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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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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十三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五
北魏
〈
道武帝皇始二則 天興二則 天賜二則 明元帝永興一則 泰常一則 太
武帝始光一則 延和二則 太延一則 太平真君六則 正平一則 文成帝興安一則
太安三則 和平三則 獻文帝天安一則 皇興三則 孝文帝延興三則 永明一則
太和十二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正始三則 永平三則 延昌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
則 神龜二則 正光二則 孝昌三則 武泰一則 孝莊帝永安三則 前廢帝普泰一
則 出帝永熙二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興和三則 武定二則
〉
北齊
〈
總一則 文宣帝天保三則 廢帝乾明一則 武成帝大寧一則 河清一則
後主天統三則 武平二則
〉
北周
〈
總一則 孝閔帝一則 明帝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四則 天和二則 建德四
則 宣政一則 宣帝大象二則
〉
隋
〈總一則 高祖開皇八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三則〉
官常典第十三卷
宗藩部彙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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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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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武帝皇始元年初封拜宗室仍五等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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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皇始元年秋九月戊午,初建臺省,置百官,封公侯將軍、刺史、太守、尚書郎已下,悉用文人。」按《官氏志》:「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備置百官,封拜五等。」《皇始二》年,封元儀、元題皆為王。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二年夏五月甲寅,以東平公元儀為驃騎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兗豫雍荊徐揚六州牧、左丞相,封衛王;襄城公元題進封為王。」天興元年進元遵元順為王詔吏部郎中鄧淵立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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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道武帝本紀》:皇始二年:「冬十月甲申,中山平。」天興元年「春正月,置行臺於中山,詔左丞相、守尚書令衛王儀鎮中山,略陽公元遵鎮渤海之合口。三月,徵左丞相衛王儀還京師,詔略陽公遵代鎮中山。夏四月壬戌,進遵封常山王,南安公元順進封毗陵王。冬十有一月辛亥,詔尚書吏部郎中鄧淵典官制,立」爵品。
天興六年冬封皇子嗣等四人及秦愍陳留二王子
皆為王。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六年冬十月乙卯,立皇子嗣為齊王,加車騎大將軍位,相國紹為清河王,加征南大將軍,熙為平陽王,曜為河南王。封故秦愍王子夔為豫章王,陳留王子右將軍悅為朱提王。」按《明元帝
本紀》,「帝諱嗣,太祖長子也。天興六年封齊王,拜相國。」天賜六年冬十月清河王紹作逆太祖崩帝入誅紹壬申即皇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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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賜元年,制「爵四等,封皇子為王,宗室為公侯子。定郡縣品第之差」,詔皆置臣吏。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賜元年秋九月,帝臨昭陽殿,分置眾職,引朝臣文武,親自簡擇,量能敘用。制爵四等,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之號。追錄舊臣,加以封爵,各有差。」按《官氏志》:「天賜元年九月,減五等之爵,始分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號。皇子及異姓元功上勳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為公,諸公降為侯,侯、子亦以此為差。」於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
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
封大縣;子;封小縣;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
第四品。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
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
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臣,總統群隸。
按《文獻通考》:「後魏道武皇始元年,始封五等。至天賜元年,減五等之爵,始分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之號。其後復加伯男焉。」天賜四年,封諸皇子修等四人為王常山王遵賜死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四年春二月,封皇子修為河間王,處文為長樂王,連為廣平王,黎為京兆王。夏五月,常山王遵有罪賜死。」明元帝永興元年冬十有二月戊戌封衛王儀子良為南陽王陰平公元烈進爵為王高涼王樂真改封平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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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泰常七年封皇子燾等七人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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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七年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燾為泰平王。燾字佛釐,拜相國,加大將軍;丕為樂平王,加車騎大將軍;彌為安定王,加衛大將軍;範為樂安王,加中軍大將軍;健為永昌王,加撫軍大將軍;崇為建寧王,加輔國大將軍;俊為新興王,加鎮軍大將軍。」按《太武帝本紀》,帝諱燾,太宗明元皇帝之長子
