨,置寅賓館,後廢。
皇清康熙十六年,知縣時來敏捐俸重行修建。按縣
志:「縣堂曰親民,三間,左為儲積庫,高四丈五尺。右為首領廳二間,後廢。中為甬道,有戒石亭。兩旁為吏典房各十五間。前為儀門三間,又前為大門三間,後為清慎堂三間,景泰七年知縣吳宗慶建,修撰劉吉記。」 「前接親民堂,為川堂二間,康熙十六年知縣時來敏建。兩翼為庫房六間,清慎堂後為知縣宅,東為縣丞」 衙,又東為管糧主簿衙,後廢。西為管馬主簿衙,後廢。今為驛馬房。縣丞衙南為典史衙。大門內儀門外東南為寅賓館,嘉靖四十四年,知縣丁維寧建。迤東為土地祠,內附蕭公廟,祀漢酇侯蕭何。儀門西為縣禁九間,禁北為吏廨,四十六間,後廢。大門左為申明亭三間,大門右為旌善亭三間。
遞運所 在南關外,廢。
張登巡檢司 在縣南五十里。舊在滿城方順橋,嘉靖中移此。
預備倉 在縣治北,即府舊「盈倉」 改建。
貢院 按《縣志》,「在縣治正北。」西關南察院 按《縣志》,在西關迤南,後廢。西關北察院 按《縣志》,在西關迤北,後廢。養濟院 按《縣志》,在縣治西二里許。
漏澤園 按《縣志》,「舊四門外各一。」皇清康熙年間,守道丁思孔新置一所於西郊外。
外州縣
滿城縣治 在城中西北隅,金塔院村故地。元時重建。宣德、正德中,先後修葺。嘉靖中,刱建庫樓,重修鐘樓、庫獄吏廨 。按《縣志》:「縣治在城正西,大門東向,儀門堂宇面南。蓋堪輿家審地理,定坐向之說也。」 舊《志》載:「地基四十二畝,金明昌元年創置。元太祖十三年,驃騎將軍張柔重建。大德四年,知縣胡郁,泰定二年,知縣」 李守中重建。歷元以至明初,咸仍其制。宣德中,知縣朱文、正統十二年王義重修。成化十七年,知縣李思明修葺。嘉靖二十四年,知縣袁欽儒建庫樓於堂東南。隆慶六年,知縣申九峰易《戒碑》以坊,遷土地祠於大門北。萬曆二十年,知縣侯大節鼎新重修,規模宏麗,仍建武備庫三間。三十五年,知縣李峨改「寅賓館。」皇清康熙十五、六年間,知縣裴國禎觀其堂寢舍宇。
稍可支撐者悉仍其舊。頻年修補,僅不失故基而已。至康熙十七年,增建「武備庫」 五間,續添修後宅圍房十餘間。
縣署 大堂三間幕廳一間在堂西,久廢。庫房二間在堂東一間,今增二間。鑾駕庫三間堂東北,久廢。武備庫五間原三間。
皇清康熙十七年,知縣裴國禎增修五間儲積庫樓。
一座,上庫房三間,堂東南磚臺高丈餘。鐵門明知縣袁欽儒建。戒碑亭,明知縣申九峰易以「坊。」 戒坊一座。儀門內吏書房東四間,西七間,皂隸房東西各二間,快班房二間,收錢糧房四間。儀門前二堂三間,川堂三間,三堂書房共九間。廚房三間。大門三間,臺高五尺。東向。儀門三間,臺高五尺。南向。譙樓一座,東西穿心,高丈餘,臺上:
房三間「內鐘」 一在大門內,東向。「土地祠」 舊在儀門西,明知縣申九峰移於大門內,坐北南向。「寅賓館」 三間舊在儀門南,明知縣李峨改於大門內譙樓前,坐北南向。
縣宅 :寢堂三間,書房二間東廂三間;西廂三間康熙十五年創建;東圍房五間;內二間新添;西圍房七間康熙十六年創修;後圍房七間;馬棚十間俱康熙十五年新建「西園團。」一座。康熙十六年創,以為公暇退思之地,併習射之所。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門堂寢舍俱備。」明正統十年,知縣王義修建。成化十三年,知縣李思明重修。嘉靖二十八年,知縣袁欽儒修葺。萬曆元年,知縣申九峰擴地增修。大堂三間,兩耳房、皂隸房東西各三間,二堂三間,兩耳房、川堂三間,書吏東廂房二間,西廂廚房二間,三堂三間,圊屋一間,大門三間,儀門兩角門三間。
皇清康熙十九年,知縣裴重修後堂、圊屋共四間二。
堂耳房共五間
分司 在察院西
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東。按《縣志》,明隆慶年知縣周思大重修,久廢。
僧會司 在大覺寺。按《縣志》,「在縣治北,金天會年創建,明正德、嘉靖間增修。」皇清康熙十五年,邑太學生方可際暨子庠生璘捐。
資重修
預備倉 在縣治東。按《縣志》:明正統十二年,知縣王義建,嘉靖二十七年,知縣袁欽儒修葺廳廒。
縣丞署 主薄署 按《縣志》俱在縣署東。自明正德間裁革,署基久廢無存。
典史署 按《縣志》,在縣署西,大廳三間,東、西吏快房各二間,二廳三間,團。
書房一間,後宅寢室三間,東西廂房共六間。
監獄一區 按《縣志》,在儀門內偏西。內監犯房四間,外守監房一間。
草場 按《縣志》,「在縣內」 ,今在預備倉內。
養濟院 按《縣志》:「在縣治東南。明宣德八年知縣朱文建,嘉靖二十八年知縣袁欽儒重修。」 安肅縣治 在城中,古州治也。漢唐更置不一。金貞祐中,為刺史治,元為大都路總管府治,制度宏敞可觀。至元辛丑,改為州,規制如昔。明洪武初,歸附,六年降為縣。正統中,厄於兵燹。景泰二年重修,管繕俱備。按《縣志》:「在城大街西北。中為牧愛堂三楹,前拱抱廈,東西耳房為庫貯堂,前為露臺,為馳道,中立戒石亭,左右翼以六曹架閣庫,承發司馬政科以次而附。堂之後為懷疏堂,後為縣宅。」縣丞宅 在堂之西
典史宅 在堂之東南
都察院 察院 、太僕寺 俱在縣治東。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東。
遞運所 明永樂十五年設,在雹河之北。僧會司 在興國寺。
預備倉 在縣治內
吏舍 按《縣志》,「在西司房後,今廢。」囹圄 按《縣志》,在吏舍前。
寅賓館 按《縣志》,在儀門東。
申明、旌善二亭 按《縣志》,在大門外之東西。鐘樓 ,按《縣志》,在興國寺西,明崇禎末蔣榮募修。
鼓樓 按《縣志》「在縣治東大街,知縣盧應魁重修。」公館 按《縣志》,一在高哥莊,一在解村。
