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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九十七卷目錄
魂魄部紀事二
人事典第九十七卷
魂魄部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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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雜記》:唐吳王文學陳郡謝弘敞妻高陽許氏,武德
初遇患死,經四日而蘇,說云:被二三十人拘至地獄,
未見官府即聞喚,雖不識面,似是姑夫沈吉光語音。
許問云:「語聲似是沈丈,何因無頭?南人呼姑姨夫皆為某姓丈也。」吉光即以手提其頭,置於膊上,而誡許
曰:「汝且在此,勿向西院,待吾為汝造請,即應得出。」許
遂住。吉光經再宿始來語許云:「汝今此來,王欲令汝作女伎。倘引見,不須道解絃管。如不為所悉,可引吾為証也。」少間,有吏抱案引入,王果問解絃管不。許云:
「不解。」沈吉光具知王問,吉光答云:「不解。」王曰:「宜早放還,不須留也。」於時吉光欲發遣,即共執案人籌度。許
不解其語。執案人云:「娘子功德雖彊,然為先有少罪,隨便受卻,身業俱淨,豈不快哉!」更東引入二院,其門
極小,見有人受罪,許甚驚懼,乃求於主者曰:「平生修福,何罪而至斯耶?」答曰:「娘子曾以不淨盌盛食與親,須受此罪,方可得去。」遂以銅汁灌口,非常苦毒,比蘇
時,口內皆爛。吉光即云:「可於此人處,受一《本經》,記取將歸,受持勿怠。自今」已去,保年八十有餘。許生時素
未誦經,蘇後遂誦得一卷,詢訪人間,所未曾有。今見
受持,不闕吉光。其時尚存,後二十年,方始遇害。凡諸
親屬有欲死者,三年前並於地下預見。許之從父弟
仁則說之。
《冥報記》:唐武德中,遂州總管府記室參軍孔恪暴病
死,一日而蘇,自說被收至官所,問何故殺牛兩頭,恪
云不殺。官曰:「汝弟證汝殺,何故不承。」因呼恪弟死已
數年矣。既至,枷械甚嚴。官問:「汝所言兄殺牛虛實」,弟
曰:「兄前奉使招慰獠賊,使某殺牛會之,實奉兄命,非自殺也。」恪曰:「使弟殺牛會是實,然國事也,恪有何罪?」官曰:「汝殺牛會獠,以招慰為功,用求官賞以為己利,何為國事也?」因謂恪弟曰:「汝以證兄故,久留汝兄既遣殺,汝便無罪放任受生。」言訖,弟忽不見,亦竟不得
言敘。官又問恪因何復殺兩鴨?恪曰:「前任縣令,殺鴨供客,豈恪罪耶?」官曰:「客自有料,殺鴨供之,將求美譽,非罪而何?」又問何故殺雞卵六枚,曰:「平生不食雞卵,唯憶九歲時,寒食日,母與六枚,因煮食之。」官曰:「然,欲推罪母也。」恪曰:「不敢,但說其因耳。」官曰:「汝殺他命,當自受之。」言訖,忽有數十人來執恪,將出去。恪大呼曰:
「官府亦大枉濫。」官聞之,呼還曰:「何枉濫?」恪曰:「生來有罪皆不遺,生來修福皆不見,記者豈非濫耶?」官問主
司:「恪有何福,何為不錄?」主司對曰:「福亦皆錄,量罪多少。若福多罪少,先令受福。罪多福少,先令受罪。然恪福少罪多,故未論其福。」官怒曰:「雖先受罪,何不唱福示之?」命鞭主司。二日儵忽鞭訖,血流濺地。既而唱恪
生來所修之福,亦無遺者。官謂恪曰:「汝應先受罪,我更令汝歸,七日可勤造福。」因遣人送出,遂蘇。恪大集
僧尼,行道懺悔,精勤苦行,自說其事。至七日,家人辭
訣,俄而命終也。
《法苑珠林》:唐括州刺史樂安任義方,武德年中死,經
數日而蘇,自云被引見閻羅王,王引人令示地獄之
處,所說與佛經不殊。又云:地下晝日昏暗,如霧中行。
時其家以義方心上少有溫氣,遂即請僧行道。義方
乃於地下聞其讚唄之聲,王檢其案,謂吏曰:「未合即死,何因錯追?」遂放令歸。義方出度三關,關吏皆睡,送
人云:「但尋唄聲。」當即到舍。見一坑當道,意欲跳過,遂
落坑中,應時即起。論說地獄,畫地成圖。其所得俸祿,
皆造經像。曾寫《金剛般若》千餘部,義方自說。
《冥報拾遺》:咸陽有婦人姓梁,貞觀年中死,經七日而
蘇。自云被收至一大院,見廳上有官人據案執筆,翼
侍甚盛。令勘問:「此婦人合死不?」有吏人齎一案云:「與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追耳。」官人敕左右即放還。吏白
官人云:「不知梁有何罪,請即受罪而歸。」官人即令勘
案,云:「梁生平唯有兩舌惡罵之罪,更無別罪。」即令一
人拔舌,一人執斧斫之,日常數四。凡經七日,始送令
歸。初似落深崖,少時如睡覺,家人視其舌上,猶大爛
腫。從此以後,永斷酒肉,至今猶存。
《冥祥記》:雍州醴泉縣人楊師操,貞觀中任藍田縣尉,
滿後,以身老還家,躬耕為業。然立性毒惡,喜見人過,
每鄉人有事,無問大小,即錄告官。縣令裴瞿曇用為
煩碎,初不與理。師操或上表聞天人,皆不喜。每謂人
曰:「吾性雖急暴,從武德已來,四度受戒,日誦經論,然有人侵己,則不能忍。」至永徽元年四月七日夜,見著
青衣人騎白馬從東來,云:「東陽大監追汝。」須臾不見,
師操身忽倒,已到東陽都錄處。於時府君大衙未散,
師操遂私行曹司,皆有几案床席。見囚人或著枷鎖,
露頭散腰,或坐立行住,如是不可算數。師操向東行,
到一處,有孔極小,唯見小星流出,臭煙蓬勃。有兩人
手把鐵棒,修理門首。師操問:「此是何曹司?」答云:「是猛火地獄,擬著持戒不全。人聞有楊師操,一生喜論人過,逢人詐言慚愧,有片言侵凌,實不能忍,欲遣入此,故修理之。今日是四月八日,其家為師操身死,布施齋供,曹司平章欲放歸,未得進止,我在此待。」師操便
叩頭禮謝云:「楊師操者,弟子身是,願作方便。」答云:「爾但志禮十方佛。」心懺悔,改卻毒心,即往生他處。師
操依語聲發願,遂蒙放還,經三日卻活。操具述於慧
靖禪師,改過懺悔,今見年七十五,每一食長齋,六時
禮念。後夢前追使者云:「爾既止惡,更不來追,但勤誠修善而已。」《通幽記》:唐貞觀二年,陳留縣尉劉全素家於宋州,父
凱曾任衛縣令,卒於官,葬於郊,三十餘年,全素丁母
憂,護喪歸衛,將合葬,既至,啟發其尸,儼然如生,稍稍
而活,其子踊躍舉扶,將夕能言曰:「別久佳否」,全素泣
而敘事,乃曰:「勿言,吾盡知之」,速命東流水為湯,既至,
沐浴易衣,飲以糜粥,神氣漸屬,乃曰:「吾在幽途,蒙署為北酆主者,三十年考治幽滯,以功業得再生。恐汝有疑,故粗言之。」仍戒全素不得泄於人。全素遂呼為
季父。後半年之蜀,不還,不知所終。
《冥祥記》:唐殿中侍醫孫迴璞,濟陰人也。貞觀十三年,