也,泰常七年四月封《泰平王》,五月為「監國」,八年十月
壬申,即皇帝位。
太武帝始光三年夏五月辛卯中山公元纂進爵為王南安公元素復先爵常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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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延和元年以立皇太子詔王公將軍以下普增爵秩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延和元年春正月丙午立皇子晃為皇太子己巳詔曰朕以眇身獲奉宗廟思闡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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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廓清九服,遭值季運,天下分崩,是用屢征,罔或寧
息。自始光至今,九年之間,戎車十舉,群帥文武,荷戈
被甲,櫛風沐雨,蹈履鋒刃,與朕均勞。賴神祗之助,將
士宣力,用此摧折強豎,克翦大憝,兵不極武而二寇
俱滅,師不違律而遐方以寧。加以時氣和洽,嘉瑞並
降,遍于郡國,不可勝紀,豈朕一人,獨應此祜?斯亦群
后協同之所致也。公卿因茲稽諸天人之會,請建副
貳。夫慶賞之行,所以褒崇勳舊,旌顯賢能,以永無疆
之休。其王公將軍以下,普增爵秩,啟國承家,修廢官,
舉儁逸,蠲除煩苛,更定科制,務從輕約,除故革新,以
正一統。群司當深思效績,直道正身,立功立事,無或
懈怠,稱朕意焉。
延和三年。春閏月己卯。彭城公元栗進爵為王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是年閏三月〉
太延二年冬閏月乙丑潁川王提改封武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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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是年閏十一月〉
太平真君元年冬十有二月以河南王曜子羯兒為河間王後改封略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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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二年春三月庚戌《新興王俊》《略陽王羯兒》
有罪並黜為公。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三年,封皇子《伏羅》等五人為王。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太平真君三年冬十月己卯,封皇子伏羅為晉王,翰為秦王,譚為燕王,建為楚王,余為吳王。」太平真君四年,詔諸功臣以爵歸第,隨時朝請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四年冬十有一月甲子詔曰:『朕承祖宗重光之緒,思闡洪基,恢隆萬世。自經營天下,平暴除亂,埽清不順,二十年矣。夫陰陽有往復,四時有代謝,授子任賢,所以休息優隆,功臣式圖長久,蓋古今不易之令典也。其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諸朕功臣,勤勞日久,皆以爵歸第,隨時朝請,饗宴朕前,論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更進賢俊,以備百官。主者明為科制,以稱朕心』。」太平真君七年秋八月復略陽公《羯兒》王爵。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十年冬十有二月己酉,「以平昌公《元託真》為《中山王》。」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正平元年元旦大會群臣受爵者二百餘人又封皇孫濬為王尋以嫡嗣不果封因改建秦燕楚吳四王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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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正平元年春正月丙戌朔,大會群臣於江上,班賞各有差,文武受爵者二百餘人。冬十有二月丁丑,封皇孫濬為高陽王。尋以皇孫世嫡,不宜在藩,乃止。封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按《文成帝
本紀》,「帝諱濬,恭宗景穆皇帝之長子也。少聰達,世祖愛」之,常置左右,號「世嫡皇孫。」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
皇帝位於永安前殿。
文成帝興安二年封建寧王崇子麗為濟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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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文成帝本紀》:興安二年:「春正月辛巳,封建寧王崇子麗為濟南王。二月己未,司空、京兆王杜元寶謀反,伏誅。建寧王崇、崇子濟南王麗為元寶所引,各賜死。」太安三年夏五月己巳封皇弟新成為陽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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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四年春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大饗群臣
於山下班賞進爵各有差。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五年。夏四月乙巳。封皇弟子推為京兆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和平二年封皇弟小新成等四人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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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文成帝本紀》:和平二年「秋七月戊寅,封皇弟小新成為濟陰王,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為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為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為廣平王。」和平四年春三月乙未。皇子胡仁薨。追封樂陵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按《景穆十二王傳》。樂陵
王胡兒。景穆皇帝子。和平四年薨。追封樂陵。謚曰康。
無子。
〈按本紀作皇子與傳異〉
