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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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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十九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一
周四
魯一
官常典第二十九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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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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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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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周公旦于魯。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
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
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
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東
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曰:
「孳孳無怠。」武王乃作《太誓》,告於眾庶。二月甲子昧爽,
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誓已,諸侯兵會者車四
千乘,陳師牧野。紂發兵距武王,兵皆崩,畔紂。紂走反
入,登於鹿臺之上,自燔於火而死。武王至商國,明日
除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䍐旗以先驅。武王
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
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
於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
布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罷兵
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封弟
周公旦於曲阜,曰:「魯武王已克殷。」後二年,武王病,天
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
武王有瘳後而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少周,
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
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
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頗
收殷餘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晉唐叔得嘉
穀,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於兵所。周公受禾東土,
魯天子之命。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
初作《大誥》,次作《微了之命》,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
誥》《梓材》,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
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復
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
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
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
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奄
歸,在宗周,作《多方》。既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
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注〉
徐廣曰:「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十三年克紂。」魯天子之命。《尚書序》云:「『旅天子之命』。應劭曰:『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里』。」《正義》曰:《帝王世紀》云:「炎帝自陳營都於魯曲阜。黃帝自窮桑登帝位,後徙曲阜。少昊邑於窮桑,以登帝位,都曲阜。顓頊始都窮桑,徙商丘。窮桑在魯北。」或云:窮桑即曲阜也,又為大庭氏之故國,又是商、奄之地。皇甫謐云:「黃帝生於壽丘,在魯城東門之北,居軒轅之丘。」於《山海經》云:「此地窮桑之際,西射之南」是也。《括地志》云:「兗州曲阜縣外城,即周公旦子伯禽所築,古魯城也。」按《魯周公世家》,「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時,旦為子孝篤仁,異於群子。及武王即位,旦常輔翼武王,用事居多。武王九年,東伐至盟津,周公輔行。十一年,伐紂,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入商宮。已殺紂,周公把大鉞,召公把小鉞,以夾武王釁社,告紂之罪於天。」及殷氏,釋箕子之囚,封紂子武庚祿父,使
管叔、蔡叔傅之,以續殷祀。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
公旦於少昊之墟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
武王。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群臣
懼。太公、召公乃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周公
於是乃自以為質,設三壇。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
於太王、王季、文王、史策。祝曰:「惟爾元孫王發,勤勞阻疾。若爾三王,是有負子之責於天,以旦代王。發之身。旦巧能多材多蓺,能事鬼神,乃王發不如旦,多材多蓺,不能事鬼神。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汝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無墜天之降葆命,我先王亦永有所依歸。今我其即命於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圭歸,以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圭。」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發,於
是乃即三王而卜。卜人皆曰「吉。」發書視之,信吉。周公
喜,開籥乃見《書》,遇吉。周公入賀武王曰:「王其無害!旦新受命,三王維長終是圖茲道,能念予一人。」周公藏
其策金縢匱中,誡守者勿敢言。明日,武王有瘳。其後
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強葆之中,周公恐天下聞武王
崩而畔,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管叔及其
群弟流言於國曰:「周公將不利於成王。」周公乃告太
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憂勞天下久矣,於今而后,成,武王蚤終,成王少,將以成周,我所以為之若此。」於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