從車駕幸九成宮三善谷,與魏徵鄰家,嘗夜二更,聞
外有一人呼孫侍醫者,璞謂是魏徵之命。既出,見兩
人謂璞曰:「官喚。」璞曰:「吾不能步行。」即取馬乘之,隨二
人行,乃覺天地如晝,日光明淡,璞怪而不敢言。出谷,
歷朝堂東,又東北行六七里,至苜蓿谷,遙見有兩人
持韓鳳方行,語所引璞,二人曰:「汝等錯追,所得者是汝,宜放。」彼人即放璞,璞隨路而還,了了不異平生行
處。既至家,繫馬,見婢當戶眠,喚之不應。越度入戶,見
其身與婦並眠,欲就之而不得,但著南壁立,大聲喚
婦,終不應。屋內極光明,壁角中有蜘蛛網,中二蠅,一
大一小,并見梁上所著藥物,無不分明,唯不得就床。
自知是死,甚憂悶,恨不得共妻別,倚立南壁,久之,微
睡,忽驚覺,身已臥床上,而屋中闇黑無所見。喚婦令
起然火,而璞方大汗流,起視蜘蛛網歷然不殊,見馬
亦大汗。鳳方是夜暴死。
《法苑珠林》:魏州武彊人齊士望,貞觀二十一年死,經
七日而蘇。自云初死之後,被引見王,即付曹司別遣
勘當。經四五日,勘簿云:「與合死者同姓字,然未合即死。」判官語士望曰:「汝生平好燒雞子,宜受罪而歸。」即
命送其出門。去曹司一二里,即見一城門,城中有鼓
吹之聲,士望忻然趨走而入之。入後城門已閉,其中
更無屋宇,遍地皆熱灰。士望周章,不知所計,燒灼其
足,殊常痛苦。士望四顧,城門並開,及走向門,其扉即
掩。凡經一日,有人命門者曰:「開門,放昨日罪人出。」即
命人送歸。使者辭以路遙,遷延不送之始,求以錢絹。
士望許諾。遂經歷川塗,踐履荊棘,行至一處,有如環
堵,其中有坑深黑,士望懼之,使者推之,遂入坑內,不
覺漸蘇,尋乃造紙錢等待焉。使者依期還到,士望妻
亦同見之。
《冥報拾遺》:唐曹州離狐人裴則男,貞觀末年二十死,
經三日而蘇。自云:初死,被一人將至王所,王遣將牛
耕地,訴云:「兄弟幼小,無人扶侍二親。王即愍之,乃遣使將向南,至第三重門入,見鑊湯及刀山劍樹數千人,頭皆被斬,布列地上,此頭並口云:大飢,當村有一老母,年向七十,時猶未死,見在鑊湯前燃火,觀望乞」還。至王前,見同村人張成亦未死,有一人訴成云:毀
破某屋。王遣使檢之,報云是實。成曰:「犁地不覺,犁破其塚,非故然也。」王曰:「汝雖非故心,終為不謹。」且遂令
人杖其腰七下。有頃,王曰:「汝更無事,放汝早還。」乃使
人送去,遣北出踰牆。及登牆,望見已舍,遂聞哭聲。仍
跳下牆,忽覺起坐。既蘇之後,具為鄉曲言之。邑人視
張成腰上有杖跡,跡極青黑。問其毀墓,答云:「不虛。」老
母尋病,未幾而死。
《法苑珠林》:唐鄭州武陽縣婦女,姓朱,其夫先負外縣
人絹,夫死之後,遂無人還。貞觀末,因病死,經再宿而
蘇,自云被人執至一所,見一人云:「我是司命府史,汝夫生時,負我家若干匹,所以追汝。今放汝歸,宜急具物,至某縣某村,送還我母。如其不送,追捉更切。兼為白我孃:努力為造像修福。」朱即告貸鄉閭,得絹送還
其母,具言其男貌狀有同平生,其母亦對之流涕,欷
歔久之。
《冥報記》:唐尚書刑部郎中宋行質,博陵人也,性不信
佛,有慢謗之言。永徽二年五月病死。至六月九日,尚
書都官令史王璹暴死,經二日而蘇,言初死之時,見
四人來,云:「官府追汝。璹隨行,入一大門,見廳事甚壯。西間有一人坐,形容肥黑。東間有一僧坐,與官相當,皆面向北,各有床几案褥。侍童二百許人,或冠或弁」,
皆美容貌。階下有吏文案,有一老人著枷被縛,立東
階下,璹至庭,亦已被縛。吏執紙筆,問璹曰:「貞觀十八年在長安佐史之日,因何改李須達籍?」答曰:「璹前任長安佐史,貞觀十六年轉選,至十七年蒙授司農寺府史。十八年改籍,非璹罪也。」廳上大官讀其辭辯,顧
謂東階下老囚曰:「何因妄訴耶?」囚曰:「須達年實未至,由璹改籍,加須達年,豈敢妄耶?」璹云:「至十七年改任,告身見在,請追驗之。」官呼領璹者三人,解璹縛,將取
告身。既至,大官自讀之,謂老囚曰:「他改任分明,汝無理。」令送老囚出門外。門外昏闇有城,城上皆有女牆,
似是惡處。大官因書案上,謂璹曰:「汝無罪,放汝去。」璹
辭拜,吏引璹至東階,拜辭,僧印璹臂曰:「好去。」吏引璹
出,東南行,度三重門,皆勘視臂印,然後出。至四門,門
甚壯大,重樓朱粉,三戶並開,狀如城門,守衛嚴切。又
驗印,聽出門,東南行數十步,聞有人從後喚璹,璹迴
顧,見郎中宋行質,面色慘黑,色如濕地,露頭散腰,著
故緋袍,頭髮短垂,如胡人者,立於廳事階下,有吏主
守之。西近城有一大木牌,高十丈二尺許,大書牌曰:
「此是勘當過生人。」其字大方尺餘,甚分明。廳上有床
座案几,如官府者,而無人坐。行質見璹,悲喜云:「汝何故得來?」璹曰:「官追勘問改籍,無事放還。」行質捉其兩
手,謂璹曰:「吾被官責問《功德簿》,吾手中無受此困苦,加之飢渴寒苦不可說。君可努力至我家,急語令作功德也。」如是殷勤,數四囑之,璹乃辭去。行數十步,又
呼璹還,未及言,廳上有官人來坐,怒璹曰:「我方勘事,如何人輒至囚處?」使卒搭其耳,推令去。璹走,又至一
門,門吏曰:「汝被搭耳,耳當聾,吾為汝卻其中物。」因以
手枕其耳,耳中鳴,乃驗印放出。門外黑如漆,璹不知
所在,以手模西及南,皆是牆壁,唯東無障礙,而闇不
可行。立待少時,見向者追璹之吏從門來曰:「君尚能待我,甚善,可乞我錢一千。」璹因媿謝曰:「依命。」吏曰:「吾不用銅錢,欲得白紙錢,期十五日來取。」璹許,因問歸
路,吏曰:「但東行二百步,有牆穿破,見明可推倒,即至君家。」璹如言,已至所居隆政坊南門矣。於是歸家,見
人坐泣,入戶而蘇。至十五日,璹忘與錢。明日復病困
絕,見吏來,怒曰:「君果無行期,與我錢,遂不與,今復將汝!」因即驅行,出金光門,令入坑。璹拜謝百餘,遂即放
歸。又蘇。璹告家人買紙百張,作錢送之。明日,璹又病
困,復見吏曰:「君幸能與我錢,而錢不好。」璹辭謝,請更
作,許之。又蘇。至二十日,璹令用錢別買白紙作錢并
酒食,自於隆政坊西渠水上燒之。既而身強體健,遂
平復如故。
《報應記》:竇德元,麟德中為卿,奉使揚州,渡淮,船已離
岸數十步,見岸上有一人,形容憔悴,擎一小襆坐於
地,德元曰:「『日將暮,更無船渡』。即令載之,中流覺其有飢色,又與飯乃濟。及德元上馬去,其人即隨行,已數里,德元怪之,乃問曰:『今欲何去,答曰:『某非人,乃鬼使也,今往揚州追竇大使。曰:『大使何名』』』?」云名德元。德元
驚懼,下馬拜曰:「某即其人也。」涕泗請計。鬼曰:「甚媿公。容載復又賜食,且放。公急念《金剛經》一千遍,當來相報。」至月餘,經數足矣。鬼果來云:「經已足,保無他慮,然亦終須相隨見王。」德元於是就枕而絕,一宿乃蘇。云:
初隨使者入一宮城,使者曰:「公且住,我當先白王。」使