和平五年春正月丁亥,封皇弟雲為任城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獻文帝天安元年以元孔雀為濮陽王詔詐取爵位者削其爵假爵號者子孫不得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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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獻文帝本紀》:天安元年:「春正月乙亥,以侍中元孔雀為濮陽王。秋七月,詔諸有詐取爵位,罪特原之,削其爵職。其有祖父假爵號貨賕以正名者,不聽繼襲。諸非勞進超遷者,亦各還初。不以實聞者,以大不敬論。」皇興元年冬十月癸卯濮陽王孔雀坐怠慢降爵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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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皇興二年秋九月辛亥,封皇叔楨為南安王,長壽為
《城陽王》,《太洛》為《章武王》,休為《安定王》。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皇興四年夏五月,封皇弟長樂為《建昌王》。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孝文帝延興元年冬十有二月壬辰復前濮陽王孔雀本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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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延興二年,封皇叔略為王。詔諸假爵不得世襲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二年冬十有一月丁亥,封
皇叔略為廣川王。按《官氏志》,延興二年五月,詔曰,
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皆引此
奏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稱,隨而
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貢獻而得
假爵者,「皆不得世襲」延興五年。冬十有二月丙寅,《建昌王長樂》改封《安樂
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永明元年目辰及羅拔皆進爵為王元丕進爵為正王孔雀有罪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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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永明元年:「夏六月戊寅,尚書左僕射、南平公目辰為司徒,進封宜都王。秋七月甲辰,濮陽王孔雀有罪賜死。冬十月乙丑,進征西大將軍、假東陽王元丕爵為正王。辛未,濟南公羅拔進爵為王。」太和三年冬十有一月癸丑進假梁郡公元嘉爵為假王督二將出淮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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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夏六月戊午。封皇叔簡為《齊郡王》。猛為安
豐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九年,制「封王者之祿各有差。」以廣陽王建第二
子紹建為王,封諸皇弟禧等六人皆為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九年春二月己亥,制皇子封王者,皇孫及曾孫紹封者,皇女封者,歲祿各有差。以廣陽王建第二子嘉紹建後,為廣陽王。三月丙申,封皇弟禧為咸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詳為北海王。」按《宣武帝本紀》,
景明二年夏五月壬戌,咸陽王禧謀反,賜死。
太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秋八月乙
亥。給尚書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大小組綬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三年春三月甲子,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貪
賕削封。夏六月,汝陰王天賜、《南安王楨》並坐贓賄,免
為庶人。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四年。冬十月庚辰。京兆王太興有罪。免官削
爵。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六年,降諸王公侯爵一等。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十有六年春正月乙丑,制:諸遠屬非太祖子孫及異姓為王者,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伯,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太和十八年,徙建河南、潁川二王封國,定五等,開國
食邑者,歲祿之差。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十有八年春二月丙申,河南王幹徙封趙郡,潁川王雍徙封高陽。冬十有二月己酉,詔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太和十九年。夏五月己巳。城陽王鸞赭陽失利。降為
定襄縣王。冬十有二月辛酉。前南安王楨。復本封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二十年改建始平王勰封國,復封城陽、汝陰二
王,而以太興為西河王。樂陵王思譽以坐事削爵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二十年春正月丁卯,詔改姓為元氏。壬辰,改封始平王勰為彭城王,以定襄縣王鸞復封城陽王。冬十有一月乙酉,復封前汝陰王天賜孫景和為汝陰王,前京兆王太興為西河王。十有二月」戊辰,《恆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謀反,遣行吏部尚書、
任城王澄案治之。樂陵王思譽坐知泰陰謀,不告,削
爵為庶人
太和二十一年,封皇子愉等三人為王,以齊郡王子
琛為河間王若後。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二十有一年,秋八月壬戌,立皇子愉為京兆王,懌為清河王,懷為廣平王。冬十有二月戊戌,以齊郡王子琛紹河間王若後。」按《宣武帝
本紀》,「永平元年秋八月癸亥,冀州刺史京兆王愉據州反。乙丑,假尚書李平鎮北將軍,行冀州事以討之。九月癸卯,李平克信都,元愉北走,統軍叔孫頭執送信」都。群臣請誅愉。帝弗許。詔送京師按《孝明帝本
紀》。「正光元年秋七月丙子。侍中元乂。劉騰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懌。總攝禁兵。」太和二十三年,復樂陵王思譽本封,復定王及五等
封爵,職次為五品。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二十有三年春二月癸亥,復樂陵王思譽本封。」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王、第一品
開國縣公、散公、從第一品開國縣侯,第二品散侯、從
第二品開國縣伯,第三品散伯、從第三品開國縣子,
第四品散子、從第四品開國縣男,第五品歸義侯、率
義「侯、順義侯、朝服侯、散男。從第五品。」前世職次皆無
從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別制也。