封於魯。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捉髮,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子之魯,慎無以國驕人。」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
王命,興師東伐,作《大誥》。遂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收
殷餘民,以封康叔於衛,封微子於宋,以奉殷祀。寧淮
夷東土,二年而畢定。諸侯咸服宗周,天降祉福。唐叔
得禾,異母同穎,獻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餽周公於
東土,作《餽禾》。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東土
以集。周公歸報成王,乃為詩貽王,命之曰《鴟鴞》。王亦
未敢訓周公。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豐,
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營成周雒
邑,卜居焉,曰吉,遂國之。成王長,能聽政,於是周公乃
還政於成王,成王臨朝,周公之代,成王治,南面倍依,
以朝諸侯。及七年後,還政成王,北面就臣位,匑匑如
畏然。初,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
於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於
府。成王病有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
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周公歸,恐成王
壯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毋逸》。《毋逸》稱:「為人父母,為業至長久,子孫驕奢,忘之以亡其家。」為人子,可不
慎乎!故昔在殷王,中宗嚴恭敬畏,天命自度,治民震
懼,不敢荒寧,故中宗饗國七十五年。其在高宗,久勞
於外,為與小人作。其即位,乃有亮闇,三年不言,言乃
讙,不敢荒寧,密靖殷國,至於小大無怨,故高宗饗國
五十五年。其在祖甲,不義惟王,久為小人於外,知小
人之依,能保施小民,不侮鰥寡,故祖甲饗國三十三
年。《多士》稱曰:「自湯至於帝乙,無不率祀明德,帝無不配天者。在今後嗣王紂誕淫厥佚,不顧天及民之從也,其民皆可誅。」《周多士》文王日中昃,不暇食,饗國五
十年,作此以誡成王。成王在豐,天下已安,周之官政
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官別其宜,作立政以便百
姓。百姓說周公在豐,病將沒,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
不敢離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讓,葬周公於畢,從文
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公卒後,秋未穫,暴
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
服以開金縢書,王乃得周公所白,以為躬代武王之
說。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史百執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成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穆卜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
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
起而築之,歲則大熟。於是成王乃命魯得郊祭文王。
魯有天子禮樂者,以褒周公之德也。
〈匑音窮〉
〈注〉
譙周曰:以太王所居周地為其采邑,故謂周公。《索隱》曰:「異母」,《尚書》作「畝」,並通。
〈按書泰誓云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則武王得天下在嗣位之十有三年而通鑑亦紀封建諸侯於十三年則封魯以十三年為正〉
成王元年,命周公元子伯禽代就封于魯。
按《左傳定公四年》:「衛子魚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
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
為魯公。魯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魯,三年而後報政周
公,周公曰:「『何遲也』?伯禽曰:『變其俗,革其禮,喪三年然後除之,故遲』。」太公亦封於齊,五月而報政周公。周公
曰:「『何疾也』?曰:『吾簡其君臣禮,從其俗為也』。及後聞伯禽報政遲,乃歎曰:『嗚呼!魯後世其北面事齊矣』。」夫政
不簡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歸之。
按《說苑》:成王封伯禽為魯公,召而告之曰:「爾知為人上之道乎?凡處尊位者,必以敬下,順德規諫,必開不諱之門,撙節安靜以藉之。諫者勿振以威,毋格其言,博采其辭,乃擇可觀。夫有文無武,無以威下;有武無文,民畏不親。文武俱行,威德乃成。既成威德,民親以服,清白上通,巧佞下塞,諫者得進,忠信乃畜。」伯禽再
拜受命而辭。
按:《通鑑前編》:「成王元年,命周公元子伯禽代,就封於魯。」成王三年,魯侯帥師伐淮夷、徐戎。
按《書經》:「魯侯伯禽宅曲阜,徐夷並興,東郊不開,作《費誓》。公曰:『嗟!人無譁,聽命,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善糓乃甲胄,敿乃干,無敢不弔!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今惟淫舍,牿牛馬,杜乃擭,敜乃穽,無敢傷牿牿之傷,汝則有常刑!馬牛其風,臣妾逋逃,毋敢越逐,祗復之我商賚,汝乃越逐。不復,汝則有常刑!無敢寇攘!踰垣牆,竊馬牛,誘臣妾,汝則有常刑』!」「甲戌,我惟征徐戎,峙乃糗糧,無敢不逮,汝則有大刑。」「魯人三郊三遂,峙乃楨榦。甲戌,我惟築,無敢不供,汝則有無餘刑。非殺魯人,三郊三遂,峙乃芻茭,無敢不多,汝則有大刑!」按《史記魯周公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並興反。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肹,作《肹誓》曰:『陳爾甲冑,無敢不善,無敢傷牿,馬牛其風,臣妾逋逃,勿敢越逐,敬復之,無敢寇攘,踰牆垣。魯人三郊三隧,峙爾芻茭,糗糧楨榦,無敢不逮。我甲戌,築而征徐戎,無敢不及。有大刑』。」作此《肹誓》。遂平徐戎,定魯。
按《通鑑前編》:「成王三年,魯侯伯禽帥師伐淮夷徐戎。成王八年,命魯侯禽父、齊侯伋遷庶殷于魯。」按:《竹書紀年》云云。
康王十六年,魯公伯禽薨,子酋嗣。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魯公伯禽卒,子考公酋立。」〈注〉
《徐廣》曰:皇甫謐云,「伯禽以成王元年封,四十六年,康王十六年卒。」按《竹書紀年》:「康王十九年,魯侯禽父薨。」按:《通鑑前編》目:按《世家》,伯禽無年,而徐廣注云:「封四十六年。」若以四十六年為正,則伯禽之卒當在康王
九年。若卒於康王十六年,則當云五十三年。未詳孰
是。 南軒按:《世家》云:「考公四年卒」,《金燫會編》乃書考
公立於康王九年,卒於康王二十年,則與《世家》不合
矣。今仍依《前編》書「子酋嗣於康王十六年」,以俟後之
君子訂焉。
〈按竹書紀年書魯公薨於康王十九年與諸家俱異宜從世家為正〉
《康王》二十年,魯侯酋薨,弟熙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考公四年卒,立弟熙,是為煬公。康王二十一年,魯築茅闕門。」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煬公築茅闕門。」〈注〉
《世本》曰:「煬公徙魯。」按:《通鑑前編》:「康王二十一年,魯侯築茅闕門。」康王二十六年,魯侯熙薨,子宰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煬公六年卒,子幽公宰立。」〈注〉
《索隱》曰:《世本》名圉。
按《通鑑前編》:「康王二十六年,魯煬公薨,子宰嗣。」「昭王十四年,魯侯弟㵒弒幽公而自立。」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幽公十四年,弟㵒殺幽公而自立,是為魏公。」〈注〉