者乃入於屏障,後聞王遙語曰:「你與他作計,漏洩吾事。」遂受杖三十。使者卻出,袒以示公曰:「喫杖了也。」德
元再三媿謝,遂引入。見一著紫衣人下階相揖云:「公大有功德,尚未合來請公還,出墮坑中」,於是得活。其
使者續至,云:「飢未食。」及乞錢財,並與之。問其將來官
爵,曰:「熟記取。」從此改殿中監,次大司憲,次太子中允,
次司元太常伯,次左相,年至六十四。言訖辭去,曰:「更不得復來矣。」後皆如其言。
宋義倫,麟德中為虢王府典籤,暴卒三日方蘇。云被
追見王,王曰:「君曾殺狗兔鴿,今被論君,算合盡然。適見君師主云:君持《金剛經》,不惟滅罪,更合延年。我今放君,君能不食酒肉,持念尊經否?」義倫拜謝曰:「能。」又
見殿內床上有一僧,年可五六十,披衲,義倫即拜禮,
僧曰:「吾是汝師,故相救,可依王語。」義倫曰:「諾。」王令隨
使者往看地獄。初入一處,見大鑊行列,其下燃火,鑊
中煮人,痛苦之聲,莫不酸惻。更入一處,鐵床甚闊,人
臥其上,燒炙焦黑,形容不辨。西顧有三人,枯黑佇立,
頗似婦人。向義倫叩頭云:「不得食喫,已數百年。」倫答
曰:「我亦自無,何可與汝更入一獄?」向使者云:「時熱,恐家人見斂」,遂去。西南行數十步,後呼云:「無文書,恐門司不放出。」遂得朱書三行字,並不識。門司果問看了,
放出乃蘇。
《太平廣記》:天授三年,清河張鎰因官家於衡州,性簡
靜,寡知友,無子,有女二人,其長早亡。幼女倩娘,端妍
絕倫。鎰外甥太原王宙,幼聰悟,美容範,鎰常器重,每
曰:「他時當以倩娘妻之。」後各長成,宙與倩娘常私感
想於寤寐,家人莫知其狀。後有賓寮之選者求之,鎰
許焉。女聞而鬱抑,宙亦深恚恨,託以當調,請赴京,止
之不可,遂厚遣之。宙陰恨悲慟,訣別上船。日暮,至山
郭數里,夜方半,宙不寐,忽聞岸上有一人,行聲甚速,
須臾至船,問之,乃倩娘徒行跣足而至。宙驚喜發狂,
執手問其從來,泣曰:「念君厚意,夢寢相感,今將奪我此志。又知君深情不易,思將殺身奉報,是以亡命來奔。」宙非意所望,欣躍特甚,遂匿倩娘於船,連夜遁去。
倍道兼行,數月至蜀,凡五年,生兩子,與鎰絕信。其妻
常思父母,涕泣言曰:「吾曩日不能相負,棄大義而來奔君,向今五年,恩慈間阻,覆載之下,胡顏獨存也!」宙
哀之曰:「將歸無苦。」遂俱歸衡州。既至,宙獨身先至鎰
家,首謝其事。鎰曰:「倩娘病在閨中數年,何其詭說也?」宙曰:「見在舟中。」鎰大驚,促使人驗之,果見倩娘在船
中,顏色怡暢。訊使者曰:「大人安否?」家人異之,疾走報
鎰室中。女聞喜而起,飾妝更衣,笑而不語,出與相迎,
翕然而合為一體,其衣裳皆重。其家以事不正,祕之,
惟親戚間有潛知之者。後四十年間,夫妻皆喪。二男
並孝廉擢第,至丞尉。事出陳元祐《離魂記》云。
《廣異記》:「魏靖,鉅鹿人,解褐武城尉。時曹州刺史李融令靖督捕賊,賊有叔為僧而止盜賊,靖按之,原其僧。刺史讓靖以寬典自按之,僧辭引伏,融命靖杖殺之。載初二年夏六月,靖會疾暴卒,權殮已畢,將冥婚,舅女故未果葬。經十二月,靖活,呻吟棺中。弟姪懼走,其母獨命斧開棺,以口候靖,口氣微暖。久之目開,身肉」俱爛,徐以牛乳乳之。既愈,言初死,經曹司門衛旗戟
甚肅,引見一官,謂靖:「何打殺僧?」僧立於前,與靖相論
引。僧辭窮,官謂靖曰:「公無事放還。」左右曰:「肉已壞。」官
令取藥,以紙裹之,曰:「可還他舊肉。」既領還至門,聞哭
聲,驚懼不願入。使者彊引之,及房門,使者以藥散棺
中,引靖臂推入棺,頹然不復覺矣。既活,肉蠹爛都盡,
月餘日如故。
《朝野僉載》:唐天后朝,地官郎中周子恭忽然暴亡,見
大帝於殿上坐,裴子儀侍立。子恭拜,問為誰,曰:「周子恭追到。」帝曰:「我喚許子儒,何為錯將子恭來?」即放去。
子恭蘇,問家中曰:「許侍郎好在否?」時子儒為天官侍
郎,已病,其夜卒。則天聞之,馳驛向并州問裴子儀。儀
時為判官,無恙。
《報應記》:唐李丘一好鷹狗畋獵,萬歲通天元年,任揚
州高郵丞。忽一旦暴死,見兩人來追,一人自云姓段。
時同被追者百餘人,男皆著枷,女即反縛。丘一被鎖
前驅,行可十餘里,見大槐樹數十,下有馬槽,段云:「五道大神,每巡察人間罪福,於此歇馬。」丘一方知身死,
至王門,段指一胥云:「此人姓焦名策,是公本頭。」遂被
領見王曰:「汝安忍無親,好殺他命,以為己樂。」須臾,即
見所殺禽獸皆為人語,云:「乞早處分。」焦策進云:「丘一未合死。」王曰:「曾作何功德?」云:「曾寫造《金剛經》一卷。」王
即合掌云:「冥間號《金剛經》,最上功德,君能書寫,其福不小。」即令焦策領向經藏令驗。至一寶殿,眾經充滿。
丘一試抽一卷,果是所造之經。既迴見王,知造有實,
乃召所殺主類,令懇陳謝,許造功德。丘一依王命,願
寫《金剛經》一百卷。眾歡喜盡散。焦策領丘一出城去,
云:「盡力如是,豈不相報?」丘一許百千錢,不受,云與造
經二十部,至一坑,策推之,遂活。身在棺中,惟聞哭聲,
已三日矣。驚呼人至,破棺乃起。旬日寫經十卷了。焦
策來謝,致辭而去。尋《百卷》亦畢。揚州刺史奏其事,敕
加丘一五品,仍充嘉州招討使。
《廣異記》:「吏部侍郎盧從愿,父素不事佛。開元初,選人有暴亡者,以算未盡,為地下吏放還。既出門,逢一老人著枷,謂選人曰:『君已得還我子從愿今居吏部,若選事未畢,當見之,可為相諭己由不事佛,今受諸罪,備極痛苦,可速作經像相救。其人既活,向銓司為說之。從愿流涕請假,寫經像相救畢,卻詣選人辭謝云:『已生人間,可為白兒』』。」言訖不見。
崔明達,小字漢子,清河東武城人也。祖元獎,吏部侍
郎、杭州刺史。父庭玉,金吾將軍、冀州刺史。明達幼於
西京太平寺出家,師事利涉法師,通《涅槃經》,為桑門
之魁柄。開元初,齋後,房中晝寢,及寤,身在簷外,還房
又覺出。如是數四,心甚惡之。須臾,見二牛頭卒,悉持
死人於房外炙之,臭氣衝塞。問其所以,卒云:「正欲相召。」明達曰:「第無令臭,不憚行。」卒乃於頭中拔出其魂,
既而引出。城中所歷,相識甚眾,明達欲對人告訴,則
不可。既出城西,路逕狹小,俄而又失二卒有赤索繫
片骨,引明達行。行數里,骨復不見。明達惆悵獨進,僅
至一城,城壁毀壞,見數百人烊鐵補城,明達默然而
過,不敢問。更行數里,又至一城,城前見卒吏數十人,
和墼修方丈室。有一緋衫吏呵問,明達尋令卒吏推
明達入室,累墼塞之。明達大叫枉吏云:「聊欲相試,無苦也。」須臾,內傳王教,召明達師。明達隨入大廳,見黃
衫少年,可二十許,階上階下,朱紫羅列,凡數千人。明
達行入庭,竊心念王召我不下階。忽見王在階下,合
掌虔敬,謂明達曰:「冥中深要陽地功德,聞上人通《涅槃經》,故使奉迎,開題延壽。」明達又念:「欲令開講,不致榻坐,何以敷演?」又見榻座在西廊下,王指令明達上