宣武帝景明四年夏六月壬午朔封皇弟悅為汝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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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正始元年夏五月丁未朔太傅北海王詳以罪廢為庶人秋八月丁酉封元英為中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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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正始三年春三月己卯,《樂浪王長命》坐殺人賜死,國
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正始四年秋八月己亥,中山王英坐鍾離敗退,除名
為民。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元年秋九月丙戌復前中山王英本封冬十月丁巳詔復故北海王詳本封葬以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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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二年封故北海王子顥為北海王。又詔定同姓
五等班爵出身之敘。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永平二年:秋九月辛巳,封故北
海王子顥為北海王。「冬十有二月,詔曰:五等諸侯,比無選式,其同姓者出身公正六下,侯從六上,伯從六下,子正七上,男正七下。可依此敘之。」永平三年。冬十有二月辛巳。江陽王繼。坐事除名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延昌四年春正月丁巳孝明帝即位秋八月壬辰復前江陽王繼本國以濟南王彧復先封為臨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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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孝明帝熙平二年春二月丁未封御史中尉元匡為東平王夏四月乙卯安定王超改封北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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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神龜元年夏四月甲辰江陽王繼改封京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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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神龜二年秋八月己未御史中尉東平王匡坐事削
除官爵。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正光四年追復咸陽王禧等三人王爵並改建其國尋復范陽王懌仍為清河王河間王琛章武王融北海王顥俱以貪汙削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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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正光四年春二月壬申,追復故咸陽王禧為敷城王,京兆王愉為臨洮王,清河王懌為范陽王,以禮加葬。丁丑,河間王琛、章武王融並以貪汙削爵。秋八月癸未,追復故范陽王懌為清河王。冬十有二月,徐州刺史北海王顥坐貪汙削除官爵。正光五年臨淮王彧削爵,尋復。並復河間王琛、北海」《王顥》《章武王融》官爵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五年春三月,沃野鎮人破落汗拔陵聚眾反。詔臨淮王彧為鎮軍將軍,假征北將軍,都督北征諸軍事以討之。夏五月,臨淮王彧敗於五原,削除官爵。秋七月戊午,復河間王琛、臨淮王彧本封。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太提據城反,自稱秦王。太提尋死,子念生代立,僭稱天子,號年天建,置百官。秋九」月壬申,詔復撫軍將軍、北海王顥官爵為都督,並率
諸將西討。冬十有二月壬辰,汾州正平、平陽山胡叛
逆,詔「復征東將軍、章武王融封爵,為大都督,率眾討之。」孝昌元年春二月詔復樂浪王長命本爵以其子忠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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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孝昌二年,追復中山王熙本爵,子叔仁紹之,封元略
義陽王,尋改東平;復京兆王繼本封江陽王,進封廣
川公,邵武城公子攸皆為王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正光元年秋八月甲寅,相州刺
史、中山王熙舉兵,欲誅侍中元乂、劉騰,不果,見殺。孝
昌二年春三月庚子,追復中山王熙本爵,子叔仁紹
之。夏五月丁未,前給事黃門侍郎元略自蕭衍還朝,
封義陽王。六月丙子,義陽王略改封東平王。戊寅,詔
復京兆王繼本封江陽王。秋八月丙子,進封廣川縣
公元邵為常山王。戊子,進散騎常侍御史中尉、武城
縣開國公子攸為長樂王按《孝莊帝本紀》,帝諱子
攸,彭城王勰之第三子。肅宗初,以勰有魯陽翼衛之
勳,封武城「縣開國公。」《孝昌》二年八月,進封《長樂王》。《武
泰》元年春二月,肅宗崩,帝即位。
孝昌三年春二月丁未,追復故「東平王匡爵,改封《濟南王》。」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武泰元年太后以臨洮世子釗踐阼詔亡官失爵聽復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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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武泰元年春正月乙丑,皇女生,
祕言皇子。二月癸丑,帝崩。甲寅,皇子即位。皇太后詔
曰:「皇家握曆受圖,年將二百,祖宗累聖,社稷載安。高祖以文思先天,世宗以下武經世,股肱惟良,元首穆穆。及大行在御,重以寬仁奉養,率由溫明恭順。朕以寡昧,親臨萬國,識謝塗山,德慚文母。屬妖逆遞興,四」郊多故,實望穹靈降祜,麟趾眾繁。自潘充華有孕椒
宮,冀誕儲兩,而熊羆無兆,維虺遂彰。于時直以國步
未康,假稱統嗣,欲以底定物情,係仰宸極。何圖一旦
弓劍莫追,國道中微,大行絕祀。皇曾孫故臨洮王寶
暉世子釗,體自高祖,天表卓異。大行平日,養愛特深,
義齊若子,事符當璧。及翌日弗愈,大「漸彌留,乃延入青蒲,受命玉几,暨陳衣在庭,登策靡及。允膺大寶,即日踐阼,朕是用惶懼忸怩,心焉靡洎。今喪君有君,宗祏惟固,宜崇賞卿士,爰及百辟,凡厥在位,並加陟敘。內外百官文武督將征人,遭艱解府,普加軍功二階。其禁衛武官直閣以下,直從以上及主帥,可軍功三階。其亡官失爵,聽復」封位。《謀反大逆》削除者,不在斯
限。清議禁錮,亦悉蠲除。若二品以上,不能自受者,任
授兒弟。可班宣遠邇,咸使聞知。