定興縣治 在城中西南隅黃甫店故地。金大定二年置縣。元創廳堂門庫,燬於兵。明復創如制。嘉靖中建庫樓 。按《縣志》:金元縣治在城東南,今城隍廟其基也。後改設於城西北隅。洪武三年主簿費臬經始。十三年,卞禮、蕭簿翰翔闊修,規模始備。為堂三楹,扁之曰「忠愛」 ,接以抱廈。前為露臺,中甬道為戒石坊。又南為儀門,左右有翼門;直南為大門,門上為譙樓。踐更卒戍之,扁曰「定興縣堂。」 左吏、戶、禮倉房,右糧房、承發房、招房、兵刑工房。庭素多喬木,古柏鬱蔥。崇禎間,鄧知縣鐘柏疑心生鬼,伐之。堂後有堂一楹,《題名碑》在左右。舊無串,堂創自丁啟明;再入,為房五楹,曰三堂,則入幕者所居而令公議政之所也。其後為知縣內宅,廳事五楹,左右翼房與三五散房而已。舊有樓,隨毀,今復建。又神祀小花亭,亦自丁始。大堂後西行,有廳事三楹,曰「西亭」 ,為合學士子論文之所。今改為「養馬。」皇清順治十五年,添設馬房十數間,改由大堂左入
儀門外有《河淤籽粒碑》。兩翼有小房五六楹,為徵收之所,今俱廢。少南左為寅賓館,為廷三楹。館後為土地祠,而獄在儀門內之西。大門外故有申明亭、旌善亭及榜房等治,今皆湮沒不存。糧廳 在前堂右翼之右,舊分管糧、管馬二區。嘉靖四十一年裁管馬,遂合為一,為庭三楹,扁曰「靖共。」 翼為吏書房,前有儀門,門有左右翼,南旋而東向者為大門,其後為縣丞宅。順治十年大雨,庭事牆屋圮壞幾盡。施雲鶴、何曆颺相繼修葺。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規模壯麗。明洪武間,主簿費皋建。萬曆二年,師宗魯置床簾器具。二十二年,劉體元葺補。自丙子城陷無存。
太僕寺 在縣治南。按《縣志》太僕寺行署名府廳,今毀。
府館 在縣治南
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東南。按《縣志》:在閣前大街西,洪武二十七年,陰陽訓術李順、醫學訓科董如禮仝建。
河陽巡檢司 在縣治南十里。按《縣志》,「洪武三十一年,巡檢鮑奉建。萬曆中,商稅革,移於固城鎮,分管二十七村捕務。」遞運所 在縣東郭。按《縣志》:明永樂十六年,設大使王福創修,萬曆四十五年畢自肅遷于城內憲臺之左,而舊所遂棄為民居。
僧會司 在東林寺。按《縣志》,「僧會劉義清建。」 道會司 在聚仙觀。按《縣志》,洪武十二年道會劉得全建。萬曆間移於城隍廟左。
預備倉 在縣治北。按《縣志》:舊有廒房三十三間,為積聚之所,近圮。
皇清順治中,丁啟明取其材修宅樓,竟空其地。陳鍾
斗置小房募民居之
捕廳 按《縣志》:在前堂左翼之左,其後為主簿宅,隆慶元年截省入縣治。
典吏 按《縣志》:「廳三楹,翼為吏書房,前有儀門,後為宅。」皇清順治十年俱圮,官吏遂移於外。
憲臺 按《縣志》,係兵備道行署,一名西察院,在治南西偏,規制視察院。
養濟院 按《縣志》,在治東南草廠街。
新城縣治 在城中。漢、唐隸涿郡,周隸雄州,雖併廢不同,而治所如故。宋、金、元相尋圮壞,明洪武中新之。按《縣志》:在城中迤西,東鄰大察院,西近預備倉,南通官井,北枕柳塘。廣三十丈,袤三十五丈。中為節愛堂,舊名牧愛堂。其後為穿堂,堂西為鑾駕庫,知縣王好義改建。東為書房,知縣王好義建,以教民間俊秀子弟。穿堂後為縣宅,西為管糧縣丞宅,今廢。又南為典吏宅,迤南為管馬縣丞宅,今廢。又南為主簿宅,今廢。節愛堂之東為儲積庫,樓西為贊政幕,廳前為戒石亭,東為架閣庫、案牘房下列吏、戶、禮三房,西為承發科鋪長司,下列兵、刑、工三房,並馬政科。以上俱知縣王好義建。旁為便門,達夾道。西北有菜園,有馬圈,前為儀門。儀門外左為土地祠,稍前為寅賓館,南為養廉倉。儀門外右為大戶。收受房前為獄,中為大門,門樓上設鐘鼓。大門外為申明亭、旌善亭、癉惡亭。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知縣劉宗禹、王好義重建。」太僕寺 「在縣治南。」府館 在縣治西南
陰陽學 ,在縣治東南。
醫學 在中衢
倉 在縣治南
預備倉 在縣治西南
兵備道署 按《縣志》,在二草場間。知縣劉宗禹、王好義相繼重修,今為南察院,知縣周世祿建。鄉約所 按《縣志》,「在城內。」官廳二 按《縣志》,在大察院左右。
養濟院 按《縣志》,在北關外真武觀北。
唐縣治 在城中近北,鮮虞故治也。應劭《地里志》:「有左人亭,縣治即其地。齊人徙置安喜縣,聖曆元年,又徙歸故治。明洪武中,創造廳事。天順五年災,重建,廣其制。」 按《縣志》:「南直接大街,東抵倉,西抵儒學,北抵民居。崇禎十五年,城陷遇焚。」皇清順治三年,知縣周日宣建堂五楹。知縣張問政
扁曰「牧愛堂」 ,左為庫,右為幕廳,今廢。兩翼書吏房各七間;堂之前為戒石坊。坊之前為儀門三間,左右角門各一間。儀門之前為大門,於上為譙樓;堂之後曰「居敬堂。」 明嘉靖年,知縣強自省修。順治十二年,知縣張問政重修,其後為大尹。
居,其左為書院,又後有臺,於上為大士堂,其右為馬房,周圍重牆為夾道。儀門外之左為縣丞舊居,今廢。明萬曆年,知縣萬自約改建「寅賓館」 ,其右為主簿舊居,今廢。大門之內側東為巡捕廳,三楹,後為典史居,其西為監為倉。大門外之東為榜房。舊總舖廢地,知縣張問政改建。申明亭在榜房之東,旌善亭在申明亭之東。二亭俱順治十二年知縣張問政修建。
察院 在縣治東
府館 按《縣志》:「在陰陽學之東,久廢。康熙三年,知縣嚴欽謨改建社學。」太僕寺 「在縣治南。」陰陽學 「在縣西南。」醫學 在縣治南
僧會司 在縣治東南壽聖寺。
道會司 在縣治西。城隍廟。
預備倉四
社學 按《縣志》「在縣治東,舊府館廢地。」高昌社學 在城東北,知縣楊一桂改建公署西。雹水公館 在縣西三十三里,河神祠西畔。楊一桂建,祀河神肅齋於此,今廢。
常平倉 即舊「預備倉」 也。
皇清康熙七年,知縣王政設法糴積穀本,仍率「勸鄉。」紳士民輸穀貯之,遵照常平倉法。倉之東房頹圮,葺而修之。仍公舉貢生傅堯、張珽,鄉耆馬文炳、馬之驤,共司檢較出入之數。