座開題,仍於榻前設席。王跪明達說一行,王云:「得矣。」明達下座,王令左右送明達法師還。臨別,謂明達:「可為轉一切經。」既出,忽於途中見車騎載千人,云是崔
尚書。及至,乃是其祖元獎。元獎見明達不悅,明達大
言云:「己是漢子,阿翁寧不識耶?」元獎見至廳,初問藍
田莊,次問庭玉,明達具以實對。元獎云:「吾自沒後,有職務,未嘗得還家,存亡不之知也。」尋有吏持案至,元
獎問明達:竊見籍至明達名云:「太平寺僧嵩山五品。」既畢,元獎謂明達得窺也,明達辭不見,乃令二吏送
明達詣判官,令兩人送還家。判官見,不甚致禮。左右
數客云:「此是尚書嫡孫,何得以凡客待?」判官乃處分。
二吏送明達曰:「此輩送上人者,歲五六輩,可以微貺勞之。」出門,吏各求五百千。吏云:「至家宜便於市致鑿之,吾等待錢方去。」及房,見二老婢被髮哭,門徒等並
嘆息。明達不識其屍,但見大坑。吏推明達於坑,遂活。
尚昏沈,未能言,唯累舉手。左右云:「要紙錢千貫。」明達
頷之。及焚錢訖,明達見二人各持錢去,自爾病愈。初,
明達至王門,見數吏持一老姥至明達所居,云是鄠
縣靈巖人。及入,王怒云:「何物老婢,持菩薩戒乃爾不潔!令放還,可清潔也。」及出,與明達相隨,行可百餘步,
然後各去。明達疾愈,往詣靈巖,見老姥如舊識也。
《記》聞隴西李彊名,妻清河崔氏甚美,其一子生七年
矣。開元二十二年,彊名為南海丞,方暑月,妻因暴疾
卒廣州囂熱死後埋棺於土,其外,以墼圍而封之。彊
名痛其妻夭年而且遠官,哭之甚慟,日夜不絕聲。數
日,妻見夢曰:「吾命未合絕,今帝許我活矣。然我形已敗,帝命天鼠為吾生肌膚。更十日後,當有大鼠出入墼棺中,即吾當生也。然當封閉門戶,待七七日,當開吾門,出吾身,吾即生矣。」及旦,《彊名》言之,而其家僕妾
夢皆協。十餘日,忽有白鼠數頭出入殯所,其大如㹠。
彊名異之,試發其柩,見妻骨有肉生焉,遍體皆爾。《彊
名》復閉之。積四十八日,其妻又見夢曰:「吾明晨當活,盍出吾身。」既曉,《彊名》發之,妻則蘇矣。扶出浴之。妻素
美麗人也,及乎再生,則美倍於舊,膚體玉色,倩盼多
姿,袨服靚妝,人間殊絕矣。《彊名》喜形於色。時廣州都
督唐昭聞之,令其夫人觀焉。於是別駕已下夫人皆
從。彊名妻盛服見都督夫人與抗禮,頗受諸夫人拜。
薄而觀之,神僊中人也。言語飲食如常人而少言。眾
人訪之,久而一對,若問冥間事即杜口,雖夫子亦不
答。明日,唐都督夫人置饌請至家,諸官夫人皆同觀
之,悅其柔姿艷美,皆曰:「目所未睹。」既而別駕長史夫
人等次其日列筵請之。至宅而都督夫人亦往,如是
已二十日矣。出入如人,唯沉靜異於疇日。既彊名使
於桂府,七旬乃還。其妻去後,為諸家所迎,往來無恙。
彊名至數月,妻復言病,病則甚,間一日遂亡。計其再
生,纔百日矣,或疑有物憑焉。
《驚聽錄》:開元中李仲通者,任鄢陵縣令,婢死埋於鄢
陵。經三年遷蜀郫縣宰。家人掃地,見髮出土中,頻掃
不去,因以手拔之,鄢陵婢隨手而出,昏昏如醉。家人
問婢何以至此,乃曰:「適如睡覺。」仲通以為鬼,乃以桃
湯灌洗,書符禦之。婢殊不懼,喜笑如故。乃閉於別室,
以餅哺之,餐啖如常。經月餘出之,驅使如舊,便配與
奴為妻。生一男二女。更十七年而卒。
《廣異記》:「六合縣丞者,開元中暴卒,數日即蘇。云:初死被拘,見判官云是六合劉明府。相見悲喜,問家安否。丞云:『家中去此甚邇,不曾還耶』?」令云:「『冥陽道殊,何由得往』?丞云:『郎君早擢第,家甚無橫,但夫人年老,微有風疾耳』。」令云:「『君算未盡,為數羊相訟,所以被追。宜自剖析,當為速返』。須臾,有黑雲從東來,雲中有大船,轟」然墜地,見羊頭四枚。判官云:「何以枉殺此輩?」答云:「刺史正料,非某之罪。」二頭寂然。判官罵云:「汝自負刺史命,何得更訟縣丞?」船遂飛去。羊大言云:「判官有情,會當見帝論之。」判官謂丞曰:「帝是天帝也,此輩何由得見?如地上天子,百姓求見,不亦難乎?然終須為作功德爾。」言畢,放丞還。既出,見一女子,狀貌端麗,來前再
拜。問其故,曰:「身是揚州譚家女,頃被召至,以無罪蒙放迴。門吏以色美,曲相留連。離家已久,恐舍宅頹壞。今君得還,幸見料理。我家素富,若得隨行,當奉千貫,兼永為姬妾,無所恡也,以此求哀。」丞入白判官,判官
謂丞曰:「千貫我得二百,我子得二百,餘六百屬君。」因
為書示之,判官云:「我二百可為功德。」便呼吏問:「何得勾留譚家女子?」決吏二十,遣女子隨丞還。行十餘里,
分路各活。丞既痊平,便至譚家訪女。至門,女聞語聲,
遽出,再拜辭曰:「嘗許為妾,身不由己,父母遣適他人,今將二百千贖身,餘一千貫如前契,得錢與劉明府子,兼為設齋功德等。」天寶末,其人尚在焉。
安定皇甫恂,以開元中初為相州參軍,有疾暴卒,數
食頃而蘇。刺史獨孤思莊,好名士也,聞其重生,親至
恂所。問其冥中所見,云「甚了了,但苦力微稍待,徐說之。」頃者,恂初至官,嘗攝司功,有開元寺主僧送牛肉
二十斤,初亦不了其故,但受而食之,適爾被追,乃是
為僧所引。既見判官,判官問何故殺牛,恂云:「生來蔬食,不曾犯此。」判官令呼僧。俄而僧負枷至,謂恂曰:「己殺與君,君實不知所以相引,欲求為追福耳。」因白判
官:「殺牛,己自當之,但欲與參軍有言。」判官曰:「唯。」僧乃
至恂所,謂恂曰:「君後至同州,判司為我造《陁羅尼幢》。」恂問相州參軍,何由得同州掾官:「且余甚貧,幢不易造,如何?」僧云:「若不至同州,則已必得之,幸不忘所託。然我辯伏,今便受罪。及君得同州,我罪亦畢,當託生為豬。君造幢之後,必應設齋慶度其時,會有所睹。」恂
乃許之。尋見牛頭人以股叉叉其頸去,恂得放還。思
莊素與僧善,召而謂之,僧甚悲懼,因散其私財為功
德。後五日患頭痛,尋生三癰,如叉之狀,數日死。恂自
相州參軍遷左武衛兵曹參軍。數載,選受同州司士。
既至,舉官錢百千,建幢設齋。有小豬來師前跪伏,齋
畢,繞幢行道數百轉乃死。
《記聞》:「開元二十三年,荊州女子死,三日生,自言具見冥途善惡,國家休咎,鬼王令其傳語於人主,荊州以聞,朝廷駭異,思見之,敕給驛騎,令至洛。行至南陽,遂喑不能言,更無所識。至都,以其妄也,遽歸。」《廣異記》:開元末,霍有鄰為汲縣尉,在州直刺史。刺史
段崇簡嚴酷,下寮畏之。日中後索羊腎,有鄰催促,屠
者遑遽,未及殺羊,破肋取腎。其夕,有鄰見吏云:「王追。」有鄰隨吏見王,王云:「有訴君云:不但殺了,生取其腎,何至如是耶?」有鄰對曰:「『此是段使君殺羊,初不由己』。王令取崇簡食料為閱畢,謂羊曰:『汝實合供段使君食,何得妄訴霍少府』?」驅之使出,令本追吏送歸。有鄰
還,經一院,云「御史大夫院。」有鄰問吏:「此是何官乎?」吏