孝莊帝永安元年大封同姓諸王並追復故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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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莊帝本紀》,「永安元年春二月,肅宗崩,大都督尒朱榮將向京師,謀欲廢立。以帝家有忠勳,且兼民望,陰與帝通。榮乃率眾來赴。夏四月丙申,帝與兄弟夜北渡河,丁酉,會榮於河陽,戊戌,南濟河,即帝位。以兄彭城王劭為無上王,弟霸城公子正為始平王,以榮為使持節、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將軍、尚書令、領軍將軍、領左右,封太原王。」己亥,百寮相率有司,
奉璽紱,備法駕,奉迎於河梁。庚子,車駕巡河,西至陶
渚。榮以兵權在己,遂有異志,乃害靈太后及幼主,次
害無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陽王雍、司空
公元欽、儀同三司元恆芝、儀同三司、東平王略、廣平
王悌、常山王邵、北平王超、任城王彝、趙郡王敏、中山
王叔仁、齊郡王溫,公卿已下二千餘人,列騎衛帝,遷
於便幕。既而榮悔,稽顙謝罪。辛丑,車駕入宮,御太極
殿,詔改《武泰》為建義元年。壬寅,太原王尒朱榮上表,
請追諡「無上王」為「皇帝」,詔從之。癸卯,以安南將軍、并
州刺史元天穆為太尉公,封上黨王;中軍將軍、殿中
尚書元諶為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封魏郡王;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元瑱為東海王。甲辰,追復故廣陽王淵、故安樂王鑒爵。通直散騎常侍、敷城王坦為咸陽王」,諫議大夫元貴平為東萊王,直閣將軍元肅
為魯郡王,祕書郎中元曄為長廣王。以北平王超還
復為安定王。是月,汝南王悅、北海王顥、臨淮王彧前
後奔蕭衍。六月丁亥朔,追封兄真定縣開國公子直
為陳留王。秋七月,臨淮王彧自江南還朝。九月己巳,
以征東將軍、齊州刺史元欣為沛郡王。乙亥,以平葛
榮,大赦天下,改為永安元年。冬十有一月戊午,以無
上王世子韶為彭城王,陳留王子寬為陳留王,寬弟
剛為浮陽王,剛弟質為林慮王。戊寅,以上黨王天穆
為大將軍、開府,世襲并州刺史;封前將軍、太中大夫
元凝為東安王。
〈
按孝明帝本紀孝昌二年以廣陽王淵討鮮于修禮賊黨葛榮敗淵於博
《野白牛邏》三年,安樂王鑒據相州反,都督源子邕等斬鑒,故於是年復爵。
〉
《永安二》年,封元社、元鷙等五人為王。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二年「夏五月丁丑,進封城陽開國公元社為平原王,安昌縣開國侯元鷙為華山王,並加儀同三司。秋七月己卯,以鎮東將軍、南青州刺史元旭為襄城王,平南將軍、南兗州刺史元暹為汝陽王。八月丁卯,封瓜州刺史元太榮為東陽王。永安三年,封元寶炬。進元脩、元誕皆為王,又改建趙郡王」寘封國。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三年冬十月癸卯朔,封安南將軍、大鴻臚卿元寶炬為南陽王,大宗正卿、汝陽縣開國公元脩為平陽王,通直散騎常侍、龍驤將軍、新陽縣開國伯元誕為昌樂王。甲辰,以魏郡王諶弟子趙郡王寘改封平昌王。按出《帝本紀》。」帝諱脩,廣平武
穆王懷之第三子也,始封汝陽縣開國公,永安三年
封「《平陽王》,中興二年夏四月戊子,即皇帝位。」前廢帝普泰元年改建長廣王曄沛郡王欣封國封皇弟永業皇子子恕皆為王按魏書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春三月癸酉封長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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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曄為東海王。詔「特進、車騎大將軍沛郡王欣為太傅、司州牧,改封淮陽王。」秋九月癸巳,封皇弟永業為
高密王,皇子子恕為渤海王。
出帝永熙元年封後廢帝為安定郡王南陽王寶炬坐事降歸第封元寧為高平王以沛王欣為廣陵王而以沛郡王封前廢帝子渤海王子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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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後廢帝本紀》,「中興二年夏四月辛巳遜位。太昌元年五月封安定郡王,邑一萬戶。」按《出帝本紀》,
「中興二年,夏四月戊子,即帝位,詔改中興二年為太昌元年。六月丁卯,太尉公、司州牧、南陽王寶炬坐事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王如故,歸第,令羽林衛守。秋八月丁卯,以西中郎將元寧為高平王。九月癸丑,以太」師沛王欣為廣陵王。前廢帝子渤海王子恕改封
沛郡王。冬十二月丁亥,改太昌為永興,以太宗號,尋
改為永熙按《孝靜帝本紀》,「宇文黑獺既害出帝,乃以南陽王寶炬僭尊號。」永熙三年。春二月壬午。以驃騎將軍。左衛將軍元斌
之。為潁昌王。夏四月辛未。高平王寧。坐事降爵為公
按《魏書出帝本紀》云云。
孝靜帝天平二年秋七月甲戌封汝南王悅孫綽為琅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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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興和元年春三月甲寅朔封常山郡王邵第二子曜為陳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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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興和二年夏閏月己丑,封皇子景植為宜陽王,皇弟
威為《清河王》,謙為潁川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是年閏五月〉
興和四年夏六月丙申,復前侍中、《樂浪王忠爵》。丁酉,
復《陳留王景皓》《常山王紹宗》《高密王永業》爵。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元年夏四月封彭城王韶弟襲為武安王六月戊寅封前員外散騎侍郎元長春為南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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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二年秋九月甲申,太師《咸陽王坦》坐事免以王
還第。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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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制,王以下五等之爵,而皇子王則位三公上。其
府僚自師以下,悉如梁制,而國官則遞降不一。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王位列大司馬上,非親王則位在三公下,置師一人。餘官大抵與梁制不異。其封內之調,盡以入臺,三分食一,公已下四分食一。皇子王國,置郎中令,大農中尉、常侍各一人,侍郎二人,上中」下三將軍各一人,上中大夫各二人,防閣四人,
典書、典祠、學官、典衛等令各一人,齋帥四人,食官、廐
牧長各一人,典醫丞二人,典府丞一人,執書二人,謁
者四人,舍人十人等員。諸王國,則加有陵長、廟長、常
侍各一人,而無中將軍員。上、中大夫各減一人。諸公
又減諸王防閣、齋帥、典醫丞等員。諸侯伯「子、男國,又減諸公國將軍、大夫員。王為第一品;開國郡公為從一品;散郡公、開國縣公為第二品;散縣公、開國縣侯為從二品;散縣侯、開國縣伯為第三品;散縣伯為從第三品;開國縣子為第四品;散縣子為從第四品;開國縣男為第五品;開國鄉男、散縣男為從第五品。按《禮儀志》,『後齊冊,諸王以臨』」軒日上水一刻,吏部令