徐廣曰:「《世本》作『微公』。」按:《通鑑前編》:「昭王十四年,魯侯弟㵒弒其君幽公而自立。」穆王四十五年,魯侯㵒薨,子擢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魏公五十年卒,子厲公擢立。」按《竹書紀年》:「穆王四十五年,魯侯㵒薨。」〈
按昭王在位五十一年穆
王在位五十五年,《通鑑》魏公立在昭王十四年。《世家》言「在位五十年」 ,則薨在穆王十二年,《竹書》疑誤。
〉
懿王 年,魯侯擢薨,弟具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厲公三十七年卒,魯人立其弟具,是為獻公。」〈
按竹書厲公立在穆王四十五年在位三十七年則薨當懿王十五年以下條
二公年代多舛,姑闕所疑。
〉
《夷王》 年,魯侯具薨,子濞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獻公三十二年卒,子真公濞立。」按:慎公在位三十二年,則薨當夷王七年。以《紀元》考之,自懿王十五年歷孝、夷屬三王,至宣王二年,尚距九十餘年。《世家》言「真公在位三十年」 ,卒在宣王二年;通真公三十二年僅六十二年。姑闕所疑。
}}
宣王二年,魯侯濞卒,弟敖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真公十四年,周厲王無道,出奔彘,共和行政。二十九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為武公。」〈按史記注真音慎通鑑前編宣王三年為武公元年與世家正合〉
宣王十二年,魯侯朝。周王立其少子戲為魯太子。夏,
魯侯敖卒,子戲立。
按《史記周本紀》:宣王十二年,魯武公來朝。按《魯周
公世家》:武公九年春,武公與長子括、少子戲西朝周
宣王。宣王愛戲,欲立戲為魯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諫
宣王曰:「廢長立少不順。不順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誅之,故出令不可不順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今天子建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魯從之,諸侯效之,王命將有所壅。若弗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誅之亦失,不誅亦失。王其圖之!」宣王弗聽,卒立戲為魯太子。夏,
武公歸而卒,戲立,是為懿公。
宣王二十一年,魯伯御弒其君戲而自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而立伯御為君。」宣王三十二年,宣王伐魯,誅伯御而立懿公弟稱。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魯,
殺其君伯御,而問魯公子能道順諸侯者,以為魯後。
樊穆仲曰:「魯懿公弟稱,肅恭明神,敬事耆老,賦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固實,不干所問,不犯所知。」宣
王曰:「然。能訓治其民矣。」乃立稱於夷宮,是為孝公。
〈注〉
徐廣曰:「固,一作故。」韋昭曰:「固,實故事之是者。」平王二年,魯侯稱薨,子弗湟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孝公二十七年卒,子弗湟立,是為惠公。」〈注〉
索隱曰:系本作「弗皇」,《年表》作「孝公子弗生。」平王四十八年,魯侯弗湟薨,子息姑攝當國。
按《左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
之。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惠公四十六年,惠公卒,長庶子息攝當國行君事,是為隱公。初,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為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及惠公卒,為允少,故魯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平王四十九年「春正月,魯侯息姑即位。三月魯侯邾儀父」盟於蔑。夏四月,魯城郎。秋七月,王使宰咺歸「魯惠公仲子之賵。」九月,宋公、魯侯盟於宿。冬十月,魯改
葬惠公。衛侯會葬魯公子豫。邾人、鄭人盟於翼。「魯作南門。」十二月,祭伯至於魯。魯公子益師卒。
按《春秋》,隱公元年,即位,城郎,改葬、會葬,盟邾。鄭作南
門,不書。 按《左傳》,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子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
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
盟。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君命也。秋七月,天
王使宰晅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緩且子氏未薨,故名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
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贈死不及尸,弔生不及哀
豫,凶事,非禮也。惠公之季年,敗宋師於黃,公立而求
成焉。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始通也。冬,十月庚申,改葬
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
故有闕,是以改葬。衛侯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鄭共
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
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
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于翼。不書,非
公命也。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十二月祭伯來,
非王命也。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平王》五十
年春,魯侯會戎于潛。夏五月,魯無駭帥師入極。秋八
月庚辰,「魯侯及戎盟於唐。九月,紀裂繻逆女於魯。冬十月,魯伯姬歸於紀。紀子帛、莒子盟於密。」十二月乙
卯,魯夫人子氏薨。
按《春秋隱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公會戎於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司空無駭入極費。」父勝
之戎請盟。秋,盟於唐,復修戎好也。「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冬,紀子帛、莒子盟於密,魯故也。
平王五十一年夏四月辛卯,魯君氏卒。秋,武氏子求
賻于魯。
按《春秋》隱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夏,君氏卒,聲子也。
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姑,故不曰薨。不稱
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秋,武氏子來
求賻,王未葬也。按《公羊傳》,「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
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稱尹氏何?貶。曷為貶?譏世
卿。世卿非禮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諸侯
之主也。
〈注〉
時天王崩,魯隱往奔喪,尹氏主儐贊。諸侯與隱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則加禮錄之,故為隱恩錄痛之日者,恩錄之,明當有恩禮。
桓王元年「夏,宋公、魯侯遇于清。秋,宋公、陳侯、魯公子翬、蔡人、衛人伐鄭。」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
而立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
亂。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
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