云:「百司並是,何但於此。」復問:大夫為誰?曰:「狄仁傑也。」有鄰云:「狄公是亡舅,欲得一見。」吏令門者為通。須臾
召入。仁傑起立,見有鄰,悲哭畢,問:「汝得放還耶?」呼令
上坐。有佐史過案,仁傑問:「是何案?」云:「李適之得宰相。」又問:天曹判未?對曰:「諸司並了,已給五年。」仁傑判紙
餘方畢,回謂有鄰:「汝來多時,屋室已壞。」令左右:「取兩丸藥與之,持歸,可研成粉,隨壞摩之。」有鄰拜辭訖,出
門十餘里,至一大坑,為吏推落,遂活。時炎暑,有鄰死,
經七日方活,心雖微暖,而形體多壞。以手中藥作粉,
摩所壞處,隨藥便愈,數日能起。崇簡召見,問其事,嗟
嘆久之。後月餘,李適之果拜相。
《酉陽雜俎》:開元末,蔡州上蔡縣南李村百姓李簡癇
疾卒。瘞後十餘日,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
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舍,亦因病死,經宿卻活,不復
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亮。驚問其故,言方病時,夢有二人著黃齎帖,見追行數里,至一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處,如人間六司」院,留居數日,所勘責事,悉不能對。忽有一人自外來,
稱:「錯追李簡,可即放還。」一吏曰:「李簡身壞,須令別託生。」時憶念父母親族,不欲別處受生,因請卻復本身。
少頃,見領一人至,通曰:「追到雜職汝陽張弘義。」吏又
曰:「弘義身幸未壞,速令李簡託其身,以盡餘年。」遂被
兩吏扶持卻出城,但行甚速,漸無所「知。忽若夢覺,見人環泣,及屋宇,都不復認。亮訪其親族名氏及平生細事,無不知也。先解竹作,因自入房,索刀具,破𥰓成器,語音舉止,信李簡也。」竟不返汝陽。時成式三從叔
父,攝蔡州司戶,親驗其事。昔扁鵲易魯公扈趙嬰齊
之心。及寤,互返其室,二室相諮,以是稽之,非寓言矣。
《廣異記》:「開元末,金壇」縣丞王甲以充綱領戶稅,在京
於左藏庫輸納,忽有使者至庫所,云「王令召丞,甲倉卒隨去,至城行十餘里,到一府署,入門聞故左常侍崔希逸語聲,王與希逸故三十年,因問門者,具知所以,求為通刺。門者入白,希逸問此人何在,遽令呼入,相見驚喜,謂甲曰:『知此是地府否』?甲始知身死,悲感久之」,復問:曾見崔翰否?翰是希逸子。王云:「入城已來,為開庫司,未暇至宅。」希逸笑曰:「真輕薄士,以死生易懷。」因問其來由,王云:「適在庫中,隨使至此,未了其故。」有頃,外傳王坐,崔令傳語白王云:「金壇王丞是己親友,計未合死,事了,願早遣。」時熱,恐其舍壞。王引入,謂
甲曰:「君前任縣丞,受贓相引,見丞著枷坐」庭樹下,問
云:「初不同情,何故見誣?」丞言:「受罪辛苦,權救倉卒。」王
云:「若不相關,即宜放去。」出門詣希逸別,希逸云:「卿已得還,甚善。傳語崔翰,為官第一,莫為人作枉,後自當之,取錢必折今生壽。每至月朝十五日,宜送清水一瓶,置寺中佛殿上,當獲大福。」甲問:「此功德云何?」逸云:
「冥間事卿勿預知,但有福即可。」言畢送出,至其所遂
活。
《朝野僉載》:天寶中,萬年主簿韓朝宗嘗追一人來,遲
決五下。將過縣令,令又決十下。其人患天行病而卒,
後於冥司下狀言朝宗,宗遂被追,至入鳥頸門極大
至中門前,一雙桐樹,門邊一閤垂簾幕,窺見故御史
洪子輿坐。子輿曰:「韓大何為得來此?」朝宗云:「被追來,不知何事。」子輿令早過,大使入屏牆,見故刑部尚書
李乂朝宗參見,云:「何為決殺人?」朝宗訴云:「不是朝宗打殺縣令重決,因患天行病,自卒非朝宗過。」又問縣
令:「決汝何牽他主簿?」朝宗無事,然亦受行杖,決二十
放還。朝宗至晚始蘇,脊上青腫疼痛,不復可言。一月
已後始可。後巡檢坊曲,遂至京城。南羅城有一坊,中
一宅門向南開,宛然記得追來及喫杖處,其宅空無
人居。問人云:「此是公主凶宅」,人不敢居。乃知大凶宅,
皆鬼神所處,信之。
《宣室志》:「故崔寧鎮蜀時,犍為守清河崔君既以啟尹真人函」〈事具靈仙篇也〉
是夕,崔君為冥司所召,其冥官即故
相呂諲也,與崔君友善,相見悲泣。已而謂崔曰:「尹真人有石函在貴郡,何為輒開?今奉上帝命,召君按驗,將如之何?」崔謝曰:「昏俗聾瞽,不識神僊事,故輒開真人之函,罪誠重。然以三宥之典,其不識不知者俱得原赦。儻公寬之,庶獲自新耳。」諲曰:「帝命至嚴,地府卑屑,何敢違乎?」即招按掾,出崔君籍。有頃,按掾至,白曰:
「崔君餘位五任,餘壽十五年。今上帝有命,折壽十三年,盡奪其官。」崔又謝曰:「與公平生為友,今日之罪,誠自己招,然故人豈不能宥之?」諲曰:「折壽削官,則固不可逃,然可以為足下致二年假職,優其廩祿,用副吾子之託。」崔又再拜謝,言粗畢,忽有雲氣藹然,紅光自
空而下。諲及庭掾,僕吏俱驚懼而起曰:「天符下。」遂揖
崔於一室中。崔即於隙間潛視之,見諲具巾笏,率庭
掾分立於庭,咸俛而拱。雲中有一人,紫衣金魚,執一
幅書,宣道帝命。於是諲及庭掾再拜受書,使駕雲而
上,頃之遂沒。諲命崔君出坐,啟《天符》視之,且歎且泣,
謂崔曰:「子識元三乎?」〈元相國第三名載也〉
崔曰:「乃布衣之舊耳。」諲曰:「血屬無類,吁!可悲夫!某雖與元三為友,至是亦無能拯之徒。」積悲歎詞,已又泣。既而命一吏送崔君
歸,再拜而出,與使者俱行,入郡城廨中,已身臥於榻。
妻孥輩哭而環之。使者引崔俯於榻,魂與身翕然而
合,遂寤其家,云:卒三日矣。本郡以白廉使,崔即治裝,
盡室往蜀,具告於寧,寧遂署攝副使,月給俸錢二十
萬。時元載方執國政,寧與載善,書遺甚多。聞《崔》之言,
懼其連坐,因命親吏齎五百金賂載左右盡購得其
書百餘幅,皆焚之。後月餘,元載籍沒。又二年,崔亦終
矣。
《瀟湘錄》:「相國李林甫家一奴號蒼璧,性敏慧,林甫憐之。一日忽卒然而死,經宿復蘇。林甫問之曰:『死時到何處見何事,因何卻得生也』?奴曰:『死時固不覺其死,但忽於門前見儀仗擁一貴人經過,有似君上。方潛窺之,遽有數人走來擒去,去至一峭拔奇秀之山,俄及一大樓下,須臾有三四人,黃衣小兒曰:『且立於此,候君旨』』。」見殿上捲一珠翠簾,依稀見一貴人,坐臨階
砌,似剸斷公事。殿前東西立仗衛,約千餘人。有一朱
衣人攜一文簿,奏言是新奉位亂國革命者安祿山
及祿山後相次三朝亂主,兼同時悖亂,貴人定案。殿
上人問朱衣曰:「大唐君隆基,君人之數雖將足,壽命之數未足,如何?」朱衣曰:「大唐之君,奢侈不節儉,本合折數,但緣不好殺,有仁心,故壽命之數在焉。」又問曰:
「安祿山之後數人,僭為偽主,殺害黎元,當須速止之,無令殺人過多,以傷上帝心慮,罪及我府。事行之日,當速止之。」朱衣奏曰:「唐君紹位,臨御以來,天下之人,安堵樂業,亦已久矣。據期運推遷之數,天下之人亦合罹亂,惶惶至矣。廣害黎元,必至傷上帝心也。」殿上
人曰:「宜速舉而行之,無失他安祿山之時也。」又謂朱
衣曰:「宜便先追取李林甫、楊國忠也。」朱衣曰:「唯。」受命
而退。俄頃,有一朱衣捧文簿至,奏曰:「大唐第六朝天子復位,及佐命大臣文簿。」殿上人曰:「可惜大唐世民效力甚苦,方得天下治,到今日復亂也。雖嗣主復位,乃至」於末代,終不治也。謂朱衣曰:「但速行之。」朱衣奏
訖又退。及將日夕,忽殿上有一小兒,忽喚蒼璧令對
見。蒼璧方子細,見殿上一人,坐碧玉案,衣道服,帶白
玉冠,謂蒼璧曰:「當卻回,寄語李林甫,速來歸我紫府,應知人間之苦也。」蒼璧尋得放回。林甫知必不久時
亂矣,遂潛恣酒色焉。
《廣異記》:洛陽郭大娘者,居毓財里,以當壚為業,天寶
初物故。其夫姓王,作河南府史,經一年暴卒,數日復
活。自說初被追見王,王云:「此人雖好酒,且無狂亂,亦不孤負他人,算又未盡,宜放之去處。」分訖,令所追人
引入地獄示罪報。初至糞池獄,從廣數頃,悉是人糞。
見其妻糞池中受穢惡,出沒數四。某悲涕良久,忽見
一人頭從空中落墮池側,流血滂沲。某問:「此是何人頭也?」使者云:「是秦將白起頭。」某曰:「白起死來已千餘載,那得復新遇害?」答曰:「白起以詐坑長平卒四十萬眾,天帝罰之,每三十年一斬其頭,迨一劫方已。」又去
一城,中悉是煻煨火,有數千人奔走其間,遙望城門,
馳欲出,至輒已閉。盤迴其間,苦痛備急事了,別王。王
言:「汝好飲酒,亦是罪終,須與一疾,不然無戒將來。」令
左右以竹杖染水,點其足上,因推坑中遂活。腳上點
處成一釘瘡,痛不可忍,卻後七年方死。
李及者,性好飲酒,未嘗餘瀝。所居在京積善里,微疾
暴卒,通身已冷,唯心微暖,或時屍語,狀若詞訴。家人
以此日夜候其活,積七八日方蘇。自云:初有鬼使追
他人,其家房中先有女鬼,以及飲酒不澆漓,乃引鬼
使追及。及知錯追已故,屢屍語也。其鬼大怒,持及不
捨。行三十餘里,至三門,狀若城府。領及見官,官問:「不追李及,何忽將來?」及又極理稱枉,官怒,撻使者二十
令送。及還,使者送及出門,不復相領。及經停曹司十
日許,見牛車百餘具,因問吏:「此是何適?」答曰:「祿山反,殺百姓不可勝數,今日車搬死按耳。」時祿山尚未反,
及言祿山不反,何得爾為?吏云:「尋當即反。」又見數百
人皆理死,按甚急,及尋途自還。久之至舍,見家人當
門不得入,因往南曲婦家將息。其婦若有所感,悉持
及衣服玩具等,中路招之,及乃隨還,見屍臥在床,力
前便活耳。
汝南周哲滯妻者,戶部侍郎席豫之女也。天寶中,暴
疾,危亟殆死,平生素有衣服,悉捨為功德。唯有一紅
地繡珠綴背襠,是母所賜,意猶惜之。未言,其疾轉劇。
又命佛工以背襠於疾所鑄二軀佛,未畢而卒。初,群
鬼搏撮席氏登大山,忽聞背後有二人喚令且住,群
鬼乃遷延不敢動。二人既至,顏色滋黑,灰土滿面,群
鬼畏懼。莫不駭散。遂引席氏還家。聞人號哭,二人直
至屍前。令入其中乃活。二人即新鑄二佛也。
滎陽鄭會,家在渭南,少以力聞。唐天寶末,祿山作逆,
所在賊盜蜂起,人多群聚州縣。會恃其力,尚在莊居,
親族依之者甚眾。會恆乘一馬,四遠覘賊,如是累月。
後忽五日不還,家人憂愁。然以賊劫之故,無敢尋者。
其家樹上忽有靈語,呼阿嬭,即會妻乳母也。家人惶
懼藏避。又語曰:「阿嬭不識會耶?前者我往探賊,便與賊遇,眾寡不敵,遂為所殺。我以命未合死,頻訴於冥官,今蒙見允,已判重生。我屍在此莊北五里道旁溝中,可持火來,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於溝中得其屍,
失頭所在。又聞語云:「頭北行百餘步,桑樹根下是也。到舍可以穀樹皮作線攣之,我不復來矣。努力勿令參差。」言訖,作鬼嘯而去。家人至舍,依其攣湊畢,通身
人色及腰目,數日乃能視。恒以米灌之,百日如常。
《西溪叢語》:明皇幸岷山,伶官奔走,李龜年曾於湘中
採訪使筵上唱「紅豆生南國,秋來發幾枝。贈君多採擷,此物最相思」云云。歌闋莫不望行在而慘然。龜年
唱罷,忽悶絕仆地,以左耳微煖,妻子未忍殯殮,經四
日乃蘇,曰:「我遇二妃,令」教侍女蘭苕唱祓,禊畢放還。
且言主人即復長安,而有中興之主也。謂龜年:「汝何憂乎?」《逸史》:選人李主簿者,新婚,東過華岳,將妻入廟謁金
天王,妻拜次氣絕而倒,唯心上微暖。送歸店,走馬詣
華陰縣,求醫卜之人,縣宰曰:「葉仙師善符術,奉詔投龍,迴去此半驛,公可疾往迎之。」李公單馬奔馳五十
餘里,遇之李生下馬拜伏流涕,具言其事。仙師曰:「是何魅怪,敢如此?」遂與先行,謂從者曰:「鞍馱速馳來,待」朱缽及筆至,店家已聞哭聲。仙師入見事急矣,且筆
墨及紙未來。遂畫符焚香,以水噀之,符化北飛去,聲
如旋風,良久無消息。仙師怒,又書一符,其聲如雷,又
無消息。少頃,鞍馱到,取朱筆等,令遣左右煮少許薄
粥,以候其起。乃以朱書一道符,噴水叱之,聲如霹靂。
須臾,口鼻有氣,漸開眼能言。問之:「某初拜時,金天王曰:『好夫人』。」第二拜云:「留取。」遣左右扶歸院。適已三日,
親賓大集,忽聞敲門。門者走報王,王曰:「何不逐卻?」乃
第一符也。逡巡門外,鬧甚,門者數人,細語於王耳。王
曰:「『且發遣第二符也』。俄有赤龍飛入,正扼王喉,纔能出聲曰:『放去』。」某遂有人送,乃第三符也。李生罄囊以
謝葉師,一無所取,是知「《靈廟》女子不得入也。」《書畫史》:「葉法善欲求李北海書碑,北海為括蒼太守,不可強,乃攝其魂書之。北海夢中書碑竟,醒而遣人追視,宛如夢中。今名《攝魂碑》。」《廣異記》:天寶末,長安有馬二娘者,善於考召。兗州刺
史蘇詵與馬氏相善。初,詵欲為子萊求婚,盧氏謂馬
氏曰:「我唯有一子,為其婚娶,實要婉淑。盧氏三女未知誰佳,幸為致之,一令其母自閱視也。」馬氏乃於佛
堂中結壇考召,須臾,三女魂悉至,萊母親自看,馬云:
「大者非不佳,不如次者必當為刺史婦。」蘇乃娶次女。
天寶末,萊至永寧令,死於祿山之難,其家懲馬氏失
言,洎二京收復,有詔贈萊懷州刺史焉。
《靈怪錄》:鄭生者,天寶末應舉之京,至鄭西郊,日暮,投
宿主人,主人問其姓,鄭以實對。內忽使婢告云:「娘子合是從姑。」須臾見一老母自堂而下,鄭拜見,坐語久
之,問其婚姻,乃曰:「姑有一外孫女在此,姓柳氏,其父見任淮陰縣令,與兒門地相埒,今欲將配君子,以為何如?」鄭不敢辭。其夕成禮,極人世之樂,遂居之。數月
姑謂鄭生:「可將婦歸柳家。」鄭如其言,挈其妻至淮陰。
先報柳氏,柳舉家驚愕。柳妻意疑令有外婦,生女怨