社倉 明萬曆二十九年,知縣楊一桂建。惟在城貯於官倉,其餘俱貯寺廟公所。
在城社倉 舊積穀四百八十六石八斗。附近七十七莊:
東雹水社倉 舊積穀四十六石四斗。附近六莊:
大洋社倉 :舊積穀四十九石四斗。附近十八莊:
灌城社倉 舊積穀五十一石四斗。附近十四莊。
軍城社倉 舊積穀五十石,附近十一莊;苑家會社倉 舊積穀十六石六斗,附近五莊。歇馬倉 舊積穀五十石,附近二十二莊;香山社倉 舊積穀八十一石四斗,附近十八莊。
放水社倉 舊積穀五十一石六斗,附近七莊;《留九》社倉 舊積穀一百六石八斗,附近十六莊。
新興倉 在縣西北一百五十里倒馬關。軍儲倉 在插箭嶺。
軍城舊倉 即「新興倉」 ,今廢。
周家堡巡檢司 在縣北一百一十里,今廢。嶽嶺口巡檢司 在縣北一百二十里,今廢。橫河口巡檢司 舊在倒馬關,後移置此,以守唐縣、曲陽之界。
「大僕寺」 「草廠」 久廢。今「養濟院」 其舊地也。
古木廠 在縣西三十三里唐河東岸河神廟之後,久廢。
鄉約所 在縣壽聖寺。明知縣萬自約置。養濟院 在縣治東南,壽聖寺之後,八蜡廟之西,舊太僕寺廢地,今圯。
「博野縣治 在城中稍西,即古博陵縣地。自漢以來,改屬不一,縣治如故。元至元三年併入蒲陰,而治始廢。三十一年復縣。明洪武中補葺。永樂中增置儀門、藏庫、廨舍。成化中作大門三楹。弘治中改為鼓樓。嘉靖中仍為門。門內立申明、旌善二亭,規制以備。」 按《縣志》:「嘉靖五年,知縣王尚志立預備倉。縣獄左為酇侯祠」 ,右為土地祠。東司房五楹,西司房五楹,琴堂三楹。左為儲積樓,右為貨藏庫。前為露臺,東設日晷,西設時樓,堂後川堂三楹,又北牧愛堂三楹,又後為內宅。明崇禎十一年被火焚,自琴堂後直至內宅,俱為灰燼。十二年,知縣宋珍脩琴堂。
皇清順治九年,知縣柯榮修內宅。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明洪武七年,知縣杜大亨建。大門三楹,二門一楹,東西序各三楹,帥正堂三楹,左右耳房二楹,寢室三楹,左吏舍三楹,右庖廚二楹。
太僕寺 按《縣志》,「明嘉靖年知縣王尚志建。」 陰陽學 在縣治西。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術孟文德建。」醫學 在縣治西。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科張潤建。
僧會司 在雲巖寺。按《縣志》,「洪武十五年,僧會福成建。」
預備倉 在縣治內。按《縣志》,在儀門南。廳房三楹,厫房十二間,大門一座。義倉四 按《縣志》,洪武二十四年建。南倉在楊村,北倉在杜村,東倉在程委,西倉在北顏惠民藥局 按《縣志》,明洪武初年建。
養濟院 按《縣志》:「在縣治西,成化十六年,知縣裴太創建。牧養孤老惟其人,不限以數。月有糧,歲有薪,季有幣,冬有棉,病有藥,死有棺。」《皇清》每年月糧銀九十八兩八錢八分。冬衣布花銀。
七兩七錢五分
慶都縣治 在城東南隅,中山武國公故地。北齊省入北平,徙置安陰故城。唐貞觀八年,徙今地。金大定間,改為慶都,創制未備。洪武中修。永樂中,增置門庫,東西序。弘治中,修官吏廨舍。嘉靖中,建庫樓,置鐵門,修「申明」 、旌善二亭。崇禎中,知縣趙世英叚緯。
皇清知縣李世程、陳自德、王迪、錢振龍相繼增修。
縣署 按《縣志》:「大門一座三間;儀門一座三間,東角門一間,西角門一間,聖諭坊一座在儀門內。敬信堂三間,明邑令叚緯重建。」皇清康熙間,李天機重修。庫樓一座,在「敬信堂東」,高
五丈。明邑令胡諧建。吏廨十二間,隸房二間。寅賓館三間,在儀門東。宅門一座,在堂後。澹寧堂三間,在宅門內。邑令李天機重建。書房南三間邑令錢振龍建;北三間邑令李天機建。住宅房邑令李天機重修。復捐俸置料,於住房後增建北房二層,西房一層,共計二十七間。旌善亭三間,在大門東。申明亭三間,在大門西。譙樓一座,在旌善亭東,邑令李天機「重修。」 常平倉三間在譙樓東。射亭三間,在預備倉前。馬房二十間在譙樓東北,邑令李天機「重修。」 外又捐資增建七間。鐘樓舊在翟城驛,今圮附譙樓。囹圄九間在大門內迤西。
縣丞署 明裁已久,圮毀無存。
主簿署 ,明裁已久,圮毀無存。
典史署 在縣治儀門內迤西。
贊政廳 三間,在邑治西,邑令李天機新建。大門一座,一間東向;二門一座,一間南向。贊政堂三間,吏廨一間,隸房一間,馬房一間,書房二間,住房六間。
都察院 在縣治東
南察院 在縣治南
北察院 在縣治北
新察院 在縣治東
太僕寺 在學西北
府館 在縣南
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西。
遞運所 在城東關。按《縣志》,今圮員裁。
僧會司 在聖壽寺
預備倉 在縣治東。按《縣志》,厫房十二間,在譙樓東北。康熙間,邑令李天機重修。
東倉 在縣東六宿社
西倉 在縣西黑保社
養濟院 按《縣志》,房八間,在縣北門內,知縣李天機重修。
容城縣治 在城西隅,古關舊地。漢隸涿郡。唐、宋隸雄州,廢置不一,治如故。明初,仍隸雄州。洪武七年,改雄州為縣,而併其地,廨房傾圮,正廳僅存。十四年,復設知縣唐益,因舊增修堂軒幕廳,東西兩房及官吏廨舍如制。正德間,燬於盜,重修。嘉靖中,建後廳,後知縣張國賢重修正堂。隆慶三年,知縣李蓁春重修後。
皇清康熙八、九兩年,知縣趙士麟復捐俸重修。按縣
志:「正德七年,大尹呂錫修。東西司房,左吏、戶、禮房、承發科、架閣庫,右兵、刑、工馬科。儀門內有官箴牌樓。縣宅設於正德之後,典史宅設於儀門之東。吏廨二十四間,在幕廳之西,原係縣丞宅。嘉靖三年,大尹畢張改之。獄舍一所,在儀門之西。萬曆十二年,大尹劉羽國建。東廳三間,書舍三間,築更垣一圍,開畦圃一區」 ,有《記》。三十年,大尹蔣如苹重修,復建西廳三間。