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
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
亂成,必不免矣。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
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翬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桓王二年春,魯侯矢魚于棠。秋九月,魯考仲子之宮
初獻《六羽》。鄭以王師伐宋,宋請救于魯。冬十二月辛
巳,魯公子彄卒。
按《春秋》隱公五年,宋請救不書。按《左傳》,五年春,公
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
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
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皁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
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
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九月,考仲子之
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始用六佾也。宋人取邾
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
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
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
「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冬
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桓王三年春,鄭人渝平于魯。夏五月辛酉,齊侯、魯侯
盟于艾。冬,京師如魯告饑。
按《春秋》隱公六年,「如魯告饑不書。」按《左傳》,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更盟于艾,始平於齊也。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桓王四年春三月,魯叔姬歸于紀。夏,魯城中丘。齊侯
使其弟年聘于魯。秋,魯侯伐邾。冬,王使凡伯聘于魯。
按《春秋》隱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城中丘」,書不時
也。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秋,宋及鄭平。七
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初,戎朝於周,發幣
於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
丘以歸。
桓王五年春三月,鄭伯使宛歸祊于魯。秋九月辛卯,
魯侯、莒人盟于浮來。冬,齊侯使告平宋、衛、鄭于魯。十
二月,魯大夫無駭卒。
按《春秋》隱公八年,齊告平不書。按《左傳》,八年春,鄭
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
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齊人平宋、衛於鄭。
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八月,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也。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無駭卒,羽父請諡
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
〈祊必彭反〉
〈注〉
祊,鄭祀泰山之邑。許田,魯朝宿之邑。
桓王六年春,王使南季聘于魯。三月癸酉,魯大雨震
電。庚辰,大雨雪。魯大夫挾卒。夏,魯城郎。冬,齊侯、魯侯
會于防。
按《春秋》隱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
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夏城郎,書,不時
也。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
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秋,鄭人以王
命來告伐宋。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桓王七年春正月,齊侯、魯侯、鄭伯會于中丘。夏,魯公
子翬、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魯敗宋師于菅。辛未
取郜。辛巳取防。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桓王八年春,滕侯、薛侯朝于魯。夏,魯侯、鄭伯會于時
來。秋七月壬午,齊侯、魯侯、鄭伯入許。冬十一月壬辰,
魯侯息姑薨。
按《春秋》隱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滕侯、薛侯
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秋七月,
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
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
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
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
人。冬十月,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太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
公於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
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
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於社圃,館
於寪氏。壬辰,羽父使賊殺公於寪氏,立桓公而討寪
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桓王九年春正月,魯侯軌即位。三月,魯侯、鄭伯會于
垂。鄭伯以璧假許田。夏四月丁未,魯侯、鄭伯盟于越。
秋,魯大水。
按《春秋》桓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公即位,修好於
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
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
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桓王十年春正月,滕子朝于魯。三月,齊侯、魯侯、陳侯、
鄭伯會于稷,以成宋亂。夏四月,魯「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秋七月,杞侯朝于魯。九月,魯入杞。魯侯
及戎盟于唐。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
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
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
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
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
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
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
相宋公。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非禮