望形言。俄頃,女家人往視之,乃與家女無異。既入門,
下車冉冉行庭中,內女聞之笑出視,相值於庭中。兩
女忽合,遂為一體。令即窮其事,乃是妻之母先亡而
嫁外孫女之魂焉。生復尋舊跡,都無所有。
《廣異記》:「江陵尉薛濤,以乾元中死,三日活。自言初逢一吏持帖,云:王使追押帖作祜字。濤未審是何王鞴馬便去,行可十餘里,至一城,其吏排闥便入廳中,一人羽衛如王者,濤入再拜,王問:『君是荊州吏耶』?濤曰:『是』。王曰:『罪何多也,今訴君者不可勝數。對曰:『往任成固縣尉,成固主進鷹鷂,濤典其事,不得不殺,殺多誠有之』』。」王曰:「殺有私乎?」曰:「亦有之。」「公私孰多?」曰:「私少於公。」王曰:「誠然。君祿福甚厚,壽命未已,彼亦無如君何,不得不追對耳。」令濤出門遍謝諸命。濤至,見雉兔等
遍滿數頃,皆飛走逼濤。濤云:「天子按鷹鷂,非我所為。觀君輩意旨,盡欲殺我,其何故也?適奉問為君寫經像,使皆託生,何必眾人殺一命也。」王又令人傳語久
之,稍稍引去。濤入,王謂之曰:「君算未盡,故特為君。既還,宜作功德以自贖耳。」濤再拜數四。王問:「君讀書否?」曰:「頗常讀之。」又問:「知晉朝有羊祜否?」曰:「知之。」王曰:「即我是也。我昔在荊州,曾為刺史,卒官舍,故見君。江陵之吏,增依依耳。」言訖辭出,命所追之吏送之歸舍,遂
活。
韋廣濟,上元中暴死。自言初見持帖,云閻羅王追己
為判官,已至門下,而未見王。須臾,衢州刺史韋黃裳
復至,廣濟拜候。黃裳與廣濟為從兄弟,問汝何由而
來,答云:「奉王帖追為判官。」裳笑曰:「吾已為之,汝當得去。」命坐久之,命所司辦食。頃之食至,盤中悉是人鼻
手指等。謂濟曰:「此鬼道中食,弟既欲還,不宜復喫。」因
令向前人送廣濟還。及蘇說其事,而黃裳猶無恙。後
數日而暴卒。
饒州龍興寺奴名阿六,寶應中死。隨例見王地下所
由,云:「汝命未盡」,放還出門。逢素相善胡,其胡在生以
賣餅為業,亦於地下賣餅,見阿六忻喜,因問家人,并
求寄書。久之,持一書謂阿六曰:「無可相贈,幸而達之。」言畢,推落坑中乃活。家人於手中得胡書,讀云:「語地下常受諸罪,不得託生,可為造經相救。」詞甚悽切。其
「家見書,造諸功德,奴夢胡云:『勞為送書,得免諸苦,今已託生人間,故來奉謝,亦可為謝妻子』。」言訖而去。
周頌者,天寶中進士登科,永泰中授慈溪令。在官夜
暴卒,為地下有司所追。至一城,其人將頌見,王門外
忽逢吉州刺史梁乘,問頌:何以至此地獄耶?初頌雖
死,意猶未悟,聞道地獄,心甚悽然。因哽咽悲涕。向乘
云:「母老子幼,漂寄異域,奈何而死?求見修理。」乘言:「當相為白,君第留此。」入門,聞呵叱云:「判官見王。」久之乃
出,謂頌曰:「已論遣君,宜暫見王,無苦也。」有頃,使者引
頌入見王。王形貌甚偉,頭有兩角,問頌曰:「公作官不橫取人財否?」頌云:「身是平時進士進身,官至慈溪縣令,皆是累歷,未嘗非理」受財。王令檢簿,檢訖云:「甚善,甚善!既無勾當,即宜還家,衣裳得無隳壞耶?」頌意謂
衣裳是形骸,便答云:「適爾辭家,衣裳故當未損。」再拜
辭出。乘甚喜,云:「王已相釋,理可早去。」頌云:「道路茫昧,何爾歸去?」乘令追人送頌。行數里,其人大罵云:「何物等流,使我來去,迎送如是,獨不解一言相識?孤恩若是!如得五千貫,當送汝還。」頌云:「紙錢五千貫,理易辦。」因便許之。使者乃行十餘里,至一石井,坐其側,復求
去。人言:「入井即活,更何所之。」遂推頌落井而活。
《獨異志》:唐大曆元年,周智光為華州刺史,劫剝行侶,
旋欲謀反,遣吏邵進潛往京,伺朝廷禦伐之意。進歸
告曰:「朝廷無疑公之心。」光怒,以其葉朝廷而紿于己。
遽命斬之。既而甚悔,速遣送其首付妻兒。妻即以針
紉頸,俄頃復活,以藥傅之,然猶懼。智光使人告光曰:
「進本蒲人,今欲歸葬。」光亦賙賻之。既至蒲,浹旬其瘡
平愈,乃改姓他遊。後三十年,崔顒為宋州牧,晨衙,有
一人投刺曰:「故吏。」顒召見,訊其由,進曰:「明公昔為周智光從事。」因敘其本末,顒乃省悟,與縑帛揖之而去。
《前定錄》:韋泛者,不知其所來,大曆初,罷潤州金壇縣
尉,客遊吳興,維舟于興國佛寺之水岸。時正月朢夜,
士女繁會,泛方寓目,忽然暴卒。縣吏捕驗,其事未已,
再宿而甦。云見一吏持牒來,云府司追,遂與之同行。
約數十里,忽至一城,兵衛甚嚴,入見多是親舊往還,
泛驚問吏曰:「此何所也?」吏曰:「此非人間也。」泛方悟死
矣,俄見散騎呵道而來,中有一人,衣服鮮華,容貌甚
偉。泛前視之,乃故人也。驚曰:「君何為來此?」曰:「為吏所追。」其人曰:「某職主召魂,未省追子。」因思之曰:「嘻!誤矣,所追者非追君也,乃兗州金鄉縣尉韋泛也。」遽叱吏
送之歸。泛既喜得返,且恃其故人,因求其祿壽。其人
不得已,密謂一吏,引於別院,立泛於門。吏入,持一丹
筆來,書其左手曰:「前楊復後楊,後楊年年強,七月之節歸元鄉。」泛既出,前所追吏亦送之。既醒,具述其事
沙門法一好異事,盡得其實,因傳之。後六年,以調授
太原楊曲縣主簿,秩滿至京師,適遇所親與鹽鐵使
有舊,遂薦為楊子縣巡官,在職五年。建「中元年六月二十八日,將赴選,以暴疾終於廣陵旅舍。」其日乃立
秋日也。
《廣異記》:「睦州司馬韋延之,秩滿寄居蘇州嘉興。大曆八年患痢疾,夏月獨寐,廳中,忽見二吏云:『長官令屈。延之問長官為誰,吏云:『奉命追公,不知其他。延之疑是鬼魅,下地欲歸,吏便前持其袂云:『追君須去,還欲何之。延之身在床前,神乃隨出,去郭復不見陂澤,但是陸路,行數十里,至一所,有府署,吏將延之過大使』』』」,
大使傳語,領過判官,吏過延之,判官襴笏下階,敬肅
甚謹。因謂延之曰:「有人論訟,事須對答。」乃令典領于
司馬對事。典引延之至房,房在判官廳前。廳如今之
縣令。廳,有兩行屋,屋間悉是房,房前有斜眼格子,格
子內板床坐人。典令延之坐板床對事。須臾,引囚徒
六七人,或枷或鎖,或露手者,至延之所。典云:「汝所論訟,韋司馬取錢,今宜獻酬自直也。」問云:「所訴是誰?」曰:
「是韋冰。」司馬實不識此人。典便賀司馬云:「今得重生,甚喜。」乃引延之至判官所具白。判官亦甚相賀。處分
令還白大使,放司馬迴。典復領延之至大使廳,大使
已還,內傳語:「放韋司馬去」,遣追韋冰。須臾,綠衫吏把
案來,呵追吏:何故錯追他人,各決六十,血流被地,令
便送還。延之曰:「欲見向後官職吏云何用知之?」延之
苦,請吏開簿,延之名後,但見白紙,不復有字,因爾遂
出。行百餘步,見吏拘清流縣令鄭晉客。至是,延之外
甥。延之問:「汝何故來?」答曰:「被人見訟。」晉客亦問延之
云:「何故來?」延之云:「吾被錯追,今得放還。」晉客稱善數