史乘馬《齎召》版詣王第,王乘高車,鹵簿至東掖門止。
乘軺車,既入,至席,尚書讀冊訖以授王,又授章綬。事
畢,乘軺車入鹵簿,乘高車詣閶闔門,伏闕表謝。報訖,
拜廟,還第。就第,則鴻臚卿持節,吏部尚書授冊,侍御
史授節,使者受而出。乘軺車,持節詣王第,入就西階,
東面。王入,立於東階,西面。使者讀冊,博士讀版,王俛
伏,興,進受冊章、綬、茅土,俛伏,三稽首,還本位,謝如上
儀。在州鎮,則使者受節冊,乘軺車,至州如王第。諸
王五等開國太妃、妃恭拜冊,軸一枚,長二尺,以白練
衣之。用竹簡十二枚,六枚與軸等,六枚,長尺二寸,文
出《集書》,書皆篆字。哀冊、贈冊亦同。諸王五等開國
及「鄉男恭拜」,以其封國所在方,取社壇方面土,包以
白茅,內青箱中,函方五寸,以青塗飾封授之,以為國
社。清河中著《令》,定制:凡東西南北四藩諸國王章,
上藩用中金,中藩用下金,下藩用銀,並方寸、龜鈕。諸
王,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純朱質,纁文織,長二丈一
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開國郡縣公、散郡縣公,元朱
綬,四采,元赤縹紺,朱質,元文織,長一丈八尺,百八十
首,廣八寸。開國縣侯伯、散縣侯伯,青朱綬,四采,青赤
白縹,朱質,青文織,長一丈六尺,百四十首,廣七寸。開
國縣子男、散縣子男,名號侯、開國鄉男,素朱綬,三采,
青赤白,朱質,白文織,長一丈四尺,百二十首,廣六寸。
凡綬,先合單紡為一絲,絲四為一扶,扶五為一首,首
五成一文。采純為質,首多者絲細,首少者絲麤。官有
綬者則有紛,皆長八尺,廣三寸,各隨綬色。若服朝服
則佩綬,服公服則佩紛。
文宣帝天保元年封宗室高岳等十人及皇弟浚等十三人文襄帝二子皆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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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元年,夏六月辛巳,詔封宗室高岳為清河王,高隆之為平原王,高歸彥為平秦王,高思宗為上洛王,高長弼為廣武王,高普為武興王,高子瑗為平昌王,高顯國為襄樂王,高叡為趙郡王,高孝緒為循城王。癸未,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黨
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
為任城王,湜為高陽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
為馮翊王,洽為漢陽王。秋七月辛亥,又詔封文襄皇
帝子孝琬為河間王,孝瑜為河南王。按《孝昭帝本
紀》,演,神武皇帝第六子,文宣皇帝之母弟也。魏元象
元年,封常山郡公。天保初,進爵為王,除大司馬,錄尚
書事。文宣崩,帝居楚中護喪事。幼主即位月餘,乃居
藩邸。乾明元年,詔帝為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
書事。帝尋如晉陽,有詔,軍國大政咸諮決焉。廢帝恭
己以聽政,太皇太后尋下令廢少主,命帝統大業。
按《武成帝本紀》,帝諱湛,神「武皇帝第九子,孝昭皇帝之母弟也。元象中,封長廣郡公。天保初,進爵為王。皇建二年,孝昭崩,遺詔徵帝入統大位。」天保六年春三月丙申,封世宗二子:孝珩為《廣寧王》,
延宗為《安德王》。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天保十年,封皇子紹廉、紹義為王。廢帝即位,改建紹
仁、紹義、紹廉封國。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十年閏四月乙巳,封皇子紹廉為長樂郡王。秋八月戊戌,封皇子紹義為廣陽郡王。」按《廢帝本紀》,「十年十一月癸卯即帝位,十二月戊戌,改封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紹義為范陽王,長樂王紹廉為隴西王。」〈按列傳紹仁文宣子封西河王紹信文襄子封漁陽王存疑〉
廢帝乾明元年封文襄子孝珩長恭皆為王秋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
〈文襄世宗諡孝珩文宣帝時已嘗封之至廢帝再封之也〉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乾明元年春三月壬申封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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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子孝珩為廣寧王,第三子長恭為蘭陵王。秋,八
月,壬午,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令,食一郡。
武成帝大寧元年冬十一月乙卯封孝昭皇帝太子百年為樂陵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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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云云。
河清三年秋九月乙丑封皇子綽為南陽王儼為東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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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云云。
後主天統二年封太上皇帝子儼等五人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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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二年「夏四月己亥,封太上皇帝子儼為東平王,仁弘為齊安王,仁固為北平王,仁英為高平王,仁光為淮南王。」〈儼為東平王後主再封之也〉
天統三年。太上皇帝詔封皇子仁機等六人為王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三年夏六月己未。太上皇帝詔
封皇子仁機為西河王。仁約為樂浪王。仁儉為潁川
王。仁雅為安樂王。仁統為丹陽王。仁謙為東海王。
天統五年。春二月己丑。改東平王儼為琅邪王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武平元年封孝昭帝子彥基等三人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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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元年「秋七月癸丑,封孝昭皇帝子彥基為城陽王,彥康為定陵王,彥忠為梁郡王。」武平三年。春正月辛亥。追贈故琅邪王儼為楚王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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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班爵五等,各置國官,一如周制。自普加開國之
外,又各視所授之職,以為加官,後亦增改無常。
按《隋書百官志》,「周太祖初據關內官名,未改魏號。及方隅粗定,改創章程。命尚書令盧辯遠師周之建職,其所制班序,外命諸公九命,諸侯八命,諸伯七命,諸子六命,諸男五命;諸公之孤卿四命;侯之孤卿,公之大夫」三命;子男之孤卿,侯伯之大夫,公之上士;再命;