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絃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
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
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
賂器於太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
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
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九月,入
杞,討不敬也。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冬,公至自唐,
告於廟也。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
禮也。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
來稱會,成事也。
桓王十一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嬴。夏六月,魯侯、
杞侯會于郕。秋七月,魯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
送姜氏于讙。齊侯、魯侯會于讙。夫人姜氏歸于魯。冬,
齊侯使其弟年聘于魯。魯有年。
按《春秋》桓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會于嬴,成昏於
齊也。公會杞侯于郕,杞求成也。秋,公子翬如齊逆女,
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齊侯送姜氏」,非禮也。凡公女
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
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侯
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冬,齊仲年來
聘,致夫人也。
桓王十二年春正月,魯侯狩于郎。夏,王使宰渠伯糾
聘于魯。
按《春秋》桓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書時禮也。夏,周宰渠伯糾來聘。父在,故名。」桓王十三年「夏,王使仍叔之子聘于魯,魯城祝丘。」秋,
魯大雩。魯螽。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仍叔之子弱也。「秋,大雩」,書,不時也。
桓王十四年春正月,州公朝于魯。夏四月,魯侯、紀侯
會于成。秋八月壬午,魯大閱。九月丁卯,魯子同生。冬,
紀侯朝于魯。
按《春秋》桓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淳于公自曹來
朝。夏,會于成紀,來諮謀齊難也。秋,大閱,簡車馬也。九
月丁卯,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卜士
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公問名於申繻,
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
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
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
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
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於齊。公告
不能。
桓王十五年春二月己亥,「魯焚咸丘。夏,穀伯綏、鄧侯吾離朝于魯。」按《春秋》「桓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榖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桓王十六年春正月己卯,魯烝。王使家父聘于魯。夏
五月丁丑魯烝。秋,魯伐邾。冬十月魯雨雪。祭公如魯。
按《春秋》桓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祭公來,遂逆王
后于紀,禮也。
桓王十七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朝于魯。
按《春秋》桓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曹太子來朝,賓
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太子,初獻,樂奏而歎。施父曰:「曹太子其有憂乎?」非歎所也。十年春,曹桓公卒。
桓王十八年秋,魯侯、衛侯會于桃丘,弗遇。「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伐魯,戰于郎。」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
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
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
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王
爵也。
桓王十九年「秋九月,宋公、陳侯、魯大夫柔、蔡叔盟于折。宋公、魯侯會于夫鍾。」「冬十二月,宋公、魯侯會于闞。」按《春秋》桓公十一年。
桓王二十年「夏六月壬寅,魯侯、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宋公、魯侯、燕人盟于穀丘。八月,宋公、魯侯會于虛。」「冬十一月,宋公、魯侯會于龜。丙戌,魯侯、鄭伯盟于武父。十二月魯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按《春秋》桓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盟于曲池,
平杞、莒也。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
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于虛。冬,又會于龜。宋公辭平,
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魯侯會紀侯、鄭伯。己巳,魯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多責賂
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
桓王二十二年春正月,魯侯、鄭伯會于曹。夏,鄭伯使
其弟語與魯盟。秋八月壬申,魯御廩災。乙亥,魯嘗。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會于曹,曹
人致餼,禮也。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秋八月
壬申,御廩災。乙亥嘗書,不害也。
桓王二十三年春二月,「王使家父求車于魯。」夏六月,
齊侯、魯侯會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朝于魯。冬十一月,
宋公、魯侯、衛侯、陳侯會于袲,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夏六月,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冬,會于袲,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莊王元年春正月,宋公、魯侯、蔡侯、衛侯會于曹。夏四
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秋七月,魯侯自伐
鄭歸。冬,魯城向。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夏,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
禮也。冬,城向,書時也。
莊王二年春正月丙辰,齊侯、魯侯、紀侯盟于黃。二月
丙午,魯侯邾儀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魯及齊師戰