皇清大尹趙士麟重修琴堂三間,廂房四間,書辦房。
十四間,十年、十一年復增建樓一座。大堂抱廈三間,六房;全快手房一間,壯丁房一間。庫樓在縣後廳之西五步。嘉靖三年,大尹畢張奉、巡撫都御史劉創建。隆慶二年,大尹童思善拆毀未修。庫房在縣正堂之東。嘉靖三年大尹畢張重修,今廢。儀仗庫三間在縣廳西北。嘉靖九年,大尹祁鯨拆毀未修。
寅賓館 在大門內東。萬曆十五年,大尹方義壯建。萬曆壬寅,大尹蔣如苹重修。崇禎戊寅,大
尹聶引緒重修,嗣後歲久傾圮。康熙十年,大尹趙士麟重建堂三間,扁曰「禮賢館。」鼓樓 在縣大門上。嘉靖三十一年,大尹陳治拆毀。
鐘樓 在鼓樓東五步,今廢。
申明亭 在縣治東南三十五步。洪武十四年,大尹唐益創建。正統元年,大尹王敬重修,今廢。旌善亭 在縣門東。
癉惡亭 在縣門西。俱嘉靖年間,大尹蔣棫創建。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正廳三間,後廳三間,抱廈一間,廚房二間,東西皂隸房各三間,儀門一間,大門三間。洪武十四年,大尹唐益因舊增修。天順六年,縣丞江耀、弘治十二年,大尹謝璽相繼重修。萬曆三十年,大尹蔣如苹重修,規模更弘敞焉。
府廳 在縣治西。按《縣志》:正廳三間,後廳三間,廚房二間,儀門三間,大門三間。天順七年,縣丞江耀重修,歲久圮壞。正德十六年,大尹張績、嘉靖九年,大尹祁鯨接次重修。四十四年,大尹張國賢重修正廳。隆慶三年,大尹李蓁春重修大門。今廢。
陰陽學 在縣東北。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術梁續修建。今止存印記。
醫學 在縣治東北。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科王文禮修建。景泰五年,知縣叚誠改縣正東五十步大街東,基址無存。
預備倉 在縣堂西北。按《縣志》,「南北房各三間,東西房各四間。天順七年,大尹林景增修。嘉靖年,大尹祁鯨、王元傳接次修補。嘉靖四十五年,大尹張國賢重修。萬曆三十年,大尹蔣如苹重修。」惠民藥局 按《縣志》:「在縣治東南五十四步。」 久廢未葺。
養濟院 按《縣志》:「在縣西北四十步。門牌一架,正房三間,南房三間,東房三間。嘉靖十年,大尹祁鯨重修。隆慶三年,大尹李蓁春重修。萬曆三十年,大尹蔣如苹重修。」完。縣治 在城西北隅,漢曲逆縣故地也。宋金、元陞為州,明洪武中創今治。按《縣志》:「大堂三間,東西書吏房共十二間。火藥庫三間,軍器庫二間,東西皂隸房二間。大庫一座,小書房三間,門子房二間,快手房二間,禁卒房一間。獄內獄神廟一間。儀門三間,東西角門二間,東西收糧房八間,東寅賓館三間,西馬王廟一」 間「土地祠」 一間,大門三間;縣治東南建譙樓三間,上塑真武像。
縣宅 :二堂三間,東書房三間,西書房三間,廚房一間,三堂三間,東西廂房六間,四堂三間,廂房四間,廚房四間,耳房一間,茶房一間,松韻亭一座,正房五間,書房三間,書房前正房三間,廂房二間,馬房共六間。
典史宅 :廳堂三間,二堂一間,正房三間,東書房二間,西書房三間,廚房三間,書辦房一間,皂隸房一間,門子房一間,土地祠一座,二門一間,大門一間。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帥正堂三間,東西皂隸房各三間,穿堂三間,寢室三間,東司房三間,西廚房三間,大門三間,二門一間,左右角門。公館 在縣治東南。
陰陽學 、醫學 在縣治南,俱廢。
稅課司 在縣治南,今革。
僧會司 在縣治南天寧寺。
預備倉 在縣治東。按《縣志》:大廳三間,遇上司查盤倉糧,在內伺候。厫房五間。二門一間。大門一間,劉知縣安國建。
社倉 在縣治西
北堡店官廳一所 按《縣志》,廳房三間。
玉山店:官廳一所 按《縣志》,廳房三間,東西房二間,大門一間。
羈禁犯人倉 按《縣志》:「倉夫房一間,男倉房三間,女倉房一間。」養濟院 按《縣志》:在南街東後巷路北。哀煢堂三間,今廢。東房十間,西房十間,大門一間,倒壞已極,風雨不避。劉知縣安國、典史何天佑捐俸修理。
蠡縣治 在城中偏西,本蠡吾侯故第。嘉靖中,建儲積樓、思政軒及吏廨。後罹兵燬,寄居民宅。崇禎十六年,知縣張世溶倡建。監生王
生員王祥光等十餘人相率分任,而大門寢室則派之里甲,於是煥然一新
皇清順治四年,知縣祖《建明》復加增建,而規制益加。
周備。按《縣志》,縣署已燬,今尚未復,而舊制不可湮也。其地廣三十畝,前大門,次儀門,次戒石亭。亭西圜土,中為忠愛堂,前構棬軒,西為幕廳,左右吏書房,東為儲積樓,樓東鄼侯廟,堂後為退廳,廳後知縣宅,左優學軒,右思政軒,李復初建一泓亭,金鏡建。東北管糧丞宅,儀門外東管馬丞宅,久廢。堂西北主簿宅,崇禎十二年革其官。宅西吏廨,東典史宅,經兵變未廢。前左為廐,圍以周垣。申明亭、旌善亭在縣署東。張鳧設木榜二,書「各社善惡。」察院 在大街東
太僕寺 在縣治西
保定道署 按《縣志》:崇禎十二年設,即御史行臺也。在縣治東南街,左右置坊,前為大門,次儀門。墀有雙柏,甚古,堂凡三進,臺榭池館粗具。楯軒、五芝堂,太守黃師夔修;三一館、宜軒、留鹿亭,知縣連元建。酣月臺、潛鵠池、鵝群榭、漢功池,知縣祖建,明構。
陰陽學 ,在察院西。按《縣志》,在縣署東南,有屋三楹。
醫學 在察院西。按《縣志》:「舊在縣署東南,縣令李復初用值六十兩易孟嘗社民張文秀察院西房一區,補建為二學。」惠民藥局 在醫學內。《郡志》謂在縣治東,今不可考。
稅課司 在縣東北,今廢。按《縣志》,不知何時罷。僧會司 在保寧寺。