子男之大夫,公之中士,侯伯之上士;一命;公之下士,
侯伯之中士,下士,子男之士不命。制度既畢,太祖以
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按《禮儀志》:三公諸侯皆金
印,方寸二分,高八分,龜鈕。七命已上銀,四命已上銅,
皆龜鈕。三命已上銅印銅鼻,其方皆寸,其高六分,文
曰「某公官之印。」諸公組綬,以黃、以白,以元,以纁,以紅、
以紫,以緅,以碧,以綠,九色;諸侯八色,自白以下;諸伯
七色,自元以下;諸子六色,自纁以下;諸男五色,自紅
以下。其璽印之綬亦如之。
按《周書盧辯傳》,「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並加使持節大都督,其開府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為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餘悉罷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孝閔帝元年詔封宇文護為晉國公改封永昌郡公廣為天水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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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孝閔帝本紀》:元年春正月乙卯,詔曰:「惟天地草昧,建邦以寧,今可大啟諸國,為周藩屏。」於是封中
山公護為晉國公,邑萬戶。二月乙亥,改封永昌郡公
廣為天水郡公。
明帝武成元年封章武公二子為公進輔城安城秦郡正平四公封國封皇弟儉等六人為國公又進天水公封國邑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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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明帝本紀》,「武成元年春正月丙辰,封大將軍章武孝公導子亮為永昌公,翼為西陽公。秋九月辛未,進封輔城公邕為魯國公,安城公憲為齊國公,秦郡公直為衛國公,正平公招為趙國公;封皇弟儉為譙國公,純為陳國公,盛為越國公,達為代國公,通為冀國公,逌為滕國公;進封天水公廣為蔡國公,邑萬」戶。按《武帝本紀》,「帝諱邕,太祖第四子也。年十二,封輔城郡公。世宗武成元年,進封魯國公。二年夏四月,世宗崩,壬寅,即皇帝位。」武帝保定元年封孝閔帝子康皇子贇為國公又追封皇伯父顥等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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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夏五月丙午,封孝閔皇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贇為魯國公。秋七月己酉,追封皇伯父顥為邵國公,以晉公子江陵公會為後,次伯父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孝公子永昌公亮為後,第三伯父洛生為莒國公,以晉公子崇業公至為後;又追封武邑公震為宋國公,以世宗子實為後,並襲封。」是歲,追封皇族伯祖仲為虞國公按《宣帝本紀》,帝
諱贇,高祖長子也。保定元年五月丙午,封魯國公。建
德元年四月癸巳,立為皇太子。宣政元年六月丁酉,
高祖崩,戊戌,即皇帝位。
保定三年秋九月己丑,初令世襲「州郡縣者改為五等爵。州封伯,郡封子,縣封男。」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保定四年。夏五月壬戌。封世宗長子賢為畢國公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保定五年夏五月丙戌,「以皇族父興為大將軍,襲《虞國》公」,封。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三年春三月甲辰大赦天下亡官失爵並聽復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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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五年改邵國公會為譚國公封邵惠公孫胄為
邵國公。又追封章武公導為豳國公。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五年「春二月己巳,邵惠公顥孫胄自齊來歸,改邵國公會為譚國公,封胄為邵國公。冬十一月乙丑,追封章武孝公導為豳國公,以蔡國併於豳。」建德元年夏五月封衛國公直長子賓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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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三年春,進封齊、衛等十五國公為王。夏,追復晉
國公護及諸子先封。秋,衛王直免為庶人。又詔「自建德元年以前失官爵者,聽復舊。」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春三月丙辰,誅大冢宰晉國公護,護子柱國譚國公會,會弟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三年春正月「戊戌,朝群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逵、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二月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贄、曹國公允並進爵為王。夏五月丁卯,
詔故晉國公護及諸子並追復先封,改葬加諡。秋七
月乙酉,衛王直在京師舉兵反,敗走。八月辛卯,擒直
於荊州,免為庶人。乙未,詔「自建德元年八月以前犯罪未被推糾,於後事發失官爵者,並聽復舊。」建德五年。冬十二月丙寅,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
為河間王。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六年,封廣都公負為莒國公,皇子充、兌俱為王。
按《周書武帝本紀》,「六年秋七月己卯,封齊王憲第四子廣都公負為莒國公,紹莒莊公洛生後。冬十一月壬申,封皇子充為道王,兌為蔡王。」====宣政元年六月戊戌宣帝即位秋九月庚戌封皇弟元為荊王====
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元年封皇子衍為魯王尋傳位封趙王招子貫為永康王建趙陳越代滕五國各萬戶令五王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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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卯,封皇子衍為魯王。戊午,立魯王衍為皇太子。二月辛巳,詔傳位於衍,自稱天元皇帝。三月辛酉,封趙王招第二子貫為永康縣王。夏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國郡為趙國,以齊州濟南郡為陳國,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以潞州上黨郡為代國,以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
之國。
大象二年春,以永昌公椿為杞國公。夏,靜帝封皇弟
術衎二人俱為王。