四,欲有傳語,吏拘而去,竟不得言,但累迴顧云:「舅氏千萬。」延之至舍乃活。問晉客,云:「死來五六日,韋冰宅住上元。」即以延之重生。明日,韋冰卒。
《獨異記》:「大曆中,將作少匠韓晉卿女適尚衣奉御韋隱。隱奉使新羅,行及一程,愴然有思,因就寢,乃覺其妻在帳外,驚問之,答曰:『愍君涉海,志願奔而隨之。人無知者。隱即詐左右曰:『欲納一妓,將侍枕蓆』。人無怪者。及歸已二年,妻亦隨至,隱乃啟舅姑首其罪,而室中宛存焉。及相近,翕然合體,其從隱者乃魂也』。」《酉陽雜俎》:「明經趙業,貞元中選授巴州清化縣令,失志成疾,惡明不飲食四十餘日,忽覺室中雷鳴,頃有赤氣如鼓輪轉至床騰上,當心而住。初覺精神游散如夢中,有朱衣平幘者引之東行,出山斷處,有水東西流,人甚眾,久立視。又之東行一橋,飾以金碧。過橋北入一城,至曹司中,人吏甚眾,見妹婿賈」奕與己爭
殺牛事,疑是冥司,遽逃避至一壁間,牆如黑石,高數
丈,聽有呵喝聲。朱衣者遂領入大院,吏通曰:「司命過人。」復見賈奕,因與辯對,奕固執之,無以自明。忽有巨
鏡徑丈,虛懸空中,仰視之,宛見賈奕鼓刀,趙負門,有
不忍之色,奕始伏罪。朱衣人又引至司人院,一人被
褐帔紫霞冠,狀如尊像,責曰:「何故竊撥撲頭二事?在滑州市隱橡子三升。」因拜之無數。朱衣者復引出,謂
曰:「能游上清乎?」乃共登一山,下臨流水,其水懸注騰
沫,人隨流而入者千萬,不覺身亦隨流。良久,住大石
上,有青白暈道,朱衣者變成兩人,一道之,一促之,乃
升石崖上立,坦然無塵。行數里,旁有草如紅藍,莖葉
密,無刺,其「花拂拂然飛散空中。又有草如苣,附地亦飛。花,初出如《馬勃》破,大如疊,赤黃色。過此見火如山,橫亙天。」候燄絕,乃前至大城。城上重譙街列果樹,仙
子為伍,迭謠鼓樂,仙姿絕世。凡歷三重門,丹雘交煥。
其地及壁澄光可鑑,上不見天,若有絳暈都覆之。正
殿三重,悉列尊像,見道士一人,如舊相識。趙求為弟
子,不許。諸樂中如琴者,長四尺,九絃近頭尺餘,方廣,
中有兩道,橫以變聲。又如一酒榼,三絃長三尺,腹面
上廣下狹,背豐隆。項有《過錄》,乃引出闕南一院中,有
絳冠紫霞帔,命與二朱衣人坐廳事,乃命先過戊申
錄錄如人間詞狀,首冠人生辰,次言姓名年紀,下注
生月日,別行橫布六旬甲子,所有功過,日下具之,如
無即書無事。趙自窺其錄,姓名、生辰日月,一無差錯
也。過錄者,數盈億兆。朱衣人言:「每六十年,天下人一過錄,以考校善惡,增損其筭也。」朱衣者引出北門至,
向路執手別曰:「游此是子之魂也,可尋此行,勿返顧,當達家矣。」依其言,行稍急,蹶倒如夢覺,死已七日矣。
趙著《魂游上清記》,敘事甚詳悉。
《續元怪錄》:張質者,猗氏人。貞元中明經,授亳州臨渙
尉。到任月餘,日暮見數人執符來追,其僕亦持馬俟
於階下,乘馬隨之。出縣門,縣吏列坐門下,略無起者。
質怒曰:「『州司暫追官不遽發,人吏敢無禮耶』?人亦不顧。出數十里,至一柏林,使者曰:『到此宜下馬』。」遂步行
百餘步入城,直北有大府門,署曰「北府。」入府,徑西有
門題曰:「推院」,吏士甚眾。門人曰:「臨渙尉張質。」遂入,見
一美鬚髯衣緋人,據案而坐,責曰:「為官本合理人,因何曲推事,遣人枉死?」質被捽,搶地呼曰:「質本任解褐得到官,月餘未嘗推事。」又曰:「案牘分明,訴人不遠。府命追勘,仍敢言欺,取枷枷之。」質又曰:「訴人既近,請與相見。」曰:「召冤人來。」有一老人眇目自西房出,疾視質
曰:「此人年少,非推某者。」仍敕錄庫檢。猗氏張質,貞元
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臨渙尉,又檢訴狀被屈事,
又牒陰道亳州。其年三月,臨渙見任尉年名,如已受
替替人年名,并受上月日得牒。其年三月,見任尉江
陵張質,年五十一,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任,十七
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替人猗氏張質,年四十七,檢
狀過。判官曰:「名姓偶同」,遂不審勘。本典決十下改「追正身。」執符者復引而迴,若行高山,墜於巖下,如夢覺,
乃在柏林中,伏於馬項上,雨裛背痛,不能自起,且不
知何處。隱隱聞樵歌之聲,知其有人,遂大呼救命。樵
人來,驚曰:「縣失官人及馬,此非耶?」競來問,質不能對。
扶正其身,策以送縣。質之馬,為鬼所加,僕人不知。縣
既失質,其宰惑之,且疑。質之初臨,嚴於吏,吏怨而殺
之。是夜,坐門者及門人當宿之吏,莫不禁錮,尋求不
得者,已七日矣。質歸憩數日,方能言,然神識遂闕。
《金剛經》鳩異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剛
經》,遇疾死,弟子啟手足猶熱,不即入木,經七日卻活。
云:初見冥中若王者,以念經故,合掌降階,因問訊,言:
「更容上人十年在世,勉出生死。」又問:「人間眾僧中,後食薏苡仁及藥,食此大違本教。」《燈報》云:「律中有開遮條,如何?」云:「此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
無飲藥者。
公安潺陵林百姓王從貴妹未嫁,常持《金剛經》。貞元
中,忽暴疾卒,埋已三日,其家復墓,聞塚中呻吟,遂發
視之,果有氣,輿歸,數日能言。云:初至冥間,冥吏以持
經功德放還。王從貴能治木,嘗於公安靈化寺起造,
其寺禪師曙中,嘗見從貴說。
《宣室志》:「彭城劉溉者,貞元中為韓城令,卒於官,家甚貧,因寄韓城佛寺中。歲未半,其縣丞竇亦卒,三日而寤。初,竇生晝寐,夢一吏導而西去,經高原大澤數百里,抵一城,既入門,導吏亡去,生懼甚,即出城門,門有衛卒,舉劍而列,竇生訊之,衛卒舉劍南指曰:『由此走生道耳』。」竇始知身死,背汗而髀慄,即南去,雖殆不敢
息。俄見十餘人立道左,有一人呼竇生挈其手以泣。
熟視之,乃劉溉曰:「君子何為而來?」竇具以告,曰:「我自與足下別,若委身於陷穽中,念平生時安可得?」因涕
泣。竇即訊冥途事,溉泣不語。久之,又曰:「我妻子安在,得無恙乎?」竇曰:「汝妻子僑居韓城佛寺中,將半歲矣。」溉曰:「子今去,為我問訊,我以窮泉困」辱,邈不可脫,每
念妻孥若肘而不忘,步幽顯之恨,何可盡道哉!別謂
竇曰:「我有詩贈君曰:『冥路杳杳人不知,不用苦說使人悲。喜得逢君傳家信,後會茫茫何處期』。」已而又泣,
竇遂告別。未十餘里,聞擊鐘聲極震響,因悸而寤。竇
即師錫從祖兄,其甥崔氏子,常以此事語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