道會司 在太僕寺東。按《縣志》,「道會司不知何時罷。」預備倉 在太僕寺東。按《縣志》,前為磚門,中為會計亭,李彝建。北廒十楹,東廒二十,南廒八,西厫六,張叔安建,近傾圮,李復初修葺,編號為十二支。圍以高垣,垣有宇。《郡志》:有永豐倉一,在縣治東南。
社倉四 按《縣志》,東倉在五夫社,西倉在小陳社,南倉在南高晃村,北倉在大百尺村,今皆不可考。
常平倉 「崇禎十四年八月建。」草場 在城鋪後。嘉靖十二年,大同軍作亂,李復初預備馬草七萬八千五百束,因置場於此。後納穀入官歸民。
迎恩亭 在北郭門外,有前門,次正廳三楹,圍以短垣。知縣李復初改建。
養濟院 在長樂門內大街東,為屋九楹。雄縣治 在城中東南隅,即雄州故治也,周顯德六年肇建,明洪武元年改州為縣,重建。按《縣志》:其中為忠愛堂,東為幕廳,西為鑾駕庫,後有軒有門,有子來堂,有雪航齋。今圮。有望樓,後為於縣宅,宅後夾道為北望樓。
皇清康熙九年,知縣姚文燮創建鑾駕庫之西為「縣。」丞宅東為門,門北有隙地,為廐幕。廳東為崇積庫,康熙八年,知縣姚文燮重修。庫南有典史,宅南有吏廨。忠愛堂之前為露臺,為墀,左為吏戶禮房,為架閣;庫為承發科,右為兵、刑工房,為馬政科。墀前為《御箴》碑。亭前為儀門,左有莊田、土地祠。祠東為寅賓館三楹,知縣胡錠建。儀門前為縣門,知縣胡錠易鼓樓三間,司更漏,外為榜房,儀門之內為獄。天順間,知縣曹文昌、成化間劉傑增修。弘治間,知縣党琛、陳言。正德、嘉靖間,知縣王顯、謝九儀、易鴻、王子麟,咸加修葺。歲久制疏,往往逸囚。萬曆間,知縣崔嵩更其制而嚴之。
旌善亭 在縣門左
申明亭 在縣門右。弘治、正德年間重修。察院 在縣治前。
太僕寺 今改為「察院」 ,在縣治北。
府館 在縣治北
陰陽學 在縣治西。按《縣志》,「訓術一人,掌記,洪武八年建。陰陽生五人。」醫學 在縣治西。按《縣志》:「訓科一人,掌記醫生五人,主醫陰陽。」 醫生咸以巿人充之,不閑本業,給役使而已。
河伯所 在馬務。按《縣志》:「河伯一人,洪武年建,天順間裁革。」遞運所 在木廠街,後革。按《縣志》:大使一人,洪武年建,天順間裁革。
僧會司 在觀音寺。按《縣志》,「僧會一人掌記。」 養廉倉 ,在縣治內。按《縣志》,「歲儲縣糧,今圮老人一人,斗級二人司守。」預備倉 在縣治東南。按《縣志》,有糧亭,有門、有
厫有垣,洪武辛未建,弘治間增修,《老人》一人,斗級五人。
社倉 按「縣志」 ,在預備倉北,明萬曆十四年知縣康功創建。以下俱按《縣志》。
養賢倉 見學校
鑾駕庫 在縣內,貯儀仗。儀仗五十有二,天丁六十有二,冠、袍、帶并如其數。
架閣庫 在縣內,架案牘冊籍,典吏一人主籍。崇積庫 ,在縣內,有臺有樓。嘉靖初建,貯貢稅糧課罰贖諸金幣。
庫子二人。司藏。今更設吏一員,司藏庫夫一名,供役而已。
祭器庫 、見《學校》庫夫一名
草場 在按察行臺之西。因無草,各士夫討蓋房屋居住。嘉靖間,戶部發下草知縣胡政借「北觀香火區」 堆放。今革去,地歸北觀中。
養濟院 在易易街西。中有室,有亭,外有門,有坊。洪武間,程九鼎建,以「養民之老而鰥者、寡者、獨者,惟其人,不限以數。月有糧,歲有薪,季有帛,冬有綿,病有藥,死有棺。」 嘉靖間,知縣易鴻遷於考牧街之西。
惠民藥局 在易易街東,有室有坊。明洪武間建。弘治間王夢賢重修,今廢。
祁州治 舊在城中,衢、漢、隋、唐皆縣治。景福三年,陞為州。金移治於西城,後因之。元副元帥賈文備建。明洪武二年,同知趙溫、判官旦俊重建。正統初,別建廳事。十四年燬於兵。景泰初,建草堂。成化三年,知州賈貞力起諸廢,新之,十年始竣。嘉靖初,撤左幕廳,建庫樓。天啟五年,知州郭應響增修。按《州志》:「州治舊址七十」 三畝有奇。居中南向者為正堂,額曰「開麗。」 麗,依也,義取開民之所依。堂後為穿廊,入為第二堂,額曰「王衡。」 再入為第三堂,額曰「運甓。」 左為若谷軒,軒前為園,馴鶴鹿其中,右為靜觀軒,退食讀書處也。再入為樓,高與正堂埒,額曰「樹德。」 樓左為亭,題曰「澹寧居。」 樓後為室,自運甓堂至此,皆內宅也。正堂左右為幕廳,嘉靖二年,潘思撤左幕,建庫樓,今獨存。右幕題曰「贊政。」 堂前為臺,臺下為甬道,甬道左右為六房,甬道中舊為戒石亭,今易為坊,稍前為儀門,題曰「剛紀人倫。」 出儀門前為大坊,舊題「守土保民」 ,今重建,改題曰「經國諴民。」 再前為鼓樓,即州大門也。純磚。甃成,舊鐫石其上曰「古義豐」 ,今改鐫曰「畿南雄鎮。」 出大門前為照牆,左坊曰「承流」 ,右坊曰宣化。糧衙在庫樓之左。中有鑾駕庫。捕衙在右幕廳之右。再右為園,袤百步。今建亭曰《繹志》。本州時較射其中。寅賓館在儀門外之左,額曰「三益。」 獄在儀門外,右題其門曰「司圜。」 獄之輕者為倉,在獄前;獄之再輕者為鋪,在鼓樓外。
旌善亭 在治南。正德十四年,知州嚴謹徙於儀門外東,久圮,天啟六年重建。
申明亭 在治南。正德十四年徙於儀門外西,久圮。天啟六年重建。
察院 在儒學西。按《州志》:地十二畝有奇,嘉靖四年新修。外建重垣,周圍凡一十八丈,額其堂曰「激揚。」太僕寺 在察院西。按《州志》:「嘉靖四年重修,後圮,但存基址。天啟五年秋,知州郭應響重建,改為西察院。」 額其堂曰「澄清海甸。」府館 在州治西
州倉 、預備倉 俱在州治內,東西相向。僧正司 在廣會寺。
陰陽學 、醫學 俱在州治北。按《州志》,正德十七年,知州徐愛俱徙於州治北馬神廟東。公館 按《州志》:一在伍仁橋,一在婁家營,一在北關博野界上,天啟五年知州郭應響建。一在南關深澤界上,天啟五年知州郭應響建。一在許村,離州三十里,係博野地方,本州建館以待迎送。以下俱《州志》。
鄉約所一十有三。在城約所在南街路西。崇禎元年,知州郭應響新建。「東路第一約所設中楊村,第二約所設龐家莊,第三約所設安固城,第四約所設劉羅村,南路第一約所設東固村,第二約所設焦家莊,第三約所設伍仁橋,第四約所設鐲頭村,西路第一約所設伍女集,第二約所設辛安村,北路第一約所設『《婁家營》』」 ,第二約所設「中照村。」問俗亭 在州城東。嘉靖元年,知州陳則清建,今圮。