按《周書宣帝本紀》,「二年春三月辛卯,以永昌公椿為杞國公,紹簡公連後。」按《靜帝本紀》,「二年夏五月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臺。秋七月癸丑,封皇弟術為鄴王,衎為郢王。」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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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高祖班爵九等,以同姓為親王,王以下各置府僚
國官。」至煬帝定令,唯存三等,而僚屬亦皆省改。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
伯、子、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子為親王。置師友各
一人,文學二人,長史、司馬,諮議參軍事,掾屬各一人,
主簿二人,錄事,功曹,記室,戶、倉、兵等曹,騎兵、城局等
參軍事;東西閤祭酒各一人,參軍事四人,法、田、水、鎧、
士等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六人,長兼行參軍八
人,典籤二人。嗣王則無師、友。」諸王置國官,有令、大
農各一人,尉各二人,典衛各八人,常侍各二人,侍郎
各四人,廟長、學官長各一人,食官、廐牧長、丞各一人,
典府長、丞各一人,舍人各四人。」《等員》高祖又採後
周之制,置「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總十一等,以酬勤勞。」上柱國、嗣王、郡
王無主簿、錄事參軍、東西閤祭酒、長兼行參軍等員,
而加參軍事為五人,行參軍為十二人。柱國又無騎
兵參軍事、水曹行參軍等員,而減參軍事、行參軍各
一人;《上大將軍》又無諮議參軍事;田曹、鎧曹行參軍
員,又減行參軍一人;《大將軍》又無掾屬員,又減參軍
事二人;《上開府》又無法曹、士曹行參軍參軍事員;《開
府》又無典籤員,減行參軍二人;《上儀同》又無功曹、城
局參軍事員,又減行參軍二人;《儀同》又無倉曹員,減
行參軍三人;《上柱國、柱國公減典衛二人,無侍郎員。
侯、伯又減典衛二人。食官、廄牧長各一人,子男又減
尉、典衛。常侍、舍人各一人。上大將軍、大將軍、公、同柱
國子、男,其侯伯減公、典衛、侍郎、廄牧丞各一人,子男
無令,無典衛。又減舍人一人。上開府、開府、公、同大將
軍子、男。其侯伯又無常侍,無食官廄牧丞,子男又無
侍郎。廄牧長,上儀同、儀同公同開府子男。其侯、伯又
無尉,無學官長,子男又無廄長、食官長。郡王與上柱
國公同,國公無上開府已上官者,上開府公同,散郡
公與儀同侯伯同,散縣公與儀同子男同。王公已下,
三品已上,又並有親信。帳內各隨品高卑而制員,王
為正一品,郡王、國公、開國郡、縣公為從一品;開國侯
為正二品;開國伯為正三品;開國子為正四品;開國
男為正五品。開皇中,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
侯、伯、子、男為九等者。至煬帝三年定令,唯留王、公、侯
三等,餘並廢之。王府諸司參軍,更名諸司屬參軍,則
直以「屬為名。改「國令為家令,自餘以國為名者皆去之。按〈禮儀志〉》,「隋臨軒冊命諸王陳車輅,百司定列,內史令讀冊訖,受冊者拜受出。又引次受冊者如上儀。若冊開國郊社,令奉茅土立於仗南,西面。每受冊訖,授茅土焉。高祖開皇元年封皇弟慧爽二人皇子廣俊秀諒四人及楊智積等皆為王既又改封越王秀為蜀王[编辑]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元年「春二月乙亥。封皇弟邵國公慧為滕王,同安公爽為衛王,皇子雁門公廣為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丁丑,以陳留郡公楊智積為蔡王。興城郡公楊靜為道王。夏五月戊子。封邗國公楊雄為廣平王。永康郡公楊弘為河間王。秋九月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按《煬帝本紀》,帝諱廣,高祖第二子也。在周以高祖勳
封為鴈門郡公。開皇元年,立為晉王,九年歸藩。及太
子勇廢,立上為皇太子。仁壽四年七月,高祖崩,上即
位。
開皇三年。夏六月庚午。以衛王爽子集。為遂安郡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
陽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二年。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為衛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三年春二月己卯,立皇孫暕為豫章王。秋九
月庚申,以邵國公楊綸為滕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六年,封皇孫裕等七人為王。
按《隋書高祖本紀》,十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潁川王。」開皇十七年,詔「諸勳臣子孫,宜量才升用,俾享世祿。」秦王俊坐事免官,以王就第。
按《隋書高祖本紀》,十七年「夏四月壬午,詔曰:『周曆告終,群凶作亂,舋起蕃服,毒被生人。朕受命上元,廓清區宇,聖靈垂祐,文武同心,申明公穆、鄖襄公孝寬、廣平王雄、蔣國公睿、楚國公勣、齊國公熲、越國公素、魯國公慶則、新寧公長乂、宜陽公世積、趙國公羅雲、隴西公詢、廣業公景、真昌公振、沛國公譯、項城公子相』」、
鉅鹿公子幹等,「登庸納揆之時,草昧經綸之日,丹誠大節,心盡帝圖;茂績殊勳,力宣王府。宜弘其門緒,與國同休。其世子、世孫未經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榮位,世祿無窮。」秋,七月丁亥,上柱國、并州總管秦王
俊坐事免,以王就第。
開皇二十年冬十月乙丑,皇太子勇及諸子並廢為
庶人。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仁壽二年冬十二月癸巳上柱國益州總管蜀王秀廢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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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元年秋七月丙午滕王綸衛王集並奪爵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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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大業》二年,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封皇孫倓等三人
為王。立秦王俊子浩為秦王。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二年夏六月壬子,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秋八月辛卯,封皇孫倓為燕王,侗為越王,侑為代王。九月,立秦孝王俊子浩為秦王。」按《恭
帝本紀》,「帝諱侑,元德太子之子也。大業三年立為陳王。後數載,徙為代王,邑萬戶。義兵入長安,尊煬帝為太上皇,奉帝纂業。」大業六年詔已後唯有功勳,乃得賜封,仍令子孫承
襲。又改封安德王雄為觀王,河間王子慶為郇王。
按《隋書煬帝本紀》,六年春二月乙卯,詔曰:「夫帝圖草創,王業艱難,咸仗股肱,葉同心德,用能拯厥頹運,克膺大寶。然後疇庸茂賞,開國承冢,誓以山河,傳之不朽。近代喪亂,四海未一,茅土妄假,名實相乖,歷茲永久,莫能懲革。皇運之初,百度伊始,猶循舊貫,未暇改作。今天下交泰,文軌攸同,宜率遵先典,永垂大訓。自今已後,唯有功勳,乃得賜封,仍令子孫承襲。」丙辰,改
封安德王雄為觀王,河間王子慶為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