于奚。秋八月,宋人、魯人、衛人伐邾。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盟于黃,平
齊紀,且謀衛故也。及邾儀父盟于趡,尋蔑之盟也。夏,
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
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秋,伐邾。宋志也。
莊王三年春正月,齊侯、魯侯會于濼。魯侯與夫人姜
氏遂如齊。夏四月丙子,魯侯軌薨于齊。丁酉,魯侯之
喪自齊歸。冬十二月己丑,葬魯桓公。
按《春秋》桓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
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
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
乘公。公薨於車。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按《公羊傳》,「夫人譖公於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之飲酒,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搚幹而殺之。
〈搚路合反折聲也〉
莊王四年春正月,魯侯同即位。三月,魯夫人孫于齊。
秋,魯築王姬之館于外。冬,王使榮叔錫魯桓公命。
按《春秋》莊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
出故也。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秋,築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莊王五年夏魯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冬十二月
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按《春秋》莊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
侯于禚,書姦也。
莊王六年春正月,魯大夫溺會齊師伐衛。冬,魯侯次
于滑。
按《春秋》莊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
疾之也。冬,公次于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
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王七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冬,魯
侯、齊人狩于禚。
按:《春秋》莊公四年。
莊王八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師。秋,郳犁來朝于魯。冬,魯侯、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冬,伐衛,納惠公也。」莊王九年冬,齊人歸衛俘于魯。
按《春秋莊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莊王十年春,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秋,魯大水,無
麥苗。冬,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
按《春秋》莊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文姜會齊侯于
防,齊志也。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莊王十一年春正月,魯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甲
午,魯治兵。夏,齊師、魯師圍郕,郕降于齊師。秋,魯師還。
按《春秋》莊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治兵于廟,禮也。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
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君子是
以善魯莊公。
莊王十二年春,魯侯、齊大夫盟于蔇。夏,魯侯伐齊,納
子糾。齊小白入于齊。秋八月庚申,魯及齊師戰于乾
時,魯師敗績。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冬,魯浚洙。
按《春秋》莊公九年,按《左傳》八年,齊侯使連稱管至
父戍葵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
代,弗許,故謀作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
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
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人。」冬十二月,齊侯游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
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
人立而啼。公懼,隊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
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
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初,襄公
立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
出奔莒。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初,公孫無
知虐於雍廩,九年春,雍廩殺無知。公及齊大夫盟于
蔇,齊無君也。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秋,師
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
子梁子以公旗辟於下道,是以皆止。鮑叔帥師來言
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
殺子糾於生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
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莊王十三年春正月,魯侯敗齊師于長勺。二月魯侯
侵宋。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魯侯敗宋師于乘丘。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
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
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
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
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
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夏六月,齊師、宋師
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
大敗宋師于乘丘,齊師乃還。
莊王十四年夏五月戊寅,魯侯敗宋師于鄑。秋,宋大
水,魯使如宋弔。冬,王姬自魯歸于齊。
按《春秋,莊公十一年》,「弔宋不書。」 按《左傳》十一年夏,
「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禦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曰「敗績」,
得儁曰「克」,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秋,宋大水,公使弔焉,曰:「天作淫雨,害於粢盛,若之何不弔?」對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臧孫
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冬,齊侯來逆共姬。