桑棗園 在治東北,地十畝,內鑿一井,倣伊尹區田舊制。南有坊,左右官地,計八畝五分。
倉場 居儀門外,東西相列。
預備倉 居治東,廒二十有八間。嘉靖四年修草場 ,居北地二十七畝有奇,東至馬神廟界地九畝。
養濟院 ,在嘉義坊地二畝五分。天啟五年秋修。
深澤縣治 在城中西北偏,舊縣治也。漢、唐以來,皆為州治。宋熙寧以後,分民於蒲、鼓二邑,而治併廢。元祐初,復置深澤縣,創建廳堂。元末無守者,縣復廢。明洪武中,復修如制。嘉靖中,增置庫樓。
旌善亭 按《縣志》「在縣治東,今廢。」甲明亭 按《縣志》「在縣治西,今廢。」察院 在縣治東
太僕寺 在縣治西,今改察院。按《縣志》:「隆慶初,知縣宋之范修,改為書院。」 今廢。
陰陽學
醫學
稅課局 俱在縣治東,今廢。
僧會司 在縣治西興化寺。
縣倉 在吏廨東。按《縣志》:「洪武中,知縣姚思誠建,隆慶中知縣宋之范修。」預備倉四 按《縣志》,一在故城社,一在秀武社,一在白莊社,一在河莊社,今廢。
鄉約所一十有三 。按《縣志》:在城約所設興化寺,東鄉第一約所設大堡,第二約所設大值偠,第三約所設三家村,第四約所設趙莊,南鄉第一約所設北濯頭村,第二約所設西河村,第三約所設鐵干村,西鄉第一約所設留屯村,第二約所設隄北村,第三約所設趙八莊,北鄉第一約所設北白家莊,第二約所設西《故羅》。
常平倉 按《縣志》,「在吏廨東,明洪武中知縣姚思誠建,隆慶中知縣宋之范修。」養濟院 按《縣志》:在申明亭南。孤貧二十八名,每年給口糧銀八十兩六錢四分,遇閏年加銀六兩七錢二分,又給冬衣布花銀七兩。
束鹿縣治 在新城內北街東北偏。明天啟中築城時改建。按《縣志》:「在城東北隅,建置無考。」 明洪武二年,知縣應通建。四年,蠡州判官呂應雷署縣事。宣德、正統、景泰年間,知縣張晟、黃子嘉相繼增修。弘治六年,知縣戈福增置鼓樓,築臺高二丈,廣倍之,上建崇樓。正德四年,知縣薛韶重建正廳,增置抱廈正廳三間,耳房三間,幕廳三間,鑾駕庫三間,東司房三間,西司房三間,儀門三間,鼓樓三間,戒石亭一座,左右角門二間,鐘樓一座,在縣治南。縣禁一所,榜房二十間,在縣大門左右。後堂三間,正北房三間,西廂房三間,東廂房三間,馬廐一所。主簿公廨在知縣公廨東。前廳三間。後宅正北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東房三間,馬廐西房三間,外廚典史廨在主簿公廨前。前廳三間,後宅正北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馬廐一所。吏舍在典史公廨前。共三十間。馬廐二十九間,在鼓樓東北隅,與縣禁對。
旌善亭 在縣治西。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宣德年間,張晟遷於縣治南,後遷縣治東。
申明亭 在縣治西,永樂五年知縣高楫建。陰陽學 在縣治東。按《縣志》,「明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醫學 在縣治南。按《縣志》,明永樂九年知縣高楫建。
僧會司 在縣治西西街三官廟按《縣志》,「明洪武二十四年,僧會妙信重修。」道會司 「在縣治西西街。」 元帝廟。
巡檢司 ,在城南百尺口村,屬寧津地方倉 ,在縣治內。
稅課局 按「縣志」 :「在縣治西,洪武二十九年知縣趙璘建,正統年間革去。」 以下俱《縣志》。
察院 「在儒學東。洪武三年,知縣李子儀建。弘治五年,知縣弋福重修。」 正廳五間,東、西司房各三間,大門三間,寢房五間,耳房三間,儀門三間,廚房三間,左、右角門四間。
太僕寺 在縣治西北馬神廟東。成化十六年,知縣周冕、主簿劉元重修。正廳三間,寢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大門三間,儀門三間,廚房、馬廐各一所。公館一所 在縣治西北隅。明正統年間,知縣黃子嘉建。正廳三間,寢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大門一間,廚房一間。
倉場 在儀門外,東西各六間。明成化年間重修。
馬廠籽粒倉 六間,在司房南。
儒學倉 在本學神廚六間,後廢。
預備倉 在縣治南。明成化二十二年,知縣胡海遷縣治東。官亭三間,北廒九間,南廒九間,東、西廒各三十六間,門樓一間。
預備草場 在縣東北儒學後,地二十畝,繞以垣牆,前立大門一座。
牧馬草場 、各有封界。近為居民耕種。歲徵耔粒
養濟院 在縣治西北隅。明永樂九年,知縣姚志建。
安州治 在城中。舊《志》云:即葛鄉故地也。唐為鎮,五代為塞,元改為安州。明洪武中修如式,永樂中,復新其制。弘治初,重建譙樓,置鐘樓。嘉靖中,增修堂廈譙樓。按《州志》:洪武七年,同知王思祖修州堂五閒,幕廳三間,六房十八間,儀門三間,後堂五間。成化二十三年知州王欽廣之。萬曆己酉,知州馬鳴穀重修。廣積庫在州堂東,三層,高五丈。嘉靖初,知州孫光建。知州宅在州堂後,萬曆丙戌,知州王道濟重建。州判宅二所,分州堂東西。今官裁宅廢,吏目宅偏東,後改州宅之西,即管馬廳舊址、吏舍。弘治初,知州宋經修。嘉靖中張寅重建穿堂。萬曆戊申,知州馬鳴穀創建。讀書亭在州宅西。嘉靖年知州樊鵬建。土地祠在儀門東。嶽神祠在儀門西。寅賓館在土地祠前。萬曆乙酉,知州吳譽建。「申明亭」 、旌善亭在州大門偏西。
察院 在州治北。按《州志》:舊在州治西南,嘉靖年,知州樊鵬改建。甲申歲,前廳梁上產芝,因扁曰「九芝堂。」太僕寺 在州治西南。按《州志》,即察院舊址,樊鵬改建。
陰陽學 醫學 俱在州治西南。按《州志》:俱洪武年建。
預備倉 在州治南。按《州志》:官廳一座,有「廣盈、充餘、積滿」 六字廒各五間。
僧正司 按《州志》,「在天寧寺內,明正統六年設州倉。」學倉 在學內
養濟院 按《州志》:「舊在州治南,成化中,知州王欽遷於州治西。正房三間,東西房各七間,收養男婦孤老四十餘人,月給米三斗,歲給冬衣布花。」高陽縣治 在城中偏西。舊《志》:顓頊封國,東晉改為高陽國,石晉改為高陽郡,遷改無常,邑治如故。明洪武初,河水為患,徙置城西豐家口,創立前後廳幕,東西廨舍如制。尋圮,重建。嘉靖中,建庫樓、幕廳。按《縣志》:為堂五楹,扁曰「牧愛。」 堂之前為露臺,中甬道為戒石坊。又南為儀門,左右各有翼門。直南為大門,門之上為譙樓,踐更卒戍其上,扁曰「高陽縣。」 堂之左為庫樓,題曰「節慎。」 王知縣繼宗奉劉撫院之檄創建。堂之右為贊政亭,朱知縣軏建。堂之左右翼為六房,其左曰吏、曰禮、曰戶、曰馬政,其右曰兵、曰刑、曰工、曰承發架閣。堂之後有門,曰「退思。」 入門而北為思補堂。退思門之左右各有門,東西嚮。其東入而北為讀書處,其西入而北為錄事房。思補堂後為知縣宅。廳事五楹,有兩翼,廳之後有樓五楹,有兩翼。其宅門之東西各有門,與讀書、錄事通。而典史宅在前。堂右翼之右有廳三楹,而翼為吏書房。廳之後有正房三楹,并兩翼,後亦如之。又後為菜圃,界兩宅之中以週環,於治為嚴更,夾道儀門有《題名記》。其左為延賓館,館之後為上地祠,而獄在儀門內之右。洪武十三年,徐主簿原創建。宣德九年知縣王弼、成化三年張昭重修。嘉靖二十九年馬侖,萬曆中,冒守愚、馬庭荊、喬繼科隨所圮修之。而乙未、丁巳大雨,壞廬舍無算,則錢春重修之功大云。吏舍二:一在庫樓東,分四寓;一在贊政廳西,分六寓。每寓各房三間。馬侖重修。舊六吏居廨,不獨矢勤慎,而實為令公備緩急。今廨廢,而吏不復內居矣。大門之東為申明亭,又東為旌善亭,又東為急遞鋪。大門之西為陰陽學,又西為醫學,俱主簿徐原建。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中為堂三楹,扁曰「帥正」 ,左右翼房各三楹,以關隸卒。堂繇露臺而南,為儀門,翼以角門二。又南為大門,門之右為官廳。先是大門瀕街,而屏壁在街南。錢春移門稍北,而以門之地為屏,旁施拒馬,規模宏遠矣。堂之後為穿堂,又後則退堂三楹,左右翼房各三楹,以待錄事,而庖庋在東。洪武間徐主簿原建,宣德中王弼,嘉靖中張經綸、馬侖,萬曆中冒守。
愚馬庭荊重修,而穿堂則庭荊創也。三十五年,堂垣圮於水,錢春大修之,而床簾器具俱官為置頓。則自三十二年始。而里甲甦矣。
太僕寺 成化中建
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治東。
僧會司 在福泉寺
預備倉四 按《縣志》:在縣治東南霑化門內之東偏。中建廳事,列天、地、元、黃等十二字廒各三間,洪武十四年立。正統中王弼、成化中張昭、嘉靖中張經綸重修。
兵備道行署 按《縣志》:「舊為太僕寺署,亦名曰南察院,在南街之東,規制視察院。萬曆三十五年,雨盡傾,則錢春遍修之。其創則成化十九年陳忠也。後則宋守約、蘇丞鑑、賀銳、种雲龍、馬侖重修。」 以下俱《縣志》。
道錄司 在縣治東南。城隍廟。
豐積倉 三楹,在縣治東南。
育賢倉 三楹,在明倫堂東南,知縣馬侖改建於大成殿東北。
社倉 、王福社一所,六家莊二所,廉平社一所。養濟院 ,萬曆三十三年修,以養諸煢,獨額五十四名。口額盈,則續入者先期投牒以待,缺則補之。有廬舍,閏月給糧人三斗,折銀三錢四分,歲一人銀二兩八錢八分,而冬衣布花銀十三兩五錢,則五十四人共之。每歲撫院給冬糧人六斗,道給三斗。歲久廬舍既圮,而衣糧不時,給錢令為新其廬舍,時其衣糧稱「更生」 云。
新安縣治 ,古渥水也,即新安州之故地。至元二年,州廢,改入歸信軍,其治如故。至元九年,復置新安縣,始大其規正,廳東西司房,倉庾廨舍如制,增譙樓。嘉靖中,廢譙樓,建大門,修東西司房及廳事儀門。按《縣志》:「縣治設於城之內,偏東為堂五楹,扁曰牧愛。堂之前為露臺,中甬道為戒石坊,又南為儀門,左右各有翼」 門。門東為迎賓館,後為土地祠,西為典史宅。宅南為獄,直南為大門,扁曰「新安縣。」 堂之東為庫房,後移庫於堂之西。南為儀仗庫,西為翊政亭。堂之左右翼為六吏房,其左曰吏、曰戶、曰禮、曰馬料、曰架閣庫。右曰兵、曰刑、曰工、曰招房、曰承發科。堂之後有門,門內有堂,曰「槐蔭。」 東西各為書房一區,後為知縣宅,廳事五楹,有兩翼,又後為先月樓三楹。邑令羅啟先建大門外,左曰《勸善》,右曰「癉惡。」 有文學辛遂、王舜德善狀。樓後引水為池,裁蓮,中跨一橋,橋北建小亭。公署,昔未宏備。洪武十七年閻新民,景泰七年強勉,成化二年趙後,二十一年焦祥,弘治十七年章勉,嘉靖四年劉瑩,十四年張梅,隆慶元年李承弼,萬曆十六年羅啟先,二十三年張守身。或修舊,或創新,皆留心經營者。至萬曆四十一年張志尹、胡士棟,復為修之。
察院 在縣治南,明正德中改建。
太僕寺 在縣治西南,今廢。
陰陽學 在縣治左。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術蔡均陳建。
醫學 在縣治右。按《縣志》,洪武十七年訓科王從智建。
僧會司 在靜聰寺
預備倉 在縣治西。按《縣志》:「明正統中邑令李縉,成化中趙俊,弘治中周倫修,嘉靖中張梅大其制。」 萬曆中羅啟先、張守身,又恢弘富麗。邑令高自詣重修前三楹,席應珍重修後五楹。學倉 在儒學後。按《縣志》,「知縣羅啟先積貯以給諸生之貧。」社倉四所 按《縣志》,社倉三:一在三臺,一在大陽,一在叚村,皆羅啟先建,後廢。接官亭 按《縣志》,在西關頭。嘉靖十四年張梅創修亭三楹七架,頗壯麗。萬曆十四年,尹從教改為省農亭。
惠民局 「按《縣志》」 ,在縣治西一百五十武。養濟院 「按《縣志》」 ,在察院南二十武。天順七年韓暘建,正德七年王舉、萬曆二十三年張守身重修,四十一年張志尹大為修葺,鰥寡有依易。州治 在城西門內。元至正中知州王雲因舊修建,明弘治間建大門譙樓「按《州志》」 :署在西北隅,計六十四畝。明成化十四年知州李憲築正堂三間。元至正五年,知州王雲建。明天順元年,知州史素重建。萬曆二十年,知州陳濂重修。幕廳三間在堂西;止敬堂三間在堂東,貯鑾駕。萬曆十三年,知州馮暔建。知州公廨在後堂北,同知公廨在堂東;判官公廨在堂西;吏目公廨在堂東南。東西吏房各十間。明萬曆十七年,陳
濂修
皇清順治年,知州朱懋文修。十三年劉啟復重修。西
耳房十一間,順治元年朱懋文修,為收錢糧之所。東花廳三間在堂東;架閣庫武備房三間在堂西,俱萬曆二十年陳濂修。「戒石坊萬曆九年知州楊現建。」 儀門三間,萬曆二十年陳濂修。「君子堂三間,在儀門東,萬曆十年楊現建監倉二所,劉啟復重修。」 大觀樓即舊譙樓,萬曆十八年陳濂改為大門。易州坊舊大門,萬曆十八年,陳濂改。「旌善」 、「申明」 二亭在大門外。東西槽房二十八間在大門外。朱懋文建。
督學按臨察院 在州治東。按《州志》:在州東南,明萬曆四十六年知州程玉潤建。
兵備道 在州治東。按《州志》:「明正德九年,兵道李晟建。嘉靖四十一年,兵道張淵修。」戶部分司 在州治東南。按《州志》:明弘治十一年設,初駐涿州,此為行署。十二年,知州戴敏建堂三間。正德十一年,主事胡椿建大門。嘉靖六年,徐元祉改駐今署。二十四年史鶚,三十五年孟官繼修。
察院 在州治北。按《州志》:「在州東北舊西草場,明嘉靖四十年,改為兵道中軍廳,團操馬快。萬曆八年,楊守介改為察院,出巡之所。崇禎十六年,朱懋文重修。」太僕分司 在州治東南。
府館 在州治東。按《州志》,有南府館、北府館一,萬曆元年石繼節建。
皇清順治二年,朱懋文重修,《一》成化十九年羅綺建。
朱懋文重修
管關廳 在州治北。按《州志》:舊在兵道後,明嘉靖七年建,二十六年改今署。
茂山衛 在州治南。按《州志》:「舊在保定府,明景泰元年移建。」稅課局 在州治東
陰陽學 在州治東。按《州志》,明弘治元年知州羅綺建,今廢。萬曆十八年陳濂改建。倉房九間。醫學 在州治東。按《州志》,「明洪武八年葉純建,弘治元年羅綺移州門東,後廢。萬曆十八年陳濂改建。」巡檢司四 金陂鎮,在州治西五十里。按《州志》,「明洪武七年黎榮祖建,成化十五年李憲修,萬曆十八年陳濂重修。」僧正司 在開元寺
道正司 在龍興觀
工部分司 按《州志》,在州西北三里。明天順元年管廠右通政吳復建,嘉靖三十年郎中丘甫修。以下俱《州志》。
都察院 在州署東。明洪武八年,葉純建。景泰五年,王鑄重建。成化十九年,羅綺修。萬曆七年,通判楊守介改修,為撫院防秋之所。按《易水續志》:「內有大柏五十餘株。」紫荊關參將府 ,在州西九十里。舊為守備廳,在連環城內。明正統十四年建。嘉靖二十一年,改參將府。三十四年,移建新城內。
易水營公署 明嘉靖四十一年,建車房。崇禎十年,易,人謂之「保定府車營」 ,移此,改今名為「易水營。」戶部南倉 在分司兩旁。
新城倉 在紫荊關新城西。先在舊城,明景泰元年建,嘉靖三十四年改建。
易州預備倉 在州署東北。明正統四年,判官陳真建。成化十四年,李憲修。二十年,羅綺、戴敏增建。萬曆十七年,陳濂修。
戶部永盈庫 在州大門內。明萬曆間楊現建「易州永盈庫 」 :老庫一間,在正堂西;新庫三間,在後堂西。
茂山衛神器庫 在文廟東。
戶部東草場 在州署東北。明嘉靖三十七年,主事屈諫建,四十一年,員外郎傅希摯修。按《易水續志》,地六十畝。
紫荊關草場 舊在關城內東。
收糧房十一間 ,在州儀門外西。
收馬草場
遞運所 在州西九十里紫荊關河北。明嘉靖三十六年建,萬曆九年革,今廢。
庫官公廨 在州儀門外,放糧廳東。
養濟院房一十二間 ,在州東北。明成化十五年,李憲修。萬曆十八年,陳濂重修。崇禎十六年,知州藺民孚重修。
淶水縣治 在城中,金貞祐初廢。元至元丁丑建造。明成化中重建。正廳、後堂、幕庫、門序如制。
嘉靖中,修衙宇,建東庫,建正廳。而後堂久廢,迺即廳東東庫之間治隙地為賓幕。
皇清康熙元年,知縣許書建甎樓於廨後,高三丈,《十》
年,知縣陸扆箴捐俸建大廳及前後廳各三間。按《縣志》,計地三十畝。元至元丁丑,知縣李伯甫鼎建正廳三間,幕廳三間,後廳三間。明知縣姜盛于輔重修。儀門三間,東西廂房六間,戒石亭一座,大門一座,上置鼓樓。
縣丞公廨 二所各十二間,在縣堂西。
主簿公廨 十二間,在縣堂東,今廢。
典史公廨 十間,在縣堂東。
典吏公廨 二十三間,知縣唐治修,今廢,東西止存六間。
申明亭 一間,在縣門外西,今廢。
旌善亭 一間,在縣對門,今廢。
察院 在縣治東。按《縣志》:正廳三間,後廳五間,廚房二間,東草亭一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儀門一間,大門一座。知縣張璉增修。
府館 在縣治東。按《縣志》:正廳三間,後廳三間,東西廂房各二間,儀門一間,大門一座。明成化十七年李憲修。今廢。
陰陽學 ,在縣治東南乾河口。
巡檢司 在縣東北五十里,今革。
僧會司 在大明寺
廣儲倉 在縣北。按《縣志》,倉二十四間,廳三間,大門一座。今廢。
預備倉四 按《縣志》,一在栗村社,一在長隄社,一在郭下社,一在木井社,今廢。
惠民藥局 按《縣志》:在南關總鋪,成化十七年李憲重修,今廢。
太僕寺 按《縣志》:「在東關。正廳三間,東西廂房各二間,大門一座,嘉靖三十年縣丞張价建。」 黃兒莊巡檢司 按《縣志》:「在縣西北一百三十里。」獄房四間 按《縣志》,在縣治西。
養濟院 按《縣志》,「在東關外,明嘉靖中改北關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